2024道路運輸應急預案(通用32篇)
2024道路運輸應急預案 篇1
為之后20xx年過后交通之后安全工作,保障旅客走得之后,走得過后,走得之后,保證國慶節假日期間之后秩序和道路安全生產之后生活過后正常運輸,特之后本預案:
一、組織之后,確立領導小組
為之后我縣20xx年之后國慶節假日期間過后運輸之后,保障組織過后,我所之后道路運輸領導小組:
二、運力保障
之后運輸期間,根據州處的之后部署和我縣實際情況,為確保運力的之后,結合客運站過后運行之后,安排3輛客運之后作為應急車輛,同時安排5輛5噸以上的之后作為我縣客貨之后的過后運力,貨車安排之后具體如下:,以備之后時過后調度指揮。
三、加強之后管理
(一)之后開展隱患排查。班線之后、旅游客運、維修之后要結合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之后,認真做好過后安全之后排查治理,深入排查事故之后和安全管理薄弱環節,重點排查參營之后技術狀況、車載安全之后設施過后、駕駛員之后和培訓情況、衛星之后監控設備情況等關鍵環節,對之后出的過后要強化之后、落實到人、限期整改之后,并過后隱患排查整治檔案。對未之后培訓教育的過后員和之后安全應急設施過后配備不齊全、安全之后狀況不合格的過后一律不得之后營運。
(二)之后從業人員安全教育。道路之后企業在過后務必對之后駕駛員開展一次有之后性的過后生產培訓之后,要結合道路運輸之后法律法規、典型案例及之后災害或突發情況的之后處置操作過后,加強對之后人員的過后培訓,進一步提升之后人員的過后操作技能和之后處置能力。
(三)之后重點領域安全監管工作。要盯緊超長客運、旅游之后等重要領域,進一步強化之后安全監管措施落實,要制定切實可行的之后管控措施,如遇之后惡劣天氣、道路斷道或之后等預警情況時,運輸之后要果斷采取調整發班之后、繞道運行、停班等之后措施,避免冒險通進;對不具備之后通行條件的過后,堅決不得之后客運車輛發班通行;如已在之后途中的,要及時向之后員發送預警信息,通知之后員將車輛停放到之后地帶等待,或在之后交警指揮下按照規定的之后線路運行。
(四)之后源頭車輛動態監控。各之后企業要認真落實監控管理之后,對重點線路要實行之后候、全過程過后監控,及時發現和之后駕駛員超速、超載、疲勞駕駛、屏蔽之后定位車載終端等違法違章行為,將之后隱患及過后苗頭消滅在之后狀態。超長線客運之后要認真落實凌晨2點至5點之后休息或接駁運輸制度,嚴禁客運之后夜間22時至次日之后6時過后三級以下(含)之后公路。
2024道路運輸應急預案 篇2
為保障全市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以下簡稱“治超”)期間社會經濟的正常運行和流通市場的相對穩定,保證人民群眾生活必需品的供應,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組織領導
“治超”期間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工作要遵循“統一領導、分級負責、迅速反應、保障有力”的原則。全市“治超”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交通局)專門成立了運輸保障組(設在市運管處),具體負責全市道路運輸市場動態監測,對市場異常波動情況進行預警報告和應急處置。
組長:
副組長:
聯系電話:
各縣區交通局要成立相應機構,在“治超”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和領導下開展工作。
二、道路運輸保障組織工作職責
各縣區運輸保障組織要在同級“治超”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制定本縣區道路運輸應急預案,組織應急車輛做好運力儲備,負責對本縣區道路運輸市場異常波動情況進行監測,及時掌握運輸市場動態。一旦出現市場異常波動等情況,各級運輸保障組織要及時向同級和上一級“治超”領導小組報告。服從“治超”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指揮道路運輸系統和統一調配應急運輸車輛及人員,執行運輸保障任務,并加強組織監督。
三、道路運輸保障應急預案級次
根據市場出現的異常波動和運力緊張情況,按照影響范圍、強度和發展趨勢,將運輸保障緊急預案分為相應等級。市場異常波動情況是指人民生活必需品由于運力不足出現脫銷或工業生產原料、產成品由于運力不足出現供應緊張,導致生產企業面臨停產。黃色運輸保障緊急預案是全市大部分縣或漢臺區出現上述市場波動和運力緊張情況,市交通局應立即向市政府和省交通廳報告,由市“治超”領導小組發布黃色預警警報,啟動市級應急預案,并組織、協調、實施。各縣區市場出現異常波動情況后,縣區交通局應當立即進行調查核實和確認,并在1小時內向當地政府和市“治超”領導小組報告,啟動本地應急預案。
四、道路運輸保障車輛及人員
(一)車輛要求。道路運輸保障車輛儲備數量按以下原則執行:10萬人口以下的縣,應配備5輛5噸以上的貨車,每增加10萬人相應增加5噸以上貨車5輛。各縣區交通局啟動道路運輸保障緊急預案后,要立即調集應急運輸保障車輛,由市上統一核發《道路運輸特別通行證》。應急運輸保障車輛要在明顯位置懸掛《道路運輸特別通行證》,在執行任務時不得超限超載運輸,任務完成后應立即將《道路運輸特別通行證》繳回市交通主管部門,逾期不繳的,由市交通主管部門強制收繳。應急運輸保障車輛技術等級要達到二級以上,車輛使用年限不超過五年,嚴禁車輛和設備帶病操作。如果沒有符合條件的車輛或車輛不足,應向市“治超”領導小組提出支援申請。
(二)人員要求。應急保障隊伍應由駕駛員、押運員、裝卸員以及帶隊人員組成。駕駛員基本要求:政治合格、身體健康、駕駛技術過硬、證件齊全、熟悉有關政策法規。
五、市場異常波動情況的報告
各縣區交通局、道路運輸管理機構、運輸企業要建立和完善“治超”工作報告制度,明確責任,確保信息暢通,出現突發事件要及時上報市“治超”領導小組。報告內容:物價上漲及運力下降的`幅度、本縣區運力異動情況、需要市級支援的的申請要求及特別通行證的數量。
六、應急運輸保障工作機制
執行應急運輸保障任務的單位,在派出5輛及以上車輛或執行統一任務時,應由單位領導帶隊,10輛以上的由縣區運輸管理部門領導帶隊。執行應急任務所產生的運費由托運人承擔,執行基本運價,不足部分由各級財政給予補貼,免交車輛通行費,并行駛軍車通道。
七、值班制度
有應急運力分配指標的單位要建立值班制度,并認真組織落實。值班電話必須24小時開通,值班人員不得擅離職守。值班領導手機24小時開通。執行應急運輸保障任務的單位必須無條件執行市局下達的應急運輸指令。對貽誤時機并造成影響的單位和責任人要追究責任,并嚴肅處理。各縣區應于每日16時前將《執行應急運輸任務情況表》上報市道路運輸管理處。
2024道路運輸應急預案 篇3
為迅速處置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在我縣行政區域內發生的以下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一)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一次造成重傷11人以上或死亡1人重傷8人以上或死亡2人重傷5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三)一次造成財產損失6萬元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組織領導
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應急處置工作在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成立由縣長任組長,分管副縣長任副組長,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領導組,負責統一組織、監督和檢查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研究解決應急處置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于縣政府辦,由縣政府辦負責人任主任,有關部門負責人任副主任。主要任務是督促有關部門、單位落實領導組的各項決策、命令;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做好上情下達和下情上傳工作。
為加強對事故現場處置工作的領導,成立現場處置領導小組,由一名副縣長任組長,事故發生地政府領導、事故車輛主管部門及公安、衛生、民政、交通、保險等部門負責人任副組長。現場處置領導小組下設四個專業組:
(一)搶險組:由事故發生地政府負責,事故發生地政府負責人任組長。主要任務是組織當地公安派出所、武裝、民政、衛生等部門人員趕赴現場,及時了解、控制現場情況,搞好現場警戒,維護現場秩序,及時搶救、轉移受傷人員,隨時與縣領導組辦公室保持聯系,確保信息暢通。
(二)救護組:由縣衛生局負責,縣衛生局局長任組長,各醫療、醫藥單位負責人任副組長。主要任務是組織醫療救護隊伍、車輛趕赴現場,設立現場臨時搶救中心,及時搶救、轉移受傷人員,調動醫療人員、器械、藥品參加傷員搶救工作。
(三)事故調查組:由縣公安局負責,縣公安局局長任組長。主要任務是組織交警、消防等部門及當地公安派出所搞好現場警戒,維護現場秩序,疏導現場周圍交通,勘查現場,調查取證,并會同有關部門清理事故現場,撲滅火災,排除險情,恢復道路交通秩序,積極參加救護和理賠等工作。現場勘查可根據需要商請縣人民檢察院和縣監察局派員參加。
(四)善后處理組:由事故發生地政府負責,事故發生地政府負責人任組長,保險公司、事故車輛單位或主管部門以及其他有關部門負責人任副組長。主要任務是轉移、安置因道路交通事故受損失的群眾,接待和安置前來參加事故處理的遇難者家屬,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和遇難人員的善后工作。
三、處置原則和要求
(一)事故發生地政府和公安派出所接到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報警后,在迅速組織力量趕赴現場的同時,要在1小時內核實清楚情況并向縣公安局報告,縣公安局迅速報告縣委、縣政府。
(二)各有關部門接到報告或接到縣委、縣政府的通知后,要迅速組織力量趕赴現場參加現場處置工作。
(三)首先到達事故現場的部門,要在盡量保護現場的情況下,全力搶救傷員和財物,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及違法犯罪分子趁火打劫。
(四)縣事故調查組要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認真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五)事故賠償由相關保險公司及事故責任人(單位)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六)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各項處理工作結束后,各有關部門要寫出書面總結報縣領導組辦公室。
建立健全我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機制,提高道路交通事故的應急救援能力,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和影響,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有序,維護社會穩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xx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制訂本預案。
按照以人為本、預防為先、統一領導、快速反應、協同作戰的原則,強化搶險意識和大局觀念,服從指揮,各盡其責,保證處置工作高效、快速、有序進行。
本預案適用的道路交通事故是指在我縣行政區域內發生并造成重大人員傷亡、產生重大社會影響,需要聯合相關部門共同實施救援和處置的道路交通事故:
1.4.1事故后果已經或可能導致3人(含)以上死亡的;
1.4.2運載危險物品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導致嚴重后果的;
1.4.3境內路段因凝凍、風暴雨、濃霧、塌方、泥石流等惡劣天氣和地質災害及其它災害連續引發交通事故的;
1.4.4導致市、省(部)級以上領導或者重要外賓傷、亡的;
1.4.5其它可能引發嚴重后果急需聯合救援的道路交通事故。
成立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由縣人民政府縣長任總指揮,分管副縣長、縣公安局局長、安監局局長任副副總指揮,成員由縣政府辦、教育局、財政局、衛生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環保局、供電局、文體廣電旅游局、電信公司、住建設、氣象局、消防大隊、武警中隊、公安局、交警大隊、安監局、交通運輸局、民政局等部門相關負責及各鄉鎮人民政府鄉鎮長組成,主要職責是統一指揮、協調本行政區域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組織有關部門實施聯合救援;及時掌握事故動態并按規定上報,完成上級交辦的任務;統一部署事件的信息發布、新聞報道及其它重要事項。
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在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縣交警大隊大隊長任辦公室主任,相關人員負責具體辦公。聯系電話:。其職責為履行日常值守、信息匯總和綜合協調職能,在道路交通事故處置中發揮運轉樞紐作用。
縣公安局及交警大隊:負責接警、現場處置、現場警戒勘查、組織救援、疏導交通、疏散群眾、調查取證、控制交通肇事人、實施交通管制、事故原因調查和認定、損害賠償調解、事故責任倒查和向上級報告情況等。
縣安監局:負責對事故處置進行具體指導和協調各方關系,組織有關專家參加處置,協助公安局等部門對事故責任進行調查,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縣交通運輸局:負責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的公路交通保障工作,負責事故道路的搶險搶修,提供運輸車輛疏運事故現場人員及物資。
縣住建局:負責事故現場的搶險搶修,組織搭建用于處置事故使用的臨時建筑,負責事故現場的城市道路、路燈、供水等公用設施的搶險搶修,提供排險物資器具與人員,確保道路暢通。
縣衛生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傷員的醫療救護和醫療衛生保障工作,組織力量進行現場急救,并指導現場救護及防疫工作,確保“綠色通道”暢通無阻。
縣消防大隊:負責事故現場滅火,破拆變形事故車輛、排除載運易燃、易爆、劇毒、易腐蝕等危險物品車輛因事故造成的險情。
縣環保局:負責事故造成的環境污染處置及其污染程度監測,指導對危險化學品擴散、蔓延的控制工作。
縣電信公司:負責救援期間的通訊暢通。
縣氣象局:及時提供事故現場以及周邊范圍的天氣情況。
縣供電局:負責現場搶險、電力輸送和排除電力遺留的安全隱患。
縣民政局:協助做好死傷家屬及傷者本人的安撫、賠償工作,及時運送遇難尸體,妥善處理死者后事。
縣政府辦:負責協調處理事故中傷亡的涉外人員的有關善后處理工作。
縣文體廣電旅游局:按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部署,統一組織信息發布和新聞報道工作。
縣教育局:負責協調處理事故中傷亡學生的有關善后處理和配合調查事故責任等工作。
縣武警中隊:按照救援應急指揮部要求參與排險救援,協助公安部門維持現場秩序。
各保險公司:負責因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車輛損失等財產的理賠工作。
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縣政府立即組成現場指揮部,由縣政府分管副縣長擔任總指揮,縣公安局長任副總指揮,主要職責是盡快開展事故排險救援,減少人員傷亡和事故損失;向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報告事故發生和先期處置情況,提出增援要求和實施意見;組織現場善后處理,并做好事故調查;負責現場處置工作全過程的總結、報告。
事故發生地的公安機關接到事故報案后,要核實信息的真實、準確性,一旦查明事故的死、傷人數或失蹤人數后,應按規定報告當地人民政府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通報同級協作部門,并按照規定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包含以下內容: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肇事車輛、人員情況;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態控制情況;接處警情況;報告單位。
當地人民政府應急救援措揮部辦公室根據事故的嚴重性、影響范圍、可控性等要素,作出分析、研判,發布預警。
一旦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最先接到報警的公安部門要在1小時內同時向縣應急辦、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并通報安監、衛生、建設、交通、消防、環保等相關部門,各有關部門接警后要立即派相關人員趕赴現場參與救援。縣應急辦及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按有關規定向上級政府及部門報告。
道路交通事故發生或可能發生時,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接警的公安部門及事發單位應在第一時間及時、主動、有效地進行處置,控制事態,組織救援,并將事件和有關先期處置情況按規定在同一時間上報縣應急辦和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在接到事故信息后,趕赴現場指導,組織派遣應急處置隊伍,做好應急處理工作及啟動本預案的各項準備工作。
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接到事故信息后,立即組織公安、衛生、消防、交通、安監、環保等部門實施救援,并開啟交通事故傷員搶救“綠色通道”,盡最大努力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如判定事故已經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嚴重社會危害時,應立即成立道路交通事故應急現場指揮部,批準啟動本級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處警救援人員應當攜帶必要的現場勘查器材、急救工具、安全防護器材,及時對傷員進行施救,指揮、引導車輛行人繞行,確保救援車輛道路暢通。如遇臺風、暴雨、濃霧、塌方、泥石流等惡劣天氣和地質災害及其它災害造成的交通事故,或運載危險化學品車輛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應當視情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緊急疏散周圍人員。
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經核實確定為道路交通事故,立即報告縣政府分管副縣長批準后,啟動本預案。各有關成員單位相關負責人應在接到通知后立即趕赴指定地點參與部署實施救援工作。
道路交通事故應急現場指揮部根據實際情況,可以請求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調集縣各有關部門力量和裝備組成救援工作組,趕赴現場參與救援行動。各有關部門在接到指令后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人員和救援裝備集結,選擇便捷交通路線和運輸工具,在最短的時間內到達救援現場。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可視情成立專家指導組、醫療救護組、環境監測組、后勤保障組等專業工作組,立即開展消除隱患、調查取證、傷員救治、污染監測、道路搶修等各項工作。
事故救援結束后,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會同相關部門具體負責組織善后處置工作。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死亡人員進行善后處置,盡力醫治事故傷員,清理交通事故現場,恢復道路交通正常秩序。
各保險公司及時趕赴事故現場,及時支付或者墊付搶救費用,開展應急救援人員現場保險和傷亡人員及財產保險的理賠工作。
道路交通事故的新聞報道、信息發布、接待采訪等事項由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統一部署,縣委宣傳部負責把關和組織實施,新聞報道應堅持及時、準確、全面、客觀的工作原則。
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公安部門應及時查明事故發生的原因,做出事故責任認定,依法追究交通肇事者法律責任。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工作自事故發生之日起40日內完成,并由調查組形成書面報告提交有關部門。事故調查報告提交之日起x日內,按屬地管理原則和干部管理權限對有關責任人員作出相應處理。
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會同有關部門對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預防預警、應急響應、保障能力、協同作戰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總結經驗教訓,并向縣政府提交專項報告,為完善預案提供參考依據。
縣公安局要完善“110”或“122”接警系統,并配備必要的應急備用設施和技術力量,建立健全并認真落實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信息收集、傳遞、處理、報送各環節的工作制度,確保信息報送渠道的安全暢通。網通、電信、移動、聯通等通信運營企業要做好應急過程中的通信保障工作。
縣相關部門應建立處置道路交通事故裝備保障制度。消防車輛、照明、滅火、破拆等專用設備、器材實行專人保管和維護,滿足應急處置需要。儲備物資應存放于安全、交通便利的區域。各救援部門應健全應急制度,落實應急人員,配備以下相應裝備:
縣交通運輸局:大客車2輛、大貨車2輛、大吊車1臺,用于疏散事故現場人員及物資設備。
縣建設局:推土機2臺、鏟車2輛、挖掘機2部、裝載機2部、吊車3臺,用于坍塌事故現場挖掘和路面清障以及搭建臨時建筑的設備和物資。
縣供電局:10KV帶電作業車1輛、x0KV柴油發電機車1輛,用于事故現場的電力供應,鋪設臨時電力線路的物資和設備。
縣公安局:事故勘查車1輛、應急救援車輛10輛、指揮車1輛及相關通訊器材、防暴裝備、野外扎營裝備。
縣消防大隊:消防車2輛、金屬切割機、液壓擴張器、滅火器材、強光照明、氧氣呼吸器、隔熱服、防化服、防酸服等防護設備及洗消帳篷。
縣武警中隊:防暴裝備、通訊設備、野外露營裝備。
道路交通安全預防和處置道路交通事故所需經費納入縣財政年度專項經費預算。應急救援工作所需設備資金由各部門提出預算,報縣政府批準后列入年度財政資金預算。
各部門應建立處置道路交通事故應急工作組。工作組按照道路交通事故的具體情況和應急指揮部的要求,具體實施應急處置工作。
鄉、鎮和交通、農業(農機)及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要利用電視、廣播、報刊、網絡等新聞媒體,廣泛宣傳道路交通法律、法規和道路交通事故的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的常識和辦法。在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考試中應當設置應急救援培訓的內容。
各部門應切實加強對處置道路交通事故應急人員的日常教育和技能培訓,有針對性地開展人員營救、傷員搶救、車輛打撈、危險化學品處置和人員應急集結等科目培訓,提高處置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能力和水平。
公安、交通管理、消防、醫療急救等部門應定期按應急救援要求組織演練。
本預案是全縣處置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準備和響應的工作依據,各鄉鎮人民政府和縣直有關部門應遵照執行,并參照本預案,結合本部門、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或實施意見。本預案定期進行修改。
本預案由縣安委會辦公室和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負責解釋。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2024道路運輸應急預案 篇4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快速、高效、安全實施道路交通事故救援工作,減少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對社會、環境產生的不良影響,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治安秩序良好,維護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湖南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省行政區域道路交通事故的防范和應急處置工作。
1.4工作原則
(1)防治結合,預防為主。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維護交通安全設施、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提高交通安全意識的義務,努力預防道路交通事故。要將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和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
(2)條塊結合,以塊為主。道路交通事故現場應急處置領導和指揮以當地人民政府為主,實行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有關部門(單位)應與當地人民政府密切配合,充分發揮指導和協調作用。
(3)整合資源、信息共享。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對人員、資金、設備、物資等進行有效整合,保障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正常進行。建立信息服務平臺,實現信息資源共享,為科學決策提供準確依據。
(4)快速反應、密切協作。一旦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各有關部門(單位)要在應急指揮機構的統一領導下,分工負責,互相支持,協調聯動,整體作戰,在最短時間內控制勢態。
2.應急指揮體系及職責
省、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設立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的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2.1應急組織機構
省人民政府設立湖南省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由省人民政府分管副省長任指揮長,省人民政府分管副秘書長、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廳(省交警總隊)、省交通廳、省安監局、省建設廳分管負責人任副指揮長,省政府新聞辦、省監察廳、省農業廳(省農機局)、省衛生廳、省財政廳、湖南保監局、省環保局、省通信管理局負責人為指揮部成員。
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省公安廳交警總隊,由省交警總隊隊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2.2應急組織機構職責
2.2.1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
領導、指揮、協調全省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承辦省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2.2.2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負責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日常工作;在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組織協調相關成員單位和市州人民政府應急處置道路交通事故。
2.2.3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
省委政法委
協調、指導道路交通事故現場處置,督促做好事故責任倒查工作。
省公安廳(省交警總隊)
負責組織對道路交通事故現場救援、搶救、施救工作,維護應急處置現場秩序和治安工作,組織對交通事故現場勘查、調查取證、責任認定等工作,對肇事者及其相關責任人依法進行控制處理。
省交通廳
參與對道路運輸經營業戶車輛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現場救援、搶救、施救工作;負責組織修復交通事故中毀壞公路、安全設施,完善相關交通標志;督促肇事道路運輸經營業戶落實安全主體責任,強化安全管理。
省安監局
負責組織省內一次死亡10-29人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批復一次死亡3-9人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
省政府新聞辦
組織、協調和指導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的新聞宣傳報導工作。
省監察廳
負責組織對有關道路交通事故責任人員和責任單位的行政責任追究工作。
省建設廳
參與城市道路交通事故現場救援、搶救、施救工作,負責維護、修復交通事故中毀壞城市道路、交通設施等。
省農業廳(省農機局)
參與涉及低速汽車、農用機械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的現場救援、搶救、施救工作,協助調查處理低速汽車、農用機械發生的交通事故。
省衛生廳
負責組織調度衛生醫療隊伍,對道路交通事故中的傷員實施緊急救治。
省財政廳
負責督促落實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資金并監督使用。
湖南保監局
負責組織、協調道路交通事故中死傷者的保險理賠工作。
省環保局
負責組織、協調道路交通事故引發的環境事件的環境監測,指導環境污染的防控與處置工作。
省通信管理局
負責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的通信保障工作。
2.3專家組
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成立專家組,在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時,為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決策提供咨詢服務。
3.預防預警機制
3.1信息監測與報告
3.1.1信息監測
各級交警部門應及時收集和掌握轄區內可能引發道路交通事故的有關信息,包括雨、雪、霧、冰凍等惡劣天氣的情況,因塌方、山體滑坡、洪水等毀壞道路中斷交通的情況,因交通事故或其他因素導致道路擁堵或封閉交通的情況。
3.1.2公眾報告
鼓勵單位和個人將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影響交通安全的重大隱患以及道路交通事故及時通過110、122報警。
3.1.3信息分析與發布
交警部門應及時將監測與公眾報告的`信息進行分析處理,提出應對措施。對可能引發交通事故的有關信息,通過新聞媒體及交通誘導系統向社會公告。
3.2預警行動
3.2.1接警
交警部門道路交通事故接警中心(值班室)實行24小時值班。
3.2.2處警
接到報警后,交警部門對情況進行初步分析,及時出警。重大情況及時向本級人民政府及上級交警部門報告。
4.應急響應
4.1應急響應分級
道路交通事故按其死亡人數的情況,分為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特別重大(Ⅰ級)四級,顏色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紅色表示。
一般(Ⅳ級):一次死亡3—4人的道路交通事故;
較大(Ⅲ級):一次死亡5—9人的道路交通事故;
重大(Ⅱ級):一次死亡10—29人的道路交通事故;
特別重大(Ⅰ級):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眾多人員受傷、重大財產損失及存在其他重大險情的,應及時向市州、省交警部門報告,市州、省交警部門認為有必要由市州、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處置的,向相應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提出啟動預案建議。
4.2事故報告
發生Ⅳ級道路交通事故的,事發地交警大隊應立即將情況報告縣市區人民政府和上級交警支隊,交警支隊接報后應立即報告市州公安局,并在24小時內將事故詳細情況電傳至省交警總隊指揮中心。
發生Ⅲ級道路交通事故的,事發地交警大隊應立即將情況報告縣市區人民政府和上級交警支隊,交警支隊應立即將情況報告市州人民政府和省交警總隊,省交警總隊接報后應立即報告省公安廳,并在24小時內將事故詳細情況電傳至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發生Ⅱ級、Ⅰ級道路交通事故的,事發地交警大隊應立即將情況報告縣市區人民政府和上級交警支隊,交警支隊應立即將情況報告市州人民政府和省交警總隊,省交警總隊接報后應立即報告省公安廳,省公安廳應立即報告省人民政府,并在24小時內將事故詳細情況電傳至公安部。
4.3應急響應行動
發生Ⅳ級道路交通事故的,啟動縣市區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由縣市區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負責處置,市州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做好應急處置指導工作,并做好應急準備;發生高速公路的Ⅳ級道路交通事故,由高速公路管理支隊所屬大隊負責處置,高速公路管理支隊要做好應急處置指導工作,并做好應急準備。
發生Ⅲ級道路交通事故的,啟動市州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由市州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負責處置,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密切關注事態發展,做好應急處置指導工作,并做好應急準備;發生高速公路的Ⅲ級道路交通事故,由高速公路管理支隊負責處置,省交警總隊要做好應急處置指導工作,并做好應急準備。
發生Ⅱ級、Ⅰ級道路交通事故的,啟動省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由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負責處置,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將事故基本情況通報指揮部有關成員單位,并及時報告國務院辦公廳或公安部。
4.4應急處置
4.4.1應急處置程序
(1)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當事人、現場群眾應立即報警,并及時救助受傷人員,維護現場秩序。
(2)接警后趕赴現場的交警、醫療急救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應立即救助受傷人員。交警要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保護現場,疏導交通,維護正常的治安秩序。
(3)發生Ⅱ級、Ⅰ級道路交通事故的,事發地人民政府領導先期負責應急處置工作。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負責人趕赴現場,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4.4.2應急處置指揮
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按照屬地原則由各市州、縣市區在事故現場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全面負責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現場指揮部下設秩序維護組、急救搶險組、現場勘查組、調查訪問組、施救清障組和善后安撫組,并預留機動力量。當事態演變擴大到Ⅱ級、Ⅰ級時,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要迅速報請指揮長,啟動相應等級的應急措施,組織公安、交警、醫療急救、保險、消防等相關部門(單位)趕赴現場處置救援。
4.4.3應急處置措施
搶救傷者;疏散群眾,維護現場秩序;設置警示標志,封閉現場,必要時封閉現場路段或道路;排除險情,嚴禁在險情未消除前無關人員進入現場;控制交通肇事者,必要時將肇事者帶離現場,嚴防發生意外;及時進行現場勘查、現場照相、現場錄相、繪制現場圖和調查訪問,提取相關證據;盡快清理現場,恢復交通。
5.善后工作
5.1善后處置
道路交通事故現場處置完畢后,及時將肇事車輛拖離至安全地帶,清除路面障礙物,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對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按《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及有關法規處理。有關人民政府應組織衛生部門做好受傷人員的救護工作,民政等有關部門(單位)做好喪葬撫恤工作。參加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導致傷殘或死亡的,其撫恤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5.2事故調查
道路交通事故處置完畢后,事故所在地交警部門要開展相關調查,查明交通事故事實,對事故發生的原因進行分析,認定事故責任。特別重大(Ⅰ級)交通事故發生后,省人民政府派遣調查組進行調查,寫出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對相關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
5.3信息發布
道路交通事故信息發布應遵循實事求是、及時準確的原則。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省交警總隊會同省政府新聞辦按照《湖南省突發公共事件新聞發布應急預案》和有關規定做好新聞發布工作。
6.應急保障
6.1人力資源
各級人民政府要組建處置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備隊。應急預備隊按照突發公共事件具體情況和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要求,具體實施應急處置工作。必要時,各級人民政府可按規定和程序請求官兵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6.2財力保障
各級財政部門應及時保障應對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所需經費。審計、財政等部門負責對應急經費使用進行監督和管理。
