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公司小區安全應急預案(通用3篇)
物業公司小區安全應急預案 篇1
物業服務中心保安工作應急預案
一、盜竊和破壞事件
1、發現盜竊和破壞事件或接到報警后,應立即查清樓號、單元號、樓層,通知當班保安領班派員前往現場查驗,并通知監控值班員密切注意相關畫面,監視犯罪嫌疑人動向。保持冷靜,如能處理的可及時處理,否則監視現場,記住犯罪嫌疑人的面貌、體形、服飾和特征,防止犯罪嫌疑人逃逸,并注意自身安全。
2、保安部經理或當班領班接報后,視情況盡快派適當數量的保安趕赴現場,盡可能制止一切盜竊和破壞行為,在力所能及的情況下堵截捉拿犯罪嫌疑人,同時向警方報警,報警時要說清地點及案件性質。
3、保安人員在事件中捕獲犯罪嫌疑人,應詢問記錄后移交警方處理,并根據警方要求提供情況和證據,嚴禁施刑拷打、審訊和扣押,并應勸阻業主和圍觀人員打罵犯罪嫌疑人。
4、若犯罪嫌疑人在警方到來以前已逃離現場,保安人員應注意保護現場,阻止任何人員進入或接近現場,并不得觸動現場任何物品和門窗,等候警方前來處理。
5、如在作案現場發現有人受傷,應在保護好現場的基礎上,通知醫護人員前來救護。
6、在抓捕犯罪嫌疑人的過程中,若有需要可臨時關閉所有出入口,勸阻業主及訪客暫停出入,配合防止犯罪嫌疑人乘機逃逸。
7、警方人員到達后,保安員應清楚記下警官官銜、編號及報案編號,并積極提供線索,配合警方人員辦案。
8、事件中若涉及人員傷害和財產損失,應協助警方保留證據。
二、意外傷亡事件
1、小區內出現人員意外傷亡事件,保安人員應立即趕赴現場,查明情況,向保安部經理或總經理匯報。
2、若傷者尚未死亡,應在保護現場的同時立即組織搶救,并通知醫療救護中心。對骨折傷員一定要注意盡量不要搬動,防止使傷情加重。撥打急救電話時要說明受傷原因、準確地點,以便讓救護車第一時間趕到現場。
3、若傷亡事故系由觸電引起,保安人員應就近切斷電源或用絕緣物(如干燥的木桿、竹竿或塑料、橡膠)將電源撥離觸電者,再施進行搶救。嚴禁在沒有切斷電源的情況下,用手直接去拉觸電者或用金屬桿去撥離電源,以防自身觸電。
4、若傷亡事故系由設備故障或設施損壞引起,保安部應立即通知工程部經理(或主管)到場,共同制訂搶救方案同時通知急救中心。
5、若傷亡事故系由溺水引起,保安人員或其他員工應立即搶救,若落水者喝水較多,應讓傷者頭朝下倒立,按壓腹部,使其吐出喝入之水,必要時施行人工呼吸并通知急救中心。
6、若傷亡事故系由高層墜落、物品砸傷引起,在搶救傷員的同時,應保護好現場,攝下照片或錄像,留下目擊者,同時向警方報警。
7、若傷亡事故系由交通肇事引起,應在保護好現場、搶救傷員的同時,記錄肇事車輛,留下駕駛員和目擊者,如有監控錄象,保存相關錄象,報請警方處理。若交通事故引起小區內交通堵塞,應開辟旁行通道,積極疏導交通,并設立警戒線,防止破壞現場。
8、對于涉嫌刑事案件造成的傷亡,一定要先報警,警方到來之前,在保護好現場的同時搶救傷員。
9、傷者被送往醫院搶救時,應記錄下救護車號碼、送往醫院以及傷者情況。
10、詳細記錄意外傷亡經過。協助相關部門在事發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給公司總經理,以便公司總經理視情況向有關方面匯報并查找原因,落實責任。
三、火災應急預案
1、日常巡視:發現有火災苗頭,如煙、油、味、色等異常狀態,必須立即向消防監控室報警(注意當現場異味為液化氣等易燃氣體時,嚴禁在現場用手機、對講機、電話報警,應該脫離現場到安全區域后再報警,以防電火花引爆易燃氣體),查明真相,并做好應急準備。
2、目擊報警
(1)如火勢初期較小,保安員應立即就近用滅火器將其撲滅,先滅火后報警。
(2)如火勢較大,自己難以撲滅,應采取最快方式撥打119火警電話,并通知值班經理和物業服務中心經理。
