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防汛應急預案范本(精選3篇)
小區防汛應急預案范本 篇1
一、汛期領導程序
1、在汛期到來之前成立防汛小組,由物業經理任組長,副經理任副組長,組員為辦公室人員;
2、在險情發生時,物業領導必須立即到達現場進行搶險工作,并通知公司客服部負責物力、人力的調配,維修部根據現場情況,采取有效措施。保衛部負責調配人員配合進行搶險救援。險情發生在夜間和雙休日時,值班人員臨時負責指揮,并及時通知防汛小組組長及其他成員趕赴現場。
二、汛期工程部防汛措施
1、設立防汛器材專用存放庫,內存放防汛器材,主要應有排水泵、排水膠管、防水配電箱、編織袋、砂子、鐵鍬等;
2、汛期到來之前,小區主管應仔細巡查
(1)樓頂平臺排水溝是否暢通無阻,同時將樓頂垃圾清運干凈;
(2)好好檢查地下積水坑污水泵是否靈敏有效,并將控制開在“自動”位置;
(3)好好檢查小區內、外雨水井、污水井、雨水管是否有堆積物,并加以清除,保證排水暢通;
(4)維修組好好檢查配電室、控制室等重要機房是否有漏雨情況,若有發生應及時處理;
(5)防汛組長重點好好檢查雨水口、排水管、污水泵、電梯底坑周圍和以往記錄在冊的問題點;
(6)同時加強電氣設備、設施、包括避雷網(針)、電纜溝等的好好檢查、巡視,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三、險情處理程序
1、小區保安人員由防汛組長指揮,一部分人員維持秩序,一部分人員排除險情、搶救設備;
2、小區保潔人員清除各處積水;
3、險情發生后,公司辦公室要進行全面好好檢查,統計本次汛情造成的損失和物資消耗情況,并及時補充防汛物資,做好下次防汛準備。
小區防汛應急預案范本 篇2
桐琴鎮防汛防臺防旱應急預案為做好防范和處置因暴雨、洪水、臺風、干旱等造成的各種自然災害和水利工程險情,保證抗洪(臺)搶險、抗旱救災工作的高效有序進行,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人民群眾基本生活用水,維護社會穩定,確保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浙江省防汛防臺抗旱條例》《浙江省防汛防臺抗旱應急預案》《金華市防汛防臺防旱應急預案》、《武義縣防汛防臺防旱應急預案》和《武義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結合桐琴鎮實際,制訂本預案。
一、工作原則貫徹“以人為本、預防為主。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依法應對、科學調度;快速反應、部門聯動;抓好四進、加強基層”的工作原則,認真做好桐琴鎮防汛防臺抗旱的各項工作。
二、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鎮設立防汛抗旱指揮部(以下簡稱鎮防指),由鎮長擔任指揮,成員由國土、民政、水務、林業、農業、氣象、建設、公安、衛生等相關職能分工負責人組成。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防指辦),并設監測預警組、人員轉移組、搶險救援組、后勤保障組4個工作組。
(一)指揮部主要職責貫徹落實上級和縣委、縣政府有關防汛防臺抗旱應急搶險指示精神,負責啟動本預案,組織指揮協調全鎮防汛防臺抗旱和搶險救災工作;負責向縣委、縣政府、縣防指匯報突發事件發生、發展及應急處置工作情況,提出有關工作建議;組織開展防汛防臺抗旱檢查;貫徹執行上級防汛防臺抗旱調度命令;負責發布全鎮汛情、旱情通告,以及發布和解除防汛防臺抗旱應急響應;組織災后處置,并做好有關協調工作。