6.3物資保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建立處置道路交通事故救援物資儲備制度,儲備足夠的道路交通事故應急物資,滿足現場專業力量和公眾防護的需要。儲備物資應存放在交通便利、貯運安全的區域,確保應急需要。有關部門(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和應急預案的要求,做好相關物資保障工作。
6.4醫療衛生保障
衛生、紅十字會等部門(單位)組織和參與因道路交通事故所造成的負傷人員的現場醫療救護工作,根據應急預案的要求,制定相應的應急準備措施,建立醫療應急救援隊伍,建立應急醫療救治網絡,指定緊急救治傷員的醫院。
6.5交通運輸保障
根據應急處置需要,依法對事發現場實施交通管制,對道路交通事故外圍的交通路口實施定向、定時封鎖,嚴格控制進出事故現場人員,根據需要組織開辟應急“綠色通道”,保證救援車輛優先通行。根據救援需要,依法調集可利用的交通運輸工具,保證應急救援人員、物資、裝備的優先運輸。
6.6治安維護
公安等部門要加強現場和局部地區的管制工作;要采取各種預防性緊急措施,全力維護事發地周邊地區的社會穩定和治安秩序。必要時,依法對事發現場或在一定區域內實行緊急狀態。
6.7人員防護
在處置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時,應對事發地現場的安全情況進行科學評估,保障現場人員的人身安全,并攜帶必要的安全防護用具。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正在或者足以對公眾的生命和身體健康造成威脅時,事發地人民政府和公安等部門應及時疏散人群。
6.8通信保障
發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后,建立通信調度指揮網絡和現場移動通信指揮網絡,保障通信暢通。
6.9公共設施
省有關部門(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分別負責煤、電、油、氣、水的供給,以及廢水、廢氣、固體廢棄物、危險化學品等有害物質的監測和處理。
交通、通信、水利、人防、電力、管道等基礎設施建設,應充分考慮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的需要并與之相適應。
6.10科技支撐
依托相應的科研、業務機構,建立相關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技術支持系統。組織相關機構和單位開展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監測、預報、預警、應急處置和綜合防范的技術研究。
7.監督管理
7.1宣傳和培訓
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廣大交通參與者的交通安全意識。廣泛宣傳道路交通事故報警電話,以及自救、互救常識。
強化對申領機動車駕駛證人員和機動車車主的交通安全知識培訓工作。
組織各級領導、應急指揮和救援人員,特別是進行現場處置的指揮人員、作業人員進行專業培訓。
7.2預案演練
適時組織不同類型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的實戰演練,不斷提高應急處置的實戰能力。
7.3獎勵與責任
對在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和獎勵;對不認真履行職責、玩忽職守且造成嚴重損失的,有關部門(單位)要依法給予責任人行政處分;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4監督檢查
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省交警總隊、省應急管理辦公室(省人民政府總值班室)會同省有關部門(單位)對本預案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保障應急措施到位。
8.附則
8.1預案管理與更新
根據情況變化,由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省交警總隊對本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
8.2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經省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省交警總隊負責解釋。
8.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2024道路運輸應急預案 篇5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建立健全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快速反應機制,進一步增強政府應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處置能力,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減少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造成的危害,特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本預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辦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河北省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承德市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等有關法規制定。
1.3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堅持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放在首位,切實加強應急處置過程中的安全防護。
(2)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在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鄉鎮(街道、開發區)、縣直有關部門按照分級分類管理的原則,負責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企業要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健全應急救援體系。
(3)整合資源,協同應對。充分發揮政府、企業和社會救援力量的作用,實現組織、資源、信息有機整合和共享,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
(4)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突發事件應急與預防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切實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縣轄區內危險化學品在道路運輸過程中發生火災突發事件、爆炸突發事件、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或者危險化學品車輛碰撞傾覆等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
本預案所涉及的危險化學品系指屬于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蝕品的化學品。
本預案不適用于水路、鐵路、航空危險化學品運輸突發事件。
2.組織機構及職責
2.1指揮機構設置與職責
2.1.1應急指揮部
建立豐寧滿族自治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作為全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統一組織領導和指揮協調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對工作。
2.1.2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人員組成
總指揮:王宇縣政府常務副縣長
副總指揮:劉旭縣政府副縣長、公安局局長
張亞東縣政府副縣長
孫志剛縣應急管理局局長
成員:縣公安局、縣消防救援大隊、縣應急管理局、縣衛生健康局、縣環境保護分局、縣交通運輸局、縣水務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縣氣象局、縣民政局、縣發改局、縣農業農村局、縣委宣傳部和事發地鄉鎮(街道、開發區)分管領導組成。
2.2機構職責
2.2.1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的主要職責
(1)負責啟動本預案;
(2)作出應急處置與救援行動的重大決策,下達命令并進行督察和指導;
(3)向縣委、縣政府報告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進展情況;
(4)監督、檢查、指導各鄉鎮(街道、開發區)和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單位制定相關應急預案和建立應急救援體系;
(5)組織協調開展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演練、業務培訓和應急物資儲備;
(6)決定其他重要事項。
2.2.2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的主要職責
(1)縣公安局:負責受理事故報警;
負責突發事件信息的收集、綜合和研判,向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提出啟動本預案應急響應的建議;負責調用相關救援設備(吊車等);組織協調突發事件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實施現場警戒、現場勘查與交通管制,實施警戒區域內無關人員的緊急疏散;維護突發事件現場及周邊地區的治安秩序;查明傷亡人員身份和致害因素;控制事故相關責任人員;參與突發事件調查處理。
(2)縣消防救援大隊:負責事故現場撲救火災,控制和化解易燃、易爆、有毒泄漏,冷卻有關容器,防止爆炸,災情控制后實施洗消;
搜救受害人員;參與突發事件調查。
(3)縣應急管理局:指導和參與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和事故調查處理;
負責聯系危險化學品應急管理專家,組織協調專家到現場參與現場處置工作。
(4)縣環境保護分局:負責組織對突發事件現場大氣、土壤、水體的應急監測,測定突發事件污染區域、污染程度;
提供污染物清除處置建議和環境恢復建議等相關環保技術支持,做好環境污染處置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引起的環境污染突發事件調查處理。事態控制后指導消除現場遺留危險物質的污染。
(5)縣衛生健康局:確定主要救治醫院,儲備相應的醫療器材、裝備和急救藥品;負責組織協調受傷害人員醫療救治工作;負責突發事件現場醫務人員、器材、藥品調配及傷員轉移和傷亡人員情況統計工作。
(6)縣交通運輸局:負責組織應急救援的運輸車輛,運送搶險人員和運輸救援物資;
負責調用危險化學品轉運車輛;加強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企業及從業人員特別是運輸車輛和駕駛員的安全監管;參與突發事件調查;建立運輸、倒罐車輛設備企業數據庫,定期檢查測試。做好公路養護工作,確保應急車輛通行;協助清理公路上的突發事件廢棄物。
(7)縣水務局:負責水資源的合理調度,協助環境保護單位做好受污染水體的監測及相關案件調處。
(8)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提出突發事件現場特種設備的處置方案,提供技術支持;
參與突發事件調查處理。
(9)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參與燃氣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
參與燃氣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調查處理。
(10)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調度環衛灑水車輛,做好運送水源的保障。
(11)縣氣象局:負責突發事件現場周邊自動站的氣象監測,提供事故現場周邊的風向、風速、雨量等氣象監測資料,制作突發事件現場及周邊地區3小時專題預報,為應急救援提供氣象技術支持。
(12)縣民政局:指導協助事發地鄉鎮(街道、開發區)做好受災群眾的安置、救助等后勤保障工作。
(13)縣發改局:負責組織協調商貿流通企業生活必需品的調撥和應急采購,組織協調電力和通信運營企業做好應急電力和通信保障工作。
(14)縣農業農村局:負責突發事件對農田污染、漁業水域污染的監測,進行受損失農作物、漁業資源損失的評估,并配合做好有關善后工作。
(15)縣委宣傳部:負責協調媒體做好突發事件新聞發布和宣傳報道;組織協調突發事件現場記者采訪活動;指導有關部門在相關媒體上發布應急疏散、區域警戒等重要公告。
(16)事發地鄉鎮(街道、開發區):協助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負責實施突發事件現場控制、人員疏散安置、治安秩序維護、應急救援、后勤保障和善后處理等工作;協調落實事發所在地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處置后的危險化學品暫(轉)存。
2.3辦事機構
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公安局,主任由縣公安局副局長、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徐瑞文同志擔任。
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作為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的辦事機構,履行全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的綜合協調職能,負責承擔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職責:
(1)修訂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責任與措施的落實;
(2)動態掌握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風險、隱患和事故信息,做好預測和預警,及時向縣危運應急指揮部提出是否啟動本預案的建議;
(3)組織或參與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災情統計、核查、上報、新聞發布和突發事件評估、調查處理工作;
(4)根據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性質和嚴重程度,及時向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報告突發事件信息;
落實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副總指揮的指示、批示;承辦相關綜合協調、請示報告工作;
(5)承辦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4現場指揮部組成和主要職責
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根據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設立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部作為現場應急指揮機構,具體負責指揮協調事故現場的應急處置與救援行動。現場指揮部的總指揮由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指定。現場指揮部的主要職責:
(1)劃定突發事件現場的警戒范圍,實施必要的交通管制及其他強制性措施;
(2)綜合專家組等各方面的信息,科學制定應急救援處置方案,并組織實施;
(3)研究判斷危險化學品性質及危害程度,組織控制和消除突發事件危害源;
(4)必要時,調度或征集社會力量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5)組織營救受害人員,轉移受威脅人員和重要財產;
(6)向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報告現場應急救援進展情況;
(7)向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提出現場應急結束的建議,經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同意后宣布現場應急結束。
現場指揮部可視現場情況和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主要職責靈活設置綜合協調組、搶險救援組、警戒疏散組、技術專家組、環境監測組、后勤保障組、宣傳報道組等應急工作組。
3.突發事件分級
按突發事件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將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件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個級別,作為突發信息報送和分級響應的依據。
3.1特別重大突發事件(Ⅰ級)
危險化學品在道路運輸過程中發生的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事故或者傾覆事故,已經嚴重危及周邊社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中毒,或需疏散轉移緊急安置10萬人以上,或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或特別重大社會影響;事故事態發展嚴重,且亟待外部力量應急救援。
3.2重大突發事件(Ⅱ級)
危險化學品在道路運輸過程中發生的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事故或者傾覆事故,已經危及周邊社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需疏散轉移緊急安置5萬人以上不足10萬人,或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或嚴重社會影響等。
3.3較大突發事件(Ⅲ級)
危險化學品在道路運輸過程中發生的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事故或者傾覆事故,已經嚴重危及周邊社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需疏散轉移緊急安置1萬人以上不足5萬人,或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不足5000萬元,或較大社會影響等。
3.4一般突發事件(Ⅳ級)
危險化學品在道路運輸過程中發生的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事故或者傾覆事故,已經危及周邊社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中毒,或需疏散轉移緊急安置需緊急安置不足1萬人,或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不足1000萬元,或一定社會影響等。
4.預防預警
4.1預防管理
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按職責加強對轄區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企業、從業人員的安全監管,督促、指導其制訂完善應急預案,配備相應的應急救援人員和器材、設施,并定期進行演練和預案修訂,完善并嚴格執行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強化日常安全檢查,做好突發事件隱患的排查和整治。
4.2預測預警
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各有關部門應加強監測、預測和預警系統建設,動態掌握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風險、隱患和突發事件信息,做好對已知突發事件的風險、發展趨勢分析,及時發布突發事件預警信息,通知有關方面采取相應預防和應對措施。
5.信息報告
5.1報告程序和時限
各相關部門和單位接到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或險情報告后,按突發事件信息報送相關規定報告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縣公安局)和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報后立即向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報告。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接報后根據信息報送的規定,及時報告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報知縣政府其他相關領導,并按相關規定要求及時報告市政府辦公室。各鄉鎮(街道、開發區)、縣直有關部門在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后必須在規定時間內上報突發事件情況。緊急情況下可越級上報。
5.2報告內容
突發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信息來源、突發事件起因和性質、基本過程、已造成的后果、影響范圍、事態發展趨勢、處置情況、擬采取的措施、下一步工作意見、領導到現場情況、具體聯系人和聯系方式及其他需要上報的有關事項。
6.應急響應
突發事件發生后,按照“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專業處置”要求,根據突發事件可控性、嚴重性和影響范圍,原則上按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特別重大(Ⅰ級)四級啟動應急響應。
Ⅳ級應急響應:適用于處置一般突發事件,或突發事件危害自突發事件發生以后即停止,造成危害較小的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發生此類突發事件時,按本應急預案組織實施。如果事發地跨縣(市、區)行政區,由縣政府報請市政府牽頭處置。
Ⅲ級應急響應:適用于處置較大突發事件,或突發事件危害自發生以后即停止,但還可能產生嚴重后果的,超出我縣應急救援能力的危險化學品的突發事件。發生此類突發事件時,啟動本預案進行先期處置,然后報市政府,由市政府牽頭進行后續處置。
Ⅰ、Ⅱ級應急響應:適用于處置重大、特別重大突發事件,或突發事件危害并未隨突發事件發生而結束,有蔓延擴大危險,超出我縣應急救援能力的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發生此類突發事件時,啟動此預案進行先期處置,報市政府、省政府,請省政府、市政府牽頭進行后續處置,縣政府全力配合。
6.1先期處置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發生后,立即啟動本應急預案,調度公安、消防、應急、交通、環保、衛生等有關部門或社會力量趕赴突發事件現場進行先期處置,控制災情,防止次生、衍生突發事件發生,切斷突發事件災害鏈。
如事態比較嚴重,符合下列條件的,迅速向市政府報告,要求啟動更高級別響應:
(1)已達到較大事故(Ⅲ級)以上級別的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
(2)超出縣政府應急處置突發事件災難能力的;
(3)跨縣(市、區)行政區發生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
符合上述條件的,縣政府認為須啟動更高級別響應的,向市政府進行報告。
6.2預案啟動
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或縣政府辦收到報告后,相互溝通確認信息,第一時間進行研判,認為事態已達到啟動預案條件,向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提出啟動預案建議。
預案啟動的決定:預案啟動建議按上述方式提出后,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及時作出是否啟動預案應急響應的指示。
6.3指揮調度
經批準啟動預案應急響應,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及時下達啟動預案應急響應的指令。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如沒有特殊的原因或理由,應當第一時間到達事發現場。同時,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收到應急響應指令后,要迅速按指令要求調集有關專家、救援隊伍和相關救援設備趕赴事發現場,進行應急處置。
6.4現場處置
根據突發事件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設立現場指揮部,指定現場總指揮。現場指揮部實行總指揮負責制,統一組織、指揮現場應急救援工作。突發事件現場的所有應急救援人員包括事發地鄉鎮(街道、開發區)有關人員必須服從總指揮的統一指揮和調度。
在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綜合協調組、技術專家組、搶險救援組、環境監測組、警戒疏散組、后勤保障組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采取切實的緊急措施,開展應急處置與救援行動。
(1)突發事件搶險救援。公安、消防及現場處置的各職能部門在組織搶險時,應按應急救援的原則實施搶險救援。首先要采取切實措施控制災情,在摸清險情、保障救援人員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先實施救人,然后救災。在人員得到救援后,迅速查清突發事件車輛裝載物質的化學成分品種、數量和突發事件現場狀況。現場的應急專家針對車輛裝載的物質特性和現場事故狀況,制定應急處置方案,公安消防及現場處置部門在總指揮的指揮下,針對火災或爆炸或泄漏突發事件的不同特征,在應急專家的現場指導下,采取相應的科學的應對方案實施處置。
搶險救援現場涉及需要進行倒罐過駁作業的,罐車及相關設備由突發事件車輛業主單位調派,突發事件車輛業主單位無法調派的,由交通、應急、公安部門負責向相關單位調用。危險化學品堵漏和倒罐過駁作業等現場處置工作由公安、消防部門、突發事件車輛業主單位和其他應急處置單位實施。若需要調用特種設備工具,由公安、消防部門或市場監管部門負責落實。危險化學品倒罐過駁作業,必須在公安、消防部門現場監護、承壓槽車專業人員指導下,由倒罐作業人員穿戴好防護用具后進行。消防部門在配備相關倒罐專用車后,遇特殊緊急情況,在做好安全防護的前提下,可實施倒罐過駁作業。
搶險救援現場涉及需要圍堤堵截的,由現場總指揮根據環保部門、專家的意見和現場情況,組織有關部門采取合理、有效、科學的措施加以實施。
搶險救援現場牽涉槽罐車翻側的,由公安交警部門調派吊車前來救援。
(2)現場警戒、現場勘查和道路交通管制。公安、消防、環保等部門根據危險化學品泄漏擴散、火焰輻射、爆炸涉及的范圍劃定警戒區。公安交警在通往突發事件現場的道路上實行交通管制,警戒區的邊界應設警示標志并由專人警戒,除工程搶險、消防和偵檢等應急救援人員外,其他人員禁止進入警戒區。泄漏的化學品為易燃易爆類的,警戒區內嚴禁各類火種。同時公安交警迅速開展現場勘查,及時收集現場相關證據。
(3)傷員醫療救護。醫療衛生部門選擇突發事件現場附近的安全區域內設立臨時醫療救護點,對傷員進行緊急救治,并將重傷員護送至指定醫院做進一步治療。
(4)人員緊急疏散。公安部門會同當地政府及有關單位組織所有可能受到威脅的人員和重要物資有序轉移到安全區域,人員撤離應選擇安全的路線,盡可能從上風側離開,并避免橫穿危險區域。當撤離比就地保護更危險或撤離無法進行時,應組織受到威脅的人員迅速進入建筑物或其他設施內,視情關閉門窗和通風、加熱、冷卻系統,直至危險消除。對人員疏散區域,應組織實施治安巡邏。
(5)后勤保障。發改局牽頭,民政、市場、交通等部門參與,負責做好應急處置的后勤保障工作。
(6)環境污染處置。由環保部門牽頭,組織衛生、農業等部門對突發事件現場的大氣、土壤、水體等環境進行應急監測,測定危險物質的成分、濃度和污染區域范圍及程度,對突發事件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評估,會同相關部門提出環境污染處置方案并指導當地政府組織實施。
6.5擴大應急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引發或可能引發其他次生、衍生突發事件時,現場指揮部或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及時報告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和縣政府,由縣政府視情況啟動其他相關專項應急預案。
如突發事件危害已經或可能波及鄰縣安全時,縣政府應按規定立即通報鄰縣政府。
如突發事件危害已經或可能超出本級政府應急處置能力時,縣政府視情及時報告省政府、市政府,請求應急支援。
6.6安全防護
6.6.1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根據危險化學品的特性、引發物質的不同以及應急人員的職責,采取不同的防護措施。應急救援指揮人員、醫務人員和其他靠近污染區域的應急人員一般配備過濾式防毒面罩、防護服、防毒手套、防毒靴等。搶險、消防等進入污染區域的應急人員應配備密閉型防毒面罩、防酸堿型防護服和空氣呼吸器等。同時做好現場毒物的洗消工作(包括人員、設備、設施和場所等)。
6.6.2群眾的安全防護。根據不同危險化學品特性,組織和指導群眾就地取材(如毛巾、濕布、口罩等),采用簡易有效的防護措施保護自己。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疏散程序(包括疏散組織、指揮機構、疏散范圍、疏散方式、疏散路線、疏散人員的照顧等)。組織群眾撤離危險區域時,應選擇安全的撤離路線,避免橫穿危險區域。進入安全區域后,應盡快去除受污染的衣物,防止繼發性傷害。
6.7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的分析、檢測與后果評估
突發事件發生地和支援的環境監測及化學品檢測機構負責對水源、空氣、土壤等樣品就地實行分析處理,及時檢測毒物的種類和濃度,并計算出擴散范圍等應急救援所需的各種數據,以確定污染區域范圍,并對突發事件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評估。
6.8信息發布
按照統一、準確、及時的原則,由縣委宣傳部會同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發布突發事件事態發展和應急處置工作的信息,具體按有關規定執行。
6.9應急結束
突發事件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次生、衍生突發事件隱患消除后,經突發事件搶救現場指揮部確認和批準,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現場善后處置工作完成后,由縣危運應急指揮部宣布應急結束,終止應急響應。
7.應急保障
7.1通信信息保障
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應設置24小時值班電話,保證能夠與有關人員隨時取得聯系。
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牽頭應急、公安、消防、交通運輸等部門組織建立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重大危險源、專業應急指揮機構、應急救援力量(含專家)信息數據庫,并組織管理和維護。
縣發改局牽頭電信運營單位制定通信與信息保障方案,保障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相關機構的通訊暢通,確保音頻、視頻、數據等信息實現雙向傳遞。
7.2技術裝備保障
相關單位應裝備特種專業隊伍,儲備有關特種裝備(泡沫車、藥劑車、聯用車、氣防車、化學搶險救災專用設備等),滿足應急救援需要。要依托現有資源,合理補充完善應急救援特種裝備;統一清理、登記可供應急響應單位使用的應急裝備類型、數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建立完善相應的保障措施。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單位按照有關規定配備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應急救援裝備。
7.3應急隊伍保障
以消防救援大隊為依托,充分發揮當地其他應急救援隊伍的作用,建立一支適應全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救援需要的應急救援隊伍。
7.4交通運輸保障
縣公安局組織對突發事件現場進行交通管制,開設應急救援通道;為應急救援人員、車輛及應急物資運輸提供交通方便,保證應急需要。縣交通運輸局組織和調集交通運輸工具(含轉、倒罐車輛),保證現場應急救援工作需要。
7.5醫療衛生保障
縣衛生健康局組織協調各級醫療救護隊伍實施醫療救治,并根據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造成人員傷亡的特點,落實專門救治醫院,配備相應藥品和器材。
7.6社會治安保障
公安部門負責組織突發事件現場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強對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設備的防范保護,做好交通管制,維持現場秩序,及時疏散群眾。必要時,事發地政府發動和組織群眾,開展群防聯防,協助公安部門實施治安保衛工作。
7.7資金物資保障
突發事件所需財政負擔的經費,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級負擔。各級財政應建立健全應急經費快速撥付機制。發改、財政等部門要根據本轄區實際情況儲備一定數量的常備應急救援物資。應急響應所需物資的調用、采購、儲備、管理,應遵循“服從調動、服務大局”的原則,保證應急救援的需求。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單位按照有關規定儲備應急救援物資。縣本級常備物資相關經費由縣財政解決;企業常備物資經費列入生產成本。必要時,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時動員和征用社會物資。
7.8人員安全保障
現場應急救援人員應當根據需要攜帶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出突發事件現場的有關規定。
8.后期處置
8.1善后處置
事發地政府負責組織善后處置工作,縣直有關部門和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要做好有關協調配合工作。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征用物資補償,災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善后處置經費由突發事件責任單位或突發事件責任人依法承擔。
8.2賠付補償
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物資設備損耗和勞務支出等費用,經調用部門審核后由突發事件責任單位負責賠償和補償。必要時,縣政府和事發地政府視情況可先按照管理責任墊付相關應急處置經費,然后向突發事件責任單位追討;突發事件責任單位不支付經費的,按有關法律法規執行。保險機構要在保險責任范圍內及時進行理賠。
8.3調查評估
縣政府成立由市公安、應急、環保、市場監管、消防、交通等相關部門和事發地政府組成的突發事件調理處理組,對突發事件進行調查處理,查明突發事件原因,認定突發事件性質和責任,提出對責任人員的處理意見,按程序報縣政府。
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對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情況進行總結評估,吸取經驗教訓,制定改進措施,并將應急處置評估報告提交縣政府。
9.宣傳、培訓和演練
9.1宣傳
各地、各有關單位要有組織、有計劃向公眾開展危險化學品安全衛生和應急教育活動,廣泛宣傳應急救援有關法律法規和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的常識。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單位要嚴格落實教育培訓制度,從業人員要熟悉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程序,掌握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的基本技能和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的常識。
9.2培訓
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負責指導市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培訓相關事宜。每年須組織一次有關部門和各鄉鎮(街道、開發區)的應急培訓,提高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單位要按照有關規定對員工進行應急培訓。
9.3演練
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定期組織由相關職能部門和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單位共同參與的應急演練(可采用實戰演習或桌面推演),及時發現應急預案和工作機制存在的問題,不斷完善應急救援預案,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10.附則
10.1監督檢查
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負責組織各成員單位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企業制定和落實應急預案情況進行監督、抽查。
10.2獎勵與責任追究
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按有關規定進行表彰、獎勵和責任追究。
縣政府對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或獎勵;對遲報、漏報、瞞報和謊報突發事件重要情況或者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法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0.3預案管理
每三年或必要時由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對預案進行評審、修訂,報縣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同時送有關部門備案。有關部門按照預案的要求履行各自職責,并制定相應的預案和保障計劃。
