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預案范文(通用16篇)
突發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預案范文 篇1
根據上級有關部門對學校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工作的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本著“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特制定我校生活飲用水污染應急預案。
一、應急領導小組人員及分工:
組 長:肖美麗 副組長:王志蘭
成 員:曾美玲‘李芳蘭、李友鳳、胡小蘭
二、活飲用水日常管理:
1、幼兒園生活飲用水及自備水源,應經當地疾控中心水源水質監測合格后,方可作為供水水源。
2、由專人負責抽水、燒水、供水、消毒及管理設備設施。抽水房上鎖,對學校飲用水設施進行必要的保養,以確保供水設施的完好正常使用。定時對飲水設施進行衛生清理和消毒。學校的自來水供水蓄水池每學期至少進行一次清洗,每年至少采水樣送疾控中心檢測一次。
3、開水房鍋灶每次使用前必須進行清洗,保溫桶每日使用前進行清洗和消毒方能使用,并做好記錄。開水須燒開達到100℃,提供給學生直接飲用的開水應降溫到50-60℃后才提供飲用,開水桶應上鎖,確保學生安全。
4、飲用水管理員負責每日對自備水質進行監測:通過目測、鼻嗅、口嘗和簡單的化學試紙測定等手段,監測學校水質是否有變化。
三、事故報告:
1、學校疑似飲用水污染事故突發后,飲用水管理員或當事人應立即停止使用(并阻止其他任何人使用),立即報告校長并保留水樣。
突發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預案范文 篇2
為了切實保證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充分保護師生身體健康合法權益,堅決遏制、杜絕生活飲用水水污染事故的發生;同時為了積極、有效應對可能發生的生活飲用水水污染事故,及時控制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的危害。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調查、現場處理及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生活飲用水污染對人體危害和經濟損失,維護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條例》、《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生活飲用水水質衛生規范》等法律法規及標準規范,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特制定學校生活飲用水突發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一、組織管理
1、學校加強飲水安全衛生工作的管理,成立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
小組,校長為安全用水第一責任人進一步完善飲水衛生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有效
措施,責任到人。
發生學校飲用水污染事故,以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工作組(指揮領導
組、宣傳疏導組、后勤保障組、緊急救護組)為龍頭,展開各項救護工作。
2、規范師生飲用水供應工作,師生飲用水要有專人管理,管理人員要定期體檢,身體健康狀況要符合衛生要求(辦理健康合格證),飲用水存放環境整潔,并加強日常檢查,一旦發現變質,立即停用;未進行水質凈化和消蠹的學校自備水源水應標有“非飲用水”的明顯標示;學校應配備茶爐,同時為班級、宿舍配備足夠數量的暖水瓶,確保學生飲用開水;確實不能保證供應開水的學校要號召學生自帶白開水或純凈飲用水。
3、加強師生的飲水安全教育。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課、班會、講座、板報、
廣播等,開展飲水衛生安全及水源性的傳染病預防知識的宣傳教育,使學生了解飲
水衛生安全的重要性及水源性的傳染病的傳播途徑和預防方法,提高學生的自我保
護意識。
4、學校使用的桶裝凈化水,要及時索取桶裝水生產單位的有效衛生許可證
復印件或飲水機有效涉水產品衛生許可批件復印件;飲水機要定期消蠹,并由供水商安排專業人員進行消蠹。做好飲水機定期活洗消蠹書面記錄,提醒飲水機活洗消蠹專業機構定期為學校的飲水機做好活洗消蠹工作等。
二、飲用水污染事故報告
1、建立飲用水污染事故報告制度:發生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按規定的時間及時、準確報告當地衛生、教育行政部門。
2、任何個人不得隱瞞、緩報、謊報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任何個人有權向有關部門舉報飲用水污染事故隱患。
3、組織有關人員對學生飲用水封樣,并送檢疫部門檢測。
4、積極做好中蠹學生的就醫陪護工作,及時聯系學生家長,如實向學生家長闡述事故經過,并認真做好學生家長的工作,爭取家長的配合、諒解。
5、學校保健教師做好專項登記工作,包括:飲水污染情況、班級、人數;因飲水而得病的學生姓名、發病日期、主要癥狀、處理情況等,并積極協助衛生
監督、疾控中心等部門做好調查工作,在衛生監督等部門的指導下做好相關工作。
四、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
1、飲用水污染事故發生后,學校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應緊急組織有關工作小組和人員,立即趕赴現場,配合當地衛生行政部門迅速開展現場調查,查找污染原因及污染物,了解污染物的種類、性狀、蠹性及污染程度,掌握供水范圍及接觸人群身體健康危害程度等,分析污染的擴散趨勢,并據此提出科學、行之有效的緊急控制消除污染措施。
2、發生飲用水污染事故后,應依法立即、如實向衛生行政部門、教育行政部門報告水污染事故狀況,配合衛生監督部門開展有關調查、配合疾病預防控制部門開展水質監測,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絕;在衛生監督部門的指導下,制定限期治理方案,針對水污染環節和污染原因采取相應的控制措施,控制事態進一步的蔓延和擴大,嚴防水污染事故再次發生。
3、積極配合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制定水質監測方案,科學采集水樣和檢測,
快速找出主要污染物,并進行動態水質監測,及時掌握水質污染程度、污染趨勢、水質動態變化規律,為進一步確定污染物、污染治理、恢復供水提供科學依據。
4、當出現飲用水或桶裝水質受到嚴重污染、威脅供水衛生安全等緊急情況時,應立即停止供水,在保證水質衛生安全質量的前提下采取其他臨時性供水途徑,以保證師生正常生活飲用水問題,避免和減少水污染對師生身體健康造成的危害0
5、當飲用水污染事故得以控制,污染原因消除后,在恢復供水前,必須重新進行自備水源水的檢測,達到國家衛生標準后方可供水,并公告全校教工,及時解除控制。
6、飲用水污染事故發生后,配合衛生行政部門及時完成調查、控制、處理,并形成書面材料(內容包括事故經過、現場調查檢測結果、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處理經過、效果、存在問題及建議等),按時逐級上報。同時接受衛生行政部門的衛生行政處罰。
7、對病人的處置:
(1)停止飲用相關飲用水;組織有關人員對學生飲用水封樣。
(2)采集病人排泄物和已飲用過的水標本,并送檢疫部門檢測。
(3)及時將病人第一時間送醫院進行急救治療,對癥治療和特殊治療;同時通知家長,
如實向學生家長闡述事故經過,并認真做好學生家長的工作,爭取家長的配合。
8、對可疑飲用水的緊急處置:
(1)保護現場,封存有污染的飲用水;
(2)追回已流出、儲存、分發的飲用水;
(3)在市疾控中心專家的指導下,對有蠹飲用水進行無害化處理。
9、對中蠹現場緊急處置:對接觸過污染飲用水的茶具、容器進行徹底活洗和有效消蠹。
10、學校保健教師要做好專項登記工作,包括:飲水污染情況、班級、人數;因飲水而得病的學生姓名、發病日期、主要癥狀、處理情況等,并積極協助衛生
監督部門、疾控中心等部門做好調查工作,在衛生監督等部門的指導下做好相關工作。
突發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預案范文 篇3
隨著城市經濟和社會快速發展, 水資源短缺和水環境污染越來越成為制約城市發展的重大問題。 目前,北京市河道和水庫或常年干涸斷流或有水但水質超標。
溫榆河位于北京市東北部, 發源于北京市昌平區軍都山麓。 作為五大水系中唯一一條發源于北京且常年有水的河流, 是北京市重要的綠色生態走廊和綠色屏障, 其流域所處地理位置在北京市整體發展戰略中具有重要地位, 而其水環境狀況對整個北運河流域的水資源可持續發展也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1]. 自昌平沙河閘至通州區北關攔河閘, 溫榆河全長 47.4 km, 是北運河的上游。 溫榆河上游有東沙河、 北沙河及南沙河等 3 條支流匯合進入沙河水庫; 自沙河水庫以下又有藺溝河、 清河、 龍道河、 壩河以及小中河匯入。 其中,東沙河、 北沙河和南沙河處于昌平區境內, 南沙河為海淀來水[2].
溫榆河昌平段干流長度 11.35 km, 從沙河閘至魯疃閘, 是昌平區內主要河流, 境內流域面積占昌平區總面積的 92%, 因此, 昌平區內的水環境現狀基本可以代表溫榆河昌平段的水環境現狀。 昌平區現有山區溝道 16 條、 平原河道 28 條, 平原河道總長 228 km,其中常年無水河道 146 km、 有水河道 82 km. 區內現建有 2 座中型水庫、 3 座小Ⅰ型水庫、 5 座小Ⅱ型水庫以及 65 座塘壩截留工程和 17 座閘壩水利工程[3].
1 污染情況調研
1.1 污染總體情況
20__ 年對昌平區 98 個排污口進行現場調研, 發現56 個屬于雨水排放口并達標排放, 42 個排污口存在污水直排現象, 日污水排放總量約 6.96 萬 m3/d, 根據污水排放的一般情況, 結合昌平區的現狀和點源污水的水質特征, 將污染源分為生活污水排放源、 企業/畜禽養殖業污水排放源、 混合污水(生活污水與企業污水混合或生活污水與雨水混合)排放源; 根據點源的排放形式可以分為暗涵/管排放、 明渠排放。
根據上述分類方法, 對上述 42 個排污口進行分類, 發現水質為混合污水的有 26 個、 生活污水 13 個及企業污水 3 個; 而排放形式中, 暗涵/管排放的有30個, 其余為明渠排放。
從污水排放量上來看, 生活污水排放量 1.63 萬 m3/d,占總排放量的 23%; 企業污水排放量 0.12 萬 m3/d, 占總排放量 2%; 混合污水排放量 5.21 萬 m3/d, 占總排放量的75%. 從不同排放方式的污水排放量上來看, 暗涵/管污水排放量 2.69 萬 m3/d, 占總排放量的 39%; 明渠污水排放量4.27 萬 m3/d, 占總排放量的 61%. 雖然排污口數量上以暗涵/管方式排放為主, 但在排污量上以明渠排放為主, 明渠污水排放量約為暗涵/管排放量的 1.6 倍。 如圖1所示。對 42 個排污口的排污量、 化學需氧量 (CODCr)和氨氮(NH3-N)進 行分析(詳情見圖 2~圖 4), 發現排污口的入河污染負荷與水量和污染物濃度均相關, 個別存在例外, 如十一排干的 CODCr濃度在所有排污口中并不是比較高的, 比均值還略低一些, 但由于其污水量大, 所以它的 CODCr入河量明顯高于其他排污口。
馬坊村西排污口的 CODCr含量最高, 但由于其排污量很小, 所以它的 CODCr入河量并不高。 同理, 腸衣廠排口的 NH3-N 含量是十一排干的 7 倍, 但因為排污量較低, 所以 NH3-N 入河量相比十一排干反而低了很多,十一排干的 NH3-N 入河量則明顯高于其他排污口。
觀察圖 2~圖 4 中各排污口的 CODCr和 NH3-N 入河污染負荷量并排序, 發現各排污口 CODCr和 NH3-N 入河量的排序大部分一致, 個別排污口差別較大, 如腸衣廠排口, CODCr入河量排序 13, 而 NH3-N 入河量排序 3. 這是因為腸衣廠為食品加工行業, 其所排污水具有明顯的行業特征, 故 NH3-N 含量高。 其他有類似情況的排污口還有孟祖河和馬坊村西排污口。對于河流和水庫的水環境狀況, 根據長期監 測資料, 昌平區內東沙河、 北沙河、 南沙河與溫榆河等主要水體水質常年為 GB3838-20__ 《 地 表 水 環 境 質 量 標準》劣Ⅴ類, 不滿足水體功能要求, 桃峪口水庫更是多年無水。 根據《北京市水環境區域補償辦法(試行)》(京政辦發 [20__]57 號), 土溝橋斷面為溫榆河出昌平區的出境考核斷面, CODCr和NH3-N 應 分別滿足 CODCr≤40 mg/L、 NH3-N ≤8 mg/L的標準。 但是根據溫榆河監測 斷 面 的 水 質 監 測 資 料 ,CODCr和 NH3-N 不滿足Ⅳ類水體功能要求, 尤其 NH3-N超標嚴重, 見圖 5.
