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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市森林防火應急預案范文

發布時間:2024-05-24

縣市森林防火應急預案范文(精選33篇)

縣市森林防火應急預案范文 篇1

  一、指導思想

  突出森林資源管護重點,狠抓源頭管理,以落實“五禁”決定為主要工作手段,以野外火源管理和禁止亂伐濫采為重點,全面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和國務院頒布的《森林防火條例》以及國家、省、市、縣森林防火工作會議及相關文件精神,確保全鎮范圍內不發生森林火災和亂伐濫采,切實把森林資源管護工作抓到實處,抓出實效,切實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和生態環境安全,為全鎮經濟建設生態屏障。

  二、工作重點

  (一)全面開展打擊盜伐、濫伐林木行動。行動措施:各村(居)及時對照林木采伐許可證查采伐數量、范圍是否相符,并提出查處意見。對濫伐林木的要做到及時上報,協助林業執法部門統一處理。

  (二)全面開展打擊非法占用林地行動。行動措施:對全鎮所有擅自改變林地用途,重點是占用林地亂建房、亂修路、毀林開墾等占用林地行為,及時上報和協助林業執法部門查處。

  (三)完善各項林政管理機制,構建森林資源保護網絡。要全面落實“五禁”巡查網格化制度,鎮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各村(居)駐村領導為所包村(居)第一責任人,村(居)支部書記和村(居)委會主為直接責任人,要全面落實鎮黨委、政府-村(居)委會-村(居)民小組森林資源保護和防火責任制,層層簽訂責任書,將任務落實到組、地塊,責任落實到個人。對出現的問題和不足要引起高度重視,采取有效措施及時查缺補漏,建立健全保護發展森林資源目標責任制,并納入各村(居)考核重要內容,形成政府主導、村(居)組參與、部門協作的聯動機制,構建森林資源保護網絡。

  (四)加強火情預警做好護林防火。各村(居)、有關單位要堅持預防在先、防管并重的防火原則,細化落實各項防控措施,做到“打得早、防得住”,全面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加大瞭望監測力度,切實做到有火及時發現,及時報告,要切實做好人為火防范工作。鎮上加強森林防火應急隊伍的規范化建設,建立一支能夠迅速出動、具有較強戰斗力的撲火隊伍,各村(居)也要建立以青壯年為骨干的義務撲火隊。鎮上要結合實際,要配備必要的森林草原防火風力滅火機、鐵鍬、防火服等防火物資和滅火器具,為森林草原防火滅火提供基礎保障。加大宣傳力度,動員社會方方面面的力量,實行聯防聯治,群防群治,形成齊抓共管的森林資源防火工作格局。

  (五)建立群眾舉報制度。在全鎮范圍公布舉報電話,對舉報案件一經查實移交森林公安局處理。對所有破壞森林資源的違法行為做到快偵、快破,從嚴打擊。

  (六)突出重點。各村(居)要明確各自的森林資源保護重點區域、重點地段。要將特色林果基地、退耕還林區域、公益林區、通道綠化、育苗基地等作為今年森林資源保護的重中之重,確定專人巡護,豎立防火宣傳標牌,加大“五禁”巡查力度。

  (七)加強值班制度。嚴格執行森林資源破壞和火災案件報告制度、值班制度、巡查制度、值班和領導帶班等制度。各村(居)主要負責人確定為本村(居)帶班負責人,堅決落實24小時值班制度。要有詳細的值班、巡查記錄。一旦發現值班空缺、聯絡不通等現象,在全鎮范圍內進行通報批評。切實做到有濫采亂伐和有火情及時發現,及時報告。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村(居)、有關單位要從講政治的高度重視森林資源保護工作,堅決克服僥幸心理,把森林資源保護工作作為一件大事擺到重要議事日程來抓,做到抓嚴、抓細、抓實。認真落實森林資源保護責任制,分管領導和包村(居)領導要靠前指揮部署,村(居)黨支部書記和村(居)主任要親自落實,村(居)組干部要層層落實責任,做到網格化責任管理,一旦發生破壞森林資源行為和火災而不及時上報,層層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二)從嚴巡護查處。各村(居)要進一步強化森林資源保護的主體責任,做好轄區內宣傳工作,加強野外火源管理,組織人員對重點部位的火災隱患進行排查整改。在森林火災高發期內,在林區內要增加巡查人員,進行全方位、不間斷巡查,進行死看死守,做到見煙就查、見火就罰、成災就抓。

  (三)加大檢查力度。各村(居)要切實落實好森林資源保護和防火的各項防范措施,加大宣傳和巡查力度。鎮上利用宣傳車定期與不定期到各村(居)進行宣傳檢查,向廣大村(居)民講解森林資源保護的重要意義及防滅火的相關知識,形成人人愛護林,人人抓防火的良好局面。

  (四)加大問責力度。鎮紀委、監察室負責對森林資源保護工作中不作為或亂作為的鎮、村(居)干部,依規進行問責;對出現森林資源管理秩序混亂、破壞森林資源的,亂采濫挖屢禁不止的,占用林地將按照相關規定進行問責。

縣市森林防火應急預案范文 篇2

  一、指導思想

  為切實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保護森林資源,促進林業發展,按照國務院《森林防火條例》、《xx省森林防火實施辦法》、《xx鎮森林防火預案應急預案》的規定,圍繞防火責任、火源管理、隊伍建設、設施建設、撲火指揮、撲救戰術等六個方面的內容組織開展森林防火工作。通過防火工作實施方案,全面提升全鎮森林火災預防和撲救工作能力建設,促進森林防火工作上一個臺階,確保森林資源安全,促進我鎮經濟和社會事務持續快速發展。

  二、主要任務

  (一)成立森林防火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由XX鎮人民政府黨委副書記、鎮長擔任,分管林業工作的副鎮長X為副組長,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X任主任,任副主任。負責森林防火的日常工作,成員由鎮政府相關部門負責人和村(社區)負責人組成。

  (二)建立和規范森林防火責任

  1、建立健全鎮人民政府森林防火責任制。依照《森林防火條例》第10條、第16條第3款、第22條的規定和區森林防火指揮部的要求,制定鎮政府與各村(社區)委會森林防火責任狀。

  2、建立健全森林防火“三包”責任制。制定鎮黨政領導、聯點鎮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組、有工作責任心的老黨員老同志包山頭地塊的責任制。

  3、建立林地經營聯合體和個人森林防火責任制。組織林地經營聯合體和個人按照《森林防火條例》規定的責任制、責任區、責任人以及加強設施、設備建設的要求,全面簽訂責任狀。

  4、建立森林防火責任制考核辦法。制定森林防火考核辦法,規定考核內容、方法、程序、評定及懲罰措施。

  (三)進一步完善野外火源管護機制

  1、建立森林防火宣傳機制。重點從宣傳教育的時機、內容、形式、手段、組織方式等方面健全完善工作機制。在林區道路、易燃性高的地點、重點墳場、景點、寺廟等地設立宣傳警示牌及固定標語。

  2、全面推行“四個100﹪”野外火源管理制度。(1)護林員100﹪在崗在位巡山護林,高火險時段,巡山管護100﹪覆蓋林地;(2)林區農事和林事生產性用火要100﹪執行用火許可證制度;(3)林區的聾、啞、癡、呆、精神病人要100﹪落實監護人責任;(4)對偏僻地方的山中墓主、山邊田主、進山業主、寺廟“蔡公”實行100﹪實名登記。

  3、建立森林火險預警響應機制。按照《xx省森林火險預警警報響應主要工作內容及一般程序》的要求,對鎮、村(社區)兩級的工作內容和程序進行細化分解。

  4、組織開展計劃燒除工作。重點是計劃燒除區域、責任單位、用火審批程序、用火規程、燒除組織實施以及經費保障等環節進行研究,形成工作機制。

  5、建立野外火源巡查機制。重點對野外火源檢查進行分類梳理,從日常巡查、重點時段督查、重要部位嚴查的組織實施和處罰切入,形成規范工作機制。重點是建立督查和獎罰機制。

  (四)推進森林火災撲救隊伍建設。

  1、制定鎮撲火隊伍建設管理。明確鎮、村撲火隊伍人員數量、裝備標準,管理制度和保障機制。鎮政府撲火隊人數x人,配備頭盔、手電筒、迷彩服、高幫膠布鞋等個人防護裝備。各村級撲火隊伍人數為x人。

  2、組建鎮村(社區)兩級撲火隊伍。按照《森林防火條例》規定完成鎮撲火隊伍和村撲火隊伍的組建。

  3、組織隊伍進行演練。組織鎮撲火隊進行演練、點演。

  (五)強化撲火指揮體系建設。

  1、完善森林火災應急預案。注重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從提高快速處置能力建設方面入手。

  2、落實指揮場所建設。按照規定完成指揮場所(值班室)建設,并配備必要的設備。

  3、明確指揮程序。組織制定指揮程序、指揮職責,并認真落實。

  (六)加強森林防火基礎設施建設。

  建立撲火物資儲備庫,制定森林防火物資儲備倉庫建設管理制度。建立和規范撲火物資儲備庫建設,明確物資品種、數量、要求和日常管理制度。

  三、工作方法

  (一)防火工作方案按照分級組織,上下聯動的原則實施。具體工作由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區林業局具體指導,鎮政府負責組織實施,并邀請區森林防火指揮部派員指導,形成以下為主、上下聯動機制。

  (二)防火工作應采取“三先三后”方法開展。即先梳理(問題)后研究、先研究后開展、先總結后推廣。

  (三)防火工作應全面而有重點。做到急需先干,逐步完善,各村(社區)對防火工作內容可分項實施,成熟一項,實行一項,確保工作取得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森林防火不僅是一項社會工作,也是一項經濟工作,更是一項政治工作;必須從講政治、顧大局、保穩定、促發展的高度,時刻把森林防火工作擺在突出的位置,森林防火是鄉鎮考核一票否決的硬指標。切實履行職責,杜絕森林火患是建設“璀璨明珠”的具體要求,更是打造生態文明的現實需要。提高對防火工作重要性的認識,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切實抓好組織實施。鎮政府主要領導要經常深入各村(社區)指導檢查防火工作的開展,幫助基層協調解決防火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指導各村(社區)按照防火工作方案抓好各項工作的落實。

  (二)強化指導監督。鎮政府要采取領導包村和加強督查的方式,落實防火各項責任。鎮森林防火指揮部將制定防火工作檢查指導方案,定期進行督導檢查,確保如期完成防火工作。

  (三)嚴格落實責任。按照“分級負責”和“誰包村包點,誰負責”的原則,鎮聯點干部及所在村的村支書為所在村的森林防火的第一責任人、村主任及各村分管領導為所在村的森林防火工作直接責任人,護林員、守點員守卡員為具體責任人;細化方案,層層分解任務,確保森林防火工作內容落實到實處。同時,將防火工作列入各村(社區)森林防火目標管理責任書的重要內容,對防火工作開展好的,鎮政府將給予通報表揚。凡對試點工作馬虎應付,未如期達到防火工作目標,將給予通報批評,并取消評先評優的資格。

  (四)落實經費保障。鎮村兩級在森林防火工作上,做到要人有人,要錢有錢,人有專責,集中精力落實工作。

縣市森林防火應急預案范文 篇3

  為全面貫徹落實省、市、縣森林草原和城鄉消防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確保全鎮清明節前后消防安全生產形勢穩定,我鎮迅速召開黨委會議和鎮村干部會議,安排部署了當前森林防火和消防安全工作,具體方案如下:

  一、組織領導

  成立以書記鎮長為組長的森林防火工作及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各分管領導按照“一崗雙責”的原則牽頭負責抓好分管領域和聯系村、社區森林防火和消防安全工作,各相關部門參與開展森林防火巡查檢查、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改。各村(社區)支部書記、主任為第一責任人,對轄區工作負總責,組織召開組干部會議和群眾會議安排部署清明節森林防火及安全工作。督促護林員等相關責任人員認真開展工作,將責任落到實處。

  二、具體措施

  (一)強化應急管理。

  1、完善應急預案。完善修訂應急預案,開展應急演練。

  2、加強隊伍建設。配備x支應急撲火隊伍,共計xx余人。組織開展業務培訓和演練,提升撲火能力。各村、社區組織撲火隊員隨時待命,做好清明前后應急準備。

  3、備齊應急物資。隨時清點應急物資,及時補充器材損耗,根據實際情況及時增加裝備數量,隨時準備好滅火器材所用燃料,并保證存放安全。

  (二)強化巡查排查。

  1、“一包一”監管。在4月4日前對所有林區、交通、賓館、超市、敬老院、老舊小區房屋等消防安全重點場所進行一次全覆蓋消防安全隱患排查,對隱患及時整改。同時,落實由鎮村社干部、護林員山頭“一包一”責任,到所包山頭開展巡查,嚴格履職,將責任落實到人,落到實處,并設置標識牌。

  2、設立勸導點。在各村、社區進山入口設置勸導點x個,對進山車輛人員進行勸導,并加強對進出山人員的登記。

  3、嚴格管理火源。對進山人員進行現場宣教,發放森林防火宣傳單,講解森林防火危害,引導群眾移風易俗,以鮮花進行祭祀,不帶火種進山。加強煙花爆竹零售安全檢查,要求零售業主對顧客進行安全宣傳,不將鞭炮帶入林區祭祀燃放。

  (三)強化防火宣傳。

  1、各村、社區立即召開會議貫徹落實,組織部署以清明節森林防火工作為重點的安全工作,落實人員,明確責任,立即行動,迅速響應。

  2、利用村村通廣播、LED顯示屏、標語、宣傳車、微信短信等方式廣泛宣傳森林防火知識。發放森林防火倡議書,在進山入口對進山人員進行現場宣傳,形成全民防火,人人有責的氛圍。同時,學校也開展防火知識講座,教育學生不玩火、不放火。

  3、設置舉報電話,群眾一旦發現火情、焚燒秸稈、在林區燒火等行為可立即撥打舉報電話舉報。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督查檢查。由主要領導帶隊,對各村、社區森林防火巡查檢查工作進行督查,確保設點、巡山人員到崗到位,工作做實做細。

  (二)及時報告。森林防火期間,各辦公室、各村、社區要通力合作,緊密配合,為森林火災防治和撲救提供保證。一旦發生火情,巡查人員第一時間撥打值班電話,指揮人員及撲救人員第一時間趕赴現場組織撲救。

  (三)加強值班值守。嚴格24小時值班值守,落實主要領導帶班制度,所有值班人員到位,森林防火應急隊伍隨時待命,切實到崗履職,保持通訊暢通,一旦發生火情或安全事故,及時撥打值班電話。

縣市森林防火應急預案范文 篇4

  為了確保火場通信暢通,結合現有的通信系統基礎條件,根據《市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特制定鎮火場應急通信保障方案:

  一、組織機構

  鎮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組織有關人員組成通信保障組,具體負責火場應急通信保障工作。

  組長:

  成員:

  具體工作任務:保障正常通信工作,在發生重、特大森林火災,能夠迅速集結對故障設備進行快速搶修同時,保證正常通信工作完成通信保障任務。

  二、撲火指揮通信聯絡規定和紀律

  1、火場沒有設立撲火前指時,鎮防火指揮部以撲火指揮通信聯絡為主,各村指揮車、撲火隊及現場指揮員為輔;火場設立撲火前指后,通信調度指揮中心前移,以撲火前指為主,各村為輔。

  2、撲火指揮通信手段以使用對講機為主,用對講通話的通信聯絡方式進行火情報告、情況調度、傳達命令。固定電話、移動電話、衛星電話、短波電臺等其它通信工具作為撲火指揮的輔助通信聯絡手段。

  3、根據撲火指揮的逐級指揮原則,以隸屬關系為主實行垂直的通信聯絡方式,根據實際需要再進行橫向的互通聯絡方式。

  垂直聯絡關系主要包括3種模式:鎮防火指揮部與各村撲火隊伍的通信聯絡;鎮防火指揮部與撲火前指的通信聯絡;撲火前指與撲火隊伍的通信聯絡。

  互通聯絡關系主要包括2種模式:撲火隊伍之間的通信聯絡;指揮員之間的通信聯絡。

  4、鎮撲火前指與市防火辦定點會晤,各撲火隊必須每小時主動同主臺通信聯絡一次,撲火期間各臺必須24小時開機守聽,遇有緊急情況隨時保持通信聯系,未經批準不得關機。

  5、撲火指揮通信調度與管理

  鎮火場前指與所轄各村撲火隊聯絡以及各撲火隊之間的聯絡,首選對講機進行聯絡。各村、單位必須服從火場前指的通信調度。

  通信聯絡時,呼叫和應答均用呼號,應答及時、口齒清晰、內容簡練,應答和結束要使用問候、致謝等禮貌用語。聽清楚內容要應答“明白”,重要內容必須進行復述確認。

  三、正常情況下的撲火指揮通信聯絡方案

  根據市的通信組網情況,在撲火指揮過程中,根據火場位置所處的通信網絡區域,采用相應的通信聯絡方案。現以超短波通信網的應用為主,制定以下具體通信聯絡方案:

  (一)、同頻直通網絡通信聯絡方案。

  當撲火前指距離火場較近(3公里以內),在同頻直通網絡覆蓋范圍內可以正常通話時,撲火前指與撲火隊伍以及火場內部的撲火隊伍之間,均采用同頻撲火信道進行通信聯絡。

  (二)、其它通信工具通信聯絡方案。

  利用固定電話或移動電話,向市森防指報告火場動態、通信設施搶修情況,保證政令暢通。

  四、特殊情況下火場應急通信保障措施

  對講機、電臺如果發生故障,向市防火辦報告,組織技術人員攜帶必要的設備前往處置,排除故障。

  火場通信設備不足時,鎮指揮部迅速派車將備用通信設備送到火場前指。

縣市森林防火應急預案范文 篇5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健全我省森林火災應急救援工作機制,高效有序開展森林火災應對工作,最大限度減少森林火災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護森林資源,維護生態安全,編制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河南省森林防火條例》《國家森林草原火災應急預案》等。

  1.3 適用范圍

  本省行政區域內發生的森林火災應對工作。

  1.4 指導思想和工作原則

  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統一領導、分工協作,屬地為主、分級負責,專群結合、軍地聯動,以人為本、科學撲救”的原則。森林火災發生后,各級政府、有關部門立即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開展應對工作。

  1.5 災害分級

  按照受害森林面積、傷亡人數和直接經濟損失,森林火災分為一般、較大、重大和特別重大四個等級。

  1.6 響應分級

  省級應急響應一般由高到低分為四個等級:Ⅰ級、Ⅱ級、Ⅲ級、Ⅳ級。森林火災發生后,依據響應條件,啟動相應等級的應急響應。

  2 主要任務

  2.1 組織撲火行動

  根據火情、地形、地勢和隊伍、物資準備情況,制定撲火方案,組織撲火隊伍開展森林火災撲救工作。

  2.2 轉移疏散人員

  解救、轉移、疏散受威脅群眾,及時進行妥善安置和必要的醫療救治。

  2.3 保護重要目標

  保護民生和重要軍事目標以及重大危險源安全。

  2.4 轉移重要物資

  組織搶救、運送、轉移重要物資。

  2.5 維護社會穩定

  加強火災發生地社會治安管理,嚴密防范、嚴厲打擊違法犯罪行為,加強重點目標守衛和治安巡邏,維護社會秩序穩定。

  3 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全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體系由省、市、縣三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及其辦公室組成。

  3.1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組成及職責

  3.1.1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組成

  設指揮長1名,由省政府負責常務工作的副省長擔任;副指揮長若干名,由分管副省長、省軍區副司令員、省政府副秘書長和省應急廳、林業局、消防救援總隊主要負責人及省公安廳負責人擔任;秘書長2名,由省應急廳、林業局分管負責人擔任。

  成員:省發展改革委、教育廳、工業和信息化廳、公安廳、民政廳、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自然資源廳、交通運輸廳、農業農村廳、文化和旅游廳、衛生健康委、應急廳、廣電局、河南日報報業集團、省糧食和儲備局、林業局、氣象局、省軍區戰備建設局、武警河南省總隊、省消防救援總隊、機場集團、中國鐵路鄭州局集團有限公司、省通信管理局、電力公司負責人。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設在省應急廳,承擔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日常工作。

  3.1.2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職責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全省森林防滅火工作,擬訂有關政策和制度,組織制修訂《河南省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及時掌握全省火險形勢、處置進展情況,組織、指導森林火災應急救援,開展有關協調工作。

  3.2省級森林火災應急響應組織

  3.2.1前方指揮部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啟動Ⅰ、Ⅱ級應急響應時,成立省級前方指揮部,組織、指揮、協調火災現場應急處置工作。前方指揮部指揮長由省委、省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擔任,副指揮長由省有關部門負責人及火災發生地市級政府主要負責人擔任;組織成立綜合協調組、撲救指揮組、專家支持組、氣象服務組、人員安置組、后勤保障組、治安保衛組、宣傳報道組等8個工作組。根據火場情況,可調整工作組的設立、組成單位及職責。

  3.2.2后方指揮部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啟動Ⅰ、Ⅱ級應急響應時,同時成立后方指揮部,由省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及省應急廳、林業局、氣象局、自然資源廳、糧食和儲備局、財政廳等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研判事件發展趨勢并提出處置意見,為現場救援提供服務和保障;應前方指揮部要求,及時調度救援隊伍、裝備、物資、專家等;做好信息收集上報工作。

  3.3撲救指揮

  發生特別重大、重大森林火災,原則上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負責應對。發生較大、一般森林火災,分別由市級和縣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負責應對,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視情派出工作組指導火災撲救工作。森林火災涉及兩個以上行政區域的,由有關行政區域共同的上一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負責,或者由各有關行政區域的上一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共同負責應對。

  本預案啟動后,救援力量按照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統一調度指令到達搶險救援現場,接受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前方指揮部統一指揮。軍隊支援力量的調動、指揮按照中央軍委有關規定執行。火災發生地市、縣級政府設立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履行應急救援屬地責任,在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前方指揮部統一指揮下,組織有關部門,調動救援力量,落實各項部署、指令和工作措施。

  4 預警和信息報告

  4.1 預警

  4.1.1 預警分級

  根據森林火險等級、火行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將森林火險預警級別劃分為四個等級,由高到低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4.1.2 預警發布

  各級應急、林業和氣象部門要加強會商,制作森林火險預警信息,并通過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系統和廣播、電視、報刊、通信、信息網絡、警報器、宣傳車、大喇叭或組織人員逐戶通知等多種方式向涉險區域相關部門和社會公眾發布。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群及學校等特殊場所和警報盲區,要采取有針對性的通知方式。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在必要時對市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發布預警信息提出工作要求。

  4.1.3 預警響應

  當發布藍色、黃色預警信息后,預警地區縣級以上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密切關注天氣情況和森林火險預警變化,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要嚴格落實24小時值班、領導帶班制度;各視頻監控站(點)、防火瞭望臺、檢查站和護林員要加強森林防火巡護和瞭望監測,做好預警信息發布和森林防火宣傳工作,加強火源管理,做好物資調撥準備;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視情靠前駐防。

  當發布橙色、紅色預警信息后,預警地區縣級以上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在藍色、黃色預警響應措施的基礎上,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帶隊檢查督導重點地區、重點部位,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及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加強野外火源管理,開展森林防火檢查,增加預警信息播報頻度,做好物資調撥準備;各級各類森林消防隊伍進入待命狀態,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和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視情對力量部署進行調整、靠前駐防。

  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視情對預警地區森林防滅火工作進行督促和指導。

  4.2 信息報告

  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要及時、準確、逐級規范報告森林火災信息,及時向受威脅地區有關單位和相鄰行政區域森林防滅火指揮部通報森林火災信息。對以下森林火災信息,市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要立即報告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按照相關規定報告省委、省政府和國家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

  (1)省界、省轄市(濟源示范區)界附近的森林火災。

  (2)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傷的森林火災。

  (3)威脅居民區和重要設施的森林火災。

  (4)發生在原始林區、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風景名勝區、旅游景區及其他重點林區的森林火災。

  (5)可能危及重要設施或者12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6)需要省政府組織撲救的森林火災。

  5 應急響應

  森林火災發生后,當地政府要立即采取措施,組織開展應急救援處置工作。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組織火情會商,根據災害的緊急程度、發展態勢和造成的危害程度,確定應急響應等級。應急響應啟動后,可視火情發展態勢,適時調整響應等級。

  5.1 Ⅳ級響應

  5.1.1 啟動條件

  (1)造成1—2人死亡或者3—9人重傷,12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2)發生在敏感時段、敏感地區,12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3)發生在森林火災高風險區、危險性較大、12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4)危險性較大、24小時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災。

  (5)同時發生2起以上危險性較大的森林火災。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經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分析評估認定災情達到啟動標準的,向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提出建議,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秘書長宣布啟動Ⅳ級響應。

  5.1.2 響應措施

  (1)進入應急狀態,及時調度火情信息,研判火情發展態勢。

  (2)加強對火災撲救工作的指導,根據需要協調相鄰地區派出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支援。通知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地方綜合應急救援隊伍、民兵應急分隊做好增援準備。

  (3)視情發布高森林火險預警信息。

  5.2 Ⅲ級響應

  5.2.1 啟動條件

  (1)達到較大等級且48小時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災。

  (2)發生在敏感時段、敏感地區,24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3)發生在森林火災高風險區、危險性較大、18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經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分析評估認定災情達到啟動標準的,向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提出建議,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副指揮長宣布啟動Ⅲ級響應。

  5.2.2 響應措施

  在Ⅳ級響應的基礎上,采取以下應急措施:

  (1)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派出工作組趕赴火場,協調、指導火災撲救工作。

  (2)調派跨區增援撲火力量和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地方綜合應急救援隊伍、民兵應急分隊及省森林航空消防飛機參加火災撲救。

  (3)省氣象局提供火場天氣實況服務,擇機實施人工增雨(雪)作業。

  5.3 Ⅱ級響應

  5.3.1 啟動條件

  (1)森林火災達到重大等級。

  (2)發生在敏感時段、敏感地區,48小時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災。

  (3)發生在森林火災高風險區、危險性較大、36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經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分析評估認定災情達到啟動標準的,向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提出建議,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指揮長或者副指揮長宣布啟動Ⅱ級應急響應。

  5.3.2 響應措施

  在Ⅲ級響應的基礎上,采取以下應急措施:

  (1)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領導帶領相關成員單位負責人趕赴火場,成立前方指揮部,組織開展火災撲救工作。

  (2)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成立后方指揮部,負責研判事件發展趨勢并提出處置意見,為現場救援提供服務和保障。

  (3)按照跨區支援撲火方案,增派專業森林消防隊、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地方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增援,協調當地駐軍、武警部隊參加火災撲救工作。

  (4)配合國家火場工作組開展相應工作。

  5.4 Ⅰ級響應

  5.4.1 啟動條件

  (1)森林火災達到特別重大等級。

  (2)發生在敏感時段、敏感地區或者森林火災高風險區,火勢持續蔓延、72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3)國土安全和社會穩定受到嚴重威脅,有關行業遭受重創,經濟損失特別巨大。

  (4)本省沒有能力和條件有效控制火場蔓延的森林火災。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經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分析評估認定災情達到啟動標準的,向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提出建議,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指揮長宣布啟動I級應急響應。必要時,省政府可直接決定啟動Ⅰ級響應。

  5.4.2 響應措施

  在Ⅱ級響應的基礎上,采取以下應急措施:

  (1)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指揮長帶領副指揮長和相關成員單位負責人趕赴火場,成立前方指揮部,組織開展撲救工作。

  (2)根據實際需要,請求國家調派專業力量和飛機跨省區域支援,并統一安排部署增援隊伍的火災撲救任務。

  (3)加強領導,統一指揮,及時決定火災撲救的其他重大事項。

  (4)配合國家火場工作組開展相應工作。

  5.5 啟動條件調整

  根據森林火災發生的地點、時段,森林資源損失程度,經濟、社會影響程度,啟動應急響應的標準可酌情調整。

  6 應急處置

  森林火災發生后,各有關地方和部門要根據工作需要,組織采取應急處置措施。

  6.1 撲救火災

  森林火災發生后,由林業部門負責火情前期處理,火災發生地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立即就近組織地方專業森林消防隊、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地方綜合應急救援隊伍趕赴現場處置,力爭將火災撲滅在初起階段;必要時組織協調民兵、當地駐軍和武警部隊等救援力量,調配航空消防飛機等大型裝備參與火災撲救;動員林區職工、機關干部、當地群眾等力量協助做好火災撲救工作,但不得動員殘疾人、孕婦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適宜參加火災撲救的人員參加。各撲火力量服從前方指揮部的統一調度指揮,明確任務分工,落實撲救責任。現場指揮員要認真分析地理環境和火場態勢,在撲火隊伍行進路線、駐地選擇和撲火作業時,時刻注意觀察天氣和火勢變化,確保撲火人員安全。

  6.2 轉移安置

  當居民點、人員密集區、在建工地受到森林火災威脅時,及時采取有效阻火措施,制定緊急疏散方案,有組織、有秩序地疏散居民、受威脅人員,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保證轉移群眾有飯吃、有干凈水喝、有衣穿、有住處和有必要的醫療救治。

  6.3 救治傷員

  迅速將受傷人員送醫院治療,必要時對重傷員實施異地救治。視情派出醫療衛生應急隊伍趕赴火災發生地,成立臨時醫院或醫療點,實施現場救治。

  6.4 保護重要目標

  當林區和靠近林緣的重要民用設施、軍事設施、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設備、輸油氣管道等重要目標物、重大危險源和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原始森林等高保護價值森林受到火災威脅時,迅速調集專業隊伍,在專業人員指導下,在確保撲火人員安全的前提下消除威脅,保護目標安全。

  6.5 維護社會治安

  加強受森林火災影響區域的社會治安管理,嚴厲打擊借機盜竊、搶劫、哄搶救災物資及傳播謠言、阻礙救援等違法犯罪行為。

  6.6 發布信息

  通過授權發布、發新聞稿、接受記者采訪、舉行新聞發布會和專業網站、官方微博、微信公眾號等多種途徑,及時、準確、客觀、全面向社會發布森林火災和應對工作信息,回應社會關切。發布內容包括起火時間、火災地點、過火面積、損失情況、撲救過程和火案查處、責任追究等情況。新聞單位到火災現場采訪需征得前方指揮部的批準,在采訪中要嚴格遵守宣傳紀律,服從指揮,不得妨礙火災撲救工作。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要加強對網絡媒體和移動新媒體信息發布內容的管理和輿情分析,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引導網民依法、理性表達意見,形成積極健康的輿論氛圍。

  6.7 火場清理

  森林火災明火被撲滅后,繼續組織撲火人員做好余火清理工作,劃分責任區域,并留足人員看守火場。前線指揮部組織檢查驗收,確認無火、無煙、無氣后,撲火人員方可撤離。

  6.8 應急處置結束

  在森林火災全部撲滅、火場清理驗收合格、次生災害后果基本消除后,由啟動應急響應的原機構決定終止應急響應。

  6.9 善后處置

  做好遇難人員的善后工作,撫慰遇難者家屬。對因撲救火災負傷、致殘或者死亡的人員,當地政府、有關部門按照國家、省相關規定給予醫療救治、撫恤、褒揚。

  7 后期處置

  7.1 火場看守

  森林火災明火被撲滅后,要保留不少于總撲火力量10%的人員看守火場,看守時間不少于36小時,防止死灰復燃。

  7.2 火災評估

  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按照有關規定,組織有關部門對森林火災發生原因、過火面積、受害面積、蓄積、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等情況進行調查評估;組織對森林火災發生原因及時取證、深入調查,依法查處涉火案件,打擊涉火違法犯罪行為,嚴懲火災肇事者。

  7.3 約談整改

  對因森林防滅火工作不力導致人為火災多發頻發的地方,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及其成員單位要及時約談相關市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要求其采取措施及時整改。

  7.4 工作總結

  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要及時分析火災發生的原因和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重特大森林火災撲救工作結束后,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要向省政府報送火災撲救工作總結。

  7.5 表彰與責任追究

  根據國家、省有關規定,對在森林防滅火工作中作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火災事故中負有責任的人員追究責任。在撲火工作中犧牲的人員符合評定烈士條件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8 應急保障

  8.1 制度保障

  8.1.1 工作會商制度

  (1)火情會商制度。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組織應急、林業、氣象、消防救援等部門和單位,不定期開展火情會商,為撲火指揮決策提供依據。

  (2)撲火方案會商制度。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組織應急、林業、氣象等部門人員和撲火專家,分析會商撲救方案,為撲火指揮提供技術保障。

  (3)重大決策會商制度。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指揮長、副指揮長組織有關成員,對重大問題進行會商決策,統一調度指揮。

  8.1.2 信息共享制度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發布、共享相關政策、會商結果、工作動態信息。應急響應期間,前方指揮部成員單位共享實時火情和相關基礎數據信息,包括火災預警監測、應急救援、航空救援、早期處理、交通管控、火場氣象、森林分布、物資保障、立地條件等信息。

  8.1.3 森林防滅火工作責任制度

  (1)工作責任制。各級政府主要負責人承擔森林防滅火工作領導責任,做到組織機構、防火責任、基礎設施、工作經費、火災處置“五到位”。各部門負責職責范圍內的森林防滅火工作。林區經營單位在其經營范圍內承擔森林防滅火主體責任。森林公安隊伍任務分工按照“一條不增、一條不減”原則,原職能保持不變。