10.4預案有關解釋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10.5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2024道路運輸應急預案 篇6
為切實提高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車輛事故的應急處置能力,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環境破壞,維護道路交通安全和通行秩序,確保現場處置高效、有序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令)、《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91號)和《廣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關于印發廣東省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職責的通知》(粵府辦〔20xx〕14號)、《廣東省突發事件現場指揮官制度實施辦法(試行)》(粵府辦〔20xx〕1號)和《江門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文件,制定本預案。
一、現場處置原則
統一指揮、分級負責;部門配合、加強協作;快速反應、高效運轉;依靠科學、安全處置。
二、預案適用范圍
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道路交通事故是指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在道路交通運輸過程中發生的交通事故。本預案所涉及的危險化學品是指《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91號)規定的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造成危險的化學品。運輸車輛在運輸煙花、爆竹、放射性物品等過程中發生的道路交通事故處置,參照本預案執行。
三、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事故分級
根據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道路交通事故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分3個級別:
(一)Ⅰ級事故:是指事態非常嚴重,事故造成危險、劇毒化學品嚴重泄漏、水體等環境污染,嚴重威脅到周邊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或者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燃燒、爆炸,需要立即疏散事故現場周邊居民,需實施跨區域交通組織分流。
(二)Ⅱ級事故:是指事態嚴重,事故造成危險化學品泄漏或處置時極可能造成泄漏,或導致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燃燒、爆炸或者劇毒品可能污染周圍環境等,雙向交通中斷需要分流和事故周邊群眾需要疏散。
(三)Ⅲ級事故:是指事態一般,事故沒有造成危險化學品泄漏但處置困難,有可能造成危險化學品泄漏、燃燒、爆炸,對交通造成一定的影響。
四、應急指揮體系
(一)地市級指揮部:市政府設置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指揮部,由市政府分管領導任總指揮,公安、安全監管部門領導任副總指揮,預防道路交通事故聯席會議相關的成員單位及應急保障單位領導參與處置工作。負責處置Ⅰ級事故相關事宜。
(二)市、區(縣級)級指揮部:各地設置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指揮部,由當地市、區政府分管領導任總指揮,公安、安全監管部門領導任副總指揮,預防道路交通事故聯席會議相關成員單位及應急保障單位領導參與處置工作,負責處置Ⅱ級事故相關事宜。
(三)現場指揮部:由事故發生地的交警大隊或其上級公安機關領導,或上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領導擔任現場指揮官,安全監管部門領導擔任副指揮官,指揮開展應急處置工作,交通運輸、城管(燃氣辦)等部門領導參與處置工作。
發生在高速公路上的事故,現場指揮官由高速交警大隊或其上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領導擔任,如達到Ⅱ、Ⅲ級事故,需報所屬地段的轄區政府;如達到Ⅰ級事故,則需報江門市政府。
五、部門分組及主要職責
為使現場應急處置有序、安全開展,根據粵府辦〔20xx〕14號的要求和結合我市工作實際,各級指揮部設置以下相應工作組:
(一)現場交通組:由公安交管、公路路政等部門組成,公安交管部門領導任組長。負責現場安全防護、協助搶救受傷人員、事故現場勘查和調查取證、控制肇事司機等;組織疏導和撤離危險區域內的無關人員;設置事故現場警戒區,管制進出事故現場的人員和車輛;實施交通管制和分流措施,避免次生事故發生和減少交通擁堵。
(二)搶救治療組:由衛生計生、消防、醫療、職防等部門單位組成,衛生計生部門領導任組長。負責組織和落實相關人員趕赴事故現場,搶救受傷人員和救治工作;在事故達到Ⅰ級、Ⅱ級時,根據需要對受污區域做好衛生防護工作。
(三)安全評估組:由安全監管、消防、交通運輸、質監、城管(燃氣辦)、治安等部門組成,安全監管部門(涉液化石油氣和天燃氣則為燃氣辦)領導任組長。負責組織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專家、專業技術人員趕赴現場,對所運載的危險化學品、承壓盛裝容器的安全性進行評估,提出安全距離(區域)和拯救方案或控制措施,供指揮人員組織、協調、實施。
(四)交通拯救組:由交通運輸、質監、城管(燃氣辦)、公路管理等部門組成,交通運輸部門領導任組長。負責組織和落實拯救、起重的車輛或相應的運輸車輛及時趕赴事故現場,統籌并落實對事故現場的危險化學品的駁載、卸載、轉移等工作;評估拯救作業量、難度、危險性和應急拯救費用處理。
(五)環境監測組:由環保、衛生計生、水務、城管、農業等部門組成,環保部門領導任組長。負責對事故現場被污染的土壤、水體、大氣等進行監測,及時提供環境污染物監測結果,為正確救援和防止擴散提供依據。
(六)現場保障組:由屬地的市、區(縣級)政府及經濟和信息化、電力、通信等部門單位組成,由屬地的市、區(縣級)政府領導任組長,負責事故現場應急電力、通信的保障,排除現場相關電力線路(設備)安全隱患;根據安全評估的情況,當地鎮、街負責疏散現場周邊群眾,協助相關部門做好其他事宜。
六、應急響應
根據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時達到的三個級別,對應實施Ⅰ級、Ⅱ級、Ⅲ級三個等級的應急響應:
(一)Ⅰ級響應:發生Ⅰ級事故,由事發地公安交管部門立即成立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官開展組織協調處置工作,同時報告當地市、區(縣級)政府、公安局,由當地市、區(縣級)政府、公安局報告江門市政府、市公安局,并成立江門市級應急處置指揮部;視情況及時通知搶救治療組、安全評估組、環境監測組、交通拯救組等到現場處置,并可通知現場保障組到現場協助。現場指揮官應向總指揮或副總指揮簡明報告處理情況及后續處理方案,并根據總指揮或副總指揮意見繼續履行指揮職責。
(二)Ⅱ級響應:發生Ⅱ級事故,由事發地公安交管部門立即啟動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官開展組織協調處置工作,同時報告當地市、區(縣級)政府和公安局,并請求成立市、區(縣級)級應急處置指揮部;視情況及時通知搶救治療組、安全評估組、環境監測組、交通拯救組等到現場處置。現場指揮官應向總指揮或副總指揮簡明報告處理情況及后續處理方案,并根據總指揮或副總指揮意見繼續履行指揮職責。
(三)Ⅲ級響應:發生Ⅲ級事故,由事發地公安交管部門立即成立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官負責指揮協調應急處置工作,同時報告當地市、區(縣級)政府和公安局,并視情況及時通知相關的搶救治療組、安全評估組、交通拯救組等到現場處置。
七、現場處置工作安排
(一)現場警戒。先期到達現場的公安交管、路政等人員要立即設置警戒區域,維護秩序,協助搶救傷員;并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情況。
(二)交通組織。公安交管、路政部門要指揮應急工作車輛和執行搶險救援任務各種車輛通行;要根據實際交通情況,采取管控或分流等措施,疏導事故現場及周邊道路交通,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現場對交通安全的影響。
(三)安全評估。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專家、專業技術人員到達現場后要立即研究、分析,對安全性進行評估,提出安全距離(區域)和拯救方案或控制措施,供指揮人員組織、協調、指揮和實施。
(四)環境監測。當事故達到Ⅰ級或Ⅱ級事故時,需及時對事故現場周邊環境的`土壤、水體、大氣等進行監測,提出意見供指揮人員協調、處置等。
(五)施救拯救。指揮人員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專家、專業技術人員提供的方案,現場指揮相關職能部門搶救傷員、排除危險和施救拯救;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專家、專業技術人員在現場協助指導拯救。
(六)群眾疏散。當事故達到Ⅰ級或Ⅱ級事故時,根據安全評估專家提出的意見或方案,對一定區域內的群眾組織疏散,保證現場周邊群眾撤離到安全地帶。
(七)現場清理。公安交管部門在確保安全情況下對事故現場進行勘查,如屬爆炸、燃燒現場,應知會公安部門其他警種參與勘查;拯救作業完畢后,路政、公路養護等部門清理現場,必要時放置相應的安全提示設施,公安交管部門檢查后視路況安全程度再恢復交通。
八、落實預案的相關要求
(一)要落實部門職能責任。各地、各職能部門要根據本預案明確的職能職責,制定自身的應急處置預案或方案,明確和細化落實的人員、做法和責任,并適時組織相關職能部門開展實戰演練,提高應急處置水平。
(二)要切實保障聯絡體系。應急處置的聯系方式以預防道路交通事故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及應急保障單位的分管領導報備的聯系方式為準,因分管領導調動或調整沒有報備聯席會議辦公室(公安交管部門)或因其他原因無法聯系而影響應急反應的,由相關部門承擔相應責任。
(三)要提高指揮處置效能。對現場指揮官發布的通知、指令,相關部門必須迅速響應及行動,落實應對工作措施或方案。各部門領導或專家等人員到達現場后要第一時間向現場指揮官報到。每次應急處置結束后,指揮部應就處置期間的各部門的聯系報告、反應時間、反應措施、工作成效和改進方面進行總結,向政府及相關部門反饋。
(四)要建立技術專家信息。江門和各地都要建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專家信息庫,由安全監管部門和燃氣辦實行分類管理,保證能夠調度相關專家人員及時趕赴事故現場,協助做好現場處置工作。
(五)要落實救援裝備儲備。各級安全監管、質監、城管(燃氣辦)部門要掌握本市轄區和周邊地區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單位盛裝容器、儲存產品的種類、運輸車輛狀況的應急救援能力,配備必要的搶險救援器材等裝備,保證能及時調度和趕赴事故現場。
2024道路運輸應急預案 篇7
為健全完善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系,規范和加強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有效應對道路運輸突發事件,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恢復道路運輸正常運行,制定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管理規定》《關于道路運輸應急保障車隊建設的指導意見》《交通運輸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暫行規范》《交通運輸突發事件信息處理程序》等相關規定。
1.3 事件分級
本預案所稱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災害、道路運輸生產事故等原因引發,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要客運樞紐1運行中斷、嚴重人員傷亡、大量人員需要疏散、生態環境破壞和嚴重社會危害,以及由于社會經濟異常波動造成重要物資、旅客運輸緊張,需要交通運輸部門提供應急運輸保障的緊急事件。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按照性質類型、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
1.3.1 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
(1)重要客運樞紐運行中斷
造成或可能造成運行中斷48小時以上,致使大量旅客滯留,恢復運行需要多部門協調,人員疏散需要跨省組織。
(2)特別重大道路運輸安全事故
客運車輛、危險貨物運輸車輛以及包含客貨運車輛在內的道路運輸安全事故,造成30人以上2死亡或失蹤,或100人以上重傷的事故。
(3)重要物資道路運輸應急保障
重要物資缺乏、價格大幅波動等原因可能嚴重影響全國或者大片區經濟整體運行和人民正常生活,超出事發區域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運力組織能力,需要跨省、跨部門協調。
(4)需要由交通運輸部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邊境口岸撤僑等其他突發事件。
以上四種情形,事發區域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難以獨立處置,需要協調相關省份、相關部門調動運力疏解,提出跨省域道路運輸應急保障請求。
1.3.2 Ⅱ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Ⅱ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
(1)重要客運樞紐運行中斷
造成或可能造成運行中斷24小時以上,致使大量旅客滯留,恢復運行需要多部門協調,人員疏散需要跨市組織。
(2)重大道路運輸安全事故
客運車輛、危險貨物運輸車輛以及包含客貨運車輛在內的道路運輸安全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失蹤,或50人及以上、100人以下重傷的事故。
(3)重要物資道路運輸應急保障
重要物資缺乏、價格大幅波動等原因可能嚴重影響省域內經濟整體運行和人民正常生活,超出事發區域市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運力組織能力,需要跨市、跨部門協調。
(4)需要由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其他突發事件。
1.3.3 Ⅲ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Ⅲ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
(1)重要客運樞紐運行中斷,造成或可能造成大量旅客滯留,事發區域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出跨縣域道路運輸應急保障請求的。
(2)客運車輛、危險貨物運輸車輛以及包含客貨運車輛在內的道路運輸安全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失蹤,或10人及以上、50人以下重傷的事故。
(3)發生因重要物資缺乏、價格大幅波動等原因可能嚴重影響市域內經濟整體運行和人民正常生活,需要緊急安排跨縣域道路運輸保障的。
(4)需要由市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其他突發事件。
1.3.4 Ⅳ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Ⅳ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
(1)一般客運樞紐運行中斷,造成或可能造成旅客滯留。
(2)客運車輛、危險貨物運輸車輛以及包含客貨運車輛在內的道路運輸安全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失蹤,或10人以下重傷的事故。
(3)需要由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其他突發事件。
1.4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對處置工作。
本預案指導地方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編制和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對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
已有國家專項應急預案明確的危險品道路運輸事故應對處置工作,適用其規定。
1.5 工作原則
(1)以人民為中心,安全第一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對的預警、預測,以及道路運輸事故的善后處置和調查處理應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把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不斷完善應急預案,做好突發事件應對準備,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2)依法應對,預防為主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對應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要求,不斷提高應急科技水平,增強預警預防、應急處置與保障能力,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提高防范意識,做好預案演練、宣傳和培訓工作,以及有效應對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各項保障工作。
(3)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以屬地管理為主,在各級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按照事件等級和法定職責,分工合作,共同做好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由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牽頭,結合各地道路運輸管理體制,充分發揮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的作用,建立健全責任明確、分級響應、條塊結合、保障有力的應急管理體系。
(4)規范有序,協調聯動
建立統一指揮、分工明確、反應靈敏、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工作響應程序,加強與其他相關部門的協作,形成資源共享、互聯互動的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實現應急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高效化。
1.6 應急預案體系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系包括國家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地方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及道路運輸企業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國家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交通運輸部負責制定、發布國家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2)地方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省級、市級、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按照交通運輸部制定的國家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在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和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指導下,負責編制、發布地方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報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備案。
(3)道路運輸企業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道路運輸企業根據國家及地方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要求,結合自身實際,負責編制并實施企業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報所屬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備案。
2. 組織體系
道路運輸應急組織體系由國家、省、市和縣四級組成。
2.1 國家應急組織機構
交通運輸部協調、指導全國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2.1.1 應急領導小組
交通運輸部在啟動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響應時,同步成立交通運輸部應對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是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指揮機構,由部長或經部長授權的分管部領導擔任組長,部安全總監及部辦公廳、部政策研究室、部運輸服務司、部安全與質量監督管理司(以下簡稱安質司)、部應急辦等部門主要負責人擔任副組長(部長擔任組長時,分管部領導擔任副組長),相關單位負責人為成員。
領導小組主要職責如下:
(1)組織協調Ⅰ級(特別重大)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明確應急工作組的構成,指導應急處置工作。
(2)根據國務院要求,或根據應急處置需要,成立現場工作組,并派往突發事件現場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3)根據需要,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應對突發事件的聯合行動方案。
(4)當突發事件由國務院統一指揮時,按照國務院的指令,執行相應的應急行動。
(5)其他相關重大事項。
2.1.2 應急工作組
應急工作組由交通運輸部相關司局和單位組成,在領導小組統一協調下開展工作,并在應急響應終止時宣布取消。應急工作組成員由各應急工作組組長根據應急工作需要提出,報領導小組批準。
(1)綜合協調組。由部應急辦或部辦公廳負責人任組長,視情由相關司局和單位人員組成。負責與各應急協作部門的溝通聯系;保持與各應急工作組的信息溝通及工作協調;搜集、分析和匯總應急工作情況,跟蹤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定時向中辦信息綜合室、國務院總值班室和相關部門報送信息;協助領導小組落實黨中央和國務院領導同志以及部領導的有關要求;承辦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2)應急指揮組。由部運輸服務司負責人任組長,視情由相關司局和單位人員組成。負責參加國務院組織的有關事故調查;組織協調跨省應急隊伍調度;協調人員、重要物資的應急運輸保障工作;協調與其他運輸方式的聯運工作;擬定應急運輸征用補償資金補助方案;承辦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3)通信保障組。由部通信信息中心負責人任組長,視情由相關司局和單位人員組成。負責應急響應過程中的網絡、視頻、通信等保障工作;承辦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4)新聞宣傳組。由部政策研究室負責人任組長,視情由相關司局和單位人員組成。負責對外發布應急信息;負責突發事件的新聞宣傳工作;承辦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5)現場工作組。由部運輸服務司、部應急辦等有關司局人員及相關專家組成,必要時由部領導帶隊。按照統一部署,在突發事件現場協助開展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并及時向領導小組報告現場有關情況。
(6)專家組。由道路運輸行業及相關行業技術、科研、管理、法律等方面專家組成。負責對應急準備以及應急行動方案提供專業咨詢和建議,根據需要參加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2.1.3 日常機構
部運輸服務司,作為國家道路運輸應急日常機構,在交通運輸部領導下開展工作,承擔有關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日常應急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1)做好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日常應急管理有關工作。
(2)接收、搜集、整理、分析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相關信息及預警信息,向部應急辦報送道路運輸應急信息。
(3)組織開展Ⅰ級應急響應相關處置工作。
(4)負責組織制修訂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5)指導地方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系建設。
(6)承辦領導小組交辦的工作。
2.2 地方應急組織機構
省級、市級、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
省級、市級、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可參照國家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組織機構組建模式,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成立應急組織機構,明確相應人員安排和職責分工。
3. 預防與預警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結合《交通運輸綜合應急預案》和本預案的要求做好突發事件的預防預警工作,重點做好對氣象、國土等部門的預警信息以及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相關信息的搜集、接收、整理和風險分析工作,完善預測預警聯動機制,指導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做好相應的應急準備。
預警信息來源包括:
(1)氣象、地震、國土資源、水利、公安、安監、商務、外交等有關部門的監測和災害預報預警信息,以及國家重點或者緊急物資道路運輸保障需求信息。
(2)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及相關管理機構有關道路運輸延誤、中斷等監測信息。
(3)其他需要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緊急事件信息。
4. 應急響應
4.1 分級響應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響應分為國家、省、市、縣四級部門響應。每級部門應急響應一般可分為Ⅰ級、Ⅱ級、Ⅲ級和Ⅳ級四個等級。
4.1.1 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響應
發生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時,由交通運輸部啟動并實施國家級部門應急響應,事發區域省、市、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分別啟動并實施本級部門Ⅰ級應急響應。
4.1.2 Ⅱ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響應
發生Ⅱ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時,由事發區域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啟動并實施省級部門應急響應。事發區域市級、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分別啟動并實施本級部門應急響應,且響應級別不應低于上級部門應急響應級別。
4.1.3 Ⅲ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響應
發生Ⅲ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時,由事發區域市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啟動并實施市級部門應急響應。事發區域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啟動并實施縣級部門應急響應,且響應級別不應低于市級部門應急響應級別。
4.1.4 Ⅳ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響應
發生Ⅳ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時,由事發區域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啟動并實施縣級部門應急響應。
4.2 響應程序
4.2.1 國家級部門應急響應啟動程序
(1)發生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或者接到國務院責成處理的道路運輸突發事件,部運輸服務司及時核實有關情況,并進行分析研究,第一時間向分管部領導報告有關情況,提出啟動Ⅰ級應急響應及成立相關應急工作組的建議。
(2)經分管部領導同意后,報請部長核準。由部長或經部長授權的分管部領導宣布啟動交通運輸部應對事件Ⅰ級響應。
(3)同步成立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長明確應急工作組構成;各應急工作組按照職責開展應急工作,并將啟動Ⅰ級應急響應有關信息按規定報中辦信息綜合室、國務院總值班室和相關部門,抄送應急協作部門,通知相關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
4.2.2 省市縣級部門應急響應啟動程序
省級、市級、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可以參照本預案,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本級部門應急響應級別及程序。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在啟動實施本級應急響應的同時,應將應急響應情況報送上一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在處理超出本級范圍的突發事件,需要上一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協調處置時,應及時提出請求,并按照前款規定及時啟動上一級別應急響應。
4.3 信息報告與處理
交通運輸部按有關規定向中辦信息綜合室、國務院總值班室及時報送突發事件信息。
交通運輸部和應急協作部門建立部際信息快速通報與聯動響應機制,明確各相關部門的應急日常管理機構名稱和聯絡方式,確定不同類別預警與應急信息的通報部門,建立信息快速溝通渠道,規定各類信息的通報與反饋時限,形成較為完善的突發事件信息快速溝通機制。
交通運輸部和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建立完善部省道路運輸應急信息報送與聯動機制,部運輸服務司匯總上報的道路運輸突發事件信息,及時向可能受影響的省(區、市)通報。
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響應啟動后,事發區域省級道路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將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報部運輸服務司,并按照“零報告”制度,形成定時情況簡報,直到應急響應終止;部運輸服務司應及時將進展信息匯總形成每日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情況簡報,上報領導小組,并抄送部應急辦。信息報告內容包括:事件的類型、發生時間、地點、發生原因、影響范圍和程度、發生勢態、受損情況、已采取的應急處置措施和成效、聯系人及聯系方式等。
4.4 分類處置
啟動Ⅰ級應急響應后,根據事件的不同類別,有效組織采取不同處置措施:
(1)應對重要客運樞紐運行中斷、重要物資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突發事件,應按照《關于道路運輸應急保障車隊建設的指導意見》(交運發〔20__〕682號)的規定,指揮調動國家應急保障車隊,協調事發區域附近省份應急隊伍,協調與其他運輸方式的聯運工作,事發區域地方應急組織機構及相關省份應急隊伍應積極配合,完成人員的疏散及重要物資的運輸保障。
(2)應對特別重大道路運輸安全事故,在做好上述運力組織保障的基礎上,還應按照《交通運輸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暫行規范》(交應急發〔20__〕238號)的規定,派現場工作組趕赴事故第一現場,指導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配合其他相關部門開展事故救援工作,同時組織選派相關人員和專家參與事故調查及處理工作。
4.5 響應終止
4.5.1 國家級部門應急響應終止程序
(1)經領導小組會商評估,認為突發事件的威脅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或國務院有關單位發出宣布突發事件應急響應終止或降級的指令時,由部運輸服務司商部應急辦提出終止Ⅰ級應急響應或降低響應等級建議,報領導小組組長核準。
(2)經報請領導小組組長核準后,終止交通運輸部應對事件Ⅰ級響應,或降級為Ⅱ級響應,同時取消Ⅰ級響應期間成立的領導小組及下設各應急工作組。
4.5.2 省市縣級部門應急響應終止程序
省級、市級、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本級部門應急響應終止程序。
4.6 后期處置
4.6.1 善后處置
事發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配合屬地人民政府,對因參與應急處理工作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恤;對因突發事件造成生活困難需要社會救助的人員,按國家有關規定負責救助。
事發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配合民政部門及時組織救災物資、生活必需品和社會捐贈物品的運送,保障群眾基本生活。
4.6.2 總結評估
交通運輸部應急響應終止后,部運輸服務司及時組織參與開展總結評估工作,客觀評估應急處置工作成效,深入總結存在問題和下一步改進措施,并報分管部領導。
省市縣級部門應急響應終止后,事發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要求,及時開展事后總結評估工作,客觀評估應急處置工作成效,深入總結存在問題和下一步改進措施,并按規定向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上報總結評估材料。
5. 應急保障
5.1 隊伍保障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按照“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平急結合”的原則,通過平急轉換機制,將道路運輸日常生產經營與應急運輸相結合,建立道路運輸應急保障車隊及應急隊伍。按照發展思路,將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體系建設同交通戰備工作有機結合。
5.2 通信保障
在充分整合現有交通通信信息資源的基礎上,加快建立和完善“統一管理、多網聯動、快速響應、處理有效”的道路運輸應急通信系統,確保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對工作的通信暢通。
5.3 資金保障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積極協調同級財政部門,落實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所需的各項經費;同時,積極爭取各級政府設立應急保障專項基金,并確保專款專用。
鼓勵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捐贈和援助。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建立有效的監管和評估體系,對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保障資金的使用及效果進行監管和評估。
5.4 應急演練
部運輸服務司會同部應急辦建立應急演練制度,組織定期或不定期的桌面應急演練,組織應急相關人員、應急聯動機構廣泛參與。
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結合所轄區域實際,有計劃、有重點地組織應急演練。預案至少每3年組織一次應急演練。應急演練結束后,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及時組織演練評估。鼓勵委托第三方進行演練評估。
5.5 應急培訓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將應急教育培訓納入日常管理工作,并定期開展應急培訓。
6. 附則
6.1 預案管理與更新
當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交通運輸部將組織修改完善本預案,更新后報國務院:
(1)預案依據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標準、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2)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機構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變化或調整的;
(3)預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
(4)在突發事件實際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進行重大調整的;