(3)立即關閉附近的電閘及煤氣,并阻止火勢蔓延。
(4)引導火警現場附近的人員用濕毛巾捂住口鼻,迅速從安全通道撤離,同時告訴疏散人員不要使用電梯逃生,以防停電被困。
(5)在消防人員未到達火警現場前,應采取相應的措施,使用火警現場附近的消防設施進行撲救。
(6)帶電物品著火時,應立即設法切斷電源,在電源切斷以前,嚴禁用水撲救,以防引發觸電事故。
2.消防監控室報警
(1)消防監控室值班人員一旦發現消控設備報警或接到火警報告后,應立即通知保安人員趕赴現場確認,并通知消防專管員。
(2)火情確認后立即通報保安部經理或當班領班,由其迅速召集人員前往現場滅火、警戒、維持秩序和組織疏散。
(3)立即將火情通報物業總經理或值班領導以及工程部經理。
(4)值班人員堅守崗位,密切觀察火警附近區域的情況,如有再次報警,應立即再次派人前往查看確認。如有業主打電話詢問,注意不要慌張,告訴業主:“火情正在調查中,請保持冷靜,如果需要采取其它措施,我們將會用緊急廣播通知您”,同時提請業主關好門窗。
(5)接到現場滅火指揮部下達的向“119”報警的指令時,立即按要求報警,并派人前往路口接應消防車。
(6)接到現場滅火工作總指揮傳達的在小區內分區域進行廣播的指令時,立即按要求用普通話(或中英文)進行廣播,注意廣播時要沉穩、冷靜,不要驚慌,語速要適當,語音要清晰。特殊情況下,應派保安員或管理員逐單元上門通報,通報順序為:
起火單元及相鄰單元起火層上面2層起火層下面1層。
(7)詳細記錄火災撲救工作的全過程。
3.報警要求
(1)內部報警應講清或問清:起火地點、起火部位、燃燒物品、燃燒范圍、報警人姓名、報警人電話。
(2)向“119”報警應講清:小區名稱、火場地址(包括路名、門牌號碼、附近標志物)、火災發生部位、燃燒物品、火勢狀況、接應人員等候地點及接應人、報警人姓名、報警人電話。
4.消防隊到達現場后協助消防隊的所有滅火工作
5.成立臨時指揮部
(1)物業總經理或值班經理接到火警報告后,應立即趕赴指定地點或火警現場,并通知相關人員到場,成立臨時滅火指揮部。
(2)臨時指揮部由物業總經理、保安部經理、工程部經理、服務部部經理、消防專管員以及其他相關人員組成,由物業總經理任臨時總指揮。物業總經理尚未到場時,由保安部經理或值班經理代任總指揮。
(3)臨時滅火指揮部職責:負責火災現場的所有指揮、調度、協調工作。5.疏散及警戒
(1)保安部接到火警通知后,應迅速成立警戒組,布置好小區內部及外圍警戒。
(2)清除小區外圍和內部的路障,疏散一切無關車輛和人員,疏通車道,為消防隊滅火創造有利條件。
(3)控制起火大樓底層出入口,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大樓,指導疏散人員離開,保護從火場上救出的貴重物資。
(4)保證消防電梯為消防人員專用,引導消防隊員進入起火層,維持滅火行動的秩序。
(5)加強對火災區域的警戒,保護好火災現場,配合公安消防部門和調查組對起火原因的勘察。
(6)保證非起火區域和全體業主、訪客的安全,防止犯罪分子趁火打劫。
6.善后工作
(1)火災撲滅并經公安消防部門勘察后,應配合工程部迅速將小區內的報警和滅火系統恢復至正常狀態。
(2)組織人員清理滅火器材,及時更換、補充滅火器材。
(3)協助統計人員傷亡情況和小區財產損失情況,上報滅火指揮部及總經理。
在物業服務中心的統一調度下,協同其他部門做好應急搶險工作。
物業公司小區安全應急預案 篇2
01目擊報警
1.小區任何區域一旦著火,發現火情的人員應保持鎮靜,切勿驚慌。
2.如火勢初期較小,目擊者應立即就近采用滅火器將其撲滅,先滅火再報警。
3.如火勢較大,自己難以撲滅,應采取最快方式用對講機、電話或打碎附近的手動報警器向消防室報警。
4.關閉火情現場附近的門窗以防止火勢蔓延,并立即關閉附近的電閘及煤氣。
