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臺風應急預案(精選30篇)
2024臺風應急預案 篇1
一、應急原則
xx公司以堅持預防為主,防搶結合,統一指揮,統一調度,服從大局的原則,在公司防臺風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積極配合,團結一致,確保公司安全。
二、工作計劃
制定防臺風安全管理制度,并層層落實防臺防澇區域地段,及時進行安全防汛渡汛教育和防臺風安全責任教育,經常檢查防臺物資準備情況,防臺設備運行情況,確保洪水來臨時的應急,加強后勤保障和服務工作,確保人員、物資、設備及現場工作一切安全。
三、成立防臺風指揮部、明確工作職責
1、組織架構
總指揮:
副總指揮:
成員:(排名不分先后)
聯絡員:
2、工作職責
總指揮:對全公司范圍內防臺風工作負總責,統一指揮公司防臺工作。
副總指揮:負責執行搶險方案,協助總指揮調集抗臺風人員和所需物資,及時準備好搶險器材,按照總指揮命令,迅速將物資運到指定地點,并負責救災人員的食宿和其它事宜。
成員:執行總指揮的指令,負責防洪物資的供應與儲備設備的調派和運送及搶險工作中的一切相關事宜。
聯絡員:負責防臺風總指揮命令傳達,及時與上級防臺指揮部聯系,宣傳臺風期情況發展趨勢及預防措施。
四、應急預案
1、建立以副總經理為總指揮的xx公司防臺風指揮部,分工負責,明確責任,確保責責任到人。
2、加強調度,做到一切行動有指揮,一切行動聽指揮,一旦汛期來臨時,安排專人現場晝夜值班巡查,并成立防臺防澇搶險隊。
3、做好物資供應計劃,安排好防臺物資的準備工作,在汛期來臨時準備好足夠的編制袋,砂子,水泵,鐵鍬,消防泵、汽油、掃把、雨衣、雨鞋等物資。
4、做好發電機日常保養,備好柴油、確保汛期斷電,發電正常供電。
5、密切與上游水文站取得聯系,及時獲得水情預報,保障信息暢通,及時采取防范措施,作好防汛防澇準備工作。
6、根據水位變化,組織防臺風隊員疏通排洪管道,防止洪水侵入車間,降低財產損失。
7、在汛期來臨時,重點對染色車間雨水管道排水管、車間大門用砂袋堵塞洪水,防止洪水進行車間。
8、汛情來臨時,各部門車間做好安全安傳,員工盡量減少外出,防止高空墜物,雷電傷人。
2024臺風應急預案 篇2
一、臺風、洪水等自然災害的預防
1、根據氣象部門的預報,及當地政府和分公司有關部門通告,項目部將信息迅速報告防災、減災領導小組所有成員,要求小組成員立即對單位內部可能出現的安全隱患,進行認真的檢查,加強防范,避免事故造成對人員的傷害。
2、建立管理機構和搶險應急分隊,并準備響應的器材。
3、一旦險情發生后,項目部在實施應急響應的同時,迅速向主管部門報告情況,若災害發生對人員造成傷害,立即向公安、醫院進行求助。
4、在臺風、洪澇期應安排專人24小時值班,收集有關信息,發現險情,立即向領導匯報。
二、防臺、防洪應急救援預案
1、項目部建立防災、減災工作小組、緊急疏散領導小組、搶險應急小組、安全保護救護小組。
2、防災、減災基本知識、措施的宣傳教育,由于深圳地處沿海地區,防臺、減災尤為重要,平時要利用各種會議、黑板報進行宣講,有計劃地進行針對性的基本知識教育,提高廣大職工防災、減災防護意識,防止災害給人類造成損失。
3、災害發生后,搶險應急程序和措施:一旦災情發生,項目部要迅速將信息報告給搶險應急小組人員和分公司領導,相關部門接到信息后,應立即組織人員,趕赴現場,進行指導處理,如有人員傷害,應立即送往就近醫院進行搶救。
4、通訊聯絡、疏散程序和措施:如有災情發生,項目部立即利用通訊工具,向上一級領導匯報,說明,并同時立即通知有關領導小組人員趕赴現場,進行指導處理,如有人被圍困,立即組織被圍困人員安全有序地疏散到安全地帶。
5、安全保護和防護措施:災情發生后,在進行認真處理的同時,加強安全保護與預防措施,組織有關人員看護現場,防止災害再次發生,造成人員和財產的更大損失。
6、災害發生后,項目部配合分公司保衛部門,對項目部應急準備和預案進行評估,執行《糾正和預防措施方案控制程序》6,并將處理結果報分公司總經理和分管領導。
三、聯系電話
1、公司主要領導:
2、分公司副經理胥寶祥:
3、安全、保衛部長陳忠:
4、項目執行經理龔桂發:
2024臺風應急預案 篇3
一、總 則:
1、編制目的
為切實做好防御臺風的各項工作,及時處置因臺風帶來的各種災害,最大限度地減省我施工現場的各種損失,維護正常施工,保障工程的順利進行。
2、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標段施工范圍內臺風災害的預防及應急處置。
3、工作原則
臺風災害按施工區域實行屬地管理,以各職能部門及施工隊為主進行處置,并實行各職能部門對應施工隊負責制。各職能部門積極支持和指導、督促各對應施工隊的應急處置工作。要把臺風災害的預防放在突出環節,認真做好各項防范工作。認真分析臺風可能造成的大風和降雨,一旦發生險情,應迅速響應,及時啟動本應急預案,組織人員力量全力搶險救災。
4、工作重點
(1)各基坑開挖施工現場的防水、防坑壁垮塌及滾石等;
(2)施工道路的山體滑坡、崩塌等可能造成事故的災害預防;
(3)臨時施工駐點和施工隊駐點災害來臨前的人員設備轉移;
(4)各施工點材料庫房的防洪排澇設施準備;
(5)垂直運輸設備、腳手架、施工用電安全防護措施;
(6)各施工點及駐地在大風、大雨時期的生活保障;
(7)臺風、大雨天氣的預測、預報和預警,及時向各施工隊、施工現場發布臺風預警信息。
二、防汛防臺風災害領導小組:
項目部成立防汛防臺風災害領導小組,實行統一指揮,分部門對應各施工隊進行具體負責。
防 汛 防 臺 風 災 害 領 導 小 組
領導小組組長:
副組長:
成 員:
三、預防和預警機制:
1、臺風等災害監控
由項目部安全組負責臺風、暴雨、風暴及山地災害監控及信息收集,提前了解天氣情況,及時匯總各施工現場基面、交通道路的各種信息上報領導小組。
2、各施工現場的安全巡檢
堅持各施工現場的安全巡檢,將防風、防汛措施的落實作為檢查工作的重點,及時了解相關信息,對可能造成的危害的基面、道路提前安排人員進行處理,避免災害發生時造成事故。
3、各施工點預警員的責任落實
指定各施工點的兼職安全員同時為災害預警員,主要負責施工現場各項動態信息的收集、上報及領導小組各發布指令的通報。輔助各施工隊長做好防災害措施的落實及災害發生時的指揮工作。
4、災害預警機制
安全組建立天氣情況、施工現場狀況的監控體系,落實信息取得措施,堅持每天巡查制度,降雨期間,加密觀測巡查,一旦發現危險征兆,立即發出警報,轉移人員及相關設備,并報項目部領導小組。
四、應急響應:
項目部領導小組全面指揮,全體成員參加,并協調相關部門人員參加。
災害監控部門根據天氣預報分析臺風發展趨勢,發布雨量、風力預報,提出防御目標及時上報領導小組。根據匯報情況,領導小組明確防御目標和重點,發布人員轉移命令,并宣布進入緊急防汛防風期,啟動本防災預案,向災害發生地派出專人指導工作,組織指揮搶險救災工作,并及時向上級相關部門匯報有關情況,必要時,報請上級協調部署醫療及生活物資的援助。
五、搶險救災:
臺風登陸或嚴重影響后,防災害領導小組及時召開搶險救災會議,部署搶險救災工作。組織各人員到抗災現場,指導搶險救,全力投入到搶險救災工作。
(1)小組組長及時掌握匯總災情,協調搶險救災有關工作,負責防災物資的調配,并會同相關人員做好防災評價工作,做好向施工指揮部和監理部的匯報工作。
(2)各小組成員按照各自的職責,組織災后恢復所需的物資、器材等供應,優先安排施工人員駐點的生活物資供應。
(3)各施工隊對損毀的施工現場、及時制訂修復計劃,并組織力量盡快予以修復。
(4)領導小組聯系當地衛生部門,組織力量積極搶救受災傷病人員,同時配合政府機構做好災區檢疫防疫工作,防止病疫流行。
(5)各施工隊組織力量抓緊修復被損毀的道路及通信等設施做好受災后的生產自救工作。
(6)后勤保障人員做好物資的管理發放工作,確保生活必需品的供應。
(7)聯系保險部門,做好理賠工作。
(8)臺風過后各施工隊及部門要及時向領導小組上報災損情況。災后,領導小組要對汛情、災情、抗災情況總結經驗教訓,向工程指揮部、監理部提交書面報告。
(9)當臺風及發生災害得到有效控制時,領導小組可根據信息匯總情況,宣布應急結束。
六、應急保障:臺風應急預案
1、搶險隊伍保障
我項目部范圍內的所有參建人員都有參加防臺抗災的義務。各施工隊以帶班和安全員為骨干,災害發生時應當組織所有人員參加抗災救災工作。
2、物資保障
材料及后勤部門應儲備必要的防臺搶險物資,以備重大災情發生時的應急使用。
3、資金保障
辦公室做好搶險救災資金的落實,災害發生時,根據領導組的指令,做好資金的分配及發放工作。
4、通信與信息保障
通信聯絡方式以移動電話和手持報話機為主,公眾電話網絡出現故障時,及時啟動防災報話機應用系統,采用通報后的固定頻道聯系,保證信息通道的暢通。
5、醫療衛生保障
領導小組聯系當地衛生部門負責受災區域的衛生防疫和醫療救護,預防疾病流行,做好免疫和公共場所消毒工作。
6、防臺抗災工作評估
每次臺風過后,領導小組應針對防臺抗災工作的各個方面和環節進行定性和定量的總結、分析、評估。總結經驗,找出問題,進一步做好防臺抗災工作。
本預案由我項目部"防汛防臺風災害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2024臺風應急預案 篇4
1、總則
1.1編制目的
規范臺風防御工作,促進防臺風工作有序、高效、科學開展,提高防臺風災害的能力,最大程度地減輕臺風災害的影響和損失。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山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和《山東省防臺風應急預案》、《威海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環翠樓辦事處轄區內臺風災害及其引發的次生衍生災害預防及應急處置工作。
1.4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減少危害。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3)預防為主,多措并舉。
(4)依法規范,加強管理。
(5)快速反應,協同應對。
2、組織機構及職責
2.1組織機構
成立環翠樓辦事處防汛抗旱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總指揮由環翠樓辦事處副書記、主任擔任,副總指揮由辦事處副書記、辦事處武裝部長、辦事處宣傳委員、辦事處副主任擔任。
成員由城里派出所、水上邊防派出所、民政、財政所、社區辦、城管辦、黨政辦、車輛管理科、義工各部門負責人組成。
主要職責是:部署、協調防臺風工作,認真執行防臺風和搶險救災指令,各司其職,團結協作,共同做好防臺風工作。
2.2組織機構職責
2.2.1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職責
(1)統一指揮全街道防臺風工作,宣布啟動、終止街道防臺風應急響應。
(2)在街道政府和上級防指的領導下,貫徹執行相關決定、指令。
(3)組織召開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單位和社區防臺風工作會議,安排部署防臺風、救災工作,制定各項防臺風、救災應急措施。
(4)動員全街道群眾參與防臺風搶險救災,指導災后恢復生產。
2.2.2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辦公室職責
(1)及時掌握汛情、工情、險情和災情,向街道黨工委、辦事處、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有關領導報告和對外發布汛情、災情。
(2)提出防臺風的目標、重點和措施等建議意見,及時傳達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的指令,完成交辦任務,督促各項防臺風措施的落實。
(3)負責街道防汛搶險物資、器材的添置、儲備、調劑和管理,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搶險物資、器材的儲備和管理。
(4)負責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的日常管理工作。
2.2.3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成員單位職責
(1)宣傳:負責組織、指導防臺風及搶險救災工作的宣傳報道;按上級要求及時向公眾發布臺風信息、雨情、水情、工情、災情、公告等信息,跟蹤報道防臺風救災活動,宣傳防臺風知識。
(2)武裝:根據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的要求,組織協調民兵應急分隊參加搶險救災行動。
(3)派出所:負責維護抗災期間的社會治安秩序,及時疏導交通,適時組織實施交通管制,保證防臺風搶險救災車輛優先通行。依法打擊盜、搶防臺風物資和破壞、盜竊防臺風設施的違法犯罪活動,妥善處置因防臺風引發的事件。協助政府轉移危險地帶的群眾。
(4)社區辦、民政: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受災地區開展報災核災、災民救助、人員轉移和安置及民房恢復重建等工作,及時掌握災情信息和救災情況并上報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組織開展、接收救災捐贈款物及管理分配工作。
(5)財政所:組織實施全街道防臺風和搶險救災經費預算,及時下撥并監督使用。會同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有關成員單位向上級爭取防臺風搶險救災經費,并及時下撥和監督使用。
(6)車輛管理科:負責組織、指導做好全街道公路的防臺風工作,配合上級公安和交通部門實施陸上交通管制,保障交通干線暢通。組織運力和土石方開挖機械做好應急搶險、轉移危險地帶群眾和防臺風物資的運輸工作。協助派出所做好汛期搶險救災車輛優先通行工作。抓好臺風期間的安全工作。
(7)社區醫療所:負責組建醫療救護、疾病預防控制和衛生監督專業隊伍,做好抗災期間的醫療救護、疾病預防控制和衛生監督工作。
(8)安監辦:負責監督、指導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和經營企業的安全度汛工作,落實各項安全防范措施和應急救援措施。
(9)黨政辦:負責全街道救災物資的供應。
(10)各社區:負責本社區防臺風搶險救災的指揮調度、組織實施等工作,在防臺風期間要及時向辦事處匯報各種雨情、水情、工情、災情等信息。
3、預防、預警
3.1信息監測
臺風的監測和預報工作由市氣象部門提供;
3.2預案準備
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有關成員單位和各社區應相應修訂完善防臺風應急預案、社區級防汛預案等各類預案。
3.3預防行動
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有關成員單位和各社區應在汛前組織所屬單位做好安全檢查,除對轄區內排澇工程設施、水雨情測報設施、通訊預警設施等進行逐項嚴格檢查和安全維護外,還要針對薄弱環節,如街道防洪排澇、危房、安置轉移點、在建工程、地下室等進行重點檢查和督促,檢查結果要登記在冊。同時要備足搶險救災物資和救生器材,落實搶險隊伍,修訂相關應急預案,開展防臺風搶險演練,加強防汛宣傳。
汛期,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辦公室實行24小時值班,密切監視轄區雨情、水情、風情,必要時實行加強值班,密切溝通,共享信息,并做好上傳下達。
4、防臺風響應
4.1應急響應級別
4.1.1Ⅳ級響應
市氣象局發布臺風藍色預警,預計在未來72小時內熱帶氣旋將影響或登陸我街道,沿海將出現8級及以上大風。
4.1.2Ⅲ級響應
市氣象局發布臺風黃色預警,預計在未來48小時內熱帶氣旋將影響或登陸我街道,沿海將出現10級及以上大風。
4.1.3Ⅱ級響應
市氣象局發布臺風橙色預警,預計在未來24小時內熱帶氣旋(強度為臺風及以上)將影響或登陸我街道,沿海將出現12級及以上大風。
4.1.4Ⅰ級響應
市氣象局發布臺風紅色預警,預計在未來24小時內熱帶氣旋(強度為強臺風及以上的)將影響或登陸我街道,沿海將出現14級及以上大風。
4.2防臺風應急響應行動
4.2.1Ⅳ級防臺風應急響應行動
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辦公室領導帶班,加強值班工作,密切監視臺風發展趨勢和風情、雨情、水情、工情,及時發出臺風情況通報,做好上傳下達工作。
4.2.2Ⅲ級防臺風應急響應行動
(1)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副組長坐街道指揮組指揮,有關成員單位主要領導在指揮組協助工作。副組長主持召開有關部門領導和專家參加的會商會,認真分析臺風特點、發展趨勢和影響,研究防御的方案和措施,并報告街道黨工委、辦事處和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組長。
(2)根據會商意見,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發出防御臺風緊急通知。
(3)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辦公室密切監視臺風發展趨勢和水情、雨情、工情,做好上傳下達工作。視情況組織協調通信管理部門發送臺風信息的手機短信。
(4)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對臺風可能影響的范圍作出防臺風安全部署。
(5)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相關成員單位加強值班,密切注視臺風情況。
4.2.3Ⅱ級防臺風應急響應行動
(1)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副組長坐街道指揮組指揮,部署全街道防臺風工作,有關部門成員在指揮組協助工作。主持召開有關部門領導和專家參加的會商會,分析臺風發展趨勢和影響,研究防御的方案和措施。根據會商意見,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發出防御臺風的通知,提出防御臺風工作要求。
(2)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召開相關成員單位領導參加的防臺風緊急會議,對防臺風工作進行緊急動員部署,并將情況迅速上報辦事處和上級部門。
(3)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辦公室密切監視臺風發展趨勢和水情、雨情、風情、工情,做好上傳下達工作。密切監視預報臺風影響區域內的情況,收集相關部門和相關地區防臺風的準備情況,視情況組織發送臺風信息的手機短信,做好重大防臺風信息的上傳下達。
(4)防汛抗旱指揮組辦公室督促指導各社區做好低洼地帶、危房人員的撤離、轉移工作。在7級風圈到來之前6小時,督促指導危房等重點地帶的老人、婦女、兒童和病弱者的撤離工作;在10級風圈到來之前6小時,督促指導各社區做好所有重點地帶的轉移安置工作。并將撤離情況及時向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反饋。
(5)接到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通知后,各有關部門、各類搶險隊伍、要迅速做好搶險救災準備工作,準備好搶險救災器材,組織好搶險救災隊伍,迅速投入搶險救災和協助當地政府做好群眾轉移工作。
(6)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成員單位立即按照防臺風預案,部署落實防臺風各項工作,迅速傳達上級和我街道領導指示精神及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的防汛工作部署。加強值班,領導帶班,要求各級防汛責任人立即上崗到位,全面落實各項防御措施。同時組織有關人員深入基層、重點部位,檢查防臺風準備情況,督促基層落實各項防御措施,并及時將防御部署落實情況上報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
4.2.4 Ⅰ級防臺風應急響應行動
(1)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組長坐街道指揮組指揮,副組長及有關成員單位主要領導在指揮組協助組長工作。組長主持召開有關部門領導和專家會商會,分析臺風發展趨勢和影響,研究防御的方案和措施,部署全街道防臺風工作。
(2)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召集成員單位對防臺風工作進行再動員、再部署,并發出防御臺風緊急通知,繼續組織協調通信管理部門發送防臺風手機短信息。
(3)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辦公室密切監視臺風發展趨勢和水情、雨情、風情、工情,收集相關部門和相關地區防抗臺風落實情況,做好重要防臺風信息的上傳下達。
(4)防汛抗旱指揮組辦公室督促指導各社區做好低洼地帶、危房人員人員轉移安置工作。在12級風力到來之前6小時,督促指導所有重點地帶人員全部轉移。并及時向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反饋。
(5)規劃建設服務中心組織指導地質災害防御工作,組織應急專業隊伍,為防御突發地質災害提供應急技術保障。
(6)根據臺風發展趨勢,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有關成員單位根據職責作出以下應急措施:
①公園等適時關閉。
②各類學校適時停課,一切建筑工程適時停工。
(7)必要時,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可宣布進入緊急防汛期,動員全街道機關干部投入到防臺風搶險救災工作中。
(8)必要時,除防臺風應急單位外,實行停止上班、上課等措施,確保人民生命安全。
(9)必要時,可緊急征用、調用防抗臺風急需的物資、設備、交通運輸工具。
(10)根據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命令,街道、社區等防汛搶險隊伍立即趕赴重點災區部位,投入搶險救災和協助政府做好群眾轉移工作。
(11)各級、各部門防汛責任人必須全部上崗到位,全面落實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各項防臺風工作措施,迅速傳達貫徹上級和我街道領導指示和全街道防臺風會議精神,及時將本單位防御部署工作落實情況上報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發現險情及時處理并向上報告。
(12)根據應急響應需要,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通知有關成員單位派員進駐指揮組,協助指揮組工作。
4.3響應級別調整或停止
當應急響應條件變化時,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應視情調整防臺風應急響應級別;當應急響應條件消失時,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應視情宣布終止臺風應急響應。
5、災后處置
5.1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發出通知,部署災后恢復重建工作,組織有關成員單位赴抗災第一線指導協調抗災救災工作。
5.2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辦公室及時統計和收集匯總受災地區受災情況,召開總結分析會,認真總結評估全街道防臺風抗災救災經驗教訓,研究改進措施,并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5.3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各成員單位迅速部署落實搶險救災的各項工作,組織力量安排好災民生活,加強災區疫情防治工作,開展恢復重建工作,盡快恢復災區災民正常的生活、生產秩序,保持社會穩定。
5.4緊急防汛期征用、調用的物資、設備、交通運輸工具等,在汛期結束后應及時歸還;造成損壞或者無法歸還的,按規定給予適當補償或妥善處理。
6、應急保障措施
6.1通信與信息保障
6.1.1各通信運營單位必須依法履行保障防臺風信息暢通的責任。
6.1.2在緊急情況下,應充分利用電視和廣播等新聞媒體以及手機短信、銅鑼等防汛預警手段發布信息,通知群眾快速撤離,確保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
6.1.3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辦公室要做好暴雨災害預警平臺的保障工作,確保水雨情自動測報、防汛應急視頻會商等系統通信暢通和正常運行。
6.2支援與裝備保障
6.2.1隊伍保障
街道、社區等防汛搶險隊負責承擔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下達的搶險救災任務。
6.2.2供電保障
供電所負責防抗臺風搶險、搶排漬澇救災等方面的供電需要和應急救援現場的臨時供電。
6.2.3交通運輸保障
車輛管理科負責優先保證防汛搶險人員、轉移疏散人員、防汛搶險救災物資器材運輸。
6.2.4治安保障
派出所負責做好災區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抗災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為,保證抗災救災工作的順利進行。
