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室發生火災應急預案(精選3篇)
控制室發生火災應急預案 篇1
1、 如有火災發生, 現場火災確認人員應立即用對講機或附近消防電話插孔處用消防電話分機等通訊工具向消防控制室反饋火災確認信息。可根據火災燃燒規模情況決定利用現場滅火器材進行撲救還是立即疏散轉移。
2、 消防控制室內值班人員接到現場火災確認信息后, 必須立即將火災報警聯動控制開關轉入自動狀態,負一樓泵房消防栓系統、噴淋系統控制柜打到自動狀態。
3、 撥打 119 火警電話響消防部門報警。
(1) 撥通“119” 后, 應確認對方是否為“119” 火警受理臺, 以免撥錯。
(2) 準確爆出建筑物所在地地址(路名、 街區名、 門牌號), 說明建筑物所處地理位置及周圍明顯的建筑物或道路標志。
(3) 簡要說明起火原因、是否有人員被困及火災范圍。
(4) 等待接警人員提問, 并簡要準確地回答問題。
(5) 掛斷電話后, 通知保安或消防巡查人員做好迎接消防車的各項準備工作。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應及時通知安全科主任,夜間同時告知值班領導。值班領導上報上級領導及火災消防事故處置領導小組,同時立即啟動單位內部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啟動相應的聯動設備, 如消防栓系統、 噴淋系統、 防排煙系統等消防設施。
6、 根據火災的發展情況,可利用消防應急廣播說明情況,疏散路線,并穩定人員情緒。
7、組織滅火
(1)組織人員查看火情,掌握火勢發展情況,并隨時向指揮組匯報。
(2)根據火勢,指揮切斷電源,保證消防用水及消防泵正常。
(3)組織指揮人員在確保安全情況下滅火、搶救傷員及疏散物資,關閉著火層防火門,防止火勢蔓延。
消防隊到場后, 要如實報告情況, 協助消防人員撲救火災, 保護火災現場, 調查火災原因, 做好火警記錄。
9、疏散和救護
(1)根據建筑特點和周圍情況,事先劃定供疏散人員集結的安全區。
(2)疏散責任到人,由各科室義務消防員和引導員在疏散路線上分段指明方向,并查清是否還有人留在著火或應疏散的區域內。
(3)組織醫護人員在安全區及時對傷員進行處理或送醫院救治。
(4)災后現場清理,有相關人員詳細檢查不留死角,確保無遺漏人員。
(5)認真清理著火區所有物品,將損壞物品逐項登記如實上報有關部門。
控制室發生火災應急預案 篇2
一、適用范圍
高層民用建筑是指10層和10層以上的住宅建筑或住宅高度超過24米的公共建筑;高層工業建筑是指2層及2層以上、建筑高度超過24米的廠房或庫房。 本預案適用于我市各類高層建筑,發生重、特大火災,撲救難度較大,易造成較大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易造成較大社會影響的情況。
二、基本原則
(一)統一領導、統一指揮原則。高層建筑發生火災事故,特別是重、特大火災事故,必須在高新區管委會、稽山派出所、越城區消防大隊的統一領導下開展滅火救援行動,保證滅火救援工作協調有序地開展。
(二)加強第一出動原則。撲救高層建筑的火災應調集足夠的消防警力,才能有效地控制火勢和搶救人命,從而把握火場的主動權。同時更要加強舉高消防車和專勤消防車的調集,以充分發揮裝備的優勢,提高滅火救援效能。
(三)堅持“救人第一”原則。開展滅火救援行動,必須堅持以人為本,以積極搶救人命為首要任務。正確處理救人和其他滅火救援行動的關系。一般情況下,救人應與滅火同步實施,即采用水槍射流撲滅被困人員周圍及疏散通道上的火勢,驅散煙霧,打通救人疏散通道。