  (2)督導監督機制。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對全省森林防滅火工作進行全面指導;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成員單位在履行自身防火職責的同時,按分工對省轄市(濟源示范區)的防滅火工作進行督促指導;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對各省轄市(濟源示范區)、各成員單位森林防滅火責任落實、物資儲備、值班值守等情況進行督促指導。

  (3)工作自查檢查制度。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組織檢查防火措施落實情況,縣(市、區)或基層單位開展自查,市級以上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或者主管部門開展核查。

  8.1.4 森林火災核查統計報送制度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建立森林火災核查統計報送制度,統計森林火災發生的基本情況、國民經濟和人民生命財產損失情況,由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逐級上報。落實新聞發言人制度,森林防滅火信息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指定新聞發言人統一發布。

  8.1.5 森林防火值班制度

  進入森林防火緊要期(每年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全省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平時由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領導帶班,出現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時由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領導帶班。值班人員應做好值班記錄,及時了解掌握火情、撲救進展等情況。出現高火險天氣時要了解有關重點林區火險等級和工作措施,發生火災后要主動了解火災地區范圍和人員傷亡情況以及施救情況。

  8.2 隊伍保障

  發生森林火災時,專業森林消防隊、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地方綜合應急救援隊伍是應急救援的骨干和主力,解放軍和武警部隊是應急處置與救援的突擊力量,半專業森林消防隊、社會應急救援隊伍是應急處置與救援的輔助力量。

  8.2.1 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

  按照國家規定承擔重特大災害事故和其他以搶救人員生命為主的應急救援工作。

  8.2.2 解放軍和武警部隊等救援力量

  包括解放軍和武警部隊、預備役部隊、民兵應急分隊等,必要時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協調,按照有關規定參與森林火災應急救援工作。

  8.2.3 專業森林消防隊

  由市、縣級政府組建(目前大部分由林業部門管理,少部分由應急部門管理),有較為齊全的硬件設施和撲火機具裝備,人員相對固定,防火緊要期集中食宿、實行準軍事化管理,做到訓練有素、管理規范、裝備齊全、反應快速。

  8.2.4 半專業森林消防隊

  由林區縣(市、區)政府、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林場、林區經營單位組建,每年進行一定時間的專業訓練,確保有組織、有保障,人員相對集中,具有較好的撲火技能、裝備。在森林火災高風險期集中食宿、實行準軍事化管理。

  8.2.5 地方綜合應急救援隊伍

  由各地政府、國有企業組建,是開展生產安全事故、自然災害應急救援的專業力量。

  8.2.6 群眾森林消防隊伍

  以機關、企事業單位干部、職工以及林區居(村)民中的青壯年為主,主要參加火情處置、帶路、運送撲火物資、提供后勤服務、參與清理和看守火場等任務。

  8.2.7 力量編成

  森林火災發生后,按照屬地負責、就近調度原則,由火災發生地政府調度本地應急救援力量開展先期處置。省級森林火災Ⅰ、Ⅱ級應急響應啟動后,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根據災情、險情及先期處置情況,研究確定救援力量的編成和規模,必要時協調軍隊應急救援力量和周邊省份應急救援專業力量增援。救援力量調度方案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擬定,可參照《河南省森林火災應急救援力量編成表》。

  撲火力量分為三個梯隊:第一梯隊是火災發生地專業森林消防隊、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地方綜合應急救援隊伍;第二梯隊是火災發生地半專業森林消防隊、民兵應急分隊;第三梯隊是駐豫解放軍和武警部隊。行政區域外增援的各類隊伍按照上述標準納入編成。

  8.2.8 力量調度

  (1)下達指令。各牽頭部門協調聯系救援力量,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統一下達書面調度指令(《請求調用應急救援力量的函》,《應急救援力量調度指令》),火情緊急時可先通過電話指揮調度,隨后補發書面指令。各有關部門要及時將火情信息通報主要救援力量。需要駐豫解放軍和武警部隊支援撲救的,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商省軍區、武警河南省總隊,按有關規定組織實施。周邊省份應急救援專業力量由省應急廳提請應急部協調增援。

  (2)快速出動。救援力量接到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調度指令后,要立即啟動應急響應,緊急集結動員,快速做好準備,并將集結情況(包括指揮員、人員、裝備、行程路線等信息)報告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征得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同意后立即趕赴救援現場或指定地點。

  (3)預置備勤。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根據森林火災發展態勢,及時調整救援力量部署,下達預備指令,預置備用力量,做好增援準備。

  8.3 物資資金保障

  8.3.1 救援資金保障

  縣級以上政府將森林防滅火基礎設施建設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將森林防滅火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省財政按照政策規定安排森林防滅火經費,統籌用于省級森林防滅火應急儲備物資購置和各地森林防滅火補助。

  8.3.2 救援裝備保障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按照本預案要求,以救援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為目標,加強省級森林防滅火物資儲備庫建設,儲備撲火機具、防護裝備和通信器材等救援裝備。市、縣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根據本地森林防滅火工作需要,建立本級森林防滅火物資儲備庫,儲備所需的撲火機具等救援裝備。

  8.3.3 救災物資保障

  省級救災物資包括帳篷、棉被、棉衣、棉大衣、睡袋、雨衣、折疊床、救生船、救生衣、應急包、手電筒等,儲備在省級救災物資倉庫。

  省級救災物資調用條件。森林火災發生后,受災地要先使用本級救災儲備物資,在本級儲備物資不能滿足救災需要時,可申請使用省或中央救災儲備物資。申請調撥救災儲備物資應逐級上報,發生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時可越級上報。

  省級救災物資調運程序。省應急廳發布物資調度命令,省糧食和儲備局負責省級救災物資調運工作。

  應急食品、藥品及其他后勤物資、生活物品等,由火災發生地政府統一組織協調、提供保障。

  8.4 氣象服務保障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及時向省氣象局通報火場位置、火場范圍和火場蔓延趨勢等信息。省氣象局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循環制作火場區域氣象專報,制定人工影響天氣方案,適時實施人工增雨(雪)作業。

  8.5 通信信息保障

  發生森林火災后,通信部門要迅速組織基礎電信運營企業調集力量搶修損壞的通信設施,調度應急通信設備,保證通信暢通。在緊急情況下,廣電、通信部門要利用廣播、電視、手機短信等手段發布群眾撤離信息,配合應急救援行動。自然資源部門負責提供火場區域及周圍地形、地貌、社區分布、道路、資源等地理信息,為救援決策提供支持。

  8.6 交通運輸保障

  增援撲火力量及攜行裝備的運輸以摩托化輸送方式為主。在特殊情況下,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商請鐵路或者民航部門下達輸送任務。交通運輸部門負責優先保證搶險人員、轉移群眾、撲火救援物資運輸。

  8.7 醫療衛生保障

  衛生健康部門負責對災區疾病防治工作開展業務技術指導;組織醫療衛生隊赴火場實施現場醫療救護,負責災區衛生防疫工作;必要時,組織、協調現場急救和轉診救治。

  8.8 治安防護保障

  公安部門負責做好火場警戒、交通疏導、治安維護工作,依法嚴厲打擊林區縱火、破壞森林火災救援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行為,保障火災救援工作順利開展。

  8.9 航空消防保障

  發生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或者經研判火災較為嚴重,需要航空消防飛機參與救援的,首先使用駐防的航護飛機;需要跨省調機支援時,由省應急廳向應急部提出申請,經批準后,由南、北方航空護林總站組織實施。所需費用由接受援助省轄市(濟源示范區)支付。

  9 預案管理

  9.1 預案編制、修訂

  本預案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管理,要組織預案評估,并適時修改完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及時修訂應急預案:

  (1)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或者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2)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調整的;

  (3)面臨的.風險、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4)在森林火災實際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對應急預案作出重大調整的;

  (5)其他需要修訂應急預案的情況。

  9.2 預案培訓

  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統一組織預案培訓。培訓工作要結合實際,采取多種組織形式,每年森林防火緊要期前至少培訓一次。科學合理安排培訓內容,增強針對性,提升各級、各部門風險防范意識和應急處置能力。

  9.3 預案演練

  (1)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要建立應急演練制度,采取實戰演練、桌面推演等方式組織開展應急演練,不斷提高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

  (2)各級專業和綜合性救援隊伍要根據本地森林火災風險情況,有針對性地組織開展應急演練。

  (3)鄉鎮(街道)、林場、涉林景區要結合實際組織開展應急演練。

  9.4 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河南省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的通知》同時廢止。

縣市森林防火應急預案范文 篇6

  為了有效預防、控制和撲救森林火災,及時處理火災事故,保護森林資源安全,根據《森林防火條例》《X省森林防火管理規定》,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如下防火預案:

  一、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X省森林防火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

  二、鎮情概述。

  X鎮位于X省X縣東北X公里處,東與x鎮接壤,南與X鎮相連,西、北與x鎮毗鄰。近年來林業發展迅速,西部大開發后積極響應“再造山川秀美大西北”的號召,X鎮先后實施了“三北”四期防護林工程,退耕還林、還草工程、天然林保護工程等國家大型林業工程,綠化面積進一步擴大,雜林木資源豐富,樹種以刺槐、油松、楊樹為主,截止X年底,退耕還林(草)面積達X畝,天然保護林X畝。

  三、森林防火期。

  X鎮森林防火期為每年十月一日至翌年四月三十日,其中十一月一日至四月三十日為森林防火戒嚴期。

  四、森林防火指揮系統。

  (一)森林防火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健全體系。建立健全森林火災防范體系、信息報送體系、科學決策體系、應急處置體系。

  2、以人為本,安全防范。發生深林火災按照行政區域管轄范圍和相關職能,由X鎮森林防火指揮部統一指揮、積極組織撲救處理,最大限度的減少森林火災造成的財產損失,并保障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

  3、分級響應,分級負責。根據森林火災的嚴重性、可控性、所需動用的資源廣,影響范圍大等因素,分級設定和啟動應急預案,明確責任人及其指揮權限。

  4、快速反應,及時有效。及時收集信息,掌握森林火情情況,建立健全精簡、統一、高效的組織領導和指揮體系,強化應急回應的'機制,確保森林火災“打早、打小、打了”。

  (二)森林防火組織機構。X鎮森林防火領導小組:森林防火辦公室設在鎮經濟綜合服務站,由X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防火信息的接受,對防火信息按上級要求做到及時通知、傳達、記錄。對發生的火情、火災報警情況做好詳細記錄,并在第一時間通知X鎮森林防火領導小組主要負責人。

  五、森林火災預防。

  (一)加強隊伍建設。

  1、護林隊伍建設。X鎮生態護林員負責轄區內的日常看護、巡查工作,各村在森林防火戒嚴期,要對重點林區野外用火專職進行看護。

  2、撲火專業隊建設。鎮政府成立由機關干部為主的30人的森林防火應急隊伍,各村也要成立(10-15)人的森林防火搶險隊。要按照要求,做到組織、機具、通訊、車輛的落實,在森林防火戒嚴期內集中管理、培訓、演練,隨時應對突發森林火災。

  3、巡邏隊的建設。各村的護林隊員要做好值班巡查工作,24小時堅守崗位,對火災易發地區,要采取巡回、滾動式巡查相結合的方式。

  (二)強化宣傳教育。鎮村兩級要充分利用廣播、標語、明白紙、宣傳欄、宣傳牌等形式加強宣傳、堅決杜絕上墳燒紙、燒荒、煉地等野外用火,也可采取口頭打招呼等形式,大力向群眾開展宣教,使防火意識深入人心。

  (三)嚴格火源管理,消除火險隱患。

  1、防火期內,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包括燒荒、煉地、焚燒枯枝雜草、野炊、上墳燒紙、燃放鞭炮等,嚴禁攜帶火種進山入林,在進山入林的主要路口,要設置防火永久性防火標志牌,對違規用火者要依法予以嚴懲,真正做到“見煙就查、見火就罰、成災就抓”。

  2、嚴格監督考核機制,鎮政府將各村的森林防火工作納入全鎮工作考核內容之一,并與村主要干部領導工作掛鉤,同時要求各村對村級兩委成員和黨員、村民代表也要制定相應的獎懲措施,以此加強全鎮森林防火工作任務的落實。

  3、森林防火戒嚴期內,要加大野外巡查力度,特別是重點林區、墳地、公路兩側等人員集中的區域和部位,要增派看護人員,增加巡邏密度,查處、杜絕一切野外用火。

  4、要突出重點實施分類管理。“重點”即重點時段、重點區域、重點人群。重點時段指:進入森林防火期,天氣持續無雨,火險等級居高不下的時段;冬至、春節、清明等節日,早上8點至晚上8點。重點區域指:田邊、路邊、山邊、果園邊、公墓區等。重點人群指:老、弱、病、殘、癡、呆和未成年人及外來乞討人員。進入防火期后,對重點時段實施重點安排,重點管理;對重點區域實行全天候巡查;對重點人群及公墓區全面摸排,建立檔案,明確監護人和村聯系人,實行鎮、村、監護人三級監管。

  六、火情報告及接警程序。

  1、森林防火期內各村24小時晝夜值班和巡查,發現火情必須立即向森林防火辦公室報告。

  2、各護林員在巡邏、看守中發現火情必須及時報告森林防火辦公室。

  3、森林防火辦公室接警時,認真填寫《火情登記簿》,內容有:報警單位、報警人、報警時間、起火地點、火情種類等。

  4、值班人員接警后,立即向森林防火領導小組主要領導及值班領導報告,并按領導指示進行調度上報。

  七、應急措施。

  一旦發生森林火災,X鎮森林防火領導小組要迅速組織撲火隊伍進行科學撲救,要做到集合迅速、武裝齊備、組織有序、指揮有力、撲救科學,確保人員和其他財產的安全,減少損失。

  1、森林防火辦公室接到火情報告后,立即向森林防火領導小組領導報告,同時通知機關應急隊立即到機關院內集合待命。

  2、X鎮森林防火領導小組成員接到火警報告后,要立即指揮撲救工作,組織機關應急隊隊員立即趕赴火災現場,了解火情,及時向領導小組主要領導匯報火情。

  3、如一般的火情,可組織力量撲滅時,機關應急隊不編隊立即一起出發,及時趕到火場組織護林員進行撲救。

  4、如火勢較大,一時無法撲滅時,機關應急隊立即趕到火場。

縣市森林防火應急預案范文 篇7

  一、指導思想

  1.以人為本,安全防范。森林防火工作實行領導負責制,村支部書記為第一責任人,村主任為直接責任人。發生森林火災,按相關職能,由鎮人民政府統一指揮、積極組織撲救處理,最大限度地減少森林火災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并保障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

  2.預防為主,健全體系。建立健全森林火災防范體系、信息報送體系、應急處置體系和恢復重建體系。

  3.快速反應,及時有效。及時收集信息,掌握森林,火情狀況,建立健全精簡、統一、高效的組織領導和指揮體系,強化應急回應的機制,確保森林火災“打早、打小、打了”。

  4.警鐘長鳴。村救火隊應在接警后半個小時內趕赴現場。領導小組成員,應在10-20分鐘內趕赴現場指揮滅火:組織撤離相關人員,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搶救轉移人員和財產。指揮村應急隊和村民,根據現場情況,組織有效滅火。

  二、森林防火防御現狀

  1.當前防火現狀。我鎮山地縱橫交錯,地形復雜,山與地交錯且不一致,村莊分散,村民野外用火時有發生,且全鎮地形復雜,路狀不好,車輛無法進入,一旦發生火災,撲救難度非常大。

  2.當前森林防火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基于森林火災的突發性和不確定性,從我鎮近幾年來森林防火防御工作來看,還存在不少困難和問題,主要體現在幾個方面:

  (1)特殊的地理位置,火災點消息傳遞困難。區域內山高坡陡,群眾居住分散,很多地方移動電話信號差,每次遇到火險發生,很難及時組織人員撲救,對防火工作帶來相當大的困難。

  (2)村民外出務工,防火工作難度大。現在外出務工的都是青壯年勞動力,留在家里的只有老人和孩子,一經發生火災,山高路又陡,很難組織年青勞動力上山撲火,造成火勢蔓延,給群眾造成更大的損失。

  (3)森林覆蓋率高是導致火災的重要原因所在。我鎮森林覆蓋率32%。除了房子、路、田等,大部分是山地,加上近年來山地易燃物增多,這些都是導致火災發生的重要原因。

  (4)違規用火是導致火災發生的直接原因。隨著群眾生活水平的提高,許多村民思想上對防火不重視,隨處燒田埂、稻草,在自留山上違規煉山、上山隨地扔煙頭、上山祭祀等現象,是直接產生火災的重要原因。

  (5)意外天災和事故也是導致火災的原因之一。如打雷、電線桿倒塌、高壓線經過山林,這些因素也存在很多隱患。

  三、指揮組織機構和職責

  (一)村森林防火工作領導小組

  指揮長: 各村(居)委會書記

  副指揮長:各村(居) 委會主任

  成 員:各村(居)委會副主任、村委委員、監委主任、各社社長工作職責:

  1.指揮長職責:①接到火情后,立即召開森林防火指揮部成員及有關人員會議,通報火情事故情況,安排撲救山火工作。②掌握救災情況、調度指揮救火工作。③根據需要,成立撲火現場指揮部、后勤保障組、火災查處工作組、善后處理組等領導班子,組織協調火場和當地有關部門的工作。

  2.成員職責:①了解火情詳細準確情況后,立即報告指揮長和主管領導,同時報告鎮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保持上下不間斷聯系,直到撲救結束。②提出“處理撲救方案”的建議。

  (二)火情預報組

  組 長:鄭如剛

  副組長:蔣克兵、毛盛杜

  成 員:李小紅、田 玲、蔡 俊、各駐村干部

  主要職責:負責全鎮森林火情的預測,保持與上級防火指揮部的聯系,及時向指揮部通報火災信息,做好火情調查,編寫火情通報。

  (三)火災救援應急工作組

  組 長:鄭如剛

  成 員:蔣克兵、毛盛杜、李小紅、何智雄、何紅梅、蔡 俊、

  康東旭、李 毅、馬仁焱、陽 出、吳鳳菊、周俊秀

  主要職責:負責組織調動防火應急隊參與重大火災的撲救工作。

  主要職責:負責火災區內群眾的緊急安全轉移,負責轉移群眾和撲火應急隊員的基本生活及傷病防治,為森林防火工作提供交通、電力和通訊保障。做好撲火救災所需的糧食、食品、燃料、藥品、物資、撲火工具等的調撥和儲備工作。

  四、應急預案級別和啟動

  1.應急預案級別

  按照發生火災的范圍劃分,應急預案按發生火災的程度來劃分,每級預案分為初級預案、緊急預案和危急預案三個級別,各級預案的劃分標準為:預案級別、失火范圍、毀林種類、火源周圍連片面積

  ①初級預案:

  村民小組內

  雜草、灌木類

  15畝以內

  ②緊急預案:

  村內

  柏樹、榿木、雜木類

  15畝-100畝

  ③危急預案

  跨村

  柏樹、榿木、雜木類

  100畝以上

  2.預案的啟動方式

  (一)初級預案的啟動

  1.啟動方式:接到火情報告后立即電話報告村指揮長,同時報告鎮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并由指揮長發布啟動初級預案的命令。

  2.啟動人員:

  (1)村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人員到崗到位。

  (2)各村分管負責人或主要領導及值班人員到崗到位。

  (3)村應急分隊聚集待令。

  (二)緊急預案的啟動

  1.啟動方式:由村指揮長必須在15分鐘內報告鎮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由指揮部指揮長向各村領導發布啟動緊急預案的命令。

  2.啟動人員

  (1)村森林防火指揮部的全體人員到崗到位。

  (2)本村的應急隊人員和搶火人員全部到崗到位。

  (3)村應急隊搶火人員調度聚集待令。

  (三)危急預案的啟動

  1.啟動方式:必須在5分鐘之內,由村指揮長電話報告鎮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并由指揮長向村主要領導發布啟動危急預案的命令,同時利用各種宣傳通訊設施,號召全村人民緊急動員,自覺參加滅火戰斗。

  2.啟動人員

  (1)村森林防火指揮部的全體人員到崗到位。

  (2)村應急隊伍到崗到位。

  (3)以失火點為中心,發布全鎮撲火動員令,全鎮各村應急隊伍及撲火人員到崗到位,迅速組織撲救山林火災。

  (4)按照火情的發展,及時請求縣森林防火指揮部增援。

  五、撲火隊伍的組成及調用

  1.村森林防火指揮部成立10人以上的防火應急隊。

  2.組建10人以上的撲火突擊隊。

  3.各村撲火災突擊隊必須配備相應數量的撲火器材,砍刀每人一把,大沙袋、水管、水泵等其費用由各單位、村負責。

  4.調用村森林防火指揮部應急隊和其他村撲火突擊隊,由鎮森林防火指揮長下達命令,無論什么情況,各個應急隊在接到調用命令后,必須按照命令到崗到位,其中屬本組范圍內的,一般在十分鐘內到崗到位。屬本村范圍內的一般在二十分鐘內到崗到位。

  六、預警、監測、信息報告和處理

  1.森林火災預防

  (1)強化宣傳教育

  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宣傳車、標語、責任狀、宣傳欄、宣傳牌等形式加強宣傳,堅決杜絕上墳燒紙、燒荒、煉地堰等野外用火。全村森林防火領導小組開展經常性的森林防火宣傳教育,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識;規范生產、生活用火行為,嚴格控制和管理林區野外火源;加強對高火險時段和危險區域檢查監督,消除各項火災隱患;有計劃地燒除可燃物,開設防火阻隔帶;加強森林防火基礎建設,全面提高預防森林火災的綜合能力。

  (2)加強隊伍建設

  各社都必須要配備專職人員護林,特別是森林防火戒嚴期期間,各村要增配人員對重點林區野外用火進行24小時巡邏看護。

  2.信息報送和處理:出現火情,應當逐級上報。

  3.撲火指揮:撲救森林火災由本村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統一組織和指揮,參加撲火的所有單位和個人必須服從撲火前線指揮部的統一指揮。隨著火情的發展變化,村領導靠前指揮到位,撲火前線指揮部的級別隨著提高,人員組成相應調整,但要堅持由上到下的逐級指揮體系。根據火場情況劃分戰區后,各項工作分指揮部按照總指揮部的統一部署可以全權負責本戰區的組織指揮。

  4.撲火原則:在撲火過程中,首先要保護人民生命財產,撲火人員、居民點和重要設施的安全;在撲火戰略上,尊重自然規律,采取“阻、打、清”相結合,做到快速出擊、科學撲火,集中優勢兵力打殲滅戰。在撲火戰術上,要采取整體圍控,各個殲滅;重兵撲救,徹底清除;阻隔為主,正面撲救為輔等多種方式和手段進行撲救,減少森林資源損失;在落實責任制上,采取分段落包干、劃區包干的辦法,建立撲火、清理和看守火場的責任制。

  七、火災的預案及善后處理

  1.森林火災事故發生后,一般以森林公安為主,村組配合,林業部門參加及時查明火因。火災撲滅后,迅速查明損失情況,對肇事者和責任人做到處理,所有資料一律存檔備查。

  2.按屬地管理原則,及時做好災民的搶救疏散和安置工作。

  3.因撲救森林火災負傷、致殘或者犧牲的人員醫療撫恤,按《森林防火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執行。

  4.按屬地管理原則,及時對火燒跡地實行林木補造。

  5.加強對干部群眾森林防火知識的宣傳教育和普及,主要進山路口及森林植被好的地方都要設立警示牌。以組為單位,定期召開廣播會、社會,增強村民的防火意識。

  各村要按照林業技術規程要求,適時完成火燒跡地的更新造林任務,并由林業站進行技術指導檢查驗收。

  八、預案的管理和調動

  1.森林防火應急預案實行分級啟動。當火警發生后,根據預警分析及火情來勢及緊急會同結果,按照初級預案、緊急預案、危急預案的級別啟動。

  2.在預案的執行過程中,對該預案需要緊急調整時,由村森林防火指揮部同意并做出最后決定。

  為了有效預防、控制和撲救森林火災,及時處理火災事故,保護森林資源安全,根據《森林防火條例》、《x省森林防火管理規定》,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防火預案如下:

  一、森林防火期

  我鎮森林防火期為每年十月一日至翌年x月三十一日,其中十一月一日至四月三十日為森林防火戒嚴期。

  二、護林防火指揮系統

  (一)森林防火指揮部組成

  鎮上成立森林防火指揮部,由鎮長任總指揮,分管林業的領導、武裝部部長任副總指揮,成員由包片的兩委成員、林區派出所所長、林業站站長、鎮中小學中心校校長、各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森林資源監管員組成,并明確各成員單位職責及實行包片包村責任制。鎮護林防火指揮部成員組成可根據實際情況充實調整。

  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設在鎮黨政辦公室,由分管副鎮長任辦公室主任,林業站站長任副主任。各村也要成立相應的護林防火指揮機構,并結合實際制定防火預案。

  (二)護林防火指揮部職責

  1、負責全鎮森林防火工作的檢查、監督及指導等。

  2、統一部署、調整、指揮全鎮森林火災的撲救工作。

  3、決定有關森林防火工作的其他重大事項。

  三、森林火災預防

  (一)強化宣傳教育

  各村要充分利用廣播、宣傳車、標語、明白紙、宣傳欄、宣傳牌等形式加強宣傳、堅決杜絕上墳燒紙、燒荒、煉地等野外用火,做到家喻戶曉。

  (二)加強隊伍建設

  1、護林隊伍建設。鎮政府配備26名森林資源監管員負責全鎮13個村的日常看護,各村在森林防火戒嚴期,要對重點林區野外用火專職進行看護。

  2、撲火專業隊建設。鎮上成立由機關干部為主的20人的半專業化森林消防隊,及相關部門38人的撲滅預備隊。各村也要成立20人的撲火預備隊。要按照《x省森林消防專業隊伍建設與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到組織、機具、通訊、車輛、保障落實,在森林防火戒嚴期內集中管理,集中培訓、演練,隨時應對突發森林火災。

  3、巡邏隊的建設。鎮及各村的護林隊員要加大巡查力度,保證24小時對轄區進行巡查。

  (三)值班制度

  防火期內,鎮及各村、各有關單位要建立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配備值班車輛,不得空崗、脫崗。各村及有關單位領導要24小時開機,確保聯絡暢通。

  (四)嚴格火源管理,消除火險隱患

  1、防火期內,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包括燒荒、煉地、焚燒枯枝雜草、野炊、上墳燒紙、燃放鞭炮等,嚴禁攜帶火種進山入林,在進山入林的主要路口,要設置防火永久性防火標志牌,對違規用火者要依法予以嚴懲,真正做到“見煙就查、見火就罰、成災就抓”。

  2、森林防火戒嚴期內,林區派出所、林業站等部門要加大野外巡查力度,特別是重點林區、墳地、公路兩側等人員集中的區域和部位,要增派看護人員,增加巡邏密度,查處、杜絕一切野外用火。

  3、嚴格監督考核機制,鎮政府將各村的森林防火工作納入全鎮工作考核內容之一,并與村主要干部領導工作掛鉤,同時要求各村對村級兩委成員和黨員、村民代表也要制定相應的獎懲措施,以此加強全鎮森林防火工作任務的落實。

  4、要突出重點實施分類管理。“重點”即重點時段、重點區域、重點人群。重點時段指:進入森林防火期,天氣持續無雨,火險等級居高不下的時段;冬至、春節、清明等節日,早上8點至晚上8點。重點區域指:田邊、路邊、山邊、果園邊、公墓區等。重點人群指:老、弱、病、殘、癡、呆和未成年人及外來乞討人員。進入防火期后,對重點時段實施重點安排,重點管理;對重點區域實行全天候巡查;對重點人群及公墓區全面摸排,建立檔案,明確監護人和村聯系人,實行鎮、村、監護人三級監管。

  四、森林火災的撲救

  (一)報告制度

  各級護林防火指揮機構值班人員發現或接到森林火情報告后,要嚴格執行行政報告責任制度,必須立即向鎮政府報告(電話:);不得遲報、瞞報,對遲報、瞞報的要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二)撲救工作

  1、撲救預案的啟動。接到火情報告后,鎮、村兩級護林防火指揮要立即啟動撲救預案。鎮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領導要立即到達火場,了解和掌握火情,組織指揮撲救,并視情況向護林防火指揮部領導匯報。村主要領導要在第一時間親臨火場,組織安排撲救工作。對預計火情可能蔓延至其他村、鎮,要快速通報其他村、鎮或林區單位做好相應準備工作。涉及我鎮村及林區的火災要立即啟動撲救預案。

  2、撲火隊伍的調用。對一般性森林火災,在立即向鎮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報告的同時,村要迅速調動撲火專業隊、預備隊在第一時刻趕到火災現場,并根據火情,適時組織可以調動的力量進行撲救,確保“打早、打小、打了”;對重點林區的火災或需由其他村、鎮直部門和單位的專業撲救隊、預備隊增援的森林火災,鎮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經鎮護林防火指揮部同意后,要視情況,立即對相鄰村、鎮級撲火專業隊和鎮直部門、單位撲火預備隊下達增援命令。各級專業撲火隊、預備隊在接到調度命令后,要由領導帶隊,必須在半小時之內集結完畢,迅速到達現場。到達現場后要向臨時指揮部報到,登記帶隊領導、人員數量、聯絡方式及滅火工具種類等。

  3、以人為本,科學撲救。在處置森林火災事故時,要把保證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公共設施和森林資源安全,把森林火災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4、臨時指揮機構的設立。火災現場山下成立臨時指揮部,負責撲救工作的全面指揮協調,同時山上成立指揮所,由指揮部臨時任命指揮員進行現場指揮,負責火災現場的撲救指揮工作。山上指揮所和山下指揮部要隨時保質聯絡暢通,領導及指揮員要佩帶指揮紅袖標。重點林區或重大森林火災的指揮機構,山下臨時指揮部由鎮領導、村主要領導及有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組成;山上指揮所由指揮部臨時任命的指揮員,村主要領導組成。

  5、安全保障。各級撲火隊在火災現場要服從指揮部的統一調度指揮,嚴禁擅自行動,確保人身安全。在火場要安排熟悉地形人員給撲火隊帶路。

  6、交通及醫療保障。公安交警部門要及時趕赴現場沿途指揮交通。村要在通往火場的岔路及拐彎處安排有關人員佩帶標志做引路向導。醫院救護車、救護人員接到指令后要立即趕赴現場隨時待命。

  7、器具裝備。各村、單位被抽調的撲火隊也要攜帶鐵鍬、掃帚、斧頭等必要的滅火工具。

  8、案件查處。對發生的山林火災立即由鎮公安派出所牽頭,鎮林業站配合,必要時請示上級有關部門支持,及時查清火因及縱火者,并依法嚴懲。

  五、火場清理及善后工作

  1、明火撲滅后,各撲火隊帶隊領導要及時清點撲火隊的人員,并向護林防火指揮報告,同時組織人員清理火場。

  2、火災撲滅后,要安排足夠人員對火災現場進行晝夜留守,留守時間為2-3天,經鎮護林防火指揮部門同意留守人員方可撤離,以防死灰復燃。

  3、各村要按照林業技術規程要求,適時完成火燒跡地更新造林任務,并由林業站進行技術指導檢查驗收。

縣市森林防火應急預案范文 篇8

  為進一步預防和減少森林火災的發生,有效保護森林資源,促進生態平衡、社會和諧和保護生態安全。根據隆昌縣教育局關于防火工作的要求,我校進一步加強防火教育工作,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宣傳從普及森林防火基礎知識入手,根據學生實際,加強自救知識宣傳及逃生能力的演練,取得明顯效果。

  一、加強領導

  《森林防火條例》、《國家森林法》,對森林火災提出了“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方針,及“護林防火,人人有責”的口號,宣傳森林防火,提高森林防火是每個公民的光榮義務。為此,我校成立了“森林防火”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

  組 員:

  二、周密部署

  學校專門研究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工作,由校長牽頭布置開展森林防火宣傳教育、消防教育和消防安全檢查、消除隱患等系列工作。

  三、專題教育

  學校根據實際,每個班召開了一次以森林防火為主題的班會,出一期森林防火的黑板報,認真開展好森林防火宣傳教育活動,增強全校師生的森林防火意識,并通過學生向家長、親戚、鄰居、朋友進行宣傳,學校三年級以上的每位同學都寫了一封“致家長森林防火”的信,共計210篇。擴大了宣傳教育的范圍,培養愛林護林意識、強化環境保護意識、增強社會責任感,自學遵守森林防火的有關規定。

  此次宣傳教育工作活動共分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3月7日—25日)為宣傳動員階段,召開了校委會、班主任工作會議。對本次宣傳教育進行了具體安排,成立了活動領導小組,對領導小組成員進行具體分工并制定了具體的實施方案,把責任落實到具體的人。保證了本次宣傳教育活動的順利進行。

  第二階段(3月25日—5月20日)為活動實施階段。班主任認真組織、指導學生召開主題班會,撰寫作文,書寫家信,辦黑板報,張貼宣傳標語和書寫標語。全面提高師生和家長的森林防火意識。

  第三階段(5月20日—6月28日)為總結評比階段,全校共收集作文65篇,書信210封,經過認真評選,共評出優秀作文30篇,優秀書信12封,優秀宣傳標語6條。

  四、惠及家長

  利用學生每天回家的機會,發放消防安全教育傳單,要求學生對家長、親朋好友進行消防安全知識宣傳,進而提高學生的消防知識的掌握水平,達到婦孺皆知的宣傳教育目的。

縣市森林防火應急預案范文 篇9

  清明節將至,返鄉祭祖人員增多,森林火災隱患將大幅度上升。為切實做好清明節期間的森林防火工作,確保全鎮森林資源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營造和諧安定、平安祥和的節日氣氛,鎮森林防火指揮辦根據省、市、縣森林防火工作下達的相關文件精神,結合全鎮森林防火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預防為主、積極撲救”的森林防火方針,以過硬的作風和強硬的措施為抓手,以嚴明的紀律和從重的處罰為保障,全鎮上下聯動,扎實開展清明節期間森林防火工作,全面落實各項森林防火措施,堅決打好清明節前后森林防火攻堅戰。

