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運輸事故處理應急預案范文(精選3篇)
道路運輸事故處理應急預案范文 篇1
一、應急處理的范圍及原則
凡公司營運車輛在運輸中發生的道路交通事故、治安案件、疾病預防、車輛故障、火災爆炸及遇特殊情況等險情事故,均司應急處理范圍,適用于本預案。
實施本預案堅持以下原則:
1、救人高于一切;
2、施救與報告同時進行,逐級報告,就近施救;
3、局部服從全局,下級服從上級。
4、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密切配合。
5、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防止和減輕經濟損失。
6、實施屬地管理,在當地政府統一領導下建立統一有序和高效的應急處理機制,接受同級及其以上政府和有關主管部門及上級交通主管部門、公司的領導。
二、應急處理機構職責
應急處理領導組主要職責是:險情事故發生后,在公司險情事故處理領導組統一指揮下,委派帶隊領導并立即奔赴現場:
1、貫徹落實上級領導對險情應急處理工作批示,提出應急處理
具體措施,負責相關情況上報工作。
2、指導監督應急處理工作,協調解決應急處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3、掌握應急處理動態狀況及時調整部署應急工作措施。
4、應急處理領導組可視情況抽調工作人員,成立現場施救組、善后處理組、通訊聯絡組、后勤保障組、原因調查組等險情事故應急處理工作機構,明確責任人、聯絡人,迅速果斷地做好險情故應急處理工作。
三、應急處理程序
(一)、肇事呼救。險情事故發生后,肇事駕乘人員及當事人應立即向公司交通險情事故應急處理領導組緊急呼救,并開展自救。應急呼救電話如下:
1、交通事故報警電話:122保險報案:95518
2、匪警:110
3、火災事故:119
4、疾病救護:120
5、公司應急辦公室負責事故處理、施救組織、旅客疏散、聯系修車、傷病人員轉運等事宜。
(1)、遇客車營運中發生故障,無法繼續承運時,公司備有應急客車隨時輸送、轉送乘客。
(2)、遇客車營運中發生斗毆、偷竊等不法行為時,請拔110,公司辦公室電話:
(3)、客車營運中發生旅客突發疾病或發現高致病性傳染性疑
似病人時,請撥急救中心電話:120。
(二)、啟動預案。得知發生險情事故或收到肇事呼救后,應及時啟動本實施預案。
(三)、通訊聯絡。迅速收集,匯總險情事故應急處理的統計和動態情況,及時報告,并提出應急處理建議。
(四)、緊急報告。緊急報告須經公司應急處理領導組組長同意批準后,上報有關上級主管部門。
(五)、趕赴現場。得知發生危險事故或收到肇事呼救后,應急領導組應委派人員應立即趕赴現場,需要轉運旅客、傷病人員時,要及時調動應急車輛,協作處理應急工作事宜。
(六)、現場施救。應本著“救人高于一切“的原則積極救治受傷人員,最大限度地減少死亡、受傷人數,千方百計做好防止和減輕經濟損失的工作。
(七)、善后處理。采取統一管理,從快處理善后事項,做好死傷者家屬的食宿安排等接待工作;及時制定事故處理賠付標準和規定,積極做好事故處理賠付工作。
(八)、原因調查。做好事故調查取證工作,勘察事故現場,調查分析事故原因,舉一反三,做好登記核實工作。
(九)、后勤保障。根據應急處理工作需要,調集有關物資設備,保障應急處理急需,為應急處理人員提供生活保障。
(十)、工作報告。應急處理工作結束后,逐級書面報告應急處理工作情況,報告必須實事求是,不得弄虛作假或隱瞞具體詳情。
四、獎罰
根據參與應急處理工作實際情況與救助效果,對應急處理先進個人進行表彰獎勵。
經調查在應急處理工作中推諉扯皮,拖延時間或者虛報救助實效的,給予通報批評;性質嚴重的,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道路運輸事故處理應急預案范文 篇2
一、校內傷害事故的原因
課間學生追逐、打鬧;體育活動中不慎碰撞、摔倒;學校使用的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不符合國家和本市的安全標準;學校的場地、房屋和設備等維護、管理不當;學校組織教育教學活動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或未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實驗操作不當;極個別教師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等。
二、傷害事故的預防辦法:
1、加強對學生進行行為規范教育、安全教育,增強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
2、加強對教師進行師德教育,增強責任意識和法制意識。
3、加強對教育教學、生活設施、設備場地、房屋硬件的安全檢查,發現隱患立即整改。
4、根據學校安全工作要求,按年級和部門確定安全責任包干區,年級和部門負責人為安全責任包干區責任人。學校分別與各層面簽約,做到崗位到人,確保在校學生人身安全。
三、傷害事故的'處理程序
1、一旦發生意外學生傷害事故后,根據現有條件和能力及時進行救護,需送醫院的立即指派人員送專科醫院或大醫院進行救治。
