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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發應急預案范文

發布時間:2024-03-07

突發應急預案范文(通用30篇)

突發應急預案范文 篇1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全面提升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應對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能力,迅速、有序、有效處置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最大限度地減少經濟損失和社會影響,保障畜牧產業安全和公共衛生安全。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條例》、《黑龍江省動物防疫條例》、《國家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和《黑龍江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市行政區域內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應急處理工作。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市防治指揮部組成及職責

  2.1.1市防治指揮部組成

  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長任指揮長,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市畜牧獸醫局局長任副指揮長,市畜牧獸醫局、市農委、市委宣傳部、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公安局、市監察局、市民政局、市衛生計生委、市交通運輸局、市商務局、黑龍江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市科技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哈爾濱鐵路局、省農墾總局哈爾濱分局、市政府法制辦、市食品藥監局、市林業局、市司法局為成員單位的市突發重大動物疫情防治指揮部(以下簡稱市防治指揮部)。

  市防治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畜牧獸醫局,市畜牧獸醫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2.1.2省防治指揮部職責

  統一領導、指揮、協調我市行政區域內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或突發特別重大動物疫情的應急處置工作;指導市、縣政府做好轄區內突發較大動物疫情和突發一般動物疫情的應急處置工作。

  2.1.3成員單位職責

  市畜牧獸醫局負責組織制定突發重大動物疫情防治技術方案;統一組織實施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預防控制措施,并進行檢查、督導;按照程序報告省級獸醫主管部門確認疫情,依法劃定疫點、疫區、受威脅區,提出封鎖等建議;建立重大動物疫情防疫物資儲備庫,儲備疫苗、消毒藥、防護用品、交通及通信工具等,并負責日常管理,緊急組織調撥疫苗、消毒藥品等應急防疫物資;評估疫情處理及補貼所需資金,安排資金使用計劃;對相關人員進行重大動物疫病知識、應急處理相關知識和技能的培訓。

  市委宣傳部負責加強對疫情應急處理和防疫知識的宣傳報道;負責及時澄清事實,公開相關信息,做好輿論導向工作。

  市發改委負責重大動物疫情防疫物資貯運等基礎設施建設的計劃安排。

  市財政局負責落實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資金,并監督主管部門規范使用資金。

  市監察局負責監督檢查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工作中履行職責情況。

  市商務局負責做好發生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期間生活必需品的市場供應工作,維護市場秩序。

  市科技局負責緊急動物疫情應急控制技術儲備,安排重大動物疫病防治課題的研究。

  市公安局負責協助做好疫區封鎖、疫點內染疫動物和同群動物的捕殺、動物防疫和監督檢查等項工作,負責疫區社會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維護疫區的社會秩序。

  市民政局負責農村疫區受災群眾的救濟工作,統一組織對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社會捐助工作。

  市衛生計生委負責疫區內人群的疫情監測、預防和診療工作。

  市交通運輸局、哈爾濱鐵路局負責優先安排運送控制撲滅疫情的人員、防疫物資和檢測樣本的運輸,配合畜牧獸醫部門做好疫區封鎖和動物防疫監督檢查站工作。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食品藥監局負責監管疫區內相關動物及其產品經營和交易市場,打擊違法經營行為。

  黑龍江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負責控制疫區相關動物及其產品的進出境管理。

  省農墾總局哈爾濱分局、司法局、林業局、農委、法制辦在市防治指揮部統一領導、協調下,負責做好本系統的重大動物疫情處理工作。

  市政府其他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和省防治指揮部的要求,做好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的相關工作。

  2.1.4 市防治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按照市防治指揮部要求,具體制定防治政策、措施,部署撲滅突發重大動物疫情工作,并督促各地、各有關部門按照要求落實各項防治措施。承擔市防治指揮部日常工作。

  2.2現場指揮部組成及職責

  2.2.1現場指揮部組成

  發生突發重大以上動物疫情時,成立由市防治指揮部副指揮長任總指揮的現場指揮部。

  現場指揮部根據突發動物疫情性質設立疫區封鎖組、撲殺處理組、消毒滅原組、疫情監測組、專家指導組、治安管理組、衛生監控組、工商管理組、物資保障組、宣傳報道組等應急處置工作組。

  2.2.2 現場指揮部職責

  統一調度指揮各工作組按照各自職責分工開展現場處置工作。

  2.2.3 各工作組職責

  疫區封鎖組由市畜牧獸醫局負責牽頭組織協調有關單位,對疫點、疫區進行隔離、封鎖,控制疫源流動。

  撲殺處理組由市畜牧獸醫局負責牽頭組織協調有關單位,開展撲殺和無害化處理工作。

  消毒滅原組由市畜牧獸醫局負責牽頭組織協調有關單位,對疫點、疫區開展消毒滅原及車輛、人員的消毒工作。

  疫情監測組由市畜牧獸醫局負責牽頭組織協調有關單位,開展疫區、受威脅區易感染動物的監測工作。

  專家指導組由市畜牧獸醫局負責牽頭組織協調有關單位,開展疫情撲滅的技術指導和風險評估。

  治安管理組由市公安局負責牽頭組織協調有關單位,做好現場和疫區社會治安和安全保衛工作。

  衛生監控組由市衛生計生委負責牽頭組織協調有關單位,做好與疫情密切接觸人員的監控、預防和診療工作。

  工商管理組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牽頭組織協調有關單位,做好農貿市場肉類管理和封鎖期間關閉畜禽交易市場工作。

  物資保障組由市畜牧獸醫局負責牽頭組織協調有關單位,制定有關防控物資保障方案,并監督落實有關防控物資需求。

  宣傳報道組由市委宣傳部負責牽頭組織協調有關單位,及時報道突發重大動物疫情信息,宣傳科學防控知識。

  2.3專家組組成及職責

  市畜牧獸醫局根據實際需要,建立重大動物疫情應急咨詢專家庫,聘請專家、學者組建市級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專家組。主要職責是:對相應級別的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提出應對技術措施;對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應急準備工作提出建議;參與有關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應急預案、防治措施的起草、修訂工作;對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工作進行技術指導,并對有關獸醫專業人員進行培訓;對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反應的終止、后期評估提出建議;市防治指揮部及其日常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職責。

  各、區、縣(市)政府應當參照市級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成立本級防治指揮部和現場指揮部等相應的組織機構。

  3監測、預警和報告

  3.1監測

  縣級以上政府要建立和完善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監測、報告網絡體系。各級畜牧獸醫部門要加強對動物疫情監測工作的管理和監督,保證監測質量。

  市畜牧獸醫局應當會同出入境檢驗檢疫、農墾、林業等有關部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本省實際,組織開展動物疫情的監測工作。

  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負責重大動物疫情的監測,按照國家和市監測計劃,按時完成監測任務,及時準確上報監測數據。

  鄉村動物防疫組織和獸醫服務組織按時完成流行病學調查工作。

  3.2預警

  各級畜牧獸醫部門根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提供的監測信息,按照動物疫情的發生、發展規律和特點,分析其危害程度和發展趨勢,及時做出預警。

  3.3信息報告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已經發生或可能發生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時,都應當立即向當地畜牧獸醫部門、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或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

  3.3.1責任報告單位和責任報告人

  從事動物隔離、疫情監測、疫病研究與診療、檢驗檢疫以及動物飼養屠宰加工、運輸、經營等活動的有關單位和個人。

  3.3.2報告時限和程序

  發現可疑動物疫情時,必須立即向當地縣(市、區)畜牧獸醫部門、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或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接到報告后,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應當立即派人趕赴現場診斷,必要時可請省級、市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派人協助進行診斷;初步認為疑似重大動物疫情的,應當在2小時內將疫情逐級報至省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并同時報所在地畜牧獸醫部門。省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診斷為疑似重大動物疫情后1小時內,分別向省畜牧獸醫局和國務院獸醫主管部門所屬的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省畜牧獸醫局應在疫情確認后1小時內報政府和國務院獸醫主管部門。特別重大、重大動物疫情發生后,政府應在4小時內向國務院報告。

  初步認為疑似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應當立即按照要求采集病料樣品,送省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實驗室確診,省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不能確診的,應當立即送國家參考實驗室確診。

  3.3.3報告內容

  (1)疫情發生的時間、地點。

  (2)染疫、疑似染疫動物種類和數量、發病數量、死亡數量、臨床癥狀、病理變化、診斷情況。

  (3)流行病學和疫源追蹤情況,是否有人員感染。

  (4)已采取的控制措施。

  (5)疫情報告的單位、報告人及聯系方式等。

  在疫情報告期間,有關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和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應當立即采取臨時隔離控制措施。必要時,當地縣級以上政府可以采取封鎖決定并采取撲殺、銷毀等措施。

  4重大動物疫情分級

  4.1等級劃分

  根據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性質、危害程度、涉及范圍,將突發重大動物疫情劃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級,并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4.2分級標準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認定為特別重大動物疫情(Ⅰ級):

  (1)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內,全省有20個以上縣(市、區)的行政區域發生疫情;或者在10個以上縣(市、區)的行政區域連片發生疫情。

  (2)口蹄疫在14日內,本省及周邊有4個以上省發生嚴重疫情,且疫區連片。

  (3)國務院獸醫主管部門認定的其他特別重大動物疫情。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認定為重大動物疫情(Ⅱ級):

  (1)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內,全省有2個以上市(地)的行政區域發生疫情;或者有20個以上的疫點或者5個以上、10個以下縣(市、區)的行政區域連片發生疫情。

  (2)口蹄疫在14日內,本省及毗鄰2個以上省發生疫情,且疫區連片發生;全省有2個以上相鄰市(地)的行政區域或者有5個以上縣(市、區)的行政區域發生疫情,或者有新的口蹄疫亞型出現并發生疫情。

  (3)在一個平均潛伏期內,全省有20個以上縣(市、區)的行政區域發生豬瘟、新城疫疫情,或者疫點數達到30個以上。

  (4)我國已消滅的牛瘟、牛肺疫等疫病在我省行政區域內又有發生,或者我國尚未發生的瘋牛病、非洲豬瘟、非洲馬瘟等疫病傳入我省或者發生。

  (5)在一個平均潛伏期內,布魯氏菌病、結核病、狂犬病、炭疽病等二類動物疫病暴發流行,波及3個以上市(地)的行政區域,并呈繼續擴散趨勢。

  (6)國務院獸醫主管部門或者省畜牧獸醫局認定的其他重大動物疫情。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認定為較大動物疫情(Ⅲ級):

  (1)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內,在1個市(地)的2個以上縣(市、區)的行政區域內發生疫情或者疫點數達到3個以上。

  (2)口蹄疫在14日內,在1個市(地)的2個以上縣(市、區)的行政區域內發生疫情或者疫點數達到5個以上。

  (3)在一個平均潛伏期內,有1個市(地)的5個以上縣(市、區)的行政區域內發生豬瘟、新城疫疫情或者疫點數達到10個以上。

  (4)在一個平均潛伏期內,在1個市(地)的5個以上縣(市、區)的行政區域內發生布魯氏菌病、結核病、狂犬病、炭疽病等二類動物疫病,并且暴發流行。

  (5)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炭疽病等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種丟失、泄露。

  (6)市(地)以上畜牧獸醫部門認定的其他較大突發動物疫情。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認定為一般動物疫情(Ⅳ級):

  (1)口蹄疫、禽流感、小反芻獸疫在1個縣(市、區)的行政區域內發生。

  (2)豬瘟、新城疫、綿羊痘/山羊痘、高致病性豬藍耳病在1個縣(市、區)的行政區域內暴發流行。

  (3)二、三類動物疫病在1個縣(市、區)的行政區域內暴發流行。

  (4)縣級以上畜牧獸醫部門認定的其他一般動物疫情。

  省畜牧獸醫局可以結合本省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實際情況、應對能力等,對較大和一般突發動物疫情的預警分級標準進行補充和調整,并報政府和國務院獸醫主管部門備案。

  5應急響應和終止

  5.1應急響應原則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發生后,事發地的各級及其有關部門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作出應急響應。并根據不同動物疫病的性質和特點以及疫情的發展趨勢,及時調整預警和響應級別。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要采取邊調查、邊處理、邊核實的方式,有效控制疫情發展。

  未發生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地區,當地畜牧獸醫部門接到疫情通報后,要立即組織做好人員、物資等各項應急準備工作,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防止突發重大動物疫情在本行政區域內發生,并按照上級畜牧獸醫部門的統一指揮,支援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發生地的應急處理工作。

  5.2應急響應

  根據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等級,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應急響應分為Ⅰ級(突發特別重大動物疫情)、Ⅱ級(突發重大動物疫情)、Ⅲ級(突發較大動物疫情)、Ⅳ級(突發一般動物疫情)四級。

  5.2.1Ⅰ級(突發特別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響應

  突發特別重大動物疫情確認后,市政府立即啟動Ⅰ級應急響應,根據《哈爾濱市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同時向政府報告。超出市政府處理能力的,必要時向政府、農業部請求支援。

  5.2.2Ⅱ級(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響應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確認后,市政府啟動Ⅱ級應急響應,市指揮系統投入運轉,并將疫情上報省畜牧獸醫局、政府。市防治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開展響應處置工作。對超出市政府處置能力或者政府認為有必要直接處置的,由省作出啟動本預案的決定。

  5.2.3Ⅲ級(突發較大動物疫情)應急響應

  突發較大動物疫情確認后,市政府啟動Ⅲ級應急響應,按照本級應急預案統一領導本行政區域內應急處置工作,并向省防治指揮部報告,必要時可向政府申請支援。省防治指揮部應派出工作組趕赴現場協助指導疫情處置工作。

  5.2.4Ⅳ級(突發一般動物疫情)應急響應

  突發一般動物疫情確認后,區、縣(市)政府啟動Ⅳ級應急響應,按照本級應急預案統一領導本行政區域內應急處置工作,并向上級防治指揮部報告,市防治指揮部應組織專家對疫情應急處理進行技術指導。省防治指揮部根據需要提供技術支持。

  5.3應急處置措施

  (1)劃定疫點、疫區、受威脅區。

  (2)按照規定發布封鎖令,對疫區實施封鎖。

  (3)設置臨時動物衛生監督檢查站,對進出疫區的人員、交通工具進行檢查和消毒。

  (4)按照規定撲殺染疫和相關動物,并進行無害化處理。

  (5)對疫點、疫區環境進行清潔和消毒。

  (6)關閉疫區、受威脅區畜禽交易市場,限制或者停止動物及動物產品交易。

  (7)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和緊急免疫接種。

  (8)宣傳引導群眾提高動物疫情防控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

  5.4安全防護

  5.4.1應急處理人員的安全防護

  應急處理人員應當配備防護用品、用具,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在處置危害嚴重的人畜共患病的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時,應急處理人員應當根據需要采取疫苗接種、配備帶有生命支持系統或者呼吸保護裝置的特種防護服、定期進行血清學監測等特殊防護措施,確保應急處理人員的安全。加強對應急處理人員進出疫區的管理。應急處理人員進入疫區必須穿戴防護服,離開疫區前必須經過徹底消毒。

  5.4.2疫區群眾的安全防護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特別是危害嚴重的人畜共患病的突發重大動物疫病發生后,縣級以上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必須采取切實有效的防護措施,防止人群間疫病的發生,對疫區群眾的居住環境和動物飼養場所定期進行消毒,限制有關人員、物資的流動,必要時對疫區群眾實施緊急免疫接種措施,指定專門醫院對患病群眾進行救治;加強有關科普宣傳教育工作,使疫區群眾盡快了解疫病的發生、發展規律和預防常識,提高自我防護能力。

  5.5社會動員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發生后,區、縣(市)防治指揮部應當立即動員社會力量參與封鎖疫區、撲殺動物、消毒和進行無害化處理等項工作。

  5.6新聞報道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發生后,縣級以上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利用廣播、電視、報刊和網絡等新聞媒體,按照規定向社會公開有關信息,宣傳應對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科普知識和表彰在應急工作中涌現的先進集體和個人。

  5.7應急響應終止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響應的終止需符合以下條件:自疫區內最后一只動物及其同群動物按照規定處理后,經過該疫病的一個最長潛伏期以上的監測,無新的病例出現,徹底消毒后,經上一級畜牧獸醫部門組織專家驗收合格。

  特別重大動物疫情、重大動物疫情、較大動物疫情、一般動物疫情應急響應的終止,應由上級畜牧獸醫部門對疫情控制情況進行評估確認后,由應急響應啟動機構宣布應急響應終止。

  6善后處理

  6.1后期評估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撲滅后,各級畜牧獸醫部門應在本級政府的領導下,組織有關單位和人員對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處理情況進行評估。評估的內容包括疫情基本情況和發生的經過,現場調查和實驗室檢測的結果;疫情發生的主要原因分析和結論;疫情處理經過,采取的防治措施和效果;應急處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以及根據本次疫情的暴發流行原因、防治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提出的改進建議和應對措施。

  評估報告應當上報本級政府,并抄報省、市畜牧獸醫局。

  6.2表彰

  縣級以上政府對在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應當予以表彰;對在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工作中英勇獻身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追認為烈士。

  6.3責任

  對在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預防、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理過程中,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違紀違法行為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4補償

  因撲滅或者防止重大動物疫情受到經濟損失的,縣(市、區)防治指揮部應當在應急響應終止后,依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予以補償。單位和個人的物資、運輸工具以及相關設施、設備被征集使用的,有關政府應當及時歸還并給予合理補償。

  6.5撫恤和補助

  縣級以上政府要組織有關部門對因參加應急處理工作而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恤。

  6.6恢復生產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撲滅后,取消貿易限制及流通控制等限制性措施。根據相應動物疫病防治技術規范要求,對疫點和疫區進行持續監測,符合要求的,方可重新引進動物,恢復生產。

  6.7社會救助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發生后,縣級以上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積極采取措施,認真做好受到損害的動物飼養者、染疫人員及其家屬的安置、安撫工作,妥善安置封鎖隔離區的群眾,為其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做好對疫區人員的防治救助和生活救助工作,提倡和鼓勵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以及個人為疫情的應急處理工作捐助款物。

  民政部門應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做好社會各界向疫區提供的救援物資及資金的.接收,分配和使用工作。

  7應急保障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發生后,縣級以上政府應積極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突發重大動物疫情處理的應急保障工作。

  7.1通信與信息保障

  各級防治指揮部應將車載電臺、對講機等通信工具納入緊急防疫物資儲備范疇,按照規定做好儲備保養工作。

  7.2應急資源與裝備保障

  7.2.1應急隊伍保障

  縣級以上政府應當建立由畜牧獸醫、公安、衛生計生、市場監督、食品藥監、交通運輸等有關部門的人員及有關專家、執業獸醫組成的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預備隊伍。在發生突發重大動物疫情后,由各級防治指揮部統一調動使用,具體實施撲殺、消毒、無害化處理等疫情處理工作。

  7.2.2交通運輸保障

  縣級以上政府交通運輸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負責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緊急物資運輸保障工作,為政府批準的應急救災車輛提供免費通行服務。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發生后,縣級以上政府應當實施交通管制,并根據應急工作需要開設應急處置快速通道,保證應急處置運輸工具優先安排、優先放行。

  7.2.3醫療衛生保障

  衛生計生部門負責開展重大動物疫病(人畜共患病)的人群間監測,做好有關預防保障工作。畜牧獸醫部門在做好疫情處理的同時應及時向衛生計生部門通報疫情,積極配合衛生計生部門開展工作。

  7.2.4治安保障

  公安部門、武警部隊要協助做好疫區封鎖和強制撲殺工作,做好疫區安全保衛和社會治安管理工作。

  7.2.5物資保障

  各級畜牧獸醫部門應按照計劃和本級政府應對突發重大動物疫情工作的需要,根據本行政區域內的動物養殖量和疫病控制情況,建立動態儲備機制,所需物資與廠家簽訂供貨合同,實行動態儲備。

  緊急防疫物資要根據本行政區域內的動物養殖量和疫病控制情況,進行合理計劃。

  緊急防疫物資主要包括:

  (1)診斷試劑。

  (2)藥品:疫苗、殺蟲劑、消毒藥品(過氧乙酸、氯制劑消毒藥品,復合酚制劑、火堿、甲醛、高錳酸鉀等)。

  (3)消毒設備:包括高壓消毒機、便攜消毒機器、消毒容器等。

  (4)防護用品:包括進氣連體衣褲、重膠手套、普通白大褂、帽子、口罩、防水鞋、安全風鏡等。

  (5)運輸工具:封閉運輸車、現場診斷車。

  (6)通信工具:移動電話、對講機、擴音器、傳真機、GPS定位儀、電腦等。

  (7)封閉設施設備:帳篷、行軍床、警戒帶、警示燈等。

  (8)其他用品:毛巾、手電筒、一次性注射器、高強度密封塑料袋等。

  7.2.6經費保障

  縣級以上政府應將由本級政府承擔的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所需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并積極通過多渠道籌集資金,用于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工作。

  各級財政在保證防疫經費及時、足額到位的同時,要加強對防疫經費使用的管理和監督。

  7.3技術儲備與保障

  市畜牧獸醫局應當建立重大動物疫病防治專家委員會,該委員會由動物疫病防治、流行病學、野生動物學、經濟、風險評估、法律等方面的專家組成,負責疫病防控策略和方法的咨詢,參與防控技術方案的策劃、制定和執行。

  7.4社會公眾的宣傳教育

  縣級以上政府應組織有關部門,利用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手冊等多種形式,對社會公眾廣泛開展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知識的普及教育,宣傳動物防疫科普知識,指導群眾以科學的行為和方式對待突發重大動物疫情。要充分發揮有關社會團體在普及動物防疫應急知識、科普知識方面的作用。

  8預案管理

  8.1培訓和演練

  各級畜牧獸醫部門要對本系統重大動物疫情處理預備隊成員進行培訓,各級防治指揮部要對成員單位相關人員進行培訓,防治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要開展系統內相關人員培訓工作。培訓內容應當包括動物疫病的預防、控制和撲滅知識,動物防疫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應急預案,個人防護知識,治安與環境保護,工作協調、配合等要求。

  各級防治指揮部應適時組織成員單位開展綜合性應急演練。本預案至少每3年組織1次應急演練。

  8.2預案更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及時修訂本預案:

  (1)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及上位預案中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2)市重大動物疫病防治指揮機構及職責發生重大調整的。

  (3)重大動物疫病發生、發展規律出現重大變化的。

  (4)在突發重大動物疫情實際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做出重大調整的。

  (5)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6)預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生重大變化的。

  (7)市畜牧獸醫局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縣級以上政府應當參照本預案并結合本地實際情況,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組織制定本地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并報省畜牧獸醫局備案。

  8.3預案實施(生效)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9名詞術語

  重大動物疫情:是指家畜家禽和人工飼養、合法捕獲的其他動物突然發生重大疫病,且迅速傳播,發病率或者死亡率高,給養殖業生產安全造成嚴重危害,以及有可能對人民群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造成危害的情形。

  暴發:是指一定區域,短時間內發生波及范圍廣泛、出現大量患病動物或死亡病例,其發病率遠遠超過常年的發病水平。

突發應急預案范文 篇2

  一、完善防范機制,落實防范責任

  學校建立以副校長為組長的處置突發治安事件工作小組,構建校園防范網絡,明確職責,落實到人。

  二、事件預防

  1、建立嚴格的門衛制度,確保24小時有人值班。

  2、學校聘請的保安應接受專門培訓,提高業務能力,增加責任意識。

  3、來人來訪必須查驗登記,執行好登記制度。

  4、學校報警、監控設備應時刻處于正常運行狀態。

  5、學生進校后一般不得中途離校,確有需要,應出具出門證明。

  6、學生不得攜帶管制刀具等違禁物品進校。

  7、如發現不良分子襲擾,應立即制止、制服,并撥打“110”報警。

  8、如遇恐怖事件,要盡力穩住局勢,迅速疏散師生,并立即向公安機關和教育部門報案。

  9、加強平時的安全教育,定期組織應急疏散、救護演練。

  三、事件應急處置程序

  外來暴力侵害事故

  若外來人員強行闖入校園,學校門衛或保安人員不得放行,向其發出警告,并應盡力將其驅逐。對不聽勸拒者或遇突發不良分子襲擊、行兇等暴力侵害時,迅速與校領導取得聯系并拉響警報鈴,同時立即啟動如下應急程序:

  1、學校領導立即報警110請求援助。

  2、校長指揮護校隊立即趕到出事地點,應首先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制止、制服,使之停止侵害行為,及時控制事態、保護現場為公安部門勘察取證提供方便。同時,安全專干組織教師安撫保護好學生,作好疏散撤離準備,并視實際情況將學生緊急疏散撤離至安全區域。同時,學校應及時向教育局報告情況。