5.引導火警現場附近的人員用濕毛巾捂住口鼻,迅速從安全通道撤離,同時告訴疏散人員不要使用電梯逃生,以防停電被困。
6.切勿在火警現場附近高喊:“著火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混亂。
7.在撲救人員到達火警現場前,報警者應采取相應措施,使用火警現場附近的消防設施進行撲救。
8.帶電物品著火時,應立即設法切斷電源,在切斷電源以前,嚴禁用水撲救,以防引發觸電事故。
02報警要求
1.內部報警應講清或問清:
A、起火地點;
B、起火部位;
C、燃燒物品;
D、燃燒范圍;
E、報警人姓名;
F、報警人電話;
2.向“119”
報警應講清:
A、小區名稱;
B、火場地址
C、火災發生部位;
D、燃燒物品;
E、火勢情況;
F、接應人員等候地點及接應人;
G、報警人姓名;
H、報警人電話;
03成立臨時指揮部
1.物業服務中心客服主管及秩序主管接到火警警報后,應立即趕赴指定地點或火警現場,并通知相關人員到場,成立臨時滅火指揮部。
2.臨時指揮部由綜合管理中心、客服部、工程部、秩序部以及其他相關人員組成。
3.根據火勢情況及時制定相應對策,向各部門下達救災指令;
4.根據火勢情況及時確定是否疏散人員;
5.立即集合義務消防隊,指揮義務消防隊員參加滅火,并保證消防用水的供應。
6.在火勢難以控制時,應及時下達向“119”報警的指令;
7.根據火勢情況,成立疏散組、搶救組、警戒組,組織救人,搶救和保管重要物資及檔案,維持現場秩序。
8.下令將消防電梯降至首層,派專人控制,轉供滅火工作之用。同時停止起火區域的其他電梯和中央空調運行。
9.根據火勢情況決定是否采用部分或全部斷電、斷氣、打開排煙裝置等措施;
10.消防隊到達后,及時向消防隊領導準確地提供火災情況和水源情況,引導消防隊進入火災現場,協助消防隊滅火,并協助維持現場秩序,安頓疏散人員。
11.火災撲滅后,組織各部門進行善后工作。
04人員的疏散和救護
小區內發生火情時,各部門員工的任務是滅火、疏散人員、搶救和保管重要物資和維持秩序,危急關頭以疏散、救護人員為主。火災發生后,每一位員工都要牢記自己的首要職責是保護業主、訪客及自己的生命安全。
1.火災發生后,由疏散組負責安排人員,為業主和訪客指明疏散方向,并在疏散路線上設立崗位進行指導、護送業主和訪客向安全區域疏散。這時切記要提醒大家不要乘坐電梯,如果煙霧較大,要告知大家用濕毛巾捂住口鼻,盡量降低身體姿勢有序、迅速離開。
2.人員的疏散以就近安全門、消防通道為主,也可以根據火場實際情況,靈活機動地引導人員疏散。
3.認真檢查起火區域及附近區域的各個單元。并關閉門窗和空調。發現有人員被困在起火區域,應先營救被困人員,確保每一位業主和訪客均能安全撤離火場。
4.接待安置好疏散下來的人員,通過良好的服務穩定人們的情緒,并及時清點人員,檢查是否還有人沒有撤出來。
5.疏散順序為:先起火單元及相鄰單元,后起火上面2層和下面1層。疏散一般以向下疏散為原則(底層向外疏散),若向下通道已經被煙火封住,則可考慮向屋頂撤離。
5.6在火場救下的受傷業主、訪客以及撲救中受傷的員工,由搶救組護送至安全區,對傷員進行處理,然后送醫院救治。
05警戒
1.接到火警通知后應迅速成立秩序警戒組,布置好小區幾外圍警戒。
2.清除小區外圍和內部的路障,疏散一切無關車輛和人員,疏通車道,為消防滅火創造有利條件。
3.控制起火大樓底層出入口,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大樓,指導疏散人員離開,保護從火場上救出的重要物質。
4.保證消防電梯為消防人員專用,引導消防人員進入起火層,維持滅火行動的秩序。
5.加強對火災區域的警戒,保護好火災現場,配合公安消防部門和調查組對起火原因進行調查。
6.保證非起火區域和全體業主、訪客的安全,防止犯罪分子趁火打劫。
06善后工作
