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運輸事故應急預案范文(精選15篇)
道路運輸事故應急預案范文 篇1
第一章總則
1.1編制的目的
為建立積極有效的道路運輸安全生產事故處理指揮機制,對發生的道路運輸事故作出迅速反應,避免事故的蔓延和擴大,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事故造成的人民生命損害和財產損失,結合我司道路運輸現狀,特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安全生產法》
《國務院有關部門行業單位制定和修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框架》
1.3事故分級分類
1、本預案所指重大死亡事故為:
一次事故造成死亡(失蹤)3人(含)以上9人(含)以下。
2、本預案所指特大死亡事故為:
一次事故造成死亡(失蹤)10人(含)以上29人(含)以下。
3、本預案所指特別重大事故為:
(1)一次事故造成死亡30人(含)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含)以上的事故;
(2)道路運輸車輛發生的重大火災事故;
(3)涉及旅客集體中毒事件;
(4)涉及外籍人員(包括港、澳、臺)死亡的運輸事故;
(5)發生危險化學品(包括劇毒、放射、爆炸品等)運輸翻車或泄漏,需對事發地周邊人員進行緊急疏散的事故;
(6)客運站場發生重大火災事故;
(7)各類險情、事故雖未達到上述標準,但已造成較大影響或易引發其他事端的;
(8)其他性質嚴重、產生重大影響的事故。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司道路運輸企業安全生產事故。
1.5 工作原則
“加強預防、快速反應”的原則。增強憂患意識,堅持預防和應急相結合,建立健全快速反應機制,迅速果斷處置各類事故,最大程度地減少危害和影響。
“以人為本、損益合理”的原則。以保障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為首要任務,事故發生后,首先開展搶救人員行動。在多種處置措施中,應選擇對公眾利益損害較少的救援措施。
第二章組織體系及運行機制
2.1 領導機構
為了保障道路運輸過程中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在出現安全生產事故時,確保及時進行應急救援,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害和損失,成立寶運集團眉縣第二分公司道路運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2.2 指揮機構和工作機構
當發生道路運輸安全生產事故時,以寶運集團眉縣第二分公司道路運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為基礎,設立事故現場工作小組,成立應急救援指揮部,按事故等級和事故發生地實施分級指揮。發生重大死亡事故時,在縣政府和縣交通局會同縣運管所的統一指揮協調下參與應急救援工作。發生特大死亡事故和特別重大事故時,由縣政府負責應急指揮,并協調各相關部門組成若干工作組,做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2.3 指揮體系及工作職責
領導小組下設應急救援工作小組,根據事故等級成立相應的事故救援指揮體系,組長和總指揮由張建洲擔任,副組長和副總指揮由吳志學擔任,如有特殊情況總指揮不能到位的,由副總指揮吳志學代任。工作小組組長由工作小組成員分別擔任,處理事故現場指揮由張建洲任命。
各組織機構職責:
1、領導小組:組織制定應急救援方案,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根據事故處理的進展,及時調整、修訂和補充應急方案;做好穩定社會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和安撫工作。
2、工作小組:履行救援職責、做好信息匯總和綜合協調職能,負責接受和辦理領導小組緊急事項,督促落實領導小組的有關決定,協調有關部門的援助工作。
3、指揮部(為非常設機構):負責發布和解除應急救援命令、信號,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匯報和通報事故的有關情況,根據事故情況,可以臨機決斷,控制事態發展,進行事故現場調查取證,總結應急救援經驗等等。
2.4 運行機制
各單位當接到事故報告時,應及時、主動、有效地進行處置,控制事態,同時將事件和有關先期處置的情況按規定向上級領導小組報告。根據事故發展態勢,領導小組視情決定趕赴現場指導,組織救援工作。
發生重大死亡事故及以上的事故,具體救援工作程序如下:
第三章保障措施
3.1 應急救援網絡
安技科應掌握分公司范圍內運輸車輛、駕駛員狀況,并確保信息渠道暢通,建立相應的應急救援網絡,以便在需要時能迅速響應。
應急救援聯絡電話。運政部門:5548203;公安:110、122;消防:119;醫院:120。
3.2 應急處置工作紀律
各領導和相關人員在發生重特大道路運輸事件時,必須按規定立即趕赴現場按各自職責開展應急處置工作,服從統一指揮。如違反規定造成后果的,將依據《陜西省交通運輸安全督察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總公司相關制度嚴肅處理。玩忽職守,造成應急處置工作重大失誤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四章附則
4.1存在重大危險源的道路運輸經營單位,需單獨制定重大危險源的專項應急預案及實施方案。在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時,應首先啟動該專項預案,并做好及時上報工作。
4.2本預案若與上級有關法律法規相沖突的,以法律法規為準;并作相應修改。
4.3本預案在實施過程中發現問題,由領導小組進行調整修訂。
4.4本預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道路運輸事故應急預案范文 篇2
為認真做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危害,我公司結合道路運輸實際情況,制定如下預案。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以建設“平安運營”重要思想為指導,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妥善處理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環節中的事故及險情,做好道路運輸安全生產工作。建立健全突發道路運輸事故應急處置機制,一旦發生道路運輸事故,要快速反應,全力搶救,妥善處理,最大程度的減少人民群眾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
(二)基本原則
堅持科學規劃、全面防范、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協同應對、措施果斷、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的原則。
二、適用范圍及工作原則
本預案適用于突發道路運輸事故和道路運輸事故險情,需要聯合相關部門共同實施救援和處置的重大道路運輸事故。
(一)以人為本,減少損失
(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三)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四)快速反應,處置得當
(五)依法辦理,合理處置
三、指揮組織體系
公司在交通局應急救援體系統一指揮下建立突發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1、領導小組。成立以總經理為組長,公司營運專管員為成員的突發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突發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按照“統一指揮、分類負責、資源共享、條塊結合”的原則,明確職責與任務,開展突發道路運輸事故應對工作。
2、領導小組職責。統一領導突發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有關工作。
四、應急預案啟動條件
本公司車輛發生道路運輸事故后,立即上報公司領導,經公司領導確認后啟動應急預案。
五、應急響應
(一)駕駛員、乘務人員現場處置方法:
1、立即停車。凡發生道路運輸事故,都要立即停車。
2、立即搶救。停車后應首先檢查有無傷亡人員,如有受傷人員,應立即施救并攔截過往車輛,送就近醫院搶救;
如傷員身體某部位被壓或卡住,應立即設法將傷員救出,同時應標出事故現場位置。
3、現場保護。保護主要內容:肇事車的停位、傷亡人員的倒位、各種碰撞碾壓的痕跡、剎車拖痕、血跡及其他散落物。
4、及時報案。在搶救傷員、保護現場的同時,應及時直接或委托他人向當地公安部門或交通主管部門報案,然后向企業領導或有關部門報告。報告內容如下:肇事地點、時間、報告人的姓名、住址及事故的死傷和損失情況。交通警察和應急救援人員到達現場后,要服從組織指揮,主動如實地反映情況,積極配合現場勘查和事故分析等工作。
(二)分級響應機制
突發道路事故應急響應,按本地安全管理原則,有本公司安全管理機構按照有關規定,全面負責突發道路運輸事故的應急救援和處置行動。
(三)指揮與協調
1、啟動預案。本公司車輛發生道路運輸事故后,公司安全管理部門應立即核實和確認,將情況報告公司突發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并提出啟動本預案,研究部署應急處置工作或視情聯絡相關部門啟動應急救援預案。
2、趕赴現場。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或指派其他人員,立即親自帶領有關人員趕赴現場,參與現場指揮和處置工作。