1.2 污水治理情況
截 至 20__ 年 6 月 底 ,昌平區已建成 7 座城鎮集中污水處理廠, 其中: 百善再生水廠、 馬池口再生水廠尚未運行, 未來科技城再生水廠 20__ 年 6 月底開始試運行。 已建成污水廠的污水處理規模合計 24.0 萬 m3/d ; 除去 2 座未運行的污水廠 ,其余污水廠的污水處理規模合計 19.5 萬 m3/d. 而已運行的污水處理廠中, 除未來科技城和馬池口再生水廠出水主要指標 CODCr、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總磷(TP)和 NH3-N 滿 足北京市 DB11/890-20__ 《城 鎮污水處理廠水污染物排放標準》B 級標準(簡稱新地標 B標準)外, 其余 5 座污水廠均不滿足此標準。
自 20__ 年開始, 昌平區對上述 42 個排污口分別進行了治理。 通過截污工程完成 11 個排污口的治理,共治理污水 3.14 萬 m3/d; 對 12 個自建污水處理設施的單位排污口, 已通過加強監管保證處理設施正常運行,治理污水 0.75 萬 m3/d. 20__ 年昌平區水務局申報了《溫榆河排污口綜合治理工程》《鄭各莊污水處理站二期工程》等工程項目, 對剩余的 19 個排污口進行治理,目前工程正在進行當中。 綜合比較排污口治理工程和排干渠水質改善工程, 排污口治理工程出水水質能夠滿足新地標 B 標準, 排干渠水質改善工程出水水質能夠滿足 GB18918-20__《城鎮污水排放標準》一級 B 標準,排污口治理工程出水水質好, 而單方水工程費用也相對要高。
2 問題分析
通過對昌平境內溫榆河污染情況和河庫水環境狀況的調查和分析, 認為昌平區內污染狀況主要存在以下幾方面問題。
(1)混合污水為主要排放源, 占總排放量的 75%.因混合污水是生活污水與企業污水混合或生活污水與雨水混合形成, 若混合污水為生活污水與企業污水混合, 會給常規污水處理廠帶來困難; 若混合污水為生活污水與雨水混合, 會造成污水處理沖擊負荷變化,同時也會降低污水的可生化性。
(2)明渠為主要排放方式, 環境隱患大。 明渠排放具有排放量大、 流程長、 易匯集沿程污水以及造價便宜等特點, 成為城市排水系統不發達時的選擇; 但是, 其開放式的結構使污水處于外露狀態, 導致臭味散發、 易堵塞淤積發臭, 影響表面土地使用功能, 并易造成安全問題; 因此, 明渠排放方式已不適宜城市污水排放。
(3)污水處理廠出水相對 GB3838-20__ 《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仍有較大差距, 排放入河將成為一個新的污染源。
(4) 未治理排污口的污水直接入河, 導致河流直接受到污染。 排污口的污水未經治理, 也未經截污或者排污管道進入污水處理廠, 勢必造成收納河道的`污染。
3 解決措施
3.1 控源為先
未經治理的排污口和出水不達標的污水處理廠都是水污染源, 治污第一步是控制污染源, 而污水直排也是河道污染的主要點源之一。 在已有治理經驗和治理工程的基礎上, 繼續控制污水直排, 實現污水零入河。 排污口治理應綜合考慮環境效益、 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綜合考慮污染物去除量、 單位投資及運行費用等經濟效益因素, 同時還需要考慮水質情況、排放方式、 處理設施的臨時性和有效性等因素。 因排污口入河污染負荷與水量和污染物濃度都相關,因此, 在入河排污口治理時, 應根據入河污染負荷高低安排治理時序, 而不是單一根據水量或濃度;同時, 還應根據主要污染物種類安排適宜治理工藝進行針對性治理。
控制污水直排后, 企業、 生活污水接入污水處理廠, 提高污水處理廠/再生水廠的處理能力和處理效果是當務之急。 在考慮昌平區未來人口和社會發展的同時, 適當進行污水處理廠升級改造, 根據來水的特點選擇適宜的處理工藝, 同時建設完備配套污水管網工程。
3.2 改制為要
GB 50318-20__ 《城市排水工程規劃規范》中規定[4],新建城市、 擴建新區、 新開發區或舊城改造地區的排水系統應采用分流制。 在有條件的城市可采用截流初期雨水的分流制排水系統。 由此可見, 合流制排水系統早已不適用于城市的污水排放。 昌平境內 42 個排污口中,合流制產生的混合污水占到總排污量的 75%, 勢必造成諸多隱患。 在治理污水的同時, 應當同步建設、 改造現有排水系統, 需要雨、 污 2 套排水系統。 分流后的污水直接進污水處理廠, 雨水排入天然水系、 滲坑或經雨水工程加以循環利用。 條件允許情況下應截流初期雨水, 使得受污染的初期雨水進入污水處理廠。
3.3 加大處理
控制污染源之后, 需要對部分水質不達標河湖水體進行治理, 因溫榆河昌平段水體污染不僅影響本區水生態環境, 更會成為下游河湖的污染源。 而河湖水體水量大, 河道周邊可用空間有限, 河湖水體治理技術的選擇也要考慮處理規模、 處理效果及占地等多種因素。 結合生態清潔小流域的建設, 堅持“ 預防為主 、 全面規劃 、 綜合防范 、 因地制宜 、 加強管護、注重效益”的原則[5], 對 溫榆河昌平段水環境 、 水生態進行生態修復和生態治理, 切實保護昌平區內的生態環境。
3.4 健全機制
(1)根據水生態環境治理技術, 結合昌平區內經濟社會發展實際, 研究有效、 可行的水生態環境治理工程的管理技術, 避免以往存在的重建設輕運行的現象;(2)需完善污水管理機構設置, 加強人員配置; (3)可參考中心城區污水處理運營模式, 加強排水設施養護與管理, 因地制宜確定區中心和農村排水行業的運營方式; (4)強化排水監管行為, 適當引入第三方監測機構, 研究制定管網運行、 維護、 管理考核機制, 可有效加強對污水處理廠日常運行的管理和管網運行狀況的監測。
4 結束語
溫榆河流域昌平段占昌平區總面積的 92 %, 是昌平區水生態環境非常重要的組成部分, 是昌平區的母親河。 加強對昌平區水污染現狀的調查, 找到污染的成因并針對性治理, 對恢復母親河水生態環境意義重大。 對昌平區內水生態環境現狀的調研和問題的解決, 還需要更多的研究探索, 需要針對性地開展深入的理論研究并實踐應用, 才能更加有效地恢復水生態環境, 更加長久保證處理效果, 促進人與自然的和諧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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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劉明宇 ,華 珞。 溫 榆河水環境容量分析[J].首都師范大學學報(自然科學版),20__, 29(3):80-82.
[3] 北京市昌平區水務局,北京市水利規劃設計研究院。北 京市昌平區“十二五”水務發展規劃[R].20__.
[4] GB 50318-20__,城市排水工程規劃規范[S].
[5] 鄭凡東 ,孟慶義 ,王培京,等。北京市溫榆河水環境現狀及治理對策研究[J]. 北京水務,20__(5):5-8.