  二、工作目標

  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進一步落實森林防火工作的`主體責任,全面推進預防、撲救、保障三大體系建設,堅決杜絕野外用火,努力爭取不發生森林火災。一旦發生森林火災,做到及時快速處置,確保無較大森林火災、無人員傷亡事故發生;確保全鎮森林火災年度受害率控制在1‰以內,火災當日撲滅率100%。

  三、組織領導

  成立清明節期間森林防火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四、工作措施

  1、全面動員。鎮制訂《清明節期間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召開專門會議,全面動員部署,認真落實工作任務、責任和措施。

  2、廣泛宣傳。要充分利用宣傳車、發放防火資料等形式,廣泛開展森林防火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安全知識教育和案件警示教育;全鎮各村要深入村組農戶,發放和簽收“禁火令”,各村在路口要道懸掛宣傳橫幅標語每村不低于20幅,并結合3月份宣傳月活動,大力開展森林防火宣傳教育活動,聯系各村中小學上一堂森林防火宣傳教育課,在全鎮形成“人人自覺防火、個個關心防火、全民重視防火”的濃厚氛圍,確保清明節期間萬無一失;要進一步健全完善村級護林員制度,實行晴天不間斷巡邏宣傳,真正使森林防火家喻戶曉,入腦入心。

  3、實行守護制。各村要按照特防期的要求,嚴格落實“鎮領導干部包村、鎮村干部包組、包山頭”責任制,重點區域、重點山頭、墳墓集中地等重要地段實行專人巡護。嚴格落實分區劃塊、責任包干到人的原則,全鎮上下要嚴防死守,以防為主,積極快速處置,確保萬無一失。

  4、加強火源管控。鎮組織巡邏隊對全鎮公路兩側進行不間斷巡查;各村要組織多支巡查隊伍對本轄區內進行不間斷巡查,組織開展森林火災隱患大檢查,查漏補缺,消除火災隱患,嚴格按照特防期《禁火令》規定,嚴禁一切野外違規用火和煉山,采取勤巡勤查、死看硬守等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強林區火源管理;各村要安排人員堅持不間斷的巡查宣傳。

  5、堅持領導帶班值班制度。鎮堅持24小時晝夜值班、領導帶班制度,確保火情信息暢通,處置及時。堅決做到“有火必報”、“報撲同步”、“報送準確及時”。

  6、及時報告火情。發現火情,各村級護林員必須在第一時間內向鎮防火值班室報告,鎮防火值班室按照要求和程序快速調度相關部門及人員,并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鎮防火值班電話:)

  7、做好火災撲救準備。鎮村要清理補足二號撲火工具不少于300把、砍刀不少于50把及各種應急處置時的基本物質保障,要對轄區內的挖機、鏟機摸底登記,建立信息檔案,要求隨時接受調派。一旦發生火災,要根據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和相關要求,秉著“以人為本,科學撲救”的原則,組織撲救。主要負責人要在第一時間組織人員趕赴火場指揮撲救,同時將火場處置情況及時如實上報鎮值班室。

  五、工作要求

  1、統一思想認識。清明節期間是森林火災頻發時段,各地要充分認識清明節期間森林防火工作的嚴峻形勢,全力做好防大火、撲大火的思想和工作準備,以高度的責任感和緊迫感落實各項防火措施。把做好當前森林防火工作作為壓倒一切的政治任務,精心謀劃,周密部署,嚴密組織,確保平安過渡。

  2、嚴格督查問責。鎮政府將采取明查、暗訪等各種形式強化督促檢查,對工作措施不力、落實不到位、處置不及時的村及駐村干部,要及時通報,嚴厲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對生態護林員責任不到位,巡查不到位,報告不及時將予以經濟處罰,情況嚴重者予以及時調整人員。

縣市森林防火應急預案范文 篇10

  為進一步提高我街道森林防火能力,確保全街道森林資源安全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省林地保護條例》、《國家處置重、特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結合我街道防火工作的工作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執行“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森林防火方針,切實有效地保護森林資源,維護國家、集體和人民群眾的財產安全,堅決遏制森林火災的發生,確保街道轄區內不發生或少發生森林火災,確保不發生大的森林火災。

  二、目標要求

  通過全街道上下的共同努力,采取有效措施,層層落實責任,積極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達到全街道不發生或少發生森林火災,切實有效地維護森林資源的安全。

  三、組織機構與職責任務

  (一)組織機構

  為了加強對森林防火工作的領導,我街道設立森林防火指揮部,全面負責森林火災的應急工作。

  指揮長:

  副指揮長:

  專職副指揮長:

  總值班主任:

  成員單位:林業站、派出所、財政所、安監站、城建辦、水管站、中小學校、農業辦、計生辦、農經站、綜治維穩辦、各村。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在安監站,辦公室主任由安監站長兼任。指揮部下設防火辦、火場指揮組、宣傳報組、治安保衛組、撲救隊、醫療救助組。

  (二)職責任務

  指揮部:負責協調有關部門。研究制定撲救森林火災的重大措施和指導意見,解決撲火救災中的重大問題;根據撲火需要,指揮調動撲火力量、物資和裝備;指導發生森林火災的村委會完成撲火救災任務。

  防火辦主要職責:

  1、及時掌握全街道有關災情;

  2、督促協調檢查各村、各單位的森林防火工作;

  3、貫徹執行街道主要領導及街道森林防火指揮部關于防火的各項工作決策;

  4、負責處理各有關防火的日常工作;

  5、加強值班。

  防火辦主任:

  副主任:

  成員:安監站工作人員。

  電話號碼:

  火場指揮組組長:成員由安監站、各村工作人員。

  火場指揮組織職責:組織實施火情處置方案;下達指令或分配任務;向火場指揮員或撲火隊下達指令;收集火撲救和其他工作信息;掌握火情動態,向縣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

  宣傳報道組組長:

  副組長:

  成員:辦公室工作人員。

  宣傳報道組職責:負責指揮部新聞發布的項工作。嚴格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森林火災宣傳報道的規定,統一發布火情信息,對撲火救災的情況進行報道,協調新聞單位采訪報道的具體事宜。

  治安保衛組組長:

  成員:由綜治維穩辦、派出所工作人員和各村調解員組成。

  治安保衛組職責:維護火災區社會治安、打擊違法犯罪活動、維護交通秩序;負責災區政府機關、機要部、金融部門及救災物資等的安全;負責火災撲救和預防。

  后勤保障組組長:

  副組長:

  成員:民政辦工作人員。

  后勤保障組職責:負責組織撲救組人員的集合,組織供應撲火救災的物資和撲火物資的快速運輸;負責災群眾的疏散安置和吃、穿、住等工作;制定救災標準,發放救災款物;做好災情調查和統計工作;做好死難者的善后工作和孤老幼殘人員的置;做好國內外社會各界援救款物接受工作。

  撲救組組長:

  副組長:

  成員:安監站工作人員。

  撲救組職責:負責火場情況調度,組織撲火力量,落實具體的撲救措施;負責召集各有林村護林員當向導;召集各撲火隊伍報到,登記撲火隊伍單位、人數、報到和上山時間明確上山線路,盡快撲滅火災,確保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醫療救助組組長:縣醫院院長

  成員:縣醫院工作人員。

  醫療救助組職責:負責做好火災區受傷群的醫療衛生工作,負責搶救傷員和預防災后各種疾病的傳播。

  四、強化宣傳,落實責任

  1、廣泛深入開展《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和進山作業、游玩有關規定的宣傳,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禁火區和進山路口均設立固定的宣傳警示牌,并在山場顯眼位置刷寫宣傳標語,增強進山人員防火意識。各村要采取張貼公告、書寫示語、召開戶主會、印發給農戶的一封信、廣播、宣傳車等形式,各學校要利用主題班會,上好森林防火一堂課,給學生家長一封信等有效形式,認真切實加大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力度,提高全民防火意識。

  2、落實村兩委干部和林場護林員包片、包山頭、包路口制度,護林員要嚴格執行巡山制度,對自己所管轄的場要實行常年性全天候路口辦證和巡山執勤。村兩委要切實擔負森林防火的責任,對所包山頭、責任范圍要加強督查,消除隱患。

  3、層層落實責任,上下聯動,齊抓共管森防火工作。街道辦事處每年都要與各村、學校鑒訂森林防火責狀,進一步明確責任,分級負責,各自抓好自己管轄行政區域內的森林防火工作。

  4、嚴格野外用火管理,杜絕森林火災隱患。森林防火期內嚴禁下列用火:禁止在山上燒因災受損的斷木枯枝;禁止燒荒、燒田埂草、草木灰;嚴禁在林內和林緣地帶吸煙、野炊、上墳燒紙或其它祭祀用火;嚴禁毀林燒木炭;嚴禁小孩在林區內玩火。

  五、撲救程序

  1、任何單位和個人一旦發現森林火災必立即撲救并向所在村或街道森林防火機構報告。

  2、街道、村接到火情報告后,必須迅速動森林防火應急預案,召開森林防火指揮部成員緊急會議,研究制定撲救方案。下達撲火救災各項指令,發出組織撲救森林火災緊急通知,調遣撲火隊伍進行撲救,撲救組第一梯隊人員要在半小時內趕赴現場撲救。

  3、撲救組隨時向指揮部報告火場火情情況,凡延燒半小時仍未撲滅的,指揮部根據火情動態,向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請增援。

  4、后勤保障組要在撲救組第一梯隊出發后兩小時內,要把水與干糧送到火場。

  5、山火未徹底撲滅,撲火人員不得撤離現場,撤退命令由現場指揮部下達。明火徹底撲滅后,應對火災現進行全面檢查,清除暗火,并由火災發生的村負責留足力量繼續觀察,直到確保不復燃為止。

  六、注意事項

  1、堅持“三不打、二嚴禁、一報備”制。即“三不打”:進入夜間對火場原則上圍而不打,組織人員開防火路;撲打火頭原則上不動用群眾,而應組織專業隊伍突擊撲打;在危險的地形條件或火情環境下,原則不動用大兵團撲火,而應組若干精干的專業分隊實施突擊。“兩嚴禁”:嚴禁組織婦女、兒童和老人上山打火;嚴禁指派無撲火經驗的干部,尤其是街道干部到一線場指揮打火。“一報備”火場清理和守護實行指揮員姓名報鎮政備案制,嚴格責任,嚴防火場死灰復燃。

  2、撲火隊伍要服從命令,聽從指揮,既以隊伍單位相對集中,又要以組為單位分撒撲打,不準離組脫隊單人行動,若發現險情,要及時向隊長報告。

  3、遇到撲火隊員受傷,要迅速撤離火場搶救,及時與火場指揮員或前線指揮部聯系救助。

  4、發現撲火隊員丟失,要以組為單位馬上組織搜尋,并及時向火場指揮員或前線指揮部報告。

  5、后勤組在運送救援物資到達火場應按照“先送送前,后送送后”的原則,確保每位撲火隊員都能及時拿到救援物資。

  七、撲火器具的儲備

  各村應儲備柴刀、滅火鞭、手電筒等工具若干,要保證撲火設備完好,隨時添加,隨時動用。

  八、災后事宜

  1、災后報告:森林火災發生后二天內所在村應向街道森林防火指揮部做出書面報告,說明起火原因、地點、組織撲救、損失情況、檢查隱患和整改措施等。

  2、火案查處:案件查處工作由街道林業配合縣林業公安分局處理,所在村要保護好現場,并協助做好調取證工作,盡快破案查處。

  3、撲滅經費:撲火人員誤工補貼以及火期間的其它費用,由火災肇事者或所在村(單位)承擔。

  4、獎懲辦法:災后負傷的救火人員以及因災給災民生產生活造成損失的,由所轄村給予妥善處理;對撲有功人員,由街道黨工委、辦事處予以表彰;對肇事者,由森林公安機關給予法律及經濟處罰;對玩忽職守者,根據法律和上級有關文件規定予以處罰。

  九、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縣市森林防火應急預案范文 篇11

  一、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了進一步建立健全我旗草原森林火災預警應急機制,做到草原森林防火火情、火點的早發現、早報告、早撲救,確保在處置草原森林火災時反應及時、準備充分、決策科學、措施有力,最大限度地減少火災損失,做到組織有序、常抓不懈、有備無患和處置火情迅速及時,逐步走向規范化、制度化和科學化的管理軌道。

  1.2 編制依據

  根據國務院《草原防火條例》、《森林防火條例》和《內蒙古自治區森林草原防火條例》、《錫林郭勒盟草原森林防火若干規定》、《錫林郭勒盟處置特大草原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結合我旗實際制定本預案。

  1.3 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防消結合。堅持以抓基礎、抓隊伍、抓責任為突破口,嚴格落實依法治火,群防群治、科學指揮撲救和“打早、打小、打了”的工作方針,全面提高預防和撲救火災的綜合能力。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本預案涉及的各有關部門,應根據本部門在草原森林防火工作中應履行的職責,落實各項支援保障措施,盡職盡責、密切協作、形成合力,確保在處置森林草原火災時作出快速應急反應。

  (3)以人為本,安全第一。在處置草原森林火災,保護草原森林資源安全時,把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護人民群眾財產和公共設施的安全,把草原森林火災的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1.4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旗行政轄區內或威脅我旗草原森林資源安全的火災撲救。

  1.5 草原森林火災的特點

  草原森林火災具有自然和人為雙重屬性。自然屬性主要是指森林、草原可燃物狀況、氣候變化、高溫、大風、雷電等高火險天氣易形成草原森林火災。人為屬性是指人們在野外一些違規違章用火現象,直接或間接引發森林草原火災。根據《錫林郭勒盟草原森林防火若干規定》確定每年3月15日至6月15日為春季草原森林防火期,9月15日至11月15日為秋季草原森林防火期。

  二、組織指揮機構與職責

  2.1 草原森林防火指揮部

  成立旗草原森林防火指揮部,負責組織指揮和撲救本旗區域內發生或周邊發生威脅本旗草原森林資源安全的火災。總指揮由旗政府分管副旗長擔任,副總指揮由旗政府辦、林業局、草原監理局主要負責人擔任,成員由人武部、公安局、農牧業局、發改局、財政局、教科局、文體廣電局、交通局、商務局、衛生局、民政局、應急辦、信息辦、氣象局、消防大隊、武警中隊、聯通公司、電信公司、移動公司等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旗森林草原防火辦公室值班電話:12119、6220019。

  2.2 指揮部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旗委、政府的決定事項,及時向旗委、政府報告重要情況和提出建議;

  (2)負責牽頭組織各相關部門共同做好全旗草原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和實施工作;

  (3)研究制定應對全旗草原森林火災事件的政策措施和指導意見;

  (4)負責指揮全旗草原森林火災的具體應對工作;

  (5)指導全旗草原森林消防專業隊伍的建設工作;

  (6)負責向旗委、政府提出結束草原森林火災應急狀態的建議。

  2.3 指揮部辦公室

  旗草原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為旗草原森林防火指揮部常設辦事機構,設在旗草原監理局。主要職責:

  (1)組織落實指揮部決定,協調和調動成員單位應對草原森林火災事件相關工作;

  (2)分析總結全旗草原森林火災應對工作,制定工作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

  (3)負責向旗政府及草原森林防火指揮部提出發布草原森林火險預警信息的建議;

  (4)負責本旗應對草原森林火災事件的宣傳教育與培訓;

  (5)及時收集、分析上報重要信息;

  (6)組織開展草原森林火災撲救應急演練;

  (7)負責草原森林火災隱患排查和撲救物資的管理工作;

  (8)負責本旗草原森林火災指揮系統的建設與管理工作;

  (9)承擔旗草原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和涉及草原森林火災預防和撲救的其他工作。

  2.4 蘇木鎮指揮及工作機構職責

  各蘇木鎮政府成立相應的草原森林防火指揮部,負責組織撲救本轄區內發生的火情和一般草原森林火災;負責本轄區的草原森林防火工作。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建立應急聯動機制,根據發生草原森林火災嚴重程度,啟動相應的指揮撲救系統,實施各級應急撲火預案。

  2.5 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草原監理局:負責全旗范圍內草原火災的預測預警、火情撲救、信息報送、應急物資儲備等工作。

  林業局:負責全旗范圍內森林及林業資源火災的預測預警、火情撲救、信息報送、應急物資儲備等工作。

  政府應急辦:負責做好各類災情信息的匯總、上報工作;完成及政府領導及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交通局:根據指揮部要求,及時提供運輸工具,保證防撲火人員、物資及時送達火場。負責公路兩旁綠化帶發生火災的應急處置工作。

  人武部、武警中隊:參與火災救援各項工作。

  公安局:負責火場周圍的治安,維持社會穩定。

  民政局:負責災害救濟工作及綠化區域發生火災的應急處置工作。

  衛生局:負責草原森林火災傷病員的救治及災區疫情防控工作。

  文體廣電局:負責草原森林火災的新聞報道工作。

  氣象局:負責監測火場天氣情況,提供天氣預報信息。

  財政局:根據指揮部和領導批示及撲火救災需要,負責籌措、撥付草原森林火災處置的救災資金,保證資金及時到位,并加強救災資金的使用和管理。

  商務局:負責撲火物資、給養的供應及后勤保障工作。

  經信局:負責協調各通信運營企業做好火場指揮的通訊保障保障。

  2.6 各專項工作組職責

  防火指揮部辦公室:承擔防火指揮部撲火救災的具體組織、協調工作,上報火災情況報告,配合新聞媒體做好火災的宣傳報道和新聞發布工作。根據指揮部和領導批示及撲火救災需要,積極組織供應火場物資,負責保證正常運行必需的車輛和后勤生活保障工作。為指揮撲救工作提供詳細的林草資源分布和相關資料,核實因火災受害的面積等情況。

  調度綜合組(由政府辦、草原監理局、林業局等部門相關負責人組成):掌握火情動態、撲火方案、撲火隊伍部署和火場天氣預報,與前線撲火指揮部、赴火場工作組建立通信聯系,保證信息傳遞暢通。根據火場火情動態,起草上報火情情況報告,及時傳遞盟、旗領導的指示,根據撲火需要和指揮部領導意見協調調動搶險救援隊伍。

  后勤保障組(由發改局、財政局、經信局、商務局、交通局等部門相關負責人組成):與前線防火指揮部保持聯絡,隨時聯系組織供應火場物資,協調撲火人員和撲火物資快速運輸;負責指揮部的后勤生活保障。

  宣傳報道組(由旗委宣傳部、文體廣電局、信息辦、電臺、電視臺、報社等部門相關負責人組成):負責對火情動態和撲火救災情況的宣傳報道;積極與新聞單位聯系,協調新聞單位對防火指揮部領導和前線防護指揮部的采訪報道工作。負責防火指揮部的新聞發布等工作。

  火場工作組(由林業局、草原監理局、氣象局、消防大隊、武警中隊等部門相關負責人組成):協助前線防火指揮部做好火災撲救工作,了解火場火情動態、天氣狀況、撲救措施、救援隊伍部署等情況及撲救遇到的困難,幫助協調解決有關問題。傳達旗委、政府領導對撲火救災的指示、批示,了解落實情況。

  預防及通訊組(由氣象局、林業局、草原監理局、公安局等部門相關負責人組成):負責發生草原森林火災時火場氣象條件的預測、預報,適時組織人工降雨,對災區需要撤離人員的組織,火險期火場通訊、信息傳遞。

  三、預警、監測、信息報告和處置

  3.1 草原森林火災預防

  草原森林防火部門開展經常性的草原森林防火宣傳教育,提高全民的草原森林防火意識;嚴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規范生產、生活用火行為;加強對高火險時段和危險區域的檢查監督,消除各項火災隱患;加強草原森林防火基礎設施建設,全面提高預防草原森林火災的綜合能力。

  3.2 火險預測預報

  依據氣象部門氣候預報,分析各重點防火期的草原森林火險形式,向各蘇木鎮政府和旗直各有關部門及時傳達盟防火指揮部發布的火險形式預測報告;在草原森林火災發生后,氣象部門要全面監測火場天氣實況,提供火場天氣形勢預報。

  3.3 火情信息報告和處置

  草原森林防火指揮部在接到監測報告后,應在1小時內向旗政府和政府應急辦及相關部門報告反饋核查信息,并及時報告火情和搶險救災進展情況,對火災撲救中出現的重要情況,應立即電話報告,隨后補報文字材料。

  3.4 火情處置工作程式

  (1)旗草原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接到蘇木鎮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火災報告后,應及時提出處理意見,報經旗防火指揮部或政府領導批準,立即成立前線臨時防火指揮部,同時啟動本預案

  (2)本預案啟動后,由旗草原森林防火指揮部總指揮或副總指揮主持召開防火指揮部全體會議;對撲火工作做出具體部署;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對火情情況進行分析通報。

  (3)接到通知,防火指揮部人員及防火指揮部下設的各工作組立即到位,進入應急狀態,開展應急救援處置。

  四、火災撲救

  4.1 撲火指揮

  撲救草原森林火災由旗森林草原防火指揮部統一組織和指揮,參加撲火的所有單位和個人必須服從撲火前線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各級領導靠前指揮到位,隨著火情趨于嚴重,撲火前線指揮部的級別隨之提高,人員組成相應調整。根據火場情況劃分戰區后,各項工作分區指揮部要按照總指揮部的統一部署全面負責本戰區的組織指揮。

  4.2 撲火原則

  (1)在撲火過程中,首先要保證人民生命財產、撲火人員和重要設施的安全。

  (2)在撲火戰略上,尊重自然規律,采取“阻、打、清”相結合,做到快速出擊、科學撲火,集中優勢兵力打殲滅戰。

  (3)在撲火戰術上,要采取整體圍控,各個殲滅;重兵撲救,徹底清除;阻隔為主,正面撲救為輔等多種方式和手段進行撲救,減少草原森林資源損失。

  (4) 在撲火力量使用上,堅持以地方消防官兵和經過訓練的專業(半專業)森林草原防撲火隊為主,以有組織的非專業力量為輔的原則。

  (5) 在落實責任制上,采取分片包干、劃分責任區的辦法,建立撲火、清理和看守火場的責任制。

  4.3 撲火力量組織與動員

  撲救草原森林火災的撲火力量主要以地方消防官兵和經過訓練的專業(半專業)森林草原防撲火隊為主,必要時可動員武警中隊指戰員及當地護林員、職工、機關干部及群眾等非專業力量參加撲救工作。必要時,可請求盟應急指揮部協調臨近旗縣撲火隊伍實施就近支援。

  4.4 預案終止

  草原森林火災撲滅后,由旗防火指揮部宣布預案終止。

  五、后期處置

  5.1火案查處

  旗公安局、林業公安、草原監理部門負責進行草原森林火災案件的查處工作,

  5.2 火災評估

  旗草原森林防火指揮部根據上報的過火面積、草原受害面積,評估草原資源損失情況。

  5.3 工作總結

  撲火工作結束后,要及時進行全面工作總結,重點是總結分析火災發生的原因和應吸取的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

  六、綜合保障

  6.1 通信與信息保障

  建立草原森林防火通網絡和火場應急通信保障體系,配備與撲火需要相適應的通信設備和通信指揮車。要充分利用現代通信手段,把有線電話、衛星電話、移動手機及互聯網等有機結合起來,發揮社會基礎通信設施的作用,為撲火工作提供通信與信息保障。根據自治區草原森林防火網站發布的天氣形式分析數據、衛星林火監測云圖、火情調度等信息,為撲火指揮提供輔助決策信息支援。

  6.2 人員保障

  加強專業和半專業森林草原防撲火隊伍建設,在堅持重點武裝專業撲火力量的同時,也要重視后備撲火力量的準備,保證有足夠的撲火梯隊。我旗防撲火任務主要由草原監督管理局專業撲火隊承擔,旗公安消防大隊人員在防撲火期間要全力協助草原監督管理局專業撲火隊做好防撲火工作,各種撲火力量要在旗草原森林防火指揮部的統一組織指揮下,互相支援、積極配合、協調作戰。

  6.3 撲火物資儲備保障

  旗、蘇木鎮草原森林防火辦,根據各自的草原森林防火任務,要建立相應的森林草原防火物資儲備庫,儲備所需的撲火機具和撲火裝備。做好現有撲火機具的維護保養工作,同時要爭取資金,儲備一定量的撲火機具、防護裝備。

  6.4 資金保障

  草原森林火災應急處置所需經費須納入地方財政預算,建立草原森林火災應急專項資金,統一用于發生火災所需物資的購置及基礎設施建設投資,保證物資供應。

  6.5 技術保障

  旗氣象部門為撲火工作提供火場氣象服務,包括火場天氣實況、天氣預報、高火險警報、人工降雨等技術保障;由盟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的森林草原防火專家提供滅火技術咨詢和現場指導,為撲火工作提供技術保障。

  6.6 培訓演練

  草原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要有計劃地開展撲火指揮員和撲火隊員以及林業職工、群眾的撲火指揮、撲火技術和安全知識的培訓,加強實戰訓練和撲火演習,提高撲火隊伍的綜合素質和撲火作戰能力,對人民群眾普及避火安全常識。同時,對半專業撲火隊配備必需的撲火機具,進行必要的撲火知識講座,以保證高素質的撲火后備力量。

  七、附則

  7.1 獎勵與責任追究

  對在撲火工作中貢獻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的表彰獎勵,依據《草原防火條例》相關規定執行;對在撲火工作中犧牲人員需追認烈士的,依據國家相關規定由地方民政部門和部隊系統辦理;對火災肇事者的責任追究,由當地司法部門依法審理;對火災事故負有行政領導責任的追究,依據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及相關規定執行。

  7.2 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組織制定并負責解釋

  7.3 預案生效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縣市森林防火應急預案范文 篇12

  年近歲尾,嚴冬將至,草木干枯,大坪鄉森林防火將進入緊要期。將來一段時間森林防火形勢嚴峻。為切實做好期間的森林防火工作,,抓好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增強師生的森林防火意識,根據南康市教育局《關于加強中小學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標任務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等法律法規為依據,樹立“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思想意識,突出以“森林防火、人人有責”、“關愛森林、防范火災”、“保護森林、愛護國家、造福子孫、功在千秋”、“小手拉大手、嚴防森林火災”為主題的宣傳教育,克服事不關己、無動于衷的不良觀念,制止一切野外用火行為,落實教育局與學校、學校與學生簽訂森林防火責任狀,以對生態資源和廣大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高度負責的態度,采取“小手拉大手”的形式進行廣泛宣傳,切實提高學生及家長的森林防火安全意識,營造成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圍。

  二、宣傳教育活動內容

  1、上一堂森林防火知識課。組織全校師生學習《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國務院辦公廳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南康市森林防火期禁火令》等,及時、準確宣傳國家、省、市關于進進一步加強森林防火工作的文件精神,及時、準確傳達上級領導對森林防火工作的指示和意見,切實提高師生森林防火意識。

  2、出一期森林防火知識黑板報。學校及各村小要以森林火災危害和預防為主題的出一期森林防火知識黑板報,力爭把“多一份教育少一點火災”的理念傳達到每位學生,并通過學生的宣傳普及到家庭,營造濃厚的森林防火氛圍。

  3、寫一篇森林防火主題作文。各班主任要就“保護森林、愛護國家、造福子孫、功在千秋”等為主題,組織學生寫一篇森林防火主題作文,加深學生對森林防火認識,并影響學生家長。

  4、發一封《致家長和學生的公開信》。學校將印刷一份致家長和學生的公開信,請各班班主任及時將公開信下發到每一名學生和家長手中,真正實現“小手拉大手、嚴防森林火災”。

  5、開一次“森林防火”主題班會。結合“全國中小學生安全教育日”、大興安嶺87森林火災25周年反思日、全國第4個“防災減災日”,開展“追憶歷史、警示后人,森林防火人人有責”主題班會。要求每一名學生必需參加并積極發言。

  6、利用升降旗、班隊課、集合時間進行宣傳。

  三、宣傳教育月活動時間與步驟

  (一)時間:20xx年11月1日起至20xx年11月30日。

  (二)步驟

  1、準備階段(20xx年11月1日至11月10日)。

  中心小學及各村小、教學點校制定實施方案,組織教師學習《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國務院辦公廳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南康市森林防火期禁火令》等法律法規及森林防火知識,做好資料準備工作。

  2、實施階段(20xx年11月11日至11月25日)。

  (1)以班為單位即上一堂森林防火知識課,出一期森林防火知識黑板報,寫一篇森林防火主題作文,發一封致家長和學生的公開信,開一次森林防火主題班會,,以學生帶動家庭乃至整個社會的森林防火宣傳,形成良好的森林防火宣傳氛圍,達到人人防火,杜絕火災的效果。

  (2)中心小學及各村小、教學點書寫、懸掛(張貼)一條森林防火標語。

  (3)宣傳學校森林防火的“五個嚴禁”,即嚴禁學生帶任何火源進入林區:嚴禁學生在上學、放學途中玩火:嚴禁學生參加救火活動:嚴禁學生在禁火期參與攜帶香、紙、燭和煙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的.物品在林區的上墳祭祀活動。

  (4)組織學生開展森林火災信息報告,發現火情及時報告,樹立“我愛家園,防火第一,你我參與,保護森林”的意識,克服事不關己、無動于衷的不良觀念。

  3、總結階段(20xx年11月26日至11月30日)。

  中心小學及各村小、教學點要對此次森林防火宣傳教育月活動進行認真總結,查找不足,進一步建全和完善各種宣傳教育長效機制,進一步強化責任落實,強化防火措施,把森林防火宣傳教育作為一項長期工作來抓好抓實,以推動森林保護和環境建設。

  四、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強化責任落實

  中心小學及各村小、教學點要高度重視森林防火宣傳教育活動,成立森林防火宣傳教育活動領導小組,校長是主要責任人,班主任是具體責任人,各村小、教學點校長要親自部署,明確責任,強化措施,確保活動正常開展,順利完成。

  2、簽訂責任狀,將責任層層落實

  中心小學與各村小、教學點校長、各校與教師簽訂森林防火

  宣傳教育活動責任書,將宣傳活動層層落實到人,形成“人人肩上有擔子,人人頭上的責任”的氛圍,提高宣傳效果。

  3、加強資料收集存檔工作

  各村小、教學點要認真做好各個階段資料的收集整理和存檔,上課要有備課記錄、要有森林防火作文,給家長寫一封森林防火信;黑板報和宣傳標語要有照片。

  4、及時上報各種資料

  各村小、教學點制定的森林防火宣傳教育月活動實施方案需在11月15日前上報中心校,(紙質文檔一份并附電子文檔)11月30日前將宣傳教育活動工作總結上報中心小學行政辦公室(紙質文檔一份并附電子文檔)。

縣市森林防火應急預案范文 篇13

  為切實加強今年清明期間的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森林火災的發生,保護森林資源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構建綠色和諧社會,根據《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的有關規定,結合我鄉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工作目標

  認真貫徹縣森林防火工作的要求,進一步落實森林防火行政領導負責制,以宣傳為先導,以深化落實責任為重點,實行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形成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圍,全面提高群眾的森林防火意識。切實加強領導,精心部署,把森林防火責任落實到人,落實到山頭地塊,不留死角。建立起領導重視,政府負責,群眾廣泛參與,全社會積極支持的森林防火工作新機制。提倡文明祭祖,禁止明火上墳,確保清明節期間無重大森林火災和人員傷亡事故。

  二、工作步驟和任務

  根據清明節森林防火工作的特點,全鄉上下狠抓落實,齊抓共管,全面開展森林防火工作(時間為2月25日至4月14日)。主要工作步驟和任務:

  1、3月1日前各村負責把《封山育林制度》、《森林防火通告》發放張貼到每個村組及人員集中的場所。3月1日前各村必須召開村支兩委、全體員、村民代表會議,并將《封山育林制度、《森林防火通告》《致廣大農民群眾的公開信》有關規定進行學習,并要求宣傳下發到到每家每戶,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同時落實責任人做好外出人員的聯系工作,以確保他們密切注意上墳安全用火。

  2、3月10日前各村對轄區內的`癡、呆、傻人員進行一次排摸登記,落實監護人員和監護措施,開展一次森林防火安全隱患大排查。

  3、3月2o日前各村以組為單位進行調查摸排,劃分清明節森林防火責任地段,落實人員實行包干,明確責任,3月20日至4月14日,各村增派巡查人員,加強巡邏檢查,制止一切野外違章用火。各村落實駐村干部管村,村干部管山的制度。

  4、鄉教辦組織好全鄉中小學全面開展森林防火宣傳教育活動,充分發揮中小學生對家長和親屬的森林防火宣傳作用,確保無煙上墳、文明祭祖。

  5、鄉各安全職能部門成員單位要積極配合開展森林防火工作,維護正常的森林防火管理秩序。森林火災發生后,要及時趕赴火災現場,開展火災現場調查,從嚴打擊火災肇事者。

  6、各村利用廣播、宣傳欄、標語等形式搞好森林防火宣傳工作。3月30日4月6日,鄉利用宣傳車播放《封山育林制度》,《森林防火通告》在全鄉范圍內進行巡回宣傳。

  三、工作要求

  (一)切實加強領導,精心部署,把防火工作落實到人。防火工作由各村支書、主任負總責,要落實防火地段。在本村山林地段要落實巡查人員,要有村干部帶隊,把每個地段名稱、巡查人員名單、村干部帶班人名單,3月15號前上報鄉黨政辦、林業站。

