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場突發應急預案(通用3篇)
商場突發應急預案 篇1
由于這些場所建筑一般為多層,空間跨度大,內部結構復雜、裝修豪華(采用大量的新型高分子材料)、易燃材料多、火災隱患危害大,且人員成份多、流量大,一旦發生火災,火勢蔓延快,人員、物資疏散困難,撲救難度大,極易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和人員傷亡事故。為及時、有效地處置人員聚集場所火災事故,確保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現結合我支隊現有的消防特種車輛和器材裝備,制定本處置預案。
一、指導思想
人員聚集場所災害事故在市政府的直接領導下,由福州市公安消防支隊具體負責滅火搶險戰斗工作;相關職能部門緊密合作,一切服從事故現場需要,與公安消防部門通力合作,統一行動,貫徹“救人第一、集中優勢兵力打殲滅戰”的指導思想,確實將人員傷亡、財產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二、火災特點
(一)煙霧濃,毒性大,易造成人員傷亡
1、燃燒時產生的大量煙霧或析出的有毒氣體、危害現場人員安全。
2、人員密集,通道不暢或相對較少,發生火災時易出現擁擠現象,造成大量人員疏散困難。
(二)撲救難度大
1、內部布局復雜,戰斗展開困難。
2、火焰大、溫度高,難以深入內部滅火。
3、當救人、疏散、滅火同步進行時,相互干擾大。
4、用水量大,容易造成水漬損失。
5、燃燒猛、蔓快,易造成大面積火災
6、易引燃相鄰建筑物。
三、火情設定
該樓某層某房間進行裝修,電焊工在電焊時焊渣噴濺四周引燃可燃物,由于撲救方法不當,火勢在房間蔓延。當火勢無法控制時,他逃出房間又未關房門,于是火勢在內走廊蔓延,加上內走廊防火門未關閉,導至煙、火迅速在樓道內水平蔓延,同時也延著豎向管道向上蔓延。
四、滅火救援力量組成及分工
(一)滅火救援力量組成及分工
1、滅火救援分隊:由市消防支隊轄區中隊、特勤大隊及各參戰中隊組成。
2、現場秩序維護分隊:由公安局負責
3、救護分隊:由衛生局負責
4、交通管制分隊:由交巡警大隊負責
5、通訊保障分隊:由電信局、市消防支隊指揮中心負責
6、勤務保障分隊:由市消防支隊后勤處負責
(二)消防力量調集程序:
1、第一出動
轄區中隊力量:根據警情等級調集相應力量
特勤大隊:根據警情等級調集相應力量
2、第二出動
支隊增援力量: 支隊指揮中心接到報警后,根據火場態勢調集相應力量到場。
五、人員密集場所火災的撲救原則
(一)統一指揮,及時調集社會力量
人員密集場所環境復雜,易造成人員被困,火勢蔓延迅速,滅火救援行動困難。市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接警后及時了解現場情況,調集有關資料,根據情況通知政府領導與公安消防部門組成滅火救援總指揮部,由政府領導協調有關單位參與救災活動,公安消防部門負責事故的滅火救援工作。
(二)加強第一出動力量
全面考慮所需人員數量和裝備類型人員密集場所環境復雜,可供作戰的有效途徑少,行動必須立足于“快”,除調派充足力量的車輛外,應充分考慮事故現場所需的戰斗人員數量及所需裝備的類型。特別注意及時增派特勤人員和車輛(如登高、排煙、破拆、照明等)。
(三)積極搶救和疏散人員,同時兼顧滅火
當火場內有大量人員未疏散時,應將救人放在首位。
1、分若干小組,打開一切有效途徑疏散人員至安全地帶;
2、注意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深入內部死角或人員易誤入部位尋找被困人員;