(四)堅持“以固為主,固移結合”原則。撲救高層建筑火災,充分利用固定滅火設施,立足自救,適應立體作戰,加強第一出動,堅持“以固定滅火設施為主,固定滅火設施和移動消防裝備相結合”的原則,積極疏散搶救人員、有效控制火勢,消滅火災。
(五)協同作戰、統一行動原則。整個滅火救援現場一盤棋,各種參戰力量都要根據指揮部的指令,按照各自的任務分工統一行動,相互之間要密切配合、協調一致。
三、組織指揮機構及職責
(一)適時成立市公安局應急指揮部
在、市政府、市公安局的領導下,根據災情和現場滅火救援的需要,適時成立市公安局應急指揮部,負責貫徹執行、市政府的各項指示、命令,及時向上級匯報現場情況;統一指揮滅火救援警力,協調社會各參戰力量;決策有關滅火救援行動中的重大事項;調撥各種滅火救援保障物資和交通工具;發布現場信息;維護災情發生地區的社會秩序;協調有關善后工作。其辦公地點設在市公安局指揮中心。
總指揮:市公安局分管消防工作的局領導
副總指揮:指揮部領導、消防支隊領導
成員單位:指揮部、消防支隊、交-警支隊、刑警支隊、屬地公安分局、裝備財務處、科技通信處等相關參與部門以及安監、醫療、供水、供電、燃氣、建筑、氣象等參戰的市屬、區屬政府單位。
(二)及時成立滅火救援現場指揮部
滅火救援現場指揮部負責貫徹執行上級指揮部的各項指示、命令,及時向上級指揮部匯報現場情況,提出對策和行動方案,聽取指示,指揮現場力量開展滅火救援行動。
現場指揮員:消防支隊滅火救援全勤指揮部值班指揮長;
成 員:消防支隊滅火救援全勤指揮部值班指揮助理;消防支隊各參戰大隊滅火救援全勤指揮部值班指揮長;消防支隊各參戰大隊滅火救援全勤指揮部值班指揮助理及參戰各中隊值班指揮員;市公安局現場各參戰部門領導;現場各參戰政府部門、社會力量領導;受災單位相關技術、管理人員;
現場指揮部下設十個工作組:
1、滅火救援行動組:由消防支隊滅火救援全勤指揮部值班指揮助理(戰訓科值班人員),各參戰大隊滅火救援全勤指揮組值班指揮長及負責戰訓值班指揮助理,參戰中隊指揮員組成。負責組織指揮消防力量,積極疏散、營救被困人員,搶救財產,控制、撲救火災。
2、后勤保障組:由消防支隊滅火救援全勤指揮部值班指揮助理(裝備科及行政科值班人員)、各大隊滅火救援全勤指揮組相關指揮助理及黃貝嶺特勤大隊修理中隊人員組成。負責做好支隊參戰救援力量的飲食、飲用水等保障工作;保證滅火救援行動所需器材裝備、油料、滅火劑和特種器材配件等消耗品的供應;組織技術人員及時對現場車輛、裝備進行維修保養,避免因車輛、裝備故障損壞而影響滅火救援行動。必要時,市公安局裝備財務處,市物資部門統一調撥滅火救援所需的物資。
3、通信聯絡組:由消防支隊滅火救援全勤指揮部值班指揮助理(指揮科及科技辦值班人員)和相關技術人員組成。負責保證指揮體系和現場通信聯絡暢通;事故現場有線、無線通信及與各級組織之間信息的傳遞;現場信息的記錄;必要時,可由相關技術部門進行現場通信組網,增強火災現場通信頻率覆蓋的強度。
4、滅火救援專家組:由消防支隊滅火救援全勤指揮部專家組成員;防火、建審有關技術人員,受災建筑有關工程技術人員以及建筑、氣象等有關部門的技術人員組成。負責提供相關的技術支持,解決滅火救援中的技術性問題,對滅火救援行動方案進行可行性分析,提出意見或建議。
5、政工宣傳組:由消防支隊滅火救援全勤指揮部值班指揮助理(政秘處政工監察科、防火處宣傳科值班人員)及參戰大、中隊政委、教導員組成。負責深入滅火救援的第一線,開展政治工作,鼓舞士氣,收集好人好事,起草新聞報道稿,進行火場攝像及現場的督察工作。
6、醫療救護組:由現場醫療單位人員組成。負責做好現場救治和傷病員轉運。