6.2.5物資保障
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及相關部門建立防汛防臺風物資器材儲備管理制度,加強對儲備物資的管理,防止儲備物資被盜、挪用流失和失效,確保救災物資供應,負責各類防汛搶險救災物資的補充和更新。
6.2.6資金保障
財政所應將防汛經費納入各級財政年度預算,及時撥付救災經費。
7、宣傳、培訓和演習
7.1宣傳教育
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各成員單位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互聯網等新聞媒體,開展防臺風、避險、自救等常識的宣傳教育,增強群眾防臺風意識及能力。
7.2培訓
7.2.1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負責轄區內相關人員的培訓。
7.2.2培訓工作應做到合理規范課程、嚴格考核、分類指導,并結合實際,采取多種組織形式,保證培訓工作質量。
7.3演練
7.3.1防汛專業搶險隊伍必須針對當地易發生的各類險情,有針對性地每年進行防汛搶險演習。
7.3.2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有關成員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定期組織開展宣傳、培訓和演習。
8、附則
8.1獎勵與責任追究
對在防臺風工作中表現突出、做出重要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玩忽職守、不執行命令造成損失的單位和個人依法給予相應處罰及責任追究。
8.2預案修訂
根據有關規定,結合我轄區實際,適時進行修訂。
8.3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辦事處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釋。
8.4發布實施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2024臺風應急預案 篇5
一、應急預案的方針與原則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保護人員安全優先,保護環境優先”的方針,貫徹“常備不懈、統一指揮、高效協調、持續改進”的原則。更好地適應法律和經濟活動的要求;給企業員工的工作和施工場區周圍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環境;保證各種應急資源處于良好的備戰狀態;指導應急行動按計劃有序地進行;防止因應急行動組織不力或現場救援工作的無序和混亂而延誤事故的應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幫助實現應急行動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體現應急救援的“應急精神”。
二、應急策劃
(一)應急預案工作流程圖
根據本工程的'特點及施工工藝的實際情況,認真的組織了對危險源和環境因素的識別和評價,特制定本項目發生緊急情況或事故的應急措施,開展應急知識教育和應急演練,提高現場操作人員應急能力,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害和不良環境影響。其應急準備和響應工作程序見下圖:
圖1應急準備和響應工作程序圖
(二)、突發事件風險分析和預防
為確保正常施工,預防突發事件以及某些預想不到的、不可抗拒的事件發生,事前有充足的技術措施準備、搶險物資的儲備,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國家財產和經濟損失,必須進行風險分析和預防。
1、突發事件、緊急情況及風險分析
根據本工程及氣候條件情況,施工中可能會遇到9級或以上臺風,給工程施工帶來危害。根據以上分析,并充分考慮到施工技術難度和不利條件等,經多方討論和分析,將臺風確定為本項目的突發事件、重大風險或緊急情況。
2、突發事件及重大風險預防措施
從以上風險情況的分析看,如果不采取相應有效的預防措施,不僅給施工造成很大影響,而且對施工人員的安全造成威脅。
1)項目部加大了在索取氣象信息方面的投入,提高全員防洪防臺意識,項目部定制了氣象預報短信服務。
2)施工前期和施工過程中詳細了解當地的氣候情況,并密切注意氣候變化及衛星云圖的活動跡象,發現異常情況及時采取措施預防。3)臺風處理方案
在預知臺風即將發生后,待來臨之前停止施工,將人員及有關財產轉移到安全的地方,使財產損失盡可能減到最小。
(三)、應急資源分析
1)應急力量的組成及分布:項目部有關部門負責人、項目部成員、業主、監理、地方政府、醫院衛生機構等。
2)應急設備、物資準備:醫療設備、救護車輛充足,藥品齊全,各施工小分隊配有對講機、及物資轉移的相關設備。
3)上級救援機構: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地方可用的主要應急資源是救護車。
(四)法律法規要求
《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第七條、第三十一條;《安全生產法》第三十條、第六十八條;《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條例》、《安全許可證條例》。
三、應急準備
1、機構與職責
一旦發生臺風安全事故,項目部領導及有關部門負責人必須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指揮搶險,成立現場應急領導小組。
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的組成:
組長:朱壽銀
成員:朱少舉
孫良平
邱寧貴
卜葉興
張錦翔
王林清
張錦安
應急組織的分工職責
組長職責:
1)決定是否存在或可能存在重大緊急事故,要求應急服務機構提供幫助并實施場外應急計劃,在不受事故影響的地方進行直接控制;
2)復查和評估事故(事件)可能發展的方向,確定其可能的發展過程;
3)指導設施的部分停工,并與領導小組成員的關鍵人員配合指揮現場人員撤離,并確保任何傷害者都能得到足夠的重視;
4)與場外應急機構取得聯系及對緊急情況的記錄作出安排;
5)在場(設施)內實行交通管制,協助場外應急機構開展服務工作;
6)在緊急狀態結束后,控制受影響地點的恢復,并組織人員參加事故的分析和處理。
副組長(即現場管理者)職責:
1)評估事故的規模和發展態勢,建立應急步驟,確保員工的安全和減少設施和財產損失;
2)如有必要,在救援服務機構來之前直接參與救護活動;
3)安排尋找受傷者及安排非重要人員撤離到集中地帶;
4)設立與應急中心的通訊聯絡,為應急服務機構提供建議和信息。
四、應急資源
1、應急資源的準備是應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保障,項目部根據潛在事故的性質和后果分析,配備應急救援中所需的救援機械和設備、交通工具、醫療設備和藥品、生活保障物資。
主要應急物資:
①配備適當的救生器具,如救生圈、安全繩、長竹竿等;
②內部電話、對講機等聯系工具保持暢通;
③自備發電機和照明專線保持良好工作狀態;
④預備沙袋等物,利于堵水和引導水流方向。
主要應急機械設備和物資儲備表
2、教育、訓練
為全面提高應急能力,項目部對搶險人員進行必要的搶險知識教育,制定出相應的規定,包括應急內容、計劃、組織與準備、效果評估等。公司每年進行兩次應急預案指導,必要時,協同項目部進行應急預案演練。
3、互相協議
項目部事先與地方醫院、賓館建立正式的互相協議,以便在事故發生后及時得到外部救援力量和資源的援助。
五、應急響應
施工過程中施工現場或駐地發生無法預料的需要緊急搶救處理的危險時,應迅速逐級上報,次序為現場、辦公室、搶險領導小組、上級主管部門。由安質部收集、記錄、整理緊急情況信息并向小組及時傳遞,由小組組長或副組長主持緊急情況處理會議,協調、派遣和統一指揮所有車輛、設備、人員、物資等實施緊急搶救和向上級匯報。事故處理根據事故大小情況來確定,如果事故特別小,根據上級指示可由施工單位自行直接進行
2024臺風應急預案 篇6
臺風應急預案為切實做好xx鎮危巖體不穩定斜坡及半邊山危巖體不穩定斜坡地質災害點防控,最大限度減輕事故災害,避免群眾人身安全及財產遭受損失,現結合我鎮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應急搶險預案。
一、災害點情況
(一)危巖體不穩定斜坡
危巖體不穩定斜坡位于黎陽鎮龍山寺后山,山頂有幾處凸起危巖,影響龍山寺人員及財產安全。若遇長時間強降雨可能出現山體滑坡,遇長時間強降雨及時通知龍山寺內人員撤離。
(二)半邊山危巖體不穩定斜坡
半邊山危巖體不穩定斜坡位于黎陽鎮小龍山南側,該處半邊山幾乎垂直,表面有很多凸起巖塊,極易墜落,危巖附近有黃山市特警學校及民房。若遇長時間強降雨可能出現山體滑坡。遇長時間強降雨及時通知附近人員撤離。
二、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三、應急的反應和行動
(一)應急人員
檢測人:
安置點:
聯系人: 轉移人員:釋成中
(二)應急隊伍:
(三)應急物質儲備
鎮防汛抗災物資主要有:雨衣12套,鋼盔12個,折疊式充電錄音喊話筒4個,鐵鍬10把,麻袋100條,沙子若干。以上防汛物資存放于鎮器械室,由林天有同志統一調配。
(四)應急反應:
1、鎮防汛抗災領導小組召開會議,緊急通報轄區災情和救災工作情況,分析預測可能出現的`更大災害,部署轄區救災工作。立即將轄區災情和救災工作情況報告區人民政府和區防汛抗旱指揮部,請求區政府給予支持。
2、組織全鎮工作人員根據汛期緊急程度,采用電話、手機短信、喊話筒等方式將汛情信息及時通知居民;特急情況或電源、通訊中斷時,分頭入戶通知易發災害點居民,尤其是夜間可能發生相關災害時,要保證信息傳遞的可靠性,做到不漏一戶,不漏一人。
3、應急人員根據各自工作職責和任務,接到災害天氣預報,要隨時待命,不得外出,接到集合命令時,應在15分鐘內趕到指定地點,按照指揮組織救援。
4、發布災情。鎮指揮部辦公室匯總災情,報區防汛抗旱指揮部。
四、災后救濟工作
1、及時召開生產生活自救工作會議,迅速組織恢復生產、生活等工作。
2、認真組織查災核災工作,重點核查因災造成房屋倒塌特別是全倒戶等特重災民的損失。
3、根據核災后的災情,制定災民救濟方案,分步實施。
五、防汛搶險工作的基本要求及工作紀律
1、防汛抗災領導小組辦公室在防汛期間實行二十四小時值班制度。嚴格工作紀律,認真做好值班記錄,及時上報下達。指揮部各成員在防汛期間,若有事外出需離開本地時,必須經單位主要負責人批準,并安排好自己責任范圍內的防汛工作。
2、各負責人,對防汛抗災工作負總責,必須保證電話24小時暢通,安排好本轄區值班職守,督促做好值班記錄、值班交接等工作,發現險情要在30分鐘內上報,不得延誤搶險工作。
3、凡是在汛期值班和防汛搶險救災工作中,玩忽職守、不負責任,匯報延誤或人員不及時到位的,要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造成嚴重后果者,依法追究主要責任人的責任。
2024臺風應急預案 篇7
由于學校地勢低洼,加之深河路排水系統差,每逢大暴雨天氣,校園積水嚴重(水深達30cm—50cm)。為了及時、妥善地處置暴雨天氣的校園積水事件,保障師生生命與財產安全,維護學校正常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特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范圍
暴雨天氣,校園積水,影響正常的教育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的情況下。
二、組織機構
學校成立暴雨天氣校園積水事件應急管理領導小組,由校長統一組織,統一指揮、協調作戰,共同完成應急工作任務。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各班班主任當天值日教師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xx人員兼任辦公室主任。
三、應急措施
(一)一般情況(暴雨天氣還能維持教育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
1、當天值日教師堅守崗位,加強管理,維護學生活動秩序,值日領導加強巡視,及時處理偶發事件。
2、放學時段,領導小組成員全部到位,有效組織學生放學,維護學生放學秩序,確保學生安全放學。
3、學生中餐由食堂送到各樓層分發,學生打飯后到各自教室進餐。各班班主任協助樓層值日教師組織學生打飯;
xx人員協助食堂從業人員把飯菜送到各樓層。
(二)特殊情況(暴雨天氣不能維持教育學工作和生活秩序)
1、在第一時間內,由xx人員向xx人員匯報,再由xx人員向上級主管部門匯報,請示學生放假。
2、得到放假批準后,由xx人員通知各班班主任電話聯系學生家長,將每個學生交到家長手中接回。
3、所有領導小組成員到現場,維護放學秩序,有序組織學生放假,做好相關工作。
樓層蹲點領導到位:
一樓;
二樓;
三樓。
4、雨晴后,由xx人員組織人員清理校園衛生,進行校園殺菌消毒工作。
四、責任追究
在應急過程中,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對相關人員視其情節追究責任,造成安全事故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1、不服領導小組指揮,且遲遲不按要求執行的。
2、未到現場履行職責的。
3、工作中玩忽職守、失職、瀆職,出現失誤的。
2024臺風應急預案 篇8
為確保全體教師和幼兒生命財產安全,保障教育體育事業健康和諧發展,全面做好我園對暴雨、洪水、臺風災害的防范和處置工作,保證搶險救災工作科學、有序、高效進行,提高防汛防臺風綜合應急處置能力。根據淄川區教育體育局文件,結合我園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成立防汛防臺風搶險救災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各班班主任
二、應急領導小組分工職責
組長職責:在上級有關部門的領導下,貫徹執行區防汛防臺風搶險救災防汛指揮部指示精神,全面指揮淄河中心幼兒園的搶險救災工作。
副組長職責:根據幼兒園出現的險情,提出排險、搶險方案。及時向中心校安全辦公室匯報,分析匯總有關災情,為組長決策提供科學依據。根據組長的指令,指揮搶險隊伍進行搶險。組織足夠的應急物資送達搶險學校現場。聯系醫療部門,調動醫務人員、醫療設備,組成醫療隊參加學校搶險救災工作。聯系公安部門維護學校交通秩序,組織幼兒和園內工作人員撤離和轉移。
各成員職責
1全面掌握災情和各類動態等消息,按重要信息匯報制度在第一時間報送災情重要信息,保證信息渠道暢通。
2負責檢查本班防災措施的落實情況,維護班級正常教學和活動秩序。
3按照上級的要求,做好園區救災工作,穩定好幼兒的情緒,使各項工作順利進行。
三、落實汛期、臺風期間各學校負責的各項應急措施,強化防汛搶險力度。
1、根據“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組織防汛防臺工作小組,落實必要的搶險措施,嚴格實施防汛防臺的各項工作。
2、注意收聽、記錄氣象預報,及時做好防范工作,及時關閉門窗和有關電器設備。
3、遇到險情、災情,應根據工作預案,組織開展搶險工作,并立即逐級上報。
4、實行領導帶班,24小時值班,立即上崗,開展防汛防臺工作,并對積水地段架設臨時走道,要迅速自主搶險,確保幼兒安全。
2024臺風應急預案 篇9
沿海地帶是臺風的多發地區,我施工單位為確保施工人員的生命安全、保證企業的財產不受損失,所以對施工現場作出以下防臺措施:‘’ 一、及早部署:
1、在接到臺風預報時立即部署防臺措施;
2、及時對全體職工傳達上級防臺通知,使職工了解臺風的動向和來臨時間。
二、組織檢查:
1、由項目部防臺小組組織對施工現場進行全面檢查,確保萬無一失;
2、各班組認真檢查各種施工材料的'堆放穩固,對稍有疑惑的地方進行清理整治;
3、架工班對外架的整體性能和外架與建筑物的剛性連接進行徹底的檢查,對存在有安全隱患的地方立即整改。
4、施工現場專業防護小組對防護棚進行加固處理,具體加固措施為設置剪刀撐和用鐵絲拉防護棚四角固定在地面。
5、塔吊操作人員在臺風來臨前停止所有吊裝工作,吊臂的停放位置及固定點按塔吊的操作規程進行。
6、電工在接到防臺通知后,立即對施工現場敷設的電路電線進行檢查,電箱的放置是否牢固可靠,對有安全隱患的地方立即整改,并在臺風來臨前切斷所有施工用電,臺風過后,先對施工現場的電路電線進行檢查,確認正常后方可送電。
7、臺風來臨時,生活區宿舍關閉所有門窗,確保職工安全。
三、領導重視:
由項目部組織的領導班子成員徹夜值班,配置必要的通訊設備(如對講機),便于應急時相互聯絡。
四、應急救援:
1、應急救援人員應經過培訓和必要的演練,掌握救援行動的方法技能和注意事項,熟悉本單位安全生產情況,掌握應急救援器材,設備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2、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
3、臺風期間救援小組24小時待命,發生事故及時進行處理。
五、啟動預案:
成立防臺應急小組,便于及時處理防臺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減少不必要的損失。
(一)各崗位責任分工
1、安保部認真做好暴風雨緊急情況時的信息傳遞、資源調配及有關后勤保障工作。
2、工程維修部門負責給排水、供電、供空調、電梯等機電設備的故障及應急處理。
3、物業服務公司治安消防部門負責“三防”及安全保衛、義務消防等情況應急處理,同時負責抗災救災工作。
4、保潔綠化部門負責綠化、環境的抗災保護和災后恢復工作。
(二)防臺風防洪水及應急處理
1、物業服務公司接到臺風或暴雨警報信號通知后,應立即緊急動員,各部門處于臨戰狀態,同時成立指揮小組經理任總指揮,各部門主管為成員的三防臨時指揮部,相關人員應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作好防洪防汛救災準備工作。
2、在臺風或暴雨來臨前,應做好各項防風、防水浸措施,如:緊急做好防風、防水浸工作、關閉公共門窗,檢查清理排洪設備、設施、廣告招牌、花盆等。
(1)檢查所有門窗,特別雙開玻璃門是否有足夠保護及穩固。
(2)牢固所有容易松脫物件,尤其是位于天臺及露臺等地方,對于一些較易吹倒的物件發如花盆等應搬至室內或將其綁緊。
(3)檢查所有去水道、沙井、雨水渠等,并清除可能引致淤塞的垃圾、泥沙及雜物。
(4)確保所有緊急用具可以隨時應用,如沙包、雨衣、頭盔、水靴、繩索、后備照明、方木(用于固定玻璃門)等。
(5)檢查排水泵系統是否正常通暢。
(6)檢查發電系統及其供油裝置正常與否,并按規程試開發電機組。
(7)關閉霓虹燈電源。
2024臺風應急預案 篇10
(一)各崗位責任分工
1、安保部認真做好暴風雨緊急情況時的信息傳遞、資源調配及有關后勤保障工作。
2、工程維修部門負責給排水、供電、供空調、電梯等機電設備的`故障及應急處理。
3、物業服務公司治安消防部門負責“三防”及安全保衛、義務消防等情況應急處理,同時負責抗災救災工作。
4、保潔綠化部門負責綠化、環境的抗災保護和災后恢復工作。
(二)防臺風防洪水及應急處理
1、物業服務公司接到臺風或暴雨警報信號通知后,應立即緊急動員,各部門處于臨戰狀態,同時成立指揮小組經理任總指揮,各部門主管為成員的三防臨時指揮部,相關人員應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作好防洪防汛救災準備工作。
2、在臺風或暴雨來臨前,應做好各項防風、防水浸措施,如:緊急做好防風、防水浸工作、關閉公共門窗,檢查清理排洪設備、設施、廣告招牌、花盆等。
(1)檢查所有門窗,特別雙開玻璃門是否有足夠保護及穩固。
(2)牢固所有容易松脫物件,尤其是位于天臺及露臺等地方,對于一些較易吹倒的物件發如花盆等應搬至室內或將其綁緊。
(3)檢查所有去水道、沙井、雨水渠等,并清除可能引致淤塞的垃圾、泥沙及雜物。
(4)確保所有緊急用具可以隨時應用,如沙包、雨衣、頭盔、水靴、繩索、后備照明、方木(用于固定玻璃門)等。
(5)檢查排水泵系統是否正常通暢。
(6)檢查發電系統及其供油裝置正常與否,并按規程試開發電機組。
(7)關閉霓虹燈電源。
(8)智能化系統設備是否正常運行。
(9)檢查完畢,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如有處理不了的問題,應立即向領導報告。
3、在發生臺風、暴雨時,值班安保員對防風、防水浸關鍵區域和部位加強巡視,檢查門窗狀況,如發出有窗戶玻璃破碎,以最快速度趕至現場,并用板材臨時封堵。工程部維修人員集中待命,各層管理服務人員堅守崗位,如果有設備故障投訴以及發現事故隱患應采取緊急措施,及時予以解決。
4、各級工作人員協助維修技術人員做好排洪及排泄積水工作。
5、在臺風、水浸等自然災害事故時,防止犯罪案件的發生。
(三)災后處理
臺風、雷暴過后,工程部組織維修人中對所轄設備設施進行檢查,發現損壞并及時修復。保潔部檢查損毀的樹木情況,并加以恢復,努力將災患影響程度降至最低。物業經理及時向公司總經理匯報受災及損失情況。
2024臺風應急預案 篇11
一、目的:
建立防洪、防臺風搶險應急預案,通過對應急分隊的培訓和實操訓練,加強管理服務區域內防洪搶險的能力,在險情發生時更有效及時地排除,將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確保防洪、防臺風搶險工作萬無一失。
二、職責:
管理處主任為防洪、防臺風搶險總指揮;
管理處主管為副總指揮,負責設備組的全面工作;
安全主辦為副總指揮,負責搶險組的全面工作;
環境主辦為副總指揮,負責后勤組的全面工作;
控制中心負責信息的準確傳達,協調;
管理處全體不當班人員為防洪、防臺風搶險應急隊員。
三、小組職責劃分:
3.1搶險組:由安全主辦和未當班的所有安全員組成
3.1.1采取一切措施對險情進行處理;
3.1.2負責防洪沙袋填裝,搬運及堆砌;
3.1.3運用各種方式、方法及時排除險情。
3.1.4人員分工
3.1.4.1未當班的兩名中心崗負責裝沙袋;
3.1.4.2未當班的兩名二號、三號、四號崗負責運沙袋;
3.1.4.3未當班的兩名六號、八號負責現場堆砌沙袋及采取其它措施進行搶險;
3.1.4.4安全主辦帶領搶險組采取其它一切有效方法做好各類搶險工作。
3.2設備組:由管理處主管和管理處兩名技術員組成
3.2.1負責各類水泵及供電設備的開啟;
3.2.2對搶險現場進行技術指導;
3.2.3對現場設備進行緊急維修。
3.3后勤組:由環境主辦、家政服務員、救生員、前臺服務員、出納、會所服務員組成
3.3.1保障各類救災物資的正常供給;
3.3.2負責現場傷員的救護;
3.3.3積極協助其它小組工作;
3.3.4人員分工
3.3.4.1未當班兩名五號崗負責后勤物資保障;
3.3.4.2前臺服務員、出納、會所服務員負責疏散群眾和搶救傷員,把傷員轉移到安全位置并及時報市急救中心;
3.3.4.3救生員和家政服務員負責財產搶救。
3.4當班人員
注:所有成員必須服從命令,聽從指揮;所有成員在搶險的過程中需注意自身安全。
2024臺風應急預案 篇12
一、組織領導和職責
(一)成立防汛防臺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二)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防汛防臺工作實行統一指揮、分級負責的原則。
1、傳達上級防汛防臺工作精神,召開防汛防臺工作動員大會。
2、整體負責轄區內市容環境衛生防汛防臺的監督、指揮、協調工作。
3、嚴格按照《上海市防汛防臺應急響應規范》規定的“四級”響應要求,完善防汛防臺應急預案。
4、組織、指揮人員安全轉移。
5、指揮搶險隊伍,進行防汛防臺搶險工作。
6、決定防汛、防臺搶險的其它重要事項。
在防汛防臺期間,防汛防臺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實行24小時值班制,確保信息暢通、設備完好,應急人員、設施設備及物資落實到位。
(三)成立防汛防臺應急搶險隊
防汛防臺領導小組下設防汛防臺應急搶險隊,具體實施應急搶險工作。
二、建立防汛防臺“四級”響應機制
(一)11級藍色預警機制
1、工廠分管領導到崗,落實24小時值班,當班人員加強值班,密切監視汛情和災情,特別對棚、頂、線、導向牌,加強監視,確保各項工作運行正常
2、確保排水暢通,做好信息反饋報告。
3、棚、頂、線、導向牌,必要時采取防御措施。
(二)11級黃色預警機制
1、工廠主要行政負責人到崗,落實24小時值班,加強巡查,掌握汛情,組織應急搶險。
2、調配力量,落實人員及責任,做好疏排工作。
3、加固棚、頂,檢查安全用電,必要時切斷電源,確保安全用電。
4、確保通信暢通,掌握汛情,實行“零”報告。
2024臺風應急預案 篇13
1.目的
為有效、有序地開展防臺風暴雨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災害造成的損失,制定本預案。
2.組織機構
公司設立防臺風暴雨領導小組,公司經理副經理為正副組長,小組成員由公司各部門主管組成。
3.應急響應
3.1防臺風暴雨小組應密切注意氣象預報,當氣象部門發布黃色及以上臺風預警信號或黃色及以上暴雨預警信號時,公司防臺風暴雨預案即啟動。
3.2預案啟動后,防臺風暴雨領導小組組長或副組長應到現場指揮,因故無法到現場應指定專人進行現場協調指揮。公司員工如無特殊情況不予外出,隨時待命參加搶險救災。
3.3預案啟動后各相關部門應進行的主要工作:
A、物業部:
張貼臺風暴雨預警告示,通知區內各廠家住戶配合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B、工程部:
(1)檢查各排水管,排水口、排水溝是否處于正常使用狀態,如有堵塞不暢,立即安排疏通,確保排水管道通暢。
(2)檢查廠房各樓層窗戶及玻璃及公共標牌、廣告牌等是否牢固,對不牢固的予以加固。
(3)切斷危險的室外電源,事后需經檢查線路、用電設備無損壞確保安全情況下,方能恢復供電。
(4)一旦出現停電,應立即關閉主要的電器設備,以防電力重新恢復時強大的脈沖損壞電。
(5)如供配電室發生水浸時,必須立即切斷主供電源,必要時向供電所求援。水浸后的設備設施須經干燥、檢修,測量絕緣達到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6)在暴風、暴雨期間貨梯和客梯如無特殊情況一律停用,以免突然停電造成困人事件。
(7)暴雨期間,加強對供水系統的巡查,檢查溢水口是否有污水進入,如發現有應立即停止所有生產生活供水泵(包括自供水井)。
(8)如臺風伴隨暴雨造成水浸,按照安排與其它部門一起對水浸進行疏導排泄工作;
C、保安部
(1)檢查廠房、綜合樓樓層天臺、各戶陽臺是否擺放易墜危險物,將露于陽臺的花盆及其他可能被風吹走的物品移入室內;對發現松動易被風吹墜落的護欄、遮雨棚、晾衣桿、門窗、圍板、棚架、臨時搭建物等;立即通知廠家店戶或工程部進行處理加固。
(2)根據風情雨情酌情增加值班保安,在風暴來時加強室內巡邏,防止在災害發生時伴隨的犯罪行為的發生;做好交通疏導工作。
(3)在工業區發生水浸時,對水深處設立相關警示標志,引導涉水人員從淺水區行進。
3.2要求及注意事項
1、防臺風工作應以人為本、安全第一、以防為主、全力搶險的方針。
防風預案啟動,各部門主管按照分工進行防風工作安排。對發現的險情應立即向現場指揮調度人員報告,并嚴格聽從現場指揮調度人員的指揮。
對空地臨時建筑物檢查出有不牢固存在危險而又無法加固的,所住人員應撤離安置。
如風暴造成工業區門前店鋪和空地廠家水浸,工程部應立即切斷其電源。
水浸發生時,在沒有安全措施絕對保障人員安全的情況下,不得打開下水道井蓋泄水。
公司根據氣象預報情況增加值班人員,各部門值班人員應堅守崗位。
臺風暴雨過后應對受災現場進行清理并統計損失情況,做好記錄,總結經驗教訓。如發生爆管、停電、人員受傷等事故,立即與相關職能部門聯系。
相關主要職能部門聯系電話:
街道三防辦:供電所:派出所:自來水公司:消防中隊:
2024臺風應急預案 篇14
1、防臺風的技術預案:
(1)建立現場防臺風指揮部,由項目經理任指揮長,HSE經理任副指揮長,項目部其他成員為指揮部成員。
(2)由HSE經理負責關注臺風的發布情況,通過新聞、報紙、互聯網等多種渠道收集了解附近及當地區域的海面活動情況和臺風預報信息,做到早準備、早防御。
(3)由項目經理負責統一指揮,分級負責。當發生臺風險情時,應由現場防臺風指揮部統一指揮,各司其職,確保各項防臺風命令的通暢下達并得到有效執行。
(4)根據臺風風力大小,臺風最大風力的來臨時間、臺風走向等不同特點制定針對性強的應對預案。
(5)準備好抗臺風搶險物資和器材,搞好除險加固,消除現場人員、設備的各種安全隱患。
(6)臺風來臨前,,做好對現場所有的施工用具、設備、臨建進行加固,做好隱患消除、人員和財物的安全轉移,增加安全巡查密度,特別是對易出險情的部門加強巡視。當現場實測風力8級以上,立即撤離現場。
2、預防臺風需注意的事項
(1)臺風來臨時不但有強大的風暴,還夾帶暴雨,范圍一般較廣。不過,臺風是有規律的,甚至每年的行進路線都差不多,所以臺風來臨前,一定要多聽天氣預報,盡量躲開臺風行進路線。然而,也有不少臺風是飄忽不定的,來去均無規則,但氣象臺會在這種臺風來臨前24小時發布預告。
(2)聽到氣象臺發出臺風預報后,能離開臺風經過地區的要盡早離開,否則應貯足罐頭、餅干等食物和飲用水,并購足蠟燭、手電簡等照明用品。由于臺風破壞力最大,所以要盡可能遠離海洋;
(3)面對臺風的準備
當公司收到臺風警報后,公司員工應進行以下基本準備預案:
a)救援指揮小組組織公司員工強化學習應急計劃,警告信號,撤退通道,和應急避難所的位置;
c)再次通過通訊聯絡組聯系每個部門領導,讓部門領導轉而告知滅火器的具體位置,再次強調滅火器的使用方法。以確定所有員工知道在哪兒找到滅火器和怎么使用它。
d)檔案室、計算機中心等各部門應加強對重要的文件的安全保護,并在臺風到來之前反復檢查,關好玻璃窗如有必要用膠紙貼成米字,將重要文件放入文件柜中。
e)把政府應急電話號碼、公司重要聯絡號碼再次強調公布給每一部員工,讓員工保存在個人手機中。
g)反復檢查用電安全、用氣安全,視臺風大小具體情況決定是否需要。
2024臺風應急預案 篇15
為了做好我鎮今年的防汛工作,確保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保證我鎮在公共衛生突發事件時,醫療救護工作能高效有序地進行,提高應急能力和醫療救援水平,最大限度地發揮公共衛生“三網”作用,特制定本預案。
一、領導機構
1、成立“**縣**人民醫院防汛防潮防臺風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名單如下:
組 長:
----------------------------------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兼任,辦公室電話:。
2、組建應急救護隊(詳見**人民醫院關于組建公共突發事件衛生應急救護隊的通知)。
二、具體措施
1、出現公共衛生突發事件后,領導小組根據事件發生地點、人員、傷亡等情況立即調派應急救護隊前往現場開展醫療救護工作,并通知有關科室做好收治傷病員的各項準備工作。
2、進一步強化我鎮緊急救護網絡工作。我院要充分發揮全鎮公共衛生突發事件的急性外傷救護中心的作用,承擔我鎮重大公共衛生突發事件救護處理的技術指導任務,同時要做好收治傷病員的準備工作,必要時在15分鐘內騰出20張病床接收傷病員,并根據事態發展的需要繼續調整床位,開通通道,立即組成以院長為核心的急救小組,集中醫療技術力量,擬出最佳搶救治療方案,迅速有效地投入救治工作,將將救治情況隨時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匯報。其他科室也要做好相應準備,共同承擔全鎮公共衛生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
3、各應急救護隊要按照緊急救援需要配備充足藥品,保證各急救設施齊備,完好率達100%,加強檢修各急診專用的救護車,保持車況良好,司機和車輛24小時待命,接到呼救信號5分鐘內出車,不得延誤搶救時間,以保證快速搶救病人。
4、各應急救護隊要保持通信工具暢通,嚴格執行請示報告制度,加強溝通與協作。
5、加強對應急救護隊隊員進行政治思想教育及業務技術培訓,使之具有高度的責任感和較強業務能力,做到召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
6、各科室要加強督查,做到人員到位、設備到位、工作到位。救護工作實行責任制管理,誰承擔,誰負責、對玩忽職守者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員責任。
三、各科室要參照本預案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并認真組織實施。
二○xx年七月二十六日
2024臺風應急預案 篇16
1總則
1.1編制目的
洪澇和臺風(含強熱帶風暴、熱帶風暴,以下簡稱臺風)災害是威脅我區最大的自然災害,每年平均有4~5個臺風和多次暴雨影響或襲擊我區。防洪防臺風工作事關我區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國民經濟健康發展、社會穩定大局。為確保我區防洪、防臺風安全,提高應急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能力,保證防洪防臺風搶險救災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全區經濟社會穩定持續發展,特修訂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福建省水法實施辦法》、《福建省防洪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福建省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廈門市防洪防臺風應急預案》、《xx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文件精神,編制本預案。
1.3汛期確定
根據廈門市暴雨洪水及臺風的特點,每年4月15日至10月31日定為汛期,7、8、9月為主汛期。
1.4工作原則
1.4.1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防抗結合,突出重點,兼顧一般,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屬地管理的原則。
1.4.2實行各級行政首長負責制,全區防洪防臺風工作由區長負總責,統一指揮,分級分部門負責。
1.5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區臺風、暴雨、洪水、風暴潮產生的災害及其次生災害的預防和處置。
2組織機構與職責
2.1區防洪防臺風應急組織機構
區人民政府設立防汛抗旱指揮部(以下簡稱區指揮部),負責領導全區防洪防臺風工作,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區防汛辦),掛靠在區市政園林局(農業水利局)。
當防洪防臺風應急預案啟動后,區設立的各相應應急辦事機構開始運轉。
組織機構如下:
第一指揮長:由區政府分管防汛抗旱和市政園林的副區長擔任。
第二指揮長:由區政府分管綜治和城管執法的副區長擔任。
副指揮長:由區市政園林局(農業水利局)局長、區政府辦主任、區人武部政委、區建設局局長擔任。
辦公室主任:由區市政園林局(農業水利局)局長兼任。
成員單位:區市政園林局、區政府辦、區綜治辦、區發改局、區經發局、區安監局、區教育局、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區衛生局、區建設局、區監察局、公安分局、區人武部、各街道辦事處(以下簡稱街道)、禾山供銷社。
各街道成立相應的指揮機構(防汛抗旱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由街道辦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任指揮,負責做好本行政區域的防洪、防臺風、防潮工作,負責小型以下的水利防洪工程的調度、管理、維護。區直各部門、單位、各水工程管理單位成立防汛領導小組,負責做好本部門、單位的防洪、防臺風、防潮工作。形成條塊結合、分級負責、部門管理的防汛抗災指揮體系。每年汛前,根據人事變動和工作需要,區政府和各街道應及時調整防汛抗旱指揮部成員,并以正式文件下發。
2.2組織機構職責
2.2.1區指揮部職責
2.2.1.1統一指揮全區防洪、防臺風、防潮工作,宣布全區進入、結束緊急防汛期,啟動、終止實施xx區防洪防臺風應急預案;指揮長設A、B角,當A角不在本市時,指揮工作由B角負責。
2.2.1.2在區人民政府和上級防汛抗旱指揮部的領導下,貫徹執行相關決定、指令。
2.2.1.3組織召開各街道防汛抗旱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參加的防洪、防臺風工作會議,分析預測汛情、臺風發展趨勢,安排部署防洪防臺風、防潮、救災工作,制定各項防洪、防臺風、防潮、救災應急措施。
2.2.1.4負責小I型以下的水利、防洪工程調度,下達抗洪搶險救災、小型水庫泄洪等調度命令,組織各街道防汛抗旱指揮部、相關部門實施防洪防臺風應急預案,并對實施情況進行檢查、監督。
2.2.1.5動員全社會參與防洪防臺風搶險救災,指導災后恢復重建。
2.2.2區防汛辦職責
2.2.2.1及時掌握汛情、工情、險情、災情,做好災情統計匯總上報工作,并以書面形式向區委、區政府、市防汛辦匯報,總結經驗教訓。
2.2.2.2提出防洪防臺風意見,為區指揮部提供決策依據,及時下達區指揮部的調度命令,完成區指揮部下達的各項任務,督促檢查各項防洪、防臺、救災措施的落實。
2.2.2.3負責區級防汛搶險物資、器材的組織儲備、調運,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搶險物資、器材的儲備、管理。汛情緊急需要時,有權調動各有關部門防汛搶險的物資、器材、設備和隊伍,進行增援。
2.2.2.4負責全區防汛抗旱的日常管理工作。
2.2.3區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負責做好本行政區域或本部門的防洪防臺風工作,承擔區指揮部部署的各項任務,設A、B角負責指揮或領導工作(A角不在本市時,由B角負責);按照防汛工作職責有序地開展工作;服從區指揮部的統一調度。各級指揮部、領導小組及成員單位要及時收集整理重要災情,按要求統一制定表格,按規定期限滾動上報區防汛辦。
區市政園林局(農業水利局):根據區指揮部的部署,履行行政主管部門的職責,指導全區防洪、防臺風工作。負責組織、協調、監督、指導防洪防臺風的日常工作,組織水利防洪工程安全大檢查,及時提供水情、雨情、風情和工情,提出抗洪搶險方案,做好災情的統計上報工作;組織、協調、指導全區防洪排澇工程的維護與管理。負責所轄市政、園林設施和水利工程的防洪防臺風工作;抗災期間,及時組織做好城市排水、排澇、林木的支護加固等工作;災后及時做好城市樹木、綠地的整復工作。監督、指導做好海上漁船回港和上岸避風工作。負責組織、指導全區農牧業、林業的防洪防臺風、災區(動、植物)疫病防治和災后生產恢復工作。
區政府辦、區機關事務管理局:根據區指揮部的部署,負責組織區政府機關的搶險救災物資調配和后勤保障工作等。
區綜治辦:加強與區指揮部的聯系,協調公安分局成立治安維護隊,協助維護全區社會治安工作。
區發改局:協助做好防洪防臺風規劃的編制和基礎設施建設、防洪工程經費的籌集和立項審批工作,負責協調解決防汛抗旱所需油料和物資等供給問題。
區經發局:負責本系統的防洪防臺風工作,組織、指導各類企業做好防洪防臺風工作;指導重點企業和大中型企業成立搶險救護隊伍,積極開展自救;協調、指導電力部門做好電力調度工作,確保防洪防臺風用電的供給。
安監局:負責監督、指導汛期全區的安全生產工作,特別是危險品、化學品等生產企業(包
括倉庫)的安全度汛工作;監督、指導相關部門加強對電力、碼頭、機場、橋梁、市政、大型建設項目等重要工程設施安全度汛工作的檢查;落實各項防范和應急救援措施;防止因自然災害引起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
區教育局:負責本系統的防洪防臺風工作。組織、指導、監督中小學等各級各類學校及幼兒園做好防洪防臺風工作;落實各中小學及100人以上的幼兒園成立搶險救護隊,積極開展自救;負責協調學校配合做好疏散轉移群眾(人員)的安置工作;組織學校做好危、漏校舍的維護和加固;負責組織做好高考、中考等重大活動的防洪防臺風安全工作,組織在校生進行防汛防臺風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必要時向區指揮部提出停課建議,報市指揮部同意后組織實施。
區民政局:負責本系統的防洪防臺風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各街道開展查災、報災和救災工作,及時將掌握的災情信息和救災情況并上報區指揮部;組織開展救災款物的捐贈、接收、管理和分配工作,妥善安排好災民生活。
區財政局:負責本系統的防洪防臺風工作;組織實施全區防洪防臺風和搶險救災經費預算確保水利、防洪工程及防洪防臺風工作需要充實現代化設備的資金投入;會同區指揮部向上級爭取防洪防臺風和搶險救災經費;按照有關要求設立防洪防臺風基金;根據區指揮部及區市政園林局(農業水利局)審定的工程維修、防洪防臺風、水毀、抗旱、抗災經費,及時下撥并監督使用。
區衛生局:負責本系統的防洪防臺風工作;負責組建醫療救護和疾病預防控制專業隊伍;做好抗災期間的醫療救護和疾病預防控制工作;做好災后防病治病及防疫消毒工作。
區建設局:負責本系統的防洪防臺風工作;組織、指導全區建筑設施的防洪防臺風工作和建筑工地、物業管理區的防洪防臺風工作,指導全區各建筑施工企業、在建項目、重點建設項目、小區物業公司成立搶險救災隊伍,積極開展自救,及時組織在建工地人員轉移;負責組織、指導和監督地質災害防御工作,制定全區地質災害防災預案并組織實施;負責危房防洪防臺風和防災搶險工作,制定應急預案并組織實施,及時督促各街道組織轉移危房住戶;負責聯系搶險救災用的施工機械;及時統計災情和人員(危房住戶)轉移情況并上報區指揮部。區監察局:監督防洪防臺風責任制的落實。負責對執行防洪防臺風責任制和搶險救災調度指令情況進行督查,對有關領導和責任人不到位、工作失職瀆職并造成嚴重后果的,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公安分局:負責維護抗災期間的社會治安秩序,依法打擊盜竊防汛防臺風物資和破壞、盜竊防洪防臺風設施的違法犯罪活動,妥善處置因防汛防臺風引發的群體性治安事件;協助當地政府轉移危險地帶的群眾和漁船人員。
區人武部:根據市、區指揮部的要求,負責組織民兵預備役應急分隊和聯系駐軍參加重大搶險救災行動,協助轉移和解救危險地帶的群眾。
各街道辦事處:負責本轄區的防洪防臺風工作。編制防洪防臺風應急預案,明確編制目的及依據、工作原則、組織機構及其職責、預防預警機制、應急響應機制、物資儲備機制、支援和增援機制、宣傳培訓演練機制、獎勵與責任追究機制;熟悉掌握轄區內的水利工程、險工險段、地質災害點、危房區、內澇區和臨時建筑等防洪防臺風重點部位的情況;嚴格執行各種規章制度、落實各項防范措施;組織、指導、監督社區及時修訂搶險救災應急預案和做好防洪防臺風、搶險救災工作;完成區指揮部交給的各項防洪防臺風和搶險救災任務,及時掌握并上報險情、災情和人員轉移等工作情況。
禾山供銷社:負責組織供應防洪防臺風搶險器材、物資,調集應急的生活必需品等。
各成員單位應配備防汛責任人(A、B角),兩位責任人在汛期不得同時外出,第一責任人(A角)外出時,應向第二責任人(B角)做好交接工作。
2.2.4應急辦事機構職責
綜合材料組:由區防汛辦牽頭,區政府辦等部門配合,主要負責人由區市政園林局(農業水利局)分管領導擔任。負責各種會議通知和防御暴雨、臺風、風暴潮等工作的緊急通知、緊急通告、領導講話稿、汛情快報、防御情況匯報等材料的起草。及時收集區領導、各街道和有關部門的工作信息及災情并及時整理上報。
督查協調組:由區政府辦牽頭,區監察局、區市政園林局(農業水利局)、區建設局等部門配合。負責落實區委、區政府以及區指揮部工作部署;協調解決各街道、各有關部門請求需要協調的'問題;負責督查各街道、各有關部門就上級指示精神和區委、區政府、區指揮部工作部署的落實情況以及值班帶班制度的執行情況,并及時通報;負責督查出海船只回港或就近避風、漁船上人員和低洼地帶、地質災害隱患點、危房、海邊等危險地帶人員轉移和統計上報等工作的落實。
搶險組:由區防汛辦牽頭,區市政園林局、區建設局、區人武部、區民政局、消防武警、交警等部門配合,主要負責人由區市政園林局分管領導擔任。負責協調駐xx部隊、武警部隊承擔區指揮部下達的搶險和轉移群眾任務。
救災組:由區民政局牽頭,區政府辦、區市政園林局、區衛生局、區財政局、供電分局等部門配合,主要負責人由區民政局分管領導擔任。負責災民安置,救助防疫,保障水、電、氣供應及生活必需品的需要。
后勤保障組:由區市政園林局(農業水利局)牽頭,區政府辦等部門配合,主要負責人由區市政園林局(農業水利局)分管領導擔任。負責指揮部各種會議的會務工作,保障防汛視頻會議系統、通訊、供電暢通,協調調度全區防汛搶險物資器材,保障區指揮部工作人員的食宿等。
3預防、預警機制
3.1預防、預警信息來源
3.1.1市指揮部的通知、通報和市氣象臺、水文分局、海洋預報臺、洪水預警報中心對臺風暴雨、河流洪水、風暴潮災害的監測預警預報。
3.1.2市氣象臺根據《廈門市突發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布辦法》,及時通過新聞媒體統一向社會公眾發布的黃色、橙色、紅色暴雨預警信號和藍色、黃色、橙色、紅色臺風預警信號。
3.1.3區建設局對山體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質災害的監測預測預報。
3.1.4當出現或可能出現河道超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海堤超警戒以上潮位、水庫超汛限水位時,工程管理單位應及時將工程設施的運行情況報告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區防汛抗旱指揮部應提早預警,通知街道和相關部門做好相關準備工作,并報告市指揮部。
3.2預防行動
3.2.1各街道、有關成員單位要做好汛前安全大檢查,備足搶險物資和救生器材,落實所轄水庫、堤防、水閘工程的包庫、包堤、包閘領導及技術負責人,落實搶險隊伍在搶險時的組織、聯系方式以及實施方案,明確責任人。
3.2.1.1各街道、各有關單位要認真做好汛前安全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隱患要登記造冊,發出汛前安全檢查除險責任通知書,并于每年3月31日前報區指揮部備案。
3.2.1.2區指揮部、各街道、各有關單位要根據具體情況備足搶險物資和救生器材,并在每年3月31日前把儲備的數量、存放地點、責任人和聯系電話報區指揮部備案。區級搶險物資由區指揮部下達,由區市政園林局和禾山供銷社儲備。
3.2.1.3各街道及相關單位必須落實水庫、堤防、重點工程、重要生產基地及其它重要設施的負責領導及技術負責人,落實搶險隊伍在搶險時的組織、聯系及實施方案,明確責任人,并登記造冊上報區指揮部。
3.2.1.4區指揮部、各街道辦、各主管部門每年至少要組織一次防汛安全、防汛物資貯備、搶險隊伍建設的檢查、督查工作。
3.2.2進入汛期,各級防汛抗旱指揮部應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全程跟蹤汛情、工情、災情。
3.3預案準備
區指揮部要制定全區防洪防臺風應急預案,各成員單位要制定本部門的防洪防臺風應急預案;各街道要指導、督促所轄社區制定社區防洪防臺風搶險救災應急預案;湖邊水庫要制定水庫防汛搶險應急預案,報區指揮部審批或備案;各級各部門要加強宣傳,開展預案演練。
4暴雨洪水災害應急響應
當市氣象臺發布局部短時暴雨警報時,僅屬于局域性,不屬于啟動全市防御暴雨洪水應急預案范疇。區指揮部將根據市指揮部的部署和實際情況啟動全區防御暴雨洪水應急預案或只要求區市政園林、建設、水利等部門及時啟動防御暴雨洪水各項預案,加強對重要部位和重點區域的巡查和值守。
當市氣象臺發布全市性暴雨警報時啟動防御暴雨洪水應急預案。按暴雨的嚴重程度和范圍,將響應工作分為Ⅱ、Ⅰ兩級。
4.1 Ⅱ級應急響應:
區指揮部接到上級部門或市氣象臺發布暴雨警報(日降雨量50~100毫米)或實測日降雨量已達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續時啟動。
4.1.1區指揮部加強值班,實施領導帶班,立即將氣象信息和防范要求通知各街道、區建設局、區經發局、區教育局、湖邊水庫等相關單位,做好上傳下達工作。
4.1.2區指揮部副指揮長進駐指揮部,坐鎮指揮全區防暴雨洪水工作。必要時根據市指揮部“關于做好防御暴雨洪水工作的(緊急)通知”精神,區政府分管領導通過防汛視頻會議系統召開區防御暴雨洪水工作會議,部署防御暴雨洪水的各項準備工作,提出防御重點和具體工作要求。
4.1.3各街道、區市政園林局(農業水利局)、建設局、經發局、教育局等相關成員單位和各街道防汛抗旱指揮部(中心)立即啟動防御暴雨洪水各項預案,部署落實防御暴雨洪水各項工作,傳達貫徹省、市、區防御暴雨洪水工作會議精神和上級領導指示,部署落實防暴雨洪水各項準備工作,并進入應急值守狀態,實行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滾動上報應急響應動態。防汛責任人上崗到位。
4.1.4區防汛辦加強值班,密切監視水情、雨情、工情,做好上傳下達工作,收集險情、災情,及時通過手機短信平臺等渠道,向有關防汛責任人發送暴雨洪水預警信息。
4.1.5根據降雨發展趨勢,區指揮部研究部署低洼地、危房、工棚、簡易搭蓋、地質災害隱患點等危險地帶的群眾轉移工作,各街道、建設局等部門按照區指揮部的要求認真抓好落實,滾動上報安全轉移人數。
4.1.6區建設局配合各街道應加強對崩塌、滑坡易發生地段和地質災害隱患點進行全面巡查和排查,發現隱患、險情要及時劃出危險區域,設置警示標志,落實防范措施,消除隱患,確保安全。
4.1.7各類搶險隊伍做好搶險救災準備工作,隨時準備投入抗洪搶險救災和協助做好群眾轉移工作。各級各部門再次檢查搶險物資的完好性。
4.2 I級應急響應區指揮部接到上級部門或市氣象臺發布大暴雨或特大暴雨(日降雨量大于100毫米)或實測日降雨量已達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續時啟動。
4.2.1區指揮部根據市指揮部發出的“關于做好防暴雨洪水工作的緊急通知”和上級指示精神,提出全面防御要求,并立即向各成員單位發出通知,宣布進入緊急防汛期;召開防御暴雨洪水緊急會議,對防御暴雨洪水工作進行緊急動員、部署,并將情況迅速上報區委、區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揮部;情況嚴重時,提請區委、區政府聽取匯報并做出決策的部署。
4.2.2區指揮長坐鎮指揮部,主持召開防御暴雨洪水緊急會議,傳達貫徹省市防御暴雨洪水
2024臺風應急預案 篇17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市防汛防旱會議精神,牢固樹立防大汛、防大旱、搶大險、救大災的思想,確保今年防汛防旱安全,根據5月16日市防汛防旱工作會議要求,結合交通運輸工作的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領導
市交通運輸局成立防汛防旱工作領導小組。
二、工作機構