(二)指揮部組成人員及職責指揮:副指揮:成員:指揮部辦公室主任:成員:主要職責:負責氣象、水文預報,水庫、水閘控制調度,擬訂防汛防臺抗旱和搶險救災的應急救援計劃和保障方案;負責各項協調工作;負責人員、物資、器材的調配;負責協調指揮部其它各組工作;承辦指揮部交辦的其它工作。
監測預警組:
組長:成員:
主要職責:負責做好監測預警工作,及時將災害性天氣預報和水情、雨情、風情、旱情和工情預警信息傳遞到村級防汛防臺負責人和各網格責任人。
人員轉移組:
組長:成員:
主要職責:擬定人員轉移對象、范圍、路線、時間、地點,報指揮部審定后組織實施,確保及時將人員轉移至安全地帶。
搶險救援組:
組長:成員:
主要職責:具體制定并實施防汛防臺抗旱和搶險救災的安全防范措施;迅速查明災害基本情況,制定救援方案,統一指揮救援隊伍,迅速組建搶險和現場救治醫療隊伍,組織指揮現場搶險救災,傷員救治及轉送工作;承辦指揮部負責人交辦的其它工作。
后勤保障組:
組長:成員:
主要職責:在防汛防臺抗旱和搶險救災期間,負責防汛指揮部領導和工作人員的生活后勤保障工作;負責外來救災組、慰問團、紅十字會等單位團體的接待事宜;保證道路、通訊的暢通,組織人員對受災地區的治災、交通秩序進行維護;統一指揮后勤保障隊伍,籌措調集抗災所需的交通工具器材和通訊設備;承辦指揮部負責人交辦的其它工作。
(三)各村、社及相關部門主要職責
1、各村、社主要職責
(1)各村、社設立防汛防臺抗旱工作組,負責本村、社的防汛防臺抗旱和搶險救災工作。
(2)編制村級防汛防臺抗旱預案;協助鎮政府開展防汛防臺抗旱與搶險救災避險的具體工作;
(3)當接到災害性天氣預報、水情、雨情、風情、旱情和工情預警信息時,負責通知村級防汛防臺抗旱負責人和各網格的聯絡員、監測員、巡查員、預警員等責任人進崗到位,做好人員轉移等防御準備,將預警信息傳遞到戶到人;
(4)當接到上級人員轉移命令和地質災害險情報告時,協助做好人員轉移的具體工作;當出現交通、信息中斷或突發險情時,按村級預案實施自主轉移。實施轉移前,及時發出轉移信號,明確人員轉移時間、地點、路線、召集人和注意事項,迅速將危險區域群眾轉移至安全的避災場所;
(5)當洪澇臺旱和地質災害發生時,發動群眾及時開展搶險救災和自救互救,并及時將災情報告鄉級防指;
(6)開展防汛防臺抗旱知識宣傳,重點做好人員避險轉移方案和群眾自防自救知識宣傳,開展人員轉移演練;
(7)協助做好災情統計和救濟救助工作。
(8)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2、相關部門主要職責
(1)人武部負責組織落實搶險隊伍的人員、培訓工作。發生重大災害時,能及時組織搶險隊伍到位,并能全力會同駐武部隊、武警參加抗災搶險,把損失減到最低程度。
(2)城建辦負責鎮域公用基礎設施的防汛防臺安全工作;指導村莊和鎮域農民建房中的防汛防臺工作;做好轄區內建設系統內的危房、城市規劃區外建筑工地、工棚的防汛防臺工作;提供轄區災害損失情況。
(3)國土所負責山體滑坡、山體崩塌、地面塌陷和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協調、監督和指導監測預報工作,及時向鎮防汛指揮部提供山地災害易發地區情況。
(4)農業服務站、林業站、氣象站負責農業、林業防汛防臺抗旱和災后補救措施,組織農民生產自救,參加災情調查和核災;負責提供防汛防臺急需的木材、毛竹物資的供應;負責水利工程安全的監督管理;及時提供水情、雨情、風情和旱情,協助上級政府和有關單位指導抗洪搶險工作和水毀防洪工程的修復。根據氣象部門提供的汛情和氣象資料,及時向公眾發布氣象、汛情信息。
(5)文化站負責做好防汛防臺抗旱工作和典型事例的宣傳報道,開展災區慰問活動。
(6)桐琴派出所負責防汛防臺抗旱搶險秩序和災區社會治安工作;防汛防臺緊急期間,協助鎮政府組織群眾撤離和轉移;打擊盜竊、搶劫防汛防臺抗旱物資和破壞水利工程設施的犯罪行為,做好防汛防臺抗旱的治安保衛工作。負責聯系交警部門,確保公路交通的暢通,實施交通管制,優先運送搶險、救災物資和設備。
