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置應急預案十篇
處置應急預案 篇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對企業單位事業單位(以下簡稱企業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以下簡稱環境應急預案)的備案管理,夯實政府和部門環境應急預案編制基礎,根據《環境保護法》《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法律法規以及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等文件,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環境應急預案,是指企業單位為了在應對各類事故、自然災害時,采取緊急措施,避免或最大程度減少污染物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質進入廠界外大氣、水體、土壤等環境介質,而預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第三條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對以下企業單位環境應急預案備案的指導和管理,適用本辦法:
(一)可能發生突發環境事件的污染物排放企業單位,包括污水、生活垃圾集中處理設施的運營企業單位;
(二)生產、儲存、運輸、使用危險化學品的企業單位;
(三)產生、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的企業單位;
(四)尾礦庫企業單位,包括濕式堆存工業廢渣庫、電廠灰渣庫企業單位;
(五)其他應當納入適用范圍的企業單位。
核與輻射環境應急預案的備案不適用本辦法。
省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發布應當依法進行環境應急預案備案的企業單位名錄。
第四條鼓勵其他企業單位制定單獨的環境應急預案,或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中制定環境應急預案專章,并備案。
鼓勵可能造成突發環境事件的工程建設、影視拍攝和文化體育等群眾性集會活動主辦企業單位,制定單獨的環境應急預案,或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中制定環境應急預案專章,并備案。
第五條環境應急預案備案管理,應當遵循規范準備、屬地為主、統一備案、分級管理的原則。
第六條縣級以上地方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可以參照有關突發環境事件風險評估標準或指導性技術文件,結合實際指導企業單位確定其突發環境事件風險等級。
第七條受理備案的環境保護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受理部門)應當及時將備案的企業單位名單向社會公布。
企業單位應當主動公開與周邊可能受影響的居民、單位、區域環境等密切相關的環境應急預案信息。
國家規定需要保密的情形除外。
第二章備案的準備
第八條企業單位是制定環境應急預案的責任主體,根據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需要,開展環境應急預案制定工作,對環境應急預案內容的真實性和可操作性負責。
企業單位可以自行編制環境應急預案,也可以委托相關專業技術服務機構編制環境應急預案。委托相關專業技術服務機構編制的,企業單位指定有關人員全程參與。
第九條環境應急預案體現自救互救、信息報告和先期處置特點,側重明確現場組織指揮機制、應急隊伍分工、信息報告、監測預警、不同情景下的應對流程和措施、應急資源保障等內容。
經過評估確定為較大以上環境風險的企業單位,可以結合經營性質、規模、組織體系和環境風險狀況、應急資源狀況,按照環境應急綜合預案、專項預案和現場處置預案的模式建立環境應急預案體系。環境應急綜合預案體現戰略性,環境應急專項預案體現戰術性,環境應急現場處置預案體現操作性。
跨縣級以上行政區域的企業單位,編制分縣域或者分管理單元的環境應急預案。
第十條企業單位按照以下步驟制定環境應急預案:
(一)成立環境應急預案編制組,明確編制組組長和成員組成、工作任務、編制計劃和經費預算。
(二)開展環境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環境風險評估包括但不限于:分析各類事故衍化規律、自然災害影響程度,識別環境危害因素,分析與周邊可能受影響的居民、單位、區域環境的關系,構建突發環境事件及其后果情景,確定環境風險等級。應急資源調查包括但不限于:調查企業單位第一時間可調用的環境應急隊伍、裝備、物資、場所等應急資源狀況和可請求援助或協議援助的應急資源狀況。
(三)編制環境應急預案。按照本辦法第九條要求,合理選擇類別,確定內容,重點說明可能的突發環境事件情景下需要采取的處置措施、向可能受影響的居民和單位通報的內容與方式、向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的內容與方式,以及與政府預案的銜接方式,形成環境應急預案。編制過程中,應征求員工和可能受影響的居民和單位代表的意見。
(四)評審和演練環境應急預案。企業單位組織專家和可能受影響的居民、單位代表對環境應急預案進行評審,開展演練進行檢驗。
評審專家一般應包括環境應急預案涉及的相關政府管理部門人員、相關行業協會代表、具有相關領域經驗的人員等。
(五)簽署發布環境應急預案。環境應急預案經企業單位有關會議審議,由企業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發布。
第十一條企業單位根據有關要求,結合實際情況,開展環境應急預案的培訓、宣傳和必要的應急演練,發生或者可能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時及時啟動環境應急預案。
第十二條企業單位結合環境應急預案實施情況,至少每三年對環境應急預案進行一次回顧性評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及時修訂:
(一)面臨的環境風險發生重大變化,需要重新進行環境風險評估的;
(二)應急管理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發生重大變化的;
(三)環境應急監測預警及報告機制、應對流程和措施、應急保障措施發生重大變化的;
(四)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五)在突發事件實際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對環境應急預案作出重大調整的;
(六)其他需要修訂的情況。
對環境應急預案進行重大修訂的,修訂工作參照環境應急預案制定步驟進行。對環境應急預案個別內容進行調整的,修訂工作可適當簡化。
第三章備案的實施
第十三條受理部門應當將環境應急預案備案的依據、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供的文件目錄、備案文件范例等在其辦公場所或網站公示。
第十四條企業單位環境應急預案應當在環境應急預案簽署發布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向企業單位所在地縣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備案。縣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在備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較大和重大環境風險企業單位的環境應急預案備案文件,報送市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重大的同時報送省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
跨縣級以上行政區域的企業單位環境應急預案,應當向沿線或跨域涉及的縣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備案。縣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將備案的跨縣級以上行政區域企業單位的環境應急預案備案文件,報送市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跨市級以上行政區域的同時報送省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
省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將受理部門統一調整到市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受理部門應及時將企業單位環境應急預案備案文件報送有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
第十五條企業單位環境應急預案首次備案,現場辦理時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備案表;
(二)環境應急預案及編制說明的紙質文件和電子文件,環境應急預案包括:環境應急預案的簽署發布文件、環境應急預案文本;編制說明包括:編制過程概述、重點內容說明、征求意見及采納情況說明、評審情況說明;
(三)環境風險評估報告的紙質文件和電子文件;
(四)環境應急資源調查報告的紙質文件和電子文件;
(五)環境應急預案評審意見的紙質文件和電子文件。
提交備案文件也可以通過信函、電子數據交換等方式進行。通過電子數據交換方式提交的,可以只提交電子文件。
第十六條受理部門收到企業單位提交的環境應急預案備案文件后,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進行核對。文件齊全的,出具加蓋行政機關印章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備案表。
提交的環境應急預案備案文件不齊全的,受理部門應當責令企業單位補齊相關文件,并按期再次備案。再次備案的期限,由受理部門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受理部門應當一次性告知需要補齊的文件。
第十七條建設單位制定的環境應急預案或者修訂的企業單位環境應急預案,應當在建設項目投入生產或者使用前,按照本辦法第十五條的要求,向建設項目所在地受理部門備案。
受理部門應當在建設項目投入生產或者使用前,將建設項目環境應急預案或者修訂的企業單位環境應急預案備案文件,報送有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