3、保障措施。根據事態發展和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進一步落實搶救人員、搶救設備、設施,確保搶救工作有效進行。
4、協調配合。政府及相關部門組成指揮部時,公司突發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派出的救援人員積極配合,相互協調,服從指揮部統一領導。
六、獎勵與責任
(一)總結評估
公司突發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對各單位應急行動的結果、職責履行、組織、行動、平時準備等情況進行評估,并做好有關統計、匯總工作。檢查應急預案可行性及需完善、補充的項目,應急行動評估報告與應急響應行動結束后報總公司總經理室。總公司總經理室負責進行總體評估、匯總,并通報應急救援情況,開展應急救援的交流。
(二)表彰獎勵
對在實施道路運輸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和處置行動中反映迅速、表現突出、處置果斷、決策正確的單位和個人依據相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
(三)責任追究
因玩忽職守、貽誤時機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追究有關單位負責人和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篇6
為做好通達運輸集團綏濱龍運運輸有限責任公司旅客運輸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生命財產的損失,根據上級有關規定,結合企業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處理指揮機構
二、突發事件報告程序
(一)發生突發事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指揮系統,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實事求是”、“及時、準確和逐級上報”的原則。
(二)應急事件報告范圍、時限
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涉外籍人員死亡的交通事故必須在2小時內上報上級主管部門。發生其它重大交通事故或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事故,于事發后6小時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三)突發事件應急報告內容
(1)事件突發的時間、地點、事件類型、經過,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情況,以及事發的環境、道路狀況等因素。
(2)事件現場搶救、救治及其他需要報告的情況。
(3)事件發生的原因、性質、責任、教訓及采取的措施。
三、突發事件應急指揮
發生突發事件后,立即啟動應急指揮系統,組織指揮搶撿救援行動,準確掌握事故與事件的情況變化,及時調配、部署、協調應急行動,組織好各組之間的協調、配合行動,提高應急事件處理能力和效率。
四、應急車輛和設備儲備
公司所有的工作用車(含小轎車、專用備班客車),作為應急車輛儲備要隨時聽從指揮奔赴現場,必要時,總指揮、副總指揮可隨時根據需要調動線路待班車(含正常營運的短途客車),參加應急事件處理與救援,考慮因旅客運輸車輛中途故障等原因,又很難在中途在較短的時間內排除故障,除及時增派備用車輛運輸中途旅客外,應配備必要的機械設備(如托拉車輛的硬型拉桿,易移動的機械式手動吊車、千斤頂、安全保護固定支架等設備),必要時可請示公安交警,車輛保險機構的故障施救車輛與設備及時參加救援,保證旅客、車輛及時得到救助。
五、應急事件處理原則
(一)救人高于一切。
(二)施救與報告同時進行,逐級報告,就近施救。
(三)局部服從全局、下級服從上級。分級負責,密切配合。
(四)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防止和減輕人身傷亡。
六、應急事件處理職責、措施
總指揮:是應急事件實施的指揮者,對上級應急組織負責,在緊急情況下有權做出應急事件的實施決策和統一指揮。
副總指揮:在總指揮的領導下工作,協助總指揮做好應急救援的指揮工作,在總指揮離位的情況下,履行總指揮的職權。
應急通訊組:負責日常和應急狀態下的信息收集、傳遞以及各種指令的接收和下達。
應急搶險組:負責組織協助有關部門對應急現場的搶救,配合有關部門對事件原因調查處理。
應急保障組:負責應急狀態下的物資運輸和后勤保障。
應急救護組:負責組織應急狀態下的人員疏導,協助醫療部門對受傷人員進行救護。
道路運輸事故應急預案范文 篇3
為認真貫徹執行“安全安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有效地防范和快速處置危險貨物運輸事故,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根據本公司產品運輸特點,特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范圍
凡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裝卸過程中發生事故或自然災害造成危險貨物泄漏,可能引起人員傷亡、財產損毀和環境污染的,適用于本預案。
二、組織領導
公司成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
組長:由總經理擔任,副組長:由分管副總經理擔任,成員:由公司車隊、辦公室及安全主管負責人擔任。公司安全主管負責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處置中的日常工作。其職責:及時聽取事故情況報告,立即召集領導小組成員研究制定處置對策,并負責事故處置的指揮工作和向上級有關部門的報告工作。
三、事故報告制度
(一)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及當事人除了撥打110、119、120電話外,必須立即將事故發生地、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等初步情況電話報告安全主管或辦公室。安全主管或辦公室接到危險貨物運輸事故,6小時內書面將所發生的事故情況向所屬地道路管部門報告;在接到危險貨物運輸事故后2小時內按照事故報告內容,將所發生的事故情況,分別向所屬地和事故發生地的道路管部門報告。
(二)事故發生單位應在事故發生后6小時內將事故簡要情況書面上報安全主管,事故書面報告的主要內容有: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車輛號碼和駕駛員姓名或工作人員姓名等;
2、事故發生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情況;
3、事故發生的初步原因;
4、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5、事故報告單位及聯系電話。
(三)事故現場情況發生變化,傷亡人員數量發生變化時,事故發生單位應及時補報。
四、現場處置程序
(一)事故發生單位在接到危險貨物運輸事故報告后,應立即組織人員和相應的救助設備和工具趕赴現場,并保護好現場,協調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事故現場的處置和善后及后勤保障工作。
(二)事故發生單位要想方設法搶救傷員,積極采取措施,及時控制危險源,防止事故的進一步擴大和傷亡人員的增加,努力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三)安全主管或辦公室在接到發生危險貨物運輸事故后,應及時組織力量,趕赴事故現場救援,事故情況初步調查和事故的應急善后工作。
五、事故處理制度
(一)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發生后,公司應成立由車隊、安全負責人、辦公室組成的事故調查小組,負責對事故的調查并提交事故情況調查報告和提出處理意見,報總經理室。
(二)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經過調查核實后,除交警、安監、公管、消防等部門按法律法規已結案處理外,企業應對事故發生單位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視事故損失、責任,按有關規定作出相應處理。
(三)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發生后隱瞞不報、謊報、故意延遲不報、故意破壞事故現場的,按照事故行政責任追究規定,對有關單位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道路運輸事故應急預案范文 篇4
為進一步加強道路運輸安全管理,提高較大及以上事故的緊急救援能力,減少事故損失,避免事故升級,確保事故得到迅速有效的處置。結合我縣道路運輸實際,特修訂該預案。
一、組織機構
成立較大及以上道路行車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由局長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相關科室負責人和行業管理部門為成員。
二、本預案運用于縣道路運輸企業發生的較大及以上行車事故和發生在外地屬縣道路運輸企業的較大及以上行車事故,即:
(一)一次死亡(失蹤)3人及以上的事故;
(二)一次死亡重傷10人及以上的道路運輸行車事故;
(三)涉及外籍人員(包括港、澳、臺)死亡的道路運輸行車事故;
(四)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的道路運輸行車事故;
(五)發生危險化學品(包括劇毒、放射、爆炸品)運輸翻車或泄漏的運輸事故;
(六)事故雖未達到上述標準,但已造成較大影響易引發其它事端的,或其它需要及時上報的重要情況。
三、事故報告制度
(一)發生以上所列的較大及以上事故,發生事故的道路運輸經營企業或運管所應立即報告我局及事故發生地的縣(市、區)道路運輸機構及有關部門。