1.火災撲滅并經公安消防部門勘測后,工程部應迅速將小區的報警和滅火系統恢復至正常狀態。
2.秩序部組織人員清理滅火器材,及時更換、補充滅火器材。
3.秩序及工程及客服部統計傷亡情況和小區財產損失情況,上報公司。
4.綜合管理中心組織員工對受災業主/用戶進行慰問,并根據實際情況給予切實幫助。
5.環境組組織員工對火災現場進行理,恢復整潔,對因逃生或救火損壞的花木進行搶救或補種。
6.滅火指揮部應召開會議,對火災撲救行動進行回顧和總結。
7.客服中心收集可疑情況,配合調查組對火災事故進行調查。
8.如果小區財產辦有保險,則由財務部門聯系保險公司進行索賠。
物業公司小區安全應急預案 篇3
為積極應對冰雪惡劣天氣災害,動員全社會力量參與市城區清雪除冰工作,確保降雪期間及雪后道路暢通,最大限度地減少冰雪對居民工作、生活秩序的影響,根據《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實施辦法》、《濮陽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暫行辦法》,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清雪除冰工作按照“統一領導、分區負責、屬地管理、部門落實、門前自包、全民參與”的原則,轄區內所有單位和個人都要牢固樹立“濮陽是我家,清雪靠大家”的觀念,切實履行清雪除冰的責任和義務,將其提高到鞏固創建成果、構建和諧社會、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樹立濮陽形象的高度來認識,做到以雪為令、見雪行動、人人參與、及時清除。
二、組織領導
成立濮陽市城區清雪除冰指揮部,由市政府常務副市長任指揮長,分管城建的副市長和中原油田石油勘探局分管副局長任副指揮長,成員為市政府協調城建工作的副秘書長、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局長、市城市管理局局長、各區(管委會)區長(主任)、市直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城市管理局,辦公室主任由城市管理局局長兼任。應急預案啟動后,指揮部辦公室與市應急辦聯合辦公。同時,動員全市社會各界(含市轄區、中原油田)立即開展清雪除冰工作。
三、責任分工
(一)市清雪除冰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全市清雪除冰預案的制定、啟動、組織、協調等工作。
(二)市應急辦公室負責指令下達工作。
(三)市委市政府督查局負責對全市清雪除冰各責任單位的督導檢查。
(四)市城市管理局負責市城區城市道路主次干道機動車道的清雪除冰工作;負責環衛隊伍的統籌調度并根據我市清雪除冰需要,購置、租賃清雪除冰設備、材料和物資。
(五)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負責市城區道路兩側(機動車道以外區域)各企事業單位、門店清雪除冰邊界、范圍的劃定、確認,并進行督導檢查。
(六)市財政局負責除雪機械及融雪劑等設備物資資金的保障,負責特大雪災所用資金的籌措,保證及時足額撥付到位。
(七)市公安局負責清雪除冰期間的交通疏導,必要時對橋梁和道路實施局部封閉,對運雪車輛開放禁行路段,保障清雪除冰車輛安全暢通。
(八)市住建局負責組織對建筑工地及出入口(含對應責任路面)的'清雪除冰工作。
(九)市房地產管理中心負責全市物業管理住宅小區的清雪除冰工作。
(十)市氣象局負責做好降雪預報,特別是大雪、暴雪,要在降雪前12小時向市指揮部和全市發布雪情預報、預警信息,為啟動和終止本預案提供決策依據和建議。
(十一)市交通運輸局負責汽車站站內及人流、車流出入口的清雪除冰工作。