建設單位試生產期間的環境應急預案,應當參照本辦法第二章的規定制定和備案。
第十八條企業單位環境應急預案有重大修訂的,應當在發布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向原受理部門變更備案。變更備案按照本辦法第十五條要求辦理。
環境應急預案個別內容進行調整、需要告知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應當在發布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以文件形式告知原受理部門。
第十九條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受理環境應急預案備案,不得收取任何費用,不得加重或者變相加重企業單位負擔。
第四章備案的監督
第二十條縣級以上地方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及時將備案的環境應急預案匯總、整理、歸檔,建立環境應急預案數據庫,并將其作為制定政府和部門環境應急預案的重要基礎。
第二十一條縣級以上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對備案的環境應急預案進行抽查,指導企業單位持續改進環境應急預案。
縣級以上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抽查企業單位環境應急預案,可以采取檔案檢查、實地核查等方式。抽查可以委托專業技術服務機構開展相關工作。
縣級以上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及時匯總分析抽查結果,提出環境應急預案問題清單,推薦環境應急預案范例,制定環境應急預案指導性要求,加強備案指導。
第二十二條企業單位未按照有關規定制定、備案環境應急預案,或者提供虛假文件備案的,由縣級以上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處罰。
第二十三條縣級以上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在對突發環境事件進行調查處理時,應當把企業單位環境應急預案的制定、備案、日常管理及實施情況納入調查處理范圍。
第二十四條受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辦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或其上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一)對備案文件齊全的不予備案或者拖延處理的;
(二)對備案文件不齊全的予以接受的;
(三)不按規定一次性告知企業單位須補齊的全部備案文件的。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環境應急預案需要報其他有關部門備案的,按有關部門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管理暫行辦法》(環發〔〕113號)關于企業單位預案管理的相關內容同時廢止。
處置應急預案 篇2
一、應急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一)組織機構
xx市xx職業學校成立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小組,組長: ,副組長: ,組員: 。處置小組下設現場處置組、救治協調組、后勤保障組和新聞信息組等4個工作組。
xx市xx職業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小組的主要職能是:負責統一決策,組織、指揮本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響應行動,確保應急處置任務完成。
1、根據當地政府和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要求制定本校的食品安全應急預案。
2、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防治責任制,檢查、督促學校各項食品安全防治措施的落實情況。
3、廣泛深入地開展食品安全的宣傳教育活動,普及食品安全防治知識,提高師生員工的防護能力。
4、及時向上城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xx市教育局
匯報學校的食品衛生安全事件的發生情況,及時封存一切可疑食品及原料,封存可能被污染食品用具;保護好現場及食品留樣、進貨單,防止人為地破壞現場。學校全力配合事故調查部門開展事故調查,按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切實落實相關部門提出的預防控制措施。
5、積極配合衛生部門做好病人的救治工作,及時開展與學生及家長的溝通工作,穩定學生情緒,避免由于信息失真導致慌亂。
(二)工作組組成及職責
1、現場處置組,組長: ,組員: 。負責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統一組織,協調工作。配合食品安全事故調查部門進行事件原因調查,做好與調查部門的溝通與協調,落實相關部門提出的控制措施;負責有關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情況的信息報送工作。
2、救治協調組,組長: ,組員: 、相關年級組長及班主任。負責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救治協調工作,負責與衛生部門聯絡,配合醫療機構及時做好病人的救治工作,追蹤了解傷情或病情動態,做好學生、家長的安撫和思想工作,確保校園穩定和各項工作正常開展。
3、后勤保障組,組長: ,組員: 。負責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后勤保障工作,做好家長的接待工作。
4、新聞信息組,組長: ,組員: 。負責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信息報送和溝通工作,負責與市教育局等的聯系,做好輿情監測與媒體溝通;落實信息報送工作。
二、監測、預警、報告
(一)監測
學校建立統一的食品安全事故監測絡平臺,建立通暢的信息監測和通報網絡,通過日常的監測,及時研究分析學校食品安全情況,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整治,形成統一、科學的食品安全信息評估和預警體系。
(二)預警
學校食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加強對學校衛生、食堂餐飲、小賣部食品、飲用水、周邊環境等環節的日常監管,建立食品安全信息資料檔案。對學校發生可能導致重大、較大、一般食品事故的預警信息進行及時分析上報,做好應急準備工作
(三)報告
學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報告機制,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報告的有關規定,主動監測,及時報告。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或疑似食品安全事故應在第一時間向上城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報告,同時將發生事故情況報市教育局職能處室,并立即協調衛生部門開展醫療救治。若有證據或理由懷疑有人投毒,應當立即報警。
1、報告范圍
學校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和對師生健康造成或可能造成損害的食品安全隱患均屬報告范圍。
2、報告時限
食品安全事故(隱患)發生(發現)后,現場有關人員立即報告校長,校長接到報告后,第一時間向xx市教育局和上城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等報告,同時根據事故處理的進程或上級要求隨時作出階段報告。事故處理結束后,學校在2個工作日內作出書面
總結
報告。
3、報告程序
初次報告:盡可能詳細報告學校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危害程度、受傷人數、主要臨床癥狀及報告聯系人和聯系方式;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等。
階段報告:既要報告新發生的情況,也要對初次報告的情況進行修正和補充。包括事故的發展與變化、處置過程、事故原因等。階段報告應根據事故處理的進程或上級要求隨時上報。
總結
報告:在事故處理結束后2個工作日內作出。總結報告包括對事故的發生、引發事故原因分析、事故鑒定結論、提出處理事故意見和今后對類似事故的防范和處置建議。
三、保障措施
(一)信息保障
學校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專項信息報告制度,負責處理和傳遞等工作,特別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相關信息,嚴格按照信息歸口、統一對外發布的原則,向社會及媒體發布。
(二)醫療保障
學校按照《學校衛生工作條例》規定配備專職校醫,建立校醫務室,發現異常情況立即采取應急措施,在第一時間做好現場的救護和穩定工作,同時上報當地醫療機構和教育主管部門。對學校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害的,教育主管部門立即趕赴現場協助衛生部門迅速開展醫療救治工作。
(三)資金保障
學校從公用經費中安排一定比例經費做好學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基礎性工作,確保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的順利開展。學校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則由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向本級政府專題匯報,申請專項經費。
(四)演習演練
學校根據自身特點,定期和不定期開展學校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演練演習,不斷提高全校師生食品安全事故防范意識。
(五)宣教培訓