3、煙霧、高溫威脅被困人員時,應適時破拆排煙或用霧狀水掩護救人;
4、人員被火勢圍困時,應部署一定的滅火力量,救人、滅火同步進行,如情況特殊也可先滅火后救人;
5、利用室內或室外移動喊話器或橫幅、標語等方法,穩定人員情緒,為疏散創造條件。
六、處置措施
1、力量調度
指揮中心接到報警后立即啟動公眾聚集場所滅火救援預案。
1)按福州支隊四級預案調動轄區中隊、特勤大隊出警;
2)通知鄰近醫療機構和110;
3)要求單位進行救人滅火措施
①迅速向“119”指揮中心報警。利用廣播系統穩定被困人員情緒,指引安全疏散的路線和自救的方法。派人在單位入口等待消防隊到來;②保安人員和義務消防隊員迅速疏散、搶救被困人員。 ③ 啟動內部的消防設施,利用排煙設備進行排煙,噴淋系統實施滅火,并放下防火卷簾門進行防火分割。同時,義務消防員利用室內消火栓和滅火器撲救初期火災。④組織人員迅速疏散易燃易爆危險品貴重物品及可能引起火勢蔓延的物品。
4)立即通知指揮長前住現場;
5)群呼通知支隊領導和指揮部成員前往現場或準備相關物資;
6)根據火場態勢調集增援力量到場。
7)根據火場需要,在支隊領導授權下通知相關部門領導。如市、區政府,市、分局、交巡警支隊、醫療救護、自來水公司、電力公司、煤氣公司等有關單位負責人及有關工程技術專家等到場,成立火場總指揮部。
2、組織指揮及職責
支隊組成現場滅火救援指揮部,由支隊領導和司令部、政治處、后勤處、監督處四個部門、轄區大隊領導組成,其職責是負責現場滅火救援組織、指揮、后勤保障等工作。現場滅火救援指揮部服從由省市政府領導組成的總指揮部的領導。
1)火場總指揮部
總指揮:到場職務最高的領導
副總指揮:省公安廳領導、總隊領導、大樓所屬單位負責人。
成員: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隊、醫療救護、電力公司、發生火災單位等有關單位負責人及有關工程技術專家等。
地點:便于觀察、指揮和轉移的.地方。
職責:(一)了解現場情況,組織災情偵察和分析,確定總體決策和行動方案。
(二)視情成立滅火與搶險救援指揮部,設立作戰指揮組、政治宣傳組、后勤保障組等。
(三)向參戰的下級指揮員部署作戰任務,組織參戰單位協同作戰。根據現場變化情況,及時調整力量部署。必要時劃分戰斗區段,組織群眾參與輔助性行動。
(四)決定使用各種水源、利用臨近建筑物和有關設施。通知有關單位截斷現場區域內電力、可燃氣體和液體輸送,限制用火用電。
(五)劃定警戒區,組織疏散人員、物資,限制人員和交通工具進入,必要時下令拆除或者破拆毗鄰的建筑物、構筑物。
(六)調動供水、供電、供氣、通信、醫療、救護、環衛、環保、交通運輸等有關單位,并可報告政府調集駐軍、武警部隊提供協助。
(七)按照上級指示,確定新聞發布的內容、時間和發言人。
2)現場指揮部
現場總指揮:支隊長、政委
副總指揮:副支隊長、副政委、司令部參謀長、政治處主任、后勤處長、監督處長。
下設作戰指揮組、政治宣傳組、后勤保障組三個組。
作戰指揮組:司令部副參謀長、戰訓科長、指揮中心主任、秘書科長、警務科長、監督處副處長、監督處建審科長、指導科長、轄區大隊長;
政治宣傳組:政治處副主任、組教科長、監督處宣傳科長;
后勤保障組:后勤副處長、裝備科長、財務科長;
地點:大樓大門器材集結處
任務:制定相應的滅火措施,確立火場的主攻方向,調整和調結滅火力量,向上級指揮部報告火場情況。
3)、前沿指揮部
指揮:副參謀長
成員:戰訓、通訊參謀、中隊指揮員、火災單位保安部人員
地點:事故救援樓層下層。
任務:貫徹現場指揮部的戰斗意圖,根據現場情況調整滅火力量采取機動措施有效撲滅火災。
3、滅火措施和任務部署
