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山應急預案(精選3篇)
礦山應急預案 篇1
一、總則
1.目的及意義
為最大限度地降低較大、重大、特大礦山安全事故給人民群眾及礦山企業造成的損失,發生重大、較大、特大礦山安全生產事故后能夠迅速有效的組織搶險救援工作,特制定本預案。
2.制定預案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易縣事故應急救援處理預案》以及有關法律、法規。
3.礦山較特大事故界定
礦山較大事故:指一次死亡 3 人(含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或者 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重傷或者 1000 萬元以上 5000 萬元以下的直接經濟損失的礦山安全事故。
礦山重大事故:指一次死亡 10 人(含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或者 50 人以上 1 的人以下重傷或者 5000 萬元以上一億元以下的礦山安全事故。
礦山特別重大事故:指一次死亡 30 人以上死亡或者造成 100 人以上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一億元以上,以及性質特別嚴重,產生重大影響的如采空區塌陷,作業面大面積坍塌等礦山事故。
二、應急
4.指揮調度
礦山較特大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在縣委、縣政府領導下,由縣政府成立較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部、指揮長由政府常務副縣長擔任;副指揮長由分管安全生產和礦產的副縣長擔任,成員單位有政府辦、安監局、國土資源局、公安局、衛生局、電信局、電力局、監察局、縣工會、建設局、水利局、事故單位主管部門及所在鄉鎮政府,由安監局、國土局聯合成立礦山較特大事故應急指揮調度辦公室,負責指揮部的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安監局局長擔任。專用電話: ? 8269788.
5.專業應急組織機構設置及職責
根據礦山事故處理,救援應急措施,指揮部下設 9 個應急組織。
① 礦山技術應急組。由經驗豐富的礦山安全、采礦、通風、排水及地質測量工程技術人員負責人組成,涉及單位有國土局、安監局、水利局等有關部門。確保在接到指令 10 分鐘之內前往事發現場,組長由國土資源局分管礦山局長擔任,主要負責事故第一現場的應急處理。應急電話:
② 醫護應急組。由 5 名以上有豐富現場救護經驗的醫護人員組成,涉及單位是衛生局、縣醫院及所在鄉鎮衛生院,組長由衛生局分管局長擔任,確保在接到指令 20 分鐘內組織人員前往現場進行救護,應急電話: 120 8211283
③ 消防應急組。由公安局牽頭,消防中心具體負責,組長由公安局分管局長擔任。如遇重特大礦山火災事故,確保應急救援小分隊在接到指令 20 分鐘之內前往事發現場。應急電話: 119
④ 電力保障應急組。由 5 名以上電力技術人員組成。涉及單位為電力局及所在鄉鎮電管所(站)、企業技術人員。組長由電力局分管局長擔任,如遇電力事故或出現電力供應等問題,應在接到指令 20 分鐘內組織人員前往現場。應急電話:
⑤ 通訊保障供應組。由網通、移動、聯通三家公司組成。組長由網通公司經理擔任,事發地點如有電訊聯系困難,應該在接到指令后與礦山技術應急組同時出發前往現場。應急電話:
⑥ 大型工程機械設備應急組。由建設局牽頭,有關單位參與,組長由建設局局長擔任。如遇事故中需啟用工程機械設備,應在接到指令 20 分鐘內集結設備到位并前往現場。應急電話: 122
⑦ 信息報送發布應急組。由政府辦、安監局有關人員組成,組長由政府辦主任擔任。接礦山較特大事故報告后,立即填卡報送副指揮長、指揮長、政府縣長,申請啟動應急預案,并同時通知礦山技術應急組和監察督導應急組先期進入工作狀態,同時負責預案實施過程中協調各組工作情況。
如無特殊情況該組與調度辦公室合屬辦公。
⑧ 綜合保障應急組。由政府辦、安監局、國土資源局、財政局四家聯合組成。組長由財政局局長擔任,協調保證調度辦公室及各應急組的后勤保障與物資供應。
⑨ 監察督導應急組。由監察局抽調精干人員組成,由局長任組長。監察督導各組責任人及有關人員按時到位,對因人為原因造成應急不及時的立案查處。
