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運輸應急預案(精選31篇)
2024運輸應急預案 篇1
一、基本原則:
為進一步強化我公司春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春運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產事故處理應急救援機制,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防治結合”的宗旨,強化紅線意識,提高贛榆公司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能力和事故處理的有效性,使安全生產事故處理更加規范化和程序化,進一步控制事態的.發展,縮小影響減少損失,充分保障公司各項生產工作秩序穩定有序。依據有限公司有關文件的規定,針對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20xx年春運安全生產處理應急救援預案:
二、組織機構:
1、為加強春運預案的組織領導,確保公司在發生春運安全生產事故時,各項應急救援措施落實到位,快速、及時、有序的做好事故的處理工作,公司成立春運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領導小組:
組 長:于軍昌
副組長:
成 員:
2、領導小組下設“事故應急救援處理處”,負責全面落實領導小組制定的各項應急措施和方案,辦公地點設在公司安保科。
3、領導小組職責:
①負責事故處理應急預案的具體組織實施。
②協調內外部關系,制定應急方案,向有限公司安保處報告安全生產事故和應急救援預案的執行情況。
③組織相關人員趕赴事故現場,配合有關部門組織協調搶救和應急處置工作。
④查明事故原因,評估事故損失。
⑤根據事故性質,對有關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
⑥指導安保科制定防范措施。
三、信息報告:
1、各個科室應嚴格執行公司的信息報告制度,當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時,事故現場當事人和相關人員應利用一切條件,迅速撥打當地的救援電話請求幫助,同時向公司領導小組報告案情。
2、公司在接到報案后,應迅速查明案情,并以電話和傳真方式,在規定時間內向有限公司安保處和保險公司報告事故的情況,涉及旅客意外傷害和商務事故應同時向有限公司客運處報告。
四、事故報告的時限規定及后果預測:
1、發生一般事故,事故發生方的駕駛員或承包業主應在事故發生后立即報告公司安保科,安保科立即派人趕赴事故現場,組織開展搶險救援等事故處理工作。安保科按事故等級時間規定上報安全處。
2、發生重大事故,事故發生方的駕駛員或承包業主應在第一時間內報告公司安保科,安保科接報案后,應立即向有限公司安保處報告,并組織相關部門趕赴事故現場,組織協調搶險救援等事故處理工作。
3、發生特大事故,事故發生方的駕駛員或承包業主應在最短時間內報告公司安保科,安保科接報后應立即向總公司安保處報告,事故報告時間最長不超過1小時,公司領導帶領有關科室人員立即趕赴事故現場,組織協調搶險救援等事故處理工作,并隨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事故變化情況。
4、各科室管理人員應保持通訊聯絡暢通,在預案啟動后及時向公司報告各類有效信息。報告方式采用電話、傳真或專人報告
5、安保科在查明案情后,應根據事故中的人員傷亡情況,財產的破壞程度和事故善后處理以及恢復生產所需的物資品種和資金的需求量等方面的內容,進行事故的后果預測,并以書面形式報告有限公司安保處。
五、應急救援預案的啟動程序與響應:
當發生重大以上安全生產事故,立即啟動應急救援預案,應急預案的啟動命令應有日值班領導下達,安保科為預案的具體組織者和實施部門,啟動與響應程序為:
1、道路交通事故、旅客意外傷害事故現場處置程序:
①當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后,事故當事人和相關人員應采取自救、互救措施,搶救傷員保護事故現場,并向當地公安機關和所在單位報告。
②安保科接到報告后,應通過安全網絡立即與公安部門和安全協作單位聯系,了解事故發生的詳細情況,并按規定的內容向總公司報告。
③公司和安保科人員到達事故現場后,應立即會同公安、醫療機構組織搶救傷員和財產,減少事故損失。協助公安部門維持現場秩序,并對當事人再次進行詢問。
④事故處理人員必須做好傷亡人員親屬的思想穩定工作,防止矛盾激化,縮小事故影響。
⑤制作圖片和事故現場圖,采集行車記錄儀的數據,對事故發生原因進行初步分析。
⑥對人員傷亡情況進行調查,調查的內容包括,傷亡人員的姓名、年齡、籍貫、工作單位、家庭成員及年齡、傷勢程度等。
⑦對車輛損失進行勘察,并會同保險公司和物價定損部門,對財產損失進行定損,確定車輛維修地點。
⑧對事故所需的費用進行估算,督促當事人或承包人盡快籌集資金。
2、其它事故現場處置程序:
①事故處理相關人員到達事故現場后,應采取措施保護現場,并組織人員配合救援部門立即救護傷員,搶救財產。
②對事故現場進行詳細勘察,收集證據,查明事故原因。
③對人員傷亡情況進行調查研究,調查的內容包括,傷亡人員的姓名、年齡、籍貫、工作單位、家庭成員及年齡、傷勢程度等。
④對財產損失進行評估,確定事故直接經濟損失。
⑤制定善后處理方案,編制事故調查報告。
六、事故的善后處理:
1、事故處理人員應以高度的責任心維護企業和承包人合法利益不受損失。耐心的做好說服和解釋工作,在國家規定的賠償范圍內進行賠償。對超出的部分,應及時向上級領導匯報或征得當事人的同意。
2、對案卷資料應進行嚴格審查,確保案卷資料齊全有效。對交通事故中對方無賠償能力的,應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是否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財產保全。對在其它安全生產事故中涉及刑事犯罪的人員,由公安部門依法處理。
3、事故處理結束后,事故處理人員應及時對案卷資料統一進行整理登記。凡涉及保險索賠的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凡在公司內統一保險的車輛由安保科審核登記,報送保險公司辦理索賠手續,在總公司安保處保險的車輛報有限公司安保處審核登記,由安保處統一報送保險公司辦理索賠手續,其它案件按有限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2024運輸應急預案 篇2
一、目的
為了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發生,保障人民生命及財產安全,加強鐵水運輸的操作管理,特建立鐵水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體系。
二、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鐵水運輸作業、預防爆炸事故和漏包事故的管理和救援。
三、鐵水運輸作業規定
1、要在車輛停止狀態下預熱發動機,避免頻繁和劇烈加速,適時換檔,每檔發動機轉速不超過該檔最高轉速的三分之二。
2、每次出車前駕駛員應進行“車輛日常檢查”,有關檢查內容見車輛操作手冊,押運員應進行“鐵罐日常檢查”。
3、必須在關好車門后,才能開始行駛,在離開車輛時必須從點火開關上取下鑰匙,起步前必須系好安全帶,座椅與安全氣囊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
4、只允許在車輛停止而且載有危險貨物時,才允許接通“安全停車”殲關,不得在車輛行駛過程中操作此開關。
5、不得在車輛移動過程中鎖死方向盤,傾翻駕駛室前應首先關閉冷氣和附加冷氣。
6、只能在停車時使用睡鋪,行車前必須將睡鋪掀起,并且固定好。
7、只能在停車時才能使用駕駛員工作站,不得在儲物箱內放置重物。
8、駕駛員應隨時注意車速,并與前方車輛保持足夠的安全車距,車輛行駛時,必須接通防抱死制動系統(ABS),鐵水運輸的車輛在廠區外公路上行使速度不得超過60公里/小時,廠區內行使速度不得超過15公里/小時。通行時有交通管制限制的遵照執行。
9、牽引車倒車前與掛車掛接時,牽引車與掛車之間嚴禁站人,掛車時不允許使掛車向牽引車移動。
10、蓄電池充電過程中必須保持通風良好,不得搭接和修理保險絲,必須在排除故障后方能更換保險絲。
11、因故不能及時裝卸時,在待裝卸期間行車和隨車人員應負責看管車輛和所裝貨物,隨時保持與裝卸鐵水所在部門的溝通,危及安全時應立即向公司匯報,情況嚴重時應報請當地公安及運管部門。
12、車輛運行必須配備專職押運人員,嚴禁搭載無關人員和無關貨物,車上人員嚴禁吸煙,運行中的車輛駕駛員禁止接聽電話。
13、貨物的裝卸作業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輕裝輕卸嚴禁擦碰、撞擊、重壓、倒置。
14、駕駛員在裝卸鐵水作業進入生產現場時,駕駛員、押運員必須將勞保用品穿戴整齊,服從裝卸所在地點生產人員的指揮,按規定行車和泊車。
15、鐵水運輸駕駛員除遵守上述安全操作規程之外,還需遵守汽車駕駛員的安全操作規程、公司轉運鐵水管理制度和轉運班車輛管理制度。
16、嚴禁司機酒后駕車。
四、事故應急處理程序
(1)當鐵水運輸車輛因故在廠區內產生重大事故時,事故部門立即上報車間領導及有關部門。相關各級負責人收到信息都應快迅到達事故現場,不得借故不到;
(2)安全生產部負責組織人員疏散、轉移至安全地帶,確保職工生命安全;
(3)根據現場事態發展情況,切斷相鄰危險源,展開相關救援工作。
(4)若事故造成相鄰建筑物著火時,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撲救,程序和方法詳見《安全生產應急預案》中第1節火災撲救。
(5)有重大損失和人員傷亡時,啟動公司應急救援程序或報警,各應急救援組立好進入工作狀態。在有關部門領導下,正確、合理地搶救傷員、財物,撲滅周圍著火點。
(6)當有人員外傷、燒燙傷等,應送往公司醫務室實施緊急救護。
(7)報警:程序第一章。
(8)各應急救援人員(安全事故救援組、警戒與交通管制組、醫療救護組、后勤保障組、物資搶救組、設備搶險組)等按照各自的職責和工作程序工作。
(9)在轉運過程中,鐵水的盛裝容器,發現有滲漏、破損等現象,在未經改裝和采取其他安全措施之前,引起燃燒或爆炸現象,應立即采取自救,并向公司報告,情況危急時向當地消防部門報告,盡快妥善處理解決,以防事故擴大。
2024運輸應急預案 篇3
運輸易燃易爆危險物品,一旦發生交通事故或自然災害,即會引起更嚴重的火災爆炸事故,給人民生命和國家財產造成重大的損失,為預防重大事故發生,提高緊急處理情況的應變能力,沉著靈活應對各種突如其來的事故(災害),以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保護環境為目標,根據我司目前的安全工作情況,和跨區域運輸陪送特點,特制定以下事故(災害)搶險應急預警方案。
一、公司事故(災害)應急處理指揮機構及工作小組事故(災害)搶救應急指揮部指揮
組長:周平
小組成員:李送添、陳全振、黃一平
后勤保障組長:黃一平
小組成員:劉錦泉、王鵬、繆瀲鋒、陳遠康、楊文明?
二、預警級別
一級警別:指重特大交通事故,車輛起火、爆炸,以及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車毀人亡,致使財產損失5萬以上,人員傷亡2人以上(含2人);
二級警別:指重大交通事故導致人員傷亡事故,或因漏氣造成財產損失3萬元以上5萬元以內的;
三級警別:指一般交通事故(災害),或漏氣雖未造成人員傷亡,但致使財產損失2萬元以上3萬元以內的。
三、預警控制范圍及應急防范措施:
(1)預警控制范圍包括:氣罐車進出氣站作業區、各加氣站接卸作業現場、停車場、行駛途中等。
(2)應急防范措施
1、氣罐車進出氣站作業區、充氣前,押運員檢查車輛及罐體各氣閥有無泄漏異常,排氣管防火帽是否關閉完整,罐體靜電線接地是否安全可靠,同時檢查隨車滅火器材是否齊全有效,遵守并按規定交出車上和個人攜帶的著火器。駕駛員和押運員因對作業現場保持警視狀態,一旦事故(災害)發生,應立即進行自救和報警求救,詳細說明事故(災害)地點、人員傷亡和損失情況,以及事故(災害)對周圍環境的危害程度,并能果斷做出施救的最佳方案以供參考。
2、公司安全應急機構接到事故(災害)報警后,應在最短的時間內按原先制定的應預案和應急措施,立即召集現場指揮和后勤保障組成員,以最快的時間趕到事故(災害)現場,同時各種救助器材、和后勤保障用品要同時跟上。負責措施到位有效。
四、根據不同的事故(災害)現場,采取不同的應急處理措施。
1、道路交通事故(災害)應急措施:
如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應立即報122交通警、119消防警、120救護警和運管部門,保護現場搶救傷員。并立即切斷車輛電源開關、監視氣罐車各裝、卸氣閥的密封安全情況,告誡圍觀的群眾嚴禁煙火,用手提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線。應在事故現場處理完畢后和交警協調,把裝載的天然氣卸掉后再進行事故處理,避免引起意外事故的發生。
2、運行中天然氣泄漏,燃燒爆炸處理措施:
天然氣罐車在運行中發生交通事故,或者是意外的.災害導致罐體破裂,閘閥失控,駕駛員應果斷處置,不要驚慌出錯造成更大的災害,在時間和環境允許的條件下車輛應駛出人群、建筑物、電網密集區,停放在較為空空的地帶并立即報警,利用車上自備的消防器材,進行滅火自救。設置安全警戒線,勸阻無關群眾遠離現場。要不惜一切代價搶救事故中的受害者,把傷者立即移動到安全地帶進行包扎止血處理。應積極協助120救護人員的搶救工作,避免事故的擴大,把事故中的受傷害人員減少到最低程度。
3、天然氣充裝中漏氣,燃燒事故處理措施:
①、車輛在充裝天然氣時發生漏時,駕駛員和押運員應立即關緊車上各口閥門,通知停止充氣,協助氣站工作人員進行現場處置,服從氣站現場指揮,交接手續完成后才能將氣罐車駛離出氣站。
②、車輛電路著火,迅速使用干粉滅火器撲滅。
③、充氣站發生火情,應迅速將罐車駛離現場,通知有關人員配合施救。
④、氣罐車在作業區一旦發生火災而一時無法撲救時,駕駛人員應按照一級警報撥打119報警電話,配合氣站消防人員做好施救工作,同時在第一時間向公司領導報告。公司領導向運管等相關部門報告。
4、油罐車在卸氣作業時,駕駛員和押運員在車輛進站熄火后,應做好車輪壓護防滑措施。卸油前,應連接好車輛靜電接地線,檢查各種防范工作是否到位。現場滅火器好作臨戰狀態,駕駛員和押運員有義務提示站長或安全員做好安全應急準備工作。卸氣作業一旦發生火情,應立即采取處理措施:
迅速關閉卸氣閥門,卸下卸氣軟管,并立即將氣罐車駛出氣站后進行報警施救。
5、行駛途中,氣罐車駕駛員和押運員應檢查車輛自備消防滅火器材是否隨車,車輛行駛性能是否發生異常,嚴禁駕乘人員在氣罐車行駛途中,吸煙等違章行為,一旦發生危情,立即采取以下處理措施:
①、交通事故,立即撥打122報警,保護現場并通知分公司應急指揮組,攔截過往車輛搶救傷員。
②、途中天然氣外漏,立即將氣罐駛進緊急停車或遠離人群地帶,通知公司應急指揮組,保護現場,設立有效的安全警戒區防止明火進入防護區。
③、途中起火,立即將氣罐車駛入緊急停車帶或遠離人群地帶后,迅速使用隨車滅火器撲救,并迅速撥打119報警,轉移隨車重要物品,并向公司應急指揮組報告,疏散周圍群眾,封閉現場。
6、氣罐車在停車場停放應整齊有序,以備疏散。停車場應備有足夠有效的滅火器,嚴禁所有氣罐車輛重載在停車場過夜停放。停車場嚴禁明火作業。嚴禁重載車進修理廠維護保養。值班室嚴禁使用電爐及存放汽柴油。值班人員應加強夜間巡視,以防偷盜及破壞行為的發生。
7、駕駛員應保證運輸車輛安全技術性能完好。車輛的操縱、傳動、制動和線路各總成性能安全可靠,罐體及附件、靜電接地帶、消防器材等完好有效。一經發現故障及隱患及時報修,整改到位。
駕駛員應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及、氣站的安全操作規程,熟練掌握消防知識和使用滅火器材。
8、防臺風、防汛應急處理措施
①、公司應建立健全各類天氣、地質預報的收集工作,加強值班,一旦接到臺風或汛情預報,應立即通知下屬各車從業人員,做好預防工作。
②、要隨時了解和掌握臺風、汛情的量能,即時流向和及時通知各部車輛駕駛員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爭取在災情到來之前將天然氣送達各卸氣站,來不及配送的,應立即通知駕駛員回停車場,防止冒然前往災害發生地。駕駛員應保持通訊工具暢通,及時與公司應急指揮部聯系。
③、災情到達之前,應急小組人員應深入現場指揮,對災情的發生要提出有效的防范措施,及時通知所有在途車輛立即在就安全地帶停靠、避險,待災情接觸后方可上路行駛。
④、遇到強臺風時,所有車輛都不許冒險上路行駛,應避其風頭選擇有背風的地帶行車避險。
⑤、遇到汛情時,應選擇地勢較高安全地帶停車,不許在有下水道、河道邊的低洼地停車。如是在傍山路,應避開橋梁、懸崖邊有可能滑坡的地帶停車。
五、職責分工
1、指揮(副指揮),負責組織對人、財、物搶險過程的指揮協調工作。
2、現場指揮組:主要負責泄漏天然氣的車輛進行應急措施。搶救和現場保護工作。
3、后勤保障組:主要負責搶險期間的現場清點,做好現場記錄,搶救物品調集等后勤保障工作,搶險后的善后處理工作。
4、預警防范期間,所有從業人員對預警范圍內任何重大異常情況,有權在第一時間向所在單位指揮(副指揮)或工作小組成員及上級機關報告。
六、設備器材保障
預備干粉滅火器10個,防凍手套,防毒口罩,防毒面具,消防鐵鍬、消防服裝等。
七、工作程序
各組在指揮人員的指揮下,緊密配合,團結協作,并保持臨危不亂的狀態,迅速投入搶險。
現場指揮組:迅速轉移傷亡人員,做好防止事故擴大的搶險救災工作。
后勤保障組:做好警戒,事故記錄,迅速投入保障工作。
八、事故(災害)報告
發生一級和二級預警或重大交通事故及人員傷亡的,公司應急指揮部應在得到消息的同時,立即報告公司應急指揮部,不得延誤。發生三級預警或一般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受傷的,應在得到信息立即內報告公司應急指揮部。
九、善后處理
事故(災害)搶險結束后,后勤保障組應對現場周圍進行認真清查,消除遺留隱患,做好現場記錄,按規定向上級報告事故,提出處理意見。
2024運輸應急預案 篇4
為加強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結合我縣道路運輸安全實際,制定《鎮巴縣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以建設“平安鎮巴”理念為指導,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在全縣范圍內建立起統一、規范、科學、高效的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體系,確保一旦發生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最高的效能,實施救援,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點,維護運輸安全與保護環境。
(二)基本原則
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協同應對,措施果斷。
二、事故定義及事故類型
(一)事故定義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是指危險品在道路運輸過程中因交通事故危險品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或環境污染的事故。
(二)事故類型
道路危險品運輸事故主要分泄漏(中毒和窒息)、火災(爆炸)兩種情況。
1、泄漏事故主要是指運載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等危險性氣體或液體化學品的車輛,在運輸途中,車輛的容器氣體或液體發生大量釋放、泄漏,往往導致重大火災、爆炸、中毒和窒息等事故,造成嚴重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環境污染等后果。
2、火災可分為固體火災、液體火災和氣體火災。由于裝載危險品的車輛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將有可能引起火災(爆炸)。危險品在燃燒、爆炸時會放出有毒氣體或煙霧,造成人員中毒、窒息,灼傷。此外,危險品發生火災事故的同時往往伴隨著爆炸。
三、應急預案體系
(一)指揮組織
成立鎮巴縣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道路危險品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運管所,樊永平任辦公室主任。
(二)領導小組職責
統一領導全縣道路危險品運輸事故有關應急救援工作。負責監督指導涉及危險品運輸的企業制定道路危險品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及預案演練,負責參加重大道路危險品運輸事故搶救和調查,負責評估應急救援行動及應急預案的有效性。
(三)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縣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是全縣道路危險品運輸突發事故應對工作的日常工作機構,具體負責對道路危險品運輸突發事故的業務基礎管理工作、臺帳的建立、監督檢查,不安全因素信息的匯總、分析協調、事故處置和救援預案實施。
四、等級設定
為有效處置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依據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圍、影響力大小等情況,由高到低劃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一般(Ⅳ級)四個級別。
(一)特別重大事故(Ⅰ級)
是指一次事故死亡30人以上;或造成100人以上受傷(中毒、灼燙及其它傷害);或造成20輛車以上毀壞;或需500人以上疏散:或有可能造成嚴重環境污染。
(二)重大事故(Ⅱ級)
是指一次事故死亡10—30人;或造成50—100人以上受傷(中毒、灼燙及其它傷害);或造成10輛車以上毀壞;或需200人以上疏散;或有可能造成重大環境污染。
(三)較大事故(Ⅲ級)
是指一次事故造成3—10人死亡;或造成10—50人受傷(中毒、灼燙及其它傷害);或造成5輛車以上毀壞;或有可能造成一定的環境污染。
(四)一般事故(Ⅳ級)
是指一次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10人以下受傷(中毒、灼燙及其它傷害)的事故。或無危險品泄漏但車輛受損嚴重。
五、應急預案啟動條件
當事故符合Ⅳ—Ⅰ級時,由縣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機構啟動應急預案。
六、事故應急響應
(一)駕駛員、乘務人員事故應急處理方案
現場處置方法:
1、立即停車。凡發生道路運輸事故,都要立即停車。
2、立即搶救。停車后應首先檢查有無傷亡人員,如有受傷人員,應立即與縣醫療急救中心聯系施救;如傷員身體某部位被壓或卡住,應立即設法將傷員救出,同時應標出事故現場位置。危險物品泄漏時,根據具體情況采取滅火、隔絕、堵漏、攔截、稀釋、中和、覆蓋、冷卻、泄壓、轉移、收集等施救方法進行搶救;繼續滯留現場會造成更大損失或危險時,應及時組織搶救轉移,同時應標出事故現場位置。
3、現場保護。肇事車停位,傷亡人員倒位,各種碰撞碾壓的痕跡,剎車拖痕,血跡及其他散落物品均屬保護內容,不得破壞、偽造。如危險品泄漏有爆炸、火災、中毒可能危及安全時,勸導阻止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現場。
4、及時報案。在搶救傷員、保護現場的同時,應及時直接或委托他人向縣公安、交通主管部門報案。報告內容如下:肇事地點、時間、報告人的姓名、住址及事故的死傷和損失情況。交通警察和應急救援人員到達現場后,要服從組織指揮,主動如實地反映情況,積極配合現場勘察和事故分析等工作。
(二)應急預案啟動
1、涉及危險品運輸企業發生道路危險品運輸事故,企業的主要負責人應當按照本單位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立即組織救援,并組織人員立即趕赴事故現場。
2、縣運管所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按照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做好指揮、救援工作,減少事故損失,防止事故蔓延、擴大。縣交警大隊做好交通管制,嚴防事態擴散。
縣運管所接到事故報告后,確定危險品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可能導致嚴重后果時,符合本預案啟動條件的應立即向上一級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事故情況,盡可能簡明扼要地說明事故單位、事故地點、現場傷亡人數、事故原因、事故性質、危害程度、事故現狀等情況。
(三)現場指揮與控制
1、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機構協同縣公安、交警、消防大隊、當地政府組織現場救援。
2、服從應急救援現場指揮,按照現場工作區域劃分的事故中心區域、事故波及區域和事故可能影響區域,開展救援工作。
3、及時向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和上級道路危險品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報告現場情況,聽取指導意見。
七、現場恢復和事故調查
(一)現場恢復
事故得到控制后,積極參與救援組織進行現場清潔、凈化等工作,協助恢復道路暢通。
(二)事故調查處理
參與由各有關單位組成事故調查小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事故的調查處理。由上級政府、有關部門開展事故調查工作的要在工作上予以積極配合。
八、應急救援保障
(一)應急處置專業隊伍保障
建立健全應急處置專業隊伍。完善應急救援專業隊伍的管理機制,落實應急處置專業人員,并加強對應急處置專業人員的專業技能教育培訓。
(二)完善物資、裝備、技術保障
要建立健全應急狀態下的資源征集、調用工作機制,做好應急處置所必需的重要物資等資源的合理儲備工作。
發生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縣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啟動應急救助時,有權指揮、調度本縣應急救援人員和設備、車輛。
(三)建立健全應急資金保障制度
要建立健全和落實應急處置專項預備金制度,支持應急機制建設和保障應急處置工作。建立健全應急資金管理使用監督制度,充分發揮保險在經濟補償、恢復重建和社會穩定方面的作用。
涉及道路危險品運輸的企業發生危險化學品道路事故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四)加強通訊和信息報告
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建立準確、及時、快速的突發公共事件監測、預測和預警工作機制。加強信息發布制度建設,公布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事機構搶救人員電話,保證準確、及時報送信息,不得瞞報、緩報和謊報。信息的發布要及時、準確、客觀、全面。
九、預案演練
縣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應當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編制演練方案,明確演練的課題、隊伍、內容、范圍、組織、評估和總結等。演練要從實戰角度出發,切實提高應急救援能力,深入發動和依靠職工群眾,普及運輸安全知識和技能。
2024運輸應急預案 篇5
為加強危險貨物道路運輸突發安全事故的處理能力,消除安全事故隱患,避免或減少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事故,特別是較大以上事故的發生,并在事故發生后迅速、有效地進行控制和處理,保護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和職責分工:
(一)、組織機構:公司設立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
領導小組成員: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辦公室:
(二)、領導小組職責和分工:
我公司一旦發生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立即啟動本預案,實施應急救援工作。
組 長:負責指揮、協調公司危險貨物運輸過程中發生的道路運輸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副組長:協助組長負責應急救援的具體指揮工作,協調落實救援車輛、器材和設備,并率領有關人員迅速趕赴事故發生地,配合安全監督管理局和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開展救援工作,調查事故原因,處理善后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協助組長,副組長組織實施應急救援工作,趕赴事故發生地,參與救援工作,調查事故原因,處理善后工作。
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保持與各單位部門信息聯系,負責制訂、修正公司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救援人員演練,定期檢查救災滅火器和設備。發生危險貨物道路運輸事故時,按照本預案,立即向交通行業主管部門、公安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報告。統籌安排救援力量,調配救援車輛、器材、設備,趕赴事故現場,開展救援工作。負責同事故發生地政府及有關部門的聯系,總結事故的經驗教訓。
(三)、公司各危險貨物運輸車輛駕駛員、押運員必須具備道路運輸安全事故的處置能力,牢記各部門應急救援電話,隨車必須攜帶安全防護設施、設備。
二、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事故調查:
公司主要配合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有關部門調查、處理我公司危險貨物道運輸中發生的安全事故;指導直接從事危險貨物道路運輸的駕駛員、押運員對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的應急處置能力,密切配合公司及上級各部門調查處理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事故。
三、應急救援程序:
(一)、危險貨物道路運輸發生事故后,值班員或安全員要立即向公司領導報告,公司領導接到事故報告后要立即向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報告,報告內容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當前傷亡情況、簡要經過、事故報告單位和初步原因分析等。
(二)、根據事故發生地的有關部門確定的事故類型(如火災型、爆炸型、泄漏型)采取相應的應急救援措施,立即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組織實施救援,不得拖延、推委。并采取以上的必要措施,減少事故損失,防止事故蔓延、擴大。
1、立即組織營救受害人員,組織撤離或采取其它措施,保護危害區域的其他人員;
2、迅速控制危害源,根據危險貨物的性質和有關部門的檢驗、檢測,測定事故的危害區域和危害程度。
3、針對事故對人體、動植物、土壤、水源、空氣造成的現實危害和可能產生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閉、隔離、洗消等措施。
(三)、公司在接到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將事故情況報告交通行業管理部門和公安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領導小組負責人和成員應當立即趕赴事故現場,配合事發地政府及有關部門開展搶險、救援工作。及時妥善處理好事故善后工作;進一步了解情況,隨時向交通行業管理部門、公安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報告事故后續情況。
四、公司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電話:
領導小組成員要落實值班制度,保持通訊暢通。
1、值班電話:
2、領導小組組長電話:
3、領導小組副組長電話:
4、領導小組辦公室電話:
5、其他有關部門急救電話:公安110、消防119、急救120、交警122、
五、各類危險貨物運輸車輛道路運輸事故的救援措施
(一)危險貨物運輸硫酸車道路運輸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措施:
硫酸外觀形狀是無色透明液體,其特性有遇水暴濺、易燃物、有機物會引起燃燒、遇氧化物會產生劇毒氣體、有較強的腐蝕性、其蒸氣有毒、有吸濕性和強氧化性。
1、 硫酸車輛一旦在運輸途中發生事故的處置方法;
(1)、發生硫酸泄漏或硫酸倒出,事故現場的'當事人(駕駛員、押運員)應立即向當地有關部門和公司應急救援小組報告、同時迅速采用自身對突發事故的處置能力,如:就地利用水對泄漏的硫酸進行沖洗,沙土掩蓋撒出的硫酸,用泥土堵截繼續流出的硫酸,嚴禁直接人員去堵截和關閉閥門及管道,然后迅速疏散周圍群從,設立禁戒線,等待有管部門和救援組的到來。
(2)、有人員燒傷、蝕傷,立即向最近的醫療救護“120”求救并將傷員抬離現場,如皮膚燒傷用大量水或小蘇打水沖洗,重者等待救護車送醫院。
(3)、公司安全生產負責人接到信息后,火速趕到現場指揮施救,并通知安監、行業主管部門和公司搶險技術人員參加救援。
(4)、當事人(駕駛員、押運員)應積極向當地政府基層組織取得聯系,迅速運石灰把硫酸所流到之處撒上,疏散圍觀人群至200米外。
(5)、災情控制后,迅速與當地政府基層組織聯系發布信息杜絕人畜飲水。如硫酸流到田、塘、湖、河、江。
(6)、現場清理,由環監部門對水進行抽檢,隨時掌握水情報告,事故現場的酸堿中和物清除干凈后用大量水沖洗。
(7)、環監部門的報告確認安全后方可解除現場的封鎖并撤離現場。
(二)危險貨物運輸油罐車道路運輸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措施;
成品油具有易燃、易爆、易揮發、易產生靜電等特性,在裝卸、運輸作業過程中,安全不穩定因素較大,為加強成品油的運輸安全,有效防止道路運輸安全事故發生,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必須制定應急救援措施。
2、油罐車一旦發生泄漏和交通事故的處置方法:
(1)、事故現場的當事人(駕駛員、押運員)應立即向最當地有關部門和公司應急救援小組報告,同時要迅速采用自身對突發事故的處置能力,利用現有的消防設施、設備實施搶救,防止事故的蔓延和擴大。
(2)、事故有人員傷亡,應立即向最近的醫療機構撥打“120”求救,并將傷員做一些簡單的處置后,抬至離開現場安全處,等待救護車。
(3)、事故發生后如果有火災,當時人(駕駛員、押運員)應立即利用車載干粉滅火器對準火苗的根部滅火,控制火情,疏散圍觀人群至安全地帶。防止罐體發生爆炸。
(4)、發生事故的車輛如果嚴重受損,應立即調用其它罐車轉移所運的危險貨物,并要指派專用的裝卸及管理人員進行實施,以防次生事故的發生。
(5)、事故現場的清理,對撒、漏在地面的成品油要進行沖洗和清理。
(三)、危險貨物運輸爆炸品車道路運輸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措施:
爆炸品遇明火、電火花、震動、撞擊有引起爆炸的危險,爆炸品運輸車輛一旦發生事故,會給人民生命財產、社會環境造成極大傷害,為加強爆炸品車輛運輸安全管理,充分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社會環境,特制定應急救援措施
3、爆炸品車輛在運輸途中一旦發生事故。
(1)、事故當事人(駕駛員、押運員)必須立即報告當地有關部門和公司應急救援小組,同時迅速疏散周圍群眾,設立禁戒線。
(2)、爆炸品車輛途中發生事故,應盡可能將車上貨物轉移到安全地帶,并落實指派專人負責守護,對撒落在地上不能轉移的,應立即對事故現場進行隔離和設立禁戒線。
(3)、如果事故發生了火災,首先要充分利用車載滅火器進行滅火,控制火苗的擴大。
事故發生后,公司救援組要積極協助有關部門進行調查,查出事故原因,嚴格按照事故“四不放過”的原則認真分析和查處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妥善處理好善后工作,維護社會穩定。
以上應急救援預案,是針對我公司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事故的救援處置,是公司各科室、駕駛員、押運員、安全管理人員、救援組全體人員的責任和義務,公司一旦啟動應急救援預案后,全體人員必須聽從救援組的指揮,無條件的立即行動起來,如有見死不救、行動遲緩,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嚴懲。
2024運輸應急預案 篇6
1、總則
1.1 編制目的
編制修訂宣州區交通運輸局防臺風、暴雨、洪澇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是為了做好臺風、暴雨、洪澇災害的防范與處置工作,提高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能力,保證防抗工作有序、高效進行,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1.2 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安全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辦法》、《安徽省防臺風工作應急預案》、《安徽省公路路政管理條例》、《宣城市公路防汛防臺風搶險應急預案》等,制定本預案。
1.3 工作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原則。以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程度地減少汛期突發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2)堅持盡快恢復交通的原則。分秒必爭,快速搶通公路、水路,盡快恢復通車、通航和運輸秩序。
(3)堅持屬地管理和分級分工負責的原則。各單位部門要按照管理原則和各自職責、分工、權限,根據本預案的規定,共同做好汛期交通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4)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樹立“常抓不懈”的觀念,經常性地做好應對汛期交通突發事件的思想準備、預案、機制準備和工作準備。重點建立健全信息報送體系、科學決策體系、防災救災體系和恢復重建體系,完善防汛救災應急交通運輸運力的保障體系。
1.4 總體要求
(1)及時有效處置汛期交通突發事件,盡快恢復交通運輸正常秩序。
(2)儲備一定數量公路、水路運輸運力,能及時、迅速組織提供汛期突發事件所需的運力保障,確保防汛救災工作的順利開展。
1.5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區發生臺風、暴雨、洪澇災害及其引發的次生衍生災害時我局應落實的預防和應急處置。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 組織機構
