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花爆竹門店應急預案(精選3篇)
煙花爆竹門店應急預案 篇1
煙花爆竹屬民用爆炸物品,具有易燃、易爆等特點,根據牡丹江市安全生產委員會及陽明區委、區政府要求,為防范和減少春節兩會期間各類安全事故發生,本著“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原則,結合我區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一、危險源分析
1、攤點的地理位置及周邊情況
煙花爆竹零售攤點周邊要求無加油站及其他易燃易爆生產、儲存設施,沒有學校、醫院、幼兒園等人員密集場所。
2、物料情況及危險分析
煙花類、爆竹類等易燃易爆物品,經營攤點要防范遇明火(點火吸煙、外來人員帶來火種、違章動火及其他火源)和火花(穿帶釘子皮鞋、用鋼制工具敲打物品、車輛未戴防火罩、雷擊),存在火災爆炸的可能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經營設施毀壞等財產損失。
二、煙花爆竹經營(零售)方式
采取大棚超市化管理模式(無備貨庫房),只允許在煙花爆竹經營(零售)店外放置煙花爆竹產品進行銷售,倉庫存貯量不超過20箱/100千克。
三、煙花爆竹危險特性及事故類型
煙花爆竹為易燃易爆危險物品,主要危險有害因素為火災、爆炸,以下為煙花爆竹危險有害性分析:
1、原材料的危險性
制藥所用的原材料和輔助材料,如硝酸胺、復合蠟(含乳化劑)等都有易燃易爆危險性。
2、儲存與運輸的危險性
成品粉狀乳化炸藥具有較高的爆轟和殉爆特性! ∠跛岚焚A存過程中發生自燃分解并放出熱量,當環境具備一定的條件且溫度達到爆發點時,引起硝酸胺燃燒或爆炸! ∮蜖畈牧隙际且兹嘉kU品,貯存時遇到高溫、氧化劑等,易發生燃燒而引起燃燒事故。
包裝后的乳化炸藥仍具有較高的溫度,炸藥中的氧化劑和可燃劑會緩慢反應,當熱量得不到及時散發時易發生燃燒而引起爆炸。危險品運輸時可能發生的翻車、撞車、墜落、碰撞及摩擦等險情,可能導致的后果是引起危險品的燃燒或者爆炸。
三、救援職責
1、一旦發生事故時,負責人負責現場統一指揮,及時控制危險源蔓延,搶救傷員,清除危害后果。
2、報警,負責及時向周圍人員發出警報信號,并立即報告經理和銷售負責人,根據事故大小及時處理或報警。
3、搶險,組織滅火,控制火勢蔓延。在確定安全的情況下,負責轉移物質遠離火源,解除爆炸危險。
4、救護,負責對重傷員聯系120急救中心救治,對輕傷員選擇安全地帶,就地進行醫療救護。
四、事故防范措施
1、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責任制度;安全保管制度;安全防火制度;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對供貨單位,要求煙花爆竹產品有安全防偽標簽,對對方的資質進行確認,不得采購無許可證單位的煙花爆竹產品;運輸必須由供貨單位選取具有相應資質的運輸單位運輸。
3、對購進的煙花爆竹產品的包裝進行檢查驗收,不符合包裝安全要求的則不能上柜銷售。
4、確保消防器材處于完好狀態,確保操作人員勞動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佩戴。
5、經營場所嚴格禁火,禁止在煙花爆竹銷售區吸煙,動火作業。
五、事故報警和報告
當發生煙花爆竹火災、爆炸事故時,銷售人員應立即上報經理或銷售負責人,根據事故大小采取相應措施,能及時解決的可組織銷售人員現場處臵,不能解決的則馬上報警,并按規定及時向區安監局及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六、事故應急處理原則和程序
1、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實行“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單位自救與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
2、事故應急處理程序:
①控制事故危險源;
②搶救受傷人員;
③指揮人員防護,組織相關人員撤離;
④保護好現場,清除危害后果;
⑤分析事故原因,寫出事故報告,接受事故教訓。
七、煙花爆竹事故現場處置措施
1、火災事故處置措施
(1)立即報警,同時切斷電源,疏散無關人員至安全區域,搶救傷員并送醫院救治。
(2)少量火源應用干粉滅火器滅火,或用濕棉被、濕布等覆蓋燃燒區,使其窒熄或減少火勢。
。3)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將起火點附近的可燃物和其他物品搬移至安全地帶。
(4)要防止火勢向周邊蔓延,防止火星濺向其他易燃物品。
。5)正確選擇最合適的滅火劑和滅火方法,火勢較大時應先堵截火勢蔓延,控制燃燒范圍,然后逐步撲滅火勢。
。6)現場指揮者要注意火災現場動態,對有可能發生爆炸等特別危險的情況,需緊急撤退時,應立即停止滅火,疏散滅火人員,按照統一的撤退信號和撤退方法及時全部撤退,以免因爆炸而引發人員和財產損失的擴大。
。7)火災撲滅后,仍要派人監護現場,消滅余火,保護好火災場,接受事故調查,協助公安、消防和安監部門調查火災原因,核定火災損失,查明火災責任。
2、爆炸事故處置措施
(1)爆炸發生后,救護組成員馬上組織現場人員撤離至安全處。
。2)如有受傷人員,立即將傷者帶離現場,送到安全和空氣新鮮處用醋沖洗臉部,并讓傷者大量飲水,情況嚴重者立即送醫院治療搶救。
(3)如傷者身上有著火處,立即用干粉滅火器噴射,撲滅火焰。
(4)如傷者有出現破傷出血,特備是動脈出血,應迅速采取臨時急救措施,止血后再送醫院治療。
八、應急救援演練規則
1、根據不同的事故類型,制定不同的演練方案,做好預防演練紀錄,增強煙花爆竹事故預防和防范措施能力。