  3、總務處負責聯系職工醫院,請求“120”支援。一名學校領導帶領總務后勤人員負責勸散圍觀群眾,分散堵塞進入校門通道的車輛。一名值日教師佩帶標志,負責到路口引路接“110”、“120”車輛。

  4、校醫老師對受傷師生及時緊急止血、初步救治、護理。

  5、一名學校領導帶領政教處或教導處積極配合公安部門做好調查取證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突發應急預案范文 篇3

  1總則

  1.1目的

  為提高中國石油遼寧沈陽銷售分公司對加油站環境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最大程度地減少環境污染事件造成的損失,保護員工和企業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保證公司持續有效較快協調發展,特制定本預案。

  1.2原則

  1.2.1以人為本,減少危害。切實把保障人員的人身安全作為首要任務,在此基礎上最大限度地降低對公司生產經營的不利影響。

  1.2.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中國石油遼寧沈陽銷售分公司的統一領導下,按照各自職責權限,負責環境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置與應急救援。

  2應急組織與職責

  2.1應急組織

  加油站經理為環境污染事故應急第一責任人,加油站建立應急救援小組。應急小組成員為當加油站全體員工,具體分為指揮組、搶險組、通訊組、醫療救護組、安全保障組,按照工作時間確定具體分工,做到崗崗有人,人人有崗,24小時突發環境污染事故納入應急范圍。

  指揮組:

  組長:(姓名+電話)

  副組長:(姓名+電話)

  搶險組:(成員)

  通信組:(成員)

  醫療救護組組:(成員)

  安全保障組組:(成員)

  2.2職責

  指揮組:負責整體指揮工作

  搶險組:負責在事故發生時啟動緊急應急程序,在具有安全防護措施的前提下負責采取有效的措施,搶險救災,降低人員財產損失,控制危害范圍擴大。

  通訊組:負責聯絡配合搶險組協調工作。

  醫療救護組:負責尋找、營救、保護、轉移事故中的受傷人員。

  保障組:負責提供搶險救災所需的一切物資器材。

  3應急處理程序

  加油站一旦發生油氣泄露、燃燒爆炸、廢氣污染等環境污染事故要迅速調集力量進行應急處理。

  1搶險組負責切斷總電源,停止營業。通訊組報告指揮人員,安全保障組負責疏散站內人員、車輛,維持秩序,避免接近事故現場。

  2聯系公安部消防部門,臨時封閉附近交通道路,清查事故對周圍環境的污染程度。同時上報公司主管部門。

  3如一旦發生重大環境污染事故要及時通知環保部門進行污染調查、檢測、評估。加油站配合環保部門對污染展開治理工作。

  4事故處理完畢后,清理現場,清點損失,確認無任何安全隱患后恢復營業。同時分析、總結事故原因,上報公司領導。

突發應急預案范文 篇4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應對食品安全事故運行機制,有效預防、積極應對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組織應急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眾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經濟秩序。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和《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1.3 事故分級

  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對人體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食品安全事故共分四級,即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較大食品安全事故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事故等級的評估核定,由衛生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依照有關規定進行。

  1.4 事故處置原則

  (1)以人為本,減少危害。把保障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作為應急處置的首要任務,最大限度減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健康損害。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按照“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建立快速反應、協同應對的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機制。

  (3)科學評估,依法處置。有效使用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預警等科學手段;充分發揮專業隊伍的作用,提高應對食品安全事故的水平和能力。

  (4)居安思危,預防為主。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做好應急準備,落實各項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加強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預警;加強宣教培訓,提高公眾自我防范和應對食品安全事故的意識和能力。

  2 組織機構及職責

  2.1 應急機制啟動

  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衛生行政部門依法組織對事故進行分析評估,核定事故級別。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由衛生部會同食品安全辦向國務院提出啟動I級響應的建議,經國務院批準后,成立國家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統一領導和指揮事故應急處置工作;重大、較大、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分別由事故所在地省、市、縣級人民政府組織成立相應應急處置指揮機構,統一組織開展本行政區域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2.2 指揮部設置

  指揮部成員單位根據事故的性質和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確定,主要包括衛生部、農業部、商務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食品藥品監管局、鐵道部、糧食局、中央宣傳部、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監察部、民政部、財政部、環境保護部、交通運輸部、海關總署、旅游局、新聞辦、民航局和食品安全辦等部門以及相關行業協會組織。當事故涉及國外、港澳臺時,增加外交部、港澳辦、臺辦等部門為成員單位。由衛生部、食品安全辦等有關部門人員組成指揮部辦公室。

  2.3 指揮部職責

  指揮部負責統一領導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研究重大應急決策和部署;組織發布事故的重要信息;審議批準指揮部辦公室提交的應急處置工作報告;應急處置的其他工作。

  2.4 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指揮部辦公室承擔指揮部的日常工作,主要負責貫徹落實指揮部的各項部署,組織實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檢查督促相關地區和部門做好各項應急處置工作,及時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事態蔓延擴大;研究協調解決事故應急處理工作中的具體問題;向國務院、指揮部及其成員單位報告、通報事故應急處置的工作情況;組織信息發布。指揮部辦公室建立會商、發文、信息發布和督查等制度,確保快速反應、高效處置。

  2.5 成員單位職責

  各成員單位在指揮部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加強對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工作的督促、指導,積極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2.6 工作組設置及職責

  根據事故處置需要,指揮部可下設若干工作組,分別開展相關工作。各工作組在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開展工作,并隨時向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工作開展情況。

  (1) 事故調查組

  由衛生部牽頭,會同公安部、監察部及相關部門負責調查事故發生原因,評估事故影響,盡快查明致病原因,作出調查結論,提出事故防范意見;對涉嫌犯罪的,由公安部負責,督促、指導涉案地公安機關立案偵辦,查清事實,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監管部門及其他機關工作人員的失職、瀆職等行為進行調查。根據實際需要,事故調查組可以設置在事故發生地或派出部分人員赴現場開展事故調查(簡稱前方工作組)。

  (2) 危害控制組

  由事故發生環節的具體監管職能部門牽頭,會同相關監管部門監督、指導事故發生地政府職能部門召回、下架、封存有關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嚴格控制流通渠道,防止危害蔓延擴大。

  (3) 醫療救治組

  由衛生部負責,結合事故調查組的調查情況,制定最佳救治方案,指導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衛生部門對健康受到危害的人員進行醫療救治。

  (4) 檢測評估組

  由衛生部牽頭,提出檢測方案和要求,組織實施相關檢測,綜合分析各方檢測數據,查找事故原因和評估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后果,為制定現場搶救方案和采取控制措施提供參考。檢測評估結果要及時報告指揮部辦公室。

  (5) 維護穩定組

  由公安部牽頭,指導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加強治安管理,維護社會穩定。

  (6) 新聞宣傳組

  由中央宣傳部牽頭,會同新聞辦、衛生部等部門組織事故處置宣傳報道和輿論引導,并配合相關部門做好信息發布工作。

  (7) 專家組

  指揮部成立由有關方面專家組成的專家組,負責對事故進行分析評估,為應急響應的調整和解除以及應急處置工作提供決策建議,必要時參與應急處置。

  2.7 應急處置專業技術機構

  醫療、疾病預防控制以及各有關部門的食品安全相關技術機構作為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專業技術機構,應當在衛生行政部門及有關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組織領導下開展應急處置相關工作。

  3 應急保障

  3.1 信息保障

  衛生部會同國務院有關監管部門建立國家統一的食品安全信息網絡體系,包含食品安全監測、事故報告與通報、食品安全事故隱患預警等內容;建立健全醫療救治信息網絡,實現信息共享。衛生部負責食品安全信息網絡體系的統一管理。

  有關部門應當設立信息報告和舉報電話,暢通信息報告渠道,確保食品安全事故的及時報告與相關信息的及時收集。

  3.2 醫療保障

  衛生行政部門建立功能完善、反應靈敏、運轉協調、持續發展的醫療救治體系,在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害時迅速開展醫療救治。

  3.3 人員及技術保障

  應急處置專業技術機構要結合本機構職責開展專業技術人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培訓,加強應急處置力量建設,提高快速應對能力和技術水平。健全專家隊伍,為事故核實、級別核定、事故隱患預警及應急響應等相關技術工作提供人才保障。國務院有關部門加強食品安全事故監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等技術研發,促進國內外交流與合作,為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提供技術保障。

  3.4 物資與經費保障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所需設施、設備和物資的儲備與調用應當得到保障;使用儲備物資后須及時補充;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產品抽樣及檢驗等所需經費應當列入年度財政預算,保障應急資金。

  3.5 社會動員保障

  根據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的需要,動員和組織社會力量協助參與應急處置,必要時依法調用企業及個人物資。在動用社會力量或企業、個人物資進行應急處置后,應當及時歸還或給予補償。

  3.6 宣教培訓

  國務院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對食品安全專業人員、食品生產經營者及廣大消費者的食品安全知識宣傳、教育與培訓,促進專業人員掌握食品安全相關工作技能,增強食品生產經營者的責任意識,提高消費者的風險意識和防范能力。

  4 監測預警、報告與評估

  4.1 監測預警

  衛生部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根據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需要,在綜合利用現有監測機構能力的基礎上,制定和實施加強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能力建設規劃,建立覆蓋全國的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和食品中有害因素監測體系。衛生部根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結果,對食品安全狀況進行綜合分析,對可能具有較高程度安全風險的食品,提出并公布食品安全風險警示信息。

  有關監管部門發現食品安全隱患或問題,應及時通報衛生行政部門和有關方面,依法及時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4.2 事故報告

  4.2.1 事故信息來源

  (1)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單位與引發食品安全事故食品的生產經營單位報告的信息;

  (2)醫療機構報告的信息;

  (3)食品安全相關技術機構監測和分析結果;

  (4)經核實的公眾舉報信息;

  (5)經核實的媒體披露與報道信息;

  (6)世界衛生組織等國際機構、其他國家和地區通報我國信息。

  4.2.2 報告主體和時限

  (1) 食品生產經營者發現其生產經營的食品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公眾健康損害的情況和信息,應當在2小時內向所在地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和負責本單位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有關部門報告。

  (2) 發生可能與食品有關的急性群體性健康損害的單位,應當在2小時內向所在地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和有關監管部門報告。

  (3) 接收食品安全事故病人治療的單位,應當按照衛生部有關規定及時向所在地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和有關監管部門報告。

  (4) 食品安全相關技術機構、有關社會團體及個人發現食品安全事故相關情況,應當及時向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和有關監管部門報告或舉報。

  (5) 有關監管部門發現食品安全事故或接到食品安全事故報告或舉報,應當立即通報同級衛生行政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經初步核實后,要繼續收集相關信息,并及時將有關情況進一步向衛生行政部門和其他有關監管部門通報。

  (6) 經初步核實為食品安全事故且需要啟動應急響應的,衛生行政部門應當按規定向本級人民政府及上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報告;必要時,可直接向衛生部報告。

  4.2.3 報告內容

  食品生產經營者、醫療、技術機構和社會團體、個人向衛生行政部門和有關監管部門報告疑似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時,應當包括事故發生時間、地點和人數等基本情況。

  有關監管部門報告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時,應當包括事故發生單位、時間、地點、危害程度、傷亡人數、事故報告單位信息(含報告時間、報告單位聯系人員及聯系方式)、已采取措施、事故簡要經過等內容;并隨時通報或者補報工作進展。

  4.3 事故評估

  4.3.1 有關監管部門應當按有關規定及時向衛生行政部門提供相關信息和資料,由衛生行政部門統一組織協調開展食品安全事故評估。

  4.3.2 食品安全事故評估是為核定食品安全事故級別和確定應采取的措施而進行的評估。評估內容包括:

  (1)污染食品可能導致的健康損害及所涉及的范圍,是否已造成健康損害后果及嚴重程度;

  (2)事故的影響范圍及嚴重程度;

  (3)事故發展蔓延趨勢。

  5 應急響應

  5.1 分級響應

  根據食品安全事故分級情況,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響應分為Ⅰ級、Ⅱ級、Ⅲ級和Ⅳ級響應。核定為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報經國務院批準并宣布啟動Ⅰ級響應后,指揮部立即成立運行,組織開展應急處置。重大、較大、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分別由事故發生地的省、市、縣級人民政府啟動相應級別響應,成立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指揮機構進行處置。必要時上級人民政府派出工作組指導、協助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啟動食品安全事故Ⅰ級響應期間,指揮部成員單位在指揮部的統一指揮與調度下,按相應職責做好事故應急處置相關工作。事發地省級人民政府按照指揮部的統一部署,組織協調地市級、縣級人民政府全力開展應急處置,并及時報告相關工作進展情況。事故發生單位按照相應的處置方案開展先期處置,并配合衛生行政部門及有關部門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

  食源性疾病中涉及傳染病疫情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等相關規定開展疫情防控和應急處置。

  5.2 應急處置措施

  事故發生后,根據事故性質、特點和危害程度,立即組織有關部門,依照有關規定采取下列應急處置措施,以最大限度減輕事故危害:

  (1)衛生行政部門有效利用醫療資源,組織指導醫療機構開展食品安全事故患者的救治。

  (2)衛生行政部門及時組織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開展流行病學調查與檢測,相關部門及時組織檢驗機構開展抽樣檢驗,盡快查找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的原因。對涉嫌犯罪的,公安機關及時介入,開展相關違法犯罪行為偵破工作。

  (3)農業行政、質量監督、檢驗檢疫、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管、商務等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強制性就地或異地封存事故相關食品及原料和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待衛生行政部門查明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原因后,責令食品生產經營者徹底清洗消毒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消除污染。

  (4)對確認受到有毒有害物質污染的相關食品及原料,農業行政、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管等有關監管部門應當依法責令生產經營者召回、停止經營及進出口并銷毀。檢驗后確認未被污染的應當予以解封。

  (5)及時組織研判事故發展態勢,并向事故可能蔓延到的地方人民政府通報信息,提醒做好應對準備。事故可能影響到國(境)外時,及時協調有關涉外部門做好相關通報工作。

  5.3 檢測分析評估

  應急處置專業技術機構應當對引發食品安全事故的相關危險因素及時進行檢測,專家組對檢測數據進行綜合分析和評估,分析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后果,為制定事故調查和現場處置方案提供參考。有關部門對食品安全事故相關危險因素消除或控制,事故中傷病人員救治,現場、受污染食品控制,食品與環境,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等情況進行分析評估。

  5.4 響應級別調整及終止

  在食品安全事故處置過程中,要遵循事故發生發展的客觀規律,結合實際情況和防控工作需要,根據評估結果及時調整應急響應級別,直至響應終止。

  5.4.1 響應級別調整及終止條件

  (1)級別提升

  當事故進一步加重,影響和危害擴大,并有蔓延趨勢,情況復雜難以控制時,應當及時提升響應級別。

  當學校或托幼機構、全國性或區域性重要活動期間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可相應提高響應級別,加大應急處置力度,確保迅速、有效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維護社會穩定。

  (2)級別降低

  事故危害得到有效控制,且經研判認為事故危害降低到原級別評估標準以下或無進一步擴散趨勢的,可降低應急響應級別。

  (3)響應終止

  當食品安全事故得到控制,并達到以下兩項要求,經分析評估認為可解除響應的,應當及時終止響應:

  食品安全事故傷病員全部得到救治,原患者病情穩定24小時以上,且無新的急性病癥患者出現,食源性感染性疾病在末例患者后經過最長潛伏期無新病例出現;

  現場、受污染食品得以有效控制,食品與環境污染得到有效清理并符合相關標準,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

  5.4.2 響應級別調整及終止程序

  指揮部組織對事故進行分析評估論證。評估認為符合級別調整條件的,指揮部提出調整應急響應級別建議,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應急響應級別調整后,事故相關地區人民政府應當結合調整后級別采取相應措施。評估認為符合響應終止條件時,指揮部提出終止響應的建議,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上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根據下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的請求,及時組織專家為食品安全事故響應級別調整和終止的分析論證提供技術支持與指導。

  5.5 信息發布

  事故信息發布由指揮部或其辦公室統一組織,采取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新聞通稿等多種形式向社會發布,做好宣傳報道和輿論引導。

  6 后期處置

  6.1 善后處置

  事發地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要積極穩妥、深入細致地做好善后處置工作,消除事故影響,恢復正常秩序。完善相關政策,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保險機構應當及時開展應急救援人員保險受理和受災人員保險理賠工作。

  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對受害人給予賠償,承擔受害人后續治療及保障等相關費用。

  6.2 獎懲

  6.2.1 獎勵

  對在食品安全事故應急管理和處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應當給予表彰和獎勵。

  6.2.2 責任追究

  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食品安全事故重要情況或者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法追究有關責任單位或責任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3 總結

  食品安全事故善后處置工作結束后,衛生行政部門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及時對食品安全事故和應急處置工作進行總結,分析事故原因和影響因素,評估應急處置工作開展情況和效果,提出對類似事故的防范和處置建議,完成總結報告。

  7 附則

  7.1 預案管理與更新

  與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有關的法律法規被修訂,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應急預案在實施過程中出現新情況或新問題時,要結合實際及時修訂與完善本預案。

  國務院有關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參照本預案,制定本部門和地方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7.2 演習演練

  國務院有關部門要開展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演練,以檢驗和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并通過對演習演練的總結評估,完善應急預案。

  7.3 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突發應急預案范文 篇5

  一、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確保突發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等法律法規以及《廣東農墾安全生產管理辦法》的規定,結合農場實際,制定《廣東省農場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下稱《預案》)。

  第二條 本《預案》是廣東省農場處理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基本程序和依據。

  第三條 場內發生以下重特大安全事故適用本《預案》:

  一、重大火災事故;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三、民用爆炸物品和危險化學品特大安全事故;

  四、電力運行安全及觸電事故;

  五、鍋爐、壓力容器、起重機械、電梯、廠內運輸機械等特種設備、防爆電器、壓力機械、手持電動工具等重大安全事故;

  六、重大建筑質量安全事故;

  七、重大急性中毒事故;

  八、其他重特大安全事故。

  第四條 場屬各單位應根據本《預案》,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在農場統一指揮下,分級管理,分級實施,各司其職。

  二、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機構和職責

  第五條 農場成立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指揮中心,由場安委會、綜治辦及事故單位領導組成應急指揮中心。

  第六條 指揮中心由下列人員組成:

  一、總指揮:安委會主任場長擔任。

  二、副總指揮:由副場長、事故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擔任。

  三、成員:由場安委會、綜治辦有關人員,事故單位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事故單位安全員及其他有關人員擔任。

  第七條 成立事故應急處理指揮中心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擔任,副主任由事故單位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擔任。其他人員為具有相關專業技術知識水平的專業技術人員。辦公室工作地方點設在場安委會或事故現場附近。

  第八條 指揮中心的主要職責:

  一、組織指揮各方面力量處置重特大事故,統一指揮對事故現場的應急救援工作,控制事故損失的擴大;

  二、檢查督促有關單位做好搶險、救災、事故調查、后勤保障、信息上報、善后處理以及恢復生產秩序的工作;

  三、組織、領導重點防范單位進行應急預案的演練。

  第九條 應急處理指揮中心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一、組織召開處置突發事故工作會議;

  二、與應急處理指揮中心和事故現場指揮部保持聯系,隨時掌握應急處理進展情況;

  三、及時將所了解的情況向應急處理指揮中心領導報告,并將應急處理指揮中心領導的指示及時傳達給有關部門;

  四、協調各應急救援單位、隊伍之間關系;

  五、研究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及應急處理的信息;

  六、參與現場處理;

  七、組織召開事故現場會議。

  第十條 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指揮中心根據事故情況,由事故單位成立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部的現場指揮由事故單位的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擔任。現場指揮部應設在現場附近,并設置顯著標志。

  第十一條 現場指揮部職責

  一、指揮、協調現場搶險救災和救護工作;

  二、核實現場人員傷亡和損失情況,及時向指揮中心領導匯報事故處理進展情況;

  三、及時落實應急指揮中心和現場指揮部領導的指示;

  四、向外來求援組織領導匯報現場情況,協同求援安排。

  五、協同指揮中心安排上級領導視察現場的有關事宜。

  第十二條 現場指揮的職責

  一、下令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

  二、根據事故發生實際情況,組織實施應急預案;

  三、負責召集各參與搶險救援部門和單位的現場負責人研究現場搶救方案,制訂具體搶救措施,決定搶救人員的出動、支援和輪換,明確各部門和單位的職責分工;

  四、根據事故現場需要,設立現場搶險救援工作小組,并按照各自的職責和工作程序貫徹執行預案;

  五、組織劃定事故現場的范圍,實行必要的戒嚴或交通封鎖;

  六、負責與應急指揮中心總指揮或副總指揮聯絡。

  七、向外來救援組織領導匯報現場情況,協同組調救援力量。

  三、應急搶險和救援

  第十三條 為了有效地處置特大安全事故,設立七個應急處理小組。各小組分工如下:

  一、警戒保衛小組,由綜治部門負責;

  二、搶險救災小組,由事故單位負責;

  三、醫療救護小組,由衛生部門負責;

  四、善后處理小組,根據實際情況由場安委會、工會、事故單位負責;

  五、后勤保障小組,由事故單位負責;

  六、事故調查取證小組,由場綜治辦和安委會負責;

  七、信息上報和宣傳報道小組,由場辦公室、安委會負責。

  第十四條 在搶險救災過程中需要緊急調用的物資、設備、人員和占用場地,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阻攔和拒絕。

  第十五條 非搶險救災單位應服從指揮中心的指揮、調度,參加或者配合搶險救災工作。

  四、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第十六條 特大安全事故發生單位在事故發生后,必須做到:

  一、 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

  二、 嚴格保護事故現場。

  三、迅速將發生特大事故的情況報告場安委會有關人員:陳(電話: 138);并撥打110報警(火警打119)。

  四、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廣東農墾安全生產管理辦法》的規定寫出事故快報,上報有關部門。

  五、事故快報包括以下內容:

  1、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2、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3、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4、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6、事故的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第十七條 場安委會接到事故報告后,按照下列程序通知有關領導及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一、立即報告場領導;

  二、立即通知綜治辦迅速派人趕赴事故現場,負責事故現場的保護和證據收集工作;

  三、立即派人趕赴事故現場,了解掌握事故情況,協調組織事故應急搶險救災和調查處理等事宜,并將情況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四、立即通知工會、醫院、辦公室等部門參加事故處理工作。

  第十八條 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或疏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應作好標記、拍照、詳細記錄和繪制事故現場簡圖,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五、特大事故處理與信息反饋

  第十九條 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后,有關領導應組織相關部門和單位,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廣東農墾安全生產管理辦法》的規定,根據“四不放過”的原則,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第二十條 事故結案后,應當召開事故現場會,對事故情況進行通報,對關關責任人進行處罰,對在突發事故的搶救、指揮、信息報送等方面有突出貢獻人員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二十一條 對在發生事故時遲報造成重大損失的人員,在事故中玩忽職守,不聽從指揮,不認真負責,或臨陣脫逃救災工作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 附 則

  第二十二條 本《預案》所稱的重特大事故是指從事生產經營活動過程中,由人為過失或自然因素影響造成3人死亡,或4人重傷以上(含4人),或直接經濟損失在10萬元(含10萬元)的事故。

  第二十三條 本《預案》由場安委會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 本《預案》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突發應急預案范文 篇6

  一、目的

  為有效應對突發性水污染事件,提高應急反應和救援水平,將污染突發事件對人員、財產和環境造成的損失降至最小程度。保障職工和企業生命財產安全,維護企業安全穩定的生產形勢,保持良好的可持續發展。

  二、適用范圍

  本案適用于油脂分公司發生的各類水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置與救援工作。

  三、組織機構

  1.領導小組

  油脂分公司成立水污染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對事故的全過程負總責。指揮中心,設在調度室,應急指揮中心組成:

  總指揮:

  副總指揮:

  成員:

  應急指揮中心主任:

  應急指揮中心電話:

  2、隊伍組成

  (1)事故協調組人數5人,隊長

  成員名單:

  (2)調查搶險組人數15人,隊長

  成員名單:

  (3)治安保衛組人數6人,隊長

  成員名單:

  (4)善后處理組人數7人,隊長

  成員名單:

  四、機構職責

  在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具體安排水污染事件應急預案的組織與實施:相關部門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迅速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力爭將損失降到最低。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事件的變化,及時對預案進行調整、補充、和完善。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做好穩定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安撫工作。適時發布公告將事故原因、責任及處理決定公布于眾,接受社會監督。

