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綜合應急預案(通用32篇)
安全事故綜合應急預案 篇1
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目的是:一旦發生火情險兆,公司消防組織能夠及時調動現有的人、財、物,撲救初起火災,疏散被困的人員物資,使災害損失降到最低點。各部門應該根據本部門的實際情況參照公司《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編制部門應急預案,并依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管理規定》組織演練。此預案于XX年X月X日起開始實施。
一、 組織結構
(一)指揮部人員組成
火災事故現場由滅火搶險指揮部負責統一指揮,總指揮由公司總經理擔任。指揮部成員為:生產安全副總經理、職安部經理、生產部經理、調度長、安全主管、防火組長、消防隊長和火災事故部門負責人。各部門正職不在,其他人員代替,總經理不在時,總指揮依上述指揮部成員順序擔任。中夜班發生火災,臨時總指揮為公司值班人員,當班調度人員為副指揮,消防班長為臨時指揮成員。要及時通知指揮員到場,隨著總指揮人員的變更,臨時總指揮要主動移交權利匯報情況。公安消防隊到達以后,將指揮權移交公安消防部門指揮。
(二)組織原則第一滅火力量
失火現場單位員工在第一時間內形成的滅火救援力量。員工發現火災應立即呼救報警,公安消防隊119,本廠專職消防隊…;向周圍人員報警,召集參加滅火;向生產調度報警采取生產工藝措施。起火部位現場員工應在1 分鐘內形成第一滅火力量,實行如下原則:
1.火災報警按鈕或電話附近的員工,立即摁下按鈕或撥電話通知消防控制室;
2.消防設施、器材附近的員工使用現場消火栓、滅火器等設施器材滅火;
3.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附近的員工引導人員疏散。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火災發生后,在場人員應迅速查清火災部位。
及時向專職消防隊和生產調度報火警,服從調度指令,做好準備采取工藝措施。
4.迅速查找著火物來源及時關閉閥門,切斷物料來源及各種熱源,開啟冷卻水,關閉通風,放空泄壓。
5.利用現場消防設施及器材進行滅火,防止火勢蔓延,保護要害部位。
6.撲救電氣火災,應首先切斷電源,用1211、二氧化碳滅火器滅火。
7.對著火儲罐要用消防栓、噴淋冷卻,防止升溫升壓,引起爆炸。
8.組織人員轉移危險物質。
9.在場人員主動到門口接消防車,向到場消防隊介紹情況,著火部位、燃燒物質、設備及工藝狀態和采取的措施等。
10.聽從火場指揮員統一指揮組織進行火災撲救。
(三)各組組成人員、負責人及分工
1、滅火行動組:由專職消防隊和義務消防隊組成主要撲救隊伍,平時依照預案進行訓練,并負責對外單位增援消防隊的調度和安排,協助配合公安消防隊的撲救。
2、疏散引導組:由火災部位的義務消防隊組成,負責火災現場的人員疏散,平時由車間為單位組成按疏散路線,在義務消防隊疏散引導下進行訓練,要求以最短的時間將人員疏散到安全地點。物資疏散由本單位員工組成,平時可由車間為單位組織員工按指定路線、指定地點及有關物品進行訓練,必要時將承擔搶運傷員并送至指定地點的任務。
3、通訊聯絡組:由生產部調度全面負責,由指揮部通訊人員和各消防隊通訊人員組成。……負責保證正常的電話線路,利用消防隊的對講機、車載電臺等移動通訊工具傳呼工具等,保障各隊與指揮部外來增援消防隊的通訊聯絡暢通。
4、現場警戒組:保安部當日外保人員。
5、安全救護組:由……等人員組成,負責對火災現場的安全防護、救護傷員、實施救援等任務。……負責組織提供滅火器材、消防水源、防護器材等。……負責配備必要的救護器材和急救藥品,救護人員負責在由搶運隊伍將傷員運至指定安全地點后,對傷員進行急救和轉運,使急重傷員能及時送往醫院治療;同時負責組織保安承擔火場警戒、交通指揮和治安防范任務。工會和辦公室組織人員負責外來人員的接待,對傷者及家屬進行安撫安置。環保中心負責事故現場環境監測,和污染物處理;……負責各部位的疏散指示燈、安全出口等消防應急燈的維護,當火災事故發生時,應及時切斷電源,必須有備用照明以確保現場撲救的順利進行,必要時采用其他路線送電照明。
二、 處置程序(一)通訊聯絡、安全防護救護的程序和措施
在火災事故現場,火場指揮通過對講機等通訊工具與各消防隊滅火行動隊、疏散引導隊、防護救護隊等取得聯系,統一指揮,全面調動組織撲救工作。
2.火場指揮通過消防專用電臺及時與消防支隊總部取得聯系,隨時報告火情和調動增援力量,進行火災撲救。
3.通知各醫療急救單位對火災事故的傷員進行及時救助。
4.如發現有化學危險品事故,應通知公安、衛生、環保等部門,按照應急救援預案組織實施救援。
5.由安全防護救護隊協助公安、衛生等部門,組織營救受害人員對傷員進行急救轉運,使重傷員能及時送往醫院治療。
6.職安部負責根據火場情況劃定火災事故現場警戒線,由職安部指揮保安人員承擔警戒任務,維護火場秩序,嚴格限制無關人員進入火場。
7.火災事故現場上有房屋倒塌危險或儲罐受壓容器擴散開來的可燃氣體有爆炸危險的時候,警戒的范圍要擴大。留在一線指揮和滅火人員不宜過多,應隨時做好撤離準備。同時由公司調度通過外部電話通知周圍社區、工廠人員進行疏散,由石家莊市消防支隊確認是否啟動城市應急預案。
8.根據火災現場情況按各部位滅火疏散預案要求留出一定的通道,保證消防車輛暢通無阻,公司大門由保安負責,不得其他無關車輛人員進入,廠區內無關車輛要及時清理出廠,不得隨意占用馬路。
9.在火災爆炸事故中,有可能產生大面積環境污染時,由環保中心負責監測,并對事故現場采取封閉、隔離、洗消等措施,同時應對火災爆炸事故現場進行保護,以待事故調查。
(二)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
火災事故現場,由火災部位的義務消防隊組成的疏散引導隊,負責引導疏散火災現場人員。
2.引導隊負責及時通知火災現場相關崗位人員做好應急疏散。
3.引導隊負責將各疏散通道打開,可利用滅火工具和現場工具強行打開。
4.被疏散人員要聽從引導隊員的指揮,利用疏散通道,注意觀察,借助緊急出口等指示設施所指引的方向,迅速有序的進行撤離。
5.如人員聚集場所(餐廳、會議室等)發生火災,服務人員為疏散引導員,不得脫離現場,應主動引導疏散人群,切忌互相擁擠、亂跑亂竄,堵塞消防通道,影響疏散速度。
6.若火場煙氣較大時,應及時配戴正壓式呼吸器等防護用具或采用彎腰行走或匍匐前進,也可采用濕毛巾捂住嘴鼻過濾呼吸,防止吸入過量有毒氣體。
7.疏散人員要盡量靠近承重墻或承重構件部位行走,以防墜物傷人。
8.在疏散過程中,如發現有傷員或需救助人員,疏散引導員應及時通知聯絡救護人員進行救助,運到安全地點。
9.組織本單位員工組成物資搶運隊,聽從指揮,將火災現場危險物資搶運出去,送到指定地點。
10、疏散人員應按疏散路線撤離到指定地點,并清點人數,上報火場指揮部。
三、要求
1、在搶險救災中,所有參戰人員都要積極發揮主動作用,做好配合滅火和疏散工作。
2、所有參戰人員都要聽從指揮部的統一指揮,接到命令迅速到達指定地點。
3、各級人員要協同合作,共同完成緊急情況下的各項任務。
4、煙霧較大時任何人不得隨意進入火場,必須控制人數,且按照指揮部的統一指揮進行。
5、本預案中指揮部及各部門負責人員如未在班,由代班人員履行其職責。
四、注意事項
1、預案貫徹:單位領導及全體員工要認真學習本預案,熟悉各自的職責和任務。
2、預案各組的組成:本預案要求在起火點周圍的各組的組員首先按照“三近”原則動作,在第二力量組成時回到各自分組崗位上。
安全事故綜合應急預案 篇2
一、總則
1、編制目的:
為規范企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管理,提高處置安全生產事故能力,在事故發生后,能迅速有效、有序的實施應急救援,保障員工與顧客生命與財產安全,減少損失,特制定本預案。
2、編制依據:
依據《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北京市商業零售經營單位安全生產規定》、《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管理》及有關法律、法規與規章制度,制定本預案。
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 所發生的火災事故、觸電事故與機械傷害事故應對工作。
4、應急工作原則: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以人為本、減少危害。快速反應,協調統一。
二、危險性分析
1、企業概況:
坐落于 方向的 村區內,西邊面臨 ,北邊面臨 ,東邊面臨 ,南邊為 。營業面積 平方米,安全出口 處。現從業人數 人,其中管理人員 人,安全負責人 人,是一家 企業。
2、危險源與風險分析:
本單位 內有高低壓配電裝置及經營區電源線路較多,易燃品集中堆放,且在 區域內使用燃氣與主食加工機械進行現場食品加工。如果出現人為疏忽或管理不善,就有可能發生火災、機械傷害及觸電等事故。
三、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成立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下設應急辦公室,設在 。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設置通訊聯絡組、滅火組、疏散組、搶救組4個應急救援組。
1、應急指揮部成員及職責:
總指揮:
副總指揮:
成 員:
職 責:
(1)接受上級部門、當地政府應急救援中心的領導并落實指令。
(2)組織本單位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消除各類安全事故隱患。
(3)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4)負責本單位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先期處置與善后工作。
(5)配合專業部門進行事故現場的應急搶救工作。
(6)及時準確向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報告事故情況。
(7)組織對應急預案處置方案的演練,補充完善本單位應急預案。
2、應急辦公室成員及職責:
負責人:
成 員:
職 責:
(1)設專人24小時值班。
(2)接到事故報警后,及時向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副總指揮報告。
(3)事故發生時,負責判斷并啟動相應的應急處置方案。
3、應急救援組職責:
通訊聯絡組:負責與各應急小組及對外有關部門的通訊聯絡與情況通報。
滅火組:發現火情立即利用消防設施、滅火器材進行初起火災撲救,及時斷電、斷氣。
疏散組:負責引導各部位人員有秩序疏散。
搶救組:搶救受傷人員并進行救護,及時護送受傷人員就醫。
(二)組織體系框架:
四、預防與預警
(一)危險源監控:
1、應急指揮辦公室24小時值班。
2、由安全人員負責加強對危險源的巡視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二)事故預防措施:
1、認真落實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與安全操作規程。
2、及時對設備、設施的不安全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以及安全管理上的缺陷等隱患進行排查治理,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
3、保證消防設備、設施、消防器材、應急照明的完好有效使用。
4、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安全指示標志明顯連續。
5、在危險要害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便于公眾識別。
6、加強對員工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提高安全生產意識,掌握安全技能,提高對事故的應急處理能力。
(三)信息報告與處置:
1、事故發生后,第一發現人立即向單位負責人報告,并盡可能阻止事故的蔓延擴大。
2、現場負責人用最快速度通知指揮部成員到現場,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并迅速做出響應,進入相應的應急狀態,救援組依據職責分工履行各自所應承擔的職責。
3、事故發生后,如事態繼續發展擴大,指揮部立即將本單位地點、起始時間與部位、危險化學品(含劇毒品)名稱與數量、人員傷亡情況、可能影響范圍及已采取的措施等上報三間房地區應急辦公室。(應急辦電話:白天6542.0028、夜間及節假日6542.0017)
五、應急響應
(一)火災事故現場處置措施:
1、員工發現事故征兆,如電源線產生火花,某個部位有煙氣,異味等,立即報告值班領導,現場人員在保證自身安全條件下,立即進行自救、滅火,防止火情擴大。
2、事故現場繼續蔓延擴大,現場指揮人員通知各救援小組快速集結,快速反應履行各自職責投入滅火行動。
3、聯絡組撥打119火警電話,并及時向三間房地區應急辦報告,派人接應消防車輛,并隨時與救援領導小組聯系。
4、滅火組在消防人員到達事故現場之前,在保證自身安全前提下,根據不同類型的火災,采取不同的方法進行滅火。
如液化石油氣鋼瓶泄漏著火,用濕布包住手去關閉角閥,無法關閉時,則用滅火器撲救,用水冷卻鋼瓶,滅火后應將鋼瓶拎至空曠處放置。
如電氣設備著火,首先切斷供電線路及電氣設備電源,再利用滅火器進行滅火。
5、疏散組接到警報后,立即按負責區域進入指定位置,用鎮定的語氣呼喊,消除顧客恐懼心理,穩定情緒,防止發生擁擠,以最快的速度引導顧客按指示方向有序疏散。
6、搶救組及時搶救受傷人員,撥打120、999急救電話或將受傷人員送往醫院進行治療。
7、救援隊伍到事故現場后,迅速報告未疏散出來的人員方位、數量以及疏散路線。
8、火災現場指揮人員隨時保持與各小組的通訊聯絡,根據情況可互相調配人員。
9、進行自救滅火,疏導人員、搶救物資、傷員等救援行動時,應注意自身安全,無能力自救時各組人員應盡快撤離火災現場,等待專業隊伍救援。
(二)觸電事故現場處置:
1、截斷電源,關上插座上的開關或拔除插頭。切勿觸摸電器用具的開關。
2、若無法關上開關,可站在絕緣物上,如一疊厚報紙、塑料布、木板之類,用掃帚或木椅等將傷者撥離電源,或用繩子、褲子或任何干布條繞過傷者腋下或腿部,把傷者拖離電源。切勿用手觸及傷者,也不要用潮濕的工具或金屬物質把傷者撥開,也不要使用潮濕的物件拖動傷者。
3、如果患者呼吸心跳停止,開始人工呼吸與胸外心臟按壓。若傷者昏迷,則將其身體放置成臥式,打電話叫救護車,或立即送傷者到醫院急救。
(三)炊事機械傷害事故處置措施:
1發現有人受傷后,現場有關人員立即關閉設備電源,向周圍人員呼救,迅速向領導報告。
2、領導接報后,立即到達現場,指揮對受傷人員的搶救工作。
3、一般性外傷,迅速包扎止血,并將傷者送往醫院。
4、如果受傷人員傷勢較重,現場指揮人員立即撥打120急救中心電話或將傷員送往醫院治療,并及時上報三間房地區應急辦。
(1)發生斷指,立即止血,盡可能做到將斷指沖洗干凈,用消毒敷料包裹,用塑料袋包好,放入裝有冷飲的塑料袋內,將傷者連同斷指立即送往醫院。
(2)肢體骨折,將傷肢固定,減少骨折斷端對周圍組織的進一步損傷,再送往醫院。
(3)如果肢體、頭發卷入設備內,立即切斷電源停止機器轉動,不可用倒轉機器的方法,妥善的方法是拆除機器取出肢體,無法拆除時撥打119請求支援。
六、應急結束
現場應急處置后,事故得到控制,導致次生、衍生事故的隱患已消除,應急工作結束。
七、后期處理
1、組織人員盡快清理現場,檢修受損設備。
2、做好傷亡人員的善后賠償工作。
3、協助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
4、將事故總結報告與處置情況報送當地政府應急辦,總結事故應急處置經驗,對應急預案進行修改完善。
八、應急保障
1、應急隊伍及通訊保障:
(1)應急指揮部
總指揮: 手機:
副總指揮: 手機:
成 員: 手機:
(2)應急辦公室
負責人: 手機:
成 員: 手機:
(3)通訊聯絡組
組 長: 手機:
組 員: 手機:
(4)滅火組
組 長: 手機:
組 員: 手機:
(5)疏散組
組 長: 手機:
組 員: 手機:
(6)搶救組
組 長: 手機:
組 員: 手機:
2、應急救援物資保障:
照明器材:
消防器材:
防護用品:
通訊器材:
3、經費保障:
本單位從日常辦公費用中,抽出部分資金用于應急物資的添置、維護保養及演練培訓的費用支出。
九、培訓與演練
1、培訓:
商業零售經營單位安全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設施設備的安全使用、火災事故自救互救及逃生知識、消防器材的使用等相關知識培訓。
2、演練:
根據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做好演練記錄,并對演練情況進行總結,修改完善應急預案。
十、獎懲
1、在事故搶險過程中,無故不到位、不服從命令或臨陣逃脫的,將給予罰款或開除處理。
2、在事故搶險過程中,因表現勇敢,減少事故損失的,給予表彰獎勵。
3、在事故搶險過程中,受到傷害的,按照工傷待遇處理。
十一、附則
1、應急預案備案:
本預案報送三間房地區應急辦備案,本單位應急辦公室存檔。
2、應急預案制定與修改:本預案由制定,每次演練結束或根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規的頒布及人員設置變動情況及時修改、補充預案。
3、應急預案發布實施:
安全事故綜合應急預案 篇3
為規范煤礦事故應急管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決定》以及《國務院關于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國務院第號令),結合本鎮實際,特制訂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和職責
(一)成立xx鎮煤礦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鎮長X為指揮長;分管安全生產工作和煤礦工作的副鎮長X為副指揮長;鎮應急辦、鎮財政所、派出所、鎮國土站、鎮總工會、鎮衛生院、鎮民政辦、鎮供電所為成員,負責全鎮煤礦較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統一指揮和組織協調。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應急辦,劉尚平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日常管理、應急預案修訂和綜合協調工作。
(二)指揮部下設七個組:
一是綜合協調組。鎮政府聯系煤礦工作的副鎮長為組長,鎮政府應急指揮部、鎮應急辦為成員。負責事故信息的接收、處理和發布;協調各有關單位的工作;及時向上級政府報告事故和應急救援進展情況,落實上級政府有關事故搶險救援的指示。
二是現場搶險救援組。應急辦主任為組長,派出所、鎮應急辦、民兵應急分隊、事故發生地的村支兩委、事故發生煤礦企業為成員,負責對事故的搶險救援、現場控制和保護。
三是后勤保障組。鎮財政所所長為組長,鎮民政辦、鎮供電所、事故發生地的村支兩委、事故發生煤礦企業為成員。負責事故應急救援的物資準備和通信、電力保障。
四是醫療救護組。鎮衛生院院長為組長,相關村衛生站為成員,負責對事故傷員進行現場急救和轉移治療。
五是善后處理組。分管鎮民政副鎮長為組長,派出所、鎮財政所、鎮總工會、事故發生地村支兩委、相關保險公司、事故發生煤礦企業為成員。負責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及受影響人員,對緊急調集、征用有關單位的物質按價付款或歸還。
六是安全保障組。鎮派出所所長為組長,事故發生地的村支兩委、事故發生地的民兵為成員。負責治安維護和道路交通暢通。必要時,依法對相關責任人進行控制。
二、預防和事故報告
(一)煤礦事故預防
鎮應急辦應加大對煤礦巡查力度,督促煤礦企業排查隱患,整改隱患。
(二)事故報告
接到煤礦較大事故報告后,綜合協調組應在事故發生24小時以內寫出事故報告。
事故報告內容: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和發生事故單位。
2.事故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和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算。
3.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4.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5.事故報告單位。
以上情況掌握不全時,先報已知情況,其他情況可再行補報。
三、應急響應
接到煤礦較大事故報告后,由指揮長或副指揮長決定啟動應急救援預案。指揮部立即根據現場實際情況統一指揮有關成員和社會力量參與搶險救援。
(一)應急處置措施
1.盡快安全撤出人員,并組織營救遇險遇難人員,及時救治受傷和中毒人員;煤礦企業和有關單位要保護好事故現場,因搶救事故需要移動現場部分物品時,必須做出標志或繪制事故現場圖,并詳細記錄。
2.迅速找到并控制危險源,消除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擴大。
3.根據事故性質迅速恢復被損壞的供電、通風、提升運輸、排水、通信等系統,確保搶險救援工作順利進行,并采取措施為遇險人員逃生創造條件。
4.根據救援大隊偵察情況迅速制定救援方案和救援計劃。
5.協調有關成員提供應急保障、調度各方面應急資源;
6.維護治安秩序穩定;
7.研究處理其他重大事項。
(二)應急結束
遇險遇難人員全部出井(特殊情況除外),事故隱患消除,并制定和采取了防范措施后,由現場應急指揮部組織完成應急救援總結報告,經上級應急指揮部確認和批準,現場應急指揮機構撤銷,應急狀態結束。
四、后期處置
由安全保障組和后勤保障組對事故后期不穩定因素進行摸排,及時妥善處理,確保社會穩定,盡快恢復生產生活秩序。
安全事故綜合應急預案 篇4
一、 總 則
(一)編制目的
為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搶險、救災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正常的社會制度和工作秩序,保護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XX集團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江蘇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和《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等法律法規及其它有關要求和標準規定,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XX集團及其所屬單位發生的可能發生的造成一次死亡、重傷1人以上(含1人)或經濟損失70萬元以上(含70萬元),以及其他性質嚴重、產生重大影響的生產安全事故。
(四) 應急預案體系
綜合應急預案是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主要從總體上闡述事故的應急工作原則,包括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應急預案體系、事故風險描述、預警及信息報告、應急響應、保障措施、應急預案管理等內容。
(五) 應急工作原則
應急工作堅持以人為本,減少危害,統一領導,分級負責,依法規范,加強管理,快速反應,協同應對的原則。
二、 風險描述
(一) XX集團基本情況、主要危險源與風險分析
XX集團要主危險源主要有道路橋梁工程建設,建筑工地,混凝土有限公司、混凝土生產有限公司廠內壓力容器、鍋爐、倉庫等,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主要有如下8類:
1、火災事故;
2、交通事故;
3、建筑工程(包括拆遷工程)安全事故;
4、民用爆炸品安全事故;
5、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
6、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和特種設備安全事故;
7、非煤礦山安全事故;
8、其它安全事故。
三、 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搶險救災工作必須在XX集團統一領導下,牽頭部門負責,相關部門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開展。
(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搶險救災指揮部總指揮由XX集團總經理擔任,副總指揮由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總經理擔任,成員由集團安全督查組、各部室及各子公司負責人組成。
(三)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搶險救災總指揮部下設應急處理辦公室,由集團安全督查小組負責。
1、應急處理辦公室設在對生產安全事故發生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對生產安全事故發生負有監督管理部門的主要負責人任辦公室主任,成員由子公司各部室負責人組成。
2、生產安全事故的報道由集團綜合辦負責。綜合辦按照規定及時準確地向公眾發布有關事故情況,新聞稿件須經辦公室審核。
3、專門應急處理辦公室下設綜合協調組、事故處理組和搶險救災組,警戒保衛組按照各自的分工開展工作。
4、應急處理辦公室負責制訂緊急情況下的物資保障服務方案,牽頭負責應急救援物資的供應和運輸。
5、善后處理,牽頭負責事故發生后的傷亡人員、善后及其家屬的安撫工作。發生事故單位的主要負責人任指揮長,分管負責人任副指揮長。特殊情況由集團指定勞動、工會、保險或其他部門牽頭負責。
(四)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理辦公室的職責
1、組織有關部門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開展搶險救災工作,力爭將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2、根據事故發生狀態,統一部署應急預案的實施工作,并對應急工作中發生的爭議采取緊急處理措施;
3、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生的變化和問題,及時對預案提出調整、修訂和補充;
4、在本轄區范圍內緊急調用各類物資、設備、人員和占用場地。事故后應及時歸還或給予補償;
5、根據事故災害情況,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組織進行人員和物資疏散工作;
6、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7、適時發布公告,將事故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意見公布于眾;
8、處理辦公室日常事務,辦理總指揮部交辦的其它事項。
四、 預警及信息報告
(一) 危險源監控
1、危險源監控方式
XX集團安全督查小組對區內主要危險源進行定期檢查和評估,通過預測、預報和預警的方式逐級上報,分級管理。
2、預防措施
主要危險源所轄單位應落實逐級安全生產責任制,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防火安全責任制,開展經常性的防火防爆、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嚴格動火管理制度,加強壓力系統及電力設施安全檢查,及時糾正違章行為,消除各類隱患,加強安全設施的管理,全面提高預防,抵御突發性事故帶來的各種不利因素的綜合能力。
(二)預警行動
1、預警的條件
一旦發生突發性安全事故,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實施救援。
2、預警的方式
當突發性安全發生時,最早發現的人應立即報告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應按照應急預案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方案,同時通知有關領導、部門、單位采取相應行動預防和控制事故的發生和擴大。
3、預警的方法
應急救援指揮部確認導致突發性安全事故的信息后,要及時確定應對方案,通知相關有關部門迅速采取相應行動預防事故發生,并通知各職能部門,各應急救援隊進行預警狀態,并連續跟蹤事態發展。
(三) 信息報告與處置
1、信息發布程序
各職能部門、各應急救援隊及各單位接到可能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的突發性事故的信息后,按照預警信息及時研究確定解決方案,通知相關部門啟動相應預案。
2、信息報告與通知
突發性安全事故發生后,最早發現的人應及時、主動、準確地將信息上報給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主任應立即報告給應急救援指揮部副總指揮,總指揮。
引發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可直接向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報告。
3、信息上報
(1)事故信息上報采取分級上報原則,逐級報告,特殊情況可越級報告。
(2)信息上報內容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事故簡要經過、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已經采取的措施及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4、信息傳遞
事故現場第一發現人員—→現場值班室—→本單位應急救援隊—→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應急救援指揮部—→各單位應急救援隊—→各職能部門、各單位。
五、 應急響應
(一)響應分級
根據事故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和單位控制事態的能力,將事故分為輕微、一般、嚴重、特別嚴重四級。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明確以下應急響應級別:
輕微由本單位應急救援辦公室負責;一般由本單位應急救援總指揮負責;嚴重由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特別嚴重由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
(二)事故應急響應
1、重特大事故發生后,應急救援指揮部應根據職責和權限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安排救援隊伍,及時有效地進行處置、控制事態。
2、應急響應發生后,應急指揮部各專業組應加強協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實施搶險救護和緊急處置行動。