局成立防臺風、暴雨、洪澇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局領導小組),作為負責領導我局防臺風、暴雨、洪澇等水旱災害的突發公共事件專項應急指揮機構,在區委、區政府的領導下,統一指揮全區交通運輸系統防臺風、暴雨、洪澇減災工作。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局防汛辦),局防汛辦是防汛搶險應急工作的日常機構,地點在局辦公室,在局領導小組領導下開展工作。
局屬各企事業單位、運輸企業應分別成立相應的防汛工作組織機構和辦事機構,確保防汛搶險應急工作的有序、順利進行。
2.1.1 局領導小組與職責
局領導小組人員組成
組長:局主要領導。
副組長:局各分管領導、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大隊長、公路運輸事業發展中心主任。
成員:局屬各單位、各股室負責人。
局領導小組職責:
(1)在區委、區政府和區防汛抗旱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指揮防汛抗洪工作,協調處理有關事宜;
(2)部署和組織交通系統防汛檢查和各項準備工作,督促檢查公路橋涵水毀等的修復,處理影響安全暢通的有關問題;
(3)制定和組織實施防御洪水的方案,并及時上報指揮決策機構,貫徹執行上級防汛調度指令;
(4)負責本單位防汛經費和物資的計劃、管理、調度,以及防汛搶險隊伍的組織調配;
(5)開展防汛宣傳教育,組織開展搶險技術培訓和演練;
(6)研究解決有關防汛搶險應急工作的重大問題。
2.1.2局防汛辦成員與職責
辦公室主任:由分管防汛工作領導兼任。
成員:局各股(室)、部門負責人。
局防汛辦職責:
(1)及時掌握汛情、工情、險情和災情,并及時向局領導小組報告。
(2)負責局防汛搶險隊伍、物資、器材的籌措、儲備、調劑和管理。
(3)及時傳達局領導小組的指令,完成交辦任務,督促檢查各項防御措施的落實。
(4)及時收集信息,綜合評估災情,及時向局領導小組以及上級有關部門匯報災情和防汛抗洪工作情況。
(5)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做好防汛抗洪工作;
(6)負責處理領導小組日常事務,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2.1.3 局領導小組相關部門職責
(1)局辦公室:及時了解掌握各部門防臺風、暴雨、洪澇等防災抗災動態情況,按局領導小組指令負責通知相關部門防臺風、暴雨、洪澇等工作;必要時,除防汛等應急值班人員外,通知全體干部職工參與防抗工作和并按照局主要領導要求,負責通知局相關領導分赴各災害點檢查指導防汛抗災工作,督促各項防御措施落實;監督防臺風、暴雨、洪澇責任制的落實。負責對防臺風、暴雨、洪澇責任制和搶險救災調度指令執行情況進行督查,對有關領導和責任人不到位,工作失職、瀆職并造成嚴重后果的,按照有關規定上報并追究責任。
(2)局規建科、局質監站:負責組織、指導做好全區公路(橋梁)防臺風、暴雨、洪澇工作;指導、檢查在建公路(橋梁)安全度汛工作,及時組織搶險隊伍搶修公路(橋梁)水毀工程;保障交通干線暢通;負責局防汛搶險物資、器材的籌措、儲備、調劑和管理。
(3)運管所、安辦:負責對運輸企業進行全面檢查,做好宣傳工作,要求運輸企業加強安全防范意識,對不能暢通的路段不得安排客運班線,做好滯留旅客的食宿安置和疾病控制,并組織運力輸送。負責組織運力轉移危險地帶群眾、運輸防臺風防洪物資和組織做好危險品的運輸工作。負責對客運班線、公交、出租、旅游等部門車輛的信息登記管理,在緊急情況下,可立即通知停載停運,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負責內河渡口交通管制和船舶管理、指導水運交通設施防臺風、暴雨、洪澇等工作。
(5)執法大隊:根據我區災害,對轄區內的公路進行全面巡查,準確、及時發現安全隱患,并第一時間報告相關部門。及時疏導公路交通,適時組織實施災害路段交通管制,保證防臺風、暴雨、洪澇搶險救災車輛優先通行,參與應急搶險工作;協助當地政府轉移危險地帶的群眾。配合公安部門實施陸上交通管制,協助維護抗災期間的社會治安秩序。
3 預防和預警機制
3.1 防臺防汛準備工作
3.1.1各單位、各部門要切實加強領導,充分認識做好防臺防汛工作重要性,把握汛情災害發生的規律性,針對性地做好預防工作,采取積極有效措施,減少災害損失。通過周密安排部署,完善組織機構,加強人員培訓,開展防汛宣傳,組建應急隊伍,儲備防汛物資,完善防汛預案,組織汛前檢查、度汛工程建設等,落實思想、組織、工程、物資、通信和防御方案等方面準備工作,做到有備無患,為戰勝臺風、暴雨、洪澇等災打下堅實基礎。
3.1.2群養線路、橋梁、在建工程應加強監測預警。在緊急情況下,通知相關人員快速撤離,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
3.1.3運管所應加強GPS衛星定位監控管理,對客運班線、公交、出租、旅游等部門車輛進行實時監控,在緊急情況下,應立即通知停載停運。
3.1.4局領導小組有關部門要加強臺風、暴雨、洪澇等自然災害信息共享機制建設,及時向有關部門通報災害信息。
3.2 預案準備
局領導小組相關部門應修訂完善各類防汛應急預案。防汛防臺預案是指對臺風、暴雨和洪水可能引起的災害進行防汛搶險、減輕災害的對策、措施和應急部署。各單位應根據局防臺防汛預案分別制定各自的防臺防汛預案,并指導和檢查相關企業根據各自實際制定預案并落實好對應措施。
3.3 預防準備
3.3.1局領導小組相關單位部門汛前負責做好安全檢查,備足搶險救災物資和救生器材,落實重要路段、橋梁、在建工程等重要工程的防汛責任人。落實搶險隊伍,開展防臺風、暴雨、洪澇搶險救生演練,加強防汛宣傳工作。各單位防汛指揮部門要提早發出通知,對各單位部門汛前大檢查工作提出具體的要求,自下而上組織汛前大檢查,發現影響防汛安全的問題,責成責任單位在規定的期限內整改,不得貽誤防汛工作。防汛檢查要按照“六不放過”(即沒有檢查過的地方不放過,檢查中發現隱患和薄弱環節的不放過,造成隱患和薄弱環節原因沒有弄清楚的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的不放過,責任人不明確的不放過,責任人沒有受到處理的不放過)的要求,有針對性、不間斷地進行。督促各種防汛措施的落實,把隱患和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
3.3.2汛期,要實行24小時值班,密切監視天氣動態和汛情變化,必要時加強值班,實行領導在崗帶班。
3.4 響應級別
區政府、區防指按臺風、暴雨、洪澇的嚴重程度和范圍,將響應工作由低到高分為Ⅳ、Ⅲ、Ⅱ、Ⅰ四級。
4 應急響應工作
4.1 總體要求
4.1.1堅持依法防汛、科學防汛、合力防汛,堅持局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統一調度。
4.1.2進入汛期,局防汛辦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全程跟蹤雨情、水情、風情、工情、汛情和災情,并根據不同情況及時啟動相應響應等級。
4.1.3局領導小組相關單位部門按照局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和職責分工開展工作并及時報告有關工作情況。
4.2 防臺風響應
4.2.1 Ⅳ級應急響應行動
(1)局領導小組成員帶班坐鎮指揮。
(2)局防汛辦加強值班,密切監視臺風發展趨勢和風情、雨情、水情、工情,做好上傳下達工作。
4.2.2Ⅲ級應急響應行動
(1)局領導小組成員帶班坐鎮指揮,必要時領導小組組長親自坐鎮指揮。認真分析臺風特點、發展趨勢和影響程度,研究防御措施和方案,根據區委、區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相關防抗指令,部署防御臺風工作。
(2)局防汛辦加強值班工作,密切監視臺風發展趨勢和風情、雨情、水情、工情,做好上傳下達工作。
(3)縣鄉公路管理所、工程質監站加強各在建工程、特別是危橋及易發生塌方、滑坡等危險路段的巡查與監測,落實搶險隊伍、物資和設備。
(4)局領導小組成員要加強值班,密切關注臺風情況。有關單位部門要各司其責,做好防臺風各項準備工作。要提早通知相關單位或個人做好停止露天集體活動和高空等戶外危險作業。
(5)局相關部門應在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指揮下,組織各方力量,投入防臺風防洪排澇工作。
4.2.3 Ⅱ級應急響應行動
(1)局領導小組組長坐鎮指揮,部署全區交通系統防臺風工作。分析臺風發展趨勢和影響程度,研究防御方案和措施,根據區委、區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相關防抗指令,局領導小組發出做好防御臺風工作的通知,提出防御臺風工作要點、要求。
(2)搶險隊伍做搶險救災準備工作。
(3)局領導小組相關單位部門立即按照防臺風各項預案,部署落實防臺風各項工作,各單位部門防汛負責人立即上崗到位,全面落實各項防御措施。
(4)相關單位部門應在局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指揮下,組織各方力量,投入防抗臺風、暴雨、洪澇工作。
4.2.4 Ⅰ級應急響應行動
(1)局領導小組組長坐鎮指揮,部署全縣交通系統防臺風工作。分析臺風發展趨勢和影響程度,研究防御方案和措施。
(2)縣鄉公路管理所、工程質監站對易發生崩塌、滑坡路段和主要危險點設置警示標志,落實防范措施,確保安全。
(3)根據臺風發展趨勢,局領導小組相關部門根據各自職責采取以下應急措施:
①各在建工程等適時停工。
②各客運班線、公交、出租、旅游等車輛適時停載停運。
③各危險路段、危橋及渡口等適時實行交通管制或封閉。
(4)干部職工全部上崗到位,全面落實各項防御措施,發現險情及時處理并報告。
4.2.5 響應級別調整或終止
當應急響應條件變化時,局領導小組根據區防指指令調整防臺風應急響應級別。
當應急響應條件消失時,局領導小組根據區防指指令宣布終止防臺風應急響應,并根據暴雨和洪水情況,啟動相應的防暴雨、防洪澇應急響應。
4.2.6 災后處置
(1)局領導小組召開會議或發出通知,部署搶險救災和災后重建工作。
(2)根據受災情況,局領導小組向市、區有關部門匯報災情,并爭取市、區有關部門的支持。
(3)局領導小組相關單位部門迅速部署落實搶險救災的各項工作,采取有力措施,盡快搶修塌方、滑坡路段,修復水毀工程,恢復正常的交通秩序,保持社會穩定。同時認真總結抗災救災經驗教訓,將抗災救災工作情況迅速報告縣防指。
4.3 防暴雨、防洪澇響應
4.3.1Ⅳ級應急響應行動
(1)局領導小組成員帶班坐鎮指揮。
(2)局防汛辦加強值班,密切監視臺風發展趨勢和風情、雨情、水情、工情,做好上傳下達工作。
4.3.2 Ⅲ級應急響應行動
(1)局領導小組成員帶班坐鎮指揮,必要時領導小組組長親自坐鎮指揮。
(2)根據暴雨洪澇發展趨勢,局領導小組組織相關單位部門召開防御暴雨洪澇緊急會議,提出防御重點和具體防御工作要求,部署危橋、易發生塌方、滑坡等危險路段的防范工作。
4.3.3 Ⅱ級應急響應行動
(1)局領導小組組長坐鎮指揮,分析區委、區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相關防抗指令,部署抗洪救災工作。
(2)搶險隊伍按照局領導小組的命令投入搶險救災。
(3)必要時,向區政府、區防指請求人員、物資和資金等方面的支援。
(4)必要時,局領導小組相關單位部門根據各自職責采取以下應急措施:
①各在建工程等適時停工。
②各客運班線、公交、出租、旅游等車輛適時停載停運。
③各危險路段、危橋及渡口等適時實行交通管制或封閉。
4.3.4 Ⅰ級應急響應行動
(1)局領導小組組長坐鎮指揮,領導小組成員及相關單位部門負責人到崗在位。
(2)必要時,向區政府、區防指請求人員、物資和資金等方面的支援。
(3)局領導小組對重大防洪問題提出建議意見,反饋區委、區政府和區防指各項決定和命令的落實情況,了解掌握重大險情、災情和由洪澇引發的其它重大突發事件,并將工作情況報區委、區政府和區防指。
(4)局領導小組各相關單位部門按照區委、區政府和區防指有關抗洪搶險的重大決策和部署,認真履行職責,組織開展防汛抗洪工作。
4.3.5 響應級別調整和終止
當應急響應條件變化時,局領導小組應根據區防指指令調整防暴雨、防洪澇響應級別;
當應急響應條件消失時,局領導小組應根據區防指指令宣布終止防暴雨、防洪澇響應。
4.3.6災后處置
(1)局領導小組部署、協調有關救災搶修工作。
(2)局防汛辦收集災情,會同有關單位部門核實、匯總災情,并向區委、區政府和區防汛辦報告。
(3)根據區政府指示,局領導小組向省、市政府和省、市直有關部門匯報災情,爭取省、市里的支持。
(4)局領導小組各相關單位部門要迅速部署落實搶險救災的各項工作,采取有力措施,盡快搶修塌方、滑坡路段,修復水毀工程,恢復正常的交通秩序,保持社會穩定。同時,認真總結抗災救災經驗教訓,將抗災救災工作情況迅速報告區防指。
5 災情、險情統計、報告及發布
5.1 災情、險情統計
5.1.1做好災情以及因臺風、暴雨、洪澇引發的重大險情、災情等其它重大突發事件的統計工作。及時了解、掌握臺風、暴雨、洪澇災害的全面災情、險情信息。
5.1.2做好本部門、本行業全面的臺風、暴雨、洪澇災情以及因臺風、暴雨、洪澇引發的重大險情、災情等其它重大突發事件的核實、統計匯總工作。
5.2 災情、險情報告
5.2.1在第一時間將本部門、本行業洪澇災情首次統計上報到區防指(區防汛辦),隨后按規定時間統計上報災情變化情況。最后災情應在災害結束后的第二個工作日內核實上報。
5.2.2確認有下列情況之一發生時,相關單位部門、行業應立即按有關預案進行處置,并根據相關規定要求將所掌握的有關情況報告區防指和區政府。
(1)確認因災死亡或失蹤人口后,應在第一時間上報,最遲不超過2小時;
(2)確認因臺風、暴雨、洪水引發的特別重大、重大和較大的險情、災情等其它突發事件發生后,應在第一時間上報,最遲不超過1小時。
5.2.3局領導小組相關單位部門要根據重大災情、險情等其它重大突發事件的發展及處置情況進行續報,每間隔2小時應不少于1次的續報,遇緊急特殊情況時,應隨時上報具體情況,直至災情、險情排除或結束。
5.2.4重大險情、災情報告內容:因災死亡或失蹤人口報告內容應包括原因分析、死亡或失蹤人口的基本情況等;重大險情報告內容應包括險情發生地的基本情況、險情態勢及搶險情況等;重大災情報告內容包括災害基本情況、災害損失情況、抗災救災部署和行動情況等。
6 保障措施
6.1 通信與聯絡保障
6.1.1建立防汛抗災責任人“AB崗”制度。
6.1.2相關單位部門落實防汛抗災值班制度,值班人員24小時在崗在位,值班電話必須在響三聲內有人接聽。
6.1.3做好值班情況記錄、上傳下達、并做好災情統計、收集和信息上報,堅持每天呈報2次。
6.1.4局防汛辦要編制完善局防汛通訊錄。
6.2交通保障
交通運輸車輛調配優先保證防汛搶險人員、轉移疏散人員、防汛搶險救災物資器材的運輸。
6.2.2隊伍保障
汛前及時組建應急救援隊伍。
6.2.3應急救援隊伍的職責。
(1)組織制定并實施應急救援計劃。
(2)負責公路、橋涵水毀預防及搶修工作。負責搶修,開設便道,恢復通車,承辦局防汛辦交辦的其他工作。
(3)配備機械、物資和搶修人員。及時提供水毀搶修所需的機械工具。
(4)維護水毀路段的安全秩序,車輛安全通行,負責并保護搶險人員的安全。
7 培訓和演習
7.1 培訓
局領導小組相關部門負責人、防汛搶險技術骨干和防汛專業搶險隊伍負責人,應定期或不定期接受防臺風、防洪澇和搶險救災知識培訓,并協助當地駐軍做好防汛減災知識培訓。
7.2 演練
局領導小組相關部門、防汛搶險技術骨干和防汛專業搶險隊伍負責人,應積極參加不同類型的防臺風防洪澇演練,以檢驗、改善和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提高實戰水平,及時完善預案。
8 附則
8.1 獎勵與責任追究
對在防臺風、暴雨、洪澇工作中表現突出,做出重要貢獻的人員給予表彰和獎勵,對玩忽職守、不執行命令造成損失的人員依法給予相應處罰及責任追究。
8.2 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局防汛辦負責解釋,并根據實際情況變化,適時修訂本預案。
8.3 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沒有做出規定的其他事故,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進行執行;如預案中有人事崗位上的'變動個,新修訂預案未出前,均由部位上崗這擔任執行;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2024運輸應急預案 篇7
一、編制目的
為規范危險品運輸事故應急處置程序,明確各所轄管理所、機關各科室在應急管理體系中的職責,及時、高效、有序的組織實施危險品運輸事故的應急救援、處置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交通事故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影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所管轄路段火災事故應急處置的實際,制定本預案。
二、指導思想
以“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分級管理、逐級負責”的基本原則,明確各管理所、機關各科室的'應急管理、救援職責,強化搶救意識和大局觀念,統一指揮,明確分工,各盡其責,保證救援工作安全高效、快速有序進行。事件處理堅持“安全第一,防范為主”的原則,以人員疏散為先,人員搶救為主,其次減少設備、財物損失,再次考慮障礙排除,維持交通秩序、車輛疏散及改道分流。
三、適用范圍
適用于載有易燃、易爆、劇毒、腐蝕、放射等危險化學品的車輛在所管轄路段內發生的交通事故,可能造成嚴重后果的;車輛發生泄漏、爆炸、疏散等情況。
四、危險品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小組
為加強對危險品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特成立危險品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全面協調和指導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應急救援、處置工作。
組長:分公司經理
副組長:黨委副書記、分公司副經理
成員:分公司各科室、管理所負責人
值班電話:
五、應急響應
(一)事故的應急處置以所轄路段主管單位響應為主,依托領導小組具體組織實施本路段內發生的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的應急救援、處置工作,各管理所、直屬各單位的負責人是事故路段內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的第一責任人。
(二)所轄各管理所監控室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及時受理各類突發性事件的報警,詳細了解突發性事件的發生時間、事故地點、車輛類型、牌號、是否載有危險物品、人員傷亡等簡要情況并認真做好接警記錄,對接警后的處置情況也應認真做好記錄。
(三)值班監控員在了解事故現場的具體位置及性質后,及時通知值班領導、駐地交警、火警及路政值班人員趕赴火災現場。
如火災事故嚴重,人員傷亡較多時,救援應急小組在報請上級單位同意后應立即向當地政府、安監局報告,請求政府啟動應急救援預案。
(四)在必要情況下,及時通知醫療、急救、公安及政府安監部門、上級機關趕赴現場協調指揮應急救援工作;涉及跨區域分流的,應及時與相鄰高速管理單位聯絡。
六、現場處置
(一)先期到達的值班領導與路政巡查人員在到達事故現場后,及時在事故現場設置警示標志、警示牌,規范放置救援車輛,劃定警戒區,及時查明現場情況(包括死傷人數、危險品種類及損失情況)及時上報,在確認現場無安全隱患的前提下,盡快組織搶救傷員,減少損失;對于危險化學品泄漏等危險情況,不得盲目操作,應立即向領導報告,按指令啟動應急預案,采取有效措施處理,以減少不必要的傷亡及損失。
(二)應急救援小組迅速組織,實施應急方案、組織救援:
1.現場保衛和交通疏導組以路政和交警為主,對現場進行警戒或管制,應按照下列要求進行:
(1)協同有關部門劃定隔離區,封閉道路、疏散過往車輛、人員,禁止無關人員、車輛進入現場。同時,根據需要采取臨時交通分流、交通管制措施,并安排交警在來車方向警戒,防止發生二次事故。
(2)確保緊急救援通道暢通,引導指揮、消防、急救、勘查、搶險、環保等部門的車輛駛入現場依次停放在警戒線內的來車方向便于勘查、救援的位置(車輛應當開啟警燈,夜間還應當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和示廓燈),指揮其他車輛迅速駛離現場。
(3)指揮駕駛人、乘客等人員在路邊安全地帶等候,勸說圍觀人員退離現場劃定范圍,防止發生意外。
2.危險品處置原則上以當地政府、安監、消防部門為主:
(1)及時向駕駛人、押運人員及其他有關人員了解運載貨物的情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隨時向應急指揮部報告;
盡可能查清泄漏貨物的種類、屬性和泄漏源,不要讓有毒和腐蝕性物質沾在手上和皮膚上。
(2)對流淌在地面的泄漏物,不要隨意踐踏,可指導有關部門或有關人員用泥土筑圍攔截;
現場如有容易被腐蝕、污染的物品,可指導有關部門或有關人員采取轉移、遮蓋等保護措施。
(3)會同安監、消防、醫療、交通路政等部門根據現場情況,確定危險區域,疏散無關人員,進行現場施救,處理、清理危險化學品。
(4)在警戒區域內嚴禁吸煙、撥打手機、使用明火和能夠產生靜電的器材等可能引起燃燒、爆炸等嚴重后果的行為;
一旦出現槽罐安全閥發出聲響或槽罐變色,要立即將現場警力和其他人員撤至警戒區域外;盡量選擇上風口位置站立,避免吸入有毒氣體。
(5)除發生爆炸、起火和其他原因,有人員需要救護的緊急情況外,路政人員一般不得靠近載物車;
原則上營救工作由受過專門訓練的消防人員或其他專業人員承擔,路政人員予以協助。
2024運輸應急預案 篇8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快速、高效、安全實施道路交通事故救援工作,減少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對社會、環境產生的不良影響,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治安秩序良好,維護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湖南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省行政區域道路交通事故的防范和應急處置工作。
1.4工作原則
(1)防治結合,預防為主。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維護交通安全設施、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提高交通安全意識的義務,努力預防道路交通事故。要將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和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
(2)條塊結合,以塊為主。道路交通事故現場應急處置領導和指揮以當地人民政府為主,實行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有關部門(單位)應與當地人民政府密切配合,充分發揮指導和協調作用。
(3)整合資源、信息共享。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對人員、資金、設備、物資等進行有效整合,保障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正常進行。建立信息服務平臺,實現信息資源共享,為科學決策提供準確依據。
(4)快速反應、密切協作。一旦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各有關部門(單位)要在應急指揮機構的統一領導下,分工負責,互相支持,協調聯動,整體作戰,在最短時間內控制勢態。
2.應急指揮體系及職責
省、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設立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的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2.1應急組織機構
省人民政府設立湖南省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由省人民政府分管副省長任指揮長,省人民政府分管副秘書長、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廳(省交警總隊)、省交通廳、省安監局、省建設廳分管負責人任副指揮長,省政府新聞辦、省監察廳、省農業廳(省農機局)、省衛生廳、省財政廳、湖南保監局、省環保局、省通信管理局負責人為指揮部成員。
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省公安廳交警總隊,由省交警總隊隊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2.2應急組織機構職責
2.2.1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
領導、指揮、協調全省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承辦省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2.2.2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負責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日常工作;在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組織協調相關成員單位和市州人民政府應急處置道路交通事故。
2.2.3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
省委政法委
協調、指導道路交通事故現場處置,督促做好事故責任倒查工作。
省公安廳(省交警總隊)
負責組織對道路交通事故現場救援、搶救、施救工作,維護應急處置現場秩序和治安工作,組織對交通事故現場勘查、調查取證、責任認定等工作,對肇事者及其相關責任人依法進行控制處理。
省交通廳
參與對道路運輸經營業戶車輛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現場救援、搶救、施救工作;負責組織修復交通事故中毀壞公路、安全設施,完善相關交通標志;督促肇事道路運輸經營業戶落實安全主體責任,強化安全管理。
省安監局
負責組織省內一次死亡10-29人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批復一次死亡3-9人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
省政府新聞辦
組織、協調和指導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的新聞宣傳報導工作。
省監察廳
負責組織對有關道路交通事故責任人員和責任單位的行政責任追究工作。
省建設廳
參與城市道路交通事故現場救援、搶救、施救工作,負責維護、修復交通事故中毀壞城市道路、交通設施等。
省農業廳(省農機局)
參與涉及低速汽車、農用機械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的現場救援、搶救、施救工作,協助調查處理低速汽車、農用機械發生的交通事故。
省衛生廳
負責組織調度衛生醫療隊伍,對道路交通事故中的傷員實施緊急救治。
省財政廳
負責督促落實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資金并監督使用。
湖南保監局
負責組織、協調道路交通事故中死傷者的保險理賠工作。
省環保局
負責組織、協調道路交通事故引發的環境事件的環境監測,指導環境污染的防控與處置工作。
省通信管理局
負責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的通信保障工作。
2.3專家組
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成立專家組,在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時,為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決策提供咨詢服務。
3.預防預警機制
3.1信息監測與報告
3.1.1信息監測
各級交警部門應及時收集和掌握轄區內可能引發道路交通事故的有關信息,包括雨、雪、霧、冰凍等惡劣天氣的情況,因塌方、山體滑坡、洪水等毀壞道路中斷交通的情況,因交通事故或其他因素導致道路擁堵或封閉交通的情況。
3.1.2公眾報告
鼓勵單位和個人將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影響交通安全的重大隱患以及道路交通事故及時通過110、122報警。
3.1.3信息分析與發布
交警部門應及時將監測與公眾報告的`信息進行分析處理,提出應對措施。對可能引發交通事故的有關信息,通過新聞媒體及交通誘導系統向社會公告。
3.2預警行動
3.2.1接警
交警部門道路交通事故接警中心(值班室)實行24小時值班。
3.2.2處警
接到報警后,交警部門對情況進行初步分析,及時出警。重大情況及時向本級人民政府及上級交警部門報告。
4.應急響應
4.1應急響應分級
道路交通事故按其死亡人數的情況,分為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特別重大(Ⅰ級)四級,顏色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紅色表示。
一般(Ⅳ級):一次死亡3—4人的道路交通事故;
較大(Ⅲ級):一次死亡5—9人的道路交通事故;
重大(Ⅱ級):一次死亡10—29人的道路交通事故;
特別重大(Ⅰ級):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眾多人員受傷、重大財產損失及存在其他重大險情的,應及時向市州、省交警部門報告,市州、省交警部門認為有必要由市州、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處置的,向相應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提出啟動預案建議。
4.2事故報告
發生Ⅳ級道路交通事故的,事發地交警大隊應立即將情況報告縣市區人民政府和上級交警支隊,交警支隊接報后應立即報告市州公安局,并在24小時內將事故詳細情況電傳至省交警總隊指揮中心。
發生Ⅲ級道路交通事故的,事發地交警大隊應立即將情況報告縣市區人民政府和上級交警支隊,交警支隊應立即將情況報告市州人民政府和省交警總隊,省交警總隊接報后應立即報告省公安廳,并在24小時內將事故詳細情況電傳至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發生Ⅱ級、Ⅰ級道路交通事故的,事發地交警大隊應立即將情況報告縣市區人民政府和上級交警支隊,交警支隊應立即將情況報告市州人民政府和省交警總隊,省交警總隊接報后應立即報告省公安廳,省公安廳應立即報告省人民政府,并在24小時內將事故詳細情況電傳至公安部。
4.3應急響應行動
發生Ⅳ級道路交通事故的,啟動縣市區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由縣市區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負責處置,市州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做好應急處置指導工作,并做好應急準備;發生高速公路的Ⅳ級道路交通事故,由高速公路管理支隊所屬大隊負責處置,高速公路管理支隊要做好應急處置指導工作,并做好應急準備。
發生Ⅲ級道路交通事故的,啟動市州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由市州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負責處置,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密切關注事態發展,做好應急處置指導工作,并做好應急準備;發生高速公路的Ⅲ級道路交通事故,由高速公路管理支隊負責處置,省交警總隊要做好應急處置指導工作,并做好應急準備。
發生Ⅱ級、Ⅰ級道路交通事故的,啟動省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由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負責處置,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將事故基本情況通報指揮部有關成員單位,并及時報告國務院辦公廳或公安部。
4.4應急處置
4.4.1應急處置程序
(1)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當事人、現場群眾應立即報警,并及時救助受傷人員,維護現場秩序。
(2)接警后趕赴現場的交警、醫療急救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應立即救助受傷人員。交警要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保護現場,疏導交通,維護正常的治安秩序。
(3)發生Ⅱ級、Ⅰ級道路交通事故的,事發地人民政府領導先期負責應急處置工作。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負責人趕赴現場,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4.4.2應急處置指揮
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按照屬地原則由各市州、縣市區在事故現場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全面負責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現場指揮部下設秩序維護組、急救搶險組、現場勘查組、調查訪問組、施救清障組和善后安撫組,并預留機動力量。當事態演變擴大到Ⅱ級、Ⅰ級時,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要迅速報請指揮長,啟動相應等級的應急措施,組織公安、交警、醫療急救、保險、消防等相關部門(單位)趕赴現場處置救援。
4.4.3應急處置措施
搶救傷者;疏散群眾,維護現場秩序;設置警示標志,封閉現場,必要時封閉現場路段或道路;排除險情,嚴禁在險情未消除前無關人員進入現場;控制交通肇事者,必要時將肇事者帶離現場,嚴防發生意外;及時進行現場勘查、現場照相、現場錄相、繪制現場圖和調查訪問,提取相關證據;盡快清理現場,恢復交通。
5.善后工作
5.1善后處置
道路交通事故現場處置完畢后,及時將肇事車輛拖離至安全地帶,清除路面障礙物,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對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按《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及有關法規處理。有關人民政府應組織衛生部門做好受傷人員的救護工作,民政等有關部門(單位)做好喪葬撫恤工作。參加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導致傷殘或死亡的,其撫恤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5.2事故調查
道路交通事故處置完畢后,事故所在地交警部門要開展相關調查,查明交通事故事實,對事故發生的原因進行分析,認定事故責任。特別重大(Ⅰ級)交通事故發生后,省人民政府派遣調查組進行調查,寫出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對相關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
5.3信息發布
道路交通事故信息發布應遵循實事求是、及時準確的原則。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省交警總隊會同省政府新聞辦按照《湖南省突發公共事件新聞發布應急預案》和有關規定做好新聞發布工作。
6.應急保障
6.1人力資源
各級人民政府要組建處置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備隊。應急預備隊按照突發公共事件具體情況和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要求,具體實施應急處置工作。必要時,各級人民政府可按規定和程序請求官兵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6.2財力保障
各級財政部門應及時保障應對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所需經費。審計、財政等部門負責對應急經費使用進行監督和管理。
6.3物資保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建立處置道路交通事故救援物資儲備制度,儲備足夠的道路交通事故應急物資,滿足現場專業力量和公眾防護的需要。儲備物資應存放在交通便利、貯運安全的區域,確保應急需要。有關部門(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和應急預案的要求,做好相關物資保障工作。
6.4醫療衛生保障
衛生、紅十字會等部門(單位)組織和參與因道路交通事故所造成的負傷人員的現場醫療救護工作,根據應急預案的要求,制定相應的應急準備措施,建立醫療應急救援隊伍,建立應急醫療救治網絡,指定緊急救治傷員的醫院。
6.5交通運輸保障
根據應急處置需要,依法對事發現場實施交通管制,對道路交通事故外圍的交通路口實施定向、定時封鎖,嚴格控制進出事故現場人員,根據需要組織開辟應急“綠色通道”,保證救援車輛優先通行。根據救援需要,依法調集可利用的交通運輸工具,保證應急救援人員、物資、裝備的優先運輸。
6.6治安維護
公安等部門要加強現場和局部地區的管制工作;要采取各種預防性緊急措施,全力維護事發地周邊地區的社會穩定和治安秩序。必要時,依法對事發現場或在一定區域內實行緊急狀態。
6.7人員防護
在處置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時,應對事發地現場的安全情況進行科學評估,保障現場人員的人身安全,并攜帶必要的安全防護用具。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正在或者足以對公眾的生命和身體健康造成威脅時,事發地人民政府和公安等部門應及時疏散人群。
6.8通信保障
發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后,建立通信調度指揮網絡和現場移動通信指揮網絡,保障通信暢通。
6.9公共設施
省有關部門(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分別負責煤、電、油、氣、水的供給,以及廢水、廢氣、固體廢棄物、危險化學品等有害物質的監測和處理。
交通、通信、水利、人防、電力、管道等基礎設施建設,應充分考慮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的需要并與之相適應。