學校要對全體師生加強食品安全只是的宣傳教育,不斷提高廣大師生的安全意識和責任意識,最大限度減少學校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危害,保障廣大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六)獎懲
全校教職工要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認真履行職責,實行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對食品安全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與表彰和獎勵;對履職不力,造成食品安全事故處置工作失誤的,要追究有關當事人的責任。
四、后期評估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學校要組織有關人員對工作情況進行評估,評估內容主要包括事件概況、現場調查處理概況、病人救治情況、所采取的效果評價、應急處置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取得的經驗和改進建議。評估報告上報教育主管部門以及食品安全監管部門。
五、預案制定
本預案由xx市xx職業學校制定并公布實施,將定期根據食品安全形勢變化和實施中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更新、修訂和補充,學校在防控應急工作中的具體技術問題按照國家及省市相關食品安全監管部門、事故調查部門的最新要求執行。
六、附則
本預案由xx市xx職業學校負責解釋。
處置應急預案 篇3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防止和減少農村飲水安全事故的發生,建立緊急情況下快速、有效的事故搶險和應急處理機制,切實提高保障農村飲水安全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因突發事件造成農村飲水困難及其造成的損害,確保興寧區農村供水安全,保障農村居民飲水安全。根據興寧區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現狀,特制定興寧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預案。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國家突發性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村用水供水條例》等部門規章和文件,并結合本城區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三)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
城區政府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和飲水安全作為首要任務來抓,建立健全預防預警機制。加強培訓、演練,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鼓勵群眾報告突發性飲水安全事件及其隱患,及時處置可能導致事故的隱患。加強供水設施的維護保養和水質的凈化管理工作,根據汛情和天氣變化,做好凈水的儲存和有計劃地供應工作,提高水網、設備等引起停水事故處理和應急搶險能力。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在上級部門的統一領導下,建立興寧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制訂相應的應急預案,確定不同等級的安全事件及其對策,落實應急責任機制。在興寧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和協調下,組織開展事故處理、事故搶險、供水恢復、應急救援、維護穩定、恢復生產等各項應急工作。
3.統籌安排,分工合作
以城區政府為主體,整合資源,統籌安排各部門應急工作任務,加強協調配合和分工合作,處理好日常業務和應急工作的關系。請求上一級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視情況給予協調、指導、技術支持并組織力量全力支援。
4.快速反應,有效控制
突發性事件發生以后,興寧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應根據應急要求快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啟動相應預案,有效控制事態蔓延。在供水事故處理和控制中,以保證農村人民群眾的生活用水為重點,采取強有力措施和一切必要手段,把事故范圍和供水事故降到最低程度。
5.依靠科學,正確決策
繼續推廣應用新技術,不斷改進新設備,提高設施設備安全運行水平。對已建的供水設施進行全面改造,同時構建靈活可靠的新增管網結構,努力提高管網安全運行水平。
(四)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興寧區農村飲用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置。突發性事件包括:
(1)發生特大旱情,導致飲用水源取水量嚴重不足;
(2)飲用水源保護地或供水設施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污染,致使水質不達標;
(3)地震、洪災、泥石流、火災等自然災害導致供水水源樞紐工程、凈水構筑物、供水工程構筑物、機電設備或輸配水管網遭到破壞;
(4)爆破、采礦等生產活動或地質變遷等導致供水工程水源枯竭;
(5)因人為破壞導致供水安全突發事件;
(6)其它原因導致飲水困難的。
二、農村飲水安全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組織機構
成立興寧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機構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城區有關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預防和應急救援的規定;
2.及時了解掌握本城區農村飲水重大安全事故情況,指揮、協調和組織重大安全事故的應急工作,根據需要向上級政府和水務、安監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和應急措施;
3.審定農村飲水重大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制度;
4.在應急響應時,負責協調公安、水利、環保、衛生防疫、城市管理、醫療救護、教育等相關部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5.組織實施城區范圍內飲水安全事故應急、搶險、排險、搶修、恢復重建等方面的工作;
6.負責指導、督促、檢查農村飲水安全的工作。
(三)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興寧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設辦公室在城區農業農村局,日常工作主要由城區農業農村局牽頭負責,城區農業農村局及各鎮人員配合落實完成。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是:負責各鎮、村、坡供水突發性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時向領導小組報告;協調指導事發地應急領導機構組織勘察、設計;組織施工力量開展搶險排險、應急加固、恢復重建工作;負責協調應急、氣象、環保、衛生防疫、醫療救護等相關部門組織救援工作;協助技術服務組的有關工作;負責對有潛在隱患的工程進行不定期安全檢查,及時傳達和執行城區政府、上級水行政主管部門的各項決策和指令,并檢查和報告執行情況;負責組織應急響應期間媒體導向及新聞發布工作。
(四)各鎮農村飲水安全組織機構及職責
各鎮成立相應應急領導小組,負責本轄區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故的處置。主要職責包括:擬定本鎮農村飲水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制度,建立完善應急組織體系和應急救援預案。及時向鎮政府和城區應急領導小組報告事故情況;協調本轄區供水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五)供水單位應急機構及職責
根據城區政府的搶險應急預案,供水單位應結合本單位實際建立供水應急機構,制定科學合理的搶險應急工作方案,配備必要的搶修設備及應急隊伍,并定期組織演練。
三、供水應急事故預防預警
(一)預防
1.監控機構
興寧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負責興寧區農村飲水安全事故的監測、檢查、預警工作,設立并公開飲水安全事故報警電話(),多渠道獲取飲水安全信息,對監測信息進行匯總分析,及時向上級領導機構報告。各相關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轄區內飲水安全事故的監測、檢查、預警工作。
2.信息監測及收集
對興寧區旱情可能或已經發生的時間、地點、范圍、程度、危害及趨勢等進行全面監測,及時向興寧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重大及以上旱災由興寧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辦公室向區委、政府報告;同時啟動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3.水污染信息
對興寧區飲用水源保護區或供水設施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水污染事故可能或已經發生的時間、地點、范圍、程度、危害及趨勢等進行全面監測,及時向興寧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重大及以上水污染事故由興寧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向區委、政府報告;同時啟動環境事故應急預案。
4.供水工程信息
對興寧區范圍內地震、洪災、泥石流、火災等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導致供水水源樞紐工程、凈水構筑物、供水工程構筑物、機電設備或輸配水管網遭到破壞等事故進行全面監測,發現供水工程取水建筑物、水廠構筑物、輸配水管網等發生垮塌或人為破壞事件時,及時向上一級應急領導機構報告。
5.信息報告
