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災害應急預案(精選3篇)
學校災害應急預案 篇1
一、總則
(一)制定目的
為了有效防范、處置因災害性天氣帶來的各種自然災害,最大限度地減少各類損失,切實保障師生生命及學校財產的安全,維護教育教學秩序的穩定,確保教育事業的可持續發展,根據省、市關于加強氣象災害防御工作的精神,結合我系統實際,制定本預案。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區各級各類學校和幼兒園氣象災害的預防及應急處置。
(三)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把保障師生生命安全放在氣象災害防御工作首位,把氣象災害的預防放在突出環節,密切監視災害性天氣,認真做好各項防范工作。
2、落實責任,加強監督。各校在當地政府統一領導下開展氣象災害的防范和處置工作,學校主要領導負總責。區教育局對各校應急處置工作給予積極支持和指導,并開展督查。
3、快速反應,果斷處置。一旦發生險情,應迅速響應,及時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并在當地政府的領導下,與有關部門密切配合,組織力量全力搶險救災。
二、應急救援指揮組織及職責
(一)領導小組
區教育局設立防御氣象災害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為防災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指導組織全區學校的防汛防臺及災害性天氣險情處置工作,組長由區教育局局長擔任,副組長由區教育局副局長擔任,領導小組成員由各科室負責人組成;區教育局防災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成員由區教育局各科室負責人組成;各校建立相應的防災工作領導小組和搶險隊伍。
(二)主要職責
1、區教育局防災工作領導小組職責
組織制訂完善學校防災預案;組織開展學校防災檢查,督促各校及時處理影響防災安全的有關問題;貫徹執行上級防災指揮命令;遇重大災情時統一下達停課、師生轉移等命令;指導學校搶險自救和災后處置工作;組織開展學校災情調查統計,并向上級部門報告;指導并開展學校災后救助;決定應急救援工作中的各項決策和措施,確保應急救援工作有序、高效地進行。
2、區教育局防災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專業工作小組)職責
(1)協調組:會同區教育局防災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政策和措施,并向領導小組提出建議,為領導小組提供決策依據;制定和協調落實應急救援工作的各項決策和措施,檢查督促教育局防災工作領導小組決定事項的'貫徹落實情況;協調全區學校災害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與有關部門之間的工作關系及處理有關重大問題,協調和參與區教育局防災工作領導小組有關專業工作小組涉及防災的相關工作;承辦教育局防災工作領導小組召開的會議和重要活動,做好相關會議材料和會議紀要的整理;全面掌握了解、報告及發布事態發展的各類相關信息;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2)巡查組:負責全區各級各類學校和幼兒園防災工作的指導、檢查和總結;指導災區學校衛生防疫工作,預防疾病流行;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3)搶險組:組織維持事故現場秩序、穩定事故現場事態;組織現場傷患人員的救助工作,隨時掌握傷患人員治療情況等;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4)后勤組:指導和監督學校危破舊校舍的維修管理;指導和監督學校各類災害隱患點的觀測和處置;指導開展災情統計上報和災后救助工作,負責全區學校災害事故應急救援的后勤保障;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5)調查組:進入事故現場進行調查;查明事故原因、經過;查清事故責任及責任人,提出對責任單位及責任人員處理辦法等;依法研究提出事故善后解決辦法;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3、區教育局防災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處理日常防災的指導、協調、聯系等工作。負責防災期間會議召集,文件、傳真的擬訂和轉發;通知、督促、檢查各校防災工作;做好值班工作,包括預警和信息記錄,與防汛、氣象部門保持密切聯系;做好防災信息通報、宣傳總結等工作。
