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防地質災害應急預案(通用3篇)
防汛防地質災害應急預案 篇1
一、總則
(一)本預案所稱突發性地質災害,是指自然因素或者人為活動引發的危害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與地質作用有關的災害。
(二)本預案適用于發生在廣東省境內的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工作。
(三)地質災害按危害程度分為四個等級:
特大型:
大型:
中型:
小型:
(四)地質災害應急處置工作原則:統一領導、部門分工、分級管理、屬地為主、綜合協調、有備無患、快速高效。
1、特大型地質災害由省人民政府負責組織應急處置工作,各級人民政府全力配合。
2、大型地質災害由市人民政府負責組織應急處置工作,省有關部門會同市人民政府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3、中型地質災害由市人民政府負責應急處置工作,省有關部門給予必要的支持與配合。
4、小型地質災害由當地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應急處置工作
二、組織機構和部門職責
(一)省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副省長擔任領導小組組長,省人民政府副秘書長和省國土資源廳廳長、省委宣傳部副部長擔任副組長。省發展改革委、經貿委、財政廳、民政廳、國土資源廳、建設廳、交通廳、水利廳、衛生廳、氣象局、安全生產監管局等有關職能部門的負責同志任領導小組成員。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由省國土資源廳承擔。
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統一領導全省地質災害應急工作,協調解決地質災害處置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等。
(二)應急指揮部。特大型災情發生后,災害發生地的市、縣(市、區)要成立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必要時省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和災害發生地市的主要領導組成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
省級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由省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或副組長任總指揮。有關單位領導和人員組成應急分隊。
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主要職責:執行省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下達的地質災害搶險救災任務;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特大型、大型和某些中型地質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
(三)省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及有關部門,在省政府和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協調下,各司其職,通力合作,做好特大型地質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根據處置工作需要,配合市人民政府做好大型、中型地質災害防治應急處置的有關工作。
1、省委宣傳部:負責地質災害應急處置宣傳報道的協調工作。
2、省國土資源廳:負責省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建立健全地質災害預警體系、值班制度和災情速報制度;發布地質災害預警信息,按照有關規定向省人民政府和國土資源部報告災情信息;會同省直有關部門做好搶險、救助的部署、協調、指導和監督工作;組織地質災害調查,按照有關規定向省人民政府和國土資源部報告地質災害調查和處置情況。
3、省交通廳:負責組織、指揮、協調搶修因災害損壞的交通公路設施;在危險路段設立醒目的警示標志;做好搶險救災人員、物資以及撤離人員的緊急運輸工作。
4、省民政廳:負責及時組織、協調救災工作;組織調運救災物資,協助災區各級人民政府及時設置避險場所和救濟物資供應點,組織轉移、安置和救濟災民;核定和報告災情,及時向省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報告災民救助和安置情況。
5、省公安廳:負責組織、指揮、協調公安機關維護災區社會治安,參與搶險救災,積極預防和妥善處置防止因地質災害引發的群體性治安事件,做好進出災區道路和災區內交通疏導工作。
6、省水利廳:組織和督促當地水利主管部門開展水利設施沿線地質災害的搶險、救助工作;及時向省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通報汛情動態。
7、省發展改革委:負責安排重大救災基建項目,協調建設資金;組織、協調救災物資的調撥和供應。
8、省經貿委:協調鐵路郵電、通信、電力、商業、物資、醫藥等部門的搶險救災工作。
9、省農業廳:負責有關農用救災物資的及時組織、協調和調配;協助災區及時做好農業救災復產工作。
防汛防地質災害應急預案 篇2