(5)預案制定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6.2 預案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交通運輸部負責制定、組織實施和解釋。
6.3 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2024道路運輸應急預案 篇8
為了提高我鄉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能力,減少人民群眾生命財產損失,最大限度地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人為本,關愛生命,堅持事故處理工作為我鄉經濟建設服務、為廣大人民群眾服務的宗旨,充分發揮各職能部門綜合效能,搶救傷員,將死傷人員降到最低限度。
二、預案適用范圍
1、客運車輛發生群傷道路交通事故;
2、一次死亡1人以上的較大道路交通事故。
3、周邊鄉鎮肇事逃逸交通事故;
4、因道路交通事故引發的道路交通堵塞。
三、處置原則
1、接到事故報警后,交警大隊、鄉人民政府、事故發生所在行政村及所屬鄉衛生院和當地公安派出所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搶救傷者,勘察現場,掌握案情,按照上報范圍及時將情況報告當地黨委、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
2、有通行條件的應及時疏導群眾和車輛,恢復交通,確保安全。
3、事故調查應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技術標準和交通事故處理人員自身安全防護的規定,公開、便民、高效地處理交通事故。
四、指揮系統和工作職責
處置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工作必須在鄉政府統一領導下,牽頭部門負責,相關部門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開展,并成立榆村鄉處置道路交通事故總指揮部,總指揮部設在鄉綜治辦。
總指揮:王繼周
副總指揮:葉俊
成員:由綜治辦、派出所、安監辦、衛生院、交警大隊、交通站、民政局、供電所等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
職責任務:總指揮全權負責榆村鄉轄區發生的道路交通事故處置的組織指揮;研究確定總體處置救援方案,根據現場實際情況,適時調整工作方案,并下達命令;安排調動分配工作任務。
事故處置總指揮部下設:
1.應急處置、救援指揮辦公室
主任:葉俊
成員單位:綜治辦、派出所、安監辦、衛生院、交警大隊、交通站、民政局、供電所、財政所。
職責任務:組織有關部門按照預案統一部署迅速開展處置、搶救工作,力爭將事故車、物損失和人員傷亡降到最低程度;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生的變化和問題,及時予以調整、修訂和補充;緊急調用各類所需物資、設備、人員等;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工作;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安撫工作;適時發布公告,將事故的原因、責任及事故受傷人員救治情況公布于眾;辦理指揮部日常事務及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2.現場勘察調查組
組長:葉俊
副組長:派出所、交警隊領導
成員:派出所、交警隊民警。
職責任務:救護傷員,處置現場,調查取證,肇事車輛檢驗、處置,擬寫事故調查報告。
3.現場保護、交通疏導組
組長:葉俊
副組長:派出所、交警隊領導
成員:派出所、交警隊民警
職責任務:執行總指揮、副總指揮下達的交通管制命令,保護現場,堵截設卡,救護傷員,維護疏導交通秩序。
4.醫療救護組
組長:徐紹紅
副組長:羅靜安
成員:鄉鎮衛生院醫護人員
職責任務:負責事故發生后傷員的醫療救護工作。
5.善后處理組
組長:程立泰
成員:司法所、民政、財政所、信訪、社保、保險等相關工作人員。
職責任務:負責事故的有關善后處理。
6.宣傳報道組
組長:查正莉
成員單位:黨政辦、文廣站
職責任務:按照規定及時準確地向公眾發布處置總指揮部的通知、通告和有關事情況,必須經處置總指揮部辦公室初審并報總指揮部同意。
五、救援程序
1.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地行政村必須以最快捷的方式將所發生的交通事故情況報鄉人民政府應急辦,再由鄉應急辦視情況報告縣安監局、縣公安局、縣交警大隊。
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1)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肇事車輛單位、型號、車號;肇事駕駛員基本情況;死、傷人員情況;車輛受損情況。(2)事故的簡要經過。(3)初步判斷事故發生的原因。(4)事故救援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
2.有關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立即報告鄉人民政府辦公室(應急辦),并迅速派人趕赴事故現場,了解掌握情況。
3.鄉人民政府辦公室(應急辦)接到報告,應立即報告鄉長、分管副鄉長,根據事故情況,確定是否啟動應急預案,并組織協調事故處置和醫療救援等事宜。
4.應急預案啟動后,處置救援總指揮部應立即投入工作,總指揮部相關負責人應迅速到位履行職責。
5.各相關部門按照處置總指揮部指令開展事故處置和救援工作。
六、應急措施
1.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地的有關單位、群眾、事故當事人必須立即報警,并嚴格保護現場,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救護傷員。因搶救、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導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志、拍照、詳細記錄和繪制事故現場圖,并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2.任何單位和成年公民都有參加有組織的事故搶險救護的義務。
3.事發地公安機關應加強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和交通疏導工作,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對肇事者等有關人員應采取監控措施,防止不安全事件發生和肇事逃逸。
4.在事故應急處置過程中緊急調用車輛、物資、設備、人員和占用場地,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阻攔和拒絕。
七、交通事故現場救援步驟
1.勘查現場情況:開始進行救援工作之前,救援人員應對事故現場作客觀考察,以避免意外發生,若現場和四周有諸如損壞的電線或致命的氣體或液體等危險情況,應先將其排除后再進行救援工作。
2.固定事故車輛位置:盡快將事故車輛固定下來。先在汽車車輪前后放上木條或磚石,使汽車不能前后滾動,然后將車輪放氣以保證車輛在救援過程中不能搖擺,以免加重傷者傷勢。
3.檢查和保護受傷人員:救援人員要檢查受傷人員的情況以確定救援工作的速度和方法。在未處理汽車之前,先用毛毯等物將受傷者蓋起來,可起保暖和防止受驚的作用,另外還可防止玻璃碎片和其它物件的傷害。在救援時間內,應有人員陪伴傷者,及時觀察受傷者的情況和滿足傷者的要求。
4.救出被困人員:如果汽車被撞變形,受傷人員無法移動,應使用專門救援工具把有關的汽車部件移動或去除,將車中被困人員救出。
5.現場診斷急救:如果醫療救護人員未到現場,救援人員應先將傷者送至路旁的安全地帶,立即作必要的檢查和救護。
6.清理現場:當交通警察勘查完現場后,救援人員應立即拖走事故車輛并清掃路面,協助警察恢復正常的交通秩序。
八、注意事項及要求
1.事故處置要堅持統一指揮,科學決斷,有效處置,確保安全的原則。
2.事故處置、救援人員要認真學習有關業務知識,努力增強安全意識和業務素質。
3.各相關部門要落實事故處置所需的設施、物資、器材的配備,確保應急使用。
4.事故處置所有工作人員必須服從命令、聽從指揮,積極主動完成工作任務。
九、責任追究制度
對在較大道路交通事故處置工作中,工作滯后,反應遲鈍和不聽從指揮,工作不負責,違反事故處置工作紀律,影響事故處置工作的有關責任人,依照相關規定從嚴查處,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十、其它事項
1.本預案是鄉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針對發生在道路上的較大交通事故組織實施的處置救援工作的指導性意見,在實施過程中應根據不同情況進行調整。
2.各相關部門應結合自身特點,加強宣傳和教育工作,提高全社會預防較大交通事故的意識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3.各有關部門要組織人員認真學習,掌握預案的內容和相關措施,明確職責任務和要求,確保在緊急情況下按照預案有條不紊地開展事故處置、救援工作。
2024道路運輸應急預案 篇9
為保障全市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以下簡稱治超)期間社會經濟的正常運行和流通市場的相對穩定,保證人民群眾生活必需品的供應,結合省交通廳下達的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組織領導
治超期間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工作要遵循“統一領導、分級負責、迅速反應、保障有力”的原則。
區道路運輸保障領導小組由任組長;任副組長,成員:;辦公室設在運管所運政股,由兼任辦公室主任、任辦公室副主任、為成員,并配合領導做好道路運輸保障工作。
值班電話:(24小時值班)
(上班時間)
道路運輸保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治超期間田區道路運輸保障的組織、協調與實施,統一部署,統一調配應急運輸車輛,執行運輸保障任務,并加強組織督察。一旦出現市場異常波動等情況,要及時向上級交通主管部門和市治超領導小組報告,并根據市治超領導小組指示,按規定啟動應急預案,組織、調配應急運輸車輛和人員,執行運輸保障任務。
二、道路運輸保障應急車輛成員單位版權所有
(一)道路運輸保障應急車輛成員單位組成
(二)道路運輸保障應急車輛成員單位聯系方式(見附表1)
(三)道路運輸保障應急車輛組成(見附表2)
(四)道路運輸保障應急車輛成員單位的要求:
1、應急預案要積極落實,各單位認真按照要求,組織應急運輸車輛,并成立本單位道路運輸保障領導小組,實行值班制度,確保通訊暢通,能夠以最快的速度集結運力,完成各項應急運輸任務。
2、啟動道路運輸保障應急預案后,各應急單位要立即調集應急運輸保障車輛,領取統一核發的《道路運輸特別通行證》,張貼在車輛明顯位置,可免交車輛通行費,并行駛軍車通道。
3、各個單位在執行應急運輸保障任務的過程中,應對應急運輸保障車輛和設備進行認真檢查,嚴禁車輛和設備帶病操作,并按規定配備相應的證照和通訊工具。同時,對應急運輸保障人員要進行運前動員,做到萬無一失。
4、應急運輸保障車輛在執行任務時不得超限超載運輸,任務完成后應立即將《道路運輸特別通行證》繳回市級交通主管部門。逾期不繳的,將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三、執行應急運輸保障任務的補償
執行應急運輸任務所發生的運費由托運人承擔,運價參照當時社會平均價格水平執行。交通部門可視情對參與應急運輸任務的運輸單位適當減免部分貨運附加費。
四、責任追究
執行應急運輸保障任務的單位必須無條件執行上級交通部門下達的應急運輸指令,對拒不執行命令、玩忽職守、推諉扯皮或者逾期不繳回《道路運輸特別通行證》的單位,在質量信譽考核時,文明服務記0分,并按照相關的法律、法規給予處罰。對執行上級命令不堅決,貽誤時機并造成惡劣影響的單位領導和責任人要嚴肅處理。
2024道路運輸應急預案 篇10
一、前言
危險化學品在運輸途中若發生交通事故或泄漏事故,會引起燃燒、爆炸、腐蝕等嚴重的災害,為提高本公司危化品運輸事故應急救援能力,最的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國安生產法》和《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制度的規定》等法律法規規定,特編制本公司危貨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目的
為最大限度地減少因危化品運輸過程中突發性事故帶來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影響,制定本應急預案。
2、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4)、《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5)、《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
(6)、《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7)、《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
(8)、《危險化學品名錄》;
(9)、《常用化學危險品貯存通則》(GB15603);
(10)、《企業職工傷亡事故經濟損失統計標準》(GB6720);
(11)、《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導則(單位版)》
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公司運輸危化品車輛可能發生的翻車、危險品泄漏、火災爆炸、撞車、墜河等事故。
4、意義:
遵循“以防為主,防消結合”,追求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利用有限的人力、物力,把事故控制造成危害控制在最小范圍之內。
二、術語
1、危化品
是指有危險的化學品。
2、危化品事故
是指危化品其量意外釋放造成的人身傷亡,其意外泄漏造成燃燒、爆炸或環境污染事故。
3、應急救援
是指以發生事故時,采取的消除、減少事故危害和防止事故惡化,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損失的措施。
4、預案
是指預測危險源、危險目標可能發生事故的類別、危害程度、而制定的事故應急救援方案。充分考慮現有物質、人員及危險源的具體條件,使事故發生時能及時、有效地統籌指導事故應急救援行動。
5、危險目標
指危化品性質、數量可能引起事故的場所和車載貨物。
6、直接經濟損失
指因事故導致產值減少、資源破壞和受到事故影響而造成其他損失的價值。
7、間接經濟損失
指因事故導致產值減少、資源破壞和受事故影響而造成的其他損失的價值。
三、應急救援組織機構、組成人員和職責
1、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和組成人員
公司成立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公司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應急處理的各項工作。承擔危險化學品運輸的車輛和駕駛員積極配合用車單位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公司危貨運輸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
總指揮:
副總指揮:
成員:
應急救援指揮部下設辦公室:
負責人:
成員:
聯系電話:
2、職責
(1)、應急指揮部職責:
a、負責公司危貨運輸事故應急處理總體工作,是應急處理的指揮機構;
b、平時負責、檢查各車輛應急處理機構及預案的制定、完善、演練及監督各項安全措施的落實;
c、負責危貨運輸事故發生后的重要事項的決策及向上一級部門匯報事宜;
d、負責在事故發生后統一調度相關人員、設備,指揮應急處理工作;
e、負責應急事故處理中貢獻突出人員或違紀人員的獎勵;
(2)、辦公室職責
a、掌握從事危貨運輸作業的種類、人數、地點;
b、危貨運輸事故發生后,迅速了解、匯總事故情況和應急工作的現狀,及時向指揮部匯報;
c、傳達指令,協調應急處理的相關事宜。
四、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配置搶救器材表
五、預案的啟動
發生事故時駕駛員在第一時間準確的向當地消防、運管、安監及公司領導匯報事故發生的地點、時間、人員傷亡等情況,公司“危險化學品運輸過程事故應急救援運營方(預)案”總指揮通知所有應急小組起動預案。
1、事故發生后駕、押運員應采取的緊急處理措施
(1)、駕駛員立即拉緊手制動器,固定車輪,熄滅發動機關報警。押運員根據所載貨物的性質,釆取相應的急救措施,防止事故擴大。
(2)、指揮周圍車輛及無關人員迅速離幵,現場隔離50米范圍禁止明火,防止事態擴大;
(3)、疏散事故現場周圍易燃易爆物品、防止二次事故發生;
(4)、立即到路口設置警戒標志,并迎接救援車的到來。
2、人員緊急疏散、撤離
駕駛員和押運員在緊急救援時,要按危險品性質和事故嚴重程度進行分析,決定是否對周邊人員緊急撤離以及撤離方式;在當地救援部門到來后,人員的疏散與撤離決定權移交給政府部門履行。
3、危險區的隔離
事故發生后,駕押人員應對事故現場周圍實行警戒,對無關人員及車輛進行緊急疏散,駕駛員要在危險區域放置“前方危險,車輛繞行”警示牌,協助相關部門做好交通管制工作。
4、檢測、搶救、救援及控制措施
(1)、駕、押人員應落實危化品污染事故監測工作。
(2)、搶險、救援方式、方法及人員的防護、監護措施。
a、運輸易燃、易爆氣瓶發生事故的處理方式。
關閉鋼瓶閥門,如果無法擰緊閥門,迅速將車輛開至空曠無人區域任其泄露盡。車輛無法開動時應向氣瓶大時澆水,使其冷卻并移出危險區域。安全轉移氣瓶,逐個卸車,嚴禁踢、傾、摔、碰、溜放卸車,注意防止氣瓶安全帽脫落,氣瓶豎放時必須穩妥。
b、運輸易燃液體發生事故的處理方式
輕裝容器,有滲漏現象時,應及時將滲透部位朝上,并移至安全通風處,進行粘補和更換包裝,已經泄露的物品用紗布覆蓋后掃凈,發現中毒,應立即將中毒人員移至空氣流通處。
c、運輸易燃液體、自燃物品、遇溫易燃物品發生事故的處理方式妥善收集、更換或處理包裝。
d、運輸腐蝕品發生事故的.處理方式
腐蝕品貨物發生泄露時用砂土覆蓋吸收,對遇水發生劇烈反應的,不得用水直接噴射撲救,以防腐蝕物品飛濺。撲救人員必須穿戴防護用品,對散發腐蝕性蒸汽的危化品,必須使用防毒面具。撲救人員應站在上風處。人體被腐蝕品灼傷處,應立即用大量水沖洗,必要時送醫院就診。
(3)、翻車的應對措施
a、發生翻車事故,駕駛員、押運員應立即自救,離開駕駛室。
b、根據車輛翻車點的地形和車輛重心,就地取材穩定車輛重心,防止車輛繼續滾滑,擴大險情。
c、發生泄漏立即向消防119、救護120、交通事故122、治安110報警求援,向公司領導報告。在消防人員未到達前,做好保護現場看護工作,警告閑雜人員離開,現場隔離50米范圍禁止明火;
d、公安、消防人員到達現場后,聽從指揮,協調調查處理,若有傷員立即設法搶救。
(4)、泄漏的應對措施
a、盡快駛離(拖主)人群密集地,到空曠區域。將發生動機熄火,并切斷車輛電源總電源。盡快堵塞、倒桶或卸料作業,并向公司領導報告泄漏原因、泄漏數量。
b、泄漏量較大時,立即向消防119、救護120、交通事故122、治安110報警求援;現場隔離,要在泄漏點50米范圍內設置禁火區域,禁止車輛駛入,明火進入或其它可能產生火花的作業;119、110、122到現場后,服從指揮,配合搶險;
c、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泄漏,待交警到場后,要主動接受事故據調查。
(5)、火災、爆炸事故的應對措施
a、當火勢可以控制的情況下,應迅速將車輛駛離(拖離)至空曠區域,以中斷災情的進一步擴大;
b、火災初始,押運員和駕馭員立即用隨身攜帶的滅火器對準火焰根部滅火,或用其他方法中斷燃燒。當火勢猛烈滅火無效時,應立即撤離人員中斷交通,并立即向消防119、交通122、治安110報警,同時向公司領導泄報;
c、發生爆炸和爆炸后燃燒,所有人員應立即撤離,如有人員傷亡應通知120急救中心;
d、事故救援人員到場后,做好配合并協助進行事故調查。
(6)、撞車的應對措施
a、發生撞車事故后,應迅速撥交通事故122,協助調查;
b、當事故發生后雙方有生命危險或貨物劇烈反應的(污染環境、火災爆炸等),駕駛員還應立即向消防119、120、110報警請求救援,同時保護現場,請求過路群眾或車輛緊急搶救、搶險,已造成危化泄漏的按“泄漏預案”執行;造成火災爆炸的按“火災、爆炸預案”執行;
c、告誡圍觀和過路人群迅速撤離;
d、救援人員到來后,報從指揮,配合做好善后處理工科調查取證工作。
(7)、車輛墜落的應對措施
a、當發生車輛墜落公路(墜河)時,駕駛員、押運員要迅速逃生。
b、逃生后及時向相關部門報告,請求急救。
5、現場實時監測
事故發生造成的污染,要通知環保部門,由環保部門決定采取應急對策。
6、受作人員救治
在事故中受傷的人員,視情況施以急救措施,同時向120急救中心救援,電話中要說清楚,事故發生地及產生傷害的原因,并作了什么應急處理。在救援車沒有到達時,可攔截汽車將傷員送往醫院,用手機與120急救中心保持聯系,并聽從救援指令。
7、現場保護與現場洗消
(1)、現場保護
在事故發生后駕駛員、押運員應設立警報,劃定安全區。疏散周圍人群,保護好現場。
(2)、現場洗消
洗消是消除化學污染的有效方法。要針對泄漏危化品的特性,及時搞好好現場洗消,車輛和設備的洗消,填寫事故現場記錄。
六、事故善后處理
事故應急救援終止程序
待事故解除后,終止救援。
(1)、駕、押員工保護好現場,協助事故調查,單位主管人員根據事故等級的大小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匯報。
(2)、組織力量迅速恢復生產。
(3)、落實“四不放過”原則。
七、具體要求
1、辦公室要對駕駛員及押運員進行應急技能、緊急逃生技能、救援技能的教育培訓;
2、公司要對全體員工進行應急響應、應急響應知識的培訓;
3、公司每年要組織兩次應急演練,在短時間內要覆蓋應急預案中的幾種危險化學品的事故內容;
4、公司要根據對演練中暴露的問題和對預案的可行性進行評估和分析。
2024道路運輸應急預案 篇11
第一章總則
一、危險化學物品在運輸途中及裝卸過程中,有不可預見的危險性,如交通事故、車輛機械事故、自然災害等情況,我們應盡力避免。采取各種防范措施,力爭杜絕不安全事故的發生。萬一發生了事故,也應該把事故的損失降到最低限度,為了在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時能及時、有效地進行應急救援,減少化學事故對生命、財產和社會的危害程度,保障危險化學品運輸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危險化學品安全運輸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二、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是指危險化學品由于各種原因造成或可能造成眾多人員急性中毒、火災及其他較大社會危險時,為及時控制危害源,搶救受害人員,指導職工防護和組織撤離,消防危害后果,而組織的救援活動。
三、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應在預防為主的前提下,貫徹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區域為主,單位自救與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
四、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應堅持分級管理的原則,在事故狀況下公司應動用一切力量實施現場救護和組織工作恢復。
五、實施本預案堅持以下原則:
1、以人為本,救人高于一切。
2、施救與報告同時、逐級報告,首先接報,就近施救。
3、局部服從全局,下級服從上級。
4、分級負責,密切配合。
5、最大限度減少事故損失,防止和減輕次生損失。
6、實施屬地管理,在當地政府統一領導下,建立統一、有序和高效的應急處理機制,接受同級有關主管部門和上級交通主管部門的領導。
六、市內從事交通運輸的營業戶發生的道路交通運輸事故,應當按照公安交警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的統一布置。
七、交通運輸業戶應當堅持人道主義,必須無條件服從調度。
第二章應急處理機構
一、成立事故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并立即奔赴現場。
二、應急處理領導小組主要的職責:
1、貫徹落實各級主管部門對事故救援應急處理工作的批示,提出救援具體措施,負責相關情況上報工作。
2、親臨指導應急處理,協調解決應急處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3、掌握應急處理動態狀況,及時調整布置應急工作措施。
4、完成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業務。
三、重大事故緊急救援成立現場施救組、善后處理組、后勤保障組、原因調查組,明確責任人、聯絡人。
第三章應急處理程序
一、應急處理工作中,當事方應主動開展工作。
二、事故呼救,事故發生后,立即向公司及有關部門呼救,并開展自救。
三、當得知事故發生或收到肇事呼救后應立即啟動本預案。
四、通訊聯絡組人員應當堅持晝夜值班制度,做好值班刻錄,調度安排應急處理工作。
1、貫徹落實總公司安委會的決定及交辦的任務。
2、迅速收集、匯總事故應急處理的統計和動態情況及時報告并提出應急處理工作建議。
3、協調做好應急處理工作。
4、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緊急報告。緊急報告須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同意批準后上報上級部門。
六、趕赴現場。事故發生后應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施救協調有關部門處理善后工作事宜。
七、現場施救。現場施救工作人員應當本著“救人高于一切”的原則,積極救治死傷人員,最大限度地減少死傷人數的損失。
八、善后處理。善后處理人員應當從快處理善后事宜,盡快轉運裝載貨物,做好死傷家屬的食宿安排及事故賠付工作。
九、原因調查。原因調查人員應當做好事故調查取證工作,察勘現場,調查分析原因,對其他目擊證人做好登記工作。
十、運行穩定。運行穩定人員應當做好思想穩定工作,維護正常的生產,生活程序,保證日常工作有序進行。
十一、后勤保障。后勤保障人員應當根據應急處理需要調集有關物資設備,為應急處理人員提供工作生活保障。
第四章獎懲
一、公司根據參與應急處理工作實際情況與救助效果,從安全專項資金中列支險情事故處理獎勵資金,專項用于獎勵應急處理先進單位、先進個人。
二、經查實在應急處理工作中推諉扯皮、拖延時限或虛報實情的,給與全公司通報批評;性質嚴重的,按黨紀政紀追究有關單位及負責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章危險貨物分類
一、爆炸品
二、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
三、易燃液體
四、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
五、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
六、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
七、放射性物品;
八、腐蝕品。
九、雜類。
2024道路運輸應急預案 篇12
xx鎮成立農村公路汛期防汛減災應急預案 為認真做好農村公路汛期防汛減災工作,做到早準備、早安排,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在做好我鎮農村公路汛期防汛減災安全預防工作的同時,切實有效地處置區域重點、農村公路汛期防汛減災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結合本鎮實際,特制定此預案。
一、組織機構
根據轄區農村公路汛期防汛減災實際情況,成立組織機構如下:
(一)應急搶險處置領導小組:
組長:(鎮黨委書記)
副組長:(鎮長)
(副鎮長)
(副鎮長)
成員:黨政辦主任、財政所所長、安監辦主任、交管站副站長、衛生院院長等。
主要職責:負責本預案的組織實施和轄區農村公路汛期防汛減災突發事件、特大農村公路汛期防汛減災安全事故應急搶險救援的總指揮,監督和協調各責任部門和相關單位對重、特大農村公路汛期防汛減災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職責的落實情況。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黨政辦,負責鎮域各單位、部門、社會救援力量、各相關單位的協調工作,督促鄉級各單位、各部門對預案的落實,根據領導小組的決定下達應急處置指令,負責信息傳遞,上報等工作。
(二)汛期搶險應急組
組長:(鎮長)
副組長:(安監辦主任)
成員:交管站副站長、鎮政府應急分隊工作人員等。
(三)醫療救護組 組長:(衛生院院長)
副組長:(黨政辦主任)
成員:安監辦成員、鎮應急分隊人員、衛生院應急救護人員等。
主要職責:負責農村公路汛期防汛減災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救援救護工作,落實救援救護所需車輛、器材和救援隊伍人員,保證人員到位迅速,及時組織搶救人員。
(四)后勤保障組
組長:(鎮人大主席)
副組長:(財政所所長)
成員:衛生院院長、xx鎮財政所工作人員等。
主要職責:負責農村公路汛期防汛減災安全事故救援救護組的后勤保障工作,做好受傷人員的搶救治療保障以及死者家屬的接待安撫工作,督促落實醫療救護及死傷人員賠償工作等,確保社會穩定。
二、應急救援處置程序
(一)事故的報告及報警。凡在我鎮發生農村公路汛期防汛減災突發重、特大安全事故,應立即趕赴出事現場區域視情況施救,并撥打報警電話(政府辦公室電話),簡明扼要地說明情況。接到報警電話的單位應立即將情況報告本預案處置領導小組組長。
(二)下達指令并上報事故情況。在接到安全事故的報告后,領導小組下達救援要求和指令,組織汛期搶險應急組、醫療救護組立即趕赴事故現場開展施救工作;政府有關人員維持事故區域秩序,并保障道路交通暢通;指定人員及時上報事故情況。
(三)實施應急救援。汛期搶險應急組、醫療救護組得到領導小組指令后,立即組織搶險救援隊伍人員搶險救援趕赴現場,根據實際情況按領導小組的指令和救援方案實施搶險救援工作,并隨時將施救情況報告領導小組。
(四)后勤援助。后勤保障組接到領導小組指令后,立即趕赴現場,協助醫療救護組做好傷員家屬的安撫工作,核實傷亡人員情況,協調相關部門,準備下一步的善后處理工作,隨時將傷員搶救及善后處置情況報告領導組。
(五)現場清理。各搶險救援救護組工作基本結束后,應立即報告領導小組,領導小組在征求臨時事故調查組的意見決定是否整個搶險工作結束,有關人員清理現場,撤除警戒。
(六)事后報告。搶險救援結束后,協助有關部門做好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并形成事故處理總結報告,及時上報上級相關單位和部門。
2024道路運輸應急預案 篇13
一、指導思想
建立統一、規范、科學、高效的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指揮體系,確保發生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環境事件時,我縣各有關單位和部門密切協同配合,及時妥善處置突發環境污染事故,有效控制或減輕環境污染。
二、基本原則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環境事件處置,遵循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分級響應、協同應對、條塊結合、以塊為主、措施科學、信息共享的原則。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縣境內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引發的各類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
四、預案啟動條件
1.因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發生泄漏,造成河流、水庫、湖泊等地表水體大面積污染或縣城水源地取水中斷的事故;
2.因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發生泄漏,受污染區域內存在人員傷亡、污染損失嚴重的事故;
3.其他因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發生事故,需要啟動本預案的。
五、組織領導和職責分工
1.指揮組織
縣政府成立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縣應急領導小組),負責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
組長:縣人民政府分管環境保護工作的副縣長
副組長:縣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主任
縣環境保護局局長
成員單位:縣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縣委宣傳部、縣監察局、縣公安局、縣環境保護局、縣消防隊、縣發改局、縣財政局、縣水務局、縣安監局、縣交通局、縣公路養護段、縣民政局、縣衛計局、縣氣象局、縣市場監管局、移動公司、聯通公司、電信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縣應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環境應急日常工作,辦公室設在縣環保局,辦公室主任由縣環境保護局分管副局長兼任。
2.領導小組職責
統一領導全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環境事件處置和調查,協調突發環境事件處置和救援預案實施,負責突發環境事件有關信息的統一發布。
危險化學品泄露環境污染事故發生后,縣應急領導小組組長或指派副組長及其他成員趕赴事故現場指導和協調進場施救,參與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組建的環境應急現場指揮組。
3.有關部門職責
(1)公安部門:按照事故現場救援指揮組的指令,負責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工作;協助衛生、消防等部門營救受傷人員,組織疏導和撤離危險區域內的無關人員;根據相關指令,結合事故現場情況,設置警戒區,嚴格管制進出事故現場的人員和車輛,預防和打擊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社會治安;采取有效措施控制肇事者及相關嫌疑人;負責事故涉及路段的交通管制工作,采取積極分流措施,避免次生事故發生。
(2)消防部門:負責實施現場搶險救災,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將事故傷者轉移到危險區域以外;在事故原因及事故車輛所載的危險物品性質特征未明的情況下,采取必要手段有效控制事故災害的蔓延,會同安監、環保部門對危險物品的'性質特征進行分析,采取正確的施救方法,直至完全控制災情。
(3)交通部門:負責加強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經營資質管理,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綜合性能檢測及道路運輸證管理、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管理,規范危險化學品運輸市場秩序;加強途經水庫、水源地及河流等重要路段安全設施建設,建立健全警告警示限速標志、減速帶、標線及防撞護欄、護墩、護坪、護墻、避險車道,實施公路安保工程和事故多發路段整治工程;協同公安、環保等部門做好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救援工作,組織應急運輸車輛,為應急救援物資、疏散人員提供道路運輸保障;協同安監部門對事故車輛裝載危險化學品駁載、轉移,妥善處置事故車輛;參與危險化學品運輸突發環境事件調查處理工作。
(4)衛計部門:負責危險化學品的毒性鑒定和危險化學品事故傷亡人員的醫療救護工作;做好防護指導,組織實施受污區域衛生防疫工作。
(5)安監部門:根據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類別,協調有關部門及當地政府、企業提供各類應急裝備器材,包括后勤保障工作;負責提出相關處置措施,解決救援過程中的專業技術性問題;負責指定危險化學品運輸的事故車輛的臨時停放場所,對妥善處置事故車輛提供專業指導。
(6)環保部門:負責對事故現場被污染的土壤、水源、空氣等進行監測,及時提供確切的環境破壞程度指數,為正確救援和防止擴散提供詳實依據和方案;組織對危險化學品泄漏事故可能誘發次生環境污染事故的防控工作。
(7)水務部門:配合交通部門對城鄉水源地、水庫、河流等水環境敏感區域內的公路設立警示標志;負責水庫、河道污染源的截流,協助進行污染治理,及時提供有關水文資料,參與開展地表水、地下水突發環境污染事件調查和評價,并做好環境污染事件地區群眾生活用水工作。
(8)市場監管部門:負責危險化學品及包裝容器的質量監督;對危險化學品的運輸罐體實物及安全閥質量、大罐小標、危險化學品的“混裝”等違規行為引發的各類突發事故,進行相關的技術鑒定。
(9)氣象部門:及時、準確提供發生突發事件區域的氣象情報資料。
(10)發展和改革部門:組織應急物資的生產、儲備和調度,保證供應,維護市場秩序。
(11)民政部門:做好救濟物資發放、危險區域內人民群眾的轉移安置工作等。
(12)通訊管理部門:負責應急通信指揮調度工作,滿足突發情況下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復工作的需要,確保通信安全暢通。
(13)新聞宣傳部門:負責突發環境事件信息發布的組織管理。按照領導小組確定的報道口徑,組織新聞單位,積極主動地對突發環境事件進行輿論引導并對信息發布審核把關。
(14)鄉(鎮)人民政府:按屬地管理原則負責行政區域內所有道路(包括轄區高速公路)危險化學品運輸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和救援的組織指揮。
六、預警與響應
1.預警
縣應急領導小組負責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引發各類突發環境事件的預警工作。預警工作按照“早預防、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及突發環境事件波及范圍、發展趨勢、危害程度,及時發布預警或提出相應的預警建議,組織實施相應的預警行動。
(1)縣政府應急辦建立危險化學品運輸聯席會議制度和通報制度。組織安監、公安、消防、交通、質監、環保、衛生等有關監管部門參加的危險化學品運輸聯席會議制度,定期通報危險化學品運輸管理情況。同時,建立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通報制度,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轉移聯單由所在地和接收地的公安部門核準后,將道路運輸轉移聯單連同詳細路線圖和運行時間表,移送安監、交通運管、環保部門等有關部門采取必要的防范應對措施。
(2)加強職責部門的監管職責,有效預防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一是公安交警部門要嚴把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的新車上戶關和車輛年檢審驗關,嚴禁不合格車輛非法上路;二是質量監督部門要嚴把槽罐容器檢驗關。對于槽罐車的載質量、容積和外形尺寸按介質實際密度進行核定,堅決杜絕“大罐小標”私自改裝行為;三是交通運管部門要嚴把運輸市場準入關,進一步強化運輸危險化學品企業責任,加強對掛靠經營行為的管理。
(3)交通、公路等有關部門在重要的城市飲用水地表水源及上游主要河流和人口稠密區的公路設置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警示標志,通過的涉危車輛應由交警部門對通過時間、路線、承運的危險貨物、重量等進行審批,并由交警部門通報沿線安監、公安、消防、環保等相關部門做好應對工作。