(7)桐琴供電所保障電力線路暢通,負責及時搶修防汛防臺抗旱搶險救災需要而受損的電力設施;根據水情、雨情、風情、旱情、工情需要,調度好各水電站的發電;制訂重大事故下的應急措施;提供電力系統災害損失情況。
(8)桐琴衛生院負責災區衛生防疫和醫療救護工作;組織實施救災防病預案,預防疾病流行。
(9)桐琴小學、蘆北小學、東干中學、桐琴幼兒園認真做好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提高學生災患意識;組織校舍防汛防臺安全檢查,制訂安全措施,確保師生的人身安全。
三、預防和預警機制
(一)監測與檢(巡)查
加強對氣象、臺風、水旱、山洪災害的監測、預報工作,完善監測、預報、預警機制,開展風險分析,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1、水旱災害監測。根據縣防指提供氣象、水文、風暴、干旱的實時信息和預測預報成果,以及地質災害監測資料,及時上情下達。
2、山洪災害監測。易發生山洪和泥石流、山體滑坡等災害地區的行政村、社,以及企事業單位應當確定監測預警員,落實監測預警職責。
3、水利工程巡查。水庫、重要堤防和其他險工險段等防洪工程管理單位應當建立日常巡查制度與安全監測監管制度。
4、防汛防臺檢查。鎮防指應當在汛前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開展防汛檢查,實行以查組織、查工程、查預案、查物資、查通信為主要內容的分級檢查制度,發現防汛安全問題的,責成有關單位限期處理和整改。
(二)預防預警信息
1、氣象、水文信息當預報即將發生嚴重水旱災害和臺風暴雨災害時,鎮防指應提早預警,通知有關區域做好相應準備。當各水系流域發生洪水時,各村應加強監測,并在1小時內報鎮防指、2小時內報縣防指,為適時指揮決策提供依據。
2、工程信息:各河流及支流出現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時,各村社及有關責任單位應加強工程巡查監測,并將堤防等工程設施的運行情況報鎮、縣防指。當堤防出現險情或遭遇超標準洪水襲擊,以及其它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決口時,各村及有關責任單位應迅速組織搶險,并在第一時間向可能淹沒的有關區域預警,同時向鎮防指準確報告。當水庫水位超過汛限水位時,水庫管理責任單位應按照批準的洪水調度方案調度,其工程運行狀況應向鎮防指報告。當水庫、塘壩出現險情時,各村社及有關責任單位應在第一時間向下游預警,并迅速處置險情,同時向鎮防指報告。當水庫遭遇超標準洪水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潰壩時,應在最快時間內向水庫潰壩洪水風險圖確定的淹沒范圍發出預警,為群眾安全轉移爭取時間。
3、洪澇災情信息洪澇災情信息主要包括: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范圍、受災人口以及群眾財產、農林牧漁、交通運輸、郵電通信、水電、廣播電視設施等方面的損失。洪澇災情發生后,各行政村和有關部門及時向鎮防指報告受災情況。鎮防指辦應收集動態災情,全面掌握受災情況,并及時向縣政府和縣防指報告。對人員傷亡和較大財產損失的災情,應立即上報,重大災情在災害發生后1小時內將初步情況報縣防指,并對實時災情組織核實,核實后及時上報,為抗災救災提供準確依據。
4、旱情信息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發生的時間、地點、程度、受旱范圍、影響人口,以及對工農業生產、城鄉生活、生態環境等方面造成的影響。鎮防指應加強旱情監測,掌握水雨情變化、水庫蓄水情況和用水情況。
(三)預防預警行動
1、預防預警準備工作