興寧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是農村飲水安全日常監測信息和突發性事件信息受理和向上級報告的責任主體,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報告突發性事件。信息的報送和處理,應快速、準確、詳實,重要信息應立即上報,因客觀原因一時難以準確掌握的信息,應及時報告基本情況,同時抓緊了解情況,隨后補報險情。
(二)預警
興寧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根據信息監測和收集,認真組織討論分析,根據分析結果,對可能發生的`可以預警的突發事件進行預警。預警級別依據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可控性、影響范圍等因素和發展勢態,一般劃分為四級:Ⅰ級(特別嚴重)、Ⅱ級(嚴重)、Ⅲ級(較重)和Ⅳ級(一般),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1.Ⅰ級(特別嚴重):突發事件造成10000人以上飲水不安全的;
2.Ⅱ級(嚴重):突發事件造成5000人以上10000人以下飲水不安全的;
3.Ⅲ級(較重):突發事件造成1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飲水不安全的;
4.Ⅳ級(一般):突發事件造成200人以上1000人以下飲水不安全的。
(三)預警發布
預警信息應標明突發農村飲水安全事件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警示事項,應采取措施和發布機關等。預警信息的發布、調整和解除可通過廣播、電視、報刊、通信、信息網絡等方式進行,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應當采取有針對性的公告方式。
突發農村飲水安全事件的信息發布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由上級主管部門在主流媒體上發布。
(四)預警控制
1.在預警狀態下,興寧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立即啟動飲水安全事故應急準備工作,按照應急領導小組的要求,落實各項預警控制措施。
2.當供水連續在不足狀態下,供水單位缺乏更進一步的有效控制手段,并有可能危及安全供水時,應及時向興寧區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提請研究決定實施特殊時期限水方案。
3.在水源污染或有人為投毒行為發生時,供水單位值班調度人員應立即停止供水,同時告知所有用戶停止使用,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同時將情況報興寧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領導小組辦公室及時向城區政府報告,衛生、防疫等相關職能部門立即對水源水質、管網跟蹤檢測、消毒,防止污染面積擴大,并利用消防、灑水車向所涉及的群眾送水。
4.在供水設施恢復正常運行、污染已解除、管網已消毒、能達到正常供水標準時,興寧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經研究決定宣布解除預警狀態。
四、應急響應
(一)應急響應的總體要求
出現供水安全事件,供水單位應在半小時內向興寧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和興寧區人民政府報告,并先期進行處置;興寧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在獲取信息后,應在1小時內向上一級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機構和城區政府報告。興寧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本城區區域內事故應急、搶險、排險、搶修、恢復重建等方面的工作。供水單位負責本單位供水突發事件的處置。凡上一級應急預案啟動,下一級預案應隨之自行啟動。事故處理完畢后,由鎮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報城區政府、城區農業農村局備案。
(二)方案啟動
興寧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統一協調,啟動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預案,動用后備水源,具備條件的開辟新的臨時水源,維持村民基本生活用水。加快農村飲水安全恢復工程的建設。
(三)宣傳動員
區委宣傳部除適時報道有關進展情況和農村飲水安全應急事件中的典型經驗、事跡外,要重點做好特別嚴重缺水緊急狀態的工作實施、水資源統一管制和配給及節水限水措施的宣傳報道。由興寧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動員城區有關部門,事件發生地群眾積極參與到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的建設和管理工作中去。
(四)響應結束
當飲水安全突發事件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災區村民飲水恢復正常后,該相應等級的應急響應結束。
五、供水應急事故措施
(一)組織措施
1.組織結構設置
針對供水工程可能出現的供水事故,供水單位要成立應急供水領導小組,組織人員、設備應對供水突發事件,并處置由供水突發事件引發的其他問題。應急供水領導小組的組織構成,應包括供水工程運行管理機構的主要負責人,負責水廠管理、水質處理與檢測、機電設備維護、管網維護搶修、信息化與自控系統、安全生產與保衛等部門及其主要負責人。
2.職責
統一組織、統一指揮,供水單位的應急供水領導小組對內協調供水工程運行管理機構內部力量,對外協調相關部門,確保應急供水。
(1)組織協調供水工程運行管理機構內部及各相關部門,按照供水應急預案開展應急狀態處置工作;
(2)根據事故發生類別和狀態,統一部署、組織供水應急預案的實施;
(3)協調做好恢復生產工作;
(4)做好宣傳工作,穩定社會秩序和善后工作。
根據應急供水領導小組組成結構,針對不同事故類型,可以設置包括對外聯絡、水質處理與監測、機電設備及管道搶修、材料供應、后勤保障等若干個應急小組,并明確各應急小組職責、負責人及具體人員。
(二)工程措施
1.由持續干旱引起的水源水量不足,長時間無法供水的:
(1)地下水水源
①由供水單位應急供水領導小組將緊急狀態上報城區農業農村局,啟動供水應急預案。各應急小組立即開展各項準備工作,隨時待命;
②通知單位和居民做好儲水準備;
③關停部分取水設施,分時段取水,分時段生產,控制好調蓄設施工況,方便用戶儲水;
④利用啟閉管網中閥門等手段,實行限時、限量、定點供水,確保居民、部隊、學校、醫院、食品加工廠等重點單位用水;限制工業、建筑等行業用水;
⑤由鎮政府協調相關部門,出動送水車,為邊遠地區和重點單位送水;
⑥原水水量能夠滿足正常供水需求,水質無變化,經監測確認合格后,經上報城區主管部門宣布解除供水應急狀況,盡快恢復生產,加強出廠水水質監測,恢復正常供水。
⑦如工業用水水質能基本滿足居民生活用水需求,在緊急情況時可降低生活用水水質,在工業用水管道和居民生活用水之間,以及各個分區管網之間設置連通管,用工業用水管網暫時為生活用水提供必需的用水。
(2)地表水水源
當發生地表水水源水量不足時,應科學分析供水應急狀態延續時間,準確計算可調用的引水量。
①由供水單位應急供水領導小組將緊急狀態上報城區農業農村局,啟動供水應急預案。各應急小組立即開展各項準備工作,隨時待命;
②限制供水工程所屬用水區域農業生產、工業企業用水量,優先保證居民生活用水;由城區政府或主管部門協調各用水部門之間的用水需求,確保水量優先滿足人飲工程基本供水需求。
③加強對原水水質的檢測,防止因水量下降造成的水質變化,甚至污染問題;
④通知單位和居民做好儲水準備;
⑤實行限時、限量、定點供水,控制好調蓄設施的工況,保證集中供水,方便居民儲水;
⑥確保居民、部隊、學校、醫院、食品加工等重點單位用水,限制農業、工業企業、建筑業用水;
⑦由鎮政府協調相關部門,出動送水車,為邊遠地區和重點單位送水;
⑧原水水量能夠滿足正常供水需求,水質無變化,經監測確認合格后,經指揮部上報縣主管部門宣布解除供水應急狀況,盡快恢復生產,加強出廠水水質監測,恢復正常供水。
⑨開通其他供水區域與該用水區域聯通的供水連通管,以臨區用水保證本區用水水量,確保重點單位供水。
2.水源遭受突發性污染,長時間無法供水
(1)由城區應急供水領導小組將緊急狀態上報城區政府,啟動供水應急預案。各應急小組立即開展各項準備工作,隨時待命;
(2)立即停止該水源地取水;
(3)地下水源遭受污染時,應啟動備用水源或采用地表水作為水源;水庫或引水水源遭受污染時,應啟用備用水源或采用地下水為水源,必要時可由所轄鎮政府協調有關部門調水,并要求上游水庫緊急放水,加大水庫來水量,稀釋污染物;
(4)及時了解水質污染情況;
(5)通知單位和居民做好儲水準備;
(6)降低水廠制水量,利用清水池調劑容量集中時段供水,方便用戶儲水;
(7)實行限時、限量、定點供水,確保居民、部隊、學校、醫院、食品加工廠等重點單位用水;禁止工業、農業、建筑業等行業用水;
(8)由鎮政府協調相關部門,出動送水車,為邊遠地區和重點單位送水;
(9)根據原水污染物性質和濃度,緊急采購或調集污染物處理劑(如粉末活性炭或顆粒狀活性炭)適量開啟主要水源,并按需在水廠濾池加活性炭以吸附污染物,以盡快恢復供水正常狀態;
(10)打開連通管閥門,啟用臨區水源;
(11)原水經監測確認合格后,城區主管部門宣布解除供水應急狀況,水廠需盡快恢復生產,加強出廠水水質監測,恢復正常供水。
3.水廠、主要供水設施遭受破壞,長時間無法供水
(1)組織搶修人員立即趕赴現場查明原因,調查供水設施破壞情況上報指揮部,緊急組織人力、物力進行搶修;
(2)啟用備用設備,保證緊急狀態供水;
(3)通知單位和居民做好儲水準備;
(4)實行限時、限量、定點供水,限制農業、工業企業、建筑業等的用水;
(5)由鎮政府協調相關部門,出動送水車,為邊遠地區和重點單位送水;
(6)打開聯通管道,由臨區臨時供水;
(7)損壞的原水供應設施、損壞的主要機電設備或信息化及自控設備修復完畢后,經應急供水領導小組上報城區主管部門宣布解除供水應急狀況,水廠盡快恢復正常對外供水。
4.原水輸水設施、清水輸水管道斷裂、爆管等
(1)組織搶修人員立即趕赴現場查明原因,調查設備故障情況并上報應急供水領導小組,緊急關閉斷裂相關管道閥門,暫時停止事故區域供水;
(2)緊急組織人力、物力對故障管段進行搶修;
(3)迅速調整管網配水,以緩解停水區域用水壓力;
(4)由鎮政府協調相關部門,出動送水車,為邊遠地區和重點單位送水。
六、應急保障措施
(一)組織保障