(4)縣政府應急辦為處置危化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單位發放應急通行證,有關的公安、交通運管部門等部門開設事故應急救援“綠色通道”,保證應急救援部門及工作人員在第一時間到達事故現場。
2.應急響應
(1)應急程序啟動
①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時,企業的主要負責人應當按照本單位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立即組織救援,組織人員立即趕赴事故現場。
②縣應急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后,符合預案啟動條件的,立即啟動預案。接到應急報告或指令后,各有關成員單位于15分鐘內派員出發,趕赴現場指導危險化學品突發環境事件處置和協助地方政府進行應急救援。
(2)現場指揮與控制
環境應急現場指揮組指揮污染事故現場處置工作。一是快速分析污染事故原因、發展趨勢、影響范圍,提出控制和消除污染源、防止污染擴散、信息通報與發布等方面的措施;二是指導協助縣環保部門開展應急監測,調查污染情況;三是向應急領導小組和縣政府應急辦報告突發環境事件處置進展情況等。
①掌握引發事件危險化學品的類別和特性,受污染區域及可能涉及范圍等,控制污染事故現場、劃定緊急隔離區域、設置警告標志;
②對已發生污染危害的污染源應采取一切可能措施,予以消除,并防止擴散、蔓延;
③指令環境應急救援隊伍進入應急狀態,環境監測部門立即開展應急監測,隨時掌握并報告事態進展情況;
④調集環境應急所需物資和設備,確保應急保障工作;
⑤統一協調相關部門的聯動應急,確保應急處置工作有序進行。
(3)信息發布
環境應急現場指揮組要組織有關部門及專家召開事故處理分析會,將分析結果及時報告應急領導小組及通報當地政府。按照國家和貴州省突發公共事件新聞報道工作有關的規定,及時、準確地發布有關突發環境事件信息。
七、應急終止
1.應急終止
污染事故的環境應急終止由應急現場指揮組根據監測數據報應急領導小組同意后實施,并以書面通知形式向應急處置有關部門下達應急終止指令。
2.現場恢復
污染事故應急處置終止后,配合當地政府組織現場清潔、凈化等工作。
八、信息報告
1.信息受理
縣人民政府及公安、環保等有關部門負責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引發突發環境事件信息的受理、接報,按照貴州省人民政府有關規定時限,逐級上報,并立即組織進行現場調查。
2.信息報告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事件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本單位報告;事件責任單位接到報告后,應當于1小時內向事件發生地縣級人民政府和公安、安監、環保等有關部門報告;逐級上報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
3.報告方式
突發環境事件的報告分為初報、續報和處理結果報告三類。初報從發現事件后1小時內上報;續報在查清有關基本情況后隨時上報;處理結果報告在事件處理完畢后上報。報告應采用適當方式,避免在當地群眾中造成不利影響。
九、后期處置
1.總結與評估
突發事件處置結束一周內,參與處置的成員單位應將事件處置工作情況的總結報告縣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必要時,縣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相關部門適時組成事故處置調查評估小組,開展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責任調查評估。
2.結案歸檔
全程詳細記錄污染事故過程、污染范圍、周圍環境狀況、污染物排放情況、污染途徑、危害程度等內容,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及時歸納、整理,形成總結報告,按照一案一卷要求存檔備案。
十、安全防護
1.環境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
現場應急人員根據危險化學品的特性,采取適當的安全防護措施。
2.事件發生地周邊居民的安全防護
(1)根據危險化學品、廢棄化學品突發環境事件的特點,危險化學品泄漏的擴散情況所涉及到的范圍設立警戒區,在警戒區域的邊界設立警示標志,安排專人警戒,除應急救援人員外,禁止他人進入警戒區。在通往事件現場的主要干道上實行交通管制;
(2)根據危險化學品、廢棄化學品突發環境事件的級別、影響范圍及程度,事發地氣象、地理環境、人員密集度等,確定事發地周邊居民疏散范圍及方式,迅速安排專人對周邊居民實施緊急疏散,在疏散或撤離的路線上設立哨位,指明方向,禁止人員在低洼處滯留;
(3)在事發地安全邊界以外,屬地政府設立緊急避難場所,對受災居民實施安置,并配備必要物資及應急裝備;
(4)選擇地形有利的位置設置急救點,對受傷人員實施現場急救,并配備具有防爆功能的救援器材;
(5)根據危險化學品泄漏突發環境事件情況,在更大范圍內向事發地周邊居民告知應急防護措施,減小事件的影響。
十一、應急保障
1.組織保障
設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中心并成立專門管理機構,確定專人負責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準備、預警、處置的各項協調管理工作。
2.技術保障
建立危險化學品應急專家庫,確保在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能迅速成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專家咨詢組,為指揮決策提供專業咨詢。
3.經費保障
設立環境應急專項經費,保障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基礎設施項目建設和日常運轉經費、突發事件處理經費,所需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
4.培訓與演練
定期組織應急救援和管理人員進行培訓和演練。編制演練方案,明確演練的課題、隊伍、內容、范圍、組織、評估和總結等。演練要從實戰角度出發,切實提高現場應急能力,深入發動和依靠廣大群眾,普及危險化學品環境安全知識和防護技能。
2024道路運輸應急預案 篇14
一、總則
1.1編制目的和依據
為進一步增強全市交通行業危險化品事故的應對和防范能力,最大限度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影響,依據《xx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xx市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和《xx市交通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結合全市交通行業實際,制定本預案。
1.2適用范圍
1.2.1《xx市交通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稱預案)為《xx市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子預案,適用于xx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的,需要交通部門搶險救援的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
1.2.2本預案同時適用于我市交通行業發生的危險化學品事故(可能造成3-9人死亡、或10-50人傷害、或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損失的事故)。
1.3工作原則
堅持政府領導、統一指揮,以人為本、確保安全,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單位自救、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
各縣(區)交通主管部門要結合本預案,制訂相應的應急救援實施預案,并在當地政府的指揮下,分級管理,分級實施。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2.1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機構
市交通局成立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下設一個辦公室和三個職能組,按照規定職責實施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各縣(區)交通部門要相應設立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組織機構,主要領導為第一責任人。
2.1.1領導小組組成
領導小組成員由市、縣(區)交通局及局屬有關單位負責人組成。組長由市交通局局長擔任,副組長由分管道路運輸的副局長擔任,成員由兩縣(區)交通(經貿)局、市交通局運政科和安全生產監督科等相關科室、市運輸管理處、市交通稽查支隊、市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處、市長途客運公司、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等單位負責人組成。
2.1.2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
市交通局領導小組在市政府危險化學品重特大事故處置專項指揮部的領導下,迅速、果斷、有效地開展工作。主要職責有:
1.根據事故現場情況,決定本預案的啟動與結束;
2.根據現場應急救援情況,統一部署、協調、督查各職能組落實市政府專項指揮部和市交通局領導小組應急搶救指令落實情況;
3.調度現場及外圍救護所需的運輸車輛;
4.研究解決應急救援工作中的重大問題,作出事故應急、求援及善后處理等建議和決策。
2.2領導小組下設機構及職責
2.2.1領導小組辦公室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交通局安全生產監督科。負責相關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搶險救援隊伍的組建和人員培訓等工作。
2.2.2災情處置組
由市運輸管理處處長任組長,市運輸管理處分管貨運工作的副處長任副組長,市交通稽查支隊、市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處相關副職xx縣(區)運管部門負責人以及市運輸管理處相關科室負責人任成員。具體負責道路運輸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現場的應急救援與搶險工作。
2.2.3運輸保障組
由市運輸管理處分管客運的副處長任組長,由市運輸管理處客管科、貨管科負責人xx縣(區)運管部門分管客、貨運輸的副職、市長途客運公司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及油田運輸企業相關人員任成員。具體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搶險物資和搶險人員的運送;事故現場附近企事業單位、學校、居民區內人員的緊急疏散。
2.2.4專家顧問組
由市運輸管理處分管貨運工作的副處長任組長,由學校、企業單位有關方面專家組成。具體負責對事故應急救援提出應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對事故危害進行預測,為救援的決策提供依據和方案。
三、風險分析
3.1危險性分析
我市石油化工企業較多,在石化產品的道路運輸過程中,涉及的物品有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氣體、有毒物品、腐蝕品等,這些物品如果控制不當,極易引發泄漏、火災、爆炸、中毒、窒息和灼燙等嚴重后果,將會給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社會環境和正常秩序帶來不可估量的損失。
3.2分類
危險化學品事故分為火災、爆炸、中毒和窒息、人員傷亡、污染等事故。
3.3危險源監控
相關單位及企業對危險源特別是重大危險源要進行全面的監控,嚴密其安全狀態,觀測向事故臨界狀態轉化的各種參數的變化趨勢,及時發出預警信息或應急指令,把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對危險監控需要采取的主要措施有:
(1)在危險源現場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并加強有關設備、設施的安全管理;
(2)對重要的設備、設施進行經常性的檢測、檢驗,做好檢測檢驗記錄;
(3)根據可能引起火災、爆炸及毒害的部位、場所,設置必要的可燃氣體、毒害氣體檢測報警器。
對危險源監控的管理措施有:
(1)建立健全本單位危險源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落實安全管理和監控責任,制定安全管理與監控的實施方案;
(2)保證危險源安全管理與監控所需的資金投入;
(3)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使其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緊急情況下采取的應急措施;
(4)建立危險源安全管理檔案;
(5)定期對危險源進行安全評估。
四、預警與響應
4.1危險化品事故報告
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應立即組織應急救援隊伍,按照本單位的事故應急預案要求,進行先期處置。同時迅速報告119、120,市安監局、市環保局、交通部門、當地政府。
4.1.1報告程序
各單位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報告當地政府,并逐級上報上級交通部門。市交通局領導小組接到報告經核實后,上報市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省交通廳。具體上報時間要求:在發生事故第一時間內以電話、短信或書面(含傳真)、電子郵件等形式報送,1小時內完成首次報告,2小時內完成書面報告,信息報送后必須電話確認。特殊情況不能在2小時內以書面形式或電子郵件形式報告的,以電話形式報告,并說明理由,待條件許可時補報。
4.1.2報告內容
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和行業主管部門應填寫《xx市危險化學品事故報告單》(附后),并按要求上報。
(1)事故發生單位名稱、地址、危化品事故的類別(火災、爆炸、泄漏等);
(2)危化品名稱、初步認定的事故涉及的危化品種類(固體、液體、氣體)、數量、危害的形式,
(3)采取的初步措施、以及現場人員傷亡情況;
(4)可能波及影響范圍及狀況(廠礦企業、居民區、重要設施等)、事故能否控制等;
4.2應急預案的啟動
4.2.1預案啟動的單位
局屬有關單位接到接到報告后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救援,迅速了解情況,做出判斷,確認是否構成重特大事故,并立即將事故簡要情況報告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
4.2.2領導小組工作
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報告后,應按規定向領導小組報告,由領導小組向市專項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同時做出是否啟動本《預案》規決定。
4.3基本應急響應的處置要求
4.3.1有關部門應急處置要求
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通知后,負責人應迅速做出安排,按照要求組織有關人員,趕赴事故現場,組織參與相關救援工作。市政府專項指揮部啟動《xx市重特大危險化品事故應急預案》后,則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4.3.2各職能組應急處置要求
按照預案確定的職責要求,積極、高效、有序地開展事故救援及相關工作,同時做好后援工作準備。各職能組要將開展情況及時報告災情處置組,保證事故搶險工作協調、有序、有效實施;市政府專項指揮部啟動《xx市重特大危險化品事故應急預案》后,則按照市政府現場搶險指揮組的救援指令,開展救援工作。
4.3.3搶險中重大事項的決策
作出事故搶救重大決策措施要迅速報告市交通局領導小組和市政府專項指揮部,經同意后方可實施。
4.4事故現場搶救原則
安全第一、救人為主、減少損失、先控制、后處置。
4.5事故現場保護
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的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應作出標志、牌照、記錄和繪制現場圖,并妥善保管好現場重要物件。
4.6事故救援的善后處理
(1)經市政府現場搶險指揮組下達停止現場救援指令后,方可停止現場救援,根據事故現場情況,留下少量人員予以監護。
(2)現場清理及設備的檢查、生產的恢復由事故發生單位按照規定程序及生產工藝要求進行。
4.7應急響應的結束與總結
4.7.1應急響應的結束
在市政府專項指揮部下達結束搶險救援指令后,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應及時報告領導小組發出結束本預案的指令,結束救援工作。
4.7.2應急響應總結
在全部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后,由市交通局領導小組召集有關單位,對事故搶險過程中的工作進行全面總結,重點檢查預案的操作程序、各有關單位的應急反應速度和能力等方面存在的問題,進一步修訂完善本預案,同時將有關情況上報市政府專項指揮部辦公室。
五、應急保障
5.1應急隊伍保障
應急隊伍主要包括:xx市長途客運公司、xx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遼河油田大力運輸分公司、盤錦遼河油田泰興工貿有限公司、盤錦興達瀝青有限公司、xx市第六運輸公司等單位救援力量。
六、預案管理
6.1預案培訓
由市交通局安全生產監督科制定應急培訓計劃,開展應急管理培訓,提高應急水平。
6.2預案演練
按照“誰編制、誰組織”的原則,應急預案應制定年度應急演練計劃,定期組織演練。
6.3預案修訂
《xx市交通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由市交通局負責修訂;各縣(區)交通部門、局屬各單位負責編制本級別的專項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無特殊原因每兩年修訂一次。
如有以下原因,應及時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
(1)新法律法規、標準的頒布實施或相關法律法規、標準的修訂;
(2)通過演練或突發事故應急處置中發現預案存在缺陷或漏洞;
(3)組織機構、人員發生變化或其他原因。
6.4責任與獎勵
市交通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管理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
對應急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單位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事故或應急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按照相關的法規對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處理;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5預案備案
《xx市交通局危險化學品應急預案》報市政府應急辦和市安監局備案;縣(區)交通部門、局屬各單位應按照本預案的要求,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具體應急預案,并報市交通局備案。
6.6宣傳教育
各單位要積極組織和指導所屬部門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努力提高所屬部門危險化學品的安全防范意識和自救能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發生。
七、附則
7.1本預案由市交通局安全生產監督科負責解釋。
7.2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2024道路運輸應急預案 篇15
為進一步加強道路運輸安全管理,提高較大及以上事故的緊急救援能力,減少事故損失,避免事故升級,確保事故得到迅速有效的處置。結合我縣道路運輸實際,特修訂該預案。
一、組織機構
成立較大及以上道路行車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由局長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相關科室負責人和行業管理部門為成員。
二、本預案運用于縣道路運輸企業發生的較大及以上行車事故和發生在外地屬縣道路運輸企業的較大及以上行車事故,即:
(一)一次死亡(失蹤)3人及以上的事故;
(二)一次死亡重傷10人及以上的道路運輸行車事故;
(三)涉及外籍人員(包括港、澳、臺)死亡的道路運輸行車事故;
(四)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的道路運輸行車事故;
(五)發生危險化學品(包括劇毒、放射、爆炸品)運輸翻車或泄漏的運輸事故;
(六)事故雖未達到上述標準,但已造成較大影響易引發其它事端的,或其它需要及時上報的重要情況。
三、事故報告制度
(一)發生以上所列的較大及以上事故,發生事故的道路運輸經營企業或運管所應立即報告我局及事故發生地的縣(市、區)道路運輸機構及有關部門。
(二)在接到報告后立即向市交通局報告。并應盡快了解詳情,及時作補報或續報。
(三)發生事故后,在死亡(失蹤)人數不明的情況下,一律按以上報告制度報告,待事故傷亡人數確認后再補報或續報。
四、事故報告內容
事故報告統一使用交通部《省道路運輸行業行車事故快報》(以下簡稱《快報》),按照事故報告程序,由事故報告單位負責填寫,報告的具體內容嚴格按照《快報》解釋說明進行認真填寫。
五、應急救援和事故處置
(一)應急救援
發生較大及以上事故后,要立即報告市交通運輸局和有關部門,需要公安、消防、醫療衛生、武警、駐軍等救援的要迅速與其聯系,發出救援請求。
(二)事故處理
1、特大事故發生的單位領導、運管所和縣局主要領導得到事故報告后,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了解情況,組織搶險救護,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財產損失,做好必要的現場保護。
2、運管所、縣局和上級領導親臨事故現場,進行現場指揮,協調有關救援力量。
3、立即啟動突發公共事件道路運輸應急保障行動方案,明確分工,各負其責,幫助事故救援和調查,分析預防可能發生的相關問題,通報事故信息。
六、事故調處和結案
發生較大及以上事故要專門成立事故調查組,查明事故原因,認定各相關責任,在事故調查處理中堅持“四不放過”原則。較大及以上事故發生單位、運管所和縣局要協助上級事故調查組開展事故調查工作。
(一)如實向上級有關部門和調查組匯報事故發生的原因、經過和吸取的教訓。
(二)傳達上級有關部門和各級領導對事故調查處理的意見、指示,做好情況通報工作。
(三)配合調查組做好當事人的思想工作,認真調查取證,尋找證人和目擊者并做好筆錄。
(四)協助做好群眾思想的穩定工作,消除不安全、不穩定因素。
(五)協助做好事故的善后處置工作,協助做好對死難家屬的安撫、慰問工作。
(六)做好上級對事故處理的督查落實工作。
(七)通報有關道路運輸企業應吸取的事故教訓,采取有力防范措施,努力做好各項安全工作。
事故結案力求保證質量,按時完成。對有權作出事故結論的程序及時結案,對需要有關部門作出定案決定的要協商催辦、并提供結案所需材料。
本預案由縣交通運輸局負責解釋,從發布之日開始執行。上述組織機構人員因工作需變更崗位的,接替人自然履行變更人的職責。
2024道路運輸應急預案 篇16
第一條為防止本鎮因冬季冰雪天氣發生嚴重交通堵塞和交通事故,增強道路交通應急防御能力,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保障人民群眾正常交通秩序和生產生活,結合我鎮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本預案適用于本鎮行政區域范圍內發生大面積降雪、結冰及異常氣候時的道路交通保障應急工作。
第三條大竹鎮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大竹河公安派出所具體負責本預案的組織實施,任河汽車站及有關村委會、社區密切配合,做好冰雪天氣道路交通保障工作。
第四條冰雪天氣道路交通保障應急工作本著“預防提前,準備充分,部署周密,反應快速,協調聯動,處置果斷”的原則予以實施。
第五條鎮人民政府成立大竹鎮冰雪天氣道路交通保障應急指揮部,負責領導,指揮和協調全鎮冰雪天氣道路交通保障應急工作,督促檢查應急措施的落實情況,保證轄區內冰雪天氣道路安全暢通。
指揮長由鎮長馮小華擔任,副指揮長由賀信全、大竹河派出所負責人劉彬彬擔任,安辦工作人員賀信全、黨政辦公室負責人易春連為成員。
第六條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大竹鎮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內,由賀信全同志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冰雪天氣道路交通安全保障應急工作的組織實施以及匯報聯系工作。
第七條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應急工作職責和任務
(一)鎮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適時掌握氣象動態,冰雪天氣道路交通狀況,做好上下聯系銜接工作,服從指揮部統一安排。
(二)大竹河派出所負責維護冰雪天氣道路交通秩序,加強交通組織疏導,保證交通安全。
(三)任河汽車站必須配合搞好源頭管理,認真執行出站簽單,堅持“五不出站”制度,把關營運時間,禁止無牌無照車輛營運,無證駕駛及超速、超載、帶病疲勞行駛。
(四)認真落實轄區監控職責,凡遇冰雪天氣,鄉村道路禁止車輛通行,大臨公路監控責任人陳啟云、陳邦端、王永科、陳啟恒,大廟公路監控責任人陳啟云、唐令江,仙趙公路監控責任人陳啟云,大紫公路監控責任人方玉華、郭子飛,鐘太公路監控責任人李華明、陳先友,朱溪溝公路監控責任人冉從術、聶立雄、左玉公路監控責任人張興讓、羅先德,在建村道路誰組織誰負責安全工作。
第八條做好冰雪天氣前的準備工作,責任單位及人員分工落到實處,人人皆知,做好冰雪天氣前后對駕駛員、旅客安全行車常識的宣傳教育,動員機動車輛及旅客在冰雪天氣盡量減少出行,并配備防滑鏈等冰雪天行車的安全設備。
第九條同時強化通訊暢通,站內每天24小時有人值班。凡遇冰雪天氣,車輛通行危險時,指揮部(辦公室)及時作出禁止通行的決定,所涉路段責任人必須遵照執行。
第十條凡因工作責任不落實,工作措施不到位而導致工作失誤,造成嚴重后果的,按照有關規定追究有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2024道路運輸應急預案 篇17
1引言
化學危險品事故災害是指具有易燃、易爆、腐蝕、毒害、放射性等危險物質在一定條件下引起燃燒、爆炸、泄漏,導致人體灼傷、中毒、潰爛、死亡和環境污染等事故造成的災害。
很多學者對化學危險品事故災害風險及危害性進行了研究[1-7],但系統地針對化學危險品事故災害的應急救援預案和演習的研究卻很少。化學危險品事故災害應急救援要求高、難度大、組織復雜,其救援過程涉及偵檢、警戒、輸轉、稀釋、洗消、滅火、救援、人員疏散、安全防護、通信聯絡、器材保障等諸多環節多方面內容。因此,為了有效應對化學危險品事故災害應急救援,應急救援指揮部事先對化學危險品事故災害的發生、特點、規律、處置程序全面把握,調查分析實際情況,力求周密細致地制定應急救援預案,并在此基礎上進行模擬演習,以有效開展化學危險品事故災害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
2化學危險品事故災害應急救援預案制定的原則、任務、要求、依據及方法與步驟
2.1化學危險品事故災害實施應急救援的基本原則與要求
應急救援的基本原則
預防為主、預防與應急相結合是應急救援工作的核心原則。一是必須把預防和減少災害事故放在首位,做到防患于未然;二是必須做好各項應急準備,牢固樹立憂患意識,完善預案體系,推進應急平臺建設,提高應急管理能力;三是全力做好應急處置和善后工作,災害事故發生后,要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防止發生次生、衍生事故,積極做好受影響群眾的基本生活保障和事故現場環境評估工作。
應急救援的基本要求
化學危險品事故災害的應急救援是一種特定的事故災害應急救援,又是一項涉及面廣、專業性強的工作,社會某一個行業或部門都很難單方完成,必須把各方面力量組織起來,堅持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區域為主、單位自救與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各行業、部門密切配合,協同作戰,形成統一的救援力量體系,有效地組織和實施應急救援。
應急救援預案制定的基本任務
通過廣泛開展調研和科學評估,確立預案制定的具體對象范圍;選取最大危險源對象,立足人員裝備,著眼復雜的多種災情設定和最不利的救援條件,遵循應急救援行動特點與規律,分析和研究制定有針對性的處置對策與措施;通過演練、測試等多種形式驗證預案,確保其具有較強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真正成為應急力量想用、好用、實用的救援行動依據。
搶救受害人員是實施救援預案的首要任務。及時、有序、有效地進行現場急救與安全轉送傷員是降低傷亡率,減少事故災害損失的關鍵。
及時指導和組織群眾采取各種措施進行自身防護,并向上風方向迅速撤離出危險區,在撤離中應積極組織群眾開展自救和互救工作。
對事故外逸的有害有毒物質,及時組織人員進行洗消,消除危害后果。
事故發生后及時調查事故發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質,估算事故災害的危害程度和范圍,查明人員傷亡情況,做好事故災害調查工作。
2.2關于化學危險品事故災害應急救援預案
按照不同的責任主體,應急救援預案可分為國家總體應急救援預案、國家專項應急救援預案、國家部門應急救援預案、地方應急救援預案、企事業單位應急救援預案等5個層次。制定應急救援預案應當堅持“瞄準實戰、規范實用、體系完整、管理科學”的原則,明確對象、合理分類、統一標準、健全審批應用制度等,為有序、高效實施應急救援行動提供科學依據。
應急救援預案是應急救援準備工作的核心內容,是及時、有序、有效地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保障。主要體現在應急救援預案確定了應急救援的范圍和體系,使應急救援準備和應急救援管理有據可依、有章可循;提高響應能力,降低事故后果,預案明確了應急救援各方的職責和響應程序,可以指導應急救援迅速、高效、有序地展開;便于與應急救援有關部門協調聯絡;有利于提高全社會的風險防范意識。
2.3編制化學危險品應急救援預案的要求、依據及方法與步驟
編制預案的要求
編制化學危險品應急救援預案必須堅持科學謹慎的態度,在全面調查的基礎上,實行領導與專家相結合的方式,開展科學分析和論證,根據實際情況,按事故的性質、類型、影響范圍、嚴重后果等,分等級地制定相應的預案內容。為使預案更有針對性和操作性,一般要制定出不同類型的專項預案,如火災型、爆炸型、泄漏型等,分級、分類制定預案,同時做好各預案之間的銜接。
一個系統(單位)的不同類型的預案要形成統一整體,科學地統籌安排救援力量;預案必須結合本系統(單位)的實際條件,在立足國內,立足本地的基礎上合理配備應急裝備、器材,為今后的裝備器材維護保養提供便利條件;預案必須具有權威性,明確各級應急組織、人員等職責,加強彼此之間的通力協作,提高應急救援的整體效能;預案必須經過上級批準才能實施,同時要有相應的法律、法規做保障;定期組織演習和復查,以便能更好地結合實際情況做到適時檢查和修正;應急隊伍要進行專業技能培訓,并建立詳細的人員基礎資料和培訓檔案,應急人員必須通過考核證實確能勝任所擔負的應急任務后方能上崗;各專業救援隊平時要組建應急人員隊伍并落實相應的裝備、器材,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養,確保裝備器材性能完好有用。
編制預案的方法與步驟
調查研究、收集資料是制定預案重要的第一步,是制定預案的基礎和前提,收集的內容與上文預案制定依據的內容一致。
全面分析、科學評估。其內容包括化學危險源分析,危險度評估,救援力量分析等。
分工負責、組織編寫。該工作必須在統一領導下,指定專門的部門牽頭組織,吸收有關單位參加,共同擬定。
實地勘察,反復修改。要組織有關部門、單位的專家、領導到現場進行實地勘察。如重點目標區的周圍地形、環境、指揮所位置、分隊行動路線、展開位置、人口疏散道路及疏散地域等實地勘察、實地確定。預案擬制后還要組織有關部門、單位的領導和專家進行評議,使制定的預案更清楚、更科學合理。
2.4應急救援預案制定的依據
應急救援預案是依據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性質、影響范圍大小以及后果的嚴重程度等的預測結果,結合本系統、本企業單位的實際情況而制定的應急措施。它具有一定的現實性和實用性,要制定切合實際的預案,必須依據確切的各種資料,一般包括下述內容:
①有權威性的應急指揮組織系統情況;
②有關應急救援方面的立法文件和規范規定;③調查并準備有關圖表,包括城市地圖,城市交通圖,城市水系及管道分布圖,重點防護目標分布圖,建筑物情況圖,人口情況圖,救援能力分布總圖,檢測、化驗力量分布圖,連續3年的氣象資料,化學危險品事故災害搶險救援能力調查表等;
④調查應急事故狀態下所需應急器材、設備、物資的儲備和供給保障的可能性;
⑤選擇2~3個撤離安置點和對撤離路線上的休息站的實地調查。
3化學危險品事故災害應急救援預案的主要內容?
3.1基本救援預案的主要內容
情況判斷。包括危險源情況的判斷,地理簡況的判斷,氣象概況的判斷等。
事故等級。包括事故等級內容和事故等級劃分,如明確廠級事故、區級事故、市級事故、特殊事故的劃分、各自的目標等級、毒物泄漏量、傷害范圍、損失程度、責任劃分及處置辦法等。
明確各重點目標的救援組織和平時管理及一旦發生事故后的責任范圍。
確定救援隊伍的組成和任務。明確指揮救援力量的范圍、重點防護目標、平時的任務、指揮所的位置等。
各種保障。包括通信保障、運輸保障、工程保障、治安保障、物資保障等。
對制定預案和落實預案的要求應根據其潛在的威脅和現有的救援力量,制定出基本預案和重點目標區救援預案,并按預案具體要求,抓好各項工作的落實。
對指揮機關、救援分隊平時應急訓練的要求,應根據指揮人員和救援分隊所擔負的任務進行訓練,一方面熟悉目標區的情況,另一方面要進行模擬訓練,提高指揮機關和分隊的指揮能力和救援水平。
3.2重要目標區救援預案
重要目標區的救援預案是一個實質性的具體行動方案,它是各分隊實施救援的依據。此類預案主要有以下5個方面的內容:①事故預想,根據調查資料建立數據庫,對危害結果預測:全劑量分布;三種劑量(嚴重危害、中度危害、輕度危害)標準下的危害縱深;三種劑量標準下的危害面積及傷害人數。②救援決心,主要指救援指揮者的指導思想,采取的手段和達到的目的。③任務區分,明確各救援分隊的名稱、機動路線、展開地區、救援目標和任務④人員疏散,包括疏散的時機,疏散的范圍,疏散的地域,機動的路線,疏散方法和保障等。⑤組織指揮,包括指揮機構的組成,任務,權限,位置,指揮所開設時機等。
4化學危險品事故災害應急救援預案演習
4.1演習的分類
演習分為桌面演習、功能演習和全面演習三類。
桌面演習是指應急組織的代表或關鍵崗位人員參加的,按照應急預案及其標準運作程序討論緊急情況時應采取行動演習活動。主要特點是對演習情景進行口頭演習,一般是在室內舉行,主要作用是演習人員檢查和解決應急預案存在問題的同時,獲得一些建設性的討論結果,可以鍛煉演習人員解決問題的能力,增強應急組織相互協作,明確職責劃分。桌面演習方法簡單、成本較低,主要用于為功能演習和全面演習做準備。
功能演習是指針對某項應急響應功能或其中某些應急響應活動舉行的演習活動。功能演習一般在指揮中心舉行,并可同時開展現場演習,調用有限的應急設備,主要目的是針對應急響應功能,檢查應急響應人員以及應急管理體系的策劃和響應能力。功能演習比桌面演習規模要大,需動員更多的應急響應人員和組織,必要時,可要求高級別的應急響應機構參與演習過程,因而協調工作難度增大。
全面演習指針對應急預案中全部或大部分應急響應功能,檢驗、評價應急組織應急運行能力的演習活動。全面演習一般要求持續幾個小時,采取交互方式進行,演習過程要求盡量真實,調用更多的應急響應人員和資源,并開展人員、設備及其他資源的實戰性演習,以展示相互協調的應急響應能力。
三種演習類型的最大差別在于演習的復雜程度和規模,所需評價人員的數量與實際演習規模、地方資源等狀況有關。應急演習可遵循由下而上、先分后合、分步實施的原則,綜合性演習應以若干次桌面演習和功能演習為基礎。
4.2演習基本內容
演習的基本內容是根據演習的任務要求和規模而定、一般應考慮如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各演習科目時間順序并合乎邏輯性;各演習單位相互支援、配合及協調程度;工廠生產系統運行情況;廠內應急情景;廠內應急搶險;急救與醫療;廠內洗消;染毒空氣檢測與化驗;事故區清點人數及人員控制;防護指導,包括專業人員的個人防護及居民對毒氣的防護;通訊及報警訊號聯絡;各種標志布設及由于危害區域的變化布設點的變更;交通控制及交通道口的管理;治安工作;信息報告與發布;居民及無關人員的撤離以及有關撤離工作的演習內容;防護區的洗消污水處理及上、下水源受污染情況調查;事故后的善后工作,包括防護區居民房屋內空氣、器具的消毒;當時當地的氣象情況及地形、地物情況及對化學危險品事故災害危害程度的影響;向上級報告情況及向友鄰單位通報情況;各專業隊講評要點;演習資料匯總需要的表格。以上這些內容僅是一般情況,還應該根據演習的任務增減上述內容。
4.3講評和總結
演習后的講評和總結是演習不可少的組成部分,時間安排上往往要長于演習時間。講評、總結的內容要整理成資料存檔,并報上級。對于每個救援專業隊來說,通過講評要寫出書面報告送上級部門,報告內容包括:
通過演習主要發現的問題;對演習準備情況的評價;對預案有關程序、內容的建議和改進意見;在訓練、器材設備方面的改進意見;演習的最佳順序和時間建議;對演習情況設置的意見;對演習指揮機關的意見等。
應急救援演習指揮部根據每個救援專業隊的報告匯集寫成綜合報告。
4.4對預案的修正
化學危險品事故災害應急救援預案是要通過實踐考驗,證實該預案切實可行后才能實施。因此在演習評價和總結以后,要根據評價、總結的意見,進行進一步的驗證,認為確實需要修正的預案內容要在最短的時間內修正完畢,并報上級批準。
5結語
通過上述對化學危險品事故災害應急救援預案及其演習的分析討論,對相關單位有效應對可能發生的化學危險品事故災害提供一些有益的探討。但是只有經過現場實戰演練以及有計劃地進行實戰模擬訓練,才能發現新問題,不斷完善化學危險品事故災害的預案。
2024道路運輸應急預案 篇18
一、《預案》的目的及適用范圍
1、《預案》目的:為了加強危險貨物運輸的安全管理,進一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提高應對突發事故的能力,及時準確應對可能發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明確各單位、各部門在事故發生時的工作職能,確保能安全、快速、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搶險、救災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及環境破壞,提高危險貨物運輸從業人員應急能力及事故防范意識。
2、《預案》適用范圍:適用于本公司在運輸原油、成品油、工業污水等危險化學品過程中所發生交通、火災、環保事故的應急工作。
二、《預案》組織機構及職能
1、分公司成立重、特大事故應急指揮中心
總指揮:
副指揮:
成員:
應急指揮中心下設辦公室。分公司副經理同志任應急辦公室主任,辦公地點設在調度室。
2、分公司成立應急小組
疏導小組:
救援小組:
搶險小組:
警戒小組:
3、分公司應急指揮中心、應急小組職責
分公司應急指揮中心職責:組織制定、修改、完善應急預案;調派應急力量、準備應急物資、定期組織應急培訓和演練;事故發生時,發布應急命令和信號,并迅速向公司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和事故所在地方政府相關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及人員傷亡情況;組織、指導、協助進行應急處理,及時掌握事故發生情況、確定對策,組織人員迅速展開事故調查,總結應急工作的經驗和教訓。