(1)思想準備。加強宣傳,增強全民預防洪澇臺旱災害和自我保護意識,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準備。
(2)組織準備。建立健全基層防汛防臺抗旱工作組,落實防汛防臺防旱責任人和各網格責任人、防汛防臺防旱搶險隊伍和洪澇臺旱重點區域的監測及預警措施,加強防汛專業機動搶險隊和抗旱服務組織建設。
(3)工程準備。按時完成水毀工程修復和水源工程建設任務,對存在病險的堤防、水庫等各類水利工程設施實行應急除險加固;在有堤防、水閘防護的村社,應根據預案及時封閉輸排水管道、交通路口和排水溝,關閉堤防沿線各節制閘;對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險工程,落實安全度汛措施。
(4)預案準備。及時修訂完善各類防汛防臺抗旱預案、防御臺風應急預案、防洪工程調度方案;研究制訂防御超標準洪水的應急方案,主動應對大洪水。針對江河堤防、薄弱地段,制訂工作搶險方案。
(5)物資準備。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儲備必需的防汛防臺抗旱物料,并合理配置。在防汛防臺抗旱重點部位應儲備一定數量的搶險物料,以應急需。
(6)通信準備。充分利用社會通信公網,確保防汛通信專網、各類預警反饋系統完好和暢通,確保雨情、水情、風情、工情、災情信息和指揮調度指令及時傳遞。
(7)日常管理工作。加強防汛防臺抗旱日常管理工作,對在江河、人工水道內建設的非防洪建設項目,應當編制洪水影響評價報告,對未經審批并嚴重影響防洪的項目,應依法強行拆除。
2、降雨實時預警。鎮防指收到強降雨信息后,應立即向各村和有關單位發出警報。各行政村和有關單位接到降雨警報后,應及時發出預警。
3、臺風災害預警。根據氣象部門臺風(含熱帶風暴、熱帶低壓等)動向預報,鎮防指應加強值班,關注臺風動向,制訂防御對策,明確防御重點,及時將有關信息向社會發布。
4、江河洪水預警。各河流及其支流即將出現洪水時,各村應做好洪水預報工作,及時向鎮防指報告水位、流量實測情況和洪水走勢,為預警提供依據。當水庫大流量泄洪時,應及時當向下游發出預警。
5、山洪災害預警。各村社和有關單位都要落實巡查預警員,汛期堅持每天巡查制度,降雨期間,加密觀測巡查,一旦發現危險征兆,立即向可能影響地區發出警報,轉移群眾,并報鎮防指。
6、內澇災害預警。當氣象預報將出現較大降雨或水文部門監測到較大降雨時,有關部門應按照分級負責原則,向社會發布信息預警,并做好排澇的有關準備工作。必要時,通知低洼地區居民及企事業單位及時轉移財產。
7、干旱災害預警。當梅雨期降雨嚴重偏少或其他時段長時間干旱、水庫蓄水嚴重不足、江河水位偏低時,鎮防指隨時掌握旱情災情,根據干旱發展趨勢,及時向社會發布預警信息,提出相應對策,做好抗旱各項準備工作。
8、供水危機預警。當因供水水源短缺或被破壞,供水線路中斷,供水水質被侵害等原因而出現供水危機,由鎮防指向社會公布預警,居民、企事業單位做好儲備應急用水的準備,有關部門做好應急供水的準備。
9、水利工程險情預警。當水利工程發生險情或水庫遭遇超標準洪水時,水利工程管理責任單位和鎮防指要通過廣播、電視、電話、短信、警報等方式,向可能受影響的地區發出警報,有關村社和企事業單位做好群眾轉移工作。
四、災害分級按照洪澇臺災害和水利工程險情的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
分為一般水旱災害、較大水旱災害、重大水旱災害和特別重大水旱災害。
(一)一般水旱災害
有以下水旱災害情形之一的,為一般災害:
1、全鎮內范圍24小時面雨量大于75毫米,主要江河水文監控水位接近警戒水位,縣氣象臺預報未來24小時仍有強降雨過程。
2、鎮內某一區域出現短歷時強降雨,3小時達100-200毫米,并出現一般災害。
3、重要山塘發生險情。
4、縣氣象臺發布臺風藍色預警。
