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應急預案范本(精選3篇)
醫療應急預案范本 篇1
1、總則
1.1編制目的
保障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社會安全事件等突發公共事件(以下簡稱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各項醫療衛生救援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進行,提高衛生部門應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反應能力和醫療衛生救援水平,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健康危害,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以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醫療機構管理條例》、《核電廠核事故應急管理條例》和《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突發公共事件所導致的人員傷亡、健康危害的醫療衛生救援工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按照《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的有關規定執行。
1.4工作原則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屬地管理、明確職責;依靠科學、依法規范;反應及時、措施果斷;整合資源、信息共享;平戰結合、常備不懈;加強協作、公眾參與。
2、醫療衛生救援的事件分級
根據突發公共事件導致人員傷亡和健康危害情況將醫療衛生救援事件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級。
2.1特別重大事件(Ⅰ級)
(1)一次事件出現特別重大人員傷亡,且危重人員多,或者核事故和突發放射事件、化學品泄漏事故導致大量人員傷亡,事件發生地省級政府或有關部門請求國家在醫療衛生救援工作上給予支持的突發公共事件。
(2)跨省(區、市)的有特別嚴重人員傷亡的突發公共事件。
(3)國務院及其有關部門確定的其他需要開展醫療衛生救援工作的特別重大突發公共事件。
2.2重大事件(Ⅱ級)
(1)一次事件出現重大人員傷亡,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過5例的突發公共事件。
(2)跨市(地)的有嚴重人員傷亡的突發公共事件。
(3)省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確定的其他需要開展醫療衛生救援工作的重大突發公共事件。
2.3較大事件(Ⅲ級)
(1)一次事件出現較大人員傷亡,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過3例的突發公共事件。
(2)市(地)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確定的其他需要開展醫療衛生救援工作的較大突發公共事件。
2.4一般事件(Ⅳ級)
(1)一次事件出現一定數量人員傷亡,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過1例的突發公共事件。
(2)縣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確定的其他需要開展醫療衛生救援工作的一般突發公共事件。
3、醫療衛生救援組織體系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在同級政府或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機構的統一領導、指揮下,與有關部門密切配合、協調一致,共同應對突發公共事件,做好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工作。
醫療衛生救援組織機構包括:各級衛生行政部門成立的醫療衛生救援領導小組、專家組和醫療衛生救援機構[指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包括醫療急救中心(站)、綜合醫院、專科醫院、化學中毒和核輻射事故應急醫療救治專業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衛生監督機構]、現場醫療衛生救援指揮部。
3.1醫療衛生救援領導小組