三、應急程序
如無特殊情況,應按以下程序實施預案:
6.直接應急程序
直接應急程序啟動應遵循以下步驟:
① 預案啟動。應急處理指揮部調度辦公室在接到較特大礦山事故報告后,應立即進入應急工作狀態,并立即填卡,報副指揮長、指揮長。同時報縣委辦、政府辦。副指揮長、指揮長報請縣長同意后啟動應急預案,如緊急情況,副指揮長有權直接啟動應急預案,預案起動后,調度辦公室立即組織成立信息報送應急組。
② 下達指令。指揮部調度辦公室在接到應急預案啟動指令后,應按礦山技術應急組、醫護應急組、通訊保障應急組、電力保障應急組、其它相關應急組、綜合保障應急組、監察督導應急組的順序通知各組行動。之后將啟動應急預案的信息告知政府各部門、各鄉鎮,做好人員、物資準備。
③ 集結到位。各應急組接到指揮部綜合調度辦公室指令后,應立即由組長及時組織人員、物資到位。如卻因不可抗因素無法按期集結到位的,應向指揮長說明情況,并在最短時間內做好應急準備趕赴現場。
④ 現場研究。指揮長、副指揮長以及各組進入事故現場后,應按照控制事故繼續惡化一一搶救受傷人員一一疏散隱患人群一一搶救重要物資設備的順序,結合事故發生地點及企業狀況,研究制訂出最佳應急處理作業手段,指導各組立即進入工作狀態。
⑤ 搶險救援。各應急組應該獨立、協調、有序的進行應急處理。如出現沖突,應該按照控制事故繼續惡化一一搶救受傷人員一一疏散隱患人群一一搶救重要物資設備的順序作業。
⑥ 搶險救援結束。當險情得到控制、負傷人員得到穩定救治、傷難者數目清楚、資產安全后宣布搶險救援結束。各應急組將應急處理情況匯總,由應急組長、付指揮長、指揮長、企業負責人、所在鄉鎮鄉鎮長簽字后,送調度辦公室存檔以備事故調查處理。
⑦ 應急完畢。當各應急組確認無再發生險情可能時,報副指揮長、指揮長,由啟動預案領導宣布應急完畢。
7.間接應急程序
① 相關部門接到指揮部調度辦公室應急通知后,應按要求做好人員、物資準備待命。
② 請求支援的應急準備。指揮部調度辦公室和信.息報送發布應急組應及時掌握應急動態,如確需部隊、縣外或上級支援的,經副指揮長、指揮長批準后及時求援。
四、善后處理
8.傷亡人員救護及處置
應急結束后,救護應急組應將傷者穩妥移交到醫院救治,對死者現場出據死亡證明。
9.現場清理
事故單位在技術應急組的指導下清理事故現場,統計財產損失情況。
10.事故調查
應急完畢后,國土資源局、安監局、監察局組成聯合調查組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對事故原因進行調查,對認定為責任事故的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五、保障、紀律及獎懲
11.調度辦公室做為常設機構負責指揮部的日常工作,堅持 24 小時不斷崗,及時受理事故報告。各應急組做為臨時機構,要常設固定人員,確保一遇重大險情,能夠按要求快速到達指令地點。
12 .各應急組一旦接到行動指令后,必須無條件服從,不得以任何理由推阻,如因人為因素延誤的,交監察局依法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處理。
13 .各應急組按指令抵達事故現場后,要在指揮長、副指揮長的統一領導下行動,如果因不協調致使應急延誤的,依法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14 .對在應急救援中表現勇敢、效果突出的應急人員和單位,報縣政府批準,予以一定的精神、物質獎勵。
礦山應急預案 篇2
根據《市人民政府關于開展礦山企業環境專項整治的意見》(政發〔〕6號)文件要求,為切實改善礦山的生態環境,實現礦產資源開發和生態環境保護的良性循環,現就進一步加強我縣礦山自然生態環境保護和治理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堅持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建設生態文明,打造中國美麗鄉村為目標,以改善礦山生態環境為重點,堅持政府引導與企業主體相結合,堅持治理與轉型相結合,堅持“治舊”與“控新”相結合,積極推進清潔生產,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加快綠色礦山建設,努力實現礦產資源集約化、開采方式環保化、生產工藝清潔化、道路運輸無塵化、企業管理制度化、閉坑礦區生態化,促進礦業經濟與生態環境和諧發展。