  1.領導小組

  (1)針對水污染事件的危害程度,發布預警。

  (2)制定水污染事件的應急方案。

  (3)組織有關部門動用應急隊伍,做好事故處置、控制和善后工作,并及時向上級機關報告。

  (4)組織實施應急方案。

  (5)指導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工作。

  2.應急工作組

  事故協調組:負責協調有關部門落實應急預案,做好后勤保障及善后處理工作,消除污染影響。

  調查搶險組:負責水污染事件現場調查,實施現場檢測,為應急事件全過程處置提供主要污染物的定性、定量報告及相應擴散模式,分析認定事故性質和危害程度,并及時上報污染事故;組織協調有關人員對污染區域進行檢測、化驗、消毒等,最大限度地消除危害;第一時間控制現場,實施臨時處理措施。

  警戒保衛組:負責污染事故現場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工作。

  善后處理組:負責污染事故發生后的有關善后工作。

  五、應急響應及處置

  1.一般。較大水污染事件相應程序

  第一步,指揮中心接到水污染事件報警后,立即向應急領導小組匯報,啟動應急預案。命令各應急工作組按預案行動。

  第二步,接到命令后,事故調查搶險組迅速到達事故現場,進行調查取證,保護現場,查找污染源,并對事故類型、發生時間、地點、污染源、主要污染物、影響范圍和程度等基本情況進行初步調查分析,做好樣品檢測工作,按照檢測結果提供水污染事件中主要污染物的毒性及處理方法和事故定性意見,及時報告指揮中心。

  第三步,指揮中心收到信息反饋后,及時向領導小組匯報,并召開情況通報會,提出處理措施。

  2.重大、特大水污染事件響應程序

  第一步,指揮中心接到水污染事件報警后,立即向應急領導小組匯報,成立現場指揮中心,指揮中心迅速調集應急救援力量、應急監測力量集結。同時調集后援力量做好應急準備。

  第二步,接到命令后,事故調查搶險組迅速到達事故現場,進行調查取證,保護現場,查找污染源,并對事故類型、發生時間、地點、污染源、主要污染物、影響范圍和程度等基本情況進行初步調查分析,做好樣品檢測工作,按照檢測結果提供水污染事件中主要污染物的毒性及處理方法和事故定性意見,及時報告指揮中心。

  第三步,指揮中心收到信息反饋后,及時向領導小組匯報,并召開情況通報會,提出處理措施。查找原因,研究對策,在有技術保證的前提下對污染源進行緊急處置,防止污染進一步加劇。各相關部門按預案要求迅速到位履行職責。

  第四步,在污染事件基本控制穩定后,現場指揮機構根據專業技術人員意見,迅速調集后援力量展開事故處置工作。

  現場應急工作結束。

  以上各步驟按實際情況可交叉進行或同時進行。

  3.應急結束

  經現場監測人員連續跟蹤監測,水污染事件已消除或污染源已得到有效控制,主要污染物質指標已達到國家規定標準下,現場指揮機構根據專業技術人員意見,經請示應急領導小組簽字同意,發布應急工作結束公告。

突發應急預案范文 篇7

  一、火災應急預案

  1、報告:發現火情后立即呼叫周圍人員分別組織滅火,同時報告保衛處及上級領導,夜間電話通知總值班及值班護士長。如發現火情大、無法撲滅時,馬上撥打“119”報警.并告知準確方位。

  2、滅火及疏散、轉移病人:

  (1)根據火情,使用現有的滅火器材和組織人員積極撲救;

  (2)關好鄰近房間的門窗,以減慢火勢蔓延速度;

  (3)盡可能切斷電源、撤出易燃易爆物品并搶救貴重儀器設備重要科技資料;

  (4)將患者疏散到安全地帶,穩定患者情緒,保證患者生命安全;

  (5)組織患者撤離時,不要乘坐電梯,可走安全通道。叮囑患者用濕毛巾捂住口鼻,盡可能以最低的姿勢或匍匐快速前進。

  3、組織患者撤離方案,由各科室根據環境的具體情況制定。

  二、火災應急流程

  1、發現火情后要沖靜面對,立即呼叫周圍人員.分別組織滅火及報告消防值班人員和上級領導;

  2、火勢較小時,組織人力合理應用病室內的消防器材和自來水積極滅火;

  3、火勢猛烈時,馬上撥打“119”報警,并告知準確方位;

  4、關閉鄰近火情房間的門窗,以減慢火勢蔓延;

  5、盡可能切斷電源,撤出易燃易爆物品,貴重儀器設備及有價值資料;

  6、將患者疏散到安全地帶,保證患者的生命安全;

  7、組織患者撤離時,不要乘坐電梯,可走安全通道。叮囑患者用濕毛巾捂住口鼻,盡可能以最低的姿勢或匍匐快速前進。

突發應急預案范文 篇8

  校(園)建筑是教職工、學生聚集的場所,發生建筑事故后易導致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和惡劣的社會影響,制定完善的建筑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可在發生建筑安全事故后立即啟動預案,實施有效快速的搶救措施,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我校的建筑結構特點和實際情況制訂突發建筑事故應急預案。

  預案的制訂依據《教育法》、《義務教育法》、《中小學校園環境管理的暫行規定》、《全面消除和杜絕中小學危房的規定》等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國家、省、市下發的關于預防建筑安全事故的文件要求。預案適合于校內突發的建筑安全事故(如校舍建筑倒塌事故、校舍樓梯擠踏和墜落事故、實驗室傷害事故、大型活動突發事件緊急疏散等)。

  一、組織管理

  (一)成立學校建筑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組員:各班班主任

  (二)領導小組職責

  1、結合本校實際,制定應急處理工作預案,檢查、督導各部門工作的開展和實施,發現安全隱患及時修改應急預案,防患于未然。

  2、領導、指揮應急處理工作,提供保障服務。

  3、協調有關部門之間的合作配合,討論決定應急處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向上級匯報工作情況必要時向有關單位發出救援請求。

  4、制定系列建筑安全規章制度:校舍安全責任制度、校舍設施管理使用制度、鍋爐房安全制度、校內教工宿舍安全管理制度、建筑工地安全管理制度、校園校舍定期安全檢查制度等等。

  二、預防為主,加強建筑安全教育

  “預防為主”是校建筑安全工作的基本方針,也是安全管理的基本方針。各學校要大力加強建筑安全教育工作。

  1、通過各種宣傳手段和方法普及校舍安全關知識,增強師生的建筑安全意識,組織全校師生加強突發建筑事故的逃生和自救行為演練。

  2、學校保健教師定期對教職員工進行急救培訓,以做好事故發生后的救援工作。

  3、宣傳常用電話號碼: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消防大隊119,醫療急救中心120。

  三、建立校舍安全預警

  學校要堅持不懈地執行中小學校定期排查鑒定制度,做到經常檢查,及時發現,及時處理。如果發現存在建筑安全隱患,要立即采取處置措施,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及時解決處理。學校安排專人常年維修維護,局部存在的安全隱患一時排除不掉的校舍,應及時封閉并停止使用,同時嚴禁師生靠近。

  四、應急反應

  校(園)突發建筑安全事故后,立即啟動應急程序

  (一)各有關人員接到事故處理后,做好搶救工作的準備,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并向主管領導報告。報告內容應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性質、危害程度及救援請求等。

  (二)學校應急指揮中心應視事故的嚴重程度決定是否向公安、消防、醫療急救中心、交通等相關部門請求援助。

  (三)應急小組成員要嚴格聽從現場指揮,樹立全局觀念,提高救援工作效率,同時搶救人員要保證自身安全,以免擴大傷亡。

  (四)應急啟動要點

  應根據事故的性質和原因而定迅速控制局面,維持秩序,救治傷員。

  如遇到校舍樓梯擠踏和墜落事故,應急指揮中心立即通過廣播(或手提喇叭):

  1、命令事故現場人員立于原地不動,如外走廊或樓梯扶欄已損壞,應盡可能朝里站。

  2、樓面上的人員有秩序的向后移動,為樓梯上的人員讓出空間。

  3、樓梯上的人員有秩序地后退(上樓),為營救創造條件。

  4、救護人員全力搶救傷員,并打120救援。

  5、在事故現場設置警戒線,維護現場秩序,避免擁護和混亂。

突發應急預案范文 篇9

  一、指導原則

  (一)編制目的

  為了有效的預防突發性環境事件造成的環境破壞,強化“風險評估、隱患排查、事故預警和應急處理”思想工作機制,提高政府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預防、預警和應急處置能力,控制、減輕、消除突發環境事件的風險和危害,保障群眾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維護全鎮環境安全。

  (二)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山東省環境保護條例》《山東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山東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臨沂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和《臨沂市環境保護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等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特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楊莊鎮環保應急預案、預警工作,突發環境事件以及由鎮政府或縣環保局認定的其他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工作。

  輻射污染事件的應對工作按照《沂水縣輻射事故應急預案》和《沂水縣環保局輻射事故應急預案》有關規定執行。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按照《沂水縣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等有關規定執行。

  (四)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積極預防。把人民群眾生命健康放在首位,最大程度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積極做好環境隱患排查,完善救援保障體系建設。加強演練,強化預防、預警工作,提高突發環境事件防范、處置和處理能力。

  2、統一領導,分工負責。在鎮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針對不同原因所造成的突發環境事件的特點,實行分工負責,各相關部門、單位各司其事。

  3、分類管理,科學處置。針對不同污染源和風險源的性質和特點,實行分類管理;充分利用專業優勢實施應急響應和處置,控制、減輕和消除突發環境事件的風險和危害。

  4、平戰結合,專兼結合。充分利用應急資源,積極做好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準備工作,加強培訓,定期演練,充分發揮環保應急專業隊伍及社會環境應急救援力量的作用。

  (五)事件分級

  按照突發事件嚴重性和緊急程度,突發環境事件分為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四級。突發環境事件分級標準見附件1.

  二、組織管理

  1、成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由鎮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副科級領導任副組長,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和社區書記為成員,統一組織、領導、管理、指揮轄區內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防治工作。定期聽取有關突發環境事件防治工作情況匯報,解決應急事件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2、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小組常態下,不作為單獨部門開展工作;日常防治工作由環保辦負責,績效考核辦公室跟蹤督察,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承擔相應的防治工作。一旦發生突發環境事件,立即啟動應急工作程序,全力開展防治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堅決控制事件險情的蔓延和擴展。各小組職責如下:

  (1)領導小組負責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防治及領導小組的決策和工作安排,及時組織實施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組織落實全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的決定;整合環境保護管理資源,統一組織,協調各方力量,全面落實各項預防控制措施。

  (2)黨政辦:負責審核突發環境事件報告信息和新聞稿件;負責信息調度及上報,搞好后勤保障工作,認真做好人員、物資、車輛的應急準備工作。

  (3)績效考核辦公室:負責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理的督導工作,對建立突發環境事故應急系統工作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跟蹤督導預防排查工作。

  (4)財政所:負責配合各單位、部門做好全鎮環境安全防控體系技術裝備能力建設;統籌協調安排處置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專項經費。

  (5)司法所:負責突發環境事件處理的文書制作,搞好現場調查、取證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單位做好突發環境事件中環境違法行為的處理工作;負責開展環境安全宣傳教育工作。

  (6)環保辦:負責組織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調查和處理,配合監察隊搞好現場調查、取證工作;負責組織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監測,確定危害范圍和程度;負責自然生態系統(除農、林外其他生態系統)的外來入侵生物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根據鎮政府和區環保辦公室授權指導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負責突發環境事件的調查處理。

  (7)社區辦:負責轄區內企業預防排查、監督檢查工作,負責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指揮及上報工作,協助各小組搞好后勤保障和現場調查取證工作;

  (8)后勤辦:負責購買儲存備用物資,如:編織袋、鏟子、滅火器、過濾網、稀釋劑等突發環境應急物資。

  3、各單位、社區要參照鎮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領導機構及部門職責分工,按照屬地為主,先期處置。各社區負責本轄區突發環境事件的應對處置工作。嚴格落實企事業單位環境安全主體責任,企事業單位造成突發環境事件時,應進行先期處置,控制事態、減輕后果,并報告鎮環保辦。

  三、預防排查

  要特別注重“突發性環境事故”防范,對環境保護工作中的熱點、難點問題和易引發的環境污染事故,要建立必要的預防和排查制度。盡可能避免和減少突發環境事件的發生。對已發生的.環境污染事故盡最大努力減輕直至消除事故危害,做到事前準備、事中應急、事后總結。

  1、環境事故隱患排查的重點是:放射源及射線裝置、化工、污水處理廠、垃圾填埋場、尾礦庫、危險化學品(危險廢物)生產、儲存、運輸等行業。

  2、環保辦應負責做好突發環境事故的預防和環境事件隱患的排查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的組織重點排查,建立環境事故隱患排查檔案,準確掌握本地區對環境存在風險的、危險的危險源和危險廢物,注重加強日常風險管理和風險控制。切實做好本地區突發環境事件的防范和預防工作。對化工、污水處理廠、垃圾填埋場、尾礦庫、化學危險品生產、儲存、運輸等行業進行督察、檢查,并及時匯總,督導有關單位儲存應急物資。

  3、應加強環境事件風險評價及應急處置技術的科學研究,加強環境事故防范和處理處置的宣傳教育。要有效利用12369環保舉報熱線電話,獲得環境事故發生的第一信息,建立快速受理、處理、反應系統。

  四、應急反應

  (一)分級響應

  1、分級響應機制

  發生突發環境事故后,按照突發環境事件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根據預警級別的劃分,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響應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響應、重大(Ⅱ級)響應、較大(Ⅲ級)響應和一般(Ⅳ級)響應。超出本級政府應急處置能力時,應及時上報上一級政府。特別重大(Ⅰ級)響應由國務院組織實施,重大(Ⅱ級)響應由省政府組織實施,較大(Ⅲ級)響應由縣政府組織實施,一般(Ⅳ級)響應由鎮政府組織實施。

  2、分級響應的啟動

  Ⅰ級響應。發生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時,在及時做好緊急處置工作的同時,報請縣政府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機構,由縣政府報請省政府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機構,由省政府報請國務院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機構組織實施。在縣政府統一指揮下,配合國務院和省政府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機構的部署、組織和救援工作。及時報告事態發展和應急處置等情況。

  根據預警信息,采取下列應急處置措施:

  (1)開通與事發地應急指揮機構、現場應急指揮部及相關專業應急指揮機構的通信聯絡,核實有關情況,并立即上報突發環境事件變化及應急工作進展情況;

  (2)及時向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機構報告突發環境事件情況和應急救援實施情況;

  (3)根據應急需要,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協調應急處置工作。指揮部成員單位啟動具體行動方案,事發地鄉鎮(街道)啟動相應應急響應,實施應急處置;

  (4)組成應急專家組,分析研判情況。根據專家組的建議,通知相關應急救援力量隨時待命,為地方或相關專業應急指揮機構提供技術支持;

  (5)派出相關應急救援力量和專家趕赴現場參加、指導現場應急救援,必要時調集事發地周邊地鎮專業應急力量實施增援。

  鎮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機構組成部門接到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后,根據各自職責采取以下行動:

  (1)啟動并實施本部門應急響應,及時報告鎮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機構;

  (2)成立本部門應急指揮機構;

  (3)協調組織應急救援力量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4)需要其他應急救援力量支援時,向鎮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機構提出請求。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地村(社區)應結合本地實際,調集相關應急力量,在鎮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機構的領導下,組織開展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Ⅱ級響應。發生重大突發環境事件時,由省政府負責啟動Ⅱ級響應。省政府或者省政府授權省環保部門成立應急指揮機構,負責啟動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根據預警信息,采取與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相同的措施。

  Ⅲ級響應。發生較大突發環境事件時,由縣政府負責啟動Ⅲ級響應。縣政府或者縣政府授權區環保部門成立應急指揮機構,負責啟動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根據預警信息,采取與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相同的措施。

  Ⅳ級響應。發生一般突發環境事件時,由鎮政府負責啟動Ⅳ級響應。鎮政府或者鎮政府授權鎮環保部門成立應急指揮機構,負責啟動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并及時向縣環保部門報告事件處理工作進展情況。Ⅳ級響應采取下列應急處置措施:

  (1)鎮政府啟動應急響應,組織實施應急處置。根據應急需要,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協調應急處置工作,并及時向縣政府、區環保部門報告突發環境事件情況和應急救援實施情況;

  (2)開通與事發地應急指揮機構的通信聯絡,核實有關情況;

  (3)及時向區環保部門報告突發環境事件變化情況和應急救援實施情況;

  (4)組成應急專家組,分析研判情況。根據專家組的建議,通知相關應急救援力量隨時待命,為地方或相關專業應急指揮機構提供技術支持;

  (5)派出相關應急救援力量和專家趕赴現場參加、指導現場應急救援,必要時調集事發地周邊地鎮專業應急力量實施增援。

  (6)必要時邀請區環保部門組織有關專家參加分析情況,并請求派出相關應急救援力量和專家趕赴現場參與指導現場應急救援,為鎮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支持。

  發生突發環境事故后,應重點保護好可能受危害的居住區、飲用水源保護區、自然保護區、水產養殖區等敏感保護目標。同時督促發生事故的單位采取措施減輕或消除污染危害,接受調查處理。

  (二)響應措施

  (1)實施應急處置環境事故時,應對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源周邊應設置一定距離的防護帶和疏散路線,在敏感地帶(如水源地周邊)設立禁區,以備在事故突發時有較安全的防護帶和應急搶險行動的時間、空間,最大限度地保證生命財產的安全。

  (2)環境事故發生后,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開展應急處置,各小組根據分工立即進入應急狀態。組織應急環境監測、應急處置人員迅速趕赴現場,全面開展各項工作。全面開展應急監測和跟蹤監視監測,快速判斷污染種類、污染物濃度、污染范圍及其產生的危害影響,并分析事態發展趨勢。必要時應取得上一級環境監測部門的技術支持和支援。

  (3)環境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對發生的環境事故盡最大努力提供技術支持和物資支援;對可能造成的環境污染提出應急處置預案,對已造成的環境污染提出應急處置方案。

  (4)在組織實施“應急預案”過程時,應及時成立事故調查領導小組,進行現場調查。跨行政區域的環境事故,由上一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協調、處理。

  (5)要加強與各級政府部門和社會各方面的緊密協作,建立與公安派出所、醫療衛生、防疫、交通、通訊等部門在內的區域性協作關系。力求在短時間內實現應急反應最佳決策、行動程序和搶險措施。

  五、報告制度

  1、一旦發生環境事故或其他突發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污染與破壞事故的單位及個人必須立即采取措施進行處理,通報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單位和居民,并且向當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

  2、在發生環境事故、啟動“應急預案”的同時,須及時將有關情況向同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主管部門報告。

  3、重大或特大環境事故報告分為速報、確報和處理結果三類。

  (1)速報:從發現事故后起48小時以內上報,報告形式可通過電話、電報,必要時應派人直接報告;

  (2)確報:在查清有關基本情況后立即上報,上報形式可通過電話或書面報告;

  (3)處理結果報告:在事故處理完后立即上報,處理結果報告采用書面報告。

  4、環境事故報告的內容。

  (1)速報:事故類型、發生時間、地點、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質,經濟損失數額、人員受害情況、 野生動植物受損數量、受害面積及程度等初步情情況;

  (2)確報:在速報基礎上報告有關確切數據,事故發生原因、過程及采取的應急措施等基本情況;

  (3)處理結果報告:在確報基礎上報告處理事故的措施、過程和結果,事故潛在或間接的危害、社會影響,處理后的遺留問題,參加處理工作的有關部門和工作內容,出具有關危害與損失的證明文明等詳細情況。

  六、后期處置

  (一)總結評估

  (1)鎮突發環境應急指揮機構負責指導有關部門和社區及突發環境事件單位查找事件原因,防止類似問題重復出現,并對造成的經濟損失進行評估;

  (2)鎮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機構辦公室負責編制一般環境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總結報告;

  (3)配合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機構辦公室開展較大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過程評價,并組織實施。

  (4)鎮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機構組成部門根據突發環境事件評估標準和實踐經驗負責組織對本部門應急預案進行評估,并及時修訂本部門環境應急預案。

  (二)善后處置

  鎮政府組織有關專家對受影響地鎮的范圍進行科學評估,制定環境恢復等善后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做好受害人員的安置等善后處置工作。

  (三)保險

  適用《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單位,應按規定參加工傷保險。可能引起突發環境污染的企事業單位,要依法辦理相關責任險或其他險種。各有關部門要為環境應急工作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七、監督管理

  為保障環境應急體系始終處于良好的備戰狀態,應強化環境應急的常態管理,并持續改進。

  (一) 預案管理與修訂

  按照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管理的有關規定,進行預案管理。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和修改,部門職責發生變化,以及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實踐中發現的新問題、新情況,及時修改完善本預案。

  (二) 監督考核工作機制

  鎮環境保護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落實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體系中規定的職責。對環境應急預案的制定執行情況、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的建立與執行情況和考核情況等,應建立自上而下的監督、檢查和考核工作機制。同時,應建立對應急裝備和經費管理與使用情況的審計監督制度。

  (三) 獎勵與責任追究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建立獎勵與責任追究制度。

  1、獎勵

  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中,有下列事跡之一的部門和個人,應依據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1)出色完成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任務,成績顯著的;

  (2)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中,是國家、集體和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免受或者減少較大損失的;

  (3)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提供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4)有其他特殊貢獻的;

  2、責任追究

  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照有關法律和規定,對有關責任人視情節和危害后果,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不認真履行環保法律、法規,而引起突發環境事件的;

  (2)不按照規定制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拒絕承擔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準備義務的;

  (3)不按規定報告、通報突發環境事件真實情況的;

  (4)拒不執行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不服從命令和指揮,或者在事件應急響應時臨陣脫逃的;

  (5)盜竊、貪污、挪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資金、裝備和物資的;

  (6)阻礙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或者進行破壞活動的;

  (7)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

  (8)有其他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造成危害的;

  八、附則

  (一)本預案用語的含義

  突發環境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環境污染或生態破壞,危及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影響社會公共秩序,需要采取緊急措施予以應對的事件。一般是因事故或意外性事件等因素,致使環境受到污染或破壞,公眾的生命健康和財產受到危害或威脅的緊急情況。

  環境應急,是指為避免突發環境事件的發生或減輕突發環境事件的后果,所進行的預防與應急準備、監測與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事后恢復與重建等應對行動。

  先期處置,是指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在事發地第一時間內所采取的緊急措施。

  后期處置,是指突發環境事件的危害和影響得到基本控制后,為使生產、工作、生活、社會秩序和生態環境恢復正常狀態在事件后期所采取的一系列行動。

  經濟損失,包括環境污染行為造成的財產損毀、減少的賬面價值,為防止污染擴大以及消除污染而采取的必要的、合理的措施而發生的費用。

  環境應急監測,是指環境應急情況下,為發現和查明環境污染情況和污染范圍而進行的環境監測。包括定點監測和動態監測。

  應急演練,是指為檢驗應急預案的有效性、應急準備的完善性、應急響應能力的適應性和應急人員的協同性而進行的一種模擬應急響應的實踐活動。

  根據涉及內容和范圍,可分為單項演練和綜合演練。

  本預案中對數量的表達,所稱“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二)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由鎮環保部門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突發應急預案范文 篇10

  為了有效應急處置學校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保障學校財產安全,減少損失,維護學校利益,特制定本方案。

  一、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組成與職責

  (一)領導小組

  學校成立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

  成員:

  (二)領導小組主要職責是:居安思危,及時準確地掌握學校的安全狀況及動態,提出預防控制突發事件的對策和措施;在縣教育局的統一領導下,積極做好學校假期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與有關部門密切配合,保證各項應急工作高效、有序進行。

  (三)嚴格執行三級值班制度,不得出現漏崗現象。

  (四)帶班領導、值班教師24小時開通通訊設備,確保聯系暢通。

  二、臨時現場指揮部

  1、學校一旦出現火災,先以滅火器撲滅;火勢蔓延,急打“119”報火警并及時上報教育局主管部門。值班教師及時切斷學校所有電源,以免火災進一步蔓延。減少學校的財產損失。更夫負責召集學校附近居民組織及時救火。報警后帶班領導和值班教師立即搶救學校貴重物品及重要檔案、賬目等。配合消防做好自救工作盡可能保護現場,做好涉及有關證人證詞記錄。

  2、校內發現不法分子襲擾、行竊、搶劫、放火、破壞公私財物等,應立即采取下列處置方法。

  (1)迅速報警(110)