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成立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領導小組,領導、組織、協調、部署特別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工作。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衛生應急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
省、市(地)、縣級衛生行政部門成立相應的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領導小組,領導本行政區域內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工作,承擔各類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的組織、協調任務,并指定機構負責日常工作。
3.2專家組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應組建專家組,對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工作提供咨詢建議、技術指導和支持。
3.3醫療衛生救援機構
各級各類醫療機構承擔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任務。其中,各級醫療急救中心(站)、化學中毒和核輻射事故應急醫療救治專業機構承擔突發公共事件現場醫療衛生救援和傷員轉送;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衛生監督機構根據各自職能做好突發公共事件中的疾病預防控制和衛生監督工作。
3.4現場醫療衛生救援指揮部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在突發公共事件現場設立現場醫療衛生救援指揮部,統一指揮、協調現場醫療衛生救援工作。
4、醫療衛生救援應急響應和終止
4.1醫療衛生救援應急分級響應
4.1.1Ⅰ級響應
(1)Ⅰ級響應的啟動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啟動醫療衛生救援應急的Ⅰ級響應:
a.發生特別重大突發公共事件,國務院啟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b.發生特別重大突發公共事件,國務院有關部門啟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專項應急預案。
c.其他符合醫療衛生救援特別重大事件(Ⅰ級)級別的突發公共事件。
(2)Ⅰ級響應行動
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接到關于醫療衛生救援特別重大事件的有關指示、通報或報告后,應立即啟動醫療衛生救援領導小組工作,組織專家對傷病員及救治情況進行綜合評估,組織和協調醫療衛生救援機構開展現場醫療衛生救援,指導和協調落實醫療救治等措施,并根據需要及時派出專家和專業隊伍支援地方,及時向國務院和國家相關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機構報告和反饋有關處理情況。凡屬啟動國家總體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的響應,醫療衛生救援領導小組按相關規定啟動工作。
事件發生地的省(區、市)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在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的指揮下,結合本行政區域的實際情況,組織、協調開展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
4.1.2Ⅱ級響應
(1)Ⅱ級響應的啟動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啟動醫療衛生救援應急的Ⅱ級響應:
a.發生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省級政府啟動省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b.發生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省級有關部門啟動省級突發公共事件專項應急預案。
c.其他符合醫療衛生救援重大事件(Ⅱ級)級別的突發公共事件。
(2)Ⅱ級響應行動
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接到關于醫療衛生救援重大事件的有關指示、通報或報告后,應立即啟動醫療衛生救援領導小組工作,組織專家對傷病員及救治情況進行綜合評估。同時,迅速組織醫療衛生救援應急隊伍和有關人員到達突發公共事件現場,組織開展醫療救治,并分析突發公共事件的發展趨勢,提出應急處理工作建議,及時向本級政府和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機構報告有關處理情況。凡屬啟動省級應急預案和省級專項應急預案的響應,醫療衛生救援領導小組按相關規定啟動工作。