2、銷售人員必須服從統一指揮,工作時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對應急救援器材和設備定時檢驗,保持其有效性。
九、附件
陽明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電話:(如遇較大危險事故請及時撥打)
綜合報警電話:110 火災:119 傷員急救:120
煙花爆竹門店應急預案 篇2
1.總則
1.1 編制目的
規范煙花爆竹經營環節的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序,構建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應急救援機制,及時有效地組織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煙花爆竹經營安全事故造成的損失或危害,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促進我市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1.2 編制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4)《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
。5)《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
。6)《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7)《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
。8)《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GB/T 29639-20__)
(9)《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江蘇省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管理辦法的通知》(蘇政辦發〔20__〕141號)
。10)《省政府關于印發江蘇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通知》(蘇政發〔20__〕6號)
。11)《市政府關于印發南通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20__年修訂版)的通知》(通政發〔20__〕46號)
。12)《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南通市較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通知》(通政辦函〔20__〕15號)
1.3 工作原則
。1)堅持生命至上。煙花爆竹經營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要始終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要充分依靠群眾,最大限度地減少煙花爆竹經營安全事故造成的影響。
(2)堅持預防為主。堅持應急救援和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常態化的事故預防、風險評估、救援物資儲備、隊伍建設、裝備完善和預案演練等工作,依靠科技不斷提高應急響應系統的整體救援能力。
。3)堅持部門聯動。將煙花爆竹經營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納入市級安全應急管理體系,進一步理順體制、機制,形成預防事故和應急處置的合力。
。4)堅持齊抓共管。在市政府統一領導和市安委會的組織協調下,各級政府(管委會)和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有關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分級負責,齊抓共管。煙花爆竹經營(批發)企業負責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經營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5)堅持社會參與。充分調動社會各方面的積極性,把社會組織、志愿者參與和政府管理有效結合,形成政府、企事業單位、公眾和專業搶險隊伍相結合的煙花爆竹經營安全事故應對體制,實現應急管理工作社會化。
1.4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具有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在從事經營煙花爆竹活動中發生較大及以上煙花爆竹爆炸、火災事故的處置工作。
1.5 事故等級
按照煙花爆竹事故傷亡人數及損失等情況,由低至高分為一般煙花爆竹經營安全事故(Ⅳ級)、較大的煙花爆竹經營安全事故(Ⅲ級)、重大的煙花爆竹經營安全事故(Ⅱ級)、特別重大的煙花爆竹經營安全事故(Ⅰ級)4個級別:
一般煙花爆竹經營安全事故(Ⅳ級):造成3人以下(本預案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包含本數)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較大的煙花爆竹經營安全事故(Ⅲ級):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重大的煙花爆竹經營安全事故(Ⅱ級):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特別重大的煙花爆竹經營安全事故(Ⅰ級):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組織機構及職責