6.10科技支撐
依托相應的科研、業務機構,建立相關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技術支持系統。組織相關機構和單位開展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監測、預報、預警、應急處置和綜合防范的技術研究。
7.監督管理
7.1宣傳和培訓
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廣大交通參與者的交通安全意識。廣泛宣傳道路交通事故報警電話,以及自救、互救常識。
強化對申領機動車駕駛證人員和機動車車主的交通安全知識培訓工作。
組織各級領導、應急指揮和救援人員,特別是進行現場處置的指揮人員、作業人員進行專業培訓。
7.2預案演練
適時組織不同類型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的實戰演練,不斷提高應急處置的實戰能力。
7.3獎勵與責任
對在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和獎勵;對不認真履行職責、玩忽職守且造成嚴重損失的,有關部門(單位)要依法給予責任人行政處分;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4監督檢查
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省交警總隊、省應急管理辦公室(省人民政府總值班室)會同省有關部門(單位)對本預案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保障應急措施到位。
8.附則
8.1預案管理與更新
根據情況變化,由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省交警總隊對本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
8.2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經省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省交警總隊負責解釋。
8.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2024運輸應急預案 篇9
為加強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結合我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安全實際,制定《平羅縣交通運輸行業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在全縣范圍內建立起統一、規范、科學、高效的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體系以及分工明確、責任到人、優勢互補、常備不懈的保障體系,確保一旦發生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能快速反應,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點,維護運輸安全與保護環境。
(二)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減少損失。在處置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事故時,堅持以人為本,把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縣政府統一領導下,按照處置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事故中的職責分工和權限,分級負責,協調有序地開展搶救、事故處理和善后工作。
3、預防為主,常備不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事故處置與預防工作相結合,落實預防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事故的各項措施,堅持科學規劃、全面防范。
4、快速反應,處置得當。建立應對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的快速反應機制,快速反應,快速得當處置。
5、依法行政,合法處置。在實施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中,必須嚴格執行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辦事,啟動干預措施,嚴格遵守有關規定。
6、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征集、調用相關物資、車輛時,各相關企業和個人應服從統一指揮,保障救援供給。
二、事故定義及事故類型
(一)事故定義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是指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過程中,因道路交通事故或裝載原因,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或環境污染的事故。
(二)事故類型及處置措施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主要分泄漏(中毒和窒息)、火災(爆炸)兩種情況。
1、泄漏事故主要是指運載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等危險性氣體或液體化學品的車輛,在運輸途中,車輛的容器氣體或液體發生大量釋放、泄漏,導致重大火災、爆炸、中毒和窒息等事故,造成嚴重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環境污染等后果。
2、火災可分為固體火災、液體火災和氣體火災。由于裝載危險化學品的車輛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將有可能引起火災(爆炸)。危險化學品在燃燒、爆炸時會放出有毒氣體或煙霧,造成人員中毒、窒息,灼傷。此外,危險化學品發生火災事故的同時往往伴隨著爆炸。
主要措施包括:滅火、點火、隔絕、堵漏、攔截、稀釋、中和、覆蓋、泄壓、轉移、收集等。
三、事故現場區域劃分
危險化學品事故根據危害范圍分為3個:
(一)事故中心區域。中心區即距事故現場0 一500m 的區域。此區域危險化學品濃度指標高,有危險化學品擴散,并伴有爆炸、火災發生,建筑物設施及設備損壞,人員急性中毒。
(二)事故波及區域。事故波及區即距事故現場500 一1000m 的區域:該區域空氣由危險化學品濃度較高,作用時間較長,有可能發生人員或物品的傷害或損壞。
(三)受影響區域。受影響區域是指事故波及區外可能受影響的區域,該區域可能有從中心區和波及區擴散的小劑量危險化學品危害。
四、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應急救援組織和職責
(一)組織領導機構
按照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應急救援特性,成立平羅縣交通運輸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馮斌
副組長:徐敬、王新林、陳江
成員:萬隨山、張興和、朱建忠、任志平、王民武、靳明、朱志軍、郭永峰、談學軍、馬躍明、段吉東。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局安委辦,由陳江任辦公室主任,統一組織和對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應急救援處理工作,并確保通訊暢通,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反饋現場處理情況。
(二)領導小組職責
1、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發生后,組長或組長委托副組長趕赴事故現場,接受區、市、縣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指揮部的統一領導和指揮,及時掌握事故現場動態,啟動《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預案》,組織征集車輛和人員,積極開展現場傷殘人員和物資的搶救疏運工作。一是負責承接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報告。及時了解事故發生地和人員傷亡情況,并及時報告領導小組組長,通知相關單位做好搶運工作準備。二是負責搶險物資、人員和事故現場傷殘人員、物資的疏運工作。根據區、市、縣指令和相關部門事故發生情況的通報,及時報告領導小組組長,迅速開展車輛和人員的征集工作,對征集車輛技術狀況和人員的從業資質要按照運輸管理規定嚴格審核,快速趕赴事故發生地,接受現場事故指揮部的統一調遣。及時開展事故傷殘人員和物資的搶運工作。三是負責做好事故搶險車輛、人員的安全保障工作。加強對搶險隊員、車輛的監管,嚴格審核搶險人員和所駕車輛相應從業資質和車輛技術等級,對不符合從業資質人員和技術等級的車輛,及時更換。對承運有放射、劇毒、爆炸等危害的危險化學品,認真做好車輛和人員的安全防護工作。凡在特殊情況下需要征集資質和技術條件不符合運輸管理規定的企業的車輛、人員,必須報請區、市、縣現場救援指揮部同意。
2、負責組織全縣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演練,監督檢查轄區危貨運輸企業的應急演練。
五、等級設定
為有效處置突發危險化學品運輸突發事件,依據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圍、影響力大小等情況,由高到低劃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一般(Ⅳ級)四個級別。并依次采用紅色、橙色、黃色、藍色來加以表示。
(一)特別重大事件(Ⅰ級)
是指一次事件死亡30人以上;或造成50人以上受傷(中毒、灼燙及其它傷害);或需5000人以上疏散或轉移:或有可能造成嚴重環境污染。
(二)重大事件(Ⅱ級)
是指一次事件死亡10-30人;或造成30人以上受傷(中毒、灼燙及其它傷害);或需3000人以上疏散或轉移;或有可能造成重大環境污染。
(三)較大事件(Ⅲ級)
是指一次事件造成3-9人死亡;或造成10人以上受傷(中毒、灼燙及其它傷害);或需500人以上疏散或轉移;或有可能造成一定的環境污染。
(四)一般事件(Ⅳ級)
是指一次事件死亡3人以下的事故。
六、應急預案啟動條件
當事件符合Ⅰ、Ⅱ級,由上級主管機關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啟動預案。
當事件符合Ⅲ、Ⅳ級時,由局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啟動預案。我縣轄區應急力量無法有效控制事態發展或無法滿足應急需要可能導致重大社會災害的,或事件影響范圍跨市、縣的,可提請上級主管機關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啟動預案。
七、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報告制度
凡發生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時,事故發生地的鄉(鎮)政府、車輛所屬單位或經營業戶應立即將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化學危險品屬性、傷亡情況和初步估計的事故發生原因及經濟損失情況報告我局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電話:),領導小組接到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報告后,立即通知安監、公安、消防、衛生等相關部門和應急救援人員趕赴現場,按照職責分工,開展現場搶險、施救工作,防止危險化學品向外擴散,保護周圍環境。
八、危貨企業危險化學品的登記和事故應急救援
1、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應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登記制度,及時到負責危險化學品登記機構辦理危險化學品登記,為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事故預防和應急救援提供技術、信息支持。
2、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應制定本單位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配備應急人員和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定期組織演練,隨時為應急救援提供保障。
3、發生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交通事故,危貨企業主要負責人應當按照本單位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立即啟動組織救援,并立即報告領導小組及相關部門。
4、發生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按照危險化學品貨物應急救援預案。組織實施救援,不推諉、不拖延,采取必要措施,減少事故損失,防止化學危險品蔓延、擴散,并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立即組織營救受害人員,組織撤離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護危害區域的其他人員。二是迅速控制危害源,協助有關部門對危險化學造成的危害進行檢驗、監測,測定事故的危害區域、危險化學品性質及危害程度。三是針對事故對人體、動植物、土壤、水源、空氣造成的現實危害,協助有關部門迅速采取封閉、隔離、洗消等措施。四是協助有關部門對危險化學品事故造成的危害進行監測、處置,直至符合國家環境保護標準。
九、危險化學品交通運輸事故調查
按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我局將積極協助、配合各級調查組,進行現場勘察,做好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調查處置工作,并協助開展事故調查。必須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一是事故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二是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嚴肅處理不放過;三是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四是防患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
十、危險化學品交通運輸事故處理的獎勵和處罰
轄區危貨運輸企業的負責人和有關人員應盡職盡責,認真履行法定的職責和義務,對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應急處理過程中做出顯著成績的,我局將以予表彰和獎勵;對事故應急處理過程中玩忽職守、擅離事故現場或無故施延救援行為者,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損失擴大的,追究有關運輸企業負責人和人員的行政責任;
2024運輸應急預案 篇10
為認真貫徹落實《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和省、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道路化學危險貨物運輸管理的規定》,切實加強化學危險品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及時有效地防止化學危險品的擴散,妥善處理化學危險品貨物運輸各類重大、特大交通事故的發生,保障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最大限度避免事故中化學危險品的蔓延和擴散,減少事故損失,促進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及《三明市重大特大化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要求,結合我縣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一、化學危險品貨物運輸適用范圍
凡在本轄區從事爆炸晶、壓縮氣體、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易燃物品、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有機過氧化物、有毒品、腐蝕品等運輸企業和在本轄區道路運輸地段從事化學危險貨物運輸發生交通事故適用本預案。
二、事故等級、標準
按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人員傷亡、危害程度或直接經濟損失情況,將事故分為特大事故、重大事故、一般事故。
三、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應急救援處理機構和職責
在成立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實施機構的基礎上,單位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要親自掛帥,統一組織和協調對事故應急救援處理。接到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救援報告后,應迅速組織有關人員趕赴現場聽從事故現場總指揮的指揮開展救援工作,防止化學危險品向外蔓延擴散和事故損失擴大。若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發生地不屬于本單位的應急救援處理范圍,應立即通報有管轄權的道路交通管理機構和相關部門,同時,報上一級交通事故管理機構。
四、組織領導和機構
我所按照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應急救援特性,成立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應急救援處理領導小組,其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將樂縣運輸管理所,由翁小斌任辦公室主任,統一組織和對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應急救援處理工作,并確保通訊暢通,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反饋現場處理情況。
五、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報告制度
凡發生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時,事故發生地的鄉(鎮)政府、車輛所屬單位或經營業戶應立即將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化學危險品屬性、傷亡情況和初步估計的事故發生原因及經濟損失情況報告我所安監股、分管領導、(安監股電話:),接到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報告后,應立即上報縣安監局,同時通知相關單位和應急救援人員趕赴現場,按照化學危險品的屬性,開展現場搶險、施救I作,防止化學危險品外擴散,保護周圍環境。
六、危險化學品的登記和事故應急救援
(一)化學危險品運輸企業應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登記制度,及時到負責化學危險品登記機構辦理危險化學品登記,為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事故預防和應急救援提供技術、信息支持。
(二)化學危險品運輸企業應制定本單位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配備應急人員和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定期組織演練,隨時為應急救援提供保障。
(三)發生危險化學貨物運輸交通事故,運輸企業主要負責人應當按照本單位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立即啟動組織救援,并立即報告當地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的交通運輸部門和相關部門。
(四)發生危險化學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按照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組織實施救援,不拖延、不推諉,采取必要措施,減少事故損失,防止化學危險品蔓延、擴散。
1、立即組織營救受害人員,組織撤離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護危害區域的其他人員;
2、迅速控制危害源,協助有關部門對危險化學造成的危害進行檢驗、監測,測定事故的危害區域、危險化學品性質及危害程度;
3、針對事故對人體、動植物、土壤、水源、空氣造成的現實危害,協助有關部門迅速采取封閉、隔離,洗消等措施.
4、協助有關部門對危險化學品事故造成的危害進行監測、處置,直至符合國家環境保護標準.
七、危險化學品交通運輸事故調查
按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我所將積極協助、配合各級調查組,進行現場勘察,做好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調查處置工作,并協助開展事故調查.必須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一是事故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二是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嚴肅處理不放過;三是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四是防患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
八、危險化學品交通運輸事故處理的獎勵和處罰
危貨運輸企業的領導和有關人員應盡職盡責,認真履行法定的職責和義務,對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應急處理過程中做出顯著成績的,我局將予以表彰和獎勵;對事故應急處理過程中玩忽職守、擅離事故現場或無故拖延救援行為者,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損失擴大的,追究有關運輸企業領導和人員的行政責任.
九、本應急救援預案未盡事項,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有關規定執行.
十、本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自下發之日起實施.
2024運輸應急預案 篇11
為了提高我鄉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能力,減少人民群眾生命財產損失,最大限度地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人為本,關愛生命,堅持事故處理工作為我鄉經濟建設服務、為廣大人民群眾服務的宗旨,充分發揮各職能部門綜合效能,搶救傷員,將死傷人員降到最低限度。
二、預案適用范圍
1、客運車輛發生群傷道路交通事故;
2、一次死亡1人以上的較大道路交通事故。
3、周邊鄉鎮肇事逃逸交通事故;
4、因道路交通事故引發的道路交通堵塞。
三、處置原則
1、接到事故報警后,交警大隊、鄉人民政府、事故發生所在行政村及所屬鄉衛生院和當地公安派出所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搶救傷者,勘察現場,掌握案情,按照上報范圍及時將情況報告當地黨委、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
2、有通行條件的應及時疏導群眾和車輛,恢復交通,確保安全。
3、事故調查應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技術標準和交通事故處理人員自身安全防護的規定,公開、便民、高效地處理交通事故。
四、指揮系統和工作職責
處置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工作必須在鄉政府統一領導下,牽頭部門負責,相關部門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開展,并成立榆村鄉處置道路交通事故總指揮部,總指揮部設在鄉綜治辦。
總指揮:王繼周
副總指揮:葉俊
成員:由綜治辦、派出所、安監辦、衛生院、交警大隊、交通站、民政局、供電所等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
職責任務:總指揮全權負責榆村鄉轄區發生的道路交通事故處置的組織指揮;研究確定總體處置救援方案,根據現場實際情況,適時調整工作方案,并下達命令;安排調動分配工作任務。
事故處置總指揮部下設:
1.應急處置、救援指揮辦公室
主任:葉俊
成員單位:綜治辦、派出所、安監辦、衛生院、交警大隊、交通站、民政局、供電所、財政所。
職責任務:組織有關部門按照預案統一部署迅速開展處置、搶救工作,力爭將事故車、物損失和人員傷亡降到最低程度;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生的變化和問題,及時予以調整、修訂和補充;緊急調用各類所需物資、設備、人員等;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工作;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安撫工作;適時發布公告,將事故的原因、責任及事故受傷人員救治情況公布于眾;辦理指揮部日常事務及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2.現場勘察調查組
組長:葉俊
副組長:派出所、交警隊領導
成員:派出所、交警隊民警。
職責任務:救護傷員,處置現場,調查取證,肇事車輛檢驗、處置,擬寫事故調查報告。
3.現場保護、交通疏導組
組長:葉俊
副組長:派出所、交警隊領導
成員:派出所、交警隊民警
職責任務:執行總指揮、副總指揮下達的交通管制命令,保護現場,堵截設卡,救護傷員,維護疏導交通秩序。
4.醫療救護組
組長:徐紹紅
副組長:羅靜安
成員:鄉鎮衛生院醫護人員
職責任務:負責事故發生后傷員的醫療救護工作。
5.善后處理組
組長:程立泰
成員:司法所、民政、財政所、信訪、社保、保險等相關工作人員。
職責任務:負責事故的有關善后處理。
6.宣傳報道組
組長:查正莉
成員單位:黨政辦、文廣站
職責任務:按照規定及時準確地向公眾發布處置總指揮部的通知、通告和有關事情況,必須經處置總指揮部辦公室初審并報總指揮部同意。
五、救援程序
1.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地行政村必須以最快捷的方式將所發生的交通事故情況報鄉人民政府應急辦,再由鄉應急辦視情況報告縣安監局、縣公安局、縣交警大隊。
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1)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肇事車輛單位、型號、車號;肇事駕駛員基本情況;死、傷人員情況;車輛受損情況。(2)事故的簡要經過。(3)初步判斷事故發生的原因。(4)事故救援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
2.有關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立即報告鄉人民政府辦公室(應急辦),并迅速派人趕赴事故現場,了解掌握情況。
3.鄉人民政府辦公室(應急辦)接到報告,應立即報告鄉長、分管副鄉長,根據事故情況,確定是否啟動應急預案,并組織協調事故處置和醫療救援等事宜。
4.應急預案啟動后,處置救援總指揮部應立即投入工作,總指揮部相關負責人應迅速到位履行職責。
5.各相關部門按照處置總指揮部指令開展事故處置和救援工作。
六、應急措施
1.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地的有關單位、群眾、事故當事人必須立即報警,并嚴格保護現場,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救護傷員。因搶救、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導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志、拍照、詳細記錄和繪制事故現場圖,并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2.任何單位和成年公民都有參加有組織的事故搶險救護的義務。
3.事發地公安機關應加強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和交通疏導工作,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對肇事者等有關人員應采取監控措施,防止不安全事件發生和肇事逃逸。
4.在事故應急處置過程中緊急調用車輛、物資、設備、人員和占用場地,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阻攔和拒絕。
七、交通事故現場救援步驟
1.勘查現場情況:開始進行救援工作之前,救援人員應對事故現場作客觀考察,以避免意外發生,若現場和四周有諸如損壞的電線或致命的氣體或液體等危險情況,應先將其排除后再進行救援工作。
2.固定事故車輛位置:盡快將事故車輛固定下來。先在汽車車輪前后放上木條或磚石,使汽車不能前后滾動,然后將車輪放氣以保證車輛在救援過程中不能搖擺,以免加重傷者傷勢。
3.檢查和保護受傷人員:救援人員要檢查受傷人員的情況以確定救援工作的速度和方法。在未處理汽車之前,先用毛毯等物將受傷者蓋起來,可起保暖和防止受驚的作用,另外還可防止玻璃碎片和其它物件的傷害。在救援時間內,應有人員陪伴傷者,及時觀察受傷者的情況和滿足傷者的要求。
4.救出被困人員:如果汽車被撞變形,受傷人員無法移動,應使用專門救援工具把有關的汽車部件移動或去除,將車中被困人員救出。
5.現場診斷急救:如果醫療救護人員未到現場,救援人員應先將傷者送至路旁的安全地帶,立即作必要的檢查和救護。
6.清理現場:當交通警察勘查完現場后,救援人員應立即拖走事故車輛并清掃路面,協助警察恢復正常的交通秩序。
八、注意事項及要求
1.事故處置要堅持統一指揮,科學決斷,有效處置,確保安全的原則。
2.事故處置、救援人員要認真學習有關業務知識,努力增強安全意識和業務素質。
3.各相關部門要落實事故處置所需的設施、物資、器材的配備,確保應急使用。
4.事故處置所有工作人員必須服從命令、聽從指揮,積極主動完成工作任務。
九、責任追究制度
對在較大道路交通事故處置工作中,工作滯后,反應遲鈍和不聽從指揮,工作不負責,違反事故處置工作紀律,影響事故處置工作的有關責任人,依照相關規定從嚴查處,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十、其它事項
1.本預案是鄉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針對發生在道路上的較大交通事故組織實施的處置救援工作的指導性意見,在實施過程中應根據不同情況進行調整。
2.各相關部門應結合自身特點,加強宣傳和教育工作,提高全社會預防較大交通事故的意識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3.各有關部門要組織人員認真學習,掌握預案的內容和相關措施,明確職責任務和要求,確保在緊急情況下按照預案有條不紊地開展事故處置、救援工作。
2024運輸應急預案 篇12
為切實提高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車輛事故的應急處置能力,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環境破壞,維護道路交通安全和通行秩序,確保現場處置高效、有序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令)、《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91號)和《廣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關于印發廣東省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職責的通知》(粵府辦〔20xx〕14號)、《廣東省突發事件現場指揮官制度實施辦法(試行)》(粵府辦〔20xx〕1號)和《江門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文件,制定本預案。
一、現場處置原則
統一指揮、分級負責;部門配合、加強協作;快速反應、高效運轉;依靠科學、安全處置。
二、預案適用范圍
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道路交通事故是指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在道路交通運輸過程中發生的交通事故。本預案所涉及的危險化學品是指《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91號)規定的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造成危險的化學品。運輸車輛在運輸煙花、爆竹、放射性物品等過程中發生的道路交通事故處置,參照本預案執行。
三、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事故分級
根據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道路交通事故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分3個級別:
(一)Ⅰ級事故:是指事態非常嚴重,事故造成危險、劇毒化學品嚴重泄漏、水體等環境污染,嚴重威脅到周邊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或者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燃燒、爆炸,需要立即疏散事故現場周邊居民,需實施跨區域交通組織分流。
(二)Ⅱ級事故:是指事態嚴重,事故造成危險化學品泄漏或處置時極可能造成泄漏,或導致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燃燒、爆炸或者劇毒品可能污染周圍環境等,雙向交通中斷需要分流和事故周邊群眾需要疏散。
(三)Ⅲ級事故:是指事態一般,事故沒有造成危險化學品泄漏但處置困難,有可能造成危險化學品泄漏、燃燒、爆炸,對交通造成一定的影響。
四、應急指揮體系
(一)地市級指揮部:市政府設置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指揮部,由市政府分管領導任總指揮,公安、安全監管部門領導任副總指揮,預防道路交通事故聯席會議相關的成員單位及應急保障單位領導參與處置工作。負責處置Ⅰ級事故相關事宜。
(二)市、區(縣級)級指揮部:各地設置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指揮部,由當地市、區政府分管領導任總指揮,公安、安全監管部門領導任副總指揮,預防道路交通事故聯席會議相關成員單位及應急保障單位領導參與處置工作,負責處置Ⅱ級事故相關事宜。
(三)現場指揮部:由事故發生地的交警大隊或其上級公安機關領導,或上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領導擔任現場指揮官,安全監管部門領導擔任副指揮官,指揮開展應急處置工作,交通運輸、城管(燃氣辦)等部門領導參與處置工作。
發生在高速公路上的事故,現場指揮官由高速交警大隊或其上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領導擔任,如達到Ⅱ、Ⅲ級事故,需報所屬地段的轄區政府;如達到Ⅰ級事故,則需報江門市政府。
五、部門分組及主要職責
為使現場應急處置有序、安全開展,根據粵府辦〔20xx〕14號的要求和結合我市工作實際,各級指揮部設置以下相應工作組:
(一)現場交通組:由公安交管、公路路政等部門組成,公安交管部門領導任組長。負責現場安全防護、協助搶救受傷人員、事故現場勘查和調查取證、控制肇事司機等;組織疏導和撤離危險區域內的無關人員;設置事故現場警戒區,管制進出事故現場的人員和車輛;實施交通管制和分流措施,避免次生事故發生和減少交通擁堵。
(二)搶救治療組:由衛生計生、消防、醫療、職防等部門單位組成,衛生計生部門領導任組長。負責組織和落實相關人員趕赴事故現場,搶救受傷人員和救治工作;在事故達到Ⅰ級、Ⅱ級時,根據需要對受污區域做好衛生防護工作。
(三)安全評估組:由安全監管、消防、交通運輸、質監、城管(燃氣辦)、治安等部門組成,安全監管部門(涉液化石油氣和天燃氣則為燃氣辦)領導任組長。負責組織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專家、專業技術人員趕赴現場,對所運載的危險化學品、承壓盛裝容器的安全性進行評估,提出安全距離(區域)和拯救方案或控制措施,供指揮人員組織、協調、實施。
(四)交通拯救組:由交通運輸、質監、城管(燃氣辦)、公路管理等部門組成,交通運輸部門領導任組長。負責組織和落實拯救、起重的車輛或相應的運輸車輛及時趕赴事故現場,統籌并落實對事故現場的危險化學品的駁載、卸載、轉移等工作;評估拯救作業量、難度、危險性和應急拯救費用處理。
(五)環境監測組:由環保、衛生計生、水務、城管、農業等部門組成,環保部門領導任組長。負責對事故現場被污染的土壤、水體、大氣等進行監測,及時提供環境污染物監測結果,為正確救援和防止擴散提供依據。
(六)現場保障組:由屬地的市、區(縣級)政府及經濟和信息化、電力、通信等部門單位組成,由屬地的市、區(縣級)政府領導任組長,負責事故現場應急電力、通信的保障,排除現場相關電力線路(設備)安全隱患;根據安全評估的情況,當地鎮、街負責疏散現場周邊群眾,協助相關部門做好其他事宜。
六、應急響應
根據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時達到的三個級別,對應實施Ⅰ級、Ⅱ級、Ⅲ級三個等級的應急響應:
(一)Ⅰ級響應:發生Ⅰ級事故,由事發地公安交管部門立即成立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官開展組織協調處置工作,同時報告當地市、區(縣級)政府、公安局,由當地市、區(縣級)政府、公安局報告江門市政府、市公安局,并成立江門市級應急處置指揮部;視情況及時通知搶救治療組、安全評估組、環境監測組、交通拯救組等到現場處置,并可通知現場保障組到現場協助。現場指揮官應向總指揮或副總指揮簡明報告處理情況及后續處理方案,并根據總指揮或副總指揮意見繼續履行指揮職責。
(二)Ⅱ級響應:發生Ⅱ級事故,由事發地公安交管部門立即啟動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官開展組織協調處置工作,同時報告當地市、區(縣級)政府和公安局,并請求成立市、區(縣級)級應急處置指揮部;視情況及時通知搶救治療組、安全評估組、環境監測組、交通拯救組等到現場處置。現場指揮官應向總指揮或副總指揮簡明報告處理情況及后續處理方案,并根據總指揮或副總指揮意見繼續履行指揮職責。
(三)Ⅲ級響應:發生Ⅲ級事故,由事發地公安交管部門立即成立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官負責指揮協調應急處置工作,同時報告當地市、區(縣級)政府和公安局,并視情況及時通知相關的搶救治療組、安全評估組、交通拯救組等到現場處置。
七、現場處置工作安排
(一)現場警戒。先期到達現場的公安交管、路政等人員要立即設置警戒區域,維護秩序,協助搶救傷員;并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情況。
(二)交通組織。公安交管、路政部門要指揮應急工作車輛和執行搶險救援任務各種車輛通行;要根據實際交通情況,采取管控或分流等措施,疏導事故現場及周邊道路交通,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現場對交通安全的影響。
(三)安全評估。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專家、專業技術人員到達現場后要立即研究、分析,對安全性進行評估,提出安全距離(區域)和拯救方案或控制措施,供指揮人員組織、協調、指揮和實施。
(四)環境監測。當事故達到Ⅰ級或Ⅱ級事故時,需及時對事故現場周邊環境的`土壤、水體、大氣等進行監測,提出意見供指揮人員協調、處置等。
(五)施救拯救。指揮人員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專家、專業技術人員提供的方案,現場指揮相關職能部門搶救傷員、排除危險和施救拯救;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專家、專業技術人員在現場協助指導拯救。
(六)群眾疏散。當事故達到Ⅰ級或Ⅱ級事故時,根據安全評估專家提出的意見或方案,對一定區域內的群眾組織疏散,保證現場周邊群眾撤離到安全地帶。
(七)現場清理。公安交管部門在確保安全情況下對事故現場進行勘查,如屬爆炸、燃燒現場,應知會公安部門其他警種參與勘查;拯救作業完畢后,路政、公路養護等部門清理現場,必要時放置相應的安全提示設施,公安交管部門檢查后視路況安全程度再恢復交通。
八、落實預案的相關要求
(一)要落實部門職能責任。各地、各職能部門要根據本預案明確的職能職責,制定自身的應急處置預案或方案,明確和細化落實的人員、做法和責任,并適時組織相關職能部門開展實戰演練,提高應急處置水平。
(二)要切實保障聯絡體系。應急處置的聯系方式以預防道路交通事故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及應急保障單位的分管領導報備的聯系方式為準,因分管領導調動或調整沒有報備聯席會議辦公室(公安交管部門)或因其他原因無法聯系而影響應急反應的,由相關部門承擔相應責任。
(三)要提高指揮處置效能。對現場指揮官發布的通知、指令,相關部門必須迅速響應及行動,落實應對工作措施或方案。各部門領導或專家等人員到達現場后要第一時間向現場指揮官報到。每次應急處置結束后,指揮部應就處置期間的各部門的聯系報告、反應時間、反應措施、工作成效和改進方面進行總結,向政府及相關部門反饋。
(四)要建立技術專家信息。江門和各地都要建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專家信息庫,由安全監管部門和燃氣辦實行分類管理,保證能夠調度相關專家人員及時趕赴事故現場,協助做好現場處置工作。
(五)要落實救援裝備儲備。各級安全監管、質監、城管(燃氣辦)部門要掌握本市轄區和周邊地區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單位盛裝容器、儲存產品的種類、運輸車輛狀況的應急救援能力,配備必要的搶險救援器材等裝備,保證能及時調度和趕赴事故現場。
2024運輸應急預案 篇13
為了加強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制定《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以建設“平安運輸”重要思想為指導,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點,維護運輸安全與保護環境。
二基本原則
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協同應對、措施果斷、依靠科學。
二、事故定義及事故類型
一事故定義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是指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過程中,因道路交通事故或裝載原因,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或環境污染的事故。
二事故類型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主要分泄漏(中毒和窒息)、火災爆炸兩種情況。
1、泄漏事故主要是指運載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等危險性氣體或液體化學品的車輛,在運輸途中,車輛的容器氣體或液體發生大量釋放、泄漏,往往導致重大火災、爆炸、中毒和窒息等事故,造成嚴重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環境污染等后果。
2、火災可分為固體火災、液體火災和氣體火災。由于裝載危險化學品的車輛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將有可能引起火災(爆炸)。危險化學品在燃燒、爆炸時會放出有毒氣體或煙霧,造成人員中毒、窒息,灼傷。此外,危險化學品發生火災事故的同時往往伴隨著爆炸。
三、應急預案體系
縣運輸管理所在縣交通局應急救援體系統一指揮下建立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指揮組織。
一指揮組織
建立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二)領導小組職責
統一領導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有關應急救援工作。負責參加重大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搶救和調查,負責評估應急救援行動及應急預案的有效性。負責縣交通局交辦的應急救援其他事項。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發生后,領導小組組長或指派副組長及其他成員趕赴事故現場指導和協調進場施救。
四、等級設定
為有效處置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依據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圍、影響力大小等情況,由高到低劃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一般(Ⅳ級)四個級別。并依次采用紅色、橙色、黃色、藍色來加以表示。
(一)特別重大事故(Ⅰ級)
是指一次事故死亡10人以上;或造成50人以上受傷中毒、灼燙及其它傷害;或造成10輛車以上毀環;或需1000人以上疏散:或有可能造成嚴重環境污染。
(二)重大事故(Ⅱ級)
是指一次事故死亡3-9人;或造成10人以上受傷中毒、灼燙及其它傷害;或造成5輛車以上毀環;或需200人以上疏散;或有可能造成重大環境污染。
(三)較大事故(Ⅲ級)
是指一次事故造成1-2人死亡;或造成3人以上受傷中毒、灼燙及其它傷害;或造成2輛車以上毀環;或有可能造成一定的環境污染。
(四)一般事故(Ⅳ級)
是指一次事故無死亡、受傷中毒、灼燙及其它傷害2人以下的事故。或無危險品泄漏但車輛受損嚴重。
五、應急預案啟動條件
當事故符合Ⅲ、Ⅳ級時,由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機構啟動應急預案。事故現場所在市、縣應急救援力量無法有效控制事態發展可能導致重大社會災害的,或事故影響范圍跨市、縣的,可提請省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啟動應急預案。
六、事故應急響應
(一)駕駛員、乘務人員事故應急處理方案
現場處置方法:
1、立即停車。凡發生道路運輸事故,都要立即停車。
2、立即搶救。停車后應首先檢查有無傷亡人員,如有受傷人員,應立即組織搶救。危險物品泄漏時,根據具體情況采取滅火、隔絕、堵漏、攔截、稀釋、中和、覆蓋、冷卻、泄壓、轉移、收集等施救方法進行搶救;繼續滯留現場會造成更大損失或危險時,應及時組織搶救轉移,同時應標出事故現場位置。
3、現場保護。肇事車停位,傷亡人員倒位,各種碰撞碾壓的痕跡,剎車拖痕,血跡及其他散落物品均屬保護內容,不得破壞、偽造。如危險化學品泄漏有爆炸、火災、中毒可能危及安全時,勸導阻止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現場。
4、及時報案。在搶救傷員、保護現場的同時,應及時直接或委托他人向當地公安部門和交通主管部門報案,然后向本企業或有關部門報告。交通警察和應急救援人員到達現場后,要服從組織指揮,主動如實地反映情況,積極配合現場勘察和事故分析等工作。
(二)應急預案啟動
1、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企業發生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企業的主要負責人應當按照本單位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立即組織救援,與前方取得聯系,并組織人員趕赴事故現場。
2、縣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按照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做好指揮、救援工作,減少事故損失,防止事故蔓延、擴大。
當確定危險化學品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可能導致嚴重后果時,縣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立即向省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報告,請求上級增援。
(三)現場指揮與控制
1、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機構應組織專業應急救援隊員,協同當地政府組織現場救援。
2、服從應急救援現場指揮,按照現場工作區域劃分的事故中心區域、事故波及區域和事故可能影響區域,開展救援工作。
3、及時向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和上級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報告現場情況,聽取指導意見。
七、現場恢復和事故調查
(一)現場恢復
事故得到控制后,積極參與救援組織進行現場清潔、凈化等工作,協助恢復道路。
(二)事故調查處理
參與由各有關單位組成事故調查小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事故的調查處理。
八、應急救援保障
(一)應急處置專業隊伍保障
建立健全應急處置專業隊伍。完善應急救援專業隊伍的管理機制,落實應急處置專業人員,組織演練,提高處置能力。
(二)建立健全應急資金保障制度
各有關部門(企業)要建立健全和落實應急處置專項預備金制度,列入年初財務預算。
(三)加強通訊和信息報告
加強信息發布制度建設,公布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事機構搶救人員電話,保證準確、及時報送信息,不得瞞報、緩報和謊報。信息的發布要及時、準確、客觀、全面。
(四)治安維護
突發事應急救援組織要及時聯絡公安、交警、武警按照有關規定,爭取他們參與應急處置和治安維護工作。
九、預案演練
各級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應當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演練要從實戰角度出發,切實提高應急救援能力,深入發動和依靠職工群眾,普及運輸安全知識和技能。
十、應急救援聯絡
運政96520
公安110、122
消防119
醫院120
2024運輸應急預案 篇14
為認真做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危害,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交通部公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等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一、主要任務和基本原則
(一)主要任務
1、協助搶救受災人員和群眾撤離危險區的道路運輸保障。
2、協助轉移物資、設備的道路運輸保障。
3、協助調查分析事故原因。
(二)基本原則
堅持科學規劃、全面防范、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協同應對、措施果斷、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的原則。
二、適用范圍及工作原則
(一)適用范圍:本預案適用范圍為我縣境內發生的需要實施救援和處置的道路運輸事故和道路運輸事故險情。
(二)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減少損失
在處置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時,堅持以人為本,把保護人民
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在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縣交通運輸局、縣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按照處置重大道路運輸事故中的職責分工和權限,分級負責,協調有序地開展搶救、事故處理和善后工作。
(三)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洽理”的方針,堅持事故處置與預防工作相結合,落實預防道路運輸事故的各項措施,堅持科學規劃、全面防范。
(四)快速反應,處置得當
建立應對重大道路運輸事故的快速反應機制,快速反應,快速得當處置。
(五)依法行政,合法處置
在實施道路運輸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中,必須嚴格執行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辦事,啟動干預措施,嚴格遵守有關規定。
(六)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
征集、調用相關物資、車輛時,各相關鄉鎮和單位應服從統一指揮,保障救援供給。
三、組織機構和職責
(一)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
縣交通運輸局成立道路運輸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縣交通運輸局局長擔任,副組長由交通運輸局分管運政的副局長擔任,成員由局黨委班子成員、運管所所長、路政執法大隊大隊長、安監所所長、辦公室主任、財務股長擔任,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道路運輸管理所,由運管所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工作人員由道路運輸管理所全體工作人員組成。
(二)領導小組職責。統一領導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有關工作。負責監督指導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制定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及預案演練,負責參加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搶救和調查,負責評估應急救援行動及應急預案的有效性。
道路運輸事故發生后,領導小組組長或其他成員帶領工作人員趕赴事故現場指導和協調進場施救。
(三)現場救援指揮部。道路運輸事故發生后,根據道路運輸事故嚴重程度、涉及范圍和應急救援行動的需要,設立現場救援指揮部。現場應急處理指揮部負責災情現場應急行動的具體部署和執行,應急隊員的任務分配,應急物資的調用。現場應急處理指揮部包括以下成員:總指揮一名、副總指揮一名、聯絡員一名、后勤調度員一名。
(四)現場救援指揮部職責
1、負責現場評估、報告,組織實施救援;建立與局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的聯絡,貫徹執行局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的指令,如有需求,提供局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要求的.信息。
2、協調和控制事故現場的應急救援工作。
3、應急行動結束后,進行事故現場應急救援行動總結并向上級部門遞交書面報告。
四、事故分級根據道路運輸事故嚴重程度、涉及范圍等,劃分為:
特別重大道路運輸事故(I級)
重大道路運輸事故(Ⅱ級)
較大道路運輸事故(Ⅲ級)
一般道路運輸事故(Ⅳ級)
并依次采用紅色、橙色、黃色、藍色來加以表示。
(一)特別重大道路運輸事故(I級)
1、I級甲類:一次事故死亡30人以上,或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的道路運輸事故。
2、I級乙類: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傷50人以下或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
(二)重大道路運輸事故(Ⅱ級)
1、Ⅱ級甲類:指一次死亡5人以上,死傷25人以下或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下。
2、Ⅱ級乙類:指一次死亡3人以上,死傷20人以下或造成直接經濟損失80萬元以下。
(三)較大道路運輸事故(Ⅲ級)
指一次死亡2人,及死傷10人以下或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下;雖未達到I級、Ⅱ級及前述內容,但已使客車遇險,造成較大影響的各類險情。
(四)一般道路運輸事故(Ⅳ級)四級
指一次事故死亡1人及死傷5人以下或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0萬元以下。
五、事故報告
(一)報告內容
1、基本情況。事故及險情發生的單位或車輛牌號(設施名稱)、所有人及經營人、時間、地點及事故現場情況;
2、簡要經過。事故及險情簡要經過、傷亡人數、車輛毀壞情況;
3、經濟估計。事故及險情的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4、原因判斷。事故及險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5、控制情況。事故及險情發生后采取的應急救援措施、處置以及事故控制情況;
6、相關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問題,如車型、車況、核定人(噸)數、實載人(噸)數、經營線路,或貨物名稱等;
7、報告聯系。事故報告單位、報告人、報告時間及聯系
2024運輸應急預案 篇15
20xx年3月29日晚,發生在京滬高速公路江蘇淮安段的一輛35噸液氯槽罐車與一輛貨車相撞,導致槽罐車液氯大面積泄漏,造成公路旁3個鄉鎮大量村民中毒,京滬高速公路宿遷至寶應段關閉20個小時。事故中造成28人中毒死亡,360人被送往醫院救治,疏散村民上萬人。這起危險品運輸事故造成如此嚴重后果的原因之一就是肇事的槽罐車駕駛員逃逸,延誤了最佳搶險救援時機。事故從一個側面反映出了危險化學品運輸應急救援預案存在的問題。
交通運輸行業是一個高風險行業。危險化學品的運輸安全管理因其所屬行業的高風險性和危險化學品品種的多樣性、理化性質的復雜性、潛在的高危險性、事故高危害性而日益受到全社會的高度關注。如何提高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預案的針對性、適用性和可操作性,從而提高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應急處理能力,使事故發生后能迅速得到控制并盡可能排除事故造成的危害,將事故對人民生命財產和環境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小程度。筆者認為,編制危險化學品運輸應急救援預案應處理好幾個方面的關系:
一、要我編制和我要編制的關系
現在還有不少運輸企業對編制危險化學品運輸應急救援預案的重要性、必要性認識不足,把它作為應付交通行業主管部門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安全檢查、年審把關、責任追究的擋箭牌。不少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對自身運輸的危險化學品的理化性質、危害類型、造成事故的原因等缺少認真的疏理和分析,存在較嚴重的僥幸心理和無所謂心理,總覺得危險化學品運輸要求高、監管嚴,出事故的機率低,如果真的發生事故,也只能聽天由命,編制預案作用也不大。在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大多缺少化工方面專業人員或專業人員嚴重不足的情況下,為完成法律法規和交通行業主管部門規定的編制應急救援預案這一“規定動作”,而去拼拼湊湊,蒙混過關。近年來,隨著重、特大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的頻繁發生,行業監管力度加大,要求提高,大多數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的預案編制工作都委托安全中介評估機構進行。由于現有的安全中介評估機構少且幾乎都是從事化工行業工作的,缺少交通運輸生產和管理經驗,編制出的應急預案缺少交通行業特點,針對性不強。有的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完成后,沒有認真組織單位從業人員系統地進行學習、消化,因而一旦發生事故自然束手無策,不知所措,逃之夭夭自然就在情理之中了。
編制危險化學品運輸應急救援預案既是法律法規對運輸企業的要求,也是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提高風險防范意識,防止和減輕重、特大運輸事故發生的重要措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十七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負有“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援預案”職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和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并定期組織演練”。《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客運經營者、貨運經營者應當制定有關交通事故、自然災害以及其他突發事件的道路運輸應急預案。應急預案應當包括報告程序、應急指揮、應急車輛和設備的儲備以及處置措施等內容”。作為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一定要站在對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高度負責的高度,認識編制危險化學品運輸應急救援預案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覺實現從要我編制和我要編制的轉變,這是搞好編制的前提。
二、場所固定性與移動性的關系
危險化學品運輸是一種動態危險源,發生事故涉及面廣,危害性重,對社會公共安全也會造成很大的影響。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既不同于單純的生產企業、經營企業和儲存企業場所相對固定,也不同于普通的貨運企業,不涉及危險化學品,一旦發生事故一般不會造成嚴重的危險和危害。事實上,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發生事故的不確定性要復雜得多。既包括企業管理方面的因素、人的違章行為和失誤因素、車輛技術狀況及設施設備的缺陷、道路狀況、地形、人群、天氣的因素,還包括交通事故引發的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和救援不當導致的事故擴大等等。且運輸距離越長,不確定性越多;企業危險化學品運輸的品種越多,不確定性越多;車輛變換運輸的品種越頻繁,不確定性越多。據統計,有50%以上的'危險品運輸事故是由交通事故引發的。裝運危險化學品的車輛的技術狀況是引起事故的一個重要因素。技術狀況不好會嚴重影響行車安全,導致事故發生。對可能導致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原因的全面分析,是確定危險源點,增強預案適用性和可操作性的基礎和前提。同時,場所相對固定的地方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和發生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需要社會救助時,對預案的要求也不同。前者一般只要有當地的消防、環保、安監、醫院、行業主管部門的電話號碼就足夠了,而后者尤其是位置跨地區變化的車輛發生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需要社會救助時,就顯得束手無策,特別是運輸劇毒氣體時,最好要有沿途縣鄉政府的電話號碼,以便能在發生事故的第一時間里,通知當地組織有關人員緊急疏散、撤離。現在,不少運輸企業在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預案編制時,沒有對運輸車輛的位置移動和移動過程中的復雜性給予充分的重視,對沿途危險路段調查不夠,對不在運輸企業所在地沿途需要經過的縣市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環保等的聯系的方式、方法未作交待,如果一旦在外地發生事故,運輸企業單位的應急組織機構鞭長莫及,不利于及時搶險、救援和采取控制措施,常常會擴大事故后果。
三、應急自救與社會救助的關系
在危險化學品運輸過程中,貨物的多次搬運裝卸,環境溫度或壓力的變化,操作不當,包裝容器的反復回收使用,桶蓋墊圈的失落,安全閥的變形斷裂等等,都可能造成氣體泄漏擴散,液體滴漏滲逸,固體破漏散落等危險化學品泄漏。及時正確的最初應急行動可以在事故升級前極大地降低事故的后果。由于危險化學品具有易爆、易燃或毒害、腐蝕、放射性等特性,特別是在運輸中容易發生燃燒、爆炸等化學危險品事故,如甲苯,實際上它同時具有易燃品和毒害品的性質,所以盡可能詳細敘述針對承運的不同危險化學品發生泄漏事故及這些事故發生后的基本情況、危險因素及其危險特性、對周圍的影響、應當采取的控制措施、特別需要注意事項和回避事項及不同于其他事故應急的特殊步驟等對提高自救效率和成功率十分重要。相當一部分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對承運的不同種類危險化學品在運輸過程中發生泄漏事故的處理辦法,重視不夠,分析不夠,交待不細。加之個別掛靠經營或承包經營的車輛安全管理不到位、投入不到位,沒有按需要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一旦發生泄漏事故,往往只能是依賴社會救助,造成事故得不到及時控制。
四、應急預案與運輸卡的關系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總局為指導規范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工作,專門出臺了《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導則(單位版)》,并在導則中明確提出了建立安全運輸卡制度。安全運輸卡制度包括運輸的危險化學品性質、危害性、應急措施、注意事項及本單位、生產廠家、托運方應急聯系電話等內容。要求每種危險化學品一張卡片;每次運輸前,運輸單位向駕駛員、押運員告知安全運輸卡上有關內容,并將安全卡交駕駛員、押運員各一份。從我們掌握的情況看,有的駕駛員、押運員長期在外“打游擊”,安全運輸卡制度還沒有得到全面的貫徹和落實,不少地方交通行業主管部門也沒有強力推進這一制度。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制定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從總體上看,目前主要存在以下不足:一是面面俱到,關鍵環節、重點問題不夠突出,特別是運輸企業基本情況、危險因素的確定、內部保障等介紹偏多、每一種危險化學品運輸發生泄漏進的處理辦法介紹不足;二是預案中相當一部分內容,對場所相對固定搬運裝卸、儲存企業比較適用,對跨地區危險化學品運輸這一動態危險源應急救援關系不夠密切;三是篇幅過長,不便使用。現在大多數從事危險品運輸的從業人員文化水平不高,化工專業知識缺乏。對28家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編制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審查表明,80%的預案在1.5-2.2萬字之間,一旦發生事故,也不便于查找有關內容。因此,建議相關部門加強危險品運輸企業的應急救援預案編制適用性的研究,盡快出臺適合運輸行業的具體規定和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應急救援預案示范文本。目前一方面要進一步做好預案的完善,另一方面要積極推行安全運輸卡制度,對其進行的必要補充,充分發揮安全運輸卡的作用。
2024運輸應急預案 篇16
一、裝卸
1、搬運、裝卸違反安全操作規程,摔、碰、拖拉、翻滾、野蠻操作或使用不合格的裝卸工具等,會引起火災、爆炸、中毒、化學灼傷事故。
2、裝卸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時,沒有劃定禁火區,作業人員違章吸煙或動用明火,會引起火災、爆炸事故。
二、運輸
1、運輸危險化學品車輛行駛中違章行為造成交通事故,發生翻車、撞車,會引起火災、爆炸、中毒、化學灼傷事故。
2、危險化學品包裝不合格或堆垛過高不穩,發生倒塌,在行駛途中發生泄漏,會引起火災、爆炸事故。
3、混裝混運互為禁忌物料,運輸中由于貨物相互擠壓致包裝破漏,二種化學性質相抵觸的物料混合,會引發著火,爆炸事故。
三、撲救不當發生火災時
因不熟悉危險化學品的性質和滅火方法,使用不適當的滅火器材,致使火災擴大,造成更大危險。
四、儲存
1、危險化學品的儲存過程中的著火源控制不嚴,各庫房周圍的明火作業、吸煙、汽車排氣管火星、煙囪飛火等外來火種;內部設備不良、操作不當引起的電火花等,會發生火災、爆炸事故。
2、雷擊。危險品倉庫或露天的儲罐遭受雷擊,發生火災事故。
3、產品變質。有些危險化學品長期不用,仍廢置在倉庫中,又不及時處理,往往因變質而引起事故。
4、養護管理不善。倉庫建筑條件差不適應所存物品的要求,如不采取隔熱措施,使物品受熱;因保管不善,倉庫漏雨進水使物品受潮;盛裝的容器破漏,使物品接觸空氣或易燃物品蒸氣擴散和積聚等均會引起著火或爆炸。
5、違反操作規程。搬運危險化學品沒有輕裝輕卸;或者堆垛過高不穩,發生倒塌;或在庫內改裝打包,風焊修理等違反安全操作規程造成事故。
6、建筑物不符合存放要求。危險品庫房建筑設施不符合要求,造成庫內溫度過高,通風不良,濕度過大,漏雨進水,陽光直射,使物品達不到安全儲存的要求而發生火災。
2024運輸應急預案 篇17
一、指導思想
建立統一、規范、科學、高效的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指揮體系,確保發生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環境事件時,我縣各有關單位和部門密切協同配合,及時妥善處置突發環境污染事故,有效控制或減輕環境污染。
二、基本原則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環境事件處置,遵循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分級響應、協同應對、條塊結合、以塊為主、措施科學、信息共享的原則。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縣境內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引發的各類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
四、預案啟動條件
1.因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發生泄漏,造成河流、水庫、湖泊等地表水體大面積污染或縣城水源地取水中斷的事故;
2.因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發生泄漏,受污染區域內存在人員傷亡、污染損失嚴重的事故;
3.其他因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發生事故,需要啟動本預案的。
五、組織領導和職責分工
1.指揮組織
縣政府成立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縣應急領導小組),負責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
組長:縣人民政府分管環境保護工作的副縣長
副組長:縣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主任
縣環境保護局局長
成員單位:縣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縣委宣傳部、縣監察局、縣公安局、縣環境保護局、縣消防隊、縣發改局、縣財政局、縣水務局、縣安監局、縣交通局、縣公路養護段、縣民政局、縣衛計局、縣氣象局、縣市場監管局、移動公司、聯通公司、電信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縣應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環境應急日常工作,辦公室設在縣環保局,辦公室主任由縣環境保護局分管副局長兼任。
2.領導小組職責
統一領導全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環境事件處置和調查,協調突發環境事件處置和救援預案實施,負責突發環境事件有關信息的統一發布。
危險化學品泄露環境污染事故發生后,縣應急領導小組組長或指派副組長及其他成員趕赴事故現場指導和協調進場施救,參與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組建的環境應急現場指揮組。
3.有關部門職責
(1)公安部門:按照事故現場救援指揮組的指令,負責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工作;協助衛生、消防等部門營救受傷人員,組織疏導和撤離危險區域內的無關人員;根據相關指令,結合事故現場情況,設置警戒區,嚴格管制進出事故現場的人員和車輛,預防和打擊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社會治安;采取有效措施控制肇事者及相關嫌疑人;負責事故涉及路段的交通管制工作,采取積極分流措施,避免次生事故發生。
(2)消防部門:負責實施現場搶險救災,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將事故傷者轉移到危險區域以外;在事故原因及事故車輛所載的危險物品性質特征未明的情況下,采取必要手段有效控制事故災害的蔓延,會同安監、環保部門對危險物品的'性質特征進行分析,采取正確的施救方法,直至完全控制災情。
(3)交通部門:負責加強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經營資質管理,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綜合性能檢測及道路運輸證管理、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管理,規范危險化學品運輸市場秩序;加強途經水庫、水源地及河流等重要路段安全設施建設,建立健全警告警示限速標志、減速帶、標線及防撞護欄、護墩、護坪、護墻、避險車道,實施公路安保工程和事故多發路段整治工程;協同公安、環保等部門做好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救援工作,組織應急運輸車輛,為應急救援物資、疏散人員提供道路運輸保障;協同安監部門對事故車輛裝載危險化學品駁載、轉移,妥善處置事故車輛;參與危險化學品運輸突發環境事件調查處理工作。
(4)衛計部門:負責危險化學品的毒性鑒定和危險化學品事故傷亡人員的醫療救護工作;做好防護指導,組織實施受污區域衛生防疫工作。
(5)安監部門:根據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類別,協調有關部門及當地政府、企業提供各類應急裝備器材,包括后勤保障工作;負責提出相關處置措施,解決救援過程中的專業技術性問題;負責指定危險化學品運輸的事故車輛的臨時停放場所,對妥善處置事故車輛提供專業指導。
(6)環保部門:負責對事故現場被污染的土壤、水源、空氣等進行監測,及時提供確切的環境破壞程度指數,為正確救援和防止擴散提供詳實依據和方案;組織對危險化學品泄漏事故可能誘發次生環境污染事故的防控工作。
(7)水務部門:配合交通部門對城鄉水源地、水庫、河流等水環境敏感區域內的公路設立警示標志;負責水庫、河道污染源的截流,協助進行污染治理,及時提供有關水文資料,參與開展地表水、地下水突發環境污染事件調查和評價,并做好環境污染事件地區群眾生活用水工作。
