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安全應急預案(精選3篇)
社會安全應急預案 篇1
一、社會實踐活動領導小組及職責
組長副組長
組員:(段長)各班主任
職責:
⑴負責活動地點的勘察和活動的組織,確保無安全隱患。
⑵負責活動前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安全責任落實到人(各帶隊老師為安全責任第一人)。
⑶每個成員確保活動期間通信暢通,時刻保持聯系,互通信息。
二、社會實踐活動應急小組及職責
1、信息組:
組長副組長:各班主任
組員:各帶隊老師
職責:
⑴在活動期間,人人通訊暢通。
⑵各班主任每隔兩個小時向分管行政匯報一次情況。
⑶如有安全事故,應立即報告,并及時組織人員進行救護。
2、交通安全組:
組長副組長:各班主任
組員:各帶隊教師
職責:
⑴指揮學生安全有序的坐車、活動。
⑵活動結束,各帶隊教師將學生帶回出發時的集合點,然后解散。
⑶在活動期間,嚴禁各學生單獨進行活動,一定要聽從帶隊教師的指揮。
3、緊急救護隊
組長副組長
組員:全體帶隊教師
職責:
把學生的安全放在首位,如遇偶發事件,首先想到的是學生的安全,應立即采取措施,對學生進行救護。
三、工作要求
1.各班主任在社會實踐活動前兩天把本班分幾個小組,各帶隊教師分管幾個小組,指定組長落實職責,多宣傳安全。分組名單社會實踐活動前送交政教處。對因為特殊原因不能參加此次活動的學生,班主任要電話提前告知家長,由家長自己安排這些學生在家的學習和生活。
2.全體教師在學生社會實踐活動期間,要保持高度的警惕,防止學生安全事故的發生。
3.全體教師準時的參與本次活動,安全的將學生帶出校門,安全的`將學生帶回學校,實現社會實踐活動安全事故“零”目標。
4.各帶隊行政、教師分到各個班級,協助班主任管理學生,任何人不得遲到、早退和曠工。
5.活動期間,全體帶隊教師組織學生進行有意義的活動,全身心的為學生服務。
6.各班級要認真組織,讓學生在活動中學到知識,得到鍛煉。
四、活動具體安排:
早上7:20集中各班教室,在7:25聽口令集中校門口,聽指揮到校門口指定車輛就坐,早上7:30準時出發,大約9:00抵達澤雅青少年校外教育的重要陣地(寨下堂實踐基地),抵達基地后學生可以動手植樹,制作年糕,親手嘗試特色傳統工藝11:30師生全體基地就餐,下午磨豆漿,煎豆腐,互動游戲,快樂釣魚等。了解造紙工藝,親自制作紙張,分紙,寫毛筆字。14:00集中乘車返校。約在15:30到達學校校門口,通知學生下車就地解散回家。
五、行政及帶隊教師安排
1、總指揮
2、副指揮
3、行政和帶隊老師安排:
九年級
人數
帶隊教師
行政管理
考勤登記:段長z負責;攝影負責。
社會安全應急預案 篇2
學校防火工作是直接關系到廣大師生生命財產的安全和社會的穩定,進一步健全與完善學校消防治理規定和各項制度,加強重點部位及學生宿舍的治理,配備好必要的消防設施、設備,把火災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為了提升學校的處置能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上海市消防條例》的相關精神,特制定本預案。
一、可能引起學校火災事故的原因
電線老化、亂拉亂接臨時線,違章使用電爐和其它電器設備,液化煤氣及其儲藏室過于密封、食堂油鍋過熱、實驗操作不當,易燃易爆物品使用、保管不當,違章動用明火、亂仍煙蒂等誘發原因。
二、預防措施