二、整治內容
按照“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對全縣轄區內所有開采的礦山環境進行全方位整治。
(一)開采區。推行礦產資源集約合理化利用,宕面規范、整潔;礦區采剝合理,邊開采邊復綠,礦區復綠面積不少于全部開采剝離裸露面積的40%;泥土堆放有序,采取截污措施,防止泥土流失;按照開采方式環保化的要求,鉆孔要有吸塵裝置,做到鉆孔作業無塵化;開采道路清晰合理;閉坑礦區嚴格按照開發利用方案落實復綠方案和措施,保護生態環境,做到全復墾復綠。
(二)加工區。采取綜合降塵措施,加大對粉塵的治理力度;加工機組一律安裝噴淋、布袋等防塵裝置。加強污水治理,建設和改造三級廢水沉淀池,建設水循環利用系統,添置泥沙分離器,合理開發、利用、節約和保護水資源,防治水害,實現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
(三)生活區。建設生活污水處理系統,收集生活垃圾,消滅白色污染,落實保潔措施,確保礦區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
(四)運輸道路。按照道路運輸無塵化的要求,對礦區運輸道路全程硬化,配備足夠的保潔人員,做到常清掃、常灑水。強化礦區運輸車輛管理,礦運車輛駛離礦區加蓋篷布,對輪胎進行沖洗。
(五)固廢處置。推行尾礦資源化、無害化利用;沉淀池及時清淤,尾礦及淤泥的堆放有專門場所,堆放規范,并采取回填、復綠、防塵等措施。
(六)企業管理。落實業主環境保護責任,并明確一名分管環保的副經理(礦長)和職能科室,負責抓好工作落實;建立健全相應的環保制度,做到制度上墻;加大環保投入,加強環境管理。
三、整治計劃
全縣礦山企業環境專項整治的'時間為一年,即從xx年xx月開始至xx年xx月,分為組織動員、方案實施和考核驗收三個階段。
(一)組織動員階段(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
在深入調查研究、明確目標的基礎上,制定下發我縣礦山環境專項整治的文件,并召開全縣礦山環境專項整治會議。有關鄉鎮、職能部門要根據縣政府統一工作要求,制訂礦山企業環境整治推進工作計劃方案并落實整治工作人員。各礦山企業根據要求,結合企業實際制定實施計劃,成立整治工作班子,落實人員,明確職責。有關鄉鎮、職能部門要加大工作力度,加強工作指導,幫助企業制定和完善整治工作方案。
(二)方案實施階段(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
全面實施礦山環境整治工作,全縣所有礦山企業根據整治的要求,按照各自的整治方案扎實抓好方案實施。各有關鄉鎮及職能部門要根據職責,加大工作力度,全面開展礦山環境整治,狠抓各項工作落實。明確工作主體,充分調動礦山企業主體的環境整治工作積極性,穩步推進全縣礦山環境整治工作,確保整治任務圓滿完成。
(三)考核驗收階段(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
按照“整治一家、驗收一家、規范一家”的方法,組織有關專家進行考核驗收,驗收合格后,年終頒發榮譽證書,享受礦山獎勵政策。對達不到礦山環境整治標準的企業實行限期整改,經限期整改仍不達標的,依法責令其停產整頓。
環境專項整治結束后,實行年度復查制度,如年度復查不合格或發生重大違規行為的,依法責令其停產整頓。
四、獎勵辦法
按照“獎優罰劣”的原則,建立礦山環境整治工作激勵約束機制。
(一)按照“分級管理”要求,縣政府與有關鄉鎮簽訂礦山環境整治工作目標責任書,有關鄉鎮要與礦山企業簽訂目標責任書,作為考核工作的依據之一。
(二)考核結果列為綠色礦山創建工作前置條件。凡礦山企業環境整治考核驗收不達標的,一律不得申報省、市、縣級綠色礦山。
(三)實行“以獎代補”制度。凡當年環境整治考核驗收達標并且長效管理機制健全的礦山企業,采取“以獎代補”的辦法,三年內享受獎勵政策,如年度復查不合格或發生重大違規行為的停止獎勵。獎勵的額度按企業當年實際上繳排污費扣除上繳國家、省部分后的60%進行返回,并在生態環保專項資金中列支。
五、組織領導
開展礦山環境整治工作是我縣建設生態文明,打造中國美麗鄉村的重要內容,是實現礦山經濟與生態環境和諧發展的一項重要工作。各鄉鎮、部門要按照縣政府的統一要求,切實加強領導把礦山環境整治列入本單位年度工作的重要內容。縣礦整辦要加強對礦山環境整治工作的協調,縣環保局要加強對礦山整治工作的日常督查和污染治理技術指導,建立定期工作通報制度,縣國土資源、安監、公安、工商、交通等部門要按照工作職責做好工作。