突發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預案范文 篇4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決策部署,扎實推進我州長江入河排污口規范整治工作,根據生態環境部辦公廳《關于交辦長江入河排污口清單的函》(環辦執法函〔20__〕708號)、《省生態環境廳辦公室關于印發湖北省長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參考要求、“一口一策”整治方案及臺賬模板的通知》(鄂環辦〔20__〕91號)要求,結合我州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緊緊圍繞“改善水生態、優化水環境、確保水安全”,在排查、監測、溯源基礎上,經過2—3年的努力,基本完成排污口整治工作;在此基礎上,進一步鞏固和深化整治成效,查漏補缺,到20__年底前建立起權責清晰、監管到位、管理規范的長江入河排污口監管體系和長效機制。
二、整治目標
對生態環境部交辦我州781個長江入河排污口中尚未整治到位的573個排污口,各有關縣市和部門按照前期監測分類、已經明確的責任主體和主管部門,針對存在的問題,因地制宜、精準施策,逐個制定整治方案,明確時間表、路線圖,全力持續推進整治。通過實施排污口整治,有效控制入河排污量,防治水污染,促進水質持續改善,提升生態環境質量。恩施州長江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清單由州生態環境局另行下發,并實行動態管理。
(一)取締4個長江入河排污口,其中城鎮生活污水排污口1個,城鎮雨洪排口1個,溝渠、河港(涌)、排干等2個。
(二)工程整治76個長江入河排污口,其中城鎮生活污水排污口74個,工業排污口1個,其他排口1個。
(三)長效監管493個長江入河排污口,其中城鎮生活污水排污口1個,城鎮雨洪排口214個,港口碼頭排污口5個,工業排污口3個,溝渠、河港(涌)、排干等165個,其他排口11個,待核定非排口94個。
三、主要措施
按照“依法取締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規范整治一批”要求,分類推進長江入河排污口規范化整治工作。
(一)依法取締一批。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在生態保護紅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自然保護地及其他需要特殊保護的區域內設置的排污口,依法責令拆除、關閉或者恢復原狀。妥善處理歷史遺留問題,對上述區域劃定前已經存在于區域內、暫時難以拆除且對環境影響不大的.排污口,制定序時推進整治措施,確保相關區域水生態環境安全。經整治已無污水排出且不具備泄洪等功能的管道,及時拆除或封堵。
(二)清理合并一批。加快推進污水、雨水管網和必要的調蓄處理設施建設,對于城鎮污水收集管網覆蓋范圍內存在的各類排污口,其排放的污水能夠被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有效處理的,原則上均予以清理合并,污水通過截污納管由集中處理設施進行處理,暫不具備納管條件的應采取有效措施收集處理,確保達標排放。工業企業盡量布局在工業園區,園區內企業現有排污口原則上清理合并,通過截污納管由園區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統一收集處理,暫不具備入園條件的工業企業原則上只保留一個排污口,對于廠區較大或有多個廠區確有必要設置兩個及以上排污口的,報州生態環境局審批。
(三)規范整治一批。對保留的排污口按照有利于明晰責任、維護管理、環境監督的要求開展規范化整治。對存在私搭亂接、借道排污等問題的排污口,應全面清理排污管線違規接入的支管、支線,確保一個排污口只對應一個排污單位;對多個排污單位確需共用一個排污口的,各排污單位應在排水匯入排污管線前安裝監測計量設施,分清各自責任,并在排污許可證中載明;對存在布局不合理、設施老化破損、排水不暢、檢修維護難等問題的排污口,重新合理設置排污口位置和排污管線走向,并設置必要的檢查井等。
四、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開展長江入河排污口整治行動是《長江保護修復攻堅戰行動計劃》的重要內容,有關縣市政府是轄區長江入河排污口整治的責任主體,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優化工作專班,細化職責分工,制定詳實的實施方案,全力推進各項工作任務落實。要強化調度和全流程管控,建立整改銷號制度,實行完成一個、公示一個、銷號一個。
(二)多措并舉整治。一是標本兼治、穩扎穩打,對涉及群眾日常生活或確有困難短期內難以完成整治的排污口,采取審慎包容措施,防止一堵了之等行為;二是系統治理、綜合施策,把排污口整治與“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編制實施工作和城鄉環境基礎設施建設結合起來,推動多方共贏;三是嚴格質量、務求實效,把排污問題有沒有解決、環境質量會不會改善、人民群眾是不是滿意作為衡量整治工作的標準,確保整治取得扎實成效。
(三)明確部門分工。州生態環境局統籌全州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負責指導和督辦工業排污口和其他排口整治工作;州住建局負責指導和督辦全州城鎮生活污水排污口和城鎮雨洪排口整治工作;州交通運輸局負責指導和督辦全州港口碼頭排污口整治工作;州水利湖泊局負責指導和督辦全州溝渠、河港(涌)、排干等的整治工作;州農業農村局負責指導和督辦全州農業農村排污口的整治工作。各縣市對口部門比照履行本轄區各自職責。
(四)嚴格責任落實。各有關縣市要積極構建政府統領、部門協作、社會參與的工作格局,加大人員、資金等方面投入,將整治工作經費列入年度財政預算。州生態環境局負責組織相關部門定期開展督導,對工作成效突出的,予以通報表揚;對履職不力、進展遲緩、弄虛作假等問題突出的,采取通報批評、公開約談等措施;情節嚴重的,依法依規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五)強化信息公開。州、縣兩級要廣泛利用各類媒體對長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進行宣傳,并在政府的網站、政務新媒體等平臺及時公開整治進展情況。各有關縣市要加大排污口管理政策的宣傳普及力度,增強公眾對污染物排放的監督意識。各排污單位應通過標志牌、顯示屏、網絡媒體等渠道主動向社會公開排污口相關信息。
突發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預案范文 篇5
一、目的
為有效應對突發性水污染事件,提高應急反應和救援水平,將污染突發事件對人員、財產和環境造成的損失降至最小程度。保障職工和企業生命財產安全,維護企業安全穩定的生產形勢,保持良好的可持續發展。
二、適用范圍
本案適用于油脂分公司發生的各類水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置與救援工作。
三、組織機構
1.領導小組
油脂分公司成立水污染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對事故的全過程負總責。指揮中心,設在調度室,應急指揮中心組成:
總指揮:
副總指揮:
成員:
應急指揮中心主任:
應急指揮中心電話:
2、隊伍組成
(1)事故協調組人數5人,隊長
成員名單:
(2)調查搶險組人數15人,隊長
成員名單:
(3)治安保衛組人數6人,隊長
成員名單:
(4)善后處理組人數7人,隊長
成員名單:
四、機構職責
在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具體安排水污染事件應急預案的組織與實施:相關部門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迅速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力爭將損失降到最低。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事件的變化,及時對預案進行調整、補充、和完善。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做好穩定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安撫工作。適時發布公告將事故原因、責任及處理決定公布于眾,接受社會監督。
1.領導小組
(1)針對水污染事件的危害程度,發布預警。
(2)制定水污染事件的應急方案。
(3)組織有關部門動用應急隊伍,做好事故處置、控制和善后工作,并及時向上級機關報告。
(4)組織實施應急方案。
(5)指導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工作。
2.應急工作組
事故協調組:負責協調有關部門落實應急預案,做好后勤保障及善后處理工作,消除污染影響。
調查搶險組:負責水污染事件現場調查,實施現場檢測,為應急事件全過程處置提供主要污染物的定性、定量報告及相應擴散模式,分析認定事故性質和危害程度,并及時上報污染事故;組織協調有關人員對污染區域進行檢測、化驗、消毒等,最大限度地消除危害;第一時間控制現場,實施臨時處理措施。
警戒保衛組:負責污染事故現場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工作。
善后處理組:負責污染事故發生后的有關善后工作。
五、應急響應及處置
1.一般。較大水污染事件相應程序
第一步,指揮中心接到水污染事件報警后,立即向應急領導小組匯報,啟動應急預案。命令各應急工作組按預案行動。
第二步,接到命令后,事故調查搶險組迅速到達事故現場,進行調查取證,保護現場,查找污染源,并對事故類型、發生時間、地點、污染源、主要污染物、影響范圍和程度等基本情況進行初步調查分析,做好樣品檢測工作,按照檢測結果提供水污染事件中主要污染物的毒性及處理方法和事故定性意見,及時報告指揮中心。
第三步,指揮中心收到信息反饋后,及時向領導小組匯報,并召開情況通報會,提出處理措施。
2.重大、特大水污染事件響應程序
第一步,指揮中心接到水污染事件報警后,立即向應急領導小組匯報,成立現場指揮中心,指揮中心迅速調集應急救援力量、應急監測力量集結。同時調集后援力量做好應急準備。
第二步,接到命令后,事故調查搶險組迅速到達事故現場,進行調查取證,保護現場,查找污染源,并對事故類型、發生時間、地點、污染源、主要污染物、影響范圍和程度等基本情況進行初步調查分析,做好樣品檢測工作,按照檢測結果提供水污染事件中主要污染物的毒性及處理方法和事故定性意見,及時報告指揮中心。
第三步,指揮中心收到信息反饋后,及時向領導小組匯報,并召開情況通報會,提出處理措施。查找原因,研究對策,在有技術保證的前提下對污染源進行緊急處置,防止污染進一步加劇。各相關部門按預案要求迅速到位履行職責。
第四步,在污染事件基本控制穩定后,現場指揮機構根據專業技術人員意見,迅速調集后援力量展開事故處置工作。
現場應急工作結束。
以上各步驟按實際情況可交叉進行或同時進行。
3.應急結束
經現場監測人員連續跟蹤監測,水污染事件已消除或污染源已得到有效控制,主要污染物質指標已達到國家規定標準下,現場指揮機構根據專業技術人員意見,經請示應急領導小組簽字同意,發布應急工作結束公告。
突發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預案范文 篇6
為了提高我校預防和控制變發學校飲用水污染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導和規學校飲用水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減輕或者消除突發飲用水污染事件的危害,保障全體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和校園穩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工作目標
1、普及各種發生學校飲用水衛生事件的防治知識,提高廣大師生員工的自我保護意識。
2、完善突發飲用水污染衛生事件的信息監測報告網絡,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采取措,確保突發飲用水污染衛生事件不在校園內蔓延。
二、具體措施
(一)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宣傳普及突發飲用水污染衛生事件防治知識,提高全體師生員工的防護意識和校園公共衛生水平,加強日常監測和維修,發現問題及時果斷有效的預防與控制措施,迅速切斷傳播途徑,控制疫情的傳播和蔓延。
(二)依法管理,統一領導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突發飲用水污染衛生事件的預防。疫情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對于違法行為,依法追究責任。成立學校突發飲用水污染衛生事件防治小組,負責組織、指揮、協調與落實學校的突發飲用水污染衛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三)快速反應,運轉高效
建立預警和醫療救治快速反應機制,強化人力、物力、財力儲備,增強應急處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證發現、報告、隔離、治療等環節緊密街接,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快速反應,及時準確處置。
三、組織管理
飲用水污染應急處理領領導小組成員及分工:
組 長:負責應急處理的指揮協調工作。
副組長:負責污染情況的報告工作。
成員:負責污染情況的報告和飲用水的切換工作。如遇到污染事件,應嚴格落實報告制度,負責及時向總務負責人或安全保衛科負責人報告,再由學校負責人向教育主管部門和縣衛生防疫部門報告,并及時通知制水生產廠家。
突發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預案范文 篇7
1、成立生活飲用水污染突發事件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各班班主任
2、學校生活飲用水檢查范圍:
(1)電鍋爐用水及伙房用水
(2)師生用的桶裝水
3、報告范圍
(1)水質污染
(2)不明原因水質突然惡化
(3)水源性疾病暴發
4、突發事件的報告
當發現有突發飲用水污染事件發生時,發現的當事人應立即向黃校長報告。黃校長為水污染事件向上級部門報告的第一責任人。如果黃校長因事不在校時,則按領導小組人員順序依次報告。
5、應急處理程序
(1)當發生生活飲用水水污染事件時,設備管理員應立即關閉供水系統。
(2)第一負責人立即召集應急小組會議,進行安排布置。
(3)協助醫務人員對危重病人進行搶救。
(4)設備負責人和管理人員負責對供水系統進行監控,不允許其他無關人員接近該系統。
(5)立即聯系鎮衛生中心進行水質檢測,積極查找污染原因,尋求解決問題的`辦法,并作好消毒藥品和其它所需物資的準備工作。
(6)發出緊急通知,告知師生有關注意事項,出現身體異常情況者盡快與衛生所聯系,將事態控制在最小范圍內。