2.1 應急指揮部
市政府成立市煙花爆竹經營安全事故專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應急指揮部),由總指揮、副總指揮和成員單位組成,下設辦公室和10個專業處置工作組,市應急指揮部可根據事故搶險需要決定是否成立現場指揮部。
市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由分管副市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市政府相關副秘書長、市應急管理局局長、市公安局分管負責人擔任。成員單位由市監委、市委宣傳部、市委網信辦、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衛健委、市應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隊、市氣象局等部門、單位及相關縣(市、區)政府(管委會)組成。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應急管理局,辦公室主任由市應急管理局局長兼任。
2.2 應急指揮部主要職責
(1)煙花爆竹經營安全事故發生后,總指揮或總指揮委托副總指揮趕赴事故現場進行現場指揮,根據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
。2)統一指揮全市煙花爆竹經營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3)負責啟動市煙花爆竹經營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做出救援決策。
。4)負責發布應急預案終止指令。
。5)負責審定對外發布信息。
2.3 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組織落實市應急指揮部決定;實施應急預案編制、修訂、演練與管理;建立煙花爆竹經營安全事故信息收集制度,按規定做好信息報告和信息發布工作;協助總指揮進行緊急狀態下各成員單位和應急小組間的聯絡、協調等工作;負責做好市應急指揮部的通訊、交通、后勤等保障工作,確保市應急指揮部工作的正常開展。
2.4 應急指揮部成員及相關單位職責
(1)市應急管理局:負責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煙花爆竹經營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的聯絡和協調,及時向市政府、市應急指揮部和省應急管理廳報告事故和應急救援情況;根據市政府的授權,負責牽頭組織煙花爆竹經營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2.5 專業處置工作組及職責
(1)綜合協調組:以市應急管理局為主,組長由市應急管理局分管負責人擔任。負責煙花爆竹經營安全事故綜合協調工作;通知、聯絡市應急指揮部有關成員單位相關負責人立即趕赴事故現場;組織召開事故應急救援現場會議,協調各專業處置組的搶險救援工作;按規定程序及時向省政府(省應急管理廳、省安委會)及市委、市政府報告事故搶險救援工作情況。
(2)安全警戒組:以市公安局為主,組長由市公安局分管負責人擔任。負責現場警戒、秩序維護、交通疏導及傷亡人員身份確認等工作,會同當地政府(管委會)做好群眾疏散工作。事故得到控制后監督現場遺留煙花爆竹的處置。
(3)現場救援組:以市消防救援支隊、相關救援組織和事發地政府(管委會)為主,組長由市消防救援支隊負責人擔任。負責組織協調消防救援以及其他專業搶險隊伍進行搶險救援。
。4)專家技術組:以市安委會安全專家、消防救援支隊應急救援專家為主,組長由市應急管理局技術負責人擔任。負責為搶險救援等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和決策建議。
。5)醫療救護組:以市衛健委為主,事發地政府(管委會)配合,組長由市衛健委分管負責人擔任。負責組織有關醫療單位和專家對事故受傷人員實施救治和處置。
。6)環境保護組:以市生態環境局為主,市氣象局、事發地政府(管委會)配合,組長由市生態環境局分管負責人擔任。負責及時測定事故現場環境危害的成分和程度;對可能存在較長時間環境影響的區域發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并進行監測。
(7)后勤保障組:以市交通運輸局、財政局、民政局為主,組長由市交通運輸局分管負責人擔任。負責組織協調落實搶險救援運輸和物資保障流通等工作。
(8)輿情導控組:由市委宣傳部牽頭,市應急管理局、市委網信辦和事發地政府(管委會)等部門配合,組長由市委宣傳部分管負責人擔任。指導做好事故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的信息發布工作和網絡輿情的監控。
。9)事故調查組:根據事故情況依法組成。負責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或配合上級調查組進行調查處理工作。
。10)善后處理組:以事發地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和事故單位為主,組長由事發地政府(管委會)分管負責人擔任,相關部門配合,負責事故的各項善后工作。
2.6 現場指揮部職責