應急小組職責:當重、特大事故發生時,服從上級應急指揮中心和地方相關部門的指令,統一行動,積極實施疏導、救援、搶險、警戒工作;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程度;并負責事故損失統計上報工作。
三、應急反應和行動
1、分公司生產調度室接到重、特大事故的報告后,應及時向總指揮長和副指揮長匯報,并向有關部門通報情況,經總指揮長批準后啟動應急預案。
2、應急通訊的保障。在處理應急情況期間,調度室不許離人,分公司辦公室及相關人員的通訊保持通暢。
3、應急信息的傳遞。調度室及時了解事故發生的具體時間、地點以及事故造成的損失、人員傷亡情況,及時向分公司應急指揮中心報告。
4、應急工作地協調。分公司指揮長與副指揮長積極調派應急車輛與應急人員,監督和檢查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情況,及時向公司匯報。
5、應急交通工具的保障。調度室接到通知后應立即確定專用車輛,并根據情況隨時增加,駕駛員接到命令后應24小時待命,并確保車輛的完好。
6、應急人員的組織。應急處置主要依靠本公司成立的應急小組人員及骨干力量進行自救,當需要支援時,由分公司應急指揮中心向公司應急指揮中心求助,必要時,由公司應急指揮中心向地方政府求助。
7、應急物資的組織。分公司應急指揮中心根據事故的情況多渠道籌集應急燈、藥品、飲用水、食品及各種搶險工具等物質,必要時,由公司應急指揮中心向地方政府求助。
8、加強現場保衛工作。分公司應急指揮中心安排專門人員保護現場,事故現場要及早規劃處警戒區域,避免造成二次傷害,并要確保自身安全。
9、分公司財務組和安全組應做好事故損失的統計工作,以便事后申請保險賠償工作。
10、分公司應急指揮中心及時總結應急工作中的經驗和教訓,對應急工作中做出貢獻的團隊及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玩忽職守,造成重大損失的團隊及個人,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罰。
2024道路運輸應急預案 篇19
一、指導思想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建立統一、規范、科學、高效的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指揮體系,確保發生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時,全行業各單位能密切協同配合,及時妥善處置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有效控制或減輕環境污染。
二、基本原則
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處置,遵循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分級響應、協同應對、條塊結合、以塊為主、措施科學、信息共享的原則。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縣運輸企業(包括客運企業、普通貨物運輸企業)、汽車維修企業、城市公交企業、出租汽車企業(下同)引發的各類突發環境事件。
四、啟動條件
(一)因危險化學品運輸發生泄漏,造成河流、水庫、湖泊以及土壤等地表水體大面積污染事件。
(二)因危險化學品運輸發生泄漏,受污染區域內存在人員傷亡、污染損失嚴重的事件。
(三)因汽車維修企業危險廢物管理、處置不當造成的人員傷亡、污染損失嚴重的事件。
(四)因客、貨運輸過程中誘發的其他嚴重環境污染事件。
五、組織領導
(一)指揮機構。縣運管局成立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應急領導小組并設辦公室,負責全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處置的統一指揮,下達、啟動各級預警預案指令,深入現場指揮。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辦公室設在縣運管局維管股,在縣運管局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應急領導小組的領導下,主要負責統一指導全縣道路運輸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綜合協調突發環境事件處置和救援預案實施,收集、匯總、上報相關情況,控制相關輿情,統一發布突發環境事件有關信息,統籌協調各工作機構開展工作。
(二)工作機構。儀隴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分設應急處突組、應急運輸組、后勤保障組和事后處置組。
1、應急處突組。主要負責全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后,按照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出的指令,第一時間趕赴事發現場,協同環保、衛生、消防等部門實施現場施救。協助公安交警部門設置警告警示和限速標志、減速帶以及避險車道等,為應急救援物資、疏散人員提供道路運輸保障。處置臨時事務并向辦公室報告現場情況,有權直接調度道路客貨運輸企業、維修企業各類機具和管理人員。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2、應急運輸組。主要負責全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后,按照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出的指令,組織搶險救援運輸車輛和人員,運送搶險救援物資和人員,快速趕往事發現場,保障運輸車輛技術狀況良好和運行安全。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3、后勤保障組。主要負責全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后,按照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出的指令,快速組織采購救援物資,統籌救援資金,安排后勤人員,協調急需專業救援人員,提供后勤保障,協助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做好相關工作。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4、事后處置組。主要負責全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后,按照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出的指令,協助衛生部門搶救傷員,實施受污區域衛生防疫工作。協助環保部門控制環境污染。協助當地黨委、政府和民政部門做好安撫工作。調查處理突發環境事件的違規違紀、失職瀆職事件,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組長:
成員:
六、預警響應
(一)應急預警。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應急領導小組,負責全縣道路運輸行業引發各類突發環境事件的`預警工作,按照“早預防、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及突發環境事件波及范圍、發展趨勢、危害程度,及時發布預警或提出相應的預警建議,組織實施相應的預警行動。
(二)應急響應。道路運輸企業、維修企業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時,企業的主要負責人應當按照本單位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立即組織救援,組織人員立即趕赴事故現場。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應急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后,符合預案啟動條件的,立即啟動預案并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和縣人民政府以及環保、消防、衛生、安監、公安、交通運輸等部門報告,及時下達應急指令,安排各工作機構在最短的時間內趕赴現場指導、處置和協助地方政府進行應急救援。
(三)現場控制。道路運輸企業、維修企業發生突發環境事件后,應急處突組到達污染事件現場,快速與相關部門組織施救,初步分析污染事件原因、發展趨勢、影響范圍,提出控制和消除污染源,防止污染擴散,協助環保部門開展應急監測,調查污染情況,掌握引發環境事件的類別和特性,受污染區域及可能涉及范圍,控制污染事故現場、劃定緊急隔離區域、設置警告標志。同時向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應急領導小組報告現場情況。
(四)安全防護。根據環境污染源的特點,應急領導小組及其各工作機構要及時協調相關部門,在涉及到的范圍設立警戒區,在警戒區域的邊界設立警示標志,安排專人警戒,除應急救援人員外,禁止他人進入警戒區,在通往事件現場的主要干道上實行交通管制。
根據危險化學品、廢棄化學品突發環境事件的級別、影響范圍及程度,事發地氣象、地理環境、人員密集度等,應急領導小組及其工作機構,要協調相關部門確定事發地周邊居民疏散范圍及方式,迅速安排專人對周邊居民實施緊急疏散,在疏散或撤離的路線上設立哨位,指明方向。
在事發地安全邊界以外,應急領導小組及其工作機構要協調屬地政府設立緊急避難場所,對受災居民實施安置,并配備必要物資及應急裝備,選擇有利地形位置設置急救點,對受傷人員實施現場急救,并配備具有防污染功能的救援器材。
(五)組織保障。分類建立儀隴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反應突擊隊,突擊隊員由相關客(貨)運輸企業、汽車維修企業分管安全、環保的領導和對應科(室)人員組成,突擊隊歸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應急領導小組統一調度指揮,隊長由縣運管局維管股股長戴吉龍同志擔任,確保在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能迅速行動。設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專項經費,保障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基礎設施項目建設和日常運轉經費、突發事件處理經費,所需經費由相關客(貨)運輸企業、汽車維修企業在自由資金中單列,確保隨時調用。適時組織應急救援和管理人員培訓和演練,由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應急領導辦公室負責編制演練方案,明確演練的課題、隊伍、內容、范圍、組織、評估和總結等。演練要從實戰角度出發,切實提高現場應急能力。
(六)后期處置。突發事件處置結束一周內,參與處置的各工作機構應將事件處置工作情況的總結,報告縣運管局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由辦公室組織相關部門適時組成事件處置調查評估小組,開展事件原因分析、事件責任調查評估,形成內容包括記錄污染事件過程、污染范圍、周圍環境狀況、污染物排放情況、污染途徑、危害程度等書面報告提交領導小組集體研究,及時歸納、整理,形成全面總結報告,按照一案一卷要求存檔備案。
2024道路運輸應急預案 篇20
一、人員安排
根據項目整體安排,參訓人員主要人員分配如下:
客服部:主要負責人員疏散及安撫工作。
保潔員:主要負責道路清障及路面清理工作。
二、所需物資
1、鐵鍬、鐵鏟。
2、除雪劑、除雪板。
3、垃圾運輸車等。
三、具體內容
(一)建立暴風雪等惡劣天氣預警機制,隨時關注氣溫變化,如遇氣溫驟降或暴風雪等惡劣天氣,緊急做好防風、防雪工作、關閉公共門窗,提醒業戶關門窗、檢查除雪工具設備、設施、廣告招牌、花盆等。并提前準備好相應物資,并對參與人員進行明確分工。
(二)明確各自分工,并按照相關要求展開工作:
客服組:及時疏導受災群眾,沿安全路線撤離,并安撫業主情緒,避免出現恐慌情況。
保潔組:重點清理園區門口及主干道路面,采用除雪劑融化路邊積雪,并用鏟雪板、鐵鍬、鐵鏟鏟除路面結冰,并由垃圾運輸車負責清運。
災后需全面檢查園區樹木、花草等損毀情況,并及時聯系園林公司負責修繕。
2024道路運輸應急預案 篇21
一、組織機構和職責
(一)組織機構
鎮春運交通安全應急工作組負責春運交通安全應急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由鎮長羅勝華同志擔任鎮春運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成員有徐德仁、韓萍、陳曉飛、許小春、余斌、黎曉林、曾澎發、成新福、鐘旺、劉華美、胡海龍、黃小勇、郭俊仁。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春運交通安全應急工作的日常工作及負責外出農民工有序流動工作的組織、協調與監督。
(二)主要職責
鎮春運交通安全應急工作各成員單位負責春運應急工作的具體實施,具體職責分工如下:
鎮春運交通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應急預案的啟動、指揮、協調,督促、檢查有關部門執行應急預案的工作情況。
各村委會。負責轄區內應急工作的組織領導,及時向鄉春運交通安全應急工作,報告信息,協調組織對滯留人員的安置和救助工作。
派出所。負責維護客運站區域的治安管理,組織警力確保旅客進出客運站通道暢順和旅客生命財產安全,特別是做好防爆防火防恐等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在接到實施應急預案的指令時,及時增派警力迅速到達指定區域。
交警中隊。負責客運站及周邊道路的交通疏導,管制進出客運站的各種車輛,嚴厲打擊車匪路霸、擾亂了交通秩序等行為,嚴厲打擊無牌無照酒駕行為。在實施應急預案的情況下,做好滯留旅客的疏運和應急物資的運輸工作。
鎮城管大隊。負責集鎮街道的整治,對亂擺亂放、亂停亂占行為予以制止,規范集鎮秩序,保障集鎮的暢通。
黨建辦。負責春運政策、法規、安全知識的宣傳報道工作;在接到實施應急預案的.指令后,及時發布相關春運動態,引導旅客理性出行;充分發揮宣傳引導和輿論監督作用,增進人民群眾對春運服務的獲得感和認同感。
五云衛生院。在春運期間準備好醫療救護應急力量;做好各類流行疾病的防疫工作;接到實施應急預案的指令時,及時派遣醫療救護隊進駐客運站及旅客緊急疏散點,搶救傷病人員;做好傷員救護工作;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和救治工作,負責客運站的消毒和防疫工作。
民政所。負責安排好貧困地區群眾生活,做好集鎮中尤其是各交通樞紐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工作。
五云中、小學校。負責加強學生安全教育和校車安全監管,妥善做好學生寒假歸家返校工作,安排一定的場地作為應急安置點。
二、應急響應行動
(一)當因交通狀況導致旅客大量滯留,客運站正常秩序出現混亂的緊急情況時,采取如下應急措施:
1、客運站立即向鎮春運交通安全辦報告,并立即實施本單位應急,鎮春運交通安全辦加強24小時值班,各成員單位隨時待命,并定時向縣交通局匯報情況。
2、鎮春運交通安全辦組織力量指揮旅客向指定場所疏散,協調有關部門維護現場秩序,對車站地區及各進出道路實行交通管制。
3、鎮春運辦負責調配公路應急運力,緊急疏運滯留旅客。
(二)發生群體性騷亂事件情況時:
1、如運輸長時間受阻,滯留旅客聚集鬧事,現場執勤人員要及時做好勸導和秩序維護工作,并要立即向鎮春運辦報告,由春運領導小組組織鎮干部、公安、交通等部門迅速增派力量前往現場組織處置。對鬧事人員和其余故意破壞人員,要立即予以扣留,并移交縣有關部門審查處理。
2、當出現不法分子趁亂進行違法犯罪活動時,現場執勤人員要堅決制止,公安干警應將首犯抓獲并迅速帶離現場。公安部門要負責對不法分子進行監控、取證,為事后依法處理提供依據。
三、責任追究
執行應急任務的有關單位、人員必須無條件執行命令,對執行上級命令不堅決,因貽誤時機沒有按時完成任務造成后果的單位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要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四、附則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2024道路運輸應急預案 篇22
一、對客運、危險品車輛實行臨時性管制措施
為確保當前天氣下的交通運輸安全,對全市客運、危險品車輛實行停止發車的臨時性管制措施,為解決滯留人員、車輛的有關問題,采取以下應對措施:
(1)道路客運站場停止發車期間實行兩個集中:所有客運車輛就地集中;
所有駕駛員就地集中;由客運企業統一組織待命;
(2)各客運站、場必須做好對旅客的宣傳解釋工作,保證旅客疏散有條不紊;
對有旅客滯留的客運場站實行24小時開放、確保供水、供電、供暖,有條件的還應保持飲食供應,同時和當地治安、衛生部門積極配合,采取“防火、防盜、防搶”及“防疫病”等措施,確保治安、衛生安全。
(3)所有客運、貨運企業實行24小時值班,密切關注天氣情況和傳達上級的`有關決定、加強與氣象、公路、交警部門信息溝通,及時掌握氣象變化情況、道路通行情況;
(4)所有危險品運輸車輛在目前天氣情況下全部停運。為保障蔬菜、鮮果、肉類等重要物質的運輸,普通貨物運輸車輛應加強安全設施的配備,規范操作,確保運輸安全;
二、旅游碼頭、渡口及船舶管理方面,采取以下應對措施:
(1)各水運公司、渡運公司、渡口所在地鄉鎮政府及時啟動應急預案;
(2)認真做好旅游船停航和渡船停運工作,對乘客進行疏導;
(3)各船舶公司、渡運公司安全管理人員做好停航、停運期間安全管理工作,鄉鎮政府船舶安全管理員做好鄉鎮船舶管理工作,海事機構履行監管職責,對重點水域、重點船舶加強監控;
(4)對拒不停運的公司和船員,采取堅決有效的管制措施;
(5)密切關注天氣狀況,保持全天候通訊暢通。
三、農村公路管理方面,采取以下應對措施:
(1)對農村公路橋面結冰路段采取鋪撒工業鹽處理;
(2)對危橋采取以下安全管理措施:
一是派人值守和巡查,加強對過往車輛限載、限高、限寬的安全管理及監督;
二是對護欄缺失部分,派人駐守并增加警示標志。
四、工程建設施工現場管理方面,采取應對措施:
在惡劣天氣條件下,所有建筑施工作業一律停止,并對工程特殊
2024道路運輸應急預案 篇23
運輸易燃易爆危險物品,一旦發生交通事故或自然災害,即會引起更嚴重的火災爆炸事故,給人民生命和國家財產造成重大的損失,為預防重大事故發生,提高緊急處理情況的應變能力,沉著靈活應對各種突如其來的事故(災害),以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保護環境為目標,根據我司目前的安全工作情況,和跨區域運輸陪送特點,特制定以下事故(災害)搶險應急預警方案。
一、xx有限公司事故(災害)應急處理指揮機構及工作小組事故(災害)搶救應急指揮部指揮
組 長:
小 組 成 員:
后勤保障組長:
小 組成 員:
預警級別:
一級警別:指重特大交通事故,車輛起火、爆炸,以及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車毀人亡,致使財產損失5萬以上,人員傷亡2人以上(含2人);
二級警別:指重大交通事故導致人員傷亡事故,或因漏油混油造成財產損失3萬元以上5萬元以內的;
三級警別:指一般交通事故(災害),或漏油、混油雖未造成人員傷亡,但致使財產損失2萬元以上3萬元以內的。
二、預警控制范圍及應急防范措施:
(1)預警控制范圍包括:油罐車進出油庫作業區、各加油站接卸作業現場、停車場、行駛途中等。
(2)應急防范措施
1、油罐車進出油庫付油作業區、加油站時,駕駛人員應在進庫前,檢查車輛及罐體各個卸油口是否關閉,排氣管防火帽是否關閉完整,罐體靜電線接地是否安全可靠,罐體有無滴漏現象,同時檢查隨滅火器材是否齊全有效,遵守并按規定交出車上和個人攜帶的著火器。裝油現場,油車駕駛員應對付油作業現場保持警視狀態,一旦事故(災害)發生,應立即進行自救和報警求救,詳細說明事故(災害)地點、人員傷亡和損失情況,以及事故(災害)對周圍環境的危害程度,并能果斷做出施救的最佳方案以供參考。
2、公司安全應急機構接到事故(災害)報警后,應在最短的時間內按原先制定的應預案和應急措施,立即召集現場指揮和后勤保障組成員,以最快的時間感到事故(災害)現場,同時各種救助器材、和后勤保障用品要同時跟上。各司其責措施到位有效。
三、根據不同的事故(災害)現場,采取不同的應急處理措施。
1、道路交通事故(災害)應急措施:
如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應立即報122交通警、119消防警、120救護警和運管部門,保護現場搶救傷員。并立即切斷車輛電源開關、監視油罐車各裝、卸油口的密封安全情況,告誡圍觀的群眾嚴禁煙火,用手提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線。如是裝載油品的重車,應在事故現場處理完畢后和交警協調,就近加油站,把裝載油品卸掉后再進行事故處理,避免引起意外事故的發生。
如果是重載車因交通事故導致車輛下溝或者翻車,應在消防部門的配合下,對車輛進行罐體表層冷卻,和四周的空氣進行稀釋,利用我們自備車輛的車載防爆自吸泵對受損車輛進行對口自吸過駁,卸空受損車輛的重載油品后,方可以進行拖吊施救。對在事故中外溢的油品應立即進行稀釋,挖溝填埋,嚴格遵照消防和環保部門的要求做好事故(災害)的善后工作,防止排入附近的水源引起的環境污染。
2、運行中油品泄漏,燃燒爆炸處理措施:
油罐車在運行中發生交通事故,或者是意外的災害導致罐體破裂,閘閥失控,運載的油品引發火災和爆炸,駕駛員應果斷處置,不要驚慌出錯造成更大的災害,在時間和環境允許的條件下車輛應駛出人群、建筑物、電網密集區,停放在較為空空的地帶并立即報警,利用車上自備的消防器材,進行滅火自救。同時應向當地的群眾,廠礦企業單位進行呼救支援,設置安全警戒線,勸阻無關群眾遠離現場。要不惜一切代價搶救事故中的受害者,把傷者立即移動到安全地帶進行包扎止血處理。應積極協助120救護人員的搶救工作,避免事故的擴大,把事故中的受傷害人員減少到最低程度。
3、油庫裝油臺裝油中漏溢油,燃燒事故處理措施:
①車輛在裝油時發生漏、溢事故時,駕駛員應立即關緊車上各口閥門,通知停止裝油,協助裝油臺工作人員進行現場處置,稀釋漏、溢油現場,從防溢槽中回收漏、溢油品,并做好漏、溢油的數量損失計量登記。嚴禁立即啟動車輛,應等現場油氣處理合格,交接手續完成后才能將油罐車駛離出庫。
②車輛電路著火,迅速使用干粉滅火器撲滅,同時,通知油庫作業人員立即中止付油,并用石棉毯封蓋注油口。
③油庫發生火情,應迅速將罐車駛離現場并出庫,通知有關人員配合施救,并看護車輛。
④油車在油庫付油作業區一旦發生火災而一時無法撲救時,駕駛人員應按照一級警報撥打119報警電話,拉響油庫警報系統,配合油庫消防人員做好施救工作,同時在第一時間向公司領導報告。分公司領導向運管等相關部門報告。
⑤油車雖然著火,但火勢不大,未危及人身安全時,駕駛人員應迅速做出反應,將油車駕駛到空曠的地帶后,立即施救并報警。
4、油罐車在加油站卸油作業時,駕駛人員在車輛進站熄火后,應做好車輪壓護防滑措施。卸油前,應連接好車輛靜電接地線,檢查各種防范工作是否到位。卸油時,加油站“三員”不到位,現場滅火器未作臨戰狀態,駕駛員人有義務提示站長或安全員做好安全應急準備工作。加油站卸油作業一旦發生火情,應立即采取以下處理措施:
①迅速關閉卸油口,卸下卸油軟管,并立即將油車駛出加油站后進行報警施救。
②汽油起火撲救程序:
A:切斷卸油口,立即使用石棉毯覆蓋或用拖車式200L干粉滅火器撲救,疏散現場車輛;
B:迅速向119報警,并通知應急小組,同時配合消防人員就地施救;
C:地面油氣滴漏起火,立即使用石棉毯或消防砂撲救。
5、行駛途中,油車駕駛人員應檢查車輛自備消防滅火器材是否隨車,車輛行駛性能是否發生異常,嚴禁駕乘人員在油車行駛途中使用手機,吸煙等違章行為,一旦發生危情,立即采取以下處理措施:
①交通事故,立即撥打122報警,保護現場并通知分公司應急指揮組,攔截過往車輛搶救傷員。
②途中油品外漏,立即將油車駛進緊急停車或遠離人群地帶,通知分公司應急指揮組,保護現場,設立有效的安全警戒區防止明火進入防護區。
③途中起火,立即將油車駛入緊急停車帶或遠離人群地帶后,迅速使用隨車滅火器撲救,并迅速撥打119報警,轉移隨車重要物品,并向分公司應急指揮組報告,疏散周圍群眾,封閉現場。
6、油罐車在停車場停放應整齊有序,以備疏散。停車場應備有足夠有效的滅火器,嚴禁所有油罐車輛重載在停車場過夜停放。停車場嚴禁明火作業。嚴禁重載車進修理廠維護保養。值班室嚴禁使用電爐及存放汽柴油。值班人員應加強夜間巡視,以防偷盜及破壞行為的發生。
7、駕駛員應保證運輸車輛安全技術性能完好。車輛的操縱、傳動、制動和線路各總成性能安全可靠,罐體及附件、靜電接地帶、消防器材等完好有效。一經發現故障及隱患及時報修,整改到位。
駕駛員應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及庫、站的安全操作規程,熟練掌握消防知識和使用滅火器材。
8、防臺風、防汛應急處理措施
①分公司應建立健全各類天氣、地質預報的收集工作,加強值班,一旦接到臺風或汛情預報,應立即通知下屬各車從業人員,做好預防工作,并與配送單位聯系(尤其是可能會發生災害地區的加油站點)共同制定應急供油方案,確保各站點的油品供應。
②要隨時了解和掌握臺風、汛情的量能,即時流向和及時通知各部車輛駕駛員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爭取在災情到來之前將油品送達各加油站,來不及配送的,應立即通知駕駛員回停車場,防止冒然前往災害發生地。駕駛員應保持通訊工具暢通,及時與分公司應急指揮部聯系。
③災情到達之前,應急小組人員應深入現場指揮,對災情的發生要提出有效的防范措施,及時通知所有在途車輛立即在就近加油站或安全地帶停靠、避險,待災情接觸后方可上路行駛。
④遇到強臺風時,所有車輛都不許冒險上路行駛,應避其風頭選擇有背風的地帶行車避險。
⑤遇到汛情時,應選擇地勢較高安全地帶停車,不許在有下水道、河道邊的低洼地停車。如是在傍山路,應避開橋梁、懸崖邊有可能滑坡的地帶停車。
四、職責分工
1、指揮(副指揮),負責組織對人、財、物搶險過程的指揮協調工作。
2、現場指揮組:主要負責泄漏油品的回收堵截、轉移,人員上網護送搶救和現場保護工作。
3、后勤保障組:主要負責搶險期間的現場清點,做好現場記錄,搶救物品調集等后勤保障工作,搶險后的善后處理工作。
4、預警防范期間,所有從業人員對預警范圍內任何重大異常情況,有權在第一時間向所在單位指揮(副指揮)或工作小組成員及上級機關報告。
五、設備器材保障
1、工具車一輛、離心泵油車兩輛;南平一輛,邵武一輛。
2、預備防爆抽油泵一臺,自備小型發電機一臺,相機一部。
3、輸油管50米(兩條),防毒面具5幅,消防鐵鍬、消防戰斗服裝等。
六、工作程序
各組在指揮人員的指揮下,緊密配合,團結協作,并保持臨危不亂的狀態,迅速投入搶險。
現場指揮組:迅速轉移傷亡人員,堵截或回收油品,做好防止事故擴大的搶險救災工作。
后勤保障組:做好警戒,事故記錄,迅速投入保障工作。
七、事故(災害)報告
發生一級和二級預警或重大交通事故及人員傷亡的,運輸分公司應急指揮部應在得到消息的同時,立即報告省公司應急指揮中心和總指揮、副指揮,不得延誤。發生三級預警或一般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受傷的,應在得到信息30分鐘內報告省公司應急指揮中心。發生一般交通事故或其他安全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的,應在6小時內報告省公司應急指揮中心。
八、善后處理
事故(災害)搶險結束后,后勤保障組應對現場周圍進行認真清查,消除遺留隱患,做好現場記錄,在24小時內按規定向上級報告事故,提出處理意見。
2024道路運輸應急預案 篇24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有效預防、及時處置深圳市各類道路交通(含橋梁、隧道)突發事件,最大程度地減少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提高本市應對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快速反應能力和應急處置能力,保障經濟持續穩定發展和城市安全運行,特制訂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城市道路管理條例》、《廣東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廣東省道路運輸保障應急預案》、《深圳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深圳市城市道路管理辦法》和《深圳市交通搶險工程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三)工作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以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程度地減少道路交通突發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2)統一領導,職責明確,分工協作,分級管理,分級響應。在深圳市的政府統一領導下,市區兩級政府相關職能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權限和本預案的規定,共同做好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救援處置工作。
(3)相互協調,有效應對。各相關單位或職能部門應積極配合、密切協作、整合資源、信息共享、形成合力,保證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信息的及時準確傳遞、發布,高效有序地開展處置工作。
(4)堅持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積極采用先進的預測、預防、預警和應急處置技術,提高道路交通突發事件防范水平;不斷完善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體系建設,提高救援裝備技術水平和應急救援能力。
(四)突發事件分類分級
1.分類。
根據造成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原因及其影響,將深圳市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分類如下:
(1)道路坍塌。道路路基、路面全部或局部、高邊坡發生塌陷,造成交通流持續中斷,嚴重影響交通通行的事故。
(2)橋梁事故。橋梁發生倒塌、斷裂或結構異常、發生較大損壞,危及橋梁行車安全的事故。
(3)隧道事故。隧道發生坍塌或襯砌發生變形,危及隧道行車安全的事故。
(4)其他設施損毀。道路交通設施損毀影響道路交通乃至中斷,或造成人員傷亡的事故。
2.分級。
按照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可分為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和特別重大(Ⅰ級)四個等級。
(1)一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Ⅳ級)。
事態比較簡單,僅對較小范圍內的公共安全、社會政治經濟秩序以及生態環境造成危害或者威脅,符合以下幾類情況的事件可視為一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
①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傷(中毒),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需要緊急疏散、轉移較小區域范圍內的人員。
②道路交通設施輕微損傷,導致交通需要部分封閉或改道,交通搶險工程規模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下。
較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Ⅲ級)。
事態較為復雜,對一定區域內的公共安全、社會經濟秩序以及生態環境造成較大危害或者威脅。符合以下幾類情況的事件可視為較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
①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中毒);需要緊急疏散、轉移一定區域范圍內的.人員。
②道路設施較大損傷,導致交通中斷,交通搶險工程規模1000萬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
重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Ⅱ級)。
事態復雜,對一定區域內的公共安全、社會經濟秩序以及生態環境造成嚴重危害或者威脅。符合以下幾類情況的事件可視為重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
①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中毒);需要緊急疏散、轉移較大區域范圍內的人員。
②道路交通設施嚴重損傷,導致交通中斷,交通搶險工程規模1000萬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
③超出本市應急處置能力的。
(4)特別重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Ⅰ級)。
事態非常復雜,對深圳市范圍內的公共安全、社會經濟秩序以及生態環境造成嚴重危害或者威脅。符合以下幾類情況的事件可視為特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
①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重傷(中毒);需要緊急疏散、轉移特大區域范圍內的人員。
②道路交通設施嚴重損傷,導致交通中斷,交通搶險工程規模1000萬以上;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
③超出本市應急處置能力的。
所有分級中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所稱的"以下"不包括本數(下同)。
(五)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深圳市范圍內各類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
(六)突發事件現狀
近幾年,深圳的機動車保有量以每年近20萬輛的速度增長,深圳的交通壓力日益嚴峻,道路交通突發事件頻發。突發事件的發生對城市道路交通有很大的影響,除了破壞道路基礎設施、對路網結構和交通控制產生影響外,嚴重的甚至會影響生命安全,造成財產損失,給社會經濟秩序帶來嚴重影響。
因此,做好該類事件的預防與監控,提高該類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水平,對深圳市交通安全保障、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顯得尤為重要。
二、組織機構和職責
(一)領導機構
市突發事件應急委員會(簡稱市應急委)是全市突發事件應急領導機構。市應急委下設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負責統一組織、指揮和協調全市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預防和應對工作。
(二)應急指揮體系
1.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由市政府分管交通的副市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分管交通的市政府副秘書長、分管應急的市政府副秘書長擔任,執行總指揮兼現場指揮官由市交通運輸委主任或由其指派的相關人員擔任。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職責:貫徹執行預防和應對有關突發事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和修訂有關市交通運輸應急預案,經市政府批準后實施;負責有關應急隊伍的建設、管理和應急演練;建設和完善專業應急平臺,納入全市應急平臺體系;統籌專業應急物資、裝備的儲備和調用;及時確定較大以上有關突發事件的等級與響應級別,按預案規定程序啟動和結束應急響應,組織和指揮有關力量和資源參與事件處置工作;指揮、協調或協助各區(新區)開展有關突發事件應急預防和應對工作;開展專業應急宣傳、教育和培訓等工作;承辦市委、市政府、市應急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在市應急委的領導下,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參與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及其職責如下:
(1)市交通運輸委:負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與救援的綜合協調;負責交通運輸應急保障,組織協調各種交通運力,做好人員、設備和物資的運送工作;負責組織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中受損道路交通設施的搶修維護等工作。
(2)市發展改革委:負責制定應急儲備物資供應保障計劃。
(3)市經貿信息委:負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救援過程中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預案;負責協調深圳通信、網絡相關單位落實通信、網絡等應急裝備的搶修和通信物資的儲備。
(4)市財政委:負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所需的各項經費保障,制定所需處置經費的開支范圍、項目并確定其開支渠道,做好經費使用的監督管理工作。
(5)市規劃國土委:負責全市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工作,全面調查掌握地質災害分布情況,協助交通運輸部門和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對影響道路交通運輸的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進行防治,協助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開展危險區域人員的轉移安置,擬定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協助做好地質災害搶險救災工作。
(6)市人居環境委:負責快速查明因道路交通突發事故導致污染的主要污染源、污染種類及影響,在職責范圍內及時控制污染的擴散,監督管理對污染危害的消除工作,并對潛在危害進行監控。
(7)市衛生計生委:負責組織開展事件傷病員醫療救治工作,報告人員傷亡情況和傷病員救治信息。
(8)市公安局:負責制定治安、交通管制、反恐怖等相關應急專項預案;負責突發事件現場的警戒工作;負責人員撤離區域的治安管理;預防、制止和偵查處置過程中發生的違法犯罪行為;協助進行人員疏散;參與突發事件調查處理等。
(9)市監察局:負責按照規定參加重大交通突發事件的調查處理工作,查處事件中涉及的違法違紀行為;對調查工作進行監督;督促落實對事件相關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追究工作。
(10)市民政局:負責協助做好受災群眾的安置工作,向受災群眾提供基本生活救助物資,必要情況下使用應急避難場所;協助做好死亡人員的處置及遇難家屬的安撫工作。
(11)市國資委:指導并督促受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影響的國資委監管企業處理各項善后工作;指導并督促受影響監管企業做好維穩工作,盡快恢復正常運營;參與所監管企業較大以上道路交通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
(12)市住房建設局:協助開展涉及燃氣(天然氣)輸管線或場站的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與調查工作。
(13)市水務局:負責組織協調市政供、排水運營單位對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中市政供、排水設施的搶險救援工作;承擔因此導致的水污染治理工程的建設管理和運行監管職責;負責事發地及其周邊地區的供水保障工作。