(7)與相關醫療部門聯絡,安排醫務人員或120等到現場防備和處置緊急情況。
(8)派人負責與自來水公司聯系,協調安排送水車,為學校送水,保證基本生活用水。
(9)按照衛生行政部門的要求作好生活飲用水供水系統的清洗、消毒工作,水質檢測合格后方可供水。
(10)水污染事件得以控制或有效解決后,分析總結事發原因及今后預防措施,并對全體師生員工進行培訓,將分析總結報告報送衛生和教育主管部門。
突發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預案范文 篇8
*小學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處理
應急預案
一、應急預案目的在發生生活飲用水水污染事故時,能及時控制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的危害,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調查、現場處理及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生活飲用水污染對人體危害和經濟損失,維護穩定。
二、成立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為加強對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統一領導,實施應急處理,成立單位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員:
(衛生保健教師)
班主任
主要職責:
調查協助組:
負責發生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時,及時啟動應急處理預案,對事故應急處理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部署協調應急救援工作。學校有關部門立即上報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同時報市疾病控制中心。
人員救治協助組:
協調單位與各級部門及單位內部之間職責范圍內的'工作,積極配合各個相關部門對學校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開展的各項調查、處理、救援等工作。醫務室做好第一時間搶救并協助衛生機構救治患者,做好記錄并通知家長。
后勤保障組:
總務處負責保留水樣、裝置容器、設備和現場,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進行調查并按各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并在各部門配合下,認真落實衛生行政部門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態控制在最小范圍。
三、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
(1)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發生后,單位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緊急組織有關工作人員,立即趕赴現場,配合衛生行政部門迅速開展現場調查,查找污染原因及污染物,了解污染物的種類、性狀、毒性及污染程度,掌握供水范圍及接觸人群身體健康危害程度等,分析污染的擴散趨勢,并據此提出科學、行之有效的緊急控制消除污染措施。
(2)積極配合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制定水質監測方案,科學采集水樣和檢測,快速找出主要污染物,并進行動態水質監測,及時掌握水質污染程度、污染趨勢、水質動態變化規律,為進一步確定污染物、污染治理、恢復供水提供科學依據。
(3)當出現生活飲用水受到嚴重污染、威脅供水衛生安全等緊急情況時,應立即停止供水,在保證水質衛生安全質量的前提下采取其他臨時供水途徑,以保證飲用者正常生活飲用水問題,避免和減少水污染對飲用者身體健康造成的危害。
(4)發生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后,應依法立即、如實向衛生行政部門報告水污染事故狀況,配合衛生監督部門開展有關調查、配合疾病預防控制部門開展水質監測,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絕;在衛生監督部門的指導下,制定限期治理方案,針對水污染環節和污染原因采取相應的控制措施,控制事態進一步的蔓延和擴大,嚴防水污染事故再次發生。
(5)當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得以控制,污染原因消除后,在恢復供水前,必須重新進行自備水源水或二次供水水質檢測,達到國家衛生標準后方可供水,并公告居民,及時解除控制。
(6)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發生后,配合衛生行政部門及時完成調查、控制、處理,并形成書面材料(內容包括事故經過、現場調查檢測結果、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處理經過、效果、存在問題及建議等),按時逐級上報。同時接受衛生行政部門的衛生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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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發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預案范文 篇9
一、總體要求
進一步認清城鄉環境綜合治理“進村社”活動中生活垃圾、生活污水處理的重要意義,加快城鄉生活垃圾、污水處理設施建設。
二、目標任務
通過城鄉環境綜合治理“進村社”活動,推動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的有效處理,改變城鄉環境狀況,促進清潔家園建設。
三、工作內容
(一)生活垃圾處理
在平原地區、經濟較發達地區和旅游地區鄉鎮、村莊垃圾處理推行“組保潔、村收集、鎮轉運、縣處置”的方式。
在丘陵地區、盆周山區、沿江地區和地震災區,縣域內已建有垃圾集中中轉、處理設施并達到環保要求的地區,城市周邊鄉鎮、村莊的垃圾應采用“組保潔、村收集、鎮轉運、縣處置”的方式;運輸距離較遠的鄉鎮、村莊目前可采用就近資源化、無害化的處理方式,逐步實現集中收集、集中處理。
在民族地區生活垃圾處理推行集中與分散處理相結合的.原則,力爭實現資源化、無害化。
生活垃圾處理工藝有衛生填埋處理、堆肥化處理、焚燒處理和多元化垃圾綜合處理等。
(二)生活污水處理
平原、經濟較發達地區和旅游地區的鄉鎮生活污水必須采用集中收集、集中處理方式;村莊分散農戶以戶為單位采用分散處理方式,村莊集中聚居區根據經濟情況,可采用聯戶集中或全集中處理方式。
丘陵地區、盆周山區鄉鎮所在地的場鎮應集中收集、集中處理,在建設方面可采用運行可靠、投資少、運行費用低的處理方式;缺水地區處理達標后廢水盡量考慮農用;人口相對集中的村莊或居民區可采用分散、聯戶集中或全集中處理方式;分散農戶以戶為單位采用分散處理與農用相結合的方式。
民族地區鄉鎮、村莊生活污水應以分散與集中相結合的原則處理。
農村鄉鎮、村莊生活污水處理有生化處理、自然處理或強化生化與自然處理相結合等方法,有沼氣池、化糞池、人工濕地等污水處理設施。各地根據實際情況,因地制宜選擇處理方式。
四、工作標準
(一)集鎮:集鎮生活污水集中處理率必須≥70%,最低不得低于50%。集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70%,最低不得低于50%。集鎮生活污水、垃圾集中收集、運貯、處理,依法有序。
(二)農村:各種生活污水、垃圾依法集中收貯、運輸,按規定要求有效處理,不得亂排亂放。生活污水處理率≥70%,生活垃圾定點存放≥80%,秸稈綜合利用率≥60%。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明確職責
各地政府要切實加強對生活垃圾、生活污水處理工作的領導,將目標任務細化分解到各鄉(鎮)和村,明確具體責任人,納入對各級政府的目標考核。
(二)積極爭取,加大投入
加大對農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處理的投入,加快農村基礎設施建設。
(三)加強宣傳,營造氛圍
充分利用各種新聞媒體,采取多種方式進行廣泛宣傳,提高農民對農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處理工作的認識。
(四)加強指導,分類治理
分類對農村生活污水和垃圾處理提出指導意見,做到因地制宜、以點帶面,選擇投資少、效果好、運行成本低的實用工程。
(五)加強督察,追究責任
加強對城鄉環境綜合治理“進村社”活動中生活垃圾、生活污水處理工作的專項督察,對于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的縣(區)和鄉鎮,予以通報,相關人員依法追究其行政責任;對當事人責令限期整改。
突發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預案范文 篇10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了建立健全應對樂清市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機制,提高政府處置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的能力,維護社會穩定,保障公眾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高效、有序地組織預防、控制和解除事件危機。
1.2編制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4)《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
(5)《浙江省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
(6)《溫州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7)《溫州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8)《樂清市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應急預案》
(9)《溫州市市級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應對樂清市飲用水水源地,即淡溪水庫水源地、十八玍水庫(含仰根水庫)水源地、鐘前水庫水源地、大荊溪石門潭飲用水水源地、白石水庫水源地(備用水源)、福溪水庫水源地(備用水源)的水源保護區、水源保護區邊界向上游連接水體及周邊匯水區域上溯24小時流程范圍內的水域和分水嶺內的陸域,最大不超過匯水區域的范圍發生的突發環境事件。環境事件主要包括:
(1)由于工礦企業安全事故、交通事故、公共設施和設備事故使得化學品、有毒有害物質進入水源地造成的突發環境事件;
(2)由于暴雨、洪水、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的發生使得污染物進入水源地造成的突發環境事件;
(3)由于惡意破壞等人為因素使得污染物進入水源地造成的突發環境事件;
(4)其他意外事件造成的突發環境事件等。
1.4分級標準
參照《溫州市市級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結合樂清市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的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和可控性,將樂清市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由高到低劃分為三個級別:重大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I級)、較大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II級)一般飲用水水源源突發環境事件(III級)。涉及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等級劃分標準如下:
(1)重大環境事件(Ⅰ級):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污染導致庫區水源嚴重污染,且取水口水質經過自來水廠處理仍無法達到《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造成市級飲用水源地取水被迫中斷,嚴重影響正常的經濟、社會活動和人民群眾正常生活。
(2)較大環境事件(Ⅱ級):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污染導致庫區水源較嚴重污染,取水口水質經過自來水廠處理雖然能夠達到《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但是僅能供應部分區域用水,造成市級飲用水源地局部供水中斷,影響正常的經濟、社會活動和人民群眾正常生活。
(3)一般環境事件(Ⅲ級):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污染導致庫區水源污染,但取水口水質經過自來水廠處理能夠達到《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不影響市級飲用水源地正常取水。
1.5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積極預防。把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及安全放在首位,建立健全預防預警機制,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積極做好環境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監管工作,完善救援保障體系建設;加強培訓、演練,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加強群策群防機制的建立,發動群眾及時報告突發性水源地事件及其隱患,及時處置可能導致事故的隱患。
(2)統一領導,分類管理。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針對不同原因造成的突發環境事件的特點,實行分類管理,相關部門各司其職。