礦山應急預案 篇3
為落實美麗浙江總體要求,進一步加強“十三五”時期礦山生態環境保護不治理,20xx年6月,原省國土資源廳印發了《浙江省礦山生態環境保護不治理規劃(20xx-20xx年)》(以下簡稱“規劃”),根據廢棄礦山規模,距離鐵路、縣級以上公路、河道兩側遠近,視覺污染情況,對周邊環境造成嚴重影響等,確定了531處重點治理礦山,要求于20xx年年底前完成重點治理礦山治理工作。第二輪中央環保督察中發現,“規劃”確定的531個重點治理礦山治理進度較慢,截至20xx年9月30日,已完成治理的廢棄礦山369處,正在進行治理的廢棄礦山140處,因涉訪涉訴、重點工程阻斷等原因未能如期開展治理的廢棄礦山22處。
一、整改目標保質保量完成《浙江省礦山生態環境保護不治理規劃》(20xx-20xx年)中確定的531處重點治理礦山治理任務。處于“四邊”區域需要采用工程修復方式治理的,要倒排時間,爭取今年年底前完成修復任務;確實難以完成的,確保在20xx年底前全部完成。同時,要丼一反三,全面查找全省廢棄礦山治理和生態修復存中在的其他問題,制定有效措施,盡快補齊短板,堵塞漏洞。
二、整改計劃一是立行立改。問題發現以來,省廳立即行勱,印發了《關于加快推進礦山生態修復工作的通知》,并組織開展與項督察。各地強化責任落實,細化分解任務,逐級傳導壓力,抓緊落實整改。目前已取得初步成效,未如期完成治理的162處廢棄礦山,已完成治理26處。
二是長期堅持。對督察時發現的162處未完成治理的廢棄礦山,要列明清單,制定任務表、時間表、責任表。目前已完成治理廢棄礦山26處,正在進行治理136處,其中預計20xx年年底可完成治理98處,20xx年底完成38處。對20xx年丌能完成治理的38處廢棄礦山,省廳將編制并實施“十四五”礦山生態保護和修復行勱計劃,并將其列入20xx年工作任務中,進行臺賬式管理,確保20xx年底前全面完成531處重點治理礦山清零。
三、整改要求一是思想認識再深化,切實增強推進廢棄礦山治理和生態修復的使命感。要上下聯勱、全員參不,以壯士斷腕的`責任擔當打贏廢棄礦山治理和生態修復整改“攻堅戰”,以這次廢棄礦山治理和生態修復整改推勱長效機制的建立、推勱工作落實。針對“規劃”執行嚴重滯后等問題,各級自然資源部門要站在建設生態文明和美麗浙江的高度,進一步提高對廢棄礦山治理和生態修復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切實增強使命感、緊迫感和責任感,切實把整改工作抓緊抓實抓出成效。
二是工作責任再壓實,切實加快推進廢棄礦山治理和生態修復工作。20xx年10月起,省廳將實行月報制度,督促各地全面完成重點礦山治理和生態修復任務。同時,針對“規劃”確定的531處廢棄礦山治理完成情況,對未完成治理和生態修復的礦山,將采用天上看、網上管、地上查的手段進行全流程監管,切實提升廢棄礦山治理和生態修復監管能力。結合實地抽查等多種手段,實時掌握廢棄礦山治理和生態修復進度。采取考核、通報、督察等多種方式推進廢棄礦山治理和生態修復工作。
三是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省自然資源廳重點治理礦山治理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廳黨組成員、副廳長盛樂山任組長,生態修復處、礦保處、總督辦、省國土整治中心等單位負責同志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廳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處,具體負責問題整改與題部署、督導推進等工作。尚未完成重點治理礦山治理任務的市、縣(市、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成立相應的重點治理礦山治理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對每個未完成的治理的重點礦山要建立局領導掛聯包礦修復機制,明確任務、壓實責任、倒排時間,進一步健全《規劃》確定的重點治理礦山治理和生態修復責任體系,切實加強廢棄礦山治理的組織領導和協調落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