2、在救護的過程中及時通知受傷害學生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
3、爭取在第一時間做好知情人的筆錄,(被調查人是未成年人,調查時要有監護人在場),調查人員應2名,記錄的內容要實事求是,不誘導;記錄用鋼筆或水筆,調查人員和被調查人員要有簽名。
4、如屬重大傷害事故,及時啟動事故處理應急預案,事故應急處理小組及時開展工作。
道路運輸事故處理應急預案范文 篇3
一、總則
學校的安全工作直接關系到學生是否安全、健康成長,關系到千家萬戶家庭的幸福,關系到社會的穩定,責任重于泰山。因此我們要從政治的高度,以對國家、民族極端負責的態度做好學校的衛生與安全工作,保障學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做到居安思危,警鐘長鳴。為做好學校安全事故的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師生的傷亡和國家財產的損失,特編制〈〈江臨中學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制定依據:近一段時間來發生在學校的安全事故時有耳聞:學校的食物中毒、傳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學生非正常死亡事件等時有發生,嚴重威脅著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各級領導也對此十分關注。本預案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教育部《關于加強學校事故報告工作的通知》和《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鹿城區教育系統重特大傷害事件應急處理預案》為依據,根據學校實際制定。
二、適用范圍
1、交通事故;
2、飲食中毒事故;
3、教育設施安全隱患事故;
4、火災事故;
5、學生心理疾病引發的事故;
6、學生活動意外傷害事故;
7、學生打架斗毆引發的事故;
8、其它性質特別嚴重產生重大影響的事故。
三、報告制定及程序
1、學校發生安全事故后,必須立即向校長室報告。發生飲食中毒、傳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師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后,學校應在2小時內立即電話報告教育局辦公室(聯系電話)。并根據事故性質報請以下部門救援:
①江臨派出所,鹿城區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消防119;
②江臨第一醫院,醫療急救中心120,區衛生監督所(聯系電話),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聯系電話)。
2、學校在12小時內寫出事故書面報告,逐級上報。
3、報告內容: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傷亡人數,事故簡要經過,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區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控制情況以及報告人、報告單位。事故現場情況、傷亡人數發生變化后,學校應及時進行補報。
四、應急處置指揮機構及職責
學校事故應急指揮機構的組成及職責如下:
1、總指揮:由校長擔任,全面負責學校安全事故的處置工作,及時聽取事故情況報告,視情況做出啟動應急處置預案決定。
2、副總指揮:由政教處主任擔任,分工負責事故的現場救援、調查處理和善后等工作、協調各處、室、部門之間的工作。
3、指揮組成員:政教處、工會主席及其它各處室主任。
做好現場救援、搶險和善后工作(具體分工另行明確)。
4、事故應急小組成員:學校行政領導、班主任、生活指導、保衛組成員、醫務人員、值周值日教師等。
五、事故現場應急處理
1、指揮部應根據事故類型,開展各項處置工作,及時聽取、了解事故現場情況。根據所判定的事件發生的原因和嚴重程度,研究搶救方案,采取相應措施,全力開展搶救工作,并迅速決定報告和求援。
2、在全力搶救傷員學生時,及時控制危險源,急救受傷人員脫離現場,實施應急救治,努力把事故損失控制到最低限度。
3、學校應立即組織有關人員,及時送傷員學生去醫院急診搶救。
4、及時控制現場,依法進行調查、取證,提出處理意見。
5、班主任老師應及時通知家長,做好家長的安撫工作。
6、總務處應為學生傷員做好有關醫藥費墊付等臨場服務處置工作。
7、政教處及時寫出事故報告送校長室上報。
六、事故調查處理
學校應對事故作出調查結論,按“四不放過”原則對責任事故作出調查處理: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師生員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嚴肅處理不放過;沒有采取切實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