(二)在接到報告后立即向市交通局報告。并應盡快了解詳情,及時作補報或續報。
(三)發生事故后,在死亡(失蹤)人數不明的情況下,一律按以上報告制度報告,待事故傷亡人數確認后再補報或續報。
四、事故報告內容
事故報告統一使用交通部《省道路運輸行業行車事故快報》(以下簡稱《快報》),按照事故報告程序,由事故報告單位負責填寫,報告的具體內容嚴格按照《快報》解釋說明進行認真填寫。
五、應急救援和事故處置
(一)應急救援
發生較大及以上事故后,要立即報告市交通運輸局和有關部門,需要公安、消防、醫療衛生、武警、駐軍等救援的要迅速與其聯系,發出救援請求。
(二)事故處理
1、特大事故發生的單位領導、運管所和縣局主要領導得到事故報告后,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了解情況,組織搶險救護,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財產損失,做好必要的現場保護。
2、運管所、縣局和上級領導親臨事故現場,進行現場指揮,協調有關救援力量。
3、立即啟動突發公共事件道路運輸應急保障行動方案,明確分工,各負其責,幫助事故救援和調查,分析預防可能發生的相關問題,通報事故信息。
六、事故調處和結案
發生較大及以上事故要專門成立事故調查組,查明事故原因,認定各相關責任,在事故調查處理中堅持“四不放過”原則。較大及以上事故發生單位、運管所和縣局要協助上級事故調查組開展事故調查工作。
(一)如實向上級有關部門和調查組匯報事故發生的原因、經過和吸取的教訓。
(二)傳達上級有關部門和各級領導對事故調查處理的意見、指示,做好情況通報工作。
(三)配合調查組做好當事人的思想工作,認真調查取證,尋找證人和目擊者并做好筆錄。
(四)協助做好群眾思想的穩定工作,消除不安全、不穩定因素。
(五)協助做好事故的善后處置工作,協助做好對死難家屬的安撫、慰問工作。
(六)做好上級對事故處理的督查落實工作。
(七)通報有關道路運輸企業應吸取的事故教訓,采取有力防范措施,努力做好各項安全工作。
事故結案力求保證質量,按時完成。對有權作出事故結論的程序及時結案,對需要有關部門作出定案決定的要協商催辦、并提供結案所需材料。
本預案由縣交通運輸局負責解釋,從發布之日開始執行。上述組織機構人員因工作需變更崗位的,接替人自然履行變更人的職責。
道路運輸事故應急預案范文 篇5
各縣(區)運管所:
為加強我市道路旅客運輸應急保障能力和組織水平,應對突發事件、極端惡劣天氣、旅客高峰疏運、搶險救災、疾病防控等運輸需求,發揮運管機構“兜底保障”作用,更好的為廣大人民群眾服務。現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我市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的組織領導,特成立陽泉市道路旅客運輸應急保障工作領導組:
組長:尚保銀
副組長:吳鶊鳴
成員:潘曉波、蔡志剛、王海亮、湯少卿、張永紅
張學宏、趙永忠、吳會欣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運管處客運科,具體承辦我市道路運輸應急運輸組織與協調。
二、應急保障重點
1、旅客高峰期運力不足時的運輸保障;
2、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火災、自然災害等危情處置時的保障;
3、政府指令性搶險救災、防控重點傳染病緊急運輸保障。
三、應急預案的啟動
春運期間出現以下情況之一時啟動應急預案:
1、汽車站嚴重滯留旅客,學校放假、民工返鄉等急需疏運時;
2、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火災、自然災害等危險情況時;
3、接到上級部門、當地政府搶險救災,防控重點傳染病等緊急指令時。
四、工作職責
1、運輸企業要搞好應急車隊建設,做好運輸儲備工作,加強司乘人員沉著應對重特大危情處置的日常教育工作。一旦出現旅客滯留、重特大交通事故、政府指令性緊急運力任務等情況時,按規定程序啟動應急預案,組織、調配應急運輸車輛和人員,執行各種應急保障任務。
2、客運應急保障領導組要做好運力儲備和旅客運輸市場調查預測工作,了解和掌握旅客流量流向動態,及時向上一級運管機構上報有關情況,協調解決執行道路運輸應急任務中出現的各種問題。
3、客運應急保障領導組負責我市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工作,重點是長途班線、農村班車保障工作,與當地客運企業、汽車站簽訂道路運輸保障工作責任書。
五、工作重心
為保障春運期間轄區內旅客運輸暢通無憂,我處按照“分片包干、專職專輸”原則,對轄區內的客運企業工作職責進行細化:
1、針對目前郊區線路方向運力不足情況,重點由公交公司做好客流調查預測工作,掌握旅客流動的時間和流向,市處要協助郊區運管所做好郊區方向客流集中疏運工作,把握可能出現旅客運輸高峰時間和方向,做好緊急運輸的各項準備工作。
2、陽泉集團客運有限公司和省運陽泉公司兩家公司要做好春運及重大節假日期間長途旅客運輸工作,科學制定運輸組織方案,準備好充足的運力,合理安排發班,積極組織協調,全力避免發生旅客大規模滯留現象。科學調整班次密度,客流高峰期間要及時安排加班運力,保障農民工、學生順利返程。
3、城市公交要做好對外交通方式的銜接,重點保障客運汽車站、鐵路客運站等旅客集散地及旅游景區、大型活動場所的公交組織調度,要通過增加運力、加密班次、延長運營時間等有效措施,最大限度方便旅客中轉換乘,鄉村居民進城購物。
六、應急運輸車輛及人員
1、應急運輸車輛應由運輸企業、旅游企業車輛以及機關、學校、企事業單位的自用車輛組成。
2、道路運輸應急車輛必須配備車輛行駛證等相關證照并經年度審驗、檢驗合格,車輛技術等級達到二級以上,車輛使用年限不超過5年。駕駛員有相應的機動車駕駛證,年齡不超過60周歲,6年內無重大以上交通責任事故記錄。
3、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隊伍一般應根據應急任務由駕駛員、乘務員以及帶隊人員組成。道路運輸應急保障人員的基本條件是政治合格、身體健康,技術過硬、證件齊全,熟悉有關政策和相關業務。
啟動應急預案后,執行道路運輸保障應急任務的單位,要對應急車輛進行認真檢查,嚴禁車輛帶病運行,嚴禁超員超載,并按照規定配備相應的證件和通訊工具。同時,對應急運輸人員要進行安全囑咐,確保安全。
七、應急情況的報告
運輸企業、汽車站要建立和完善春運期間道路運輸工作報告制度,明確責任,確定專人上報,確保信息暢通;出現嚴重滯留旅客、突發事件等情況時要及時逐級上報。報告內容如下:
1、汽車站滯留旅客情況,其中包括旅客人數、旅客流向,重特大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旅客傷亡情況等和需要上級運輸機構支援申請要求;
2、執行道路運輸應急任務時,需上級運管機構協調解決的事項;
3、執行道路運輸應急任務的完成情況(出動車輛數、運送旅客人數等)。
八、保障工作機制
1、執行道路運輸應急任務的措施
執行道路運輸應急任務的單位,同時派出2輛以上車輛執行同一應急任務的,應由車隊隊長帶隊;5輛以上車輛的,由單位領導帶隊;10輛以上車輛的,由市運管處領導帶隊;執行應急任務的車隊應配備通訊設備,保證通訊暢通。途中發生問題(如發生事故、道路受阻以及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等)應由負責人及時向車輛始發地運管機構報告。
2、應急處理程序
A、出現滯留旅客等情況時
(1)要迅速按規定逐級上報,并做好記錄,同時汽車站要向旅客做好宣傳解釋工作,利用一切可以候車的地方安排旅客候車,各關鍵崗位如廣播、安檢、調度、保安、消防等人員必須到位,做好盯崗工作。
(2)接到報告的運管機構領導,立即趕赴汽車站進行組織和調度,啟用儲備動力,將任務下達給有關單位,發放臨時客運標志牌,并在臨時客運標志牌“使用原因”欄內注明“執行道路旅客運輸應急任務”字樣,并加蓋具體發證運管機構印章。
(3)執行應急任務的單位,迅速安排人員和車輛,組織運輸。
(4)沿途運管機構對執行道路旅客運輸應急任務的車輛要提供方便,不得以無道路運輸證為由進行處罰。執行應急任務的單位完成任務后,應向運管機構匯報執行情況。
B、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火災、自然災害等危情時
(1)司乘人員、車主,要根據情況迅速撥打電話交警“122”、公安“110”、火警“119”、醫院“120”、運管“12328”進行求救,同時要積極展開自救,并迅速報告所屬公司及保險公司。
(2)各運輸企業獲悉本公司車輛發生危險情況后,了解出事車輛的地點、原因等基本情況,迅速由公司主要負責人帶人帶隊趕赴現場進行組織指揮救援,并安排專人及時收集情況報告所屬運管機構。
(3)運管部門接到所屬公司的危情報告后,要迅速啟動應急預案;成立危險情況處置臨時領導組;派出由領導參加的人員趕赴現場;協助公安等有關部門掌控好現場,搶救受傷人員及時與醫院和相關部門建立聯系,及時掌握事態的發展,并將情況續報上級運管機構。
C、政府指令性搶險救災、防控重點傳染病等緊急運輸時;
(1)領導組辦公室接到指令和報告后,迅速向領導組報告。
(2)領導組負責人在20分鐘內指令領導組所屬成員到位,送入緊急狀態。
(3)接到搶險救災令時,按照市委市政府、市交通局的統一指揮和安排,及時通知應急車隊執行搶險救災任務,應急車隊要在1小時內將所屬車輛組織到位,開赴搶險救災指定地點,執行搶險救災任務。
九、值班制度
春運期間,各縣(區)交通運輸局、運管所、客運企業和汽車站都要建立值班制度,構建通訊網絡,并認真組織落實。值班電話(包括手機)必須24小時開通,值班人員必須24小時在崗,不得擅離職守。值班領導要保障電話暢通。值班人員要明確職責,熟悉政策,掌握本轄區和本單位的運力儲備情況,遇到緊急情況立即向值班領導報告。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工作領導組辦公室值班電話:。
十、責任追究
參加道路旅客運輸應急保障工作,是全市道路旅客運輸管理部門及從業單位的義務,必須高度重視,積極參與,認真完成。對沒有按時制定或沒有有效落實應急預案的,對有關單位要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要追究相關領導責任。對拒不執行命令、玩忽職守、推諉扯皮的單位和個人要嚴肅處理。對執行上級命令不堅決,貽誤時機并造成惡劣影響的單位領導和責任人要從重處罰。
道路運輸事故應急預案范文 篇6