7、工程搶險組:由消防支隊滅火救援全勤指揮部建審處聯絡員、各大隊技術人員,受災建筑相關技術人員和現場供水、供氣、供電等單位人員組成。負責建筑內固定消防設施的充分利用;根據現場指揮部的命令,加強對事故區域的供水;截斷現場區域內電力、可燃氣體和液體輸送,限制用火用電等。
8、現場控制警戒組:由屬地公安分局人員(或地鐵治安大隊人員)組成。負責維護現場秩序,協助組織人員進行疏散;根據現場指揮部劃定的警戒范圍對現場外圍進行警戒;保護滅火救援物資和現場重要物資的安全,防止不法份子乘火打劫。高層建筑內部受火勢威脅的人員疏散和內部的警戒由 消防支隊負責。
9、交通管制組:由交-警支隊人員組成。負責對事故現場的警戒區、控制區進行交通管制,并開辟綠色通道保障滅火救援等車輛順利進出事故現場;
10、火災調查組:由消防支隊滅火救援全勤指揮部值班指揮助理(防火處值班人員)、轄區大隊滅火救援全勤指揮組值班指揮助理(防火科或其他值班人員)和刑警支隊有關人員組成。負責對火災現場進行勘查,固定現場證據,調查火災原因,確認火災責任。刑警支隊負責執行調查取證、破案、抓捕犯罪嫌疑人的任務。
四、力量調集
市公安局消防支隊119指揮中心接到火災事故報警后,迅速按類型級別分類處置,采取就近原則,調集6 —12臺消防車到場。同時,通知轄區大隊全勤指揮組到場,必要時調集特勤大隊、鄰近大、中隊作為為增援力量,轄區大隊全勤指揮組指揮長,應不間斷地向消防指揮中心反饋現場情況,消防指揮中心可根據現場情況及現場指揮長的請求,調集支隊滅火救援全勤指揮部及通知醫療救護、建筑、供水、供電、燃氣等有關部門到場協助。同時,向其他支隊領導及市公安局指揮中心報告情況,請求調集相關警種協助滅火救援。
五、滅火戰術及處置措施
(一)滅火戰術要點
1、堅持“救人第一”的指導思想,正確處理救人和其他滅火救援行動的關系。
2、確定進攻起點層。進攻起點層一般選擇在著火層下一層或下二層。進攻起點層既是進攻起點,又是前沿指揮所,還是人員、器材的集結處。
3、內攻為主,內外夾攻,上下合擊,堵截火勢。首先充分利用固定消防設施實施內攻;其次用消防車載水炮、舉高消防車等出水,堵截控制從外部窗戶、陽臺竄出的火焰及飛火。力量部署順序是先著火層,其次著火層上層,后是著火層下層。力量部署數量應是著火層大于著火層上層,著火層上層大于著火層下層。水槍陣地要依托防火、防煙分區,且靠近火點或各種豎向管井的開口部位。
(二)滅火救援措施
在現場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滅火救援行動組指揮到場的滅火警力采取的處置措施為:
1、組織火情偵察
第一到場的消防中隊要迅速組織火情偵察,及時反饋情況;現場指揮部成立后,火情偵察由消防支隊、大隊、中隊各級偵察小組分別組織,確保在火災撲救的各階段,前線第一手信息的及時傳遞,為調整滅火作戰行動提供依據。具體方法有:
(1)外部觀察和詢問知情人。迅速了解起火的樓層、被困人員情況;有無易燃、易爆及貴重物品;起火建筑職工的初戰情況。
(2)轄區消防大、中隊到場后迅速占領著火建筑的消防控制中心,利用消防控制中心了解:接受火災報警、發出火災信號和安全疏散指令情況;自動滅火系統,防、排煙系統,通風、空調系統的運作情況;非消防用電是否切斷及消防電源和消防電梯的運行情況;燃氣管道關閉情況;消防控制中心對建筑消防設施聯動控制的情況;通過屏幕顯示,明確起火部位、火災范圍、火災發展蔓延趨勢、人員受煙和火勢威脅程度,并根據救人、滅火的需要,指導消防控制中心人員發出相關指令。
(3)組織內部偵察。消防員佩戴好空氣呼吸器和通迅、照明器材深入建筑內部進行偵察,了解:被困人員數量、位置和疏散路線、方式;燃燒的物質、范圍、