(8)市場監管部門:負責危險化學品及包裝容器的質量監督;對危險化學品的運輸罐體實物及安全閥質量、大罐小標、危險化學品的“混裝”等違規行為引發的各類突發事故,進行相關的技術鑒定。
(9)氣象部門:及時、準確提供發生突發事件區域的氣象情報資料。
(10)發展和改革部門:組織應急物資的生產、儲備和調度,保證供應,維護市場秩序。
(11)民政部門:做好救濟物資發放、危險區域內人民群眾的轉移安置工作等。
(12)通訊管理部門:負責應急通信指揮調度工作,滿足突發情況下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復工作的需要,確保通信安全暢通。
(13)新聞宣傳部門:負責突發環境事件信息發布的組織管理。按照領導小組確定的報道口徑,組織新聞單位,積極主動地對突發環境事件進行輿論引導并對信息發布審核把關。
(14)鄉(鎮)人民政府:按屬地管理原則負責行政區域內所有道路(包括轄區高速公路)危險化學品運輸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和救援的組織指揮。
六、預警與響應
1.預警
縣應急領導小組負責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引發各類突發環境事件的預警工作。預警工作按照“早預防、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及突發環境事件波及范圍、發展趨勢、危害程度,及時發布預警或提出相應的預警建議,組織實施相應的預警行動。
(1)縣政府應急辦建立危險化學品運輸聯席會議制度和通報制度。組織安監、公安、消防、交通、質監、環保、衛生等有關監管部門參加的危險化學品運輸聯席會議制度,定期通報危險化學品運輸管理情況。同時,建立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通報制度,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轉移聯單由所在地和接收地的公安部門核準后,將道路運輸轉移聯單連同詳細路線圖和運行時間表,移送安監、交通運管、環保部門等有關部門采取必要的防范應對措施。
(2)加強職責部門的監管職責,有效預防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一是公安交警部門要嚴把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的新車上戶關和車輛年檢審驗關,嚴禁不合格車輛非法上路;二是質量監督部門要嚴把槽罐容器檢驗關。對于槽罐車的載質量、容積和外形尺寸按介質實際密度進行核定,堅決杜絕“大罐小標”私自改裝行為;三是交通運管部門要嚴把運輸市場準入關,進一步強化運輸危險化學品企業責任,加強對掛靠經營行為的管理。
(3)交通、公路等有關部門在重要的城市飲用水地表水源及上游主要河流和人口稠密區的公路設置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警示標志,通過的涉危車輛應由交警部門對通過時間、路線、承運的危險貨物、重量等進行審批,并由交警部門通報沿線安監、公安、消防、環保等相關部門做好應對工作。
(4)縣政府應急辦為處置危化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單位發放應急通行證,有關的公安、交通運管部門等部門開設事故應急救援“綠色通道”,保證應急救援部門及工作人員在第一時間到達事故現場。
2.應急響應
(1)應急程序啟動
①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時,企業的主要負責人應當按照本單位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立即組織救援,組織人員立即趕赴事故現場。
②縣應急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后,符合預案啟動條件的,立即啟動預案。接到應急報告或指令后,各有關成員單位于15分鐘內派員出發,趕赴現場指導危險化學品突發環境事件處置和協助地方政府進行應急救援。
(2)現場指揮與控制
環境應急現場指揮組指揮污染事故現場處置工作。一是快速分析污染事故原因、發展趨勢、影響范圍,提出控制和消除污染源、防止污染擴散、信息通報與發布等方面的措施;二是指導協助縣環保部門開展應急監測,調查污染情況;三是向應急領導小組和縣政府應急辦報告突發環境事件處置進展情況等。
①掌握引發事件危險化學品的類別和特性,受污染區域及可能涉及范圍等,控制污染事故現場、劃定緊急隔離區域、設置警告標志;
②對已發生污染危害的污染源應采取一切可能措施,予以消除,并防止擴散、蔓延;
③指令環境應急救援隊伍進入應急狀態,環境監測部門立即開展應急監測,隨時掌握并報告事態進展情況;
④調集環境應急所需物資和設備,確保應急保障工作;
⑤統一協調相關部門的聯動應急,確保應急處置工作有序進行。
(3)信息發布
環境應急現場指揮組要組織有關部門及專家召開事故處理分析會,將分析結果及時報告應急領導小組及通報當地政府。按照國家和貴州省突發公共事件新聞報道工作有關的規定,及時、準確地發布有關突發環境事件信息。
七、應急終止
1.應急終止
污染事故的環境應急終止由應急現場指揮組根據監測數據報應急領導小組同意后實施,并以書面通知形式向應急處置有關部門下達應急終止指令。
2.現場恢復
污染事故應急處置終止后,配合當地政府組織現場清潔、凈化等工作。
八、信息報告
1.信息受理
縣人民政府及公安、環保等有關部門負責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引發突發環境事件信息的受理、接報,按照貴州省人民政府有關規定時限,逐級上報,并立即組織進行現場調查。
2.信息報告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事件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本單位報告;事件責任單位接到報告后,應當于1小時內向事件發生地縣級人民政府和公安、安監、環保等有關部門報告;逐級上報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
3.報告方式
突發環境事件的報告分為初報、續報和處理結果報告三類。初報從發現事件后1小時內上報;續報在查清有關基本情況后隨時上報;處理結果報告在事件處理完畢后上報。報告應采用適當方式,避免在當地群眾中造成不利影響。
九、后期處置
1.總結與評估
突發事件處置結束一周內,參與處置的成員單位應將事件處置工作情況的總結報告縣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必要時,縣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相關部門適時組成事故處置調查評估小組,開展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責任調查評估。
2.結案歸檔
全程詳細記錄污染事故過程、污染范圍、周圍環境狀況、污染物排放情況、污染途徑、危害程度等內容,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及時歸納、整理,形成總結報告,按照一案一卷要求存檔備案。
十、安全防護
1.環境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
現場應急人員根據危險化學品的特性,采取適當的安全防護措施。
2.事件發生地周邊居民的安全防護
(1)根據危險化學品、廢棄化學品突發環境事件的特點,危險化學品泄漏的擴散情況所涉及到的范圍設立警戒區,在警戒區域的邊界設立警示標志,安排專人警戒,除應急救援人員外,禁止他人進入警戒區。在通往事件現場的主要干道上實行交通管制;
(2)根據危險化學品、廢棄化學品突發環境事件的級別、影響范圍及程度,事發地氣象、地理環境、人員密集度等,確定事發地周邊居民疏散范圍及方式,迅速安排專人對周邊居民實施緊急疏散,在疏散或撤離的路線上設立哨位,指明方向,禁止人員在低洼處滯留;
(3)在事發地安全邊界以外,屬地政府設立緊急避難場所,對受災居民實施安置,并配備必要物資及應急裝備;
(4)選擇地形有利的位置設置急救點,對受傷人員實施現場急救,并配備具有防爆功能的救援器材;
(5)根據危險化學品泄漏突發環境事件情況,在更大范圍內向事發地周邊居民告知應急防護措施,減小事件的影響。
十一、應急保障
1.組織保障
設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中心并成立專門管理機構,確定專人負責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準備、預警、處置的各項協調管理工作。
2.技術保障
建立危險化學品應急專家庫,確保在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能迅速成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專家咨詢組,為指揮決策提供專業咨詢。
3.經費保障
設立環境應急專項經費,保障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基礎設施項目建設和日常運轉經費、突發事件處理經費,所需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
4.培訓與演練
定期組織應急救援和管理人員進行培訓和演練。編制演練方案,明確演練的課題、隊伍、內容、范圍、組織、評估和總結等。演練要從實戰角度出發,切實提高現場應急能力,深入發動和依靠廣大群眾,普及危險化學品環境安全知識和防護技能。
2024運輸應急預案 篇18
為妥善處置20xx年春運突發事件,確保我市春運工作順利開展,實現“安全、暢通、有序、優質”的工作目標,根據上級春運工作要求,結合我市交通運輸實際,針對春運可能出現的各種突發情況,特制定交通運輸系統春運工作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安全第一、保障有力、方便快捷、服務至上”的總體要求,積極應對春運可能出現的停運、突發客流高峰嚴重滯客、車輛事故、路阻及自然災害侵襲,以最快的速度,盡最大的努力,消除春運突發事件或車輛事故的影響,讓廣大旅客走得了,走得好,走得滿意,確保我市春運工作安全有序暢通。
二、組織領導
為及時處置春運突發事件,局成立春運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由劉德英局長任組長,俞之偉副局長任副組長,局辦公室、工程科、行業科,市運管所、公路段、港航處,市交通投資公司、隧道管理中心及有關運輸企業主要負責人為成員。應急處置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局行業科,由董亞波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春運突發情況組織、協調、處置等工作。
春運突發事件一旦發生,立即啟動本應急預案,領導小組主要成員要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實施組織指揮、協調處置。
三、突發事件預測
我市轄區內春運客流多為短途客運,根據往年春運工作情況和今年春運工作特點,可能會出現以下突發事件:一是客流高峰期部分客運和公交線路沿途旅客乘車難,出現滯留現象。二是出現大霧、雨雪、冰凍等惡劣天氣,造成道路無法通車或公路受阻情況。三是個別春運車輛發生故障或肇事,滯留旅客需應急疏送。四是個別線路或出租車因各種原因,出現停運、停運現象。五是春節前后,正值各級“x”召開之際,客運場站、公交車輛是壞人襲擊的`目標,有可能發生恐怖暴力事件。六是出現燃料短缺,影響營運車輛運行。七是春運正值人員流動高峰,可能發生疾病傳染等情況。
四、應急車輛及物資準備
公路搶險應急車輛及物資由市公路段負責落實(附件1);道路運輸應急運力由市運管所協調有關運輸企業落實解決,其中,應急客車20輛(附件2),應急貨車10輛(附件3)。
五、應急處置措施
1.客流高峰期部分客運和公交線路出現旅客滯留現象。一旦發生旅客滯留現象,市運管所立即協調有關客運和公交企業,調度相應客運車輛,疏運滯留旅客。滯留旅客數量較多時,立即啟用應急機動運力,確保旅客運輸零滯留。山區道路根據需要增加公交班次,以作沿途旅客往返之用,并根據需求做好公交車輛接駁工作。
責任單位:市運管所、各有關運輸企業
2.出現大霧、雨雪、冰凍等惡劣天氣道路無法通行。如出現雨雪、冰凍、大霧等惡劣天氣,各單位嚴格按照《xx市交通運輸行業雨雪冰凍應急保障預案》規定予以執行。山區道路確實無法通車,為確保安全,應及時封道,停開客運車輛。市公路段道路應急搶修中心及時組織清理冰雪,疏通道路;市運管所通知相關運輸企業停開班車,并密切關注天氣變化,一旦條件允許,要立即恢復通車,力爭短時間內疏運滯留旅客。如出現道路、橋梁、隧道積雪結冰、嚴重損壞等情況,由市公路段、隧道管理中心組織應急搶修人員及時進行處置,保障道路安全暢通。受高速公路春節假期小車免費通行政策影響,如在高速公路進出口出現車輛擁阻情況,由市公路段協調交警部門疏通道路,確保道路安全暢通;如在風景區周邊出現游客、車輛受阻情況,由市運管所協助交警部門疏通道路,安排運力疏運游客。
責任單位:市運管所、市公路段、市隧道管理中心、各客運企業
3.車輛發生故障或肇事,造成旅客滯留。由市運管所負責安排運力,在短時間內趕赴事發地疏運、分流旅客。一旦發生交通事故,要立即上報事故情況,并協助運輸企業配合交警部門處理事故。故障車或肇事車輛應立即拖離至春運應急修理點,快速修復,盡快投入春運。
責任單位:市運管所、各有關運輸企業
4.個別線路或出租車出現停運等現象。由市運管所組織運輸企業和相關人員,及時了解情況,做好車主、司乘人員思想工作,確保道路運輸安全穩定。根據需求向有關運輸企業調用客車,必要時安排應急客車,應急疏運沿線旅客。各有關運輸企業做好相應的配合疏運工作。
責任單位:市運管所、各相關運輸企業
5.客運場站、車輛發生恐怖暴力事件。春運期間,一旦發生危害社會秩序及公眾生命財產的道路運輸行業恐怖襲擊事件時,立即上報市x辦,并啟動《xx市交通運輸行業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應急領導小組具體組織指揮恐怖襲擊事件應急處置行動,各部門及各運輸企業密切配合,及時妥善地開展各項應急處置工作,最大程度地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減少財產損失。
責任單位:局辦公室 、局行業科、各行業管理部門、各有關運輸企業
6.出現燃料短缺影響營運車輛運行。由局行業科負責與市有關部門聯系,協調燃料供應單位做好工作,保證春運期間營運車輛的燃油供應。
責任單位:局行業科
春運期間,各單位要加強值班巡查,一旦遇到突發事件或車輛肇事,要時刻關注事態走勢,保持通信聯絡和信息暢通,真正做到反應靈敏、反饋及時、措施得當、處置有力,盡快平息突發事件或車輛肇事,確保春運工作安全有序暢通。
2024運輸應急預案 篇19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建立健全蚌埠市水上危險品事故應急救援體系,規范應急響應程序,強化預防、預警、預測機制,迅速有效地實施應急處置,最大限度地減少水上危險品事故危害及由此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生態環境損害,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政治、經濟秩序,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編制本預案。
1.2編制依據(略)
1.3適用范圍
水上危險品事故是指載運危險品的船舶在水上航行、靠泊和作業過程中發生火災、爆炸、泄漏等危害人民生命財產和生態環境的事故。本預案適用于在蚌埠市內河通航水域發生的水上危險品事故的防范和應急處置工作。
1.4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減少危害。把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采取各種有效手段和措施,最大限度地減少水上危險品事故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2)統一指揮,分級處置。水上危險品事故應急反應實行統一指揮,協調行動。根據發生區域、性質、程度、影響范圍以及所需動用的資源,在蚌埠市交通運輸局的統一領導下實行分類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管理為主,確保及時分析判斷形勢,正確決策,快速處置,提高應急反應行動的及時性和有效性。
(3)防應結合,資源共享。做好自然災害的預警工作,減少自然災害引發水上危險品事故的可能。水上危險品事故發生后,及時組織救助,減少人員的傷亡和財產的損失,防應并重,確保救助。充分利用各方資源,發揮參與救助各方力量的自身優勢和整體效能,相互配合,形成合力。
(4)科學決策,快速高效。充分運用科技手段,發揮專家隊伍和專業人員的作用,建立高效應急機制,加強應急力量建設,提高應急的反應效能和水平。
2.風險分析
蚌埠市行政轄區內有多家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和從事水上危險化學品運輸的企業及過境的水路危險化學品運輸船只。通過水路運輸的危險化學品種類較多,其中主要有硫酸、液堿、柴油等。硫酸與水混合時,會放出大量熱能,與金屬發生反應后會釋放出易燃的氫氣,可能引發爆炸,而作為強氧化劑的濃硫酸與金屬進行氧化還原反應時會釋出有毒的二氧化硫,威脅工作人員的健康。液堿有極強腐蝕性,皮膚觸及時應立即用清水沖洗,濺入眼內時應立即用清水或生理鹽水沖洗15分鐘,嚴重時送醫院治療。柴油蒸氣與空氣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熱能引起燃燒爆炸。這些危險化學品自身所具有的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特性,對人體、設施、環境具有較大危害。一旦發生事故,如果不能及時、有效的采取相應應急措施,將會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甚至造成環境污染。
蚌埠市交通運輸局結合轄區水域特征和水上危險化學品運輸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指導水上危險品事故應急處置。相關危險化學品水上運輸企業應落實安全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制度,規范、如實申報水上危險貨物運輸信息,嚴格落實水上危險貨物儲存、運輸和裝卸過程中的安全管理措施,加強風險管理和隱患治理工作。
3.應急指揮體系
蚌埠市交通運輸局水上危險品事故應急指揮體系,由應急指揮機構、日常工作機構、應急工作組、現場工作組、專家咨詢組、相關單位水上危險品事故應急機構和各縣水上危險品事故應急機構組成。
3.1應急指揮部組成
蚌埠市交通運輸局成立水上危險品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局應急指揮部)。
指揮長:由蚌埠市交通運輸局局長擔任。
副指揮長:由蚌埠市交通運輸局各副局長擔任。
成員:由蚌埠市交通運輸局相關科室負責人、蚌埠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蚌埠市道路運輸管理服務中心、蚌埠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務中心、蚌埠市汽車運輸集團有限公司、蚌埠市公共交通集團有限公司、蚌埠市淮河水上搜救基地等負責人組成。
3.1.1應急指揮部職責
(1)負責協調、調動交通運輸系統的應急資源和設施,確保水上危險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順利開展;
(2)配合政府、有關部門(公安、醫療、環保、水利等)和社會應急力量參與應急救援,組織做好應急救援的保障工作;
(3)掌握現場應急救援情況,下達應急救援指令,協調現場應急救援行動;
(4)評估應急救援效果,適時調整方案,下達是否需要開展進一步的應急救援以及是否解除應急救援行動的命令;
(5)召集各成員單位和專家咨詢組評估事故等級,采取相應對策;
(6)提供水上危險品事故的信息發布內容;
(7)當事故對周邊地區構成威脅時,及時通報周邊的市(區)政府;
(8)承擔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3.1.2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各成員單位成立相應的水上危險品事故應急機構,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對水上危險品事故進行應急響應。
①蚌埠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1)做好應急救援的組織協調工作,組織船方自救,調動現場附近的船舶、設施參加救援;
(2)提供水上交通運輸應急保障;
(3)組織、協助有關部門控制、清除水上危險物及污染物,打撈清障;
(4)負責事故水域的現場警戒,必要時實施水上交通管制,保障救援工作的有序開展;
(5)有毒危險化學品泄漏時,可能對水源造成污染的,應迅速向環保、水利部門通報,并會同有關部門立即通知相關部門停止取水,配合環保部門加強監測,采取防控措施;
(6)在險情船舶得到初步控制后,盡可能將船舶拖離城鎮等人口、財產、物資密集區域或重要設施區域,防止危險化學品事故對密集區域或重要設施區域造成更大危害;
(7)承辦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②蚌埠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務中心:按照局應急指揮部的要求,負責發布航行警告,提醒過往船只注意,實行臨時交通管制;承辦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③.蚌埠淮河水上搜救基地:
(1)保障基地救援裝備處于良好狀態,隨時能履行救援職責;
(2)接局應急指揮部命令,派出人員、海巡艇等執行救援任務;
(3)承擔救援行動,將受傷、落水人員和物資等運送到安全地帶,配合醫療救護部門和專業人員及時轉移救治受傷、落水人員;
(4)執行事故水域的現場警戒,防止無關船只和人員進入事故現場水域;
(5)承辦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④蚌埠市道路運輸管理服務中心:
(1)及時調配車輛,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滿足應急救援工作的需要;
(2)協調組織運輸企業調運危險化學品轉運車輛,做好危險化學品轉運保障;
(3)指導縣運輸管理所做好應急救援工作;
(4)承辦局應急指揮部、現場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⑤局屬運輸企業:
(1)按照局應急指揮部的要求,及時調配適宜車輛和應急運力,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
(2)承辦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3.2指揮部各小組及日常工作機構
3.2.1日常工作機構
局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機構為局應急辦公室,局應急辦公室設在安全監督科,辦公室主任由安全監督科科長擔任。
局應急辦公室的職責是:
(1)負責水上危險品事故24小時接警值班,接收、處理上級和公安、氣象、水利、國土等部門的預測預警信息,做好水上危險品事故的預警工作;
(2)負責向市應急指揮部提供水上危險品事故的有關信息;
(3)組織、協調安監、公安、消防、醫療、衛生、環保、氣象、搶險打撈、救生、破拆清障等各方面力量處置水上危險品事故;
(4)組織成員單位和人員定期進行專業培訓和演練;
(5)提出年度應急工作經費預算建議;
(6)及時向市人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有關情況;
(7)承辦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3.2.2應急工作組
應急工作組在局應急指揮部決定啟動水上危險品事故應急響應行動時自動成立,分管副局長為組長,市交通運輸局相關科室、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市道路運輸管理服務中心、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務中心、蚌埠淮河水上搜救基地、局屬運輸企業等相關負責人組成。在局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下具體承擔應急處置工作。應急工作組分為四個應急工作小組,各組人員名單由局應急辦公室擬定,局應急指揮部審定,應急工作小組成員由組長召集,組長因故缺席時由局應急指揮部指定人員擔任。
①綜合協調小組
由蚌埠市交通運輸局辦公室主任任組長,局相關科室人員組成。
(1)與醫療單位、消防部門聯系,確保發生水上危險品事故時及時求助,保障生命安全;
(2)負責起草重要報告、綜合類文件;根據局應急指揮部和其他應急工作組的要求,統一向市人民政府、安徽省交通運輸廳和相關部門報送應急工作文件;
(3)承辦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②運輸保障小組
由蚌埠市交通運輸局綜合運輸科科長任組長,專家咨詢組、局相關科室、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市道路運輸管理服務中心、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務中心、蚌埠市汽車運輸集團有限公司、蚌埠市公共交通集團有限公司相關人員組成。
(1)負責組織、協調人員、物資的應急運輸保障工作;
(2)負責申請開通“綠色通道”工作;
(3)協調與其他運輸方式的聯運工作;
(4)承辦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③后勤保障小組
由蚌埠市交通運輸局應急辦公室主任任組長,局屬相關科室人員、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務中心、蚌埠淮河水上搜救基地相關人員組成。
(1)負責應急狀態期間24小時后勤服務保障工作;
(2)負責實施現場警戒和監測,及時向現場指揮機構報告相關情況;
(3)負責信息系統通信保障工作;
(4)負責電視電話會議通信保障工作;
(5)保障蚌埠市交通運輸局向下級水上危險品事故應急領導機構下發應急工作文件的傳達和告知工作;
(6)保障應急工作所需資金;
(7)承辦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④總結評估小組
由蚌埠市交通運輸局安全監督科科長任組長,由其他應急工作小組、專家咨詢組有關人員組成。
(1)對水上危險品事故情況、應急處置措施、取得的主要成績、存在的主要問題等進行總結和評估,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議,并向局應急指揮部提交總結評估報告;
(2)承辦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綜合協調小組、運輸保障小組、后勤保障小組指定專人負責與現場工作組溝通聯絡,協調應急工作,并及時向局應急指揮部匯報情況。
運輸保障小組、后勤保障小組在水上危險品事故預警狀態和應急響應行動終止時自動解散;綜合協調小組、總結評估小組在相關工作完成后,由局應急指揮部宣布解散。
3.2.3現場工作組
事故發生后,局應急指揮部派出人員和專家趕赴現場,成立現場工作組,配合市人民政府,實施現場應急處置和救援行動。組長由局應急指揮部指定。主要職責:
(1)具體組織實施水上危險品事故現場應急救援行動;
(2)根據事故特點組成臨時應急救援行動組;
(3)協調、組織各應急救援行動組的救援行動;
(4)為現場作業人員提供各種保障;
(5)評估應急救援效果,及時向市人民政府和上級應急指揮機構報告現場情況并提出建議;
(6)協調、組織事故船舶或船東的應急救援行動;
(7)做好應急救援工作記錄;
(8)承辦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3.2.4專家咨詢組
局應急指揮部設立專家咨詢組,由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務中心專業技術人員及化工、環境、氣象、法律等方面專家組成。專家咨詢組由局應急辦公室負責組建和管理,局應急指揮部指揮,需要時及時抽調。主要職責是:
(1)參與市交通運輸局水上危險品事故應急預案的擬訂和修訂工作;
(2)對交通運輸系統發生的水上危險品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提出建議;
(3)對交通運輸系統發生的水上危險品事故應急處置工作進行技術指導;
(4)負責對應急響應終止和后期分析評估提出咨詢意見;
(5)為公眾提供有關防護和技術咨詢;
(6)承辦局應急指揮部委托的其他工作。
4.預警、預防機制
4.1預警原則
本著早預防、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建立完善預警和預防機制,做好信息的搜集、整理,以及風險分析、預警、預防工作。
4.2.預警信息來源
(1)當事船舶、設施、其他交通工具或其所有人、經營人、代理人報告;
(2)過往船舶、港航單位、目擊者的報告;
(3)公安110報警臺、有關部門轉報;
(4)氣象部門的通報;
(5)水上遇險求救電話;
(6)其他信息來源。
4.3預警監測
4.3.1監測值班
蚌埠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務中心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接收處理水上報警信息。值班電話如下:水上遇險求救電話:。
4.3.2通航水域巡航
蚌埠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組織水上巡航工作,及早獲得水上報警信息并及時進行處置,積極收集其他水上執法機構轉來的水上報警信息。
4.4信息核實與處理
①局應急辦公室立即對所獲取的信息進行核實,判斷報警信息的真實性、可靠性,根據核實的信息評估險情相應的等級。核實的途徑包括:
(1)船舶所有人、經營人、代理人或承運人;
(2)港航單位、碼頭、渡口等;
(3)派出船舶進行搜尋核實;
(4)其他直接或間接的途徑。
②搜集有關氣象、水文資料進行分析。
③與報警人、當事船舶、船東、船舶代理人等保持聯系,進一步跟蹤、收集有關信息,了解最新情況。
4.5險情評估
①局應急辦公室組織風險評估,根據所掌握的信息對事故或險情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進行初步評估。
②險情評估考慮以下因素:
(1)遇險人數和危險程度;
(2)對通航環境、通航安全的影響程度;
(3)造成內河環境污染的可能性及程度;
(4)對救援船舶、人員可能造成的危害性;
(5)事故或險情進一步擴大的可能性及程度等。
③根據初步評估,擬定應急等級和相應應急措施,提出所需應急救助力量及設施的規模、后勤保障需求、人員保障需求、法律支援需求、專家支援需求等,并報局應急指揮部。
4.6預警措施
(1)通過發布航行通告或航行警告以及廣播、通信等方式向公眾發布預警信息;
(2)相關單位、船舶和人員應注意接收預警信息,及時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防止或減少突發事件對生命、財產和環境造成的危害;
(3)下一級應急領導機構在確定和發布各自管轄區域內的預警信息的同時,還應參照水路交通應急信息報送流程要求立即向上一級應急領導機構報告;
(4)上級應急領導機構根據下級應急領導機構的預警信息報告,確定和發布預警級別。
5.應急響應
5.1先期處置
1、事故發生后,事故企業和船舶應立即啟動本單位預案,積極開展救助和處置工作,并及時撥打蚌埠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務中心水上遇險求救電話報警求救,同時向事故發生地縣、區應急管理局報告。
2、蚌埠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務中心接報后,立即對信息進行分析,提出救援行動方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并及時向局應急指揮部報告。
信息分析主要包括:
(1)事件的類型、原因、現狀,已經造成的損害和可能的事故等級;
(2)發生事故船舶的詳細資料,所載貨物的詳細資料;
(3)已經采取的措施和正在實施的救援行動及其效果;
(4)事故區域氣象、水情現狀及趨勢;
(5)事故的危險性分析,包括影響范圍與危險程度及其發展變化的預測;
(6)事故可能引發的災害性后果,可能對公共安全、環境造成的最大危害程度;
(7)應優先保護的目標和優先采取的措施;
(8)應急救援所需要的救援資源等。
5.2事故分級
結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的通知》、《中華人民共和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要求,按照《安徽省交通運輸廳水上危險品事故應急預案》規定,按照危險品事故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將水上危險品事故分為四級:特別重大水上危險品事故(I級),重大水上危險品事故(Ⅱ級),較大水上危險品事故(Ⅲ級),一般水上危險品事故(Ⅳ級)。見表5-1(略)。
5.3事故上報
發生任何級別的險情,參照水路交通應急信息報送流程實行第一時間報告制,Ⅰ、Ⅱ級險情實行各級同時報送制,見表5-2(略)。
5.4分級響應
(1)發生一般(Ⅳ級)水上危險品事故時,由事故發生地縣級水上危險品事故應急工作領導機構啟動Ⅳ級應急響應,并報局應急指揮部;
(2)發生較大(Ⅲ級)水上危險品事故時,由局應急指揮部啟動本預案應急響應,并報蚌埠市人民政府應急辦公室和安徽省交通運輸廳應急指揮部;
(3)發生重大(Ⅱ級)、 特別重大(Ⅰ級)水上危險品事故或超出本級應急處置能力時,由局應急指揮部上報蚌埠市人民政府和安徽省交通運輸廳應急指揮部,請求給予支持,在政府和上級應急領導機構安排下開展工作。
5.4.1Ⅳ級響應
由局應急指揮部指揮長發布Ⅳ級響應指令。
(1)通報局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相關準備,隨時應對事故升級后的響應行動;
(2)指導縣交通運輸局配合政府做好事故應急和救援行動;
(3)根據現場事故狀況,調派人員和物資對應急救援行動進行支持和協助;
(4)事故發生變化時,及時向市應急辦公室報告災情及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
5.4.2Ⅲ級響應
由局應急指揮部指揮長發布Ⅲ級響應指令。
(1)通報局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啟動本單位預案,按照各自職責迅速開展工作,確定專人24小時值班,向社會公布熱線電話;
(2)指揮長、副指揮長帶領應急人員和專家趕赴事故現場,成立現場工作組,配合市人民政府,實施現場應急處置和救援行動;
(3)其他各應急組根據局應急指揮部要求調集應急救援物資和力量趕赴事故現場,在現場指揮機構的統一指揮下實施應急處置和救援工作;
(4)及時向蚌埠市應急辦公室報告災情及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
5.4.3Ⅰ、Ⅱ級響應
接到上級指揮部Ⅰ級、Ⅱ級應急響應指令后,局應急指揮部指揮長發布Ⅰ級或Ⅱ級響應指令。
(1)立即召集局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實行聯合辦公,各成員單位啟動相應應急預案,按照職責分工迅速開展工作;
(2)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立即啟動24小時值班制、各應急工作小組按職責分工迅速開展工作,向社會公布熱線電話;
(3)指揮長、副指揮長帶領應急人員和專家趕赴事故現場,緊急調集應急救援物資和力量,配合當地政府實施現場應急處置和救援行動;
(4)及時向市人民政府和省交通運輸廳報告事故情況及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并按照上級部門指令適時調整應急處置方案。
6.安全防護
(1)進入現場的應急人員需經現場指揮機構批準;
(2)現場指揮機構應查明事故危險化學品種類和特性,擬定相關處置方法和安全防護事項;
(3)應急搶救人員在接近、進入受災區域前,必須做好充分的防護準備,防止接觸有毒、有害物質,如果未判明有毒、有害物質的特性,須對毒性作最壞的假定;
(4)從危險區離開的所有人員需進行檢查和清污,現場應急作業人員撤離現場后,必要時需進行醫學檢測和觀察;
(5)掌握作業時間,隨時監控現場作業人員的安全狀況,如發現異常情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必要時撤出救援人員。
7.信息發布
(1)信息發布堅持穩定、團結、鼓勁、正面宣傳為主和實事求是、及時準確、把握適度的原則,為水上危險品事故應急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在事件發生后的第一時間要向社會發布簡要信息,隨后發布初步核實情況,政府應對措施和公眾防范措施等,并根據事件處置情況做好后續信息發布工作;
(2)信息發布必須經蚌埠市人民政府的授權。
8.應急解除與后期處置
8.1應急解除
接到局指揮部下達的響應終止指令后,在現場指揮機構的組織下各應急救援力量清理事故現場后有序撤離。
8.2.調查分析、總結與評估
局應急指揮部配合政府或相關部門做好事故現場調查、鑒定與評估,對水上危險品事故的經過、產生原因、損失情況、責任、應急行動過程及效果進行調查分析和總結評估,并提出損失賠償、災后恢復及重建等方面的建議。
(1)應急行動結束,所有參與行動的單位都應立即進行總結,并向局應急辦公室提交應急行動報告;
(2)總結評估組應對現場情況進行總結評估,并向局應急辦公室提交報告;
(3)局應急辦公室負責匯總有關材料,對整個應急行動進行全面評估,總結經驗,吸取教訓,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意見或建議,形成書面報告,經指揮長審核后,提交上級部門。發生較大及以上級別水上突發事件,應及時將處置工作情況書面報告蚌埠市人民政府、蚌埠市應急管理局,并視情況通報相關單位;
(4)總結評估報告應及時下發有關單位,各有關方面共同總結經驗,改進工作;
(5)所有反映應急行動的資料都作為水上危險品事故應急的重要資料存檔,妥善保管。歸檔資料包括值班記錄、值班電話錄音、現場工作記錄、應急行動情況報告、總結評估報告等。
9.應急保障
9.1應急力量和裝備保障
局應急辦公室定期收集各成員單位以及相關單位可以參與水上危險品事故應急行動人員的數量、專長、通信聯絡方式和分布情況以及應急設備、裝備的類型、數量、性能、分布情況等信息,登記造冊,建立水上危險品事故應急設備、裝備信息庫。(附件3和附件4)并根據需要增添和更新必要的應急設備、裝備、器材,提高應急手段的科技含量,全面提高應急反應能力,確保水上危險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順利開展。
各成員單位及運輸企業根據自身應急需要,做好應急物資和人員儲備。
9.2應急交通運輸保障
蚌埠市交通運輸局組織、協調水、陸運輸部門建立水上應急運輸保障機制、交通工具應急征用機制,在應急反應時,為遇險人員的醫療移送、疏散、轉移以及應急人員、器材、物資的運送及危險品的轉移、運送等提供交通運輸保障。
9.3資金保障
應急工作所需的各項經費,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級負擔,并按規定程序列入蚌埠市交通運輸局年度財政預算中。
10.應急管理
10.1宣傳教育