4、學校防災工作領導小組職責
(1)日常工作職責
①制訂切合本校實際的防御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分工明確,責任到人。準備必要工具和材料,密切注意氣象部門的災害性天氣通告。
②加強對學校師生防災知識的宣傳,通過短信、出校刊、宣傳欄、黑板報等形式,把防災基本知識宣傳到每位師生,在災害性天氣特別提醒師生往返途中注意安全,提高廣大師生防范災害的意識和能力。
③加強檢查和做好防范工作,經常保持校園道路、排水設施暢通,對校園內容易受淹的地方,做到逐點檢查,確保地下水道疏通。對學校的基建和修建工地、校舍墻體、屋面、門窗、電氣、室外天線、空調室外機、外懸掛物、廣告牌、旗桿,以及圍墻、自行車棚、宣傳欄等定期進行全面安全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隱患,及時整改,對出現的險情及時報告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堅決查封學校危房,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④加強學校的圖書、電教、儀器設備的防護工作,對圖書館、電腦房、實驗室、鍋爐房進行嚴格管理,特別注意化學藥品的安全存放,切實做好防水防潮工作。
(2)應急救援職責
在上級防災指揮機構和當地政府的領導下,規范、有序、快速、有效地組織開展本校的防災和搶險救災工作。
三、災害分級和預警機制及應急響應
(一)災害分級
氣象災害是指:暴雨、高溫、寒潮、大霧、雷雨大風、大風、冰雹、雪災、道路積冰等災害性天氣。
按照氣象災害的影響范圍和嚴重程度,分為特別重大災害(ⅰ級)、重大災害(ⅱ級)、較大災害(ⅲ級)、一般災害(ⅳ級)四級。氣象災害等級根據防汛和氣象部門的預報為準。
(二)預防和預警機制
1、有危破舊校舍或地處易發生山體滑坡等災害隱患點的學校,應當確定預警員,落實預警職責。
2、各校防災工作領導小組應當在災害性天氣前組織力量開展防災檢查,發現有安全問題的,及時處理和整改。
3、可能受降雨、雪災等惡劣氣候影響的,區教育局防災工作領導小組和校防災工作領導小組均應加強值班,與氣象、水利等部門保持密切聯系,了解災害情況,針對可能出現的災害,研究防御對策,明確防御重點,及時向學校和師生及社會發布信息。加強對災害隱患部位的巡查,必要時采取預警、轉移師生和財產等措施。
(三)應急響應
1、一般氣象災害(ⅳ級)
(1)接到災情消息時,區教育局防災工作領導小組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研究防御重點和對策,部署有關防災工作。加強值班,及時了解天氣變化,并向學校傳達預報、預警信息。
(2)學校防災工作領導小組要加強對災情的觀察,專門進行有關預防知識教育,提高教師和學生的自我保護能力,并做好應急抗災準備。
2、較大氣象災害(ⅲ級)
(1)接到災情警報時,區教育局防災工作領導小組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部署防災工作,明確防御目標和重點,組織指揮學校搶險救災工作。加強值班,及時了解天氣變化,并向學校傳達預報、預警信息,根據預案做好危險地區師生轉移的準備工作,組織人力、物力做好搶險救災準備。及時將防災情況報上級防災領導結構。
(2)學校防災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汛情、雪災等情況,及時制訂預防措施,并進行校舍、設施安全檢查,落實相關的加固措施;靠山、靠水、有危房的學校落實抗災措施,做好防御工作。
3、重特大氣象災害(ⅰ、ⅱ級)
(1)接到緊急警報時,區教育局防災工作領導小組啟動相應的等級響應,根據上級要求,動員部署防災工作。區教育局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及時向學校傳達災害的預報、預警,根據預案轉移危險地區師生,組織人力、物力搶險救災;及時將防災情況報上級防災領導結構。
(2)學校防災工作領導小組要堅守崗位,檢查落實防災預案的各項準備工作;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主要負責人和分管負責人的手機和學校值班電話全天候開機,確保通信暢通,若有異常情況應及時向區教育局和當地政府匯報,出現重大災情時,立即將災情上報當地政府防災指揮部,請求支援;學校的建筑工地立即停工,加固在建工地的腳手架、塔吊、升降機及建筑模板,確保施工工地安全,并積極與施工單位配合,避免建材水浸受潮,減少損失,避免學校工地事故發生;按照上級要求,組織搶險小組待命搶險救災,做好學校停課、師生撤離、貴重設備轉移安置等工作,以確保師生生命和財產安全。