  (2)對歹徒進行勸阻或制服,保護學校財產安全。

  (3)迅速報告校長或有關負責人。

  (4)記錄不法分子的體貌特征和其他犯罪情節,收集不法分子施暴兇器,保護好案發現場。

  (5)組織校內力量,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善后工作。

  學校發生其他突發事件,學校領導和相關教師應迅速到達現場及相當的工作崗位,應急領導小組成員應迅速組成臨時現場指揮部,組織、安排開展搶救工作,與有關部門配合開展搶救及現場處置工作。具體應急方案可根據實際情況參照上述預案。

  三、報告與響應

  在學校出現突發事件后,學校負責人要以最快的速度向縣教育局報告。當事人(第一報告者或知情者)在應急領導小組負責人的召集下,在事發2小時內,認真、仔細、如實地填寫突發事件有關表格,以備查用。

突發應急預案范文 篇11

  1、報告制度。如發現學生惡心、嘔吐,飲用水有顏色和異味等飲用水安全事故發生后必須及時報告,并向教育局體衛科及衛生防疫所報告,同時立即啟動學校飲用水安全應急預案,在事故處理中根據實際情況建立定時報告制度。

  2、救援措施。一旦發生較嚴重學校飲用水安全事故,在接到領導小組指令前,由校長負責救援指揮。立即啟動學校應急預案,按照預備方案,各就各位,組織救援行動。初步摸清癥狀,群體發病的還應徹底排查發病人員,并建立動態性名冊,防止遺漏。

  3、醫療求援。學校發生較嚴重飲用水安全事故,應立即向就近醫療機構(衛生院)發出醫療求援,并撥打“120”醫療搶救電話。要及時果斷將發病人員送到醫院搶救。主動向醫療人員報告發病情況,做好秩序維護等工作。

  4、聯系家長。學校發生較嚴重飲用水安全事故,應及時與發病學生家長取得聯系,如實說明發病情況,不盲目猜測。做好學生家長思想安撫,防止過激行為發生。設立家校聯絡處,及時解答家長提出問題,力所能及地為家長做好服務工作。

  5、病源保護。學校發生較嚴重飲用水安全事故后,應立即封存所有的飲水和飲水設備等,以便及時查找致病原因。

  6、臨時供水。在保證水質衛生安全質量的前提下采取其他臨時供水途徑,提供桶裝水、瓶裝水或電熱飲水機,以保證師生正常生活飲用水問題,避免和減少水污染對師生身體健康造成的危害。

  7、信息公開。保障廣大師生和家長在事故發生和處理過程中的知情權,及時、準確做好信息公開,并如實向上級部門匯報,不瞞報、謊報。對一些謠傳也要及時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誤解。

  8、盡快恢復供水。當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得以控制,污染原因消除后,在恢復供水前必須重新進行自備水源水或二次供水水質檢測,達到國家衛生標準后方可供水。

突發應急預案范文 篇12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與《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得決定》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確保在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后,高效有序得實施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工作,最大限度地減輕災后造得損失,并在縣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下做好應急救助工作,維護社會穩定,特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眾得生命安全與身體健康、最大程度地預防與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災難造成得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

  2、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得方針,堅持事故災難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常態下得隊伍建設、完善各種規章制度、預案演練等工作。做到安全工作警鐘長鳴,營造人人重視個個有責得安全工作氛圍。

  二、應急機構組成、職責

  園區管委會成立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在縣委、現正得領導下,負責領導、協調園區得安全生產事故災難工作與平時應急準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園區辦公室,負責處理領導小組得日常工作,指導本系統各單位制定相應得安全生產事故災難預案,按照領導小組要求協調、檢查、督促應急得準備落實情況等。

  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后,園區管委會立即啟動本應急預案成立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指揮部,領導、指揮與協調全系統得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工作,并在縣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機構統一領導下做好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助工作,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與5個應急工作組,各組按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指揮部得部署統一開展工作。

  (一)園區管委會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指揮部

  由管委會常務副主任任指揮長,管委會副主任任副指揮長,、等同志為成員。

  主要職責:

  (1)迅速接受與執行上級領導與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指揮部得各項指示,確保政令暢通。

  (2)組織實施本預案,發布各項救災命令、指示、通知等。

  (3)確定重點救災地點、范圍,部署事故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實施事故有關人、物轉移救治安置。

  (4)及時統計、上報事故及損失。

  (5)組織協調事故生活必需品如食品、飲水、藥品得調配供應。

  (6)組織急救款物核定,保證事故災民基本生活,維護穩定。

  (二)辦公室組成職責

  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園區管委會辦公室,兼任辦公室主任。主要職責:

  (1)傳達與落實指揮部得決策與命令,組織協調局屬各單位得事故災難應急工作;

  (2)負責指揮部各類文件得起草、印發、各種資料得收集匯總工作;

  (3)及時收集匯總上報事故及搶險救災情況;

  (4)負責承辦指揮部日常事務與對外接待工作等。

  (三)應急工作組及主要職責

  1、搶險救災組

  由規劃建設局牽頭,綜合協調局配合,遵照上級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指揮部命令,組織協調各局、辦、各入園企業得搶險救災工作,要求各局、辦、各入園企業抽調人員并配備搶險救災工具參與安全生產事故災難得現場救援工作。

  2、物資保障組

  產業發展局牽頭,負責督促各企業建立應急救援設施、設備,儲備必要得事故應急物資與裝備。

  3、資金保障組

  辦公室牽頭,負責做好應急救援必要得資金準備。

  4、事故核實組

  辦公室牽頭,規劃建設局配合,負責配合縣有關部門對安全生產事故災難造成得人員與財產損失情況進行勘察、核實,并及時統計上報。

  三、預警預防機制

  各局、辦、各入園企業應當加強對重大危險源得監控,對可能引發特別重大事故得險情,或者其她災害、災難可能引發安全生產事故災難得重要信息應及時上報。重大安全事故災難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報告后,應當立即報告分管領導,分管領導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上報縣政府,緊急情況下可越級上報。

  四、災后處置方案

  園區管委會指揮部根據災情發生得地點與災情大小,做好各項應急救災工作。

  (一)及時向縣指揮部報告災情,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壞等情況。救治傷員,迅速開展醫療救護工作,及時把傷員運送到醫療機構進行救治。

  (二)根據災情需求向分管領導請示,安排救災款物。

  (三)安全生產事故災難善后處置工作結束后,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分析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應急救援工作得建議,完成應急救援總結報告并及時上報。

  五、平時應急方案

  (一)加強對所屬單位人員得應急救援與事故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常識得宣傳工作,排查安全隱患,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各單位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做好兼職應急救援隊伍得培訓,提高公民自救與互救能力。并根據自身特點,定期組織本單位得應急救援演練。

  (三)各局、辦、各入園企業等要建立應急救援機構,儲備必要得應急物資與裝備,確保災民得到有效得緊急救助。

  六、附則

  (一)各各局、辦、各入園企業按統一部署制訂相應得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報園區管委會備案。

  (二)本預案自下發之日起實施。

突發應急預案范文 篇13

  一、目的和依據

  為了在發生突發事件的時候能夠及時、有效的組織救援,把損失降到到最低,避免次生災害的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和公司要求,結合餐廳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餐廳、操作間、食品庫房。

  三、基本情況

  1、聯玉游泳館餐廳分為餐廳、操作間、雅間。

  2、滅火設施設備按要求配備到位。

  3、工作人員定期進行火災撲救、疏散應急演練。

  4、火災自救基本知識,是上崗員工培訓必備課程。

  四、火災的發現

  火災的發生一般會出現:煙、味、光等現象,任何人在餐廳區域內發現火情后,都應迅速做到以下事項:

  (1)迅速判明起火位置,起火性質(用電系統及設備、油火、物品、煤氣泄漏)火勢情況,立即報告餐廳負責人。

  (2)迅速利用附近的滅火器材滅火,阻止火勢蔓延;

  (3)當部分起火發展到整體著火后,根據現場最高指揮員的指令,撥消防火警專用電話119通知消防隊支援滅火;

  (4)報告火情時應報明火警具體位置,火勢情況和自己的身份,報告詞應迅速、準確、清楚。

  五、消防滅火方法和注意事項:

  (1)先救人,后滅火的原則。

  (2)“火警就是命令”,餐廳員工無論在任何場所發現火情,都應勇敢迅速地使用附近的消防器材或滅火物品撲滅火災,決不能臨陣脫逃;

  (3)餐廳負責人既是滅火責任人,又是現場指揮員,應迅速組織員工撲滅火災,將火災控制在起火階段;

  (4)消防滅火時,首先應關閉排風機、鼓風機、餐廳空調開關,切斷火源,根據火勢情況切斷電源,關閉防火門,防止火勢蔓延;

  (5)正確使用消防器材,迅速有效地撲滅火災,一般火災采用滅火器噴射滅火,較大火災應用高壓水龍噴射滅火,但要切記,廚房油鍋著火或電器著火,嚴禁用水滅火,以免油鍋溢出散布火苗擴大火災面積或損壞電器;

  (6)職工必須懂得“三懂三會”。三懂(懂得哪些是生產操作中的不安全火險隱患、懂得火災預防措施、懂得撲救初起之火的方法)。三會(會報警,會使用各種消防器材、會撲救初起之火)。

  六、疏散方法和注意事項

  (1)疏散時機:現場火勢較大,無法控制,可能危及到人員安全,應組織人員疏散。

  (2)疏散方式:火勢較大無法控制,可能危及到全體人員的安全,應組織全體人員疏散。

  (3)疏散指令的發出:疏散指令的發出由公司經理或現場最高領導者根據火情發展情況決定發出,任何人不得隨意發出疏散指令或疏散警報信號。

  (4)發布疏散指令的方法:由值班人員通知疏散小組的人員,疏散人員用口頭或廣播通知用餐客人撤離餐廳。

  (5)餐廳的疏散:餐廳管理員負責人員疏散的總協調;工作人員負責組織餐廳人員疏散;

  (6)物資的疏散:保管員負責利用最近的疏散門把重要物資搬離火災現場。

  (7)要掌握好疏散時機和疏散方式,過早疏散易造成影響,過遲疏散可能造成損失;

  (8)疏散必須統一指揮,統一組織,有秩序地進行,防止混亂,疏散指令的發出必須由公司經理或現場最高領導決定發出,任何人不得隨意發出疏散指令,餐廳服務人員接到疏散指令后,應迅速組織不得遲疑,以免造成損失;

  (9)疏散時必須嚴格按照疏散程序進行,保持安靜,避免驚憂周圍不該疏散的人員,以免造成影響,并且要先保證就餐人員、后餐廳工作人員;

  (10)疏散時必須嚴格按照疏散方案組織實施,防止遺漏,應確保顧客生命財產安全;

  (11)疏散后,應關閉所有的門窗和防火門,關閉所有電源燈光、電器設備。

  七、搶救結束后的處置

  1、保護好現場以便調查火災原因。

  2、寫出事故書面報告,及時將事發經過、原因分析報有關部門,并配合消防、公安核準火災原因,核實人員財產傷亡和損失情況。

  3、對冷藏、冷凍食品經防疫部門檢驗后方可食用。

  4、落實火災責任,追究損失。

  5、總結應急搶救工作經驗教訓,同時提出改進意見,完善預案。

  6、完善設施、設備,強化工作人員防火意識,根除火災隱患。

突發應急預案范文 篇14

  20xx年春運從2月4日開始至3月15日結束,為期40天。為認真做好20xx年我局春運、春節期間公路安全保暢工作,結合南岳實際,特制定本局20xx年春節及春運期間公路保暢工作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構建“平安、和諧、有序”的春運目標,切實加強領導,周密安排,落實措施,強化責任,預防和最大限度地減少春運期間發生自然災害所造成的損失,保障全區公路暢通和運輸安全,圓滿完成20xx年春運工作任務。

  二、組織領導

  成立以局長何文利為組長,黨組書記李凌岳為副組長,江天勝、黃曉宏、劉文科、何春蘭、鐘明輝、文蘭、曠鐵良、林國輝、曠偉其、周建平、曠月華為成員的局春運安全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具體工作安排由江天勝同志負責。值班電話:白天(辦公室),夜間及春節和節假日(機關傳達室)。實行24小時值班,值班安排詳見附表。

  三、應急工作職責

  一辦公室:負責與區政府、市局和其他有關單位、部門保持聯系,負責對外宣傳和新聞發布工作,并做好現場媒體活動管理工作。

  二工程股:負責組織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應急隊伍或協助專門的救災隊伍開展應急工作。根據上級的有關指令,督促、指導各養護隊啟動相應處置預案,組織工程技術人員、設計人員,提供技術指導,對搶險工程提出技術方案。

  三路政大隊:采取現場交通封閉、搶險、搶修等處理措施;參加暢安事故調查和善后處理工作。

  四安全機務股:承擔值守應急、信息匯總、辦理和督促落實;負責應急工作有關通知和會議、會務安排,協調各股室的應急工作,及時收集、編報、反饋應急工作情況和損失統計工作。

  五計財股:負責為應急日常工作和搶險行動提供資金保障,監督資金的使用情況,統計上報損失和救災資金的申請工作。

  六公路養護隊:成立公路橋梁重大事故應急援助預備隊,隨時準備應對可能出現的緊急情況,開展現場救援。

  四、應急措施

  建立預警預防機制,二是加大公路巡查與監管力度。重點加強對主干線和主要景區公路的監控,及時清除路障和處理各類路政案件,防止出現攤點占道、亂停亂放、堵塞交通等現象,對重點路段和橋梁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三是開展辦公、生活區安全檢查。四是加強應急管理。儲備充足的排險清障抗災物資和設備,做好路面的防凍清障工作準備。

  一公路養護

  1、突出重點,加強養護。2月4日至2月10日,各養護隊要組織人員對所管轄路段中的陡坡、急彎、險要路段、橋涵、易發生地質災害路段及旅游道路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和養護,及時排除隱患,清除障礙物,維護好交通安全設施,確保暢通無阻。2月11日至17日各養護隊組織養護人員對全局路面進行全面清掃。2月xx日至3月15日,重點加強G107、X061、X037、X038、X039線的清掃。除夕前,各養護隊要保證每天不少于3人上路巡查和保潔工作。

  2、搶險隊伍、車輛和機械及物資。為保證搶險需要,組織搶險分隊伍2個共30人;搶險車輛4臺(養護車2臺、指揮車1臺、裝載機1臺);搶險工業鹽30噸、河沙200噸、草袋3000個。養護車、裝載機要保持良好的狀態隨時投入運輸及搶修工作,做到能在最短時間內投入搶險,做好應急保障工作。

  3、加強養護巡查。局春運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分兩組上路巡查,分別由江天勝、黃曉宏同志帶隊,發現有危險路段、危橋危涵,要立即采取防范措施處理,對事故多發和危險路段的警示標牌缺損的要及時補好。

  二路政管理

  路政大隊要加大路政巡查與監管力度。在春運期間、特別是雨雪冰凍期間,要加大對主干線和主要景區公路的監控,及時清除路障和處理各類路政案件,防止出現攤點占道、亂停亂放、堵塞交通等現象,確保公路暢通安全。

  三其他工作

  1、加強車輛管理。搶險指揮車、養護車及搶修機械一律不得在外過夜,一律停放在機關院內待命,其他未安排值班的車輛一律封存入庫,鎖匙交局辦公室管理,未經主管領導批準,一律不得動用。

  2、加強冰凍氣候期間的安全工作。配足工業鹽、麻袋等防凍物資,具體由工務股、財務股負責采購入庫待用。遇到大雪和冰凍天氣,影響暢通時,南岳養護隊職工應隨時聽從指令上路撒鹽、鋪草袋,組織人員除冰保暢通,確保G107安全通行。

  五、工作要求

  一嚴格落實值班制度,除夕、春運期間實行全天候24小時值班,做好值班記錄,值班人員要保持24小時通信暢通,隨時聽從指揮和調度,做到人在崗、車在位,發現情況或遇突發事件及時向值班領導報告,確保信息“準、快、實”。每天下午4點50前將本日值班情況分別向劉文科同志報告。劉文科同志負責向區春運辦、市局春運辦報告。

  二實行統一指揮高度。搶險隊伍要做到召之即來,來之能戰,得到搶險指令后,時限在1小時內集合。搶險中要做到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配合,共同協作。

  三養護工程隊應做好除夕、春節期間的工作安排,春節值班人員按照安排表進行值班。留隊人員要嚴守工作崗位,堅持巡路,排除路障,確保公路暢通和國家、個人財產安全。

  四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對在搶險工作中組織得力,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將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因玩忽職守、工作不力等原因造成嚴重后果的,追究有關領導和工作人員責任。

突發應急預案范文 篇15

  當發生突發的環境問題時,我們知道怎么樣做好應急的措施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好的環境突發應急預案,歡迎大家閱讀參考!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對企業單位事業單位(以下簡稱企業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以下簡稱環境應急預案)的備案管理,夯實政府和部門環境應急預案編制基礎,根據《環境保護法》《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法律法規以及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等文件,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環境應急預案,是指企業單位為了在應對各類事故、自然災害時,采取緊急措施,避免或最大程度減少污染物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質進入廠界外大氣、水體、土壤等環境介質,而預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第三條 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對以下企業單位環境應急預案備案的指導和管理,適用本辦法:

  (一)可能發生突發環境事件的污染物排放企業單位,包括污水、生活垃圾集中處理設施的運營企業單位;

  (二)生產、儲存、運輸、使用危險化學品的企業單位;

  (三)產生、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的企業單位;

  (四)尾礦庫企業單位,包括濕式堆存工業廢渣庫、電廠灰渣庫企業單位;

  (五)其他應當納入適用范圍的企業單位。

  核與輻射環境應急預案的備案不適用本辦法。

  省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發布應當依法進行環境應急預案備案的企業單位名錄。

  第四條 鼓勵其他企業單位制定單獨的環境應急預案,或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中制定環境應急預案專章,并備案。

  鼓勵可能造成突發環境事件的工程建設、影視拍攝和文化體育等群眾性集會活動主辦企業單位,制定單獨的環境應急預案,或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中制定環境應急預案專章,并備案。

  第五條 環境應急預案備案管理,應當遵循規范準備、屬地為主、統一備案、分級管理的原則。

  第六條 縣級以上地方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可以參照有關突發環境事件風險評估標準或指導性技術文件,結合實際指導企業單位確定其突發環境事件風險等級。

  第七條 受理備案的環境保護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受理部門)應當及時將備案的企業單位名單向社會公布。

  企業單位應當主動公開與周邊可能受影響的居民、單位、區域環境等密切相關的環境應急預案信息。

  國家規定需要保密的情形除外。

  第二章 備案的準備

  第八條 企業單位是制定環境應急預案的責任主體,根據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需要,開展環境應急預案制定工作,對環境應急預案內容的真實性和可操作性負責。

  企業單位可以自行編制環境應急預案,也可以委托相關專業技術服務機構編制環境應急預案。委托相關專業技術服務機構編制的,企業單位指定有關人員全程參與。

  第九條 環境應急預案體現自救互救、信息報告和先期處置特點,側重明確現場組織指揮機制、應急隊伍分工、信息報告、監測預警、不同情景下的應對流程和措施、應急資源保障等內容。

  經過評估確定為較大以上環境風險的企業單位,可以結合經營性質、規模、組織體系和環境風險狀況、應急資源狀況,按照環境應急綜合預案、專項預案和現場處置預案的模式建立環境應急預案體系。環境應急綜合預案體現戰略性,環境應急專項預案體現戰術性,環境應急現場處置預案體現操作性。

  跨縣級以上行政區域的企業單位,編制分縣域或者分管理單元的環境應急預案。

  第十條 企業單位按照以下步驟制定環境應急預案:

  (一)成立環境應急預案編制組,明確編制組組長和成員組成、工作任務、編制計劃和經費預算。

  (二)開展環境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環境風險評估包括但不限于:分析各類事故衍化規律、自然災害影響程度,識別環境危害因素,分析與周邊可能受影響的居民、單位、區域環境的關系,構建突發環境事件及其后果情景,確定環境風險等級。應急資源調查包括但不限于:調查企業單位第一時間可調用的環境應急隊伍、裝備、物資、場所等應急資源狀況和可請求援助或協議援助的應急資源狀況。

  (三)編制環境應急預案。按照本辦法第九條要求,合理選擇類別,確定內容,重點說明可能的突發環境事件情景下需要采取的處置措施、向可能受影響的居民和單位通報的內容與方式、向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的內容與方式,以及與政府預案的銜接方式,形成環境應急預案。編制過程中,應征求員工和可能受影響的居民和單位代表的意見。

  (四)評審和演練環境應急預案。企業單位組織專家和可能受影響的居民、單位代表對環境應急預案進行評審,開展演練進行檢驗。

  評審專家一般應包括環境應急預案涉及的相關政府管理部門人員、相關行業協會代表、具有相關領域經驗的人員等。

  (五)簽署發布環境應急預案。環境應急預案經企業單位有關會議審議,由企業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發布。

  第十一條 企業單位根據有關要求,結合實際情況,開展環境應急預案的培訓、宣傳和必要的應急演練,發生或者可能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時及時啟動環境應急預案。

  第十二條 企業單位結合環境應急預案實施情況,至少每三年對環境應急預案進行一次回顧性評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及時修訂:

  (一)面臨的環境風險發生重大變化,需要重新進行環境風險評估的;

  (二)應急管理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發生重大變化的;

  (三)環境應急監測預警及報告機制、應對流程和措施、應急保障措施發生重大變化的;

  (四)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五)在突發事件實際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對環境應急預案作出重大調整的;

  (六)其他需要修訂的情況。

  對環境應急預案進行重大修訂的,修訂工作參照環境應急預案制定步驟進行。對環境應急預案個別內容進行調整的,修訂工作可適當簡化。

  第三章 備案的實施

  第十三條 受理部門應當將環境應急預案備案的依據、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供的文件目錄、備案文件范例等在其辦公場所或網站公示。

  第十四條 企業單位環境應急預案應當在環境應急預案簽署發布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向企業單位所在地縣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備案。縣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在備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較大和重大環境風險企業單位的環境應急預案備案文件,報送市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重大的同時報送省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

  跨縣級以上行政區域的企業單位環境應急預案,應當向沿線或跨域涉及的縣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備案。縣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將備案的跨縣級以上行政區域企業單位的環境應急預案備案文件,報送市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跨市級以上行政區域的同時報送省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

  省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將受理部門統一調整到市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受理部門應及時將企業單位環境應急預案備案文件報送有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

  第十五條 企業單位環境應急預案首次備案,現場辦理時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備案表;

  (二)環境應急預案及編制說明的紙質文件和電子文件,環境應急預案包括:環境應急預案的簽署發布文件、環境應急預案文本;編制說明包括:編制過程概述、重點內容說明、征求意見及采納情況說明、評審情況說明;

  (三)環境風險評估報告的紙質文件和電子文件;

  (四)環境應急資源調查報告的紙質文件和電子文件;

  (五)環境應急預案評審意見的紙質文件和電子文件。

  提交備案文件也可以通過信函、電子數據交換等方式進行。通過電子數據交換方式提交的,可以只提交電子文件。

  第十六條 受理部門收到企業單位提交的`環境應急預案備案文件后,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進行核對。文件齊全的,出具加蓋行政機關印章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備案表。

  提交的環境應急預案備案文件不齊全的,受理部門應當責令企業單位補齊相關文件,并按期再次備案。再次備案的期限,由受理部門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受理部門應當一次性告知需要補齊的文件。

  第十七條 建設單位制定的環境應急預案或者修訂的企業單位環境應急預案,應當在建設項目投入生產或者使用前,按照本辦法第十五條的要求,向建設項目所在地受理部門備案。

  受理部門應當在建設項目投入生產或者使用前,將建設項目環境應急預案或者修訂的企業單位環境應急預案備案文件,報送有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

  建設單位試生產期間的環境應急預案,應當參照本辦法第二章的規定制定和備案。

  第十八條 企業單位環境應急預案有重大修訂的,應當在發布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向原受理部門變更備案。變更備案按照本辦法第十五條要求辦理。

  環境應急預案個別內容進行調整、需要告知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應當在發布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以文件形式告知原受理部門。

  第十九條 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受理環境應急預案備案,不得收取任何費用,不得加重或者變相加重企業單位負擔。

  第四章 備案的監督

  第二十條 縣級以上地方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及時將備案的環境應急預案匯總、整理、歸檔,建立環境應急預案數據庫,并將其作為制定政府和部門環境應急預案的重要基礎。

  第二十一條 縣級以上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對備案的環境應急預案進行抽查,指導企業單位持續改進環境應急預案。