5、7-10月全鎮范圍內連續干旱20天以上,且飲水困難人數超過3000人。
(二)較大水旱災害有以下水旱災害情形之一的,為較大災害:
1、全鎮內范圍24小時面雨量大于100毫米,武義江等主要江河水文監控水位超過警戒水位,縣氣象臺預報未來24小時仍有強降雨過程。
2、鎮內某一區域出現短歷時強降雨,3小時達200-300毫米,并出現較大災害。
3、重要山塘發生嚴重險情。
4、縣氣象臺發布臺風黃色預警。
5、7-10月全鎮范圍內連續干旱30天以上,梅汛期降雨量偏少正常年份40%,水庫蓄水量不足正常庫容70%,梅汛期后干旱天數在30天以上。飲水困難人數超過6000人。
(三)重大水旱災害
有以下水旱災害情形之一的,為重大災害:
1、全鎮內范圍24小時面雨量大于150毫米,武義江等主要江河水文監控水位接近保證水位,縣氣象臺預報未來24小時仍有強降雨過程。
2、鎮內某一區域出現短歷時強降雨,3小時超過300毫米,并出現重大災害。
3、小(二)型水庫發生重大險情,并危及公共安全;中型、小(一)型水庫發生險情。
4、保護鎮域中心范圍的堤防出現重大險情,并危及公共安全。
5、縣氣象臺發布臺風橙色預警。
6、7-10月全鎮范圍內連續干旱50天以上,梅汛期降雨量偏少正常年份50%,水庫蓄水量不足正常庫容60%,梅汛期后干旱天數在40天以上。飲水困難人數超過9000人。
(四)特別重大水旱災害有以下水旱災害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災害:
1、全鎮內范圍24小時面雨量大于200毫米,武義江等主要江河水文監控水位超過保證水位,縣氣象臺預報未來24小時仍有強降雨過程。
2、中型、小(一)型水庫發生重大險情,并危及公共安全。
3、縣氣象臺發布臺風紅色預警。
4、7-10月全鎮范圍內連續干旱70天以上,梅汛期降雨量偏少正常年份60%,水庫蓄水量不足正常庫容50%,梅汛期后干旱天數在50天以上。飲水困難人數超過12000人。
五、應急響應根據一般、較大、重大、特別重大水旱災害分級,分別啟動相應的Ⅳ級、Ⅲ級、Ⅱ級、Ⅰ級應急響應。
(一)Ⅳ級應急響應當出現一般水旱災害時,實施Ⅳ級應急響應行動。
1、鎮防指辦主任進崗帶班,監測預警組進崗,加強值班。
2、監測預警組通過短信、電話等方式告知鎮、村兩級防汛防臺抗旱責任人和各類網格責任人啟動Ⅳ級應急響應行動,并告知當前水情、雨情、風情、旱情和工情預警信息,通知外出責任人立即返回,各類責任人到崗就位,按照職責開展檢查、巡查與監測,發現情況及時向鎮防指報告。
3、監測預警組密切關注縣氣象、國土、水文等部門發布的預警信息,監視水情、雨情、風情、旱情和工情的發展變化,及時對照災情,做出調整應急響應等級的預判,并及時報告鎮防指辦主任。(應急響應期間監測預警組均要開展本條工作,在Ⅲ級、Ⅱ級、Ⅰ級應急響應行動中不再重復。)
4、鎮防指通知各村社各單位做好防汛防臺抗旱準備,重點是做好山洪災害危險區、地質災害隱患點、水庫山塘、薄弱堤防、各類危舊房、簡易工棚、在建工程等防汛防臺抗旱檢查、巡查工作。
5、鎮防指對有關農業生產作出安排,做好農業搶收、大棚防澇防風等措施。
(二)Ⅲ級應急響應當出現較大水旱災害時,實施Ⅲ級應急響應行動。
鎮防指副指揮進崗帶班,監測預警組、人員轉移組、后勤保障組進崗到位,按各自職責開展工作,通知搶險救援組做好進崗準備,組織駐村干部下村(社區)指導防汛防臺抗旱工作。監測預警組通過短信、電話等方式告知鎮、村兩級防汛防臺抗旱責任人和各類網格責任人啟動Ⅲ級應急響應行動,并告知當前水情、雨情、風情、旱情和工情預警信息。鎮防指副指揮根據可能的險情災情和防御重點,部署重點防御工作:
1、組織危舊房屋、簡易工棚人員轉移,開放避災場所,安置轉移人員。
2、部署落實危舊房、建筑工地、高空設施、電力、通信設施、旅游景點、低洼易澇區、地下空間的防汛防臺抗旱準備工作。
3、根據縣防指部署,及時關停高空、水上等戶外作業和涉水野外游樂活動,疏散、轉移相關人員,暫停戶外施工、戶外大型活動和室外教學活動。
