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御超強臺風應急預案
前 言
根據中國氣象局“關于實施熱帶氣旋等級國家標準”(gbt 19201-),熱帶氣旋按中心附近地面最大風速劃分為六個等級:超強臺風即底層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風速≥51.0米/秒,16級或以上;強臺風即底層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風速41.5~50.9米/秒,14~15級;臺風即底層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風速32.7~41.4米/秒,12~13級;強熱帶風暴即底層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風速24.5~32.6米/秒,10~11級;熱帶風暴即底層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風速17.2~24.4米/秒,8~9級;熱帶低壓即底層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風速10.8~17.1米/秒,風力為6~7級。按照省、臺州市防汛防旱指揮部的要求,吸取XX年8號超強臺風“桑美”的經驗教訓,特制訂本預案,作為《溫嶺市防汛防臺抗旱應急工作預案》的補充預案。
1 總 則
1.1 編制目的
為切實做好防御超強臺風的各項工作,及時處置因超強臺風帶來的突發性災害,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最快速度恢復生產生活,保障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特制定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本預案編制主要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浙江省防汛防臺抗旱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浙江省防汛防旱應急預案》、《溫嶺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規定及《浙江省防御超強臺風戰略研究報告》。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市范圍內超強臺風災害及各類次生、衍生災害的防御和應急處置。
1.4 工作原則
防御超強臺風災害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及分級分部門的崗位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快速反應,部門聯動,依法實施,科學調度,立足基層,群防群治”的工作原則。
1.5 工作重點
防御超強臺風突出以人為本,以人員安全轉移為重點,防避為主,全民發動,統一指揮,必要時可依法強制轉移安置。主要內容為:
1.5.1 存在安全隱患的水庫(山塘)下游居住人員;
1.5.2 山體滑坡、泥石流、崩塌等山洪地質災害隱患點影響區域居住人員;
1.5.3 三、四類危(舊)房戶、沿海直接迎風的二類房戶、沿海作業(近海養殖、造船企業、施工企業等)人員、易被大風吹倒的構筑物、高空設施及在建工程附近人員、臨時房和低洼地及其他危險區域居住人員;
1.5.4 可能出險的一線海塘(涵閘)內居住的人員;
1.5.5 各類船只回港避風人員;
1.5.6 工廠、商店、教堂、廟宇、學校滯留人員,路上行駛車輛人員、街道及道路行人、游客、外來人員;
1.5.7 水文、氣象測報人員、搶險突擊隊員、救援人員、醫護人員、新聞媒體和防臺工作人員的自身安全。
2 組織指揮體系
2.1 市防汛防旱指揮部
防御超強臺風,在上級防汛防旱指揮機構和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由市防汛防旱指揮部統一指揮、部署和實施“防、避、搶、救”工作。
市防汛防旱指揮部指揮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擔任,副指揮由市水利局局長、市府辦分管副主任、市水利局分管副局長擔任。
市防汛防旱指揮部成員由市人武部、預備役營、市委宣傳部、市監察局、市公安局、市水利局、市氣象局、市海洋與漁業局、市國土資源局、市建設規劃局、市交通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旅游局、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市發展和改革局、市財政局、市工業經濟局、市農林局、市衛生局、市建工局、市供電局、市貿易與糧食局、市人防辦、溫嶺海事處、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溫嶺市支公司、浙江電信有限公司溫嶺市分公司、中國聯通有限公司溫嶺分公司、浙江移動有限公司溫嶺分公司等部門和單位負責人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