  縣級以上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抽查企業單位環境應急預案,可以采取檔案檢查、實地核查等方式。抽查可以委托專業技術服務機構開展相關工作。

  縣級以上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及時匯總分析抽查結果,提出環境應急預案問題清單,推薦環境應急預案范例,制定環境應急預案指導性要求,加強備案指導。

  第二十二條 企業單位未按照有關規定制定、備案環境應急預案,或者提供虛假文件備案的,由縣級以上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處罰。

  第二十三條 縣級以上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在對突發環境事件進行調查處理時,應當把企業單位環境應急預案的制定、備案、日常管理及實施情況納入調查處理范圍。

  第二十四條 受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辦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或其上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一)對備案文件齊全的不予備案或者拖延處理的;

  (二)對備案文件不齊全的予以接受的;

  (三)不按規定一次性告知企業單位須補齊的全部備案文件的。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五條 環境應急預案需要報其他有關部門備案的,按有關部門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管理暫行辦法》(環發〔20xx〕113號)關于企業單位預案管理的相關內容同時廢止。

突發應急預案范文 篇16

  為了切實保證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充分保護師生身體健康合法權益,堅決遏制、杜絕生活飲用水水污染事故的發生;同時為了積極、有效應對可能發生的生活飲用水水污染事故,及時控制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的危害。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調查、現場處理及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生活飲用水污染對人體危害和經濟損失,維護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條例》、《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生活飲用水水質衛生規范》等法律法規及標準規范,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特制定學校生活飲用水突發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一、組織管理

  1、學校加強飲水安全衛生工作的管理,成立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

  小組,校長為安全用水第一責任人進一步完善飲水衛生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有效

  措施,責任到人。

  發生學校飲用水污染事故,以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工作組(指揮領導

  組、宣傳疏導組、后勤保障組、緊急救護組)為龍頭,展開各項救護工作。

  2、規范師生飲用水供應工作,師生飲用水要有專人管理,管理人員要定期體檢,身體健康狀況要符合衛生要求(辦理健康合格證),飲用水存放環境整潔,并加強日常檢查,一旦發現變質,立即停用;未進行水質凈化和消蠹的學校自備水源水應標有“非飲用水”的明顯標示;學校應配備茶爐,同時為班級、宿舍配備足夠數量的暖水瓶,確保學生飲用開水;確實不能保證供應開水的學校要號召學生自帶白開水或純凈飲用水。

  3、加強師生的飲水安全教育。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課、班會、講座、板報、

  廣播等,開展飲水衛生安全及水源性的傳染病預防知識的宣傳教育,使學生了解飲

  水衛生安全的重要性及水源性的傳染病的傳播途徑和預防方法,提高學生的自我保

  護意識。

  4、學校使用的桶裝凈化水,要及時索取桶裝水生產單位的有效衛生許可證

  復印件或飲水機有效涉水產品衛生許可批件復印件;飲水機要定期消蠹,并由供水商安排專業人員進行消蠹。做好飲水機定期活洗消蠹書面記錄,提醒飲水機活洗消蠹專業機構定期為學校的飲水機做好活洗消蠹工作等。

  二、飲用水污染事故報告

  1、建立飲用水污染事故報告制度:發生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按規定的時間及時、準確報告當地衛生、教育行政部門。

  2、任何個人不得隱瞞、緩報、謊報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任何個人有權向有關部門舉報飲用水污染事故隱患。

  3、組織有關人員對學生飲用水封樣,并送檢疫部門檢測。

  4、積極做好中蠹學生的就醫陪護工作,及時聯系學生家長,如實向學生家長闡述事故經過,并認真做好學生家長的工作,爭取家長的配合、諒解。

  5、學校保健教師做好專項登記工作,包括:飲水污染情況、班級、人數;因飲水而得病的學生姓名、發病日期、主要癥狀、處理情況等,并積極協助衛生

  監督、疾控中心等部門做好調查工作,在衛生監督等部門的指導下做好相關工作。

  四、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

  1、飲用水污染事故發生后,學校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應緊急組織有關工作小組和人員,立即趕赴現場,配合當地衛生行政部門迅速開展現場調查,查找污染原因及污染物,了解污染物的種類、性狀、蠹性及污染程度,掌握供水范圍及接觸人群身體健康危害程度等,分析污染的擴散趨勢,并據此提出科學、行之有效的緊急控制消除污染措施。

  2、發生飲用水污染事故后,應依法立即、如實向衛生行政部門、教育行政部門報告水污染事故狀況,配合衛生監督部門開展有關調查、配合疾病預防控制部門開展水質監測,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絕;在衛生監督部門的指導下,制定限期治理方案,針對水污染環節和污染原因采取相應的控制措施,控制事態進一步的蔓延和擴大,嚴防水污染事故再次發生。

  3、積極配合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制定水質監測方案,科學采集水樣和檢測,

  快速找出主要污染物,并進行動態水質監測,及時掌握水質污染程度、污染趨勢、水質動態變化規律,為進一步確定污染物、污染治理、恢復供水提供科學依據。

  4、當出現飲用水或桶裝水質受到嚴重污染、威脅供水衛生安全等緊急情況時,應立即停止供水,在保證水質衛生安全質量的前提下采取其他臨時性供水途徑,以保證師生正常生活飲用水問題,避免和減少水污染對師生身體健康造成的危害0

  5、當飲用水污染事故得以控制,污染原因消除后,在恢復供水前,必須重新進行自備水源水的檢測,達到國家衛生標準后方可供水,并公告全校教工,及時解除控制。

  6、飲用水污染事故發生后,配合衛生行政部門及時完成調查、控制、處理,并形成書面材料(內容包括事故經過、現場調查檢測結果、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處理經過、效果、存在問題及建議等),按時逐級上報。同時接受衛生行政部門的衛生行政處罰。

  7、對病人的處置:

  (1)停止飲用相關飲用水;組織有關人員對學生飲用水封樣。

  (2)采集病人排泄物和已飲用過的水標本,并送檢疫部門檢測。

  (3)及時將病人第一時間送醫院進行急救治療,對癥治療和特殊治療;同時通知家長,

  如實向學生家長闡述事故經過,并認真做好學生家長的工作,爭取家長的配合。

  8、對可疑飲用水的緊急處置:

  (1)保護現場,封存有污染的飲用水;

  (2)追回已流出、儲存、分發的飲用水;

  (3)在市疾控中心專家的指導下,對有蠹飲用水進行無害化處理。

  9、對中蠹現場緊急處置:對接觸過污染飲用水的茶具、容器進行徹底活洗和有效消蠹。

  10、學校保健教師要做好專項登記工作,包括:飲水污染情況、班級、人數;因飲水而得病的學生姓名、發病日期、主要癥狀、處理情況等,并積極協助衛生

  監督部門、疾控中心等部門做好調查工作,在衛生監督等部門的指導下做好相關工作。

突發應急預案范文 篇17

  為了提高我校預防和控制變發學校飲用水污染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導和規學校飲用水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減輕或者消除突發飲用水污染事件的危害,保障全體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和校園穩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工作目標

  1、普及各種發生學校飲用水衛生事件的防治知識,提高廣大師生員工的自我保護意識。

  2、完善突發飲用水污染衛生事件的信息監測報告網絡,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采取措,確保突發飲用水污染衛生事件不在校園內蔓延。

  二、具體措施

  (一)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宣傳普及突發飲用水污染衛生事件防治知識,提高全體師生員工的防護意識和校園公共衛生水平,加強日常監測和維修,發現問題及時果斷有效的預防與控制措施,迅速切斷傳播途徑,控制疫情的傳播和蔓延。

  (二)依法管理,統一領導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突發飲用水污染衛生事件的預防。疫情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對于違法行為,依法追究責任。成立學校突發飲用水污染衛生事件防治小組,負責組織、指揮、協調與落實學校的突發飲用水污染衛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三)快速反應,運轉高效

  建立預警和醫療救治快速反應機制,強化人力、物力、財力儲備,增強應急處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證發現、報告、隔離、治療等環節緊密街接,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快速反應,及時準確處置。

  三、組織管理

  飲用水污染應急處理領領導小組成員及分工:

  組 長:負責應急處理的指揮協調工作。

  副組長:負責污染情況的報告工作。

  成員:負責污染情況的報告和飲用水的切換工作。如遇到污染事件,應嚴格落實報告制度,負責及時向總務負責人或安全保衛科負責人報告,再由學校負責人向教育主管部門和縣衛生防疫部門報告,并及時通知制水生產廠家。

突發應急預案范文 篇18

  一、指導思想:

  為了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幼兒大型集體活動事故,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搶險、救災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的要求,結合我園實際,特制訂本預案。

  二、事故應急預案啟動條件和范圍:

  本《預案》所稱事故,是指在園內的幼兒活動或幼兒園組織的在園外進行的幼兒集體活動中造成人員傷亡或較大經濟損失以及性質嚴重、產生較大影響的事故。

  (一)事故應急預案啟動條件

  1、事故所造成的后果有可能繼續擴大的;

  2、雖不屬于重大事故,但在事故發生過程中,情況發生突然變化,有可能造成嚴重后果的;

  3、組長認為有必要啟動應急預案的。

  符合上述三個條件之一的,均由組長發布啟動應急預案的命令。

  (二)事故應急救援的范圍

  1、中毒事故。一次造成10人以上急性中毒事故的;

  2、交通事故。一次性傷亡3人及以上的。

  3、意外事故。一次性傷亡3人及以上的。

  三、事故應急指揮組織機構:

  (一)事故應急搶險救災工作實行統一組織領導和分部門牽頭負責相結合的原則。

  (二)幼兒園成立大型集體活動事故應急搶險救災領導小組。

  組 長:幼兒園園長(蔡x)

  副組長:分管安全園長(王x)

  成 員:保健老師

  年級組長(湯x、潘x、李x、潘x)

  事故發生后,組長、副組長未到現場前,根據事故類別,由保健老師負責實施方案,組織、協調搶險救災工作。

  (三)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

  成立善后處理小組:根據實際情況,協調相關部門,組織對傷亡幼兒的處置。

  四、幼兒大型集體活動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的職責:

  1、組長發布啟動事故應急預案的命令;

  2、按照《預案》程序組織、協調、指揮預案的實施;

  3、隨時掌握《預案》實施情況,并對《預案》實施過程中的問題采取應急處理措施。

  五、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一)事故報告。幼兒大型集體活動事故發生后,必須做到:

  1、立即將所發生事故的情況,向“110”或“120”緊急報警求援,同時報告區教育局,區政府辦公室。

  2、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和報告人及聯系電話;

  (2)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財產損失的初步估計;

  (3)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4)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關部門和協助單位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3、事故的對外報告和公布,由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統一扎口管理,各有關部門按規定及時報告上級歸口管理部門。事故報告還應由領導小組填寫報告單。

  (二)現場保護。在第一時間進入事故現場的人員必須負責事故現場的保護。

  六、事故應急處理方案:

  本《預案》分設三類事故處理方案。

  1、道路交通事故,按照公安局交警大隊制訂的應急救援預案實施;

  2、食物中毒事件,按照區衛生局的應急救援預案實施;

  3、突發意外事故,按照區安全生產監督局的應急救援預案實施;

  七、事故應急措施:

  (一)事故發生后,幼兒園大型集體活動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應立即投入運作,組長及各組成員應迅速到位履行職責,及時組織實施事故應急預案,并隨時將事故應急處理情況報有關部門。

  (二)協調公安部門加強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工作,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社會治安。對肇事者等有關人員應采取監控措施,防止逃逸。

  (三)協調衛生部門立即組織急救隊伍,利用各種醫療設施搶救傷員;醫藥部門應當及時提供救護所需藥品;其他相關部門應做好搶險配合工作。

  八、其它事項:

  (一)本《預案》是我園幼兒開展大型集體活動事故發生后,實施搶救工作并協助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的指導性方案,在實施過程中應根據不同情況隨機進行處理。

  (二)我園平時應結合自身特點,加強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師生預防大型集體活動事故的意識和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三)教育全體人員都有參加事故搶險救災的義務。

  (四)事故發生后,應積極采取自救措施,防止事故的擴大,并向“110”或“120”緊急報警求援,同時向教育局事故處理領導小組報告。

  (五)本預案中各類事故的發生可能并發相關的次生事故和衍生事故。一旦發生,應啟動相關預案。

  (1)火災、爆炸、建筑安全事故可能引發交通事故,屆時,啟動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2)爆炸事故可能引發火災事故,屆時,啟動火災應急預案。

  (3)水災安全事故可能引發公共衛生事故,屆時,應啟動公共衛生應急預案。

突發應急預案范文 篇19

  1.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環境污染事故應急機制,提高公司應對涉及公共危機的突發環境污染事故的能力。保障公眾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保護環境,促進社會全面持續發展,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2.公司簡介和污染物處理

  2.1本公司基本概況

  深圳艾意特電子技術有限公司寶安分公司位于深圳市寶安區沙井街道沙一村萬安路長興高新技術工業園18棟1-2層西側,租用建筑面積1870平方米,職工總數50人。公司年生產銀油通孔產品約50000平方米、銀油飛線產品5000平方米、高阻產品5000平方米。

  2.2污水處理設施

  本公司污水處理站由深圳市羅湖長箐環保科技有限公司設計承建,污水站處理能力為20m3/d。

  2.3污染物分析處理

  公司污水處理站處理所產生的固體廢物(污泥)對環境有一定影響的。所以本公司與深圳市東江環保股份有限公司已經簽訂處理工業廢物合同,污泥由東江環保公司定期派車運走處理。

  3.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3.1設立事故現場指揮組,建立健全公司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組織體系,明確各應急組織機構職責。

  3.2現場總指揮:總經理

  3.3現場指揮:行政部

  主要職責:在事故現場對有可能受到污染的物品及人員進行搶救疏散。

  3.4主要負責人:劉武仕

  職責:定期組織安全檢查,對污水處理操作員進行安全教育,掌握安全知識;對污水處理站設備和設施及時進行監測和更新,保障處于有效使用狀態;當發現污染物出現泄漏及設備出現故障后,先迅速通知總經理,到現場按自身任務迅速搶修設備及堵住污染物的泄漏。

  3.5污水處理操作員:

  職責:定期對設備的保養、定時定量添加藥品、經常檢查污泥存放處是否有外泄,保證污水達到達標排放。發現事故問題要迅速向負責人匯報、及時采取處理。

  3.6后勤保障組:

  負責人(劉武仕)

  主要職責:負責事故得到及時搶救及設備正常運行,保護現場、協助環保部門做事故的調查工作。

  4.應急響應

  4.1公司行政部第一時間對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進行環境應急監測,掌握第一手監測資料,并配合地方環境監測機構進行應急監測工作。

  4.2發現事故的操作人員應立即做到污水不外排再報告公司負責人,報告要求(說明事故發生的原因或設備故障的起因);現場操作人員和負責人將事故通知總經理或其它負責人,迅速對設備的搶修及做好污染物不外泄,聽從指揮組統一安排部署;

  4.3所有應急人員接到通知后要立即到達現場,在應急搶救過程中,本著“救人先于救物”的原則下進行。參與搶救的人員要勇敢、機智、沉著,做到緊張有序,一切行動聽從指揮,有問題要及時上報指揮組。

  4.4本公司已經定期的對污水處理操作員工組織過培訓。使污水處理操作員工熟悉環保知識,熟知自己的任務。在人員、電話等其它情況有變化時可以隨時組織起搶救搶修隊伍。

  5.應急安全防護

  5.1現場處置人員應根據環境事故的特點,配備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人員出入事發現場程序。

  5.2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即滿足應急終止條件:

  5.2.1、事件現場得到控制,事件條件已經消除;

  5.2.2、污染源的泄漏已降至規定限值以內;

  5.2.3、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經被徹底消除,無繼發可能;

  5.2.4、事件現場的各種專業應急處置行動已無繼續的必要;

  5.2.5、采取了必要的防護措施以保護公眾免受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影響趨于合理且盡量低的水平。

  6.應急終止后的行動

  6.1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結束后,應組織相關部門認真總結、分析、吸取事故教訓,及時進行整改;

  6.2組織各專業組對應急計劃和實施程序的有效性、應急裝備的可行性、應急人員的素質和反應速度等作出評價,并提出對應急預案的修改意見。

  6.3參加應急行動的部門、環境應急隊伍應該及時維護、保養污水處理站設備,使之始終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態。

  7.宣傳

  7.1應加強環境保護科普宣傳教育工作,普及環境污染事件預防常識,增強職工的防范意識和相關心理準備,提高公眾的防范能力。

  7.2加強環境事故專業技術人員日常培訓和事故源工作人員的培訓和管理,培養一批訓練有素的環境應急處置、檢驗、監測等專門人才。

  7.3定期組織環境應急實戰演練,提高防范和處置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的技能,增強實戰能力。

突發應急預案范文 篇20

  為深入加強我校飲水衛生安全工作,不斷提升學校公共衛生工作的水平,進一步保障廣大師生員工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學校應對飲水污染突發事件的處置能力,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學校飲用水衛生管理要求》的要求,特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制定我校突發飲水污染事件應急工作預案,建立健全應急處置機制,有效預防與控制我校飲水污染突發事件的發生,切實保障全體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組織機構

  領導小組

  組長謝明華

  副組長袁向陽趙健冷新昌

  成員各班班主任

  三、發生飲水污染事件應急處理機制

  1、條件:學校發生生活用水、飲用水污染事件。

  2、處理辦法:

  ①立即停止生活用水、飲用水的供應。

  ②迅速上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區教育局體衛科,同時報市疾病控制中心學校衛生科。

  3、匯報內容:

  ①報告飲水污染造成不適的師生人數、癥狀及第一例發生時間;

  ②學校責任人和聯系電話;

  ③目前狀況和緊急處理措施;

  ④報告時間和報告人。

  4、協助衛生機構救治患者,做好登錄并通知家長。

  5、保留水樣、裝置容器、設備和現場。

  6、配合建設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進行調查并按各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7、落實衛生行政部門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態控制在最小范圍。

  8、保險機構介入處理。

  9、必要時報告公安、工商等部門。

  10、書面匯報前因后果及處罰情況。

  11、整改計劃、措施。

  四、學校對飲水污染突發事件的預防辦法

  1、學校必須保證學生享有足量、衛生的飲用水。

  2、指定專人或兼職負責學校師生飲水安全管理工作。

  3、指定專職或兼職人員對學校使用的制水、供水設備進行維護和保養。

  4、制定學校飲水突發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理辦法。

  5、校內醒目位置設置飲水衛生公告和學生飲水安全須知。

  7、學校要根據供水方式嚴格按照衛生監督管理要求執行:

  (1)保暖桶或鍋爐貯水

  學生飲用學校貯存在保暖桶或鍋爐的開水,是最常見的用水方式,應做到:

  ①水質符合《生活用水水質衛生規范》(20xx);

  ②有定期清洗保暖桶或鍋爐的制度,并予以落實;

  ③有定期清洗的記錄;

  ④清洗人員持有效健康體檢證明;

  ⑤清洗時宜采用流動蒸汽等物理消毒方式。

  (2)桶裝飲用水

  學生飲用桶裝飲用水應做到:

  ①生產桶裝飲用水的.企業有有效的食品衛生許可證;

  ②使用的飲水機有有效食品衛生許可證或涉水產品衛生許可證批件;

  ③水質應符合桶裝飲用水標識的標準;

  ④對飲水機有定期清洗消毒的制度并予以落實;

  ⑤有定期清洗消毒飲水機的記錄;

  ⑥飲水機清洗宜請專業機構進行;

  ⑦清洗消毒使用的消毒劑有有效的衛生許可批件;

  ⑧定期對水質進行抽檢。

  (3)二次供水生活用水

  有房頂水箱的學校應做到:

  ①房頂水箱每學期由專業機構清洗消毒并備案;

  ②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對房頂水箱加鎖加蓋;

  ③保持設施周圍環境清潔;

  ④配合衛生防疫機構抽檢水樣。

  五、學校發生飲水污染事件報告程序和聯系方式

  1、報告程序:

  市政府←市衛生局

  市教育局市疾病控制中心

  2、聯系電話:

突發應急預案范文 篇21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提高應對和防范冶金等工貿行業生產安全事故的能力,及時科學有效地組織應急救援,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和《廣東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預案。

  1、3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冶金等工貿行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要始終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首位,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市政府及市安委會負責統一領導、組織、協調全市冶金等工貿行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各區(縣)政府及有關部門和企業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事故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

  (3)條塊結合,屬地為主。冶金等工貿行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實行各區(縣)政府行政領導負責制,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由各區(縣)政府統一領導、相關部門依法履行職責,專家提供技術支持,企業充分發揮自救作用。

  (4)依靠科學,依法規范。遵循科學原理,充分發揮專家的作用,實現科學民主決策。依靠科學進步,不斷改進和完善應急救援的裝備、設施和手段。依法規范應急救援工作,確保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

  (5)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事故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加強重大危險源管理,做好冶金等工貿行業生產安全事故的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開展培訓教育,組織應急演練,做到常備不懈。加強社會宣傳,提高從業人員和社會公眾的安全意識,做好物資和技術儲備工作。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應全市冶金、建材、有色、輕工、機械、紡織、煙草、商貿等八大行業發生或可能發生以下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1)發生一次性死亡(含失蹤)3~9人,或者10人以上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的較大生產安全事故。

  (2)超出各區(縣)政府應急處置能力的生產安全事故。需要市政府或市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市安委會)處置的生產安全事故。

  (3)重大、特別重大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按照國家、省相關預案執行;

  一般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由各區(縣)人民政府負責處置。

  2、應急組織體系

  2、1應急組織機構

  市政府成立冶金等工貿行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指揮部),負責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全市冶金等工貿行業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指揮長由市政府主管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擔任,副指揮長由市政府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及市安委辦、應急管理局局長擔任。

  成員由市委宣傳部、市應急管理局、公安局、財政局、衛健局、國資委、工信局、生態環境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氣象局、總工會等相關部門、發生事故企業的主管部門、事故搶險單位主管部門、事故所在地區(縣)政府主管領導組成。

  市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應急管理局,負責指揮部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市應急管理局局長擔任。市指揮部可根據實際情況,在事發地設立現場應急指揮部。各區(縣)人民政府建立相應的本級應急指揮機構,明確各機構的職責和任務。

  2、2應急組織機構職責

  2、2、1市指揮部職責

  (1)執行國家有關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法規和政策。(2)分析災情,確定事故救援預案,制定各階段的應急對策。

  (3)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時,負責救援工作的組織和指揮,向救援部門發出各種救援命令。

  (4)確定各部門的職責,協調各部門之間的關系。(5)負責內外信息的接受和發布,向上級救援機構匯報事故救援情況。

  (6)負責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寫、演練和指導。(7)負責檢查督促各救援部門的工作,及時提出指導和改進意見。

  (8)適時調整各救援部門人員組成,保證救援機構正常工作。

  (9)負責向有關新聞機構發布事故及救援信息。(10)負責向上級部門提交事故及救援報告。 2、2、2市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指揮現場應急救援,根據事態發展及時做出相關救援決策,必要時向省和國家應急救援中心發出救援請求。

  2、2、3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1)市委宣傳部:負責生產安全事故的信息收集、整理、報告和新聞發布工作。

  (2)市應急管理局:負責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搶險方案,解決事故搶險過程中出現的技術問題。

  (3)市公安局:負責維護生產安全事故現場秩序、保護事故現場、警戒區的設置和警戒工作。

  (4)市交通運輸局:負責組織協調各類事故救援物資運輸工作,提供交通運輸保障,確保所需的物資和設備及時運送到事故搶險救援現場。

  (5)市財政局:統籌安排工貿行業生產安全事故中應由市財政解決的經費,并及時撥付到位;

  按照事權與支出責任相適應的原則,對工貿行業生產安全事故所需經費給予必要保障。

  (6)市衛生健康局:負責生產安全事故遇險人員和搶救人員的醫療救護工作。

  (7)市國資委:負責督促落實監管企業做好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管理、救援及應急救援重大事項的決策。

  (8)市工信局:負責領導、組織、協調監管企業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管理、救援及應急救援重大事項的決策,保障應急救援通訊暢通。

  (9)市生態環境局:負責生產安全事故現場環境監測工作,指導轄區政府和事故責任單位對有害物質進行無害化處理。

  (10)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生產安全事故傷亡人員工傷認定,協調事故單位完成撫恤、理賠等善后處理工作。

  (11)市總工會:負責生產安全事故傷亡人員及家屬的接待、安撫、撫恤、理賠等善后處理和穩定工作。

  (12)市氣象局:負責生產安全事故搶救期間的氣象信息發布。

  (13)*武警支隊:在救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參加事故遇險人員的營救,

  (14)*消防救援支隊:在救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參加事故遇險人員的營救。

  (15)*供電局:負責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供電需要。(16)各區(縣)人民政府:負責組織人力、物力,