興寧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應根據飲水安全事件等級,迅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從組織上保障飲水安全突發事件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
(二)通信保障
興寧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要設立專門的報警電話,安排人員24小時值守,保證信息及時、準確、快速傳遞。
(三)資金保障
城區財政應設立農村飲水安全應急專項資金,列入年度財政預算,按照突發事件等級劃分,由應急領導小組報城區政府,申請動用農村飲水安全應急專項資金。
(四)物資保障
發生事故時,興寧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制定搶險、救援物資調配方案,并報城區消防、公安、交通、應急管理、物資部門制定應急送水及車輛調配方案,由城區政府統一對物資進行調配,城區各部門(消防、公安、交通、應急管理、后勤管理部門)應積極配合,確保物資及時供應。供水規模在1000人以上的農村集中供水工程,應當建設適度規模的應急備用水源。
(五)醫療衛生保障
當發生人員傷亡或飲水中毒事件后,應急領導小組要在當地政府協調下立即組織醫療衛生技術隊伍,調配醫療衛生專家,根據需要及時趕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等衛生應急工作。并調集必需的藥物、醫療器械等物資,支援現場救治和防疫工作。
(六)交通運輸保障
緊急情況下由鎮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組織有關人員,承擔應急期間為農村居民解決臨時性吃水困難送水及供水設備維修等任務,保證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確保運輸暢通。
(七)應急搶修隊伍保障
興寧區供水單位應成立各自的搶險隊伍,單位領導擔任各自的搶險隊長,并將其名單報至興寧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當農村飲水安全事故發生后,各搶險隊伍在接到搶修命令后在規定的時間內趕到指定地點待命。
七、供水應急終止及后期處置
(一)供水應急終止
供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和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后,立即恢復正常供水。同時,根據應急搶險工作的進展情況,按照“誰啟動、誰負責”的原則做出應急終止決定。
(二)后期處置
1.調查與評估
供水安全應急終止后一周內,供水單位和鄉鎮供水安全應急機構應向城區農村飲水安全領導小組提交書面總結報告。總結報告應包括下列基本內容:事故原因、發展過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分析、評價、采取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及其效果,主要經驗教訓等。鄉鎮應急領導機構要對事故進行調查評估,總結經驗、找出問題,提出改進建議,進一步做好應急工作。
2.恢復重建
恢復重建工作由鎮政府負責。需要自治區、市、城區政府援助的,由鎮政府提出請求,逐級上報,按有關規定報經批準后組織實施。農村飲水安全應急小組根據調查評估報告和受災地區恢復重建計劃,提出解決建議或意見。衛生部門要繼續加強對水質的監測,指導水質達到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要求后,才能恢復供水。
3.獎勵與責任追究
城區政府對參加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處置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在處置工作中有失職、瀆職等行為或遲報、瞞報、漏報重要情況的有關責任人,要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八、附則
(一)預案的管理和更新
隨著相關法律法規的制訂、修改和完善或應急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應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
(二)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處置應急預案 篇4
為了積極預防和妥善處置本校突發公共事件,最大限度地減少事件造成的損失,保障我校全體師生的生命和財產安全,維護我校正常秩序和校園穩定,根據《教育法》、《突發事件應對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浙江省中小學校學生人身安全事故預防與處理辦法》、《Xx市處置學校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等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應急預案。
一、分級分類
突發公共事件,是指突然發生、對學校正常教育教學活動造成或可能造成嚴重妨礙,或對師生生命和財產安全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危害,需要有關部門和學校立即處置的緊急事件。一般分為四類:
1、自然災害:主要包括水旱、臺風、冰雹等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質災害。
2、事故災難:主要包括學校建筑質量安全事故、學校設備質量安全事故、重大火災安全事故、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學生擁擠、外出大型活動安全事故、外來暴力侵害事故、危險品安全事故等。
3、公共衛生事件:主要包括集體食物中毒、傳染性疾病、群發性疾病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師生身體健康的事件。
4、社會安全事件:主要包括非法集會、游行、集體上訪等,試卷泄密、考場失控、群體作弊等各類統一考試安全突發事件。
按照突發公共事件的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一般分為四級:Ⅳ級(一般)指突發事件影響范圍較小,可控性較好的;Ⅲ級(較大)指突發事件影響范圍較大,情況較嚴重,較難控制的;Ⅱ級(重大)、Ⅰ級(特別重大)指突發事件影響范圍大,發生重特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的。
二、組織機構
成立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領導小組,校長任組長,負責安全副校長任副組長,相關負責人為成員,下設搶險救援組、警戒疏散組、醫療救護組、事故調查組、善后處理組、后勤保障組等有關應急小組。
三、應急響應
發生突發公共事件后,應急領導小組在向Xx街道辦事、安陽教育學區、Xx市教育局報告的同時應立即組織力量深入事發地,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并將處置情況及時報告Xx街道辦事、安陽教育學區、Xx市教育局。基本應急處置措施如下:
3.1食物中毒處置措施
1、發生食物中毒事故后,學校應急領導小組要迅速向Xx街道辦事處、安陽教育學區、Xx市教育局及Xx市衛生局報告,并在第一時間將中毒人員送往Xx市人民醫院進行救助,安排校領導、教師負責陪護,同時通知學生家長,做好思想工作,穩定其情緒。
2、立即停止食堂的生產活動,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
3、落實Xx市衛生防疫站采取的其他消毒、防疫措施,控制事態的進一步發展。
4、向Xx街道辦事處、安陽教育學區、Xx市教育局、Xx市衛生局和Xx市衛生防疫站報告事態發展的詳細情況。
5、配合Xx市衛生局對事故原因進行調查,做好善后處置工作,并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3.2傳染病疫情處置措施
1、發生傳染病疫情后,應急領導小組要迅速向Xx街道辦事處、安陽教育學區、Xx市教育局及Xx市衛生局報告。應急領導小組要迅速協助Xx市衛生局做好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攜帶者的醫療救治和隔離工作,必要時配合Xx市衛生局做好病人的搶救和轉運工作。
2、學校應急領導小組要在Xx市衛生局的指導下,加強對密切接觸者隔離觀察與應急接種和預防服藥工作的組織領導,做好全方位消毒和個人防護工作,防止交叉感染。
3、要積極開展健康教育和衛生宣傳工作,提高學生的防病意識,消除社會的恐慌情緒。
4、協助Xx市衛生局進行傳染病控制措施效果評價,及時調整防控措施。
3.3實驗室有毒物品泄漏的處置措施
1、試驗室發生有毒物品泄漏后,應急領導小組要迅速組織學生有序的離開現場,立即在邊界設置警戒線,組織人員看護,禁止人群和車輛進入。
2、應急領導小組組織人員進入現場救援,嚴禁單獨行動,要有監護人,且必須配備必要的個人防護器具。進入現場后,首先切斷電源,然后立即關閉閥門,采用合適的材料和技術堵住泄漏處。
3、泄漏物處置:
(1)、圍堤堵截:筑堤堵截泄漏液體或者引流到安全地點。
(2)、稀釋與覆蓋:向有害物蒸氣云噴射霧狀水,加速氣體向高空擴散。對于可燃物,也可以在現場施放大量水蒸氣或氮氣,破壞燃燒條件。對于液體泄漏,可用泡沫或其它覆蓋物品覆蓋外泄的物料,在其表面形成覆蓋層,抑制其蒸用沙子、吸附材料、中和材料等吸收中和。將收集的泄漏物移交有資質的單位進行處理。
3.4火災事故處置措施
1、發現火災事故后,學應急領導小組要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組織教職員工解救受困人員(特別是學生),利用現有滅火器材進行滅火(嚴禁學生參與救火),以控制火勢,并采取切斷火災現場電源、煤氣,停止非消防用水等緊急措施,避免繼發性災害。
2、根據災情及時向Xx市公安消防指揮中心119報警,必要時聯系120急救,在消防、醫護人員到場后,主動提供相關信息,積極配合醫護、消防人員開展人員施救和滅火搶險工作。
3、出現重大火警時應全力組織學生有序撤離,疏散至安全地帶;積極配合醫療機構妥善安置傷病員。
4、及時封鎖現場、轉移重要財物,確保人員、財產安全。協助Xx市消防大隊對火災原因進行調查取證。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處置工作,切實解決好學生等受災人員的安居問題。
3.5房屋、圍墻、廁所等建筑物倒塌安全事故處置措施
1、學校發生房屋、圍墻、廁所倒塌等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應立即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處置。遇有學生、教工受傷,應立即求助120急救部門,對傷員進行搶救。同時向Xx街道辦事處、安陽教育學區、Xx市教育局報告。