廣泛宣傳危險品特性及應急處置知識、水上交通安全、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等常識,增強公眾的憂患意識、安全意識、社會責任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要積極組織和指導相關企業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努力提高企事業單位對水上危險品的安全防范意識和自救能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水上危險品事故的發生。
組織應急管理和救援人員的崗前培訓、日常培訓,優化、強化以海事專業隊伍為主體,港口、航道、運管等隊伍為輔助的應急反應隊伍體系。
10.2培訓與演練
有組織、有計劃地定期開展相關單位危險品專業知識、事故應急救援和處置知識培訓。進一步提高單位和個人自救互救能力,增強危險品單位和從業人員的防范意識。
至少每3年組織相關聯動單位,開展多種形式的水上及船岸界面危險品事故應急演練,提高各聯動單位和生產經營(運輸)單位的實戰應對能力。做好實施應急處置的各項準備,確保一旦發生水上危險品事故,能迅速投入應急救援中。
11.預案管理
(1)本預案是蚌埠市交通運輸局指導水上危險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部門預案,原則上每3年評估、修訂1次。今后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制定和修訂情況,并結合我市經濟和社會發展狀況,以及應急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適時進行修訂,報蚌埠市人民政府備案;
(2)蚌埠市交通運輸局局屬各相關單位根據本單位情況制定本單位水上危險品事故應急預案,報蚌埠市交通運輸局備案;
(3)本預案由蚌埠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制定和解釋;
(4)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2024運輸應急預案 篇20
為認真貫徹落實《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和省、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道路化學危險貨物運輸管理的規定》,切實加強化學危險品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及時有效地防止化學危險品的擴散,妥善處理化學危險品貨物運輸各類重大、特大交通事故的發生,保障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最大限度避免事故中化學危險品的蔓延和擴散,減少事故損失,促進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及《三明市重大特大化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要求,結合我縣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一、化學危險品貨物運輸適用范圍
凡在本轄區從事爆炸晶、壓縮氣體、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易燃物品、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有機過氧化物、有毒品、腐蝕品等運輸企業和在本轄區道路運輸地段從事化學危險貨物運輸發生交通事故適用本預案。
二、事故等級、標準
按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人員傷亡、危害程度或直接經濟損失情況,將事故分為特大事故、重大事故、一般事故。
三、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應急救援處理機構和職責
在成立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實施機構的基礎上,單位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要親自掛帥,統一組織和協調對事故應急救援處理。接到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救援報告后,應迅速組織有關人員趕赴現場聽從事故現場總指揮的指揮開展救援工作,防止化學危險品向外蔓延擴散和事故損失擴大。若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發生地不屬于本單位的應急救援處理范圍,應立即通報有管轄權的道路交通管理機構和相關部門,同時,報上一級交通事故管理機構。
四、組織領導和機構
我所按照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應急救援特性,成立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應急救援處理領導小組,其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將樂縣運輸管理所,由翁小斌任辦公室主任,統一組織和對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應急救援處理工作,并確保通訊暢通,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反饋現場處理情況。
五、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報告制度
凡發生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時,事故發生地的鄉(鎮)政府、車輛所屬單位或經營業戶應立即將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化學危險品屬性、傷亡情況和初步估計的事故發生原因及經濟損失情況報告我所安監股、分管領導、(安監股電話:),接到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報告后,應立即上報縣安監局,同時通知相關單位和應急救援人員趕赴現場,按照化學危險品的屬性,開展現場搶險、施救I作,防止化學危險品外擴散,保護周圍環境。
六、危險化學品的.登記和事故應急救援
(一)化學危險品運輸企業應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登記制度,及時到負責化學危險品登記機構辦理危險化學品登記,為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事故預防和應急救援提供技術、信息支持。
(二)化學危險品運輸企業應制定本單位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配備應急人員和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定期組織演練,隨時為應急救援提供保障。
(三)發生危險化學貨物運輸交通事故,運輸企業主要負責人應當按照本單位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立即啟動組織救援,并立即報告當地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的交通運輸部門和相關部門。
(四)發生危險化學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按照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組織實施救援,不拖延、不推諉,采取必要措施,減少事故損失,防止化學危險品蔓延、擴散。
1、立即組織營救受害人員,組織撤離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護危害區域的其他人員;
2、迅速控制危害源,協助有關部門對危險化學造成的危害進行檢驗、監測,測定事故的危害區域、危險化學品性質及危害程度;
3、針對事故對人體、動植物、土壤、水源、空氣造成的現實危害,協助有關部門迅速采取封閉、隔離,洗消等措施。
4、協助有關部門對危險化學品事故造成的危害進行監測、處置,直至符合國家環境保護標準。
七、危險化學品交通運輸事故調查
按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我所將積極協助、配合各級調查組,進行現場勘察,做好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調查處置工作,并協助開展事故調查.必須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
一是事故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
二是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嚴肅處理不放過;
三是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
四是防患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
八、危險化學品交通運輸事故處理的獎勵和處罰
危貨運輸企業的領導和有關人員應盡職盡責,認真履行法定的職責和義務,對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應急處理過程中做出顯著成績的,我局將予以表彰和獎勵;對事故應急處理過程中玩忽職守、擅離事故現場或無故拖延救援行為者,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損失擴大的,追究有關運輸企業領導和人員的行政責任。
2024運輸應急預案 篇21
1、煤氣泄漏的應急預案在工作中使用煤氣,如發生泄漏或發生火災、爆炸事件,由現場職務最高者負責指揮:
(1)封閉供氣閥門,切斷電源。
(2)假如發生火災或爆炸應就近使用使用滅火器材進行撲救。
(3)依照火災處理程序進行:部分某崗位無能力撲火,必須馬上利用最近的電話機,打電話到前臺或保安部報警。報警的內容包括具體地點、燃燒何物、火勢程度、假如有職員受傷需告之、報警人的姓名、部分及所在位置。預訂部打印就餐客人明細單。
(4)如火情緊急,應立即打壞最近的報警裝置進行報警,迅速使用滅火器進行滅火。所有的固體材料例如紙、紡織品等可用水進行撲滅,電器裝備和易燃液體不能用水滅火,可用干粉滅火器進行撲滅;
(5)假如觸及到本身的安全,請盡快離開現場,并封閉身后的門窗;
(6)假如火情沒法控制,封閉門窗直至救濟職員到來;
(7)在火災現場打開門窗必須先檢查,發燙的門表示火勢正在蔓延,記住千萬別打開門;
(8)在火災現場,千萬不要乘電梯,要使用樓梯;
(9)在任何情況下,員工都要有保護生命最重要的意識,使現場的惶恐下降到最低程度
(10)當區域煙霧籠罩時,盡可能彎低身子,由于煙霧比火更致命,而在接近地面的地方能找到新鮮的空氣。
2、行動
(1)、接到報警呼喚,立即移除走道上的障礙物,將其放到工作間或空房里;確信所有的房門已被封閉;
(2)、假如火災發生在你所在的樓層,服從緊急小組領導的命令展開滅火或撤退;
(3)、始終保持對區域的警覺,一有任何火災或煙霧的緊急情況,立即報告指揮崗或前臺;
(4)、一旦開始執行撤退指令,區域負責人立即到走道上順時針或逆時針通知就餐客人,要保持急而穩定,保持冷靜“現在向您通知緊急情況,酒店出現火情,請您不要忙亂,由我同一指揮。”協助客人從最近的消防逃生通道撤退;
(5)、在協助大部份客人撤退后,按順時針或逆時針方向開始檢查所有房間。用事前預備的粗筆在房門上畫“叉”字,在所有房間檢查終了后,通知前臺或指揮崗;
(6)、假如在檢查撤退房間進程中,你發現自己遭到火災或煙霧的影響,請立即停止并盡快撤離此地,記下沒有檢查的房號/樓層,并立即通知前臺或指揮崗。以便告知消防職員;
(7)、撤到集合點,盤點客人數目,避免遺漏。等待來自你上級的進一步唆使。
(8)、在火災發生時,所有對講機都應處于工作狀態,以保證信息暢通無阻。
(9)、如發生煤氣中毒現象,需將傷員抬至安全透風處等待醫務職員救治。
2024運輸應急預案 篇22
為了進一步加強危險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的領導和組織指揮,提高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應急處理能力,使事故發生后能迅速得到控制并盡可能排除事故造成的危害,將事故對人民生命財產和環境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小程度,現結合單位實際,特制定寧國交運局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災難應急預案。
一、應急處置和救援的指導思想和原則
指導思想:堅持“以人為本,救人第一”和“快速有效救援”的思想,對轄區發生的危險品運輸事故能夠盡快有序的實施處置和救援,及時搶救和疏散人員,控制事故發展,最大限度的減少人員和財產損失。
處置原則:預防為主,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分級負責,條塊結合,自救為主,局部服從大局,下級服從上級。
二、組織領導
1.為了做好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確保轄區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交運局專門成立了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名單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2.成立應急救援小分隊。聽從指揮部統一指揮,迅速進行現場救援工作
第一小分隊:
隊長:
副隊長:
成員:
第二小分隊:
隊長:
副隊長:
成員:
三、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的基本內容
1.危險化學品的種類及分布
種類:爆炸物品,助燃氣體,易燃氣體,易燃液體,有毒氣體,腐蝕品
分布:江南、政捷危化品公司及外地通過我市區域危化品運輸
2.事故的主要類別:爆炸、泄漏、著火。
3.事故應急和救援的主要措施:堵漏、滅火、抑爆、疏散、冷卻、隔離、中和、回收。
四、各種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的具體措施
1.銨油炸藥
消防方法:燃燒或爆炸后著火可用水撲救。
急救:對外傷,要及時做好止血、包扎、固定和護送工作;危重燒傷病人,要保持呼吸道暢通,防止出現燒傷性休克。
2.爆破用非電管
消防方法:爆炸若起火,可用可用大量水撲救,但必須保持一定安全距離,充分利用掩蔽物,嚴禁擊打壓蓋。
急救:對外傷,要及時做好止血、包扎、固定和護送工作;危重燒傷病人,要保持呼吸道暢通,防止出現燒傷性休克。
3.導火索
消防方法:爆炸若起火,可用可用大量水撲救,但必須保持一定安全距離,充分利用掩蔽物,嚴禁擊打壓蓋。
急救:對外傷,要及時做好止血、包扎、固定和護送工作;危重燒傷病人,要保持呼吸道暢通,防止出現燒傷性休克。
4.石油氣、液化氣
泄露處理:首先切斷一切火源,戴好防毒面具和手套,勿使其燃燒,同時關閉閥門等措施,制止滲漏,并用霧狀水保護關閉閥門的人員,對殘余廢氣或鋼瓶泄露出來的氣體用排風機排送至空曠地方。
應急處置:迅速撤離泄漏污染區人員至上風處,并進行隔離,嚴格限制出入。切斷火源。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自給正壓式呼吸器,穿防靜電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觸泄漏物。盡可能切斷泄漏源。用工業覆蓋層或吸附/吸收劑蓋住泄漏點附近的下水道等地方,防止氣體進入。合理通風,加速擴散。噴霧狀水稀釋。漏氣容器要妥善處理,修復、檢驗后再用。
滅火方法:切斷氣源。若不能切斷氣源,則不允許熄滅泄漏處的火焰。噴水冷卻容器,可能的話將容器從火場移至空曠處。滅火劑:霧狀水、泡沫,二氧化碳。
急救:皮膚接觸:若有凍傷,就醫治療。吸入: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道通暢。如呼吸困難,給輸氧。如呼吸停止,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就醫。
5.汽油
泄漏處理:隔離泄漏污染區,限制出入。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防塵面具(全面罩),可防酸堿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觸泄漏物。小量泄漏:避免揚塵,用潔凈的鏟子收集于干燥、潔凈、有蓋的容器中。也可以用大量水沖洗,洗水稀釋后放入廢水系統。
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
滅火方法:用水、砂土撲救,但須防止物品遇水產生飛濺,造成灼傷。
急 救:皮膚接觸:立即脫去污染的衣著,用大量流動清水沖洗至少15分鐘。眼睛接觸:立即提起眼瞼,用大量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徹底洗至少15分鐘。就醫。食入:用水漱口,就醫。
6.氧氣
應急處置:迅速撤離泄漏污染區人員至上風處,并進行隔離,嚴格限制出入。切斷火源。應急處理人員戴自給正壓式呼吸器,穿一般作業工作服。避免與可燃物或易燃物接觸。盡可能切斷泄漏源。合理通風,加速擴散。漏氣容器要妥善處理,修復,檢驗后再用。用水保持容器冷卻,以防受熱爆炸,急劇助長火勢。迅速切斷氣源,用水噴淋保護切斷氣源的人員,然后根據著火原因選擇適當滅火劑滅火。
急救: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道通暢。如呼吸停止,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就醫。
7.氯氣
應急處置:迅速撤離泄漏污染區人員至上風處,并立即進行隔離,小泄漏是隔離150m,大泄漏是隔離450m,嚴格限制出入。應急處理人員戴自給正壓式呼吸器,穿防毒服。盡可能切斷泄漏源。合理通風,加速擴散。噴霧狀水稀釋、溶解。構筑圍堤或挖坑收容產生的大量廢水。如有可能,用管道將泄漏物導至還原劑溶液。也可以將漏氣鋼瓶浸入石灰乳液中。漏氣容器要妥善處理,修復,檢驗后再用。
滅火方法:消防人員必須佩戴過濾式防毒面具(全面罩)或隔離式呼吸器、穿全身防火防毒服,在上風向滅火。切斷火源,噴水冷卻容器,可能的話將容器從火場移至空曠處。滅火劑:霧狀水、泡沫、干粉。
應急:皮膚接觸,立即脫去污染衣物,用大量流動清水沖洗,就醫。眼睛接觸,提起眼瞼,用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沖洗,就醫。 吸入,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呼吸心跳停止時,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臟按壓術,就醫。
8.氫氧化鈉(液體堿)
泄漏處置:隔離泄漏污染區,限制出入。應急處理人員戴防塵面具(全面罩),可穿防酸堿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觸泄漏物。小量泄漏:避免楊晨,用潔凈的鏟子收集于干燥、潔凈、有蓋的容器中。也可以用大量水沖洗,洗水稀釋后放入廢水系統。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
滅火方法:用水、沙土撲救,但須防止物品遇水產生飛濺,造成灼傷。
急救:皮膚接觸,立即脫去污染的衣著,用大量流動清水沖洗至少15分鐘,就醫。眼睛接觸,立即提起眼瞼,用大量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徹底洗至少15分鐘,就醫。食入,用水漱口,就醫。
五、危險品道路運輸事故報告
1、發生事故后,事故單位負責人必須以最快的速度向市交運局報告,聯系電話:,聯系人:,然后再以書面形式及時補報。
2、做好事故的有關續報工作。
3、書面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事故發生時間和地點;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搶救的進展情況和措施;報告單位和時間。
六、應急救援現場組織
1、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應迅速組織現場人員采取可靠的自救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并保護好現場。
2、交運局接到報告后,應急救援指揮部成員和分隊必須立即趕赴事故現場,迅速開展事故救援工作。
3、應急救援指揮部應做好以下工作:
(1)組織有關單位按照應急救援預案,根據事故現場制定具體措施。
(2)統一安排部署應急救援的各項工作。
(3)根據事故情況變化及時修改、調整和補充應急預案。
(4)負責緊急調集各類救援物資、設備、人員和占用場地。
(5)負責事故地點的人員、物資疏散工作。
(6)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七、有關要求
1、局屬各單位、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危險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重要性,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專人負責。
2、根據行業特點、單位性質,配備必要的救援設施。
3、加強宣傳,積極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交通行業預防意識。
4、局屬各單位要成立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制定應急救援預案,報市交運局辦公室備案。
2024運輸應急預案 篇23
1. 總則
1.1 目的
為建立健全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快速反應機制,進一步增強政府應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能力,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減少危險化學品事故造成的危害,特制定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本預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江西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
1.3 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堅持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首位,切實加強群眾和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
(2)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在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鄉鎮政府、縣直有關部門按照分級分類管理的原則,負責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企業要履行安全責任主體的職責,建立和完善應急救援體系。
(3)整合資源,協同應對。充分發揮政府、企業和社會救援力量的作用,實現組織、資源、信息有機整合和共享,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
(4)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事故應急與預防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切實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1.4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縣轄區內危險化學品在道路運輸過程中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危險化學品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或者危險化學品車輛碰撞傾覆事故應對工作:
(1)較大級別危險化學品事故;
(2)超出本級政府應急處置能力的事故;
(3)跨行政區域、跨多個領域(行業和部門)的事故;
(4)縣政府指定的其他相關事故。
本預案所涉及的危險化學品系指屬于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蝕品的化學品。
2.組織機構及職責
2.1 指揮機構設置與職責
2.1.1 應急指揮部
建立永新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縣危運應急指揮部),作為全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指揮機構,統一組織領導和指揮協調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對工作。
2.1.2 縣危運應急指揮部人員組成
總指揮:分管公安消防工作的副縣長
第一副總指揮:分管交通工作的副縣長
副總指揮:縣政府分管應急工作的辦公室副主任、事發地鄉鎮政府主要領導。
成員:由縣公安局、縣公安消防大隊、縣安監局、縣衛計委、縣環保局、縣交通運輸局、縣公路局、縣水利局、縣市場質量監督局、縣氣象局、縣民政局、縣工信委、縣農業局、縣海事處、縣委宣傳部和事發地鄉鎮政府分管領導組成。
2.2 機構職責
2.2.1 縣危運應急指揮部的主要職責
(1)負責啟動本預案;
(2)作出應急處置與救援行動的重大決策,下達命令并進行督察和指導;
(3)向縣委、縣政府報告事故應急處置進展情況;
(4)監督、檢查、指導各鄉鎮政府和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單位制定相關應急預案和建立應急救援體系;組織全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模擬演習;
(5)組織協調預案演練、業務培訓和應急物資儲備;
(6)決定其他重要事項。
2.2.2 縣危運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的主要職責
(1)縣公安局:負責受理事故報警;負責事故信息的收集、綜合和研判,向縣危運應急指揮部提出啟動本預案應急響應的建議;組織協調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實施現場警戒、現場勘查與交通管制,實施警戒區域內無關人員的緊急疏散;維護事故現場及周邊地區的治安秩序;查明傷亡人員身份和致害因素;控制事故相關責任人員;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2)縣公安消防大隊:負責事故現場撲滅火災,控制和化解易燃、易爆、有毒泄漏和有關容器的冷卻,災情控制后實施洗消;搜救受害人員;參與事故調查;
(3)縣安監局:指導和參與事故應急處置和事故調查處理;組建危險化學品應急管理專家組,組織協調專家到現場參與現場處置工作;
(4)縣環保局:負責組織對事故現場大氣、土壤、水體的應急監測,測定事故污染區域、污染程度;提供污染物清除處置建議和環境恢復建議等相關環保技術支持,指導協助事發地鄉鎮政府做好環境污染處置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引起的環境污染事件調查處理。事態控制后指導消除現場遺留危險物質的污染;
(5)縣衛計委:確定主要救治醫院,儲備相應的醫療器材、裝備和急救藥品;負責組織協調受傷害人員醫療救治工作;負責事故現場醫務人員、器材、藥品調配及傷員轉移和傷亡人員情況統計工作,參與事故污染特定區域的調查和污染程度測定;
(6)縣交通運輸局:負責組織應急救援的運輸車輛,運送搶險人員和運輸救援物資;協助調用危險化學品轉運車輛和相關救援設備(吊車等);加強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企業及從業人員特別是危化品車輛和司機的安全監管;
(7)縣公路局:做好公路養護工作,確保應急車輛通行;協助清理公路上的事故廢棄物;
(8)縣水利局:負責所管轄水庫等區域的污染清除。協助做好受污染水源監測和處置工作,負責水資源調度及相關案件調處;
(9)縣市場質量監督局:負責提出事故現場特種設備的處置方案,提供技術支持;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10)縣氣象局:負責事故現場的氣象監測,提供事故現場中心區和可能影響區域的風向、風速、雨量等氣象監測資料,制作事故現場及周邊地區1至3小時專題預報,為應急救援提供氣象技術支持;
(11)縣民政局:指導協助事發地鄉鎮政府做好受災群眾的安置、救助等后勤保障工作;
(12)縣工信委:負責組織協調應急物資的緊急生產、調撥、配送,組織協調電力和通信運營企業做好應急電力和通信保障工作;
(13)縣農業局:負責事故對農田污染的監測和受損失農作物的評估,并配合做好有關善后工作;
(14)縣海事處:負責事故對漁業水域污染現狀監測及漁業資源損失評估;
(15)縣委宣傳部:負責協調境內外媒體做好事故新聞發布和宣傳報道;組織協調事故現場記者采訪活動;協助有關部門在相關媒體上發布應急疏散、區域警戒等重要公告;
(16)事發地鄉鎮政府:協助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負責實施事故現場控制、人員疏散安置、治安秩序維護、應急救援、后勤保障和善后處理等工作。
2.3 辦事機構
縣危運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公安局,主任由縣公安局分管副局長擔任。
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作為縣危運應急指揮部的辦事機構,履行全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管理的綜合協調職能,負責承擔縣危運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職責:
(1)編制和修訂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預案及其操作手冊,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責任與措施的落實;
(2)動態掌握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風險、隱患和事故信息,做好預測和預警,及時向縣危運應急指揮部提出是否啟動本預案的建議;
(3)組織或參與危險化學品事故災情統計、核查、上報、新聞發布和事故評估、調查處理工作;
(4)根據危險化學品事故性質和嚴重程度,及時向縣危運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報告事故信息;落實縣危運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副總指揮的指示、批示;承辦相關綜合協調、請示報告工作;
(5)承辦縣危運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4 現場指揮部組成和主要職責
縣危運應急指揮部根據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設立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部作為現場應急指揮機構,具體負責指揮協調事故現場的應急處置與救援行動。現場指揮部的指揮長由縣危運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指定。現場指揮部的主要職責:
(1)劃定事故現場的警戒范圍,實施必要的交通管制及其他強制性措施;
(2)綜合專家組等各方面的信息,科學制定應急救援處置方案,并組織實施;
(3)研究判斷危險化學品性質及危害程度,組織控制和消除事故危害源;
(4)必要時,調度或征集社會力量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5)組織營救受害人員,轉移受威脅人員和重要財產;
(6)向縣危運應急指揮部報告現場應急救援進展情況;
(7)向縣危運應急指揮部提出現場應急結束的建議,經縣危運應急指揮部同意后宣布現場應急結束。
現場指揮部可視現場情況分別設置綜合協調組、搶險救援組、警戒疏散組、技術專家組、環境監測組、后勤保障組、宣傳報道組等應急工作組,各應急工作組由縣危運應急指揮部成員及成員單位有關人員組成,并賦予相應的工作職責(詳見附件1)。
3.事故分級
按事故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將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個級別,作為突發信息報送和分級響應的依據。
3.1 特別重大事故(Ⅰ級)
危險化學品在道路運輸過程中發生的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事故或者傾覆事故,已經嚴重危及周邊社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中毒,或疏散轉移10萬人以上,或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或特別重大社會影響;事故事態發展嚴重,且亟待外部力量應急救援。
3.2 重大事故(Ⅱ級)
危險化學品在道路運輸過程中發生的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事故或者傾覆事故,已經危及周邊社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或嚴重社會影響等。
3.3 較大事故(Ⅲ級)
危險化學品在道路運輸過程中發生的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事故或者傾覆事故,已經嚴重危及周邊社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3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直接經濟損失較大,或較大社會影響等。
3.4 一般事故(Ⅳ級)
危險化學品在道路運輸過程中發生的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事故或者傾覆事故,已經危及周邊社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30人以下中毒,或一定社會影響等。
4. 預防預警
4.1 預防管理
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按職責加強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企業、從業人員的安全監管,督促、指導其制訂完善應急預案,配備相應的應急救援人員和器材、設施,并定期進行演練和預案修訂,完善并嚴格執行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強化日常安全檢查,做好事故隱患的排查和整治。
4.2 預測預警
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各有關部門應加強監測、預測和預警系統建設,動態掌握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風險、隱患和事故信息,做好對報警事件的風險、發展趨勢分析,及時發布事故預警信息,通知有關方面采取相應預防和應對措施。
5. 信息報告
5.1 報告程序和時限
各相關部門和單位接到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或險情報告后,30分鐘內報告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縣公安局)和縣應急辦(縣政府總值班室)。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報后立即向縣危運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報告,縣應急辦(縣政府總值班室)接報后根據信息報送的規定,及時報告縣危運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報知縣政府其他相關領導,并按相關規定要求及時報告市政府應急辦。
各地、各有關部門在接到事故報告后必須在規定時間內上報事故情況。緊急情況下可越級上報。
5.2 報告內容
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故起因和性質、基本過程、已造成的后果、影響范圍、事態發展趨勢、處置情況、擬采取的措施、下一步工作意見、領導到現場情況、具體聯系人和聯系方式及其他需要上報的有關事項。
6. 應急響應
事故發生后,按照“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專業處置”要求,根據突發事故可控性、嚴重性和影響范圍,原則上按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特別重大(Ⅰ級)四級啟動應急響應。
Ⅳ級應急響應:適用于處置一般事故,或事故危害自事故發生以后即停止,造成危害較少的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此類事故時,按縣政府制定的應急預案組織實施。如果事發地跨縣(市、區)行政區,或事故跨多個領域(行業和部門),可報請市政府或市危運應急指揮部牽頭處置。
Ⅲ級應急響應:適用于處置較大事故,或事故危害自發生以后即停止,但還可能產生嚴重后果的一般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此類事故時,組織先期處置,然后報縣政府或縣危運應急指揮部,由縣政府或縣危運應急指揮部根據實際情況決定啟動Ⅲ級應急響應,并組織實施。
Ⅰ、Ⅱ級應急響應:適用于處置重大、特別重大事故,或事故危害并未隨事故發生而結束,有蔓延擴大危險,超出我縣應急救援能力的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此類事故時,報請省政府、市政府牽頭處置,縣政府先做好先期處置。
6.1 先期處置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發生后,縣政府和事故單位立即啟動各自相應的應急預案,調度當地公安、消防、安監、環保、衛生等有關部門或社會力量趕赴事故現場進行先期處置,控制災情,防止次生、衍生事故發生,切斷事故災害鏈。
如事態比較嚴重,符合下列條件的,迅速向縣政府或縣危運應急指揮部報告,要求啟動更高級別響應:
(1)已達到較大事故(Ⅲ級)以上級別的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的;
(2)超出本行業應急處置事故災難能力的;
(3)跨多個領域(行業和部門)發生危化品道路運輸事故的。
符合上述條件的,縣政府認為須啟動更高級別響應,可向市政府或市危運應急指揮部報告。
6.2 預案啟動