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對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的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工作進行督導,根據需要和事件發生地省級政府和有關部門的請求,組織國家醫療衛生救援應急隊伍和有關專家進行支援,并及時向有關省份通報情況。
4.1.3Ⅲ級響應
(1)Ⅲ級響應的啟動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啟動醫療衛生救援應急的Ⅲ級響應:
a.發生較大突發公共事件,市(地)級政府啟動市(地)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b.其他符合醫療衛生救援較大事件(Ⅲ級)級別的突發公共事件。
(2)Ⅲ級響應行動
市(地)級衛生行政部門接到關于醫療衛生救援較大事件的有關指示、通報或報告后,應立即啟動醫療衛生救援領導小組工作,組織專家對傷病員及救治情況進行綜合評估。同時,迅速組織開展現場醫療衛生救援工作,并及時向本級政府和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機構報告有關處理情況。凡屬啟動市(地)級應急預案的響應,醫療衛生救援領導小組按相關規定啟動工作。
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接到醫療衛生救援較大事件報告后,要對事件發生地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工作進行督導,必要時組織專家提供技術指導和支持,并適時向本省(區、市)有關地區發出通報。
4.1.4Ⅳ級響應
(1)Ⅳ級響應的啟動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啟動醫療衛生救援應急的Ⅳ級響應:
a.發生一般突發公共事件,縣級政府啟動縣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b.其他符合醫療衛生救援一般事件(Ⅳ級)級別的突發公共事件。
(2)Ⅳ級響應行動
縣級衛生行政部門接到關于醫療衛生救援一般事件的有關指示、通報或報告后,應立即啟動醫療衛生救援領導小組工作,組織醫療衛生救援機構開展突發公共事件的現場處理工作,組織專家對傷病員及救治情況進行調查、確認和評估,同時向本級政府和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機構報告有關處理情況。凡屬啟動縣級應急預案的響應,醫療衛生救援領導小組按相關規定啟動工作。
市(地)級衛生行政部門在必要時應當快速組織專家對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進行技術指導。
4.2現場醫療衛生救援及指揮
醫療衛生救援應急隊伍在接到救援指令后要及時趕赴現場,并根據現場情況全力開展醫療衛生救援工作。在實施醫療衛生救援的過程中,既要積極開展救治,又要注重自我防護,確保安全。
為了及時準確掌握現場情況,做好現場醫療衛生救援指揮工作,使醫療衛生救援工作緊張有序地進行,有關衛生行政部門應在事發現場設置現場醫療衛生救援指揮部,主要或分管領導同志要親臨現場,靠前指揮,減少中間環節,提高決策效率,加快搶救進程。現場醫療衛生救援指揮部要接受突發公共事件現場處置指揮機構的領導,加強與現場各救援部門的溝通與協調。
4.2.1現場搶救
到達現場的醫療衛生救援應急隊伍,要迅速將傷員轉送出危險區,本著“先救命后治傷、先救重后救輕”的原則開展工作,按照國際統一的標準對傷病員進行檢傷分類,分別用藍、黃、紅、黑四種顏色,對輕、重、危重傷病員和死亡人員作出標志(分類標記用塑料材料制成腕帶),扣系在傷病員或死亡人員的.手腕或腳踝部位,以便后續救治辨認或采取相應的措施。
4.2.2轉送傷員
當現場環境處于危險或在傷病員情況允許時,要盡快將傷病員轉送并做好以下工作:
(1)對已經檢傷分類待送的傷病員進行復檢。對有活動性大出血或轉運途中有生命危險的急危重癥者,應就地先予搶救、治療,做必要的處理后再進行監護下轉運。
(2)認真填寫轉運卡提交接納的醫療機構,并報現場醫療衛生救援指揮部匯總。
(3)在轉運中,醫護人員必須在醫療倉內密切觀察傷病員病情變化,并確保治療持續進行。
(4)在轉運過程中要科學搬運,避免造成二次損傷。
(5)合理分流傷病員或按現場醫療衛生救援指揮部指定的地點轉送,任何醫療機構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診、拒收傷病員。
4.3疾病預防控制和衛生監督工作