四、應急保障
(一)通信與信息保障
區教育局和學校防災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值班,主要負責人和值班人員的手機、值班電話全天候開機,保障防災現場通訊暢通,確保防災信息的獲取和傳遞。
(二)應急隊伍保障
組織必要的教師員工應急搶險隊伍,落實學校搶險救災工作的人力保障。
(三)治安保障
加強與當地公安部門的聯系,做好學校的治安工作。
(四)醫療衛生保障
加強與衛生部門的聯絡,做好學校的衛生防疫和醫療救護,預防疾病流行,做好師生疾病免疫和學校公共場所消毒工作。
(五)加強防御氣象災害避險知識宣傳,提高師生的防災減災能力。
五、善后工作
(一)各級各類學校密切注意災情動向,災情解除后,及早向區教育局和當地政府報告災情損失情況,區教育局一方面及時派人分片到各地各校檢查了解受災情況,另一方面將在第一時間匯總、整理全區教育系統的災情,并及時向上級報告全系統受災損失情況。
(二)各校抓緊組織人員對災后的學校進行大清理。對被淹的校園,及時請當地防疫部門進行防疫消毒處理,對重大疫情、病情采取緊急措施,防止疫情的傳播和蔓延。對受損較嚴重的校舍門窗、屋面,以及圍墻、宣傳欄、自行車棚等,及時提出整改方案上報,并抓緊落實維修工作,盡快恢復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三)各校及時向全校師生了解師生家庭的受災情況,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多種有效的措施對受災師生家庭進行適當慰問和救助,確保不使一名學生因家庭受災而失學。
(四)抗災救災后,區教育局及各級各類學校針對防災工作的各個方面和環節,及時進行定性和定量的總結、分析和評估。總結經驗,查清災情損失的原因,找出問題,吸取教訓,修改預案,并為以后抗災工作做好各項準備。
六、附則
(一)預案制定與完善
本預案由區教育局防災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制定,區教育局防災工作領導小組定期組織對預案進行評估,視情況變化作出相應修改。各校防災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本預案制定相應的防御氣象災害應急預案。
(二)獎勵與責任追究
對防災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由區教育局防災工作領導小組或報區給予表彰;對抗災工作中玩忽職守造成損失的,依據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學校災害應急預案 篇2
根據學校12月xx日下午學校召開關于應對極端天氣專題會的精神,為確保我院在發生雨雪凝凍災害氣象災害時全體師生的人身和財產安全,加強我院對雨雪凝凍災害工作的管理,最大限度地減輕因雨雪凝凍天氣災害造成的損失,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害和財產損失,及時有效地處理意外事故,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保證學院應急工作能高效、有序地進行,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1、貫徹“預防為主,防御與救助相結合”的原則。
2、實施預案的組織原則
局部利益服從整體利益,一般工作服從應急工作。
3、雨雪凝凍天氣災害應急工作的紀律原則
應急、救災期間,領導小組人員和重要、關鍵要害崗位人員必須堅守崗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離崗或脫逃。任何組織與個人都必須服從指揮和調遣,以提高防雨雪冰凍天氣災害的整體效果,確保災害性雨雪冰凍天氣應急工作的協調有序開展。
4、迅速報告、主動搶險的原則
災情發生后,學院要在第一時間里向學校領導報告,并立即組織開展有效的救援工作。
(一)領導小組
學校成立防雨雪凝凍天氣災害應急安全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全校雨雪冰凍災害安全應急處理工作。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全體行政、各班班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實驗室安全小組、考務安全小組、學生安全小組和宿舍安全小組。
辦公室:設在黨政辦公室,由任辦公室主任,聯絡員。
實驗室安全小組:組長由xx老師擔任,、為聯絡員,各實驗室準備老師為成員。