(3)屬地為主,先期處置。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本轄區突發環境事件的應對工作,強化落實生產經營單位的環境安全主體責任。由于生產經營單位原因造成的突發環境事件,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應急預案進行先期處置,控制事態、減輕后果,并報告當地環保部門和相關主管部門。
(4)部門聯動,社會動員。建立和完善部門聯動機制。有關部門在接到突發環境事件報告后,如果判斷可能引發突發環境事件,要及時通報生態環境部門;充分發揮部門專業優勢,共同應對突發環境事件;實行信息公開,建立社會應急動員機制,充實救援隊伍,提高公眾自救、互救能力。
(5)依靠科技,規范管理。積極鼓勵環境應急相關科研工作,重視環境應急專家隊伍建設,努力提高應急科技應用水平;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建立科學有效的應急機制,使應急管理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2、風險評估
2.1水源地基本信息
淡溪水庫于1958年建成運行,水庫總庫容4029萬立方米,設計供水量3650萬立方米/年,為淡溪鎮、虹橋鎮、蒲歧鎮、南岳鎮在用水源,樂清市區的備用水源。十八玍水庫(含仰根水庫)總庫容共159萬立方米(其中,十八玍水庫庫容103萬立方米,仰根水庫庫容56萬立方米),設計供水量300萬立方米/年,供水范圍為樂清市市區。大荊溪石門潭飲用水水源地為大荊鎮和雁蕩鎮建成區集中供水區域,服務人口約為20萬人,供水量達1095萬立方米/年。鐘前水庫于1960年建成運行,水庫總庫容2134萬立方米,是柳市鎮、白石街道、北白象鎮、翁垟街道的補充飲用水水源;白石水庫于1958年建成運行,水庫總庫容1197萬立方米,白石水庫為柳市鎮、白石街道、北白象鎮、翁垟街道的備用飲用水水源,設計供水量3650萬立方米/年;福溪水庫為樂清市仙溪下游區域、虹柳片區的備用水源,1973年建成關閘試蓄,水庫正常庫容2270萬立方米。
2.2樂清市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歷史發生情況
根據20xx-20xx年樂清市環境狀況公報,樂清市未發生因飲用水水源地引起的突發環境事件。
2.3樂清市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未來出現概率
淡溪水庫水源地、十八玍水庫(含仰根水庫)水源地、大荊溪石門潭飲用水水源地、鐘前水庫水源地、白石水庫水源地(備用水源)和福溪水庫水源地(備用水源)均已完成水源保護區劃定、標志標識牌設置,并在水源一級保護區安裝隔離防護網,實現了封閉管理。針對危化品車輛穿越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問題,《浙江省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溫州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規范化管理實施辦法》已經進一步規范了各部門在水源保護區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管理方面的職責,切實加強了各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的安全管理,為有效預防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安全事故發生提供了制度保障。
結合歷史情況分析,樂清市各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出現概率較低。
2.4現有應急資源調查
樂清市及市生態環境局具有應對樂清市各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監測能力、應急隊伍等社會資源。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
應急監測能力。樂清市環境監測站主要負責各飲用水水源地的監督性監測工作。在發生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時,進行應急監測,并對污染物進行跟蹤監測,直至事故污染消除,警報解除。
環境應急隊伍。樂清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隊負責組織開展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對污染狀況進行跟蹤調查,直至污染消除,警報解除。同時還擁有水體污染防治類和應急處置類專家,可為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相關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應急物資儲備。樂清市水利局和樂清市供水集團有限公司都儲備了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物資和技術。
3、應急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
樂清市飲用水水源地應急組織機構由應急領導小組、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現場指揮部和專家技術組組成。
3.1領導機構
市政府成立樂清市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市領導小組),負責領導、組織和協調市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市領導小組由市政府分管飲用水水源保護的副市長擔任組長,市政府聯系應急和飲用水水源保護相關工作的副秘書長、溫州市生態環境局樂清分局局長擔任副組長。
成員單位包括市委宣傳部、市發改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生態環境局樂清分局、市水利局、市農業農村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商務局、市衛生健康局、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市應急管理局、市消防支援大隊、市供水集團和屬地政府。
3.2 領導小組辦公室
市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平時設在溫州市生態環境局樂清分局,作為日常辦事機構,辦公室主任由溫州市生態環境局樂清分局局長兼任。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根據應急響應級別和現場應急處置需要,市領導小組及時轉為市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指揮部),負責市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轉為指揮部后,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時改稱指揮部辦公室。發生重大級別突發環境事件時辦公室改設在市政府,辦公室主任由市政府聯系應急工作的副秘書長兼任,人員由各單位抽調。
辦公室職責:執行市領導小組(指揮部)的決定和指示;負責市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預警和應急處置工作的綜合協調及相關組織管理工作,向市領導小組(指揮部)提出處理建議;對各單位履行應急預案中的職責情況進行指導、督促和檢查;承擔編制、評估、修訂市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處理應急預案的具體工作;加強與毗鄰地區的聯系,建立健全應急工作協作機制;組建市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預警和應急處置專家組;辦理市領導小組(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3.3主要成員單位職責
市委宣傳部:負責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的新聞報道和輿論引導等工作。
市公安局:負責對危害市飲用水水源安全的人為事件的處理和案件偵破,打擊違法犯罪活動;保障受水污染區域社會治安的穩定和道路交通的通暢;協助相關部門對危害飲用水水源安全的人為事件進行處理。
市民政局:負責組織、協調和監督指導市飲用水水源污染事件中群眾應急生活救助工作,核查上報相關信息;負責應急救援款物接收、管理和分配并監督使用。
市交通運輸局:參與由交通運輸事故造成的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負責組織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救援物資運輸及所需車輛的征集與調用;負責前往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現場公路的搶修保通工作;負責優先安排應急物資運輸,保障疏散人員道路通暢;配合做好污染區域國、省道干線公路交通管制工作。
市水利局:指導供水單位做好水庫運維管理和水質保護,參與分析市飲用水水源污染原因和對污染事件進行調查取證;參與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供水預警、應急處置以及善后處置、生態恢復等后期處理工作。
市農業農村局:參與由農藥、化肥、畜禽養殖、動物疫病等造成的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參與由森林病蟲害防治使用農藥等造成的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
市衛生健康局:負責市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醫療救治和衛生防疫工作。
溫州市生態環境局樂清分局:負責飲用水水源地水質的應急監測;分析市飲用水水源污染原因,提出處理處置意見,防止污染擴大;對污染事件進行調查取證,依法對污染事件責任單位做出處罰;對環境恢復、生態修復提出建議措施;承擔市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市應急管理局:參與由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造成的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配合做好因市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引起的供水中斷過程中的應急供水工作。
市供水集團:負責組織下屬水廠水質安全日常巡查管理,協助相關部門做好市飲用水水源保護;負責管理范圍內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制定、應急物資籌備、應急處置隊伍建設、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預警及應急處置工作。
市消防支援大隊:負責市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救援,配合做好因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引起的供水中斷過程中的應急供水工作。
其他成員單位:根據各自職責做好市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處置相關工作。
屬地政府: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在市級政府統一領導下,負責組織、協調行政區域內市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的預警、應急、后期處理工作。
3.4應急工作機構
市領導小組按需轉為指揮部后,其下同時成立應急監測組、新聞宣傳組、應急處置組、后勤保障組、善后處置組、專家技術組6個現場工作小組,負責應急處置工作。
應急監測組:由溫州市生態環境局樂清分局牽頭,市水利局、市衛生健康局等部門、屬地政府和有關自來水廠聯合組成應急監測組,主要通過對市飲用水水源地水文水質情況監測、水廠水質監測為預警和應急處置提供科學決策的依據。
新聞宣傳組:由市委宣傳部牽頭,主要通過把握全市輿論導向,指導各新聞單位做好相關報道工作協調、監督市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預報、預警以及公眾信息的引導、傳播工作,統一發布相關信息。
應急處置組:由市指揮部辦公室牽頭,市農業農村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公安局、市水利局、溫州市生態環境局樂清分局、市應急管理局、市供水集團和屬地政府等組成,主要通過分析市飲用水水源污染原因,確定污染源,提出處置意見,經市指揮部同意后,實施處置工作;對污染事件進行調查取證,依法對污染事件責任單位做出處罰;通過合理水源調度,確保供水安全。
后勤保障組:由市民政局牽頭,市財政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商務局、市供電局和屬地政府組成,主要通過應急物資的儲備、供應、調度以及電力供應、通信暢通的保障為應急和后期處理提供物資和能源支撐。
善后處置組:由市指揮部辦公室牽頭,市農業農村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水利局、市衛生健康局、溫州市生態環境局樂清分局和屬地政府等組成,開展市飲用水水源地水域的善后處置和生態恢復工作,消除飲用水水源污染帶來的影響。善后處置的具體工作由屬地政府負責。
專家技術組:由市指揮部辦公室牽頭,根據需要聘請飲用水安全危機的應急處置專家成立專家技術組,主要通過對事件原因進行分析、評估,提出應急處置方案和建議為現場應急指揮部決策提供幫助,并指導應急處置行動、應急工作評價、中長期環境影響評估。
4、應急響應
4.1事件報告與通報
生態環境、水利、衛健等相關部門和有關水廠要建立和完善市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預警信息監測網絡,實施信息監測與報告制度,并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開展市飲用水水源預警信息、常規監測數據的收集、綜合分析、風險評估工作,發現異常情況立即報告屬地政府,并及時通報有關部門和可能受到影響的供水單位。
4.2事件調查
生態環境部門或事發地鄉鎮、街道人民政府接到報告后,應立即組織進行現場調查,第一時間對污染源及可能產生污染的水域進行應急監測,采取初步應急處置措施,并對污染事件原因、危害程度和范圍作出初步判斷,提出啟動應急預案、啟動預案級別的建議。
4.3信息報送
4.3.1信息類別
事件信息分為初報、續報和處理結果報告三類。
初報由生態環境部門或事發地鄉鎮、街道人民政府在發生市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后1小時內報送市政府和市領導小組辦公室。若確認為重大、較大環境事件(I級、Ⅱ級),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在接到報告后1小時內向上級管理部門報告。