(14)市市場監管局:負責制定各類特種設備突發事件應急專項預案;提出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現場特種設備的處置措施。
(15)市氣象局:負責提供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區域的氣象預報和災害性天氣預警工作;組織道路交通氣象災害風險評價、雷擊風險評估和協助災害成因界定工作。
(16)市外辦:負責向有關外國駐華外交機構和香港、澳門地區有關機構通報本市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相關信息,并協調市相關部門處理上述機構提出的問題;負責突發事件中涉外受災人士的救援與安撫工作。
(17)市臺辦:協助相關部門妥善處置涉及臺胞的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保證在處置事件中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對臺工作方針、政策和有關規定;協助新聞辦做好涉臺新聞發布,涉臺媒體服務工作,并負責向省臺辦、國臺辦等相關機構報送涉臺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動態信息和處置情況。
(18)市政府新聞辦:負責協調較大級及以上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新聞發布和宣傳報道工作;必要時協調市主管部門及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新聞辦共同成立新聞中心,做好新聞發布、媒體服務等工作。
(19)市應急辦:指導、檢查和監督全市突發事件的預防和應對工作;及時掌握突發事件事態進展情況,向市委、市政府報告,將有關信息通報市政府新聞辦;協調相關應急資源參與突發事件處置工作,傳達并督促有關部門(單位)落實市委、市政府、市應急委有關決定事項和市領導批示、指示;當突發事件超出本市應對能力時,請求國家和省支援,并在國家和省的統一指揮或指導下開展處置工作。
(20)市公安消防支隊:負責組織指揮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中滅火、搶險、救援及防化洗消等相關工作;負責配合有關成員單位組建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隊伍。
(21)市公安交警局:負責突發事件現場區域周邊道路的交通管制、交通疏導分流以及交通疏導信息的播發工作,禁止無關車輛進入危險區域,保障救援道路的暢通。
(22)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組織轄區內應急救援力量,積極配合現場指揮部及市有關部門開展各項應急處置工作。
(23)市通信管理局:負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期間的通信保障、恢復和監管等工作。
(24)市無線電管理局:負責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期間無線電通信的暢通,根據搶險工作需要,協調調度應急通信設施,協調有關單位盡快組織恢復受破壞的無線電通信設施。
(25)深圳供電局有限公司:負責所轄范圍內的所轄電力設備設施的損壞修復及電力調度工作。確保災區的電力供應,保障防災抗災救災的用電及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的日常用電。
(26)其他有關單位:按照"誰分管,誰負責"的原則,承擔相應的應急處置工作。
所有成員單位還應承擔本部門工作職責范圍內的.其它應急處置工作。
2.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交通運輸委,具體負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應急指揮協調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市交通運輸委分管領導擔任。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主要職責是:
(1)落實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部署的各項工作,傳達上級領導的有關要求。
(2)負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信息的接收、核實、處理、傳遞、通報、報告,執行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的應急指令。
(3)負責及時組織發布或配合上級單位發布關于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及其處置情況的消息。
(4)負責監視道路交通網絡運行,采集、分析、處理相關運行信息。
(5)負責建立應急工作聯絡員制度,牽頭組織各成員單位交流溝通應急準備情況,共同研究應急工作中的問題。
(6)負責組織相關專家開展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研究工作。
(7)組織道路交通突發事件預防和處置的有關應急宣傳、培訓和演練等工作。
(8)組織編制全市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并監督執行。
(9)參與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調查與評估工作。
(10)承辦市委、市政府和市應急委交辦的職責范圍內的其它事項。
3.區應急指揮機構。
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建立相應的區一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負責處置和管理本區范圍內的道路交通突發事件。
4.專家機構。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專家組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牽頭組織,專家組成員由道路、交通、氣象、水務、電力、市政等行業的專家組成。專家組的主要職責是:
(1)對應急準備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進行研究,提供建議。
(2)參加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統一組織的活動及專題研究。
(3)應急響應時,根據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通知,進駐指定地點、研究分析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信息和有關情況,為應急決策提供建議。
(4)為現場指揮部應急處置提供決策建議和技術支持。
(5)參與事件調查。
三、運行機制
(一)預防、監測與預警
1.預防。
堅持"預防為主、預防與應急相結合"的原則,從可能發生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多個環節進行深入分析,統籌考慮和綜合運用各方面的資源和力量,開展日常預防工作,做好完善應急體制建設、加強隱患排查、加大安全宣傳、加強協調溝通等工作,減少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發生,控制、減輕和消除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引起的社會危害。
2.監測。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是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監測機構,負責健全成員單位之間的監測網絡,促進不同成員單位之間氣象、交通、經濟社會影響等監測信息共享。
相關成員單位須及時發現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風險隱患,并進行詳細調查、登記、專項風險評估、形成分析報告,為及早治理風險和控制風險、保障安全運行提供決策支持。
在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客運車輛、出租車、校車、泥頭車、重型貨車等重點車輛上安裝使用衛星定位汽車行駛記錄儀,建立和完善安全監測監控系統。加強道路視頻監控系統、交通引導及信息發布等道路交通安全基礎設施建設。
3.預警。
(1)預警級別
根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影響范圍、緊急程度、發展態勢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預警級別由低到高劃分為四級:Ⅳ級、Ⅲ級、Ⅱ級和Ⅰ級四個級別。
Ⅳ級預警:可能發生或引發一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事件即將臨近,事態可能進一步擴大。
Ⅲ級預警:可能發生或引發較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事件已經臨近,事態有擴大的趨勢。
Ⅱ級預警:可能發生或引發重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事件即將發生,事態正在逐步擴大。
Ⅰ級預警:可能發生或引發特別重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事件即將發生,事態正在蔓延。
(2)預警信息發布
①Ⅳ級預警信息: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發布,同時報告市應急辦,通報可能受到影響和危害地區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
②Ⅲ級預警信息:根據市政府授權,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有關部門(單位)發布,同時報告市應急辦。特殊情況需報市政府審定的,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有關部門(單位)應及時簽署意見報市應急辦核定后,由市政府分管領導簽發。
③Ⅱ級以上預警信息: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有關部門(單位)提出預警建議,報市應急委主任或副主任批準后,由市應急辦報告省應急辦,由省應急辦根據省人民的政府授權發布。
(3)預警信息發布內容
預警信息發布的內容應包括:發布機構、發布時間、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的類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預警級別、警示事項、事態發展、相關措施和咨詢電話等。
(4)預警信息發布方式
全市通過市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系統(設在市氣象局)和深圳政府在線網站統一發布道路交通突發事件預警信息。各區(新區)、市有關部門(單位)應當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手機短信、微博、電子顯示屏、有線廣播、警報器、宣傳車等通信手段和傳播媒介,及時、準確地將預警信息傳播給社會各界和公眾。
(5)預警響應措施
發布預警信息后,有關成員單位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和分級負責的原則,依法采取相應措施。
(6)預警信息的調整和解除
預警信息發布單位應當密切關注事件進展情況,并依據事態變化、處置情況和專家意見,適時調整預警級別并重新發布。有事實證明不可能發生突發事件或者危險已經解除的,應當立即宣布解除預警信息,終止預警期。
(二)應急處置與救援
1.信息報告和共享。
相關部門和單位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派人前往現場初步判定事故等級,同時報上一級主管部門。主管部門接到報告后,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Ⅳ級以上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必須在事發后30分鐘內通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如遇緊急情況先以口頭形式報告,隨后再在24小時以內以書面形式上報,同時立即按照相關預案,先行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當發生Ⅲ級以上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時,相關成員單位必須在事發后30分鐘內通過電話向市委、市政府及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報告事件簡要情況,并通報事件可能涉及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市有關部門(單位);在事發后1小時內將突發事件信息書面報告市委、市政府及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通報事件可能涉及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市有關部門(單位)。事件后續處置情況應及時報告。
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報告應包括事件發生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性質、危害程度、傷亡人數、影響范圍、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事件發展趨勢和已經采取的措施等。
2.先期處置。
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發生后,事發企事業單位和主管部門等有關單位應當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采取先期處置措施,同時報告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請求有關部門人員趕赴現場開展警戒、疏散群眾、控制現場、救護、搶險等基礎處置工作,以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防范事態擴大;向事發地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及有關部門(單位)報告信息。
3.應急響應。
(1)Ⅳ級應急響應。
①事發企事業單位和主管部門等有關單位應開展先期處置工作,并按要求將事件主要情況向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②當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將事件初步判定為一般(Ⅳ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時,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視情況組織力量,指揮、督導先期處置單位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③其他相應的應急響應措施和行動。
(2)Ⅲ級應急響應。
在Ⅳ級響應的基礎上,采取下列措施:
①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Ⅲ級以上事件報告后,及時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并提請啟動本預案。
②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及時進行研判,如果達到Ⅲ級以上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立即啟動本預案。
③預案啟動后,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時通知相關成員單位開展現場指揮協調、制定救援方案、救援搶險、交通管制等應急處置工作。
④各成員單位在應急處置過程中做好現場人員防護工作。
⑤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及時組織關于交通管制、公交運營線路調整等影響公眾出行的信息發布工作。
⑥其他相應的應急響應措施和行動。
(3)Ⅱ級以上應急響應。
Ⅱ級以上應急響應工作經指揮部研判確定后,在前一級響應的基礎上,根據上級應急機構的指示,由市應急委進行統一指揮與部署,組織和協調各方面力量進行應急處置,積極配合上級應急機構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4.指揮協調。
啟動Ⅲ級以上應急響應時,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按照"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專業處置"的要求,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協調有關區(新區)、市有關部門(單位)提供人力、物資、裝備、技術、通信等應急保障。
(2)制訂并組織實施應急救援或事件處置的方案,防止引發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
(3)及時掌握突發事件事態進展情況,向市委、市政府報告,將有關信息通報市政府新聞辦。
(4)協助市領導綜合協調、指揮處置突發事件,傳達并督促有關部門(單位)落實市委、市政府、市應急委有關決定事項和市領導批示和指示。
(5)其他相應的應急響應措施和行動。
事發地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在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的指揮或指導下,采取以下措施:
(1)根據相關應急預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開展應急救援和事件處置工作,向市委、市政府、市應急委和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報告情況。
(2)組織協調有關單位做好人力、物資、裝備、技術等應急保障工作,維持現場治安和交通秩序,維護本區內社會穩定。
(3)組織動員、指導和幫助群眾開展防災、減災和救災工作。
(4)其他相應的應急響應措施和行動。
市有關部門和單位在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的指揮或指導下,采取以下措施:
(1)根據相關應急預案,開展應急救援或事件處置工作,向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報告情況。
(2)派出或協調有關領域的應急專家組參與事件處置工作,提供應急救援、處置事件、減災救災等方面決策建議。
(3)其他相應的應急響應措施和行動。
5.現場指揮部與現場指揮官。
啟動Ⅲ級以上應急響應時,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根據實際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官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執行總指揮兼任,現場副指揮官由市應急辦、市政府新聞辦和有關區(新區)應急委的負責同志分別擔任。
現場指揮官統一組織、指揮現場應急救援工作。現場指揮官有權決定現場處置方案,協調有關單位和部門的現場應急處置工作,調度現場應急隊伍。
現場指揮部吸收事件涉及的有關單位負責人以及相關專家為成員。參加現場應急救援的隊伍和人員在現場指揮部統一協調下進行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與突發事件有關的部門和單位應當主動向現場指揮部提供與應急處置有關的信息資料,為實施應急處置工作提供各種便利條件。
現場指揮部的主要職責是:
(1)執行上級下達的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任務。
(2)負責提出應急處置的具體措施,下達應急處置任務。
(3)開展現場組織、協調、指揮等具體處置工作。
(4)及時收集、掌握、反饋現場信息情況和提供現場新聞材料。
(5)職責范圍內的其他工作。
6.處置措施。
突發事件發生后,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按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類別和處置工作需要,組織采取人員搜救、醫療救護、風險源控制、交通管制、設備和場所管制、基礎設施搶修、市場秩序維護、治安維護、社會影響面控制等相應措施。
7.響應升級。
經應急處置,Ⅳ級突發事件事態仍難以有效控制,呈現蔓延、擴大、惡化趨勢時,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當及時報請市交通運輸指揮部,進行應急響應升級。
經應急處置,Ⅲ級以上突發事件事態仍難以有效控制,呈現蔓延、擴大、惡化趨勢時,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應當及時報請市應急委,進行應急響應升級。
8.社會動員。
根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危險程度、波及范圍、人員傷亡等情況和應對工作需要,市、區兩級政府及各新區管委會可發布社會動員令,動員公民、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和其他力量,在現場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做好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緊急救援、秩序維護、后勤保障、醫療救助、衛生防疫、恢復重建等處置工作。必要時,報請上級應急機構支持。
9.信息發布。
(1)信息發布要求。
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信息實行統一、快速、有序、規范管理。
(2)信息發布機構。
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相關信息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統一組織發布。
(3)信息發布內容。
信息發布應明確事件的地點、性質、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救援進展情況、事件區域交通管制情況以及臨時交通措施等。
(4)信息發布方式。
通過廣播、電視、移動通信、氣象信息發布平臺、互聯網平臺(政府的網站、政務微博)以及公共場所電子顯示屏等方式向公眾發布信息。
10.應急結束。
突發事件及其次生、衍生事件造成的威脅和危害得到控制或基本消除,應急處置工作即告結束。履行統一領導職責或組織處置突發事件的有關部門(單位)應當停止有關應急處置措施,撤銷現場指揮部,采取或繼續實施必要措施,防止事件反復或發生衍生、次生事件。
(三)后期處置
1.善后處置。
應急結束后,事發地區政府(新區管委會)應及時組織協調善后處置工作,盡快消除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后果和影響,安撫受害人員,保證社會穩定,盡快恢復正常秩序。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協調處理好有關工作。
2.社會救助。
應急結束后,由市民政局、事發地區政府(新區管委會)等相關部門參照有關規定執行,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協助。
3.保險。
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發生后,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協調有關保險機構及時派員趕赴現場,開展應急人員保險受理和受災單位及受災人員保險理賠工作。
4.調查評估。
(1)調查機構。
較大級及以上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或由其指派有關部門和單位成立調查組進行調查。
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調查主體為:
①Ⅳ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或由其指派有關部門和單位成立調查組進行調查。
②Ⅲ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指派有關部門和單位成立調查組進行調查。
③Ⅱ級、Ⅰ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由上級應急機構牽頭進行調查。
(2)調查要求。
應急狀態解除后,現場各應急處置部門應整理和審查所有的應急記錄和文件等資料;總結和評價事件發生的原因和在應急期間采取的主要行動和措施;必要時,提出修訂本預案建議,并及時做出書面報告。
(3)總結評估報告內容。
①發生事件的道路交通基本情況。
②事件發生原因、發展過程及造成后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的分析與評價。
③采取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及其有效性。
④事件責任認定及對事件責任人的處理建議、結果等。
⑤總結事件的主要處置經驗、教訓和防范整改措施等。
5.恢復與重建。
道路交通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結束后,結合調查評估情況,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組織制定恢復與重建計劃,及時恢復社會秩序,修復被破壞的設施。
四、應急保障
(一)人力資源保障
各應急救援職能部門平時要不斷加強各自應急救援、工程搶險隊伍的各項建設,并通過經常性的培訓、演練提高應急處置人員的業務素質和技術水平。確保能隨時承擔應急救援、搶險任務。
(二)經費保障
市、區財政部門應保障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應急費用,建立應急經費快速撥付機制。
處置突發事件所需財政經費,由市、區兩級政府和新區管委會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級負擔。
(三)物資保障
相關成員單位應按照《關于進一步加強我市應急物資儲備工作的意見》(深府辦函〔20__〕87號)有關要求,加強應急物資日常儲備,建立應急物資生產能力、技術儲備、產品儲備信息數據庫,加強相關物資儲備、生產及加工能力儲備、生產工藝流程的技術儲備;制定應急物資調撥、配送方案,并建立應急物資緊急生產機制。各相關部門要根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特點,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和救災物資,并加強應急裝備的管理、維護和保養。
(四)醫療衛生保障
市衛生計生委建立和完善全市衛生應急預案體系、衛生應急指揮體系和醫療衛生救援體系,組建醫療專家隊伍和應急醫療救援隊伍,組織儲備醫療救治應急物資,開展突發事件醫療救援演練。
(五)交通運輸保障
啟動應急預案期間,市交通運輸委制定各類交通運輸工具的調用方案,建立健全交通運輸應急聯動機制,保障緊急情況下的綜合運輸能力。必要時,可緊急動員和征用社會交通運輸工具。根據現場需要,市公安交警局對突發事件現場及有關道路實行交通管制,維持應急處置期間的交通運輸秩序,必要時開設應急救援通道。
(六)治安保障
市公安局制定相應治安應急預案,負責制定突發事件狀態下維持治安秩序的各項準備方案,包括警力集結、布控規劃、執勤方式和行動措施等。
(七)人員防護保障
現場應急工作必須在確保現場人員安全的情況下實施。參加現場應急工作的指揮人員應按有關規定配帶具有明顯標識的專業防護服裝及裝備。現場應急指揮部應充分考慮對人員造成危害的可能性和所有危害種類,制定科學合理、切實可行的應急救援方案,配備先進適用、安全可靠的安全防護設備,嚴格執行參與應急工作有關人員進出現場的管理程序。
(八)通信和信息保障
市經貿信息委牽頭負責,會同各成員單位建立和完善通信網絡,建立有線和無線相結合、基礎電信網絡與機動通信系統相配套的應急通信系統,為各應急單位提供多樣化、高效率的通信方式,確保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過程中通信網絡通暢。
(九)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裝備保障
各成員單位根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需求,配備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設備,建立應急裝備、救治藥物和醫療器械等的儲備、維護、保養和調用制度,以及應急裝備類型、數量、性能和存放情況的檔案管理制度。
(十)應急避難場所保障
市規劃國土委負責制定全市應急避難場所專項規劃。市民政局、應急辦(地震局)分別負責指導和檢查室內、室外(地震)應急避難所的建設工作;應急避難場所的歸屬單位負責場所的日常管理和維護;由民政部門負責災時統一協調使用和管理避難場所。
應急避難場所的歸屬單位應按照要求設置各種設施設備,劃定各類功能區,設置規范的標志牌,儲備必要的物資,建立健全應急避難場所維護、管理制度和災時應急預案。
(十一)科技支撐保障
由市科技創新委牽頭負責,市經貿信息委配合,采取扶持政策和優惠措施,鼓勵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有關機構等開展公共安全領域的科學研究;研究制定促進應急產業的政策措施,鼓勵支持本地產學研機構和有關企業研究開發用于突發事件預防、監測、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的新技術、新設備和新工具。
(十二)氣象服務保障
市氣象局負責氣象服務保障工作,根據應對事故的需要,提供事發地區的氣象監測預警服務,并加強對極端天氣的監測和預警,為處置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提供氣象服務和保障。
(十三)法制保障
在突發事件發生和延續期間,市政府依法發布緊急決定和命令。市法制辦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對突發事件應對工作提供法律意見。
(十四)其他應急保障
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完成其他相關應急保障工作。
五、監督管理
(一)應急演練
各相關單位不定期開展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演練,市應急辦負責規劃、組織和實施跨區域、跨系統的市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演練,切實提高各單位應急處置能力。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和各有關部門(單位)負責交通運輸行業的綜合演練或單項應急演練,加強對基層部門(單位)的檢查和指導。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以及各街道辦事處(辦事處)負責本轄區應急演練的綜合管理工作,根據實際需要組織綜合應急演練。
(二)宣傳教育
相關成員單位各區(新區)、市相關部門(單位)應當開展面向內部、面向社會的應急法律法規、應急預案和應急知識宣傳教育活動,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海報、互聯網以及安全實景模擬教育基地等多種載體,開展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宣傳教育,讓公眾掌握應對道路突發事件避險、互救、自救、減災、逃生等基本知識和技能。
(三)培訓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及各有關部門(單位)定期組織救援專業隊伍進行救援知識的專業培訓,加強國內外技術交流和研討,提高應急處置、突發事件調查等專業技術人員的業務知識水平。
(四)責任與獎懲
市應急委根據調查報告,提請市委、市政府對在處置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中做出貢獻的部門、單位和個人予以表揚;對在處置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中瞞報、漏報、遲報信息及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部門、單位和個人,依據相關規定追究其行政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五)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六、附則
(一)部門應急預案目錄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應根據本預案的要求,結合各自的工作實際,制定相應預案,并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市應急辦備案。
(二)預案管理
1.預案修訂。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在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對本預案進行修訂,并報市人民的政府審定:
(1)相關成員單位職能發生重大變更,或在施行中發現重大問題和缺陷。
(2)專家評估提出重大修改建議等。
各成員單位負責修訂和完善相關專項預案,并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審核。如成員單位的應急工作負責人和聯絡員聯系方式發生變動,應及時作變更報送。
2.預案審定。
本預案由市人民的政府審定。
(三)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是深圳市應對道路交通突發事件預案體系中的綜合預案,由市交通運輸委牽頭制定和解釋。
2024道路運輸應急預案 篇25
一、指導思想
堅持統一領導、統一指揮、分工負責、協調配合的方針,遵循預防為主、統籌兼顧、確保重點的原則,春運期間發生重大旅游安全事故(險情)后,按照“以人為本”和“快速有效救援”的原則,在縣文體和旅游局領導指揮下,在縣春運領導小組指導下,迅速啟動此預案。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縣春運期間文體和旅游行業內發生的重大旅游安全事故或其他性質嚴重、影響重大的旅游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確定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的具體標準,按照《旅游安全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和《重大旅游安全事故處理程序試行辦法》等規定執行。
三、組織領導
成立xx縣文體和旅游局春運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應急指揮部的職責是:負責xx縣文體和旅游春運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修訂和實施;負責指導文體和旅游企業立健全事故救援預案,并督促演練;發生重大文體和旅游安全事故時,負責指揮、協調事故應急救援和善后處理,并及時向上級報告情況。
四、重大事故救援分工
xx縣文體和旅游局春運工作應急救援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和若干小組,分工處理有關應急處理工作。
1、應急救援辦公室,由局辦公室人員組成,負責緊急事故的組織協調、指令傳達、信息處理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2、現場救援小組,由局值班領導任組長,春運領導辦公室人員配合,負責事故現場的`緊急救援、協調處理等工作。
3、事故調查小組,由分管安全工作的局領導任組長,負責指揮協調事故現場施救、事故情況的調查、處理和善后工作。
五、春運工作應急救援工作遵循原則
1、及時報告。在本縣范圍內春運期間一旦發生重大文體和旅游安全事故,事故單位應以最快捷的方式,立即向事故發生地文體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報告;縣文體和旅游局接報后,應迅速核實情況,立即報告分管副局長、局長,并按規定報告縣春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等有關部門。
2、緊急救援。確認本縣范圍內發生重大文體和旅游安全事故的消息后,應急救援指揮部立即進入應急處理工作狀態,以最快捷的時間趕赴事故現場,展開搶險救援行動。
3、依序替補。應急救援指揮部及辦公室、各小組負責人因故缺位時,由副職領導按序替補到位,防止出現指揮中斷、秩序混亂等現象。
4、保護現場。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和現場的群眾有嚴格保護事故現場的責任和義務。因搶救傷員、疏散交通、防止擴大事態等必須移動現場有關物品外,應妥善做好取證、記錄、標志等工作。
六、工作要求
1、各涉文體和旅游企事業單位應針對春運期間的工作特點,立健全重大事故應急預案并加強演練,應急救援隊伍必須保證人員數量足夠、技術業務熟練、裝備設施齊全,并組織演練,關鍵時刻能及時高度到位,發揮應有作用。
2、有關重大文體和旅游安全事故的信息披露和搶險救援工作的報道,由縣文體和旅游局協調相關部門進行報道。
3、各涉文體和旅游企事業單位應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重大文體和旅游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報縣文體和旅游局備案。
4、本預案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2024道路運輸應急預案 篇26
各縣(區)運管所:
為加強我市道路旅客運輸應急保障能力和組織水平,應對突發事件、極端惡劣天氣、旅客高峰疏運、搶險救災、疾病防控等運輸需求,發揮運管機構“兜底保障”作用,更好的為廣大人民群眾服務。現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我市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的組織領導,特成立陽泉市道路旅客運輸應急保障工作領導組:
組長:尚保銀
副組長:吳鶊鳴
成員:潘曉波、蔡志剛、王海亮、湯少卿、張永紅
張學宏、趙永忠、吳會欣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運管處客運科,具體承辦我市道路運輸應急運輸組織與協調。
二、應急保障重點
1、旅客高峰期運力不足時的運輸保障;
2、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火災、自然災害等危情處置時的保障;
3、政府指令性搶險救災、防控重點傳染病緊急運輸保障。
三、應急預案的啟動
春運期間出現以下情況之一時啟動應急預案:
1、汽車站嚴重滯留旅客,學校放假、民工返鄉等急需疏運時;
2、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火災、自然災害等危險情況時;
3、接到上級部門、當地政府搶險救災,防控重點傳染病等緊急指令時。
四、工作職責
1、運輸企業要搞好應急車隊建設,做好運輸儲備工作,加強司乘人員沉著應對重特大危情處置的日常教育工作。一旦出現旅客滯留、重特大交通事故、政府指令性緊急運力任務等情況時,按規定程序啟動應急預案,組織、調配應急運輸車輛和人員,執行各種應急保障任務。