3、現場搶險救護工作要按照應急方案的程序有效進行,需要改變救援方案的,必須在確保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情況下進行,同時應報告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
4、如果事故事態急劇惡化,出現了緊急情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應及時動員和調動各方面力量參與搶救。
(三)事故應急結束
當傷員全部獲救,事故現場得到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得以消除后,經應急救援指揮部確認、批準后,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各應急救援隊伍方可撤離現場,應急響應結束。
應急結束后,還應明確:
1、事故情況上報事項;
2、需向事故調查處理小組移交的相關事項;
3、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總結報告。
六、 信息發布
由應急救援辦公室負責對外發布事故信息,本著如實、公開的原則發布對外信息;由事故現場指揮部負責對內及時發布事故信息。
七、 后期處置
后期處置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污染物處理
(二)事故后果影響消除
(三)生產秩序恢復
(四)善后賠償
(五)搶險過程和應急救援能力評估
(六)應急預案的修訂等內容
八、 保障措施
(一) 通 信
見附錄二。
(二) 應急隊伍保障
各單位應選取單位骨干,建立自己的應急救援隊。
(三)應急物資裝備保障
在專項應急預案中,應明確應急救援需要使用的應急物資和裝備的類型、數量、性能、存放位置、管理責任人及其聯系方式等內容。
(四) 經費保障
財務部負責應急專項經費,并確定使用范圍、數量和監督管理措施,能保障應急狀態時應急經費的及時到位。
九、 培訓與演練
(一)各單位要結合各自特點,積極向本單位應急救援隊伍和全體員工宣傳、學習事故應急預案,避險、自救、互救常識,提高全體員工的應急救援能力。
(二) 各單位、各部門每年至少要組織一次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演練,演練前必須明確應急演練的規模、方式、頻次、范圍、內容、組織、評估、總結等內容。演練結束后,要及時總結演練實戰經驗,修訂和完善本單位、本部門的應急預案。
(三)集團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對各單位、各部門應急救援預案及演練情況具有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的權利。
十、 獎勵與責任追究
(一)在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單位和個人, 應酌情給予獎勵:
1、能出色完成應急救援任務,成績顯著的。
2、防止或搶救事故有功,使公司財產和人員免受損失或減少損失的。
3、對應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4、有其他特殊貢獻的。
(二)責任追究
在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公司將對有關單位或個人給予責任追究。
1、不按照規定制定本單位事故應急預案,拒絕履行應急準備義務的。
2、不及時報告、通報事故情況,少報、漏報事故損失情況,甚至隱瞞事故真相的,私自處理事故的。
3、拒不執行公司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不服從應急救援指揮部命令的,甚至在關鍵時刻臨陣脫逃的。
4、在應急救援任務中配合不力、推諉扯皮的單位或個人。
十一、 附則
(一)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預案。
1、應急預案
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為迅速、有序地開展應急行動而預先制定的行動方案。
2、應急準備
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為迅速、有序地開展應急行動而預先進行的組織準備和應急保障。
3、應急響應
事故發生后,有關組織或人員采取的應急行動。
4、應急救援
在應急響應過程中,為消除、減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擴大或惡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損失或危害而采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動。
5、 恢復
事故的影響得到初步控制后,為使生產、工作、生活和生態環境盡快恢復到正常狀態而采取的措施或行動。
(二) 應急預案備案
本應急預案向XX市安監局備案。
(三) 維護和更新
應急預案應在應急演練或突發事故后進行評審,以實現可持續改進。
(四)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XX集團負責制定;本預案具體實施中存在的問題,由XX集團負責解釋。
(五) 應急預案實施
安全事故綜合應急預案 篇5
20xx年4月,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以第17號局長令發布了《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發布、備案、培訓、演練和修訂等工作進行了規范。《管理辦法》的發布對于加強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管理,完善應急預案體系,增強應急預案的科學性、針對性、實效性,起到了非常重要的指導作用。而且,截至20xx年底,全國31個省級安全監管部門大部分都結合實際發布實施了《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等規范性文件,各地應急預案管理工作有了具體依據,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基本做到了全覆蓋,應急預案編制、備案、培訓、演練等工作逐步規范,我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取得了長足進展。
一、修訂必要性
在這四年多的時間里,我國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發生了較大變化,應急管理的各項政策及方針也逐步健全和完善,《管理辦法》中部分內容條款已不能完全適應當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要求,因此需要對原《管理辦法》進行修訂。具體原因如下:
(一)國務院及安全監管總局下發的相關文件中對應急預案管理工作提出更具體的要求需要進行落實。如國發23號文件要求,企業應急預案要與當地政府應急預案保持銜接,并定期進行演練。國發40號文件也提出要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應急預案體系,加強動態修訂完善。落實省、市、縣三級安全生產預案報備制度,加強企業預案與政府相關應急預案的銜接。這些文件的要求和具體的落實需要在《管理辦法》中體現出來。
(二)原《管理辦法》在近年的實施過程中也發現了一些問題。首先,原《管理辦法》中關于預案編制要求不符合當前對生產經營單位預案提出的要“簡明扼要、管用有效”的原則,有些內容可以刪除或調整,總體需要進一步簡化。同時,需要進一步強化預案編制前的風險評估和應急能力評估工作,在預案發布前增加桌面演練環節。其次,原《管理辦法》中提出的應急預案評審和備案的內容也過于原則,在實施過程中也沒有很好解決這兩個方面的問題,需要對兩部分內容進一步梳理和細化相關規定。同時,在應急預案實施方面的內容和要求也亟需進一步充實和完善。再次,原《管理辦法》中的罰則部分內容過于單一,只對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未按照本辦法規定備案的進行處罰,不利于各級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部門對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進行監督檢查,需要細化罰則內容,強化監督檢查方面的要求。
(三)新標準、新規范的制定和發布也要求對原《管理辦法》進行更新和完善。如近幾年陸續發布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演練指南》(AQ/T9007-20xx)、《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GB/T29639-20xx)等標準、規范,有許多的新的內容和要求需要充實到《管理辦法》中。特別是GB/T29639-20xx的發布,該標準中關于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程序、編制內容及要求均與以前的行業標準有較大變化,原《管理辦法》也應當圍繞這些新內容和新要求的變化進一步修訂和完善。
(四)近幾年,一些地方的安全監管監察部門、部分中央企業在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編制和管理方面也進行了積極探索,總結出了許多好的經驗和做法,對于提高應急預案的科學性和實用性,健全和完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體系,建立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應急機制,具有廣泛的適用性和重要的借鑒意義,這也需要在新《管理辦法》吸納和充實進來,有助于推進我國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
總之,修訂《管理辦法》是貫徹落實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文件要求的重要舉措,是解決當前應急預案編制、管理和實施過程中存在的一些突出問題的必然要求,也是優化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體系和提高應急預案實用性的迫切需要,更是提升各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應急預案管理工作水平的重大機遇。因此,開展《管理辦法》的修訂工作是十分必要的,目前修訂的條件和時機已經成熟。
二、修訂主要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xx〕23號)、《國務院關于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促進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的意見》(國發〔20xx〕40號)、《國務院安委會關于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第165次常務會議精神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安委明電〔20xx〕8號)等文件以及《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GB/T29639-20xx)。
三、修訂主要過程
(1)20xx年3月份,對《管理辦法》進行系統梳理和分析,制定了《管理辦法》修訂工作方案,明確修訂工作內容和時間進度安排。同時,對《管理辦法》進行初步修訂。
(2)20xx年4月底,由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發文,向中央企業總部、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以及相關專家征求對原《管理辦法》的修訂意見,修訂單位負責對反饋意見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再對原《管理辦法》進行系統修訂。
(3)20xx年5月10日前,完成《管理辦法》(討論稿),并組織有關專家及人員(小范圍)對討論稿及原稿存在的問題和不足進行討論,在對討論稿進行完善,形成征求意見稿。
(4)20xx年5月30日前,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召開研討會議,組織有關部門和人員對《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進行研討,對反饋的意見進行整理,并進一步完善征求意見稿。
(5)20xx年7月25日,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發文(應指信息函〔20xx〕6號),向各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局以及有關中央企業征求對《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的意見,截止到8月15日,各單位以傳真或郵件方式將修改意見反饋回來,根據反饋意見對《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進一步完善,形成當前的新的《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
(6)20xx年9月23日,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發文(應指信息函〔20xx〕8號),邀請了重慶市安全監管局、寧夏煤礦安全監察局、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神華集團有限公司、中國大唐集團公司等部門和單位人員再次對新的《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進行座談,起草單位再次對管理辦法進行修訂完善。
(7)20xx年9月27日,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組織召開主任業務辦公會,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各部門以及礦山應急救援中心有關負責人參加了《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座談會,再次對《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進行征求意見。會后,根據反饋意見又再次完善了《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
四、主要修訂內容
新修訂的《管理辦法》總共包括7章、47條規定,具體修訂情況如下:
(一)總則
主要修訂《管理辦法》的適用范圍,使適用范圍在原來基礎上進一步擴充,增加了“宣傳”、“評估”、“監督管理”三個方面內容,使應急預案管理的范圍更加明確和具體。此外,增加了第五條,即是生產經營單位負責落實本單位應急預案編制和實施過程中涉及的各項工作,并負責應急預案中涉及到的應急職責、應急程序以及各項保障措施的落實和實施。
(二)應急預案的編制
本章進行了較大幅度修改,保留了原《管理辦法》中的第5條和第12條,其他條均進行了修改或完善。具體情況如下:
1.將原《管理辦法》中的第6條提前,并修改了部分內容,明確提出“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同級辦事處以及上級部門的應急預案和應急預案編制方面的規范要求,結合本行政區域主要生產安全事故風險,組織、指導編制相應部門的應急預案。同時,編制與預案相對應的簡明操作程序手冊,明確職責任務及應急處置流程、應急保障措施等內容”,增加了“應急預案編制方面的規范要求”、“結合本行政區域主要生產安全事故風險,組織、指導編制相應部門的應急預案”、“編寫與預案相對應的簡明操作程序手冊”等要求。
2.將原《管理辦法》中的第7條中的《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AQ/T9002-20__)替換為《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GB/T29639),刪除了“結合本單位的危險源狀況、危險性分析情況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的要求,改為“結合本單位實際”。
3.依據《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GB/T29639)內容,在新修訂的《管理辦法》的第8、9、10條中重新描述了生產經營單位的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的概念和編寫要求。
4.規定了生產經營單位在建設項目施工前和投產試運行前應編制完成相應應急預案編制工作。建設項目的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及其他與建設項目安全生產有關的單位的應急預案應納入建設單位的應急預案體系。
5.增加了應急預案編制前開展風險評估和應急能力評估的要求,并且要求加強應急能力建設并及時根據風險評估和應急能力評估結果,完善生產安全事故風險防控措施,配置相應應急物資和裝備,把應急準備貫穿應急預案編制的全過程。
6.修改了原《管理辦法》中的第5條(現第13條)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中的第4、5、7、8款內容。
7.增加了第14條,規定了生產經營單位承擔本單位應急預案編制的主體責任,可邀請相關中介機構或專家進行指導,但不得全權委托其他單位或個人編制應急預案。
8.增加了第15條,要求應急預案評審前,應當組織預案涉及的相關部門或人員對預案進行桌面演練,通過桌面演練來檢驗和完善應急預案。
(三)應急預案的評審與公布
該章在原《管理辦法》基礎上對預案評審環節要求進行了簡化,并增加了預案公布要求。具體如下:
1.新《管理辦法》中要求,煤礦、非煤礦山、冶金、建筑施工單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單位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評審應當邀請具有相應專業應急救援經驗的人員參加。同時,邀請包括應急預案涉及的政府部門工作人員和有關安全生產及應急管理方面的專家參加。評審人員與生產經營單位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2.新《管理辦法》中要求,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部門可結合本地實際情況,組建應急預案評審專家庫,制定應急預案評審專家管理辦法,為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評審工作提供便利條件。同時,明確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具體評審方法按照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公布的應急預案評審辦法或標準執行。
3.新《管理辦法》中增加了對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部門應急預案的發布要求,要求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部門應急預案應當通過政務網站、報刊、廣播、電視等方式,及時、準確向社會公布,對確需保密的應急預案,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四)應急預案的備案
1.增加了預案發布后備案時限要求以及受理備案的時限要求。規定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部門應急預案、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應當自發布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按照本辦法規定進行備案。規定受理備案登記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在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對應急預案進行形式審查的要求。
2.關于備案要求的調整。明確提出中央企業總部的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應報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備案;其所屬的各級分(子)公司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預案按照隸屬或業務關系報所在地辦事處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備案。
此外,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中涉及煤礦、非煤礦山、冶金、建筑施工單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單位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有安全生產行政許可的,其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報行政許可部門備案,抄送所在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無安全生產行政許可的,其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按照隸屬或業務關系報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辦事處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備案。
(五)應急預案的實施
主要修訂內容如下:
1.要求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應當定期組織本部門、本行業(領域)應急預案演練,指導、監督和檢查本行政區域、本行業(領域)有關生產經營單位開展預案演練活動,提高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2.要求應急預案編制部門或單位應當建立應急演練制度,根據實際情況采取實戰演練、桌面演練等方式,組織開展人員廣泛參與、部門協同聯動、形式多樣、節約高效的應急演練,檢驗預案的實用性和有效性。
3.要求各級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本行政區域或本行業(領域)綜合或專項應急演練。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應急演練制度,制定年度應急預案演練計劃,結合本單位特點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演練或專項應急演練,每季度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實戰演練,并結合實際經常性開展桌面演練。高危行業生產經營單位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或專項應急演練。
4.明確提出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加強與地方辦事處及其相關部門應急預案的銜接工作,建立政府與生產經營單位之間、生產經營單位彼此之間的應急聯動機制,統籌配置應急救援組織機構、隊伍、裝備和物資,共享區域應急資源。
5.要求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配備相應的應急物資及裝備,建立使用狀況檔案,定期檢測和維護,使其處于良好狀態。
6.增加了預案定期評估的要求。要求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應急預案適用情況的評估,分析評價其針對性、操作性和實用性,實現應急預案動態優化和科學規范管理,并編制評估報告。
7.關于應急預案應當及時修訂的情形,修改了四個條款,主要體現在: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預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面臨的風險或其他重要環境因素發生變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險源的;在生產安全事故實際應對處置和應急演練中和應急中發現需要作出調整的;
(六)監督管理
將原《管理辦法》中的“獎勵與處罰”修改為“監督管理”。具體內容如下:
1.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部門應當把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管理作為執法檢查的主要內容之一,并每年組織一次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編制和實施情況的專項執法檢查,重點監督檢查應急預案編制、評審、備案、培訓、演練和修訂等情況。
2.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對于一般生產經營單位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對于高危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1)未按照規定編制應急預案的,或抄襲其他單位應急預案與本單位實際情況不符的;
(2)未按照規定定期進行應急預案全面修訂的;
(3)未按照規定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的;
(4)未按照規定進行應急預案培訓的;
(5)未按規定進行應急預案演練的;
(6)未按照應急預案配置應急物資的;
(7)全權委托其他單位或個人編制的。
3.各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在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備案工作中不得以各種形式收取、攤派與之相關的費用。
(七)附則
沒有較大修改,增加了“本辦法自20xx年x月x日起施行,20__年5月1日起實施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同時廢止”的說明。
五、基本框架
根據部門規章起草的基本規則,《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的框架分為七章,包括總則、應急預案的編制、應急預案的評審與公布、應急預案的備案、應急預案的實施、監督管理、附則等內容。
安全事故綜合應急預案 篇6
1 目的
為及時有效的做好安全事故發生的應急救援工作,加強對安全事故的處理能力,保持社會穩定,維護項目部的施工環境,使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根據國家、省、市有關部門規定,結合建筑行業特點,特制訂本預案。
2 組織機構
為了便于對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救援指揮部,組成人員如下:
指揮長: 項目經理
副指揮長: 項目副經理
成員: 項目部安全主任
項目部總施工
項目部施工人員
項目部材料員
2、1 指揮部的主要職責
2、1、1 督促做好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組
織救援演習。
2、1、2 發生安全事故后及時準確地向有關部門報告事故情況。
2、1、3 在有關部門的統一指揮下,迅速組織救援工作。
2、1、4 組織有關人員開展對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3 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小組組成與分工
3、1 技術組
組長:
組員:
其主要任務是預測建筑質量、安全事故發展的趨勢,及時提出救援或應急處理對策,為指揮部決策供科學的依據,并積極協助上級主管部門專家組工作。
3、2 救援組
組長:
組員: (負責泥工班救援人員的抽調,10人)
(負責木工班救援人員的抽調,10人)
(負責鋼筋班救援人員的抽調,10人)
(負責水電班救援人員的抽調,5人)
(負責架子班救援人員的抽調,10人)
(負責機修班救援人員的抽調,4人)
以上各班組人員如有需要隨時增派。
3、3 善后處理組、事故處理保障組
組長:
組員:
負責善后處理及家屬的接待、安撫工作,在指揮長的指示下合理調撥資金以保障事故處理的'工作正常開展。
3、4 事故應急救援聯絡員:
在事故救援過程中負責各應急救援小組間的聯絡工作,在搶救傷員時負責交通工具、搶救醫院等的聯絡工作。
4 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程序
4、1 安全事故發生后,班組長及知情人員應立即向項目部報告,項目部向公司及有關部門報告。報告內容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詳細地點、事故類別、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及救援所需的人員和設備。
4、2 項目部救援指揮部接到事故報告后,根據指揮長的指示啟動本應急救援方案,并通知應急救援小組成員迅速趕赴現場實施救援工作。
4、3 各相關小組都要到達現場。應急救援各小組負責人接到指揮部通知后立即組織救援隊伍、搶險設備、器材、物資到達現場,由指揮部統一指揮立即開展搶險救援工作。
5 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要求
5、1 提高認識,加強領導,統一指揮,反應迅速,工作要落實,切實做好安全事故的預防和應急救援工作。
5、2 熟悉方案、組織演練,各應急救援小組平時應經常組織訓練或演練,做到調得動、拉得出、上得去,能夠保證完成搶險救援任務。
5、3 現場搶救時要分清事故類別及注意方式、方法,防止在危險因素來排除時盲目搶救,以免在搶救過程中造成搶救人員及傷員的二次傷害。
5、4 如人員觸電時,必須先切斷電源,方可去接觸受傷者,以免造成多人連續觸電傷亡。搶救觸電受傷人員應在最短的時間內開展,視呼吸及心跳有無情況進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臟擠壓法進行搶救,在運送觸電人員時應注意受傷人員的呼吸道必須保持暢道。
5、5 當發生重大機械設備事故時,指揮部首先要判斷是否有事態進一步發展的可能性,并應立即通知有關部門,組織力量進行保護和搶救,控制事態的發展,努力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