為確保我項目部道路管線事故發生后,能迅速地展開搶救工作,最大限度減少經濟損失,特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及職責由項目部成立應急響應指揮部,負責指揮及協調工作。
組長:
成員:
具體分工如下:
1、負責現場,任務是掌握了解事故情況,組織現場搶救。
2、負責聯絡,任務是根據指揮小組命令,及時布置現場搶救,保持與當地電力、煤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勞動部門等單位的溝通。
3、負責維持現場秩序,做好當事人與周圍人員的問訊記錄。
二、道路管線事故應急措施
1、事故第一現場人員應立即報告應急指揮小組,并停止施工。
2、當機立斷,盡快將受傷人員脫離危險地方,防止二次傷害。
3、立即組織職工自我救護隊進行自救,并向當地120急救中心取得聯系,說明事故地點、嚴重程度,并派人到路口接應。
4、加強支護和支持加樁板等,對邊坡薄弱環節進行加固處理。
5、如由周邊棄土、堆料或其他機械設備施工所致,則迅速運走棄土、堆料和機械設備,并派專人負責基坑土體隆起和開挖時周邊的位移與沉降變化的監測工作。
6、項目部接到報告后,應立即指令全體成員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了解和掌握事故情況,開展搶救和現場秩序的維護。
7、指令善后人員到達事故現場,做好與當事人家屬的接洽善后等工作。
8、現場安全員對事故進行原因分析,制定相應的整改措施,認真填寫事故報告和相關處理報告,并上報公司及上級機關。
三、應急物質常備藥品:
消毒用品、急救物品(繃帶、無菌敷料)及各種常用小夾板、擔架、止血袋、氧氣袋。
四、通訊聯系
醫院急救中心、120、火警、119、匪警、110
工地現場值班電話:
有關負責人電話:
項目負責人手機:
安全員手機:
技術負責人手機:
施工員手機:
五、注意事項:
1、事故發生后應立即停止施工,關閉機械,以免二次傷害。
2、要求心肺復蘇堅持不斷的進行(包括送醫院的途中)不能隨意的放棄。
道路運輸事故應急預案范文 篇7
一、總則
1.1編制目的和依據
為進一步增強全市交通行業危險化品事故的應對和防范能力,最大限度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影響,依據《xx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xx市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和《xx市交通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結合全市交通行業實際,制定本預案。
1.2適用范圍
1.2.1《xx市交通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稱預案)為《xx市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子預案,適用于xx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的,需要交通部門搶險救援的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
1.2.2本預案同時適用于我市交通行業發生的危險化學品事故(可能造成3-9人死亡、或10-50人傷害、或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損失的事故)。
1.3工作原則
堅持政府領導、統一指揮,以人為本、確保安全,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單位自救、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
各縣(區)交通主管部門要結合本預案,制訂相應的應急救援實施預案,并在當地政府的指揮下,分級管理,分級實施。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2.1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機構
市交通局成立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下設一個辦公室和三個職能組,按照規定職責實施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各縣(區)交通部門要相應設立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組織機構,主要領導為第一責任人。
2.1.1領導小組組成
領導小組成員由市、縣(區)交通局及局屬有關單位負責人組成。組長由市交通局局長擔任,副組長由分管道路運輸的副局長擔任,成員由兩縣(區)交通(經貿)局、市交通局運政科和安全生產監督科等相關科室、市運輸管理處、市交通稽查支隊、市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處、市長途客運公司、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等單位負責人組成。
2.1.2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
市交通局領導小組在市政府危險化學品重特大事故處置專項指揮部的領導下,迅速、果斷、有效地開展工作。主要職責有:
1.根據事故現場情況,決定本預案的啟動與結束;
2.根據現場應急救援情況,統一部署、協調、督查各職能組落實市政府專項指揮部和市交通局領導小組應急搶救指令落實情況;
3.調度現場及外圍救護所需的運輸車輛;
4.研究解決應急救援工作中的重大問題,作出事故應急、求援及善后處理等建議和決策。
2.2領導小組下設機構及職責
2.2.1領導小組辦公室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交通局安全生產監督科。負責相關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搶險救援隊伍的組建和人員培訓等工作。
2.2.2災情處置組
由市運輸管理處處長任組長,市運輸管理處分管貨運工作的副處長任副組長,市交通稽查支隊、市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處相關副職xx縣(區)運管部門負責人以及市運輸管理處相關科室負責人任成員。具體負責道路運輸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現場的應急救援與搶險工作。
2.2.3運輸保障組
由市運輸管理處分管客運的副處長任組長,由市運輸管理處客管科、貨管科負責人xx縣(區)運管部門分管客、貨運輸的副職、市長途客運公司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及油田運輸企業相關人員任成員。具體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搶險物資和搶險人員的運送;事故現場附近企事業單位、學校、居民區內人員的緊急疏散。
2.2.4專家顧問組
由市運輸管理處分管貨運工作的副處長任組長,由學校、企業單位有關方面專家組成。具體負責對事故應急救援提出應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對事故危害進行預測,為救援的決策提供依據和方案。
三、風險分析
3.1危險性分析
我市石油化工企業較多,在石化產品的道路運輸過程中,涉及的物品有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氣體、有毒物品、腐蝕品等,這些物品如果控制不當,極易引發泄漏、火災、爆炸、中毒、窒息和灼燙等嚴重后果,將會給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社會環境和正常秩序帶來不可估量的損失。
3.2分類
危險化學品事故分為火災、爆炸、中毒和窒息、人員傷亡、污染等事故。
3.3危險源監控
相關單位及企業對危險源特別是重大危險源要進行全面的監控,嚴密其安全狀態,觀測向事故臨界狀態轉化的各種參數的變化趨勢,及時發出預警信息或應急指令,把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對危險監控需要采取的主要措施有:
(1)在危險源現場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并加強有關設備、設施的安全管理;
(2)對重要的設備、設施進行經常性的檢測、檢驗,做好檢測檢驗記錄;
(3)根據可能引起火災、爆炸及毒害的部位、場所,設置必要的可燃氣體、毒害氣體檢測報警器。
對危險源監控的管理措施有:
(1)建立健全本單位危險源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落實安全管理和監控責任,制定安全管理與監控的實施方案;
(2)保證危險源安全管理與監控所需的資金投入;
(3)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使其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緊急情況下采取的應急措施;
(4)建立危險源安全管理檔案;
(5)定期對危險源進行安全評估。
四、預警與響應
4.1危險化品事故報告
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應立即組織應急救援隊伍,按照本單位的事故應急預案要求,進行先期處置。同時迅速報告119、120,市安監局、市環保局、交通部門、當地政府。
4.1.1報告程序
各單位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報告當地政府,并逐級上報上級交通部門。市交通局領導小組接到報告經核實后,上報市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省交通廳。具體上報時間要求:在發生事故第一時間內以電話、短信或書面(含傳真)、電子郵件等形式報送,1小時內完成首次報告,2小時內完成書面報告,信息報送后必須電話確認。特殊情況不能在2小時內以書面形式或電子郵件形式報告的,以電話形式報告,并說明理由,待條件許可時補報。