  (二)各村要加強值班,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接到森林火情報告的要在第一時間向鄉森林防火指揮部(電話)報告,確保信息暢通。

  (三)對本村內的癡、呆、傻人員進行一次排摸登記,落實監護人員和監護措施,做到不玩火、不到森林邊緣活動。人員名單3月15日前上報鄉黨政辦。

  四、獎懲措施

  1、鄉森林防火指揮部對每起受害面積100畝以上的森林火災,要查清責任,堅決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2、護林防火,要堅守崗位,加強巡邏檢查,管死各類野外違章用火。鄉林業站和各村要加強對護林防火巡查人員的管理和監督,發現一次不在崗的,扣發50元補貼,發現二次不在崗的,予以辭退。

縣市森林防火應急預案范文 篇14

  為了有效預防、控制和撲救森林火災,及時處理火災事故,保護森林資源安全,根據《森林防火條例》《X省森林防火管理規定》,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如下防火預案:

  一、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X省森林防火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

  二、鎮情概述。

  X鎮位于X省X縣東北X公里處,東與x鎮接壤,南與X鎮相連,西、北與x鎮毗鄰。近年來林業發展迅速,西部大開發后積極響應“再造山川秀美大西北”的號召,X鎮先后實施了“三北”四期防護林工程,退耕還林、還草工程、天然林保護工程等國家大型林業工程,綠化面積進一步擴大,雜林木資源豐富,樹種以刺槐、油松、楊樹為主,截止X年底,退耕還林(草)面積達X畝,天然保護林X畝。

  三、森林防火期。

  X鎮森林防火期為每年十月一日至翌年四月三十日,其中十一月一日至四月三十日為森林防火戒嚴期。

  四、森林防火指揮系統。

  (一)森林防火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健全體系。建立健全森林火災防范體系、信息報送體系、科學決策體系、應急處置體系。

  2、以人為本,安全防范。發生深林火災按照行政區域管轄范圍和相關職能,由X鎮森林防火指揮部統一指揮、積極組織撲救處理,最大限度的減少森林火災造成的財產損失,并保障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

  3、分級響應,分級負責。根據森林火災的嚴重性、可控性、所需動用的資源廣,影響范圍大等因素,分級設定和啟動應急預案,明確責任人及其指揮權限。

  4、快速反應,及時有效。及時收集信息,掌握森林火情情況,建立健全精簡、統一、高效的組織領導和指揮體系,強化應急回應的機制,確保森林火災“打早、打小、打了”。

  (二)森林防火組織機構。X鎮森林防火領導小組:森林防火辦公室設在鎮經濟綜合服務站,由X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防火信息的接受,對防火信息按上級要求做到及時通知、傳達、記錄。對發生的火情、火災報警情況做好詳細記錄,并在第一時間通知X鎮森林防火領導小組主要負責人。

  五、森林火災預防。

  (一)加強隊伍建設。

  1、護林隊伍建設。X鎮生態護林員負責轄區內的日常看護、巡查工作,各村在森林防火戒嚴期,要對重點林區野外用火專職進行看護。

  2、撲火專業隊建設。鎮政府成立由機關干部為主的30人的森林防火應急隊伍,各村也要成立(10-15)人的森林防火搶險隊。要按照要求,做到組織、機具、通訊、車輛的落實,在森林防火戒嚴期內集中管理、培訓、演練,隨時應對突發森林火災。

  3、巡邏隊的建設。各村的護林隊員要做好值班巡查工作,24小時堅守崗位,對火災易發地區,要采取巡回、滾動式巡查相結合的方式。

  (二)強化宣傳教育。鎮村兩級要充分利用廣播、標語、明白紙、宣傳欄、宣傳牌等形式加強宣傳、堅決杜絕上墳燒紙、燒荒、煉地等野外用火,也可采取口頭打招呼等形式,大力向群眾開展宣教,使防火意識深入人心。

  (三)嚴格火源管理,消除火險隱患。

  1、防火期內,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包括燒荒、煉地、焚燒枯枝雜草、野炊、上墳燒紙、燃放鞭炮等,嚴禁攜帶火種進山入林,在進山入林的主要路口,要設置防火永久性防火標志牌,對違規用火者要依法予以嚴懲,真正做到“見煙就查、見火就罰、成災就抓”。

  2、嚴格監督考核機制,鎮政府將各村的森林防火工作納入全鎮工作考核內容之一,并與村主要干部領導工作掛鉤,同時要求各村對村級兩委成員和黨員、村民代表也要制定相應的獎懲措施,以此加強全鎮森林防火工作任務的落實。

  3、森林防火戒嚴期內,要加大野外巡查力度,特別是重點林區、墳地、公路兩側等人員集中的區域和部位,要增派看護人員,增加巡邏密度,查處、杜絕一切野外用火。

  4、要突出重點實施分類管理。“重點”即重點時段、重點區域、重點人群。重點時段指:進入森林防火期,天氣持續無雨,火險等級居高不下的時段;冬至、春節、清明等節日,早上8點至晚上8點。重點區域指:田邊、路邊、山邊、果園邊、公墓區等。重點人群指:老、弱、病、殘、癡、呆和未成年人及外來乞討人員。進入防火期后,對重點時段實施重點安排,重點管理;對重點區域實行全天候巡查;對重點人群及公墓區全面摸排,建立檔案,明確監護人和村聯系人,實行鎮、村、監護人三級監管。

  六、火情報告及接警程序。

  1、森林防火期內各村24小時晝夜值班和巡查,發現火情必須立即向森林防火辦公室報告。

  2、各護林員在巡邏、看守中發現火情必須及時報告森林防火辦公室。

  3、森林防火辦公室接警時,認真填寫《火情登記簿》,內容有:報警單位、報警人、報警時間、起火地點、火情種類等。

  4、值班人員接警后,立即向森林防火領導小組主要領導及值班領導報告,并按領導指示進行調度上報。

  七、應急措施。

  一旦發生森林火災,X鎮森林防火領導小組要迅速組織撲火隊伍進行科學撲救,要做到集合迅速、武裝齊備、組織有序、指揮有力、撲救科學,確保人員和其他財產的安全,減少損失。

  1、森林防火辦公室接到火情報告后,立即向森林防火領導小組領導報告,同時通知機關應急隊立即到機關院內集合待命。

  2、X鎮森林防火領導小組成員接到火警報告后,要立即指揮撲救工作,組織機關應急隊隊員立即趕赴火災現場,了解火情,及時向領導小組主要領導匯報火情。

  3、如一般的火情,可組織力量撲滅時,機關應急隊不編隊立即一起出發,及時趕到火場組織護林員進行撲救。

縣市森林防火應急預案范文 篇15

  森林火災雖然是自然災害,但在很多的時候是人為造成的,具有很強的突發性和破壞性,是一項重要的搶險救災工作。為認真貫徹執行《森林防火條例》的精神,落實“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工作方針,確保全鎮范圍內不發生森林火災,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不受損失。一旦發生森林火災能快速將林火撲滅,把火災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特指定本實施方案。

  一、森林防火組織機構

  1、鎮政府成立

  森林防火指揮部。黨委副書記、鎮長同志任指揮長,人大主席任常務副指揮長,黨委委員、武裝部長任副指揮長。黨政辦、農辦、林業站、森林公安派出所、公安派出所、中學、學區、醫院為成員單位,鎮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設在鎮農辦,電話為,報警電話。

  2、工作分工

  指揮長負責森林防火指揮部的全面工作。常務副指揮長協助指揮長協調鎮森林防火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做好森林防火各項準備工作;負責督促各村各單位加強野外火源管理及案件的查處、森林防火宣傳、基礎設施的建設落實、建立完善森林防火組織機構及措施的落實。副指揮長協助指揮長負責全鎮民兵撲火應急隊伍的建設、訓練和調度。

  二、主要工作

  1、防火期間,督促檢查各村抓好森林防火責任制、防火宣傳和野外火源管理的工作落實,并根據高火險天氣等級不同,采取不同相應措施,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嚴防死守確保萬無一失。

  2、一旦發現火情,各村領導要迅速組織人員撲火,并到火場第一線組織指揮撲救,直到撲滅為止。

  3、鎮森林防火指揮部成員、駐村人員、單位負責人接到火情通知后,立即趕到火災發生地點組織撲救。在高火險天氣、重大節日期間,鎮森林防火指揮部將組織成員單位到各村開展森林防火大檢查。

  4、民兵為應急撲火隊伍,要隨時做好撲滅火災的準備工作,隨時服從鎮森林防火指揮部的統一調度。

  5、森林火災發生后,林業派出所、林業工作站立即派員到火災現場進行調查,迅速查出火災肇事者,并將調查情況書面上報鎮森林防火指揮部,依法對肇事者及責任人進行處理。對重大森林火災及有關人員傷亡事故的森林火災事件,報上級相關部門依法查處。

  6、對已發生的森林火災,須及時按程序上報,不得瞞報。

  三、保障措施

  1、通訊保障

  (1)鎮里和各村在重點森林防火期內要堅持24小時值班,保證電話暢通。

  (2)各村主要領導、分管森林防火的領導的電話,在防火期內保持暢通。對因電話不暢,信息中斷影響火災撲救而造成重大損失的,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2、車輛保障

  在森林防火期間,鎮里安排專用車輛進村到組進行森林防火知識、政策的宣傳,提高群眾的防火意識,從源頭堵截火災的發生。

  3、物資保障

  森林撲火應急隊伍所需的撲火工具和調派大批人員參加撲滅重大火災所需工具和物資由鎮里負責落實。臨時組成的義務撲火人員的撲火工具由所在的村組負責落實。

縣市森林防火應急預案范文 篇16

  為切實加強森林防火工作,鞏固我縣林業建設成果,保障林業產業正常發展,進一步促進林業的經濟、社會和生態效益,按照省、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文件要求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與職責

  (一)組織機構

  設立縣森林防火指揮部,領導全縣森林防火工作,決策有關重大事項。縣森林防火指揮部領導由縣委、縣政府主管領導擔任,成員由縣農林局、發改委、財政局、公安局、民政局、交通局等部門主管領導擔任。

  縣森林防火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農林局,縣政府有關部門派人員參加。按照縣森林防火指揮部的決策,負責緊急火情撲救工作,收集、分析火情及發展態勢,及時提出啟動、停止本預案及有關建議,組織協調有關部門落實本預案并監督實施。

  各鄉鎮設立相應的森林防火指揮部和辦公室,制定相應的預案,明確相關職責,開展本行政區域內的森林火災的預防、控制和撲救工作。

  (二)部門職責

  1、縣農林局

  (1)做好森林火災的監測、預防,迅速對災情做出全面評估。

  (2)劃定火點、災區、受威脅區,提出隔離封鎖建議,并參與組織實施。

  (3)組織對災區、受威脅區內的易燃物實施緊急撲救、隔離、疏散工作。

  (4)監督、指導對火點、災區內林木和場地實施清理。

  (5)建立緊急防火物資儲備庫,儲備滅火專業設備、防護用品、交通及通訊工具等。

  (6)評估火情處理及補貼所需資金,安排資金使用計劃;

  (7)培訓防火人員,成立森林防火應急處理預備隊。

  (9)組織實施對火點、火災區及周圍群眾的宣傳工作。

  2、發改委:負責森林火災控制保障體系、火災處理所需的專用設備和基礎設施建設的計劃安排。

  3、財政局:負責安排森林火災控制和物資儲備所需資金,保證及時足額到位,加強森林火災經費使用情況的監督管理。

  4、民政局:負責森林火災區群眾的安撫和救濟工作。

  5、交通局:負責提供運輸車輛,優先運送撲救森林火災的人員、物資,配合縣農林局做好森林火災監督檢查工作。

  6、公安局:實施森林火災區封鎖、隔離工作,做好森林火災區社會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

  7、司法局:加強《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

  二、森林火災報告、通報程序

  (一)本區行政區域內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森林火災后,必須立即向縣林技中心報告。縣林技中心應立即派技術人員赴現場進行調查,并提出處理意見,采取防范措施。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立即執行,不得拒絕或推脫。

  (二)森林火災災情報告形式:縣林技中心在報告、傳遞森林火災災情時,應當按省、市森林防火指揮部的緊急通知和有關要求,以電話、傳真等最快的形式進行。

  (三)縣林技中心森林火災災情報告內容:包括災情、發生的時間、地點,受災林木品種、面積,已采取的控制措施,災情報告的單位和個人及聯系方式。

  (四)森林火災災情報告程序:發現森林火災災情時,必須立即向縣林技中心報告。縣林技中心在接到緊急災情報告后,30分鐘內趕赴現場,進行初步調查。同時,向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報告。縣森林防火辦公室接到報告后,要立即向縣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并立即向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除國家森林防火指揮部,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以任何形式對外界發布災情信息。

  如果今后國家對災情保密另有規定的,按國家規定辦理。

  三、應急措施

  當森林火災發生時,必須啟動我縣森林防火指揮部的應急預案,做出應急反應。

  縣林技中心發現或接到森林火災報告后必須立即派人趕赴現場,進行調查,立即對森林火災區實行撲救、隔離等措施。

  森林防火指揮部接到火災報告后,要立即召開會議,決定啟動預案,針對火點、受威脅區分別做出撲救、隔離、封鎖、疏散群眾等相關決策,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組織有關單位落實應急處理措施,迅速撲滅火災,同時做好災區內生產、生活安排,保證災情控制工作順利進行。

  四、保障系統

  (一)物資保障

  建立森林防火物資儲備體系,由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儲備必須的防火專用設備,防火車輛、運輸車輛及人員防護用品。

  (二)資金保障

  縣財政每年列支緊急防火物資儲備、災情控制及監測等所需資金。

  (三)技術保障

  縣林技中心負責森林火災的調查、撲救、隔離等工作。

  (四)人員保障

  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組建森林防火應急處理預備隊。

  五、宣傳、培訓

  (一)公眾宣傳教育

  公布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縣林技中心電話,向林木種植戶、護林員及廣大群眾發放森林防火技術資料,廣泛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等法律法規,提高廣大群眾的森林防火知識和法律意識。

  (二)培訓

  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人員應加強森林防火專業知識的學習,聘請專家對縣林技中心工作人員及森林防火應急處理預備隊進行技術培訓,提高工作人員的應急能力和水平,加大全縣森林防火工作力度。

  六、附則

  本預案由縣農林局負責解釋。

縣市森林防火應急預案范文 篇17

  清明節將至,全鎮各地群眾上山掃墓迷信用火行為將呈集中暴發態勢,也是鄉村野外違章用火的高峰期,給我鎮森林防火工作帶來了極大難度和巨大壓力。為切實做好我鎮清明節期間森林防火工作,盡力減少或杜絕森林火災、火警發生,有效保護全鎮森林資源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時間安排

  本方案自xx年3月21日至4月19日實施,為期30天。

  二、工作目標

  確保清明節期間全鎮各村(社區)不發生森林火災。

  三、工作方針和原則

  森林防火工作實行“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方針,遵循“以人為本、科學撲救”的原則。

  各村(社區)要對轄區內森林防火工作負總責,實行“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堅持分級管理、屬地管理原則,確保責任明確,密切配合,協調有序,高效運轉。

  四、工作任務和措施

  按照汕尾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汕尾市推行森林防火網格化管理方案》的要求,對全鎮林地實行網格化管理新機制。

  (一)加強組織領導,全面落實領導責任。嚴格落實森林防火工作行政首長負責制。各村(社區)主要負責人要切實增強第一責任人意識,對本地區森林防火工作做到親自研究、親自部署、親自協調解決實際問題,一旦發生森林火災,要靠前指揮。分管負責人要主動作為,積極協助主要領導抓好森林防火各項具體工作落實,承擔起直接責任。縣、鎮二級駐隊干部要深入森林防火第一線,層層細化、落實責任。

  (二)實行網格化管理,全面落實工作責任。按照汕尾市推行森林防火網格化管理方案的要求,將全鎮所有林地按林班、小班劃分責任地段,實現“掛點領導包村、村(社區)干部包片包”的`網格化模式,明確每村每塊責任區的責任領導、鎮駐村干部、村干部、護林員等責任人。按照“誰管轄誰負責、誰包片誰負責”的原則,每個責任人必須承擔各自負責xx區域的巡查和宣傳工作,推動森林防火工作重心下移到村、到人、到,通過蹲、守山腳、常巡查方式,嚴查火種進山,嚴防山火發生。把每一座地塊的防火管理責任落實到駐村領導、駐村干部、村(社區)干部、護林員身上,并繪制地圖,登記造冊,層層簽訂森林防火責任書。村(社區)網格化管理的圖冊表等資料按時上報鎮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備案。

  (三)加強宣傳教育,提高群眾防火意識。各村(社區)、各有關部門要充分發揮自身優勢,通過標語、宣傳車、廣播、電視、微信、短訊等多種形式,廣泛深入宣傳《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xx省森林防火條例》等法律法規,使廣大群眾充分認識森林防火的重要性,引導群眾自覺增強法律意識、生態保護意識和森林防火意識、破除封建陋習,樹立文明祭掃風尚,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各級黨員干部要以身作則、帶頭宣傳、貫徹、落實森林防火工作規定特別是清明節掃墓活動規定,并加強對親屬、朋友和周圍群眾的宣傳教育,讓廣大群眾充分認識不文明祭祀、野炊、燒荒等違規用火對引發森林火災的危害性,嚴禁群眾攜帶易燃、易爆物品、火種上山違規用火,努力在全鎮營造文明、生態、綠色祭掃新風尚,切實防止森林火災的發生。

  (四)組織開展清理整治違規銷售易燃易爆物品專項行動。鎮有關職能部門和各村(社區)要結合實際,成立清理整治違規銷售易燃易爆物品專項行動小組,從3月11日至20日,用10天的時間,在全鎮范圍內開展一次違規銷售易燃易爆物品專項整治行動,進一步規范易燃易爆物品經營銷售行為,防止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引發山火。

  (五)設立多個森林防火臨時檢查站點。由各村(社區)及駐村人員組成檢查組,并發動森林防火志愿者積極參與,在各村(社區)進山主要路口、墳墓集中區域設立森林防火臨時檢查站點,主要負責向過往群眾發放森林防火宣傳資料,檢查收繳群眾隨身攜帶的違規拜祭用品,嚴防易燃、易爆物品、火種上山。重點時段,節假日設立臨時卡點具體時間為3月21日、23日、24日、30日、31日,4月5日、6日、7日、13日、14日共10天,各片區要安排黨政班子成員帶隊。

  (六)實行重點防范、嚴防把守。各村(社區)要以村為單位,人員以村(社區)干部、村組干部、共產黨員、林業員、護林員為主,對重點和墓區集中的林地加強管控,做到嚴防死守,將森林火災控制在萌芽狀態,實現“打早、打小、打了”。

  (七)充分發揮森林消防隊伍作用。要充分發揮村(社區)專業和半專業森林消防隊伍的作用。鎮森林防火專業隊要全天候集中待命,鎮級半專業森林消防隊伍要相應增加人員,人數總和將達到50人以上。各村(社區)及相關單位應提前做好森林消防隊伍的調整充實、技能培訓以及森林消防裝備的補充、維護和保養工作,做到嚴陣以待、有備無患。

  (八)依法嚴懲火災肇事者。一旦發生山火,當地駐片民警及村(社區)干部應第一時間控制涉事人員并積極配合鎮森林公安機關有效開展偵查工作,通過多方聯合,做到速偵速破,對火災肇事者應立即通過媒體進行曝光,對火災案件及其肇事者要從嚴頂格處理。

  (九)成立森林防火督查組。鎮紀委辦公室、鎮組織部門、鎮黨政辦公室將抽調人員成立森林防火督查組,對全鎮各地清明節期間森林防火工作情況進行督導檢查,督查實行每天一通報制度,實時通報各地工作落實情況。

  (十)嚴肅責任追究。鎮紀委要抽調精干力量,圍繞“督查問責、不留情面”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在從嚴打擊各種野外違規用火行為和森林火災肇事者的同時,對因思想不重視、工作不到位、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得力而引發森林火災的相關單位和責任人進行嚴肅問責,做到獎罰分明。

縣市森林防火應急預案范文 篇18

  為切實加強今年清明節期間的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森林火災的'發生,保護森林資源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構建綠色和諧社會,根據我鎮實際,特制訂昌化鎮xx年清明節期間的森林防火工作方案,望各單位認真貫徹落實。

  一、強化組織領導,責任落實到位

  為了森林防火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各單位一定要加強組織領導,嚴格落實行政首長負責制,層層抓好責任落實。要把每個村、每個、每塊林地的防火責任落實到個人,分片包干,確保防火責任落實到位。要對森林防火工作進行再動員、再部署,對重要區域、敏感部位加強督查,查找隱患、堵塞漏洞,確保節日期間各項防火措施落到實處。建立起上有領導管,下有專人抓,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森林防火。

  二、明確職責,確保森林防火安全

  1、全鎮干部在清明節期間要根據值班安排,在節前要嚴陣以待,確保在崗在位,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確保通訊暢通。

  2、各村在清明節期間,每天均有領導帶班,發生火警由帶班領導負責處理,組織力量,及時撲滅,并向鎮主要領導報告。發生火災時,帶班領導應立即通知鎮林業站撲火隊前往撲火,并帶領鎮義務撲火人員趕赴火災地點撲救。

  3、做好防火宣傳工作,各駐村干部要積極指導村(居)委會進行清明節期間的森林防火宣傳工作,充分利用村廣播、懸掛橫幅標語等手段因地制宜開展各種宣傳活動,廣泛普及森林防火規章制度和安全撲火常識,進一步提升群眾安全用火、科學防火意識。

  4、村兩委成員清明節期間要安排值班,在崗在位,不得請假。各村應把清明節期間的值班人員、巡邏隊成員、包包路口人員名單及聯系電話上報鎮政府黨政辦,保證24小時有人值班,確保通訊暢通。

  5、各村將村兩委成員包、路口的名單固定下來,在清明節期間,各主要進山路口、都應有村干部、值班人員不定時進行巡邏,發放宣傳材料,做好宣傳工作,禁止火源進山。按照禁火令對野外違章用火人員管嚴、管實,堅決做到見煙就管、見火就查。

  6、各村森林火災撲火隊在清明節期間應嚴陣以待,保證人員、工具等到位,做到召之即來,來之能戰。

  7、各村應專人做好森林火災撲救后勤工作。

  8、各村要根據統一要求安排好人員,堅守崗位,恪盡職守,根據各村情況安排共同做好防火工作。

  9、巡查人員在清明節期間要在主要路口,對上山人員進行森林防火宣傳及上山用火情況檢查,嚴格執行野外火源管理辦法,對部分頑固人員要進行依法處理。

  三、工作要求及信息反饋

  1、各村把每個地段名稱、巡查人員名單、村干部帶班人員名單及聯系方式上報森林防火領導小組辦公室。

  2、各村護林員每天必須在下午4點前向所屬村干部匯報當天巡查情況。

  3、各村值班領導必須在每天下午4:30前向鎮政府值班室匯報各村巡查情況。

  4、一遇火災,各村必須立即向鎮值班室匯報,值班室必須立即向值班領導、分管領導、森林防火領導小組報告。

縣市森林防火應急預案范文 篇19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健全我省森林火災應急救援工作機制,高效有序開展森林火災應對工作,最大限度減少森林火災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護森林資源,維護生態安全,編制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河南省森林防火條例》《國家森林草原火災應急預案》等。

  1.3 適用范圍

  本省行政區域內發生的森林火災應對工作。

  1.4 指導思想和工作原則

  1.5 災害分級

  按照受害森林面積、傷亡人數和直接經濟損失,森林火災分為一般、較大、重大和特別重大四個等級。

  1.6 響應分級

  省級應急響應一般由高到低分為四個等級:Ⅰ級、Ⅱ級、Ⅲ級、Ⅳ級。森林火災發生后,依據響應條件,啟動相應等級的應急響應。

  2 主要任務

  2.1 組織撲火行動

  根據火情、地形、地勢和隊伍、物資準備情況,制定撲火方案,組織撲火隊伍開展森林火災撲救工作。

  2.2 轉移疏散人員

  解救、轉移、疏散受威脅群眾,及時進行妥善安置和必要的醫療救治。

  2.3 保護重要目標

  保護民生和重要軍事目標以及重大危險源安全。

  2.4 轉移重要物資

  組織搶救、運送、轉移重要物資。

  2.5 維護社會穩定

  加強火災發生地社會治安管理,嚴密防范、嚴厲打擊違法犯罪行為,加強重點目標守衛和治安巡邏,維護社會秩序穩定。

  3 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全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體系由省、市、縣三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及其辦公室組成。

  3.1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組成及職責

  3.1.1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組成

  設指揮長1名,由省政府負責常務工作的副省長擔任;副指揮長若干名,由分管副省長、省軍區副司令員、省政府副秘書長和省應急廳、林業局、消防救援總隊主要負責人及省公安廳負責人擔任;秘書長2名,由省應急廳、林業局分管負責人擔任。

  成員:省發展改革委、教育廳、工業和信息化廳、公安廳、民政廳、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自然資源廳、交通運輸廳、農業農村廳、文化和旅游廳、衛生健康委、應急廳、廣電局、河南日報報業集團、省糧食和儲備局、林業局、氣象局、省軍區戰備建設局、武警河南省總隊、省消防救援總隊、機場集團、中國鐵路鄭州局集團有限公司、省通信管理局、電力公司負責人。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設在省應急廳,承擔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日常工作。

  3.1.2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職責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全省森林防滅火工作,擬訂有關政策和制度,組織制修訂《河南省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及時掌握全省火險形勢、處置進展情況,組織、指導森林火災應急救援,開展有關協調工作。

  3.2省級森林火災應急響應組織

  3.2.1前方指揮部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啟動Ⅰ、Ⅱ級應急響應時,成立省級前方指揮部,組織、指揮、協調火災現場應急處置工作。前方指揮部指揮長由省委、省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擔任,副指揮長由省有關部門負責人及火災發生地市級政府主要負責人擔任;組織成立綜合協調組、撲救指揮組、專家支持組、氣象服務組、人員安置組、后勤保障組、治安保衛組、宣傳報道組等8個工作組。根據火場情況,可調整工作組的設立、組成單位及職責。

  3.2.2后方指揮部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啟動Ⅰ、Ⅱ級應急響應時,同時成立后方指揮部,由省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及省應急廳、林業局、氣象局、自然資源廳、糧食和儲備局、財政廳等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研判事件發展趨勢并提出處置意見,為現場救援提供服務和保障;應前方指揮部要求,及時調度救援隊伍、裝備、物資、專家等;做好信息收集上報工作。

  3.3撲救指揮

  發生特別重大、重大森林火災,原則上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負責應對。發生較大、一般森林火災,分別由市級和縣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負責應對,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視情派出工作組指導火災撲救工作。森林火災涉及兩個以上行政區域的,由有關行政區域共同的上一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負責,或者由各有關行政區域的上一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共同負責應對。

  本預案啟動后,救援力量按照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統一調度指令到達搶險救援現場,接受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前方指揮部統一指揮。軍隊支援力量的調動、指揮按照中央軍委有關規定執行。火災發生地市、縣級政府設立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履行應急救援屬地責任,在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前方指揮部統一指揮下,組織有關部門,調動救援力量,落實各項部署、指令和工作措施。

  4 預警和信息報告

  4.1 預警

  4.1.1 預警分級

  根據森林火險等級、火行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將森林火險預警級別劃分為四個等級,由高到低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4.1.2 預警發布

  各級應急、林業和氣象部門要加強會商,制作森林火險預警信息,并通過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系統和廣播、電視、報刊、通信、信息網絡、警報器、宣傳車、大喇叭或組織人員逐戶通知等多種方式向涉險區域相關部門和社會公眾發布。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群及學校等特殊場所和警報盲區,要采取有針對性的通知方式。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在必要時對市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發布預警信息提出工作要求。

  4.1.3 預警響應

  當發布藍色、黃色預警信息后,預警地區縣級以上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密切關注天氣情況和森林火險預警變化,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要嚴格落實24小時值班、領導帶班制度;各視頻監控站(點)、防火瞭望臺、檢查站和護林員要加強森林防火巡護和瞭望監測,做好預警信息發布和森林防火宣傳工作,加強火源管理,做好物資調撥準備;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視情靠前駐防。

  當發布橙色、紅色預警信息后,預警地區縣級以上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在藍色、黃色預警響應措施的基礎上,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帶隊檢查督導重點地區、重點部位,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及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加強野外火源管理,開展森林防火檢查,增加預警信息播報頻度,做好物資調撥準備;各級各類森林消防隊伍進入待命狀態,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和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視情對力量部署進行調整、靠前駐防。

  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視情對預警地區森林防滅火工作進行督促和指導。

  4.2 信息報告

  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要及時、準確、逐級規范報告森林火災信息,及時向受威脅地區有關單位和相鄰行政區域森林防滅火指揮部通報森林火災信息。對以下森林火災信息,市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要立即報告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按照相關規定報告省委、省政府和國家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

  (1)省界、省轄市(濟源示范區)界附近的森林火災。

  (2)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傷的森林火災。

  (3)威脅居民區和重要設施的森林火災。

  (4)發生在原始林區、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風景名勝區、旅游景區及其他重點林區的森林火災。

  (5)可能危及重要設施或者12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6)需要省政府組織撲救的森林火災。

  5 應急響應

  森林火災發生后,當地政府要立即采取措施,組織開展應急救援處置工作。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組織火情會商,根據災害的緊急程度、發展態勢和造成的危害程度,確定應急響應等級。應急響應啟動后,可視火情發展態勢,適時調整響應等級。

  5.1 Ⅳ級響應

  5.1.1 啟動條件

  (1)造成1—2人死亡或者3—9人重傷,12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2)發生在敏感時段、敏感地區,12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3)發生在森林火災高風險區、危險性較大、12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4)危險性較大、24小時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災。

  (5)同時發生2起以上危險性較大的森林火災。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經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分析評估認定災情達到啟動標準的,向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提出建議,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秘書長宣布啟動Ⅳ級響應。

  5.1.2 響應措施

  (1)進入應急狀態,及時調度火情信息,研判火情發展態勢。

  (2)加強對火災撲救工作的指導,根據需要協調相鄰地區派出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支援。通知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地方綜合應急救援隊伍、民兵應急分隊做好增援準備。

  (3)視情發布高森林火險預警信息。

  5.2 Ⅲ級響應

  5.2.1 啟動條件

  (1)達到較大等級且48小時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災。

  (2)發生在敏感時段、敏感地區,24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3)發生在森林火災高風險區、危險性較大、18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經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分析評估認定災情達到啟動標準的,向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提出建議,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副指揮長宣布啟動Ⅲ級響應。

  5.2.2 響應措施

  在Ⅳ級響應的基礎上,采取以下應急措施:

  (1)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派出工作組趕赴火場,協調、指導火災撲救工作。

  (2)調派跨區增援撲火力量和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地方綜合應急救援隊伍、民兵應急分隊及省森林航空消防飛機參加火災撲救。

  (3)省氣象局提供火場天氣實況服務,擇機實施人工增雨(雪)作業。

  5.3 Ⅱ級響應

  5.3.1 啟動條件

  (1)森林火災達到重大等級。

  (2)發生在敏感時段、敏感地區,48小時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災。

  (3)發生在森林火災高風險區、危險性較大、36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經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分析評估認定災情達到啟動標準的,向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提出建議,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指揮長或者副指揮長宣布啟動Ⅱ級應急響應。

  5.3.2 響應措施

  在Ⅲ級響應的基礎上,采取以下應急措施:

  (1)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領導帶領相關成員單位負責人趕赴火場,成立前方指揮部,組織開展火災撲救工作。

  (2)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成立后方指揮部,負責研判事件發展趨勢并提出處置意見,為現場救援提供服務和保障。

  (3)按照跨區支援撲火方案,增派專業森林消防隊、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地方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增援,協調當地駐軍、武警部隊參加火災撲救工作。

  (4)配合國家火場工作組開展相應工作。

  5.4 Ⅰ級響應

  5.4.1 啟動條件

  (1)森林火災達到特別重大等級。

  (2)發生在敏感時段、敏感地區或者森林火災高風險區,火勢持續蔓延、72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3)國土安全和社會穩定受到嚴重威脅,有關行業遭受重創,經濟損失特別巨大。

  (4)本省沒有能力和條件有效控制火場蔓延的森林火災。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經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分析評估認定災情達到啟動標準的,向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提出建議,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指揮長宣布啟動I級應急響應。必要時,省政府可直接決定啟動Ⅰ級響應。

  5.4.2 響應措施

  在Ⅱ級響應的基礎上,采取以下應急措施:

  (1)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指揮長帶領副指揮長和相關成員單位負責人趕赴火場,成立前方指揮部,組織開展撲救工作。