2、迅速采取切斷現場電源、煤氣等有效措施,并密切關注連帶建筑物的安全狀況,消除繼發性危險。
3、在有關方面的幫助下組織解救受困人員,搶救傷病員。
3.6樓梯間擁擠處置措施
1、應急領導小組要在第一時間親臨第一線指揮,迅速開展現場疏導和救護工作,并立即向Xx街道辦事處、安陽教育學區、Xx市教育局報告。
2、組織學校醫護人員對受傷者進行人工呼吸、止血等應急搶救處置,盡快向120急救部門報告求援,將傷病員送往醫院搶救,妥善安置傷病員。必要時請Xx街道辦事處支援幫助。
3、迅速通知受害人員親屬,及時向師生和親屬通報有關情況,確保師生和親屬情緒穩定。
3.7大型群體活動的公共安全事故處置措施
1、學校開展各類大型校外活動必須按程序報批,按有關規定編制專項應急預案,報安陽教育學區、Xx市教育局;舉辦各類大型文體活動,必須編制專項應急預案。
2、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應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遇有學生、教工受傷,立即求助120急救部門,對傷員進行搶救。
3、活動組織者和安全管理人員要維護現場秩序,根據室內、室外不同情況組織師生有序疏散,盡力避免繼發性災害。
4、應急領導小組要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靠前(!)指揮,組織疏導、搶救傷員。并及時向Xx街道辦事處、安陽教育學區、Xx市教育局報告,尋求各部門的支持援助。
3.8校園及周邊交通安全事故處置措施
1、加強租用車輛安全管理。租用車輛要在檢查其是否有合法手續;是否經公安、交通部門審驗合格,達到安全要求,具備營運資格;是否辦理了相關保險之后再簽訂租用合同,明確雙方責任,確保接送師生的安全。
2、校園及周邊發生涉及師生的交通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要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及時撥打110向Xx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報告。遇有學生、教職工受傷,立即求助120急救部門,對傷員進行搶救。同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3、保護好事故現場,有效控制肇事人,尋找證人。
4、協助Xx市公安局交警大隊調查取證,盡快查明事故原因并作出處理。
3.9突發后勤安全保障事件處置措施
1、要做好食堂等重點場所以及供水、供電、供氣、通訊保障等環節的防控工作,對重點場所和關鍵部位要加強檢查,嚴格落實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確保各種服務設施安全運行,保障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2、發生水管爆裂、斷電、燃氣泄露等重大緊急情況時,應急領導小組要立即趕到現場,組織人員迅速采取應急措施,進行搶修和搶救,控制事態。必要時請求當地有關專業部門支持,力爭在最短的時間內恢復正常。
3、食堂、餐廳、供水塔部位必須有完備的安全保護設施,一旦發生污染事件要立即停止使用,做好現場保護,并聯系Xx市衛生防疫站進行檢疫、化驗和排污處理。
3.10校園暴力侵害事故處置措施
強化門衛值班。對進入校園的人員嚴格實行盤查確認、登記準入、離校反饋制度,嚴控社會閑雜人員無故進入校園,嚴防非教學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和管制刀具等危險品進入校園,對未經許可攜帶可疑物品強行闖入者,門衛和安全保衛人員應及時將其逐出學校,并發出警告。
四、有關要求
1、對參與應急處置工作表現突出的人員,予以表彰;對參與應急處置工作不負責任、玩忽職守,造成嚴重后果的人員,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2、根據工作需要和形勢發展,及時修訂完善本應急預案,定期、不定期開展學校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演練。
3、本應急預案由校長室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處置應急預案 篇5
我區地處里下河地區,屬于自然災害易發區域。為積極主動應對災害,建立健全科學、規范、高效的防災、減災、避災、救災防御體系。根據《泰州市災害應急預案》的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科學界定災害等級
科學界定大災、中災、小災的標準,是做好災害應急的前提和基礎。參照國家有關災害評估指標與《泰州市災害應急預
案》評估要求,災害評估一般以縣、市(區)所轄地域進行,凡絕收面積在5000畝、倒塌民房100間、死亡5人以下的為小災;絕收面積5000-20000畝、倒塌民房100-300間、死亡6-15人的為中災;絕收面積20000畝以上、倒塌民房300間以上、死亡人數15人以上的為大災或特大災。
二、災后救災措施
災害發生后,在市救災指揮部的領導下,區救災工作領導小組立即轉為救災指揮部,指揮本行政區域內的救災工作。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區民政局。
區救災指揮部的組成:總指揮由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擔任;副總指揮由分管民政工作的區委副書記、區政府副區長、區人武部一名主管和區委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區民政局主要負責人擔任;成員為區委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區委宣傳部、區經貿委、區農委、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公安海陵分局、區衛生局、區建設局、區文教局、區供銷總社、水利海陵分局、國土海陵分局、糧食海陵分局、供電公司電力營銷部等單位負責同志各1名。
(一)區救災指揮部的主要職責:
向市委、市政府和市有關部門報告災情、救災應急方案及救災中發生的重大問題。
統一指揮全區的救災工作和應急預案的實施;派出指揮人員組織災區現場救災工作。
協調駐軍派遣搶險救災隊伍,調遣救災物資,迅速處置救災中急需解決的重大問題。
根據災害應急需要,決定在災區實行和解除特別管制措施。
及時掌握災情、險情及其發展趨勢,請求市政府有關部門實施對口緊急支援。
及時匯總災情,統一發布災情信息。
協調跨轄區救災工作。
接收國內外的救災捐贈款物,分發救災款物。
(二)有關部門的職責分工
災害發生后,區政府有關部門要在救災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分工協作,全力投入搶險救災工作。
一、人員搶救與工程搶險
區人武部:及時向泰州軍分區匯報、請示迅速調集駐泰部隊、武警支隊、預備役團以及民兵兵力趕赴災區,搶救、轉移被困人員,協助有關部門進行工程搶險,并在救災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及時調整搶救和搶險隊伍。
二、醫療救護與衛生防疫
區衛生局:迅速組織本區醫療單位醫護力量,趕赴災區搶救傷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傳染病的爆發流行,及時檢查、檢測災區的飲用水源、食品衛生等,并根據災情調遣災區所需的藥品、醫療器械。
三、交通運輸保障及糧食、食品、物資供應
區經貿委:迅速請示市經貿委,組織交通、公路管理等部門,盡快恢復被毀壞的公路、橋梁等設施和采取交通管理措施。必要時請市交通局調用企事業單位和民用運輸車輛,保證搶險救災人員、物資的運輸和災民的轉移。協助民政部門先遣工作隊伍盡快抵達災區開展災害現場監測預報、災情調查評估工作。組織糧食、供銷、物資、商業等相關部門(單位),調運糧食、食品(飲水)與救災物資,保證災區生活必需品的供應。
四、通訊保障
區政府辦公室:協調市電信部門盡快恢復被毀壞的通訊設施,啟動應急通訊系統,優先保證災害現場指揮部和市指揮部的通訊暢通,架設臨時專用線路,盡快恢復民用通訊。
其它有關部門:盡快恢復本部門被毀壞的專用通訊設施,根據救災指揮部的要求,協助保障救災通訊暢通。
五、電力保障
供電公司電力營銷部:迅速調集搶修隊伍,協助災區電力主管部門盡快恢復被破壞的送、發、配電設施和電力調度通訊系統,保證災區用電。
六、災民安置
區民政局:迅速派出工作組,調查、核實災情,并在災情發生后的24小時內,將初步災情上報市民政部門,以后每天一報災情發展情況,災情穩定后,匯總上報災情。與部隊和民兵、預備隊一起轉移和安置災民,組織群眾自救互救;妥善處理死亡者的善后事宜,統計災區死亡人數;組織群眾盡快恢復生活和生產秩序。及時制定救災款物分配方案,承擔災民無力克服的吃、穿、住和因災引起疾病的醫治等救濟工作,保障災民的基本生活。
區文教局:組織指導各類學校做好危房校舍的翻建維修工作,疏散受災地區學校師生員工,恢復災后教學秩序。
區統計、建設、農業、經貿等部門抽調人員,參與災害損失調查與評估工作。
七、生產自救和生產恢復
區農委:組織指導災民開展生產自救及災后恢復工作,組織指導災民搞好搶種補種等工作,預防動物發生疫情。
八、社會治安維護
公安海陵分局:組織公安干警、武警支隊加強災區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維護社會秩序,預防和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保障搶險救災工作順利進行。事先擬訂重災區特別管制措施,
災后迅速報批、公布和執行。
九、重要目標警戒
區人武部:協調武警支隊加強對重要機關、要害部門、金融單位、儲備倉庫、救災物資集散點、監獄等重要目標的警戒。
十、氣象預報及水位監測
氣象部門與水利部門:負責對天氣、雨情、水情、汛情的預報和監測。按期發布氣象預報,及時提供氣象資料,特別是雨量測報。做好水位監測,分析預測來水流量以及可能出現的險情。對易發生險情的江河堤壩、涵閘要采取緊急處置措施,排除險情,防止災害擴展。
十一、呼吁與接收緊急援助
區民政、外經貿、外辦、接受救災捐款辦公室等部門:在征得國家有關部門同意后,舉行新聞發布會,介紹災情,呼吁國際社會和國內民眾團體提供援助,提出緊急救災物資種類、數量以及需援助捐款額。
區民政局:接收并安排國際社會和國內各地政府、群眾團體提供的緊急援助,做好捐款物的接收、使用、管理工作。
十二、宣傳報道
區委宣傳部、區民政局:依據救災指揮部提供的情況和部署,按照省、市和區防災減災應急宣傳預案、宣傳提綱和災情報道統一口徑,及時向公眾公布災情等有關信息,做好宣傳報道工作,傳播救災知識,提高全社會的防災、抗災和減災意識,鼓勵、動員民眾戰勝災害,及時平息災害謠傳或誤傳,安定民心,引導災民共建家園。