4.1.2報告內容
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和行業主管部門應填寫《xx市危險化學品事故報告單》(附后),并按要求上報。
(1)事故發生單位名稱、地址、危化品事故的類別(火災、爆炸、泄漏等);
(2)危化品名稱、初步認定的事故涉及的危化品種類(固體、液體、氣體)、數量、危害的形式,
(3)采取的初步措施、以及現場人員傷亡情況;
(4)可能波及影響范圍及狀況(廠礦企業、居民區、重要設施等)、事故能否控制等;
4.2應急預案的啟動
4.2.1預案啟動的單位
局屬有關單位接到接到報告后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救援,迅速了解情況,做出判斷,確認是否構成重特大事故,并立即將事故簡要情況報告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
4.2.2領導小組工作
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報告后,應按規定向領導小組報告,由領導小組向市專項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同時做出是否啟動本《預案》規決定。
4.3基本應急響應的處置要求
4.3.1有關部門應急處置要求
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通知后,負責人應迅速做出安排,按照要求組織有關人員,趕赴事故現場,組織參與相關救援工作。市政府專項指揮部啟動《xx市重特大危險化品事故應急預案》后,則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4.3.2各職能組應急處置要求
按照預案確定的職責要求,積極、高效、有序地開展事故救援及相關工作,同時做好后援工作準備。各職能組要將開展情況及時報告災情處置組,保證事故搶險工作協調、有序、有效實施;市政府專項指揮部啟動《xx市重特大危險化品事故應急預案》后,則按照市政府現場搶險指揮組的救援指令,開展救援工作。
4.3.3搶險中重大事項的決策
作出事故搶救重大決策措施要迅速報告市交通局領導小組和市政府專項指揮部,經同意后方可實施。
4.4事故現場搶救原則
安全第一、救人為主、減少損失、先控制、后處置。
4.5事故現場保護
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的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應作出標志、牌照、記錄和繪制現場圖,并妥善保管好現場重要物件。
4.6事故救援的善后處理
(1)經市政府現場搶險指揮組下達停止現場救援指令后,方可停止現場救援,根據事故現場情況,留下少量人員予以監護。
(2)現場清理及設備的檢查、生產的恢復由事故發生單位按照規定程序及生產工藝要求進行。
4.7應急響應的結束與總結
4.7.1應急響應的結束
在市政府專項指揮部下達結束搶險救援指令后,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應及時報告領導小組發出結束本預案的指令,結束救援工作。
4.7.2應急響應總結
在全部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后,由市交通局領導小組召集有關單位,對事故搶險過程中的工作進行全面總結,重點檢查預案的操作程序、各有關單位的應急反應速度和能力等方面存在的問題,進一步修訂完善本預案,同時將有關情況上報市政府專項指揮部辦公室。
五、應急保障
5.1應急隊伍保障
應急隊伍主要包括:xx市長途客運公司、xx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遼河油田大力運輸分公司、盤錦遼河油田泰興工貿有限公司、盤錦興達瀝青有限公司、xx市第六運輸公司等單位救援力量。
六、預案管理
6.1預案培訓
由市交通局安全生產監督科制定應急培訓計劃,開展應急管理培訓,提高應急水平。
6.2預案演練
按照“誰編制、誰組織”的原則,應急預案應制定年度應急演練計劃,定期組織演練。
6.3預案修訂
《xx市交通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由市交通局負責修訂;各縣(區)交通部門、局屬各單位負責編制本級別的專項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無特殊原因每兩年修訂一次。
如有以下原因,應及時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
(1)新法律法規、標準的頒布實施或相關法律法規、標準的修訂;
(2)通過演練或突發事故應急處置中發現預案存在缺陷或漏洞;
(3)組織機構、人員發生變化或其他原因。
6.4責任與獎勵
市交通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管理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
對應急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單位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事故或應急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按照相關的法規對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處理;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5預案備案
《xx市交通局危險化學品應急預案》報市政府應急辦和市安監局備案;縣(區)交通部門、局屬各單位應按照本預案的要求,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具體應急預案,并報市交通局備案。
6.6宣傳教育
各單位要積極組織和指導所屬部門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努力提高所屬部門危險化學品的安全防范意識和自救能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發生。
七、附則
7.1本預案由市交通局安全生產監督科負責解釋。
7.2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道路運輸事故應急預案范文 篇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在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時能迅速、有效地進行應急救援,減少事故對人民生命財產的危害和損失,結合本區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是指化學危險物品由于各種原因造成或可能會造成眾多人員急性中毒及其他較大社會危害時,為及時控制危害源,搶救受害人員,指導群眾防護和組織撤離,消除危害后果而組織的救援活動。化學事故救援包括事故單位自救和對事故單位以及事故單位外危害區域的社會救援。
第三條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在預防為主的前提下,貫徹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區域為主,單位自救與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
第四條凡生產、儲存、經營、運輸和使用化學危險物品以及擔負化學事故應急救援任務的單位和個人,均須遵守本辦法。
第二章機構與職責
第五條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由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負責。下設辦公室(危化辦)辦公室設在經貿局。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有關化學事故預防與應急救援的法規、規章和政策;
(二)組織制定化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三)組織化學事故應急救援專家隊伍和化學事故應急救援專業隊伍,組織化學事故重點區域有關部門、單位開展聯防救援工作;
(四)對群眾進行化學事故應急救援知識的普及教育宣傳工作;
(五)會同有關部門監督化學事故應急救援的裝備、器材、物資、經費的管理和使用;
(六)組織化學事故應急救援;
(七)組織有關專家對化學事故進行調查、分析并寫出化學事故報告。
第六條區域內的單位、部門、企業、社區服務中心對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主要職責是:
(一)在區安監局指導下,組織制定化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二)指定人員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三)對群眾進行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知識的教育;
(四)在發生較大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時,組織群眾防護和撤離
第七條生產、儲存、經營、運輸和使用化學物品單位的化學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由該單位分管領導人負責。準備工作由生產、安全部門或指定的部門負責,其主要職責是:
(一)制定本單位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二)組織訓練單位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隊伍,配備必要的防護、救援器材和設備,指定專人管理,并定期進行檢查和維護保養,確保完好。