  (2)根據實際需要,請求國家調派專業力量和飛機跨省區域支援,并統一安排部署增援隊伍的火災撲救任務。

  (3)加強領導,統一指揮,及時決定火災撲救的其他重大事項。

  (4)配合國家火場工作組開展相應工作。

  5.5 啟動條件調整

  根據森林火災發生的地點、時段,森林資源損失程度,經濟、社會影響程度,啟動應急響應的標準可酌情調整。

  6 應急處置

  森林火災發生后,各有關地方和部門要根據工作需要,組織采取應急處置措施。

  6.1 撲救火災

  森林火災發生后,由林業部門負責火情前期處理,火災發生地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立即就近組織地方專業森林消防隊、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地方綜合應急救援隊伍趕赴現場處置,力爭將火災撲滅在初起階段;必要時組織協調民兵、當地駐軍和武警部隊等救援力量,調配航空消防飛機等大型裝備參與火災撲救;動員林區職工、機關干部、當地群眾等力量協助做好火災撲救工作,但不得動員殘疾人、孕婦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適宜參加火災撲救的人員參加。各撲火力量服從前方指揮部的統一調度指揮,明確任務分工,落實撲救責任。現場指揮員要認真分析地理環境和火場態勢,在撲火隊伍行進路線、駐地選擇和撲火作業時,時刻注意觀察天氣和火勢變化,確保撲火人員安全。

  6.2 轉移安置

  當居民點、人員密集區、在建工地受到森林火災威脅時,及時采取有效阻火措施,制定緊急疏散方案,有組織、有秩序地疏散居民、受威脅人員,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保證轉移群眾有飯吃、有干凈水喝、有衣穿、有住處和有必要的醫療救治。

  6.3 救治傷員

  迅速將受傷人員送醫院治療,必要時對重傷員實施異地救治。視情派出醫療衛生應急隊伍趕赴火災發生地,成立臨時醫院或醫療點,實施現場救治。

  6.4 保護重要目標

  當林區和靠近林緣的重要民用設施、軍事設施、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設備、輸油氣管道等重要目標物、重大危險源和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原始森林等高保護價值森林受到火災威脅時,迅速調集專業隊伍,在專業人員指導下,在確保撲火人員安全的前提下消除威脅,保護目標安全。

  6.5 維護社會治安

  加強受森林火災影響區域的社會治安管理,嚴厲打擊借機盜竊、搶劫、哄搶救災物資及傳播謠言、阻礙救援等違法犯罪行為。

  6.6 發布信息

  通過授權發布、發新聞稿、接受記者采訪、舉行新聞發布會和專業網站、官方微博、微信公眾號等多種途徑,及時、準確、客觀、全面向社會發布森林火災和應對工作信息,回應社會關切。發布內容包括起火時間、火災地點、過火面積、損失情況、撲救過程和火案查處、責任追究等情況。新聞單位到火災現場采訪需征得前方指揮部的批準,在采訪中要嚴格遵守宣傳紀律,服從指揮,不得妨礙火災撲救工作。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要加強對網絡媒體和移動新媒體信息發布內容的管理和輿情分析,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引導網民依法、理性表達意見,形成積極健康的輿論氛圍。

  6.7 火場清理

  森林火災明火被撲滅后,繼續組織撲火人員做好余火清理工作,劃分責任區域,并留足人員看守火場。前線指揮部組織檢查驗收,確認無火、無煙、無氣后,撲火人員方可撤離。

  6.8 應急處置結束

  在森林火災全部撲滅、火場清理驗收合格、次生災害后果基本消除后,由啟動應急響應的原機構決定終止應急響應。

  6.9 善后處置

  做好遇難人員的善后工作,撫慰遇難者家屬。對因撲救火災負傷、致殘或者死亡的人員,當地政府、有關部門按照國家、省相關規定給予醫療救治、撫恤、褒揚。

  7 后期處置

  7.1 火場看守

  森林火災明火被撲滅后,要保留不少于總撲火力量10%的人員看守火場,看守時間不少于36小時,防止死灰復燃。

  7.2 火災評估

  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按照有關規定,組織有關部門對森林火災發生原因、過火面積、受害面積、蓄積、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等情況進行調查評估;組織對森林火災發生原因及時取證、深入調查,依法查處涉火案件,打擊涉火違法犯罪行為,嚴懲火災肇事者。

  7.3 約談整改

  對因森林防滅火工作不力導致人為火災多發頻發的地方,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及其成員單位要及時約談相關市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要求其采取措施及時整改。

  7.4 工作總結

  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要及時分析火災發生的原因和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重特大森林火災撲救工作結束后,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要向省政府報送火災撲救工作總結。

  7.5 表彰與責任追究

  根據國家、省有關規定,對在森林防滅火工作中作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火災事故中負有責任的人員追究責任。在撲火工作中犧牲的人員符合評定烈士條件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8 應急保障

  8.1 制度保障

  8.1.1 工作會商制度

  (1)火情會商制度。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組織應急、林業、氣象、消防救援等部門和單位,不定期開展火情會商,為撲火指揮決策提供依據。

  (2)撲火方案會商制度。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組織應急、林業、氣象等部門人員和撲火專家,分析會商撲救方案,為撲火指揮提供技術保障。

  (3)重大決策會商制度。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指揮長、副指揮長組織有關成員,對重大問題進行會商決策,統一調度指揮。

  8.1.2 信息共享制度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發布、共享相關政策、會商結果、工作動態信息。應急響應期間,前方指揮部成員單位共享實時火情和相關基礎數據信息,包括火災預警監測、應急救援、航空救援、早期處理、交通管控、火場氣象、森林分布、物資保障、立地條件等信息。

  8.1.3 森林防滅火工作責任制度

  (1)工作責任制。各級政府主要負責人承擔森林防滅火工作領導責任,做到組織機構、防火責任、基礎設施、工作經費、火災處置“五到位”。各部門負責職責范圍內的森林防滅火工作。林區經營單位在其經營范圍內承擔森林防滅火主體責任。森林公安隊伍任務分工按照“一條不增、一條不減”原則,原職能保持不變。

  (2)督導監督機制。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對全省森林防滅火工作進行全面指導;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成員單位在履行自身防火職責的同時,按分工對省轄市(濟源示范區)的防滅火工作進行督促指導;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對各省轄市(濟源示范區)、各成員單位森林防滅火責任落實、物資儲備、值班值守等情況進行督促指導。

  (3)工作自查檢查制度。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組織檢查防火措施落實情況,縣(市、區)或基層單位開展自查,市級以上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或者主管部門開展核查。

  8.1.4 森林火災核查統計報送制度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建立森林火災核查統計報送制度,統計森林火災發生的基本情況、國民經濟和人民生命財產損失情況,由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逐級上報。落實新聞發言人制度,森林防滅火信息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指定新聞發言人統一發布。

  8.1.5 森林防火值班制度

  進入森林防火緊要期(每年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全省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平時由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領導帶班,出現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時由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領導帶班。值班人員應做好值班記錄,及時了解掌握火情、撲救進展等情況。出現高火險天氣時要了解有關重點林區火險等級和工作措施,發生火災后要主動了解火災地區范圍和人員傷亡情況以及施救情況。

  8.2 隊伍保障

  發生森林火災時,專業森林消防隊、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地方綜合應急救援隊伍是應急救援的骨干和主力,解放軍和武警部隊是應急處置與救援的突擊力量,半專業森林消防隊、社會應急救援隊伍是應急處置與救援的輔助力量。

  8.2.1 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

  按照國家規定承擔重特大災害事故和其他以搶救人員生命為主的應急救援工作。

  8.2.2 解放軍和武警部隊等救援力量

  包括解放軍和武警部隊、預備役部隊、民兵應急分隊等,必要時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協調,按照有關規定參與森林火災應急救援工作。

  8.2.3 專業森林消防隊

  由市、縣級政府組建(目前大部分由林業部門管理,少部分由應急部門管理),有較為齊全的硬件設施和撲火機具裝備,人員相對固定,防火緊要期集中食宿、實行準軍事化管理,做到訓練有素、管理規范、裝備齊全、反應快速。

  8.2.4 半專業森林消防隊

  由林區縣(市、區)政府、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林場、林區經營單位組建,每年進行一定時間的專業訓練,確保有組織、有保障,人員相對集中,具有較好的撲火技能、裝備。在森林火災高風險期集中食宿、實行準軍事化管理。

  8.2.5 地方綜合應急救援隊伍

  由各地政府、國有企業組建,是開展生產安全事故、自然災害應急救援的專業力量。

  8.2.6 群眾森林消防隊伍

  以機關、企事業單位干部、職工以及林區居(村)民中的青壯年為主,主要參加火情處置、帶路、運送撲火物資、提供后勤服務、參與清理和看守火場等任務。

  8.2.7 力量編成

  森林火災發生后,按照屬地負責、就近調度原則,由火災發生地政府調度本地應急救援力量開展先期處置。省級森林火災Ⅰ、Ⅱ級應急響應啟動后,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根據災情、險情及先期處置情況,研究確定救援力量的編成和規模,必要時協調軍隊應急救援力量和周邊省份應急救援專業力量增援。救援力量調度方案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擬定,可參照《河南省森林火災應急救援力量編成表》。

  撲火力量分為三個梯隊:第一梯隊是火災發生地專業森林消防隊、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地方綜合應急救援隊伍;第二梯隊是火災發生地半專業森林消防隊、民兵應急分隊;第三梯隊是駐豫解放軍和武警部隊。行政區域外增援的各類隊伍按照上述標準納入編成。

  8.2.8 力量調度

  (1)下達指令。各牽頭部門協調聯系救援力量,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統一下達書面調度指令(《請求調用應急救援力量的函》,《應急救援力量調度指令》),火情緊急時可先通過電話指揮調度,隨后補發書面指令。各有關部門要及時將火情信息通報主要救援力量。需要駐豫解放軍和武警部隊支援撲救的,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商省軍區、武警河南省總隊,按有關規定組織實施。周邊省份應急救援專業力量由省應急廳提請應急部協調增援。

  (2)快速出動。救援力量接到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調度指令后,要立即啟動應急響應,緊急集結動員,快速做好準備,并將集結情況(包括指揮員、人員、裝備、行程路線等信息)報告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征得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同意后立即趕赴救援現場或指定地點。

  (3)預置備勤。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根據森林火災發展態勢,及時調整救援力量部署,下達預備指令,預置備用力量,做好增援準備。

  8.3 物資資金保障

  8.3.1 救援資金保障

  縣級以上政府將森林防滅火基礎設施建設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將森林防滅火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省財政按照政策規定安排森林防滅火經費,統籌用于省級森林防滅火應急儲備物資購置和各地森林防滅火補助。

  8.3.2 救援裝備保障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按照本預案要求,以救援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為目標,加強省級森林防滅火物資儲備庫建設,儲備撲火機具、防護裝備和通信器材等救援裝備。市、縣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根據本地森林防滅火工作需要,建立本級森林防滅火物資儲備庫,儲備所需的撲火機具等救援裝備。

  8.3.3 救災物資保障

  省級救災物資包括帳篷、棉被、棉衣、棉大衣、睡袋、雨衣、折疊床、救生船、救生衣、應急包、手電筒等,儲備在省級救災物資倉庫。

  省級救災物資調用條件。森林火災發生后,受災地要先使用本級救災儲備物資,在本級儲備物資不能滿足救災需要時,可申請使用省或中央救災儲備物資。申請調撥救災儲備物資應逐級上報,發生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時可越級上報。

  省級救災物資調運程序。省應急廳發布物資調度命令,省糧食和儲備局負責省級救災物資調運工作。

  應急食品、藥品及其他后勤物資、生活物品等,由火災發生地政府統一組織協調、提供保障。

  8.4 氣象服務保障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及時向省氣象局通報火場位置、火場范圍和火場蔓延趨勢等信息。省氣象局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循環制作火場區域氣象專報,制定人工影響天氣方案,適時實施人工增雨(雪)作業。

  8.5 通信信息保障

  發生森林火災后,通信部門要迅速組織基礎電信運營企業調集力量搶修損壞的通信設施,調度應急通信設備,保證通信暢通。在緊急情況下,廣電、通信部門要利用廣播、電視、手機短信等手段發布群眾撤離信息,配合應急救援行動。自然資源部門負責提供火場區域及周圍地形、地貌、社區分布、道路、資源等地理信息,為救援決策提供支持。

  8.6 交通運輸保障

  增援撲火力量及攜行裝備的運輸以摩托化輸送方式為主。在特殊情況下,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商請鐵路或者民航部門下達輸送任務。交通運輸部門負責優先保證搶險人員、轉移群眾、撲火救援物資運輸。

  8.7 醫療衛生保障

  衛生健康部門負責對災區疾病防治工作開展業務技術指導;組織醫療衛生隊赴火場實施現場醫療救護,負責災區衛生防疫工作;必要時,組織、協調現場急救和轉診救治。

  8.8 治安防護保障

  公安部門負責做好火場警戒、交通疏導、治安維護工作,依法嚴厲打擊林區縱火、破壞森林火災救援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行為,保障火災救援工作順利開展。

  8.9 航空消防保障

  發生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或者經研判火災較為嚴重,需要航空消防飛機參與救援的,首先使用駐防的航護飛機;需要跨省調機支援時,由省應急廳向應急部提出申請,經批準后,由南、北方航空護林總站組織實施。所需費用由接受援助省轄市(濟源示范區)支付。

  9 預案管理

  9.1 預案編制、修訂

  本預案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管理,要組織預案評估,并適時修改完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及時修訂應急預案:

  (1)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或者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2)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調整的;

  (3)面臨的風險、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4)在森林火災實際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對應急預案作出重大調整的;

  (5)其他需要修訂應急預案的情況。

  9.2 預案培訓

  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統一組織預案培訓。培訓工作要結合實際,采取多種組織形式,每年森林防火緊要期前至少培訓一次。科學合理安排培訓內容,增強針對性,提升各級、各部門風險防范意識和應急處置能力。

  9.3 預案演練

  (1)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要建立應急演練制度,采取實戰演練、桌面推演等方式組織開展應急演練,不斷提高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

  (2)各級專業和綜合性救援隊伍要根據本地森林火災風險情況,有針對性地組織開展應急演練。

  (3)鄉鎮(街道)、林場、涉林景區要結合實際組織開展應急演練。

  9.4 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河南省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的通知》(豫政辦〔20__〕141號)同時廢止。

縣市森林防火應急預案范文 篇20

  為貫徹落實以“預防為主,積極消火”的工作方針,抓好森林防火工作,進一步明確責任,嚴格制度,確保處置森林火災中能夠快速、正確、有序,力爭把損失降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預案。

  一、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山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及《山東省森林防火條例》、《淄博市處置重特大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高青縣自然資源局職責范圍內,發生的森林火災應急救援工作。

  三、工作原則

  (一)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在森林防火總指揮、副總指揮的統一領導下,對森林防火工作實行分級管理,明確相關科室、自然資源所及森林火災應急救援各小組的責職,進一步落實責任。

  (二)分工負責,密切配合。局機有關科室、各所要做到分工不分家,密切協作,形成合力,落實各項保障措施。

  (三)預防為主,常備不懈。有關科室、所全體工作人員,要做好應急處置森林火災的思想準備和物資準備工作。

  (四)協調配合,快速反應。完善火情報告制度,實現各相關部門密切協作、反應迅速,確保應急處置工作快速有效,力爭將火災撲滅在初起階段。

  四、組織指揮體系

  縣自然資源局成立森林防火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總 指 揮:

  副總指揮:

  成 員:

  (一)綜合調度組

  組 長:馬立冬

  成 員:楊長永 王志強 王光峰

  職 責:負責全方位的綜合調度,全面掌握火情信息、火場天氣狀況和撲救情況;傳達落實縣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以及縣委、縣政府領導有關撲火工作的指示精神;向上級有關領導機關及時報告火災動態;根據縣森林防火指揮部的部署和要求通知和督促有關部門落實;負責審核森林火災事故的宣傳報道和發布有關信息;起草上報撲火信息和火災事故報告;承辦縣護林防火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宜。

  (二)火場指揮組

  組 長:馬立冬 彭紅英

  成 員:王志強 王光峰 李玉國 姜 峰 莊錄亭

  負責實施火場現場指揮;根據火情動態,擬定撲火方案,合理使用現場的撲火力量;根據火場發展態勢及時提出撲火力量的增援意見;與綜合調度組建立起暢通的通信聯絡,保證火情信息傳遞暢通;承辦縣森林防火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事宜。

  (三)支持保障組

  組 長:馬立冬

  成 員:楊玉海 孫 倩 李玉國 李保國

  做好火災發生地的治安管理、安全保衛、火場交通管制工作,確保撲救森林火災的人員和車輛優先通行;安排落實撲救森林火災所需的資金、撲火工具及相關物資的調撥等工作。

  五、預警和信息報告

  (一)預警

  1. 預警分級

  根據森林火險等級、火行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森林火險預警級別由高到低依次劃分為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四個等級。預警級別的具體劃分,按照國家林業局制定的標準執行。

  2. 預警發布

  縣自然資源局和氣象局加強會商,制作森林火險預警信息,并通過預警信息發布平臺和廣播、電視、報紙、互聯網、手機短信等渠道向涉險區域相關部門和公眾發布。

  3. 預警響應

  當發布藍色預警信息后,縣防火辦密切關注天氣情況和森林火險預警變化,加強森林防火宣傳工作,注意衛星林火監測熱點核查反饋情況。

  當發布黃色預警信息后,組織有關工作人員加強森林防火巡護、瞭望監測,加大野外火源管理力度,認真檢查裝備、物資落實情況,做好森林火災撲救有關準備。局機關各科室、所聯系所對應責任區的抽查工作。

  當發布橙色預警信息后,自然資源局派出檢查組,對預警地區森林防火工作進行督導檢查。

  當發布紅色預警信息后,嚴禁一切野外用火,由自然資源局派出檢查組對預警地區的森林防火工作進行蹲點督導檢查,做好物資調撥和防火經費的準備,并通知森林消防隊伍進入戒備狀態,做好赴火場的應急準備。

  (二)信息報告

  在高火險天氣、法定節假日或領導指示要求報告的防火重點時段,值班人員須在每日下午17︰00時前向各責任區了解當日情況,并按規定落實零報告。有火情時,用電話迅速報告帶班領導。電話報告的單位:局防火辦(6967748)。

  局防火值班人員接到火情報告后,要問清起火時間、火場位置、火點個數、火線長度、撲火人數、大至過火面積、起火原因、前線指揮員等情況,并將通話時間和領導指示詳細記錄在案,同時向帶班領導匯報。

  凡需要啟動局撲火應急預案的森林火災,在按預案執行的同時,當日起火到交接班仍未熄滅時,值班人員要跟班作業。辦公室要做好相關應急處置情況匯報材料和后勤保障工作。

  六、應急響應

  根據森林火災發展態勢,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及時調整撲火組織指揮機構和力量。

  (一)撲救火災

  火災發生后,縣自然資源局在第一時間進駐現場,進行指揮處置,并立即報告給縣森林防火指揮部。森林火災撲救應當“以專為主、專群結合”,優先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落實撲火人員安全保障措施。

  (二)火場清理

  森林火災撲滅后,縣自然資源局指導組織撲火人員做好余火清理工作,劃分責任區域,并留足人員看守火場。經檢查驗收,達到無火、無煙、無氣后,撲火人員方可撤離。

  (三)應急結束

  在森林火災全部撲滅、火場清理驗收合格、次生災害后果基本消除后,由啟動應急響應的原機構決定終止應急響應。

  七、后期處置

  (一)火災評估

  森林火災撲滅后,縣自然資源局應當及時會同有關部門,對起火的時間、地點、原因、肇事者、受害森林面積和蓄積、撲救情況、物資消耗、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等進行調查和評估,報送本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行政主管部門。

  (二)工作總結

  撲火工作結束后,防火辦及時總結、分析火災發生的原因和應吸取的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

  八、綜合保障

  (一)防火領導小組人員要時刻保持通訊、電話暢通。

  (二)防火值班人員要時刻保持通信暢通,做到有呼必應。

  (三)物資保障。根據全縣的森林防火任務,建立相應的森林防火物資儲備庫,確保森林防火儲備物資充足,滿足森林防撲火實戰需要。撲火物資的儲備、補充、更新要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執行。

  九、責任追究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進行批評教育:

  1. 森林防火值班人員無故不到位到崗,擅自離崗(如有事應在本組內請假調整)。

  2. 接到森林火災報告后,值班人員無特殊原因,未及時趕到現場,不履行職責。

  3. 因撲救林火需要,非值班人員不聽領導組織調動。

  4. 在火災現場不聽領導或前線指揮機構指揮。

  5. 值班人員對森林火災匯報不及時,值班記錄不認真、不清楚、不事實。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依照《森林火災責任制追究制度》處理。

  1. 各領導、值班人員因失職或指揮失誤造成重大森林火災及人員傷亡事故的。

  2. 值班人員接到森林火災報案后,無故延誤戰機釀成重大森林火災,或人員傷亡及重要設施嚴重破壞的。

  3. 因故意對森林火情瞞報、虛報致使領導撲救林火決策失誤造成重大森林火災,或人員傷亡及被上級通報批評的。

  4. 不聽森林防火指揮機構的指揮擅自行動,導致釀成重大森林火災及人員傷亡的。

  5. 有其它因責任原因造成重大森林火災或公私財產損失嚴重及人員傷亡的。

縣市森林防火應急預案范文 篇21

  一、組織落實,建立機構

  撲救森林火災要求指揮靈,隊伍精,組織機構健全。鑒于人事變動,經黨政聯席會研究,決定調整鎮森林防火指揮領導小組,由鎮黨委副書記、鎮長擔任組長,鎮黨委委員,人武部部長、副鎮長為副組長,為成員。指揮所下設辦公室,由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設在鎮政府二樓,電話:,各村也應成立森林防火領導小組,做到組織機構落實,任務明確。

  二、分片負責,明確任務

  各村必須牢記自己的防火責任段和重要險段,村主要是楊家嶺山頭;村南至寶塔村,北至縣炸藥倉庫,全長2公里,此段為縣工業園風景山,防火極為重要;村從至山腳————村林場全長3公里,主要險段在山腳和林場;村從至到,全長4公里,主要險情在和。

  三、落實撲救隊伍,備足撲救器械

  為了預防可能發生的火災,必須組織撲火隊伍,備足撲火器械,落實車輛,服從鎮指揮所的統一調派。

  1、鎮里成立一支27人的半專業森林消防隊,各村務必組織一支30人的撲火應急分隊,花名冊及聯系電話報鎮指揮所,范文《鄉鎮森林防火預案》。

  2、各村落實汽車一輛,鎮落實汽車二輛,實行統一調配。

  3、鎮人武部備好40套作訓服、解放鞋,20把柴刀,40根木棒和20只水壺。

  4、各支隊伍人員要求思想作風過硬,身體素質較好,有一定撲火經驗和技術,備好相應的撲火工具,達到招之能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的目的。

  四、撲火預案,搶險措施

  1、當火險等級進入四級,鎮指揮所進入24小時值班,、三個村要派出護林員、防火員進行全天巡邏。

  2、重要節假日,如冬至、大年三十、元宵節、清明節期間,各村對林區墳地集中的地域要派專人看守,防止因上墳燒紙引發火災。

  3、一旦發生火災,各村要迅速上報鎮指揮所,說明火災地點、方位,鎮上報縣防火指揮部,同時快速集結撲火隊伍,由各村書記、主任帶隊,按指定地點集中,服從鎮防火指揮所統一指揮。

  4、各支隊伍要聽從指揮、服從命令,行動要快,撲救及時,方式方法得當。

縣市森林防火應急預案范文 篇22

  為了有效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保護生態安全,促進生態文明,進一步提高我鎮森林防火工作的能力,確保全鎮森林資源安全,根據廣東省森林防火條例》、《韶關市野外用火管理條例》結合本鎮森林防火工作實際,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指導原則

  森林防火工作,貫徹“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方針,遵循“以人為本,科學撲救”的原則。確定最佳撲救方案,快速調動有效的撲火力量,力爭在最短時間內,指揮最有力的撲火隊伍到達火災現場,組織撲救森林火災的目的。

  二、啟動條件

  凡屬以下森林火情,均啟動本預案。由鎮森林防火指揮部全權指揮撲救,各村委會、鎮直各單位和森林經營單位必須無條件服從,并按指令組織實施。

  1、三級風以上,發生在重點火險區內的;

  2、大風天氣火勢難以控制的;

  3、已有明火在林地內燃燒的;

  4、燃燒時間在半小時以上的;

  5、簡單人力撲救無效的;

  6、需請求鎮撲火隊伍和友鄰村委會協助支援的.。

  三、啟動程序

  各村發生火警火災時應嚴格按照火警、火災報告制度逐級上報,禁止越級上報。

  1、各村凡發生上述火情的,應立即向鎮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報告,不得延誤。

  2、鎮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值班人員接到報告后,要立即向帶班領導及有關負責人報告,并做好記錄。

  3、帶班領導及有關負責人要快速了解和掌握具體情況并立即組織鎮撲火隊員趕赴現場進行撲救,同時要及時向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4、隨時了解掌握火場情況,為領導決策做好各項工作。

  5、切實抓好善后處理及總結工作。

  四、組織機構和職責

  (一)鎮森林防火指揮部職責

  鎮森林防火指揮部總指揮由鎮長張國平同志擔任,劉道城(黨委副書記)同志任副總指揮,鎮班子成員、鎮林業站負責人及各村(居)委會書記(主任)為成員;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負責全鎮森林防火的日常工作。各村也要成立村級森林防火工作領導小組,并制定村級防火應急預案。

  工作職責:

  ①負責信息傳遞,排查隱患;

  ②實施森林防火各項應急措施;

  ③發布同級政府及上級有關森林防火禁令、指示、通知、通告;

  ④統一調度有關方面的人員、設備、物資、能源、組織做好森林防火;

  ⑤向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及時報告火情;

  ⑥做好受災群眾思想工作及善后處理工作。

  (二)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鎮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設在鎮林業站。由兼任辦公室主任(聯系電話:),為成員。

  工作職責:

  ①及時掌握全鎮森林防火動態及火災情況;

  ②督促檢查各村委會、森林經營單位森林防火應急預案的制定實施情況;

  ③貫徹執行鎮森林防火指揮部關于森林防火的各項工作決策;

  ④協調各村委會、各森林經營單位組織森林防火工作;

  ⑤負責處理各有關森林防火的日常工作。

  五、應急反應

  1、接警、報警

  凡發生本預案啟動條件之一情況的,應立即上報鎮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辦公室值班人員接到森林火情報告后,要立即向帶班領導報告,同時要認真做好記錄。

  2、啟動預案、設立前線指揮部

  鎮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帶班領導及防火負責人接到值班員報告后,要迅速了解火場態勢,組織鎮撲火隊員做好應急措施準備,必要時立即成立前線指揮部,以便加強火場指揮,協助督察火場撲救工作,同時要及時向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3、撲火力量的組織、調動

  由鎮森林防火指揮部召集成員會議,聽取火情匯報,制定撲火方案及撲救措施;下達撲火命令,組織調動撲火力量和撲火物資,鎮撲火隊伍在森林防火期間要隨時處于備戰狀態,一旦有令,立即出擊。要服從命令,聽從指揮,不準各行其事,對參加撲救森林火災有功單位和個人,根據《廣東省森林防火條例》的規定予以表彰和獎勵。

  4、撲火原則及安全保障

  要精心組織,全面部署,周密安排,講究戰術,科學撲救,集中優勢兵力打殲滅戰,立足“打早、打小、打了”。要指派有實戰經驗的人員到一線指揮撲火,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嚴禁老、弱、病、殘、幼人員參加撲火。

  5、后勤保障

  各村及有關單位,要做好撲火戰斗的后勤保障計劃,保證撲救火災的需要。各村、各單位要協同作戰,做好撲救火災的各項準備。派出所要維護好火場的治安管理,及時查處森林火災案件;衛生院要做好醫療救護工作。

  6、善后處理

  森林火災撲滅后,除部分人員看守火場外,要及時組織撲火隊伍撤離火災現場。撲救工作結束后,由鎮森林防火指揮部組織有關部門參加的聯合調查組,負責火案調查,核實受災損失,核算撲火費用,提出對火災肇事者的處理意見等善后處理工作,鎮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寫出調查報告及時上報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同時要組織做好撲救森林火災的總結工作。表彰對撲救火災有突出貢獻和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處理有關責任人員。

縣市森林防火應急預案范文 篇23

  為積極防范和有效處置森林火災,確保中秋節、國慶節、秋冬季期間森林防火安全,特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時間

  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4月1日

  二、預防措施

  (一)預警監測

  1、認真落實森林防火值班值守工作,加大森林火險巡查力度。

  2、對省、市反映的火情監測衛星熱點,及時組織實地核查,1小時內反饋市防火辦。

  (二)火源管理

  1、嚴格落實省森林防火總指揮部、省公安廳、省林業局《關于禁止在森林防火區野外用火的通告》,嚴禁一切野外用火。

  2、從20xx年9月20日至20xx年12月31日,全面停止煉山等特殊用火的'審批,所有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開展野外用火。

  3、加強野外火源巡查,護林員等要合理安排交接班時間,確保24小時有人在崗在位;鎮、村干部要深入村組和重點地段督促檢查。

  4、加強對癡呆傻等特殊人群的管理,明確監護人員和監護責任,同時加強對從事農耕進山人員的宣傳和管理。

  (三)督導檢查

  1、以村委會為單位開展森林防火專項檢查,確保山頭地塊責任到人,火災隱患排查不留死角。

  2、鎮掛村領導駐村干部要深入責任片區開展檢查督導,督促責任片區落實各項部署和防范措施。

  (四)應急準備

  1、各村委會要修訂和完善各自中秋、國慶節、秋冬季期間森林防滅火應急預案,切實增強預案的針對性、操作性和實用性,充實物資,確保撲火需要。

  2、各級森林防火責任人必須堅守崗位,鎮主管、分管林業領導、林辦主任、村委會主要領導、責任段責任人、村、組護林員無特殊情況不得外出,并確保24小時信息暢通。

  3、鎮半專業撲火隊及各村委會撲火分隊要24小時集中待命,確保一有火情能快速出動。

  4、堅持24小時領導帶班的值班和災情信息報告制度,嚴格遵守森林防火各項工作紀律,確保信息暢通。

  三、應急處置

  (一)火情調度

  1、實行火情零報告制度。各村委會每天16:30前向鎮防火辦報告當日值班情況,遇有火災立即上報。

  2、強化火情調度。各村委會發生森林火災必須立即上報鎮防火辦,嚴禁遲報、瞞報、謊報;火災撲救情況每兩小時報告一次,重要情況隨時報告。

  (二)撲火原則

  1、以半專業隊伍為主。森林火災發生后立即調派半專業森林消防隊和村級撲火分隊進行撲救,力爭第一時間有效處置火災;當地撲火力量不足時,應當及時向鎮防指申請支援,鎮防指將酌情派毗鄰村撲救力量進行支援。

  2、靠前統一指揮。森林火災發生后,村委會負責人必須第一時間趕赴火災現場靠前指揮,鎮領導到場后交由鎮領導指揮,所有撲火力量必須堅決服從撲火前線指揮部的統一指揮。

  3、堅持安全第一。優先保護居民點和重點目標、重要設施的安全,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確保撲火人員安全。

  (三)撲火力量

  優先使用當地撲火力量。撲火以鎮半專業隊和村撲火分隊為第一梯隊,以毗鄰村撲火分隊為第二梯隊。

  (四)火場指導

  對2小時尚未撲滅明火或發生在敏感地區的重要森林火災,鎮森林防火指揮部將根據情況上報xx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

  各村委會中秋、國慶兩節暨秋冬季期間森林防滅火應急預案在9月30日前報鎮林辦備案。

縣市森林防火應急預案范文 篇24

  為進一步加強森林火災防控工作,堅決預防和遏制森林火災的發生,確保“清明節”期間全鎮森林防火安全無重大事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在市委、市政府領導下,結合森林火災發生的規律和特點,全面深化森林火險隱患排查整治,廣泛開展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全力做好滅火應急救援準備,確保“清明節”期間全鎮不發生重特大森林火災及人員傷亡事故,營造良好安全的社會環境。

  二、時間安排

  即日起至4月7日。

  三、工作重點及措施

  清明節將至,我鎮各地素有清明掃墓習俗,以燒紙錢、燃香燭、放爆竹等祭祀方式,掃墓時間主要集中在清明節前后幾天,且上山人員多,由于部分人不注意防范,極易引起森林火災。各村和有關部門要吸取去年“清明節”期間因掃墓引發森林火災的'教訓,采取非常手段和非常措施,突出“預防為主、積極撲滅”的方針,做好以下各項工作,確保清明節期間全市不發生重特大森林火災及人員傷亡事故。

  (一)全面落實森林防火責任

  嚴格執行森林防火地方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按照《普寧市森林防火工作責任制實施辦法》的要求,認真落實好管理責任、預防責任、撲救責任和部門責任,堅決遏制森林火災發生。鎮包村同志要集中精力把節日期間森林防火工作抓緊、抓實,確保全鎮森林防火安全。各村要結合實際,研究制訂清明節期間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召開專門會議,層層動員部署,推動工作落實。

  (二)堅決管住管好野外火源

  1、鎮包村同志要深入各村,組織“兩委”干部進山入林巡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2、各村要嚴格落實普寧市人民政府《關于森林特別防火期禁止野外用火的通告》的有關規定,嚴查違規野外用火。

  3、各村要落實專職護林員和村干部加強對墳墓周邊、農村野外燒香拜佛的地方等關鍵部位的巡查監管,及時發現和消除森林火險隱患。

  4、各村要加強對進山人員的防火安全管理和宣傳教育,在主要路口設卡,勸導、收繳火種,杜絕火種火源進山入林。

  (三)廣泛開展森林防火宣傳

  1、各村要充分利用宣傳媒介,廣泛宣傳《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普寧市人民政府《關于森林特別防火期禁止野外用火的通告》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普及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的基本安全知識,提高廣大群眾森林防火意識。