十三、涉外事務
區外辦、臺辦、外經貿委、宣傳部等部門,要認真負責,做好涉外工作。除軍事禁區和由區指揮部確定的特殊區域外,一般地可以允許外國專家和救災人員到現場考察和救災;根據有關規定和視具體情況決定是否允許外國和境外新聞記者到現場采訪。上述人員來區的接待工作,由對口單位負責。
申請來區救災人員、專家及新聞記者的有關手續,由外事、新聞單位征得有權部門同意后,予以辦理;位于災區的外資、臺資企業的外籍人員和臺胞、港澳同胞由對口管理部門安置;應邀來區工作、學習的外賓、外商及海外人士、華僑、臺胞、港澳同胞、留學生由邀請單位負責安置;境外在區旅游者由旅游接待部門負責安置。
十四、經濟補助及補償
區財政局:及時安排、撥發搶險救災的補助金和災民生活救濟補助資金。
區民政局:向上級爭取救災款物并及時為災區發放救災款項和物品。
保險機構:組織災區保險機構盡快查勘災情,為已投保的受災單位和村民理賠。
十五、其它緊急事項
由救災指揮部根據情況指定有關部門負責。
三、臨災應急反應
臨災應急是指省、市政府發布風雹、暴雨等預報后的應急行為。臨災預報發布后,區政府及各有關部門、重點部位和易發生災害的地區要立即進入臨災狀態,并做好救災準備工作。
一、召開區救災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區直有關部門負責人、預報區政府領導人會議,通報預測的災情,研究、部署預報區的防災減災工作;并派出防災監督、檢查工作小組,赴預報區檢查監督應急預案的實施,協調處理有關事項。
二、適時向預報區的政府和居民發出進行避災疏散的指令和公告。
三、區民政局會同市區氣象部門加強預報區災情監測,隨時向區政府報告災情變化,做好災害快速評估準備,及時提出延長臨災應急期或撤消預報建議。市(區)救災主管部門加強宏觀測報點的管理,保證異常信息及時上報。
四、駐泰部隊做好搶險救災準備。
五、建設、電力、電信、水利、農業等部門,對預報區內生命線工程和次生災害源,要采取緊急抗災加固措施,做好搶險救災準備。
六、公安部門做好預報區社會治安管理工作,對黨政機關、金融、大企業(商場)等重要部位加強防衛,并發布臨災應急期社會治安管理等措施。
七、宣傳、民政部門在預報區廣泛宣傳防災、避災知識,及時平息災害謠傳、誤傳,保持社會穩定。
八、民政、衛生、糧食、交通等部門做好救災準備。
鄉鎮(街道)、園區可參照本預案,結合實際,制定各自的應急預案,并指導、督促所轄單位制定災害應急預案和必要的防災減災措施。
處置應急預案 篇6
一、總則
(一)制定目的和依據為有效監測和應對各類突發儲糧安全事件,保證儲備糧儲存安全,質量良好,保護保護國家財產安全和員工的人身安全,按照《糧食流通管理條例》、《糧油儲藏技術規范》、,制定本預案。
(二)適用范圍本預案適用于南寧市儲備糧管理有限責任公司沙井糧庫急狀態下,對所保管的糧食在儲藏期間出現發熱霉變、浸水、起火,糧食的出入庫,運輸,盜竊和糧食熏蒸期間發生起火、爆炸,工人作業或其他突發事件等方面的應對工作。
(三)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分工負責。在庫主任統一領導下,儲糧安全事故處置應急工作由各職能部門按照儲糧應急職責負責。
2、科學監測、預防為主。建立科學的儲糧安全監測和預警預報機制,加強對儲糧跟蹤監測,出現應急前兆及時預報,提前作好應對準備,防患于未然。
3、反映及時、處置果斷。出現儲糧應急狀態立即做出應對反應,及時報告有關情況,并迅速制定相應的應對措施,確保應急處置快速果斷、有效控制。
二、組織機構和職責
(一)組織機構成立由糧庫主任為組長,分管倉儲的副主任為副組長,辦公室、儲運科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儲糧安全處置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儲糧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負責本庫儲糧應急處理工作的統一領導和指揮。
(二)儲糧應急領導小組職責負責領導、組織和指揮庫區內的儲糧應急工作,建立和完善儲糧監測預警系統,科學監測和分析儲糧情況,及時如實上報信息,出現儲糧應急狀態時,由糧庫主任同意,啟動本庫儲糧應急預案,同時將其應急狀況上報公司。糧庫各部門要按照儲糧安全處置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完成各項應急工作。
(三)成員單位職責
1、辦公室:組織開展儲糧應急的宣傳、教育、培訓和演練。
2、儲運科:負責所需的生產資料和保護裝置,負責加強生產環節的安全監督和檢查,及時掌握生產安全進程和動態。
3、保衛組:負責消防設備的供應與維護,定期檢查滅火器、消防栓是否正常,消防沙池含沙是否充足,禁止閑雜人員、車輛進入庫區,每天24小時加強巡邏,維護庫區生產安全秩序。
(四)指揮部辦公室及職責● 本庫儲糧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是在本預案啟動條件下,指揮部下設的日常辦事機構。辦公地點設在儲運科,辦公室主任由黃海軍付主任兼任,工作人員由儲運科和辦公室抽調人員。一旦發生儲糧應急響應則立即進入應急工作狀態。其職責是:
1、貫徹落實庫儲糧應急指揮部的各項部署,提出相應的應急處置方案,組織實施儲糧應急處置工作;
2、根據庫儲糧應急指揮部指示,聯系指揮部成員單位及有關部門開展應急處理工作;
3、綜合有關應急狀態信息,起草有關文件和簡報,承辦相關會議。
三、應急報告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立即進行調查核實,要馬上向公司及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1、發生洪水、地震以及其他較大自然災害。
2、糧食發熱霉變、浸水、起火,糧食的出入庫,運輸,盜竊和其他突發事件等方面。
3、糧食熏蒸期間發生起火、爆炸,工人作業發生安全事故或其他突發事故事件。
四、儲糧安全應急保障
(一)糧油應急保障進入儲糧安全應急狀態后,有關部門照統籌安排、合理布局的原則,儲糧發熱霉變備有單管風機、離心風機,翻糧堆工人,曬場,浸水備有編織袋、沙子、薄膜,起火備有滅火器、沙子、消防栓,糧食環流熏蒸期間具有備用電源,糧食出入庫、運輸由保管員全程監督,發生盜竊由保衛人員制止,嚴重的上報派出所,有涉及人員傷害的第一時間進行搶救。
(二)應急通信保障參與儲糧應急工作的有關部門,互相持有準確有效的通信聯絡方式,并及時更新,保證通信暢通。
(三)應急培訓和演練參與儲糧應急工作的有關部門要加強對本預案的學習和培訓,并結合日常工作進行演練,盡快形成一支熟悉日常業務管理,能夠應對各種突發事件的訓練有素的專業化隊伍,保障各項應急措施的貫徹落實。
五、應急響應
(一)應急響應工作程序出現儲糧安全事故時,儲糧應急指揮部立即進行研究分析,迅速采取措。確認出現縣糧油應急狀態時,報公司領導和有關部門,啟動本儲糧應急預案,立即做出應急反應,安排部署應急工作。
(二)應急終止儲糧安全應急狀態消除后,應急指揮部要庫領導提出終止實施預案的建議,經批準后,及時公布并終止實施應急措施,恢復正常秩序。
處置應急預案 篇7
一、凡在本公司內生產、經營、生活等活動中發生的重大火災事故、勞動安全事故以及其他人身傷害事故均適用本預案。
二、公司設立重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組長由總經理擔任,副組長由副總經理擔任,小組成員由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公司專職安全生產管理員等組成。其職責是:組織指揮公司重大事故應急分隊和員工開展事故現場救援及事故善后處理工作。
三、公司成立由副總經理、生產部長分別擔任正副隊長的公司重大事故處置應急分隊。分隊成員由各部門及生產車間員工組成。其職責是:服從命令、反映迅速、積極搶險、維護秩序。
四、重大事故發生后的一般處置順序:
(一)迅速組織搶險救護工作。
1、首先切斷有關電源、氣源、火源等;
2、救出受傷害員工;
3、搶移易燃易爆等危險品,防止事故擴大和減少損失;
4、采取滅火、防爆、降溫、疏散無關人員等措施,使事故盡快終止。
(二)由公司領導出面迅速將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人員傷害情況、事情經過、發生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后所采取的措施等簡明扼要地向XX地區安全生產消防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必要時同時報“110”、“119”、“120”急救。
(三)事故被終止后,組織專門人員對現場進行有效保護。
五、對事故進行調查、分析和處理。
(一)自查。找出原因,查明責任,采取措施,消除隱患,吸取教訓,改進工作。
(二)協查。公司應積極協助有關部門或人員做好調查取證、分析和處理工作。
六、在重大事故處理過程中,涉及公司以外的人和事,由公司指派專人對外交涉。
七、本預案在重大事故發生后將立即啟動。有關責任人如不履行職責或玩忽職守并造成后果,將追究其一切責任。
處置應急預案 篇8
根據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統一部署,為有效預防工程建設安全事故的發生,及時控制和消除不安全隱患,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發生,切實維護企業的經濟利益和員工的人身安全,保障工程建設工作安全、有序、科學、高效地實施。特制定本預案。
一、預案的編制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安全生產法》、《消防法》。
2、國務院《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3、建設部《工程建設重大事故的調查程序規定》。
4、《建筑工程安全操作規程》
5、預案的編制原則
5.1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 5.2貫徹“以人為本,快速有效”原則。 5.3“屬地救援”原則
二、適應范圍
本實施方案適用我公司建筑施工現場安全救援和事故排除工作。
三、工作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統一領導、分級管理,條塊結合、以塊為主,施工單位自查自救和開發單位救援相結合的原則;應急預案力求職責明確、規范有序,機構完整、功能全面,運轉高效。
四、組織機構
成立公司建筑施工現場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領導小組職責:服從上級主管部門的統一指揮和安排,負責在建工程建筑施工現場發生安全事故時應急搶險救災的指揮、部署、實施和督察;及時匯報搶險救災情況,妥善解決、協調搶險救災工作及善后工作。