火勢蔓延的方向及進攻路線和堵截陣地設置的位置;消防給水系統是否正常運轉。
2、組織疏散和搶救人員
(1)利用應急廣播系統,穩定被困人員的情緒,組織引導被困人員有秩序的疏散,防止驚慌、擁擠和跳樓;
(2)疏散和搶救人員的基本順序。首先是著火層,其次是著火層上層,爾后是著火層下層。在力量允許的情況下,最好能同時進行。
(3)疏散和搶救人員的途徑。從疏散通道(走廊)、出口,經消防電梯、防煙樓梯、封閉樓梯或室外疏散樓梯,直接下到地面建筑外、進入避難層(間)或起火層的下一層。同時利用云梯消防車、緩降器、其他救生器材(救生網、袋、氣墊、繩索)等救人。
3、充分利用消防設施登高進攻
(1)內部進攻。利用樓梯(防煙、封閉)、消防電梯進攻;
(2)外部進攻。利用登高裝備進攻(室外樓梯、建筑平臺、舉高消防車、消防梯等)
(3)內外結合進攻。
4、利用高層建筑固定給水系統進行火場供水。
(1)利用消防水箱供水;
(2)利用建筑物內部消防水泵向豎管供水;
(3)利用水泵結合器向室內管網補充供水;
(4)利用登高裝置供水;
(5)消防車直接供水。當室內固定給水設施以及水泵結合器不能滿足火場供水的需求時,可通過消防車或消防水泵直接耦合串聯,沿樓層垂直鋪設水帶供水。
5、火場排煙
利用機械排煙系統(均為固定防、排煙系統)排煙,排煙塔、排煙豎井、排煙窗、自然排煙口排煙以及噴霧水、高倍數泡沫、移動排煙裝備和破拆排煙等。
六、處置工作保障
(一)警力保障
處置高層建筑火災應加強轄區大、中隊第一出動力量,消防特勤大隊和鄰近大、中隊為增援力量。在值班警力無法滿足滅火救援需要時,消防支隊召回副班、休班警力,保證投入滅火救援力量的補充和輪換。
(二)裝備保障
消防支隊應加強對舉高、專勤消防車和特種裝備器材的日常維護和保養,保證隨時拉得出,用得上。現場維修技術人員要及時排除裝備使用中的故障。 消防支隊加強滅火救援耗材和滅火劑的日常儲備。適時啟動物資緊急調撥機制,向消防部門戰備倉庫、生產廠家和消防設備公司,市公安局裝財處、市物資部門申請調撥。
(三)后勤保障
做好一線滅火救援人員飲水、飲食和休息輪換等保障。
(四)通信保障
消防支隊指揮處指揮科、科技辦日常加強對講機基地點臺和手持對講機進行檢查、維護,保障對講機的通訊聯絡暢通。爭取在基層消防中隊配備一定數量的插孔電話;戰時確保滅火作戰指揮迅速、準確、保密、不間斷。市局應急指揮部和現場指揮部之間通信聯絡保障由科通處負責。
(五)技術保障
消防支隊防火、建審技術人員,受災建筑的工程技術人員,市建筑、氣象、供水、供電等相關部門的技術人員為現場指揮部的指揮決策提供技術支持。
(六)訓練保障
消防支隊加強對全市高層建筑的“六熟悉”工作,完善各重點高層建筑滅火作戰預案的制定;加強對高層建筑火災撲救理論和高層建筑內消防系統的學習;加強對車輛裝備、特種器材的熟悉使用;加強針對高層建筑滅火戰術、戰法的演練。
七、滅火行動要求及注意事項
(一)所有參戰人員應按照各自的任務分工,穿戴好個人防護裝備,攜帶器材和工具,方能投入戰斗。
(二)進入消防控制室,應向值班人員和工程技術人員了解情況,由他們操作設備。
(三)登高和疏散、搶救人員時,應首先使用消防電梯和消防樓梯。組織疏散和搶救人員時應注意選好疏散出口和通道,搞好人員分流。
(四)開通廣播系統時,應先通知著火樓層和受煙、火威脅的上層人員,以免整個大廈人員驚慌,造成擁擠,影響疏散。
(五)使用水泵結合器向室內管網供水時,一定要搞清該水泵結合器的供給范圍,防止誤接。并使消防車水泵出水口壓力與固定消防設施出口壓力基本匹配。在水泵結合器發生故障時,可使用底層室內消火栓向豎管供水。