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或縣應急辦收到報告后,相互溝通確認信息,第一時間進行研判,認為事態已達到啟動預案條件,然后向縣危運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提出啟動預案建議。
預案啟動的決定:預案啟動建議按上述方式提出后,縣危運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及時作出是否啟動預案應急響應的指示。
6.3 指揮調度
經批準啟動預案應急響應,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及時下達啟動預案應急響應的指令。縣危運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如沒有特殊的原因或理由,距事發地30公里范圍內的,應當在50分鐘之內到達事發現場;距事發地30公里至50公里范圍內的,應當在1小時15分鐘之內到達事發現場;距事發地50公里至100公里范圍內的,應當在2小時10分鐘之內到達事發現場;距事發地超過100公里范圍的,應當在2小時40分鐘之內到達事發現場。同時,縣危運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收到應急響應指令后,要迅速按指令要求調集有關專家、救援隊伍和相關救援設備趕赴事發現場,會同當地政府一起進行應急處置。
6.4 現場處置
根據事故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總指揮指定現場指揮部的指揮長。現場指揮長迅速組織成立現場指揮部和若干工作組。現場指揮部實行指揮長負責制。事故現場的所有應急救援人員包括事發地鄉鎮有關人員必須服從指揮長的統一指揮和調度。
在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綜合協調組、技術專家組、搶險救援組、環境監測組、警戒疏散組、后勤保障組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采取切實的緊急措施,開展應急處置與救援行動。
(1)事故搶險救援。公安消防及現場處置的各職能部門在組織搶險時,應按應急救援的原則實施搶險救援。首先要采取切實措施控制災情,在摸清險情,保障救援人員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先實施救人,然后救災。在人員得到救援后,再設法用最短的時間弄清事故車輛裝載物質的化學成份品種、數量和事故現場狀況。現場的應急專家針對車輛裝載的物質特性和現場事故狀況,迅速提出一個或多個應急處置方案,公安消防及現場處置部門在指揮長的指揮下,針對火災或爆炸或泄漏事故的不同特征,在應急專家的現場指導下,根據《危化品事故處置技術原則》(詳見附件2),采取相應的科學的應對方案實施處置;
搶險救援現場涉及需要進行倒罐過駁作業的,罐車及相關設備由事故車輛業主單位調派,事故車輛業主單位無法調派的,由交通、安監、公安部門負責向應急救援相關單位調用。危險化學品堵漏和倒罐過駁作業等現場處置工作由公安消防部門、事故車輛業主單位和其他應急處置單位實施。若需要調用特種設備工具,由公安消防部門或質監部門負責落實。危險化學品倒罐過駁作業,必須在公安消防部門現場監護、承壓槽車專業人員指導下,由倒罐作業人員穿戴好防護用具后進行。消防部門在配備相關倒罐專用車后,遇特殊緊急情況,在做好安全防護的前提下,可實施倒罐過駁作業。
搶險救援現場涉及需要圍堤堵截的,由現場指揮長根據環保部門、專家的意見和現場情況,組織有關部門采取合理、有效、科學的措施加以實施。
搶險救援現場牽涉槽罐車翻側的,由公安消防或公安交警通知交通部門調派吊車前來救援。
(2)現場警戒、現場勘查和道路交通管制。公安消防、環保等部門根據危險化學品泄漏擴散、火焰輻射、爆炸涉及的范圍劃定警戒區。公安交警在通往事故現場的道路上實行交通管制,警戒區的邊界應設警示標志并由專人警戒,除工程搶險、消防和偵檢等應急救援人員外,其他人員禁止進入警戒區。泄漏的化學品為易燃易爆類的,警戒區內嚴禁各類火種。同時公安交警迅速開展現場勘查,及時收集現場相關證據;
(3)傷員醫療救護。醫療衛生部門選擇事故現場附近的安全區域內設立臨時醫療救護點,對傷員進行緊急救治,并將重傷員護送至指定醫院作進一步治療;
(4)人員緊急疏散。公安部門會同當地政府及有關單位組織所有可能受到威脅的人員和重要物資有序轉移到安全區域,人員撤離應選擇安全的路線,盡可能從上風側離開,并避免橫穿危險區域。當撤離比就地保護更危險或撤離無法進行時,應組織受到威脅的人員迅速進入建筑物或其他設施內,視情關閉門窗和通風、加熱、冷卻系統,直至危險過去。對人員疏散區域,應組織實施治安巡邏;
(5)后勤保障。事發地鄉鎮政府牽頭,縣民政、工信委、交通、公路局等部門參與,負責做好應急處置的后勤保障工作;
⑹環境污染處置。由環保部門牽頭,組織衛生、農業、水利等部門對事故現場的大氣、土壤、水體等環境進行應急監測,測定危險物質的成分、濃度和污染區域范圍及程度,對事故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評估,會同相關部門提出環境污染處置方案并指導當地政府組織實施。
6.5 擴大應急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引發或可能引發其他次生、衍生突發事件時,現場指揮部或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及時報告縣危運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和縣政府,由縣政府視情況啟動其他相關專項應急預案。
如事故危害已經或可能波及鄰縣(市)安全時,縣政府立即通報鄰近相關縣(市)政府。
如事故危害已經或可能超出本級政府應急處置能力時,縣政府視情及時報告省政府、市政府請求應急支援。
6.6 安全防護
6.6.1 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根據危險化學品的特性、引發物質的`不同以及應急人員的職責,采取不同的防護措施。應急救援指揮人員、醫務人員和其他靠近污染區域的應急人員一般配備過濾式防毒面罩、防護服、防毒手套、防毒靴等。搶險、消防和偵檢等進入污染區域的應急人員應配備密閉型防毒面罩、防酸堿型防護服和空氣呼吸器等。同時做好現場毒物的洗消工作(包括人員、設備、設施和場所等)。
6.6.2 群眾的安全防護。根據不同危險化學品特性,組織和指導群眾就地取材(如毛巾、濕布、口罩等),采用簡易有效的防護措施保護自己。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疏散程序(包括疏散組織、指揮機構、疏散范圍、疏散方式、疏散路線、疏散人員的照顧等)。組織群眾撤離危險區域時,應選擇安全的撤離路線,避免橫穿危險區域。進入安全區域后,應盡快去除受污染的衣物,防止繼發性傷害。
6.7 危險化學品事故的分析、檢測與后果評估
事故發生地和支援的環境監測及化學品檢測機構負責對水源、空氣、土壤等樣品就地實行分析處理,及時檢測毒物的種類和濃度,并計算出擴散范圍等應急救援所需的各種數據,以確定污染區域范圍,并對事故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評估。
6.8 信息發布
按照統一、準確、及時的原則,由縣政府新聞辦會同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發布事故事態發展和應急處置工作的信息。
6.9 應急結束
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后,經事故搶救現場指揮部確認和批準,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現場善后處置工作完成后,由縣危運應急指揮部宣布應急結束,終止應急響應。
7. 應急保障
7.1 通信信息保障
縣危運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應設置24小時值班電話,保證能夠與有關人員隨時取得聯系。
縣交通運管部門組織開發和建立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重大危險源和應急救援力量信息數據庫,并組織管理和維護;同時建立、維護和更新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各有關部門、專業應急指揮機構以及專家組的通訊聯系數據庫。
縣工信委牽頭電信運營單位制定通信與信息保障方案,保障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相關機構的通訊暢通,確保音頻、視頻、數據等信息實現雙向傳遞。
7.2 技術裝備保障
相關單位應裝備特種專業隊伍,儲備有關特種裝備(泡沫車、藥劑車、聯用車、氣防車、化學搶險救災專用設備等),滿足應急救援需要。要依托現有資源,合理補充完善應急救援特種裝備;統一清理、登記可供應急響應單位使用的應急裝備類型、數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建立完善相應的保障措施。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單位按照有關規定配備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裝備。
7.3 應急隊伍保障
以公安消防部隊為依托,以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單位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為骨干,充分發揮當地其他應急救援隊伍的作用,建立一支適應全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救援需要的應急救援隊伍。
7.4 交通運輸保障
縣公安局組織對事故現場進行交通管制,開設應急救援通道;為應急救援人員、車輛及應急物資運輸提供交通方便,保證應急需要。縣交通局組織和調集交通運輸工具,保證現場應急救援工作需要。
7.5 醫療衛生保障
縣衛計委組織協調各級醫療救護隊伍實施醫療救治,并根據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的特點,落實專門救治醫院,配備相應藥品和器材。
7.6 社會治安保障
公安部門負責組織事故現場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強對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設備的防范保護,做好交通管制,維持現場秩序,及時疏散群眾。必要時,事發地政府發動和組織群眾,開展群防聯防,協助公安部門實施治安保衛工作。
7.7 資金物資保障
事故所需經費由縣財政負擔。必要時,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時動員和征用社會物資。
7.8 人員安全保障
現場應急救援人員應當根據需要攜帶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出事故現場的有關規定。
8. 后期處置
8.1 善后處置
事發地鄉鎮政府負責組織善后處置工作,縣級有關部門和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要做好有關協調配合工作。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征用物資補償,災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善后處置經費由事故責任單位或事故責任人依法承擔。
8.2 賠付補償
事故應急處置的物資設備損耗和勞務支出等費用,經調用部門審核后由事故責任單位負責賠償和補償。必要時,縣政府和事發地鄉鎮政府視情況可先按照管理責任墊付相關應急處置經費,然后向事故責任單位追討;事故責任單位不支付經費的,按有關法律法規執行。保險機構要在保險責任范圍內及時進行理賠。
8.3 調查評估
縣政府成立由縣公安、安監、監察、環保、質監、消防、交通、工會等相關部門和事發地鄉鎮政府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查明事故原因,認定事故性質和責任,提出對責任人員的處理意見,按程序報縣政府。
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對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情況進行總結評估,吸取經驗教訓,制定改進措施,并將應急處置評估報告提交縣政府。
9. 宣傳、培訓和演練
9.1 宣傳
各地、各有關單位要有組織、有計劃向公眾開展危險化學品安全衛生和應急教育活動,廣泛宣傳應急救援有關法律法規和危險化學品事故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的常識。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單位要按規定向員工說明危險化學品的危險性,了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程序,掌握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的基本技能和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的常識。
9.2 培訓
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負責指導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培訓相關事宜。每年須至少組織一次有關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的應急培訓,提高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的應急處置能力。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單位要按照有關規定對員工進行應急培訓。
9.3 演練
縣危運應急指揮部定期組織由相關職能部門和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單位共同參與的應急演習(可采用實戰演習或桌面推演),及時發現應急預案和工作機制存在的問題,不斷完善應急救援預案,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10. 附則
10.1 監督檢查
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負責組織各成員單位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企業制定和落實應急預案情況進行監督、抽查。
10.2 獎勵與責任追究
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按有關規定進行表彰、獎勵和責任追究。
縣政府對事故應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或獎勵;對遲報、漏報、瞞報和謊報事故重要情況或者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法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0.3 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制定,每兩年或必要時對預案進行評審、修訂,報縣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同時送有關部門備案。負責管理與實施,有關部門按照預案的要求履行各自職責,并制定相應的預案和保障計劃。
10.4 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本預案由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釋。
10.5 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之前縣政府有關預案與本預案不一致處,以本預案為準。
2024運輸應急預案 篇24
為之后20xx年過后交通之后安全工作,保障旅客走得之后,走得過后,走得之后,保證國慶節假日期間之后秩序和道路安全生產之后生活過后正常運輸,特之后本預案:
一、組織之后,確立領導小組
為之后我縣20xx年之后國慶節假日期間過后運輸之后,保障組織過后,我所之后道路運輸領導小組:
二、運力保障
之后運輸期間,根據州處的之后部署和我縣實際情況,為確保運力的之后,結合客運站過后運行之后,安排3輛客運之后作為應急車輛,同時安排5輛5噸以上的之后作為我縣客貨之后的過后運力,貨車安排之后具體如下:,以備之后時過后調度指揮。
三、加強之后管理
(一)之后開展隱患排查。班線之后、旅游客運、維修之后要結合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之后,認真做好過后安全之后排查治理,深入排查事故之后和安全管理薄弱環節,重點排查參營之后技術狀況、車載安全之后設施過后、駕駛員之后和培訓情況、衛星之后監控設備情況等關鍵環節,對之后出的過后要強化之后、落實到人、限期整改之后,并過后隱患排查整治檔案。對未之后培訓教育的過后員和之后安全應急設施過后配備不齊全、安全之后狀況不合格的過后一律不得之后營運。
(二)之后從業人員安全教育。道路之后企業在過后務必對之后駕駛員開展一次有之后性的過后生產培訓之后,要結合道路運輸之后法律法規、典型案例及之后災害或突發情況的之后處置操作過后,加強對之后人員的過后培訓,進一步提升之后人員的過后操作技能和之后處置能力。
(三)之后重點領域安全監管工作。要盯緊超長客運、旅游之后等重要領域,進一步強化之后安全監管措施落實,要制定切實可行的之后管控措施,如遇之后惡劣天氣、道路斷道或之后等預警情況時,運輸之后要果斷采取調整發班之后、繞道運行、停班等之后措施,避免冒險通進;對不具備之后通行條件的過后,堅決不得之后客運車輛發班通行;如已在之后途中的,要及時向之后員發送預警信息,通知之后員將車輛停放到之后地帶等待,或在之后交警指揮下按照規定的之后線路運行。
(四)之后源頭車輛動態監控。各之后企業要認真落實監控管理之后,對重點線路要實行之后候、全過程過后監控,及時發現和之后駕駛員超速、超載、疲勞駕駛、屏蔽之后定位車載終端等違法違章行為,將之后隱患及過后苗頭消滅在之后狀態。超長線客運之后要認真落實凌晨2點至5點之后休息或接駁運輸制度,嚴禁客運之后夜間22時至次日之后6時過后三級以下(含)之后公路。
2024運輸應急預案 篇25
為加強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結合我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安全實際,制定《平羅縣交通運輸行業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在全縣范圍內建立起統一、規范、科學、高效的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體系以及分工明確、責任到人、優勢互補、常備不懈的保障體系,確保一旦發生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能快速反應,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點,維護運輸安全與保護環境。
(二)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減少損失。在處置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事故時,堅持以人為本,把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縣政府統一領導下,按照處置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事故中的職責分工和權限,分級負責,協調有序地開展搶救、事故處理和善后工作。
3、預防為主,常備不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事故處置與預防工作相結合,落實預防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事故的各項措施,堅持科學規劃、全面防范。
4、快速反應,處置得當。建立應對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的快速反應機制,快速反應,快速得當處置。
5、依法行政,合法處置。在實施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中,必須嚴格執行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辦事,啟動干預措施,嚴格遵守有關規定。
6、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征集、調用相關物資、車輛時,各相關企業和個人應服從統一指揮,保障救援供給。
二、事故定義及事故類型
(一)事故定義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是指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過程中,因道路交通事故或裝載原因,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或環境污染的事故。
(二)事故類型及處置措施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主要分泄漏(中毒和窒息)、火災(爆炸)兩種情況。
1、泄漏事故主要是指運載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等危險性氣體或液體化學品的車輛,在運輸途中,車輛的容器氣體或液體發生大量釋放、泄漏,導致重大火災、爆炸、中毒和窒息等事故,造成嚴重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環境污染等后果。
2、火災可分為固體火災、液體火災和氣體火災。由于裝載危險化學品的車輛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將有可能引起火災(爆炸)。危險化學品在燃燒、爆炸時會放出有毒氣體或煙霧,造成人員中毒、窒息,灼傷。此外,危險化學品發生火災事故的同時往往伴隨著爆炸。
主要措施包括:滅火、點火、隔絕、堵漏、攔截、稀釋、中和、覆蓋、泄壓、轉移、收集等。
三、事故現場區域劃分
危險化學品事故根據危害范圍分為3個:
(一)事故中心區域。中心區即距事故現場0 一500m 的區域。此區域危險化學品濃度指標高,有危險化學品擴散,并伴有爆炸、火災發生,建筑物設施及設備損壞,人員急性中毒。
(二)事故波及區域。事故波及區即距事故現場500 一1000m 的區域:該區域空氣由危險化學品濃度較高,作用時間較長,有可能發生人員或物品的傷害或損壞。
(三)受影響區域。受影響區域是指事故波及區外可能受影響的區域,該區域可能有從中心區和波及區擴散的小劑量危險化學品危害。
四、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應急救援組織和職責
(一)組織領導機構
按照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應急救援特性,成立平羅縣交通運輸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馮斌
副組長:徐敬、王新林、陳江
成員:萬隨山、張興和、朱建忠、任志平、王民武、靳明、朱志軍、郭永峰、談學軍、馬躍明、段吉東。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局安委辦,由陳江任辦公室主任,統一組織和對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應急救援處理工作,并確保通訊暢通,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反饋現場處理情況。聯系電話:
(二)領導小組職責
1、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發生后,組長或組長委托副組長趕赴事故現場,接受區、市、縣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指揮部的統一領導和指揮,及時掌握事故現場動態,啟動《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預案》,組織征集車輛和人員,積極開展現場傷殘人員和物資的搶救疏運工作。一是負責承接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報告。及時了解事故發生地和人員傷亡情況,并及時報告領導小組組長,通知相關單位做好搶運工作準備。二是負責搶險物資、人員和事故現場傷殘人員、物資的疏運工作。根據區、市、縣指令和相關部門事故發生情況的通報,及時報告領導小組組長,迅速開展車輛和人員的征集工作,對征集車輛技術狀況和人員的從業資質要按照運輸管理規定嚴格審核,快速趕赴事故發生地,接受現場事故指揮部的統一調遣。及時開展事故傷殘人員和物資的搶運工作。三是負責做好事故搶險車輛、人員的安全保障工作。加強對搶險隊員、車輛的監管,嚴格審核搶險人員和所駕車輛相應從業資質和車輛技術等級,對不符合從業資質人員和技術等級的車輛,及時更換。對承運有放射、劇毒、爆炸等危害的危險化學品,認真做好車輛和人員的安全防護工作。凡在特殊情況下需要征集資質和技術條件不符合運輸管理規定的企業的車輛、人員,必須報請區、市、縣現場救援指揮部同意。
2、負責組織全縣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演練,監督檢查轄區危貨運輸企業的應急演練。
五、等級設定
為有效處置突發危險化學品運輸突發事件,依據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圍、影響力大小等情況,由高到低劃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一般(Ⅳ級)四個級別。并依次采用紅色、橙色、黃色、藍色來加以表示。
(一)特別重大事件(Ⅰ級)
是指一次事件死亡30人以上;或造成50人以上受傷(中毒、灼燙及其它傷害);或需5000人以上疏散或轉移:或有可能造成嚴重環境污染。
(二)重大事件(Ⅱ級)
是指一次事件死亡10-30人;或造成30人以上受傷(中毒、灼燙及其它傷害);或需3000人以上疏散或轉移;或有可能造成重大環境污染。
(三)較大事件(Ⅲ級)
是指一次事件造成3-9人死亡;或造成10人以上受傷(中毒、灼燙及其它傷害);或需500人以上疏散或轉移;或有可能造成一定的環境污染。
(四)一般事件(Ⅳ級)
是指一次事件死亡3人以下的事故。
六、應急預案啟動條件
當事件符合Ⅰ、Ⅱ級,由上級主管機關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啟動預案。
當事件符合Ⅲ、Ⅳ級時,由局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啟動預案。我縣轄區應急力量無法有效控制事態發展或無法滿足應急需要可能導致重大社會災害的,或事件影響范圍跨市、縣的,可提請上級主管機關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啟動預案。
七、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報告制度
凡發生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時,事故發生地的鄉(鎮)政府、車輛所屬單位或經營業戶應立即將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化學危險品屬性、傷亡情況和初步估計的事故發生原因及經濟損失情況報告我局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電話:),領導小組接到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報告后,立即通知安監、公安、消防、衛生等相關部門和應急救援人員趕赴現場,按照職責分工,開展現場搶險、施救工作,防止危險化學品向外擴散,保護周圍環境。
八、危貨企業危險化學品的登記和事故應急救援
1、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應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登記制度,及時到負責危險化學品登記機構辦理危險化學品登記,為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事故預防和應急救援提供技術、信息支持。
2、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應制定本單位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配備應急人員和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定期組織演練,隨時為應急救援提供保障。
3、發生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交通事故,危貨企業主要負責人應當按照本單位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立即啟動組織救援,并立即報告領導小組及相關部門。
4、發生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按照危險化學品貨物應急救援預案。組織實施救援,不推諉、不拖延,采取必要措施,減少事故損失,防止化學危險品蔓延、擴散,并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立即組織營救受害人員,組織撤離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護危害區域的其他人員。二是迅速控制危害源,協助有關部門對危險化學造成的危害進行檢驗、監測,測定事故的危害區域、危險化學品性質及危害程度。三是針對事故對人體、動植物、土壤、水源、空氣造成的現實危害,協助有關部門迅速采取封閉、隔離、洗消等措施。四是協助有關部門對危險化學品事故造成的危害進行監測、處置,直至符合國家環境保護標準。
九、危險化學品交通運輸事故調查
按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我局將積極協助、配合各級調查組,進行現場勘察,做好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調查處置工作,并協助開展事故調查。必須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一是事故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二是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嚴肅處理不放過;三是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四是防患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
十、危險化學品交通運輸事故處理的獎勵和處罰
轄區危貨運輸企業的負責人和有關人員應盡職盡責,認真履行法定的職責和義務,對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應急處理過程中做出顯著成績的,我局將以予表彰和獎勵;對事故應急處理過程中玩忽職守、擅離事故現場或無故施延救援行為者,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損失擴大的,追究有關運輸企業負責人和人員的行政責任;
十一、本應急救援預案未盡事項,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執行。
2024運輸應急預案 篇26
1.安全管理規定
該規定是為了落實國家安全生產方針,使運輸職工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思想,保證廠內交通安全而設置的。
2.安全教育制度
為了保證廠內交通運輸的安全生產,必須切實抓好運輸職工的安全生產思想教育和安全技術教育。其中包括干部、工人、特種作業、復工和四新教育等。
3.安全檢查制度
安全檢查是為了發現廠內運輸生產過程中所存在的不安全因素,這是防止廠內運輸事故的有效方法。
4.隱患整改制度
廠內運輸生產的隱患整改是為了消除運輸生產過程中的不安全因素。這是預防事故的重要手段,采用“TQC”方法,堅持PPCA循環為最好。
5.安全監護制度
廠內運輸情況復雜,有時又是多臺設備聯合作業,有時又運載易燃易爆劇毒危險品。所以,必須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廠內運輸的安全監護制度。
6.運輸事故分析報告制度
廠內運輸事故復雜、必須明確規定分析報告程序。
7.廠內運輸系統安全控制點管理制度
這是運用安全系統工程的理論和方法,實施重點控制廠內運輸生產過程中的特殊生產作業形式,危害能量大,易發生各類交通運輸災害性事故的道路區域和運輸生產場所。
8.運用現代科學方法安全管理制度
運用現代科學安全管理方法很多,如安全系統工程、行為科學,“FTA”分析、人體生物節律的運用等等,為了深入扎實進行,必須制定相應的制度。
9.環境保護管理制度
為了深入貫徹國家環保方針、必須制定一定的規章,以加強廠內運輸生產過程中的環境管理。并建立健全環境保護組織,納入單位正常管理軌道。
10.勞動保護用品發放、使用管理制度
保護勞動者身心健康,體現了黨和國家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為使勞動保護用品真正起到勞動保護作用,必須制定相應的規定。
11.防火制度
廠內的運輸單位是防火的重點,必須結合實際情況,定詳細周密的安全防火規章,以防止火災發生。
12.廠內交通安全標志管理規定制
廠內交通安全標志是反映廠內交通情況的一種形式,是交通管理的輔助設施。為了實現廠內交通暢通,保證靜態交通控制的完善,需要制定相應的管理措施。
13.機動車安全檢驗規定
該規定中明確了三檢內容,規定了檢查項目以及獎懲辦法,促進設備完好。
14.冬季行車安全保證措施
冬季雪大路滑,易發生運輸事故。為了做好防凍防滑工作,制定相應措施。
2024運輸應急預案 篇2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快新疆經濟的發展和新型工業化建設步伐,保障自治區重點項目工程建設順利實施,為優勢資源轉換戰略提供服務,規范大件貨物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的管理,維護公路完好,保障公路安全暢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與交通運輸部《關于限制車貨總重超過55噸以上運輸車輛上路過橋有關問題的復函》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大件貨物是指交通運輸部頒發的《道路大型物件運輸管理辦法》中所規定的1-4級大型物件。
第三條在新疆境內公路上進行大件貨物運輸的單位(以下簡稱“承運人”)應遵守本規定。
第四條自治區交通行政主管部門主管大件貨物運輸工作,其所屬的公路管理機構具體負責大件貨物運輸管理工作。
第五條大件貨物運輸承運人申請運輸應具備以下四項要求:一是具備合法的大件運輸企業資質;二是擁有合法的大件運輸車輛;三是制定科學合理的大件運輸方案;四是大件運輸從業人員必需具備相應的從業資格。
第二章申請與審批
第六條大件貨物運輸車輛上公路行駛前,承運人應向公路管理機構提出書面申請。
第七條承運人初次向公路管理機構申請大件貨物運輸車輛行駛公路時,除提交書面申請外,還應提供下列資料和證件:
(一)貨物名稱、重量、外廓尺寸及必要的總體輪廓圖;
(二)運輸車輛的廠牌型號、自載質量、軸載質量、軸距、輪數、輪胎單位壓力、載貨時總的外廓尺寸等有關資料;
(三)大件貨物運輸企業資質,從業人員的從業資格證;
(四)運輸企業制定的大件車輛運輸方案,包括貨物運輸的起訖點、擬經過的路線和運輸時間;
(五)大件貨物運輸車輛的道路運輸證、行駛證、照片;
(六)委托辦理時,出具授權委托書。
第八條承運人應如實向公路管理機構提供第七條中所要求的資料。如隱瞞相關情況或提供虛假資料的,半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公路管理機構應根據情況對承運人給予相應處罰。
第九條公路管理機構在接到承運人的書面申請后,應按照《交通行政許可實施程序規定》的.規定和程序進行審查及辦理許可手續,并在15日內提出書面答復意見。
第十條公路管理機構在審批大件運輸時,應根據實際情況,委托具備一定資質的機構對車輛情況進行檢查,對需經路線進行勘測,選定運輸路線,計算公路、橋梁承載能力,論證后制定通行與加固方案,并與承運人簽訂有關協議,所需費用由承運人承擔。從事上述活動所需時間不計入許可批準期限內,但應當書面告知申請人。
第十一條公路管理機構應根據制定的通行與加固方案以及簽訂的有關協議,對運輸路線的橋涵等進行加固和改建,保障大件運輸車輛安全行駛,必要時應當對車輛進行護送。由此產生的運輸路線、橋涵的勘測、方案論證、加固、改造(修建便道)、清障、護送、裝卸等費用,由承運人承擔。
第十二條上述條件符合后,由公路管理機構發放《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凡經批準獲取《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的車輛,沿途不再進行超限檢測。
第三章通行管理
第十三條大件貨物運輸車輛未經公路管理機構批準,不得在公路上行駛。對大件運輸車輛未經批準擅自行駛的路段,應由公路管理機構自行或委托相關機構進行勘測,確定損壞的公路、橋梁的`項目、數量和程度,制定修復方案,計算修復費用,賠償及修復費用由承運人承擔,公路管理機構還應根據情況對承運人給予相應處罰。
第十四條經批準進行大件貨物運輸的車輛,應當按照指定的時間、路線和速度行駛,懸掛明顯標志。
第十五條承運人不得涂改、偽造、租借、轉讓《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
第十六條 大件貨物運輸車輛的型號及運載的物品必須與簽發的《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所要求的規格保持一致。
第十七條大件貨物運輸車輛通過橋梁時,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小時,且勻速居中行駛,嚴禁在橋上制動或變速。
第十八條四級公路、等外公路和技術狀況低于三類的橋梁,不得進行大件貨物運輸。
第十九條為保障大件貨物運輸車輛安全行駛及公路橋梁安全,路政管理部門在護送過程中,應在大件車輛通過橋梁時提前在100米外對來往車輛進行雙向管制,待大件車輛駛離橋梁100米后,方可放行其它車輛。
第二十條在公路上進行大件貨物運輸的承運人,應當自覺接受公路管理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
第四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大件運輸車輛行駛公路在遵照本規定的同時,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二十二條本規定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交通廳負責解釋。
