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校車應急預案(精選3篇)
冬季校車應急預案 篇1
為保障學生生命安全,我校成立了以校長長為組長,分管安全的副校長和幼兒園長為副組長的校車交通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全面協調指揮校車交通事故的應急處理,并制定了應急預案和處理措施,確保此項工作落到實處。
一、雨雪天:
1、如果雨雪較小,正常接送,但應強調學生注意安全,上車不要擁堵,尤其注意傘尖、傘把等尖銳部位;
2、周五送學生時,值日領導、班主任、保安上述領導接送任務結束。
3、雨雪較大,無法通車時,學校立即通知隨車管理員校車停運,班主任立即通知各村學生家長,通知校車停運,學生如果在家中由家長負責看護學生;如果學生在學校由學校負責學生安全。
注:雨雪天氣,領導要全部跟車。
二、如遇車輛刮蹭等輕微交通事故:
1、隨車管理員要立即將時間、地點及簡要情況上報校長;
2、隨車管理員主要負責學生車內安全,嚴禁學生下車或開窗;
3、由駕駛員與事故車主進行交涉協調。如果可能影響到正常的上課時間,隨車管理員要報告學校校長,臨時調車接送學生上下課。
4、如果無法協調,馬上打110報警。
三、如出現學生傷亡等交通事故
1、一旦發生車輛交通事故,隨車人員應當在第一時間疏散車內學生至安全地帶,安撫學生情緒,并立即對傷者進行施救或撥打120,同時報告校長、園長和主管人員。
2、主管人員和園長接獲肇事通知后,迅速啟動應急方案,通知應急小組成員趕往事故地點查勘處理。勘查現場時應注意觀察事發地周圍環境,詳細詢問調查肇事原因以及造成的損害情形(包括對方車及乘客財產的損失)等,做好現場保護。
3、應急小組成員應分工協作,向交通主管部門報警或報告當地及教體局,盡量尋覓目睹事故的第三者作證。
4、做好學生和家長的安撫工作,盡量消除事故帶來的影響,避免事態進一步擴大。
四、交通事故應急注意事項
1、在接送學生途中,無論何種原因造成車輛晚點十五分鐘以上應通知前方家長。為避免家長情緒緊張,對原因應區別對待告知家長。
(1)因本車之外的原因造成晚點,如交通堵塞,前方車禍等,應如實告知家長原因,避免家長對司機的.業務熟練程度等產生懷疑。
(2)因本車發生交通意外以及火災等情況,應優先將學生轉移到安全地點或送醫院治療,同時與學校取得聯系,由學校領導作出如何處理的指示。
2、發生交通堵塞、意外,延遲半小時仍無法預期到達時,除與家長保持聯系外,應立即報告主管領導,請求解決。學校接到報告后,在五分鐘內安排好應急措施。
3、發生交通事故后,園長或主管領導應在第一時間趕往事故現場處理和指揮。
4、如遇惡劣天氣或自然災害等原因,應把車停在安全的地點并妥善安置學生。
5、車上應張貼常用電話號碼(包括校長、園長、各班老師以及跟車接送老師和司機的電話),便于工作銜接和與家長聯系。
司機和接送人員應時刻提高警惕,把學生生命安全作為重中之重,盡量避免交通事故的發生。
冬季校車應急預案 篇2
為保證校車在正常運營時,學生的人身安全和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如下應急預案。
一、校車管理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應急措施
1.校車行駛途中,護乘人員應教育學生不得在車廂內打鬧、推搡和擁護,不得將頭、手等伸出窗外。
2.護乘人員負責監督駕乘人員的操作行為,對違章操作必須予以指出,堅決抵制乘坐酒后車,故障車。
3.學生上、下車時,值班教師要看清周圍交通、車輛行駛情況,避免發生交通事故
4.遇校車故障或事故出現時,護乘人員應沉著冷靜,保持學生的穩定情緒,并在第一時間內與校方領導(負責人)和運營車輛單位主管匯報,同時撥打122或110報警。學校負責人向教育局主管部門匯報。
5.事故發生時校方負責人和校車公司負責人在第一時間內趕赴現場,維持現場秩序,保護現場,發生受傷者,要盡快及時送醫院救治。
6.遇到惡劣天氣時,安全領導小組有關人員提前到崗,在大門口組織引導學生安全進出校園
7.處置電話:
學校辦公電話:
報警電話:
急救電話:
冬季校車應急預案 篇3