根據滅火救援力量到達順序,行動的展開順序為:偵察——疏散營救被困人員——控制火勢——滅火。
1)偵察
先到場的消防人員通過外部觀察、詢問知情人、組織偵察小組內部偵察,迅速查明:
(1)起火樓層,燃燒范圍,蔓延方向。
(2)被困人員數量,位置,可以利用的疏散途徑、方式。
(3)需要設置堵截陣地的位置。
(4)內部消防設施可利用情況。
2)積極疏散與搶救被困人員
(1) 利用廣播設備、手提擴音器等,穩定被困人員情緒,避免跳樓等事故的發生。提醒遇險的顧客利用床單、布匹做下滑繩纜,進行自救互救。
(2) 啟動防排煙設備,打開門窗用霧狀水流排煙等,減輕高熱煙氣對遇險人員的威脅,為搶救人員創造條件。
(3) 組成若干救人小組(每組不少于3人),利用內部通道,深入內部,有組織地疏散搶救遇險人員,必要時利用噴霧水槍掩護。
(4) 在著火層的外部,架設消防拉梯、云梯、軟梯等,從外部營救遇險人員。
(5)會同單位內消防力量和利用社會力量(武警、公安、交警等部門)作好外圍人員輸送救助及物質保障工作;占據現場各安全出口,引導人員朝正確方向疏散。
(6)人員被火勢圍困時,應部署一定的滅火力量,救人、滅火同步進行,如情況特殊也可先滅火后救人。
3)開辟救人進攻通道控制火勢
(1)著火層滅火救援小組利用消防電梯和疏散樓梯到達作業樓層搜救人員內攻滅火。
(2)利用舉高車,高噴車等救人和外攻滅火。
(3)根據火場具體情況操作機械防、排煙系統,利用防火、防煙分隔物保障疏散、救生通道和燃燒區外其它防火、防煙分區的生存條件。
(4)在燃燒及蔓延區域內根據需要開辟自然排煙通道、利用移動排煙機排煙、霧狀射流驅散等方式創造救生作業務件。
4)滅火
(1)當所調集力量全部到場,已無人員直接受煙火威脅、短時間內處于相對安全狀態時,可集中力量先滅火。
(2)依托疏樓梯間、電梯前室設置水槍陣地向燃燒區進攻。
(3)在內外控制火勢蔓延不再形成新的燃燒區域的情況下,集中內部優勢兵力逐個房間滅火。
(4)室外舉高車輛根據滅火需要設置堵截水暮或直接炮攻打火、輔助內攻。
七、戰斗保障
1、通信保障
執行滅火救援任務以無線通信方式為主:
現場指揮部——通信指揮車一部,車載通信器材(指揮員電腦一臺、手持臺五部)。
中隊指揮員――每人手持臺一部
班 長――每人手持臺一部
到達滅火救援行動區域時統一使用一級無線通信組網,與現場指揮部進行現場通信指揮聯絡。
總指揮與現場指揮部進行通信聯絡時統一使用1頻點聯絡,福州支隊現場指揮部與前沿指揮部、指揮中心、市局指揮中心進行通信聯絡時統一使用2、4頻點聯絡,各參戰中隊內部聯絡時使用各自頻點聯絡。
2、裝備保障
(1)車輛裝備和特種器材由支隊調集備齊;在滅火救援行動中,需要緊急調用其他救援物資和裝備時,由現場總指揮統一協調。
(2)后勤保障組保證滅火救援行動所需的滅火劑、油料和特種救援器材配件的供應;組織技術人員及時對現場車輛、裝備進行維護保養,避免因車輛裝備故障損壞而影響滅火救援行動。
3、生活保障
后勤保障組積極相關單位聯系,做好現場人員食宿、醫療、服裝和防暑、防寒等保障工作。
八、注意事項
1、內攻滅火時,必須穿戴好呼吸器、隔熱服等個人安全防護裝備。
2、積極妥善地處理現場受傷人員,及時送往現場急救點。
3、疏散高檔貴重商品時,要小心輕放,避免損壞,對疏散出來的各種商品要及時交給警戒組監管,避免丟失。
4、滅火時要正確選用水槍,不得盲目射水,以減少水漬損失。
5、深入內部救人、滅火時,注意房頂、吊頂塌落、地板陷落等傷人。
6、夜間作戰要做好火場的照明工作。
商場突發應急預案 篇2
一、 目的
為最大限度的減少火災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及其實施細則和省、 市政 府的有關規定精神,特制定本預案。
二、 適用范圍