防汛防旱領導小組建立應急保障分隊、運輸保障分隊和機械保障分隊,共168名隊員、40輛車輛、10艘貨船、10臺套清障設備、6艘搜救艇、1艘打撈船,同時貯備一定量的防汛物資,根據汛情,由領導小組統一調度指揮。
(一)應急保障分隊(80人)
1.公路班(10名)
2.航道班(6人)
3.海事班(6人)
4.運管班(10人)
5.工程維修班(8人)
6.客運班(10人)
7.通用路橋分隊(30人)
(二)運輸保障分隊(60人)
客運班:10輛30座以上的客車,12名隊員
路運班:10輛30座以上的客車,12名隊員
運管班:10輛交通標志車輛,12名隊員
貨運班:聯運公司10輛5噸以上的貨運車,12名隊員
水運班:航運公司10艘干貨船,12名隊員
(三)機械保障分隊
1.打撈救助班:航務公司打撈船,打撈救助人員4名;
2.水面搜救班:海事處2艘大艇、4艘小艇,8名隊員;
3.清障筑路班:通用路橋公司:4臺自卸車、2臺挖掘機、2臺平板車;養護公司:2臺挖機、2臺自卸車、2臺平板車,16名隊員。
(四)物資貯備
編織袋20__只:存放通用路橋公司倉庫。
木樁200根:存放通用公司南渡工區。
鉛絲80kg:存放通用公司南渡工區。
石料5000噸:存放南渡瀝青拌合場、泓口水穩拌合場。
安全標志牌80副:存放通用公司倉庫。
柴油60噸:存放在通達加油站。
三、工作要求
1.完善職能。各單位要對照各自的工作職能,認真做好防汛防旱的準備工作。公路管理部門要對所轄公路、橋梁、涵洞進行汛前調查和汛期巡查,確保安全度汛;工程建設部門要對工程目標、建設現場和相關水系做好防汛維護準備;運輸管理部門要組織落實應急保障車輛,并根據汛情發展及時滿足調配車輛防汛需要;海事和航道部門要加強水面監管,做好河道、駁岸、橋梁的安全檢查,危險和重要部位要重點防范。
2.加強值班。防汛期間根據市防汛辦的要求,局防汛領導小組實行24值班制度,防汛值班室設在局交通戰備辦公室,值班電話,領導小組成員保持24小時手機開通,各單位也要確定值班領導、值班電話,確保遇到特發事件,組織網絡能夠發揮應急作用,確保應急指揮和信息暢通。
3.突出重點。針對全市大檢查排查出來的涉及交通系統的安全隱患:
(1)通航河道沿線坍塌嚴重段13處總長3280米(丹金溧漕河4處/120米、南河5處/2250米、北河4處/910米),難以安全度汛的有16處/1440米;
(2)道路建設造成的圩堤毀損,特別是常溧高速施工造成竹簀鎮劉青圩、座身圩圩堤嚴重損毀,104國道改擴線工程南渡段南河、朱淤河破堤施工,致使南渡鎮南北聯圩、萬畝聯圩、塘北聯圩、李渚圩等處于失防狀態;施工便道堵塞河道(大圩河河道西互通與常溧高速交叉處)。這些問題已經成為當前防洪安全的重大隱患。請相關單位對照各自職責,明確責任主體,對以上重點排查出來的問題,逐一督促施工單位拿出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及時消險隱患;對暫時難以處理的,要制定并落實度汛措施和應急預案,確保度汛安全。
4.嚴格紀律。防汛工作實行責任制管理,各企(事)業單位主要領導是防汛第一責任人,必須嚴格服從市、局防汛指揮,嚴格執行值班制度,汛情緊張時,對重點工程要實行專人值守,確保萬無一失。在防汛工作中,因工作不到位、責任不落實、組織不力等,造成重大災害損失的,將嚴肅追究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2024臺風應急預案 篇18
一、應急預案的方針與原則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保護人員安全優先,保護環境優先”的方針,貫徹“常備不懈、統一指揮、高效協調、持續改進”的原則。更好地適應法律和經濟活動的要求;給企業員工的工作和施工場區周圍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環境;保證各種應急資源處于良好的備戰狀態;指導應急行動按計劃有序地進行;防止因應急行動組織不力或現場救援工作的無序和混亂而延誤事故的應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幫助實現應急行動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體現應急救援的“應急精神”。
二、應急策劃
(一)氣候條件
磨碟頭水閘下游位于廣州市番禺區轄區內,臨近珠江河口,屬亞熱帶季風氣候區,常年氣候溫和、雨量充沛,空氣濕度。工程所在區域的災害性天氣主要為熱帶氣旋,包括熱帶低壓、熱帶風暴、強熱帶風暴和臺風。熱帶氣旋產生于西太平洋和南海海面,其形成的風暴潮構成該地區最大的自然災害,其最大風力可達9級以上,熱帶氣旋登陸時,造成潮位聚升,并帶來暴雨,破壞力極大。據1949年~1999年資料統計,直接在珠江口(深圳~臺山之間)登陸的熱帶初始影響最早出現時間在4月12日(1967年),最晚結束時間為12月2日(1974年)。受西、北江及流溪河洪水和南海潮汐的共同影響,珠江河口潮汐屬不規則半日潮,即在一個太陰日里(約24小時50分)出現兩次高潮,日潮不等現象顯著。由于受徑流影響,各站年最高潮位多出現在汛期,尤其是夏季受熱帶氣旋的影響引發的風暴潮,常使口門站出現歷史最高潮位。為防止施工免受干擾或最大限度的降低干擾,圓滿完成施工任務,特制定本預案。
(二)、突發事件風險分析和預防
為確保正常施工,預防突發事件以及某些預想不到的、不可抗拒的事件發生,事前有充足的技術措施準備、搶險物資的儲備,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國家財產和經濟損失,必須進行風險分析和預防。
1、突發事件、緊急情況及風險分析
根據本工程及氣候條件情況,施工中可能會遇到9級或以上臺風,給工程施工帶來危害。根據以上分析,并充分考慮到施工技術難度和不利條件等,經多方討論和分析,將臺風確定為本項目的突發事件、重大風險或緊急情況。
2、突發事件及重大風險預防措施
從以上風險情況的分析看,如果不采取相應有效的預防措施,不僅給施工造成很大影響,而且對施工人員的安全造成威脅。
1)項目部加大了在索取氣象信息方面的投入,提高全員防洪防臺意識,項目部定制了氣象預報短信服務。
2)施工前期和施工過程中詳細了解當地的氣候情況,并密切注意氣候變化及衛星云圖的活動跡象,發現異常情況及時采取措施預防。
3)臺風處理方案
在預知臺風即將發生后,待來臨之前停止施工,將人員及有關財產轉移到安全的地方,使財產損失盡可能減到最小。
(三)、應急資源分析
1)應急力量的組成及分布:項目部有關部門負責人、項目部成員、業主、監理、地方政府、醫院衛生機構等。
2)應急設備、物資準備:醫療設備、救護車輛充足,藥品齊全,各施工小分隊配有對講機、及物資轉移的相關設備。
3)上級救援機構: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地方可用的主要應急資源是救護車。
三、應急準備
1、機構與職責
一旦發生臺風安全事故,項目部領導及有關部門負責人必須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指揮搶險,成立現場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職責:
1)決定是否存在或可能存在重大緊急事故,要求應急服務機構提供幫助并實施場外應急計劃,在不受事故影響的地方進行直接控制;
2)復查和評估事故(事件)可能發展的方向,確定其可能的發展過程;
3)指導設施的部分停工,并與領導小組成員的關鍵人員配合指揮現場人員撤離,并確保任何傷害者都能得到足夠的重視;
4)與場外應急機構取得聯系及對緊急情況的記錄作出安排;
5)在場(設施)內實行交通管制,協助場外應急機構開展服務工作;
6)在緊急狀態結束后,控制受影響地點的恢復,并組織人員參加事故的分析和處理。
副組長(即現場管理者)職責:
1)評估事故的規模和發展態勢,建立應急步驟,確保員工的安全和減少設施和財產損失;
2)如有必要,在救援服務機構來之前直接參與救護活動;
3)安排尋找受傷者及安排非重要人員撤離到集中地帶;
4)設立與應急中心的通訊聯絡,為應急服務機構提供建議和信息。
通訊聯絡組職責:
1)確保與最高管理者和外部聯系暢通、內外信息反饋迅速;
2)保持通訊設施和設備處于良好狀態。
3)負責應急過程的記錄與整理及對外聯絡。
技術支持組職責
1)提出搶險搶修及避免事故擴大的臨時應急方案和措施。
2)指導搶險搶修組實施應急方案和措施。
3)修補實施中的應急方案和措施存在的缺陷。
4)繪制事故現場平面圖,標明重點部位,向外部救援機構提供準確的搶險救援信息資料。
搶險搶修組職責
1)實施搶險搶修的應急方案和措施,并不斷加以改進。
2)尋找受害者并轉移至安全地帶。
3)在事故有可能擴大進行搶險搶修或救援時,高度注意避免意外傷害。
4)搶險搶修或救援結束后,直接報告最高管理者并對結果進行復查和評估。
醫療救治組
1)在外部救援機構未到達前,對受害者進行必要的搶救(如人工呼吸、包扎止血、防止受傷部位受污染等)。
2)使重度受害者優先得到外部救援機構的救護。
3)協助外部救援機構轉送受害者至醫療機構,并指定人員護理受害者。
后勤保障組
1)保障系統內各組人員必須的防護、救護用品及生活物質的供給。
2)提供合格的搶險搶修或救援的物質及設備。
2、應急資源
應急資源的準備是應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保障,項目部根據潛在事故的性質和后果分析,配備應急救援中所需的救援機械和設備、交通工具、醫療設備和藥品、生活保障物資。
主要應急物資:
①配備適當的救生器具,如救生圈、安全繩、長竹竿等;
②內部電話、對講機等聯系工具保持暢通;
③自備發電機和照明專線保持良好工作狀態;
④預備沙袋等物,利于堵水和引導水流方向。
3、教育、訓練
為全面提高應急能力,項目部對搶險人員進行必要的搶險知識教育,制定出相應的規定,包括應急內容、計劃、組織與準備、效果評估等。公司每年進行兩次應急預案指導,必要時,協同項目部進行應急預案演練。
4、互相協議
項目部事先與地方醫院、賓館建立正式的互相協議,以便在事故發生后及時得到外部救援力量和資源的援助。
四、應急響應
施工過程中施工現場或駐地發生無法預料的需要緊急搶救處理的危險時,應迅速逐級上報,次序為現場、辦公室、搶險領導小組、上級主管部門。由安質部收集、記錄、整理緊急情況信息并向小組及時傳遞,由小組組長或副組長主持緊急情況處理會議,協調、派遣和統一指揮所有車輛、設備、人員、物資等實施緊急搶救和向上級匯報。事故處理根據事故大小情況來確定,如果事故特別小,根據上級指示可由施工單位自行直接進行處理。如果事故較大或施工單位處理不了則由施工單位向建設單位主管部門進行請示,請求啟動建設單位的救援預案,建設單位的救援預案仍不能進行處理,則由建設單位的安質室向建委或政府部門請示啟動上一級救援預案。
(1)值班電話:
項目部安質部電話:,項目部實行晝夜值班制度。
(2)緊急情況發生后,現場要做好警戒和疏散工作,保護現場,及時搶救傷員和財產,并由在現場的.項目部最高級別負責人指揮,在3分鐘內電話通報到值班室,主要說明緊急情況性質、地點、發生時間、有無傷亡、是否需要派救護車、消防車或警力支援到現場實施搶救,如需可直接撥打120、110等求救電話,或及時送往當地醫院。
(3)值班人員在接到緊急情況報告后必須在2分鐘內將情況報告到緊急情況領導小組組長和副組長。小組組長組織討論后在最短的時間內發出如何進行現場處置的指令。分派人員車輛等到現場進行搶救、警戒、疏散和保護現場等。由綜合部在30分鐘內以小組名義打電話向上一級有關部門報告。
(4)遇到緊急情況,全體職工應特事特辦、急事急辦,主動積極地投身到緊急情況的處理中去。各種設備、車輛、器材、物資等應統一調遣,各類人員必須堅決無條件服從組長或副組長的命令和安排,不得拖延、推諉、阻礙緊急情況的處理。
五、具體應急措施:
(1)組織保障措施:建立以項目經理為指揮的防洪防汛前線指揮部,分工負責,明確責任,確保責任到人;加強調度,做到一切行動有指揮,一切行動聽指揮;汛期到來時,安排專人現場值班,并落實搶險預備隊。
(2)物資保障措施:做好物資供應計劃,安排好防汛渡汛物資的準備工作,在汛期來臨前,準備好足夠的編制袋、黃砂、橡皮艇、救生衣等防洪物資。
(3)設備保障措施:投入現場的裝載機、反鏟、吊車、運輸車、等設備,同時加強設備保養與維修,確保汛期來臨時設備能正常運轉,特殊時期能充分發揮設備的應急作用。
(4)施工管理應急措施:進行合理的施工組織,統籌安排,受洪水影響較嚴重的工程項目安排在非汛期施工,減少洪水對工程的影響;嚴格執行國家、地方制定的有關防洪法律與規定,針對當地條件,對各級人員開展防洪教育;下雨時,加強施工現場巡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并及時處理;展開施工時,對場地布置、設備放置充分考慮,雨季施工時,做到收工時機具及時撤離;積極配合、參與地方防洪工作,只要當地有險情,我們會立即沖上去,充分保護人民群眾的利益,充分體現企業服務于社會的精神。各種材料、物資的儲備及堆放,應根據施工進度及凌情和洪情的信息進行,確保在緊急情況下對轉移的物資及時轉移,盡最大可能減少損失。
(5)密切與水文站取得聯系,及時獲得水情預報,保障信息暢通,及時采取防范措施,作好防洪防汛準備工作。
(6)加強拌和站的建設,備足施工用和防洪用的砂石料。一旦險情出現,便道被沖跨,我們將調集物資、設備及時搶險,做到萬無一失。
六、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安全撤離
當確認出現臺風、暴雨時,由項目部領導下令,立即電話通知值班室,組織所有現場施工人員將施工機械加以安置保護,施工人員由班組長帶隊全部撤離。被困施工人員來不及撤離的,應選擇安全平臺進行自我保護,等待項目部組織救援。
2、組織搶險
a各班組及時清點人員,確認有無被困人員,并集結待命,不得私自外出;
b組織搶險突擊隊,由各工班抽調精壯工人組成,負責物資轉移及人員救護;
c衛生員做好準備,并視情提前與定點醫院聯系。
⑤供電和照明
a在臺風到來之前,應果斷斷電,防止個別線路發生意外;特別是生活用電和加工場用電等。險情排除后,經檢查確認安全后可恢復供電;
b啟動專用照明線路,保障必要的照明需要。
⑥設備
在發生臺風時,如設備不能撤離到安全位置,應使設備處于動力關閉、加固和適當防護狀態,防止設備造成不必要的損壞。
3、通訊
各救援小組、新聞媒體、醫院、上級機關和外部救援機構,必須建立起暢通的通訊網絡。
4、警戒與治安
在發生臺風險情時,保安應加強巡視,隔離安全地帶,禁止閑雜人員圍觀,禁止一切人員進入危險區域,禁止地方老百姓進入施工現場;
5、人群疏散與安置
疏散人員工作要有秩序的服從指揮人員的疏導要求進行疏散,做到不驚慌失措,勿混亂、擁擠,減少人員傷亡。將所有人員轉移到安全地帶。
6、公共關系
項目部安質部為事故信息收集和發布的組織機構,人員包括:許家民、宋連秋,安質部屆時將起到項目部的媒體的作用,對事故的處理、控制、進展、升級等情況進行信息收集,并對事故輕重情況進行刪減,有針對性定期和不定期的向外界和內部如實的報道,向內部報道主要是向項目部內部各工區、集團公司的報道等,外部報道主要是向業主、監理、設計等單位的報道。
七、現場恢復
充分辯識恢復過程中存在的危險,當安全隱患徹底清除,方可恢復正常工作狀態。
2024臺風應急預案 篇19
一、防災
1.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接受上級防災指揮部的各項指令,制定校內防自然災害應急預案,部署校園臺風、暴雨、雷電等自然災害的應急防御,做好緊急救災和恢復校園正常教學的工作。
2.校辦公室負責認真宣傳、貫徹、執行上級實行防災的指示,傳遞防災信息。
3.德育處負責組織師生學習辨別臺風、暴雨、地震等災害預警信號,掌握災害預防和自救知識。
4.總務處定時和不定時排查校園的課室、地下排水管道、供電線路、食堂、消防安全設施、樹木、墻報欄、玻璃門、窗戶等安全方面的隱患,發現問題及時向上級部門反映,并監督及時整改。
5.安全辦制定實施搶險救災預案,組織和訓練,并指導校內師生模擬預防演練。
二、防災應急預案
1.領導小組及職責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主要職責:
(1)加強領導,健全組織,強化工作職責,完善各項應急預案的制定和各項預案的落實。
(2)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組織各方面力量全面進行救護工作,把災害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點。
(3)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全面保證和促進學校安全穩定。
(4)做好防自然災害的宣傳教育、組織防災害的演習工作。提高廣大師生的防范意識。
2.通訊聯絡組及職責 組長:朱雨紅 成員:羅榮華
主要職責:
(1)接到上級指令或天氣監測預報信息、預警信號,需要停課,則通過學校通訊網絡成員第一時間將信息傳遞給有關老師、學生、家長,立即采取預案停課放假。
(2)通訊小組隨時與教育系統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保持聯系,在接到臺風、暴雨信息時,進入戰備狀態,隨時待命。
(3)及時匯報學校受災、救災及有關情況。
3.安全防護救護組及職責 組長: 韓紅民
成員: 安全辦全體成員、校醫
主要職責:
(1)在發生災害時,組織各方人員切斷電源,檢查和加固窗外的懸掛物,檢查旗桿、墻報欄,防止高空懸掛物摔落傷人,要檢查保管好各類電器。
(2)組織各班班主任負責關好課室門窗,各處室、年級組關好辦公室門窗。信息中心的老師負責檢查電腦室和多媒體室電源開關。
(3)突發臺風、暴雨、雷電等自然災害時,組織學生在安全地方躲避。
(4)若遇人員受傷,積極組織搶救。
4、善后處理組及職責 組長: 王俊秀
成員: 明星辰 陳玉君
(1)發生破壞性災害時,立即做好抗災自救工作,在上級領導下, 發揚艱苦奮斗、自力更生精神,開展自救活動。
(2)做好衛生防疫工作,做好災后衛生消毒,防止傳染性疾病在校園滋生蔓延,做到大災之后無大疫。
(3)災后要科學安排課時,使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盡快恢復正常。
2024臺風應急預案 篇20
一、工程概況
1.1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南寧二期項目
工程地址:南寧市五象新區
建設單位:南寧投資有限公司
施工單位:中國建筑第x工程局有限公司
監理單位:廣州xx有限公司
1.2地理位置:
南寧xx項目位于廣西自治區南寧市五象新區,西至良堤路、東至濱堤路、北至青坪大橋(規劃)、南至青山大橋(規劃)及五象大道。項目地塊總規劃用地面積46.87公頃,約703畝,建筑面積147.15萬㎡。
工程由北至南分為A、B、C、D共四個區;其中二期用地分為A、B2、C2、C4、C5個區域,建筑面積約為80萬平米。
A區住宅建筑面積約12.01萬平米,由5棟3F層(11.4m)、1棟3+1F層(11.4m)、6棟4F+1層(17.5m)、6棟11+1F(36m)、1棟11F(35.2m),部分2層底商及一層整體地下室組成。框架、框架剪力墻結構。
B2住宅區建筑面積約20.76萬平米,由1棟9層(27m),1棟12層(36m),2棟17層(54m),4棟32層(99.6m),1棟25層(79.8m),部分2層底商及一層整體地下室組成。框支剪力墻結構。
C2區五星度假酒店,建筑面積約5萬平米,由1棟5~7層客房主樓(28m)和一層宴會廳及一層整體地下室組成。框架結構。
C4區為學校區域,建筑面積約1.85萬平米,由1棟3層幼兒園及風雨操場,1棟5層小學教學辦公樓。無地下室。框架結構。
C5區為超高住宅及公寓樓,建筑面積約40萬平米,由3棟51層超高住宅樓(高159.3m),2棟55層的SOHO公寓樓(178.8m),1棟38層的SOHO+LOFT公寓樓(179.7m)、2層底商及二層整體地下室(建筑面積約6萬㎡)組成。框支剪力墻、框架—核心筒結構
根據施工需要,需要在A地塊安裝5臺塔式起重機,B2地塊安裝7臺塔式起重機,C2地塊安裝3臺塔式起重機,C4地塊安裝1臺塔式起重機,C5地塊安裝6臺塔式起重機。
建筑工地塔機在強臺風侵襲后易造成塔機傾斜、彎折、倒塔現象。給人的生命、財產造成極大的損失。為了保證施工現場工人、塔機的安全,減少臺風期間經濟損失。中國建筑工程局有限公司廣西分公司xx項目部特編制本方案,保證在臺風來臨之前,施工現場能夠最大限度的保障塔吊安全。
二、編制依據
2.1國家有關塔式起重機的國家有關法規、技術標準和規范、規程:
1、《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GB5144-20__
2、《塔式起重機》GB5031—20__
3、《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JGJ33—20__;
4、《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__;
5、《機械設備防護安全要求》GB8196—20__;
6、《建筑起重機械安全評估技術規程》JGJT 189-20__
7、《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建設部令[20__]第166號)
2.2塔機的使用說明書。
3.3以往塔吊使用中積累的技術資料等。
4.4公司有關管理制度、工程項目施工組織設計。
三、臺風預防、預警機制
3.1臺風災害監測
項目部應負責臺風、強臺風(包括:所引起的雷、暴雨、風暴潮)等災害的監測、預報、預警信息的屆時收集,并及時向防臺指揮機構提供臺風、降雨、風暴潮的實時信息和預報成果等災害監測資料。
3.2臺風災害預警
①臺風侵襲預警
項目部應加強臺風監測和預報,及時對臺風侵襲的影響情況進行預警。防臺應急小組應根據可能受臺風侵襲的影響程度,加強值班,跟蹤臺風動向,研究防御對策,明確防御重點,及時將有關信息向集團公司有關防臺指揮機構匯報反饋。
②臺風侵襲準備
項目部應根據臺風影響程度,及時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由防臺應急小組負責,部署安排防臺工作,明確防御目標和重點,發布人員轉移命令;組織人力、物力做好防臺救助準備;組織指揮進行塔式起重機防臺救助工作。加強值班,密切監視臺風、雷、暴雨、風暴潮,并予以及時預報、預警。
③臺風侵襲監控
施工現場的塔機,應安裝風級風速報警器,并有瞬時風速風級的顯示能力。當風力大于6級時能發出報警信號,停止一切吊裝作業,包括塔機的頂升加節作業。
四、塔吊防臺檢查、加固措施
4.1塔吊防臺檢查
①項目部防臺應急小組及各相關職能部門,應按職責分工組織對臺風危險區域的塔式起重機,進行逐臺造冊登記、技術狀況及應急預案等備案審核檢查。
②在臺風、強臺風到來之前,項目部的安置部、工程管理部要對塔式起重機司機進行培訓及交底,要求各司機熟悉本預案內容,并使司機明白臺風來臨時應掌握的防范措施。
③防臺應急小組及現場防臺應急領導小組應部署相關部門與塔機維修工及機長檢查塔機的風速儀及塔機的風標效應是否靈敏可靠。檢查塔吊的基礎節、標準節、附墻預埋件螺栓是否齊全及有無松動。檢查各部位的銷軸、開口銷是否固定牢固可靠,如有問題應及時處理完整,不能留有任何安全隱患。
④防臺應急小組及現場防臺應急領導小組應的相關部門拆除塔機上的廣告牌、廣告布條等。同時將頂升套架降至地面,以減小塔身的受風面積。
⑤塔機的機長應組織操作司機等有關人員在臺風、暴風雨來臨前,清除塔機上不必要的工具、油桶及雜物,將其吊運至地面;露天的電控箱、電機等電器設備應采取防淋濕措施,并用彩條布或帆布包裹;電工負責檢查現場所有塔機塔身上的電纜線,確保全部固定捆綁牢靠。
⑥在48小時接到臺風警報時,塔機應立即停止作業,同時必須將小車收到臂端,吊鉤上升至高度限位限制高度,關好駕駛室門窗,關閉主電源,打開回轉的風標效應,切斷塔機獨立配電箱的電源,對于行走式塔機需將防風夾軌器恢復使用,確認有效后人員及時撤離到安全地帶。
⑦當預報風力大于6級小于11級時,塔機除停止工作、切斷電源外,還須檢查塔身、附墻桿、機構、電氣箱、燈具等是否連接牢固,有問題應及時處理.將吊鉤升到最高處,吊臂應能隨風轉動,回轉范圍內不得有障礙。
4.2塔吊加固措施
臺風來臨時塔機施工非工作狀態的風載荷過大:塔機可以采取降節、拉纜繩錨固等抗臺風措施;
當預報風力大于ll級時除采取上述措施外,處于獨立高度的塔機應在塔身上部安裝一道附墻桿,若不能設置附墻桿的至少應降下1/3的高度。已經安裝附墻桿的塔機應當降低高度到不與建筑物頂部相碰為止,必要時應拆除建筑物頂部的鋼管腳手架等設施,讓塔身盡量降低。
拉纜繩錨固的設置:
①塔機應綁拉4道防風攬繩,纜繩在塔身上部的錨固:每道防風攬繩為二根。防風攬繩上端一般應固定在塔身的水平腹桿處,防風攬繩的水平延伸角度一般控制在45°方向,固定的方式等同于塔身外附附著支撐的方式(防風攬繩的錨固附著框與外附附著框的結構與安裝形式基本一致)。
②防風攬繩的設置亦可采用特殊制錨固標準節,其上部為普通塔機標準節,而下部為供防風攬繩錨固的特殊錨固節。
③防風攬繩的下端固定各機型塔機的地面四周的錨固地錨上
④防風攬繩的初始張緊力的調試控制:先在防風攬繩的固定端與兩調整螺桿上的牽引支架之間設置100KN的拉力器,將之調整到額定值后,測量并記錄地錨的固定端與拉防風攬繩固定端的兩銷軸中心尺寸(L計),然后拆除拉力器,將拉防風攬繩固定支架重新裝入兩調整螺桿,調整兩調整螺桿,使地錨的固定端與拉防風攬繩固定端的兩銷軸中心距離與測量并記錄的(L計)一致即可。
⑤防風攬繩調整時,必須在塔身對角線方向同時均勻初始張緊,確保塔身垂直度保持3/1000的范圍內。
五、成立防臺風領導小組
成立施工緊急情況應急領導小組,負責應急救援工作的指揮、協調、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總指揮由項目經理擔任,若總指揮外出,由項目副經理擔任副總指揮進行實施救援工作的展開,具體人員安排如下。
5.1應急救援小組及成員
5.1.1防汛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烈電話:
副組長:建電話:
5.1.2小組成員:
預防檢查組負責人:陶電話:
通訊聯絡組負責人:恒電話:
安全保障組負責人:根電話:
搶險搶修組負責人:飛電話:
醫療救護組負責人:東電話:
后勤保障組負責人:新電話:
5.2救援小組職責及分工
5.2.1組長、副組長:
在臺風、暴雨到來前通過各種媒體(電視、廣播、網絡、報紙)密切關注氣象預報,根據掌握臺風、暴雨動向分配各小組做好相應的準備。
5.2.2預防檢查保障小組成員:在臺風、暴雨來臨前組長組織做好如下工作:
①檢查塔吊基礎排水是否通常,集水井是否有沉積的雜物,水泵是否工作可靠,發現隱患立即排除;
②在臺風暴雨到來前對塔吊的檢查,特別檢查預埋螺栓、標準節連接螺栓、地腳預埋件或十字梁;
③塔吊上是否有雜物。如有應立即清理;
④多塔作業是否有安全距離、與附近建筑物或構造物是否有安全距離;
⑤當臺風達到六級以上,應停止作業,起重臂轉到順風方向,并松開回轉制動器,使其隨風自由轉動。
5.2.3通訊聯絡小組
在臺風、暴雨來臨時負責現場采取的措施和事態發展情況向總指揮報告,如發生傷亡事故,立即撥打120急救:
①說明險情、傷情和已采取什么措施,以便求援人員事先做應急求援準備。
②講清事發地在什么地點,附近有何特征。
③說明報救者單位、姓名、電話。并由資料員到路口接救護車,質檢員在關鍵路口位置引導救護車到達事故現場。由檢驗員組織人員對現場道路進行清理,以便車輛及時到達事故地點。
5.2.4安全保障(警戒)小組
①在臺風、暴雨來臨前時對塔吊下四周倒下的安全距離進行警戒,警戒區內人員應及時撤離,并由該小組全員進行監護,嚴禁無關人員進入警戒區。
②在發生事故有安全保障小組應及時對現場進行設置警戒,防止無關人員進入造成二次傷害。
③保護好事故現場,以便進行事故調查,如有需要移動的應拍照或畫圖示意。
5.2.5醫療救護小組
在臺風、暴雨來臨時如果造成傷亡事故,由組長組織組員對傷員進行現場分類和急救處理,負責在第一時間對傷員實施有效救護;并及時向醫院轉送。救護人員的主要職責是:進入事故發生區搶救傷員;指導危害區內人員進行自救、互救活動;集中、清點、輸送、收治傷員。根據具體情況,迅速制定應急處理方案并組織實施。
5.2.6后勤保障小組
由組長負責組織調集搶險人員、物資設備、車輛,督促檢查各項搶險救災措施落實到位。
六、善后處理工作
1、根據事故“四不放過”原則,認真做好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采取針對性強的防范措施,加強對各班組的宣傳、教育,使每人都掌握臺風、暴雨來臨的注意事項,做到每人都懂得保護自己;懂得救護他人。總結經驗教訓,杜絕同類事件的發生,
2、按部頒標準《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對現場進行一次安全檢查,重點部位為:塔吊基礎是否積水、架體是否變形,垂直度是否符合要求、各限位保險是否靈敏可靠、發現隱患逐條整改,確保消防隱患后,方可復工。
七、應急恢復、重新使用
在臺風侵襲警報解除后(風速低于6級時),由相關部門對塔式起重機進行恢復性使用的檢查,經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024臺風應急預案 篇21
第一章 總則
為科學、高效、有序開展防臺風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保障我院師生人身、財產安全,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文件,結合本院實際,制定本預案。
第二章 防臺風應急工作組架構與職責
第一條院應急領導小組為防臺風應急最高指揮機構,各應急工作小組為防臺風應急的執行機構。
第二條應急辦公室負責組織各應急工作小組進行防臺風應急響應,發揮運轉樞紐作用,負責防臺風宣傳教育、應急培訓演練、臺風信息匯報、通報工作,指派專人對臺風災害進行監控、預報、評估及報告,獲取臺風相關信息,向院應急領導小組匯報。
第三條臺風來臨時,院應急領導小組組織啟動應急預案。
第三章 預防和預警準備工作
第五條學院應每年開展至少一次全院性防洪防臺風演練,提高教職工在緊急狀態下的應變能力和防洪防臺風意識。
第六條針對有可能發生的臺風與洪水危害,應急辦公室與運行保障組負責儲備必需的應急物資,包括沙袋、雨衣雨具、藥品等,并合理配置到相關部位。設立應急搶險物資儲備室(辦公樓318室),儲備足夠數量的搶險物料,以應急需要。應急物資應保證其質量合格和數量充足,確保其在緊急狀態下能正常使用。必要時學院應根據實際需要增配應急物資。
第四章 臺風預警
第七條應急辦公室應密切關注中央氣象臺和海南氣象臺發布的強降雨、臺風信息,當接到氣象部門發布的臺風預警信號時,安排專人值班,隨時將臺風變動信息通報給院應急領導小組,直至臺風結束。
第八條院應急領導小組接到臺風白色預警信號后,應召開碰頭會,通報臺風信息,研究應對措施。
第九條運行保障組接到臺風白色預警信號后,做好全院供電、排水等重要系統的自檢自查防范工作,做好防臺風準備。
第十條應急辦公室接到白色預警信號后,應在全院組織安全檢查,檢查內容包括:雨水排放系統、建筑物防洪抗臺風能力及潛在的隱患、施工設備擺放地點、人員居住地點、防洪防臺風物資儲備和管理、安全保衛工作、逃生路線等。對于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要明確責任、限時整改,各部門和人員不得延誤。節假日期間,由應急辦公室在學院領導指導下組織在校教職工開展全面防臺工作。
第五章 臺風應急響應
第十一條防御熱帶低壓(風力為6-7級)當接到氣象臺發布的臺風藍色預警信號時,院應急領導小組授權應急辦公室發布防臺風應急預案啟動的信息,應急辦公室向各應急小組通報情況,布置應急任務。各應急小組應做好如下工作:
(一)運行保障組應加強校區巡查,對校區室外設備設施、綠化植被、學院電梯、水電泵房等關鍵設施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確保其穩定、牢固,對管道附屬設施進行檢查,關閉好閥室門窗;在確保電梯內無人的情況下關閉電梯;督促承包商完成防臺風的其他準備工作;通知超市、食堂等供應單位做好物資儲備和保護、轉移等工作。
(二)應急搶救組負責做好學院各辦公室、教室、宿舍等重要場所的防水防潮工作,關閉門窗,備好應急沙袋,控制好人員、車輛調度。
(三)資產保障組做好重要資料、圖書文獻、合同、賬目、精密儀器和設備的防水防潮工作。
(四)人員保障組做好對全院師生職工的防臺風應急通知、情緒安撫以及進入疏散撤離程序中的組織工作。
(五)應急辦公室監督、指導各應急小組及承包商對上述工作的完成情況。各小組完成上述任務后及時向應急辦公室反饋相關情況,應急辦公室將情況匯總后,向院應急領導小組匯報。
第六章 防御熱帶風暴(風力8-9級)、強熱帶風暴(風力10-11級)
第十二條當接到氣象臺發布的臺風黃色、橙色預警信號時,院應急領導小組授權應急辦公室向各應急小組通報情況,布置應急任務。各應急小組應做好如下工作:
(一)運行保障組通知各區域超市食堂相關營業場所,做好相關防洪、地質災害、露管、設備受損、天然氣泄漏等事件的預防準備。
(二)人員保障組統計學院值班與休假人員,確定全院師生職工都處于安全狀態,未發生人員受傷、被困事件。
(三)應急搶險組隨時待命,準備做好校產、人員的搶救、保障工作。
(四)應急辦公室監督、檢查、指導各應急小組對上述工作的完成情況。
(五)各小組完成上述任務后及時向應急辦公室反饋相關情況,應急辦公室將情況匯總后,向學院院應急領導小組匯報。
第六章 防御臺風、強臺風(風力12級以上)
第十三條當接到氣象臺發布的臺風紅色預警信號時,院應急領導小組視情況研討決議是否進行撤離,決議撤離后授權應急辦公室向各應急工作小組通報情況,并做好如下工作:
(一)通訊廣播組通過廣播將情況通報全院人員。除留下必要的應急值班人員外,人員保障組應立即聯系安排撤離車輛,組織其他人員進行撤離。各部門撤離前拔掉辦公室電器插頭,保存好部門資產,關好門窗,迅速到指定地點乘車。
(二)應急搶救組安排學院值班保衛人員檢查確認學院各樓房門窗是否關好,所有電器是否斷電。
(三)運行保障組通知施工單位,要求所有施工人員撤離到安全地帶,異常情況立即通報應急辦公室。
第十四條防御因強臺風引起的次生災害:當發生由臺風引起的次生災害或突發事件時,學院應及時啟動相關專項應案。
第七章 關閉應急響應
第十五條當接到氣象臺發布的取消臺風藍色預警信號時(或風力減弱至6級以下),院應急領導小組授權應急辦公室發布防臺風應急預案關閉的信息,應急辦公室向各應急小組通報情況,布置應急恢復任務,相關應急小組應做好如下工作:
(一)運行保障組組織專業人員實施全院檢查,檢查生產系統和施工系統的設備設施、建筑物和構筑物等安全狀況,確認安全,消除因臺風造成的各種不安全隱患。如臺風造成斷電,運行保障組負責聯系電力局安排送電,啟動發電設備或機組恢復系統生產、恢復生活用水、網絡通訊等,并做好清理與恢復工作。
(二)人員保障組、資產保障組初步統計損失,包括人員傷害、直接經濟損失和間接經濟損失,與保險公司聯系,配合保險公司人員到現場確認損失情況,處理保險理賠相關事宜。
(三)應急辦公室及時統計受災情況,及時向相關方報告,并及時統計、籌集、申購應急物資,確保應急物資得到及時補充。
第八章 應急報告
第十六條臺風應急啟動后,院應急領導小組授權應急辦公室在十分鐘內,以釘釘通知形式通報全院師生,包括應急啟動時間和臺風具體狀態等。
第十七條臺風應急響應結束后,院應急領導小組授權應急辦公室在一個小時內通報全院師生,內容包括應急關閉時間和目前風力、后續氣象情況等。
第十八條收到橙色及以上臺風預警后,由院應急領導小組在一個小時內通過中交集團突發事件匯報模塊,向中交海投匯報學院防臺抗洪準備工作開展情況。橙色及以上臺風結束后,由院應急領導小組在二個小時內向中交海投匯報學院受損、恢復情況。遭遇紅色臺風預警,由院領導小組半個小時內向省教育廳及相關政府部門匯報。
第十九條清理與恢復報告:當清理與恢復工作結束后,由應急辦公室向院應急領導小組匯報,內容包括清理與恢復啟動時間、災后的安全檢查和清理、生產恢復和工程復工情況、傷害和財產損失統計等。
第二十條學院各相關部門做好應急過程的救援記錄工作。
2024臺風應急預案 篇22
一、目的
為防止重大安全生產事故和消防火災的發生,完善應急管理機制,迅速有效地控制和處置可能發生的事故,保護員工人身安全和公司財產安全,本著預防與應急并重的原則特制定本預案。
二、危險性分析
(一)企業概況
本公司位于重慶市九龍坡區金鳳鎮虎峰村,占地3000平方米,主要生產經營非標準、標準機械零部件。
(二)危險性分析
本公司是機械制造行業,主要設施有車床、銑床、沖床、鉆床、冷鐓和切割,部分作業接觸到潤滑油料、油脂、電氣焊以及砂輪機等,易產生機械傷害事故和火警。
三、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公司成立安全事故和火災應急救援指揮部和應急救援組織機構。
(一)指揮部組成人員和職責
總指揮:
副總指揮:
主要成員:
指揮部主要職責:
1、行政部負責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召開安全生產會議,落實安全生產責任,組織安全生產監督檢查;
2、生產部負責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及安全隱患排查和整改,組織制定應急預案演練。
3、生產部經理和行政部主任負責現場應急救援的指揮工作并及時、準確通報事故現狀和向上級相關部門報告。
4、財務部負責安全生產和應急救援的資金保障;
(二)工作組成員和職責
搶險組:負責安全事故緊急搶險和火災的撲救工作。
成員:
救護組:負責現場醫療、救護。
成員:
運輸組:負責運送傷員及物資轉移。
成員:
警戒組:負責治安、交通管理。
成員:
聯絡組:負責通訊、供應、后勤。
成員:
四、預防與預警
(一)事故預防措施
1、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制訂安全落實措施和安全生產責任;
2、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強化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3、車間、廠房加強通風,完善避雷設施;
4、采用便捷有效的消防、治安報警措施;
5、保證消防設備、設施、器材的有效使用。
(二)報警與通訊
五、應急響應
(一)安全事故處置方案
1、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現場工作人員應立即采取處理措施,防止事故繼續擴大并迅速報告;
2、總指揮根據事故報告立即到現場進行指揮,總指揮不在時由副總指揮負責指揮;
3、應急預案組織成員必須聽從總指揮或副總指揮的統一調動和部署;
4、救護組進行現場救護,如有重傷人員應立即采取臨時傷情處理并撥打急救電話送至醫院搶救;現場工作人員施救時要注意自身安全和傷者再次受傷。
(二)事故和滅火處置方案
1、發生事故或火情時,現場人員應立即采取處理措施,防止事態擴大或火勢蔓延并迅速報告;
2、搶救組按照應急預案處置程序采用適當的消防器材進行撲救;
3、警戒組依據事故或火災危險程度,對事故現場周圍區域進行隔離和交通管制及人員疏散;
4、救護組進行現場救護,如有重傷人員要立即現場簡易護理后送往就近醫院救治;
5、通訊組視其事故或火情撥打“119”或110緊急救援,詳細報告事故地點和路線并到明顯位置引導消防車或警車能迅速到達現場;
6、現場工作人員施救時要注意自身安全和他人傷害事故。
六、應急培訓和演練
(一)全員培訓
使所有員工都知道應急救援預案的內容和應急救援措施的常識,在事故發生時知道如何采取應急措施,有針對性地對可能發生的事故情景進行演練。
(二)應急專業隊培訓
對各應急專業隊進行培訓,熟知自己的崗位責任、搶險任務,以及各專業隊之間的工作協調和緊密配合。
(三)訓練和演習
各應急專業隊要組織訓練,熟練掌握應急搶險業務。公司每年進行一次模擬演習,通過演習提高預案執行效果。
七、事故警示和生產恢復
事故后的生產恢復,以生產部和行政部為恢復行動領導小組。對事故或火災進行詳細調查,評估事故損害程度或火災經濟損失。召開事故分析會議,作出事故調查報告,吸取教訓杜絕類似事故的再次發生,組織各級管理成員盡快恢復生產。
2024臺風應急預案 篇23
隨著10號臺風“麥德姆“的到來,防臺防澇工作迫在眉睫,為了做好臺風安全渡過,制定了防臺應急預案,成立了公司防臺風領導小組,并配備了充足防汛物資、設備,確保公司安全,特制定其應急預案。
一、應急原則
xx公司以堅持預防為主,防搶結合,統一指揮,統一調度,服從大局的原則,在公司防臺風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積極配合,團結一致,確保公司安全。
二、工作計劃
制定防臺風安全管理制度,并層層落實防臺防澇區域地段,及時進行安全防汛渡汛教育和防臺風安全責任教育,經常檢查防臺物資準備情況,防臺設備運行情況,確保洪水來臨時的應急,加強后勤保障和服務工作,確保人員、物資、設備及現場工作一切安全。
三、成立防臺風指揮部、明確工作職責
1、組織架構
總指揮:
副總指揮:
成員:(排名不分先后)
聯絡員:
2、工作職責
總指揮:對全公司范圍內防臺風工作負總責,統一指揮公司防臺工作。
副總指揮:負責執行搶險方案,協助總指揮調集抗臺風人員和所需物資,及時準備好搶險器材,按照總指揮命令,迅速將物資運到指定地點,并負責救災人員的食宿和其它事宜。
成員:執行總指揮的指令,負責防洪物資的供應與儲備設備的調派和運送及搶險工作中的一切相關事宜。
聯絡員:負責防臺風總指揮命令傳達,及時與上級防臺指揮部聯系,宣傳臺風期情況發展趨勢及預防措施。
四、應急預案
1、建立以副總經理為總指揮的xx公司防臺風指揮部,分工負責,明確責任,確保責責任到人。
2、加強調度,做到一切行動有指揮,一切行動聽指揮,一旦汛期來臨時,安排專人現場晝夜值班巡查,并成立防臺防澇搶險隊。
3、做好物資供應計劃,安排好防臺物資的準備工作,在汛期來臨時準備好足夠的編制袋,砂子,水泵,鐵鍬,消防泵、汽油、掃把、雨衣、雨鞋等物資。
4、做好發電機日常保養,備好柴油、確保汛期斷電,發電正常供電。
5、密切與上游水文站取得聯系,及時獲得水情預報,保障信息暢通,及時采取防范措施,作好防汛防澇準備工作。
6、根據水位變化,組織防臺風隊員疏通排洪管道,防止洪水侵入車間,降低財產損失。
7、在汛期來臨時,重點對染色車間雨水管道排水管、車間大門用砂袋堵塞洪水,防止洪水進行車間。
8、汛情來臨時,各部門車間做好安全安傳,員工盡量減少外出,防止高空墜物,雷電傷人。
2024臺風應急預案 篇24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了有效應對各類與航空器相關的突發事件,充分整合浦東和虹橋國際機場地區(以下簡稱“兩場地區”)應急資源,建立健全應急工作機制,明確責任,加強各駐場單位間的協同,增強兩場地區突發事件防范與處置能力,保障兩場地區公共安全,編制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搜尋援救民用航空器規定》、《上海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辦法》、《上海市民用機場地區管理條例》、《民用運輸機場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管理規則》、《國際民用航空公約附件13—航空器事故/事故征候調查》、《國際民用航空公約附件14—機場》及《國家處置民用航空器飛行事故應急預案》、《上海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
1.3適用范圍
1.3.1本預案適用于兩場地區范圍內發生的各類突發事件。兩場地區的范圍根據依法批準的城市規劃確定,包括機場圍場河、圍墻、圍欄或者其他圍界設施以內的區域。
1.3.2本預案指導上海機場(集團)有限公司及其下屬各單位、民航華東地區管理局、民航華東空管局、機場海關、邊檢、檢驗檢疫、航空油料公司、航空器營運人(代理人)等各駐場單位應對各類突發事件。
1.3.3機場各應急聯動單位應當結合本單位職責,根據有關預案,制定相應處置規程,落實突發事件防范和應急處置準備。
1.4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統一領導、分級負責,依法規范、加強管理,快速反應、協同應對,依靠科技,資源整合。
1.5預案體系
1.5.1本市機場地區的應急預案體系,由《上海浦東和虹橋國際機場地區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以下簡稱“兩場地區預案”)、浦東、虹橋國際機場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和具體的應急處置預案(規程)等組成。
1.5.2兩場地區預案定位為市級基層應急單元預案,是兩場地區應對各類突發事件制定的整體計劃、規范程序和行動指南,指導駐兩場地區各單位編制應急預案、處置規程的主要依據之一。該預案由機場應急管理辦事機構(以下簡稱“機場應急辦”)組織編制和修訂,經上海浦東和虹橋國際機場地區應急工作委員會(以下簡稱“機場應急委”)簽署,報市政府同意后,按要求報國家民航局審批。
1.5.3《上海浦東國際機場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上海虹橋國際機場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是分別為應對兩個國際機場的突發事件應急救援而制定的計劃和程序,側重明確應對各類突發事件的處置職責、流程、要點等。兩個預案分別由浦東和虹橋國際機場應急指揮中心組織制定和修訂,報機場應急委審定后,按要求報國家民航局審批。
1.5.4機場地區應急處置(預案)規程(以下簡稱“處置規程”)是兩場地區各應急聯動單位依據本預案、浦東、虹橋國際機場應急救援預案,制定的相關各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流程、人員設備組織、技術保障方案等。處置規程由各聯動單位制定,分別報浦東、虹橋國際機場應急指揮中心備案。
2總體評估
2.1基本情況
上海是中國重要的門戶口岸,連接世界的橋梁紐帶,也是中國大陸首座同時擁有兩個國際機場的城市,浦東國際機場和虹橋國際機場分別位于城市的東西兩側。據最新統計顯示,這兩大機場每年共保障飛機起降近60萬架次,實現旅客吞吐量接近8000萬人次。其中,浦東國際機場貨運量排名全球機場第3位,客運量排名全球機場第20位。
2.2突發事件成因
經評估分析,兩場地區可能發生或受到影響的突發事件類型包括:
2.2.1自然災害類
主要包括臺風、大霧、暴雨、潮汛、冰雪天氣等。
2.2.2事故災難類
(1)航空器緊急事件。主要包括航空器失事、航空器空中故障、航空器沖出或偏離跑道、航空器地面火災等。
(2)機場建筑物火災。主要包括機場候機樓火災、機場停車樓火災、航空油庫、加油站、油井火災、維修機庫火災、貨運倉庫火災、大量溢油火災等等。
(3)危險化學品儲存、運輸及泄漏事故、供電系統故障、航班信息系統故障、助航燈光系統故障等。
2.2.3公共衛生事件類
主要包括傳染病疫情、感染物品在儲存、運輸過程中泄漏等。
2.2.4社會安全事件類
(1)治安重大事件。主要包括大面積不正常航班、旅客重大事件等。
(2)恐怖襲擊事件。主要包括航空器被劫持、航空器受爆炸物威脅、候機樓遭受爆炸物(不明物體)威脅等。
上述各類突發事件中某類突發事件可能與其他類別的事件同時發生,或引發次生、衍生事件,應當具體分析,統籌應對。
3組織指揮體系
3.1機場應急委
3.1.1為了加強兩場地區突發事件應急管理,20xx年,經市政府同意,兩場地區成立了機場應急委,在市應急委統一領導和各相關行業行政管理單位的指導下,決定和部署兩場地區突發事件應急管理。
3.1.2機場應急委由兩場地區各相關駐場單位負責人組成,主要成員單位包括:民航華東地區管理局、上海機場(集團)有限公司、上海機場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虹橋國際機場公司、民航華東空管局、市公安局國際機場分局、浦東出入境邊防檢查站、上海浦東國際機場海關、上海國際機場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武警上海市總隊第三支隊、武警上海市總隊浦東支隊、中國航空油料有限責任公司華東公司、上海浦東國際機場航空油料有限責任公司、中國東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國際機場航空公司運營協會等。機場應急委主任由上海機場(集團)有限公司負責人擔任。
3.1.3機場應急委各成員單位通過簽署《浦東和虹橋國際機場地區應急工作委員會成員單位加入委員會備忘錄》,明確機場應急委委員和聯絡員名單,確定與機場應急聯動中心相對接的應急聯動部位,并授權上述機構和人員參與機場地區應急管理和應急聯動處置。
3.1.4機場應急委不定期召開會議,議題由委員、成員單位或機場應急辦提出,經機場應急委主任批準,由機場應急辦承辦。
3.2機場應急辦
3.2.1機場應急辦是機場應急委的日常辦事機構,設在上海機場(集團)有限公司安全運行監控中心。機場應急委各成員單位的職能部門負責人作為辦公室成員,參與機場應急辦工作。機場應急辦按照有關要求,健全機構,配備人員。
3.2.2機場應急辦負責綜合協調兩場地區應急體系建設及應急演練、保障和宣傳培訓等應急管理。承擔信息匯總、辦理和督促落實機場應急委的決定事項;組織、檢查和監督“測、報、防、抗、救、援”工作;指導、督促兩場地區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和處置規程編制和管理;規范兩場地區應急管理相關工作制度;組織開展兩場地區突發事件綜合應急演練;對口聯系市應急辦。
3.2.3機場應急辦不定期召開會議,議題由機場應急辦成員提出,經機場應急辦主任批準,由機場應急辦召集。應急處置行動中,機場應急辦應當派員前往現場指導、觀察,并負責召集事后總結會議。
3.3機場應急聯動中心
3.3.1兩場地區設立機場應急聯動中心,作為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指揮平臺。機場應急聯動中心由市公安局國際機場分局指揮中心,浦東、虹橋國際機場應急指揮中心“三位一體”構成,與各單位的應急聯動部位建立應急聯動關系。
(1)機場公安指揮中心,對口聯系市應急聯動中心,是兩場地區與市應急聯動中心應急處置信息交互平臺。
突發事件應急處置中,機場地區突發事件的現場指揮部直接與市應急聯動中心溝通信息。機場公安指揮中心派員參與現場指揮部工作,負責現場指揮部與市應急聯動中心等的信息溝通,以簡化程序,提高效率,實現信息保真。
(2)浦東、虹橋國際機場應急指揮中心(以下簡稱“機場應急指揮中心”),承擔浦東、虹橋國際機場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組織指揮中心,負責指揮、調度場內應急聯動單位參與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組織協調應急現場的即時和先期處置。機場應急指揮中心應當及時向公安指揮中心通報事件處置情況。
(3)機場公安指揮中心與機場應急指揮中心應當密切配合,互相支持。機場應急辦負責搞好機場應急聯動中心“一個平臺、兩個中心”之間的協調。
3.3.2應急聯動單位即機場應急委各成員單位。駐場的非成員單位加入機場應急委后,直接成為機場應急聯動單位。
應急聯動單位應當授權其值班機構或生產調度機構,作為應急聯動部位,與機場應急聯動中心建立應急聯動關系,在預案銜接、通信聯系、運作模式等方面,建立一體化、協調化的機場地區應急聯動機制。
4應急預警
4.1航空器事故預警
本預案所稱的航空器事故預警,是指航空器出現可能發生事故的緊急情況時,對可能引發事故的性質和嚴重程度的預先判斷。
4.1.1航空器事故預警程序
(1)一般情況下,航空器事故預警應當依據兩場地區預案以及航空營運人(代理人)有關預案,由航空器營運人(代理人)會同機場應急指揮中心、民航華東空管局運行部門研判后作出。
(2)事故預警等級包括不可能發生事故、可能發生一般事故、可能發生重大事故、可能發生特大事故。
(3)由機場應急聯動中心通知機場有關應急聯動單位,并做好相應應急準備。必要時,報告市應急聯動中心。
(4)特別緊急的情況下,航空器營運人(或代理人)或民航華東空管局運行部門有權單獨進行事故預警,按上述程序通報各相關單位。
4.2氣象災害預警
4.2.1本預案所稱氣象災害預警,是指機場應急指揮中心對機場運行可能受到不正常的氣溫、降水、能見度等氣象災害影響而發布的預警。