續報由生態環境部門或事發地鄉鎮、街道人民政府根據處置進展情況及時上報市政府和市領導小組(指揮部)辦公室。若確認為重大、較大環境事件(I級、Ⅱ級),市領導(指揮部)小組辦公室及時將處置進展情況向上級管理部門報告。
處理結果報告在事件處理完畢且響應結束后,由生態環境部門或事發地鄉鎮、街道人民政府上報市政府和市領導小組辦公室。若確認為重大、較大環境事件(I級、Ⅱ級),由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向上級管理部門報告。
市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在處置過程中級別發生變化的,按照變化后的級別報告信息。一時無法判明等級的市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由生態環境部門或事發地鄉鎮、街道人民政府按照重大(I級)或者較大(Ⅱ級)事件的報告程序上報。
4.3.2報送方式及內容
初報可先用電話簡單報告,隨后立即補書面報告,主要內容包括:突發環境事件發生時間、地點、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質、人員受害情況、事件潛在的危害程度、轉化方式趨向等初步情況和可能受到突發環境事件影響的分布示意圖。
續報采用書面報告,在初報的基礎上報告有關確切數據,事件發生的原因、過程、進展情況及采取的應急措施,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和處理的相關事宜及其他需上報的事項。
處理結果報告采用書面報告,處理結果報告在初報和續報的基礎上,報告處理事件的措施、過程和結果;事件潛在或間接的危害、社會影響、責任追究、處理后的遺留問題;參加處理工作的有關部門和工作內容;出具有關危害與損失的證明文件等詳細情況。
4.4發布預警
市領導小組應迅速對收到的'報告進行分析判斷,確定預警等級和響應級別。預警按照市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的嚴重性和緊急程度分為三級。
I級預警:有可能發生重大環境事件的。
Ⅱ級預警:有可能發生較大環境事件的。
Ⅲ級預警:有可能發生一般環境事件的。
預警信息的發布、調整和解除可通過廣播、電視、報刊、通信、信息網絡、警報器、宣傳車或組織人員逐戶通知等方式進行,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和警報盲區應當采取有針對性的公告方式。
進入預警狀態并確認響應級別后,市領導小組(指揮部)辦公室應立即發布預警公告,并啟動對應的響應程序。
5、響應程序
5.1Ⅲ級響應
當發生一般環境事件時,實行Ⅲ級響應,市領導小組辦公室采取以下措施:
1.開通通信聯系。立即開通與事發地鄉鎮、街道人民政府的通信聯系,隨時掌握環境事件變化及應急工作進展情況。
2.啟動市級預案。督促事發地鄉鎮、街道人民政府第一時間啟動本預案。
3.落實應急措施。督促下游相關鄉鎮、街道采取必要的措施,減小受害范圍;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在市級邊界時,經市政府同意后,通報相鄰縣(市、區)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要求有關水廠做好水質應急處理,確保正常供水。指令市生態環境部門監測機構和環境執法機構及市級其他相關部門進入待命狀態,為應急處置提供必要技術和物資支持。當事件超出本級處置能力時,及時報請上級政府及其相關部門給予支援。
4.強化水質監測。組織生態環境、水利、衛健等部門加密對市飲用水源水質監測,密切注意水文、水質和氣象條件的變化對水源的影響。
5.宣布響應終止。根據突發環境事件處置進展情況擇機宣布響應終止和預警解除。同時,督促事發地縣級人民政府開展突發環境事件影響評估,上報評估總結報告。
5.2Ⅱ級響應
當發生較大環境事件時,實行Ⅱ級響應,市領導小組辦公室采取以下措施:
1.開通通信聯系。立即開通與事發地鄉鎮、街道人民政府的通信聯系,隨時掌握環境事件變化及應急工作進展情況,并及時向樂清市人民政府、溫州市生態環境局報告;
2.迅速啟動響應。根據突發環境事件處置的具體情況,市領導小組適時轉為市指揮部,統一調配應急監測組、新聞宣傳組、應急處置組、后勤保障組、善后處置組、專家技術組,確保應急處置救援的物資、裝備和技術支持。必要時可將事故情況通報武警部隊請求支援。市生態環境局樂清分局、水利、應急管理、公安等部門要迅速派人趕赴現場,負責事故現場保護和證據收集工作,公安部門針對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閉、隔離或限制使用有關場所,中止可能導致危害擴大的行為和活動。
3.開展調查監控。應急處置組和應急監測組攜帶環境事件專用應急監察、監測設備立即趕赴現場調查,進一步確認判斷污染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經過、可能原因以及污染源性質、種類、數量和污染影響人群數量和分布等情況。應急監測組第一時間開展現場布點監測,盡快確認污染物種類,并協助應急處置組劃定污染區域和影響范圍;采取停水、減壓供水,通知沿途居民停止取水、用水。應急監測組要跟蹤監測污染情況,及時報送監測數據,直到確定污染消除。
4.開展應急處置。專家技術組根據現場調查結果提出污染處置方案和建議。應急處置組根據指揮部意見實施處置,如采取封堵和疏散相結合的處置方案進行應急處置(封堵即污染源封閉在較小范圍內,并通過打撈、吸附、疏導、稀釋污染物等有效措施,消除污染源,必要時可打壩封堵隔斷已受污染水體與可能被污染的水體,防止污染擴大;疏散即根據各水源地周邊水系情況,開啟相關閘口,將受污染水體疏導排放至安全區域,降低污染物濃度和影響程度)。
5.落實應急保障。在應急處置過程中,做好應急物資、電力供應、交通工具、救援設備、通信聯系等供應和調度工作,確保應急供應保障到位。
6.宣布響應終止。根據突發環境事件處置進展情況擇機宣布響應終止和預警解除。同時,組織事發地人民政府開展突發污染事件影響評估,上報評估總結報告。
5.3Ⅰ級響應
當發生重大環境事件時,實行Ⅰ級響應,市領導小組辦公室采取以下措施:
1.開通通信聯系。立即開通事發地鄉鎮、街道人民政府和市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機構的通信聯系,隨時掌握突發環境事件變化及應急工作進展,并及時向市政府和溫州市生態環境局告動態情況;同時向上級請求支援,建議啟動市級應急預案。
2.迅速啟動響應。市領導小組立即轉為市指揮部,統一指揮有關地區和部門開展應急處置工作,統一調配應急監測組、新聞宣傳組、應急處置組、后勤保障組、善后處置組、專家技術組,提供應急處置救援的物資、裝備和技術支持;立即將事故情況通報武警部隊請求支援;市生態環境樂清分局、水利、應急管理、公安等部門要迅速派人趕赴現場,負責事故現場保護和證據收集工作,公安部門針對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閉、隔離或限制使用有關場所,中止可能導致危害擴大的行為和活動。
3.開展調查監控。應急處置組和應急監測組攜帶污染事故專用應急監察、監測設備立即趕赴現場調查,進一步確認判斷污染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經過、可能原因以及污染源性質、種類、數量和污染影響人群數量和分布等情況。應急監測組第一時間開展現場布點監測,盡快確認污染物種類,并協助應急處置組劃定污染區域和影響范圍;采取停水、減壓供水,通知沿途居民停止取水、用水;事發地立即啟用備用水源供水,地區自來水廠啟動相應供水應急預案。
4.開展應急處置。專家技術組根據現場調查結果提出污染處置方案和建議。應急處置組根據指揮部意見實施處置,如采取封堵和疏散相結合的處置方案進行應急處置。
5.落實應急保障。在應急處置過程中,做好應急物資、電力供應、交通工具、救援設備、通信聯系等供應和調度工作,確保應急供應保障到位。
6.跟蹤監測污染。應急監測小組要對污染狀況進行跟蹤調查,根據監測數據預測污染遷移強度、速度和影響范圍,跟蹤監測污染情況,及時報送監測數據,直至突發環境事件影響消失,預警解除。
7.宣布響應終止。根據突發環境事件處置進展情況擇機宣布響應終止和預警解除。同時,組織事發地人民政府開展突發環境事件影響評估,上報評估總結報告。
5.4響應終止及預警解除
5.4.1響應終止的條件
市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即可終止應急程序:
1.本次突發環境事件產生的條件已經消除,污染情況得到基本控制,發生突發環境事件的水系水質得到恢復。
2.本次突發環境事件造成的對供水系統的影響已經消除,供水系統全面恢復正常。
5.4.2響應終止程序
1.根據環境污染事件危害監測和初步評估結果,由市領導小組(指揮部)決定終止時機,同時發布響應解除公告。
2.應急狀態終止后,市領導小組應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繼續進行環境應急監測等工作。
6、后期處置
6.1善后處置
市指揮部負責協調事發地鎮(街道)、事發單位和其他相關部門做好事故善后處理工作。主要對事件造成傷亡的人員及時進行醫療救助或按規定給予撫恤,對造成生產生活困難的群眾進行妥善安置,對緊急調集征用的人力物力、受損的設施按照規定給予補償。對受災情況組織有關專家進行科學評價,對現場及周邊可能遭受污染場所的清理凈化、廢物的處理、后續影響的監測、生態環境恢復等提出對策、措施和建議,并將結果報送市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盡快恢復正常的社會秩序。
6.2責任追究
市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性質,由相關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立案查處。
6.3評估總結
一般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由市指揮部牽頭組織市級有關部門和專家技術組,對事件發生的起因、性質、影響、后果、責任,應急決策水平、預警預防能力、現場處置能力、應急保障能力、恢復重建能力等進行調查評估,提出保障水源地環境安全的改進措施建議,形成報告后上報市政府和溫州市生態環境局及相關主管部門;較大以上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由上級政府應急指揮機構組織開展調查評估,市指揮部及有關部門配合開展調查。
各地各部門要認真總結經驗教訓,落實整改措施,防止類似事件的重復發生。
6.4結案歸檔
突發環境事件結束后,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將事件有關的資料,包括電話記錄、現場調查、監測記錄、執法文書、采送樣單、檢驗原始記錄、檢驗報告、調查處理總結報告等進行整理,結案歸檔。
7、應急保障
7.1物資、裝備保障
各相關應急部門要加強應急準備,配備必需的應急救援設備(物資)包括醫療救護儀器藥品、個人防護裝備、消防設施、堵漏器材、廢水收集裝置、應急監測儀器設備和應急交通工具等。對一些不便自己儲備的設備(物資),則可充分利用社會資源,落實民間調集征用的渠道,保證應急物資及時調集。
7.2隊伍保障
市生態環境局和有關飲用水水源地保護管理單位要加強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提高應急處置的素質和能力,保證在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能迅速參與并完成搶救、排險、消毒、監測等現場處置工作。
7.3通信保障
有關通信運營企業負責為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提供所需的通信保障。市領導小組辦公室與各有關單位建立通訊聯系,相關應急處置部門應配備必要的有線、無線通信器材,確保本預案啟動時各單位聯絡暢通。
8、監督管理
8.1宣傳
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要加強生態環境保護科普宣傳和教育工作,廣泛宣傳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的預防與避險常識,增強公眾的防范意識和相關心理準備,提高公眾的防范能力。
8.2培訓
溫州市生態環境局樂清分局和有關類別生態環境事件專業主管部門負責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專業技術人員的專業培訓和重要目標工作人員的培訓和管理,培養一批熟悉生態環境應急知識、充分掌握各類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措施的應急處置工作人員。
8.3演練
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要定期組織不同類型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的實戰演練應急演練,并對演練進行總結評估,完善與更新應急預案;切實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8.4獎勵與責任追究
對在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依據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對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或遲報、瞞報、漏報重要情況的有關責任人,或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對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造成危害行為的有關人員,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行政處分,直至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9、附則
9.1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的日常管理工作由溫州市生態環境局樂清分局承擔,根據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及時對預案進行修訂。
9.2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溫州市生態環境局樂清分局負責解釋。
9.3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原《樂清市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樂政辦函〔20xx〕24號)同時廢止。
突發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預案范文 篇11