領導小組下設項目部辦公室,設在各在建工程的項目部,在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事故應急搶險救災工作。具體負責建筑施工現場災情報告,及時通知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及成員單位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協調各專業處置組的搶險救援工作,及時傳達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關于搶險救援的指示,確保通訊聯絡暢通。
各項目部辦公室下設應急搶險組、物資保障組、專家技術組、醫療救護組、宣傳報道組。
(一)應急搶險組:組長,成員
具體負責根據專家技術組的技術建議和事故現場情況制定的安全事故搶險救援方案,按照方案迅速組織搶險隊伍進行搶險救援。
(二)物資保障組:組長,成員 具體負責落實安全事故搶險搶險物資、器材和車輛到位的情況,并按照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要求,對安全事故搶險力量進行統一調配,確保搶險物資、車輛、器材及時趕赴安全事故搶險現場。
(三)專家技術組:組長,成員
具體負責及時組織有關單位及專家,根據施工現場情況制定安全事故搶險救援方案,并提出建議,為安全事故搶險救援和事故調查工作提供技術支持。
(四)醫療救護組:組長,成員 具體負責組織有關醫療單位迅速展開對受傷人員的現場急救、協調120救護車將受傷人員轉移到醫院救治。
(五)宣傳報道組:組長,成員
具體負責向縣(區)建設局安全事故領導小組匯報災情信息,宣傳報道搶險救災中的先進事跡。
五、應急預案的實施
一旦發生重大險情,公司建筑施工現場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在向主管部門報告同時,要立即組織公司人員進行搶險自救,并迅速啟動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領導小組統一指揮搶險救災工作。項目部要迅速查明安全受災情況,針對事故現場的情況,及時向領導小組匯報,并立即啟動施工現場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制定搶險救災措施。應急小組按職責分工在最短的時間內下達搶險救災通知,組織調動搶險隊伍和設備物資,迅速趕赴事故現場,實施搶險救災。根據事故的具體情況迅速上報縣(區)建設局防汛領導小組,聯系協調公安、消防、交通、醫院等部門,積極做好搶險救災和善后工作。
六、預防工作
(一)重大事故(危險)發展過程及分析
1、塔吊作業中突然安全裝置失控,發生撞擊高壓護欄及相鄰塔吊或墜物,或違反安全規程操作,造成重大事故(如傾覆、折臂);
2、基坑邊坡在外力荷載作用下滑坡坍塌。
3、高處腳手架發生部分或整體倒塌及搭拆作業發生人員傷亡事故。
4、施工載人升降機操作失誤或失靈。
5、壓力容器受外力作用或違反安全規程發生爆炸及由此引起的連鎖反應事故(如起火)。
6、自然災害(如雷電、沙塵暴、地震強風、強降雨、暴風雪等)對設施的嚴重損壞。
7、塔吊、升降機安、拆過程中發生的人員傷亡事故。
8、運行中電氣設備故障或發生嚴重漏電。
9、其他作業可能發生的重大事故(高處墜落、物體打擊、起重傷害、觸電等)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環境破壞;
(二)應急區域范圍劃定
1、工地現場內應急區域范圍制定。
2、塔吊、腳手架、施工用載人電梯事故,以事故危害形成后的任何安全區域為應急區域范圍。
3、基坑邊坡及自然災害事故等危害半徑以外的任何安全區域為應急區域范圍。
4、電氣設備故障、嚴重漏電事故以任何絕緣區域(如木材堆放場等)為應急區域范圍。
(三)工地場外應急區域范圍的劃定
對事故可能波及工地(圍檔)外,引起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的,需要當地政府的協調,屬政府職能。在事故(危害)發生后及時通報政府或相關部門確定應急區域范圍。應急電話:火災:119;醫療救護:120;公安:110。
七、保障措施
1、各項目部辦公室要定期召開專題會議,分析研究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不斷完善應急預案措施。檢查指導各成員單位搶險隊伍的演練工作,確保應急預案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2、各施工單位的搶險救災機械、物資等必須時刻保持良好的使用性能和狀態。
3、各施工單位要定期對搶險人員進行專業培訓和搶險演練,提高實戰能力,確保一旦發生安全事故,迅速組織搶險,保證高效、有序、及時,并將損失降到最低程度,同時,做到召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
4、保證通信暢通,領導小組成員及有關成員單位責任人必須保持每天24小時暢通的通訊聯系。通訊電話如有變化,要及時通知公司辦公室。
5、嚴格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保持通訊暢通。值班室設在公司辦公室,值班電話:。
6、各施工單位和相關人員都必須無條件聽從應急預案領導小組的指令,服從統一指揮調度。對在搶險救災過程中,擅離工作崗位,組織搶險工作不力,延誤時機,造成重大損失和人員傷亡的,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嚴肅查處。
處置應急預案 篇9
我區近年來自然災害發生頻繁,各種自然災害不同程度地交替發生,給國家和人民群眾的生產生活帶來了嚴重損失,個別災害還嚴重威脅到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如洪澇、山體滑坡、泥石流等地質性災害,救災形勢較為嚴峻。為確保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進一步做好我區自然災害救災工作,特制定本預案。
一、自然災害救災應急機構
(一)成立自然災害救災應急小組,行政一把手擔任組長,全面負責災害救災工作,同時災害救災應急小組下設四個成員小組,實行責任制,落實責任人。
1、自然災害救災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2、災害救災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及三個成員小組:
(二)建立自然災害救災應急指揮系統
應急指揮系統由災害救災應急小組和成員小組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出現突發性自然災害時及時將災情上報市、區有關部門,組織開展并指導救災工作,及時對災民進行疏散和救援,保障災民的基本生活,配合相關部門組織、協調各項應急處理工作。
(三)自然災害救災應急小組的工作職責:
1、按市政府救災指揮部和市民政局救災指揮部的安排,綜合、組織、協調全區災民的救助工作。
2、根據災害的實際情況,安排各成員小組的工作任務。
3、及時掌握汛期災害發生的基本情況,書面上報市、區有關部門。
4、負責聯絡和協調區政府和其他相關部門搶險救災機構,協調各成員小組和相關部門的工作。
5、發生災害后,救災應急小組要第一時間親赴現場,參與指揮災害現場的搶險救災工作。
(四)各成員小組的工作職責:
1、災情核查統計組:災害發生后,小組成員必須第一時間趕赴現場,組織收集、核查、評估災情,并按規定程序及時向上級匯報災情和救災工作情況,指導鄉鎮做好災民房屋倒塌恢復重建工作。
2、物資保障供應組:負責市、區救災物資的組織調撥和供應工作,申請、管理、分配災民救濟款物,組織指導救災捐贈等后勤工作。
3、災民轉移安置處理組:負責勘察和設立緊急避難所、救災物資供應點,指導鄉鎮做好災民轉移安置后的飲水、食品、衣物的調集和發放,對轉移安置災民的情況進行登記,及時上報災民轉移安置情況及需要解決的困難,協調處理遇難人員的善后事宜。
4、辦公室人員:負責接聽電話,做好上傳下達,對于鄉鎮報災及時做好記錄并在規定時間內上報市局,隨時向領導匯報災害統計、處理情況。
二、災害應急工作
1、值班工作
嚴格按照汛期24小時值班制度監控災害的發生,各責任人要堅守崗位,認真履行職責,將汛期值班電話進行公布,以便于突發性災害發生后信息暢通。
2、報災工作
各鄉鎮要堅持汛期值班制度和報災制度,報災時要嚴格按照《自然災害情況統計制度》的內容和條規進行報災,堅持有災必報,每周一報,無災零報告,防止漏報,杜絕謊報、錯報。
三、應急措施
1、突發性自然災害發生后,由自然災害救災應急小組及其成員小組開展工作,并報請市、區有關部門,及時與區氣象、國土、交通、救災等部門聯系,加強彼此協作,互通信息,共同作好救災工作。
2、組織災區群眾宣傳學習抗災救災知識,引導群眾積極開展災害自救,不斷提高群眾防災救災的意識和能力,起到群防群策群治的作用。
處置應急預案 篇10
(一)預防措施
1、每學期應舉辦一次消防安全知識講座,向學生普及消防知識和自救常識,使學生掌握消防器材的正確使用方法和逃生自救技能。
2、應制定完備的滅火疏散、逃生自救預案,每學期會同消防部門組織師生開展一次火災逃生避險及自救、互救訓練。
3、禁止學生在校園內用火、用電,嚴禁學生將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帶入學校。
4、學校建筑使用過程中,不得堵塞安全疏散通道、出口,不得隨意改變使用性質。
(二)現場處置及救援措施
1、學校發生火災事故后,現場目擊者必須向校長報告,并根據火勢向火警(電話:119)報告。校長按事故類型通知有關責任人,相關人員必須立刻趕赴現場處理并上報火勢情況。相應責任人得到通知時,必須立即行動。
2、火災事故發生后,到場人員必須立即按照火災處理救治方法組織實施滅火施救和疏散學生等弱勢人員,但不能組織學生參與滅火。
3、火災事故發生后,如有受傷人員,在場人員必須立即把受傷人員送附近醫院救治,如系學生出事故,該生班主任要盡快趕到現場或醫院,同時該班主任要在第一時間通知該生家長或監護人,共同解決問題。學校校長要組織行政人員到醫院看望傷員,并對受傷人員及家長、家屬進行安慰、慰問。
(三)事故報告及現場保護
1、學校易發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組長簽發向上級主管局和有關單位的書面報告,由校長或分管領導依法、依程序上報。
2、上級或有關部門來人調查,由學校分管安全的副校長和學校保安及現場目擊者配合進行調查工作。
(四)事故調查及處理
1、學校火災事故出現接到報告時,各級各類人員必須嚴格按照本方案的分工責任,主動積極地工作。如因工作不到位或工作拖拉,行動遲緩而造成師生的生命財產和學校財產遭受更大損失,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方案中的職責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2、全體教師都要積極配合處理火災善后事宜,各盡所能全力化解矛盾,重大安全事故記錄備查,事后存入學校檔案。
3、學校在火災事故后必須認真反思,尋找事故的根源,制定方案,以防止類似事件的發生。同時對責任人進行相應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