  確定搶險施工方案和現場搶險救援、事故搶險現場的指揮協調工作。

  2、3應急專家組

  市指揮部根據工作需要,成立應急專家組,為應急處置工作提供技術支持,指導應急知識的教育和應急技能培訓;應急專家由市指揮部相關成員單位負責管理,建立應急專家庫,如有人員變動,應及時予以調整,并報市指揮部辦公室備案。

  應急專家組職責:(1)參與突發事件的監測預警,對事件發生的可能性、影響范圍、強度和級別進行預測,并提出應對方案。(2)受委托參與對突發事件影響的調查評估和分析研判,提出處置措施和決策建議,必要時參加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提供決策建議。

  2、4現場指揮部及職責

  現場指揮部具體負責指揮事故現場的應急處置工作。現場指揮部實行指揮長負責制。當指揮長沒有到達現場前,由事發地應急指揮機構主要負責人暫時履行指揮長職責。現場指揮部主要職責包括:

  (1)指揮、協調現場的應急救援工作,組織、聯絡各方力量處理事故,控制事故蔓延。

  (2)與事故單位和市指揮部保持密切聯系,核實現場人員傷亡和損失情況,及時向市指揮部匯報搶險救援工作及事故應急處置的進展情況。

  (3)組織劃定涉及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的警戒范圍,實施必要的群眾疏散、交通管制及其他強制性措施。

  (4)協調應急救援專家指導應急救援工作。(5)為市指揮部提供應急救援決策依據。

  (6)市指揮部有關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參與處置工作,包括組織營救、傷員救治、疏散撤離、安置人員、上報事故情況等。

  2、5現場救援指揮部組成

  現場救援指揮下設搶險救援、治安警戒、醫療救護、后勤保障、環境監測、宣傳報道、善后處置、技術專家等應急工作組。各工作組組成及職責:

  (1)搶險救援組

  牽頭單位:市應急管理局

  成員單位:市公安局、市場監管局、消防救援支隊,事發地區(縣)人民政府

  職責:負責實施市指揮部批準的搶險救援方案;負責協調搶險救援所需的物資清單;負責組織指揮救援人員進入事故現場實施搶險救援。

  (2)治安警戒組

  牽頭單位:市公安局

  成員單位:*武警支隊

  職責:負責事故現場治安警戒、人員疏散、秩序維護、交通疏導、現場調查取證等工作,保障應急救援高效、有序進行;依法控制事故責任人。

  (3)醫療救護組

  牽頭單位:市衛健局

  成員單位:市市場監管局

  職責:負責組織協調調配救護車、專家和衛生應急隊伍等衛生資源,開展事故傷員或中毒人員急救轉運、救治和現場衛生防疫工作;組織協調衛生應急藥品、器械等物資調配和質量監督管理工作。

  (4)后勤保障組

  牽頭單位:市應急管理局

  成員單位:市財政局、自然資源局、商務局、工信局、市住建局、交通運輸局、氣象局,中國電信*分公司、中國聯通*分公司、中國移動*分公司、市供電公司

  職責:負責事故搶險救援物資的聯系、采購、供應、車輛及油料調配;保障各級指揮人員、搶險人員生活與休息場所;為事故應急救援過程中提供氣象信息;與相關電力企業保持聯絡,保證事故現場電力供應;與電信公司、聯通公司、移動公司聯絡,保證事故現場通信暢通;負責事故現場搶險物資存放與保管;負責開辟救援綠色通道,協助調集、征用救援車輛,組織公路搶修、維護,保證公路暢通。

  (5)環境監測組

  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成員單位:市自然資源局、氣象局

  職責:負責事故現場大氣、水質、土壤環境污染影響的環境應急監測工作;根據監測結果及時提出次生環境污染事件的防控建議,提出妥善處置的技術指導意見。

  (6)宣傳報道組

  牽頭單位:市委宣傳部

  成員單位:市應急管理局、市廣播電視總臺、市網信辦、事發地區(縣)人民政府

  職責:維護現場正常的新聞采訪秩序,及時做好新聞發布工作,正確引導媒體和公眾輿論;完成市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7)善后處置組

  牽頭單位:市民政局

  成員單位:市公安局、應急管理局、總工會、民政

  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衛健局、事發地區(縣)人民政府

  職責:負責做好傷亡人員家屬的安撫、撫恤、理賠工作;負責處理相關善后工作。

  (8)技術專家組

  由相關部門專家組成。

  職責:參與冶金等工貿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方案的研究制訂;分析事故原因、災害的演變和救援技術措施;為應急救援決策、事故防范和恢復生產提出意見和建議。(各工作組組成人員若有變動,由相應崗位人員替補,并及時報市指揮部辦公室備案。

  2、6各區(縣)應急指揮機構職責

  各區(縣)應急指揮機構應制定本行政區域內的應急預案,建立健全相應的應急組織體系,做好本行政區域內的一般突發事件的預警、響應、處置及善后等相關工作,配合上級做好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3、預警預防機制

  3、1預警級別

  按生產安全事故的可控性、嚴重程度以及影響范圍,參照生產安全事故等級劃分標準,冶金等工貿行業安全事故應急預警分為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特別重大(Ⅰ級)四個等級。

  一般(Ⅳ級):發生死亡1至2人的冶金等工貿行業一般安全事故,以及存在可能造成1至2人死亡的一般事故隱患。

  較大(Ⅲ級):發生死亡3至9人的冶金等工貿行業較大安全事故,以及存在可能造成3至9人死亡的較大事故隱患。或者同一區(縣)冶金等工貿行業頻繁發生事故或者出現同類事故的多發性傾向。

  重大(Ⅱ級):發生死亡10至29人的冶金等工貿行業重大安全事故,以及存在可能造成10至29人死亡的煙花爆竹重大事故隱患。

  特別重大(Ⅰ級):發生死亡30人以上(含30人)的冶金等工貿行業特別重大安全事故,以及存在可能造成30人以上(含30人)死亡的冶金等工貿行業特別重大事故隱患。

  3、2預警信息來源

  各區(縣)應急指揮部將預警信息及時報送市指揮部辦公室,以便對應對工作提前做出部署。

  3、3預警信息發布的內容

  預警信息發布內容主要包括預警級別、可能影響的范

  圍、警示事項、應采取的措施和發布機關。

  3、4發布途徑

  通過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手機短信、電子顯示屏等相關媒體以及一切可能的傳播手段,及時向社會公眾發布預警信息。

  3、5預警準備

  市指揮部辦公室接到預警信息后,應立即組織對收集到的信息進行核實、篩選、評估、分析,根據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和影響范圍,提出應對方案和建議,提請指揮部研究決定是否啟動應急響應,并通知市指揮部各成員單位。

  3、6預警響應

  3、6、1 Ⅳ級預警響應

  發生一般事故時,事故發生單位應立即撥打110、119、120報警,并及時報告事故發生地政府和應急管理部門。事故發生地政府啟動當地應急預案,同時上報市級政府和應急管理部門。事故發生地政府負責人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救援工作,市有關部門應派人員趕赴現場指導救援工作。

  3、6、2 Ⅲ級預警響應

  發生較大事故時,事故發生單位應立即撥打110、119、120報警,并及時報告當地區(縣)級政府和應急管理部門。區(縣)級政府啟動縣級應急預案及時組織救援,同時上報市級政府和市應急管理部門啟動市級應急預案。市、區(縣)兩級政府負責人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救援工作。

  3、6、3 Ⅲ級、Ⅰ級預警響應

  發生重大、特別重大事故時,事故發生單位應立即撥打110、119、120報警,在Ⅲ級響應基礎上,逐級向上匯報請求支援,在上級部門到來之前做好先期準備工作。

  4、信息報送和處理

  4、1信息報告

  冶金等工貿行業事故災害發生后,或收到可能發生的預警信息后,所在地各級政府及時將事故災害信息上報市指揮部辦公室,必要時可越級上報。市指揮部通過分析研判,上報市委、市政府。

  4、2報告程序和時限

  在接到冶金等工貿行業突發事件報告后,市指揮部辦公室值班人員必須詳細做好記錄,包括時間、地點、災害類型、傷亡情況,同時予以核實,并立即市指揮部辦公室主任匯報,按規定時限內(2小時內)上報市委、市政府。

  4、3報告方式和內容

  冶金等工貿行業突發事件報告分初報、續報和處理結果報告三類。初報即首次上報,續報在查清有關基本情況、事件發展情況后隨時上報,處理結果報告在突發事件處理完畢后上報。

  初報可用電話直接報告,主要包括事件類型、發生時間和地點、人員傷亡情況。

  續報可通過網絡或書面報告,在初報基礎上報告有關確切的數據及事件發生的`原因、過程和采取的應急處置措施、進展情況等。

  處理結果報告采用書面報告,在初報和續報基礎上,報告事件的處理措施、過程和結果,事件潛在或間接危害、社會影響、參加處置的有關部門和工作內容,以及經驗和教訓等。

  5、應急指揮處置

  根據冶金等工貿行業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市指揮部設定應對四個應急響應等級。Ⅳ級為最低響應等級,Ⅰ級為最高響應等級。Ⅳ、Ⅲ級響應由市指揮部辦公室主任組織協調,Ⅱ級響應由市指揮部副指揮長組織協調,Ⅰ級響應由市指揮部指揮長統一組織、領導。

  5、1基本響應

  冶金等行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啟動后,在市應急救援指揮部的協調指導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組織、指揮、協調各有關部門、單位和專業應急隊伍,開展搶險救援、現場監測、醫療救護、人員疏散、治安警戒、交通管制、工程搶險、安全防護、社會動員、損失評估等應急處置工作。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按照分工,認真履行各自職責。

  (1)搶險救援

  冶金等行業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和事發地政府要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并及時向上一級政府報告。根據事故類型及時召集、出動專業應急隊伍實施救援。

  (2)現場監控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組織技術力量和救援隊伍加強對事故現場的監控,及時采取緊急處置措施,果斷控制或切斷災害鏈,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發生。

  事故發生地公安部門應當迅速組織警力進行現場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維持現場秩序,及時疏散群眾,并控制事故發生單位主要負責人,嚴防事故發生后逃匿。對逃匿者要及時組織抓捕。

  (3)醫療衛生救助

  事故發生地衛生行政部門負責組織開展緊急醫療衛生救助和現場衛生醫療處置工作。

  (4)交通管制

  根據處置突發生產安全事故的需要,事故發生地政府和有關部門可以依法決定采取交通管制措施。

  (5)應急人員安全防護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在處置冶金等行業生產安全事故時,應當對事故發生地現場安全情況進行科學評估,保障現場應急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現場應急救援人員應根據需要攜帶相應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需要具體協調、調集相應安全防護裝備。

  (6)群眾疏散和防護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組織群眾的安全防護工作,主要包括:決定應急狀態下群眾疏散、轉移和安置的方式、范圍、路線、程序;指定有關部門負責實施疏散、轉移;啟用應急避難場所;實施醫療救治、疾病預防和控制;負責實施治安管理。

  (7)調集征用

  根據突發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需要,省應急救援指揮部有權緊急調集人員、資金、物資、交通工具和相關設施。必要時可以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向社會征用物資、交通工具和相關設備。

  (8)物資保障

  根據突發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需要,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下設物資保障組,保證救援所需物資供應。

  (9)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組織調動本行政區域內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工作。超出事故發生地區(縣)政府處置能力時,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向市應急救援指揮部申請該行政區域外的社會力量支援,市應急救援指揮部協調有關社會力量進行支援。

  (10)現場檢測與評估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需要可成立事故現場檢測、鑒定與評估小組,綜合分析和評價檢測數據,查找事故原因,評估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后果,為制訂現場搶救方案和事故調查提供參考。檢測與評估報告要及時上報。

  5、2 IV級響應

  5、2、1啟動條件

  當發生一般事故時,啟動Ⅳ級應急響應。

  5、2、2啟動程序

  市指揮部辦公室經分析評估,認定達到啟動標準后,由市指揮部辦公室主任決定啟動Ⅳ級應急響應。

  5、2、3響應措施

  由各區(縣)政府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各區(縣)政府關部門根據事故或險情嚴重程度啟動相應應急預案,超出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時,及時報請市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啟動上級應急預案實施救援。

  5、2、4響應終止

  應對工作結束后,由市指揮部辦公室提出建議,市指揮部辦公室決定終止IV級響應。

  5、3 III級響應

  5、3、1啟動條件

  當發生較大事故時,啟動Ⅲ級應急響應。

  5、3、2啟動程序

  市指揮部辦公室經分析評估,認定達到啟動標準后,由市指揮部辦公室主任決定啟動Ⅲ級應急響應。

  5、3、3響應措施

  由市指揮部辦公室組織協調應對處置工作。市政府或市政府有關部門根據事故或險情嚴重程度啟動相應應急預案,超出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時,及時報請省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啟動上級應急預案實施救援。

  市應急管理局:組織開展冶金等行業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應急救援裝備、器材、物資、保障、經費的管理和使用;向上級應急管理部門匯報工作。

  市公安局:事故發生后,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抽調警力封鎖現場、維持秩序,組織事故可能危及區域內人員的疏散撤離,對人員撤離區域進行治安管理,確認事故傷亡人數和傷亡人員的身份,負責有關責任人的控制及追捕,參與冶金、建材行業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交警支隊負責事故現場區域周邊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非救援車輛進入危險區域,保障救援道路的暢通。

  市衛健局:負責對現場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護和治療。確定專業治療與救護定點醫院;負責醫務人員、醫療器材、急救藥品的調配,組織好現場救護及傷員轉移。負責統計傷亡人員情況。

  市市場監管局:負責對現場冶金等工貿行業產品執行標準及產品質量情況進行勘查鑒定。

  市交通運輸局:負責指定搶險運輸單位和運輸車輛,組織生產安全事故現場搶險物資和搶險人員的運送。

  市生態環境局:負責冶金、建材行業生產安全事故現場環境質量監測工作,確定環境污染區域范圍。

  市民政局:協助地方政府做好人員安置及善后處理工作。

  市財政局:負責應急救援資金的準備、調度和落實工作。

  市委宣傳部:負責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的新聞報道工作,組織協調新聞單位對生產安全事故情況進行報道,組織對外信息發布。

  市氣象局:負責為生產安全事故現場提供風向、風速、溫度、氣壓、濕度、降雨量等氣象資料,做好氣象應急服務。

  市消防救援支隊:負責組織力量處置爆炸和火災撲救,搜救受傷人員,撲滅火災,防止火災和爆炸事故蔓延。

  市總工會:負責參與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市應急救援指揮部:(1)市指揮部辦公室通知組織指揮部有關成員單位召開會商會,分析形勢,研究部署應對措施。(2)市指揮部辦公室進入24小時值守,保持通訊暢通。市指揮部辦公室每2小時向市委、市政府報告進展情況。

  (市政府電話:,市應急管理局指揮中心值班電話:。)(3)根據有關部門和專家的建議,通知有關應急救援指揮機構隨時待命,為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或行業應急指揮機構提供技術支持。(4)派出有關人員和專家趕赴現場指導現場應急救援,必要時派遣專業應急力量實施增援。(5)需要有關應急力量支援時,向市政府提出請求。(6)組織協調較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協調落實其他有關事項。

  5、3、4響應終止

  應對工作結束后,由市指揮部辦公室提出建議,市指揮部辦公室主任決定終止Ⅲ級響應。

  5、4 Ⅱ級應急響應

  5、4、1啟動條件

  當發生重大事故時,啟動Ⅱ級響應行動。

  5、4、2啟動程序

  市指揮部辦公室經分析評估,認定達到啟動標準后,由市指揮部辦公室主任提請指揮部副指揮長啟動Ⅱ級應急響應。

  5、4、3響應措施

  由省政府和省政府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市政府組織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全力以赴參與救援,并及時向市委、市政府報告救援工作進展情況。

  5、4、4響應終止

  應對工作結束后,由市指揮部辦公室主任提出建議,市指揮部副指揮長決定終止Ⅱ級響應。

  6、恢復重建

  6、1善后處理

  (1)在應急搶險救援過程中緊急調用物資、設備、人員、征用場地所發生的費用由事故發生單位承擔。

  (2)對傷亡人員和家屬做好安撫、撫恤、理賠等善后處理和社會穩定工作。

  (3)事故救援結束后,應當盡快恢復受影響群眾的正常生活和生產活動。

  6、2調查與評估

  應急處置工作完成后,各責任單位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繼續跟蹤和掌握設施損壞情況,收集、匯總有關工作情況及信息,及時報市指揮部。市指揮部會同各有關責任單位對事件進行評估,總結成功經驗,提出改進建議。

  6、3恢復重建

  各區(縣)及企業自行進行恢復重建工作。

  7、應急保障

  7、1通信與信息保障

  7、1、1各級冶金等工貿行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機構應具備相應的通訊條件,并確保通信暢通。

  7、1、2市指揮部成員單位應當保證24小時通信暢通,并將值班電話、輔助通信方式和主要負責人聯系方式向市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7、1、3應急救援現場應配備現場緊急通訊系統,與市指揮部保持通訊暢通,為現場應急救援工作提供保障。各區(縣)負責協助現場應急處置的通訊保障。

  7、2資金保障

  7、2、1市政府建立應急處置資金,納入市財政預算,為建立應急指揮系統、公益宣傳、應急人員培訓、應急演練、應急設備儲備維護、獎勵等方面提供資金保障。

  7、3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保障,市指揮部成員單位應做好應急救援必需的物料、器材、工具等物資儲備工作。

  7、3、1各區(縣)應建立等物資儲備檔案,明確管理責任,搞好日常保養。同時,與專業物資公司簽訂應急協議,確保緊急情況下物資、設備充足可用。

  7、3、2市衛健局:負責醫療器材、急救藥品等設備儲備。

  7、3、3市市場監管局:負責檢測冶金等工貿行業質量等設備儲備。

  7、3、4市生態環境局:負責環境檢測等設備儲備。

  7、3、5市氣象局:負責氣象等設備儲備。

  7、3、6市消防救援支隊:負責消防器材等設備儲備。

  8、監督管理

  8、1監督檢查

  市指揮部負責對本預案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8、2宣傳培訓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運用多種宣教手段,形成合力,充分運用黨委政府宣傳思想文化資源和教育培訓資源,做好宣傳培訓工作。應積極開展應急救援咨詢服務,加大對群眾開展自救和互救知識的宣傳工作。冶金等工貿行業生產經營企業在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中,應注重提高職工在遇到突發事件處置能力的培訓。

  8、3應急演練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積極做好本級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工作。冶金等工貿行業生產經營單位對本企業安全全面負責,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冶金等工貿行業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規范,制定操作性強的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

  8、4責任與獎懲

  8、4、1市政府對在冶金等工貿行業事故應急處置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或獎勵。

  8、4、2對在冶金等工貿行業事故災害應急處置工作中不履行職責、不服從指揮,玩忽職守,造成嚴重后果的單位和個人,市政府將給予通報批評并予以責任追究。

  9、附則

  9、1預案管理與更新

  預案實施后,市指揮部應適時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對本預案進行評估,及時修訂、完善,并及時通過應急平臺終端對本預案、數字預案、應急基礎信息實時更新。

  9、2應急預案的解釋

  本預案由市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釋。市指揮部成員單位應當根據各自實際情況,制定本單位部門應急預案。

  9、3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公布實施。

  縣行政服務中心安全應急預案

  來源:縣行政服務中心(公共資源交易辦)

  發布時間:20xx—08—17

突發應急預案范文 篇22

  一、 目的

  為最大限度的減少火災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及其實施細則和省、 市政 府的有關規定精神,特制定本預案。

  二、 適用范圍

  本工作規程用于購物中心商業廣場管理處火災撲救工作。

  三、消防組織結構

  四、 職責:

  1、 總指揮主要職責

  1) 統一協調管理處各部門應急救援工作;

  2) 組織制定并實施火災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方案;

  3) 統一調配救援設備、人員、物資、器材;

  4) 適時批準啟動救援預案和終止緊急狀態;

  5) 組織落實主管領導交辦的相關工作。

  2、 副總指揮主要職責

  1) 如總指揮不在,行駛總指揮職責;

  2) 負責事故應急處理的綜合協調工作;

  3) 負責施救人員、物資、器材的調配;

  4) 承辦總指揮交辦的其他工作。

  3、 滅火組組長主要職責

  1) 負責在火警發生后要迅速趕赴現場指揮滅火;

  2) 負責報告火災的撲救情況;

  3) 負責火災撲滅后,保護火災現場等待調查;

  4) 承辦總指揮交辦的其他工作。

  4、 疏散組組長主要職責

  1) 負責有計劃、有步驟的將易燃易爆物品、受火災威脅的人員、重要文件及時疏散到安全 地方;

  2) 指揮疏散事故影響區的人員;

  3) 保證消防車輛能自由進出,保持商場內外各通道暢通;

  4) 承辦總指揮交辦的其他工作。

  5、 警戒組組長主要職責

  1) 組織工程部人員維護事故發生區域治安、交通秩序;

  2) 承辦總指揮交辦的其他工作。

  6、 后援支持組組長主要職責

  1) 統一指揮施救隊伍;

  2) 籌措調集應急救援所需的交通工具、器材;

  3) 負責實施防止事故擴大的安全防范措施;

  4) 迅速組建搶險和現場救治醫療隊伍;

  5) 組織指揮現場搶險救災、傷員救治及轉送工作;

  6) 承辦總指揮交辦的其他工作。

突發應急預案范文 篇23

  為了保障我校師生員工健康地學習、工作、生活,促進我校各項工作順利開展,防止安全事故發生,切實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從我校實際出發,特制定本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一、突發事件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職能負責:教務處政教處少先大隊

  責任人員:職責范圍內的相關教職工、職責范圍內的有關具體落實的管理人員、班主任、班級責任教師、值周領導、值周教師。

  二、具體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

  (一)校內發生火警、漏電、房屋倒塌等特大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

  1、切斷各樓層的電源。

  2、發生火警,先以滅火器撲滅;火勢蔓延,急打"119";房屋倒塌且有師生埋入,急打"110",并有組織地進行搶救。

  3、迅速向突發事件領導小組報告。

  4、開通全部安全通道,學校教職員工組織學生迅速撤至安全地帶。

  5、配合消防、醫院等單位,做好自救工作

  6、盡可能保護好現場,做好有關證人證事記錄。

  (二)校外不法人員進入校內實施暴力或搶劫事件應急預案

  1、來人不履行登記手續,強行闖入,門衛應力加阻止,不得放行。

  2、來人已闖入校內,門衛追趕不及,應立即電話通知有關部門領導,及時將闖入者清逐出校門。

  3、校內發現不法分子襲擾、行兇、行竊、斗毆、搶劫、劫持人質、放火、破壞公私財務的應立即采取下列處置方法:

  ①迅速報警(110)。

  ②迅速報告學校突發事件領導小組。

  ③對不法分子進行勸阻或制服,保護在場師生安全。

  ④為防止不法分子逃跑,在制止、制服其前應關閉校門。

  ⑤立即將受傷師生送往醫院進行救治。

  ⑥作好師生的思想工作。

  4、記錄不法分子的體貌特征和其他犯罪情節,收集不法分子施暴的兇器,保護好現場。

  5、組織校內力量,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善后工作。

  (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預案

  當社會上出現流行病疫時,凡師生中出現與該病相似病癥時,各班主任要馬上報告校長或教導處,并及時與該學生的家長取得聯系,在家長的陪同下去醫院診治,一經確認是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時,學校要采取下列措施:

  1、學校要迅速如實報告上級有關部門。

  2、對該學生所在班級及任課教師辦公室進行布控,對全校公共場所,尤其是布控區域進行嚴格的消毒。

  3、堅決杜絕染病學生帶病來校。染病學生來校上課時,必須有收治該學生的醫院,出具診斷證明其已康復,并不存在傳染危害后,方可來校上課。

  4、學校要根據上級有關部門的要求和指導下,采取必要的防范及保護措施。

  (四)學校其他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學校其他突發事件,值周領導、值周教師、上課教師,要第一時間到位指揮。