為提高我院預防和控制突發學院飲用水污染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導和規范學院飲用水污染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減輕或者消除突發飲用水污染事件的危害,保障全體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學院正常的教學秩序和校園穩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我校突發學校飲用水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一、工作目標
1、普及各類發學院飲用水衛生事件的防治知識,提高廣大師生員工的自我保護意識。
2、完善突發飲用水污染衛生事件的信息監測報告網絡,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采取措施,確保突發飲用水污染衛生事件不在校園內蔓延。
二、具體措施
1、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宣傳普及突發飲用水污染衛生事件防治知識,提高全體師生員工的防護意識和校園公共衛生水平,加強日常監測飲用水,做好每年兩次水處理設備的檢測和檢修,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有效的預防與控制措施,迅速切斷傳播途徑,控制疫情的傳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統一領導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突發飲用水污染衛生事件的預防、疫情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對于違法行為,依法追究責任。成立學院突發飲用水污染衛生事件防治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指揮、協調與落實學院的突發飲用水污染衛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應、運轉高效
建立預警和醫療救治快速反應機制,強化人力、物力、財力儲備,增強應急處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證發現、報告、隔離、治療等環節緊密銜接,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快速反應,及時準確處置。
三、組織管理
飲用水污染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成員及分工
組長:周志進負責應急處理的指揮協調工作。
副組長:張強負責污染情況的報告工作。
組員:張沖元負責污染情況的報告和飲用水的切換工作。
蔡付豪負責污染情況的監測和檢查飲用水的工作。
1、報告制度
院區水源一旦受到污染,由蔡付豪及時向后保處負責人張強或副院長周志進匯報。張強負責向教委和衛生防疫監督所報告。
2、現場保護和水源處理
保護好水源現場,請新區衛生防疫監督所及時提取水樣。將污染水源徹底放盡,停止飲用。
3、指揮協調
應急預案領導小組成員要各施其職,各負其責,指揮校區師生員工協調作好校區水源污染的應急處理工作。
四、突發事件預防
1、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學校衛生工作的領導和管理
學校應經常對食堂、教學環境與飲用水衛生進行自查,盡早發現問題,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2、增加學校衛生設施投入,切實改善學院衛生基礎設施和條件。
3、采取有效措施,強化學校衛生規范化管理。
加強學校生活飲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傳播。
4、加強飲用水衛生健康教育,提高師生的防疫抗病能力。
(1)按照上級部門的.要求,落實好教育課,普及飲用水衛生知識,引導學生樹立良好的衛生意識,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和生活方式。
(2)結合季節性、突發性的傳染病的預防,通過黑板報、宣傳櫥窗、廣播以及校園網等宣傳途徑,大力宣傳、普及防治飲用水污染突發事件的知識,提高師生員工的飲用水衛生意識和防治突發事件的能力。
五、保障措施
1、組織機構保障
學校成立突發飲用水污染公共衛生事件領導小組,學校衛生室,具體負責突發飲用水污染公共衛生事件的日常預防與控制工作。
2、人力資源保障
學校按《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的要求配齊衛生技術人員。衛生技術人員應具備高度的工作責任感,定期接受衛生部門組織的突發飲用水污染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知識、技能的培訓和演練,熟悉突發飲用水衛生事件的預防與控制知識,具有處理突發事件的快速反應能力。
3、財力和物資保障
學校安排必要的經費預算,為突發飲用水衛生事件的防治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資金保障和物資儲備。
突發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預案范文 篇12
為了提高我院預防和控制突發飲用水污染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導和規范學校飲用水污染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減輕或者消除突發飲用水污染事件的危害,保障全體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學院正常的教學秩序和校園穩定,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突發學院飲用水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一、具體目標
1.普及各類突發飲用水衛生事件的防治知識,提高廣大師生員工的自我保護意識。
2.完善突發飲用水污染衛生事件的信息監測報告網絡,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采取措施,確保突發飲用水污染衛生事件不在校園內蔓延。
二、具體措施
1.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宣傳普及突發飲用水污染衛生事件防治知識,提高全體師生員工的防護意識和校園公共衛生水平,加強日常監測飲用水,做好水處理設備的檢測和檢修,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有效的預防與控制措施,迅速切斷傳播途徑,控制疫情的傳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統一領導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突發飲用水污染衛生事件的預防、疫情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對于違法行為,依法追究責任。學院突發飲用水污染衛生事件防治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指揮、協調與落實學院的突發飲用水污染衛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應、運轉高效
建立預警和醫療救治快速反應機制,強化人力、物力、財力儲備,增強應急處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證發現、報告、隔離、治療等環節緊密銜接,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快速反應,及時準確處置。
三、組織管理
1.建立報告制度
院區水源一旦受到污染,由發現人及時向第一責任人匯報。由第一責任人向教育局和衛生防疫監督所報告。
2.做好現場保護和水源處理
保護好水源現場,請衛生防疫監督局及時提取水樣。將污染水源徹底放盡,停止飲用。
3.指揮協調
應急預案領導小組成員要各施其職,各負其責,指揮校區師生員工協調作好校區水源污染的應急處理工作。
四、突發事件預防
1.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學院衛生工作的領導和管理,學院應經常對食堂、教學環境與飲用水衛生進行自查,盡早發現問題,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2.增加衛生投入,切實改善衛生基礎設施和條件。
3.采取有效措施,強化學院衛生規范化管理。加強學院生活飲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傳播。
4.加強飲用水衛生健康教育,提高師生的預防能力。
(1)按照上級部門的要求,落實好健康教育課,普及飲用水衛生知識,引導學生樹立良好的衛生意識,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和生活方式。
(2)結合季節性、突發性的傳染病的預防,通過黑板報、宣傳櫥窗、廣播以及校園網等宣傳途徑,大力宣傳、普及防治飲用水污染突發事件的相關知識,提高師生員工的飲用水衛生意識和防治突發事件的能力。
突發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預案范文 篇13
為切實保障廣大學生的用水安全,促進社會穩定,根據《邵陽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指揮
學校成立管道直飲水突發事件應急防范工作領導小組,由黨委委員、副校長王剛任組長,總務處、學工處、保衛處、后勤服務中心、醫院等部門負責人任組員,領導小組統一負責管道直飲水突發事件應急系統的組織、指揮、協調、管理。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后勤服務中心。后勤服務中心具體負責應急期間的信息收集、匯總和按程序報告、督促落實領導小組決定事項和上級領導批示、指示精神等工作,具體抓好預案落實。
二、預測預警
應急小組隨時掌握管道直飲水供應公司所管理的直飲水系統水質、水源、管網等動態信息,實行24小時監控,遇有影響危及直飲水安全供水的情況及時向應急領導小組報告。
三、響應和處置
對發生的一般性影響、危及供水的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盡快判明事件性質和危害程度,果斷處置,全力控制事態發展,減少財產和社會損失,并及時向學校主要領導和邵陽市有關部門報告。
一旦發生突發性群體的事件,影響學生直飲水供水安全,應急小組在最短的時間內上報相關領導,以便立即啟動本應急預案和相應事項的應急預案。
預案啟動時,客戶服務應立即利用各種渠道通知學生停止供應直飲水,并保護好第一現場,同時告知學生采取適當防范措施,并采取有力手段恢復水質。造成直飲水中毒等嚴重事件的,要盡快搶救學生,并第一時間向有關部門報告。
五、日常工作要按照以下預案執行:
(一)供水水質防范應急預案
1、供水水質防范范圍:學校李子園和七里坪校區。
2、供水水質防范的措施
(1)每天對水源水質以及、產品水進行常規分析,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向應急防范領導小組匯報。
(2)水質發生變化,對源水、產品水進行檢測,每隔十分鐘檢測一次,同時向應急防范領導小組匯報。
(3)如果水源污染影響供水,將采取以下步驟處理:根據檢測的水源水質數據,如預處理及深度處理解決不了問題,經應急小組同意后,采取必要的停水措施。
3、發現水質變化,領導小組成員24小時值班,隨時掌握情況,保持信息暢通;總值班電話:
(二)管網搶修應急預案
1、供水管網搶修范圍:直飲水供回水管網。
2、供水管網搶修設備:熱熔器、電纜線、水泵足夠的應急管道配件、器材,并保證設備處于良好狀態。
3、供水管網搶修時限:管道白天10小時以內,夜晚20小時以內。
4、供水管網消毒殺菌處理:管道搶修完成后立即進行連通管道消毒殺菌處理,并不間斷進行水質檢測,達到合格后,連通管網開始供水。
(三)設備搶修應急預案
1、設備搶修范圍:制水設備、供水設備、殺菌設備
2、設備搶修器材:備用供水泵、制水主機高壓泵備用件、測試儀表、O3發生器用紫外線燈管、安定器。
3、設備搶修時限:白天24小時以內,夜晚36小時以內。
4、設備搶修后消毒處理:設備搶修完成后立即進行連通管道消毒殺菌處理,并不間斷進行水質檢測,達到合格后,開閥連通管網開始供水。
六、監督管理
從實戰角度出發,普及防突發減突發知識,提高應急救援能力。應急處置工作實行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對在應急管理工作中作出貢獻的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法依紀對有關責任人員給予經濟和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依照規定履行報告職責,遲報、瞞報、漏報和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遲報、瞞報、漏報和謊報應急事件重要情況的;
(二)未依照規定完成應急處置所需設施、設備、應急物資的供應、運輸和儲備的;
(三)在應急事件調查、控制、救援工作中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的;
(四)拒不履行應急處理職責的;
(五)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
七、附則
1、本預案由學校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制定并根據實際情況及時修訂,學校應急防范領導小組負責解釋并組織實施。
2、本預案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突發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預案范文 篇14
一、工作機制建設
(1)監管機制健全
1、有食品安全規劃
工作目標、重點任務、保障措施等。根據本地實際,明確部門職責、時間進度、經費保障等。
2、部門職責分工明確
政府(或食安委)責任、部門責任,建立從農田到餐桌無縫隙全程監管責任體系。
3、有食品安全計劃或方案
連續三年的食品安全計劃或方案。
4、有部門例會制度和聯動工作機制
牽頭(或協調)部門、成員單位聯動機制和例會制度。
(2)環境衛生
1、經營場所選址
距離暴露垃圾場(站)、污水池、旱廁、糞坑等污染源25米以上。
2、環境和場所衛生
內部地面平整完好,無垃圾及積水;墻壁及吊頂清潔完好,無灰塵及污物。外部地面硬化、綠化及平整,無暴露垃圾和衛生死角。門窗、外墻和牌匾清潔,無亂貼亂畫。
3、專用垃圾容器存放、無外溢
垃圾存放容器配有蓋子,密閉存放,無外溢或散落,外部清潔無污垢。
(3)食品采購
1、供貨單位營業執照和食品許可證
隨機抽取5件食品,注意查看保質期及存放條件。
2、購貨發票或供貨憑證