(六)在進行排煙前,要關閉通風、空調系統;在煙霧流經部位和出口應相應做好射水準備;對密閉房間排煙時,應逐漸開啟排煙口,并用噴霧或開花水槍掩護,防止發生爆燃。
(七)防止玻璃幕墻在火焰、高溫和水沖擊的作用下爆裂,濺落傷人。
控制室發生火災應急預案 篇3
無論何時,一旦發現有火災苗頭,如煙、油、味、色等異常狀態,每一位員工都必須立即向消防監控室報警(注意當現場異味為液化氣等易燃氣體時,嚴禁在現場用手機、對講機、電話報警,應該脫離現場到安全區域后再報警,以防電火花引爆易燃氣體),請其派人查明真相,并做好應急準備。
1.目擊報警
1.1轄區任何區域一旦著火,發現火情的人員應保持鎮靜,切勿驚慌。
1.2如火勢初期較小,目擊者應立即就近用滅火器將其撲滅,先滅火后報警。
1.3如火勢較大,自己難以撲滅,應采取最快方式用對講機、電話或打碎附近的手動報警器向消防監控室報警。
1.4關閉火情現場附近之門窗以阻止火勢蔓延,并立即關閉附近的電閘及燃氣。
1.5引導火情現場附近的人員用濕毛巾捂住口鼻,迅速從安全通道撤離,同時告訴疏散人員不要使用電梯逃生,以防停電被困。
1.6切勿在火警現場附近高喊:“著火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恐慌及混亂。
1.7在撲救人員未到達火警現場前,報警者應采取相應的措施,使用火警現場附近的消防設施進行撲救。
1.8帶電物品著火時,應立即設法切斷電源,在電源切斷以前,嚴禁用水撲救,以防引發觸電事故。
2.消防監控室報警
2.1消防監控室值班人員一旦發現消防監控設備報警或接到火警報告后,應立即通知安保人員趕赴現場確認,并通知監控室值班員。
2.2火情確認后立即通報保安主管或當班班長,由其迅速召集人員前往現場滅火、警戒、維持秩序和組織疏散。
2.3立即將火情通報物業經理或直接上報中心領導。
2.4值班人員堅守崗位,密切觀察火警附近區域的情況,如有再次報警,應立即再次派人前往查看確認。如有人打電話詢問,注意不要慌張,并告知:“火情正在調查中,請保持冷靜,如果需要采取其它措施,我們將會用緊急廣播通知您”,同時提請問詢人員關好門窗。
2.5接到現場滅火指揮部下達的向“119”報警的指令時,立即按要求報警,并派人前往路口接應消防車。
2.6接到現場滅火工作總指揮傳達的在轄區內分區域進行廣播的指令時,立即按要求用普通話(或中英文)進行廣播,注意廣播時要沉穩、冷靜,不要驚慌,語速要適當,語音要清晰。特殊情況下,應派保安員或客服人員逐層上樓通報,通報順序為:
起火樓層及相鄰樓層→起火層上層→起火層下層。
2.7小型火災組織微型消防隊滅火,三人一組。20分鐘內無法撲滅的火災必須撤出應急滅火人員。由專業消防對組織滅火。
2.8詳細記錄火災撲救工作的全過程。
3.報警要求
3.1內部報警應講清或問清:
A.起火地點;
B.起火部位;
C.燃燒物品;
D.燃燒范圍;
E.報警人姓名;
F.報警人電話。
3.2向“119”報警應講清:
A.辦公樓轄區名稱;
B.火場地址(包括路名、門牌號碼、附近標志物);
C.火災發生部位;幾層、辦公室、會議室、倉庫等
D.燃燒物品;
E.火勢狀況,是否有人員被困;
F.接應人員等候地點及接應人;
G.報警人姓名;
H.報警人電話。
4.成立臨時指揮部
4.1中心領導接到火警報告后,應立即趕赴指定地點或火警現場,并通知相關人員到場,成立臨時滅火指揮部。
4.2臨時指揮部由中心領導、物業管理部經理、保安班主管、工程班主管、保潔班主管、微型消防隊員以及其他相關人員組成,由中心領導任臨時總指揮。中心領導尚未到場時,由物業管理部經理代行臨時指揮。
4.3臨時滅火指揮部職責:
4.3.1根據火勢情況及時制定相應對策,向各部門下達救災指令。