  2、讓學生坐在教室靜候,要堅決阻止學生在教室起哄,或走出教室相互追逐,推搡。

  3、馬上安排過道指揮和其他照明用具。

  4、及時與有關方面聯系了解情況。

  5、若是校內電路問題,可能的情況下,應及時維修。

  6、若遇不能修復,值周領導、值周教師、上課教師要組織學生有秩序地離開教室,要教育學生輕上慢下樓梯。

  三、在突發事件發生后,活動的組織者或第一個接警者或首位發現者,應以師生利益、學校利益為重,無條件地承擔組織、指揮、搶救、控險、報警等任務,要充分利用現代化的交通工具、通訊工具及時做好組織、搶救和報告工作,如接警后拖延、推委應視作玩忽職守。對突發事件,全校師生員工實行首見首聞報告制和教職工首見首聞第一時間負責制。

  四、突發事件發生后,全校教職工要把搶救、保護學生生命安全視作第一要務,不得臨陣退怯,更不得采取事不關己的回避逃脫手段。

  五、突發事件發生后,相關的部門和有關的責任人員在事發初和應急處理中都要隨時向校長或值月領導報告突發事件的有關情況,不得隱瞞。

  六、突發事件解決后,相關的部門和有關的責任人員要向校長或值周領導書面報告突發事件的處理情況。

突發應急預案范文 篇24

  為應對超市發生的各類火災事故,迅速撲滅初起火災和安全疏散人員,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確保撲救與安全疏散工作有序進行,做到防患于未然,特制訂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一、組織機構

  1、領導小組:

  職責:統一指揮調動各行動組按照預定方案進行滅火、疏散、救援等工作;根據火場情況變化,適時做出必要決策;組織火災事故的調查及善后處理工作。

  2、滅火行動組

  組長:

  成員:由超市義務消防隊隊員組成。

  職責:執行總指揮的指令,根據火場情況(即起火部位、火勢大小、燃燒物質等),啟動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消防供水等設備,正確使用滅火設施和器材,迅速撲滅初起火災,或有效控制火勢發展,配合公安消防隊實施滅火。

  3、通訊聯絡組

  組長:

  成員:

  職責:根據總指揮的指令和火情,發出119火警信號,準確報告起火地點與部位、著火物質、有無被困人員等信息。保持火場總指揮與消防部門及各行動組之間的聯系,做到上傳下達,確保信息暢通。

  4、疏散引導組

  組長:成員:起火部位工作人員和部分義務消防隊員組成。

  職責:利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臨時搭建的逃生設施,幫助引導被困人員迅速安全撤離火場。按照“救人第一、疏散優先”的原則,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盡可能將重要的信息資料、貴重財物一并撤出。

  5、安全防護救護組

  組長:

  成員:

  職責:利用急救器械、藥品等及時搶救、護理火災中出現的傷員。協助120急救中心工作人員進行醫療救護。提供搶救工作所需車輛及其它后勤保障。

  二、報警、接警及通訊聯絡的程序和措施

  1、超市員工發現火險、火災應立即向超市消防安全負責人報告,并提供著火地點、火勢大小和有無被困人員等情況,必要時直接向119火警中心報警。

  2、消防負責人員接到報警后,應立即通知保安人員趕往起火地點,同時向總指揮報告,保安人員到場后及時向總指揮反饋火場信息。臨時組織在場人員進行必要的撲救和救援工作。

  3、按照總指揮的指令,通訊聯絡組組長接通知后立即通知本組成員,并安排分頭通知各行動組成員等迅速到達火災現場。如果已向119火警中心報警,應及時安排人員在大門及路口等候引導消防車輛。同時攜帶對講機等通訊工具趕到現場,保持現場總指揮與各行動組及公安消防隊之間的通訊聯絡。

  4、總指揮到達現場后,匯總火場各方面的情況,按照預案規定的職責任務,指揮各行動組進行滅火、疏散和救援等工作,組織在場人員參與協助滅火、救援和維持現場秩序等工作。

  三、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

  1、疏散引導組成員接到火災通知后,應立即趕到現場,根據起火部位建筑結構、被困人員所在位置以及疏散通道等情況,提出營救方案,按照總指揮的指令,迅速展開疏散救援工作。

  2、疏散引導組人員進入火場后,應優先疏散老弱病殘及婦女兒童,根據火場內部情況,迅速引導被困人員按照相對安全、路程短、用時少的疏散路線撤出。

  3、如果疏散通道被火勢封住,可采取必要的破拆措施,或利用梯子、繩索等將被困人員救出。若不具備上述條件,應及時組織被困人員轉移到相對安全的部位,等待公安消防部門救援。

  4、被困人員安全疏散后,若火場中存有重要資料或貴重財物等,在安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應組織人員盡快將其撤出,撤出后的物資應放置在不影響撲救工作的安全地帶,并安排人員看護,防止發生意外。

  5、疏散引導組人員進入火場前,應做好必要的防護準備,保證自身安全。

  四、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1、滅火組成員趕到起火地點后,應立刻了解著火物質和有無易燃易爆、化工化學物品等情況,同時調集附近所有消防器材,按照總指揮的指令,迅速進入火場實施撲救。

  2、滅火組進入火場后,若發現仍有人被火勢圍困,應按照“先救人、后救火”的原則,先解救被困人員,并為疏散人員讓開通道,以免影響疏散時間,造成人員傷亡。

  3、若為電器設備火災,或著火部位在機房等電器設備較多的地方,一定要先切斷火場的電源,再進行撲救,尤其不能用水直接滅火,以防發生人員觸電。

  4、著火物質若為油類,可用干粉滅火器撲救,或用石棉瓦、沙土、濕棉被等覆蓋,不要直接用水噴灑油面,防止火勢流動蔓延。若為可燃氣體火災,應先關閉可燃氣體閥門,切斷氣源。若著火物質為橡膠、塑料等化工制品,進入火場人員應攜帶防毒面具等防護用品,防止發生人員中毒。

  5、如果火場附近存放有易燃易爆物品,在確認其尚未著火或無爆炸危險時,滅火組應調集充足的人員和消防器材,迅速建立防火隔離帶,防止火勢向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地點蔓延,同時組織力量轉移易燃易爆物品。

  6、如果發現或趕到火災現場時,火災已發展為全面燃燒,這時應開啟附近所有室內消防箱,迅速向火場鋪設消防水帶,起動消防供水系統,控制火勢發展,待公安消防隊到達后,協助進行滅火工作。

  五、安全防護救護的程序和措施

  1、防護救護組接到通知后,立即集合人員,并準備好搶救藥品等,迅速趕往火災現場。

  2、及時對火場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治,危重傷員要盡快安排車輛送往附近醫院,或向“120”急救中心求助。

  3、根據火場情況,緊急調用賓館車輛以備急用。

  4、安排人員維護火場外圍秩序,疏通道路,保證滅火、救援工作順利進行。

突發應急預案范文 篇25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確保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道路運輸安全暢通,保障應急物資和人員及時安全運達,保證應急救援行動順利開展,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危害。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安徽省道路運輸條例》、交通運輸部《公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安徽省交通運輸廳道路運輸保障應急預案》及國家相關專項預案和部門預案制訂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市交通運輸系統因各類突發公共事件引發的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工作。

  1.4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在市政府及省交通運輸廳統一領導下,各級交通運輸部門具體負責,各單位分工協作,分級負責。

  (2)職責分明、規范有序、功能全面。根據各級相關部門現有職責明確任務分工,確保應急工作機制和應急程序規范有序。同時建立結構完整、功能全面的應急反應體系。

  (3)資源整合、信息共享、公眾參與。充分發揮各部門和社會公眾的應急支持作用,在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中,優化整合各相關部門的人力、物力資源,實現信息共享。

  (4)平戰結合、反應靈敏、運轉高效。做好日常應對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準備工作,加強應急培訓與演習,采用先進應急技術,提高應急科技水平,確保應急工作反應靈敏和運轉高效。

  2應急指揮體系及職責

  局道路運輸保障應急組織體系由市級道路運輸管理部門、縣級道路運輸管理部門和道路運輸企業三級應急組織機構組成,各級組織機構在同級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領導下開展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工作。

  局道路運輸保障應急指揮體系由組織指揮機構、日常工作機構、應急工作組、專家咨詢組組成。

  市運管處成立本市道路運輸保障應急管理機構,并督促有關企業成立相應道路運輸保障應急機構。

  市大橋處、市公路管理局、省交通集團銅陵汽運有限公司、市公交總公司分別成立本單位道路運輸保障應急機構。

  縣(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成立相應道路運輸保障應急機構,并在縣(區)政府領導下開展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

  2.1局組織指揮機構

  2.1.1指揮部機構組成

  市交通運輸局成立道路運輸保障應急指揮部,局長擔任指揮長,各位副局長為副指揮長,成員由局機關相關科室負責人、局屬各單位負責人以及省交通集團銅陵汽運有限公司、市公交總公司等運輸企業負責人組成,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設在局應急辦)。

  2.1.2指揮部及成員單位職責

  2.1.2.1指揮部職責:

  負責組織指揮市交通運輸系統道路運輸保障應急處置工作;負責審定道路運輸應急預案和應急經費預算;負責發布道路運輸保障應急指揮命令,決定啟動和終止道路運輸應急預案;負責會同市政府有關部門,制定并實施應對突發事件的道路運輸保障應急聯合行動方案;負責向市政府和省交通運輸廳報告應急處置情況;負責承辦市政府和省交通運輸廳交辦的其他工作。

  2.1.2.2成員單位職責

  (1)市運管處:負責收集匯總上報道路運輸保障應急有關信息;負責組建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客運車隊和應急貨運車隊;負責實施道路運輸保障應急任務;負責開展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培訓和演練;負責承辦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市大橋處、市公路管理局、省交通集團銅陵汽運有限公司、市公交總公司:負責組織人力物力,保障應急運輸通道的暢通;負責承辦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應急工作。

  (3)其他部門:在局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協調下,參加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協作。

  2.1.3指揮部辦公室、應急工作組、專家咨詢組及職責

  2.1.3.1指揮部辦公室及職責

  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是道路運輸應急的日常工作機構(設在局應急辦),由分管局領導任主任,成員由局辦公室、運管科、人事教育科、工程科、安全科、市大橋處、市公路局、市運管處、省交通集團銅陵汽運公司、市公交總公司組成,具體職責:

  (1)負責貫徹落實上級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工作指示。

  (2)負責做好局應急指揮部會議會務工作。

  (3)負責處理道路運輸應急信息,提出啟動市級預警和應急響應行動建議。

  (4)負責檢查指導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工作落實情況。

  (5)負責道路運輸應急期間24小時值班工作。

  (6)負責承辦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1.3.2應急工作組及職責

  啟動本預案市級以上響應后,市交通運輸局道路運輸保障應急指揮部即成立應急工作組,由局分管領導任組長,其主要職責是執行局道路運輸保障應急指揮部指示,具體開展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工作。應急工作組下設公路搶通、運輸保障、總結評估三個小組,各小組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協同作戰,全力以赴做好各項應對處置工作。

  (1)公路搶通小組及職責

  公路搶通小組由市公路局領導任組長,局工程等相關科室、市公路局、市縣鄉處、局質監站、局項目辦等相關人員組成。其主要職責:

  ①負責組織公路搶修及保通工作,組織、協調應急隊伍的調度和應急機械及物資的調配,確保公路的安全暢通。

  ②會同公安部門擬定公路繞行方案并協助組織實施。

  ③負責協調社會力量參與公路搶通工作。

  ④擬定搶險救災資金補助方案。

  ⑤承辦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運輸保障小組及職責

  運輸保障小組由市運管處領導任組長,局運管等相關科室、市大橋處、市公路局、市運管處、省交通集團銅陵汽運公司、市公交總公司等相關人員組成。其主要職責:

  ①負責具體實施人員物資的道路運輸保障工作。

  ②負責申請開通“綠色通道”工作。

  ③協調與其他運輸方式的聯運工作。

  ④擬定運輸補償資金補助方案。

  ⑤承辦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3)總結評估小組及職責

  總結評估小組由局分管領導任組長,局安全等相關科室、公路搶通小組、運輸保障小組、專家咨詢組等有關人員組成。其主要職責:

  ①負責編寫道路運輸保障應急處置工作總結。

  ②對道路運輸保障情況、應急處置措施、取得的主要成績、存在的主要問題等進行總結和評估,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議,并向局應急指揮部提交總結評估報告。

  ③承辦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1.3.3專家咨詢組及職責

  局應急指揮部設立專家咨詢組,由交通運輸行業及其他相關行業工程技術、科研、管理、法律等方面專家組成。專家咨詢組由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組建和管理。主要職責是:

  (1)參與道路運輸保障應急預案的擬訂和修訂工作。

  (2)對交通突發公共事件道路運輸應急工作提出建議。

  (3)對交通突發公共事件道路運輸應急工作進行技術指導。

  (4)對應急響應終止和后期分析評估提出咨詢意見。

  (5)為公眾提供有關防護和技術咨詢。

  (6)承辦局應急指揮部委托的其他工作。

  2.2縣(區)道路運輸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

  縣(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成立相應的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指揮機構,制訂職責范圍內的道路運輸保障應急預案,做好相應的道路運輸保障應急處置工作。

  3運行機制

  3.1預測與預警

  3.1.1預測與預警信息分類

  3.1.1.1交通運輸行業外部預測、預警信息

  (1)氣象監測、預測、預警信息。

  (2)強地震(烈度5.0以上)監測信息。

  (3)突發地質災害監測、預測信息。

  (4)洪水、堤防決口與庫區垮壩信息。

  (5)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

  (6)環境污染事件影響信息。

  (7)重特大交通事故影響信息。

  3.1.1.2交通運輸行業內部預測、預警信息

  (1)公路損毀、中斷、阻塞信息。

  (2)道路運輸量與運力信息。

  (3)道路運輸安全信息。

  (4)道路運輸市場信息。

  3.1.1.3預測、預警信息監測

  (1)交通運輸行業外部信息由氣象、地質、衛生、環保、公安交警等對應行業管理部門提供。

  (2)公路損毀、中斷、阻塞信息由公路部門提供。

  (3)道路運輸量與運力信息、道路運輸安全信息、道路運輸市場信息由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和客貨運企業負責監測。

  3.1.1.4預測、預警信息接收與分析

  (1)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負責道路運輸量與運力信息、道路運輸安全信息、道路運輸市場信息的接收工作,與上級信息中心建立信息共享。

  (2)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急指揮機構負責對接收的外部、內部預測、預警信息進行分析、預測,判斷其對道路運輸的影響程度、預測道路運輸保障應急的需求級別。

  3.1.1.5預警分級

  參照《國家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根據突發事件發生時對道路應急運輸保障的需求程度與保障能力將預警分為四級:省級道路運輸保障預警、市級道路運輸保障預警、縣級道路運輸保障預警、企業級道路運輸保障預警,見表3-1。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市級道路運輸保障預警的啟動和發布。縣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縣級道路運輸保障預警的啟動和發布。

  3.1.1.6預警啟動

  局應急指揮部認為需要啟動本預案時,按以下程序啟動市級預警。

  (1)局應急辦提出市級預警狀態啟動建議。

  (2)應急指揮部在2小時內決定是否啟動市級預警,如同意啟動,則正式簽發市級預警啟動文件,并向省交通運輸廳及市政府應急管理機構報告,各應急工作組進入待命狀態。

  (3)市級預警啟動命令發出1小時內,局應急辦通知相關下級道路運輸保障應急管理機構。

  (4)局應急辦立即開展應急監測和預警信息專項報送工作,隨時掌握并報告事態進展情況,形成突發事件動態日報制度,并根據應急指揮部要求增加預警報告頻率。

  (5)各應急工作小組開展應急籌備工作。

  3.1.1.7預警終止

  在市級預警降級或撤銷時,局應急指揮部按以下程序終止市級預警。

  (1)局應急辦根據預警監測追蹤信息,確認預警涉及的交通突發事件已不滿足市級預警啟動標準,需降級或撤銷時,向局應急指揮部提出市級預警狀態終止建議。

  (2)局應急指揮部在同意終止后,以文件形式發出通知,并在24小時內向省交通運輸廳及市政府應急管理部門上報,各應急工作小組自行撤銷。

  (3)如預警降級為縣(區)級,由縣(區)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啟動預警。

  (4)如預警直接撤銷,局應急指揮部負責向預警啟動文件中所列部門和單位傳達預警終止信息。

  3.2應急處置

  3.2.1響應級別

  道路運輸保障應急根據各類突發事件對道路運輸保障能力的需求程度分為省級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市級道路運輸保障應急、縣級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和企業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四級。

  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市級道路運輸保障應急響應的啟動和發布,縣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縣級道路運輸保障應急響應的啟動和發布,企業負責企業本身各類應急響應預案的啟動和發布。

  (1)市級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對符合本預案道路運輸應急市級預警條件的突發事件或由市政府、市交通運輸局下達的應急運輸事件,由市運管機構在市交通運輸局的領導下予以確認,啟動并實施本級道路運輸應急響應,同時報送省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與市交通運輸局備案。

  (2)縣級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對符合縣級道路應急運輸保障預警條件的突發事件,由縣運管所在縣交通運輸局領導下確認,啟動并實施本級道路運輸應急響應,同時報送市運管機構與縣交通運輸局備案。

  (3)企業級道路運輸保障應急:道路運輸企業根據本單位道路運輸保障應急預案,決定啟動并實施本級應急響應。

  3.2.2響應程序

  市級響應時,市交通運輸局按以下程序和內容啟動市級響應。

  (1)局應急辦對收集到的交通突發事件信息,通過評估確定為市級突發事件的、或接到市政府責成處理的交通突發事件,應立即向局應急指揮部報告,提出啟動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市級應急響應的建議。

  (2)局應急指揮部應在2小時內決定是否啟動市級應急響應,如同意啟動,則正式簽發市級應急響應啟動文件,報送市政府、省交通運輸廳,并于24小時內通知各相關部門和單位。

  (3)市級應急響應宣布后,局應急指揮部根據事件的類別決定召集應急工作組和專家組趕赴現場。

  (4)市級應急響應啟動后,局應急指揮部和各應急機構立即啟動24小時值班制度,并根據職責規定開展應急工作。

  3.2.3信息報送

  道路運輸應急信息按照不同的預警級別規定的信息報告時限,實行分級上報、歸口處理,同級共享的信息報告機制。市級道路運輸保障應急信息報告,執行“零報告”制度,每天1-2次,由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和市公路局負責填報。《信息報告》具體內容包括:

  (1)突發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背景情況、損害程度、防控和處理的情況。

  (2)應急物資需求的情況,包括貨物種類、數量、包裝、作業地點、運輸條件、運送時間、車型及噸位要求等。

  (3)道路狀況、損壞程度,并明確指出運輸路徑和備選路徑。

  (4)應急運輸帶隊負責人和駕駛員等相關人員名單、聯系電話、車輛類型、噸位、數量、其他相關救援裝備和防護器具等配備情況以及備選方案等。

  (5)請求上級或同級其他運輸保障應急指揮機構增援的具體要求,包括:車型、噸位、數量、執行任務的時間、線路和地點以及貨類和作業要求等。

  3.2.4響應終止

  市級道路運輸保障應急響應終止時,市交通運輸局采取如下終止程序:

  (1)局應急辦根據掌握的事件信息、應急反應進展情況并參考專家咨詢組的意見,向局應急指揮部提出市級應急響應狀態終止的建議。

  (2)局應急指揮部決定是否終止市級應急響應狀態,如同意終止,則簽發應急響應終止文件,解除依照本預案規定采取的各項應急處置措施。

  (3)由市政府、省交通運輸廳負責指揮的,則必須報其批準。

  3.3善后與評估

  3.3.1善后處置

  事發地交通運輸管理部門配合屬地政府,對因參與突發事件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工作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恤;對參加道路運輸保障應急處置的有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補助。

  3.3.2調查與評估

  應急運輸狀態解除后,總結評估小組具體負責市級道路應急運輸保障行動的調查與評估工作。調查評估結果須編制評估報告并按時上報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同級人民政府。總結報告的基本內容包括:

  (1)突發事件的基本概況。包括事件種類、預案級別、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應急運輸的需求特征等。

  (2)應急運輸的執行情況。包括應急運輸預案啟動級別、時間、地點、運輸線路、應急物資的種類和數量、投入的運輸人員和裝備情況、貨運周轉量、人員傷亡和裝備與貨物的損壞情況、運輸任務完成情況等。

  (3)應急運輸的.經驗和教訓。包括應急運輸的經驗和措施,存在的不足和教訓;

  (4)應急運輸工作建議。包括對相關預案進行修改與完善的建議、對完善應急運輸保障的基礎設施、裝備及運輸組織等工作的建議,對與應急運輸保障相關的政策、法規等的合理化建議。

  3.3.3征用補償

  道路運輸應急征用的補償原則為:“誰征用、誰補償,誰受援、誰補償”。具體補償標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4信息發布

  市級道路運輸保障應急的新聞發布工作,按照市新聞辦突發事件新聞發布相關規定執行。

  4應急運輸保障

  (1)專家隊伍

  為確保道路運輸保障應急決策的科學性,需建立道路運輸保障專家應急隊伍。專家隊伍包括運輸管理專家、車輛專家、道路橋梁專家、信息技術專家、統計分析專家等各相關領域專家。

  (2)管理隊伍

  道路運輸保障應急管理人員隊伍由市、縣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和企業任命的道路運輸保障應急領導機構的相關人員組成,主要負責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工作過程中的組織、指揮、管理、協調等相關工作。

  (3)運輸隊伍

  各級道路運輸保障應急管理機構負責所轄區域內的應急運輸保障隊伍建設。應急運輸保障隊伍的人員構成按其作業性質包括:運輸人員、維修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

  (4)應急車輛

  各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負責所轄區域內應急車輛的儲備工作,建立市、縣二級應急運力儲備,包括客運應急運力儲備和貨運應急運力儲備,儲備車輛的類型與結構除了常用的普通貨車和廂式車外,還應配備適量的冷藏車、油罐車、大件貨物車和危險品專用車等特種貨運車輛,以滿足不同種類的應急物資運輸需求。

  (5)車輛集結地

  各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建立客貨運輸站場信息庫,選擇交通便利,停車及辦公條件較好的站場作為車輛集中停放點,客車車輛,普通貨運車輛等集中停放待命,并派駐工作人員進行車輛調度管理;特殊車輛在所屬單位集結待命。

  (6)應急資金

  道路運輸保障應急所需的各項經費,應根據現行事權、財權劃分的原則,按規定程序列入單位年度財政預算中。

  5監督管理

  (1)預案演練

  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應制訂應急演練計劃,定期組織道路運輸保障應急演練。

  (2)宣傳與培訓

  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應將應急宣傳與培訓納入日常管理工作,并作為年度考核指標,定期開展應急宣傳培訓。應急相關人員每兩年應至少接受一次相關知識的培訓,并依據培訓記錄和考試成績實施應急人員的動態管理,提高應急人員素質和專業技能。

  (3)應急能力建設評估

  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應定期開展道路運輸保障應急能力評估,建立規范化的評估機制,綜合組織體系、重點保障單位分布、應急運力數量、規模、分布等因素,制定客觀、科學的評價指標,提出評估方法和程序。

  5.4責任與獎懲

  (1)道路應急運輸保障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

  (2)對應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要及時地給予宣傳、表彰和獎勵。

  (3)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重要信息或者應急管理工作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法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預案管理

  (1)本預案是市交通運輸局指導道路應急運輸保障工作的專項預案,今后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制定和修訂情況,結合實際適時進行修訂,并報上級備案。

  (2)縣(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局屬各單位應制定本轄區、本單位道路運輸保障應急預案,并報市交通運輸局備案。

  (3)本預案由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制定和解釋。

  (4)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突發應急預案范文 篇26

  1、成立生活飲用水污染突發事件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各班班主任

  2、學校生活飲用水檢查范圍:

  (1)電鍋爐用水及伙房用水

  (2)師生用的桶裝水

  3、報告范圍

  (1)水質污染

  (2)不明原因水質突然惡化

  (3)水源性疾病暴發

  4、突發事件的報告

  當發現有突發飲用水污染事件發生時,發現的當事人應立即向黃校長報告。黃校長為水污染事件向上級部門報告的第一責任人。如果黃校長因事不在校時,則按領導小組人員順序依次報告。