5、6 在搶救傷員、排除險情時,還必須注意保護事故現場,為了救人可以移動現場的材料設備,但要立即恢復原狀,以便公安機關的調查、取證。
6 發生安全事故后,應特別注意穩定職工情緒,對全體職工進行事故防范教育。對全工地進行安全防護的全面檢查、整改、消除、事故隱患后方可復工。
安全事故綜合應急預案 篇7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行業標準 AQ/T 9011—20xx《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評估指南》有關標準,結合礦井當前實際情況和各部門應急職能與分工,由礦長組織班子成員及各部室、隊組相關人員對x年..月份組織修訂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預案編號:)內容的適用性進行評估。
1、法律法規、標準、規范性文件及預案編制依據的有關規定變化情況;
2、應急指揮機構和成員單位(部門)及其職責調整情況;
采用資料分析、現場審核、推演論證、人員訪談的方式,對應急預案進行評估。
針對評估目的和評估內容,查閱法律法規、標準規范、應急預案、風險評估方面的相關文件資料,梳理有關規定、要求及證據材料。
依據資料分析的情況,通過現場實地查看、設備操作檢驗的方式,準確掌握并驗證應急資源.生產運行、工藝設備方面的問題情況。
根據需要采取桌面推演。實戰演練的形式,對機構設置、職責分工、響應機制、信息報告方面的問題進行推演驗證。
采取抽樣訪談或座談研討的方式,向有關人員收集信息、了解情況、考核能力。驗證問題、溝通交流、聽取建議,進一步論證有關問題情況。
法律法規、標準、規范性文件是否對應急預案作出新規定和要求。主要包括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應急預案體系、事故風險描述、應急響應及保障措施。
a) 事故風險分析是否全面客觀,風險等級確定是否合理;
d) 依據事故風險評估提出的應急資源需求是否科學。
對本單位應急資源和合作區域內可請求極助的應急資源調查是否全面;與事故風險評估得出的實際需求是否匹配;現有的應急資源的數量、種類、功能、用途是否發生重大變化。
應急預案是否與政府、企業不同層級、救援隊伍、周邊單位與社區應急預案銜接,對信息報告、響應分級、指揮權移交、警戒疏散作出合理規定。
在應急演練、應急處置、監督檢查、體系審核及投訴舉報中,是否發現應急預案存在組織機構、應急響應程序、先期處置及后期處置方面的問題。
1、預案適用性分析:依據評估出的'變化情況和問題,對應急預案各個要素內容的適用性進行分析,指出存在的不符合項。
2、改進意見和建議:針對評估出的不符合項。提出改進的意見和建議。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88號)、《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GBT 29639—20xx)等文件規定,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預案編號:)相關內容進行評估。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預案編號:)。
為提高我礦應急管理能力和應急處理水平,檢驗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是否符合要求,發現應急預案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對是否需要修訂做出結論,并提出修訂建議。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行業標準 AQ/T 9011—20xx:《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評估指南》;
2)《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88號);
3)《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GBT 29639—20xx);
4)《x20xx年度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報告》;
5)《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資源調查報告》;
1.1評估內容:梳理《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等中的有關新規定和要求,對照評估應急預案中的不符合項。
1.2評估內容:梳理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及地方標準中的有關新規定和要求,對照評估應急預案中的不符合項。
評估結果: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及地方標準中的有關規定和要求。
1.3評估內容:梳理規范性文件中的有關新規定和要求,對照評估應急預案中的不符合項。
1.4評估內容:梳理上位預案中的有關新規定和要求,對照評估應急預案中的不符合項。
2.1評估內容:查閱生產經營單位機構設置、部門職能調整、應急處置關鍵崗位職責劃分方面的文件資料,初步分析本單位應急預案中應急組織機構設置及職責是否合適、是否需要調整。
2.2評估內容:抽樣訪談,了解掌握生產經營單位本級、基層單位辦公室、生產、安全及其他業務部門有關人員對本部門、本崗位的應急工作職責的意見建議。
評估結果:聽取、記錄有關人員的意見建議后會議研討。
2.3評估內容:依據資料分析和抽樣訪談的情況,結合應急預案中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召集有關職能部門代表,就重要職能進行推演論證,評估值班值守、調度指揮、應急協調、信息上報、奧論溝通,善后恢復的職責劃分是否清晰,關鍵崗位職責是否明確,應急組織機構設置及職能分配與業務是否匹配。
評估結果:職責劃分清晰,關鍵崗位職責明確,應急組織機構設置及職能分配與業務匹配。
3.1評估內容:查閱生產經營單位風險評估報告,對照生產運行和工藝設備方面有關文件資料,初步分析本單位面臨的主要事故風險類型及風險等級劃分情況。
評估結果:本公司的危險源分析全面,辨析完整,符合實際情況,且預案與危險辨析結果能較好的結合,具有一定的針對性和實用性。
3.2評估內容:根據資料分析情況,前往重點基層單位、重點場所、重點部位查看驗證。
3.3評估內容:座談研討,就資料分析和現場查證的情況,與辦公室、生產、安全及相關業務部門以及基層單位人員代表溝通交流,評估本單位事故風險辨識是否準確,類型是否合理、等級確定是否科學、防范和控制措施能滿足實際需要,并結合風險情況提出應急資源需求。
評估結果:事故風險辨識準確、類型合理、等級確定科學、防范和控制措施能滿足實際需要,應急資源充足。
4.1評估內容:查閱生產經營單位應急資源調查報告,對照應急資源清單、管理制度及有關文件資料,初步分析本單位及合作區域的應急資源狀況。
評估結果:本單位及合作區域的應急資源配備齊全、充足。
4.2評估內容:根據資料分析情況,前往本單位及合作單位的物資儲備庫、重點場所,查看驗證應急資源的實際儲備、管理、維護情況,推演驗證應急資源運輸的路程路線及時長。
評估結果:應急資源實際儲備充足,由專人管理并定期維護,應急資源運輸路線規劃合理。
4.3評估內容:座談研討,就資料分析和現場查證的情況,結合風險評估得出的應急資源需求,與辦公室、生產、安全及相關業務部門以及基層單位人員溝通交流,評估本單位及合作區域內現有的應急資源的數量、種類、功能、用途是否發生重大變化,外部應急資源的協調機制、響應時間能否滿足實際需求。
評估結果:經座談研討,本單位及合作區域內現有的應急資源的數量、種類、功能、用途未發生重大變化,外部應急資源的協調機制、響應時間能夠滿足實際需求。
5.1評估內容:查閱上下級單位、有關政府部門、救援隊伍及周邊單位的相關應急預案,梳理分析在信息報告、響應分級、指揮權移交及警戒疏散工作方面的銜接要求,對照評估應急預案中的不符合項。
評估結果:經梳理分析,應急預案中信息報告、響應分級、指揮權移交及警戒疏散工作方面銜接緊密。
5.2評估內容:座談研討,就資料分析的情況,與辦公室、生產、安全及相關業務部門、基層單位、周邊單位人員溝通交流,評估應急預案在內外部上下銜接中的問題。
評估結果:經座談研討,應急預案在內外部上下銜接緊密。
6.1評估內容:查閱生產經營單位應急演練評估報告、應急處置總結報告、監督檢查、體系審核及投訴舉報方面的文件資料,初步梳理歸納應急預案存在的問題。
評估結果:針對預案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與不足及時進行補充完善。
6.2評估內容:座談研討,就資料分析得出的情況,與辦公室、生產、安全及相關業務部門、基層單位人員溝通交流,評估確認應急預案存在的問題。
評估結果:經座談研討,預案編制符合規范要求,內容切合本礦實際,適用性強。
7.1評估內容:查閱其他有可能影響應急預案適用性因素的文件資料,對照評估應急預案中的不符合項。
7.2評估內容:依據資料分析的情況,采取人員訪談、現場審核、推演論證的方式進一步評估確認有關問題。
評估結果:預案編制內容較為科學合理,應急響應程序和保障措施等內容切實可行。
1、該預案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文件的要求,有關規定的各項要素,內容完整。
2、該預案對本公司的危險源分析全面,辨析完整,符合實際情況,且預案與危險辨析結果能較好的結合,具有一定的針對性和實用性。
3、綜合預案和專項預案及現場處置方案內容較為科學合理,應急響應程序和保障措施等內容切實可行。
4、按預案要求組織演練,對演練中出現的問題與不足及時對本預案進行補充完善。
安全事故綜合應急預案 篇8
一、指導思想
進一步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堅決杜絕”的方針,切實加強安全工作制度建設和管理的力度,對確因不可抗力導致發生或非正常發生的各類事故,采取果斷有效的處置措施,盡可能減輕事故造成的危害。
二、工作目標
(一)加強安全工作基礎設施建設,完善安全工作制度,落實安全崗位責任,逐步實現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
(二)杜絕責任性事故,把發生率控制到最低限度,盡可能不發生師生傷害事故。
(三)一旦發生安全事故要盡可能減少對師生的傷害,把事故的損失降到最低程度,最大限度地減少因此引發的各種附帶損失或影響。
三、學校突發安全事故種類
突發安全事故是指在學校內部、正常工作狀態下突然發生的事故,包括火災事故、交通安全事故、危險藥品安全事故、工程建設、校舍安全事故、特種設備安全事故、師生活動安全事故、治安事故、食物中毒安全事故、流行傳染疾病安全事故、學校內部群體傷亡事故、重大自然災害事故等。
四、安全事故報告及處理程序
(一)學校安全事故報告實行部主任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
(二)學校發生或接到突發安全事故報告后,10分鐘內當面報告或電話報告部副主任、當天值日行政。要本著“先控制,后處理,救人第一,減少損失”為原則,果斷處理,積極搶救,指導學生離開危險區域,保護好學校貴重物品,做好事故現場保護工作。對交通安全、疑似疫病等必須進行隔離,并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三)部主任接到學校突發安全事故報告后,根據事故情況及時向校長匯報,依照領導小組的安排,各處置小組立即緊急行動,指導學校組織搶救和善后處理工作。
(四)對緩報、瞞報、延誤有效搶救時間造成嚴重后果的將予以黨紀、政紀處分,直至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五、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措施
(一)重大火災安全事故處置措施:
1、學校指揮組織學生緊急有秩序地疏散,迅速按規定程序報告事故信息。
2、學校利用校園播音系統或其它形式發出緊急信號,組織教師指揮學生按順序疏散,及時將學生帶到遠離火源的安全區域。
3、嚴禁組織學生參與滅火活動,教職工可利用一切滅火設備滅火,及時拔打“119、110、120”請求援助,協助消防部門做好滅火工作。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處置措施:
1、學校指揮組織學生緊急疏散至安全地段,立即保護事故現場,迅速按規定程序報告事故信息,及時拔打“110、120”請求援助。
2、學校要迅速搶救師生,在最短時間內將受傷師生送醫院救治,對不能自行組織受傷學生趕赴醫院救治的,原地等待救護車。
(三)食物中毒安全事故處置措施:
1、發現食物中毒后立即按規定程序報告事故信息。
2、拔打“120”請求援助。
3、立即停止學校小賣部、食堂的經營活動,由飲食衛生監管人員封存現有食品及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常
4、配合食品衛生監督所、疾控中心的調查,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包括中毒者的排泄物(如嘔吐物)。
5、立即組織由專人負責的救護隊伍,協助醫務人員做好救護工作。
6、注意穩定師生情緒,不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
(四)活動安全事故處置措施:
1、迅速組織搶救受傷師生,按規定程序報告事故信息,保護好事故現場,拔打“110、120”請求援助。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必須組織有關人員隨機觀察,并及時與學生家長聯系,做好受傷學生的情緒穩定和思想工作。
2、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五)樓道安全事故處置措施:
1、值日人員和崗位責任人要沉著冷靜,果斷處理,制止事態發展,有秩序地疏散學生,并立即向學校領導報告。
2、學校事故應急處置小組,立即趕赴現場,制止混亂,平息事態,拔打“110、120”請求援助,全力搶救受傷的師生。
3、學校及時按規定程序報告事故信息,保護好事故現常
(六)其它安全事故。
學校依據事故性質和學校應急預案,參照上述程序,采取有效措施,及時、正確、科學地進行應急處置,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六、加強領導,健全組織
組 長:
副組長:
組 員:各年級組長、紀律干事、班主任
主要職責:組長負責應急處置全盤工作,召集領導小組會議,研究決定重大事項及應急預案的啟動、實施;副組長按照分工具體負責救助應急的指揮、協調、工作部署、任務下達、檢查監督、考核、指導;各成員之間分工協作,各司其職,做好各項具體工作的落實和承擔領導小組決定交派的其他工作任務。當天值日人員、班主任及時將傷員送往醫務室或醫院,并酌情暫墊醫藥費。
安全事故綜合應急預案 篇9
為了保證破壞性地震臨震預發布后,迅速全面地做好各項抗震救災準備工作及破壞性地震發生后,高效、有序地開展應急自救工作,最大限度地減輕地震災害,減少人員傷亡,結合我鄉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總則
(一)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災減震法》、《破壞性地震應急條例》、《國家地震應急預案》、《甘州區教育系統地震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在我中心學校所屬各中小學學校、幼兒園處置發生或可能發生地震災害的應急活動。
(三)工作原則
1.預防和處置校園突發性地震事件工作要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要本著“內緊外松”的原則,不麻痹大意,不掉以輕心,做到及時發現、及時布置、及時處理。預防和處置校園突發性地震事件要抓好三個環節:一是地震發生前,要立足防范,掌握主動,加強宣傳,從細節抓起,適時演練,提高防范措施和自救技能,增強應急預案的針對性和操作性,提高應急反應水平。二是地震發生后,要迅速反應,緊急疏散,迅速判明性質,并報告當地抗震救災指揮部和上級主管部門,同時,依法辦事,注意方法,及時果斷處置。三是地震平息后,要全面排查,妥善安置,加強協調,形成合力,積極做好災后重建和教學秩序恢復工作。
2.地震災害事件發生后,各中小學、幼兒園立即按照預案采取應急措施,全體教職員工要牢固樹立“一切為了學生的思想”,在出現公共突發性事件的危機時刻,學校領導和教師,特別是共產黨員、共青團員、中青年教師一定要發揚不怕犧牲,勇于奉獻,英勇頑強,吃苦耐勞的精神,以全力保護學生的安全為宗旨開展救援工作。
二、機構和職責
(一)鄉中心學校成立相應的防震減災工作領導機構,負責部署、指揮本地校園突發性地震事件的預防和處置工作。
1.鄉中心學校防震減災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各小學(幼兒園)校(園)長
根據地震發生的'具體情況,由組長統一指揮,領導小組可以隨時調集所屬學校人員支援重災學校,可調用物資,所屬學校必須給予全力支持和配合。
2.主要職責:
(1)普及地震知識和抗震救災應急避險知識;
(2)開展抗震救災強化宣傳工作,提高廣大師生抗震救災意識和識別地震謠言的能力。
(3)接受和迅速執行上級領導和抗震救災指揮部的各項指令。組織實施本預案,發布各項搶險救災指令、批示、通知等。確定重點救災地點、范圍、部署抗震救災隊伍,實施搶救行動。組織協調各類物資調配供應。收集上報災情、社情、校情、保證學生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三、應急機構
鄉中心學校是鄉屬各中小學學校、幼兒園抗震救災工作領導機構,負責組織、承辦本區域內發生或可能發生的重大校園突發性地震事件的具體工作。中心學校財務室負責搶險救援資金的籌集,救助裝備的準備工作,辦公室負責做好處理地震的后勤保障工作,中心學校各處室負責人,完全小學教導主任、幼兒園副園長負責傷員的救護和防疫的技術準備工作。
各完全小學、幼兒園要成立防震減災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預防和處置本校發生的各類突發性地震事件,各處室具體職責如下:
1.校(園)長室必須加強領導,健全組織,強化工作職責,加強對破壞性地震及防震減災工作研究,完善各項應急預案的制定和各項措施的落實。
2.教導處、政教處要充分利用各種渠道進行地震災害知識的宣傳教育,組織、指導全體師生對防震抗震知識的普及教育,廣泛開展地震災害中的自救和互救訓練,不斷提高廣大師生防震抗震的意識和基本技能。
3.總務處要認真搞好各項物資保障,嚴格按預案要求積極籌措、落實飲水、防凍防雨、教材教具、搶險設備等物資落實,校長室要保證各項經費的落實,強化管理,使之始終保持良好戰備狀態。
4.破壞性地震發生后,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組織各方面力量全面進行抗震減災工作,把地震災害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點。
5.調動一切積極因素,迅速恢復教育教學秩序,全面保證和促進社會安全穩定。
四、應急行動的實施
(一)正常抗震救災工作
各校(園)在每年春季開校初制定抗震救災工作計劃,安排部署全年的抗震知識宣傳和演練工作。通過舉辦專題展覽,知識競賽、召開主題班會等方法,加強對地震基本知識、應急求生技能、防震法律法規的宣傳,切實提高廣大師生的安全防范意識。指導督促學校每學期組織師生開展2次以上的地震應急和自救互救演練,增強應急預案的針對性、指導性和實用性。
(二)臨震應急行動
接到上級地震、臨震預(警)報后,領導小組立即進入臨戰狀態,召開會議,宣布進入臨震預x期,布置防震工作,全體教職工應臨震應急狀態做好地震應急準備工作。各校要采取緊急措施迅速有序地在教職工的帶領下將學生及幼兒疏散到安全地帶。同時,要保證通訊線路的暢通,聽取上級有關地震情況和實情,提出求援請示,并隨時匯報救援工作情況。
(二)震后應急行動
1.無論是否有預報、警報,在所轄范圍或鄰近地區發生破壞性地震后,各級領導小組立即趕赴本級指揮所,各搶險救災隊伍必須在震后1小時內在本單位集結待命。
2.各級領導小組在上級統一組織指揮下,迅速組織本部門搶險救災。
(1)迅速發出緊急警報,組織仍滯留在各種建筑物內的所有人員撤離。
(2)迅速關閉、切斷輸電、供水系統(應急照明系統除外)和各種明火,防止震后滋生其它災害。
(3)迅速開展以搶救人員為主要內容的現場救護工作,及時將受傷人員轉移并送至附近救護站搶救。
(4)加強對重要設備、重要物品和歷史文物的救護和保護,加強校園值班值勤和巡邏,防止各類犯罪活動。
3.積極做好廣大師生的思想宣傳教育工作,迅速恢復正常教學秩序,全力維護社會安全穩定。
4.迅速了解和掌握本地區的受災情況,及時匯總上報。
五、應急保障措施
(一)應急通訊保障
進入防震應急狀態后,抗震救災領導小組通過電話、口授等形式傳達各種命令、指示,并根據相關領導指示及時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及上級政府報告相關信息。
(二)生命線工程設施搶修、次生災害源遏制保障。
由抗震救災領導小組確定本單位重點用水、用電對象,對本單位的水、電系統等進行全面檢查和加固,準備必要的一定量的飲用水和小型發電設備,安裝各種自動保護裝置,并制定相應的購置、保管、維護、使用制度。對本單位及系統內存在的易燃、易爆、劇毒、有害污染等次生災害暴發區認真監護,采取切實可行的防災減災措施,對職工進行躲避方法的教育和宣傳。督促有關部門做好易燃易爆、放射性和有毒物品的登記和保管工作。安裝各種隔斷、切斷、自動保護裝置。對各要害部位定期認真進行檢查和維修。
(三)緊急避難場所保障
各學校要對本單位疏散的路線和臨時避難場所進行規劃。
六、獎勵與責任追究制度
破壞性地震發生后,鄉中心學校防震減災領導機構,要依法對地震預案的執行情況進行事后調查。因領導不力,措施不到位、制度不堅持、工作推諉扯皮、應急處置不當,造成工作停滯和嚴重后果的將嚴肅追究有關領導和工作人員的責任。
安全事故綜合應急預案 篇10
為了更好的應對突發性安全事故,高效、有序的組織事故搶險、救援工作,最大限度的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學校的正常教育教學秩序,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維護社會穩定工作,使我校師生的人身安全得到妥善、有效地保護,使學校的財產損失降到最低限度,根據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一、使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校可能發生的人員傷害及死亡或經濟損失嚴重的應急救援工作:
1、師生人身安全傷害事故。
2、重大火災事故。
3、化學毒品、食物中毒事故。
4、線路短路、漏電及建設設施倒塌、爆炸事故。
5、盜竊、搶劫事故。
6、校園周邊發生的不可預測的事故。
7、其它重大、特大安全事故。
二、救援原則:
1、本著救人第一的原則,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
2、盡可能地減少財產損失。
3、任務分工明確、責任到人,各部門之間協調配合。
4、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及有關部門,保護好現場。
5、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調查取證工作,并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三、組織管理:
1、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2、領導小組下設安全保障、事故應急處理、通訊物資保障、醫療救護等四個專項工作組。
四、職責分工:
(一)領導小組職責:
1、突發性事件發生時啟動本預案,組織有關部門迅速開展救援工作,堅持救人第一的原則,努力把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2、根據實際情況對事故責任人予以責任追究。
3、配合上級主管部門進行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4、做好穩定秩序和人員傷亡的善后處理工作。
5、事故發生后及時上報上級領導及有關部門。
6、檢查督促各班級各項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工作。
(二)各應急救援小組職責:
1、安全保障組:由教導處、少先隊組成。負責事故的現場和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等工作。
2、事故處理應急組:由后勤負責。采取一切措施,對人員進行疏散,防止災害的進一步的擴大。
3、通訊物資保障組:由校長和后勤負責。負責救援物資的保障工作,確保通訊暢通,負責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及有關急救部門報告。
4、醫療救護組:由辦公室和醫務室負責。負責組織緊急救援隊伍,提供簡單的藥品及簡單的包扎、搶救、轉運傷員工作。
五、突發事故應急措施:
1、發生突發的安全事故,必須將事故的部位、時間、地點、簡單情況、傷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估算及所采取的應急措施,報告區教委及相關部門,同時啟動相應的救援預案。
2、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迅速的搶救受傷的人員和重要財產,做好現場保護。
3、有關當事人必須積極的配合相關調查人員的`調查,絕對不能隱瞞事實真相,更不能弄虛作假和提供偽證,否則,追究當事人的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
4、做好校內外一切突發事件的善后處理工作及安撫工作。
六、大型活動的組織工作:
1、組織大型活動必須履行正當的報批手續。
2、組織大型活動必須事前做好安全預案。
3、開展活動的場地及設施必須符合安全要求。
4、可搞可不搞的活動堅決不組織。
七、責任追究:
1、不服從命令和指揮,臨陣脫逃的。
2、不認真履行安全管理職責,導致發生重大事故的。
3、不按規定及時報告突發事故情況的。
4、阻礙援救人員執行任務或對救援人員造成危害的。
對上述責任人員應做出相應的行政處分、治安處罰或報請公安部門追究其刑事責任。
安全事故綜合應急預案 篇11
1、工作原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制定本部門的應急預案,按照職能做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2、適用范圍
餐飲環節中發生食源性疾患,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可能對人體健康構成潛在危害的適用本預案。
3、預警與報告
3.1預警
3.1.1加強日常監管
加強對重點品種、重點場所,尤其是餐飲消費環節的高風險食品(冷、生食品)的日常監管,通過監管及時作出預警。
3.1.2建立舉報制度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我部門舉報餐飲服務環節的食品安全事故和隱患,以及監管相對單位、人員不履行或者不按規定履行食品安全事故上報職責的行為。通過舉報信息及時作出預警。
3.1.3應急準備和預防
及時對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信息進行分析,按照應急預案的程序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措施。
接到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后,應密切關注事態發展,并按照預案做好應急準備和預防工作;事態嚴重時及時上報,做好應急準備工作。做好可能引發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分析、預警工作。
3.2報告
3.2.1報告制度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在日常監督管理中發現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有關食品安全事故的舉報,應當立即核實基本情況,向當地衛生部門通報。
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事發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在當地人民政府領導下,配合衛生行政等相關部門,及時作出反應,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并及時向上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對發生在管轄范圍內的下列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事故或者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實施緊急報告制度:
(1)事故涉及人數在30人以下且無死亡病例的,應當于6小時內報告同級衛生行政部門和上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2)事故涉及人數30-99人且無死亡病例的的,應當于2小時內報告同級衛生行政部門和上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3)事故涉及人數超過100人或者死亡1人以上的,應當于2小時內報告同級衛生行政部門和上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4)事故發生在學校或全國性重要活動期間的,應當于2小時內報告同級衛生行政部門和上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5)其它需要實施緊急報告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3.2.2責任報告單位
(1)餐飲監管部門;
(2)餐飲服務單位及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發現)單位;
3.2.3責任報告人
(1)行使職責的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以及相關工作人員;
(2)從事餐飲服務行業的工作人員;
(3)消費者。
4、應急處置
4.1監管部門
參與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事故調查時,有權向有關餐飲服務經營者了解與食品安全事故有關的情況,要求提供相關資料和樣品,并采取以下臨時控制措施:
(1)封存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
(2)封存被污染的食品工用具,并責令進行清洗消毒;
(3)經檢驗,屬于被污染的食品,予以監督銷毀;未被污染的食品,予以解封。
(4)依法對食品安全事故及其處理情況進行發布,并對可能產生的危害加以解釋、說明。
4.2餐飲服務經營者