4.2.2除市氣象信息部門、市有關災種的應急處置指揮部外,民航華東空管局應當向機場應急指揮中心提供氣象類自然災害的信息,包括本機場以及影響本機場運行的其他機場的氣象信息。
4.2.3機場應急指揮中心會同民航華東空管局匯總、分析氣象類自然災害信息,并向各應急聯動單位發出預警。
4.3其它預警
4.3.1對其它突發事件預警,在可能情況下,由機場應急指揮中心會商有關主管單位后作出。
4.3.2機場應急指揮中心在應急處置中,對可能進一步嚴重惡化的突發事件狀況,應當按上述程序及時判斷、及時預警。
5應急處置
5.1信息通報
5.1.1所有駐場單位發生或發現突發事件,應當立即報告機場應急聯動中心,機場應急聯動中心根據事件性質和嚴重程度,通知民航華東地區管理局、駐場空管、航空公司、海關、邊防、檢驗檢疫、公安、駐場武警、消防、醫療、運行保障、事發單位等相關單位的應急聯動部位,各聯動單位按照兩場地區應急預案的規定,做出應急響應。
5.1.2機場應急聯動中心按照預案要求,報告機場應急委、市應急聯動中心,通報機場應急委有關成員單位,通知事發機場的應急指揮人員到場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5.1.3需要調用本市相關應急資源時,由參與兩場地區應急處置的聯動單位提出,經現場指揮部總指揮(或其權限代行人)批準后,統一報請市應急聯動中心支援。
5.1.4應急處置現場指揮部成立后,即以該指揮部為信息樞紐,進行與各聯動單位以及相關上級單位之間的信息溝通,機場應急聯動中心作為補充并提供后方支持。
5.2應急聯動處置
5.2.1單一聯動單位無權,超過處置能力范圍,或者采取的應急措施將明顯影響機場運行效率和安全保障時,機場應急聯動中心即啟動機場應急聯動機制,為事發單位、人員組織提供應急聯動服務。
5.2.2機場應急委成員單位有權且能夠獨立自行處置突發事件的,由該單位自行處置并承擔事件處置責任,同時將信息通報機場應急聯動中心。
5.3應急指令
5.3.1緊急出動:各聯動單位應急人員、裝備立即出動,以最快速度趕到事故現場。
5.3.2集結待命:各聯動單位的人員、裝備在指定的集結點集結,等待進一步指令。
5.3.3原地待命:各聯動單位的人員、裝備在本單位集結,做好緊急出動準備。
5.4現場組織
5.4.1現場指揮部:由總指揮(或其權限代行人)一名、總指揮助理若干、參與事件處置的主要專業隊伍指揮員組成。其中:
(1)總指揮:由上海機場(集團)有限公司所屬的浦東或虹橋機場管理機構最高負責人擔任。
(2)總指揮助理:由機場運行中心、機場公安指揮中心各一人(公安派出人員兼任與市應急聯動中心的信息聯絡員),以及總指揮指定的其他人員擔任。
(3)空中運行指揮組:由民航華東空管局、涉險航空公司組成,指揮員由民航華東空管局派出(適用于航空器事故類)。
(4)航空保障組:由涉險航空器營運人和其代理人組成,指揮員由航空器營運人派出(適用于航空器事故類)。
(5)出入境檢查管理組:由空港地區辦、機場邊檢、海關、檢驗檢疫部門組成,指揮員由空港地區辦派出(適用于非公共衛生事件)。
(6)疫情控制組:由機場檢驗檢疫局、空港地區辦、衛生監督所、機場醫療急救部門等組成,指揮員由機場檢驗檢疫局(口岸疫情業務)或空港地區辦(國內疫情業務)派出。
(7)公安業務組:由機場公安分局、駐場武警組成,指揮員由機場公安分局派出。
(8)消防救援組:指揮員由事發機場消防部門派出。
(9)醫療救護組:指揮員由事發機場醫療急救部門派出。
(10)新聞和信息管理組:由上海機場(集團)有限公司對外宣傳管理部門、事發機場管理機構對外宣傳管理部門、業主單位(或使用單位、現場管理單位)組成,指揮員由機場集團對外宣傳部門派出。
(11)現場恢復組:由機場運行保障部門、業主單位、使用單位、現場管理單位組成,指揮員由機場運行保障部門派出。
(12)先期調查組:由民航華東地區管理局(適用于航空器事故)或其他行業事故調查部門、市安全監管局或本市其他有關行政部門、機場公安分局等組成,指揮員由負責事故調查處理的單位派出。
《上海虹橋國際機場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和《上海浦東國際機場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以此為指導,根據突發事件性質和參與應急處置單位的不同,明確具體的現場指揮部的分類設置。
5.4.2指揮權力代行和移交
(1)上述指揮人員中,若總指揮未能到場,按序由機場應急指揮中心值班長、機場應急指揮中心負責人、機場總值班代行其權限,或由總指揮指定他人代行其權限;若各組指揮員未能到場,由總指揮(或其權限代行人)根據現場人員到場情況,指定人員代行其權限。
(2)上述情況適用于由兩場地區負責現場指揮部工作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現場組織。根據突發事件性質的不同,應當由其他部門和單位組織現場指揮的,在有關人員到達后,依據本市專項、部門應急預案移交現場指揮權,總指揮和各組指揮員按照規定作相應變更。
5.4.3現場指揮程序
(1)機場應急指揮中心在通知各有關聯動單位到場處置的同時,派員到達現場,確定現場指揮位置,建立指揮所或樹立指揮標識。
(2)總指揮(或其權限代行人)就位,各組指揮員到指揮所報到,組成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部通過有線或無線通訊,建立與各組及上級有關應急機構的指揮聯絡關系。
(3)參與現場處置的各應急聯動單位到各組報到,按照相關應急預案規定的職責和程序,實施現場應急救援。
(4)總指揮(或其權限代行人)在各組指揮員的協助下,對緊急事件現狀及其趨勢進行評估,初步分析判斷事故等級,確定擬采用的相應響應等級。若需要援助,應當立即報市應急聯動中心,請求支援。
(5)各組指揮員根據現場情況,對本組能夠調用的人員、裝備、物資、信息等是否滿足現場處置需要進行評估,若需要援助,報總指揮(或其權限代行人),請求市應急聯動中心支援。
(6)按照本市專項、部門預案規定,應由市有關部門負責應急現場指揮工作的,在上述部門抵達后,向其移交現場指揮工作。
5.5現場指揮所標識
現場指揮所由機場應急指揮中心在事故現場設立,以應急指揮車、指揮旗幟等為位置標識。
5.5.1現場指揮所是公共突發事件現場指揮部實施現場指揮的場所,總指揮(或其權限代行人)及指揮員到達現場后,應當到指揮所報到,及時開展應急處置。
(1)應急指揮車。車身橙色,兩側有“機場應急指揮”字樣,車頂開啟閃爍綠燈。
(2)旗幟標識。橙色,一側有“機場應急指揮”字樣。
5.5.2指揮所配置總指揮、應急人員通用服飾、指揮用通訊設備、指揮用圖表、直升機著陸地點標志等。
5.6現場管理
5.6.1機場應急現場警戒區域分為中心警戒區和外圍警戒區。
(1)航空器緊急事件中心警戒區為以航空器失事或泊放點為圓心,原則上半徑100米的圓形區域。非航空器緊急事件的警戒范圍,由相關專業部門提出意見,報總指揮(或其權限代行人)決定。核心區域由事發單位或相關專業處置力量牽頭實施疏散,其他區域由機場公安分局牽頭實施疏散。
(2)外圍警戒區即傷員分類和急救區域、人員及設備集結區域、工作人員現場休息區域,其位置和范圍由現場指揮部視情決定。
5.6.2警戒區域出入規定。以下人員,憑規定服飾和標識出入警戒區域:
(1)總指揮或其權限代行人。著橙色頭盔及服飾,文字標識為“總指揮”。
(2)公安人員。指揮員著藍色頭盔及服飾,文字標識為“公安指揮”。參與應急處置的其他公安、武警人員憑制服出入警戒區域。
(3)消防人員。指揮員著紅色頭盔及服飾,文字標識為“消防指揮”。參與應急處置的其他消防人員憑消防制服出入警戒區域。
(4)醫療人員。指揮員著白色頭盔及服飾,文字標識為“醫療指揮”。參與應急的其他醫療人員憑醫療人員服飾出入警戒區域。
(5)機務維護、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等,經現場指揮部批準,可憑其工作服飾進入警戒區域。
(6)其余應急保障人員需出入警戒區域者,經總指揮(或其權限代行人)或總指揮助理批準后,著應急保障人員通用識別服飾進入。通用識別服飾為橙色,文字標識為“應急保障”。
專業隊伍指揮人員負有判別進入警戒區域的相關專業人員身份或資格的責任,無關人員由公安分局負責清場。
為實現現場的嚴格控制,必要時,可使用應急專用證件。經總指揮(或其權限代行人)或總指揮助理批準進入的人員,由機場公安分局發證后,憑證進入。
5.6.3應急通道和待命區域
(1)突發事件發生后,機場應急指揮中心根據兩場應急預案規定,開辟當次事件的應急通道和待命區域。應急隊伍應遵照指令行動,減少對機場運行的干擾。
(2)現場應急通道由機場公安分局負責守衛,機場護衛部門協助。在機場公安分局到場前,由護衛部門負責守衛。公安、護衛部門自接到機場應急指揮中心開放通道的指令后開啟應急通道,并按照《警戒區域出入規定》,實施通道控制。
(3)援助隊伍到達應急通道口時,應當按照指定線路行進,并進入已確定的待命區域。
5.7機場關閉與開放
5.7.1機場部分或全部關閉、重新開放等,由現場指揮部(機場應急指揮中心)征求業主單位(或使用單位、現場管理單位)、有關運行管理部門、參與現場處置的有關聯動單位意見后,由總指揮(或其權限代行人)作出決定。
5.7.2機場部分(或全部)關閉(或開放),應當發布航行通告的,由機場應急指揮中心(或現場指揮部)與華東空管局接洽,發布航行通告。
5.8運行區域保護
5.8.1機場公安分局牽頭負責對進入機場控制區域的應急人員或車輛的管理,限制其進入應急處置區域,業主單位(或使用單位、現場管理單位)、機場專業部門等協助和配合。
5.8.2應急車輛和人員需要進入或靠近航空器起降或滑行區域時,應當通過機場運行指揮中心征得空管部門許可。
5.9通信組織
5.9.1浦東、虹橋國際機場應當建立專用無線應急通訊頻道。專用頻道僅用于機場應急聯動中心內部以及機場應急聯動中心(指揮中心、現場指揮部)與專業部門指揮室、指揮員之間的聯絡。
5.9.2各專業應急隊伍內部使用日常工作頻道進行無線通訊聯系。與各專業隊伍對口聯系的支援單位也使用相應專業隊伍的日常工作頻道,相關設備由機場專業部門提供。
5.9.3參加機場應急處置的各個單位裝備有線、無線通訊設備,與機場應急指揮中心聯網。所有通訊設備必須保持暢通。
5.9.4應急現場指揮所配備足夠數量的對講機,供指揮人員使用。
5.9.5應急指揮人員應當隨身攜帶本人手機,且手機號碼與《上海機場應急通訊手冊》所錄號碼一致。指揮人員手機作為現場無線通訊系統的備份。
5.10公共交通保障
當機場區域處置緊急事件,需要本市公共交通資源支援時,參照市交通港口局制定的《上海市機場大面積航班延誤公共交通應急配套預案》規定的范圍和程序,報請市交通港口局協調支持。
5.11應急結束
5.11.1當危險源消除,遭遇危險的設施和人員所受威脅已解除,狀況不再惡化,并已落實常態管理措施后,由現場總指揮宣布應急結束。
5.11.2應急結束前,若部分應急聯動單位在現場處置任務已完成,經總指揮決定后,可先行撤離應急現場。
6后期處置
6.1人員安置和家屬接待
6.1.1航空器事故和航班取消,旅客或其他傷亡人員的應急疏散、安置和家屬接待由航空器營運人或代理人負責,必要時,機場應急指揮中心指派有關單位協助。
6.1.2其它突發事件中的傷亡人員、受影響人員(包括旅客)的應急疏散和安置,按序由肇事方、事發財產或物業承租或受托管理、使用方,事發財產或物業的業主方、現場指揮部負責。
6.2受損設施恢復
6.2.1殘損航空器搬移
(1)殘損航空器搬移的責任屬于航空器營運人或代理人。兩場地區搬移工作由現場指揮部(或機場應急指揮中心)組織,機場管理機構按需提供搬移設備設施。
(2)現場指揮部(或機場應急指揮中心)征求航空器營運人或代理人的意見,并經事故調查組同意后,由總指揮(或其權限代行人)作出搬移決定。搬移決定一經作出,航空器營運人或代理人應當立即對航空器卸載,并提供技術支持,實施搬移作業。
(3)在不影響應急處置和事故調查的前提下,應當盡快實施航空器搬移,盡早恢復機場正常運行。
6.2.2其他受損設施恢復
(1)非航空器緊急事件中受損設施的恢復,待事故調查完畢,由業主方、使用方、肇事方協商決定。
(2)對機場運行構成較大影響的受損設施,現場指揮部(或機場應急指揮中心)有權指定業主方、使用方、肇事方或其他機構及時進行搶修。
6.2.3機場恢復正常運行前,公安、保安(護衛)部門對失事區域無關人員進行清場,確保安全。
6.3調查與總結
6.3.1突發事件調查或總結,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執行,由民航華東地區管理局、市安全監管局等部門組織開展。
6.3.2肇事方、事發財產或物業承租或受托管理、使用方,事發財產或物業的業主方等相關單位應配合事件調查和總結。
6.4新聞和信息管理
6.4.1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加強應急處置現場的新聞活動管理,統一、及時、準確發布有關突發事件的信息。但基于安全考慮,航空器事故應急處置現場的封閉區域一般禁止新聞采訪。
6.4.2由于突發事件影響機場運行,應告知受影響或即將受影響的兩場地區有關機構、人員(包括旅客)的,立即由現場指揮部作出決定并通知;告知社會公眾的,由現場指揮部決定告知內容,按照新聞和信息發布的有關規定和程序發布。
6.4.3現場指揮部新聞和信息管理組配合市政府新聞辦或其他相關部門,搞好突發事件的新聞和信息發布。
6.4.4由新聞和信息管理組(或現場總指揮或其代理人授權的其他單位)負責對外宣傳的稿件、接受采訪對象的統一管理。未經現場指揮部許可,駐場單位、個人不得對外發布新聞和信息。
7監督管理
7.1預案管理
7.1.1本預案每3年例行修訂一次。機場應急委成員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提出預案修訂建議,經規定程序報批后生效。
7.1.2浦東、虹橋國際機場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每3年例行修訂一次。在演練和突發事件處置實戰后,及時組織修訂。機場應急委成員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提議對兩場地區應急預案進行修訂,修訂按前述程序進行。
7.1.3在本預案及兩場地區應急預案修訂后,各應急聯動單位的處置規程應作相應調整,并將修訂部分上報機場應急指揮中心備案。各單位自行修訂處置規程的,應當及時將修訂內容上報機場應急指揮中心備案。
7.2應急演練
7.2.1浦東、虹橋國際機場每2年分別舉行一次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綜合演練。若在2年中發生綜合性應急處置實戰的,則將實戰計作演練。
7.2.2未舉行綜合演練、未發生綜合性應急處置實戰的年度,應當組織一次桌面演練。
7.2.3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演練方案由機場應急聯動中心組織制定,經機場應急辦核準后實施。
7.3應急工作監督
機場應急委每3年對機場應急聯動中心、各應急聯動單位的處置規程完善程度、人員素質、裝備配備、隊伍反應速度和實戰能力、應急聯絡效果等進行一次檢查。
7.4應急通訊手冊
7.4.1由機場應急辦收集信息,并制作《上海機場突發事件應急通訊手冊》,作為機場突發事件處置中應急聯絡之用。其內容包括:
(1)本市有關單位值班電話。
(2)民航管理部門有關單位值班部位及負責人電話。
(3)機場應急聯動中心、兩場地區各應急聯動單位值班部位及負責人電話。
7.4.2機場應急辦對《上海機場突發事件應急通訊手冊》的內容,每半年核對一次,并通知機場應急指揮中心。其間,發生人事變更導的應當及時通報機場應急聯動中心。
7.4.3《上海機場突發事件應急通訊手冊》每2年重新印發一次。發放范圍為機場應急聯動中心、各應急聯動單位(聯動部位)、機場應急委委員、機場應急辦成員。
2024臺風應急預案 篇2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民用運輸機場應急救援工作,有效應對民用運輸機場突發事件,避免或者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盡快恢復機場正常運行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和《民用機場管理條例》,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 本規則適用于民用運輸機場(包括軍民合用機場民用部分,以下簡稱機場)及其鄰近區域內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處置和相關的應急救援管理工作。
第三條 本規則所指民用運輸機場突發事件(以下簡稱突發事件)是指在機場及其鄰近區域內,航空器或者機場設施發生或者可能發生的嚴重損壞以及其他導致或者可能導致人員傷亡和財產嚴重損失的情況。
本規則所稱機場及其鄰近區域是指機場圍界以內以及距機場每條跑道中心點8公里范圍內的區域。
第四條 中國民用航空局(以下簡稱民航局)負責機場應急救援管理工作相關規章、標準的制定和對機場應急救援管理工作進行總體監督檢查,并按照《民用機場使用許可規定》的要求,負責飛行區等級指標為4E以上(含4E)機場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的審批工作。
中國民用航空地區管理局(以下簡稱民航地區管理局)負責本轄區內機場應急救援管理工作的日常監督檢查,并按照《民用機場使用許可規定》的要求,負責飛行區等級指標為4D以下(含4D)機場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的審批工作。
機場管理機構應當按照國家、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和本規則的要求,制定機場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并負責機場應急救援工作的統籌協調和管理。使用該機場的航空器營運人和其他駐場單位應當根據在應急救援中承擔的職責制定相應的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并與機場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相協調,送機場管理機構備案。
機場應急救援工作應當接受機場所在地人民政府(以下統稱地方人民政府)的領導和監督。
本規則所稱地方人民政府是指機場所在地縣級(含)以上人民政府。
第五條 機場應急救援工作應當遵循最大限度地搶救人員生命和減少財產損失,預案完善、準備充分、救援及時、處置有效的原則。
第六條 在地方人民政府領導下、民用航空管理部門指導下,機場管理機構負責機場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匯總和報批工作,同時負責發生突發事件時機場應急救援工作的協調指揮。
參與應急救援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服從機場管理機構的統一指揮。
第二章 突發事件分類和應急救援響應等級
第七條 機場突發事件包括航空器突發事件和非航空器突發事件。
航空器突發事件包括:
(一)航空器失事;
(二)航空器空中遇險,包括故障、遭遇危險天氣、危險品泄露等;
(三)航空器受到非法干擾,包括劫持、爆炸物威脅等;
(四)航空器與航空器地面相撞或與障礙物相撞,導致人員傷亡或燃油泄露等;
(五)航空器跑道事件,包括跑道外接地、沖出、偏出跑道;
(六)航空器火警;
(七)涉及航空器的其他突發事件。
非航空器突發事件包括:
(一)對機場設施的爆炸物威脅;
(二)機場設施失火;
(三)機場危險化學品泄露;
(四)自然災害;
(五)醫學突發事件;
(六)不涉及航空器的其他突發事件。
第八條 航空器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響應等級分為:
(一)原地待命:航空器空中發生故障等突發事件,但該故障僅對航空器安全著陸造成困難,各救援單位應當做好緊急出動的準備;
(二)集結待命:航空器在空中出現故障等緊急情況,隨時有可能發生航空器墜毀、爆炸、起火、嚴重損壞,或者航空器受到非法干擾等緊急情況,各救援單位應當按照指令在指定地點集結;
(三)緊急出動:已發生航空器失事、爆炸、起火、嚴重損壞等情況,各救援單位應當按照指令立即出動,以最快速度趕赴事故現場。
第九條 非航空器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響應不分等級。發生非航空器突發事件時,按照相應預案實施救援。
第三章 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十條 機場管理機構應當在地方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成立機場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
機場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是機場應急救援工作的決策機構,通常應當由地方人民政府、機場管理機構、民航地區管理局或其派出機構、空中交通管理部門、有關航空器營運人和其他駐場單位負責人共同組成。
機場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確定機場應急救援工作的總體方針和工作重點、審核機場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及各應急救援成員單位之間的職責、審核確定機場應急救援演練等重要事項,并在機場應急救援過程中,對遇到的重大問題進行決策。
第十一條 機場應急救援總指揮由機場管理機構主要負責人或者其授權人擔任,全面負責機場應急救援的指揮工作。
第十二條 機場管理機構應當設立機場應急救援指揮管理機構,即機場應急救援指揮中心(以下簡稱指揮中心),作為機場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常設辦事機構,同時也是機場應急救援工作的管理機構和發生突發事件時的應急指揮機構。其具體職責包括:
(一)組織制定、匯總、修訂和管理機場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
(二)定期檢查各有關部門、單位的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人員培訓、演練、物資儲備、設備保養等工作的保障落實情況;定期修訂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中各有關部門和單位的負責人、聯系人名單及電話號碼。
(三)按照本規則的要求制定年度應急救援演練計劃并組織或者參與實施。
(四)機場發生突發事件時,根據總指揮的指令,以及預案要求,發布應急救援指令并組織實施救援工作。
(五)根據殘損航空器搬移協議,組織或者參與殘損航空器的搬移工作。
(六)定期或不定期總結、匯總機場應急救援管理工作,向機場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匯報。
第十三條 機場空中交通管理部門在機場應急救援工作中的主要職責:
(一)將獲知的突發事件類型、時間、地點等情況按照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規定的程序通知有關部門;
(二)及時了解發生突發事件航空器機長意圖和事件發展情況,并通報指揮中心;
(三)負責發布因發生突發事件影響機場正常運行的航行通告;
(四)負責向指揮中心及其他參與救援的單位提供所需的氣象等信息。
第十四條 機場消防部門在機場應急救援工作中的主要職責:
(一)救助被困遇險人員,防止起火,組織實施滅火工作;
(二)根據救援需要實施航空器的破拆工作;
(三)協調地方消防部門的應急支援工作;
(四)負責將罹難者遺體和受傷人員移至安全區域,并在醫療救護人員尚未到達現場的情況下,本著“自救互救”人道主義原則,實施對傷員的緊急救護工作。
第十五條 機場醫療救護部門在機場應急救援工作中的主要職責:
(一)進行傷亡人員的檢傷分類、現場應急醫療救治和傷員后送工作。記錄傷亡人員的傷情和后送信息。
(二)協調地方醫療救護部門的應急支援工作。
(三)進行現場醫學處置及傳染病防控。
(四)負責醫學突發事件處置的組織實施。
第十六條 航空器營運人或其代理人在應急救援工作中的主要職責:
(一)提供有關資料。資料包括發生突發事件航空器的航班號、機型、國籍登記號、機組人員情況、旅客人員名單及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機上座位號、國籍、性別、行李數量、所載燃油量、所載貨物及危險品等情況。
(二)在航空器起飛機場、發生突發事件的機場和原計劃降落的機場設立臨時接待機構和場所,并負責接待和查詢工作。
(三)負責開通應急電話服務中心并負責傷亡人員親屬的通知聯絡工作。
(四)負責貨物、郵件和行李的清點和處理工作。
(五)航空器出入境過程中發生突發事件時,負責將事件的基本情況通報海關、邊防和檢疫部門。
(六)負責殘損航空器搬移工作。
第十七條 機場地面保障部門在機場應急救援工作中的主要職責:
(一)負責在發生突發事件現場及相關地區提供必要的電力和照明、航空燃油處置、救援物資等保障工作;
(二)負責受到破壞的機場飛行區場道、目視助航設施設備等的緊急恢復工作。
第十八條 除本規則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所涉及的單位,其他參與應急救援工作的地方救援單位的職責,由根據本規則第二十三條訂立的支援協議予以明確。
第四章 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
第十九條 機場管理機構應當依據本規則制定機場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該預案應當納入地方人民政府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體系,并協調統一。該預案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針對各種具體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預案,包括應急救援程序及檢查單等。