現場指揮部由市應急指揮部相關成員、事發地政府(管委會)有關負責人、參與救援單位的負責人及事故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專家組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負責救援方案的確定和實施;指揮、調動所有參與應急救援的隊伍和人員;及時向市應急指揮部報告事故事態及救援情況;完成市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各項任務。
3.信息報告
煙花爆竹經營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人員應當立即報告110公安指揮中心、119消防指揮中心及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要立即報當地應急管理部門及相關部門;縣(市、區)應急管理部門接報后要迅速報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當地黨委、政府;屬地黨委、政府和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在接到較大及以上事故信息后,要立即核實,并向市委、市政府報告。
報告內容包括:事故單位名稱、地址;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事故的類別;事故的簡要經過;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可能波及影響范圍(企業、居民區、重要設施等);已經采取的措施、事故能否控制;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聯系人、聯系電話等。
事故報告后出現新情況的,應當及時補報。
4.應急響應
4.1 啟動預案
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依據報告初步判斷事故等級,將事故情況迅速報告總指揮、副總指揮,通知市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人員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全力投入事故救援。煙花爆竹事故達到一定響應級別后,經市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批準后啟動應急預案,進入應急響應狀態,根據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由現場指揮部協調、指揮、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開展具體工作。
現場指揮部及時掌握事故進展情況,同時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4.2 分級響應
根據事故等級,經市應急指揮部或市政府同意,啟動本預案。
4.3 應急處置措施
。1)事故現場搶救應以人為本,遵循“安全第一、救人為主、減少損失、先控制、后處置”的原則;
。2)現場指揮和各專業救援隊伍之間應保持良好的通信聯系;
(3)事故區域應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警戒范圍,并有明顯的警戒標志;
。4)按照國家規定保護事故現場,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應做出標志、進行記錄、拍照和繪制現場圖,并妥善保管現場重要物件;
。5)車輛應服從公安部門或事故單位人員安排行駛和停放;
(6)事故發生初期,事故單位或現場人員應積極采取自救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并指派專人負責引導指揮人員及各專業隊伍進入事故救援現場;
(7)專家到達現場后,迅速對事故情況做出判斷,提出處置辦法和防范措施,事故得到控制后,參與事故調查并提出防范措施;
(8)在搶險救災過程中緊急調用的物資、設備、人員以及場地占用,任何組織和個人都必須服從應急救援大局,不得阻攔或拒絕。
4.4 擴大響應
如果應急處置未能控制事故發展,事故有進一步擴大的趨勢,可能波及更大范圍造成嚴重危害的,必須立即報告市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當事故發展到本市層面難以控制和處置時,由市政府向省政府報告,請求支援或提請啟動上一級應急預案。
在上級預案啟動之前,本預案各機構仍按職責實施應急救援。上級應急預案啟動之后,本預案各成員單位和專業處置工作組按照上級應急指揮部的要求實施救援。
出現急劇惡化的特殊險情時,現場指揮部在充分考慮專家和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依法采取緊急處置措施。
4.5 事故分析、檢測與后果評估
根據需要,現場指揮部組織技術力量對現場事故規模、影響邊界及氣象條件、水體、空氣、土壤中爆炸性物質或毒物的種類和濃度,受損建筑等進行監測。綜合分析和評價檢測數據,查找事故原因,評估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后果,為制定現場搶救方案和事故調查提供參考。
4.6 現場應急結束
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后,經現場指揮部確認,報請市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批準,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組織疏散居民返回居住地。
4.7 應急恢復