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有關衛生行政部門要根據情況組織疾病預防控制和衛生監督等有關專業機構和人員,開展衛生學調查和評價、衛生執法監督,采取有效的預防控制措施,防止各類突發公共事件造成的次生或衍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確保大災之后無大疫。
4.4信息報告和發布
醫療急救中心(站)和其他醫療機構接到突發公共事件的報告后,在迅速開展應急醫療衛生救援工作的同時,立即將人員傷亡、搶救等情況報告現場醫療衛生救援指揮部或當地衛生行政部門。
現場醫療衛生救援指揮部、承擔醫療衛生救援任務的醫療機構要每日向上級衛生行政部門報告傷病員情況、醫療救治進展等,重要情況要隨時報告。有關衛生行政部門要及時向本級政府和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機構報告有關情況。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認真做好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信息發布工作。
4.5醫療衛生救援應急響應的終止
突發公共事件現場醫療衛生救援工作完成,傷病員在醫療機構得到救治,經本級政府或同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機構批準,或經同級衛生行政部門批準,醫療衛生救援領導小組可宣布醫療衛生救援應急響應終止,并將醫療衛生救援應急響應終止的信息報告上級衛生行政部門。
5、醫療衛生救援的保障
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醫療衛生救援機構和隊伍的建設,是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各級衛生行政部門應遵循“平戰結合、常備不懈”的原則,加強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工作的組織和隊伍建設,組建醫療衛生救援應急隊伍,制訂各種醫療衛生救援應急技術方案,保證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工作的順利開展。
5.1信息系統
在充分利用現有資源的基礎上建設醫療救治信息網絡,實現醫療機構與衛生行政部門之間,以及衛生行政部門與相關部門間的信息共享。
5.2急救機構
各直轄市、省會城市可根據服務人口和醫療救治的需求,建立一個相應規模的醫療急救中心(站),并完善急救網絡。每個市(地)、縣(市)可依托綜合力量較強的醫療機構建立急救機構。
5.3化學中毒與核輻射醫療救治機構
按照“平戰結合”的原則,依托專業防治機構或綜合醫院建立化學中毒醫療救治和核輻射應急醫療救治專業機構,依托實力較強的綜合醫院建立化學中毒、核輻射應急醫療救治專業科室。
5.4醫療衛生救援應急隊伍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組建綜合性醫療衛生救援應急隊伍,并根據需要建立特殊專業醫療衛生救援應急隊伍。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保證醫療衛生救援工作隊伍的穩定,嚴格管理,定期開展培訓和演練,提高應急救治能力。
醫療衛生救援演練需要公眾參與的,必須報經本級政府同意。
5.5物資儲備
衛生行政部門提出醫療衛生救援應急藥品、醫療器械、設備、快速檢測器材和試劑、衛生防護用品等物資的儲備計劃建議。發展改革部門負責組織應急物資的生產、儲備和調運,保證供應,維護市場秩序,保持物價穩定。應急儲備物資使用后要及時補充。
5.6醫療衛生救援經費
財政部門負責安排應由政府承擔的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所必需的經費,并做好經費使用情況監督工作。
自然災害導致的人員傷亡,各級財政按照有關規定承擔醫療救治費用或給予補助。
安全生產事故引起的人員傷亡,事故發生單位應向醫療急救中心(站)或相關醫療機構支付醫療衛生救援過程中發生的費用,有關部門應負責督促落實。
社會安全突發事件中發生的人員傷亡,由有關部門確定的責任單位或責任人承擔醫療救治費用,有關部門應負責督促落實。各級財政可根據有關政策規定或本級政府的決定對醫療救治費用給予補助。
各類保險機構要按照有關規定對參加人身、醫療、健康等保險的傷亡人員,做好理賠工作。
5.7醫療衛生救援的交通運輸保障
各級醫療衛生救援應急隊伍要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配備救護車輛、交通工具和通訊設備。
鐵路、交通、民航、公安(交通管理)等有關部門,要保證醫療衛生救援人員和物資運輸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確保運輸安全暢通。情況特別緊急時,對現場及相關通道實行交通管制,開設應急救援“綠色通道”,保證醫療衛生救援工作的順利開展。
5.8其他保障
公安機關負責維護突發公共事件現場治安秩序,保證現場醫療衛生救援工作的順利進行。