餐飲服務經營者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應當立即封存導致或者可能導致食品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在2小時之內向所在地的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和衛生部門報告,并按照相關監管部門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食物中毒報告的內容應包括中毒單位、地址、中毒發生的時間、中毒人數、可疑中毒食品、主要的臨床癥狀和病人所在的醫療機構名稱、地址等。
餐飲服務經營者應當配合有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進行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按照要求提供相關資料和樣品,不得拒絕。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得瞞報、遲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瞞報、遲報、謊報,不得阻礙他人報告。
5、附則
5.1名詞術語
食品安全:是指食品中不應包含有可能損害或威脅人體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質或不安全因素,不可導致消費者急性、慢性中毒或感染疾病,不能產生危及消費者及其后代健康的隱患。
食源性疾患:亦稱食源性疾病。凡是致病因素通過食物進入人體,使人體罹患感染性或中毒性疾病的,都稱之為食源性疾患。
高風險食品:可能發生較高程度污染和危害的食品。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5.2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安全事故綜合應急預案 篇12
為指導和規范學校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有效預防、積極應對、及時控制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發生及其危害,高效組織應急處置工作,切實保障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教學和生活秩序,依據國務院《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學校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原則
(一)以人為本,減少危害。保障師生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是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在處置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時要以生命救助為主,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將食品安全事故的影響降到最低。
(二)預防為主,常備不懈。學校后勤管理處應加強食品安全監管,積極開展食品安全事故的預防工作,切實做好實施預案的各項準備。
(三)統一領導,部門聯動。學校食品安全委員會統一指揮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提高應急處置效率。
(四)分級負責,協調配合。食品安全實行屬地管理和分級負責的原則,各相關部門、系(院)部、食品經營單位要在學校的統一領導下,密切配合政府監管部門,認真落實各項應急處置措施,果斷控制事態發展,搶救傷員,減少損失,并及時將情況上報相關部門。
(五)信息公開,公眾參與。相關職能部門要積極主動公布相關信息,發動全校師生參與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工作。相關信息的公布必須經學校有關領導批準,統一發布,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隨意散布、夸大事故,最大限度的降低不良影響。
二、突發事件的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校園內所有食堂、超市,在食品加工、貯存、流通、消費等環節中發生的食源性疾患,飲用水污染事件,從校外流入校園內的食品造成的食源性疾患等,造成學校師生病亡或者可能對人體健康構成潛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嚴重影響的食品安全事故。
三、組織機構與職責
成立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工作組,由分管校領導任組長,后勤管理處負責人任副組長,成員由校紀委監察處、學工部、宣傳部、保衛處、校醫院及后勤管理處等部門負責人及飲食管理科相關人員組成。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工作組主要職責:領導、組織、協調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負責事故應急救援重大事項的決策;負責發布事故的重要信息。
為提高處置效率,迅速開展工作,根據事故處置環節要求,成立五個應急行動小組。各組的組成和主要職責如下:
(一)綜合協調組。由后勤管理處負責,主要職責是:綜合事故信息,及時向上級部門和學校領導匯報事故動態,分析事故進展情況,傳達上級部門和領導的.指示精神,協調其他各應急行動組、專家、專業救援隊伍及相關單位開展工作,做好對事故受害人的善后處理及其家屬的安撫工作。
(二)醫療救護組。由校醫院負責,主要職責是:在事發后迅速組織和配合醫療衛生機構開展現場救護、醫院救治和衛生防疫等工作,制定醫療救治方案,實行首診責任制,重癥病人和普通病人分類管理,做好病人的接診、治療和轉診、轉院等工作,確保醫療安全。
(三)安全保衛組。由保衛處負責,主要職責是迅速組織人力保護現場、保留證據、維持秩序和疏導交通等工作;初步查明主要污染源、污染種類以及污染造成的影響;在職責范圍內按實際情況查封事故涉及的源頭食品及其原料,及時控制污染擴散,并對潛在危害繼續實施監控;積極配合相關部門依法開展事故調查,開展相關技術鑒定,實時記錄事故發生、發展及處置的工作情況,對相關責任單位及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
(四)信息報送組。由宣傳部負責,主要職責是實時記錄事故發生、發展及處置情況,組織起草有關公告、通報、簡報等文字材料,按規定向當地政府及其他有關部門報送信息;統一信息發布和上報口徑,確保信息的真實性。
(五)學生工作組。由學生工作部(處)負責,主要職責是開展食品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做好涉事學生的安撫和心理疏導工作,加強學生的教育引導,引導學生在事故發生后不恐慌、不擅自通過網絡媒體散布不實言論擴大事態。
四、信息監測和報告
(一)信息監測
學校建立統一的食品安全事故監測、報告網絡體系,主要包括兩部分:一是人員體系,由食堂、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員和后勤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組成;二是監測體系,對食堂超市開展日檢、周檢、月檢等多層監督檢查機制。嚴格把控食品安全關,加強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對食品安全問題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整治、早解決。
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工作組加強對監測工作的管理和監督,及時對有關部門和人員報告的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進行分析,密切關注事態發展,按照應急預案的程序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措施,并及時上報學校領導和上級有關部門,必要時召開會議,研究防控措施。
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工作組對食品安全事故預警信息進行分析,特別嚴重的情況下可報請學校同意后,發布食品安全事故預警信息。
(二)信息報告
1、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學校有關部門舉報食品安全事故和隱患,以及相關責任部門、單位、人員不履行或者不按規定履行食品安全事故監管職責的行為。
學校有關部門接到舉報后,應及時組織或者通報有關部門對舉報事項進行調查處理。
2、報告制度
(1)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發現)報告
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發現)后,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立即向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工作組報告,學校應立即調查處置,并及時向地方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報告。
(2)報告范圍
對師生飲食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可能造成嚴重危害的食品安全問題。
(3)報告方式
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工作組接到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后,應立即向學校分管領導報告;學校在接到報告后1小時內向屬地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和省市有關部門上報。
(4)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食品安全事故不得瞞報、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瞞報、緩報、謊報,不得阻礙他人報告。
3、報告內容
(1)初次報告
應盡可能報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病亡人數、報告單位聯系人員及聯系方式、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等。如有可能可報告事故的簡要經過和直接經濟損失估算等。
(2)階段報告
既要報告新發生的情況,也要對初次報告的情況進行補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發展與變化、處置進程、事故原因等。
(3)總結報告
對事故的處理工作進行總結,內容包括食品安全事故鑒定結論,事故原因分析和影響因素,提出今后對類似事故的防范和處置建議。
五、應急響應及程序
(一)應急響應
食品安全事故由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工作組按有關規定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指揮各方面力量進行處置。
1、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工作組組織學校相關部門及醫療機構等分管應急工作負責人立即前往事故現場,了解掌握事故的基本情況。
2、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工作組負責通知并督促各應急行動組到位開展工作。
3、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工作組應在接報后15分鐘內組織安排先期處置。30分鐘內有關人員趕赴現場開展警戒、控制現場、救護和事故初步調查等基礎處置工作。
3、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工作組、學校各相關單位、事故責任部門之間應保持通訊聯系,互通信息。
(二)善后處置
應急工作宣告結束后,綜合協調組負責根據突發食品安全事故性質及工作需要,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妥善安撫受害和受影響人員,適時提供法律援助,正確引導受害人依法索賠,盡快恢復正常教學生活秩序,維護學校穩定。
(三)調查和總結
1、參與應急處置工作的應急行動組和各相關部門應對應急處置工作及時進行總結并書面報告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工作組。
2、根據調查評估報告和當地政府行政部門的處理意見,學校將對造成事故的食品經營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依法懲處;對應急處置工作中有瞞報、漏報、遲報行為及有失職、瀆職行為的單位和個人,追究其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交由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六、責任追究
(一)學校對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責任追究制。
(二)學校對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失職、瀆職的有關責任單位、責任人,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有關制度規定嚴肅追究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對于未經學校統一發布信息,而私自發布不實言論,造謠、擴大事態,造成師生恐慌的,依法追究輿情責任。
安全事故綜合應急預案 篇13
各類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都應當堅持“預防為主、常備不懈、救人第一”的方針,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冷靜有序、團結協作,遵循快速有效處置、防止事故擴大的原則,啟動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應急救援責任制
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實行施工第一責任人負責制和分級分部門負責制,由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小組統一指揮搶險救災工作。當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后,各有關職能部門要在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小組的統一領導下,按照《預案》要求,履行各自的職責,做到分工協作、密切配合,快速、高效、有序地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應急救援小組的主要職責
1)、發布啟動和解除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命令;
2)、按照《預案》程序的規定,組織、協調、指揮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實施,盡全力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3)、根據事故發生狀態,統一部署應急預案的實施工作,指揮各部門有條不紊的進行搶險救災工作;
4)、在救災過程中隨時掌握《預案》實施情況,并對《預案》實施過程中的出現的問題采取適當的處理措施;
5)、在負責區域內為事故現場緊急調用各類物資、設備、人員、防火用具并提供場地,搶險救災結束后要負責督促事故單位及時歸還或給予補償;
6)、事故發生后,應急救援小組要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匯報。對于超出自身處理能力的事故,要及時請示。
7)、對于在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搶險救災工作中成績卓著的部門和個人,安全事故應急小組應給予其適當的表彰和獎勵。對不履行救援職責的,延誤隱瞞安全事故的,依照有關規定給予處罰。構成安全事故責任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流程
1)、事故發生初期,事故現場人員應積極采取應急自救措施,同時啟動施工現場應急救援預案,實施現場搶險,防止事故的擴大。物資部、機電隊等部門應盡快恢復被損壞的道路、水電、通信等有關設施,確保應急救援工作的順利開展。
2)、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啟動后,應急救援小組立即投入運作,組長及各成員應迅速到位履行職責,及時組織實施相應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隨時將事故搶險情況報告上級。
3)、事故發生后,在第一時間里搶救受傷人員,這是搶險救援的重中之重。保衛部門應加強事故現場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工作,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社會治安,對肇事者等有關人員應采取監控措施,防止逃逸。
4)、當有重傷人員出現時救援小組應及時提供救護所需藥品,利用現有醫療設施搶救傷員。同時撥打急救電話120呼叫醫療援助。其他相關部門應做好搶救配合工作。
5)、事故報告: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或當事人必須用將所發生的重大安全事故情況報告事故相關監管部門:
①發生事故的單位、時間、地點、位置;
②事故類型(火災、倒塌、觸電、爆炸、泄漏、機械傷害等);
③傷亡情況及事故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評估;
④事故涉及的危險材料性質、數量;
⑤事故發展趨勢,可能影響的范圍,現場人員和附近人口分布;
⑥事故的初步原因判斷;
⑦采取的應急搶救措施;
⑧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救援搶險的事宜;
⑨事故的報告時間、報告單位、報告人及電話聯絡方式。
6)、事故現場保護:重特大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地和有關單位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志、拍照、詳細記錄和繪制事故現場圖,并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處理緊急情況的安全預案及措施
大風、連陰雨、暴雨、持續高溫。
大風、連陰雨、暴雨、持續高溫等天氣將對施工進度產生較大的影響。針對這一特殊情況,我單位將密切關注天氣情況,加強高度統一的管理,根據氣象變化調整作業環境;在出現大風、連陰雨、暴雨、持續高溫等天氣時,采取相應的防護方法及措施,使施工順利進行,保證工期目標、質量目標的全面實現。
高空墜落、物體打擊、機械傷害、觸電等施工現場常見的安全事故
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是我單位施工管理中的重中之重。在工程移交過程加強施工調查,對存在可能發生危險的部位,請專家、線下單位、監理單位、業主對該部位的具體情況進行分析,預測以及處理,保證施工的安全進行。對于本單位施工中的安全隱患,嚴格按照本單位的有關規章制度執行,同時加強對本單位職工,尤其是特殊工種的崗前培訓。
施工現場的緊急停電、火災
針對施工現場的緊急停電、火災等緊急情況,為保證施工的正常進行,將在施工基地配置發電機1臺,以便在出現緊急停電時,解決施工;加強火災隱患檢查力度,杜絕火災的發生。
各種緊急情況的措施
項目經理部在進場后及時組織全體施工人員學習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規,并將合同中涉及到個人行為的內容進行宣講,以求在有意外發生時施工人員有較高的警覺性,能夠及時的保護現場,同時經理部也將在第一時間,將情況通報監理及業主。
如現場發生安全事故,項目經理部將指派專職安檢人員封鎖現場,調查事故原因,并對全部施工范圍內的作業有針對性的`展開拉網式檢查,制定整改措施。
加強安全教育和檢查,保障人員、物資、機械安全,確保正常施工。
場地火災應急預案
1總則
1.1火災撲救的基本原則是及早行動,措施得當;撲救過程中人身安全至上。
1.2所有人員都要加強防范意識和危機意識,認真學習火災情況下的應急措施,發現火情后務必保持頭腦冷靜,在第一時間報警并采取適當的控制措施,盡量減少財產損失,確保人員生命安全。
1.3每到新的施工地點應熟悉環境,了解消防設施位置,便于緊急情況下迅速正確地作出反應。
2火災撲救
2.1電氣設備發生火災后應及時切斷電源:
a.個別用電器短路起火,可立即將用電器的開關關掉。
b.涉及整個電路的燃燒,就要拉掉總開關,切斷總電源。
c.如果離總開關太遠來不及拉斷,就應采取果斷措施將遠離燃燒點處的電線用正確方法切斷,切勿用手去揪。正確的方法是站在木凳上用有絕緣柄的尖嘴鉗、剪線鉗等絕緣工具切斷電線。
2.2待火勢脫離電源之后才可用滅火的常規方法滅火。沒有滅火器條件的可以用水滅火。
2.3變壓器、油斷路器等充油設備發生火災后,則可把水噴成霧狀滅火。因水霧面積大,水珠細小,很易吸熱汽化,迅速降低火焰溫度。
2.4電氣設備電源未切斷時,不能直接用水滅火,可使用二氧化碳、四氯化碳、1211滅火機和干粉滅火機等。使用時,必須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對10kV及以下的設備,不小于40cm。絕對不能用常規的酸堿和泡沫滅
火機。因它們的滅火藥液是導電的,會使手持滅火機的人觸電。同時這種藥液會強烈腐蝕電氣設備,并且事后也不易清理。
3火災現場人員疏散自救
3.1火災無法控制或自動滅火裝置觸發后,要在第一時間迅速撤離現場并及時報警。
3.2火場撤離時,可用毛巾、衣物蒙住口鼻,匍匐前進,避免有害煙氣的吸入。
3.3撤離時不可乘坐電梯或扶梯,要向安全出口方向逃生,要注意朝明亮處或外面空曠地方跑。當火勢不大時,要盡量往樓層下面跑,若通道被煙火封阻,則應背向煙火方向離開,逃到天臺、陽臺處。
3.4面臨危險時,不要盲目跳樓,可利用疏散樓梯、陽臺、落水管等逃生自救,也可用身邊的繩索、衣服自制簡易救生繩,并用水打濕,緊拴在窗框、暖氣管、鐵欄桿等固定物上,用毛巾、布條等保護手心、順繩滑下,緩降逃生。
3.5身上著火,千萬不要奔跑,可就地打滾或用厚重的衣物壓滅火苗。
3.6若所有逃生線路被大火封鎖,要立即退回通風處,用打手電筒、揮舞衣物、呼叫等方式向外發送求救信號,引起救援人員的注意。
安全事故綜合應急預案 篇14
一、總則
1、為了保障用電的順利進行,保證從業人員在檢維修過程中的安全,最大限度地控制危險源,盡可能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認真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特制定本項目觸電應急預案。
2、本預案是作為發生人員觸電事故進行救援活動的行動指南。以努力保護人身安全為第一目的,避免或減少因事故和檢維修過程中發生的人員觸電事故發生。
3、本預案適用于用電可能造成的人員觸電的突發性事故。
二、機構和職責
應急領導小組組長:鄧男
副組長:王曉東、于嶺
成員:劉干、張興龍、尹福順、武強、楊泉、姜懷欽、宋頌、郭學忠
應急搶救領導組的職責:
1)全面負責救援的決策、指揮工作。
2)協助指揮長做好現場及相關方的組織與協調工作。
3)負責觸電人員搶救工作。救護組:負責現場觸電人員的臨時處理和醫院的聯系、直至將傷員送醫院治療或搶救,負責后勤保障供給工作。
4)負責事故現場警戒、標示、疏通交通秩序。
應急聯系電話分廠辦公室:0558—
三、急救措施
1、如遇觸電事故時,在現場的檢維修人員要立即向分廠廠長匯報險情;在保證自身安全的情況下,現場人員迅速進行搶救觸電者脫離電源。
2、確定觸電者的電源是高壓電還是低壓電?觸電電源是否被切斷?是否還有發生觸電的可能和危險物?
3、對低壓觸電事故的處理,采取邊搶救邊匯報的處理方式。對高壓觸電事故采取邊準備邊匯報的處理方式,組長向公司主管副經理請示匯報批準后組織實施。
4、快速使觸電者脫離低壓線路的電源。其方法:如果事故離電源開關較近,應立即切斷電源開關:事故離電源開關太遠,不能立即斷開、救護人員可用干燥的衣服、手套、繩索、木板、木棒等的絕緣桿或絕緣物作為工具,拉開觸電者或挑開電源線使之脫離電源;如果觸電者因抽筋而緊握電線,可用干燥的木柄斧、膠把鉗等工具切斷電源線;或用干木板、干膠木板、等絕緣物插入觸電者身下,以隔斷電流。
5、脫離電源后的救援,觸電者脫離電源后,應盡量在現場救護,搬運中也要注意觸電者的變化,按傷勢輕重采取不同的救護方法。
如觸電者呈一定的昏迷狀態,還末失去知覺或觸電時間較長,則應讓他靜臥、保持安靜、在旁看護并邀請醫生診斷治療。
如觸電者已失去知覺,但還有呼吸和心臟跳動,應使他舒適地靜臥及解開衣服,讓他聞點氨水或在他身上潑點冷水摩擦全身,使他發熱。如天冷還要注意保溫,同時迅速請醫生診治如發現呼吸困難或逐漸衰弱并有痙攣現象,則應立即進行人工氧合——即用人工的方法,以起到恢復心臟跳動和人工呼吸相配合的作用。
如觸電者呼吸、脈搏、心臟、均已停止,也不能認為已經死亡必須立即人工氧合,進行緊急救護。同時請醫生搶救。
人工氧合基本內容和步驟:
工人氧合是觸電急救行之有效的科學方法,氧合包括人工呼吸和心臟擠壓(即心臟按摩兩種方法)。根據觸電者的具體情況,這兩種方法單獨應用,也配合應用。
口對口(鼻)式人工呼吸法的步驟:讓觸電者仰臥,頭部盡量后仰鼻孔朝天,下顎尖部與前胸大體保持在一條水平線上;觸電者頸部下方可以墊起,但不可在觸電者頭部下方墊枕頭或其他物品,以免堵塞呼吸道。
使觸電者鼻孔(或口)緊閉,救護人深吸一口氣后緊靠觸電者的口(鼻)內吹氣,時間約2S。吹氣完畢,立即離開觸電者的口(鼻),并松開觸電者的口(或鼻),讓他自行呼吸,時間為3S。
心臟擠壓的操作方法、步驟:如果觸電者呼吸沒停而心臟跳動停止了,則應進行心臟擠壓。施行胸外擠壓是使觸電者仰臥在比較堅實的地或地板上,仰臥姿勢與口對口(鼻)人工呼吸的姿勢相同。操作方法如下:
1、救護者跪在觸電者腰部一側或者騎跪在他的身上,兩手相疊,手掌根部放在心窩稍高一點的地方,即兩乳頭間略下一點,胸骨下三分之一處。
2、掌根用力向下(脊背方向)擠壓,壓出心臟里面的血液。對成年人應壓陷3~4㎝。以每秒擠壓一次,每分擠壓60次為宜。
3、擠壓后掌根迅速全部放松,讓觸電者胸廓自行復原,血液充滿心臟。放松時掌根不必完全離開胸廓。觸電者如系兒童,只要一只手擠壓,用力要輕一點,以免損傷胸骨,而每分鐘擠壓100次。
應當指出,心臟跳動和呼吸相互聯系的,心臟跳動停止了,呼吸很快就會停止;呼吸停止了,心臟跳動也維持不了多久。一旦呼吸和心臟跳動但停止了,則應當同時進行口對口(鼻)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臟擠壓。如果現場一個人搶救,則兩種方法交替進行,每吸氣3~4次,再擠壓10~15次。急救過程中,如果觸電者身上出現尸班或身體僵硬,經醫生做出無法救活的診斷后方可停止人工氧合。
在搶救觸電者恢復清醒的情況下,聯系救護車,用擔架將傷員抬到車上,送往醫院救治。
四、事故處理程序
1、當觸電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現第一人應立即大聲呼救,報告責任人。
2、事故領導小組獲得求救信息確認觸電事故發生后,應:
(1)立即采用絕緣材料等器材使觸電人員離開絕緣體。
(2)立即向當地醫療衛生(120)電力部門報告。
(3)立即向所屬集團公司上報事故的初步原因、范圍、估計結果。
(4)組織職工自我救護隊伍進行施救。
(5)保護事故現場
3、緊急小組接到電話報告后,應立即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了解和掌握事故情況,開展搶救和維護現場秩序,保護事故現場。
4、對發生觸電事故的電氣線路設備,進行全面檢查和恢復供電。
5、觸電事故應急搶險完畢后,立即召集安全領導小組、安全員、有關班組的全體人員進行事故調查,找出事故的原因、責任人以及制定防止再次發生類似的的整改措施,并對應急預案的有效性進行評審、修訂。
安全事故綜合應急預案 篇15
本預案適用于食品生產、加工、活動中發生的造成人員傷亡、患病或對人體健康構成潛在重大危害的食品安全事故。
一、組織機構
星夢幼兒園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二、處置職責
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領導小組各成員按各自職責開展應急處置。
(一)先期處置。負責保護事故現場,封存造成或可能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他物品,組織回收已售出的'造成或有證據證明可能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他原材料,將中毒人員或吃過同樣食物者立即送往就近的醫院進行救治,降低事故的危害。
(二)醫療救護。負責組織醫療救護隊迅速趕赴事發地開展醫療救治工作,并協調救治過程中所需特殊和緊缺藥品的供應。
(三)維護秩序。負責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維護現場秩序,防止群體性治安事件的發生。介入現場調查取證,對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當事人應依法控制,開展事故的調查和責任追究。必要時,封閉或者限制使用相關的食品生產經營場所,防止事件擴大。
(四)發布信息。負責制定信息發布方案,及時采用適當方式組織信息發布食品安全事故有關信息。嚴格按照信息歸口、統一對外發布的原則,對媒體發布的信息,應當經應急領導小組審查同意后,向社會發布。
(五)后期處置。負責組織食品安全事故的后期處置工作。人員安置、補償,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和受影響人員,盡快恢復正常秩序,保證社會穩定;協調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責任單位對受害人給予賠償。
負責應急處置中的綜合協調,并指定人員負責信息收集、匯總和報送工作。
上述人員如遇人事變動、崗位和分工調整,接替人員自動頂替,以職務和分管工作為準。
安全事故綜合應急預案 篇16
一、設備設施范圍
電教組管理的'設施有:
1.校園廣播系統。
2.課室電視雙向控制系統。
3.課室(考場)監控系統。
4.課室教學平臺。
5.實驗樓一、二樓多媒體報告廳,電教樓一樓多媒體會議室。
二、系統、設施性質
1.校園廣播系統:總控制設備安裝在電教樓一樓4號室,學生廣播臺設在電教樓二樓后門出口處。附屬設備在課室有課室磁帶播放一體機和一對音箱、學生宿舍值班室有一臺功率放大器及宿舍每層樓的走廊音箱。系統采用自動運作為主,手工操作為輔。總控制室自動廣播時間多為上班時間,有人值班,星期六、日停止。學生廣播臺播音時間為11∶55-12∶30、17∶05-17∶40兩個時段,聽力播放在總臺人工操作。
2.課室電視雙向控制系統為教學系統,附屬設備在課室有一臺34寸彩色電視機、一個終端控制器、一個時間控制器,工作電源(220V)由總控制臺提供,系統運作為手工操作為主、自動操作為輔。星期日、一至五晚上19∶00-19∶30自動播放中央新聞,自動關機、斷電,其余在上課期間操作。