1、校長是學校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根據消防法律、法規,制定學校消防安全治理制度,落實學校消防安全責任制。
2、對師生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基本消防知識,學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材,掌握逃生方法。
3、加強檢查,發現火災隱患要及時整改。
4、保持通道暢通,不堆物。
三、處理程序
一旦發生火災,一般應按下列程序處理。
1、打“119”電話報警,同時上報局辦公室和相關科室。
2、按照平時消防演練逃生的路線迅速疏散。
1)人員疏散:救人是第一原則,學校消防責任人和舍務教師應在第一時間,有序地組織學生疏散轉移。
①火災時,由于有煙氣,能見度差,現場指揮人員應保持鎮靜,穩定好人員情緒,維護好現場秩序,組織有序疏散,防止驚慌造成擠傷、踩傷等事故。
②利用現場有利條件,快速疏散。下層著火時,樓梯未坍塌的采用低姿勢迅速而下,有條件的'可用濕毛巾,堵住嘴、鼻,用濕毯子圍在身上從煙火中沖出去。
③高層著火時,疏散時較為困難,因此更應沉著冷靜,不可采取莽撞措施,應按照安全出口的指示標志,盡快從安全通道和室外消防樓梯安全撤出,切忌用電梯或跳樓。火勢確實較大無法逃生,可躲避到陽臺、平臺或關閉房門用濕毛巾堵塞門縫防止煙火進入,并用水澆濕房門,等待救護人員到來。
④火災時,一旦人體身上著火,應盡快地把衣服撕碎扔掉,切記不能奔跑,那樣會使火越燒越旺,還會把火種帶到其他場所。如旁邊有水,馬上用水澆灑全身,或用濕毯子等壓火焰,著火人也可就地倒下打滾,把身上的火焰壓滅。
2)物資疏散:火場上的物資疏散,目的是為了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防止火勢蔓延或擴大。
①首先疏散的物資是愛護那些可能擴大火災和有爆炸危險的物資。例如起火點四周的油桶,液化氣罐、化學實驗室易爆和有毒物品,以及堵塞通道是滅火行動受阻的物資。
②疏散性質重要、價值昂貴的物資。例如機密文件、檔案資料、高級儀器、珍貴文物以及價值珍貴的物資。
3、如有傷者要及時送往醫院救治,如學生受傷,要及時通知家長。
4、等待消防車到來期間,可組織學校教工義務消防隊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滅火。
滅火撲救:初起火最易撲滅,在消防人員未到前,如能集中合力搶救,常能化險為夷,轉危為安。根據不同的火原因,可采取隔離法、冷卻法、窒息法、抑制法,火災現場指揮人員要在第一時間迅速調集單位治安人員、義務消防人員等,集中單位內和臨近所有滅火器,不要零打壞敲,集中使用對準火點,盡量抓住戰機把火消滅,或操縱住火勢的進展,最后由消防人員徹底撲滅火焰。
5、配合消防部門調查事故原因,維持秩序。劃出警戒范圍,嚴禁其他車輛和無關人員進入著火現場,以免發生不必要的傷亡,同時也為火災消滅后的調查起火原因提供有力證據。假如在火災調查人員未到之前火災已經撲滅,失火單位應當把了解的情況向他們介紹,并將火災現場保護工作移交給火災調查組,配合調查組提供當事人或見證人。當火災發生時要充分發揮共青團、治保會、義務消防隊的作用,做好受傷人員的護理工作,醫務室應備好止血藥、繃帶等必備藥品,同時組織人員和車輛急送醫院或聯系醫院對受傷人員的搶救。
社會安全應急預案 篇3
各鎮(區)安監所(局),各氣瓶充裝、檢驗單位:
為了有效防范各類氣瓶事故發生,提高氣瓶充裝、使用、檢驗等環節的安全管理水平,市安委會最近下發了《關于開展20xx年氣瓶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氣瓶安全監管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現就貫徹實施《通知》精神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一、專項整治目的和范圍
各鎮(區)安監所(局)、各氣瓶充裝檢驗單位要認真學習貫徹《通知》精神,進一步明確此次專項整治的目的和范圍,通過全面排查各類氣瓶充裝、使用、運輸、經銷、檢驗等環節存在的不安全因素,采取有力措施,強化整改,同時推行充裝、檢驗標準化管理和分類分級監管,從根本上遏制各類氣瓶事故的發生。通過整治達到杜絕充裝超檢驗期氣瓶、不合格瓶和非自有氣瓶;提高氣瓶的使用登記和定期檢驗率及實現對氣瓶的動態化管理,確保各類氣瓶的安全使用。
二、專項整治內容和要求
1、取締和禁止無證非法充裝。對未取得《氣瓶充裝許可證》(包括已過許可有效期)或未經南通質監局受理的氣瓶充裝單位和充裝項目(含低溫氣瓶充裝),停止其充裝。
2、永久氣體充裝單位的充裝裝置必須使用防錯裝接頭;液化氣體充裝單位的稱重衡器必須設有超裝警報或自動切斷氣源的裝置;液化石油氣充裝單位的稱重衡器必須采用自動切斷氣源的灌裝秤;溶解乙炔氣充裝單位必須按標準規定足量補加丙酮。
3、對已取得《氣瓶充裝許可證》的氣瓶充裝單位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必須做到:
(1)堅決杜絕充裝過期氣瓶特別是充裝報廢(改裝或翻新)氣瓶的'現象。已投入使用的“改裝”和“翻新”氣瓶必須立即召回,并在我局安全監察科的監督下進行報廢處理,處理結果書面報南通質監局;
(2)必須加強充裝現場安全管理。各氣瓶充裝單位必須按照本單位制定的《充裝質量管理手冊》的規定加強充裝現場的安全管理工作,技術負責人和各類責任人員及充裝等作業人員均應經過培訓必須持證上崗。尤其是技術負責人必須堅守崗位,認真履行職責,并有工作見證。
(3)必須按《氣瓶安全監察規定》和《氣瓶安全監察規程》的規定,由持特種設備作業證的人員對氣瓶逐只進行充裝前、充裝中和充裝后的檢查,并如實做好各項檢查記錄。
(4)氣瓶充裝單位必須按安全技術規范及國家、省、市質監部門有關文件的規定將超過檢驗周期的氣瓶送質監部門授權的檢驗單位進行檢驗,并與氣瓶檢驗單位簽訂檢驗協議(檢驗協議格式見附件)。送檢的氣瓶必須是本單位的自有氣瓶,并且在瓶體上要標有本單位氣瓶編號的永久標識。同時,必須將過期氣瓶的數據庫文件一并交檢驗單位,檢驗結束后應向檢驗單位索取“氣瓶檢驗報告”和已經更新的“氣瓶管理數據庫”文件(數據庫文件交我局安全監察科進行數據交換處理)。按屬地管理的原則,過期氣瓶須送當地與之簽定檢驗協議的檢驗單位進行檢驗,有特殊情況需要送外地檢驗的,必須得到我局安全監察科和南通質監局的同意。
(5)嚴格執行氣瓶充裝許可制度。各充裝單位必須嚴格執行《氣瓶充裝許可規則》的要求,在《氣瓶充裝許可證》有效期滿前6個月提出換證申請,如需增加新的充裝項目,必須得到許可后方能開展新項目的充裝。
(6)液化石油氣充裝單位充裝的液化石油氣產品質量必須符合《液化石油氣》(GB11174-1997)國標的規定,嚴禁摻入“二甲醚”。
(7)按安全技術規范的規定做好溶解乙炔氣瓶的安全充裝工作。溶解乙炔氣瓶充裝前必須逐只檢查瓶內丙酮存量,缺量的應按標準規定補足丙酮,并做好丙酮補加記錄。
(8)所有氣瓶充裝完畢后均須在規定位置貼上符合國家標準的氣瓶警示標簽和充裝標簽。液化石油氣鋼瓶可以用角閥塑封替代警示標簽和充裝標簽,但相關內容必須要符合要求。