為降低居民清潔取暖成本,提高“煤改電”“煤改氣”設備使用率,助力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根據運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運城市20xx-20xx年采暖季清潔取暖“煤改電”“煤改氣”運行補貼辦法的通知》要求,縣政府決定20xx—20xx年取暖季,對全縣“煤改電”“煤改氣”用戶發放運行補貼。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補貼范圍
全縣20xx年以來“煤改電”“煤改氣”居民用戶(含自行改造“煤改電”用戶)。“煤改電”“煤改氣”重復改造的用戶和“煤改電”“煤改氣”戶主為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正式人員(含已退休)的用戶已享受取暖費的不屬于補貼范圍。
二、補貼標準
“煤改電”:按照《山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我省20xx-20xx年“煤改電”用電價格及有關事項的通知》(晉發改商品發〔20xx〕458號)精神,合表計量的“煤改電”居民用戶扣除生活用電(4—6月份平均用電量)外,在每月2600度采暖用電(采暖季4個月可累積)、0.2862元/度優惠電價的基礎上,每度電再補貼0.1元。采暖季每戶居民累計最高補貼1040元。
“煤改氣”:居民用戶每月除28方生活用氣外,在每月300方采暖用氣、2.72元/方優惠氣價基礎上,每方氣再補貼1元。采暖季每戶居民累計最高補貼1200元。
三、發放形式和時間
1.“煤改電”“煤改氣”運行補貼資金由縣清潔取暖辦負責統籌。
2.運行補貼資金發放采取居民用戶先購電、購氣使用,取暖季結束后按實際使用量發放,國網夏縣供電公司和天然氣公司負責向縣能源局、縣住建局提供用戶取暖季每月的用電、用氣量明細。
3.補貼資金按一個采暖季一次性發放。具體為20xx年3月15日采暖季結束后將補貼資金發放到位。
4.運行補貼時間:20xx年11月15日至20xx年3月15日,共計四個月時間。
四、工作步驟
1.信息核對階段(6月10日—6月20日)
各相關單位、各鄉(鎮)、社區完成改造戶信息核查、核對工作,將名單報回縣清潔取暖辦。
2.資金發放階段(6月20日—6月30日)
各相關單位、各鄉(鎮)、社區將運行補貼資金通過“惠農一卡通”發放到改造戶。補貼資金發放完畢后,將名單和發放信息報回縣清潔取暖辦。
3.公示階段(7月1日—7月15日)
縣清潔取暖辦將名單和發放信息在縣政府的網站、融媒體等平臺上進行公示,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五、保障措施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縣清潔取暖辦統籌安排,協調管理全縣冬季清潔取暖“煤改電”“煤改氣”運行補貼工作,牽頭制定運行補貼辦法,負責提出縣級運行補貼資金分配意見,組織做好補貼政策的落實和督導,確保運行補貼工作順利實施。采暖季結束后,審計部門對補貼資金發放情況進行審計。
縣能源局負責指導協調全縣“煤改電”運行補貼相關工作。
縣住建局負責指導協調全縣“煤改氣”運行補貼相關工作。
縣財政局負責籌措縣級補貼資金,按照縣清潔取暖辦提出的資金分配意見足額配套及時撥付到位,監督資金合理使用,做好資金清算工作。
國網夏縣供電公司負責按時、準確向縣能源局提供“煤改電”用戶用電量明細。
天然氣公司負責按時、準確向縣住建局提供“煤改氣”用戶用氣量明細。
各鄉(鎮)、社區負責本轄區“煤改氣”“煤改電”用戶的認定、核實,做好運行補貼資金發放工作。負責排查各自轄區內20xx年以來“煤改電”“煤改氣”居民用戶(含自行改造煤改電用戶)中“煤改電”“煤改氣”重復改造的用戶;負責排查“煤改電”“煤改氣”戶主是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正式人員(含離退休)已享受取暖費的用戶。禁止重復享受國家優惠政策,經審核把關后,向縣能源局、縣住建局提供明細,縣清潔取暖辦匯總后將補貼資金撥付給各相關鄉(鎮)、單位和社區,由各相關鄉(鎮)、單位和社區統一發放到卡到戶。
二是強化監督管理。縣清潔取暖辦要定期對補貼資金發放情況開展督導檢查,對于弄虛作假、套取補貼資金的單位和個人,要嚴肅追責問責。
三是加大政策宣傳。大力宣傳清潔取暖工作的優點和“煤改電”“煤改氣”運行補貼政策,調動農村居民清潔取暖的積極性,提高設備使用率,有效解決“改而不用、散煤復燒”的問題,推動全縣秋冬季空氣質量明顯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