4、督促檢查鎮、村兩級防汛防臺抗旱責任人做好各項防汛防臺抗旱準備,通知各類網格責任人按規定開展巡查和監測,特別要加強低洼地帶、小流域山洪、地質災害隱患點的巡查,及時發現險情,及時報告,第一時間組織人員轉移;通知小型水庫、山塘、堤防巡查人員加密巡查次數,及時發現險情,及時報告。
5、通知鎮、村兩級防汛抗旱搶險救援隊伍成員及時返回,并做好搶險救災準備工作。鎮、村廣播及時播放防汛防臺抗旱動態信息和氣象、國土、防汛等有關部門發布的預警信息,提醒群眾和有關企業做好防汛防臺抗旱準備,提高防范意識,盡量減少外出,遠離危險區域,做好各項防風措施,通過電視、廣播等渠道關注縣防指發布的中小學、幼兒園、托兒所停課信息,停止大型戶外活動,關閉旅游景點,關注交通信息等。
6、組織飲水困難地區的水源供應,協調生活、生產和生態用水。鎮防指辦定時統計、匯總、上報人員轉移、搶險隊伍組織、防汛物資、避災場所使用、災情等情況。
(三)Ⅱ級應急響應當出現重大水旱災害時,實施Ⅱ級應急響應行動。
鎮防指指揮進崗帶班,搶險救援組進崗到位,按各自職責開展工作。監測預警組通過短信、電話等方式告知鎮、村兩級防汛防臺抗旱責任人和各類網格責任人啟動Ⅱ級應急響應行動,并告知當前臺風預警信息,水情、雨情、旱情、工情預警信息。鎮防指指揮根據可能的險情災情和防御重點,部署重點防御工作:
1、組織以下人員轉移:低標準房屋、抗風等級低的迎風房屋等建筑物內的人員;處在易被大風吹倒的構筑物、高空設施等附近的人員轉移;地質災害隱患點和地質災害多發地區的人員;河道灘地上各類臨時居住人員;水域作業人員。
2、通知以下區域人員做好人員轉移準備,并根據實時降雨、河道水位、工程險情等情況按村級預案及時轉移人員:山洪災害危險區、警戒區人員;病險水庫下游受影響人員;屋頂山塘下游受影響人員;低洼易澇區人員;江河發生大洪水時可能淹沒區域的人員等。
3、通知各類網格責任人繼續加強監測與巡查,強降雨期間或臺風嚴重影響期間實行24小時巡查。
4、通知鎮、村防汛防臺抗旱搶險救援隊員集結待命,根據工程出險情況、人員受困情況隨時投入搶險救援。必要時,請求縣防指支援。工程出險后,派出搶險負責人和技術人員赴出險處組織搶險,組織出險工程附近村級搶險隊伍參加搶險,必要時調派鎮搶險隊伍參加,調運鎮和附近村防汛搶險物資;一般險情可根據本鎮技術人員提出的搶險方案實施搶險,險情較大時,及時請求上級技術支持,重要工程出險時,請求上級派出專家組實施搶險,并配合專家組做好搶險隊伍和搶險機械調派、物資調運和后勤保障工作。
5、鎮全體機關干部進崗,下派防汛防臺抗旱工作組到各村檢查督促指導防汛防臺抗旱工作。
6、通知中小學、幼兒園、托兒所停課,關閉全部旅游景點,暫停所有戶外活動,在建工程停工,對重點地段實行交通管制。鎮、村廣播每兩小時播放一次防汛防臺抗旱動態信息和氣象、國土、防汛等有關部門發布的預警信息,提醒群眾留在室內或安全地方避險,遠離低洼易澇區、危險邊坡、河道、水庫下游等,車輛避免停放在大樹、廣告牌、低洼易澇區等危險區域,關注臺風、降雨情況,遇有緊急情況及時向有關部門救助或撥打應急電話。
7、組織飲水困難地區的水源供應,協調生活、生產和生態用水。鎮防指辦定時統計、匯總、上報人員轉移、搶險隊伍組織、防汛物資、避災場所使用、災情等情況。
(四)Ⅰ級應急響應當出現特別重大水旱災害時,實施Ⅰ級應急響應行動。
鎮防指指揮坐鎮指揮部組織指揮防汛防臺抗旱工作,必要時,報請縣防指部署防汛防臺抗旱搶險救災工作;鎮領導班子全體成員到崗,必要時分赴一線指揮。監測預警組通過短信、電話等方式告知鎮、村兩級防汛防臺抗旱責任人和各類網格責任人啟動防汛防臺抗旱Ⅰ級應急響應,并告知當前臺風預警信息,水情、雨情、旱情、工情預警信息。鎮防指指揮根據可能的險情災情和防御重點,部署重點防御工作:
1、組織實施擴大人員轉移范圍工作。在已實施人員轉移的基礎上,根據防御形勢繼續擴大人員轉移范圍,重點組織以下人員立即轉移:山洪災害危險區、警戒區人員;出險水庫、山塘下游人員;江河兩岸洪水可能淹沒區域人員;鎮域低洼易澇區人員;鎮域地下空間設施人員。避災場所管理人員加強已轉移人員的管理,及時制止已轉移人員在警報未解除前擅自返回。