科技部門制定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應急技術研究方案,組織科研力量開展醫療衛生救援應急技術科研攻關,統一協調、解決檢測技術及藥物研發和應用中的科技問題。
海關負責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急需進口特殊藥品、試劑、器材的優先通關驗放工作。
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藥品、醫療器械和設備的監督管理,參與組織特殊藥品的研發和生產,并組織對特殊藥品進口的審批。
紅十字會按照《中國紅十字會總會自然災害與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負責組織群眾開展現場自救和互救,做好相關工作。并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的具體情況,向國內外發出呼吁,依法接受國內外組織和個人的捐贈,提供急需的人道主義援助。
總后衛生部負責組織軍隊有關醫療衛生技術人員和力量,支持和配合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工作。
6、醫療衛生救援的公眾參與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做好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知識普及的組織工作;中央和地方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等媒體要擴大對社會公眾的宣傳教育;各部門、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要加強對所屬人員的宣傳教育;各醫療衛生機構要做好宣傳資料的提供和師資培訓工作。在廣泛普及醫療衛生救援知識的基礎上逐步組建以公安干警、企事業單位安全員和衛生員為骨干的群眾性救助網絡,經過培訓和演練提高其自救、互救能力。
7、附則
7.1責任與獎懲
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工作實行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對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工作作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要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失職、瀆職的有關責任人,要依據有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2預案制定與修訂
本預案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組織制定并報國務院審批發布。各地區可結合實際制定本地區的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應急預案。
本預案定期進行評審,根據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實施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修訂和補充。
7.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醫療應急預案范本 篇2
一、患者自殺的應急預案及程序
1、發現患者有自殺傾向時,立即報告護士長及主管醫生。
2、檢查患者病室內的環境,若發現私藏藥品、銳利器械等危險物品給予沒收;鎖好門窗,防止意外。
3、告知家屬24小時監護,不得離開。
4、詳細交接班,密切注意患者心理變化,準確掌握心理狀態。
5、查找患者自殺原因,有針對性的做好心理護理,盡量減少不良刺激對患者的影響。
6、發現患者自殺,通知醫生立即赴現場,判斷患者是否有搶救價值,如有可能立即搶救。
7、保護現場,包括病室及自殺處。
8、通知醫務處或總值班,聽從安排處理。
9、做好家屬的安慰工作。
二、患者外出或外出不歸時的應急預案
1、患者入院時詳細交代住院須知,告知患者住院期間不允許私自外出,以免貽誤治療、突發病情變化等嚴重后果。
2、加強巡視,力所能及地幫助患者解決困難,盡量減少其外出機會。如必須外出,在病情允許的情況下,經主管醫生批準,患者及家屬在護理單上簽字方可離開,并在規定時間內返回病房。
3、一旦發現患者私自外出,要立即報告護士長,通知主管醫生。
4、通過患者所留下的通訊方式,與家屬取得聯系,共同尋找。
5、必要時通知醫務科、護理部或總值班。
6、患者的.確外出不歸,需兩人共同清理患者物品,貴重物品交保衛科。
三、失竊的應急預案
1、維持好病房秩序,對可疑人員進行詢問。
2、加強巡視,做好安全工作,隨手帶門,經常檢查門窗。
3、介紹住院須知時向患者介紹安全知識,保管好貴重物品與現金。
4、一旦發生失竊,做好現場保護工作。