考務安全小組:設在教務科,由任組長,聯絡員。
學生安全小組:設在學生科,由任組長,為聯絡員,各班主任為成員。
宿舍安全小組:組長由任組長,實為聯絡員,各學生黨員、預備黨員為成員。
(二)領導小組職責
1.遵照上級指令,宣布進入應急期及有關指令。
2.根據雨雪凝凍天氣的實際情況,傳達學校工作安排。
3.研究部署并組織本院開展應急搶險工作。
4.隨時掌握雨雪冰凍天氣發展趨勢,并做出相應決策。
5.做好學生防火、防凍傷和出行等安全工作,落實到位。
6.做好學院重要儀器設備的`安全巡查工作,加強防寒、防凍和治安等工作。
(三)各小組職責
辦公室:負責收集匯總各小組反饋的信息并上報學校,每日一報。
實驗室安全小組:負責巡查實驗室的安全隱患,做好儀器的安全保護和實驗室防火等安全事項,每日一報。
考務安全小組:負責傳達學校關于考試調整的信息,以及做好監考教師因極端天氣未能到崗的應急預案,每日一報。
學生安全小組:負責組織各班主任及時對師生進行雨雪天氣交通安全教育,加強“防滑、防摔、防傷害”宣傳,教育學生遵守交通規則,增強交通安全意識,加強學生防火、防電、防滑等教育。提醒學生注意校外安全,特別要提醒學生遠離冰面、遠離溝河池塘危險區域,增強安全意識,確保安全。以及負責每天學生情況的匯總和報送
宿舍安全小組:負責組織學生黨員對宿舍緊急情況的收集及上報,同時做好留學生的防寒安全工作,每日一報
嚴格值班保衛制度,堅持領導在崗帶班,所有成員保持24小時信息通暢,及時報告和迅速穩妥應對各類突發事件。要完善安全應急預案,嚴防雨雪天氣引發安全事故。出現極端天氣后,學院根據實際情況及時向學校匯報,并做好相關工作。
辦公室:電話:
工作的政治責任感和使命感,要從維護交通運輸行業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大局出發,切實加強對防范工作的領導,確保各項防范措施落實到位。
學校災害應急預案 篇3
我縣是一個山洪災害多發的縣份,境內山、塬、川、灘皆存,其中山區面積2272.57平方公里,占版圖總面積76.55%,由于山地、黃土臺塬地質環境較為脆弱,人類道路建設、采礦工程等活動頻繁,植被破壞嚴重,崩塌、滑坡、泥石流、水土流失等地質災害極為發育。加之特殊地埋位置,降雨時空分布不均,山區多年平均降雨量865.22mm,暴雨多集中降在7、8、9三個月洪水泛濫,加劇了山洪災害、地質災害有逐年遞增趨勢,據調查統計,全縣共有地質災害隱患點118處,有48戶147人居住在歷史洪水位線下的河邊及溝道口,嚴重的安全隱患點涉及7個鄉鎮,20個行政村,并威脅著部分地區人們的生命財產,影響制約著經濟的順利發展,為切實做好全縣山洪災害防治工作,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最大限度的降低山洪災害造成的損失和對經濟發展影響,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和國家防總《各級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長防汛抗旱工作職責》等法律、法規要求,結合我縣山洪災害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防御預案。
一、組織指揮機構
當出現突發性局地山洪災害后由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牽頭,組織相關部門研究情況,根據險情、災情迅速作出決定,縣防汛指揮部發布命令,啟動預案,各成員單位及有關部門按預案分工協作,所在鄉鎮政府及防汛單位具體實施。
二、工作職責
1、職能部門工作職責:
當河道出現突發性險情或出現突發性山洪災害時,縣防汛指揮部發布命令,水務局派員現場技術指導,制定方案,屬地鄉鎮負責組織實施。當發生突發性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質災害時,縣防汛指揮部發布命令,礦管辦(滑坡辦)派員現場技術指導、制定方案,屬地鄉鎮負責組織實施搶險。
(1)、縣氣象局負責誘發山洪災害的天氣監測和預報,提前做好強降雨和災害性天氣預報,為山洪災害防御提供氣象預報信息。
(2)、縣礦管辦負責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和治理,全面掌握地質災害分布情況,確定降雨可能誘發泥石流、滑坡等災害危險區域,分析標明災害可能發生的程度及影響范圍,把防災“明白卡”發放到村、戶,并加強監測預警,切實做好我縣礦山汛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質災害的防治監督檢查工作和技術指導。
(3)、水務部門要做好山區洪水預報及各類水利工程的安全度汛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山區洪水災害造成的損失。