3.課室(考場)監控系統是高考監考系統,全手工操作。
4.課室教學平臺為獨立工作單元,每班一套。工作電源(220V)由總控制臺定時提供,星期一至五7∶30-11∶55、14∶30-17∶15,星期六7∶30-11∶55供電,設備操作由教師自行操作。
5.實驗樓一、二樓多媒體報告廳,電教樓一樓多媒體會議室為小型會議室,最大容納人數分別為230、230、160,開會時由電教人員使用設備,上課時電教人員準備好設備,教師管理學生。
三、防火、防電、逃生安全措施
1.校園廣播系統、⒉課室電視雙向控制系統、⒊課室(考場)監控系統:總控制室面積150㎡,裝修設備柜為鐵架木飾面板、天花板為鐵龍骨硅酸板刮塑,屬防火設計。配備小型滅火器,大門寬度為1.5m,正常工作人員為3人。總電源開關為60A空氣開關、各系統分開關為40A空氣開關,電器短路時跳閘。
學生廣播臺為木質材料裝修,設備功率小于50W,每天兩次,每次半小時廣播時間,由總控室定時供電。廣播時間打開門,配備滅火器。
2.課室教學平臺供電以教學樓為單位供電,1、2號教學樓采用交流接觸器當地取電、220V遠程控制的形式分配至層間30A空氣開關,再通過10A空氣開關分配給每間課室的教學平臺。沒有裸露的電器設備,放學后課室教學平臺停止供電,設備短路空氣開關跳閘斷電。
3.實驗樓一、二樓多媒體報告廳,電教樓一樓多媒體會議室配備4-8個小型滅火器,實驗樓一、二樓多媒體報告廳四周開1.5m大門,配備自動灑水系統。電教樓一樓多媒體會議室已較少使用。
四、安全預案(課室由班級處理)
1.課室電源短路冒煙,3分鐘內疏散學生出教室,5分鐘內通知電教人員關電源總閘,報告教導處、校長。
2.實驗樓一、二樓多媒體報告廳發生火警,第一時間關斷電源,指揮人員朝四周門疏散(3分鐘內),打119電話,用滅火器滅火。
安全事故綜合應急預案 篇1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處置生產安全事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辦發〔20__〕101號),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公布、備案、實施及監督管理工作,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應急預案的管理實行屬地為主、分級負責、分類指導、綜合協調、動態管理的原則。
第四條應急管理部負責全國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國務院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相關行業、領域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有關行業、領域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條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負責組織編制和實施本單位的應急預案,并對應急預案的真實性和實用性負責;各分管負責人應當按照職責分工落實應急預案規定的職責。
第六條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分為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
綜合應急預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為應對各種生產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綜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單位應對生產安全事故的總體工作程序、措施和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
專項應急預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為應對某一種或者多種類型生產安全事故,或者針對重要生產設施、重大危險源、重大活動防止生產安全事故而制定的專項性工作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根據不同生產安全事故類型,針對具體場所、裝置或者設施所制定的應急處置措施。
第二章應急預案的編制
第七條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遵循以人為本、依法依規、符合實際、注重實效的原則,以應急處置為核心,明確應急職責、規范應急程序、細化保障措施。
第八條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
(二)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實際情況;
(三)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危險性分析情況;
(四)應急組織和人員的職責分工明確,并有具體的落實措施;
(五)有明確、具體的應急程序和處置措施,并與其應急能力相適應;
(六)有明確的應急保障措施,滿足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應急工作需要;
(七)應急預案基本要素齊全、完整,應急預案附件提供的信息準確;
(八)應急預案內容與相關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第九條編制應急預案應當成立編制工作小組,由本單位有關負責人任組長,吸收與應急預案有關的職能部門和單位的人員,以及有現場處置經驗的人員參加。
第十條編制應急預案前,編制單位應當進行事故風險辨識、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
事故風險辨識、評估,是指針對不同事故種類及特點,識別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分析事故可能產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評估各種后果的危害程度和影響范圍,提出防范和控制事故風險措施的過程。
應急資源調查,是指全面調查本地區、本單位第一時間可以調用的應急資源狀況和合作區域內可以請求援助的應急資源狀況,并結合事故風險辨識評估結論制定應急措施的過程。
第十一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同級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應急預案,結合工作實際,組織編制相應的部門應急預案。
部門應急預案應當根據本地區、本部門的實際情況,明確信息報告、響應分級、指揮權移交、警戒疏散等內容。
第十二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標準,結合本單位組織管理體系、生產規模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與相關預案保持銜接,確立本單位的應急預案體系,編制相應的應急預案,并體現自救互救和先期處置等特點。
第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風險種類多、可能發生多種類型事故的,應當組織編制綜合應急預案。
綜合應急預案應當規定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應急預案體系、事故風險描述、預警及信息報告、應急響應、保障措施、應急預案管理等內容。
第十四條對于某一種或者多種類型的事故風險,生產經營單位可以編制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或將專項應急預案并入綜合應急預案。
專項應急預案應當規定應急指揮機構與職責、處置程序和措施等內容。
第十五條對于危險性較大的場所、裝置或者設施,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編制現場處置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應當規定應急工作職責、應急處置措施和注意事項等內容。
事故風險單一、危險性小的生產經營單位,可以只編制現場處置方案。
第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應當包括向上級應急管理機構報告的內容、應急組織機構和人員的聯系方式、應急物資儲備清單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發生變化時,應當及時更新,確保準確有效。
第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組織應急預案編制過程中,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或者實際需要,征求相關應急救援隊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意見。
第十八條生產經營單位編制的各類應急預案之間應當相互銜接,并與相關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應急救援隊伍和涉及的其他單位的應急預案相銜接。
第十九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在編制應急預案的基礎上,針對工作場所、崗位的特點,編制簡明、實用、有效的應急處置卡。
應急處置卡應當規定重點崗位、人員的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以及相關聯絡人員和聯系方式,便于從業人員攜帶。
第三章應急預案的評審、公布和備案
第二十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應當組織有關專家對本部門編制的部門應急預案進行審定;必要時,可以召開聽證會,聽取社會有關方面的意見。
第二十一條礦山、金屬冶煉企業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的生產、經營(帶儲存設施的,下同)、儲存、運輸企業,以及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評審,并形成書面評審紀要。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可以根據自身需要,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論證。
第二十二條參加應急預案評審的人員應當包括有關安全生產及應急管理方面的專家。
評審人員與所評審應急預案的生產經營單位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第二十三條應急預案的評審或者論證應當注重基本要素的完整性、組織體系的合理性、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的針對性、應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應急預案的銜接性等內容。
第二十四條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經評審或者論證后,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向本單位從業人員公布,并及時發放到本單位有關部門、崗位和相關應急救援隊伍。
事故風險可能影響周邊其他單位、人員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將有關事故風險的性質、影響范圍和應急防范措施告知周邊的其他單位和人員。
第二十五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報同級人民政府備案,同時抄送上一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并依法向社會公布。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抄送同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
第二十六條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單位,礦山、金屬冶煉、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建筑施工單位,以及賓館、商場、娛樂場所、旅游景區等人員密集場所經營單位,應當在應急預案公布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按照分級屬地原則,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進行備案,并依法向社會公布。
前款所列單位屬于中央企業的,其總部(上市公司)的應急預案,報國務院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備案,并抄送應急管理部;其所屬單位的應急預案報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備案,并抄送同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
本條第一款所列單位不屬于中央企業的,其中非煤礦山、金屬冶煉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企業,以及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的應急預案,按照隸屬關系報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備案;本款前述單位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的備案,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確定。
油氣輸送管道運營單位的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備案外,還應當抄送所經行政區域的縣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
海洋石油開采企業的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備案外,還應當抄送所經行政區域的縣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海洋石油安全監管機構。
煤礦企業的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備案外,還應當抄送所在地的煤礦安全監察機構。
第二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申報應急預案備案,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應急預案備案申報表;
(二)本辦法第二十一條所列單位,應當提供應急預案評審意見;
(三)應急預案電子文檔;
(四)風險評估結果和應急資源調查清單。
第二十八條受理備案登記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對應急預案材料進行核對,材料齊全的,應當予以備案并出具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材料不齊全的,不予備案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補齊的材料。逾期不予備案又不說明理由的,視為已經備案。
對于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生產經營單位,已經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的,在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時,可以不提供相應的應急預案,僅提供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
第二十九條各級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建立應急預案備案登記建檔制度,指導、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做好應急預案的備案登記工作。
第四章應急預案的實施
第三十條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各類生產經營單位應當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生產安全事故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從業人員和社會公眾的安全意識與應急處置技能。
第三十一條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應當將本部門應急預案的培訓納入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重點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工作。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開展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應急知識、自救互救和避險逃生技能的培訓活動,使有關人員了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
應急培訓的時間、地點、內容、師資、參加人員和考核結果等情況應當如實記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檔案。
第三十二條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應當至少每兩年組織一次應急預案演練,提高本部門、本地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第三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演練計劃,根據本單位的事故風險特點,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
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單位,礦山、金屬冶煉、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建筑施工單位,以及賓館、商場、娛樂場所、旅游景區等人員密集場所經營單位,應當至少每半年組織一次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演練,并將演練情況報送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對本行政區域內前款規定的重點生產經營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進行抽查;發現演練不符合要求的,應當責令限期改正。
第三十四條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后,應急預案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并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第三十五條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建立應急預案定期評估制度,對預案內容的針對性和實用性進行分析,并對應急預案是否需要修訂作出結論。
礦山、金屬冶煉、建筑施工企業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企業、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每三年進行一次應急預案評估。
應急預案評估可以邀請相關專業機構或者有關專家、有實際應急救援工作經驗的人員參加,必要時可以委托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機構實施。
第三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急預案應當及時修訂并歸檔:
(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及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重大變化的;
(二)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調整的;
(三)安全生產面臨的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四)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五)在應急演練和事故應急救援中發現需要修訂預案的重大問題的;
(六)編制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第三十七條應急預案修訂涉及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應急處置程序、主要處置措施、應急響應分級等內容變更的,修訂工作應當參照本辦法規定的應急預案編制程序進行,并按照有關應急預案報備程序重新備案。
第三十八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規定,落實應急指揮體系、應急救援隊伍、應急物資及裝備,建立應急物資、裝備配備及其使用檔案,并對應急物資、裝備進行定期檢測和維護,使其處于適用狀態。
第三十九條生產經營單位發生事故時,應當第一時間啟動應急響應,組織有關力量進行救援,并按照規定將事故信息及應急響應啟動情況報告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第四十條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結束后,事故發生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實施情況進行總結評估。
第五章監督管理
第四十一條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應當將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工作納入年度監督檢查計劃,明確檢查的重點內容和標準,并嚴格按照計劃開展執法檢查。
第四十二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應當每年對應急預案的監督管理工作情況進行總結,并報上一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
第四十三條對于在應急預案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人員,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生產經營單位可以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四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等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四條的規定,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5萬元以下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按照規定編制應急預案的;
(二)未按照規定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的。
第四十五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在應急預案編制前未按照規定開展風險辨識、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的;
(二)未按照規定開展應急預案評審的;
(三)事故風險可能影響周邊單位、人員的,未將事故風險的性質、影響范圍和應急防范措施告知周邊單位和人員的;
(四)未按照規定開展應急預案評估的;
(五)未按照規定進行應急預案修訂的;
(六)未落實應急預案規定的應急物資及裝備的。
生產經營單位未按照規定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等部門依照職責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3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七章附則
第四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申報表》和《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由應急管理部統一制定。
第四十七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應急管理部門可以依據本辦法的規定,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實施細則。
第四十八條對儲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科研機構、學校、醫院等單位的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管理,參照本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九條本辦法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安全事故綜合應急預案 篇18
為預防我校校車發生交通安全事故,做好我校交通安全事故防范處置工作,增強應急處理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師生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確保在第一時間內做好搶救和消除隱患工作,特制訂我校關于處置校車交通事故安全應急方案。下面是小編為您整理了“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希望能幫助到您。
根據教育局關于加強安保工作相關要求,確保幼兒園所自有的運載幼兒車輛的.公共交通安全,確保乘車幼兒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現根據幼兒園實際情況,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預防為主、防控結合”的方針,提高校車運營反恐安保工作,建立健全校車各項管理制度,開展宣傳教育,努力保證我園校車交通營運安全,保障師生安全,維護相關家庭的幸福安康和社會穩定。
二、責任分工:
1、成立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小組
組 長:(園長)
副組長:(副園長)
組 員:(校車安保督察員)
(校車司機)
(隨車管理員)
2、明確各成員職責
組長:對本園校車直接實施安全管理;落實工作崗位人員并明確其職責。
副組長:對校車上所涉及的組員進行安全行車教育,做好安全教育,并隨時抽查各崗位人員的工作。
校車安保督察員:負責校車的安全管理工作;對幼兒安全負責,發現安全隱患或發生安全事故應積極處理,重大問題及時向幼兒園匯報或者報警;阻止家長上校車。
校車司機:每天對車容、車況、安全性能(特別是制動系統)進行自查,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發現車輛安全隱患和技術故障要及時報修,并做好校車的例行維修保養工作。
隨車管理員:測量幼兒體溫;開展乘坐校車安全宣傳教育,勸阻不安全行為;及時化解校車內幼兒之間的矛盾。
辦公室:及時收集上級對校車安全的要求,轉達至校車管理組長;根據需要,擬訂各類校車管理制度等。
三、具體應急措施
(一)預防措施:
1、加強對師生、家長進行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強師生、家長的法制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2、完成對校車滅火器、救生錘的設施配置。
3、嚴格要求校車相關人員履行自己的職責,組長和副組長隨時進行抽檢。
(二)處理程序
一旦發生校車交通安全事故:
1、報警求助。校車反恐安保督察員在事故后第一時間打110報警,撥打120急救。
2、報告。校車反恐安保督察員報告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組,啟動本園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3、立即向教育系統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組匯報(先口頭后書面)。
4、第一時間通知家長或家屬。
5、調查和總結。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小組及時對事發原因、處置經過、損失、責任認定、援助需求等做出評估調查,并及時將總結情況報告鎮教育系統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組。
安全事故綜合應急預案 篇19
為做好雨雪冰凍惡劣天氣的應對工作,最大程度減少人民生命財產損失,切實提高處置自然災害和降低安全事故的能力,保障人民群眾生活平安,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區委區政府的工作部署,在鎮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積極應對雨雪、冰凍天氣等災害事故,積極開展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保交通暢通安全等搶險救災行動,減少人民生命損失,保證全鎮的安全穩定。
二、領導小組和工作分工
經研究成立蔡勇鎮長任組長,人大主席趙東亮和其他班子成員為副組長,各鎮直單位和村居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領導小組。當發生雨雪冰凍災害天氣時,領導小組在蔡勇鎮長的.統一指揮下,按照工作分工,積極開展應對措施,保證雨雪冰凍天氣的社會穩定。