(二)根據地方人民政府的相關規定、本規則和機場的實際情況,確定參與應急救援的各單位在機場不同突發事件中的主要職責、權力、義務和指揮權以及突發事件類型及相應的應急救援響應等級。
(三)針對不同突發事件的報告、通知程序和通知事項,其中,通知程序是指通知參加救援單位的先后次序。不同的突發事件類型,應當設置相應的通知先后次序。
(四)各類突發事件所涉及單位的名稱、聯系方式。
(五)機場管理機構與簽訂應急救援支援協議單位的應急救援資源明細表、聯系方式。
(六)機場管理機構根據本規則第二十三條的要求與各相關單位簽訂的應急救援支援協議。
(七)應急救援設施、設備和器材的名稱、數量、存放地點。
(八)機場及其鄰近區域的應急救援方格網圖。
(九)殘損航空器的搬移及恢復機場正常運行的程序。
(十)機場管理機構與有關航空器營運人或其代理人之間有關殘損航空器搬移的協議。
(十一)在各類緊急突發事件中可能產生的人員緊急疏散方案,該方案應當包括警報、廣播、各相關崗位工作人員在引導人員疏散時的職責、疏散路線、對被疏散人員的臨時管理措施等內容。
第二十條 機場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應當明確機場公安機關在機場應急救援工作中的以下職責:
(一)指揮參與救援的公安民警、機場保安人員的救援行動,協調駐場武警部隊及地方支援軍警的救援行動;
(二)設置事件現場及相關場所安全警戒區,保護現場,維護現場治安秩序;
(三)參與核對死亡人數、死亡人員身份工作;
(四)制服、緝拿犯罪嫌疑人;
(五)組織處置爆炸物、危險品;
(六)實施地面交通管制,保障救援通道暢通;
(七)參與現場取證、記錄、錄像等工作。
第二十一條 制定機場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應當考慮極端的冷、熱、雪、雨、風及低能見度等天氣,以及機場周圍的水系、道路、凹地,避免因極端的天氣和特殊的地形而影響救援工作的正常進行。
第二十二條 機場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應當按照本規則第四條的規定經相應民用航空管理部門批準后實施。
機場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的修改按照《民用機場使用許可規定》執行,同時,機場管理機構應當將修改后的預案及時印發給參與應急救援的相關單位。
機場管理機構在制定機場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的過程中,應當充分征求機場空中交通管理部門、使用機場的航空器營運人或者其代理人、航空油料供應單位及其他主要駐場單位的意見。
機場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在向民航管理部門報批前,應當征得地方人民政府的同意。
第二十三條 機場管理機構應當與地方人民政府突發事件應對機構、消防部門、醫療救護機構、公安機關、運輸企業、當地駐軍等單位簽訂機場應急救援支援協議,就機場應急救援事項明確雙方的職責。
支援協議至少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協議單位的職責、權利與義務;
(二)協議單位名稱、聯系人、聯系電話;
(三)協議單位的救援人員、設施設備情況;
(四)根據不同突發事件等級派出救援力量的基本原則;
(五)協議單位參加救援工作的聯絡方式、集結地點和引導方式;
(六)協議的生效日期及修改方式;
(七)協議內容發生變化時及時通知對方的程序。
機場管理機構應當每年至少對該協議進行一次復查或者修訂,對該協議中列明的聯系人及聯系電話,應當每月復核一次,對變化情況及時進行更新。
協議應當附有協議單位根據機場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制定的本單位突發事件應急實施預案。
在地方人民政府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中已明確機場突發事件地方政府各部門、企事業單位及駐軍的職責和義務時,可不簽署支援協議,但本規則規定的協議內容應在相關預案中明確。機場管理機構應當獲知支援單位的救援力量、設施設備、聯系人、聯系電話等信息。
第二十四條 機場管理機構應當繪制機場應急救援綜合方格網圖,圖示范圍應當為本規則第三條所明確的機場及其鄰近地區。該圖除應當準確標明機場跑道、滑行道、機坪、航站樓、圍場路、油庫等設施外,應當重點標明消防管網及消防栓位置、消防水池及其他能夠用來取得消防用水的池塘河流位置、能夠供救援消防車輛行駛的道路、機場圍界出入口位置、城市消防站點位置和醫療救護單位位置。
機場管理機構還應當繪制機場區域應急救援方格網圖,圖示范圍應當為機場圍界以內的地區,該圖除應當標明本條前款要求標明的所有內容外,還應當標明應急救援人員設備集結等待區。
方格網圖應當根據機場及其鄰近區域范圍和設施的變化及時更新。
機場指揮中心、各參與機場應急救援單位和部門應當張掛方格網圖。機場內所有參加應急救援的救援車輛中應當配備方格網圖。方格網圖可以是衛星影像圖或者示意圖,方格網圖應當清晰顯示所標注的內容。
第五章 應急救援的設施設備及人員
第二十五條 機場管理機構應當建設或指定一個特定的隔離機位,供受到劫持或爆炸物威脅的航空器停放,其位置應能使其距其他航空器集中停放區、建筑物或者公共場所至少100米,并盡可能避開地下管網等重要設施。
第二十六條 機場管理機構應當按照《民用航空運輸機場飛行區消防設施》的要求配備機場飛行區消防設施,并應保證其在機場運行期間始終處于適用狀態。
機場管理機構應當按照《民用航空運輸機場消防站消防裝備配備》的要求配備機場各類消防車、指揮車、破拆車等消防裝備的配備,并應保證其在機場運行期間始終處于適用狀態。
第二十七條 機場管理機構應當按照《民用運輸機場應急救護設施配備》的要求配備機場醫療急救設備、醫療器材及藥品、醫療救護人員,并確保機場醫療急救設備、醫療器材及藥品在機場運行期間始終處于適用狀態和使用有效期內。
第二十八條 機場指揮中心及機場內各參加應急救援的單位應當安裝帶有時鐘和錄音功能的值班電話,視情設置報警裝置,并在機場運行期間隨時保持有人值守。值班電話線路應當至少保持一主一備的雙線冗余。所有應急通話內容應當錄音,應急通話記錄至少應當保存2年。
第二十九條 機場管理機構應當設立用于應急救援的無線電專用頻道,突發事件發生時,機場塔臺和參與救援的單位應當使用專用頻道與指揮中心保持不間斷聯系。公安、消防、醫療救護等重要部門應當盡可能為其救援人員配備耳麥。
為能在第一時間了解航空器在空中發生的緊急情況,指揮中心宜設置陸空對話的單向監聽設備,并在機場運行期間保持守聽,但不得向該系統輸入任何信號。在航空器突發事件發生時,指揮中心確需進一步向機組了解情況時,應當通過空中交通管理部門與機組聯系。
第三十條 機場管理機構應當制作參加應急救援人員的識別標志,識別標志應當明顯醒目且易于佩戴,并能體現救援的單位和指揮人員。參加應急救援的人員均應佩戴這些標志。識別標志在夜間應具有反光功能,具體樣式應當為:
救援總指揮為橙色頭盔,橙色外衣,外衣前后印有“總指揮”字樣;
消防指揮官為紅色頭盔,紅色外衣,外衣前后印有“消防指揮官”字樣;
醫療指揮官為白色頭盔,白色外衣,外衣前后印有“醫療指揮官”字樣;
公安指揮官為藍色頭盔,藍色警服,警服外穿前后印有“公安指揮官”字樣的背心。
參加救援的各單位救援人員的標識顏色應與本單位指揮人員相協調。
本條所指外衣可以是背心或者制服。
第三十一條 在鄰近地區有海面和其他大面積水域的機場,機場管理機構應當按照機場所使用的最大機型滿載時的旅客及機組人員數量,配置救援船只或者氣筏和其他水上救生設備,也可以采取與有上述救援設備的單位以協議支援的方式來保障,但機場應當配備滿足在救援初期供機場救援人員使用需要的船只或者氣筏和其他水上救生的基本設備。
當突發事件發生在機場及其鄰近地區的海面或大面積水域時,還應向當地國家海上搜救機構報告。
第三十二條 機場管理機構應當根據機場航空器年起降架次,配置與機場所使用航空器最大機型相匹配的殘損航空器搬移設備,并在機場運行期間保證其完好適用。
年起降架次在15萬(含)以上的機場,應當配置搬移殘損航空器的專用拖車、頂升氣囊、活動道面、牽引掛具以及必要的枕木、鋼板、繩索等器材。年起降架次在15萬以下,10萬(含)以上的機場,應當配置頂升氣囊、活動道面、牽引掛具以及必要的枕木、鋼板、繩索等器材。年起降架次在10萬以下的機場,應當配置活動道面以及必要的枕木、掛件、繩索等器材。
活動道面配置應當滿足航空器每一輪跡下的鋪設長度不小于30米;航空器牽引掛具的配置應當滿足能牽引在機場使用的各類型航空器;對于在發生突發事件起2小時之內機場管理機構可能取得專用拖車和頂升氣囊的,機場管理機構可不配備專用拖車和頂升氣囊,但應當有明確的救援支援協議。
第三十三條 機場管理機構應當配備用于機場應急救援現場指揮的車輛,該車應當配有無線通訊、傳真、攝像、視頻傳輸、電腦、照明等設備,并配有應急救援的相關資料庫及主要材料的紙質文件。
第三十四條 在機場運行期間,各參加應急救援的單位在保障正常運行的同時,應按照相關標準要求保持有足夠的應對突發事件的救援人員。
參加應急救援各單位的值班領導、部門領導及員工應當熟知本單位、本部門及本崗位在應急救援工作中的職責和預案。
第三十五條 參加應急救援的各單位應當每年至少對按照機場應急救援預案承擔救援工作職責的相關崗位的工作人員進行一次培訓,對于專職應急救援管理人員、指揮人員、消防戰斗員、醫療救護人員應當進行經常性的培訓,培訓內容包括應急救援基礎理論、法規規章、技術標準、崗位職責、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醫療急救常識、消防知識、旅客疏散引導及其他相關技能。
在機場航站樓工作的所有人員應當每年至少接受一次消防器材使用、人員疏散引導、熟悉建筑物布局等的培訓。
第六章 應急救援的處置和基本要求
第三十六條 發生突發事件時,第一時間得知事件情況的單位,應當根據機場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的報告程序,立即將突發事件情況報告指揮中心。
發生突發事件后,機場管理機構應當在盡可能短的時間內將突發事件的基本情況報告地方人民政府和民用航空管理部門。
民用航空管理部門在收到機場發生突發事件報告后應當立即按照事件的類型、嚴重程度、影響范圍和本部門應急救援預案逐級向上級機關報告,直至民航局突發事件應對部門。同時,應當迅速采取積極措施,協調和幫助機場管理機構處置突發事件。
第三十七條 機場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總指揮或者其授權的人應當及時準確地發布相關信息。突發事件的信息發布應當有利于救援工作的開展。其他參與應急救援的單位可以發布有關本單位工作情況的信息,但不得發布對應急救援工作可能產生妨礙的信息。
第三十八條 發生突發事件時,指揮中心應當按照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的通知程序,迅速將突發事件的基本情況通知有關單位,通知內容應當簡單、明了。
第三十九條 發生突發事件后,機場應急救援處置工作應當在總指揮的統一指揮下,由消防、公安、醫療和其他駐場單位分別在本單位職責范圍內行使分指揮權,特殊情況下,總指揮可以授權支援單位行使分指揮權。
實施突發事件救援時,機場應急救援總指揮或者其授權人應當服從地方人民政府領導及其突發事件應對部門的指揮,并根據地方人民政府領導及其突發事件應對部門的要求和命令,分時段、分區域向其移交指揮權。
發生本規則第八條所指明的應急救援等級為緊急出動的突發事件時,機場管理機構應當在最短的時間內組成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由機場應急救援總指揮或者其授權的人擔任現場指揮員,在總指揮的總體救援行動意圖下,統一指揮突發事件現場的各救援單位的救援行動。
有火情的突發事件發生后,總指揮可以授權消防指揮員擔任應急救援現場指揮員。
第四十條 突發事件發生后及在實施應急救援時,如需機場外的支援單位參加救援工作,應當由機場內相應的救援單位提出需求和方案,經總指揮批準后通知支援單位前來支援,緊急情況下,也可先通知支援單位到達集結地點,再向總指揮報告,經總指揮同意后參加救援工作。
第四十一條 涉及在空中的航空器突發事件需要緊急著陸時,空中交通管理部門按照相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協助該航空器著陸。
第四十二條 當發生本規則第八條所指明的應急救援響應等級為集結待命的突發事件時,各救援單位的人員及車輛設備應迅速按照應急救援預案的要求到達指定的集結地點集中待命,并立即向指揮中心報告,未經批準,不得離開集結位置,隨時準備投入救援行動。
第四十三條 突發事件發生時,機場內行駛的車輛和行人應當避讓參加救援的車輛,應急救援車輛在保證安全的條件下,可不受機場內車輛時速的限制。在服從現場交通民警的指揮下,救援車輛可以駛離規定的車道。
參加應急救援的車輛和人員需要進入運行中的跑道、滑行道及儀表著陸系統敏感區時,應當通過指揮中心征得空中交通管理部門的同意后方可進入。
機場管理機構應當制定特殊程序,以保證外援救援車輛和人員順利、及時到達事故地點。
第四十四條 應急救援時,當需要在跑道上噴灑泡沫滅火劑時,不得因此降低機場應保持的消防救援等級的最低水平。
第四十五條 應急救援時,應當在交通方便的事發地點上風安全位置及時劃定傷亡人員救治區和停放區,并用明顯的標志予以標識。上述區域在夜間應當有充足的照明。
第四十六條 當航空器受到劫持或爆炸物威脅時,機場塔臺管制人員應當積極配合指揮中心采取有效措施,將該航空器引導到隔離機位。
第四十七條 在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時,參與救援的人員應當盡可能保護突發事件現場。
在航空器事故應急救援中,應當在事故調查組進入現場前,盡可能避免移動任何航空器殘骸、散落物和罹難者遺體。如確需移動航空器殘骸、散落物、罹難者遺體時,在移動前,應當進行照相、錄像,有條件時應當繪制草圖,以標明其移動前的狀態和位置。同時,如有可能,在被移動的物體和遺體上粘貼標簽,并在原位置上固定一根帶有相應標簽的標樁。所有發出的標簽的記錄應當妥善保存。
發生事故航空器駕駛艙內的任何儀表和操作部件,在被移動前,必須照相或者錄像,有條件時應當繪圖并做詳細記錄。
第四十八條 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時,為保證救援工作的正常進行,機場公安機關應當在事故現場及時設立警戒線,任何非救援人員進入事故現場需經總指揮或者其授權人批準。
第四十九條 應急救援現場的滅火和人員救護工作結束后,殘損航空器影響機場的正常安全運行的,機場管理機構應當配合當事航空器營運人或者其代理人,迅速將殘損航空器搬離。
殘損航空器的搬移責任應當由當事航空器營運人或者其代理人承擔,具體搬移工作應當按照該航空器營運人或者其代理人與機場管理機構協商實施。
殘損航空器搬移應當取得事故調查組負責人同意。
第五十條 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后,機場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或者其授權單位或者部門應當及時召集所有參與應急救援的單位對該次應急救援工作進行全面總結講評,對暴露出的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中不合理的部分及缺陷進行研究分析和修改完善,在該次應急救援工作結束60天內,將修改后的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按照《民用機場使用許可規定》的要求報批后,印發實施。
機場管理機構應當在每次應對本規則第八條(三)中規定的'緊急出動等級的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后的30天內,將該次應急救援工作總結報送所在地民航地區管理局。
第五十一條 在事故調查機構進行事故調查時,機場管理機構及參與應急救援的各單位應當配合事故調查機構的調查,如實向事故調查組介紹事故現場的情況。
第七章 應急救援的日常管理和演練
第五十二條 機場管理機構及其他駐場單位應當根據應急救援預案的要求定期組織應急救援演練,以檢驗其突發事件發生時的馳救時間、信息傳遞、通信系統、應急救援處置、協調配合和決策指揮、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等,機場管理機構及參加應急救援的駐場單位均應當將應急救援演練列入年度工作計劃。
駐機場的航空器營運人、空中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他參加應急救援的單位,應當配合機場管理機構,做好應急救援演練工作。
第五十三條 應急救援演練分為綜合演練、單項演練和桌面演練三種類型。
綜合演練是由機場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或者其授權單位組織,機場管理機構及其各駐機場參加應急救援的單位及協議支援單位參加,針對模擬的某一類型突發事件或幾種類型突發事件的組合而進行的綜合實戰演練。
單項演練是由機場管理機構或參加應急救援的相關單位組織,參加應急救援的一個或幾個單位參加,按照本單位所承擔的應急救援責任,針對某一模擬的緊急情況進行的單項實戰演練。
桌面演練也稱指揮所推演,是由機場管理機構或參加應急救援的相關單位組織,各救援單位參加,針對模擬的某一類型突發事件或幾種類型突發事件的組合以語言表達方式進行的綜合非實戰演練。
第五十四條 機場應急救援綜合演練應當至少每三年舉行一次,未舉行綜合演練的年度應當至少舉行一次桌面演練,機場各參加應急救援的單位每年至少應當舉行一次單項演練。
第五十五條 舉行綜合演練時,可以邀請當地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民航地區管理局、航空器營運人及其他有關駐場單位人員以觀察員身份參加,并參加演練后的總結講評會。
第五十六條 在舉行機場應急救援演練前,機場管理機構或者組織單項演練的相關單位應當組織編制應急救援演練計劃,應急救援演練計劃應當按照突發事件發生、發展的進程進行編制,應急救援演練計劃可以是一種或幾種突發事件的綜合。演練計劃主要包括:
(一)演練所模擬的突發事件類型、演練地點及日期;
(二)參加演練的單位;
(三)演練的程序;
(四)演練場地的布置及模擬的緊急情況;
(五)規定的救援人員及車輛的集結地點及行走路線;
(六)演練結束和演練中止的通知方式。
應急救援演練計劃制定完畢并經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同意后,應當在演練實施兩周前報送民航地區管理局。
第五十七條 機場管理機構在舉行應急救援演練時,原則上應當采取措施保持機場應急救援的正常保障能力,盡可能地避免影響機場的正常運行。如果由于應急救援演練致使本機場的正常保障能力在演練期間不能滿足相應標準要求的,應當就這一情況通知空中交通管理部門發布航行通告,并在演練后,盡快恢復應急救援的正常保障能力。
舉行綜合演練時,機場管理機構應當視情事先通報相關部門。
第五十八條 演練工作應當堅持指揮與督導分開的原則。演練時,應當在演練指揮機構之外另設演練督導組。
第五十九條 演練督導組應當由民航地區管理局在收到演練計劃后召集。綜合演練督導組應當由民用航空管理部門、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機場管理機構、相關航空器營運人、空中交通管理單位人員及特邀專家組成。
演練督導組應當在演練實施前研究并熟悉參演機場的應急救援預案和本次應急救援演練計劃,全程跟蹤演練進程,并在演練中提出各種實際救援中可能出現的復雜或者意外情況交指揮中心應對。
對于演練督導組提出的情況,指揮中心及相關救援單位應當做出響應。
演練督導組的具體工作程序和行為規范由民航局另行制定。
第六十條 演練督導組應當對機場應急救援演練工作進行監督檢查,演練督導組應當根據演練形式和規模派出足夠的督導人員,進入演練現場,對演練涉及的各個方面實施全程監督檢查。
第六十一條 應急救援演練結束后,演練組織者應召集各參演單位負責人進行總結講評。總結講評活動中,演練督導組應當就演練的總體評價、演練的組織、演練計劃、演練人員和設備等方面提出綜合評價意見。
第八章 法律責任
第六十二條 機場管理機構未按照本規則的要求,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民航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處以警告;情節嚴重的,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按照本規則第十二條要求設立指揮中心的;
(二)未按照本規則二十五條的要求設立隔離機位的;
(三)未按照本規則第五十條或者第六十一條的要求,在應急救援或者應急救援綜合演練工作后及時進行總結講評的。
第六十三條 機場管理機構或其他參加應急救援的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民航管理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并處以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一)未按照本規則第二十四條的要求張掛和及時更新應急救援方格網圖的;
(二)未按照本規則第三十條要求制作足夠的救援人員識別標志的;
(三)違反本規則第三十七條規定發布妨礙應急救援工作信息的。
第六十四條 機場管理機構有以下行為之一的,由民航地區管理局責令限期改正,處以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按照本規則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的要求,配備相應的設備和器材,并保持其適用狀態的;
(二)未按照本規則第七章的要求組織應急救援演練的。
第六十五條 機場管理機構或其他參加應急救援的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民航管理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并處以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
(一)未按照本規則第三十四條的要求,在機場運行期間保持相關標準要求的應對突發事件的救援人員,導致機場應急救援未能及時實施的;
(二)違反本規則第三十四條的要求,參加應急救援各單位的值班領導、部門領導及員工不了解本單位、本部門及本崗位在應急救援工作中的職責和預案的;
(三)未按照本規則第三十五條的要求對參加應急救援的人員進行培訓的。
第六十六條 機場管理機構或者其他參加應急救援的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民航管理部門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一)違反本規則第三十六條,發現緊急情況不按規定程序報告的;
(二)違反本規則第三十八條,接到緊急情況報告,不按規定程序通知到有關單位的;
(三)違反本規則第四十四條規定在跑道上噴灑泡沫滅火劑從而降低機場應保持的消防救援等級的最低水平的;
(四)未按照本規則第四十五條規定,及時劃定傷亡人員救治區和停放區的;
(五)違反本規則第四十九條的規定,殘損航空器搬移工作中有關各方互相推諉,嚴重影響機場開放正常運行的;
(六)違反本規則第五十七條,在舉行應急救援演練時未保持機場正常運行時應有的應急救援保障能力的。
第九章 附 則
第六十七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與本規則有不同規定的,適用國際條約的規定,但中華人民共和國聲明保留的條款除外。
第六十八條 在民航局制定通用機場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管理規則之前,通用機場可以結合本機場的具體情況參照本規則制定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報所在地民航地區管理局批準。
第六十九條 在本規則規定區域外發生的突發事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搜尋援救民用航空器規定》執行。
第七十條 航空器受到非法干擾和機場設施受爆炸物威脅所涉及的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按照國家其他相關規定辦理。
第七十一條 應急救援工作實行有償服務,應當采用先救援后結算的辦法。具體收費標準和收費計算方法由有關各方本著公平合理、等價有償的原則協商確定。
第七十二條 本規則自20xx年9月9日起施行。20xx年4月3日發布的《民用運輸機場應急救援規則》(民航總局令第90號)同時廢止。
2024臺風應急預案 篇26
為確保全體教師和幼兒生命財產安全,保障教育體育事業健康和諧發展,全面做好我園對暴雨、洪水、臺風災害的防范和處置工作,保證搶險救災工作科學、有序、高效進行,提高防汛防臺風綜合應急處置能力。根據淄川區教育體育局文件《淄川區校園防汛防臺風應急預案》的通知(川教體安字〔20xx〕13號),結合我園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成立防汛防臺風搶險救災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各班班主任
二、應急領導小組分工職責
組長職責:在上級有關部門的領導下,貫徹執行區防汛防臺風搶險救災防汛指揮部指示精神,全面指揮淄河中心幼兒園的搶險救災工作。