市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或上級應急指揮部宣布應急結束后,各參與應急救援的機構、組織、部門、隊伍及有關人員,投入救援的車輛、裝備、設施、設備,消耗的救援物品、藥劑及損壞物品等,要盡快恢復、補充、維修,在48小時之內恢復正常應急狀態。
5.信息發布、事故調查和總結評估
5.1 市委宣傳部會同市委網信辦、市應急管理局、市公安局等部門,按照有關規定對事故相關新聞信息進行綜合、分析,指導擬訂發布的內容、范圍和方式,經市應急指揮部負責人審定后組織發布。各新聞媒體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做好信息發布工作。
5.2 市應急管理局根據職責和授權按程序牽頭組成事故調查組,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對事故展開全面調查。
5.3 保險機構根據有關規定和合同對參加保險的事故單位和人員及時開展各項保險理賠工作。
5.4 善后處置工作完成后,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進建議,形成總結報告報送市應急指揮部。市應急管理部門要認真研究汲取事故應急救援的經驗與教訓,作為本預案修改完善的依據之一。
6.培訓與演練
6.1 應急培訓
加強各級應急管理部門以及專業救援隊伍相關人員業務培訓。有關部門、單位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做好兼職應急救援隊伍及牽頭的專業處置工作組的培訓,積極組織社會志愿者培訓,提高公眾自救、互救能力。
6.2 應急演練
各專業應急機構、各煙花爆竹經營單位應結合自身特點和法律法規要求,定期或不定期組織事故應急預案救援演練。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根據工作需要組織開展煙花爆竹經營安全事故的應急演練。通過演練,達到檢驗預案、鍛煉隊伍、磨合機制、宣傳教育和完善準備的目的。應急演練可采用桌面演練、現場演練等形式。
7.附則
7.1 應急預案制定
本預案由市應急管理局負責編制,報市政府批準后組織實施。
7.2 應急預案修訂
隨著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機構調整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以及根據應急處置過程中和各類應急演練中發現的問題及出現的新情況,應適時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
7.3 預案的實施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煙花爆竹門店應急預案 篇3
一、指導思想
以上級通知精神為指針,認真貫徹執行文件精神,切實維護校園秩序,保障學校及師生人身財產安全,嚴防煙花爆竹安全事故發生,努力構建安全、穩定、和諧的校園環境。
二、工作目標
通過宣傳禁放煙花爆竹規定,增強師生及家屬的安全意識,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嚴防煙花爆竹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學校正常的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
三、組織領導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四、主要措施
1、廣泛宣傳,加強教育,增強師生員工的禁放意識。
充分利用校園網、宣傳欄、黑板報、廣播、電子屏等宣傳陣地和召開教職工會、班會、集會宣傳、簽字承諾等形式,廣泛開展宣傳教育活動,學習上級文件精神和我校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方案,教育師生及家屬不買、不藏匿、不燃放煙花爆竹,增強廣大師生員工及家屬的禁放意識、安全意識、公德意識、自律意識,提高遵守法規和學校禁放規定的自覺性。
2、強化管理,加強巡查,增強師生員工的安全意識。
一是加強對學生的教育與監管,確保學生不攜帶、不燃放煙花爆竹。門衛嚴格負責外來人員及學生上學時登記檢查,積極宣傳勸阻,杜絕煙花爆竹進校園。每天的值班人員負責學生的巡查與學生管理,教育監督學生不攜帶、不燃放煙花爆竹。各班班主任負責對學生的教育與管理,實行教育與管理相結合,搜查與勸阻相結合,確保學生不攜帶、不燃放煙花爆竹。各值班人員及政教處人員負責學生課間的巡查。
二是加強重點部位、重點時段的監管與巡查,確保校園內無存放、燃放煙花爆竹現象。值日領導、值日教師、門衛、各班班主任負責學生在校期間的教育與管理。實行24小時監督,發現問題及時上報政教處,對不服從管理,違反規定擅自燃放煙花爆竹的人員一要進行勸阻,二要按照學校有關制度進行懲罰,三要向公安機關舉報。
五、工作要求
政教處、教導處、大隊部要積極宣傳落實校園禁放煙花爆竹的規定,逐步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處置能力;一旦發現攜帶、燃放現象及其他事故,要立即上報政教處,凡是遲報、誤報、不報的一律以學校安全制度追究責任。
如因宣傳、控制等工作不到位,導致校園內出現燃放煙花爆竹現象的,一查到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是教工或教工家屬的,師德年度考核不合格,并進行問責;是班級學生的,將按人次扣除班級量化積分,并對班主任進行問責;在教室、操場、家屬樓等地出現燃放現象的,將追究各管理員、值班人員、班主任及重點部位的監管人員的責任;對燃放煙花爆竹造成事故的.,由燃放者本人承擔一切損失和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