三、物資器材保障
物資保障由綜合保障組負責,籌備救援車輛、救災物資、生活物資等,同時請示領導,隨時征調大型設備投入救災。器材不足時,由鎮黨政辦負責調配。
四、工作要求
1.加強信息報送。各工作組要將受災情況、救援情況及時上報綜合保障組,按規范程序及時向區政府匯報;突發事件應第一時間報送鎮主要領導,并落實逐級上報,不得出現虛報、瞞報、漏報、誤報、遲報等現象。
2.強化應急值守。鎮村干部要嚴格落實領導帶班值班制度,人員要堅守崗位,保證通訊工具24小時開通,如有災情發生,立即上報并開展搶險救援工作。
3.嚴肅工作紀律。在雨雪冰凍災害天氣期間,嚴格工作紀律和工作要求,凡因責任不落實,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后果和嚴重影響的單位和責任人,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
安全事故綜合應急預案 篇20
1.總則
1.1 編制目的
1.2 工作原則
1.3 編制依據
1.4 現狀
1.5 適用范圍
2.應急指揮體系及職責
2.1 應急組織機構
2.2 應急組織機構的職責
2.3 組織體系圖
3.預警級別
3.1 一級預警
3.2 二級預警
3.3 三級預警
3.4 四級預警
3.5 各級預警響應
4.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4.1 事故的報告和確認
4.2 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發生單位及歸口管理部門接后職責
4.3 現場的保護
4.4 供水重特大事件報告內容
5.應急處理響應工作程序
5.1 應急處理辦公室響應工作程序
5.2 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發生初期自救措施
6.應急搶險和救援
6.1 各有關部門相關處理應急事件基本程序
6.2 供水企業有關職能部門在應急處理工作中的主要任務
7.主要突發事件搶險搶修應急預案
7.1 濾池、沉淀池、清水池防投毒預案
7.2 液氯泄漏事故處理預案
7.3 爆管搶修工作預案
7.4 對泵房及龍虎洞輸水管道等實施爆炸時的應急預案
7.5 水廠突然失電造成泵房出水管產生水錘擊穿閥門,引起泵房被淹時的工作預案
8.應急處理與反饋
8.1 應急處理的組織與協調工作
8.2 獎勵與責任
9.附則
9.1 預案解釋部門
9.2 預案管理與更新
9.3 預案實施或生效
1.總 則
1.1 編制目的
為確保汝城縣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地減輕損失,保障縣城供水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特制定本預案。
1.2 工作原則
1.2.1 統一領導,明確職責
我縣供水重大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由縣政府供水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和指揮,職責明確,分工協作。
1.2.2 統籌規劃,協調配合
我縣供水安全保障體系納入本縣公共安全檢查保障體系統一規劃建設,在統一的安全保障體系中,各部門在明確職責的基礎上加強協調、信息共享、密切配合。
1.2.3 依靠科學,處置快捷
在事故應急救援處理過程中,充分利用一切先進科學技術、設備、手段,快捷高效妥善處置。
1.3 編制依據
本應急預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供水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及本縣供水實際情況制定。
1.4 現狀
本縣供水企業此前已建立公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但該應急預案主要以本縣供水企業為主體,沒有納入本縣公共安全防范體系的總體規劃中,物質和資金的保障程度不夠。
1.5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縣供水區域范圍內發生的下列重特大突發事件的搶險救援、應急處理工作。
突發性事件主要包括:
1.5.1 城市水源或供水設施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污染;
1.5.2 取水、攔河堤壩、取水管涵等發生垮塌、斷裂致使水源枯竭;
1.5.3 地震、洪災、滑坡、泥石流等導致取水受阻,泵房(站)淹沒,機電設備毀損;
1.5.4 消毒、輸配電、凈水構筑物等發生水災、爆炸、倒塌、嚴重泄漏;
1.5.5 城市主要輸供水干管和配水系統管網遭受大面積破壞或突發災害影響大面積及區域供水;
1.5.6 調度、自控、營業等計算機系統遭受入侵、失控、毀壞;
1.5.7 傳染性區域疾病;
1.5.8 戰爭、破壞、恐怖活動等突發事件導致水廠停產、供水區域減壓等;
1.5.9 供水水質出現問題造成人員病亡;
1.5.10 干旱季節,取水水源嚴重缺乏。
2.應急指揮體系及職責
2.1 應急組織機構
2.1.1 成立汝城縣供水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應急指揮部由分管城建的副縣長任總指揮,分管城建的縣政府辦副主任、縣建設局局長任副總指揮,縣安全生產監管局、縣衛生局、縣建設局、縣公安局、縣供水部門等單位的負責人為指揮部成員。
2.1.2 應急指揮部下設應急處理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建設局,由建設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2.1.3 縣供水企業建立常設供水安全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2.2 應急組織機構的職責
2.2.1 應急指揮部的主要職責
(1)組織指揮各方面力量處理本縣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統一指揮對事件現場的救援,控制事件的蔓延和擴大。
根據應急處理的需要,緊急調集人員、儲備物資、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施、設備;必要時,對人員進行疏散或者隔離,并可以依法對傳染病疫區實行封鎖。
(2)檢查督促有關單位做好供水搶險救災、災害調查、后勤保障、信息上報、善后處理以及恢復供水秩序的工作。
(3)及時將災害性質、程度、范圍、處置舉措等報告縣政府,納入縣政府統一指揮和處置。
(4)督促加強水質檢查檢測,在完善自身機構、設備、人員的基礎上,落實不能檢測項目的協作單位或支援單位。
(5)督促各有關部門制定相應的供水應急處理實施預案,并監督其貫徹執行。
(6)檢查督促各有關單位做好供水各項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準備工作,督促建立健全應急搶險、救災及救援隊伍。必要時,組織重點防范單位進行應急處理的演練。
2.2.2 應急處理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1)負責做好本縣供水重特大事件接處警工作,應急處理辦公室在聯動處警時具有以下權限:直接處置權、聯合行動指揮權、臨時指定管轄權。
(2)指導各有關單位制定供水應急處理預案和開展檢查及演練。
(3)本縣供水重特大事件發生接報后,立即向應急指揮部報告,并將領導的指示轉達給有關單位。隨時掌握應急處理進展情況,保障整個應急處理工作有序進行。
(4)研究向上級報告突發事件及應急處理的信息,擬出初稿報領導審批后上報。
(5)組織召開事件現場會議。
2.2.3 供水企業應急領導小組職責
在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負責本縣供水突發事件的具體搶修工作;制定各項供水安全檢查事故應急實施方案和各項技術保障措施;做好相應的各項物質儲備重要設施、設定建立后備措施;加強備用水廠的建設和保護;及時報告事態趨勢及狀況。
2.2.4 供水事故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建設局:承擔供水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組織起草、修改供水應急預案并監督實施,檢測、接受供水事故報警、預警信息,做好供水事故發展動態后續報告,協調供水事故應急救援行動,組織開展供水事故調查工作。
衛生局:迅速組織和指揮醫療救援隊伍展開城市供水事故傷員搶救工作,及時向供水事故醫療應急指揮部報告情況,緊急調派醫務人員,醫藥物質,醫療設備,協調使用急救場所。
安監局:協調供水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參與供水安全事故調查處理。
公安局:(含消防大隊)負責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質泄漏等事故現場,參與供水事故傷員搶救和人員疏散工作,負責對供水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工作,協調停水后的緊急供水工作。
廣電局:做好供水事故信息廣播電視宣傳工作。
電信公司:保障供水事故應急處置通信暢通。
供電公司:負責保障供水事故應急供電暢通。
文塔社區:指導、協調做好供水事故傷亡人員家屬安撫工作。
2.3 組織體系圖
縣政府 縣供水應急指揮部
衛生局安監局建設局公安局
新聞媒體通訊部門供水部門供電部門社區組織
3.預警級別
本應急預案事故預警按一級至四級分級排序,其中,一級為最高級別預警。
3.1 一級預警
3.1.1 供水設施及管網發生故障,造成對供水區域內8萬居民中止供水,且36小時以上不能恢復供水。
3.1.2 液氯鋼瓶發生爆炸,造成大量泄漏,危及人民生命安全。
3.1.3 水源受到嚴重污染,致使出廠水出現嚴重異臭、異味或毒理學、放射性、微生物指標出現嚴重超標,造成人員病亡。
3.2 二級預警
3.2.1 供水設施及管網發生故障,造成對供水區域內5萬居民中止供水,且36小時以上不能恢復供水。
3.2.2 液氯鋼瓶發生爆炸,造成大量泄漏,危及人民生命安全。
3.2.3 水源受到嚴重污染,致使出廠水出現異臭、異味或部分水質指標明顯超標,造成較大影響。
3.3 三級預警
3.3.1 制水設施及管網發生故障,造成對供水區域內3萬居民中止供水,且36小時以上不能恢復供水。
3.3.2 液氯鋼瓶發生中度泄漏,造成對周圍環境的污染。
3.3.3 水源受到污染,致使出廠水個別水質指標明顯超標,造成一定影響。
3.4 四級預警
3.4.1 制水設施及管網發生故障,造成對供水區域內2萬居民中止供水,且36小時以上不能恢復供水。
3.4.2 加氯設施發生輕微泄漏。
3.4.3 因受水源污染,或因制水設施或管線設施故障,致使用戶的管網水質個別水質指標出現輕度超標。
3.5 各級預警響應
3.5.1 一級預警:由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現場親自指揮;
3.5.2 二級預警:由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或副總指揮,現場親自指揮;
3.5.3 三級預警:由應急指揮部副總指揮,現場親自指揮;
3.5.4 四級預警:由供水應急領導小組主要負責人現場親自指揮。
4.事件報告和現場保護
4.1 事故的報告和確認
本縣供水重特大事件發生后,現場人(目擊者,單位或個人)有責任及義務立即撥打應急指揮或應急處理辦公室電話報告,接到報告后,應急指揮部應立即指令相關部門2小時內派員前往現場初步確認是否屬于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
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一經確認,應急指揮部或應急處理辦公室按指令須立即向縣政府領導報告,并啟動應急處理預案。
4.2 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發生單位及歸口管理部門接后職責
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發生單位及歸口管理部門,接后必須做到:
4.2.1 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件擴大。
4.2.2 嚴格保護事件現場。
4.2.3 迅速派人趕赴現場,負責維護現場秩序和證據收集工作。
4.2.4 服從縣政府統一部署和指揮,了解掌握事件情況,協調組織事件搶險救災和調查處理等事宜,并及時報告事態趨勢及狀況。
4.3 現場的保護
4.3.1 因搶救人員、防止事件擴大、恢復生產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當作好標志,采取拍照、攝像、繪圖等方法詳細記錄事故現場原貌,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4.4 供水重特大事件快報內容
發生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的單位及歸口管理部門應在事件發生后8小時內寫出事件快報,分別報送縣政府及當地安監、公安、勞動和社會保障、監察、檢察、總工會。供水重特大事件快報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4.4.1 事件單位的詳細名稱、單位負責人、聯系電話及地址。
4.4.2 事件單位的經濟類型、生產規模、水廠座數、水源地(地表、地下)處數。
4.4.3 發生事件的時間、地點、類別。
4.4.4 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4.4.5 事件的簡要經過。
4.4.6 事件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斷。
4.4.7 事件發生后采取的應急處理措施及事件控制情況。
4.4.8 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4.4.9 事件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5.應急處理響應工作程序
5.1 應急處理辦公室響應工作程序
5.1.1 應急處理辦公室接到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報告后,經核實,立即報告應急指揮部。根據總指揮或副總指揮的指令,立即調度有關專業隊伍趕赴現場。
5.1.2 現場指揮立即召開現場分析會,采取相應措施、部署應急處理工作,組織各專業隊伍全面開展現場保衛、搶險救災、醫療救護、事故調查、善后處理等工作。
5.2 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發生初期應急自救措施
5.2.1 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發生初期,事件單位及現場人員應積極采取有效的自救措施,全力進行全方位的救援、搶險和處理,排除險情和搶救人員、財產,防止事故的蔓延、擴大。
5.2.2 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發生后,事件單位主要負責人應當立即組織搶救,在搶救救援和事件調查處理期間不得擅離職守。
6.應急搶險和救援
6.1 各有關部門相關處理應急事件基本程序
在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發生后,所在地供水企業的各有關部門應當按照相關處理應急事件的基本程序,迅速組織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6.1.1 領導小組應及時啟動實施相應事件的應急處理預案,并隨時將事件搶險救援情況報告縣政府。
6.1.2 應急處理辦公室指令各類通訊工具24小時待命,保持聯絡通暢,情況詳明、指令準確、調集車輛、施工機具和物資,確保搶險救災工作順利開展。
6.1.3 安全保衛部門負責事件現場的傷員搶救、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工作,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社會治安,對肇事者等有關人員應采取暫時監控措施,防止逃逸。
6.1.4 水質檢測部門應及時趕到現場了解水質污染情況,盡快做出水質分析報告,決定采取的措施。若屬嚴重污染,危及供水區域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應報告應急處理辦公室,立即停止取水,并同時報告領導小組和當地環保、防疫部門。
6.1.5 源水嚴重污染或水源枯竭,除加強保護和使用其它能用水源進行供水外,報請縣政府必要時啟動各種自備水源連通供水管網供水,解決人民群眾基本生活用水。
6.1.6 機電設備、凈水構筑物、消毒系統等水廠生產運行設施,由技術專業人員負責搶險搶修和采取應急措施恢復運行。
6.1.7 事件單位須迅速組織自救和疏散人員,如實報告事件發生原因、現場危險品存放情況以及控制危險源的方法等,并配合搶險救災隊伍做好搶險救災工作。
6.1.8 事件單位及相關部門要積極妥善做好受災職工的善后工作。
6.2 供水企有關職能部門在應急處理工作中的主要任務
6.2.1 調度中心(室)
(1)調度中心(室)為供水企業應急聯動的指揮調度和信息樞紐,接到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報警后,應立即核查事件發生時間、地點、人員傷亡情況和事件性質并做出初步判斷,迅速指令事件單位先期處置,及時向領導小組和應急處理辦公室報告。
(2)指令應急處理預案規定的各項通訊工具保持24小時待命,保持通訊暢通。
(3)按領導小組指令報請縣應急指揮部啟動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工作預案,并迅速調集人員、車輛、機具、設備、物資到達指令區位。
(4)統一銜接外部協調、支援單位、報告相關資料及信息。
(5)隨時掌握重特大突發事件的變化,為上級領導提供決策依據。
6.2.2 生產技術部門
(1)接到調度中心(室)的報告后,負責并組織機電維修,設備操作人員對機電設施、消毒系統、計算機系統的災害進行搶險搶修,及時恢復運行功能。
(2)負責發生水廠凈水構筑物倒塌時組織搶修,組織開展災后工程災害調查,核實受災情況和評估經濟損失。
(3)組織設計單位對所設計的項目進行檢查鑒定,提出搶修恢復方案和其他處理意見。
(4)組織水質污染災后調查,報告受災情況。
6.2.3 水質檢測部門
(1)指導并加強水廠相關部門和人員觀察、檢測源水、出廠水、管網水的水質,確保水質符合國家標準。
(2)配合公安機關實行治安管理、交通管制,預防和制止破壞活動。
(3)負責對配電系統、消毒系統、化驗檢測有毒藥劑等危險源的監控。
(4)組織、協調重大、特大事故的調查,隨時掌握事態動向,及時報告進展程度。
(5)物資供應部門
負責組織、運輸、供應搶險救災物資和恢復生產的物資。
7.主要突發事件搶險搶修應急預案
7.1 濾池、沉淀池、清水池防投毒預案
7.1.1 各水廠對濾池、沉淀池、清水池的專人管理,明確崗位責任制。
7.1.2 明確各水廠的濾池、沉淀池、清水池的安全防范管理制度、具體要求,控制外來人員參觀訪問,嚴把單位門口、濾池和各個出入口關,嚴格執行各項登記、驗證手續,加強有毒有害化學危險品管理,組織安全防范檢查,及時抓整改。
7.1.3 一旦發生水源和制水、供水系統受到有毒化學物品污染時的主要措施:
(1)立即由事發單位停止供水、控制污染擴散。
(2)由安全鑒定檢測隊伍迅速檢測水源地、制水、供水設施和源水、出廠水的.污染情況。
(3)由排險搶險隊伍配合有關部門清除污染。
(4)由搶險隊伍緊急搶修、更換設施或采取其他方式保證居民生活用水。
7.2 液氯泄漏事故處理預案
7.2.1 水廠值班人員應立即向廠調度室報警,現時迅速果斷地采取緊急措施,控制事故的擴大,并接應救援力量。
7.2.2 廠調度室接到報警后,應立即上報主管領導,并按“緊急回廠有關人員名冊”通知指揮人員、救援人員到崗(夜間或雙休日由廠值班人員暫時擔負指揮工作)立即啟動本單位化學事故應急預案,并向公司、上級有關部門、地區街道報警。
7.2.3 現場指揮人員應迅速就位,按各自職責,分頭現場指揮,并與指揮中心保持聯絡。
7.2.4 發生事故的部門,應迅速查明事故發生的源點,泄漏部位及原因,凡能經應急壓罩處理而消除事故的,則以自救為主。如泄漏部位自已不能控制的,應開啟中和設施、隔離水簾,立即向指揮部報告并提出泄漏或搶險的具體措施。如果支管泄漏,應立即關閉相應數氯瓶和針閥或鋼球閥,并開啟中和設施。
7.2.5 迅速組織人員疏散,備好交通運輸工具。保衛治安人員應配合做好警戒、疏散工作。
7.2.6 搶修人員根據指揮中心下達的搶救指令迅速進行搶修,控制事故擴大。
7.2.7 經緊急處置無法控制出現大面積泄漏時,由現場救援人員迅速報119特警大隊,請求支援。
7.2.8 醫療人員與消防人員配合,立即救護傷員和中毒人員,并對其他人員采用簡單的防護措施。
7.2.9 積極做好善后工作。
7.3 爆管搶修工作預案
7.3.1 維修110接到搶修電話后,立即報公司應急領導小組,并組織人員、設備、物資迅速趕赴現場。
7.3.2 公司應急領導小組接報告后立即通知公司調度室,及時調整供水調度方案。
7.3.3 由維修人員關閉距爆管點兩端近點閥門,并進行搶修。
7.3.4 由應急領導小組通過電視、報紙等媒體發布相關區域停水信息。
7.3.5 36小時內不能恢復供水時,由公司應急領導小組報縣應急指揮部,請求聯系相關單位為居民送水。
7.3.6 由公司勞資部門聯系保險公司做好相關水毀設施、房屋、財物的理賠工作。
7.4 對泵房及龍虎洞輸水管道等實施爆炸時的應急預案
7.4.1 迅速報110
7.4.2 由公司應急救援隊伍協助公安人員緊急救援疏散泵房內及周邊人員,營救傷員。
7.4.3 由公司應急領導小組組織安全鑒定檢測隊伍對泵房設施或管道進行必要的檢測和安全性鑒定,并提出修復、加固或拆除重建的處置意見。
7.5 水廠突然失電造成泵房出水管產生水錘擊穿閥門,引起泵房被淹時的工作預案
7.5.1 由公司應急領導小組迅速組織搶修人員抽干泵房的積水。
7.5.2 由物資供應部門迅速調集閥門、電機到位。
7.5.3 由搶修人員更換電機、閥門。
7.5.4 由公司政工部通過電視、報紙等媒體發布相關區域停水信息。
7.5.5 36小時內不能恢復供水時,由公司應急領導小組報縣應急指揮部,請求聯系相關單位為居民送水。
7.5.6 由公司勞資部門聯系保險公司做好相關水毀設施、房屋、財物的理賠工作。
8.應急處理與反饋
8.1 應急處理的組織與協調工作
8.1.1 處置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工作預案啟動后,供水企業內部實行董事長負責制,領導小組按照職責分工,對管轄范圍內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并實行責任追究制。
8.1.2 應急處理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應當納入縣政府的工作預案,服從縣政府統一指揮,積極配合政府部門和支援、協助單位做好處置工作。
8.2 獎勵與責任
應急處理工作結束后,事件單位和供水企業有關部門應當認真進行總結、分析、吸取事件教訓,及時進行整改,并按照下列規定對有關單位和人員進行獎懲:
8.2.1 對在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的搶救、指揮、信息報道等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可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的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8.2.2 對在發生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時遲報、漏報、瞞報、誤報信息,造成重大損失的人員,或在處理事件中玩忽職守,不聽從指揮,不認真負責,或臨陣脫逃的人員以及危害搶險救災工作的人員應由所在單位或上級部門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9.附 則
9.1 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具體由縣供水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負責解釋。
9.2 預案管理與更新
縣供水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可根據情況變化,對本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
9.3 預案實施或生效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安全事故綜合應急預案 篇21
為了加強和改進學校安全工作,保障街道轄區內各校師生員工健康、平安地學習、工作、生活,打造平安校園,防范師生安全事故發生,并能快速、及時、妥善處理突發的安全事故,切實有效降低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級有關要求及有關法律法規,從街道實際出發,特制定本預案。
一、安全事故應急組織機構:
1、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
總指揮:朱井余
副指揮:孫登臣、張洪霞、
成員:馬文海、王志剛、李文昌、孫海艷鄭善子
2、安全事故應急隊伍:
(1)、各班主任
(2)、各科任教師
二、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一)、防火安全預案:
1、防范預案:
(1)、嚴禁學生將火柴、打火機等火種帶入學校。
(2)、嚴禁學生在教室里使用用電設備等。
(3)、嚴禁在校園內存放或燃放煙花爆竹。
(4)、嚴禁在校園內焚燒廢紙、樹枝、樹葉等。
(5)、組織師生聽取消防安全知識講座。
(6)、進行學生自護疏散、消防器材使用及緊急狀態時切斷電源等學習、演練。
(7)、教育學生不私自上山,必須有家長陪同上山,嚴禁攜帶火種上山。
2、應急預案:
(1)、出現火警:立即組織有效撲救,切斷電源、燃氣源等火源,防止火勢蔓延。
(2)、迅速組織學生從最靠近的安全通道疏散(不得組織學生撲救)。
(3)、在實施第一、第二條款同時,立即向學校領導報告,嚴重的直接向街道領導報告,必要時打119火警電話,以求援助(火警電話必須講清楚事發地點、所處地域、方位、火情種類等)。
(4)、及時組織對受傷人員進行救治。
(5)、排查事故原因,及時處理并上報。
(二)、用電安全預案:
1、防范預案:
(1)、組織對學生及老師進行用電安全知識輔導。
(2)、教師宿舍內嚴禁人不在場的情況下使用電爐、電水壺、電熱毯等高度危險用電設備。
(3)、師生不得在學校內私自拆、卸電器及開關、插座等。
(4)、學生不得擅自從插座內引出電源接入其它用電器。
(5)、組織學生進行用電安全防范知識學習。
(6)、定期檢測學校線路是否正常。
2、應急預案:
(1)、遇有突發性觸電事故立即切斷電源(包括總電源)。
(2)、遇有緊急情況立即用絕緣棒或非導電棒、棍擊打,將觸電人員與電源脫離,(不得用手拉觸電人員。)
(3)、對觸電受傷人員視情形及時組織自救或他救,必要時撥打120急救中心求援。
(4)、及時向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報告,以便組織施救。
(5)、排查事故原因,及時處理上報。
(三)、食品衛生安全預案:
1、防范預案:
(1)、定期組織人員對師生進行食品衛生安全知識輔導。
(2)、教育學生在任何時候,任何場合都不購買和食用三無食品(無生產廠家、無商標、無出廠日期)。
(3)、教育學生養成良好的一日三餐的用餐習慣,不挑食,少吃零食。
2、應急預案:
(1)、發現有嘔吐腹脹、腹瀉等癥狀,立即送往醫院診療。
(2)、一旦發生三人以上同時出現腹脹、腹瀉、出疹等癥狀,立即向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報告,及時采取有效措施,以防意外。
(3)、發生上述第二條款情況,即與學生家長取得聯系,以便共同研究對策。
(4)、調查事故原因,及時處理上報,追究責任。
(四)、體育課及活動課安全預案:
1、防范預案:
(1)、要求老師牢固確立安全第一的意識,把學生上課及活動安全放在首要位置。
(2)、體育課、活動課前必須充分做好準備活動,然后才實施活動項目。
(3)、按規定開展學生跳高、長跑等課程項目,事前必須做好防護工作。
(4)、高溫時段學生體育課因地制宜,或安排到室內,以防學生中暑。
2、應急預案:
(1)、遇有學生發生暈倒、抽搐等中暑癥狀或發生其它安全意外時,立即將其送往醫院救治。
(2)、遇有學生四肢無力、面色蒼白等癥狀,立即將其安置陰涼通風處,并給予補充水份。
(3)、發生上述第一、第二條款情況立即向學校領導報告。
(4)、分析原因,及時作出處理意見。
(五)、教室課間活動安全預案:
1、防范預案:
(1)、教育學生上、下樓梯靠右行,不得擁擠,不推人。
(2)、學生在教學區,不得在走廊內打鬧,不得撞擊玻璃欄板或攀爬走廊護欄,以免發生墜樓事故。
(3)、嚴格禁止學生攀爬教室窗臺。
(4)、要求學生在教室活動或打掃衛生時注意安全,不要碰電源插座。
(5)、要求門衛到點鎖好大門,落實來人、車輛登記制度。
(6)、定期檢查教室內各種設施,及時排除安全隱患。
2、應急預案:
(1)、遇有發生安全傷害事故,傷情嚴重的立即送往醫院診治。
(2)、一旦發生學生安全嚴重傷害事故,立即向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報告,撥打120急救電話,及時采取相應措施。
(3)、分析事故原因,及時處理上報。
(六)、交通安全預案:
1、防范預案:
(1)、對學生加強交通安全知識教育,提高學生的交通安全防患意識。
(2)、在校門附近樹立好交通安全提示牌,提示來往車輛注意行人安全。
2、應急預案:
(1)、發生交通事故時,對受傷人員及時送醫院搶救,并要記清肇事車輛的型號、牌號。
(2)、保護好事故現場以及重要物品、證據。
(3)、迅速向交警部門報告,再向街道、學校、家庭、其它相關部門報告。
(4)、做好家長、家屬的工作。
(5)、配合交警部門做好調查、取證、事故處理等工作。
(七)、流行傳染病安全預案:
1、防范預案:
(1)、加強流行傳染病預防教育。
(2)、加強個人衛生教育。
2、應急預案:
(1)、學校發現有傳染病癥狀的學生,應立即通知家長將患病學生帶到醫院檢查就診,有傳染病的教師不得帶病上班,凡患傳染病的師生須經醫院診斷排除傳染后才能返校。
(2)、學校發生特殊傳染病,要迅速利用學校隔離室對患病師生進行隔離觀察,及時報警110、120電話請求援助,通知患病師生的家長和親屬,送定點傳染病醫院診治。
(3)、學校對傳染病人所在的教室及涉及的公共場所要及時消毒,對與傳染病人密切接觸的師生進行隔離觀察,防止疫情擴散。
(4)、及時將發現的疫情上報街道及相關教育部門、衛生防疫部門,并作好病人的跟蹤工作。
(八)、外出大型活動安全預案:
1、防范預案:
2、應急預案:
(1)、學校組織外出大型活動必須先向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申報,經同意后才能實施,學校組織的外出大型活動要制訂安全應急預案。
(2)、事故發生后,學校迅速搶救受傷師生,及時將事故信息報上一級教育主管部門。
(3)、及時報警110、120請求援助,保護好事故現場。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5)、分析事故原因,及時處理上報。
(九)、外來暴力侵害事故預案:
1、防范預案:
(1)、加強文明禮貌教育,杜絕師生在外滋事。
(2)、加強門衛保安工作,外來未經允許人員,學校門衛(保安人員)不得放行。
2、應急預案:
(1)、學校外來的未經允許強行闖入校園者,學校門衛(保安人員)應及時將闖入者驅逐出學校,并由門衛(保安人員)向其發出警告。
(2)、學校內發現不良分子襲擊、行兇等暴力侵害時,應先制止、制服,同時及時報110、120請求援助。
(3)、對受傷師生及時救治。
(4)、分析事故原因,及時處理上報。
(十)、其它傷害事故應急預案:
(1)、如發生師生身體受到意外傷害時,應及時送傷害者到醫院診治。
(2)、及時向街道、學校、家庭、教育局和有關部門報告。
(3)、注意事故現場保護,調查事故發生的原因,并做好有關材料。
(4)、妥善處理事故
安全事故綜合應急預案 篇22
為了做好我公司生產安全事故的預防和應急救援工作,確保國家財產和職工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遵照“以人為本”和“快速有效救援”的原則,迅速啟動我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體系,成立搶救和疏散人員,控制險情發展,消除險情,將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二、組織機構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實行公司領導統一組織、領導,公司辦公室負責的細則。
成立我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三、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職責分工
1、公司領導負責統一領導小組,督促迅速上報小組。
2、起重機械安裝拆卸檢測,施工方面由總工辦牽頭組成專家組,迅速趕到現場,初步查找原因,迅速采取措施并組織救援,及時通報現場情況。
3、生活方面生產安全事故由公司辦公室牽頭組織專家迅速到達現場,初步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控制事態進一步發展,并迅速通報現場情況。
四、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應急救援現場組織
1、發生生產安全事后,事故現場負責人必須用最快的方式向應急救援小組負責人報告,并待續做好應急救援小組抵達的'續報工作,保持通迅暢通,可采取口頭報告方式。
2、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負責人應迅速通知有關社會公共職能單位,如有人員傷亡,迅速通知120,發生火災迅速通知119。
3、公司應急小組在接到生產安全事故后,責成有關專業人員迅速抵達現場,同時上報省建設廳及相關主管部門,可先口頭上報,承后以書面形式上報。
4、當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有關人員傷亡時,公司應急救援小組組長接到通報后,必須在第一時間到達現場,當無人員傷亡后,應由副組長迅速抵達現場。
5、應急救援現場組織
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現場負責人在迅速上報事發生的同時,應積極采取安全可靠的自救措施,防止事態擴大,并保護好事故現場,等待救援小組抵達。
安全事故綜合應急預案 篇23
一、應急演練目的
1、評估企業應急準備狀態,發現并修改應急預案和執行程序中的缺陷和不足;
2、評估企業重大事故應急能力,識別資源需求,澄清相關單位和人員的應急職責,改善應急救援中的協調問題;
3、檢驗應急響應人員對應急預案、執行程序的了解程度和實際操作技能;同時,通過調整演練難度,進一步培訓和提高應急響應人員的業務素質和能力;
4、提高全員安全意識。
二、演練適用范圍、總體思想和原則
本方案針對動用企業內部應急資源進行全面演練進行情景設計,按照《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和企業應急預案的要求,進行演練策劃,遵守保護生命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以及“救護優先、防止和控制事故擴大優先、保護環境優先”的原則,并在組織實施過程中,結合實際、突出重點、講究實效,保證演練參與人員、公眾和環境的安全。
三、演練策劃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其承擔的任務主要包括:確定演練目的、原則、規模、參演的單位;確定演練的性質與方法,選定演練的地點與時間,規定演練的時間尺度和公眾參與的程度;確定演練實施計劃、情景設計與處置方案,審定演練準備工作計劃和調整計劃;檢查和指導演練準備與實施,解決演練準備與實施過程中所發生的重大問題;協調各類演練參與人員之間的關系;組織演練總結與追蹤。
四、應急演練參與人員
按照應急演練過程中扮演的角色和承擔的任務,將應急演練參與人員分為演習人員、控制人員、模擬人員、評價人員和觀摩人員,這五類人員在演練過程中都有著重要的作用,并且在演練過程中佩帶能表明其身份的識別符(佩戴不同顏色的安全帽和胸卡)。
1、演習人員
按企業應急預案規定參加演練的人員及單位:廠領導、助理及事故設定崗位及所在車間、生技處(調度室)、技安處、保衛處(消防隊)、設備處(十二車間)、能計處(十一車間)、物管處(十四車間)、行管處、廠工會、供運處(運管辦)、職工醫院、廠辦、綜合處等
其承擔的任務主要包括:救助傷員或被困人員;保護公眾安全健康;獲取并管理各類應急資源;與其他應急響應人員協同應對重大事故或緊急事件;按演練程序進行演練。
2、控制組
組長:
成員:、(分別派駐指揮中心、事故崗位、消防隊橋頭)
其承擔的任務包括:確保應急演練目標得到充分演示;確保演練活動對于演習人員具有一定的挑戰性;保證演習進度、解答演習人員疑問和演練過程中出現的問題;保證演練過程的安全。
3、評價組
組長:
成員:
(分別派駐指揮中心、事故崗位、消防隊橋頭等)
其承擔的任務:觀察演練人員的應急行動,并記錄其觀察結果;在不干擾演練人員工作的情況下,協助控制人員確保演練按計劃進行。
4、模擬人員
場外應急組織模擬人員:
模擬應急響應效果人員:(模擬泄漏)(釋放煙霧)
模擬被撤離和疏散人員:若干
5、觀摩人員
邀請市、區安監局、化醫安環部等領導前來觀看。
五、應急演練時間:20xx年X月X日X:00-:時
六、應急演練目標、評價準則及評價方法
為了達到確定演練是否達到目標要求,檢驗各應急組織指揮人員及應急響應人員完成任務的能力的目的,在演練覆蓋區域的關鍵地點和各參演應急組織的關鍵崗位上,派駐公正的評價人員,全面、正確地評價演練效果。評價人員的作用主要是觀察演練的進程,記錄演習人員采取的每一項關鍵行動及其實施時間,訪談演習人員,要求參演應急組織提供文字材料,評價參演應急組織和演習人員的表現并反饋演習發現。按對人員生命安全的影響程度將演習發現劃分為3個等級,從高到低分別為不足項、整改項和改進項。
七、演練現場規則
為確保演練參與人員、公眾和環境的安全,應急演練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1、演習過程中所有消息或溝通必須以“這是一次演習”作為開頭或結束語,事先不通知開始日期的演習必須有足夠的安全監督措施,以便保證演習人員和可能受其影響的人員都知道這是一次模擬緊急事件;
2、參與演習的所有人員不得采取降低保證本人或公眾安全條件的行動,不得進入禁止進入的區域,不得接觸不必要的危險,也不使他人遭受危險;
3、演習過程中不得把假想事故、情景事件或模擬條件錯當成真的,特別是在可能使用模擬的方法來提高演習真實程度的地方,如使用煙霧發生器、虛構傷亡事故和滅火地段等,當計劃這種模擬行動時,事先必須考慮可能影響設施安全運行的所有問題;
4、演習不應要求承受極端的氣候條件或污染水平,不應為了演習需要的技巧而污染大氣或造成類似危險;
5、參演的應急響應設施、人員不得預先啟動、集結,所有演習人員在演習事件促使其做出響應行動前應處于正常的工作狀態;
6、除演習方案或情景設計中列出的可模擬行動及控制人員的指令外,演習人員應將演習事件或信息當作真實事件或信息做出響應,應將模擬的危險條件當作真實情況采取應急行動;
7、所有演習人員應當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服從執法人員的指令;
8、控制人員應僅向演習人員提供與其所承擔功能有關并由其負責發布的信息,演習人員必須通過現有緊急信息獲取渠道了解必要的信息,演習過程中傳遞的所有信息都必須具有明顯標志;
9、演習過程中不應妨礙發現真正的緊急情況,應同時制訂發現真正緊急事件時可立即終止、取消演習的程序,迅速、明確地通知所有響應人員從演習到真正應急的轉變;
10、演習人員沒有啟動演習方案中的關鍵行動時,控制人員可發布控制消息,指導演習人員采取相應行動,也可提供現場培訓活動,幫助演習人員完成關鍵行動。
八、應急演練前的準備
1、演練前1-2天,用廣播通知全廠職工及企業周邊群眾,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恐慌;
2、策劃組對評價人員進行培訓,讓其熟悉企業應急預案、演練方案和評價標準;
3、培訓所有參演人員,熟悉并遵守演練現場規則;
4、采購部門準備好模擬演練響應效果的.物品和器材;
5、演練前,策劃人員將通訊錄發放給控制人員和評價人員;
6、評價組準備好攝像器材,以便進行拍攝圖片及攝像,做好資料搜集和整理。
九、應急演練事故情景說明
x年X月X日X:時,X車間X崗位正在進行光氣接收作業,突然光氣貯槽A01進口閥門前閥蘭與管道焊接處發生泄漏,泄漏未得到有效控制并逐步升級擴散。因現場大量腐蝕性煙霧造成電氣短路導致局部停電并引起該崗位易燃化學品貯槽A0n起火,消防隊迅速出動,從應急取水口取水滅火。假定當時氣象條件:氣溫30℃,多云,主導風向為東北風,風速2.1米/秒。
十、演練程序(表2)
表2演練程序(略)
十一、應急演練總結與追蹤
在演練結束一周內,策劃組根據評價人員演練在過程中收集和整理的資料,以及演習人員和總結會中獲得的信息編寫演練總結報告。策劃組應對演練發現進行充分研究,確定導致該問題的根本原因、糾正方法、糾正措施及完成時間,并指定專人負責對演練中的不足項和整改項的糾正過程實施追蹤,監督檢查糾正措施的進展情況。
附:名詞術語
1、演習人員
指在應急組織中承擔具體任務,并在演練過程中盡可能對演練情景或模擬事件做出真實情景下可能采取的響應行動的人員。
2、控制人員
指根據演練方案及演練計劃的要求,引導演習人員按響應程序行動,并不斷給出情況或消息,供參演的指揮人員進行判斷、提出對策的人員。
3、模擬人員
指在演習過程中扮演替代正常情況或緊急情況下應與應急指揮中心、現場應急指揮所相互作用的機構或服務部門的人員,或模擬事故的發生過程的人員。
4、評價人員
指負責觀察演練進展情況并予以記錄的人員。
5、觀摩人員
指來自相關單位或鄰近社區,旁觀演練過程的觀眾。
6、應急演練目標
指檢查演練效果,評價應急組織、人員應急準備狀態和能力的指標。
7、通訊錄
指根據應急預案和演練方案制定的記錄關鍵演習人員通信聯絡方式及其所在位置等信息的文件
8、演練現場規則
指為確保演練安全而制定的,對有關演練和演練控制、參與人員職責、實際緊急事件、法規符合性、演練結束程序等事項的規定或要求。
9、演習評價
指觀察和記錄演習活動、比較演習人員表現與演習目標要求,并提出演習發現的過程。
10、演習發現
指通過評價過程,發現應急救援體系、應急預案、應急執行程序或應急組織中存在的問題。
11、不足項
指演練過程中觀察或識別出的應急準備缺陷,可能導致在緊急事件發生時,不能確保應急組織救援體系有能力采取合理應對措施,保護公眾的安全與健康。不足項應在規定的時間內予以糾正。最有可能導致不足項的應急預案編制要素包括:職責分配、應急資源、警報、通報方法與程序、通訊、事態評估、公眾教育與公共信息、保護措施、應急人員安全和緊急醫療服務等。
12、整改項
指演練過程中觀察或識別出的,單獨不可能在應急救援中對公眾的安全與健康造成不良影響的應急準備缺陷。整改項應在下次演練前予以糾正。兩種情況下,整改項可列為不足項:一是某個應急組織中存在兩個以上整改項,共同作用可影響保護公眾安全與健康能力的;二是某個應急組織在多次演練過程中,反復出現前次演練發現的整改項問題的。
13、改進項
指應急準備過程中應予改善的問題。改進項不同于不足項和整改項,它還會對人員的生命安全、健康產生嚴重的影響,視情況予以改進,不必一定要求予以糾正。
安全事故綜合應急預案 篇24
一、消防安全工作組織機構
組長:
組員:
二、消防安全工作成員的責任分工
組長負責召開消防安全工作領導組會議,部署、檢查落實消防安全事宜。
各班班主任具體負責做好消防知識的講解以及消防安全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檢查等工作,(切記強調心不慌張,人不擠,上下樓梯靠右行走)防止學生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任課教師負責協助班主任在各路口做好學生疏散工作。
三、演練目的
增強師生預防突發事故的意識,培養師生消防火災事故發生時救援的能力。
四、演練項目
教學樓因電路漏電導致火災時人員緊急疏散,迅速撤離現場,并快速到達安全地帶。
五、火災事故應急援救演練過程記錄
火災事故演練過程:
1、組長用各教室喇叭喊話指揮,緊急宣布消防演練正式開始。
2、教學樓因電路漏電起火,一位老師果斷按響報警鈴。
3、有關教師親臨現場指揮學生按照順序從樓道快速撤離教學樓。
4、各班主任迅速各就各位疏散學生(大操場),具體安排如下:
各班班主任負責教室里的疏散,迅速有序的出教室。各樓道口由有關教師負責秩序。
撤離次序為:
第一序列是教學樓三樓三年級學生按班級位置分兩批往建功樓兩邊樓梯疏散。
第二序列教學樓四樓四(1)班往宗羲樓東側樓梯撤離;四(2)班往宗羲樓中間撤離;四(3)(4)沿宗羲樓中間大廳從建功樓中間撤離樓梯;四(5)(6)班往宗羲樓西側樓梯撤離。
5、師生進入安全區域。
6、組長宣布演練結束。
備注:因各種原因不能參見演練的學生因事先向班主任請假,提前到大操場等候。
安全事故綜合應急預案 篇25
根據國家教育部、教育局等上級有關部門的加強學校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有效的預防和處理學校突發安全事故,特別是對學校樓梯間走道、校舍陳舊房屋及墻面、學生集體外出的交通、消防等易發事故方面要強化管理,既要預防事故發生,又要有應對事故發生的緊急措施,保證學校師生安全,特制定以下預案:
一、安全事故預防及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所有班主任
二、領導小組及成員職責:
1、領導小組職能:
根據安全事故的具體情況,領導小組可隨時調集有關人員,調用學校物資、交通工具。學校各部門及全體教職員工必須全力支持、配合。
2、領導小組及成員職責:(如因人員崗位調整,負責的工作作適當調整)
組長職責:
、:負責全面統籌、指揮工作。
副組長職責:
王雙應:協助統籌、指揮工作,并負責預案的具體實施工作。
成員職責:
、:負責學校校舍、建筑物、食品衛生、疾病預防等安全工作。
葛素梅:負責學生安全工作組織、疏散工作;交通安全、宿舍安全工作;協助做好安全宣傳工作。
白如菊:負責教學設施安全管理及學生實驗、安全工作
陳昕麟:負責學校車輛安全運行工作。
邢聰:負責學校治安、交通、消防等安全工作,以及安全宣傳工作。
尹春霞:負責教學設施安全管理、教材資料安全管理工作。
高朝霞:負責學生安全工作組織、疏散工作;協助做好安全宣傳工作
麻婧:負責學校內宿生保衛、治安、交通、消防等安全工作。
三、安全事故報告及處理程序:
1、報告制度實行學校校長負責制。
2、學校發生或接到突發安全事故后,必須在最短時間內(5-10分鐘)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并及時向公安、交警、衛生、消防等相關部門報案請求援助。學校本著“先控制、后處置、救人第一、減少損失”的原則,果斷處理,積極搶救,指導現場師生離開危險區域,保護好學校的貴重物品、財產,維護現場秩序,做好事故現場保護工作,事后上交學校突發安全事故有關材料,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3、校內報警的一般程序:事發當事人(或目擊者)——班主任(或值班老師)——學校突發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任一成員——、校長——上級有關部門(包括公安、交警、衛生、消防等部門)。
4、對緩報、瞞報、延誤有效處理(搶救)時間而造成嚴重后果的人員,將根據其責任大小,進行批評、紀律處分及經濟處罰。
四、觸電事故應急預案
1、立即切斷電源。
2、救出觸電者,并立即實施搶救,同時撥打“120”。
3、迅速向教育局報告。
4、如引起火災,先切斷電源再進行滅火。
五、主要處置措施
1、校園突發事件發生時,立即啟動安全事故處理應急預案。
2、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情況(2小時以內)),請求上級指導幫助。
3、請求駐地公安部門配合學校做好校園秩序的穩定工作。
4、確定專人組織調查,保留第一手資料(原始記錄),保護現場或保留物樣,不擅自為事故定性。
5、召開安全領導小組及全校教師會議,通報事件,穩定人心。召開學生會議,通報事件經過,并進行安全再教育,做好事故后校園穩定和秩序維護工作。
6、專人負責接待家長,召開家長會,通報事件經過,穩定家長情緒,必要時請家長單位領導幫助工作。
7、冷靜面對媒體采訪,有專人負責接待,未經同意,師生不得接受采訪,加強門崗管理。
8、學校全體教師必須堅守各自崗位,未經允許,不得擅自發布誤導信息,共同做好維護穩定工作。
六、應急預案的實施
1、應急預案啟動后,有在現場的安全小組成員協商處置,并有在場的最高職務者發布命令,組織自救或互救。
2、學校其他成員應在預案啟動后迅速到崗,搶險組、后勤組人員待命。
3、應急預案實施必須以人為本,遵循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則。所有發布的命令必須無條件執行,否則從重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安全事故綜合應急預案 篇26
為加強森林火災防范,提高撲火應急處置效率,確保20xx年春節期間全鎮森林防火安全,特制訂本預案。
一、適用時間
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
二、預防措施
(一)火源管理
1、深入開展森林防火宣傳活動,遇晴天鎮干部要深入村組開展宣傳,護林員要全部上山巡查。
2、嚴禁一切野外用火。
3、全面停止煉山等特殊野外用火審批,所有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野外用火。
(二)應急準備
1、鎮森林防火指揮部對物資儲備進行一次檢查,及時添置撲火物資,確保撲火需要。
2、專業、半專業隊全面進入高度戰備狀態,24小時待命。
3、半專業撲火隊必須堅守崗位,不得外出,并確保24小時開機。
4、各村實行火災零報告制度,一旦發現火情,必須及時上報,嚴禁瞞報、遲報火災,貽誤撲火時機。
5、鎮防火指揮部每天下午:向縣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有火報火情,無火報平安。
三、應急處置
(一)森林火災處置機構
成立2個工作組:
1、綜合調度組
每天由x名班子帶班,安排x名值班人員24小時值班,負責對全鎮森林火情進行綜合調度,全面掌握火情信息,及時了解火場天氣狀況和撲救進展情況。協調組織撲火力量、通信聯絡、火場監測及部門間的協調等各項具體應急處置措施的落實工作。
發生森林火災后,村委會必須立即報告鎮防火指揮部,鎮防火指揮部立即報告縣防火辦,并要求每小時報送一次火情。
2、火場指導組
對小時尚未撲滅明火或威脅居民區、重點區域和重要設施的森林火災,縣防火辦派出火場指導組,深入火場一線,協助和指導地方撲火前線指揮部開展撲火救災工作。
火場指導一組:
火場指導二組:
火場指導組攜帶應急通信設備,及時將火場撲救情況向鎮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
根據火場態勢和撲救進展情況,鎮森林防火指揮部可增加派往火場的帶隊領導和工作人員。調派專業、其它半專業森林消防隊和應急撲火隊等力量到達火場進行增援撲救,
(二)撲火原則
發生森林火災后,鎮森林防火指揮部必須立即調派半專業森林撲火隊等力量到達火場進行撲救,需縣專業森林消防隊或其它撲火隊增援撲救的,向縣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鎮主要領導或包片、分管領導必須立即趕赴現場,成立撲火前線指揮部,靠前指揮。撲救森林火災由鎮森林防火指揮部統一組織,參加撲火的所有單位和個人必須服從撲火前線指揮部的統一指揮。
1、在撲火過程中,要堅持以人為本,首先要保護群眾生命財產、撲火人員和居民點、重要設施的安全。
2、在撲火戰略上,立足于“快、狠”,快速出擊,一次性調足力量,集中優勢兵力打殲滅戰,確保“打早、打小、打了”。
3、在撲火戰術上,因地制宜,采取“阻、打、清”相結合,整體圍控、各個殲滅,重兵撲救、徹底清除等多種戰術進行撲救,減少森林資源損失。
4、在撲火力量使用上,堅持以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等專業力量為主,其他經過訓練的應急撲火隊為輔的原則。
5、在落實責任上,采取分段包干、劃區包片、任務到人的辦法,建立撲火、清理、看守火場、后勤保障、火案查處和責任追究的責任制。
(三)撲火力量的組成
1、撲火力量的組成
撲救森林火災以火災發生的當地村級應急撲火隊為第一梯隊,以火災發生鄉鎮的其余村級應急撲火隊為第二梯隊。
2、縣內跨鄉鎮增援機動力量的組成
如撲火力量不足時,向縣森林防火指揮部提出申請,請求縣專業森林消防隊參加撲救及火災發生地周邊的鄉鎮半專業森林消防隊參加撲救。
四、從嚴查處,依法追究火災責任
火災撲滅后,由鎮政府和森林派出所、林業工作站對火災發生情況進行全面調查,將火災肇事人、起火原因、火災面積及森林損失情況一一查清,對火災肇事者進行經濟處罰賠償,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相關責任人要按照《xx鎮森林防火領導責任追究規定》進行責任追究。
安全事故綜合應急預案 篇27
一、總則
嚴格執行消防工作“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充分調動每名員工的工作積極性,主動參與消防工作。發生緊急情況時,每名員工都能做到處事不驚,有條不紊地進行報警、滅火和疏散人員等工作,各負其責、各盡其職,最大限度地控制火災、疏散人員,全力保障服務對象生命及財產安全。
二、組織機構
單位成立消防應急指揮部,下設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等4個小組。
(一)消防應急指揮部:
(二)滅火行動組
組長:
成員:
(三)通訊聯絡組
組長:
成員:
(四)疏散引導組:
組長:
成員:
(五)安全防護救護組:
組長:
成員:
三、滅火和應急疏散程序
1、本單位建筑內任一位置發生火災,著火部位附近員工發現火災后立即撥打“119”火警電話報警,同時通過電話、對講機、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手報按鈕向本單位(建筑)消防控制室報警并呼叫附近員工開展滅火及疏散工作;火災現場或附近區域的員工聽到呼叫后應立即趕到著火地點,根據現場火災具體情況,就近利用滅火器和室內消火栓等設施器材開展初期火災撲救。
2、消防控制室接到報警后:
(1)首先應確認是否發生火災,若發生火災,將建筑消防設施由“手動”轉為“自動”狀態,如果為自動報警系統信號報警,一名值班人員立即通過視頻監控、撥打電話或對講機呼叫等方式通知樓層巡查人員現場確認并進行初期處置;如果接到人員電話報警,直接按預案展開。
(2)另一名值班人員應立即通知本單位微型消防站及區域聯防單位的'微型消防站出動,開展滅火救援工作,并撥打“119”火警電話將火災發展變化情況向消防隊隨時報告,同時報告單位消防應急指揮部。
(3)同時利用消防廣播、對講機或電話等方式通知各應急小組火災基本情況,并要求各小組按照預案展開行動;利用廣播勸導入住老人不要驚慌,引導老人有序疏散。
(4)確認建筑消防設施是否正常運行,對發現有未正常運行的消防設施,通知機動組及時排除故障。
3、滅火行動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通訊聯絡組接到火警通知后,按照各自職能展開行動。針對現場人員變化較大的實際情況,滅火行動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通訊聯絡組可按照區域劃分工作職責,相互間的疏散引導、初期火災撲救和火災報警等職責應為互補,協同配合完成好各項工作任務。
四、各行動小組職責
1、消防應急指揮部:消防應急指揮部接到報警后,迅速趕往火災現場,負責指揮協調各職能小組,迅速正確開展初期火災撲救及安全疏散;配合到達火場的消防隊開展滅火救援行動;協調解決火災撲救及安全疏散中出現的各種問題。
2、滅火行動組:
①接到消防控制室通知后,著火部位就近人員帶上滅火器進行先期處置;
②其他人員穿戴好個人防護裝備并攜帶相應器材迅速到達著火部位;
③到達著火部位后,先進行火情偵查,詢問現場人員是否有人員被困,如果有人員被火勢圍困,立即對被困人員實施救援,將被困人員救出后移交疏散引導組;
④堅持“救人第一”的原則,在救人的同時,根據火場情況,熟練應用滅火器、消防軟管、室內消火栓等各類消防設施器材,正確實施滅火工作;當需要出水滅火時,兩人一組,設立兩組水槍陣地,一組主攻、一組掩護對火勢進行撲救、控制,如果火災呈蔓延趨勢,在蔓延方向上設置一組水槍陣地堵截火勢。
3、通訊聯絡組:及時向“119”接警中心報告火勢發展情況;保障單位內部滅火和疏散行動通訊聯絡,確保信息傳遞暢通有序。
4、疏散引導組:
①各區域疏散組成員引導本區域內老人前往最近安全通道快速、有序撤離火場,并提醒老人疏散要領;
②各區域負責人員應對本區域進行檢查,以防疏漏老人;
③對于滅火組救出的行動不便老人,利用擔架、輪椅等迅速將受傷人員疏散至安全地點,移交安全防護救護組人員處置;
④將老人疏散至(室外指定安全區域)后,各組長確認是否有未成功疏散或失聯老人及時將情況匯總后向總指揮報告。
5、安全防護救護組:
①安全防護救護組接到指令后,到達(指揮部指定區域)集結展開行動;
②設置警戒區,做好火災現場外圍警戒,嚴禁無關車輛和人員進入現場,并迅速清理火場周圍停放的車輛遠離火場,引導消防車到達火場;
③對疏散引導組移交的傷員進行簡單救治,必要時撥打“120”聯系救護車到場;
④確認水泵接合器、室外消火栓無遮擋,消防車道暢通,協助到場消防隊員做好火場供水。
各行動組組長負責匯總本組行動開展情況,及時向消防應急指揮部報告,并接受消防應急指揮部指令,下達給本組成員。
五、注意事項
1、滅火行動組人員穿戴好個人防護裝備,其他組成員在行動時應確保個人安全。
2、滅火行動組在滅火時如發現場所內違規存放的易燃易爆危險品時,應迅速將其轉移,無法轉移時應做好隔離、防護措施。如起火物為違規存放的易燃易爆危險品時,能排除爆炸危險時,用適宜的滅火器材撲救;如不能排除爆炸危險,應在安全地點做好準備,等待本單位消防應急指揮部或進一步指令;在未確認易燃易爆危險品是否會與水發生化學反應前,嚴禁用水撲救。
3、根據火場具體情況,合理選擇滅火器材,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水漬污染。
4、消防救援人員到場后,本單位消防應急指揮部應向消防救援全勤指揮部匯報火場詳細情況,接受消防救援人員調度。
安全事故綜合應急預案 篇28
一、總則
(一)為確保安全生產特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高效有序,最大限度減輕事故災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國務院令第302號)、《xx市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珠府86號),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預案。本預案為南城區人民政府領導本行政區域內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基本程序和組織原則。
(二)凡民航客機(外國民航客機)發生機毀人亡(死亡40人及其以上)事故;鐵路、水運、礦山、水利、電力事故造成一次死亡50人以上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的事故;公路和其它發生一次死亡30人及其以上或者經濟損失在500萬元以上的事故;一次造成職工一知居民100人及其以上的中毒事故二一次造成死亡10人及其以上或經濟損失100萬元及其以上的火災事故;其它性質特別嚴重產生重大影響的事故均為特大安全事故。
(三)各鎮人民政府和區直有關部門及市駐區有關單位要配合本預案制定相應的應急處理實施預案,在人民政府的統一指揮下,分級管理,分級買施。
二、主要危險行業和場所我區比較容易發生群死群傷事故的行業和場所主要包括: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的儲存、運輸,液化氣儲配站,油庫,加油站,化工工業,勞動密集型加工業,商業集貿市場、賓館(旅館)和公共娛樂場所,主要的景區、景點等。我區是珠江三角洲石油和天然氣的重要集散地。目前,我區共有成品油零售企業加油站17家,成品油批發經營企業2家,液化石油氣庫3個。全區共有危險品運輸車輛62臺,其中汽罐車12臺,槽罐車10臺,拖頭10臺,箱式貨車30臺。我區的工業一般分布在城鎮及其周圍地區,如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液化氣儲配站、油庫主要分布在礦山工業區;化工工業主要集中在南水化工專區,勞動密集型制造業和高新技術產業較集中在三灶,紅旗、南水和平沙也有相當一部分。我區的商業區主要在各鎮的集貿市場及其附近;各鎮均有2、3家較大一點的`賓館(酒店),主要有紅旗鎮的客都賓館、三灶的南城大酒店、平沙的供電大酒店、南水的洋洲大酒店等;各鎮都有文化宮、電影院、棋牌室等一批娛樂場所。主要景區、景點有溫泉、飛沙灘、荷包島大南灣、亞馬遜部落等。重特大安全事故危險源:xx市荷包島旅游開發有限公司在山上運行的旅游接送車、聯邦制藥股份有限公司的危險化學品儲存倉庫、北極品公司單凍車間、南城大酒店等。
三、主要危險場所安全監督管理職責
“防患勝于救災,責任重于泰山”,各職能部門要落實責任制,加強管理,尤其要加強重點行業和單位的安全監督管理,防止事故發生。
(一)市公安局南城分局負責我區民用爆破物品、危險品的安全監督管理。
(二)南城交警大隊負責我區城鄉道路交通安全的監督管理。
(三)港口海事處和斗門海事處負責我區海上和內河交通安全監督管理。xx市海上搜尋救助分中心負責統一部署、組織、協調和指揮全市海上的搜救工作,并負責檢查、監督、指導成員單位的搜救工作。
(四)市交通局南城交管總站負責運輸企業、車站、碼頭等交通行業的安全監督管理。
(五)區建設局負責建設工程、市政工程及城鎮燃氣的安全監督管理。
(六)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我區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防爆電器等特種設備(含游藝機)安全監督管理。
(七)區衛生局負責醫療單位及有毒有害生產等重大職業危害場所的安全監督管理。
(八)區旅游局負責旅游場所的安全監督管理。
(九)區教育局負責教育系統中、小學的安全監督管理。
(十)區農業局負責林業及海洋與水產系統(含漁港)的安全監督管理。
(十一)區水務管理局負責水利設施、江河水域及其岸線、水庫、水利工程的安全監督管理。
(十二)區環境保護局負責危險廢物處理、處置的安全監督管理。
(十三)區大學園區工作委員會負責大學園區的安全監督管理。
(十四)市公安局南城分局、市工商局南城分局、區旅游局和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負責集貿市場和賓館、飯店的安全監督管理。
(十五)區文體局、市公安局南城分局、市工商局南城分局負責公共娛樂場所(含網吧)的安全監督管理。
(十六)市國土資源局南城分局會同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礦山石場的安全監督管理。
(十七)區婦聯、區教育局負責幼兒園的安全監督管理。