(三)每年年初向上級主管部門、區安監局和公安消防部門報告本單位存貯化學危險物品的品種、數量及化學事故應急救援準備工作情況;增加或轉產主要的危險化學物品品種時,應及時報告。
(四)對職工進行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知識的培訓,配合有關部門對事故周圍群眾進行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知識的教育。
(五)組織職工對本單位的危險化學品事故進行自救,參與聯防救援工作。
(六)事故發生時,協助做好事故區周圍群眾的防護和撤離工作。
(七)配合有關部門及時查清事故原因及受損情況。
第八條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專家隊伍的主要職責是對事故危害進行預測,為救援行動的指揮、決策提供依據和方案。
第九條擔負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任務的部門職責分工:
(一)公安消防部門負責迅速控制危害源,營救受害人員,撲滅火災和洗消;公安交通部門負責保障救援的交通順暢,必要時實施交通管制;公安治安部門負責組織安全警戒,維護現場及周圍地區的治安秩序。
(二)環保部門負責組織快速檢測隊伍,測定事故的危害區域、危險化學品性質及危害程度。
(三)衛生部門負責組織快速檢測和醫療救護隊伍,測定危險化學品對人員危害的程度,組織對受害人員的救護。
(四)交通運輸部門負責組織運輸隊伍,運送撤離人員和救援物資。
(五)郵電部門負責組織通信隊伍,保障救援的通信暢通。
(六)氣象部門負責提供與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有關的氣象參數。
(七)衛生、醫藥、物資等有關部門應按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要求,儲備一定數量的搶救藥品、器材和物資,以應急需。
第十條危險化學品重點目標單位應按職工總數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的比例組織兼職防化隊伍,擔負本單位的自救任務,并按重點區域聯防要求執行支援外單位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任務,其設立的專職消防隊應兼負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任務。
危險化學品重點目標單位由區安監局會同有關部門根據危險化學品的性質、數量、設備狀況和可能危害的程度等因素確定。危險化學品重點目標單位在危險部門要害處均應設置相應的監測報警裝置。
第三章應急救援
第十一條任何單位和個人在發現危險化學品事故時,應迅速、準確地報警。
第十二條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時,事故單位在報警的同時應立即向區安監局報告,并采取措施控制危害源,確保職工安全的前提下,組織職工進行自救。事故單位應隨時向消防部門和區安監局報告災情變化情況。
第十三條消防部門接到危險化學品事故或可能引起危險化學品事故的報警后,應迅速趕赴現場實施救援,并立即通報區安監局。
(一)區安監局在接到報告后,應立即派出檢測隊伍趕赴現場測定事故的危害區域、危險化學品的性質及危害程度。
(二)危險化學品事故的重點區域在接到報警后,應按預案要求,及時組織救援。
(三)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的單位應提供必要的資料。
第十四條在救援過程中,對危害較大、需要其他社會力量救援的危險化學品事故,事故所在地的安監局組織實施社會救援;事故范圍跨區、縣時,立即報告市危化辦組織社會救援。
第十五條區安監局可根據救援需要組織指揮部,指揮部在實施救援時有權調動本轄區內的各種應急救援力量、設備和物資;各種應急救援力量接到指令后,應迅速實施救援。
第十六條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按就近救援的原則,先由運輸人員自救;必要時可請求本單位或事故所在地區的.安監局和單位組織救援。
第四章經費
第十七條區安監局所需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日常工作經費由同級財政列入預算。
第十八條凡生產、儲存、經營、運輸和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單位應急救援所需的設備經費,屬于固定資產的支出部分,在企業自有資金中列支;不屬于固定資產的支出部分的經費及企業組建隊伍的人員經費在企業成本中列支。
第十九條因危險化學品事故造成財產和人員直接損害的賠償由事故單位負責。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條本預案由區安監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道路運輸事故應急預案范文 篇9
一、指導思想
堅持統一領導、統一指揮、分工負責、協調配合的方針,遵循預防為主、統籌兼顧、確保重點的原則,春運期間發生重大旅游安全事故(險情)后,按照“以人為本”和“快速有效救援”的原則,在縣文體和旅游局領導指揮下,在縣春運領導小組指導下,迅速啟動此預案。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縣春運期間文體和旅游行業內發生的重大旅游安全事故或其他性質嚴重、影響重大的旅游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確定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的具體標準,按照《旅游安全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和《重大旅游安全事故處理程序試行辦法》等規定執行。
三、組織領導
成立xx縣文體和旅游局春運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應急指揮部的職責是:負責xx縣文體和旅游春運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修訂和實施;負責指導文體和旅游企業立健全事故救援預案,并督促演練;發生重大文體和旅游安全事故時,負責指揮、協調事故應急救援和善后處理,并及時向上級報告情況。
四、重大事故救援分工
xx縣文體和旅游局春運工作應急救援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和若干小組,分工處理有關應急處理工作。
1、應急救援辦公室,由局辦公室人員組成,負責緊急事故的組織協調、指令傳達、信息處理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2、現場救援小組,由局值班領導任組長,春運領導辦公室人員配合,負責事故現場的`緊急救援、協調處理等工作。
3、事故調查小組,由分管安全工作的局領導任組長,負責指揮協調事故現場施救、事故情況的調查、處理和善后工作。
五、春運工作應急救援工作遵循原則
1、及時報告。在本縣范圍內春運期間一旦發生重大文體和旅游安全事故,事故單位應以最快捷的方式,立即向事故發生地文體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報告;縣文體和旅游局接報后,應迅速核實情況,立即報告分管副局長、局長,并按規定報告縣春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等有關部門。
2、緊急救援。確認本縣范圍內發生重大文體和旅游安全事故的消息后,應急救援指揮部立即進入應急處理工作狀態,以最快捷的時間趕赴事故現場,展開搶險救援行動。
3、依序替補。應急救援指揮部及辦公室、各小組負責人因故缺位時,由副職領導按序替補到位,防止出現指揮中斷、秩序混亂等現象。
4、保護現場。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和現場的群眾有嚴格保護事故現場的責任和義務。因搶救傷員、疏散交通、防止擴大事態等必須移動現場有關物品外,應妥善做好取證、記錄、標志等工作。
六、工作要求
1、各涉文體和旅游企事業單位應針對春運期間的工作特點,立健全重大事故應急預案并加強演練,應急救援隊伍必須保證人員數量足夠、技術業務熟練、裝備設施齊全,并組織演練,關鍵時刻能及時高度到位,發揮應有作用。
2、有關重大文體和旅游安全事故的信息披露和搶險救援工作的報道,由縣文體和旅游局協調相關部門進行報道。
3、各涉文體和旅游企事業單位應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重大文體和旅游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報縣文體和旅游局備案。
4、本預案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道路運輸事故應急預案范文 篇10
20xx年春運從2月4日開始至3月15日結束,為期40天。為認真做好20xx年我局春運、春節期間公路安全保暢工作,結合南岳實際,特制定本局20xx年春節及春運期間公路保暢工作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構建“平安、和諧、有序”的春運目標,切實加強領導,周密安排,落實措施,強化責任,預防和最大限度地減少春運期間發生自然災害所造成的損失,保障全區公路暢通和運輸安全,圓滿完成20xx年春運工作任務。
二、組織領導
成立以局長何文利為組長,黨組書記李凌岳為副組長,江天勝、黃曉宏、劉文科、何春蘭、鐘明輝、文蘭、曠鐵良、林國輝、曠偉其、周建平、曠月華為成員的局春運安全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具體工作安排由江天勝同志負責。值班電話:白天(辦公室),夜間及春節和節假日(機關傳達室)。實行24小時值班,值班安排詳見附表。
三、應急工作職責
一辦公室:負責與區政府、市局和其他有關單位、部門保持聯系,負責對外宣傳和新聞發布工作,并做好現場媒體活動管理工作。