4.3.2根據火勢情況確定是否疏散人員。
4.3.3立即集合義務微型消防隊,指揮義務微型消防隊員參加滅火,并保證消防用水的供應。
4.3.4在火勢難以控制時,應及時下達向“119”報警的指令。
4.3.5根據火勢情況,成立疏散組、搶救組、警戒組,組織救人,搶救和保管重要物資及檔案,維持現場秩序。
4.3.6根據火勢情況決定是否啟用緊急廣播進行報警。
4.3.7下令將消防電梯降至首層,派專人控制,專供滅火工作之用。同時停止起火區域的其它電梯運行。
4.3.8根據火勢情況決定是否采用部分或全部斷電、斷氣、打開排煙裝置等措施。
4.3.9消防隊到達后,及時向消防隊領導準確地提供火災情況和水源情
況,引導消防隊進入火災現場,協助消防隊滅火,并協助維持現場秩序,安頓疏散人員。
4.3.10火災撲滅后,組織各部門員工進行善后工作。
5.人員疏散和救護
辦公區域內發生火情時,各部門員工的任務是撲救火災、疏散人員、搶救重要物資和維持秩序,危急關頭以疏散、救護人員為主。火災發生后,每一位員工都要牢記自己的首要職責是保護關警員、被困人員及自己的生命安全。
5.1火災發生后,由保安員負責為逃生人員指明疏散方向,并在疏散路線上設立崗位進行引導人員向安全區域疏散。這時切記要提醒大家不要乘坐電梯,如果煙霧較大,要告知大家用濕毛巾捂住口鼻,盡量降低身體姿勢有序、快速離開。
5.2人員的疏散以就近安全門、消防通道為主,也可根據火場實際情況,靈活機動地引導人員疏散。
5.3認真檢查起火區域及附近區域的各個單元,并關閉門窗和空調。發現有人員被困在起火區域,應先營救被困人員,確保每一位關警員均能安全撤離火場。
5.4接待安置好疏散下來的人員,通過良好的服務穩定人們的情緒,并及時清點人員,檢查是否還有人沒有撤出來。
5.5疏散順序為:先起火樓層及相鄰樓層,后起火層上面2層和下面1層。疏散一般以向下疏散為原則(底層向外疏散),若向下通道已被煙火封住,則可考慮向屋頂撤離。
5.6在火場上救下的受關警員、訪客以及撲救中受傷的員工,由應急搶救人員護送至安全區,對傷員進行處理,然后送醫院救治。
6.警戒
6.1保安班接到火警通知后,應迅速警戒,布置好轄區內部及外圍警戒。
6.2疏散一切無關車輛和人員,疏通車道,為消防隊滅火創造有利條件。
6.3控制起火大樓底層出入口,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大樓,指導疏散人員離開,保護從火場上救出的人員及貴重物資。
6.4保證消防電梯為消防人員專用,引導消防隊員進入起火層,維持滅火行動的秩序。
6.5加強對火災區域的警戒,保護好火災現場,配合公安消防部門和調查組對起火原因的勘察。
6.6保證非起火區域和全體關警員、訪客的安全,防止犯罪分子趁火打劫。
7.善后工作
7.1火災撲滅并經公安消防部門勘察后,物業管理部應迅速將轄區內的報警和滅火系統恢復至正常狀態。
7.2保安班組織清理滅火器材,及時更換、補充滅火器材。
7.3人力資源部統計人員傷亡情況和轄區財產損失情況,上報中心領導。
7.4人力資源部組織員工對受災部門及人員進行慰問,并根據實際需要給予切實幫助。
7.5保潔班組織對火災現場進行清理,恢復整潔,對因逃生或救火損壞的花木進行搶救或補種。
7.6由物業管理部發動員工,收集可疑情況,配合調查組對火災事故進行調查,并責成消防兼管員寫出專題報告,分清責任。
7.7如果轄區財產辦有保險,則由財務部門聯系保險公司進行索賠。
火警火災應急處理流程
7.8后勤管理中心應召開會議對火災撲救行動進行回顧和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