為了抵御和防范汛期地質災害的發生,以及把因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減少到最低點,按照國務院“早準備、早部署、早行動、早落實”指示精神和堅持“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人防為主,全力搶險”的方針,在建立、健全各項責任制和制度的基礎上,統一組織,統一指揮,定領導,定區域,定任務,在汛期前后,對鄉內水利、防洪設施、重點地質監測區域進行全面檢查,及時清除隱患,確保安全渡汛,努力將人畜傷亡和經濟財產損失降到最低點。為此,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基本情況
全鄉地質災害村。我鄉山地地質災害種類主要體現為:滑坡,地面塌陷,地裂縫,地面沉降,河庫塌岸等。
二、重點防范區段
根據要求,結合我鄉實際,圈定全鄉重點防范區段為:等。
三、防范措施
⑴做好經常的宣傳工作,使廣大干部群眾提高對地質災害的認識,加強自身防范,預測和自救能力。
⑵落實防災責任制,逐點落實包括監測、報警、疏散、應急搶險等應急措施。
⑶制定監測人員培訓計劃和重要隱患點巡回檢查,以及建立地質災害巡查制度。
四、成立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組和搶險指揮部,定領導、定區域、定任務、落實責任
⑴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下設辦公室,由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⑵搶險指揮部成員名單
指揮長:
副指揮長:
成員:
五、責任分工
⑴河庫監測總負責人:
責任人:
⑵地質災害監測總負責人:
防汛防地質災害應急預案 篇3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和《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切實做好全鎮20xx年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結合全鎮實際情況,及上級有關文件精神,修編制定本方案。
一、原則
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必須按照"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全面規劃,綜合治理"的基本原則,開展群測群防,采取適當的工程治理措施,阻止地質災害的發生和發展,避免或減輕地質災害損失。遵循"社會、經濟、生態三大效益相統一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相協調"的基本原則,同時兼顧以下原則:
1、堅持政府統一領導、行政主管部門統一管理原則;
2、專業隊伍與當地群眾相結合,技術業務與行政措施并重原則;
3、事先摸清災情、充分做好準備與應急處置原則,分部門負責并協調一致原則;
4、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原則;
5、全面規劃與重點防治相結合的原則;
6、防治地質災害與其它社會經濟活動協調發展的原則;
7、堅持“誰破壞、誰治理”的原則。
各村、各單位、企業應按照防災方案要求,快速、有序、高效、科學地實施境內地質災害防災減災工作,提高防治地質災害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
二、目標
地質災害的危害極大,它的影響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破壞房屋、交通、水利設施,造成人員傷亡,破壞生態環境等。因而,推廣普及地質災害防治迫在眉睫,促進地質災害防治法制建設,要求全鎮積極主動地、科學地、有計劃地參與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地質災害的損失與威脅是全鎮工作的重要目標。地質災害防治的目標就是通過有效措施,做到提前預警,應急得當,達到盡量減少地質災害所造成的危害的目的。
三、地質災害現狀及防治形勢
(一)自然地理與地質環境概況
鎮位于縣中部,全鎮面積202平方公里,耕地面積4.413萬畝,林地面積21萬畝,轄36個行政村,130個自然村,總人口4.3萬人,古寧線、福汾線、古屏線穿越境內。
鎮屬于亞熱帶山區季風氣候,溶蝕高原地貌顯著,石頭山多,地表缺水,土層微薄,降雨滲漏嚴重,地表水源貧瘠。平均海拔650米,常年平均氣溫17.8℃,最低氣溫-5℃,最高氣溫38.6℃,年降雨量1680毫米以上,無霜期為280天。鎮區地質構造發育,以斷裂為主,主要有NNE、NE、SN、NW向斷裂,斷裂破壞了巖體的完整性,致使巖石破碎,加劇了巖石的風化速度,削弱巖石的強度。對地質災害的產生起到不可低估的作用。
(二)地質災害現狀
全鎮是全縣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重點鎮之一,全鎮現有地質災害(隱患)點21個,其中滑坡12處,崩塌9處,分布于全鎮16個行政村,其中一般隱患點7處,較大隱患點14處,重大隱患點0處,威脅76棟房屋,123戶,合計599人。全鎮共有高陡邊坡地質災害點9處,分布于6個行政村。其中,銀場村、周厝村、牛峰村為地質災害隱患點和高陡邊坡地質災害隱患點均有分布的行政村。
(三)防治現狀
全鎮在縣相關單位的領導下,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有所成效,建立了災點監測人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和抗災、救災應急反應系統,群眾防災減災意識有所提高。但全鎮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依然整體較為被動;防治工作和技術管理能力薄弱以及麻痹僥幸心理尚存等問題。全鎮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任務仍然繁重。
四、20xx年地質災害趨勢預測