副組長職責:根據幼兒園出現的險情,提出排險、搶險方案。及時向中心校安全辦公室匯報,分析匯總有關災情,為組長決策提供科學依據。根據組長的指令,指揮搶險隊伍進行搶險。組織足夠的應急物資送達搶險學校現場。聯系醫療部門,調動醫務人員、醫療設備,組成醫療隊參加學校搶險救災工作。聯系公安部門維護學校交通秩序,組織幼兒和園內工作人員撤離和轉移。
1、全面掌握災情和各類動態等消息,按重要信息匯報制度在第一時間報送災情重要信息,保證信息渠道暢通。
2、負責檢查本班防災措施的落實情況,維護班級正常教學和活動秩序。
3、按照上級的要求,做好園區救災工作,穩定好幼兒的情緒,使各項工作順利進行。
三、落實汛期、臺風期間各學校負責的各項應急措施,強化防汛搶險力度。
1、根據“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組織防汛防臺工作小組,落實必要的搶險措施,嚴格實施防汛防臺的'各項工作。
2、注意收聽、記錄氣象預報,及時做好防范工作,及時關閉門窗和有關電器設備。
3、遇到險情、災情,應根據工作預案,組織開展搶險工作,并立即逐級上報。
4、實行領導帶班,24小時值班,立即上崗,開展防汛防臺工作,并對積水地段架設臨時走道,要迅速自主搶險,確保幼兒安全。
2024臺風應急預案 篇27
一、應急處理的基本原則
(一)本預案為我建筑工地遭受臺風襲擊或影響時,應急處理工作的的基本程序和組織原則。
(二)在實施應急處理工作中實行統一指揮,各負其責,預防為主,救人第一,快速反應,確保安全的原則。
二、組織機構及主管職責
項目部設立建筑工地防臺風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項目經理朱家華
副組長:項目部副經理戴錦權、技術負責人周豐平
成員:項目部安全辦公室張華、質安員蔡寶斌、施工員張建虎等有關人員。
主要職責:
(一)負責建筑工程的防臺風應急處理預案的制定和修改;
(二)臺風來臨前,負責通知工地做好防臺風工作,檢查工地安全設施的加固情況,疏散,轉移作業人員;
(三)安排人員值班,巡查建筑工地,立即組織救援救護和善后處理工作,與上級主管部門保持密切聯系,隨時報告事故現場應急處理情況;
(四)臺風結束后,負責召集有關人員對事故的應急處理情況進行總結。
三、預案實施
(一)收到氣象臺發布消息,預計有可能受臺風影響:
1、建筑工地項目經理部下達防臺風通知,項目部有關人員注意收聽氣象消息,密切關注臺風動向;
2、項目經理部負責通知現場有關人員及班組,要求全體人員密切配合,做好防臺風的各項準備工作。
(二)當臺風正向我市逼近,48小時內將影響我區,氣象臺發布臺風警報時:
1、項目部要合理安排施工,停止須連續施工的工序作業;
2、項目部要配合分公司做好臺風前安全檢查,檢查內容包括施工升降機是否牢固,腳手架等設施是否穩固,臨時工棚是否安全等,采取措施加固,消除安全隱患。
(三)當臺風在24小時內可能襲擊我區,氣象臺發布緊急警報時:
1、項目部防臺風工作領導小組人員就位,安排人員值班;
2、工地停止施工,施工人員撤至安全地帶;
3、項目經理部組織人員巡視工地,配合公司領導小組進一步檢查各項防御措施的落實情況,落實工地搶險救援隊伍的到位,并處于臨戰狀態;
4、臺風期間,發生建筑工地人員傷亡的安全事故時,按公司《建筑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執行。
臺風過后,氣象臺發布臺風警報解除時,項目部應檢查受損情況,并向分公司和總公司上報,對于工地安全設施應及時予以加固,并總結防臺風工作。
2024臺風應急預案 篇28
一、基本概況
街道位于普陀城區西北部,東與東港相連,南接沈家門街道辦事處和舟漁公司,北靠展茅街道,西與定海臨城街道相接。
街道區域總面積44.1平方公里,轄6個農村新社區、一個城市社區,人口3.2萬。按區域分布現狀,自然形成蘆花、勾山、舵岙三大片。
街道現有山林面積24612畝,耕地面積15135畝,其中水田9143畝,旱地5992畝。
街道有三個工業園區。已有入園企業112家,20__年街道工農業總產值64億元,人均收入10818元。
二、防臺、防洪現狀分析
1、水庫河網現狀
街道區域內現有小二型以上水庫6座,小山塘13座,總蓄水量641.72萬立方米,其中沙田岙水庫、蘆東水庫、南岙水庫、應家灣等四座水庫由市水務局管理,蓄水量為435萬立方米。這些水庫、山塘在蓄洪、灌溉、飲用等方面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為工農業生產及地方經濟的發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同時也引起我們的高度重視,有些水庫、山塘雖進行過維修、保養,但由于這些水利工程大部分建于50-70年代,受當時財力、物力、人力等各方面的限制,致使防洪標準偏低,特別遇臺風、暴雨天氣,易出現險情,危及下游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在去年三防檢查中,勾山水庫被鑒定為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工程基本結束。
河流按自然形成劃分勾山河、蘆花河、舵岙河,總長度為41.435公里,蓄水量為129.3萬立方米,從20__年開始街道對河道進行整治,已完成了28公里主河道標準河道建設,但由于3條河道的入海口距離較長,加上境內有的河流比較狹窄,遇臺風或暴雨天氣易造成農田被淹,影響社會穩定。
2、海塘、矸閘
新花標準海塘總長337米,于99年在二線塘的基礎上已建成50年一遇標準海塘。有矸閘10座,24孔共42.5米,其中海矸出水口三座,9孔共18米。這些水利設施在抵御自然災害中發揮著重要作用。新塘矸在20__年被三防鑒定為危險矸閘,現正在同省設計所聯系,準備在今年擴建為2M/4孔的電動矸閘。
3、工程建設
隨著工業園區開發力度的增加,特別是一些在建工程,大型廣告牌等都存在事故隱患,容易對人員造成傷害。
4、危房戶及簡易工棚
街道有危房共有42戶,分別為蒲東社區、曙光社區、南岙社區、蘆花社區、紅旗社區、蒲岙社區。因這些房子建造年代比較早,有的房子陳舊老化,而且大多數又是比較困難群眾,還有大量居住在勾山區域內的外來民工,很大一部分人員都居住在簡易工棚里,安全意識比較淡薄,而且居住也比較分散,存在一定的事故隱患。
三、主要防御對象
1、水庫、山塘在三防檢查中,蘆花施家岙點大灣山塘建在屋脊之上,除險加固工程基本結束,但還是被列入三防重點,仍需加強巡查和觀察。今年街道對勾山水庫大規模進行維修,降低了蒲岙片的防澇蓄水能力,遇臺風天氣需重點進行巡防。由農業科負責落實抗臺措施。
2、河網,三條主要河道已進行了28公里的標準化建設,還有兩公里勾山河五期正在建設中。仍需對河網的阻礙物,加強檢查清除,現已落實河道管理人員,特別對矸閘旁的阻礙物加強檢查、清除,以免影響排洪,由農業科負責處理。
3、海塘,雖然已建造了50年一遇的標準海塘,仍需加強巡查,已落實海塘巡查員對該海塘的巡查觀察,以免突發性事故發生。由農業科落實。
4、矸閘,所有矸閘已落實管理人員,但新塘矸閘在三防檢查中,已列入病危矸閘,現作了加固等工程處理。除管理人員加強觀察外,仍需紅旗社區密切注意,已同省水利設計所聯系準備修建(矸閘管理人員名單見附表二)。
5、危房42戶已同社區干部聯系,遇臺風天氣,迅速轉移安置點,由社發科、各社區落實處理(危房戶責任分工見附表三)。
6、外來民工,主要分布在樂業公寓、在建工程、簡易工棚以及各社區,特別在原徐家村和原劉家灣交界點,以及原施家岙村、原蘆花村的.簡易工棚和租用廢棄的民房,遇臺風天氣易造成不安全隱患,根據實際情況,統一轉移到安全地帶,由經貿科、社發科及各社區負責處理。
7、安全避災中心。
紅旗片如應家灣水庫一旦發生險情和特大災害性天氣,迅速組織村民轉移到安全地帶,然后再到紅旗社區辦公樓避災,該避災中心可容納600人。
蘆花片如蘆東水庫、沙田岙水庫、南岙水庫一旦發生險情和特大災害性天氣,迅速組織村民轉移到安全地帶,然后再到南岙社區辦公樓和蘆花社區辦公樓及敬老院進行避災,該兩個避災中心可容納800人。
蒲東片如低洼地一旦發生險情和特大災害性天氣,迅速組織好村民(包括外來居住者)轉移到安全地帶,然后再到浦東社區辦公樓進行避災,該避災中心可容納300人。
勾山片如勾山水庫、小蒲岙水庫一旦發生險情和特大災害性天氣,迅速組織好村民轉移到安全地帶,然后再到蒲岙社區辦公樓(包括救助中心)和勾山街道文廣站辦公樓進行避災,該兩個避災中心可容納1000人。并請社發科、財政科安排生活及日常用品,平陽派出所、醫院要組織救護小分隊進行搶救和防疫等工作措施。
8、企業單位、工業園區建設單位以及在建工程要加強督查。隨著工業園區的擴大,蓄洪能力有所減弱,更要注意工程建設中,由于圍壩砌筑等原因,一旦遇暴雨不及時拆壩泄洪,極易造成農田和民房受淹。因此施工隊隨時做好拆壩準備,由經貿科、建設規劃科、城管科和農業科負責處理。
9、為確保勾山的經濟發展,落實企事業防臺人員和措施,由經貿科負責(企業責任分工見附表四)。
10、廣告牌等遇臺風天氣,極易被臺風刮落,影響行人的安全。由城管科負責(根據實際情況加固或拆除)。
11、學校、交通、電力、通信等。
學校共有5所,根據臺風的強度,適時宣布停課(區教育局),由社發科負責處理。
交通:遇臺風天氣,由于路面較滑和視線差,遇紅、綠燈停電,需交警指揮,由浦西交警隊負責處理。
電力:電桿由于年久老化,易斷桿、斷線,影響排洪、照明和安全,由浦西供電所負責巡查搶修。
電信:在臺風期間斷線,影響群眾報警呼救,由浦西電信支局負責維修(確保通訊設備暢通)。
廣播電視:在臺風期間斷線,影響群眾接收臺風訊息,由廣播站負責維修。
四、工作機構、職責:
1、指揮部主要職責:
勾山街道三防工作指揮部組成人員如下:
指揮:劉明永、劉根忠
副指揮:沃其宏
成員:陳豪、戴全軍、李華國、忻滿海、樂萬平、唐飛國、韓啟國、王玉芬、劉裕祥、陳文平、陳達(派出所指導員)。下設辦公室,戴全軍任辦公室主任。
全面部署落實、督查全街道的防臺工作;發布抗臺指令;處置突發事件,發布搶險命令,貫徹執行上級命令;宣布臺風解除,組織群眾開展災后自救工作。
2、指揮部下設組織和職責:
(1)、面上組
負責領導:沃其宏。聯絡地點:二樓小會議室。組長:戴全軍,成員:史全根、唐海濤、金開恩、陳靜、郭萍、繆富強、余岳信。
主要任務:在黨政領導和“三防”小組統一領導下,部署全街道防臺防汛工作,組織面上搶險隊伍,檢查、落實水庫、山塘、矸閘、海塘、河道蓄水情況等安全防汛排澇工作,及時傳達上級指示,了解情況,布置任務,調劑三防物資,調度搶險隊伍,應付突發情況,統計災情,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匯報防臺抗災情況,收聽記錄臺風消息,并及時向領導匯報。
(2)、曙光社區
負責領導:周吉敏。聯系地點:曙光社區辦公室。組長:唐飛國,成員:劉蓉璐、李華國、忻滿海、黃偉、張善忠、吳信定、陸友初、裘敏軼及社區工作人員。
主要任務:勾山矸、新花矸、五眼矸、三益堂矸、中橫矸、荷花矸、海塘安全和低洼地住戶及危房戶撤離等防汛抗臺工作,并及時組織村干部和所屬學校教師做好抗臺搶險救災工作。
(3)、浦東社區
負責領導:郭武軍、陸春娟,聯系地點:浦東社區辦公室。組長:方海峰,成員:李新建、趙婷婷、翁存其、吳海波、陳科覲、蘆靜兒、李月飛及社區工作人員。
主要任務:負責平陽浦矸閘、觀矸頭矸閘、半潛龍矸閘安全及危房戶撤離等防汛抗臺,并組織村干部和所屬學校教師做好抗臺搶險救災工作。
(4)、蒲岙社區
負責領導:林盛國、李俠。聯系地點:蒲岙社區辦公室。組長:黃一平,成員:陳志德、李維持、李桃女、王松祥、陳華夫、張素銀、陳小芬、丁侃敏、嚴伶俐、李浩、陸舟江及社區工作人員。
主要任務:負責勾山水庫、小蒲岙水庫及危房戶撤離等防汛抗臺工作,并組織村干部做好抗臺搶險救災工作。
(5)、南岙社區
負責領導:任建軍,繆科平。聯系地點:南岙社區辦公室,組長:陳豪,成員:陶庭彬、楊羚弘、唐富強、虞喆達、丁碧霞、袁斌、陸方緯及社區工作人員。
主要任務:負責蘆東水庫、沙田岙水庫、南岙水庫、塔嶺下山塘、邵岙山塘、趙家岙山塘等及危房戶撤離等防汛抗臺工作,并組織村干部做好抗臺搶險救災工作。
(6)、蘆花社區
負責領導:馮衛平。聯系地點:蘆花社區辦公室,組長:姚國興,成員:王玉芬、鄭巨鳴、張弛、繆科意、鄭琦、繆軍飛、張虞琪及社區工作人員。
主要任務:負責蘆花村山塘2座(特別注意大灣里山塘)、岱浦廟山塘及危房戶撤離等防汛抗臺工作,并組織村干部和
所屬學校教師、敬老院做好抗臺搶險工作。
(7)、紅旗社區
負責領導:林岳軍、翁忠財。聯系地點:紅旗社區辦公室,組長:韓啟國,成員:盧春祥、李達(小)、劉裕祥、劉海波、鄭葉、王舟萍、莊麗珍、朱松琴、于志萍、劉飛球、任玲玲及社區工作人員。
主要任務:負責應家灣水庫、吳家岙山塘、新塘矸閘及危房戶撤離等防汛抗臺工作,并組織村干部和所屬學校教師做好抗臺搶險工作。
(8)、浦西居委會
負責領導:王良艷。聯系地點:社區辦公室,組長:劉海成,成員:繆秀君、徐菊娣、張芬、金晶、徐芬芳。
主要任務:浦西一帶的安全防范措施。
(9)、企業組
負責領導:劉尊良。聯系地點:經貿科辦公室。組長:樂萬平。成員:莊岳良、岑國棟、何恩平、方開良、王彩球、何錫康、周峰華。
主要任務:負責各企事業單位、工業園區廣告牌等以及在建工程的防汛抗臺工作,并及時組織各企事業單位、建設單位人員做好抗臺搶險救災工作。
(10)、后勤組
組長:李達(大)。成員:張巧佩、王珊珊、陳敏敏、朱博群、繆開宏、陳如龍、任凱軍、任永炳、蔣明、蘆國平、朱輝、朱勇、苗志方、傅億仁、朱亞鳳、陳軍。
主要任務:汽車、抗臺物質調度,伙食安排等工作。
廣播站值班人員:汪怡。
(11)、電力搶險組
組長:
成員:
(12)、廣播電視線路搶險組
組長:
成員:
(13)、郵電通訊線路搶險組
組長:
成員:
(14)、搶險預備組
組長:
成員:
(15)、治安巡邏組
組長:
成員:
(16)、衛生醫療組
組長:
成員:
(17)、交通搶險組
組長:
成員:
五、防臺訊期
4月15日至10月15日。
六、三防值班電話
七、搶險物資的儲備、調運
八、抗臺防臺行動方案
(1)海塘、矸閘、水庫、山塘、河流、圍壩等設施檢查,由分管領導、農業科對重點部位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落實各項防范措施。
(2)及時收聽、記錄臺風消息,并向黨政領導人及三防負責人通報臺風動向,調查水庫、河流蓄水情況(負責人:戴全軍)。
(3)通知廣播站向街道居民通報臺風情況,要求做好防臺抗災準備。
(4)劉明永書記、劉根忠主任檢查督促全體領導小組成員上崗到位,街道機關三防領導小組成員特殊情況外出須經書記或主任批準,并盡快回街道待命。
(5)各三防責任組按責任區域全面通報臺風最新消息,并檢查落實抗臺準備工作。
A、通知海塘、矸閘、水庫管理人員立即上崗加強巡查,作好防臺各項準備工作。
B、通知危房戶和居住臨時棚舍的外來人員作好撤離準備(附各村危房戶及外來臨時棚舍居住戶名單)。
C、切斷農排線電力線路。
D、電力、通訊、廣播、衛生院組織搶險隊。
(6)氣象臺發布臺風緊急警報,預報臺風將于幾小時后在本市登陸或將對本地造成嚴重影響時:
A、機關三防責任組全體成員統一調配、統一指揮,立即在街道集中,由指揮部布置抗臺任務,迅速趕往責任區域組織抗臺。
B、廣播站及時廣播臺風信息及街道抗臺新動向,動員全街道居民行動起來,投入抗臺搶險工作。
C、各搶險車輛到街道集中,由黨政辦主任繆科平統一調度。
(7)由面上組廣播或電話等通訊工具通知搶險組上崗就位,必要時向駐軍通報臺風情況及抗臺部署,做好搶險準備。
(8)面上組調配抗臺物資(麻袋、釘耙等)到位,并及時調運到險情地點。
(9)各三防責任組組織危房戶和臨時工棚撤離,必要時根據省三防辦文件精神,可采取強制性措施,具體由各社區(村)落實。
(10)在出現人力不可抗拒的災害時,海塘、矸閘、水庫,值班人員和搶險人員在臺風暴潮前撤離現場,轉移到安全地帶,負責人為三防責任組組長。
(11)在交通通訊中斷情況下,由面上組成員負責聯絡,用各種方式向各責任組聯系并及時向上級三防辦匯報。
九、臺風警報解除時
(1)修復所有電力、通訊、廣播線路,修復后供電。
(2)面上組迅速調查核實災情,連同抗臺情況及時報有關部門。
(3)街道、社區、單位籌資及時修復水利設施及道路等設施。
(4)社發科開展救災工作。
(5)組織干部群眾開展生產自救工作。
(6)總結抗臺經驗,表彰先進。
十、預案的啟動
當市氣象臺發布以下臺風信息時啟動預案:
1、臺風(熱帶風暴)消息
市氣象臺發布臺風消息,臺風正在發展,有可能影響我市。
2、臺風(熱帶風暴)警報
市氣象臺發布臺風警報,臺風正向我市迫近,將對我市近海造成嚴重影響。
3、臺風(熱帶風暴)緊急警報
市氣象臺發布臺風緊急警報,臺風將在浙江省沿海或我市登陸或在東徑124°以西轉向北上。
十一、預案的實施
(一)當市氣象臺發布臺風消息時,主要做好以下防臺準備工作:
1、街道三防指揮部領導及班子成員在第一時間內趕到街道辦事處,然后全部打開舟山海洋氣象網站,跟蹤臺風動態,。
2、指揮部、面上指揮組即刻開始運作:
⑴面上組即刻起24小時值班,值班電話:白天3091839,夜間3091803;
⑵面上組記錄跟蹤臺風動態,收發傳遞上級防臺指令,并向副指揮報告;
⑶面上組向指揮部報告臺風動態及上級防臺指令;
⑷指揮部召開防臺會議,分析臺風動態,部署防臺工作;
⑸根據防臺會議精神,確定此次臺風影響我市的可能性極大,面上組副指揮下達防臺指令,要求街道機關干部、社區干部在一小時內到達指定地點,履行防臺職責,面上組及社區防臺組按各自防臺職責分工即開展工作,并向面上組郭萍通報防臺準備工作的落實情況,整理后向指揮部報告。
(二)市氣象臺發布臺風警報時,防臺風等級為黃色。主要做好以下防臺工作:
1、召開機關干部、社區干部及有關部門負責人參加的防臺動員會議,由指揮部部署落實防臺工作。
2、根據防臺動員會議精神,面上組副指揮發布防臺指令:
⑴要求小型以上水庫、山塘、閘門等水利設施的管理人員24小時值班,對水庫每3小時巡視一次,發現情況及時上報水利員史全根、唐海濤,同時各社區、企事業單位24小時值班;
⑵要求種植、飼養、養殖大戶在臺風緊急警報發布之前落實防臺的各項工作,包括作物搶收、畜禽轉移、物資轉移、人員轉移等由各社區落實處理;
⑷要求危房戶、外來民工在臺風警報發布后3小時內轉移到安全地點(由經貿科、社發科落實);
⑸要求各企業責任人、值班人員全部到位,并24小時值班,同時在臺風緊急警報發布前全部落實安全防范工作(由經貿科落實);
⑹進一步落實搶險物資,并根據需要發放(農業科落實);
⑺要求搶險隊伍在勾山街道范圍內原地待命,隨時聽候調動;
⑻要求在臺風警報發布后,按防臺指揮部要求,各社區防臺組匯報防臺落實情況,不留任何隱患(指揮部聽取匯報);
⑼啟動廣播、宣傳車,告知群眾臺風動態及自防自抗臺風(廣播站);
⑽適時宣布中小學、幼兒園停課(區教育局);并做好所屬學校的抗臺工作;
⑾指揮部巡視督查各組防臺工作。
(三)市氣象臺發布臺風緊急警報,預報臺風將在12小時后在本市登陸或將對本地區造成嚴重影響時,抗臺等級為橙色。主要做好以下抗臺工作:
1、街道防臺指揮部召開會議,指揮部向全街道發布防臺抗臺動員;
2、危房戶安全轉移,所有責任人員全部轉入抗臺工作;
3、企業防臺準備工作已落實,按職責轉入到抗臺階段;
4、種植、飼養、養殖專業戶的防臺工作第一階段已完成,轉入到自抗階段;
5、搶險物資全部到位,并發放救生衣、頭盔、銅鑼、電喇叭給防臺人員和社區,其它搶險物資如車輛、鏟車等原地待命;搶險隊伍全部按組到位原地待命。
2024臺風應急預案 篇29
一、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做好預防和處置臺風帶來的各種災害,進一步完善我司防御臺風(熱帶風暴)工作,建立防臺抗臺工作程序化、規范化、制度化的響應機制,保證抗臺搶險救災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1.2編制依據
依據《浙江省防臺風應急預案》、《紹興市防臺風應急預案》等方案,結合我司實際,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紹興虎彩臺風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
1.4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防臺風工作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員工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做到居安思危,常備不懈,以防為主,防抗結合。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防臺風工作在公司的統一領導下,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統一指揮,分級分部門負責。
(3)依法應對,科學調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等法律法規,規范防臺行為,實行全員參與、專群結合、突出重點,兼顧一般,優化配置,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
(4)快速反應,部門聯動。發生臺風及次生災害時,各部門應急搶險小分隊聯合行動、快速響應,及時、高效地開展預防和應急處置。各部門都要服從公司防臺防汛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和調度。
1.5工作重點
(1)組織員工及時避風避險;
(2)組織重點區域的物質安全轉移;
(3)倉庫、車間、水泵房、行政樓、車棚等設施的安保及低洼地區的防洪排澇;
(4)風、雨、潮的預報預測和預警,并及時向員工發布臺風信息。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防汛防旱指揮部
設立防風防汛指揮部(以下簡稱區防指),負責領導組織全區的防臺搶險救災工作。
2.2防指組成
防指總指揮由廠長擔任,副指揮由人力資源部經理、企管部主任、總務主任、保安隊長擔任。防指成員部門由生產部、技術部、品管部、設備處、營銷部、財務部、企管部、人資部、采購部等部門負責人組成。
2024臺風應急預案 篇30
防臺風應急預案為做好防臺風工作,現將《大酒店防臺風應急預案》重新修訂下發,請各酒店遵照執行。
一、組織機構與職責
酒店設立防洪防臺風應急指揮部,臺風來臨時指揮部各組織成員必須立即在酒店做好防汛防臺應對和值班工作。組織機構如下:
總指揮:酒店執行總經理
副總指揮:酒店分管安全工作的總助
成員單位:客房部、餐飲部、前廳部、工程部、保安部、財務部
二、臺風程序
(一)臺風前的自檢準備
1、前廳部:收取大門口橫幅及大門口的燈籠等裝飾物及POP告示牌;大堂或電梯口擺放臺風信息告示牌,并準備好臺風提示卡交給客房部配入房間;準備雨傘雨具,前廳的每一位員工均應了解臺風信息,及時解答客人詢問,準備好前臺應急照明燈,大堂副理應定崗在大堂,做好客戶的問詢工作并關注門口及大堂的情況及時上報,確保前廳正常營業秩序。
2、客房部、餐飲部、財務部:檢查關閉各個房間、包廂、走道和樓道的門窗;做好對客的防臺通知客房部應將臺風提示卡配入房間;準備應急照明燈;
3、總機:負責了解臺風情況及時報告酒店領導和各部門相關負責人;準備好應急照明燈、對講機,并檢查總機后備電源是否正常運作,并在部門經理指導下做好停電應急服務,做好客人的問詢服務。
4、各部門應提早1天準備好報損布草,以便應急使用。
5、由工程部對酒店外圍、平臺、霓虹燈、廣告牌、衛星接收器、各營業部門及承租戶的門窗進行全面檢查用鐵線、繩子、木樁等加固,對不牢固的懸掛物應進行臨時拆除。檢查地下電房機房等重要部位,做好加固酒店大門,并切斷有可能發生短路引發火災的'電路,水池應加滿水,確保酒店的水、電、氣正常供應,準備好足夠的沙袋。
6、總辦負責將臺風信息傳達于各部門所有員工,安排各部門負責人留店值班。
7、保安部通知宿舍保安員備勤,并配合工程部檢查酒店外圍、樓頂等重點部位的下水道、天溝是否通暢,準備照明用具及雨鞋雨衣,安全帽、手電筒、應急燈等。
(二)復檢:由總辦,工程部,保安部負責人按上述條款對各部門的準備情況進行復查。
(三)風勢較大時應啟動急程序:
1、保安部、工程部負責人應留守酒店隨時應對突發險情,保證足夠的人力物力做好搶修補救工作。
2、客房、包廂、布草、酒水、食品倉庫若有滲水,所屬部門應立即將房內物品轉移到安全地點,工程部做好堵漏和排水工作。
3、前門的雨水可能倒灌流入大堂,保安部、工程部將沙包堆積在門口防止流入。PA班負責加派人手將積水清除。
4、后門的雨水可能倒灌流入員工電梯內,保安部、工程部將沙包堆積在后門口防止流入,后門崗保安負責將積水清除,如雨水已向電梯內倒灌,工程部應立即將電梯控制在1F以上樓層。
5、風力很大時,前門和后門應采取木塞、木板加固,以防玻璃門被風吹毀,加固時要適當保留部分玻璃門開啟,以減少風力對玻璃門的阻力,前門玻璃由行李員和保安部領班共同看護。后門玻璃由后門崗保安看護。
6、風力很大時,大門崗保安員行李員應注意高空墜物并引導客人車輛停入地下車庫,必要時須佩戴安全帽,前廳部應將總臺臺面擺放的臺燈,花盆等收起,以免被吹倒。
7、電梯內若有進水,工程部應立即啟動排水系統,清除積水,為避免若風力較大致使客梯無法運行,應將餐廳屏風推至電梯口遮擋。
8、當遇到停電時,工程部立即聯系物業處進行發電,恢復照明。保安部維持停電時的酒店安全秩序。停電時餐廳收銀臺由餐廳管理人員負責到位看護,總臺收銀臺由保安部前門崗及02或01看護。大堂副理、01、02應做好客梯服務,查詢是否有客人被關梯,做好被關客梯客人的安撫工作,樓層工及各部門管理人員應分散到各樓層、餐廳向客人做好解釋及安撫工作。
9、天溝出現堵塞時,由工程部、保安部共同派人予以疏通,疏通人員要注意自身安全,必須佩戴安全帽,必要時應系安全繩,由兩人一前一后共同配合操作。應注意屋面設備層用電設備是否存在漏電現象。
10、風力特大時,辦公室應負責通知宿舍員工禁止外出,在店外住的員工應安排留宿酒店,辦公室及各部門負責人應勸阻下班的員工不得離開酒店,辦公室應做好滯留員工食宿安排。
11、總機負責通過電視了解,適時向各部門負責人報告臺風情況,如有機場,高速公路,各大橋關閉的信息應及時向前廳報告,前廳應及時向住店客人通告。
12、臺風較大時酒店執行總經理,工程部經理,保安部經理,應留酒店做好應急準備,其他部門經理是否留住酒店應根據酒店安排,如有離店應向酒店執總報批。
(四)臺風過后有造成酒店損失的,各部門應在二日內匯總上報損失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