  2、加大投入,繼續完善森林防火宣傳基礎配套設施建設,新建一批永久性森林消防宣傳警示牌,并對現有森林防火宣傳牌進行及時刷新。各村要在主要進山路口布設森林消防宣傳標語和橫幅,森林防火宣傳車要開進某某巡回廣播,提醒警示進山人員注意防火。

縣市森林防火應急預案范文 篇25

  1.總則

  1.1目的

  森林火災是一種突發性強、破壞性大、處置救助較為困難的自然災害。森林防火工作事關人民生命財產和國土資源安全,事關改革發展穩定大局。為了科學應對森林火災事故,規范應急處置工作,建立健全應急機制,有效預防和及時撲救森林火災,最大限度地減少森林火災危害,保護森林資源、公民人身和財產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可持續發展,維護自然生態平衡和公共利益,制定本預案。

  1.2工作原則

  l.2.1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森林防火工作實行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在區管委會統一領導下,區森林防火指揮部負責制訂和協調組織實施本預案,同時指導各辦事處制定本行政區域森林火災應急處置工作預案。各辦事處要按照分級管理、分級響應應急要求,落實應急處置責任制。

  1.2.2協調配合,整合資源。堅持條塊結合、資源整合、降低行政成本的要求,積極協調本預案涉及的相關部門密切協作,形成合力,確保預案快速有效實施。

  1.2.3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作為應急處置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限度地減少森林火災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提高科學指揮水平,切實加強撲火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做到安全、快速、有效處置,把森林火災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1.2.4平戰結合,公眾參與。堅持貫徹“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針,樹立常備不懈的思想,經常性地做好應對森林火災事故的思想準備、預案準備、機制準備和工作準備,依法動員和組織部門、單位和社會力量積極參與森林防火撲火工作,建立和落實應對森林火災的有效機制。

  1.3編制依據

  1.3.1法律政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國務院《森林防火條例》和《湖南省森林防火實施辦法》等。

  1.3.2指導參考依據:《國家處置重、特大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參考文本》、《湖南省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湖南省森森防火災應急預案》等。

  1.4現狀

  湖濱、龍山森林資源較為豐富,農林交錯,林區野外人為活動頻繁,森林火災火情隨時有可能發生。進入二十一世紀以來,受全球氣候變暖的影響,干旱、高溫、大風天氣明顯增多,高火險天氣持續集中出現,森林防火期延長,火災發生數量增多。隨著氣候的異常,林內可燃物積累和火災的周期性隱患較大,區內發生森林大火和重大人員傷亡的危險性越來越大,需要建立健全應急工作預案。

  1.5適用范圍

  本預案在區管委會統一領導下,由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制訂,適用于本區行政區域內處置較大突發性森林火災。在本預案指導下,各辦事處負責制訂本行政區域一般性突發森林火災應急工作預案。

  2.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

  2.1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2.1.1應急領導機構與職責

  在區管委會領導下,區森林防火指揮部負責全區森林火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由區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蘇正明任指揮長,各單位設立的森林防火指揮所,對本行政區森林火災應急處置工作負責。

  2.1.2各級森林防火指揮部的職責

  2.1.2.1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履行下列職責

  對全區森林火災應急處置工作負責;

  對全區森林火災應急救援隊伍和應急救援物資等應急保障資源進行統一調度.;

  對在森林火災應急處置中自身難以解決的重大問題或按規定需要報告的事項及時向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和區工委、管委會報告;必要時,直接指揮森林火災現場的撲火救災工作;負責全區森林火災信息的統一發布。

  2.1.2.2森林防火指揮所履行下列職責

  對辦事處森林火災應急處置工作負責;

  對辦事處森林火災應急保障資源進行調度,組織森林撲火隊伍和社會力量參與森林撲火救災工作;

  負責森林火災現場先行處置工作,并及時向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

  完成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布置的各項工作。

  2.1.3應急日常工作機構與職責

  區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以下簡稱區森林防火辦)負責全區森林火災應急工作的日常事務。具體職責是:監督各地貫徹執行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工作部署和有關決定;組織實施森林火災應急工作規劃,修訂應急預案;組織森林防火撲火方面的科研、宣傳、教育等工作;協調森林火災應急工作綜合管理系統、通信信息系統、物資保障系統的建設;匯總全區森林防火工作信息和森林火災信息,并按要求及時報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市森林防火辦和區工委、管委會。

  2.2應急組織體系框架

  2.2.1區森林防火指揮部成員單位應急職責

  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對全區森林火災應急工作負總責,具體工作由經貿局牽頭,區直各單位等相關部門為參與單位(部門)做好相關工作。各辦事處森林防火工作責任制。主要責任是:負責檢查督促責任區認真貫徹落實上級關于森林防火、撲火工作的各項工作部署;協助責任區行政主管部門和森林防火指揮部切實做好森林火災的預防工作,及時整改火險隱患;當責任區發生突發性森林火災時,聯系辦事處的各級相關責任領導及時趕赴火災現場協助指導撲救。

  3.預測和預警

  3.1森林火情監測與報告

  3.1.1人工監測。在重點林區和重要防火部位蹲點守護。安排專人2 4小時監測森林火情。發現火情,立即報告。

  3.1.2群眾報告。任何公民一旦發現森林火災,應當通過電話等各種方式向各級森林防火辦報警。

  3.1.3建立健全森林火災報告制度。各辦事處森林防火辦在接到森林火災報警后,必須立即向辦事處領導報告,及時組織撲救,并在1小時內報告區森林防火辦。對發生《森林防火條例》規定的8種森林火災,立即報告區森林防火辦,由區森林防火辦立即向市森林防火辦報告。防火期內,辦事處森林防火辦每天必須向區森林防火辦報告一次情況。區森林防火辦接警電話:。

  3.1.4處警。區、處森林防火辦接到森林火災報警后,必須立即將起火時間、起火地點、起火原因、火場范圍、天氣形勢及組織撲救情況向區管委會或者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啟動相應預案,同時報告上一級森林防火辦。

  3.2預測預警支持系統

  區經貿局設立森林火災監測預警中心,配備專職人員,負責森林火災監測預警工作。森林防火監測及非森林防火期的高火險天氣時段,要組織力量加強森林防火重點地區、重點防火部位的巡查巡護,及時發現火情,消除隱患。

  3.3預警級別及發布

  3.3.1預警級別

  根據森林火災發生的潛在危險程度和可能的發展趨勢,預警級別分為一般(Ⅳ級)、較重(Ⅲ級)、嚴重(Ⅱ級)和特別嚴重(Ⅰ級),依次以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表示。

  Ⅳ級預警:每年的森林防火期。

  Ⅲ級預警:森林防火期,連續干旱1 0天以上或出現4、5級火災火險天氣連續3天以上和五一、國慶等長假期可能出現高火險天氣的時期;非森林防火期,連續干旱2 0天以上或出現4、5級高火險天氣3天以上的時期。

  Ⅱ級預警:森林防火期,連續干旱1 5天以上或出現4、5級高火險天氣連續5天以上,冷鋒過境前2至3天,“春節”、“清明節”期間可能出現高火險天氣的時期;非森林防火期,連續干旱25天以上或出現4、5級高火險天氣連續5天以上的時期。

  Ⅰ級預警:森林防火期,連續干旱2 O天以上或出現4、5級高火險天氣連續7天以上;非森林防火期,連續干旱30天以上或出現4、5級高火險天氣連續7天以上的時期。

  3.3.2預警級別發布:根據森林火險天氣等級情況和氣象部門提供的森林火險天氣等級預報等相關因素,由省、市森林防火辦提出預警級測,各級預警由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在市電視臺發布通告。

  4.應急響應

  4.1預警響應

  Ⅳ級預案響應:各森林防火指揮部要安排專人實行24值班,值班電話或手機24小時開通,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伍進入臨時狀態,各類撲火物資儲備到位;各種撲火機械和通訊工具檢修完畢,同時保證投入使用。

  Ⅲ級預警響應:在保持Ⅳ級預警響應機制的基礎上,組織專人,加強對重點森林防火部位的巡查巡護。

  Ⅱ級預警響應:在保持Ⅲ級預警響應機制的基礎上,聯系負責辦事處森林防火工作的區級領導和森林防火指揮部成員單位領導要到各自聯系的責任地區進行督促檢查。

  Ⅰ級預警響應:在保持Ⅱ級預警響應機制的基礎上,由森林防火指揮部發布通告,在林區嚴禁一切野外用火;組織黨政機關和干部實行分片包干負責制,加強對重點防火部位的巡查巡護。

  4.2報警響應

  4.2.1基本響應程序

  4.2.1.1火災發生地先行處置

  森林火災發生后,火災發生單位或者接到報警的基層組織必須立即組織群眾撲救并控制火源,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向所在辦事處領導報告。

  森林防火指揮部接到報警后,主要領導必須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撲救。如發現火勢難以控制時,必須立即向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

  區森林防火指揮部接到報警后,主要領導必須迅速趕赴現場。對于火勢正在蔓延、當地撲火力量不足的,要立即調集全區范圍內的救援隊伍和救援物資進行應急救援,全力撲火救災。

  4.2.1.2提高應急處置級別

  下列森林火災,由區管委會啟動應急預案,主要領導親自指揮或到工作組、到火場一線協調指揮,并及時向市防火辦報告。啟動區應急預案時,火災發生地的應急預案同時啟動。

  已經燒入或者直接威脅城鎮、居民聚居點的森林火災。

  已經燒入或者直接威脅重要設施、危險品倉貯以及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革命紀念地核心地區的森林火災;

  火災發生后24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其他需要區森林防火指揮部直接參與協調指揮撲救的森林火災。

  4.2.2應急處置措施

  由區管委會負責協調處置的森林火災,設立現場指揮部,全面負責火災撲救指揮工作。現場指揮部人員,由到達現場的區領導決定。現場指揮部成立后,要立即了解火場情況,制定撲火救災的具體方案,并迅速開展工作。

  迅速組織力量撲火救災,搶救受傷人員和將被困人員轉移至安全區,并對受傷者迅速進行救治。

  采取開辟防火隔離帶等措施,防止火勢蔓延。

  若需征用社會物資、設備、交通工具時,一般情況下先報批后實施,緊急情況下可先實施后報告。

  若需實施人工降雨、局部交通管制等措施時,由現場指揮部提出,相關單位組織實施。

  若需市或鄰近縣市增援時,由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向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請求增援,切實維護火災地區社會治安秩序。

  4.2.3應急指揮原則

  統一指揮。火災現場指揮部是撲火現場的最高指揮機關,所有參加撲火救災的單位和個人必須無條件地服從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

  逐級指揮。堅持由上到下的逐級指揮體系。下級森林防火指揮部須執行上級森林防火指揮部的命令。為避免指揮混亂,上級森林防火指揮部無特殊情況不越級下達命令。

  分區指揮:在火場范圍較大且分散的情況下,可將火場劃分若干地區、分片、分段落實撲火任務,在撲火現場總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指揮部負責本分區撲火的組織指揮工作。

  4.2.4火災撲救原則

  在撲火過程中,要把保護人民生命財產、撲火人員、重要設施和居民房屋安全放在首位。

  在撲火戰略上,要采取整體圍控、各個殲滅為主;重兵撲救,徹底清理,阻隔為主,正面撲救為輔等多種方式和手段。

  撲火戰術上,要采取“阻、打、清”相結合,做到快速出擊,科學撲火,集中優勢兵力打殲滅戰。

  4.4新聞報道

  4.4.1森林火災新聞報道的原則。堅持實事求是,及時準確,以正確宣傳為主。重點宣傳各級政府和森林防火指揮部組織干部群眾全力撲救森林火災的情況;宣傳消防官兵、公安民警和廣大干部群眾全力撲火救災的英勇事跡。

  4.4.2建立森林火災新聞發布制度。除按有關規定需要保密的信息撲火,森林火災信息由區森林防火辦及時通過媒體向社會發布。

  4.2.3森林火災新聞報道稿件,經區森林防火辦核實后,由新聞單位按新聞紀律把關后發稿。記者按照國家規定赴現場采訪火指揮部統一協調。

  4.5應急行動結束

  4.5.1森林防火期間內,當預警級別范圍內降雨量達到5毫米以上時,本級應急行動結束,執行下一級預警響應機制。非森林防火期間,當預警級別范圍內降雨量達到5毫米以上時,結束應急行動。

  4.5.2報警應急行動結束

  森林火災撲滅后,對火災現場進行全面檢查,清理余火,安排足夠人員看守現場6小時以上。經現場指揮部全面驗收,達到“無煙、無火、無氣”確認已徹底熄滅后,撤出看守人員,由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宣布應急行動結束,并向社會公布,恢復正常森林防火工作秩序。

  4.6后期處置

  4.6.1森林火災撲滅后,森林防火指揮部(所)要組織有關部門對起火時間、地點、原因、撲火物資消耗,因災受害森林面積和蓄積,造成的人員傷亡以及自然生態環境的影響等情況進行調查評估,制定和落實改進措施。對重大、特別重大或較大森林火災要寫出調查評估報告報市森林防火辦。

  4.6.2對人為引起的森林火災,對火災肇事者進行偵查,依法進行處理。涉及到黨員干部失職,由區監察局查處。

  4.6.3對火燒跡地,要做好植樹造林規劃并限期完成。對被火災損害的設施,要及時組織修復,恢復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

  4.6.4因森林火災應急處置征用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財產,按照下列原則處理:

  被征用的財物仍完好無損的,及時返還;

  被征用的財物已造成損害尚能修復的,負責修復或補償修復款;

  被征用財物損失或無法修復的,按重置價補償;

  造成其他物資消耗的,按實際消耗補償。

  4.6.5撲火人員在撲火期間的工資及物資消耗費用,按下列原則支付:

  干部、職工(含合同工和臨時工,下同)參加撲火期間的工資、

  旅差費、生活補助費,由其所在單位支付;

  非干部、職工參加撲火期間的誤工補助、生活補助及其他費用,由起火單位支付;

  參加撲救火單位森林火災的專業半專業消防隊所損耗的燃料、滅火器材、裝備等費用,按區管委會規定的標準,由起火單位支付。

  上述應當由起火單位支付而起火單位確實無力支付的,由所在政府部門支付。

  4.6.6因撲救森林火災負傷、致殘、犧牲的人員,按國家有關規定給予醫療、撫恤、嘉獎:干部、職工,由其所在單位給予醫療、撫恤;非干部、職工,由起火單位給予醫療、撫恤。起火單位沒有責任或者確實無力負擔的,由所在辦事處負責給予醫療、撫恤。

  5.綜合保障

  5.l撲火通信保障

  要加強森林防火通信網絡和火場應急通信系統建設,配備與森林撲火需要相適應的通信設備和通信指揮車,并依托和利用有線公用網,建立有線電話、衛星電話、移動手機、無線電臺及互聯網等有機結合,反應迅速、靈活機動、穩定可靠的火場應急通信系統。

  5.2撲火力量保障

  5.2.1撲火力量的組成

  要建立半專業的森林撲火隊伍,達到基本滿足當地森林撲火應急所需要求。森林防火應急分隊,各辦事處要組建3O人的撲火應急分隊。應急分隊人員名單要報區森林防火辦備案。要逐步提高各類森林撲火隊伍的裝備水平,加強撲火實戰培訓,提高撲火戰斗力。

  5.2.2撲火力量的調動

  森林火災發生后,需要跨地增援時,由火災發生地森林防火指揮所提出申請,經區森林防火指揮部批準,實施跨區增援。跨地調動撲火力量,原則上以專業森林消防隊、民兵應急分隊為主,就近增援為主,遠距離增援為輔;低火險區增援為主,高火險區增援為輔。在特殊情況下,可視當時火險程度和火災發展情況,調整增援梯隊順序。

  調動民兵森林防火應急分隊,由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協調。調動公安武警、消防部隊,由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區管委會負責協調。

  民兵森林防火應急分隊的運輸,由區綜治維穩辦負責協調;辦事處撲火應急分隊的運輸,由各辦事處森林防火指揮所負責。

  5.3撲火物資保障

  森林撲火物資供應,實行區、處分級負責制。區負責全區性或跨縣市森林撲火應急物資的調控和調度,必要時,由區森林防火指揮部申請國家援助。辦事處負責本轄區撲火應急物資供應。要建立森林撲火基本應急物資儲備制度。按照國家《森林消防儲備庫建設規范》。全區要建立建筑面積不小于150平方米、撲火物資儲備不少于20萬元的儲備庫。辦事處要根據本單位的撲火任務和撲火力量,儲備一定數量的撲火工具和機具。要加強對撲火儲備物資的管理,及時補充和更新,以確保森林撲火所需物資器材和生活用品的應急供應。

  5.4撲火資金保障

  森林火災應急處置工作所需的資金,實行屬地負責制,區財政予以保障。森林防火經費和森林火災應急儲備資金要列入區、辦事處年度財政預算。區級每年預算不應少于20萬元,辦事處應不少于5萬元。為預防或應對森林火災而建設的工程項目、購置設備、建設信息系統等所需經費,由區財政預算部門統籌安排。

  5.5撲火技術保障

  要推廣應用森林防火、撲火指揮決策支持系統的新技術,在森林火災信息綜合集成、分析處理、災害評估的基礎上,實現決策與指揮的智能化、數據化。要全面收集森林撲火技術專家信息,建立專家信息庫,設立專家咨詢組,充分聽取專家意見,確保森林撲火救災決策的科學性。

  5.6宣傳、培訓和演習

  5.6.1要采取多種形式宣傳森林防火法律法規,宣傳森林火災預防和應對的基本知識與基本技能;宣傳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宣傳森林火災報警電話,增強人民群眾的森林防火意識,提高自覺支持、參與森林撲火的自覺性。

  5.6.2各級單位要建立森林撲火培訓演練基地,加強對森林撲火指揮員、撲火隊員以及干部、職工、群眾安全撲火知識的培訓。

  5.6.3為保證本預案的順利實施,每年由區森林防火指揮部按照預案內容組織一次綜合演習。通過綜合演習,評估預案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6.監督檢查與獎懲

  6.1監督檢查主體

  區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應急預案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對公民、組織違反有關應急法律、法規、規章行為,由防火辦準備有關材料報區監察局實施監督檢查。

  6.2獎勵

  對在森林撲火中貢獻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的獎勵,按照《湖南省森林防火條例》的相關規定執行。對在森林撲火中犧牲人員需要追認烈士的,由區民政部門或部隊系統依據國家相關規定辦理。

  6.3懲處

  6.3.l行政機關的責任。行政機關和行政機關工作人員違反本總體應急預案和有關應急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級行政機關責令改正;情節嚴重或者造成嚴重后果的,對有關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有關人員的行為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不服從上級森林防火部門對森林火災應急處置工作的統一領導和協調的;

  不按規定做好突發森林火災應急準備工作的;

  不按規定做好森林火災預防工作、采取預防措施,導致發生重大火災事件的;

  不按規定建立健全突發森林火災監測網絡、統一信息系統的;

  向上級行政機關謊報、瞞報、緩報有關森林火災信息的;

  不按規定報送、公布有關森林火災信息或者報送、公布虛假信息的;

  不按規定及時發布森林火災警報、采取預警措施,導致發生本來可以避免的損害的;

  不及時采取措施撲救森林火災或者撲救不力,導致事態擴大的;

  不及時組織開展生產自救、恢復重建等善后工作的;

  截留、挪用、私分或者貪污防火資金或者物資的;

  不及時歸還征收、征用的公民、組織的財產或者不按規定給予補償的。

  6.3.2社會組織的責任。村(居)民委員會、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違反本應急預案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關行政機關責令改正;情節嚴重或者造成嚴重后果的,對有關單位、組織及其負責人、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有關人員的行為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未按規定做好森林火災應急準備工作、宣傳普及應急常識的;

  森林公園等高火險單位,不按規定制訂森林火災應急方案、采取預防措施的;

  有關單位未按要求做好應急撲火設備、設施日常維護、檢測工作的;

  森林火災發生后,不服從行政機關的決定、命令和指示,不聽從調遣的;

  森林火災發生后,不進行宣傳動員、組織開展救助工作、協助維護社會秩序的;

  不及時向有關行政機關報告森林火災信息的;

  交通、經營單位不優先運送撲救森林火災所需物資、設備和人員的。

  6.3.3新聞媒體的責任。有關新聞媒體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應急預案和其他有關規定,不按要求報道有關森林火災撲救情況和事態發展情況、擅自發布未經審查報道材料或者報道虛假情況的,由有關行政機關責令改正;情節嚴重或者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有關人員的行為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3.4公民、組織的責任。森林火災發生地的公民、組織違反本應急預案規定,不服從行政機關的統一指揮和協調或者不配合行政機關依法采取的措施,由有關行政機關責令改正;情節嚴重或者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附則

  7.1預案管理

  區森林防火辦負責每年修訂一次,經區森林防火指揮部批準,并報區管委會備案。

  7.2區邊界森林火災

  當區際邊界發生重大森林火災時,由區森林防火指揮部會同相鄰縣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共同研究,采取相應處置措施組織撲救。

  7.3本預案由區森林防火指揮部負責解釋。

  7.4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縣市森林防火應急預案范文 篇26

  為確保“元旦“春節”期間森林草原防火安全,妥善處置突發森林草原火災事故,根據《森林防火條例》、《河北省森林防火規定》、《承德市森林草原火災應急預案》,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工作方針,本著對黨和國家負責,對人民生命財產安全負責的原則,提升森林草原防火應急處置、啟動預案、信息傳遞、指令下達、兵力調動、后勤保障等撲救能力建設,使火災撲救工作科學規范、高效及時、順暢有序的進行。

  二、指揮流程

  1、縣防火指揮中心工作人員接到發生森林草原火災報警后,立即向防火辦領導匯報有關情況,同時通知火災發生地所在鄉鎮快速組織撲救,及時上報火場情況。

  2、按照領導指示調動縣專業撲火隊或鄰近鄉鎮專業撲火隊進行撲救。

  3、按領導要求及時啟動縣《森林草原火災應急預案》,縣防火指揮中心密切關注火情,每五分鐘向防火辦主任報告一次,報告內容包括災害發生時間、地點、發展狀況。

  4、派出赴火場工作組,協助火災撲救前指開展撲火救災工作,負責收集火場情況及反饋、火場的通信保障、增援隊伍的聯絡、赴火場所需設備使用維護、與縣指揮中心互聯互通工作。

  5、預案啟動后,縣防火辦協調各成員單位,采取行之有效的'應對措施,協助火災撲救前線指揮部盡快撲滅火災。縣防火辦要掌握火場信息、協調落實撲火力量、通信保障等應急處置工作,指導、協調火災發生地鄉鎮政府和縣直相關部門,落實撲救、生活、醫療等物資供應。

  6、火災撲滅后,解除應急響應,下達《火災隱患整改通知書》和《火場移交通知書》。

  7、通知有關單位看守火場。

  三、組織體系

  中心指揮組

  組長:劉艷超

  成員:安樹彬劉志強趙曙光丁畢寧何艷國張貽冰閆淑婭李文職責:負責指揮中心整體調度工作。主要是上報信息數據把關,兵力調配,防火物資調配,后勤保障供應,火場信息搜集整理,分析火場形勢,下達各項指令等。

  前線指揮組

  組長:羅奇成

  成員:趙曙光李文王永輝

  職責:根據火場情況,制定撲救方案,科學調配撲火兵力、撲火物資,指揮醫療衛生、商務、公安、氣象等部門為撲救火災提供保障,下達火災撲救各項命令。

  后勤保障組

  成員:安樹彬肖海峰

  職責:負責做好與撲火有關的各類后勤保障工作。

  四、工作要求

  1、相關人員要認真學習領會方案內容,根據自己的任務,提前做好一切準備(車輛、通信、照明、防護裝備等),做到遇有情況及時出發。

  2、要熟練掌握《縣政府森林草原火災應急預案》處置流程,確保處置程序科學、規范、流暢。

  3、一旦發生火災時,所有相關人員必須全員在崗,根據不同情況,適時派出人員前往火場組織撲救。

縣市森林防火應急預案范文 篇27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健全我省森林火災應急救援工作機制,高效有序開展森林火災應對工作,最大限度減少森林火災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護森林資源,維護生態安全,編制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河南省森林防火條例》《國家森林草原火災應急預案》等。

  1.3 適用范圍

  本省行政區域內發生的森林火災應對工作。

  1.4 指導思想和工作原則

  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統一領導、分工協作,屬地為主、分級負責,專群結合、軍地聯動,以人為本、科學撲救”的原則。森林火災發生后,各級政府、有關部門立即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開展應對工作。

  1.5 災害分級

  按照受害森林面積、傷亡人數和直接經濟損失,森林火災分為一般、較大、重大和特別重大四個等級。

  1.6 響應分級

  省級應急響應一般由高到低分為四個等級:Ⅰ級、Ⅱ級、Ⅲ級、Ⅳ級。森林火災發生后,依據響應條件,啟動相應等級的應急響應。

  2 主要任務

  2.1 組織撲火行動

  根據火情、地形、地勢和隊伍、物資準備情況,制定撲火方案,組織撲火隊伍開展森林火災撲救工作。

  2.2 轉移疏散人員

  解救、轉移、疏散受威脅群眾,及時進行妥善安置和必要的醫療救治。

  2.3 保護重要目標

  保護民生和重要軍事目標以及重大危險源安全。

  2.4 轉移重要物資

  組織搶救、運送、轉移重要物資。

  2.5 維護社會穩定

  加強火災發生地社會治安管理,嚴密防范、嚴厲打擊違法犯罪行為,加強重點目標守衛和治安巡邏,維護社會秩序穩定。

  3 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全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體系由省、市、縣三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及其辦公室組成。

  3.1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組成及職責

  3.1.1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組成

  設指揮長1名,由省政府負責常務工作的副省長擔任;副指揮長若干名,由分管副省長、省軍區副司令員、省政府副秘書長和省應急廳、林業局、消防救援總隊主要負責人及省公安廳負責人擔任;秘書長2名,由省應急廳、林業局分管負責人擔任。

  成員:省發展改革委、教育廳、工業和信息化廳、公安廳、民政廳、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自然資源廳、交通運輸廳、農業農村廳、文化和旅游廳、衛生健康委、應急廳、廣電局、河南日報報業集團、省糧食和儲備局、林業局、氣象局、省軍區戰備建設局、武警河南省總隊、省消防救援總隊、機場集團、中國鐵路鄭州局集團有限公司、省通信管理局、電力公司負責人。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設在省應急廳,承擔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日常工作。

  3.1.2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職責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全省森林防滅火工作,擬訂有關政策和制度,組織制修訂《河南省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及時掌握全省火險形勢、處置進展情況,組織、指導森林火災應急救援,開展有關協調工作。

  3.2省級森林火災應急響應組織

  3.2.1前方指揮部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啟動Ⅰ、Ⅱ級應急響應時,成立省級前方指揮部,組織、指揮、協調火災現場應急處置工作。前方指揮部指揮長由省委、省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擔任,副指揮長由省有關部門負責人及火災發生地市級政府主要負責人擔任;組織成立綜合協調組、撲救指揮組、專家支持組、氣象服務組、人員安置組、后勤保障組、治安保衛組、宣傳報道組等8個工作組。根據火場情況,可調整工作組的設立、組成單位及職責。

  3.2.2后方指揮部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啟動Ⅰ、Ⅱ級應急響應時,同時成立后方指揮部,由省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及省應急廳、林業局、氣象局、自然資源廳、糧食和儲備局、財政廳等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研判事件發展趨勢并提出處置意見,為現場救援提供服務和保障;應前方指揮部要求,及時調度救援隊伍、裝備、物資、專家等;做好信息收集上報工作。

  3.3撲救指揮

  發生特別重大、重大森林火災,原則上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負責應對。發生較大、一般森林火災,分別由市級和縣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負責應對,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視情派出工作組指導火災撲救工作。森林火災涉及兩個以上行政區域的,由有關行政區域共同的上一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負責,或者由各有關行政區域的上一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共同負責應對。

  本預案啟動后,救援力量按照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統一調度指令到達搶險救援現場,接受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前方指揮部統一指揮。軍隊支援力量的調動、指揮按照中央軍委有關規定執行。火災發生地市、縣級政府設立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履行應急救援屬地責任,在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前方指揮部統一指揮下,組織有關部門,調動救援力量,落實各項部署、指令和工作措施。

  4 預警和信息報告

  4.1 預警

  4.1.1 預警分級

  根據森林火險等級、火行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將森林火險預警級別劃分為四個等級,由高到低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4.1.2 預警發布

  各級應急、林業和氣象部門要加強會商,制作森林火險預警信息,并通過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系統和廣播、電視、報刊、通信、信息網絡、警報器、宣傳車、大喇叭或組織人員逐戶通知等多種方式向涉險區域相關部門和社會公眾發布。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群及學校等特殊場所和警報盲區,要采取有針對性的通知方式。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在必要時對市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發布預警信息提出工作要求。

  4.1.3 預警響應

  當發布藍色、黃色預警信息后,預警地區縣級以上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密切關注天氣情況和森林火險預警變化,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要嚴格落實24小時值班、領導帶班制度;各視頻監控站(點)、防火瞭望臺、檢查站和護林員要加強森林防火巡護和瞭望監測,做好預警信息發布和森林防火宣傳工作,加強火源管理,做好物資調撥準備;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視情靠前駐防。

  當發布橙色、紅色預警信息后,預警地區縣級以上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在藍色、黃色預警響應措施的基礎上,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帶隊檢查督導重點地區、重點部位,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及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加強野外火源管理,開展森林防火檢查,增加預警信息播報頻度,做好物資調撥準備;各級各類森林消防隊伍進入待命狀態,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和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視情對力量部署進行調整、靠前駐防。

  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視情對預警地區森林防滅火工作進行督促和指導。

  4.2 信息報告

  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要及時、準確、逐級規范報告森林火災信息,及時向受威脅地區有關單位和相鄰行政區域森林防滅火指揮部通報森林火災信息。對以下森林火災信息,市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要立即報告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按照相關規定報告省委、省政府和國家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

  (1)省界、省轄市(濟源示范區)界附近的森林火災。

  (2)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傷的森林火災。

  (3)威脅居民區和重要設施的森林火災。

  (4)發生在原始林區、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風景名勝區、旅游景區及其他重點林區的森林火災。

  (5)可能危及重要設施或者12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6)需要省政府組織撲救的森林火災。

  5 應急響應

  森林火災發生后,當地政府要立即采取措施,組織開展應急救援處置工作。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組織火情會商,根據災害的緊急程度、發展態勢和造成的危害程度,確定應急響應等級。應急響應啟動后,可視火情發展態勢,適時調整響應等級。

  5.1 Ⅳ級響應

  5.1.1 啟動條件

  (1)造成1—2人死亡或者3—9人重傷,12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2)發生在敏感時段、敏感地區,12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3)發生在森林火災高風險區、危險性較大、12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4)危險性較大、24小時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災。

  (5)同時發生2起以上危險性較大的森林火災。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經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分析評估認定災情達到啟動標準的,向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提出建議,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秘書長宣布啟動Ⅳ級響應。

  5.1.2 響應措施

  (1)進入應急狀態,及時調度火情信息,研判火情發展態勢。

  (2)加強對火災撲救工作的指導,根據需要協調相鄰地區派出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支援。通知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地方綜合應急救援隊伍、民兵應急分隊做好增援準備。

  (3)視情發布高森林火險預警信息。

  5.2 Ⅲ級響應

  5.2.1 啟動條件

  (1)達到較大等級且48小時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災。

  (2)發生在敏感時段、敏感地區,24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3)發生在森林火災高風險區、危險性較大、18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經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分析評估認定災情達到啟動標準的,向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提出建議,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副指揮長宣布啟動Ⅲ級響應。

  5.2.2 響應措施

  在Ⅳ級響應的基礎上,采取以下應急措施:

  (1)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派出工作組趕赴火場,協調、指導火災撲救工作。

  (2)調派跨區增援撲火力量和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地方綜合應急救援隊伍、民兵應急分隊及省森林航空消防飛機參加火災撲救。

  (3)省氣象局提供火場天氣實況服務,擇機實施人工增雨(雪)作業。

  5.3 Ⅱ級響應

  5.3.1 啟動條件

  (1)森林火災達到重大等級。

  (2)發生在敏感時段、敏感地區,48小時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災。

  (3)發生在森林火災高風險區、危險性較大、36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經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分析評估認定災情達到啟動標準的,向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提出建議,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指揮長或者副指揮長宣布啟動Ⅱ級應急響應。

  5.3.2 響應措施

  在Ⅲ級響應的基礎上,采取以下應急措施:

  (1)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領導帶領相關成員單位負責人趕赴火場,成立前方指揮部,組織開展火災撲救工作。

  (2)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成立后方指揮部,負責研判事件發展趨勢并提出處置意見,為現場救援提供服務和保障。

  (3)按照跨區支援撲火方案,增派專業森林消防隊、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地方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增援,協調當地駐軍、武警部隊參加火災撲救工作。

  (4)配合國家火場工作組開展相應工作。

  5.4 Ⅰ級響應

  5.4.1 啟動條件

  (1)森林火災達到特別重大等級。

  (2)發生在敏感時段、敏感地區或者森林火災高風險區,火勢持續蔓延、72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3)國土安全和社會穩定受到嚴重威脅,有關行業遭受重創,經濟損失特別巨大。

  (4)本省沒有能力和條件有效控制火場蔓延的森林火災。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經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分析評估認定災情達到啟動標準的,向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提出建議,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指揮長宣布啟動I級應急響應。必要時,省政府可直接決定啟動Ⅰ級響應。