2、通知各類網格責任人繼續加強監測與巡查,重點檢查人員是否全部轉移,危險區域內有無滯留人員,并根據具體情況,及時擴大人員轉移范圍。
3、鎮、村搶險救援隊隨時應對各種突發事件的發生,快速反應,第一時間投入搶險救援,根據需要,及時向縣防指提出支援請求。(工程搶險方案與Ⅱ級響應時一致)
4、組織實施停運、停工、停課、停市、交通管制等應急措施。
5、組織實施災民的轉移安置,隨時組織醫療救護。
6、當遇通信、交通中斷等非常狀態時,組織群眾自救互救,實施村自為戰。
7、組織飲水困難地區的水源供應,協調生活、生產和生態用水。鎮、村廣播每1小時播放一次防汛防臺抗旱動態信息和氣象、國土、防汛等有關部門發布的預警信息,發布停運、停工、停課、停市和交通管制等應急措施消息,通知群眾留在室內或安全地方避險,遠離低洼易澇區、危險邊坡、河道、水庫下游等,車輛避免停放在大樹、廣告牌、低洼易澇區等危險區域,關注臺風、降雨情況,遇有緊急情況及時向有關部門救助或撥打應急電話。鎮防指辦每3小時統計、匯總、上報人員轉移、搶險隊伍組織、防汛物資、避災場所使用、災情等情況。
(五)安全防護和醫療救護
1、各村社應高度重視人員的安全,調集和儲備必要的防護器材、消毒藥品、備用電源和搶救傷員必備的器械等,以備隨時應用。
2、搶險人員進入和撤出現場由鎮防指視情況作出決定;搶險人員進入受威脅的現場前,應采取防護措施以保證自身安全;參加一線抗洪搶險的人員,必須穿救生衣;當現場受到污染時,應按要求為搶險人員配備防護設施,撤離時應進行消毒、去污處理。
3、出現水旱災害后,應及時做好群眾的救援、轉移和疏散工作。對轉移的群眾,由當地鄉鎮提供緊急避難場所,妥善安置災區群眾,保證基本生活。
4、出現水旱災害后,當地鄉鎮應協助衛生部門,加強對受影響地區的疾病和突發衛生事件監測、報告工作,落實各項防病措施,對受傷的人員緊急救護;必要時,鄉鎮可緊急動員當地醫療機構在現場設立緊急救護所。
(六)社會動員與參與
1、出現水旱災害后,鎮防指根據事件的性質和危害程度,報經縣政府批準,對重點地區和重點部位實施緊急控制。防止事態及其危害的進一步擴大。
2、必要時可廣泛調動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緊急情況下可依法征用、調用車輛、物資、人員等,權利投入抗洪搶險。
(七)應急結束當洪澇臺旱災害和水利工程險情得到有效控制時,由鎮防指宣布應急結束。
六、應急保障
(一)隊伍保障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依法參加防汛防洪的義務。鎮民兵應急分隊是搶險救災的突擊力量。
(二)物資保障鎮防指、村防汛防臺工作組按照《浙江省鄉鎮、村(社區)防汛物資儲備定額》的要求,儲備防汛防臺抗旱搶險物資,建立即用即補制度,規范防汛防臺抗旱物資管理。各水利工程管理單位和受洪水威脅的有關企業、單位,根據實際需要儲備一定數量的防汛防臺抗旱搶險常規物資。
(三)治安保障派出所負責做好水旱災區和防災人員轉移后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抗洪抗旱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為,保證抗災救災工作的順利進行;負責組織做好防汛搶險、警衛工作,維護災區的社會治安秩序。
(四)電力保障供電所負責抗洪搶險、抗旱救災等方面的供電需要和應急救援現場的臨時供電。
(五)資金保障財政、民政、銀行等有關部門和單位負責搶險救災資金的籌措、落實,做好救災資金、捐贈款物的分配、下撥,指導督促災區做好救災款的使用、發放,以及相關金融機構救災、恢復生產所需信貸資金的落實和信貸。
(六)避災場所保障民政、建設、教育等部門確定的避災場所,應設立標志,確保災害來臨時供處于危險區域的群眾躲避。