根據省氣象局發布的20xx年氣候預測:
1、早春季(3-4月):預計早春季總降水量偏多1-2成。月份分布大致是:3月和4月偏多1-2成。
2、雨季(5-6月):預計雨季總降水量偏多1-3成。雨季可能出現持續性暴雨過程。
3、夏季(7-9月):預計總降水量偏少1-3成。
4、秋季(10-11月):預計總降水量偏少1-2成。
5、預計20xx年登陸或影響我縣的熱帶氣旋(俗稱臺風)總數4-5個,較常年略少,但強度偏強,可能有秋季臺風影響。
臺風和強降雨時期將可能為地質災害高發期。同時,各地質災害高易發區仍為各村地災點,可能在暴雨及人類工程活動等外力作用下,產生災害;其他低山區的一些房后高陡邊坡、溝口民房等,均有變形破壞或出現滑坡、泥石流的可能。
五、地質災害防治部署
(一)落實防治地質災害責任制
成立鎮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小組成員,組成人員名單如下:
地質災害防治是事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大事。各村、各單位、企業要把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堅持不懈地抓緊抓好,要將地質災害危險點的監測和防治任務落實到具體單位和責任人,做到任務明確,責任到人。地質災害責任人由鎮政府及有關部門分管領導、受威脅單位主要負責人、村兩委主干擔任。受地質災害威脅的村居,由村兩委組織受威脅村民開展巡查、監測。
國土資源所是全鎮地質災害防治的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制定防治地質災害工作方案,宣傳地質災害防災減災知識,建立并完善地質災害點資料庫與群測群防網絡,實行汛期24小時專人值班,時刻保持與防汛抗旱、氣象等有關部門的緊密聯系,按規定及時報告、轉達和指揮治理,加強防治地質災害的技術指導工作并提出切實有效的防治措施。
其它有關部門按照部門職責分工,落實防災責任制,認真做好全鎮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二)加強汛期地質災害險情巡回檢查
各村、各單位、企業應組織人員對本轄區內的主要地質災害點、災害重點防護區進行巡回檢查,其主要任務是:
1、檢查地質災害防災方案落實情況
主要內容:組織機構(各村、各單位、企業防災責任人),危險點監測(監測責任人、觀測點布置、觀測方法、記錄、匯交整理),信息網絡,防災預報,危險區群眾的防災意識,應急方案及措施等。
2、檢查主要災害危險點
對轄區內主要地質災害危險點,要劃定警戒區,設立告示牌;行政村應根據本地實際情況,確定重點防范,并掛牌警示;對轄區有險情的災害點進行現場和室內檢查,發現地質災害危險點有明顯異常情況的,所在村應及時上報鎮人民政府,并組織調查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三)災前監測與安全轉移
1、當地質災害氣象風險預警為三級時,鎮政府、國土資源所應部署防災工作,加強值班;應及時組織對地質災害隱患點和易發區的巡查;隱患點和易發區的防災責任人、監測人、協管員應加強對隱患點和易發區的監測和防范。發現險情應立即報告,鎮政府應及時采取防災避險措施;其他部門和單位對職責范圍內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和易發區加強監測、巡查,及時采取避險措施。
2、當地質災害氣象風險預警為二級時,實行24小時值班,領導帶班,做好搶險救災準備;應組織對地質災害隱患點和易發區(特別是高陡邊坡)進行加密巡查;防災責任人、監測人、協管員應對隱患點和易發區的加密監測和防范。組織地質災害隱患點的群眾轉移至地質災害避險點;易發區受威脅人員要根據當地雨情、險情,適時轉移避讓。
3、當地質災害氣象風險預警為一級時,應實行24小時值班,領導帶班,做好投入搶險救災的準備,組織地質災害隱患點和易發區的群眾轉移至地質災害避險點。
4、地質災害轉移對象:易發生地質災害的山坡、邊坡建筑物內的群眾;易發生泥石流山溝及溝口(低洼)地帶的群眾;已查明的地質災害隱患點的群眾;其他在易發生地質災害、可能造成人員傷亡的地帶的群眾。
5、各村委會、各單位、企業應成立相應的地質災害防救組織,配足必要的物質裝備,提高防救隊伍的素質;制定具體的防救方案,特別是臨災前的人員轉移方案,并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四)避險步驟及撤離路線示意圖
1、由責任人發布命令。
2、采取電話、鳴鑼、鳴哨等辦法通知和預警。
3、防治應急分隊組織人員撤離。
4、鎮、村組織安置群眾。
5、撤離路線示意圖:隱患點安置點:避災點。
(五)搶險救災
災情發生后,各村、各單位、企業應按既定的方案指揮搶險救災工作。搶險救援隊伍要迅速進入現場,搶救受災人員;民政、建管、衛生等部門應及時做好傷員救治,安置撫恤等;交通、通迅、公安等部門應做好相關工作。必要時,可請上級有關部門給予支援,切實做到防范有效、轉移迅速、救治及時,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六)建立防治地質災害災情報告制度
各村、各單位、企業對特別易發生地質災害的重點地區,要進一步健全防治地質災害報告制度,做到上下信息暢通,為防災救災的指揮決定提供及時、準確的信息。在汛期期間,各村、各單位、企業要及時向鎮人民政府報告重大災情,每月1日—3日報送上月災情情況,每年11月25日前報送全年災情報告和有關資料。
六、防災預案的實施
(一)建立完善地質災害防治條件。將地質災害群防群測任務分解到鎮村兩級,明確具體監測人和監督單位責任人,建立完善的群專結合和群防群測的預報網絡體系。
(二)安排資金,保證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需要
鎮村兩級要撥給一定經費重點解決地質災害點的監測、群測群防和治理的費用。用于防治地災資金,必須專款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