證照在有效期內,經營范圍與所供食品相符。加工廠、大型超市、批發商還應提供食品檢驗報告單復印件。
3、檢疫合格證
查閱檢疫合格憑證,品名、日期和數量與所查相符。
4、進貨臺賬
隨機抽取2件食品,反向索取購物憑證和進貨臺賬。
(4)食品儲存
1、庫房隔墻離地,分類、分架存放
所有食品不能直接與地面和墻壁之間接觸。食品與雜物、吸潮的食品與青菜及有異味的食品和吸味的食品在同一空間內存放。
2、生、半成品、成品分開存放
生品:需經清洗、熟制后才能使用的食品。半成品:不需清洗直接、熟制后才能使用的食品。成品不需要清洗和加熱直接能夠食用的食品。
3、密閉防污染措施
食用前不能清洗直接入口性食品及散裝食品原材料都需密閉加蓋存放。
4、儲存條件符合產品標識要求
標識儲存條件的食品,按標識的條件存儲,易腐食品應放在8℃以下或60℃以上保存。
(5)食品加工
1、流程布局合理
車間是否從原料到成品方向布局,人流與物流界限清晰,內包裝間、冷葷間、分餐間、洗手、消毒是否符合規定。
2、無腐敗變質、過期或禁用原材料
查看食品及其原料有無過期、變質、生蟲及禁止使用的原材料。
3、無交叉污染
生熟食品混放、生熟工具容器混用、摸過生食或污物的手未經清洗消毒直接接觸熟食的問題。
4、包裝材料符合食品安全標準
對使用的包裝袋、一次性餐飲具進行索證、索票。
5、運輸車輛專用、清潔、溫度符合產品要求
運輸食品的車輛是否專用,是否定期清洗消毒和維修保養、冷藏車廂內溫度低于8℃,冷凍低于-18℃以下。
(6)食品添加劑
1、專店采購
檢查供貨商的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和產品檢測報告復印件
2、專柜存放、專人保管
查看有無專柜、是否加鎖和有專人保管。
3、專用稱具
稱具維修保養完好,稱重精準,能夠正常使用。
4、專用臺帳
查看記錄的使用日期、添加劑品名、添加量和添加比例、記錄人等。
(7)食品檢測
1、產品安全標準齊全
所生產的食品分別由對應國(行)標、地標或企標,企標有備案證明。
2、設備滿足標準檢測需求
檢測設備與檢測指標一一對應。
3、人員經過培訓上崗
資質證件與本人相符,證件真實有效,與所從事的檢測工作相匹配。
4、檢測記錄齊全
檢測記錄的數據結果與檢測報告相一致。
二、餐飲業和集體食堂衛生管
(1)行政許可
1、亮證經營
懸掛在店堂前廳的顯著位置進行公示。
2、無超范圍經營
(2)量化分級管理
量化分級公示率、公示級別與標準相符。
(3)從業人員管理
從業人員健康合格證、從業人員衛生培訓及個人衛生、按規定配備專兼職食品安全管理員。
(4)原料采購
有供貨單位營業執照和食品許可證、發票或供貨憑證,肉類檢疫合格證、有進貨臺賬
(5)食品加工
流程布局合理 ;無腐敗變質、過期或禁用原材料;防交叉污染措施;餐廚廢棄物定點清運
(6)食品添加劑
專人采購、保管;專柜存放;專用稱具;專用臺帳
(7)病媒防制
消毒設施齊全、場所內無鼠、蒼蠅和蟑螂
三、牲畜屠宰管理
(1)管理
1、實施定點屠宰管理、落實檢驗檢疫制度、實施宰前、宰中、宰后檢疫管理。
(2)屠宰場所
1、布局合理、設施齊全 、操作規范、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與管理、檢驗檢疫檔案資料齊全。
四、生活飲用水衛生管理
(1)管理機制
1、生活飲用水安全納入城市發展規劃
查看城市發展規劃是否包括生活飲用水安全的有關內容。
2、監管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
查看同級財政預算是否包含生活飲用水監管經費。
3、集中供水實施許可管理制度
查看本地區集中供水的許可管理制度或者有關工作的通知方案等,對集中供水單位應實行衛生許可管理。
4、制定飲用水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查看本地區飲用水安全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
(2)集中供水
1、建立企業內部飲用水安全管理制度
應建立飲用水衛生管理規章制度,配備專職或兼職人員負責飲用水衛生日常管理工作。
2、制定飲用水操作工藝流程
查看集中供水單位的水處理工藝流程圖,內容完整齊全。根據不同的水質處理工藝,查看集中式供水單位的反應、絮凝、沉淀、集泥、排泥、集水、配水、過濾、反沖、排污、消毒等凈化處理設備工藝是否符合要求。生活飲用水的輸水、蓄水和配水等設施應密封,不得與排水設施及非生活飲用水的管網連接。
3、持有飲用水衛生許可證
查看集中式供水單位的飲用水衛生許可證,在有效期內。
4、飲用水操作人員持有健康體檢合格證
查看集中式供水單位直接從事供管水的人員應當進行衛生知識培訓和健康體檢,取得考核合格和取得體檢合格證后方能上崗,并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健康檢查,不合格者不得安排上崗工作。
5、生產區30米內無生活區或污染源
應劃定生產區的范圍。生產區外圍30m范圍內應保持良好的衛生狀況,不得設置生活居住區,不得修建滲水廁所和滲水坑,不得堆放垃圾、糞便、廢渣和鋪設污水渠道。集中式供水單位的供水為地下水源時,單獨設立的泵站、水井、沉淀池、清水池的外圍30米內有無污染源。
6、水凈化處理設備符合工藝要求
應配備符合凈水工藝要求的水凈化處理設備、設施和相應的消毒設施,保證正常運轉;定期對各類貯水設備進行清洗、消毒;定期對管網末梢放水清洗,防止水質污染。水處理劑和消毒劑的投加和貯存間應通風良好,防腐蝕、防潮,備有安全防范和事故的應急處理設施,并有防止二次污染的措施。
7、定期對各類貯水設備清洗、消毒
查看清洗消毒記錄檔案,是否定期對各類貯水設備進行清洗、消毒;定期對管網末梢放水清洗,防止水質污染。
8、涉水產品許可批件或安全評價報告
購買或者使用的輸配水設備、水質處理器、防護涂料、水處理劑以及其他涉水產品應有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頒發的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衛生許可批件,并進行存檔備查。
9、有安全防范和事故應急處理設施
集中式供水單位應制定本單位的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具體應急預案,定期檢查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10、配備專職水質檢測人員
應配置必要的水質檢驗設備和檢驗人員,對水質進行日常檢驗。
11、檢驗記錄完整清晰
水質檢驗記錄應完整清晰,檔案資料保存完好。水質檢驗的項目、頻次按國家規定標準執行,并保障供給的生活飲用水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 5749)。
12、設備設施符合工藝要求,運轉正常
供水環境、水質處理、清洗、消毒工藝是否符合要求,設備正常運轉。
(3)二次供水
1、從事二次供水人員有健康體檢合格證
查看二次供水單位直接從事供管水的人員應當進行衛生知識培訓和健康體檢,取得考核合格和取得體檢合格證后方能上崗,并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健康檢查,不合格者不得安排上崗工作。
2、飲用水箱或蓄水池應專用,無滲漏
飲用水箱或蓄水池應專用,無滲漏,尤其不能與消防水箱相連或共用。
3、水箱周圍無污水管線及污染物
蓄水池周圍10米以內不得有滲水坑和堆放的垃圾等污染源;水箱周圍2米內不應有污水管線及污染物。
4、設施設置符合規定要求
二次水箱供水設置在建筑物內的水箱其頂部與屋頂的距離應大于80厘米,水箱應有透氣管和罩,入孔位置和大小應滿足水箱內部清洗消毒工作的需要,入孔或水箱入口應有蓋或門,并高出水箱面5厘米以上,且有上鎖裝置,水箱內外應設有爬梯。水箱應安裝在有排水條件的底盤上,泄水管應設在水箱的底部,溢水管與泄水管均不得與下水管道直接連通,水箱的容積設計不得超過用戶48小時的'用水量。二次供水設施有無水質消毒設備且正常運轉。無負壓供水新設備與市政供水管線連接處是否設倒流防止器、防污隔斷閥以及相應防止局部污染的措施,自來水進水壓力應不低于0.15MPa,使用該設備對自來水管網串接處產生的壓降差小于0.01至0.02MPa,新設備的穩流補償和管道過濾裝置應設有便捷的清洗管道及閥門,使用單位每周至少檢查一次。與飲用水直接接觸的供水設備及用品,是否可能對水質產生污染。
5、涉水產品許可批件或安全評價報告
水箱的材質和內壁涂料應無毒無害,二次供水設施中使用的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應具有衛生計生行政部門頒發的衛生許可批件。
6、清洗、消毒制度落實情況
二次供水管理單位每年應對供水設施進行一次全面清洗、消毒,對水質進行檢驗合格后方可恢復使用,以保證居民飲水的衛生安全。
(4)小區直飲水
1、原水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使用的凈水設備、輸配水設備等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應具有衛生許可批件。原水水質應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要求。采用反滲透水質凈化技術時,出水水質應符合《生活飲用水水質處理器衛生安全與功能評價規范——反滲透處理裝置》要求;采用納濾水質凈化技術時,出水水質應符合《飲用水凈水水質標準》(CJ 94)要求;采用其他水質凈化技術時,出水水質應符合《生活飲用水水質處理器衛生安全與功能評價規范——一般水質處理器》要求。每臺設備定期進行水質檢測,有檢測報告。
2、凈水、配水設備衛生許可批件
現制現售飲用水設備及其更換的濾芯濾材應取得省級以上衛生計生行政部門頒發的衛生許可批件。機身須有產品銘牌并注明產品名稱、型號、生產企業等。比照經營單位提供的衛生許可批件核對安裝的現場制售水機的名稱、型號等。
3、定期消毒、更換濾材
現制現售飲用水經營單位應對制水設備的安全負責,加強日常管理和檢測,安排專門人員每天對制水設備巡查一次,確保設備正常運轉;根據制水設備的技術要求定期進行消毒、更換濾材、開展檢測,并將消毒、更換濾材、檢測、每天巡查等衛生相關信息及的在制水設備的醒目位置進行公示。
4、市政供水、自備供水單位管理
設備的放置應遠離垃圾房(箱)、廁所、禽畜飼養、粉塵和有毒有害氣體等污染源。設備的安裝位置地面平整固化,具備廢水排放設施,周圍不得積水。供水設備不得與非飲用水管道相通,與生活飲用水連接處須裝止回裝置。原水水質和出水水質衛生要求與管道直飲水相同。
突發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預案范文 篇15
根據上級有關部門對幼兒園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工作的要求,結合我園實際,本著“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特制定我園生活飲用水污染應急預案。
一、應急領導小組人員及分工:
組長:林峰波
副組長:陳會琴
成員:
二、活飲用水日常管理:
突發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預案范文 篇16
一、工作目標
縣以上城市(含縣城)必須建有污水處理廠。污水處理率不低于70%其它縣(區)要確保在年內建成污水處理廠并投入使用。其中:市城區、市城區在建成污水處理廠并投入運行。
二、工作重點及措施
(一)建立和完善污水處理收費制度。由市物價局牽頭。研究污水處理收費政策,根據省、市污水處理收費相關管理辦法及時、具體落實。省政府《關于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環境保護的決定》提出的污水處理原則上達到每噸污水收費0.8元”凡收費不到位的地方,當地財政要對運營成本給予補貼”要求,加大污水處理費的征收力度。年內所有縣(市)全部要開征污水處理費,收費標準原則上不低于每噸0.8元。加強對污水處理費使用情況的監管,確保污水處理費專款專用。
(二)加快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步伐。
1、加快設施建設。已列入省、市規劃。各市、縣、區政府要抓緊制定工作方案,盡快開展前期工作,年底前市污水處理廠開工建設,其它各縣完成可行性研究,爭取立項。建項目要倒排工期,確保工程進度和施工質量。
2、加快配套管網的建設。按照“統一規劃、廠網并舉、管網先行”原則加大對城市污水管網的配套建設力度。擴展污水收集管網服務范圍。新建污水處理廠,要堅持配套管網與主體工藝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運行。要緊密結合舊城改造和道路建設,同步建設雨污分流的管網系統。
3、強化工程質量管理。全面落實“項目法人制、招投標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監理制、竣工驗收制”實行工程質量終身責任制。
(三)健全和完善城市排水許可制度。推行排污許可證制度。嚴格按照有關標準監督檢測排入城市污水收集系統的污水水質和水量,保障各類城市排水設施的安全運行,確保污水處理廠建成后的正常運轉。
(四)積極探索和創新污水處理項目建設和運營機制。拓寬籌資渠道。鼓勵污水處理設施使用國內銀行貸款、國外政府貸款和國際金融組織貸款的同時,積極鼓勵社會資本和外資參與城市污水處理等基礎設施的建設和運營。污水處理項目要推行特許經營,采用公開招標方式,擇優選擇投資主體和經營企業,不再設立新的事業單位。
(五)切實做好污泥的處理工作。要高度重視污水處理廠污泥的無害化處置。把污泥處置費用納入污水處理成本,給予必要的資金保障。鼓勵結合本地的實際對污泥進行綜合利用,對不能進行綜合利用的污泥,必須進行穩定化、無害化處理,防止二次污染。
(六)加大檢查督辦力度。建立全市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運營報表和通報制度。并在新聞媒體和市政府政務網站上按季度對規劃、建項目進展情況以及污水處理費征收情況等進行跟蹤通報。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逐級落實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目標和責任,按照省、市環保工作的目標要求,分解指標,責任到市、縣、區,逐級簽訂目標責任書,將完成指標落實到每個年度,限期完成。各市、縣、區要抓緊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認真組織實施。
(二)廣泛開展污水治理宣傳教育。增強企業和社會公眾水資源憂患意識。使排污單位和個人充分認識到污染者付費”應盡的義務和責任,使付費成為自覺行為。
(三)加強部門協作。強化職責,齊抓共管,形成合力。建設部門負責組織、協調、指導污水處理廠的建設和運營;發改部門依照項目基本建設程序負責城市污水處理項目的申報、審批,并根據國家政策積極爭取中央預算內(或國債)資金;物價部門負責污水處理收費制度和收費辦法的落實,財政部門負責收費收支情況的.監管;環保部門負責排污企業和污水處理廠出水水質達標排放的監督管理;監察、審計、國土資源、水利等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能分工,加大對污水處理工作的支持力度。市污水處理工作專班加強對各地污水處理工作的督促檢查和指導,定期組織檢查,及時了解各地的工作進展和出現的問題,定期印發《污水處理工作動態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