本工作規程用于購物中心商業廣場管理處火災撲救工作。
三、消防組織結構
四、 職責:
1、 總指揮主要職責
1) 統一協調管理處各部門應急救援工作;
2) 組織制定并實施火災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方案;
3) 統一調配救援設備、人員、物資、器材;
4) 適時批準啟動救援預案和終止緊急狀態;
5) 組織落實主管領導交辦的相關工作。
2、 副總指揮主要職責
1) 如總指揮不在,行駛總指揮職責;
2) 負責事故應急處理的綜合協調工作;
3) 負責施救人員、物資、器材的調配;
4) 承辦總指揮交辦的其他工作。
3、 滅火組組長主要職責
1) 負責在火警發生后要迅速趕赴現場指揮滅火;
2) 負責報告火災的撲救情況;
3) 負責火災撲滅后,保護火災現場等待調查;
4) 承辦總指揮交辦的其他工作。
4、 疏散組組長主要職責
1) 負責有計劃、有步驟的將易燃易爆物品、受火災威脅的人員、重要文件及時疏散到安全 地方;
2) 指揮疏散事故影響區的人員;
3) 保證消防車輛能自由進出,保持商場內外各通道暢通;
4) 承辦總指揮交辦的其他工作。
5、 警戒組組長主要職責
1) 組織工程部人員維護事故發生區域治安、交通秩序;
2) 承辦總指揮交辦的其他工作。
6、 后援支持組組長主要職責
1) 統一指揮施救隊伍;
2) 籌措調集應急救援所需的交通工具、器材;
3) 負責實施防止事故擴大的安全防范措施;
4) 迅速組建搶險和現場救治醫療隊伍;
5) 組織指揮現場搶險救災、傷員救治及轉送工作;
6) 承辦總指揮交辦的其他工作。
商場突發應急預案 篇3
一、完善防范機制,落實防范責任
學校建立以副校長為組長的處置突發治安事件工作小組,構建校園防范網絡,明確職責,落實到人。
二、事件預防
1、建立嚴格的門衛制度,確保24小時有人值班。
2、學校聘請的保安應接受專門培訓,提高業務能力,增加責任意識。
3、來人來訪必須查驗登記,執行好登記制度。
4、學校報警、監控設備應時刻處于正常運行狀態。
5、學生進校后一般不得中途離校,確有需要,應出具出門證明。
6、學生不得攜帶管制刀具等違禁物品進校。
7、如發現不良分子襲擾,應立即制止、制服,并撥打“110”報警。
8、如遇恐怖事件,要盡力穩住局勢,迅速疏散師生,并立即向公安機關和教育部門報案。
9、加強平時的安全教育,定期組織應急疏散、救護演練。
三、事件應急處置程序
外來暴力侵害事故
若外來人員強行闖入校園,學校門衛或保安人員不得放行,向其發出警告,并應盡力將其驅逐。對不聽勸拒者或遇突發不良分子襲擊、行兇等暴力侵害時,迅速與校領導取得聯系并拉響警報鈴,同時立即啟動如下應急程序:
1、學校領導立即報警110請求援助。
2、校長指揮護校隊立即趕到出事地點,應首先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制止、制服,使之停止侵害行為,及時控制事態、保護現場為公安部門勘察取證提供方便。同時,安全專干組織教師安撫保護好學生,作好疏散撤離準備,并視實際情況將學生緊急疏散撤離至安全區域。同時,學校應及時向教育局報告情況。
3、總務處負責聯系職工醫院,請求“120”支援。一名學校領導帶領總務后勤人員負責勸散圍觀群眾,分散堵塞進入校門通道的車輛。一名值日教師佩帶標志,負責到路口引路接“110”、“120”車輛。
4、校醫老師對受傷師生及時緊急止血、初步救治、護理。
5、一名學校領導帶領政教處或教導處積極配合公安部門做好調查取證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處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