(十二)市公路局負責穿越市城區的國道、省道的清雪除冰工作。
(十三)市工商局、市市場發展服務中心負責市場的清雪除冰工作。
(十四)市文廣新局負責管轄范圍內公園綠地、廣場游園等區域的清雪除冰工作。
(十五)市高速公路管理部門負責收費站出入口(含對應路面)的清雪除冰工作。
(十六)市鐵路管理部門負責火車站站內、廣場、人流出入口等管轄范圍的清雪除冰工作。
(十七)市直各企、事業單位,機關、學校、團體要根據路段責任分工,負責責任范圍內的清雪除冰工作。
(十八)華龍區、開發區、工業園區、城鄉一體化示范區、中原石油勘探局負責組織、督導本轄區范圍內的清雪除冰和物資儲備工作。
(十九)城區街道辦事處(鄉)在區指揮部的領導下,組織轄區內行政村、沿街門店的清雪除冰工作。
(二十)濮陽日報社、市廣播電視臺負責會同市清雪除冰指揮部辦公室及時向全市播報清雪除冰通知及宣傳報道。
四、區域劃分
(一)華龍區、開發區、工業園區、城鄉一體化示范區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和環衛保潔區域,負責本轄區范圍內管理的主次干道和背街小巷、單位、居住區的清雪除冰工作(環衛專業隊伍以主次干道機動車道為主)。
(二)中原石油勘探局負責大慶路以東(不含大慶路)除華龍區目前承擔的部分路段外的道路和油田基地單位、社區的清雪除冰工作。
(三)市城區事業單位、機關團體、學校及所有沿街門店,按照“門前自包”的原則,根據所處位置及責任路段相應長度開展清雪除冰工作(主干道的人行道、慢車道,次干道自墻角線至路側石,背街小巷全部路面)。
(四)過街天橋、廣場、公園、游園等場所的清雪除冰工作分別由各管理單位負責。
(五)市城區已征用尚未建成使用地段,由用地單位負責做好清雪除冰工作。未征地段和行政村入口由街道辦事處(鄉)組織行政村做好清雪除冰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中到大雪按照“機械清理為主、人工清理為輔、全面參與、協同作戰”的原則進行。
(二)要做到隨掃、隨清、隨運,不積堆、不留底。
(三)充分利用中午氣溫較高和道路車輛、行人較少的有利條件,加大清雪除冰力度。
(四)禁止將撒鹽的積雪倒入綠地、花壇和樹穴中。
(五)清雪后,主次干道和背街小巷通行基本順暢。
六、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機制
各責任單位要把清雪除冰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周密部署、精心安排。建立一把手為第一責任人的責任體系和責任追究機制,層層落實責任,進一步健全清雪除冰工作機構,并制定本部門、本單位清雪除冰應急預案,一式三份報市指揮部辦公室。
(二)強化指揮調度
降雪期間,各責任單位第一責任人要親自組織、靠前指揮,保證本轄區、本單位清雪除冰任務按時完成。各單位接到雪情通知后,要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及時通報情況,確保通訊暢通。
(三)加強協調配合
各責任單位要按照各自職責分工,加強溝通,協作配合,統一行動,有效做好清雪除冰工作。同時積極發揮新聞媒體的宣傳、引導和監督作用,及時報道清雪除冰工作動態,增強廣大市民自覺履行清雪除冰義務的意識。
(四)強化督導
市清雪除冰指揮部辦公室要會同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利用電視、廣播、報紙、網絡等媒體,采用信息、簡報等形式,及時宣傳清雪除冰工作中涌現出的先進集體和個人,對完成任務較好的單位及時給予表彰,對不能按時完成任務的給予通報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