(9)站容站貌應整潔寬暢,安全警示標志應完整、醒目。
4、整頓氣瓶檢驗站,確保氣瓶檢驗質量。各檢驗單位必須做到:
(1)必須執行國家質檢總局《關于進一步完善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安全監察工作的通知》中有關氣瓶安全監察方面的要求,護罩用螺絲聯接到瓶體的和出廠年限超過15年的液化石油氣鋼瓶不得檢驗必須作報廢處理。其他氣瓶達到使用年限的也必須作報廢處理。
(2)按照《氣瓶安全監察規程》的規定不得對氣瓶進行改裝,已經改裝的必須立即召回作報廢處理。
(3)已經檢驗并投入使用的報廢瓶必須立即召回處理,否則一旦發生事故將追究相關充裝檢驗單位的法律責任。
(4)各檢驗單位須按相關氣瓶定期檢驗與評定的標準要求,切實把好檢驗質量關,認真做好各項檢驗記錄,并逐只出具符合要求的檢驗報告,同時應向用戶提供檢驗報告和氣瓶更新的數據庫文件。
(5)必須嚴格按照《氣瓶檢驗許可證》核定的檢驗項目和經省質監局核準的《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核準申請書》中確認的檢驗責任區域開展氣瓶定期檢驗工作,嚴禁超范圍和跨地區進行檢驗。
三、專項整治工作安排
1、準備階段(3月30日-4月15日)
各鎮(區)安監所(局)、各氣瓶充裝單位,要廣泛開展宣傳發動工作,針對氣瓶的使用群體,充分利用電視、報紙、電臺等輿論宣傳工具,宣傳氣瓶使用安全知識和管理要求,形成良好的社會氛圍。充裝單位抓緊做好對已提出申請的氣瓶充裝單位的現場鑒定評審工作。氣瓶檢驗單位須認真組織檢驗人員學習有關檢驗法規、標準和本單位的檢驗質量手冊,確保檢驗工作質量。
2、自查和整治階段(4月15日-5月30日)
(1)各充裝單位要對照永久氣體、液化氣體、溶解乙炔氣體、液化石油氣瓶充裝站安全技術條件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進行自查,發現問題,及時制定整改措施,認真進行整改。各充裝單位嚴格按照要求充裝辦理了使用登記手續的自有產權氣瓶,嚴禁充裝未辦理使用登記和非自有氣瓶。專職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人員的配備必須適應充裝工作的需要。對氣瓶逐只進行充裝前、充裝中和充裝后檢查,并認真做好各項檢查記錄,
(2)各氣瓶檢驗單位必須與充裝單位簽定檢驗協議,嚴格執行有關法規標準,確保檢驗質量。各檢驗單位必須嚴格按任務授權的檢驗范圍進行檢驗,不得違反規定降低檢驗質量,嚴禁超越檢驗任務授權范圍爭搶瓶源。
(3)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稽查大隊要加強對轄區內的氣瓶充裝、檢驗單位整治情況的督查和指導,對非法充裝、檢驗單位必須堅決予以查封。
3、檢查驗收階段(6月5日-9月10日)
檢查驗收分別按《永久氣體氣瓶充裝站安全技術條件》、《液化氣體氣瓶充裝站安全技術條件》、《溶解乙炔氣瓶充裝站安全技術條件》、《液化石油氣瓶充裝站安全技術條件》及《氣瓶充裝許可規則》的要求和該單位編制的“氣瓶充裝質量管理手冊”及專項整治內容和標準化管理分類分級監管的要求,積極推進所有工業氣瓶充裝單位、氣瓶檢驗單位和液化石油氣充裝單位開展標準化管理和分類分級監管活動,所有單位必須達到B級以上等級。
我局將認真對照標準組織驗收,及時報送總結材料,對好的經驗和先進典型通報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