(4)、建設部門要全面掌握山洪災害易發地區群眾居住分布情況,加強城鄉居民點的規劃建設和管理,嚴格對山洪災害易發地區工程項目的規劃審批,使各類設施建設盡可能避開山洪災害危險區域。
(5)、民政部門要做好山洪災害危險區群眾轉移安置和生活救助工作。
(6)、農業部門要做好山洪災害群眾籽種供應工作。
(7)、交通部門要做好山洪災害道路的搶修疏通工作。
(8)、財政部門要做好山洪災害資金扶持工作。
(9)、林業部門要做好山洪災害林木的搶護工作。
(10)、縣防汛指揮部辦公室要加強山洪災害防御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督促檢查,及時研究處理突發的山洪災害。
(11)、縣糧食局、電力局、人武部、公安局、供銷聯社、商業局、物資局、衛生局、廣電局、發改委、電信局、移動公司、教育局、經貿局、旅游局等相關部門按照縣防汛搶險應急預案職責執行。
2、鄉鎮工作職責:
(1)鄉鎮長對本轄區防汛工作負總責,全面廣泛深入宣傳防汛知識法律法規,做好廣大干部群眾抗洪搶險救災組織動員工作。
(2)及時組建搶險隊伍搶險抗災,落實防汛職責和任務。
(3)積極籌措防汛搶險所需物資。
(4)加強防汛值班,固定防汛專用電話,確保水情、雨情、險情、災情快速傳遞和防汛搶險指令的執行。
(5)及時如實統計,快速上報洪澇、地質災情。
三、山洪災害報告和處理程序
如果發生山洪災害,所在鄉鎮政府應在6小時內,同時迅速上報縣防汛辦、縣礦管辦;如果發生山洪災害,山區鄉鎮政府應在4小時內、平原鄉鎮應在2小時內迅速報縣防汛辦。防汛辦、礦管辦、城鎮防汛辦在1小時內按程序報縣防汛指揮部領導和上級部門,積極做好搶險救災工作。
四、監測預報
各鄉鎮政府要建立嚴格的防汛24小時值班制度和領導帶班制度,各級領導手機要全天待機,保證防汛通訊聯絡暢通,并及時處理雨、水、險情警報。凡接到強降雨預報,要精心組織,妥善安排,迅速通知受威脅地區群眾做好防汛抗災準備。凡30分鐘內降雨超過10mm的地區,做好啟動山洪災害防御預案準備,派員監測重點滑坡、泥石流多發區域的險情;凡1小時降雨量超過30mm的地區,要適時啟動山洪災害防御預案,各級黨政部門領導要深入一線靠前指揮,果斷啟動山洪災害防御預案,有條不紊地開展抗洪搶險,盡最大努力,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五、預警信號發布方式
(1)、當突發性山洪地質災害發生時的報警按照《縣防汛搶險應急預案》、《縣突發性地質災害預案》規定的報警方式執行。
(2)、山區鄉鎮山洪暴發時采取鳴鑼報警方式。
六、搶險救災
1、一旦發生險情,在及時向上一級防汛指揮機構報告的同時,當地應急搶險隊要迅速投入搶險救災,確保災區人民生命安全,盡量減少財產損失。
2、對可能造成新的危害山體、建筑物等要落實專人進行監測、防御。
3、當發生災情、要首先把被困人員迅速轉移到安全地帶。
4、如有人畜傷亡,要及時搶救受傷人員,清理、掩埋人畜尸體。
5、對緊急轉移人員作好臨時安置,確保他們有飯吃、有衣穿、有水喝,衛生部門要做好疫病防治工作。
6、迅速組織力量搶修水、電、路、通信等基礎設施。
七、保障措施
1、汛前檢查
汛前,縣級有關部門及鄉鎮政府要對所轄區域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發現問題登記造冊,限期處理,消除隱患問題,該搬遷的要及早搬遷,對一時難于解決的問題,要安排專人負責防守。
2、宣傳教育
要加強山洪災害防御工作的宣傳,向社會公布山洪災害危險區分布范圍和相應的防御措施,要采取廣播、電視、宣傳欄等多種方式,廣泛宣傳山洪災害的防御知識,提高群眾防災,避災意識。如遇險情,做到防、撤、搶有序進行。并采用簽發明白卡、張貼公示、培訓宣講等方式廣泛向可能受災群眾預先交底告知。
3、獎勵與責任追究
山洪災害突發性強,點多分散,所以要將山洪災害的檢查監測、險情傳報、轉移、避險和防搶救災責任,落實到村、組、戶、人,各有關鄉鎮、部門要將山洪災害防御工作落實到具體單位和個人,要將各級責任人上報備案,并公布于眾,接受社會監督。要認真總結經驗教訓,建立健全統計報告制度,山洪災害發生后,各鄉鎮和有關部門要及時核實情況,如實統計上報。要嚴格防汛指揮部調度和汛情、災情反饋制度,所有防汛指揮部命令由防汛指揮機構下達,汛情信息由各級防汛指揮機構逐級反饋上報,要嚴肅防御山洪災害的工作紀律,對在山洪災害防御工作中擅離職守、推諉扯皮、指揮組織不力、監測預警不及時、防御措施不落實、阻礙防汛指令執行、隱瞞假報險情災情、貽誤避險撤離時機等造成人員傷亡或重大經濟損失的,將按照《省重大防汛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辦法》之規定,嚴肅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