(七)其他保障鎮政府相關部門根據各自職責做好通信、交通、衛生、后勤等保障工作,為防汛防臺抗旱和搶險救災提供通信與信息、交通運輸、醫療衛生、后勤等保障。
七、善后工作
(一)救災水旱災害發生地政府應組織有關單位做好災區生活供給、衛生防疫、救災物資供應、治安管理、學校復課、水毀修復、恢復生產和重建家園等善后工作。
(二)救濟救助及時調配救災款物,安置受災群眾,做好受災群眾臨時生活安排,保證災民有糧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實解決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問題。
(三)醫療救治與衛生防疫衛生部門負責調配醫務技術力量,搶救因災傷病人員,對污染源進行消毒處理,對災區重大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理,防止疫病傳播、蔓延。
(四)水毀工程修復1、對影響當年防洪安全和城鄉供水安全的水毀工程,應盡快修復。防洪工程應力爭在下次洪水到來之前恢復主體功能,抗旱水源工程應盡快恢復功能。
2、遭到毀壞的交通、電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專用通信設施,應盡快組織修復,恢復功能。
(五)環境保護有關村和企事業單位應組織對可能造成環境污染的污染物進行清除。
(六)災后重建災害發生地有關村和企事業單位盡快開展災后重建工作。災后重建原則上按原標準恢復,在條件允許情況下,可提高標準重建。
(七)防汛防臺防旱工作評價鎮防指每年應針對防汛防臺防旱工作的各個方面和環節進行定性和定量的總結、分析、評估。總結經驗,找出問題,從防洪抗旱工程的規劃、設計、運行、管理以及防汛防臺防旱工作的各個方面提出改進建議,以進一步做好防汛防臺防旱工作。
八、附則
(一)預案管理與更新本預案由鎮防指辦牽頭制定,由鎮政府審查報縣防指批準后實施。鎮防指將定期組織對預案進行評估,視情況變化作出相應修改。鎮防指成員單位按各自職責制定防汛防旱預案,按規定程序批準后報縣防指辦備案。各行政村和企事業單位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防汛防旱應急預案,報鎮防指批準后執行。
(二)獎勵與責任追究對防汛搶險和防臺抗旱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由鎮政府進行表彰;對防汛防臺防旱工作中玩忽職守造成損失的,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三)解釋部門本預案由鎮防指辦公室負責解釋。
(四)實施時間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小區防汛應急預案范本 篇3
一、防水應急領導小組組織結構
組長:
副組長:
二、應急疏散流程
1、汛情發生后,通訊宣傳組及時將汛情報予防汛總指揮,并隨時注意汛情及水位變化,以便領導小組做出準確判斷。
2、應急疏散組分樓層、班級組織各班師生撤到二樓,二樓班級暫時不動,一樓班級撤到二樓大教室室
3、各班級在接到撤離指示后,及時召集齊班主任和配班老師,組織幼兒穿好衣物在應急疏散組成員的帶領下,撤離到指定位置等待救援。
4、財物搶救組成員在接到撤離指示后,在汛情及水位允許情況下從一樓到二樓盡力將可移動較貴重,怕水浸財物轉移到二樓園長室,以待救援。
物資保障組成員在汛情發生后,要及時各處搜集羊角球、門板等浮力較大的物品搬運到二樓以備水位到達二樓時逃生時使用,然后要隨時準備為幼兒安排保暖和飲食用品,以備有可能長時間等待水位下降或救援人員的到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