二工程股:負責組織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應急隊伍或協助專門的救災隊伍開展應急工作。根據上級的有關指令,督促、指導各養護隊啟動相應處置預案,組織工程技術人員、設計人員,提供技術指導,對搶險工程提出技術方案。
三路政大隊:采取現場交通封閉、搶險、搶修等處理措施;參加暢安事故調查和善后處理工作。
四安全機務股:承擔值守應急、信息匯總、辦理和督促落實;負責應急工作有關通知和會議、會務安排,協調各股室的應急工作,及時收集、編報、反饋應急工作情況和損失統計工作。
五計財股:負責為應急日常工作和搶險行動提供資金保障,監督資金的使用情況,統計上報損失和救災資金的申請工作。
六公路養護隊:成立公路橋梁重大事故應急援助預備隊,隨時準備應對可能出現的緊急情況,開展現場救援。
四、應急措施
建立預警預防機制,二是加大公路巡查與監管力度。重點加強對主干線和主要景區公路的監控,及時清除路障和處理各類路政案件,防止出現攤點占道、亂停亂放、堵塞交通等現象,對重點路段和橋梁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三是開展辦公、生活區安全檢查。四是加強應急管理。儲備充足的排險清障抗災物資和設備,做好路面的防凍清障工作準備。
一公路養護
1、突出重點,加強養護。2月4日至2月10日,各養護隊要組織人員對所管轄路段中的陡坡、急彎、險要路段、橋涵、易發生地質災害路段及旅游道路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和養護,及時排除隱患,清除障礙物,維護好交通安全設施,確保暢通無阻。2月11日至17日各養護隊組織養護人員對全局路面進行全面清掃。2月xx日至3月15日,重點加強G107、X061、X037、X038、X039線的清掃。除夕前,各養護隊要保證每天不少于3人上路巡查和保潔工作。
2、搶險隊伍、車輛和機械及物資。為保證搶險需要,組織搶險分隊伍2個共30人;搶險車輛4臺(養護車2臺、指揮車1臺、裝載機1臺);搶險工業鹽30噸、河沙200噸、草袋3000個。養護車、裝載機要保持良好的狀態隨時投入運輸及搶修工作,做到能在最短時間內投入搶險,做好應急保障工作。
3、加強養護巡查。局春運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分兩組上路巡查,分別由江天勝、黃曉宏同志帶隊,發現有危險路段、危橋危涵,要立即采取防范措施處理,對事故多發和危險路段的警示標牌缺損的要及時補好。
二路政管理
路政大隊要加大路政巡查與監管力度。在春運期間、特別是雨雪冰凍期間,要加大對主干線和主要景區公路的監控,及時清除路障和處理各類路政案件,防止出現攤點占道、亂停亂放、堵塞交通等現象,確保公路暢通安全。
三其他工作
1、加強車輛管理。搶險指揮車、養護車及搶修機械一律不得在外過夜,一律停放在機關院內待命,其他未安排值班的車輛一律封存入庫,鎖匙交局辦公室管理,未經主管領導批準,一律不得動用。
2、加強冰凍氣候期間的安全工作。配足工業鹽、麻袋等防凍物資,具體由工務股、財務股負責采購入庫待用。遇到大雪和冰凍天氣,影響暢通時,南岳養護隊職工應隨時聽從指令上路撒鹽、鋪草袋,組織人員除冰保暢通,確保G107安全通行。
五、工作要求
一嚴格落實值班制度,除夕、春運期間實行全天候24小時值班,做好值班記錄,值班人員要保持24小時通信暢通,隨時聽從指揮和調度,做到人在崗、車在位,發現情況或遇突發事件及時向值班領導報告,確保信息“準、快、實”。每天下午4點50前將本日值班情況分別向劉文科同志報告。劉文科同志負責向區春運辦、市局春運辦報告。
二實行統一指揮高度。搶險隊伍要做到召之即來,來之能戰,得到搶險指令后,時限在1小時內集合。搶險中要做到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配合,共同協作。
三養護工程隊應做好除夕、春節期間的工作安排,春節值班人員按照安排表進行值班。留隊人員要嚴守工作崗位,堅持巡路,排除路障,確保公路暢通和國家、個人財產安全。
四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對在搶險工作中組織得力,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將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因玩忽職守、工作不力等原因造成嚴重后果的,追究有關領導和工作人員責任。
道路運輸事故應急預案范文 篇11
為健全完善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系,規范和加強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有效應對道路運輸突發事件,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恢復道路運輸正常運行,制定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管理規定》《關于道路運輸應急保障車隊建設的指導意見》《交通運輸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暫行規范》《交通運輸突發事件信息處理程序》等相關規定。
1.3 事件分級
本預案所稱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災害、道路運輸生產事故等原因引發,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要客運樞紐1運行中斷、嚴重人員傷亡、大量人員需要疏散、生態環境破壞和嚴重社會危害,以及由于社會經濟異常波動造成重要物資、旅客運輸緊張,需要交通運輸部門提供應急運輸保障的緊急事件。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按照性質類型、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
1.3.1 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
(1)重要客運樞紐運行中斷
造成或可能造成運行中斷48小時以上,致使大量旅客滯留,恢復運行需要多部門協調,人員疏散需要跨省組織。
(2)特別重大道路運輸安全事故
客運車輛、危險貨物運輸車輛以及包含客貨運車輛在內的道路運輸安全事故,造成30人以上2死亡或失蹤,或100人以上重傷的事故。
(3)重要物資道路運輸應急保障
重要物資缺乏、價格大幅波動等原因可能嚴重影響全國或者大片區經濟整體運行和人民正常生活,超出事發區域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運力組織能力,需要跨省、跨部門協調。
(4)需要由交通運輸部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邊境口岸撤僑等其他突發事件。
以上四種情形,事發區域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難以獨立處置,需要協調相關省份、相關部門調動運力疏解,提出跨省域道路運輸應急保障請求。
1.3.2 Ⅱ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Ⅱ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
(1)重要客運樞紐運行中斷
造成或可能造成運行中斷24小時以上,致使大量旅客滯留,恢復運行需要多部門協調,人員疏散需要跨市組織。
(2)重大道路運輸安全事故
客運車輛、危險貨物運輸車輛以及包含客貨運車輛在內的道路運輸安全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失蹤,或50人及以上、100人以下重傷的事故。
(3)重要物資道路運輸應急保障
重要物資缺乏、價格大幅波動等原因可能嚴重影響省域內經濟整體運行和人民正常生活,超出事發區域市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運力組織能力,需要跨市、跨部門協調。
(4)需要由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其他突發事件。
1.3.3 Ⅲ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Ⅲ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
(1)重要客運樞紐運行中斷,造成或可能造成大量旅客滯留,事發區域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出跨縣域道路運輸應急保障請求的。
(2)客運車輛、危險貨物運輸車輛以及包含客貨運車輛在內的道路運輸安全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失蹤,或10人及以上、50人以下重傷的事故。
(3)發生因重要物資缺乏、價格大幅波動等原因可能嚴重影響市域內經濟整體運行和人民正常生活,需要緊急安排跨縣域道路運輸保障的。
(4)需要由市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其他突發事件。
1.3.4 Ⅳ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Ⅳ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
(1)一般客運樞紐運行中斷,造成或可能造成旅客滯留。
(2)客運車輛、危險貨物運輸車輛以及包含客貨運車輛在內的道路運輸安全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失蹤,或10人以下重傷的事故。
(3)需要由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其他突發事件。
1.4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對處置工作。
本預案指導地方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編制和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對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