5、通知保衛科或總值班,協助做好偵破工作。
四、消防緊急疏散患者應急預案
1、做好病房安全管理工作,經常檢查倉庫、電源及線路,發現隱患及時通知有關科室,消除隱患。
2、住院患者不允許私自用電器。
3、當病區內發生火災時,所有工作人員應遵循“高層先撤、患者先撤、重患者和老人先撤、醫務人員最后撤離”的原則,“避開火源,就近疏散,統一組織,有條不紊”,緊急疏散患者。
4、當班護士和主管醫生要立即組織好患者,不得在樓道內擁擠、圍觀,并立即通知保衛科或總值班,緊急報警。
5、集中現有的滅火器材和人員積極撲救,盡量消滅或控制火勢擴大。
6、所有人員立即用濕毛巾、濕口罩或濕紗布罩住口鼻,防止窒息。
7、在保證人員安全撤離的條件下,應盡快撤出易燃易爆物品,積極搶救貴重物品、設備和科技資料。
8、發現某一房間發生火災,室內有易燃易爆物品,要立即搬出,如已不可能搬出,要以最快速度疏散鄰近人員。
9、如室內無人,也無易燃易爆物品,不要急于開門,以免火勢擴大、蔓延;要迅速集中現有的滅火器材,做好充分準備,打開房門,積極滅火。
10、關閉鄰近房間的門窗,斷開燃火部位的電閘(由消防中心或電工室人員操作)。
11、發現火情無法撲救,要立即撥打“119”報警,并告知準確方位。
五、患者住院期間出現摔傷的應急預案
1、檢查病房設施,不斷改進完善,杜絕不安全隱患。
2、當患者突然摔倒時,護士立即到患者身邊,檢查患者摔傷情況:通知醫生判斷患者的神志、受傷部位,傷情程度,全身狀況等,并初步判斷摔傷原因或病因。
3、對疑有骨折或肌肉、韌帶損傷的患者,根據摔傷的部位和傷情采取相應的搬運患者方法,將患者抬至病床;請醫生對患者進行檢查,必要時遵醫囑行X光片檢查及其他治療。
4、對于摔傷頭部,出現意識障礙等危及生命的情況時,應立即將患者輕抬至病床,嚴密觀察病情變化,注意瞳孔、神志、呼吸、血壓等生命體征的變化情況,迅速采取相應的急救措施。
5、受傷程度較輕者,可攙扶或用輪椅將患者送回病床,囑其臥床休息,安慰患者,并測量血壓、脈搏,根據病情做進一步的檢查和治療。
6、對于皮膚出現淤斑者進行局部冷敷;皮膚擦傷滲血者用碘伏或0.1%新潔爾滅清洗傷口后,以無菌敷料包扎;出血較多或有傷口者先用無菌敷料壓迫止血,再由醫生酌情進行傷口清創縫合。創面較大,傷口較深者遵醫囑注射破傷風針。
7、加強巡視,及時觀察采取措施后的效果,直到病情穩定。
8、準確、及時書寫護理記錄,認真交班。
9、向患者了解當時摔倒的情景,幫助患者分析摔倒的原因,向患者做宣教指導,提高患者的自我防范意識,盡可能避免再次摔傷。
六、住院患者發生墜床的應急預案
1、對于有意識不清并躁動不安的患者,應加床檔,并有家屬陪伴。
2、對于極度躁動的患者,可應用約束帶實施保護性約束,但要注意動作輕柔,經常檢查局部皮膚,避免對患者造成損傷。
3、在床上活動的患者,囑其活動時要小心,做力所能及的事情,如有需要可以讓護士幫助。
4、對于有可能發生病情變化的患者,要認真做好健康宣教,告訴患者不做體位突然變化的動作,以免引起血壓快速變化,造成一過性腦供血不足,引起暈厥等癥狀,易于發生危險。
5、教會患者一旦出現不適應狀,最好先不要活動,應用信號燈告訴醫護人員,給以必要的處理措施。
6、一旦患者不慎墜床時,護士應立即到患者身邊,通知醫生檢查患者墜床時的著力點,迅速查看全身狀況和局部受傷情況,初步判斷有無危及生命的癥狀、骨折或肌肉、韌帶損傷等情況。
7、配合醫生對患者進行檢查,根據傷情采取必要的急救措施。
8、加強巡視至病情穩定。巡視中嚴密觀察病情變化,發現病情變化,及時向醫生匯報。
9、及時、準確記錄病情變化,認真做好交接班。
七、停水和突然停水的應急預案
1、接到停水通知后,告知患者停水的時間,做好停水準備。
2、做好應急準備,根據停水時間盡量儲備水源,以備使用和飲用。
3、突然停水時,白天與總務科聯系,匯報情況,查詢原因;夜間通知總值班,匯報停水情況。
4、患者做好解釋工作,盡量協助患者解決因停水帶來的不便。
八、停電和突然停電的應急預案
1、通知停電后,立即做好停電準備,備好應急燈、手電、蠟燭等;如有搶救患者使用動力電器時,需找替代的方法。
2、突然停電后,立即使用搶救患者機器運轉的動力方法,維持搶救工作,開啟應急燈或點燃蠟燭照明燈。
3、與電工班聯系,查詢停電原因,盡量排除故障或開啟應急發電系統。
4、加強巡視病房,安撫患者,同時注意防火、防盜。
九、泛水的應急預案
1、立即查找泛水的原因,通知其他人員,積極采取措施阻止繼續泛水。
2、不能自行解決者,立即通知總務科或總值班。
3、協助維修人員共同將水掃凈,保持環境清潔。
4、告戒患者,不可涉足泛水區或潮濕處,必要時放置醒目標識,防止跌倒。
醫療應急預案范本 篇3
一、目標任務
1、20xx年,新建貧困村標準化村衛生室270個;建成14個鄉鎮衛生院附屬工程(崆峒3個、涇川2個、靈臺2個、崇信2個、華亭3個、莊浪1個、靜寧1個)和15個鄉鎮衛生院職工周轉宿舍(崆峒2個、涇川3個、靈臺3個、崇信2個、華亭3個、莊浪1個、靜寧1個);新農合政府補助標準提高到每人380元,貧困人口新農合參合率達到98%以上。從20xx年起,在594個建檔立卡貧困村實施健康扶貧行動,每年組織選派150名左右的省市級醫院副主任以上醫師到縣級醫療機構多點執業,選派700名左右的縣級醫院醫師到鄉級醫療衛生機構開展多點執業。