  5.4.2 響應措施

  在Ⅱ級響應的基礎上,采取以下應急措施:

  (1)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指揮長帶領副指揮長和相關成員單位負責人趕赴火場,成立前方指揮部,組織開展撲救工作。

  (2)根據實際需要,請求國家調派專業力量和飛機跨省區域支援,并統一安排部署增援隊伍的火災撲救任務。

  (3)加強領導,統一指揮,及時決定火災撲救的其他重大事項。

  (4)配合國家火場工作組開展相應工作。

  5.5 啟動條件調整

  根據森林火災發生的地點、時段,森林資源損失程度,經濟、社會影響程度,啟動應急響應的標準可酌情調整。

  6 應急處置

  森林火災發生后,各有關地方和部門要根據工作需要,組織采取應急處置措施。

  6.1 撲救火災

  森林火災發生后,由林業部門負責火情前期處理,火災發生地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立即就近組織地方專業森林消防隊、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地方綜合應急救援隊伍趕赴現場處置,力爭將火災撲滅在初起階段;必要時組織協調民兵、當地駐軍和武警部隊等救援力量,調配航空消防飛機等大型裝備參與火災撲救;動員林區職工、機關干部、當地群眾等力量協助做好火災撲救工作,但不得動員殘疾人、孕婦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適宜參加火災撲救的人員參加。各撲火力量服從前方指揮部的統一調度指揮,明確任務分工,落實撲救責任。現場指揮員要認真分析地理環境和火場態勢,在撲火隊伍行進路線、駐地選擇和撲火作業時,時刻注意觀察天氣和火勢變化,確保撲火人員安全。

  6.2 轉移安置

  當居民點、人員密集區、在建工地受到森林火災威脅時,及時采取有效阻火措施,制定緊急疏散方案,有組織、有秩序地疏散居民、受威脅人員,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保證轉移群眾有飯吃、有干凈水喝、有衣穿、有住處和有必要的醫療救治。

  6.3 救治傷員

  迅速將受傷人員送醫院治療,必要時對重傷員實施異地救治。視情派出醫療衛生應急隊伍趕赴火災發生地,成立臨時醫院或醫療點,實施現場救治。

  6.4 保護重要目標

  當林區和靠近林緣的重要民用設施、軍事設施、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設備、輸油氣管道等重要目標物、重大危險源和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原始森林等高保護價值森林受到火災威脅時,迅速調集專業隊伍,在專業人員指導下,在確保撲火人員安全的前提下消除威脅,保護目標安全。

  6.5 維護社會治安

  加強受森林火災影響區域的社會治安管理,嚴厲打擊借機盜竊、搶劫、哄搶救災物資及傳播謠言、阻礙救援等違法犯罪行為。

  6.6 發布信息

  通過授權發布、發新聞稿、接受記者采訪、舉行新聞發布會和專業網站、官方微博、微信公眾號等多種途徑,及時、準確、客觀、全面向社會發布森林火災和應對工作信息,回應社會關切。發布內容包括起火時間、火災地點、過火面積、損失情況、撲救過程和火案查處、責任追究等情況。新聞單位到火災現場采訪需征得前方指揮部的批準,在采訪中要嚴格遵守宣傳紀律,服從指揮,不得妨礙火災撲救工作。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要加強對網絡媒體和移動新媒體信息發布內容的管理和輿情分析,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引導網民依法、理性表達意見,形成積極健康的輿論氛圍。

  6.7 火場清理

  森林火災明火被撲滅后,繼續組織撲火人員做好余火清理工作,劃分責任區域,并留足人員看守火場。前線指揮部組織檢查驗收,確認無火、無煙、無氣后,撲火人員方可撤離。

  6.8 應急處置結束

  在森林火災全部撲滅、火場清理驗收合格、次生災害后果基本消除后,由啟動應急響應的原機構決定終止應急響應。

  6.9 善后處置

  做好遇難人員的善后工作,撫慰遇難者家屬。對因撲救火災負傷、致殘或者死亡的人員,當地政府、有關部門按照國家、省相關規定給予醫療救治、撫恤、褒揚。

  7 后期處置

  7.1 火場看守

  森林火災明火被撲滅后,要保留不少于總撲火力量10%的人員看守火場,看守時間不少于36小時,防止死灰復燃。

  7.2 火災評估

  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按照有關規定,組織有關部門對森林火災發生原因、過火面積、受害面積、蓄積、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等情況進行調查評估;組織對森林火災發生原因及時取證、深入調查,依法查處涉火案件,打擊涉火違法犯罪行為,嚴懲火災肇事者。

  7.3 約談整改

  對因森林防滅火工作不力導致人為火災多發頻發的地方,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及其成員單位要及時約談相關市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要求其采取措施及時整改。

  7.4 工作總結

  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要及時分析火災發生的原因和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重特大森林火災撲救工作結束后,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要向省政府報送火災撲救工作總結。

  7.5 表彰與責任追究

  根據國家、省有關規定,對在森林防滅火工作中作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火災事故中負有責任的人員追究責任。在撲火工作中犧牲的人員符合評定烈士條件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8 應急保障

  8.1 制度保障

  8.1.1 工作會商制度

  (1)火情會商制度。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組織應急、林業、氣象、消防救援等部門和單位,不定期開展火情會商,為撲火指揮決策提供依據。

  (2)撲火方案會商制度。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組織應急、林業、氣象等部門人員和撲火專家,分析會商撲救方案,為撲火指揮提供技術保障。

  (3)重大決策會商制度。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指揮長、副指揮長組織有關成員,對重大問題進行會商決策,統一調度指揮。

  8.1.2 信息共享制度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發布、共享相關政策、會商結果、工作動態信息。應急響應期間,前方指揮部成員單位共享實時火情和相關基礎數據信息,包括火災預警監測、應急救援、航空救援、早期處理、交通管控、火場氣象、森林分布、物資保障、立地條件等信息。

  8.1.3 森林防滅火工作責任制度

  (1)工作責任制。各級政府主要負責人承擔森林防滅火工作領導責任,做到組織機構、防火責任、基礎設施、工作經費、火災處置“五到位”。各部門負責職責范圍內的森林防滅火工作。林區經營單位在其經營范圍內承擔森林防滅火主體責任。森林公安隊伍任務分工按照“一條不增、一條不減”原則,原職能保持不變。

  (2)督導監督機制。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對全省森林防滅火工作進行全面指導;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成員單位在履行自身防火職責的同時,按分工對省轄市(濟源示范區)的防滅火工作進行督促指導;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對各省轄市(濟源示范區)、各成員單位森林防滅火責任落實、物資儲備、值班值守等情況進行督促指導。

  (3)工作自查檢查制度。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組織檢查防火措施落實情況,縣(市、區)或基層單位開展自查,市級以上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或者主管部門開展核查。

  8.1.4 森林火災核查統計報送制度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建立森林火災核查統計報送制度,統計森林火災發生的基本情況、國民經濟和人民生命財產損失情況,由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逐級上報。落實新聞發言人制度,森林防滅火信息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指定新聞發言人統一發布。

  8.1.5 森林防火值班制度

  進入森林防火緊要期(每年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全省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平時由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領導帶班,出現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時由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領導帶班。值班人員應做好值班記錄,及時了解掌握火情、撲救進展等情況。出現高火險天氣時要了解有關重點林區火險等級和工作措施,發生火災后要主動了解火災地區范圍和人員傷亡情況以及施救情況。

  8.2 隊伍保障

  發生森林火災時,專業森林消防隊、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地方綜合應急救援隊伍是應急救援的骨干和主力,解放軍和武警部隊是應急處置與救援的突擊力量,半專業森林消防隊、社會應急救援隊伍是應急處置與救援的輔助力量。

  8.2.1 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

  按照國家規定承擔重特大災害事故和其他以搶救人員生命為主的應急救援工作。

  8.2.2 解放軍和武警部隊等救援力量

  包括解放軍和武警部隊、預備役部隊、民兵應急分隊等,必要時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協調,按照有關規定參與森林火災應急救援工作。

  8.2.3 專業森林消防隊

  由市、縣級政府組建(目前大部分由林業部門管理,少部分由應急部門管理),有較為齊全的硬件設施和撲火機具裝備,人員相對固定,防火緊要期集中食宿、實行準軍事化管理,做到訓練有素、管理規范、裝備齊全、反應快速。

  8.2.4 半專業森林消防隊

  由林區縣(市、區)政府、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林場、林區經營單位組建,每年進行一定時間的專業訓練,確保有組織、有保障,人員相對集中,具有較好的撲火技能、裝備。在森林火災高風險期集中食宿、實行準軍事化管理。

  8.2.5 地方綜合應急救援隊伍

  由各地政府、國有企業組建,是開展生產安全事故、自然災害應急救援的專業力量。

  8.2.6 群眾森林消防隊伍

  以機關、企事業單位干部、職工以及林區居(村)民中的青壯年為主,主要參加火情處置、帶路、運送撲火物資、提供后勤服務、參與清理和看守火場等任務。

  8.2.7 力量編成

  森林火災發生后,按照屬地負責、就近調度原則,由火災發生地政府調度本地應急救援力量開展先期處置。省級森林火災Ⅰ、Ⅱ級應急響應啟動后,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根據災情、險情及先期處置情況,研究確定救援力量的編成和規模,必要時協調軍隊應急救援力量和周邊省份應急救援專業力量增援。救援力量調度方案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擬定,可參照《河南省森林火災應急救援力量編成表》。

  撲火力量分為三個梯隊:第一梯隊是火災發生地專業森林消防隊、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地方綜合應急救援隊伍;第二梯隊是火災發生地半專業森林消防隊、民兵應急分隊;第三梯隊是駐豫解放軍和武警部隊。行政區域外增援的各類隊伍按照上述標準納入編成。

  8.2.8 力量調度

  (1)下達指令。各牽頭部門協調聯系救援力量,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統一下達書面調度指令(《請求調用應急救援力量的函》,《應急救援力量調度指令》),火情緊急時可先通過電話指揮調度,隨后補發書面指令。各有關部門要及時將火情信息通報主要救援力量。需要駐豫解放軍和武警部隊支援撲救的,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商省軍區、武警河南省總隊,按有關規定組織實施。周邊省份應急救援專業力量由省應急廳提請應急部協調增援。

  (2)快速出動。救援力量接到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調度指令后,要立即啟動應急響應,緊急集結動員,快速做好準備,并將集結情況(包括指揮員、人員、裝備、行程路線等信息)報告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征得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同意后立即趕赴救援現場或指定地點。

  (3)預置備勤。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根據森林火災發展態勢,及時調整救援力量部署,下達預備指令,預置備用力量,做好增援準備。

  8.3 物資資金保障

  8.3.1 救援資金保障

  縣級以上政府將森林防滅火基礎設施建設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將森林防滅火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省財政按照政策規定安排森林防滅火經費,統籌用于省級森林防滅火應急儲備物資購置和各地森林防滅火補助。

  8.3.2 救援裝備保障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按照本預案要求,以救援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為目標,加強省級森林防滅火物資儲備庫建設,儲備撲火機具、防護裝備和通信器材等救援裝備。市、縣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根據本地森林防滅火工作需要,建立本級森林防滅火物資儲備庫,儲備所需的撲火機具等救援裝備。

  8.3.3 救災物資保障

  省級救災物資包括帳篷、棉被、棉衣、棉大衣、睡袋、雨衣、折疊床、救生船、救生衣、應急包、手電筒等,儲備在省級救災物資倉庫。

  省級救災物資調用條件。森林火災發生后,受災地要先使用本級救災儲備物資,在本級儲備物資不能滿足救災需要時,可申請使用省或中央救災儲備物資。申請調撥救災儲備物資應逐級上報,發生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時可越級上報。

  省級救災物資調運程序。省應急廳發布物資調度命令,省糧食和儲備局負責省級救災物資調運工作。

  應急食品、藥品及其他后勤物資、生活物品等,由火災發生地政府統一組織協調、提供保障。

  8.4 氣象服務保障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及時向省氣象局通報火場位置、火場范圍和火場蔓延趨勢等信息。省氣象局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循環制作火場區域氣象專報,制定人工影響天氣方案,適時實施人工增雨(雪)作業。

  8.5 通信信息保障

  發生森林火災后,通信部門要迅速組織基礎電信運營企業調集力量搶修損壞的通信設施,調度應急通信設備,保證通信暢通。在緊急情況下,廣電、通信部門要利用廣播、電視、手機短信等手段發布群眾撤離信息,配合應急救援行動。自然資源部門負責提供火場區域及周圍地形、地貌、社區分布、道路、資源等地理信息,為救援決策提供支持。

  8.6 交通運輸保障

  增援撲火力量及攜行裝備的運輸以摩托化輸送方式為主。在特殊情況下,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商請鐵路或者民航部門下達輸送任務。交通運輸部門負責優先保證搶險人員、轉移群眾、撲火救援物資運輸。

  8.7 醫療衛生保障

  衛生健康部門負責對災區疾病防治工作開展業務技術指導;組織醫療衛生隊赴火場實施現場醫療救護,負責災區衛生防疫工作;必要時,組織、協調現場急救和轉診救治。

  8.8 治安防護保障

  公安部門負責做好火場警戒、交通疏導、治安維護工作,依法嚴厲打擊林區縱火、破壞森林火災救援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行為,保障火災救援工作順利開展。

  8.9 航空消防保障

  發生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或者經研判火災較為嚴重,需要航空消防飛機參與救援的,首先使用駐防的航護飛機;需要跨省調機支援時,由省應急廳向應急部提出申請,經批準后,由南、北方航空護林總站組織實施。所需費用由接受援助省轄市(濟源示范區)支付。

  9 預案管理

  9.1 預案編制、修訂

  本預案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管理,要組織預案評估,并適時修改完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及時修訂應急預案:

  (1)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或者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2)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調整的;

  (3)面臨的風險、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4)在森林火災實際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對應急預案作出重大調整的;

  (5)其他需要修訂應急預案的情況。

  9.2 預案培訓

  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統一組織預案培訓。培訓工作要結合實際,采取多種組織形式,每年森林防火緊要期前至少培訓一次。科學合理安排培訓內容,增強針對性,提升各級、各部門風險防范意識和應急處置能力。

  9.3 預案演練

  (1)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要建立應急演練制度,采取實戰演練、桌面推演等方式組織開展應急演練,不斷提高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

  (2)各級專業和綜合性救援隊伍要根據本地森林火災風險情況,有針對性地組織開展應急演練。

  (3)鄉鎮(街道)、林場、涉林景區要結合實際組織開展應急演練。

  9.4 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河南省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的通知》(豫政辦〔20__〕141號)同時廢止。

縣市森林防火應急預案范文 篇28

  春去秋來,天干物燥。為了搞好我校的森林防火工作,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杜絕因失火而帶來的損失,結合本校教育實際,特制定本期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加強森林防火宣傳教育,以普及防火知識為主題,積極組織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活動,深入推進森林防火知識進校園、進課堂、進書本工作,切實提高廣大師生的安全防范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二、組織領導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學校行政領導、年級組長、班主任

  三、具體工作

  (一) 做好“五個一”工作

  1、出好一期森林防火的黑板報。特別是在天干物燥的時候,要求黑板報內容結合實際,認真出好森林防火的宣傳板報。

  2、寫好一篇森林防火的作文。在適當的時候,要求每位同學寫好一篇關于森林防火的作文。讓學生明白森林防火的重要性,了解森林對人類的貢獻,懂得保護森林的必要性

  3、寫好一條關于森林防火的標語。我校以前已經有一條關于森林防火的標語,但這肯定是遠遠不夠的。計劃以后可以在學校的周邊地區多寫一些關于森林防火的標語。

  4、寫好一封致學生家長的信。上期我們已經寫了一封致學生家長的關于森林防火的公開信。本期我們計劃再對此加以完善。加大宣傳力度。

  5、做好一次全校的防火演習。在適當的時候我們將組織全校師生進行一次防火演習,以此向學生滲透防火知識,讓知識守護生命。

  (二)采取多種形式加強學生森林防火意識

  無論是在班會或者校會上,老師都要向學生宣傳森林防火的知識,強調森林防火的重要性。要求學生無論是在學校還是在放學路上,甚至是在家里,特別是在野外的時候,都要嚴格用火規范,時刻注意森林防火。

  (三)組織教師認真學習有關森林防火的文件

  在本期工作中,我校要通過各種形式的會議向教師傳達有關森林防火知識。只有讓我們的教師深刻意識到森林防火的.重要性,才能去教育學生不亂用火玩火。通過這種形式的教育工作,全校才能形成濃郁的預防森林防火的氣氛。

  (四)加大安全防范,確保校園平安

  進一步完善安全防范體系,采取有效的措施,切實做好各類安全防范工作。要做好特殊時間、特殊地段、特殊人物的防范,要按照保安全、保運行、保發展的經費使用原則,要重點做好森林防火防范工作,繼續開展好“和諧校園”和法制校園的創建活動,爭取從源頭阻塞校園安全事故。

  (五)完善監管體系,加強監督管理

  進一步完善安全監管體系,強化監管工作。要加強學生在校期間的`管理,建立覆蓋各時段、各空間、師生全員參與的校園安全管理責任體系,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立體交叉安全管理網絡,對學生實行全天候監管,確保不出空檔。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保護森林資源,維護生態安全,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我校一定會結合本校實際,把以上工作認真落到實處,確保師生的人身安全和學校的財產安全。

  森林防火,責任重于泰山。只有以預防為主,才能防患 于未然。今后的工作還任重而道遠。我們只有時刻給自己敲 警鐘,才能把這項工作做好。

縣市森林防火應急預案范文 篇29

  為進一步提高我鎮森林防火工作的綜合能力,確保全鎮森林資源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縣森林防火指揮部文件精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xx省森林條例》、《國家處置重、特大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國家林業局撲救森林火災前線之火部工作規范》、結合我鎮防火工作的工作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深入貫徹落實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指示精神,緊緊圍繞“以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為重點”的林業發展基本思路,及建設“萬畝油茶、萬畝果業基地”的總目標,切實有效地保護森林資源,維護國家、集體和人民群眾的財產安全,堅決遏制森林火災的發生,確保全鎮不發生或少發生森林火災,確保不發生大的森林火災。

  二、目標要求

  通過全鎮上下的共同努力,采取有效措施,層層落實責任,積極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達到全鎮不發生或少發生森林火災,切實有效地維護森林資源的安全。

  三、職責任務

  指揮部:負責協調有關部門。研究制定撲救森林火災的重大措施和指導意見,解決撲火救災中的重大問題;根據撲火需要,指揮調動撲火力量、物資和裝備;指導發生森林火災的村委會完成撲火救災任務。

  防火辦主要職責:

  1、及時掌握全鎮有關災情;

  2、督促協調檢查各村、各單位的森林防火工作;

  3、貫徹執行鎮主要領導及鎮森林防火指揮部關于防火的各項工作決策;

  4、負責處理各有關防火的日常工作;

  5、加強值班。

  防火辦設于林業站,電話號碼為

  火場指揮組織職責:組織實施火情處置方案;下達指令或分配任務;向火場指揮員或撲火隊下達指令;收集火場撲救和其他工作信息;掌握火情動態,向縣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

  宣傳報道組職責:負責指揮部新聞發布的各項工作。嚴格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森林火災宣傳報道的規定,統一發布火情信息,對撲火救災的情況進行報道,協調新聞單位采訪報道的具體事宜。

  治安保衛組職責:維護火災區社會治安、打擊違法犯罪活動、維護交通次序;負責災區首腦機關、機要部門、金融部門及救災物資等的安全;負責火災撲救和預防。

  后勤保障組職責:聯系組織供應撲火救災的物資,協調撲火力量和撲火物資的快速運輸;做好災情調查和統計工作;做好死難者的善后工作和孤老幼殘人員的安置。

  撲救組職責:負責火場情況調度,協調組織撲火力量,落實具體的撲救措施,負責召集各有林村護林員當向導;召集各撲火隊伍報到,登記撲火隊伍單位、人數、報到和上山時間,明確上山線路。

  醫療救助組職責:負責做好火災區受傷群眾的醫療衛生工作,負責搶救傷員和預防災后各種疾病的傳播。

  財務管理組職責:籌集、統一管理救災經費,負責提出并經黨委、政府批準后向縣、市政府申請救災經費;負責災區群眾的財物管理。

  四、強化宣傳,落實責任

  1、廣泛深入開展《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岳陽縣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令》和進山作業、游玩有關規定的宣傳,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禁火區和進山路口均設立固定的宣傳警示牌,并在山場顯眼位置刷寫宣傳標語,增強進山人員防火意識。各村要采取張貼公告、書寫標語、召開戶主會、印發給農戶的一封信、鳴金敲鑼等形式,各學校要利用主題班會,上好森林防火一堂課,給學生家長一封信等有效形式,認真切實加大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力度,提高全民防火意識。

  2、全面實行進山許可證制度。各村要利用“剎人情歪風,治婚喪陋習”制訂好的村規民約,提倡禁止燃放煙花鞭炮,特別是春節、清明期間禁止攜炮上山從事祭祀活動,進一步明確帶火源進山、野外違章用火和無辦理許可證進山的處罰規定,加強火源管制。

  3、落實村兩委干部和護林員“五包、五清”制度,護林員要嚴格執行巡山制度,并作好巡山記錄,對自己所管轄的山場要實行常年性全天候路口辦證和巡山執勤。村兩委要切實擔負起森林防火的責任,對所包山頭、責任范圍要加強督查,消除隱患。

  4、層層落實責任,上下聯動,齊抓共管森林防火工作。鎮政府每年都要與各村、護林員及村與戶層層簽訂森林防火責任狀,進一步明確責任,分級負責,各自抓好自己管轄行政區域內的森林防火工作。

  5、嚴格野外用火管理,杜絕森林火災隱患。森林防火期內嚴禁下列用火:禁山煉山;禁止在山上燒因災受損的斷木枯枝;禁止燒荒、燒田埂草、草木灰;嚴禁在林內和林緣地帶吸煙、野炊、上墳燒紙或其它祭祀用火;嚴禁毀林燒木炭;嚴禁小孩在林區內玩火。

  五、撲救程序

  1、任何單位和個人一旦發現森林火災必須立即撲救并向所在村或鎮區森林防火機構報告。

  2、鎮、村接到火情報告后,必須迅速啟動森林防火應急預案,召開森林防火指揮部成員緊急會議,研究制定撲救方案。下達撲火救災各項指令,發出組織撲救森林火災緊急通知,調遣撲火隊伍進行撲救,撲救組第一梯隊人員要在半小時內趕赴現場撲救。

  3、撲救組隨時向指揮部報告火場火情情況,凡延燒半小時仍未撲滅的,指揮部根據火情動態,向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請增援。

  4、后勤保障組要在撲救組第一梯隊出發后兩小時內,要把水與干糧送到火場。

  5、山火未徹底撲滅,撲火人員不得撤離現場,要落實好火災現場看守清理制度,撤退命令由現場指揮部下達。明火徹底撲滅后,應對火災現場進行全面檢查,清除暗火,并由火災發生的村負責留足力量繼續觀察,直到確保不復燃為止。

  六、注意事項

  1、堅持“三不打、三嚴禁、一報備”制度。即“三不打”︰進入夜間對火場原則上圍而不打,組織人員開設防火路;撲打火頭原則上不動用群眾,而應組織專業隊伍突擊撲打;在危險的地形條件或火情環境下,原則不動用大兵團撲火,而應組織若干精干的專業分隊實施突擊。“兩嚴禁”︰嚴禁組織婦女、兒童和老人上山打火;嚴禁指派無撲火經驗的干部,尤其是鄉鎮干部到一線火場指揮打火、嚴禁派無組織的村級撲火隊伍上山參與森林火災的撲滅工作。“一報備”︰火場清理和守護實行指揮員姓名報市政府備案制,嚴格責任,嚴防火場死灰復燃。

  2、撲火隊伍要服從命令,聽從指揮,既要以隊伍單位相對集中,又要以組為單位分散撲打,不準離組脫隊,單人行動,若發現險情,要及時向隊長報告。

  3、遇到撲火隊員受傷,要迅速撤離火場搶救,及時與火場指揮員或前線指揮部聯系救助。

  4、發現撲火隊員丟失,要以組為單位馬上組織搜尋,并及時向火場指揮員或前線指揮部報告。

  5、后勤組在運送救援物資到達火場應按照“先送送前,后送送后”的原則,確保每位撲火隊員都能及時拿到救援物資。

  七、撲火器具的儲備

  各村應儲備風力滅火機、拖把、砍柴刀、滅火鞭、手電筒等工具若干,要保證撲火設備完好,隨時添加,隨時動用。

  八、災后事宜

  1、災后報告︰森林火災發生后二天內所在村應向鎮森林防火指揮部做出書面報告,說明起火原因、地點、組織撲救、損失情況、檢查隱患和整改措施等。

  2、火案查處︰案件查處工作由鎮林業站配合縣林業公安分局處理,所在村要保護好現場,并協助做好調查取證工作,盡快破案查處。

  3、撲滅經費︰撲火人員誤工補貼以及撲火期間的其它費用,由火災肇事者或所在村(單位)承擔。

  4、獎懲辦法︰災后負傷的救火人員以及因火災給災民生產生活造成損失的,由所轄村給予妥善處理;對撲火有功人員,由鎮黨委、政府予以表彰;對肇事者,由森林公安機關給予法律及經濟處罰;對玩忽職守者,根據法律和上級有關文件規定予以處罰。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縣市森林防火應急預案范文 篇30

  為進一步提高我鎮森林防火處置應急能力,保護廣大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及時快捷的組成森林防火措施體系和撲滅山火,特制定本預案。

  一、預防森林火災

  1、加強領導。建立森林防火領導小組,以鎮長為組長,副鎮長為副鎮長,各責任區主要負責人為組員,并劃分責任區,建立防火值班制度,切實貫徹領導帶班,責任到人的預防方針。

  2、廣泛宣傳。利用會議、標語、電視、橫幅等形式大力宣傳《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條例》。召開會議進行部署,嚴禁一切野外非法用火,并不斷提高群眾森林防火意識。

  3、準備必要的撲火物資。配足配齊鐵鏟、砍刀、鋤頭等工具,為撲火提供物資保障。

  4、落實森林防火值班制度。各村組必須落實村級專職、兼職森林防火巡山員制度和村民輪流掛牌值班制度,確保山有人護,火有人管。防火期內,必須堅持領導帶班,并實行24小時值班。

  二、強化監管,落實責任。

  按照縣處置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的規定,我鎮各部門要逗硬落實防火措施,立即開展森林防火安全大檢查,加大巡山護林和檢查督促力度,切實整改火險隱患;加強林區野外火源和可燃物管理,清楚重點防范區域內的枯枝落葉和雜草,嚴禁在林區亂扔煙頭、野炊用火、小孩玩火等,特別是在春節、清明節期間要倡導文明掃墓祭祖。對工作不落實、對火情不作為、殆誤戰機,造成重大損失的,政府將嚴格追究其責任。

  三、森林火警信息的傳達

  凡我鎮工作人員從各方面獲悉森林火情后,應在第一時間內報告鎮政府,同時報告縣森林防火辦公室。

  四、徹底清理,不留隱患

  火場清理的三項要求:一是要動態清理,不留盲區;二是要巡查指導,不留空檔;三是要死看硬守,不留缺口。

  五、嚴守細看,防止復燃

  看守火場的四種基本方法:一是分段包干,責任到人;二是全線封挖,不留缺口;三是跡地巡查,縱深到邊;四是居高瞭望,流動巡護。

  為切實加強對我社區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協調指揮,預防轄區森林火災的發生,結合我社區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基本原則

  1、在街道辦統一領導下,我社區組織實施本預案。本預案在具體實施時應遵循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落實各項責任制。

  2、在處置森林火災保護森林資源安全時,要堅持以人為本,把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護人民群眾財產和公共設施的安全,把火災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3、要落實預防火災的各項措施,做好緊急應對突發森林火災的思想準備、機制準備和工作準備,做到常抓不懈,快速反應,處置得當。

  二、預案啟動條件

  發生森林火災后,應根據火情大小報告街道辦及縣森林防火指揮部。如果有以下情形的:

  1、火災持續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

  2、對居民居住的重要設施構成威脅的;

  3、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并經街道辦批準,立即啟動本預案,采取應急處置措施。

  三、組織體系及職責

  成立社區森林防火指揮小組。由社區書記任組長,其它負責人為成員。具體人員是: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主要職責:本預案啟動后,社區森林領導小組立即成立“火場撲滅指揮部”,具體承擔應急處置火災的各項組織、指揮工作,同時在街道辦的統一領導下,全面負責森林防火工作。

  四、預案處理措施

  1、社區森林防火指揮辦公室接到森林火災事故后應采取下列措施:

  (1)與火災發生點聯系,弄清火災現場準確情況;

  (2)邊界發生的火災報告街道辦森林防火指揮部。

  (3)保持上下聯系,最先知道火災現場情況;

  2、街道辦森林防火指揮部應采取如下措施:

  (1)召開相關會議,研究火災的撲救和處置方案,成立臨時撲火救災辦事機構,落實撲火責任人員;

  (2)對發生重大以上火災要明確牽頭單位,成立聯合撲火救援指揮部

  (3)發生重大以上火災或可能釀成特大火災及人民生命財產受到嚴重威脅的火災,由指揮長或副指揮長委派其他成員帶領森林防火指揮部人員及派出所有關部門人員迅速趕赴現場,處理火災事故。

  五、火災查處和善后處理

  發生一般火災,由社區同所在街道辦進行處理,發生重特大火災,要組織派出所、紀檢、林業部門成立職合工作組,督促和幫助火災發生地及時查明火因,對肇事者、相關責任人和有關部門要依法及時作出處理,處理結果及進上報。

  六、獎勵與責任追究

  對在撲火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的表彰獎勵,要依據《森林防火條例》相關規定執行;對火災肇事者的責任追究,由司法法部門依法審理;對火災事故負有行政領導責任的追究,依據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及相關規定執行。

縣市森林防火應急預案范文 篇31

  1、總則

  1.1編制目的。為貫徹落實“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針,有效預防和控制森林火災,確保在處置重、特大森林火災時準備充分、決策科學、反應迅速、措施得力,把損失降到最低程度,維護我市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和國土生態安全,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管理方案。

  1.2工作原則。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原則;堅持密切協作、快速反應的原則;堅持預防為主、預防應急相結合的原則。

  1.3編制依據。本管理方案編制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森林防火條例》、《xx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辦法》等法律、法規,以及《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省森林防火責任追究辦法》、《xx省森林火災應急管理方案》、《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管理方案》和《xx市森林火災應急管理方案》等。

  1.4適用范圍。發生下列森林火災時,可啟動本管理方案:

  (1)受害森林面積30公頃以上的森林火災;

  (2)威脅居民地、重要設施和林場或者位于鄉(鎮、區)交界地區,危險性較大的森林火災;

  (3)連續燃燒6小時沒有得到控制的森林火災;

  (4)發生在森林公園、風景名勝區、旅游區、天然林區及其它重點林區,受害森林面積20公頃以上的森林火災;

  (5)造成人員傷亡事故,以及其它造成重大影響和財產損失的森林火災。

  2、組織指揮機構及職責

  2.1市護林防火指揮部及其辦事機構的組成與職責

  我市成立以市長為指揮長,市委、市政府分管領導、市武裝部部長為副指揮長,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市公安局、市林業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監察局、市安全監管局、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司法局、市氣象局、市交通局、市民政局、市商務局、市衛生局、市廣電局、市農業局、市文化旅游局、市聯通公司、市移動公司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市護林防火指揮部。市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林業局。

  市護林防火指揮部主要職責:貫徹落實上級森林防火工作的法律、法規和上級森林防火指揮部的指示、決定和工作部署;制訂和修訂市森林火災應急管理方案;宣布啟動或結束本應急管理方案;組織、指揮應急處置工作,決定成立前線指揮部,協調、解決應急處置中遇到的資金、物資、交通等問題;審查批準指揮部辦公室或專家組提交的工作報告或評估報告;承擔xx市護林防火指揮部安排的其它應急工作。

  市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主要職責:及時掌握、分析重、特大森林火災發生信息,并提出處理建議報市護林防火指揮部;貫徹落實市護林防火指揮部指示和工作部署,組織協調森林火災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指導并監督檢查有關鄉(鎮、區)和單位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協調解決應急處置中出現的有關問題;指導應急撲火專業隊伍建設和人員培訓;落實市森林火災應急管理方案的編制修訂和組織演練工作;向xx市政府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市護林防火指揮部成員單位報告、通報森林火災發生情況及應急處置工作有關情況;根據市護林防火指揮部授權發布有關信息等。

  2.2森林火災撲救前線指揮部及其各工作組的職責。根據森林火災撲救需要,市護林防火指揮部臨時成立前線指揮部,主要職責是迅速落實市護林防火指揮部關于森林火災撲救的各項部署,現場統一組織指揮火災的處置和撲救。各工作組組成和主要職責:

  綜合調度組:全面掌握并及時報告火情信息、火場天氣狀況和撲救情況;協調組織各部門落實撲火力量調動、物資調配、通信聯絡、火場監測、火災案件查處等具體處置措施。

  后勤保障組:做好火災處置撲救中的食品、飲水、燃油、電力、被褥等物資供應和通訊聯絡工作;協調相關部門快速運輸撲火人員、撲火設備及救援物資、藥品等。

  醫療救護組: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做好火災處置撲救中的醫療救護以及災后衛生防疫等工作。