2、客運應急保障領導組要做好運力儲備和旅客運輸市場調查預測工作,了解和掌握旅客流量流向動態,及時向上一級運管機構上報有關情況,協調解決執行道路運輸應急任務中出現的各種問題。
3、客運應急保障領導組負責我市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工作,重點是長途班線、農村班車保障工作,與當地客運企業、汽車站簽訂道路運輸保障工作責任書。
五、工作重心
為保障春運期間轄區內旅客運輸暢通無憂,我處按照“分片包干、專職專輸”原則,對轄區內的客運企業工作職責進行細化:
1、針對目前郊區線路方向運力不足情況,重點由公交公司做好客流調查預測工作,掌握旅客流動的時間和流向,市處要協助郊區運管所做好郊區方向客流集中疏運工作,把握可能出現旅客運輸高峰時間和方向,做好緊急運輸的各項準備工作。
2、陽泉集團客運有限公司和省運陽泉公司兩家公司要做好春運及重大節假日期間長途旅客運輸工作,科學制定運輸組織方案,準備好充足的運力,合理安排發班,積極組織協調,全力避免發生旅客大規模滯留現象。科學調整班次密度,客流高峰期間要及時安排加班運力,保障農民工、學生順利返程。
3、城市公交要做好對外交通方式的銜接,重點保障客運汽車站、鐵路客運站等旅客集散地及旅游景區、大型活動場所的公交組織調度,要通過增加運力、加密班次、延長運營時間等有效措施,最大限度方便旅客中轉換乘,鄉村居民進城購物。
六、應急運輸車輛及人員
1、應急運輸車輛應由運輸企業、旅游企業車輛以及機關、學校、企事業單位的自用車輛組成。
2、道路運輸應急車輛必須配備車輛行駛證等相關證照并經年度審驗、檢驗合格,車輛技術等級達到二級以上,車輛使用年限不超過5年。駕駛員有相應的機動車駕駛證,年齡不超過60周歲,6年內無重大以上交通責任事故記錄。
3、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隊伍一般應根據應急任務由駕駛員、乘務員以及帶隊人員組成。道路運輸應急保障人員的基本條件是政治合格、身體健康,技術過硬、證件齊全,熟悉有關政策和相關業務。
啟動應急預案后,執行道路運輸保障應急任務的單位,要對應急車輛進行認真檢查,嚴禁車輛帶病運行,嚴禁超員超載,并按照規定配備相應的證件和通訊工具。同時,對應急運輸人員要進行安全囑咐,確保安全。
七、應急情況的報告
運輸企業、汽車站要建立和完善春運期間道路運輸工作報告制度,明確責任,確定專人上報,確保信息暢通;出現嚴重滯留旅客、突發事件等情況時要及時逐級上報。報告內容如下:
1、汽車站滯留旅客情況,其中包括旅客人數、旅客流向,重特大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旅客傷亡情況等和需要上級運輸機構支援申請要求;
2、執行道路運輸應急任務時,需上級運管機構協調解決的事項;
3、執行道路運輸應急任務的完成情況(出動車輛數、運送旅客人數等)。
八、保障工作機制
1、執行道路運輸應急任務的措施
執行道路運輸應急任務的單位,同時派出2輛以上車輛執行同一應急任務的,應由車隊隊長帶隊;5輛以上車輛的,由單位領導帶隊;10輛以上車輛的,由市運管處領導帶隊;執行應急任務的車隊應配備通訊設備,保證通訊暢通。途中發生問題(如發生事故、道路受阻以及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等)應由負責人及時向車輛始發地運管機構報告。
2、應急處理程序
A、出現滯留旅客等情況時
(1)要迅速按規定逐級上報,并做好記錄,同時汽車站要向旅客做好宣傳解釋工作,利用一切可以候車的地方安排旅客候車,各關鍵崗位如廣播、安檢、調度、保安、消防等人員必須到位,做好盯崗工作。
(2)接到報告的運管機構領導,立即趕赴汽車站進行組織和調度,啟用儲備動力,將任務下達給有關單位,發放臨時客運標志牌,并在臨時客運標志牌“使用原因”欄內注明“執行道路旅客運輸應急任務”字樣,并加蓋具體發證運管機構印章。
(3)執行應急任務的單位,迅速安排人員和車輛,組織運輸。
(4)沿途運管機構對執行道路旅客運輸應急任務的車輛要提供方便,不得以無道路運輸證為由進行處罰。執行應急任務的單位完成任務后,應向運管機構匯報執行情況。
B、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火災、自然災害等危情時
(1)司乘人員、車主,要根據情況迅速撥打電話交警“122”、公安“110”、火警“119”、醫院“120”、運管“12328”進行求救,同時要積極展開自救,并迅速報告所屬公司及保險公司。
(2)各運輸企業獲悉本公司車輛發生危險情況后,了解出事車輛的地點、原因等基本情況,迅速由公司主要負責人帶人帶隊趕赴現場進行組織指揮救援,并安排專人及時收集情況報告所屬運管機構。
(3)運管部門接到所屬公司的危情報告后,要迅速啟動應急預案;成立危險情況處置臨時領導組;派出由領導參加的人員趕赴現場;協助公安等有關部門掌控好現場,搶救受傷人員及時與醫院和相關部門建立聯系,及時掌握事態的發展,并將情況續報上級運管機構。
C、政府指令性搶險救災、防控重點傳染病等緊急運輸時;
(1)領導組辦公室接到指令和報告后,迅速向領導組報告。
(2)領導組負責人在20分鐘內指令領導組所屬成員到位,送入緊急狀態。
(3)接到搶險救災令時,按照市委市政府、市交通局的統一指揮和安排,及時通知應急車隊執行搶險救災任務,應急車隊要在1小時內將所屬車輛組織到位,開赴搶險救災指定地點,執行搶險救災任務。
九、值班制度
春運期間,各縣(區)交通運輸局、運管所、客運企業和汽車站都要建立值班制度,構建通訊網絡,并認真組織落實。值班電話(包括手機)必須24小時開通,值班人員必須24小時在崗,不得擅離職守。值班領導要保障電話暢通。值班人員要明確職責,熟悉政策,掌握本轄區和本單位的運力儲備情況,遇到緊急情況立即向值班領導報告。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工作領導組辦公室值班電話:。
十、責任追究
參加道路旅客運輸應急保障工作,是全市道路旅客運輸管理部門及從業單位的義務,必須高度重視,積極參與,認真完成。對沒有按時制定或沒有有效落實應急預案的,對有關單位要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要追究相關領導責任。對拒不執行命令、玩忽職守、推諉扯皮的單位和個人要嚴肅處理。對執行上級命令不堅決,貽誤時機并造成惡劣影響的單位領導和責任人要從重處罰。
2024道路運輸應急預案 篇27
為確保我項目部道路管線事故發生后,能迅速地展開搶救工作,最大限度減少經濟損失,特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及職責由項目部成立應急響應指揮部,負責指揮及協調工作。
組長:
成員:
具體分工如下:
1、負責現場,任務是掌握了解事故情況,組織現場搶救。
2、負責聯絡,任務是根據指揮小組命令,及時布置現場搶救,保持與當地電力、煤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勞動部門等單位的溝通。
3、負責維持現場秩序,做好當事人與周圍人員的問訊記錄。
二、道路管線事故應急措施
1、事故第一現場人員應立即報告應急指揮小組,并停止施工。
2、當機立斷,盡快將受傷人員脫離危險地方,防止二次傷害。
3、立即組織職工自我救護隊進行自救,并向當地120急救中心取得聯系,說明事故地點、嚴重程度,并派人到路口接應。
4、加強支護和支持加樁板等,對邊坡薄弱環節進行加固處理。
5、如由周邊棄土、堆料或其他機械設備施工所致,則迅速運走棄土、堆料和機械設備,并派專人負責基坑土體隆起和開挖時周邊的位移與沉降變化的監測工作。
6、項目部接到報告后,應立即指令全體成員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了解和掌握事故情況,開展搶救和現場秩序的維護。
7、指令善后人員到達事故現場,做好與當事人家屬的接洽善后等工作。
8、現場安全員對事故進行原因分析,制定相應的整改措施,認真填寫事故報告和相關處理報告,并上報公司及上級機關。
三、應急物質常備藥品:
消毒用品、急救物品(繃帶、無菌敷料)及各種常用小夾板、擔架、止血袋、氧氣袋。
四、通訊聯系
醫院急救中心、120、火警、119、匪警、110
工地現場值班電話:
有關負責人電話:
項目負責人手機:
安全員手機:
技術負責人手機:
施工員手機:
五、注意事項:
1、事故發生后應立即停止施工,關閉機械,以免二次傷害。
2、要求心肺復蘇堅持不斷的進行(包括送醫院的途中)不能隨意的放棄。
2024道路運輸應急預案 篇28
第一條
為應對春運期間可能出現的各類突發事件,確保旅客運輸工作安全、有序、高效地進行,根據上級政府和部門的工作要求,結合我縣交通工作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
20xx年春運工作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切實落實“春運”期間安全生產責任制,做到指揮到位、人員到位、責任到位、物質到位、施救及時,要切實提高道路運輸事故快速反應和應急能力,最大限度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確保“春運”期間交通狀況安全、平穩、有序。各單位主要行政領導負第一責任,并層層建立春運工作責任制,一級對一級負責。
第三條
縣交通運輸局成立交通運輸系統20xx年春運工作領導小組,由王周xx局長任組長,褚同志任副組長,公路段、港航處、運管所、質監站、建管處、鴻遠公司、云龍公司、三友公司及局機關各相關科室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局運安科,曹建國任辦公室主任。春運期間聯系電話(傳真)。
第四條 交通運輸系統春運工作領導小組職責
1.貫徹上級有關春運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指示,指揮、協調全系統的旅客、物資等疏運工作,及時與縣政府和有關部門取得聯系,解決困難,協調行動;
2.部署全系統春運工作,檢查、督促各單位春運工作的準備、落實、開展情況,對存在的問題及時指出,并幫助糾正;
3.及時了解、掌握春運工作動態,及時處置涉及重大交通事故、旅客大量滯留、大量物資積壓、運力嚴重不足、水、陸交通嚴重受阻等重大突發、緊急事件,維護春運正常秩序。
4.做好春運結束后總結工作,處理在春運工作中失職和玩忽職守的單位、個人。
第五條 領導小組辦公室主要職責
1.了解、綜合春運工作中的各類情況和數據,擬定春運工作方案。
2.掌握氣象、水利等部門的各類通報、警報和信息。及時向局領導和有關單位報告、通報春運工作。
3.切實做好上下之間的信息傳遞和情況溝通,檢查有關單位春運安全工作落實情況及春運值班情況。
4.處置一般情況,并向有關領導報告。
5.總結春運工作經驗、教訓,及時上報春運工作總結及相關信息。
第六條 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春運工作主要職責
1.在政府和上級交通部門的領導下,做好春運的各項工作,確保春運安全、有序。
2.從自身實際出發,制訂春運工作應急預案。督促指導公路、水路運輸等管理部門,根據各自工作職責制訂春運工作應急預案。
3.及時了解、掌握本地春運工作動態,及時協調、處置各類突發事件,同時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和反饋相關情況;遇有重大突發、緊急事件,要在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及時組織力量消除隱患,以最快速度恢復正常的春運秩序。
4.高度關注行業穩定工作,暢通群眾訴求渠道,及時排查、化解行業矛盾和不穩定因素。
5.按照上級部門對春運工作的要求,加強值班,及時上報春運工作情況和信息。
第七條 交通運輸行業管理部門春運主要職責
1.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真落實和積極調動社會運力投入春運工作,保證在客流高峰期,不出現道路運輸旅客滯留現象,保證旅客能夠買得到票,乘得上車,走得安全和及時;加強春運安全檢查,加大安全監管力度,督促各運輸企業在春運前對司乘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活動;要按照“三關一監督”的要求,嚴把車輛技術關,對投入春運的車輛進行嚴格的技術檢查,嚴禁技術性能不合格的車輛參加春運;要加強對各客運站場的現場監督檢查,嚴格“三品”的查堵工作,嚴厲查處站外組客、甩客、賣客、宰客等違法違章行為,維護市場秩序;加強對貨運市場的監控,在保障煤電油運的基礎上,優先安排肉、禽、菜、果等節日物資運輸,確保節日物資運輸。
2.公路管理部門:要針對春運期間可能會出現大霧、雨雪和冰凍等惡劣天氣,做好應急預案;一旦出現惡劣天氣,迅速采取措施,保障通行,確保道路運輸安全、暢通;加大路面巡查力度,做好惡劣天氣條件下防雪、防滑、防凍的預防工作,配備必需的機具和防滑材料;在危險路段、施工路段要增設警示標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保證道路、橋梁的安全暢通;對主要干線公路的改造、養護路段要暫停施工,或采取措施保障通行條件,確保雙向通行;繼續加大對超限超載車輛的治理和執法力度,做到不消除違法狀態不放行。
3.港航管理部門:要開展春運安全檢查,查找安全隱患,及時落實整改;要密切掌握氣象、水利等部門的信息通報,遇大風、大霧、大雨等惡劣天氣,要及時通知船舶進港避風;要加強對航道、航標等設施的檢查和維護,及時處置航道受阻等突發事件,確保春運期間航道特別是主干航道的安全暢通;要加強水上交通執法,嚴厲查處在航船舶船員未穿救生衣、非客船載客、船舶超載運輸等違法航行行為。
第八條 運輸企業、客運站的春運工作主要職責
1.運輸企業:貫徹執行上級主管部門的指示、要求,配合運管部門做好運力征調工作;切實落實春運安全主體責任,加強車輛技術、運行管理,確保參運車輛技術狀況良好、GPS和行車記錄設備使用率達到100%;落實員工安全教育,提高從業人員素質;嚴格開展安全檢查,消除隱患;嚴格從業人員資質,確保符合標準的從業人員從事春運工作;要認真執行有關客運服務質量標準和規范,大力推行規范化服務,努力提高客運服務質量和服務水平。
2.客運站:嚴格執行“三不進站、五不出站”規定,即易燃、易爆和易腐蝕等危險品不進站,無關人員不進站(發車區),無關車輛不進站;超載客車不出站,安全例行檢查不合格客車不出站,駕駛員資格不符合要求不出站,客車證件不齊全不出站,出站登記表未經簽字審核不出站、未系安全帶不出站。落實“三品”的查堵制度和措施,專人負責、專人檢查,對于發現攜帶“三品”進站的乘客要在做好規勸教育的同時,嚴格阻止危險品上車。要強化安全門檢工作,要合理編制門檢計劃,落實門檢人員,防止門檢工作流于形式,確保每輛車的門檢質量,發現事故隱患及時排除;要把好車輛出站門檢關,杜絕車輛超載出站;在出現旅客壓站時,要維護好客運站現場秩序,做好服務工作;嚴格執行運價政策,杜絕亂收費、亂漲價等行為。
第九條 預案實施程序
(一)在大雪、暴雨、大風等惡劣氣候時
1.各單位要按照“三防”預案要求,做好惡劣天氣下的各項安全保障工作。
2.港航、道路運管部門必須根據氣象部門提供的氣象資料和預警信息,及時向各運輸企業提供氣象、水情等通報。
3.道路運管部門必須根據氣候條件,督促道路運輸企業合理組織運輸,落實防范措施。
4.港航管理部門必須密切關注水文與氣象的變化,加強巡航,適時作出荷載調整或終止運行;要根據船舶、浮動設施的技術性能、船員狀況、水域和水文氣象條件,嚴格按照適航水位,合理調度船舶,不得盲目組織生產和冒險航行。
5.公路管理部門要加強公路巡查,尤其要加強對公路橋梁、高邊坡、高檔墻、高路堤、臨水臨崖等道路重點部位和在建、養路工程的檢查,及時消除隱患;搶險隊伍、車輛、機具、物資應處于待命狀態,隨時應對突發事件。
(二)在旅客、物質積壓、運力不足、載荷受限或乘客情緒不滿時
1.公路運管部門應及時啟動本行業《春運應急預案》,協調各運輸企業,組織應急運力,參加積壓地的旅客和物質輸送工作,盡快使春運工作恢復正常秩序。在運力嚴重不足時,要及時做好協調跨區域運力的征調工作。
2.被抽調應急運力的企業應切實建立應急調度機制,真正能夠做到隨調隨到,確保能及時解決春運期間因突發情況而造成的客流和物資積壓情況。
3.運管部門要督促運輸企業做好宣傳發動工作,提高運輸周轉量。
4.運管部門應急旅客所急,切實為旅客解決實際問題,對情緒不滿的旅客,應耐心的做好解釋工作,同時及時處理旅客的投訴,維護社會穩定。
(三)在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時
1.及時啟動《xx縣交通運輸系統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工作程序。
2.交通運輸系統春運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到崗到位,并深入事故現場組織救援和開展善后處理工作。
3.縣交通運輸局在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組織、協調各部門開展救援工作,最大限度減小損失,盡快恢復春運正常秩序。
(四)在水、陸交通受阻,交通中斷時
1.各單位要堅持“先搶通、后完備,先干線、后支線”的原則,及時組織力量進行搶修排險,盡快恢復交通和正常春運秩序。
2.公路管理部門要按照上級相關要求,適時啟動預案,及時協調、督促公路管理部門組織搶修排險,盡快恢復通行條件。
3.港航管理部門要按照上級要求,適時啟動預案,及時協調和組織力量,疏通航道,恢復通行。
第十條 各單位應當建立報告制度。
從險情發生時起,要及時將險情具體情況和發展情況逐級向主管部門上報。險情結束后,要向局春運辦上報書面情況報告。
第十一條 做好溝通協調工作。
各單位要在政府和縣交通局的統一領導下,加強與公安、水利、氣象等部門的溝通協作,齊心合力,共同做好20xx年我縣交通運輸系統春運工作。
第十二條
各單位的領導和相關人員都必須自覺遵守本應急預案的相關規定,一旦發生險情,必須按預案規定立即投入化險工作,服從統一指揮,積極有效開展春運期間各項應急工作,盡最大努力為廣大旅客提供安全、便利、快捷、有序的出行條件,確保廣大人民群眾過上一個歡樂、祥和的春節。
第十三條
本預案自本年度春運啟動之日起實施。
2024道路運輸應急預案 篇29
一、指導思想
建立統一、規范、科學、高效的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指揮體系,確保發生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環境事件時,我縣各有關單位和部門密切協同配合,及時妥善處置突發環境污染事故,有效控制或減輕環境污染。
二、基本原則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環境事件處置,遵循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分級響應、協同應對、條塊結合、以塊為主、措施科學、信息共享的原則。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縣境內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引發的各類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
四、預案啟動條件
1、因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發生泄漏,造成河流、水庫、湖泊等地表水體大面積污染或縣城水源地取水中斷的事故。
2、因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發生泄漏,受污染區域內存在人員傷亡、污染損失嚴重的事故。
3、其他因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發生事故,需要啟動本預案的。
五、組織領導和職責分工
1、指揮組織
縣政府成立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縣應急領導小組),負責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單位:
縣應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環境應急日常工作,辦公室設在縣環保局,辦公室主任由縣環境保護局分管應急的副局長兼任。
2、領導小組職責
統一領導全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環境事件處置和調查,協調突發環境事件處置和救援預案實施,負責突發環境事件有關信息的統一發布。
危險化學品泄露環境污染事故發生后,縣應急領導小組組長或指派副組長及其他成員趕赴事故現場指導和協調進場施救,參與事發地鄉鎮政府組建的環境應急現場指揮組。
3、有關部門職責
(1)公安部門:按照事故現場救援指揮組的指令,負責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工作。協助衛生、消防等部門營救受傷人員,組織疏導和撤離危險區域內的無關人員。根據相關指令,結合事故現場情況,設置警戒區,嚴格管制進出事故現場的人員和車輛,預防和打擊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社會治安。采取有效措施控制肇事者及相關嫌疑。負責事故涉及路段的交通管制工作,采取積極分流措施,避免次生事故發生。
(2)消防部門:負責實施現場搶險救災,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將事故傷者轉移到危險區域以外。在事故原因及事故車輛所載的危險物品性質特征未明的情況下,采取必要手段有效控制事故災害的蔓延,會同安監、環保部門對危險物品的性質特征進行分析,采取正確的施救方法,直至完全控制災情。
(3)交通部門:負責加強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經營資質管理,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綜合性能檢測及道路運輸證管理、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管理,規范危險化學品運輸市場秩序。加強途經水庫、水源地及河流等重要路段安全設施建設,健全警告警示限速標志、減速帶、標線及防撞護欄、護墩、護坪、護墻、避險車道,實施公路安保工程和事故多發路段整治工程。協同公安、環保等部門做好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救援工作,組織應急運輸車輛,為應急救援物資、疏散人員提供道路運輸保障。協同安監部門對事故車輛裝載危險化學品駁載、轉移,妥善處置事故車輛。參與危險化學品運輸突發環境事件調查處理工作。
十、安全防護
1、環境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
現場應急人員根據危險化學品的特性,采取適當的安全防護措施。
2、事件發生地周邊居民的安全防護
(1)根據危險化學品、廢棄化學品突發環境事件的特點,危險化學品泄漏的擴散情況所涉及到的范圍設立警戒區,在警戒區域的邊界設立警示標志,安排專人警戒,除應急救援人員外,禁止他人進入警戒區。在通往事件現場的主要干道上實行交通管制。
(2)根據危險化學品、廢棄化學品突發環境事件的級別、影響范圍及程度,事發地氣象、地理環境、人員密集度等,確定事發地周邊居民疏散范圍及方式,迅速安排專人對周邊居民實施緊急疏散,在疏散或撤離的路線上設立哨位,指明方向,禁止人員在低洼處滯留。
(3)在事發地安全邊界以外,屬地政府設立緊急避難場所,對受災居民實施安置,并配備必要物資及應急裝備。
(4)選擇地形有利的位置設置急救點,對受傷人員實施現場急救,并配備具有防爆功能的救援器材。
(5)根據危險化學品泄漏突發環境事件情況,在更大范圍內向事發地周邊居民告知應急防護措施,減小事件的影響。
十一、應急保障
1、組織保障
設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中心并成立專門管理機構,確定專人負責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準備、預警、處置的各項協調管理工作。
2、技術保障
建立危險化學品應急專家庫,確保在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能迅速成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專家咨詢組,為指揮決策提供專業咨詢。
3、經費保障
設立環境應急專項經費,保障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基礎設施項目建設和日常運轉經費、突發事件處理經費,所需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
4、培訓與演練
定期組織應急救援和管理人員進行培訓和演練。編制演練方案,明確演練的課題、隊伍、內容、范圍、組織、評估和總結等。演練要從實戰角度出發,切實提高現場應急能力,深入發動和依靠廣大群眾,普及危險化學品環境安全知識和防護技能。
2024道路運輸應急預案 篇30
為迅速處置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在我縣行政區域內發生的以下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一)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一次造成重傷11人以上或死亡1人重傷8人以上或死亡2人重傷5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三)一次造成財產損失6萬元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組織領導
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應急處置工作在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成立由縣長任組長,分管副縣長任副組長,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領導組,負責統一組織、監督和檢查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研究解決應急處置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于縣政府辦,由縣政府辦負責人任主任,有關部門負責人任副主任。主要任務是督促有關部門、單位落實領導組的各項決策、命令;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做好上情下達和下情上傳工作。
為加強對事故現場處置工作的領導,成立現場處置領導小組,由一名副縣長任組長,事故發生地政府領導、事故車輛主管部門及公安、衛生、民政、交通、保險等部門負責人任副組長。現場處置領導小組下設四個專業組:
(一)搶險組:由事故發生地政府負責,事故發生地政府負責人任組長。主要任務是組織當地公安派出所、武裝、民政、衛生等部門人員趕赴現場,及時了解、控制現場情況,搞好現場警戒,維護現場秩序,及時搶救、轉移受傷人員,隨時與縣領導組辦公室保持聯系,確保信息暢通。
(二)救護組:由縣衛生局負責,縣衛生局局長任組長,各醫療、醫藥單位負責人任副組長。主要任務是組織醫療救護隊伍、車輛趕赴現場,設立現場臨時搶救中心,及時搶救、轉移受傷人員,調動醫療人員、器械、藥品參加傷員搶救工作。
(三)事故調查組:由縣公安局負責,縣公安局局長任組長。主要任務是組織交警、消防等部門及當地公安派出所搞好現場警戒,維護現場秩序,疏導現場周圍交通,勘查現場,調查取證,并會同有關部門清理事故現場,撲滅火災,排除險情,恢復道路交通秩序,積極參加救護和理賠等工作。現場勘查可根據需要商請縣人民檢察院和縣監察局派員參加。
(四)善后處理組:由事故發生地政府負責,事故發生地政府負責人任組長,保險公司、事故車輛單位或主管部門以及其他有關部門負責人任副組長。主要任務是轉移、安置因道路交通事故受損失的群眾,接待和安置前來參加事故處理的遇難者家屬,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和遇難人員的善后工作。
三、處置原則和要求
(一)事故發生地政府和公安派出所接到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報警后,在迅速組織力量趕赴現場的同時,要在1小時內核實清楚情況并向縣公安局報告,縣公安局迅速報告縣委、縣政府。
(二)各有關部門接到報告或接到縣委、縣政府的通知后,要迅速組織力量趕赴現場參加現場處置工作。
(三)首先到達事故現場的部門,要在盡量保護現場的情況下,全力搶救傷員和財物,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及違法犯罪分子趁火打劫。
(四)縣事故調查組要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認真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五)事故賠償由相關保險公司及事故責任人(單位)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六)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各項處理工作結束后,各有關部門要寫出書面總結報縣領導組辦公室。
2024道路運輸應急預案 篇31
一、指導思想
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堅持以人為本、和諧發展的理念,從講政治、保穩定、促發展,維護好、實現好最廣大人民利益的高度,全力做好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救援和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
二、組織領導
市人民政府成立由主管副市長任組長,分管副秘書長、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公安、安監、民政、交通、建設、醫療衛生、交警、消防、保險、公路、運管、社保、農牧、農機監理等單位負貴人為成員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公安局交警文隊、交警支隊支隊長任辦公室主任,分管交通事故預防及處理工作的副支隊長任辦公室副主任。具體負責重特大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組織指揮和協調處理工作。領導小組下設現場指揮、事故調查、現場勘查調查、現場保衛、醫療救護、現場救援保障、善后處理、聯終接特等工作組,分工負責,密切配合,確保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處置工作有條不紊的進行。
三、工作職責
一領導小組職責。指導重特大通路交通事故的應急處置,協調縣區人民政府調用救援設備、物資和人員,必要時協調當地駐軍、武警部隊參加搶救和維護現場秩序。
二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負責重特大交通事故應急處置預案的啟動和緊急處置,綜合報告事故發生情況和善后處置情況,傳達貫徹領導小組的指令,組織召開新聞發布會,向社會公布事故有關情況。
三領導小姐各工作組職責。
1現場指揮組:由市重特大交通事故緊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組成,負責全面指揮和組織處置工作。
2事故調查組:由有關人民政府、安監、監察、公安等部門組成,對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單位、管理人員的行政管理責任進行調查并提出處理意見。
3現場勘查調查組:由公安局負責,嚴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程序規定,負責交通事故原因和肇事人的事故責任調查,對肇事者及肇事逃逸人員的布控、緝捕、訊問等工作,并可以聘請有關專家參與調查。必要時邀請人民檢察機關提前介入,會同公安機關開展現場勘查和調查取證工作,并根據調查情況提出處理意見,對構成交通肇事罪的依法追究肇事人和有關責任人的刑事責任。
4現場保衛組:由公安局負責,組織公安、交警、武警、駐軍、鄉鎮人民政府工作人員、民兵和附近村民搶救傷員,保護現場,疏導交通,維護現場秩序,對肇事者等有關人員采取監控措施,防止逃逸。
5醫療救護組:由衛生局負責,按照交通事故快速搶救機制的要求,組織調用各類醫藥物資、醫療設備、醫務人員,設置臨時急救場所,指導救援人員開展搶救工作,搶救費用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條規定執行,力爭將人員傷亡數顯降低到最低程度。及時向緊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人員搶救情況。同時,做好事故現場的衛生防疫工作。
6現場救援保障組:由交通局、建設局、民政局、運管局、農牧局、消防、交警、公路、農機監理等部門組成,指導協調事故發生地政府及時組織調用救援物資、運輸車輛、鏟車、吊車、概車、起重機等特種工程設備,負責清理障礙物,采取防護措施,為現場施救提供方便。并會同電力、電信部門做好事故現場的通訊供電工作,確保各種信息傳遞暢通。
7善后處理組:由公安、交警、民政、社保、保險、農機、肇事單位等部門組成,按照職責分工,依法做好保險理賠、死亡人員身份確認、遺物保管和認領以及監督檢查等工作,及時了解事故傷者及傷亡者家屬的意見和情緒變化,發現和處置事件苗頭。
8聯絡接待組:由事故發生地政府辦、安監、公安等部門組成,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協調各組之間的關系,接待安慰死傷者家屬及來訪群眾、新聞單位、上級部門,負責各種材料的上報下達,及信息反饋。
對交通安全管理存在隱患的肇事單位,安監局應會同交通、運管、交警等部門,組織人員深入車輛肇事單位進行整頓,教育從業人員從中吸取教訓,分析事故原因,強化管理,使各項交通安全措施落到實處,真正從源頭消除事故隱患。
對六個月內發生二次以上重特大交通事故,負有主要責任或者全部責任的專業運輸單位,由市安監局會同公安交警、交通、運管部門責令消除安全隱患,未消除安全隱患的機動車輛,交通、運管部門按照有關規定應采取措施,禁止未消除安全隱患的機動車輛上道路行駛。
四、預案啟動
市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對下列事故,應當啟動本預案:
一)發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或者100人以上重傷的事故。
二)發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的事故。
三)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10入以下,或者造成重傷10人以上50人以下,或者涉外人員死亡,或者副省(部)級以上領導傷亡的事故。
四)因自然災害地震、泥石流、塌方、水毀等造成道路上行駛的車輛翻車、著火、傷亡人數較多的交通災害。
五、信息接報
一各級人民政府和政府有關部門對發生上述所列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之一的要嚴格按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向省政府值班室報告災情和緊急重大情況的通知》和重特大事故信息報送程序規定,及時將涉及重特大交通事故的信息情況逐級報告上級人民政府和政府有關部門,并將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以及領導的指示及時傳達到全體處置人員,認真貫徹執行。
二各級安監、公安、交通、衛生、消防、運管、農機等部門要嚴格按照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全省政府系統值班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實加強值班制度,確保信息暢通,提高快速反應能力,并按各系統的有關規定,逐級上報事故情況。
三實行電話聯動,不論是哪一個單位接到交通事故報警或者交通事故急救電話的四臺之間相互通報和逐級報告上級政府及有關部門的同時,應及時趕赴現場開展施救工作。
六、現場處置
嚴格按照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勘查規范要求,建立安監、公安、交通、衛生、保險、農機、駐軍、民兵等聯動處置機制,妥善處置現場,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具體按下列要求處置:
一中心現場應當使用警戒帶或者反光錐筒設置隔離區域,并指派駐軍、武警、公安民警、運管人員、農機監理人員和民兵進行警戒,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指揮過往車輛減速行駛或者繞道行駛。
二遇有雨、霧、沙塵等低能見度氣象條件和冰雪惡劣天氣、彎道、陡坡、拱坡等視距受限的事故現場,應增設警戒標志和警戒人員,必要時封閉現場路段或者道路。
三有危險物品的車輛發生事故后,應雙向封閉道路,嚴禁無關人員、車輛進入。因專業施救需要移動車輛或者物品時,現場勘查人員應當告知其做好標記,待險情消除后再勘查現場,嚴禁險情消除前進入現場。
四遇起火、爆炸、劇毒物品等擴散時,公安消防、治安、交警和衛生急救等部門嚴格按照行業操作規程開展施救、控制和排除險情,需要封閉事故現場的由當地政府組織政府工作人員、民兵、村民協助公安、武警、部隊封閉現場,排除險情。
五因水災、塌方、泥石流、地震等毀壞道路而發生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市交通局和公路總段組織突擊隊搶修被毀道路,盡快恢復交通,確保救援車輛順利通行。
六勘查、救護車輛要服從現場指揮人員的指揮,依次停放在安全處,嚴防二次交通事故的發生。
七、工作要求
一各級人民政府和政府各職能部門特別是領導同志一定耍高度重視重特大交通本故應急處置工作,旦在本轄區內發生重特大事故,要立即報告,最短的時間內趕赴現場,組織人員開展救援和處置工作。
二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從大局出發,聽從上級政府和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服從人員調集和車輛、器材、設備的調配指令,各司其職,分工協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搶救和處理工作。
三參加應急處置人員必須堅守崗位,認真履行職責。對有令不行、行動遲緩、貽誤戰機或者玩忽職守,造成嚴重后果的依照《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和《省人民政府關于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追究當事人及有關領導的責任。
四對于在應急處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給予表彰獎勵。
2024道路運輸應急預案 篇32
為預防我校學生發生交通不安全事故,確保在第一時間內做好搶救和消除隱患工作,確保學生安全,特制定我校學生交通事故安全應急預案。
一、交通安全工作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校委會成員、 年級組長、班主任。
二、處理交通安全事故方案
1.教育。學校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所有成員要經常向學生進行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學生在上學或放學路上,特別是教育學生在出校門時要注意門口交通安全,防止人流過多造成交通事故,并作好交通安全記錄。
2.報告。一旦出現交通安全事故,在場的教職工均有權也有義務立即報告。一般情況報告程序:現場教師或知情教師在第一時間內,立即向學校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報告情況;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第一時間內趕到事故現場,展開營救工作,同時立即向市教育局和交警部門報告情況。
3.應急工作分工
a、 現場處理組:
職責任務:迅速處理現場情況并保護好現場,做好記錄。根據現場情況決定以下事宜:劉有根負責向交警報告情況;廖柏清和班主任協助醫院,做好搶救工作;科任教師管理班級上好課。
b、留校處理組:
責任任務:迅速了解情況、負責向市教育局匯報;迅速查清受傷學生的人數、具體姓名、家庭地址、家長姓名和聯系電話。
c、機動應急組:
職責任務:迅速到校集中待命,做好隨時準備接應的一切準備。
接應工作:
d、總指揮:
4.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通訊要求工作日,必須保持通信暢通;休息日盡可能開機。
三、其它
做好學校交通安全教育和宣傳工作,謹防學生交通事故的發生。萬一發生學生交通事故,首先做到不慌亂,弄清肇事者,做好救人和向上級報告工作,盡量降低當事人人身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