2、到20xx年底,為每所鄉鎮衛生院配備2名以上全科醫生;貧困村標準化村衛生室建設全覆蓋。從20xx年起,對于在實施基本藥物制度、服務人口在1000人以下的貧困村村衛生室執業的鄉村醫生,定額補助由每月200元增加到每月400元;貧困人口大病保險起付線由5000元降至3000元,大病保險報銷比例提高3個百分點以上。
3、到20xx年底,貧困村村醫全部達到鄉村醫生執業資格以上標準,平均每個鄉鎮衛生院配備全科醫生達到3名以上。
4、到20xx年,平均每個鄉鎮衛生院配備全科醫生達到5名。貧困縣區群眾獲得公共衛生計生和基本醫療服務更加便捷均等,基層醫療衛生、公共衛生、計劃生育服務水平進一步提高,群眾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得到有效緩解。
二、工作重點
(一)健全基層衛生計生服務體系
20xx年,莊浪、靜寧兩縣婦幼保健院建成;完成15個鄉鎮衛生院周轉宿舍、14個鄉鎮衛生院附屬工程建設。“十三五”期間,重點加強重大疾病防控體系、婦幼保健機構、鄉村醫療衛生機構建設,每一個行政村至少建成一個標準化村衛生室,持續改善群眾就醫條件。
(二)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能力
加大衛生計生人才培養培訓力度。實施“863”衛生計生人才建設計劃,每年培訓各級各類技術人員8000名以上,選送市外進修600名以上,引進高學歷緊缺人才300名以上。加強在崗村醫培訓,落實村醫每周到鄉鎮衛生院上一天班或每月上一周班制度;根據省上統一部署,分批安排貧困村鄉村醫生到上級醫療機構進修,并按每人每月1000元的標準給予補助。全面落實鄉村醫生各項補償政策,提高村醫待遇。實施農村訂單定向免費醫學生培養計劃,畢業后重點安排到村衛生室工作。聯合人社、財政等部門制定政策措施,鼓勵引導畢業生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通過多種方式,加強鄉鎮全科醫生配備、培養、培訓,實現20xx年平均每個鄉鎮衛生院達到5名全科醫生的目標。提高醫療服務質量。規范貧困縣縣級急救中心運行管理和縣級醫院急診科、鄉鎮衛生院急救站設置,縮短院前急救時間。20xx年完成靜寧、莊浪縣醫院重癥醫學科和新生兒重癥監護病房重點專科建設。持續開展衛生對口幫扶、“萬名醫師支援農村衛生工程”,幫扶貧困縣區提高醫療服務水平。監督醫療機構落實“四八排隊”等管理制度,解決醫療機構亂收費、重復計費、藥品價格虛高和過度醫療等問題,規范診療服務行為。
(三)提高新農合保障水平
繼續實行農村五保戶和農村低保戶一、二類對象等特殊困難人群免費參合優惠政策,逐步提高籌資水平、財政補助標準和新農合報銷比例。深入推行新農合分級診療、支付方式改革和醫師多點執業,促進“醫生、病人、資金”三下沉,努力將90%的病人就醫問題解決在縣域內,降低貧困家庭就醫負擔。對高血壓、惡性腫瘤門診放化療等33種慢性病實行門診定額補助,將新農合重特大疾病保障范圍擴大到50種。全面推進大病保險,從20xx年起,將貧困人口大病保險起付線由5000元降至3000元,使農村貧困人口大病保險實際報銷比例提高3個百分點以上。
(四)改革健康促進模式
1、全面落實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為貧困白內障患者實施復明手術;為農村適齡婦女免費進行宮頸癌和乳腺癌檢查;為農村孕產婦落實住院分娩補助;為15歲以下人群補種乙肝疫苗;實施貧困縣鄉兒童營養改善項目,提升婦女兒童健康水平;大力推進出生缺陷綜合防治,實施國家孕前優生健康檢查、農村婦女增補葉酸預防神經管缺陷、貧困地區新生兒疾病篩查等項目。做好農村改廁工作,到20xx年底,衛生改廁數量在原基礎上提高5個百分點。
2、開展健康體檢。組織縣、鄉、村三級醫務和計生技術服務人員,分組分片進村入戶開展健康體檢,健全貧困村個人健康檔案,對高血壓、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開具健康處方,從改善生活方式、調節飲食結構、定期服藥復查等方面給予健康指導;重性精神疾病、“兩癌”等患者及時規范治療。針對雙聯村(貧困村)疾病譜,抽調市、縣、鄉三級專業技術人員開展義診活動,實現家門口專家現場服務。對慢病、重病群眾跟蹤開展醫療服務,提供健康咨詢、康復指導、優生優育、醫療信息等服務,指導合理用藥,使“雙聯”村成為健康扶貧行動的示范點。
3、推進健康促進模式改革。以鄉鎮計生辦、鄉鎮衛生院和村醫、計生專干、社長為主,落實健康教育、健康促進、健康管理職責,組建健康團隊,采取入戶上門、主動服務等形式對群眾進行健康生活習慣、婦幼保健、優生優育、生殖健康、艾滋病和結核病防治等知識的宣傳教育。開展“雨露計劃”(兩后生)培訓工作,與甘肅醫學院、市人社局和相關培訓機構等合作,組織貧困村“兩后生”參加老年家庭護理、中醫保健、推拿按摩、藥膳、月嫂等實用技能培訓,培養一批推拿師、藥膳師、醫院護工、中藥調劑員等,拓寬創業門路,增加創收渠道。
4、實施健康素養提升工程。開辦《中華崆峒養生堂》健康教育類電視專欄,廣泛宣傳普及健康知識和中醫藥適宜技術,落實好“村級三件事”,“健康保健工具包”使用培訓覆蓋率以戶為單位達到100%。加強中醫實用技術培訓,縣、鄉、村及社區醫護人員掌握15項以上中醫藥適宜技術,村民掌握6項以上食療保健技術。