(十八)區經貿局、市公安局南城分局、區建設局、市交通局南城交管總站、區衛生局、市工商局南城分局、區環保局、市郵政局南城分局和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分別負責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經營、運輸、使用和處置廢棄等環節的安全監督管理。港口海事處和斗門海事處分別負責其轄區內從事危險貨物和危險化學品的運輸船舶及碼頭裝卸的安全監督管理。
(十九)市消防局南城大隊、機場大隊、港大隊負責我區的火災撲救。
四、特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指揮和救援
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實行政府領導、統一組織、職能部門負責實施的原則,應急指揮機構設指揮中心、搶險救災前線指揮部和救援隊伍三部分。
(一)指揮中心。
1.區政府主要領導及有關部門領導組成應急指揮中心。總指揮:區長或常務副區長。副總指揮:主管安全生產的副區長和分管相關工作的副區長、公安分局局長和區辦正副主任、三灶管理區區長,紅旗鎮、三灶鎮、平沙鎮、南水鎮鎮長。成員:區經貿局局長、區建設局局長、市交通局南城交管總站站長、區衛生局局長、港口海事處和斗門海事處處長、市質量技術監督局鍋爐壓力容器監察科科長、市公安局南城分局副局長、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和區安全生產委員會有關委員。
2.指揮中心職能。
(1)組織有關部門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開展搶險救災工作,力爭將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2)根據事故發生狀態,統一部署應急預案的實施工作,并對應急工作中發生的爭議采取緊急處理措施。
(3)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生的變化和問題及時對頂案提出調整、修訂和補充意見。
(4)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5)督促各鎮政府、管委會、區直事業單位、職能部門和企業主管單位制定應急救援實施預案或分預案并嚴格執行。
(6)督促公安、消防、武裝、衛生、建設、質監、海事等部門和單位建立健全事故應急救援隊伍,并組織實施演習。
(7)檢查督促各鎮政府和區直各部門、各單位做好特大安全事故的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的各項工作。
(8)發生特大事故時負責指揮事故的救援和善后處理,并及時向市政府報告特大事故的情況。(二)特大事故應急搶險救災前線指揮部。
1.火災特大安全事故。正指揮:市公安消防局南城大隊、機場大隊和港大隊大隊長。副指揮:市公安消防局南城大隊、機場大隊和港大隊副大隊長。
2.中毒特大安全事故。正指揮:區衛生局局長。副指揮:市公安局南城分局主管化學危險品工作的副局長。
3.民用爆破物品特大安全事故。正指揮:市公安局南城分局局長。副指揮:市公安局南城公安分局主管爆破物品工作的副局長、市公安局南城分局治安大隊大隊長和防火科科長。
4.道路交通特大安全事故。正指揮:市公安局南城分局局長。副指揮:轄區交警大隊大隊長。
5.水上交通特大安全事故和特大船舶溢油事故。正指揮:港口海事處或斗門海事處處長。副指揮:市交通局南城交管總站站長。
6.建筑、市政工程特大安全事故。正指揮:區建設局局長。副指揮:南城區武裝部部長。
7.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和特種設備(含游藝機)特大安全事故。正指揮:市質量技術監督局鍋爐、壓力容器監察科科長。副指揮:市質量技術監督局鍋爐、壓力容器監察科副科長。
8.危險化學品特大安全事故。正指揮:區經貿局局長。副指揮:區建設局局長、市公安局南城分局副局長,市交通局南城交管總站站長,區衛生局、市工商局南城分局、區環保局、市郵政局南城分局、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科長,港口海事處和斗門海事處處長(港口海事處和斗門海事處分別負責其轄區內水上的危險化學品特大事故的調查處理)。
9.危險廢物特大安全事故。正指揮:區環境保護局局長。副指揮:市公安局南城分局副局長、區衛生局局長,市交通局南城交管總站站長,港海事處和斗門海事處處長(港海事處和斗門海事處分別負責其轄區內水上危險廢物特大事故的調查處理)。
(二)救援隊伍。
1.應急救援隊伍。市公安局南城分局、消防大隊(含南城、機場、港三個大隊)、區武裝部、鎮武裝部各成立一支30人以上的搶險救災隊伍。區建設局牽頭組織有關單位參加區建設工程事故建筑質量、燃氣安全事故搶險救災隊伍(由有關專業技能人員組成)。一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在我區組織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和特種設備(游藝機)安全事故搶險救災隊伍(由有關專業技能人員組成)。港口海事處和斗門海事處在我區組織水上交通事故、防止溢油擴散和污油回收搶險救災隊伍(由有關專業技能人員組成,區鎮安委辦協助組織)。
2.衛生醫療救護隊伍。區衛生局組織紅旗醫院、同濟醫院、三灶醫院、平沙醫院、南水醫院、區衛生監督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組成衛生醫療救護隊伍,開展事故現場的救護和衛生監督監測工作,及時運送傷員并組織救治。
3.事故現場治安隊伍。由市公安局南城分局組織事故現場維護社會治安隊伍,維持事故現場區域的治安秩序。
4.通訊聯絡隊伍。由市電信局南城分局牽頭組織通訊隊伍,保證事故現場通訊暢通。
5.事故現場搶險隊伍。廣電集團供電分公司南城供電所(紅旗所、平沙所、金海岸所、三灶所、南水所、小林所)組織現場安全供電搶險隊伍,保證事故現場的電網安全和防止人身觸電。
6.區水務管理局負責組織供水搶修和水污染事故的水質監測工作。
7.后勤物資供應隊伍。由區機關事務管理局牽頭,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組成后勤物資供應隊伍,保證搶險救災能源、物資供應。
(三)救災實施辦法。
1.特大安全事故發生后,有關鎮人民政府及政府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程序和時限迅速上報,任何單位和部門接到特大安全事故報警后,必須立即報告區人民政府和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電話:(區委、區府辦值班室)7263998、7263581、7263988、(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2."l10'’接警后,市公安局南城分局治安隊伍必須立即趕赴事故現場,維持秩序,疏散人員,保護現場,防止事故擴大,前線指揮應立即向區指揮中心報告。
3."119'’接警后,市公安消防局南城大隊搶險救災隊伍必須立即趕赴現場撲救,前線指揮應立即將險情向區指揮中心報土口
4."120”接警后,醫療救護隊伍必須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展開救護工作,并布置各醫院參加搶救工作,前線指揮應立即將險情向區指揮中心報告。
5."12395”接警后,xx市海上搜救助分中心應組織搶險救災隊伍立即趕赴事故現場救助人員和船舶,防止溢油擴散和進行污油回收,前線指揮應立即將險情向區和市指揮中心報告。
6.其他單位接警后,視事故類別和工作需要立即趕赴現場,前線指揮應立即將險情向區指揮中心報告。
7.區武裝部、市公安局南城分局、市交通局南城交管總站、區建設局、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等部門接警后,各專業搶險隊伍必須立即趕赴事故現場搶救人員,堵塞事故源,控制事故擴大,降低事故損失。
8.區氣象站負責向區指揮中心報告事故發生地當時的氣象資料情況。
9.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負責監測事故現場的有毒有害氣體情況并向區指揮中心報告。
10.事故單位必須迅速疏散人員,如實向前線指揮報告事故發生原因和現場危險物品存放情況以及堵塞危險源的方法等等,并配合搶險救災隊伍做好搶險救災工作(需要疏散周邊群眾的由屬地鎮委鎮政府負責,區公安分局協助)。事故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要積極妥善做好受災群眾的善后工作,解決災民的吃、穿、住等問題。
11.區民政局、區總工會、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或其他部門負責善后處理工作。
五、其它事項
(一)本預案是作為特別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后,區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實施搶險救災工作并協調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的指導性意見,在實施過程中應根據不同情況隨機進行處理。
(二)政府各部門應結合自身特點,加強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全社會預防特大安全事故的意識和防范能力。
(三)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有參加特大安全事故搶險救災的義務。
(四)各鎮人民政府、各行業管理部門應結合實際和本行業特點,制定相應切實可行的特別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或實施加去,使相關人員熟悉、掌握預案或實施辦法的內容和相關措施,并根據條件和環境的變化及時修改、補充和完善預案的內容。
(五)各鎮人民政府、各行業管理部門制訂的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或實施辦法,報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備案。
(六)發生特大安全事故時由區政府新聞辦公室按規定統一發布新聞公報。六、本預案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注:1.重大安全事故參照以上預案進行處理;2.臨港工業區和機場的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按市的有關精神由這兩單位別示制定)。附件:南城區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有關機構、隊伍、人員聯系資料(今后如有變化,請有關單位及時調整并把修改信息報區安委辦)
安全事故綜合應急預案 篇29
按照上級有關部門的要求,為了保障全校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和身體健康,給廣大師生創造一個安定的學習、工作、生活環境,促進學校各項工作順利開展,杜絕安全事故發生,切實有效地控制安全事故帶來的危害,使學校安全事故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學校成立校園突發安全事故應急領導機構,領導機構下設辦公室,統一指揮和組織我校突發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上級部門的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特制訂《淳高高級中學校園突發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一、安全事故搶險救災組織機構。
總指揮:
副總指揮:
成員:各班班主任
二、安全事故搶險救災應急預案。
(一)重大突發事件
1、報警程序:
(1)向學校校長陳輝報告。
(2)向教育局報告。
(3)根據事件需要,報告淳高縣公安局(110)。
2、處置措施:
(1)接報后,校長、副校長、安全辦、教導處及各部門有關人員迅速趕到現場控制局面。
(2)組織人員按照程序打電話向領導報告。
(3)組織領導根據事態嚴重程度,邊處置情況邊向到場領導匯報。
(4)如有人員受傷,立即送往當地衛生所或就近醫院進行救治。
(5)如是斗毆事件,除迅速控制局面、平息事態外,應將雙方主要負責人和有關人員帶離現場,并組織疏散其余人員。
(6)如是意外事故,應盡快組織人員搶救,將受傷者送往醫院搶救。
(7)如是社會人員來校鬧事且較為嚴重的,立即撥打報警電話110。
3、注意事項。
(1)到場的各級領導和人員遇事一定要冷靜,果斷采取措施。
(2)處理事件的原則是:迅速平息、減輕傷亡、保護學生、控制事態。
(3)加強常規管理和巡查,落實各部位工作人員責任,嚴格控制社會閑雜人員進入校園。
4、疏散人員。
(1)發生事故后,事發現場應在統一安排下有組織地把人員疏散到安全地帶,設定警戒線,避免更大的人員傷亡。
(2)堅決、果斷地確保師生的人身安全。
(二)火災事故
1、處置火災事故的組織:學校領導、搶險救災人員、消防安全員、各班班主任。
(1)迅速組織有關人員攜帶消防器具趕赴現場進行撲救。
(2)根據火勢如需報警立即就近用電話或手機報告消防中心(電話119),120請求援助。報告內容為:“省淳中發生火災,請迅速救援。”待對方放下電話后再掛機。
(3)在向學校、學區領導、公安部門匯報的同時,派出人員到相關路口等待,引導消防車輛迅速到達現場。
2、組織實施:
(1)參加人員:在消防車到來之前,以學校消防、安全人員和教師為主,其余教職工均有義務參加撲救,嚴禁組織學生參與救火,教師可利用一切救火設備救火。
(2)消防車到來之后,學校人員要配合消防專業人員撲救或做好輔助工作。
(3)使用器具:滅火器、水桶、臉盆、鐵锨,水浸的棉被等。
(4)學校各級領導和教師要迅速組織人員逃生,學校指揮學生緊急集合疏散,學校利用校園播音系統或鐘聲發出緊急集合信號,組織教師揮學生按順序疏散,樓道間要有專人組織疏散,及時將學生帶至遠離全地段。原則是“先救人,后救物”。
(5)無關人員要遠離火場和學校內的固定消防栓位置,以便于消防車輛駛入。
3、撲救方法:
(1)撲救固體物品火災,如木制品,棉織品等,可使用各類滅火器具。
(2)撲救液體物品火災,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滅火器、沙土、浸濕的棉被等,絕對不能用水撲救。
4、注意事項:
(1)火災事故首要的一條是保護人員安全,撲救要在確保人員不受傷害的前提下進行。
(2)火災第一發現人應查明原因,如是電源引起,應立即切斷電源。
(3)火災后應掌握的原則是邊救火,邊報警。
(4)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滅火。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三)盜竊案件
1、處置事件的`組織:學校負責人、學校教導處、安全辦、公安干警。
2、報警程序:
(1)發現案件時應及時向所在學校負責人報告。
(2)向學校領導、教體局有關部門匯報。
(3)經學校領導同意后向公安部門報案。
3、處置措施:
(1)接報后,學校領導迅速趕到現場,同時向有關領導報告。
(2)安排人員保護現場,同時向知情人了解被盜物品的名稱和數量,并做好登記。
(3)根據被盜物品的數量和價值,經請示后向公安部門報案。
(4)積極協助公安干警勘察現場,為偵破案件提供條件。
4、注意事項
(1)此類案件一般內部掌握,知情者未經允許不得向外界宣揚。
(2)注意保護現場,以便為偵破案件提供條件。
(3)各級領導要做好工作,不要因此影響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學習秩序。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四)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1、學校指揮學生緊急集合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將事故信息上報相關部門。
2、學校要迅速搶救受傷師生,在最短時間內將受傷師生送至醫及時報警110、119、120請求援助,保護好事故現場。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五)危險藥品安全事故
1、學校危險藥品要求專柜存放,專人管理。
2、在實驗操作過程中出現的安全事故,學校要及時將師生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將情況報告上級主管部門。
3、在最短時間內將受傷師生送至醫院搶救,及時報告119、120請求援助,保護好事故現場。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六)工程建設、危房安全事故
1、學校在建或改建的建筑物要樹立警示牌,設有隔離欄。
2、學校D級危房一律不允許使用,封閉的D級危房要樹立警示牌離欄。
安全事故綜合應急預案 篇30
一、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項:
1)施工升降機安裝人員必須取得地、市級以上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頒發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資格證書,并指定技術人員和安全監督員在場監控。
2)施工升降機安裝必須針對現場的實際和所采用的電梯說明書中有關電梯的構造的方法和步驟編制施工組織設計。
3)作業前,有關部門人員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安全技術交底必須包括采用的電梯構造說明書、施工作業環境和條件等,場內地面承載力要滿足吊車工作的要求。
4)施工前應對吊裝繩索、吊裝工具、機械、鋼絲繩等作全面檢查,進行保養,試運轉。符合安全要求方可進行試吊。
5)對安裝電梯的各機構、各部件、重要的螺栓、連接銷、動力系統和受力位置,電氣系統等進行檢查,把安全隱患排除于安裝作業前。
6)電梯安裝的作業區布好警戒線,掛起警告牌。
7)電梯安裝作業時必須有專人指揮,有專職電工負責照管電源,專人操作控制臺,專人拆裝螺栓。
8)指揮人員應有上崗證,作業時與操作人員之間密切配合,通訊信號統一、暢通、清晰、明嘹,需要時配備對講機。
9)安裝作業時,風力不大于四級,在作業中風力突然增大達至四級時,必須立即停止,并緊標準節各連接螺栓。如遇6級和以上風力或下雨等惡劣天氣應停止高空作。風雨過后應對機械重新檢查試吊,確認制動器靈敏、可靠后方能恢復作業。吊桿與吊籠不得同時工作。
10)高空作業系好安全帶,正確戴上安全帽,穿好防滑鞋,嚴禁酒后作業。
11)起吊過程中機械發生突然故障,關閉發動機或切斷電源進行搶修。在空然停電時,應把所有控制器撥到零位,斷開電源總開關。
12)凡需使用電焊或風焊作業時,必須申報動火作業,做好防火措施,派專人監焊,清理附近可燃物件,配備滅火工具監視,用鐵皮、濕透麻包袋接焊渣。作業后認真檢查確認無火種隱患方可離場。
13)所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才能上崗操作。
14)不應進行夜間作業。如確需夜間作業的,必須有充足的照明和制訂相應的安全作業措施。
15)應保證升降機的整體穩定性,升降機導軌架的縱向中心線至建筑物外墻面的距離宜選用較好的安裝尺寸。
16)升降機梯籠2.5m范圍內應設置穩固的防護欄,各樓層平臺通道應平穩牢固,出入口應設防護欄桿的防護門。全程四周不得有危害安全運行的障礙物。
17)裝設在陰暗處或夜間作業的升降機應在全程上裝設足夠的照明和明亮的樓層編號標志燈。
18)升降機安裝后,經企業技術負責人會同有關部門對基礎的附壁支架以及升降機架設安裝的質量、精度等進行全面檢查,并應按規定程序進行技術試驗(包括墜落試驗),經試驗自驗收合格后,然后報市特種設備監察檢驗所檢驗,取得準用證后,方可使用。
19)嚴格遵守《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JGJ33-20xx)的有關規定。
20)有關安全、防火、質量管理、文明施工,本方案未詳之處,應執行公司和上級標準、規定。
二、現場配合工作:
1)清理進場道路有作業現場,以利作業。
2)安裝位置附近提供升降機專用電源。
3)配合作業,如提供風、電焊等。
4)建筑物外墻搭設排柵要平齊,不得與電梯升降運動發生干涉。
5)附墻架對墻面的作用力約為50KN,土建單位必須確保附墻結構能滿足該要求。
三、施工升降機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一)現場應急救援架構及聯系電話:
1:組織架構
組長:
組員: 、
2:急救中心:120
火警中心:119
報警中心:110
(二)防止施工升降機事故的預防措施
1)按規定辦理驗收手續,使用有生產許可證的產品。
2)導軌架的穩定是靠與建筑結構進行附著連接來實現的,所以在安裝施工升降機時隨著導軌架的搭設,按該機的技術說明書規定的距離及時進行附著連接。
3)施工升降機籠是施工升降機運載人和物料的構件,含有傳動機構、限速器及電器箱等,外側附有駕駛室,設置了保險開關與門聯鎖,只有當施工升降機籠前后兩道門均關好后,施工升降機籠才能運行。
4)各停層應設獨立門,該門外的人員應無法隨意開啟。
5)限速器是施工升降機的主要安全裝置,它可以限制施工升降機籠的運行速度,防止墜落。
6)裝拆單位必須有專業資質證,作業人員必須持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上崗。
7)安裝和拆卸前必須履行安全技術交底,過程中有專人統一指揮,裝、拆的人員必須熟悉圖紙和裝、拆程序及檢查要點。
8)調試施工升降機籠時,導向滾輪與導軌間隙以施工升降機不能自動下滑為限,在離地面10m高度之內,作上下運行試驗。
9)隨導軌的升高,必須按規定進行附著連接,第一道附著桿距地面應為10m左右,以后每隔6m(或按說明書規定)做一道附著連接。
10)安裝完畢進行整機運行調試,荷載試驗按照產品說明書進行,檢驗合格,領取準用證后方能投入使用。
11)在拆除平衡重之前,必須對施工升降機附著桿制動器、主傳動機構等進行檢查,確認正常后,方可拆除。
12)安裝、拆卸附著桿,以及各層通道架設鋪板時,施工升降機籠應隨之停置在作業層的高度,不得在裝、拆過程中同時上下運行。裝拆人員必須按規定系安全帶。
13)施工升降機按規定單獨安裝接地保護和避雷裝置。底籠周圍2.5m范圍內,必須設置穩固防護欄桿。做好運行記錄,定期檢查記錄,特別要檢查制動器靈敏性。當施工升降機未切斷電源開關前,司機不能離開操縱崗位。操縱室應有滅火設備。
(三)發生施工升降機事故應急救援
1)當發生意外事故的時候要保持鎮靜,注意事態的發展情況及影響的范圍,有序指揮搶險和人員的疏散。
2)事故發生時(如電器部分起火)必須關閉電源開關,用有效的滅火器材進行撲救,決不能使用泡沫式的滅火器具撲救。
安全事故綜合應急預案 篇31
一、應急救援責任制及組織機構
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實行施工第一責任人負責制和分級分部門負責制,由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小組統一指揮搶險救災工作。當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后,各有關職能部門要在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小組的統一領導下,按照《預案》要求,履行各自的職責,做到分工協作、密切配合,快速、高效、有序地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一)、應急救援小組組成人員及職責
應急救援小組人員:
組長:(公司項目經理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
成
員:
1、按照《預案》實施情況,組織、協調、指揮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實施,盡全力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2、根據事故發生狀態,統一部署應急預案的實施工作,指揮各部門有條不紊的進行搶險救災工作;
3、在救災過程中隨時掌握《預案》實施情況,并對《預案》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采取適當處理措施;
4、在負責區域內為事故現場緊急調用各類物質、設備、人員防火用具并提供場地,搶險救災結束后要負責督促事故單位及時歸還或給予補償;
5、事故發生以后,應急救援小組應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匯報。對于超出自身處理能力的事故,要及時請示。
6、對于在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搶險救災中工作成績卓越的部門和個人,安全事故應急小組應給予其適當的表彰和獎勵。對于不履行救援職責的,延誤隱瞞安全事故的,依照有關規定給予處罰。構成安全事故責任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二)應急救援小組組長、副組長的職責
1、協同商議救援命令,指揮各部門搶險救災并監督落實;
2、通知并聯絡應急救援小組有關成員,做好應急準備后立即投入救援;
3、選址建立現場救援指揮部,綜合協調各部門救援工作。
4、事故災害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決定是否應采取疏散措施;
5、現場檢查救援工作,提出救援方案,指揮員工開展救援工作;
6、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適時發布公告,將事故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意見公布于眾。
(三)應急救援小組成員的職責
1、小組成員應具備較高的安全警惕性,熟知安全規范并帶頭自覺遵守;
2、應急救援小組成員應積極配合組長的工作,做好救援準備措施;
3、事故發生后,救援小組成員要立即到位,及時開展救援工作;
4、在救援行動中聽從上級指揮,統一協調行動;
5、應急救援小組在搶救行動中要盡心盡責,將人員傷亡和物資損失降到最低;
6、協助組長做好事故處理工作。
(四)登高用火施工規范及施工人員詳細
1、施工現場的平面布置和施工方法,均應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明火作業、易燃材料、倉庫、辦公等區域。
3、施工現場的道路應保持暢通,夜間應設照明,并配備值班巡邏人員。
4、焊、割作業區與氧氣瓶、乙炔瓶等危險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10米,與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30米。
5、氧氣瓶、乙炔瓶等焊割設備上的安全附件應完整有效,否則嚴禁使用。
6、施工現場需掛警示牌,焊、割作業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嚴格執行規定。
(1)焊工必須持證上崗,無證者不準進行焊、割作業。
(2)屬一、二、三級動火范圍的焊割作業未經辦理動火審批手續,不得進行焊割。
(3)焊工不了解焊割現場的情況,不了解焊件內部是否易燃易爆,不得進行焊割。
(4)各種裝過可燃氣體、易燃液體和有毒物質的溶器未經徹底清洗或未排除危險之前,不準進行焊割。
(5)有可燃材料作保溫、隔音、隔熱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實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準焊割。
(6)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了解情況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之前,不準焊割。
(7)附近有與明火作業相抵觸的工種在作業時,不準焊割。
(8)在外單位相連的部位,在沒有弄清有無險情或明知存在危險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準焊割。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應嚴格按照用電的安全管理規定,加強電源管理,防止發生電氣火災和人身傷亡事故。
7、施工現場的可燃、易爆材料要堆放規整,保持良好的通風,放置滅火裝置和警示牌,由專人管理。
安全事故綜合應急預案 篇32
學校的防觸電事故工作是關系到師生生命安全的重要工作。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觸電事故應急管理工作,盡可能降低事故損失,
減小危害根據上級有關規定和要求,特擬訂學校觸電事故應急預案。
一、學校防觸電事故領導組織機構
1、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2、工作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3、應急救援小組
根據學校特點和需要,
分別設置:
4、校應急人員聯系電話:
5、用電管理員:
6、搶險突擊隊成員:
全體男教師班主任
7、報警電話:
119緊急救護120
教體局:
8、值班電話:
二、學校防觸電事故工作預防運行機制
1、成立領導小組
切實加強領導
成立防觸電事故領導小組和工作小組。
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和檢查督導學校的防觸電工作,及時準確地掌握學校有關點電方面的動態提出預防對策和措施。
工作小組及時具體組織搶險工作。
2、加強安全檢查,消除安全隱患
領導小組成員要組織有關人員對學校辦公樓、教學樓、餐廳、多媒體教師等有線路的地方進行仔細檢查,及時做好維修工作消除安全隱患,確保師生生命安全。
3、開展宣傳教育,增強防觸電事故的能力。
學校要通過教師會議、班主任會議、班隊會等對教師和學生進行積極的宣傳活動,增強防觸電的意識和能力教育學生不隨意亂動電源、開關等。教育學生懂得險情發生時如何自救。
三、應急措施
1、發現人員觸電應迅速采取措施使觸電者脫離電源并迅速切斷電源。未切斷電源前,可用干竹竿、干木棒、木椅(凳)等絕緣器具使觸電者脫離電源,不可赤手直接與觸電者的身體接觸。
2、派專人看護現場,立即撥打120急救,并及時通知校醫務室人員到現場進行臨時急救。
3、通知學校相關部門領導及水電組人員到場處置。
4、疏散圍觀人員,保證現場空氣流通,避免再次發生觸電事故。
四、臨時急救方法
1、觸電者未失去知覺時,應安放在空氣流通處安靜休息。
2、觸電者已失去知覺,但呼吸及脈博均未停止時,應安放在平坦通風處所解開衣褲,使其呼吸不受阻礙,同時用毛巾摩擦全身使之發熱。
3、觸電者失去知覺呼吸困難,應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切不可向觸電者注射強心劑或潑冷水。
4、觸電者呼吸及心臟跳動均已停止時,可能是假死,救護人員要堅持先救后搬的原則應即刻進行人工呼吸或對心臟進行擠壓救護直到經醫生診斷確已死亡為止。
5、人工呼吸用口對口吹氣效果較好。急救時,觸電者的頭部盡量后仰,鼻孔朝天,使舌根不阻塞氣流便于吹氣急救。
五、責任追究
對準備工作和檢查工作力度不到位、組織指揮不力而造成財產損失、人員傷亡的個人,要嚴肅追究相關人的責任。并及時上報教體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