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縣區強降溫天氣抗災救災工作應急預案
(三)市民政局、市糧食局、市商務局、市經委等部門按照就近原則,及時組織緊急調運救災物資(包括糧食、衣被、食油、食鹽、臨時帳篷等生活必需品和保暖設施),確保在24小時內救助到位,并采取多種途徑和方法,使災民有飯吃、有衣穿、有被蓋、有房住。
(四)根據救災工作需要,以各縣(市、區)為單位,在轄區內開展賑災捐贈活動,組織非災區、輕災區對重災區進行必要的援助,動員社會各界力量,采取多種形式,募集資金和物資支援災區。
(五)民政部門要迅速核定受災群眾生活困難情況,及時發放救災物資和救災款,妥善安置好災民生活。交通、通訊、教育等部門要迅速開展對口災情調查、核實工作。
(六)確保城鄉群眾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各級、各有關部門要采取有力措施,保證災害天氣情況下群眾的正常生活和市場供應。建設、電力、通信等部門和單位要抓緊組織對受損的供水、供電、供氣、通訊等基礎設施進行搶修,防止出現大面積、長時間停供現象。做好危舊房屋的除險加固,特別是要確保農村中小學校舍、衛生院、敬老院等的安全,一旦發生危險,要立即組織轉移安置。要組織好糧油、肉、蛋、菜、奶等市場供應,加大市場監管力度,科學平抑商品物價,滿足市場需求。
(七)切實安排好值班工作。各級、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值班工作,落實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隨時關注天氣變化情況,及時了解霜情雨情風情災情,確保通信聯絡暢通;一旦出現災情,要立即向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報告。
(八)根據災害損失情況,及時請求自治區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單位給予緊急支援。
六、各有關部門的職責
市政府辦:負責全市救災協調工作,做好上傳下達,為市領導決策提供服務。
市民政局:負責全市災情的核查、報告和災民救助工作。組織并監督各鄉鎮救災工作預案的制定;根據氣象部門的災情測報,分析研究災情和發展趨勢,并按規定程序報告災情;檢查受災地區各項措施落實情況;進行救災款物的籌集和儲備,負責救災款物的分配、使用和管理;及時制定救災款物分配方案,承擔災民無力克服的吃、穿、住和因受災引起的生活困難等方面的救濟工作;做好捐贈物的接收、管理、發放工作;開展救災救濟知識的宣傳和教育,增強全社會防災、抗災、救災和減災意識。
市委宣傳部、市廣電局:負責救災宣傳工作,開展救災抗災知識的宣傳和教育,對抗災救災工作中的好人好事、先進事跡進行宣傳報道。
市直機關工委:負責市直機關單位干部、職工搶險救災思想發動工作,積極組織,廣泛開展救災捐贈活動。
市氣象局:負責對天氣的預報和監測。按期發布氣象預報,及時提供氣象資料,特別是霜凍、雨量測報;分析可能出現的險情,及時為救災決策提供準確依據,并做好災區供水恢復工作;
市財政局:負責籌集和安排專項救災資金,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資金分配并及時撥付到各災區;要增加救災資金投入,保證救災款及時到位。
市公安局:負責災區治安防范,做好重點區域的護衛以及交通疏導工作,保證災區社會治安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