  宣傳報道組:按照上級對森林火災宣傳報道的有關規定,根據火災撲救工作需要,確定火災撲救新聞發言人,適時發布火情信息,組織好宣傳報道工作。

  專家咨詢組:負責撲火環境、火情分析,并對火災態勢進行科學評估,提出火災撲救方案;根據市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授權,開展火災調查、火災損失評估,做好處置撲救績效評價。

  現場督導組:深入火場一線,對各部門、各單位和有關人員在火災撲救中的職責履行情況實施跟蹤監督檢查,及時將有關情況報告前線指揮部和市護林防火指揮部。

  2.3市護林防火指揮部成員單位及其職責:

  市武裝部:根據火災撲救需要,組織駐xx部隊、人武部和廣大民兵、預備役人員投入火災撲救工作。

  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負責組織召開森林防火會議及火災撲救中的緊急會議,審核上報xx市的有關資料和文件。

  市公安局:負責組織公安機關搞好災區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維持火場治安秩序,做好受災群眾的疏散和安全管理工作,及時查處森林火災肇事者;必要時協調市公安消防大隊參與滅火。

  市林業局:負責指導森林公園、國有林場等國家所有的林地森林火災預防和森林火災撲救工作,監督檢查各有關鄉(鎮、區)和林區各單位森林防火和森林火災撲救工作,組織實施森林火災應急管理方案演練,履行市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市發展改革委:負責涉及市森林防火和森林火災撲救和基礎建設項目審批,并將其納入基本建設計劃;協調應急物資的儲存、調撥和緊急供應工作。

  市監察局:負責對不落實地方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市護林防火指揮部成員單位責任制和在火災撲救中有失職瀆職行為的單位和個人實施責任追究。

  市安全監管局: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火災成因及火災案件的調查處理工作。

  市教育局:負責做好學校師生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

  市財政局:負責籌措解決森林火災撲救工作經費,將森林防火基礎設施、撲火隊伍裝備、撲火物資儲備(供應)以及災后重建等所需資金列入同級財政預算。

  市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參與對各部門、各單位人員火災撲救職責履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獎勵火災撲救有功人員。

  市司法局:負責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火災案件的調查處理。

  市氣象局:負責加強中長期天氣預報,建立森林火險形勢會商機制;及時提供火情監測信息,隨時掌握和提供火場及周邊天氣情況;必要時制定人工影響天氣方案,適時實施人工增雨作業。

  市交通局:負責修建通往災區臨時公路和運輸撲救物資、人員,配合市公安部門做好交通管制工作。

  市民政局:負責災民安置與社會救濟和災后重建工作,按規定做好撲火傷亡人員的撫恤事宜;教育和引導公民文明祭祀,做好陵園、公墓和墳地的火源管理工作,協助做好癡呆等智障人員的用火安全管理。

  市商務局:負責組織火災撲救生活必需品的應急供應。

  市衛生局:負責組織醫務人員趕赴火場實施現場醫療救護,做好災區衛生防疫;遇有大批重危傷員時,組織、協調現場急救和轉診救治工作。

  市廣電局:通過播放森林防火公益廣告等形式開展森林防火安全教育;遇到三級以上火險天氣時,在市電視臺、廣播電臺播報火險等級預報。

  市農業局:負責協調做好農村居民、牲畜和農業生產物資的疏散與轉移工作,搞好災后農業生產。

  市文化旅游局:負責組織指導旅游區和旅行社開展森林防火安全知識教育,將森林防火安全知識納入導游提示游客內容;發生森林火災時,督促旅游區組織人員疏散。

  市聯通公司、移動公司:負責組織通信聯絡,確保火災現場的通信網絡暢通。

  3、預防和應急準備

  3.1加強森林防火宣傳教育,提高公民森林防火意識。

  3.1.1各鄉(鎮、區)要按照“政府主導、媒體聯動、教育滲透、全民參與”的要求,突出宣傳重點,豐富宣傳形式,拓寬宣傳渠道,擴大宣傳教育覆蓋面。

  3.1.2建立全方位、社會化的森林防火宣傳教育網絡體系。強化市、鄉(鎮、區)兩級護林防火指揮部的宣傳教育職能,協調廣電、教育、文化旅游等部門及村民委員會組成宣傳教育網絡。從各個層面開展森林防火宣傳教育活動,構建全方位、社會化的森林防火宣傳教育格局。

  3.1.3深入開展“進林區、進村宅、進單位、進學校、進風景旅游區”的森林防火宣傳教育活動;結合普法教育,組織開展森林防火法律、法規的教育培訓;充分利用每年11月份的“森林防火宣傳月”,集中開展多種形式的森林防火科普知識、森林火災撲救和安全避險知識教育,開展先進典型宣傳和森林火災警示教育。

  3.2有關鄉(鎮、區)、山張林場和虎頭山森林公園應當組織實施下列森林防火設施建設:

  (1)建設火險預警、火情監測瞭望設施;

  (2)在林內、林緣以及村莊、工礦企業、倉庫、學校、部隊營房、重要設施、名勝古跡和革命紀念地等周圍,建設蓄水池、開設防火隔離帶或者營造防火林帶,設置醒目的森林防火宣傳標識;

  (3)配備森林防火交通運輸車輛、森林防火物資和通信器材等;

  (4)修筑森林防火道路;

  (5)建立森林防火指揮調度和信息處置系統等。

  3.3林區的機關、企業事業單位以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非公有制林業經營者要建立相應的森林防火組織,負責本系統、本單位范圍內的森林防火工作。建立森林防火責任制,確定森林防火責任人和責任區,配備相應的森林防火設施裝備。

  3.4市護林防火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和有關鄉(鎮、區)護林防火指揮部應當開展森林火災隱患排查,及時采取措施消除隱患。

  3.5森林火災撲救工作堅持以專業隊伍為主,專業隊伍與發動群眾相結合的原則。有關鄉(鎮、區)負責本轄區各類森林消防隊伍的建設、監督和管理。國有山張林場要建立專業森林消防隊,沿山鄉(鎮、區)要建立森林消防突擊隊和民兵應急分隊,沿山各村和包山大戶要建立群眾撲火隊。加強后備撲火力量準備,保證有足夠的撲火力量。

  3.6完善森林防火物資儲備的監管、儲備、調撥和更新管理體系,確保撲救重、特大森林火災的物資準備需要。市、鄉(鎮、區)護林防火指揮部根據各自轄區的森林防火任務,儲備與之相適應的森林防火物資。

  3.7各鄉(鎮、區)要按照《國家突發事件財政應急保障管理方案》的要求,保證撲救森林火災所需的應急準備和救援工作資金。

  3.8各鄉(鎮、區)、各林場及火場要建立森林防火通信網絡和火場應急通信保障體系,配備與撲火需要相適應的通信設備。要充分利用現代通信手段,發揮社會基礎設施的作用,為撲火指揮決策提供信息支持。

  3.9市氣象部門要為撲火工作提供火場氣象服務,包括火場天氣實況、天氣預報、高火險預報、人工增雨等。市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要建立森林防火專家信息庫,匯集各個領域能夠為森林防火提供技術支持的專家學者信息,為森林防撲火工作提供技術智力支持。

  3.10市、鄉(鎮、區)護林防火指揮機構要加強崗位技術培訓,組織實戰訓練和撲火演練,不斷提高撲火隊伍的綜合素質和撲火作戰能力。加強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鄉(鎮、區)森林消防突擊隊、民兵應急分隊和群眾撲火隊的聯合培訓、聯合演練,提高合作應急、協同應急的能力。

  4、監測與預警

  4.1森林防火常規信息的監測與收集。

  4.1.1市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要建立健全森林火災常規信息監測和收集體系。切實加強對可能影響森林火災發生、發展和應急處置的常規信息的監測和收集工作。

  4.1.2市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要建立森林火災常規信息數據庫,各有關部門要無償提供有關數據和信息,支持、配合常規信息數據庫的.建設。常規信息數據庫內容包括:

  (1)區域內森林資源的種類、數量及分布;主要危險源的種類、數量及分布。

  (2)區域內重點防護林、天然次生林及森林公園、風景旅游區的面積及分布;林區重要基礎設施、居民點、學校的數量及分布;林區人口數量、結構及分布。

  (3)林區地形地貌、交通和基礎設施情況;季節性的風向、風速、氣溫、雨量等氣象信息。

  (4)森林撲火力量的組成、分布,森林消防物資的種類、數量、特性和分布,上級護林防火指揮部和相鄰地區可用的火災處置應急物資。

  (5)可能影響火災撲救的不利因素。

  4.2森林火險預測預報。在重點防火期,市氣象部門要分析森林火險形勢,向市護林防火指揮部報送火險趨勢報告,并制作全市24小時森林火險天氣預報,全天不間斷通過電視臺向全市發布;冬春高火險季節,市廣電局要在市電視臺天氣預報等欄目中向全市發布森林火險等級預報和預警警報;重、特大森林火災發生后,市氣象部門要全面監測火場天氣實況,提供火場天氣形勢預報。

  4.3森林火險天氣等級。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森林火險天氣等級分為五級:

  一級:沒有危險,林內可燃物不能燃燒;

  二級:低度危險,林內可燃物難以燃燒;

  三級:中度危險,林內可燃物較易燃燒;

  四級:高度危險,林內可燃物容易燃燒;

  五級:極度危險,林內可燃物極易燃燒。

  4.4預警標志設置、預警公告發布及防范措施。

  一級和二級火險天氣,可不設標志。

  三級火險天氣,林區懸掛淡綠旗預警標志。市氣象部門及時向市政府和市護林防火指揮部報告天氣信息,市、鄉(鎮、區)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嚴格晝夜值班制度;各監控站(點)、防火瞭望臺、檢查站和護林員加強林火監測和巡護,撲火隊伍做好撲火準備。

  四級火險天氣,林區懸掛黃旗預警標志。除三級防火措施外,市電臺、電視臺要公開發布森林火險天氣預報;市、鄉(鎮、區)護林防火指揮部主要領導要值班、帶班,檢查落實防范措施;停止野外生產生活用火;風景旅游區等重點區段要層層設崗,嚴防死守。

  五級火險天氣,林區懸掛紅旗預警標志。除四級防火措施外,市電臺、電視臺要公開發布高火險天氣警報,當高火險等級面積指數(高火險等級出現的范圍占所在林區的面積比例)超過50%時要發布森林火險天氣緊急警報。同時,經市政府批準,以市政府名義向全市或有關地區發布預警公告。

  4.5火情監測。在森林火災高發期,各監控站(點)、防火瞭望臺、檢查站和巡護人員切實加強火情監測。

  4.6火情報告。

  4.6.1報告的責任主體、時限和程序要求:市護林防火指揮部對接到氣象衛星林火監測系統發現的熱點,要立即通知有關鄉(鎮、區)護林防火指揮部核查。各監控站(點)、防火瞭望臺、檢查站、巡護人員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發現火情后,應立即向當地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市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對收集到的火災信息要迅速核實、整理和分析,并及時上報。一般森林火災由市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按照災情日報、月報的規定進行統計、上報;重、特大森林火災,應在40分鐘內逐級上報至市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市護林防火指揮部和xx市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

  4.6.2報告內容:包括起火時間、地點、面積、火勢、發展趨勢分析、火場附近環境情況及已經采取的撲救措施,并根據火災發展和撲救情況及時續報動態信息。

  4.6.3我市建立森林火災有獎報告制度,設立報警電話()和電子信箱()。

  4.6.4有關單位和人員報送、報告森林火情應當做到及時、客觀、真實,不得遲報、謊報、瞞報、漏報。

  5、應急響應

  5.1分級響應。

  5.1.1事發地鄉(鎮、區)護林防火指揮部應急反應。發現火情后,當地鄉(鎮、區)護林防火指揮機構要立即組織力量撲救,到火場時要及時向市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反饋火場情況,及時組織力量撲救。

  5.1.2市護林防火指揮部應急反應。火災發生后2個小時內仍未能控制的,或發生跨鄉(鎮、區)森林火災時,應立即啟動本管理方案,迅速在火場設立撲火前線指揮部,全力組織撲救。

  5.1.3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管理方案時,鄉(鎮、區)及其護林防火指揮部應當按照規定向市政府及市護林防火指揮部報告。

  5.2管理方案實施。本管理方案啟動后,市護林防火指揮部指揮長應迅速召集事發地鄉(鎮、區)和市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市政府各有關部門和單位研究部署行動方案,責成各成員單位負責人及工作人員按照職責分工,立即開展應急處置、應急保障等各項工作,保證組織到位、應急撲火隊伍到位、應急保障物資到位。

  5.3撲火指揮。撲救重、特大森林火災時,應成立前線指揮部,下設若干工作組。在火場范圍較大且分散的情況下,可將火場劃分若干戰區,成立分區指揮部。需調動軍隊(武警部隊)執行滅火任務時,可設立專門指揮機構,具體負責軍隊(武警部隊)的組織指揮工作。前線指揮部是撲火現場的最高指揮機關,可依據實際情況制定和修改應急處置方案,發布有關命令,全面組織各項緊急處置工作。事發地鄉(鎮、區)、市護林防火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和指揮部各工作組、各分區指揮部和軍隊(武警部隊)專門指揮機構以及參加撲火的所有單位與個人,必須服從前線指揮部的統一指揮。

  5.4撲火力量組織與調動。

  5.4.1撲火力量的組成。撲救森林火災以當地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突擊隊為主、其他經過訓練的或有組織的非專業力量為輔。如當地撲火力量不足時,由火災發生區域的護林防火指揮部提出申請,經市護林防火指揮部審批實施跨區增援計劃。

  5.4.2撲火力量梯隊安排。分三個梯隊:

  第一梯隊為森林消防應急分隊。由鄉(鎮、區)護林防火指揮部調動當地的森林消防應急分隊和干部、群眾組織撲救。必要時,由市護林防火指揮部就近調集其他鄉(鎮、區)森林消防應急分隊進行增援。

  第二梯隊為群眾義務撲火隊和民兵消防應急分隊、公安消防大隊。由市護林防火指揮部組織進行支援。

  第三梯隊為駐xx部隊。根據撲火需要,由市護林防火指揮部就近組織駐軍支援。

  5.4.3兵力調動程序。需增援撲救的,由發生火災的鄉(鎮、區)護林防火指揮部向市護林防火指揮部提出申請,由市護林防火指揮部組織有關單位和部門實施增援。專業森林消防隊的調動由市護林防火指揮部向調出鄉(鎮、區)的護林防火指揮部下達調動命令,由調出鄉(鎮、區)護林防火指揮部組織實施。軍隊(武警)的調動由市護林防火指揮部商駐xx部隊,按有關規定組織實施。

  5.5現場處置。

  5.5.1撲火方法選擇。要采取整體圍控、分段殲滅,重兵撲救、徹底清除,阻隔為主、正面撲救為輔等多種方式和手段,做到快速出擊、科學撲火,“阻、打、清”相結合。

  5.5.2重點部位保護。對重要設施、居民地、軍事管理區等重點部位和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生態防護林、原始森林等重點林區,要集中優勢力量,實施重點保護。

  5.5.3撲火安全防范。在撲火過程中始終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現場指揮員必須認真分析地形地貌、風力風向、氣溫等因素,時刻注意觀察火勢的變化,確保撲火人員的安全。

  5.5.4人員疏散安置。各鄉(鎮、區)應在林區居民地周圍開設防火隔離帶,預先制定緊急疏散方案,明確安全撤離路線。當居民地受到火災威脅時,要及時果斷地采取阻火措施,有組織、有秩序地疏散居民,確保群眾生命安全。必要時可采取強制疏散措施,并保證被疏散人員的基本生活。

  5.5.5醫療救護。由醫療救護組協調當地衛生部門,對因森林火災造成的受傷人員開展醫療救治工作。必要時由市衛生部門組織力量予以支援。

  5.5.6物資使用。撲火搶險所需物資由前線指揮部及其后勤保障組協調市發改委、商務等部門負責調集。根據火災撲救需要,前線指揮部可使用、征用、調用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機構的物資、設備、房屋、場地等。

  5.5.7應急通信。在充分利用當地森林防火通信網絡的基礎上,市聯通公司、移動公司要建立火場應急通信系統,采用衛星通信和短波、超短波通信,確保信息通暢。

  5.5.8生活保障。由火災發生地鄉(鎮、區)負責應急撲救人員必需的食宿等生活保障工作。

  5.6火災案件查處。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負責進行火災案件的查處工作。

  5.7新聞報道。市護林防火指揮部適時召開新聞發布會,向媒體發布火災發生、發展和處置情況。重、特大森林火災的新聞稿件(包括視頻新聞)由市護林防火指揮部宣傳報道組研究提出意見,報市護林防火指揮部審定后發布。

  新聞記者到火災現場采訪,需征得前線指揮部的批準。記者在采訪中要嚴格遵守宣傳紀律,服從指揮,不得妨礙火災撲救工作。

  5.8擴大應急。重、特大森林火災有擴大、發展趨勢,現有力量難以控制時,由前線指揮部報請市護林防火指揮部研究采取相應的擴大應急措施。

  5.9應急結束。

  森林火災撲滅后,由當地鄉(鎮、區)護林防火指揮部組織火場看守,及時清除余火,消除隱患。經市護林防火指揮部組織辦公室人員現場查實后,報請市護林防火指揮部宣布解除應急狀態。

  6、后期處置

  6.1火場看守。明火撲滅后,要保留不少于總撲火力量10%的人員看守火場,看守時間不少于36小時,防止死灰復燃。

  6.2火災評估。森林火災撲滅后,由市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組織專家組對火災損失進行調查評估,撰寫調查評估報告,經市護林防火指揮部審核后報xx市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

  6.3災民安置、災區防疫及災后重建。受災鄉(鎮、區)要根據有關規定妥善處理災民安置、災區防疫和災后重建工作,保證災民不受凍、不挨餓、情緒穩定,不發生人、畜疫情。災情特別嚴重的,可向市政府提出賑災申請。市財政、民政等有關部門要對災區重建給予重點支持。對在森林火災應急處置中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恤。

  災區鄉(鎮、區)應當依法對撲救火災使用、征用、占用的房屋、場地、應急物資和設備等予以歸還;不能歸還或者造成損失的,應依法予以補償。市財政部門根據情況,制定具體補償標準和辦法。

  6.4工作總結。應急結束后,市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要對應急管理方案實施情況進行全面總結,重點總結分析火災發生的原因、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應汲取的教訓,并提出整改建議。

  7、附則

  7.1管理方案管理。本管理方案既是市政府處置重、特大森林火災的整體計劃、程序規范,也是指導鄉(鎮、區)制定當地森林火災應急管理方案的依據。市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對本管理方案每三年修訂一次,經市護林防火指揮部審定后報市政府審核、批準、發布,并報xx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備案。

  7.2獎勵與責任追究。對在撲火工作中貢獻突出的單位和個人,依據《森林防火條例》等相關規定進行表彰獎勵;撲火工作中犧牲人員需追認烈士的,依據國家相關規定由市民政部門和部隊系統辦理。對火災肇事者,由司法部門依法進行責任追究;對火災事故負有行政領導責任的追究,依據《xx省森林防火責任追究辦法》及相關規定執行。有關單位和個人未依照本管理方案的規定履行職責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和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3本管理方案具體內容由市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釋。

  7.4本管理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縣市森林防火應急預案范文 篇32

  為加強森林火災防范,提高應急處置效率,確保元旦、春節期間全鎮森林防滅火安全,根據《江西省森林防火條例》和《湖口縣處置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特制訂本預案。

  一、適用時間

  20xx年1月1日-3日及1月31日-2月6日。

  二、預防措施

  (一)預警監測

  1、密切關注天氣情況變化,加強森林火險形勢會商,及時發布高森林火險預警。

  2、對國家和省監測發現的火情熱點,由屬地鄉村主要領導組織實地核查,力爭30分鐘內電話首報、1小時內書面報告、最遲2小時內書面反饋到鎮政府并上報倒應急管理局綜合值班室。

  (二)火源管理

  1、全鎮停止煉山,全面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2、鎮村里要派出工作組和宣傳車深入沿山村組開展宣傳教育,通過廣播、短信、微信等形式,宣傳森林防火規定,營造濃厚防火氛圍。

  3、巡山護林員全面到崗到位,加強火源巡查,重點區域和主要進山路口增派人員把守。各地要加強督促檢查,鎮村干部劃分防火責任區,深入村組和重點地段開展督促檢查。

  4、各村要加強對癡呆傻等“五類”特殊人員的監管,明確監護人和監護責任。

  5、加強元旦、春節期間對進山人員的宣傳和管理,登記備案,設卡守哨,禁止燒紙和燃放煙花爆竹。

  6、林業、政法、執法大隊和各村要密切配合,加大森林火災案件和違規用火行為查處打擊力度。

  (三)應急準備

  1、各村要制定元旦、春節期間森林防滅火專項應急處置措施和辦法,加強火災預防和撲火指導,及時更新和維護撲火物資,確保撲火需要。

  2、各村森林防滅火責任人必須堅守崗位,認真履行職責。鎮掛村領導和村(居)主要領導原則上不得外出,如需外出,按規定指定責任人,辦理責任移交,并報鎮備案。指揮部領導要親自帶班,并確保24小時通信暢通。

  3、各村要安排干部值班,加強防火值班。

  4、鎮半專業撲火隊全面進入應急狀態,24小時待命,并聽從統一調度。

  三、應急處置

  (一)火情調度

  1、實行火情零報告制度。各村(居)每天16:00前向鎮政府值班室報告值班情況;鎮值班室每天16:30前向縣應急管理局報告值班情況。

  2、強化火情調度。一旦發生森林火災,各村必須立即向鎮值班室報告,嚴禁遲報瞞報;必須立即組織人員,果斷處置火情;火災撲救情況每2小時報告一次,重要情況隨時報告。

  (二)撲火原則

  1、以專業隊伍為主。森林火災發生后必須力爭第一時間有效處置火災。

  2、靠前統一指揮。鄉村主要領導必須立即趕赴火災現場靠前指揮,所有撲火力量必須堅決服從撲火前線指揮部的統一指揮。

  3、堅持安全第一。優先保護居民點和重點目標、重要設施的安全,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確保撲火人員安全。

  (三)撲火力量

  優先使用當地撲火力量。立足本地,以當地半專業撲火隊為第一梯隊,縣專業森林消防隊為第二梯隊。

  (四)組織機構

  森林火災撲救工作由鎮主要領導負責指揮,根據需要,縣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組成由縣指揮部領導為組長的火災撲救督導組。跨鄉鎮的`森林火災撲救工作,由當地鄉鎮分別指揮,縣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負責協調和指導。縣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統一組織、指揮本縣元旦、春節期間較大森林火災應急處置工作,視火情處置要求,成立撲火前線指揮部,成員由縣指揮部指派相關領導和發生火災的該鄉鎮政府主要或分管領導、應急局長、林業局長等組成。

  四、相關要求

  1、各村要高度重視,認真完善制定元旦、春節期間森林防滅火專項應急處置措施,確保各項防滅火措施落到實處。

  2、對發生在敏感地區的森林火災,縣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將立即派督導組前往火場指導撲救。其他地區2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或者其他重要森林火災,縣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將派督導組前往火場指導撲救。

  3、嚴格責任追究。凡是在元旦、春節期間發生的森林火災,不僅要追究火災肇事者的責任,對相關責任人要從嚴問責,并通報追責。

縣市森林防火應急預案范文 篇33

  森林火災是因野外用火、違規煉山、亂扔火種、電力、天災引發的,因此會對山林資源和人民生命財產造成損失。為了能有效預防、控制和撲救森林火災,及時處置火災事故,保護森林資源安全,結合我鎮實際情況,特制定防火預案如下:

  本預案制定依據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資源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環境保護法》、《四川省森林資源管理辦法》、《四川省林政管理辦法》、《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法》、《四川省森林防火應急預案》、《四川省消防條例》、《森林法》、《森林法實施條例》、《森林防火條例》、《四川省森林防火實施辦法》等。

  一、指導思想

  1.以人為本,安全防范。森林防火工作實行領導負責制,村支部書記為第一責任人,村主任為直接責任人。發生森林火災,按相關職能,由鎮人民政府統一指揮、積極組織撲救處理,最大限度地減少森林火災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并保障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

  2.預防為主,健全體系。建立健全森林火災防范體系、信息報送體系、應急處置體系和恢復重建體系。

  3.快速反應,及時有效。及時收集信息,掌握森林,火情狀況,建立健全精簡、統一、高效的組織領導和指揮體系,強化應急回應的機制,確保森林火災“打早、打小、打了”。

  4.警鐘長鳴。村救火隊應在接警后半個小時內趕赴現場。領導小組成員,應在10-20分鐘內趕赴現場指揮滅火:組織撤離相關人員,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搶救轉移人員和財產。指揮村應急隊和村民,根據現場情況,組織有效滅火。

  二、森林防火防御現狀

  1.當前防火現狀。我鎮山地縱橫交錯,地形復雜,山與地交錯且不一致,村莊分散,村民野外用火時有發生,且全鎮地形復雜,路狀不好,車輛無法進入,一旦發生火災,撲救難度非常大。

  2.當前森林防火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基于森林火災的突發性和不確定性,從我鎮近幾年來森林防火防御工作來看,還存在不少困難和問題,主要體現在幾個方面:

  (1)特殊的地理位置,火災點消息傳遞困難。區域內山高坡陡,群眾居住分散,很多地方移動電話信號差,每次遇到火險發生,很難及時組織人員撲救,對防火工作帶來相當大的困難。

  (2)村民外出務工,防火工作難度大。現在外出務工的都是青壯年勞動力,留在家里的只有老人和孩子,一經發生火災,山高路又陡,很難組織年青勞動力上山撲火,造成火勢蔓延,給群眾造成更大的損失。

  (3)森林覆蓋率高是導致火災的重要原因所在。我鎮森林覆蓋率32%。除了房子、路、田等,大部分是山地,加上近年來山地易燃物增多,這些都是導致火災發生的重要原因。

  (4)違規用火是導致火災發生的直接原因。隨著群眾生活水平的提高,許多村民思想上對防火不重視,隨處燒田埂、稻草,在自留山上違規煉山、上山隨地扔煙頭、上山祭祀等現象,是直接產生火災的重要原因。

  (5)意外天災和事故也是導致火災的原因之一。如打雷、電線桿倒塌、高壓線經過山林,這些因素也存在很多隱患。

  三、指揮組織機構和職責

  (一)村森林防火工作領導小組

  指揮長:各村(居)委會書記

  副指揮長:各村(居)委會主任

  成員:各村(居)委會副主任、村委委員、監委主任、各社社長工作職責:

  1.指揮長職責:

  ①接到火情后,立即召開森林防火指揮部成員及有關人員會議,通報火情事故情況,安排撲救山火工作。

  ②掌握救災情況、調度指揮救火工作。

  ③根據需要,成立撲火現場指揮部、后勤保障組、火災查處工作組、善后處理組等領導班子,組織協調火場和當地有關部門的'工作。

  2.成員職責:

  ①了解火情詳細準確情況后,立即報告指揮長和主管領導,同時報告鎮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保持上下不間斷聯系,直到撲救結束。

  ②提出“處理撲救方案”的建議。

  (二)火情預報組

  組長:鄭如剛

  副組長:蔣克兵、毛盛杜

  成員:李小紅、田玲、蔡俊、各駐村干部

  主要職責:負責全鎮森林火情的預測,保持與上級防火指揮部的聯系,及時向指揮部通報火災信息,做好火情調查,編寫火情通報。

  (三)火災救援應急工作組

  組長:鄭如剛

  成員:蔣克兵、毛盛杜、李小紅、何智雄、何紅梅、蔡俊、

  康東旭、李毅、馬仁焱、陽出、吳鳳菊、周俊秀

  主要職責:負責組織調動防火應急隊參與重大火災的撲救工作。

  主要職責:負責火災區內群眾的緊急安全轉移,負責轉移群眾和撲火應急隊員的基本生活及傷病防治,為森林防火工作提供交通、電力和通訊保障。做好撲火救災所需的糧食、食品、燃料、藥品、物資、撲火工具等的調撥和儲備工作。

  四、應急預案級別和啟動

  1.應急預案級別

  按照發生火災的范圍劃分,應急預案按發生火災的程度來劃分,每級預案分為初級預案、緊急預案和危急預案三個級別,各級預案的劃分標準為:預案級別、失火范圍、毀林種類、火源周圍連片面積

  ①初級預案:

  村民小組內

  雜草、灌木類

  15畝以內

  ②緊急預案:

  村內

  柏樹、榿木、雜木類

  15畝-100畝

  ③危急預案

  跨村

  柏樹、榿木、雜木類

  100畝以上

  2.預案的啟動方式

  (一)初級預案的啟動

  1.啟動方式:接到火情報告后立即電話報告村指揮長,同時報告鎮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并由指揮長發布啟動初級預案的命令。

  2.啟動人員:

  (1)村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人員到崗到位。

  (2)各村分管負責人或主要領導及值班人員到崗到位。

  (3)村應急分隊聚集待令。

  (二)緊急預案的啟動

  1.啟動方式:由村指揮長必須在15分鐘內報告鎮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由指揮部指揮長向各村領導發布啟動緊急預案的命令。

  2.啟動人員

  (1)村森林防火指揮部的全體人員到崗到位。

  (2)本村的應急隊人員和搶火人員全部到崗到位。

  (3)村應急隊搶火人員調度聚集待令。

  (三)危急預案的啟動

  1.啟動方式:必須在5分鐘之內,由村指揮長電話報告鎮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并由指揮長向村主要領導發布啟動危急預案的命令,同時利用各種宣傳通訊設施,號召全村人民緊急動員,自覺參加滅火戰斗。

  2.啟動人員

  (1)村森林防火指揮部的全體人員到崗到位。

  (2)村應急隊伍到崗到位。

  (3)以失火點為中心,發布全鎮撲火動員令,全鎮各村應急隊伍及撲火人員到崗到位,迅速組織撲救山林火災。

  (4)按照火情的發展,及時請求縣森林防火指揮部增援。

  五、撲火隊伍的組成及調用

  1.村森林防火指揮部成立10人以上的防火應急隊。

  2.組建10人以上的撲火突擊隊。

  3.各村撲火災突擊隊必須配備相應數量的撲火器材,砍刀每人一把,大沙袋、水管、水泵等其費用由各單位、村負責。

  4.調用村森林防火指揮部應急隊和其他村撲火突擊隊,由鎮森林防火指揮長下達命令,無論什么情況,各個應急隊在接到調用命令后,必須按照命令到崗到位,其中屬本組范圍內的,一般在十分鐘內到崗到位。屬本村范圍內的一般在二十分鐘內到崗到位。

  六、預警、監測、信息報告和處理

  1.森林火災預防

  (1)強化宣傳教育

  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宣傳車、標語、責任狀、宣傳欄、宣傳牌等形式加強宣傳,堅決杜絕上墳燒紙、燒荒、煉地堰等野外用火。全村森林防火領導小組開展經常性的森林防火宣傳教育,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識;規范生產、生活用火行為,嚴格控制和管理林區野外火源;加強對高火險時段和危險區域檢查監督,消除各項火災隱患;有計劃地燒除可燃物,開設防火阻隔帶;加強森林防火基礎建設,全面提高預防森林火災的綜合能力。

  (2)加強隊伍建設

  各社都必須要配備專職人員護林,特別是森林防火戒嚴期期間,各村要增配人員對重點林區野外用火進行24小時巡邏看護。

  2.信息報送和處理:出現火情,應當逐級上報。

  3.撲火指揮:撲救森林火災由本村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統一組織和指揮,參加撲火的所有單位和個人必須服從撲火前線指揮部的統一指揮。隨著火情的發展變化,村領導靠前指揮到位,撲火前線指揮部的級別隨著提高,人員組成相應調整,但要堅持由上到下的逐級指揮體系。根據火場情況劃分戰區后,各項工作分指揮部按照總指揮部的統一部署可以全權負責本戰區的組織指揮。

  4.撲火原則:在撲火過程中,首先要保護人民生命財產,撲火人員、居民點和重要設施的安全;在撲火戰略上,尊重自然規律,采取“阻、打、清”相結合,做到快速出擊、科學撲火,集中優勢兵力打殲滅戰。在撲火戰術上,要采取整體圍控,各個殲滅;重兵撲救,徹底清除;阻隔為主,正面撲救為輔等多種方式和手段進行撲救,減少森林資源損失;在落實責任制上,采取分段落包干、劃區包干的辦法,建立撲火、清理和看守火場的責任制。

  七、火災的預案及善后處理

  1.森林火災事故發生后,一般以森林公安為主,村組配合,林業部門參加及時查明火因。火災撲滅后,迅速查明損失情況,對肇事者和責任人做到處理,所有資料一律存檔備查。

  2.按屬地管理原則,及時做好災民的搶救疏散和安置工作。

  3.因撲救森林火災負傷、致殘或者犧牲的人員醫療撫恤,按《森林防火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執行。

  4.按屬地管理原則,及時對火燒跡地實行林木補造。

  5.加強對干部群眾森林防火知識的宣傳教育和普及,主要進山路口及森林植被好的地方都要設立警示牌。以組為單位,定期召開廣播會、社會,增強村民的防火意識。

  各村要按照林業技術規程要求,適時完成火燒跡地的更新造林任務,并由林業站進行技術指導檢查驗收。

  八、預案的管理和調動

  1.森林防火應急預案實行分級啟動。當火警發生后,根據預警分析及火情來勢及緊急會同結果,按照初級預案、緊急預案、危急預案的級別啟動。

  2.在預案的執行過程中,對該預案需要緊急調整時,由村森林防火指揮部同意并做出最后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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