第二十三條本規定自20xx年7月15日起實施。
2024運輸應急預案 篇28
一、領導機構
教育局成立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局長張密生擔任組長,副局長高志平、李永軍、蘇麗霞擔任副組長,各中小學校長、幼兒園園長及民辦機構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安全科,辦公室主任由高志平擔任,辦公室、普教科、體衛科各科長為辦公室工作人員。
二、工作職責
(一)安全科負責編制應急預案,預防重污染天氣的組織協調,負責對重污染天氣預警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辦公室負責與區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溝通,及時接受預警信息,做好信息上報工作;體衛科負責督促各中小學、幼兒園加強宣傳教育,讓學生了解重污染天氣的有關知識以及對身體的危害,教育和提醒學生、幼兒重污染天氣減少戶外活動;普教科負責根據Xx區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發布的空氣污染預警通知和指令,研究不同等級預警狀態下中小學、幼兒園減少戶外活動和停課工作,及時通知中小學、幼兒園采取相應的應急措施。
(二)各中小學、幼兒園要指定專人負責,在易發生空氣污染時期,每天查詢空氣質量實時發布的數據,并及時采取相應措施。教育廣大師生增強環保意識和生態意識,開展“綠色低碳伴我行”專項活動,為優化生態環境、提高空氣質量做出積極貢獻。
三、實施范圍
實施范圍為全區各級各類中小學、幼兒園及民辦機構。
四、應急措施
(一)空氣質量IV級(藍色)污染預警應急措施
1、各中小學通過廣播提示患有呼吸道疾病的學生減少戶外活動,采取防護措施。
2、教育學生做好污染防治宣傳工作,提醒家長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減少機動車上路行駛。
(二)空氣質量Ⅲ級(黃色)污染預警應急措施
1.各中小學早操、課間操、課外活動時間減半,體育課由原來的每周2節減少到每周一節,盡量減少戶外活動。
2.有餐廳的中小學、幼兒園,學生全部在餐廳就餐;沒有餐廳的要組織學生在宿舍或教室就餐,決不能露天就餐。
3.做好空氣污染應急防護基本知識教育工作,提高師生自我防護意識和能力。
(三)空氣質量Ⅱ(橙色)級污染預警應急措施
1.各中小學停止早操、課間操、課外活動以及任何形式的戶外文體娛樂活動和比賽。
2.各中小學自主調整課程,將體育課安排在室內進行,天氣好轉以后補上體育課。
3.各中小學、幼兒園根據實際,采取提前放學時間、推遲上學時間等措施調整上下學時間,并及時通知學生家長,保證上下學時間足夠充分。
4.嚴禁走讀生到學校上早自習和晚自習。
(四)空氣質量Ⅰ(紅色)級污染預警應急措施
1.Ⅰ級污染天氣連續3天以上、大霧陰霾能見度不足10米的地區,中小學、幼兒園要臨時停課、放假,并及時通知學生家長。
2.20%以上的學生、幼兒出現感冒或呼吸道感染病癥,中小學、幼兒園要臨時停課、放假,并及時通知學生家長。
3.各中小學臨時停課要及時通知走讀生不要到校,并留好作業,教育和提醒走讀生不要外出。
4.各中小學臨時停課期間,在校住宿生由課任教師或班主任統一管理,不能隨意外出和回家。
5.各中小學、幼兒園臨時停課、放假要提前報教育局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批準。
2024運輸應急預案 篇29
為提高春運期間突發事件處理的綜合指揮能力、緊急救援反應速度和協調水平,確保全站職工、乘客生命與公共財產安全,使春運旅客運輸安全、有序、高效地進行,現根據春運期間的客流特點,制定《20xx年汽車客運站春運應急預案》,以確保我站扎實、細致地做好突發事件的防范工作,迅速有效地處理各類高峰期的突發事件。
一、應急求援
1、應急救援機構的設置
本站指揮中心設在總經理辦公室,為適應應急救援的需要,特成立本站“應急求援指揮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由總經理、部門負責人、以及相關業務骨干組成。
2、應急救援指揮領導小組
應急救援指揮領導小組由總指揮、聯絡協調辦公室、班車緊急調配組、疏散指揮組、電腦系統維護組、消防撲救組、數據信息上報組、醫療救護組、設施搶修組、后勤供應組和小車組組成。
3、應急救援指揮部小組職責
(1)應急救援指揮領導小組職責及時處理各種站內的突發事件,指揮部各組必須盡早準備相關應急事宜,確立救援程序、救援責任,以保證事件發生時能及時處理、及時消除。
(2)、總指揮:負責組織指揮應急救援全局性工作,對重大事情迅速、果斷地決策,并及時發布相關命令,保證全局性救援順利開展進行,若總指揮不在站內,由副組長負責統籌。
(3)、聯絡協調辦公室:負責突發事件時受理各種緊急報告,并及時向總指揮匯報突發事件情況,全面向外聯絡救援力量、對內負責協調應急救援各小組的現場救援工作,保障救援工作各個環節緊湊、及時、有效。
(4)、班車緊急調配組:當大量旅客滯留或大量客運班車誤班不能及時輸送旅客時,負責聯系就近運輸企業,請求緊急運力支援,盡快疏散旅客,解決旅客滯留問題。
(5)、疏散指揮組:事故發生時,迅速指揮稽查、場管工作人員疏散導場內車輛,保障車輛向安全地方撤離。指揮在場各崗位工作人員疏導人流,指引逃生路線,保障旅客安全有序地撤離現場。
(6)、電腦系統維護組:負責電腦系統運行正常,確保客流高峰電腦系統的穩定,最大限度避免前臺電腦出現死機現象。
(7)、消防撲救組:協調指揮做好救災搶險工作,指揮義務消防員,調配消防器材、救援物資,實施搶救,力爭在最短時間、最大限度地撲救災情,減少損失。
(8)、數據信息上報組:負責向上級單位報告應急現場的發班情況。
(9)、醫療救護組:負責現場簡易的醫療救護重傷員的轉院工作,以及對傳染性疾病的防護、檢測和藥品供應。
(10)、設施搶修組:負責站場設備的搶修,保證站內設施、電力、供水正常運作,避免各種原因導致的運轉停頓。
(11)、后勤供應組:負責站內工作所需要的辦公用品采購,保證補給用品充足,保障一線工作不受影響。
(12)、小車組:負責緊急情況下,有關工作人員的接送或救援物資的運送,司機直接受總指揮調配。
二、突發事件應急措施
1、旅客大量滯留應急措施:
(1)、業務科將滯留人數、滯留工作人員搭乘的省份、滯留原因、已滯留時間、目前旅客情緒等情況調查清楚,及時報告應急救援指揮部。
(2)、總指揮協同各應急救援指揮組,根據實際情況的緊急度和本站運力情況,決定是否向外單位借調運力。
(3)、需外借運力的,由班車緊急調配組統籌,調度員協助,聯系本區或本市范圍內可借用運力,就近解決增援車輛。
(4)、業務、調度員延長辦工時間,聯系運力,調度車輛,或組織服務員為需退票的旅客辦手續、安排旅客改乘同方向車輛,及時妥善解決工作人員滯留。
(5)、開通廣播,耐心解說旅客滯留原因和應急調配運力疏導旅客的措施等等情況,穩定旅客情緒。
(6)、調撥一筆款項,預備大批量退票時為有需要退票的旅客辦理退款手續。
(7)、開放站內的臨時候車室、辦公場所、餐廳等室內場地供旅客候車,避免滯留旅客夜晚露宿遇到寒風和天雨的襲擊。
(8)、將旅客安排到用于應急的廣場、臨時候車室或工作人員宿舍暫避。購買大量干糧,以及與飯堂或附近的餐館聯系,向場內旅客派發食物、食水。總之一切從旅客需要入手,確保滯留旅客不受寒、不受雨、不受餓。
當本站運力不能在預定時間內運走旅客,難以維持本站秩序情況下,采取以下措施:
(9)、由聯絡協調小組向春運辦報告,將站內旅客滯留情況如實反映,請求春運辦向有關部門申請增派運力,請求公安、交警維護客運總站治安及維持附近主要出入道路的交通秩序。
(10)、當以上援助力量進站后,客運站一切工作人員、設施均無條件接受調配。積極配合市運管處調配公路應急運力疏運旅客,主動協助市公安、武警工作人員了解車站地形、維護客運秩序。
(11)、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由主管部門根據滯留時間的長短和滯留工作人員的多少,啟用后備的安置場所,減緩車站的壓力。
(12)、速請電信部門進場增加臨時的公用電話或通訊設備,方便滯留或誤點的旅客把平安的信息傳遞回家。
2、設備故障應急措施
(1)、如果UPS不能正常供電,電腦系統維護組應立即通知電工班配合,啟動后備發電機,恢復售票、檢票系統的正常供電。
(2)、服務器癱瘓的可能較小,但也必須做足應對措施。首先準備好后備服務器;
其次,若發生故障,應將最新的備份的數據庫拷貝到次服務器上,更改相應設置,逐步恢復售票、檢票等工作。有必要電腦公司協助的,由電腦系統維護組聯系。
(3)、若某一區域的網絡不通,可即時啟用備用干線恢復該區域的網絡連接;
若某處的網絡不通,就近嫁接集線器,臨時拉線進行連接。
(4)、若一線的`電腦損壞,可從非主要崗位暫時調換使用,避免這一線工作的脫節,造成部分售票或檢票工作的阻塞。
3、火災事故應急措施
(1)、在災情附近崗位的工作人員,確定災情發生后,馬上利用通訊設備報告聯絡協調辦公室,報告完畢后必須利用最近的滅火器材趕往災情現場。
(2)、聯絡協調辦公室立刻通知消防撲救組奔赴現場。
(3)、消防撲救組到達現場后,火速調查火災的起因:是線路引起還是火源引起的。如果斷定是線路引起的,必須通知設施搶修組派出電工把電源切斷,保證搶險工作人員的安全。
(4)、義務消防隊隊長迅速判斷災情輕重、受災面積大小、受影響工作人員眾寡。過程必須實時向總指揮報告。
(5)、如果火勢較輕,沒有波及旅客安全,財物無大損失,待義務消防工作人員撲滅火源后,總指揮可考慮轍離現場的救援小組,隨后必須要總結此次經驗教訓。
(6)、如果火勢猛烈難以控制,受災面積較大,站內工作人員受到波及,旅客出現恐慌情緒時,總指揮指示各應急救援小組各就各位,全力投入到現場救助中。
(7)、聯絡協調小組撥打火警119、120、市內各大主要醫院及通知主管部門分管領導,請求救援,確認聯系后,應急指揮部安排專人到路口接應消防車、救護車。
(8)、消防撲救組繼續盡全力撲救,并安排人手封鎖災場,阻止旅客誤闖造成工作人員傷亡。在消防工作人員到來之前,盡可能得用站內消防設施控制火勢,阻止災情的漫延。
(9)、工作人員疏散指揮組隨即在業務室拉響警報,并利用廣播提醒旅客遠離受災點,不要互相推擠;
要求場內工作人員在保證自身安全的情況下協助清場,指揮旅客有序地向空曠的廣場逃離,避免工作人員傷亡。
(10)、車輛疏散指揮組調動當班場管員把守各條通道、各個出口,手執紅旗,指揮車輛離場。
(11)、醫療救護組對受傷的工作人員及時救治,對重傷者重點照顧,按救護程序正確處理,等待轉送醫院的救治,當救護車未能在短時間內趕到接收重傷員時,應急支援指揮部可迅速安排緊急小車組,送重傷工作人員往附近大醫院就醫。
(12)、若站內用于救護的藥品不足,由后勤組根據醫生囑咐到指定地點購買。小車組配合運送物資。
(13)、設施搶修組必須想方設法保證供水的正常,并及早通供水部門隨時做好應急準備。
(14)、當消防車輛和工作人員到達現場滅火以及醫療部門實施現場救護后,總站所有應急小組及工作人員均接受以上部門調配。
(15)、火災撲救完畢后,消防滅火組負責現場保護工作。協助公安、消防機關和有關部門調查起火原因,及負責善后處理工作,做好災情過程的記錄和存檔。道路貨物運輸春運應急預案2
20xx年春運工作于2月4日開始,3月15日結束,為期40天。為實現為其40天的春運“確保安全、平穩有序、便民利民”目標,有效確保電煤、成品油等重點物資的運輸和水上交通安全,特制定春運應急預案如下:組長:
副組長:
成員:
春運辦公室設在航行監督科,任辦公室主任。
隊長:
副隊長:
隊員:
下列車輛、海巡艇及各站點的快艇必須處于良好的技術狀態,保證能隨時被調用。
1、蘇D837C7、蘇DLG060、蘇DLA812
2、蘇海巡0401、蘇海巡0403、蘇海巡0404、蘇海巡0405、蘇海巡401、蘇海巡405、蘇海巡408、蘇海巡410春運工作領導小組及應急小分隊的全體成員手機、電話必須24小時開通,對講機電池必須充足電量并處于開啟狀態,以方便通訊聯絡,遇有突發事件必須立即趕赴現場進行處置。
1、春運期間,12395水上搜救電話及各簽證報港服務點值班電話必須24小時有人值守監聽,各簽證報港服務點值班人員必須隨時聽從處春運辦公室的調遣,做到有警必接、接警必出,對水上交通事故處理、航道疏檔工作,做到及時、準確、有效,并做好臺帳記錄。
2、春運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如外出(出范圍),必需向潘紅兵組長請假;應急小分隊所有成員如外出,必須向吳志明隊長請假。
元月30日前組織對轄區內的旅游船、危險化學品碼頭、水上水下施工作業區域、水上供油船舶(站點)進行一次拉網式安全監督檢查,主要檢查船員和加油站點操作人員的持證情況,船舶的適航情況,查相關單位落實冬季“五防”措施的情況。發現重大安全隱患應送達整改通知書,并及時督促整改到位。加強對重點航段的巡航檢查力度,嚴防造成大面積的航道堵塞情況。
1、各簽證服務點接到水上交通重大險情報告后,應立即趕赴現場進行處置,同時向處春運辦公室報告,消除險情后,由海事處將發生的險情及處置情況上報上級有關部門并通報有關單位,防止信息倒流。
2、遇到發生重大事故,海事處立即組織人員趕赴現場進行組織搜救和調查處理工作。遇有死亡事故,及時通報水警大隊,并與水警大隊聯合處置。遇有沉船事故,及時在沉船現場設置安全標志,維護好現場的通航秩序,同時通知航道部門立即組織打撈及時清障,在最短的時間內恢復航道通航。
3、遇有航道堵塞事件,按“x市地方海事處防堵保暢應急預案”執行。
4、加強對城中河進行巡航,加強對船舶停靠秩序的管理,防止船舶停靠秩序混亂而造成航道堵塞。
5、針對冬季雨雪、冰凍、低溫等惡劣天氣較多的特點,各簽證服務點必須及時收聽和公布水文、氣象信息。 6、堅持與江蘇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聯系制度。春運期間,用電話聯系來掌握風景區的游客動態。
7、以遠程監控和現場監督相結合的方式來加強碼頭秩序管理,加強船員持證管理,堅決制止旅游船超載航行。
2024運輸應急預案 篇30
一、前言
危險化學品在運輸途中若發生交通事故或泄漏事故,會引起燃燒、爆炸、腐蝕等嚴重的災害,為提高本公司危化品運輸事故應急救援能力,最的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國安生產法》和《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制度的規定》等法律法規規定,特編制本公司危貨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目的
為最大限度地減少因危化品運輸過程中突發性事故帶來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影響,制定本應急預案。
2、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4)、《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5)、《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20__年6月3日頒布);
(6)、《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44號); (7)、《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國務院食第373號);
(8)、《危險化學品名錄》(國家安全監局人告20__第1號);
(9)、《常用化學危險品貯存通則》(GB15603);
(10)、《企業職工傷亡事故經濟損失統計標準》(GB6720);
(11)、《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導則(單位版)》
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公司運輸危化品車輛可能發生的翻車、危險品泄漏、火災爆炸、撞車、墜河等事故。
4、 意義:
遵循“以防為主,防消結合”,追求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利用有限的人力、物力,把事故控制造成危害控制在最小范圍之內。
二、公司概況
有限公司位于。企業負責人。現有危化品運輸車輛5輛,日運輸能力200噸,現有危貨運輸從業人員25人,其中管理人員5人。主要從事易然、易爆氣體、液體、腐蝕品等道路運輸業務。
三、術語
1、危化品
是指有危險的化學品。
2、危化品事故
是指危化品其量意外釋放造成的人身傷亡,其意外泄漏造成燃燒、爆炸或環境污染事故。
3、應急救援
是指以發生事故時,采取的消除、減少事故危害和防止事故惡化,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損失的措施。
4、預案
是指預測危險源、危險目標可能發生事故的類別、危害程度、而制定的事故應急救援方案。充分考慮現有物質、人員及危險源的具體條件,使事故發生時能及時、有效地統籌指導事故應急救援行動。
5、危險目標
指危化品 性質、數量可能引起事故的場所和車載貨物。
6、直接經濟損失
指因事故導致產值減少、資源破壞和受到事故影響而造成其他損失的價值。
7、間接經濟損失
指因事故導致產值減少、資源破壞和受事故影響而造成的其他損失的價值。
四、危險目標
1、危害種類。本公司確定運輸的危險貨物種類有:
(1)環氧樹脂、對氨基苯甲醚、對硝;
(2)氧氣、溶解乙炔、氫氣、二氧化碳;
(3)汽油、柴油、油漆;
(4)、碳化鈣(電石)、硫磺;
(5)氫氧化鈉(液態)、硫磺、鹽酸共五大類。
2、 危險目標的危險特性及周邊的影響
(1)、a、環氧樹脂
危險性類別:第3.2類中閃點易燃液體;危規號:32197;UN編號:
1866;包裝分類:II;包裝標識:7。
危險特性:受高熱分解放出有毒的氣體。粉末與空氣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當達到一定的濃度時,遇火星會發生爆炸。
對周邊的影響:工作現場嚴禁吸煙、保持良好的衛生習慣。
(1)、b、對氨基苯甲醚
爆炸危險:本品可燃,有毒,具刺激性,具致敏性。
危險特性:遇明火、高熱可燃。與強氧化劑接觸可發生化學反應。受高熱分解放出有毒的氣體。
(1)、c、對硝
危險性類別:第6類有毒品;危規號:61713;包裝分類:III;包裝標志:有毒。
危險特性:遇明火、高熱可燃。受高熱分解,放出有毒的煙氣。 對周邊的影響:該物質對環境有危害。
(2)、a、氧氣
危險性類別:第2.2類不燃氣體;危規號:22001;UN編號:1072;包裝分類:(Ⅲ)Ⅰ;包裝標志:5和Ⅱ。
危險特性:無色;無臭氣體;氣體比重1.1,微溶于水,強烈助燃,接觸油脂即劇烈氧化燃燒,與可燃氣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2)、b、溶解乙炔
危險性類別:第2.1類易燃氣體;危規號:21024;UN編號:1001;包裝分類; Ⅱ;包裝標志:4。
危險特性:易燃、易爆,與空氣混合形成爆炸混合氣體,遇高熱、
明火能引起燃燒、爆炸。爆炸界限:空氣中2.5%~80.7%(100%)(vd),氧氣中2.8%-93%(100%)(vd)。與氧化劑接觸反應劇烈。與氟、氯等接觸發生劇烈的化學反應。與銅、銀、汞等純金屬接觸生成化合物產生爆炸物。乙炔具有窒息性,吸入20%濃度時頭暈;40%濃度時人會失神,但無局部癥狀。
對周邊的影響:乙炔泄漏后,對周圍人群、建筑物有很大的危害。
(2)、c、 氫氣(瓶裝)
危險性類別:第2.1類易燃、易爆氣體;危規號:20__;UN編號:1049;包裝分類:Ⅱ;包裝標志:4。
危險特性:極易燃、易爆極限4.1%~74.1%,與空氣混合形成爆炸性氣體,遇明火即會發生爆炸,比空氣輕,在室內使用和儲存時,漏氣上升滯留屋頂不易排出,遇明火會引起爆炸。與氟、氯、溴等。鹵素會劇烈反應。
對周邊的影響:氫氣泄漏,遇火既炸,遇鹵素等發生激烈的反應,對周圍人群、建筑物有極大的危害。在使用、運輸過程中必須杜絕漏氣現象。運輸氫氣瓶的車輛不能在室內停車。
(2)、d、二氧化碳(瓶裝)
危險性類別:第2.2類不然氣體;危規號;22019;UN編號:1013;包裝分類:III;包裝標志:5。
危險特性:不然、無毒,若遇高熱,鋼瓶有開裂和爆炸的危險,吸入高濃度二氧化碳會窒息,出現呼吸停止甚至死亡。
對周邊的影響:二氧化碳泄露,泄漏區人員迅速撤離至上風處,
盡可能切斷泄漏源。發生火災可用武裝水冷卻貨場中的二氧化碳容器,禁用沙石壓蓋。
(3)、a、汽油
危險性類別:第3.1類閃點易燃液體;危規號:31001;UN編號:1203;包裝分類:II;包裝標志:7。
危險特性:易燃、易爆,爆炸極限1.3%-6.0%。其蒸氣與空氣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極易燃燒、爆炸。與氧化劑能發生強烈反應。汽油在受到震動、碰撞、沖擊、摩擦等情況和流動時,會產生靜電。汽油對中樞神經系統有麻痹作用,輕度中毒有頭痛、頭暈、惡心、嘔吐、步態不穩等癥狀,液體吸入呼吸道可引起吸入性肺炎,濺入眼內可致角膜潰瘍、穿孔,甚至失明,皮膚接觸致急性接觸性皮炎,甚至灼傷。
對周邊的影響:易揮發性液體。一旦遇火源,引發燃燒、爆炸,對周圍人群、建筑物有很大危害,會把災害傳到很遠的地方,同時壞會污染地面及水體。
(3)、b、柴油
危險性類別:第3.3類高閃點液體(二級易燃液體);危規號:T33502;UN編號: ;包裝分類:III;包裝標志:7。
危險特性:褐色稍粘稠油狀液體,有一定氣味,不溶于水,比重小于1。
對周邊的影響:一旦泄露會污染地面及水體。
(3)、c、油漆
危險性類別:第3.2類中閃點液體(一級易燃液體);危規號:32198;UN編號:1139、1263、1293;包裝分類:II;包裝標志:7。
危險特性:各種顏色的粘稠液體或透明氣體,有芳香或特殊氣味,易揮發和燃燒。燃燒時放出有毒的氧化氮氣體。
對周邊的影響:油氣泄漏后,能在空氣中迅速擴散,對周圍人群有很大危害。
(4)、 a、碳化鈣(電石)
危險性類別:第4.3類遇濕易燃物品(一級遇濕易燃物品);危規號:43025;UN編號:1402;包裝分類:II;包裝標志:10和14。
危險特性:無色或黑色固體,比重2.22,遇水放出易燃、易爆的乙炔,受撞擊、震動或遇明火易爆炸。遇酸反應劇烈,含有硫磷等雜質時與水作用,易引起自燃爆炸。
對周邊的影響:電石遇水燃燒后,能在空氣中迅速擴散,一遇火源,引發爆炸,對周圍人群、建筑物有很大危害。
(4)、b、硫磺
危險性類別:第4.1類二級易燃固體;危規號:41501;UN編號:1350、2448;包裝分類:III;包裝標志:8。
危險特性:黃色粉末或硬塊,粉狀比重1.96,塊狀比重2.05,燃點232℃,不溶于水。易燃、燃燒時放出有毒和刺激性氣體,粉末漂浮在空氣中能產生粉末爆炸。與氧化劑能組成敏感度高的爆炸性混合物。
對周邊的影響:遠離有火源的地方。
(5)、a、氫氧化鈉(液態)
危險性類別:第8.2類一級堿性腐蝕品;危規號:82001B;UN編號:1824;包裝分類:II;包裝標志:20。
危險特性:遇酸發生中和反應,并放出熱。與潮濕對鋁、鋅和錫金屬有腐蝕性,并放出易燃易爆的氫氣。燒堿不燃燒,遇水會放熱,形成腐蝕性溶液,有強烈的刺激性和腐蝕性,皮膚直接接觸會引起灼傷。
對周邊的影響:液堿泄漏對生物灼傷不可逆。
(5)、b、硫酸
危險性類別:第8.1類一級酸性腐蝕品;危規號:81007;UN編號:1830;包裝分類:I;包裝標志:20。
危險特性:硫酸不燃,有強烈的化學腐蝕性,遇水大量放熱,兵發生沸濺,遇苯、糖和纖維素等碳氫化合物接觸會發生劇烈反應,甚至引起燃燒。遇電石、高氯酸鉀、硝酸鹽、金屬粉末等猛烈反應,甚至會引起燃燒和爆炸。對皮膚、粘膜等人體組織有強烈的腐蝕作用。蒸汽或霧可致眼睛灼傷,進入眼中有失明的危險。
對周邊的影響:硫酸泄漏后,對地面產生強烈的污染。
(5)、c、鹽酸(氫氯酸)
危險性類別:第8.1類一級酸性腐蝕品;危規號:81013;UN編號:1789;包裝分類:II;包裝標志:20。
危險特性:無色或微黃色透明液體,有刺激性氣味,比重
1.12-1.19,凝固點-62-17℃,有腐蝕性,蒸汽刺激粘膜,有毒。
對周邊的影響:鹽酸泄漏后,對周圍環境產生強烈的污染,有毒。
五、應急救援組織機構、組成人員和職責
1、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和組成人員
公司成立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公司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應急處理的各項工作。承擔危險化學品運輸的車輛和駕駛員積極配合用車單位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公司危貨運輸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
總 指 揮:
副總指揮:
成員:
應救援指揮部下設辦公室:
主任:
成員:辦公室設在安全生產部。聯系電話:
2、職責
(1)、應急指揮部職責:
a、負責公司危貨運輸事故應急處理總體工作,是應急處理的指揮機構;
b、平時負責、檢查各車輛應急處理機構及預案的制定、完善、演練及監督各項安全措施的落實;
c、負責危貨運輸事故發生后的重要事項的決策及向上一級部門匯報事宜;
d、負責在事故發生后統一調度相關人員、設備,指揮應急處理
工作;
e、負責應急事故處理中貢獻突出人員或違紀人員的獎勵;
(2)、辦公室職責
a、掌握從事危貨運輸作業的種類、人數、地點;
b、危貨運輸事故發生后,迅速了解、匯總事故情況和應急工作的現狀,及時向指揮部匯報;
c、傳達指令,協調應急處理的相關事宜。 六、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配置搶救器材表
六、預案的啟動
發生事故時駕駛員在第一時間準確的向當地消防、運管、安監及公司領導匯報事故發生的地點、時間、人員傷亡等情況,公司“危險化學品運輸過程事故應急救援運營方(預)案”總指揮通知所有應急小組起動預案。
1、事故發生后駕、押運員應采取的緊急處理措施
(1)、駕駛員立即拉緊手制動器,固定車輪,熄滅發動機關報警。押運員根據所載貨物的性質,釆取相應的急救措施,防止事故擴大。
(2)、指揮周圍車輛及無關人員迅速離幵,現場隔離50米范圍
禁止明火,防止事態擴大;
(3)、疏散事故現場周圍易燃易爆物品、防止二次事故發生;
(4)、立即到路口設置警戒標志,并迎接救援車的到來。
2、人員緊急疏散、撤離
駕駛員和押運員在緊急救援時,要按危險品性質和事故嚴重程度進行分析,決定是否對周邊人員緊急撤離以及撤離方式;在當地救援部門到來后,人員的疏散與撤離決定權移交給政府部門履行。
3、危險區的隔離
事故發生后,駕押人員應對事故現場周圍實行警戒,對無關人員及車輛進行緊急疏散,駕駛員要在危險區域放置“前方危險,車輛繞行”警示牌,協助相關部門做好交通管制工作。
4、檢測、搶救、救援及控制措施
(1)、 駕、押人員應落實危化品污染事故監測工作。
(2)、搶險、救援方式、方法及人員的防護、監護措施。
a、運輸易燃、易爆氣瓶發生事故的處理方式。
關閉鋼瓶閥門,如果無法擰緊閥門,迅速將車輛開至空曠無人區域任其泄露盡。車輛無法開動時應向氣瓶大時澆水,使其冷卻并移出危險區域。安全轉移氣瓶,逐個卸車,嚴禁踢、傾、摔、碰、溜放卸車,注意防止氣瓶安全帽脫落,氣瓶豎放時必須穩妥。
b、運輸易燃液體發生事故的處理方式
輕裝容器,有滲漏現象時,應及時將滲透部位朝上,并移至安全通風處,進行粘補和更換包裝,已經泄露的物品用紗布覆蓋后掃凈,
發現中毒,應立即將中毒人員移至空氣流通處。
c、運輸易燃液體、自燃物品、遇溫易燃物品發生事故的處理方式妥善收集、更換或處理包裝。
d、運輸腐蝕品發生事故的處理方式
腐蝕品貨物發生泄露時用砂土覆蓋吸收,對遇水發生劇烈反應的,不得用水直接噴射撲救,以防腐蝕物品飛濺。撲救人員必須穿戴防護用品,對散發腐蝕性蒸汽的危化品,必須使用防毒面具。撲救人員應站在上風處。人體被腐蝕品灼傷處,應立即用大量水沖洗,必要時送醫院就診。 事故預案
(3)、 翻車的應對措施
a、發生 翻車事故,駕駛員、押運員應立即自救,離開駕駛室。
b、根據車輛翻車點的地形和車輛重心,就地取材穩定車輛重心,防止車輛繼續滾滑,擴大險情。
c、發生泄漏立即向消防119、救護120、交通事故122、治安110報警求援,向公司領導報告。在消防人員未到達前,做好保護現場看護工作,警告閑雜人員離開,現場隔離50米范圍禁止明火;
d、公安、消防人員到達現場后,聽從指揮,協調調查處理,若有傷員立即設法搶救。
(4)、泄漏的應對措施
a、盡快駛離(拖主)人群密集地,到空曠區域。將發生動機熄火,并切斷車輛電源總電源。盡快堵塞、倒桶或卸料作業,并向公司
領導報告泄漏原因、泄漏數量。
b、泄漏量較大時,立即向消防119、救護120、交通事故122、治安110報警求援;現場隔離,要在泄漏點50米范圍內設置禁火區域,禁止車輛駛入,明火進入或其它可能產生火花的作業;119、110、122到現場后,服從指揮,配合搶險;
c、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泄漏,待交警到場后,要主動接受事故據調查。
(5)、火災、爆炸事故的應對措施
a、當火勢可以控制的情況下,應迅速將車輛駛離(拖離)至空曠區域,以中斷災情的進一步擴大;
b、火災初始,押運員和駕馭員立即用隨身攜帶的滅火器對準火焰根部滅火,或用其他方法中斷燃燒。當火勢猛烈滅火無效時,應立即撤離人員中斷交通,并立即向消防119、交通122、治安110報警,同時向公司領導泄報;
c、發生爆炸和爆炸后燃燒,所有人員應立即撤離,如有人員傷亡應通知120急救中心;
d、事故救援人員到場后,做好配合并協助進行事故調查。
(6)、 撞車的應對措施
a、發生撞車事故后,應迅速撥交通事故122,協助調查;
b、當事故發生后雙方有生命危險或貨物劇烈反應的(污染環境、火災爆炸等),駕駛員還應立即向消防119、120、110報警請求救援,同時保護現場,請求過路群眾或車輛緊急搶救、搶險,已造成危化泄
漏的按“泄漏預案”執行;造成火災爆炸的按“火災、爆炸預案”執行;
c、告誡圍觀和過路人群迅速撤離;
d、救援人員到來后,報從指揮,配合做好善后處理工科調查取證工作。
(7)、車輛墜落的應對措施
a、當發生車輛墜落公路(墜河)時,駕駛員、押運員要迅速逃生。
b、逃生后及時向相關部門報告,請求急救。
5、 現場實時監測
事故發生造成的污染,要通知環保部門,由環保部門決定采取應急對策。
6、受作人員救治
在事故中受傷的人員,視情況施以急救措施,同時向120急救中心救援,電話中要說清楚,事故發生地及產生傷害的原因,并作了什么應急處理。在救援車沒有到達時,可攔截汽車將傷員送往醫院,用手機與120急救中心保持聯系,并聽從救援指令。
7、現場保護與現場洗消
(1)、現場保護
在事故發生后駕駛員、押運員應設立警報,劃定安全區。疏散周圍人群,保護好現場。
(2)、現場洗消
洗消是消除化學污染的有效方法。要針對泄漏危化品的特性,及時搞好好現場洗消,車輛和設備的洗消,填寫事故現場記錄。
七、事故善后處理 事故應急救援終止程序 待事故解除后,終止救援。
(1)、駕、押員工保護好現場,協助事故調查,單位主管人員根據事故等級的大小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匯報。
(2)、組織力量迅速恢復生產。
(3)、落實“四不放過”原則。
八、具體要求
1、辦公室要對駕駛員及押運員進行應急技能、緊急逃生技能、救援技能的教育培訓;
2、公司要對全體員工進行應急響應、應急響應知識的培訓;
3、公司每年要組織兩次應急演練,在短時間內要覆蓋應急預案中的幾種危險化學品的事故內容;
4、公司要根據對演練中暴露的問題和對預案的可行性進行評估和分析。
2024運輸應急預案 篇31
為了認真落實縣政府6月9日安全生產緊急會議的要求,對交通運輸行業進行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保證人民群眾出行安全和生產生活物資運輸的需要,特制定安全生產緊急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圍繞安全生產、運輸組織、優質服務、市場秩序四個重點,堅持早、嚴、細、實的工作原則,加強領導,落實責任,提早動手,精心組織嚴格要求,狠抓落實,圓滿完成安全生產工作任務,努力實現一升兩降四不的目標,即:提升服務質量,降低事故發生率、降低服務對象投訴率,不發生重大惡性事故,不發生嚴重壓站現象,不發生公路嚴重堵塞責任事件和不發生影響重大的旅客投訴案件。
安全生產大排查時間:6月9日至11日,實行工作一邊倒。
二、組織領導
強化組織領導,落實崗位責任制。實行主要負責人責任制和一崗雙責制度,認真落實崗位責任,保障人身安全為重點,實行定崗定員制度。成立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小組,楊朝輝局長任組長,李斌副局長任常務副組長,其他領導班子成員為副組長;李慧峰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各運輸企業相應成立領導小組和工作機構,制定《工作方案》,完善《突發事件處置預案》,排查本單位的薄弱環節,必要時派駐管理干部和技術人員督導基層、企業的工作,確保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三、強化措施,確保安全生產
交通運輸系統各單位認真落實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文件精神,全面落實全縣交通系統安全生產工作目標任務和工作重點,把安全發展的理念和安全第一的原則落實到各項工作中,貫穿于經濟社會發展的全過程,切實做到思想認識上警鐘常鳴,制度上嚴密有效、技術支撐上堅持有力,監督檢查上嚴格細致、事故處理上嚴肅認真。堅持誰審批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和屬地管理的原則,堅決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嚴把各個關口,確保安全形勢穩定。
1、抓好以客運為重點的道路運輸安全生產工作。要認真貫徹落實《道路運輸條例》,鞏固去年以來的客運專項整治成果,嚴把運輸經營者市場準入關、營運車輛技術狀況關、營運駕駛員從業資格關,搞好汽車客運站長運公司的安全監督。嚴格審查企業資質,嚴禁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和業戶、不符合安全技術要求的客運車輛和不符合規定要求的駕駛員從事運輸。嚴格營運車輛的日常維護制度,保障營運車輛技術狀況良好,營運客車要按規定配備消防器材,過期失效的要及時更換。加強駕駛員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嚴禁超速行駛、酒后駕駛、疲勞駕駛及無證無牌車輛行駛等各種違章違法行為。汽車客運站、長運公司要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制度和保安制度,配備必要的安檢設備,充實保安人員,加強防破壞,消防等工作;落實好三品的查堵措施,及時檢修、更換消防設備,嚴把車門、站門,嚴禁三品上車和超員車輛出站。重點加強長途客運班車、旅游包車的安全管理。單程在4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客運車輛,必須配備兩名以上的駕駛員。要強化措施,嚴防途中客車超員和三品上車。規范包車程序,客運包車只限三級及以上客運資質企業經營,并一次一辦理包車手續,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與運輸企業、運輸企業與駕駛員簽訂《安全責任書》,領取包車牌,方可營運,堅決杜絕違規包車。(責任單位:運管所)
2、抓好農村公路安全生產工作。要按照職責分工,重點抓好干線公路、重要橋梁及渡改橋、急彎陡坡路段等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結合當前的`防汛工作,按照防汛工作的職責分工和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要求,對全縣道路橋涵進行一次全面細致的安全大檢查,同時加大公路巡查力度,完善公路設施特別是急彎陡坡路段、交叉路口的標志標線。合理安排施工計劃,加強公路養護、施工現場管理,保障職工生產安全和公路暢通。(責任單位:公路站)
3、突出做好交通重點工程等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各交通工程指揮部辦公室要加強對公路施工企業的安全監管,重點檢查在建重點項目建設各方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落實情況和施工現場安全技術措施的執行情況;加強施工現場管理,嚴肅查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重點防范起重機械傷害、施工坍塌、高處墜落等事故,嚴防因趕工期造成生產安全事故。高挖高填路段施工單位是否按設計要求施工到位,是否存在地質災害隱患;橋梁施工圍堰是否牢固,防護措施是否落實到位;施工現場安全警示標志是否設立,交通疏導員是否配備等。(會杉線工程責任領導:張建平,責任人:唐曉林、張素娟;站洞線工程責任領導:賴建榮,責任人:謝曉輝、歐陽蓮;筠請線工程責任領導:朱佩清,責任人:周斌;濟廣高速出口至林崗大橋以南整治改造工程責任領導:朱小華,責任人:許德城)
4、嚴格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堅決消除事故隱患。對全縣水上客貨運輸、碼頭、采砂場、渡運等水上交通情況進行全面安全檢查。對沒辦全證照的旅游船,進行停航及限期辦理相關手續;對無證砂石貨運船進行停業整頓;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渡船下發停航整改通知書,要求限期更新或維修渡船等的處理。對檢查結果造冊登記,建立臺帳,及時匯總以便跟蹤督查。堅決遏制了各類水上交通運輸生產事故發生。目前我縣僅存打石崗一處渡口,該渡口主要問題是鐵質渡船救生衣時間較長,自然老化,需要補充14件救生衣,救生圈2只;木質渡船需要補充6只救生圈,現正在向市交通運輸局申請撥付。(責任領導:李斌、陳曉春,責任人:曹金圣、許德城,打石崗渡口渡工:許會生)
四、加大執法力度,搞好市場監管
縣運管所要認真履行行業管理職能,加大執法力度,強化對道路運輸市場的監管,嚴厲打擊無證經營、超范圍經營和拉客、倒客、宰客、甩客、不規范使用客運標識和出租汽車拒載、不按規定使用計價器以及倒賣車票等各種侵害旅客合法權益的違章經營行為;加強客運價格監督,嚴格執行運價政策,嚴禁亂漲價、亂收費;嚴厲打擊超員、超限等違法行為,凡發現超員、超限運行的車輛,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并采取措施進行分流,分流費用由當事人承擔,嚴禁只罰款、不分流。要派專人到汽車站、長運公司現場辦公,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五、強化整改措施,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各單位要結合實際,在端午節前組織力量,集中開展節日安全生產大檢查,全面整改事故隱患,有效防范事故發生。針對排查中暴露出的問題,認真加以整治。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對所屬行業企業的安全檢查,落實安全生產措施,抓好事故隱患整改,防范于未然。要加強重點行業、重點企業和薄弱環節的安全檢查和事故防范,確保重大事故隱患整改到位。對排查發現的隱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落實責任、資金和整改措施,并加強監控。對重大隱患,實行掛牌督辦,跟蹤治理,逐一整改銷號,一時難以完成整改的,節日期間要安排專人盯守,實行24小時嚴密監控;對可能引發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或嚴重危及安全生產的,要責令企業停產停業。
六、加強值班值守工作紀律
各單位要進一步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積極加強與其他相關部門和單位的協作配合,在信息資源、監督執法及突發事件搶險救援等環節加強聯動,形成合力。確保各項工作協調有序,萬無一失。要堅持領導干部值班帶班制度,特別是節日期間連續生產的企業,要切實加強節日值班值守。主要領導干部不得空崗。要暢通安全生產信息傳遞渠道,確保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和重大安全隱患信息能及時準確上報。進一步制定和完善事故應急預案,強化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加大救援裝備的投入,保證一旦發生事故能夠得到迅速的控制和救援,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