5、完善大病調查干預機制。對白血病、終末期腎病、糖尿病、高血壓、高血脂癥等5種大病進行干預,減少貧困群眾發病率。開展因病致貧人員致病原因流行病學調查,并有針對性的開展預防干預。
(五)大力扶持中醫藥及相關產業發展
1、扶持發展“綠色”種植業。把藥用蔬菜、苗木種植和藥用動物養殖納入貧困縣區產業發展規劃,組織引導農民群眾種植適宜當地氣候條件的黃花菜、芹菜、百合等藥用蔬菜,鼓勵貧困村群眾人工培育種植中草藥。
2、推進“中華崆峒養生地”和隴東南中醫藥養生保健旅游創新區建設,促進中醫藥與養生、文化、旅游、農業等深度融合。
3、全面落實中醫藥醫保報銷優惠政策,大力推廣使用中醫藥及其適宜技術,減輕群眾費用負擔。
(六)嚴格落實計劃生育優惠政策
1、加大對計生家庭扶持力度。民政部門落實計生貧困家庭享受低保問題,做好農村計生“兩戶”醫療救助和困難救濟工作;扶貧部門積極推進整村推進項目村“少生快富”示范戶創建,加大項目、資金扶持傾斜力度,扶持計生家庭率先發展致富;教育部門按規定落實農村計生“兩戶”子女升學加分政策;婦聯擴大對農村計生貧困家庭婦女小額信貸發放范圍;農牧部門在農村國債沼氣建設項目中優先安排計生“兩戶”;水務部門在農村自來水入戶項目中減免計生“兩戶”費用。
2、全面落實計生各項優惠政策措施。嚴格落實農村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農村計生家庭獎勵扶助、計劃生育特別扶助、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救助、農村二女節育戶一次性獎勵等制度,圍繞計劃生育貧困家庭積極實施“成才、致富、保障、健康”四大工程。從20xx年起,將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扶助金提高到獨生子女傷殘家庭夫妻每人每月300元和死亡家庭夫妻每人每月500元,計劃生育家庭在失去獨生子女時,給予一次性2萬元的補助。對按期落實絕育措施的二女戶一次性獎勵10000元,對考入本科院校的農村計生“兩戶”子女發放6000元獎勵金。
3、抓好幸福家庭創建和幸福寓所建設。圍繞幸福家庭“十條標準”,建立“一戶一策”、“一對一幫扶”創建幫扶機制,在落實衛生計生“普惠”和“特惠”政策的基礎上,鼓勵引導相關部門、全社會開展多種形式的幫扶活動,在資金投入、信貸扶持、產業項目、危房改造和技能培訓等方面給幸福家庭創建戶予以支持。充分利用公共資源,建設集家庭健康、家庭服務、關愛照護、養老照料、教育培訓等功能為一體的幸福寓所,建立計生失獨、單親、空巢、傷殘家庭信息檔案和幫扶聯系卡,為計生家庭提供個性化、多樣化的綜合服務。
三、責任分工
衛計部門負責衛生計生項目規劃和項目爭取、健康扶貧行動指導、衛生計生精準扶貧措施落實監督檢查等工作,協調制定相關配套政策措施。發改部門負責爭取村衛生室建設項目,檢查考核項目計劃執行完成情況。財政部門負責相關配套資金落實、撥付和使用監督。人社部門負責制定落實相關優惠政策措施,做好免費醫學生工作安置、醫療衛生人才招錄引進,引導優秀大學畢業生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就業。民政、衛計、商業保險部門負責落實貧困家庭大病醫療救助和大病保險政策。扶貧、教育、人社、民政、農牧、水務、婦聯等部門、單位要結合各自職責落實好計生貧困家庭相關優惠政策。
四、保障措施
1、加強組織領導。各級衛生計生部門要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嚴格落實“一把手”負責制,制定落實衛生計生精準扶貧措施,扎實開展健康扶貧行動,督促推進各項重點任務落實。縣區要結合自身實際,明確職責分工,密切配合,統籌推進,全力落實好各項工作。鄉村要在扎實督查摸底的基礎上,建立因病致貧、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精準扶貧信息檔案,建立健全精準監測、動態管理機制。
2、保障經費投入。加強經費支持,在充分運用好國家財政衛生計生專項資金的基礎上,對涉及農民群眾健康問題要給予適當扶持和傾斜。在項目申報規劃時,要優先考慮支持貧困村。積極鼓勵社會各界參與衛生計生扶貧工作,在貧困村深入開展“健康扶貧”工作。積極鼓勵金融機構信貸支持,對農民健康生產、技能培訓等方面給予貸款支持。
3、強化監督管理。實行目標管理,靠實工作責任,落實工作任務。將縣鄉兩級衛生計生服務能力提升情況納入扶貧開發工作考核指標體系,增加指標考核權重。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檢查、隨機抽查和跟蹤檢查相結合的方式,督促工作落實,確保各項任務全面完成。
4、注重健康宣傳。通過多種媒體形式,圍繞改善生產生活方式、提高身心健康,深入宣傳衛生計生扶貧政策、經驗和典型事跡,廣泛宣傳健康知識,倡導健康生活方式,營造全社會參與衛生計生精準扶貧的良好輿論環境和社會氛圍。關于精準扶貧衛生計生支持計劃的實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