  5、應急處理程序

  (1)當發生生活飲用水水污染事件時,設備管理員應立即關閉供水系統。

  (2)第一負責人立即召集應急小組會議,進行安排布置。

  (3)協助醫務人員對危重病人進行搶救。

  (4)設備負責人和管理人員負責對供水系統進行監控,不允許其他無關人員接近該系統。

  (5)立即聯系鎮衛生中心進行水質檢測,積極查找污染原因,尋求解決問題的`辦法,并作好消毒藥品和其它所需物資的準備工作。

  (6)發出緊急通知,告知師生有關注意事項,出現身體異常情況者盡快與衛生所聯系,將事態控制在最小范圍內。

  (7)與相關醫療部門聯絡,安排醫務人員或120等到現場防備和處置緊急情況。

  (8)派人負責與自來水公司聯系,協調安排送水車,為學校送水,保證基本生活用水。

  (9)按照衛生行政部門的要求作好生活飲用水供水系統的清洗、消毒工作,水質檢測合格后方可供水。

  (10)水污染事件得以控制或有效解決后,分析總結事發原因及今后預防措施,并對全體師生員工進行培訓,將分析總結報告報送衛生和教育主管部門。

突發應急預案范文 篇27

  為努力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切實提高我鎮火災事故撲救和處置能力,快速有效地指揮調度一切救援力量,消除災情,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火災損失,有效地保護我鎮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和經濟建設的順利進行,確保各項滅火救援任務的圓滿完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XX鎮實際管轄區域內發生的,需要聯合相關部門共同實施救援和處置的一般火災事故(Ⅳ級):

  (1)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重傷的;

  (2)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或受災50戶以上、100戶以下的;

  (3)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企業,以及儲備可燃或有毒物資的(專用)倉庫、基地發生火災,已經或可能造成一定損失和影響的。

  二、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

  我鎮一旦發生適用范圍內的火災事故,應立即啟動本事故應急預案和組織指揮系統,實施統一指揮。

  (一)成立鎮火災事故應急指揮部

  總指揮:鎮長。

  副總指揮:鎮分管應急工作、安全工作的領導、XX鎮派出所所長。

  成員:各村、社區主任、鎮黨政辦、安監辦、考核辦、XX鎮派出所、衛生院、事發地村(居、社區)、企業負責人。

  (二)鎮指揮部職責

  1、統一指揮全鎮火災事故應急救援行動。

  2、負責啟動和解除本預案。

  3、組織指導全鎮較大火災事故應急救援演練。

  4、對救援行動作出決策,下達命令和進行監督。

  5、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參加救援,緊急指揮調度應急儲備物資、交通工具及相關設施設備。

  6、向公眾、新聞媒體發布有關信息。

  (三)成員單位職責

  1、鎮黨政辦:及時向越城區政府報告事故和搶險進展情況;

  落實上級領導和鎮黨政領導關于事故搶險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負責組織協調有關物資和能源的.應急供應和保障工作;

  負責新聞報道和輿論宣傳。

  2、鎮安監辦:負責鎮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督促村(居、社區)、企事業單位制訂完善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組織全鎮滅火救援演練;

  組織專家開展應急救援咨詢服務工作;

  組織火災事故調查。

  3、XX鎮派出所:負責組織事故現場警戒和人員疏散,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設備的安全保護,依法嚴厲打擊火災事故中的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現場秩序穩定。

  4、衛生院:負責事故現場醫務人員,醫療器材,急救藥品的調配,組織現場救護及傷員轉移,統計傷亡人員情況。

  5、人武部:協同黨政辦做好物資和能源的應急供應和保障工作;

  協同派出所做好事故現場的維秩工作;

  協同社事辦做好現場救護及傷員轉移工作。

  其他鎮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根據火災事故應急救援行動需要,在鎮指揮部的組織、協調下,做好相關工作。

  三、應急救援及報告程序

  (一)發生火災事故后,事故單位除立即撥打110、119、120電話外,單位主要負責人應當按照本單位制定的火災應急救援預案,立即組織救援,并立即報告鎮消防安全工作站,再由鎮消防安全工作站報告總指揮和副總指揮,并由黨政辦上報上級政府和相關部門。

  (二)鎮政府接到火災事故報告后,立即按照鎮火災事故應急預案,做好指揮、領導工作。各成員單位應按照火災事故應急預案要求組織實施救援,不得拖延、推諉。鎮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立即采取必要措施,減少事故損失,防止事故蔓延、擴大。

  (三)當鎮政府和現場指揮部確定火災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或已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時,應立即向越城區區府辦報告,請求區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指揮部給予支援。

  四、事故現場處置

  (一)成立現場指揮機構

  發生火災事故后,總指揮、副總指揮立即趕赴事故現場進行現場指揮,成立現場指揮部,批準現場救援方案,組織現場搶救。

  (二)迅速開展救治工作

  現場指揮部根據事故實際情況,成立下列救援工作組:

  1、滅火救援組:負責現場滅火,現場傷員的搜救。該組由鎮消防安全工作站、村(居、社區)義務消防隊伍組成,鎮消防安全工作站負責。

  2、傷員搶救組:負責對受傷、中毒人員進行搶救,并保證救治藥品和救護器材的供應。該組由鎮社事辦及鎮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組成,鎮社事辦負責。

  3、治安維護組:負責進行現場治安維護,確保救援現場治安秩序穩定;

  負責對現場及周圍人員進行防護指導,人員疏散及周圍物資轉移等工作。該組由派出所、城管中隊、事故單位和所在村(居、社區)有關人員組成,XX鎮派出所負責。

  4、物資供應組:負責組織搶險物資的供應,組織車輛運送搶險物資。該組由鎮黨政辦、城管辦負責。文章定制服務電話:4000-121-855

  5、專家咨詢組:負責對事故應急救援提出應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為現場指揮救援工作提供技術咨詢。該組由鎮安全辦負責。

  6、新聞報道組:負責新聞發布,事故報道及協調管理等相關工作,鎮黨政辦負責。

  7、善后事宜處理組:事故發生后,鎮黨委、政府有關領導負責組織對死難、受傷家屬的安撫、慰問工作,做好群眾的思想穩定工作,妥善處理好后事,消除各種不穩定因素。

  8、預備機動組:由總指揮部臨時確定。

  五、事故調查處理

  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及時組織事故調查組開展事故調查和取證工作,并積極配合省、市、區調查組的聯合調查。

  六、工作原則

  (一)以人為本,減少損失。在處置火災事故時,始終把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保障人民群眾財產和公共設施的安全,把火災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統一領導,協同作戰。在鎮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部門盡職盡責、密切協作、協調有序地開展火災撲救、人員救治和善后處理工作。

  (三)防消結合,以防為主。要開展經常性的防火宣傳教育,加強防火基礎設施建設,整改、消除各類火災隱患,從源頭上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七、附則

  (一)本預案在實施過程中,有關責任部門和單位如不履行職責或玩忽職守,并造成嚴重后果,將追究其負責人相應的行政責任。

  (二)本應急預案管理單位為鎮消防工作站,隨著形勢發展做出修訂與完善,必要時及時修訂

  (三)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突發應急預案范文 篇28

  一、指導思想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建立統一、規范、科學、高效的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指揮體系,確保發生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時,全行業各單位能密切協同配合,及時妥善處置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有效控制或減輕環境污染。

  二、基本原則

  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處置,遵循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分級響應、協同應對、條塊結合、以塊為主、措施科學、信息共享的原則。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縣運輸企業(包括客運企業、普通貨物運輸企業)、汽車維修企業、城市公交企業、出租汽車企業(下同)引發的各類突發環境事件。

  四、啟動條件

  (一)因危險化學品運輸發生泄漏,造成河流、水庫、湖泊以及土壤等地表水體大面積污染事件。

  (二)因危險化學品運輸發生泄漏,受污染區域內存在人員傷亡、污染損失嚴重的事件。

  (三)因汽車維修企業危險廢物管理、處置不當造成的人員傷亡、污染損失嚴重的事件。

  (四)因客、貨運輸過程中誘發的其他嚴重環境污染事件。

  五、組織領導

  (一)指揮機構。縣運管局成立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應急領導小組并設辦公室,負責全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處置的統一指揮,下達、啟動各級預警預案指令,深入現場指揮。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辦公室設在縣運管局維管股,在縣運管局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應急領導小組的領導下,主要負責統一指導全縣道路運輸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綜合協調突發環境事件處置和救援預案實施,收集、匯總、上報相關情況,控制相關輿情,統一發布突發環境事件有關信息,統籌協調各工作機構開展工作。

  (二)工作機構。儀隴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分設應急處突組、應急運輸組、后勤保障組和事后處置組。

  1、應急處突組。主要負責全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后,按照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出的指令,第一時間趕赴事發現場,協同環保、衛生、消防等部門實施現場施救。協助公安交警部門設置警告警示和限速標志、減速帶以及避險車道等,為應急救援物資、疏散人員提供道路運輸保障。處置臨時事務并向辦公室報告現場情況,有權直接調度道路客貨運輸企業、維修企業各類機具和管理人員。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2、應急運輸組。主要負責全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后,按照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出的指令,組織搶險救援運輸車輛和人員,運送搶險救援物資和人員,快速趕往事發現場,保障運輸車輛技術狀況良好和運行安全。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3、后勤保障組。主要負責全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后,按照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出的指令,快速組織采購救援物資,統籌救援資金,安排后勤人員,協調急需專業救援人員,提供后勤保障,協助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做好相關工作。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4、事后處置組。主要負責全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后,按照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出的指令,協助衛生部門搶救傷員,實施受污區域衛生防疫工作。協助環保部門控制環境污染。協助當地黨委、政府和民政部門做好安撫工作。調查處理突發環境事件的違規違紀、失職瀆職事件,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組長:

  成員:

  六、預警響應

  (一)應急預警。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應急領導小組,負責全縣道路運輸行業引發各類突發環境事件的`預警工作,按照“早預防、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及突發環境事件波及范圍、發展趨勢、危害程度,及時發布預警或提出相應的預警建議,組織實施相應的預警行動。

  (二)應急響應。道路運輸企業、維修企業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時,企業的主要負責人應當按照本單位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立即組織救援,組織人員立即趕赴事故現場。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應急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后,符合預案啟動條件的,立即啟動預案并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和縣人民政府以及環保、消防、衛生、安監、公安、交通運輸等部門報告,及時下達應急指令,安排各工作機構在最短的時間內趕赴現場指導、處置和協助地方政府進行應急救援。

  (三)現場控制。道路運輸企業、維修企業發生突發環境事件后,應急處突組到達污染事件現場,快速與相關部門組織施救,初步分析污染事件原因、發展趨勢、影響范圍,提出控制和消除污染源,防止污染擴散,協助環保部門開展應急監測,調查污染情況,掌握引發環境事件的類別和特性,受污染區域及可能涉及范圍,控制污染事故現場、劃定緊急隔離區域、設置警告標志。同時向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應急領導小組報告現場情況。

  (四)安全防護。根據環境污染源的特點,應急領導小組及其各工作機構要及時協調相關部門,在涉及到的范圍設立警戒區,在警戒區域的邊界設立警示標志,安排專人警戒,除應急救援人員外,禁止他人進入警戒區,在通往事件現場的主要干道上實行交通管制。

  根據危險化學品、廢棄化學品突發環境事件的級別、影響范圍及程度,事發地氣象、地理環境、人員密集度等,應急領導小組及其工作機構,要協調相關部門確定事發地周邊居民疏散范圍及方式,迅速安排專人對周邊居民實施緊急疏散,在疏散或撤離的路線上設立哨位,指明方向。

  在事發地安全邊界以外,應急領導小組及其工作機構要協調屬地政府設立緊急避難場所,對受災居民實施安置,并配備必要物資及應急裝備,選擇有利地形位置設置急救點,對受傷人員實施現場急救,并配備具有防污染功能的救援器材。

  (五)組織保障。分類建立儀隴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反應突擊隊,突擊隊員由相關客(貨)運輸企業、汽車維修企業分管安全、環保的領導和對應科(室)人員組成,突擊隊歸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應急領導小組統一調度指揮,隊長由縣運管局維管股股長戴吉龍同志擔任,確保在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能迅速行動。設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專項經費,保障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基礎設施項目建設和日常運轉經費、突發事件處理經費,所需經費由相關客(貨)運輸企業、汽車維修企業在自由資金中單列,確保隨時調用。適時組織應急救援和管理人員培訓和演練,由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應急領導辦公室負責編制演練方案,明確演練的課題、隊伍、內容、范圍、組織、評估和總結等。演練要從實戰角度出發,切實提高現場應急能力。

  (六)后期處置。突發事件處置結束一周內,參與處置的各工作機構應將事件處置工作情況的總結,報告縣運管局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由辦公室組織相關部門適時組成事件處置調查評估小組,開展事件原因分析、事件責任調查評估,形成內容包括記錄污染事件過程、污染范圍、周圍環境狀況、污染物排放情況、污染途徑、危害程度等書面報告提交領導小組集體研究,及時歸納、整理,形成全面總結報告,按照一案一卷要求存檔備案。

突發應急預案范文 篇29

  為了提高我校預防和控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導和規范各類公共衛生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減輕或者消除突發事件的危害,保障全體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和校園穩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我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一、工作目標

  1、普及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治知識,提高廣大師生員工的自我保護意識。

  2、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信息監測報告網絡,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采取措施,確保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不在校園內蔓延。

  二、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宣傳普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治知識,提高全體師生員工的防護意識和校園公共衛生水平,加強日常監測,發現病例及時采取有效的預防與控制措施,迅速切斷傳播途徑,控制疫情的傳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統一領導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疫情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對于違法行為,依法追究責任。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成立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治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指揮、協調與落實學校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應、運轉高效

  建立預警和醫療救治快速反應機制,強化人力、物力、財力儲備,增強應急處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證發現、報告、隔離、治療等環節緊密銜接,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快速反應,及時準確處置。

  三、組織管理

  學校成立由校長負責的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落實學校的突發事件防治工作。主要職責如下:

  1、根據當地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治應急預案制訂本校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2、建立健全突發事件防治責任制,檢查、督促學校各部門各項突發事件防治措施落實情況。

  3、廣泛深入地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宣傳教育活動,普及突發事件防治知識,提高師生員工的科學防病能力。

  4、建立學生缺課登記制度和傳染病流行期間的檢制度,及時掌握師生的身體狀況,發現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早期表現的師生,應及時督促其到醫院就診,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5、開展校園環境整治和愛國衛生運動,加強后勤基礎設施建設,努力改善衛生條件,保證學校教室、廁所及其他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

  6、確保學生喝上安全飲用水,吃上放心飯菜。

  7、及時向當地街道(鄉鎮)衛生院或疾病預防控制部門和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匯報學校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情況,并積極配合衛生部門做好對病人和密切接觸者的隔離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四、突發事件預防

  (一)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學校衛生工作的領導和管理

  學校應經常對食堂、教學環境與生活區環境進行自查,盡早發現問題,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二)增加學校衛生投入,切實改善學校衛生基礎設施和條件。

  (三)采取有效措施,強化學校衛生規范化管理。

  1、加強學校生活飲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傳播。

  2、加強廁所衛生管理,做好糞便的無害化處理,防止污染環境和水源。

  3、大力開展愛國衛生運動,重點搞好教室衛生和環境衛生,為學生提供一個安全衛生的學習和生活環境。

  4、學校要切實履行職責,做好計劃免疫的宣傳工作,嚴格執行新生入學前預防接種證查驗和登記制度,提高學生疫苗接種率,防止疫苗相關性疾病的發生或流行。

  5、學校應當依法加強實驗室危險化學品等有毒有害物質的加工、運輸、存儲、使用、處理等環節的管理,防止因管理失誤引起突發事件。

  (四)加強健康教育,提高師生的防疫抗病能力。

  1、按照上級部門的要求,落實好健康教育課,普及公共衛生知識,引導學生樹立良好的衛生意識,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和生活方式。

  2、結合季節性、突發性的傳染病的預防,通過黑板報、宣傳櫥窗、廣播以及校園網等宣傳途徑,大力宣傳、普及防治突發事件的相關知識,提高師生員工的公共衛生意識和防治突發事件的能力。

  3、進行食品衛生知識和預防食物中毒的專題教育,增強學生識別腐敗變質食品、“三無”產品、劣質食品的能力,教育學生不買街頭無照、無證商販出售的各類食品。

  4、督促和組織師生加強體育鍛煉,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提倡合理營養,不斷增強體質。

  五、突發事件監測和報告

  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內容包括:重大傳染病疫情、中毒事件(食物中毒及急性化學物品中毒)、污染事故、免疫接種事故及嚴重異常反應,以及其它重大疑難及不明原因的健康危害事件。

  (一)突發事件監測

  1、建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監測系統。在學校建立考勤監測制度,指定專人對師生員工中的缺勤者進行逐一登記,查明缺勤原因。對因健康原因缺勤者由校醫進行登記匯總并進行追蹤觀察,分析其發展趨勢,必要時采取進一步的措施。

  2、重視信息的收集。要與區疾病預防與控制中心建立聯系,收集本地及周圍地區的.公共衛生事件的情報,密切關注其動態變化,以便做好預防工作。

  (二)突發事件報告

  1、建立自下而上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逐級報告制度,并確保監測和預警系統的正常運行,及時發現潛在隱患以及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突發事件期間,學校實行24小時值班制,并開通疫情監控聯系電話。

  2、嚴格執行學校重大公共衛生事件報告程序。在傳染病暴發、流行期間,對疫情實行日報告制度和零報告制度。學校應嚴格按程序逐級報告,確保信息暢通。

  出現集體性食物中毒、甲類傳染病病例、乙類傳染病爆發、醫院感染爆發及其他突發衛生事件時,醫務室及學校有關部門應立即向本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領導小組報告,并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在2小時之內向所在地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報告,同時向上級教育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3、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突發事件。

  4、建立突發事件舉報制度。任何部門和個人有權向學校報告突發事件隱患,有權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舉報有關部門不履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規定的職責的情況。

  六、突發事件的應急反應

  根據《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的規定,將突發事件的等級分為一般突發事件、重大突發事件和特大突發事件。根據突發事件的不同級次分類,結合學校的特點,在必要時啟動相應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作出應急反應。

  以下分級標準根據《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中的標準界定。

  (一)傳染病

  1、一般突發事件

  所在地區發生屬于一般突發事件的疫情,啟動第三級應急響應。

  ①啟動報告和零報告制度,學校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加強系統內的疫情通報。

  ②學校做好進入應急狀態的準備,落實各項防治措施。

  ③學校內如尚無疫情發生,可保持正常的學習、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對集體活動進行控制。

  ④傳染病流行時加強對發熱病人的追蹤管理;呼吸道傳染病流行期間,教室、圖書館、食堂等公共場所必須加強通風換氣,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腸道傳染病流行期間,對廁所、糞便、食堂及飲用水應加強消毒,并加強除“四害”工作。

  ⑤嚴格執行出入校門管理制度。

  2、重大突發事件

  所在地區發生屬于重大突發事件的疫情,啟動第二級應急響應。除對接觸者實施控制外,全校保持正常的學習、工作和生活秩序。在第三級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礎上,進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①開展針對性的健康教育,印發宣傳資料,在校園張貼宣傳標語宣傳畫,提高師生員工的自我保護意識和防護能力,外出和進入公共場所要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

  ②對全體師生每日定時測量體溫,發現異常情況及時上報。

  ③對重大傳染病的密切接觸者,學校要配合衛生部門做好隔離、醫學觀察和消毒等工作。

  ④加大進出校門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員進入校園。

  ⑤學校根據情況,及時向師生員工通報疫情防控工作的情況。

  3、特大突發事件

  所在地區發生屬于特大突發事件的疫情,啟動第一級應急響應。在二、三級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礎上,進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①實行封閉式校園管理,住校學生不得離開學校,嚴格控制外來人員進入校園。

  ②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員的流動情況,教職工外出必須向所在部門請假。外出學生和去疫區的人員返校后,必須進行醫學觀察。對缺勤者要逐一登記,及時查明缺勤原因。發現異常者勸其及時就醫或在家醫學觀察,暫停上學或上班。

  ③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動。學校不組織師生參加各類大型集體活動,調整大型會議時間;學校不安排教師外出參加教研和學術活動;學生的社會實踐、社區服務等活動暫緩進行。

  ④對教室、實驗室、圖書館、廁所等場地使用期間每日進行消毒,通風換氣。

  ⑤學校每日公布校園疫情防控工作的情況。

  4、校內疫情

  校內若出現重大傳染病疫情,應在衛生部門的指導下,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同時要根據實際情況,適時開展以下工作:

  ①要根據出現傳染病的種類和病人的活動范圍,相應調整教學方式。出現一例傳染病性非典型肺炎、禽流感、鼠疫及肺炭疽的疑似病例,可對該班級調整教學方式,暫時避免集中上課;出現一例上述的臨床診斷病例或兩例及以上疑似病例,學校在報請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后,可對該班級和相關班級實行停課;如出現兩例及以上上述的臨床診斷病例及校內續發病例,可視情況擴大停課范圍。若需全校停課,須報市教育局批準。

  ②采取停課措施的班級或學校,合理調整教學計劃、課程安排和教學形式,采用電話咨詢與指導、學生自學等方式進行學習。做到教師輔導不停,學生自學不停。如學校停課放假,學校領導和教師(非密切接觸者)要堅守崗位,加強與學生和家長的聯系。

  ③尊重和滿足師生的知情權,主動、及時、準確地公布疫情及防治的信息。對教職工和學生進行正確的引導,消除不必要的恐懼心理和緊張情緒,維護校園穩定。

  (二)食物中毒

  及時掌握學生健康狀況,一旦發生校內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時,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領導小組應做好下列工作:

  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動,并在第一時間報告當地衛生、教育和公安等部門;

  2、立即將發病師生送往醫院,并協助醫療機構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待確認后交予衛生部門處理;

  4、積極配合衛生、公安部門進行調查,并按其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5、落實衛生部門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處理善后事宜,維持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6、配合衛生部門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整改意見,杜絕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三)預防接種嚴重反應或事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發事件。

  1、迅速報告衛生部門、教育主管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請求派遣專業人員進校,開展流行病學調查,查明事件原因。

  2、及時將受害師生送醫院接受救治。

  3、盡快采取各項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態的發展。

  4、總結經驗教訓,查漏補缺,杜絕隱患。必要時對事故和損害的責任人追究責任。

  七、保障措施

  (一)組織機構保障

  學校成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領導小組,各級各類學校應按《學校衛生工作條例》要求設立衛生室,具體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日常預防與控制工作。

  (二)人力資源保障

  學校按《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的要求配齊衛生技術人員。衛生技術人員應具備高度的工作責任感,定期接受衛生部門組織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知識、技能的培訓和演練,熟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與控制知識,具有處理突發事件的快速反應能力。

  (三)財力和物資保障

  學校安排必要的經費預算,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治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資金保障和物資儲備。

突發應急預案范文 篇30

  為加強我校飲水的衛生安全管理工作,不斷提升我校公共衛生的工作水平,進一步保障廣大師生員工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學校應對飲水突發污染事故和水源性 傳染病突發事件的處置能力,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特制定本預案。

  學校一旦發生疑似飲用水突發污染事故和水源性 傳染病等事件,應當遵循以下程序應對處理。

  1、停止供水:學校立即停止純水廠供應的純凈水。

  2、及時報告。

  (1)條件:有5人(含5人)以上疑似飲用水突發污染事故和水源性 傳染病疾患癥狀。

  (2)程序:

  a.發現疑似飲用水突發污染事故和水性 傳染病疾患,應在事件發生5分鐘內報校長室、衛生室、總務處。

  聯系電話:

  校長室:

  衛生室: 總務處:

  b.學校在30分鐘內上報區教育局。

  c.學校在90分鐘內向區教育局呈報書面報告。

  (3)內容:

  a.疑似飲水突發污染事故和水源性 傳染病疾患的人數、癥狀及第一例發生時間。

  b.中毒或水源性 傳染病疾患的學生所在班級、學生住址、家庭聯系電話,事件的直接責任人。

  c.目前狀況、事件的經過和緊急處理措施。

  d.報告時間和報告人。(發現事件人)

  3、學校應急處理。

  (1)學校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組成:

  組長:毛福敏副組長:張曉群

  組員:陸明花顧薇靜吳軍華姚慶吳文靜

  事件發生后由學校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統一協調,指揮應急處理。

  (2)在第一時間將患病學生送到區中心醫院救治,并及時通知家長。

  (3)安排好班主任及教師做好排摸工作,做到不遺漏一個疾患學生。

  (4)加強家校聯系,征求家長對治療的意見。

  (5)相關領導、教師在事件發生的第二天做好隨訪工作,繼續排摸調查,安排專人做好家長解釋工作。

  (6)學校將有關情況及時報告區教育局,直到所有患病學生全部康復到校上課。

  4、保護現場:保留造成或導致疑似飲用水突發污染事故和水源性 傳染病疾患的水源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

  5、配合調查:學校配合衛生行政部門進行調查,按衛生行政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材料和樣品。

  6、控制事態:學校馬上落實衛生行政部門要求采取積極措施,把事態控制在最小范圍。

  7、保險介入:同時通知保險機構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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