已有國家專項應急預案明確的危險品道路運輸事故應對處置工作,適用其規定。
1.5 工作原則
(1)以人民為中心,安全第一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對的預警、預測,以及道路運輸事故的善后處置和調查處理應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把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不斷完善應急預案,做好突發事件應對準備,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2)依法應對,預防為主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對應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要求,不斷提高應急科技水平,增強預警預防、應急處置與保障能力,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提高防范意識,做好預案演練、宣傳和培訓工作,以及有效應對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各項保障工作。
(3)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以屬地管理為主,在各級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按照事件等級和法定職責,分工合作,共同做好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由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牽頭,結合各地道路運輸管理體制,充分發揮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的作用,建立健全責任明確、分級響應、條塊結合、保障有力的應急管理體系。
(4)規范有序,協調聯動
建立統一指揮、分工明確、反應靈敏、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工作響應程序,加強與其他相關部門的協作,形成資源共享、互聯互動的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實現應急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高效化。
1.6 應急預案體系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系包括國家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地方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及道路運輸企業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國家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交通運輸部負責制定、發布國家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2)地方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省級、市級、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按照交通運輸部制定的國家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在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和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指導下,負責編制、發布地方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報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備案。
(3)道路運輸企業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道路運輸企業根據國家及地方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要求,結合自身實際,負責編制并實施企業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報所屬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備案。
2. 組織體系
道路運輸應急組織體系由國家、省、市和縣四級組成。
2.1 國家應急組織機構
交通運輸部協調、指導全國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2.1.1 應急領導小組
交通運輸部在啟動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響應時,同步成立交通運輸部應對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是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指揮機構,由部長或經部長授權的分管部領導擔任組長,部安全總監及部辦公廳、部政策研究室、部運輸服務司、部安全與質量監督管理司(以下簡稱安質司)、部應急辦等部門主要負責人擔任副組長(部長擔任組長時,分管部領導擔任副組長),相關單位負責人為成員。
領導小組主要職責如下:
(1)組織協調Ⅰ級(特別重大)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明確應急工作組的構成,指導應急處置工作。
(2)根據國務院要求,或根據應急處置需要,成立現場工作組,并派往突發事件現場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3)根據需要,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應對突發事件的聯合行動方案。
(4)當突發事件由國務院統一指揮時,按照國務院的指令,執行相應的應急行動。
(5)其他相關重大事項。
2.1.2 應急工作組
應急工作組由交通運輸部相關司局和單位組成,在領導小組統一協調下開展工作,并在應急響應終止時宣布取消。應急工作組成員由各應急工作組組長根據應急工作需要提出,報領導小組批準。
(1)綜合協調組。由部應急辦或部辦公廳負責人任組長,視情由相關司局和單位人員組成。負責與各應急協作部門的溝通聯系;保持與各應急工作組的信息溝通及工作協調;搜集、分析和匯總應急工作情況,跟蹤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定時向中辦信息綜合室、國務院總值班室和相關部門報送信息;協助領導小組落實黨中央和國務院領導同志以及部領導的有關要求;承辦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2)應急指揮組。由部運輸服務司負責人任組長,視情由相關司局和單位人員組成。負責參加國務院組織的有關事故調查;組織協調跨省應急隊伍調度;協調人員、重要物資的應急運輸保障工作;協調與其他運輸方式的聯運工作;擬定應急運輸征用補償資金補助方案;承辦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3)通信保障組。由部通信信息中心負責人任組長,視情由相關司局和單位人員組成。負責應急響應過程中的網絡、視頻、通信等保障工作;承辦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4)新聞宣傳組。由部政策研究室負責人任組長,視情由相關司局和單位人員組成。負責對外發布應急信息;負責突發事件的新聞宣傳工作;承辦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5)現場工作組。由部運輸服務司、部應急辦等有關司局人員及相關專家組成,必要時由部領導帶隊。按照統一部署,在突發事件現場協助開展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并及時向領導小組報告現場有關情況。
(6)專家組。由道路運輸行業及相關行業技術、科研、管理、法律等方面專家組成。負責對應急準備以及應急行動方案提供專業咨詢和建議,根據需要參加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2.1.3 日常機構
部運輸服務司,作為國家道路運輸應急日常機構,在交通運輸部領導下開展工作,承擔有關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日常應急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1)做好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日常應急管理有關工作。
(2)接收、搜集、整理、分析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相關信息及預警信息,向部應急辦報送道路運輸應急信息。
(3)組織開展Ⅰ級應急響應相關處置工作。
(4)負責組織制修訂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5)指導地方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系建設。
(6)承辦領導小組交辦的工作。
2.2 地方應急組織機構
省級、市級、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
省級、市級、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可參照國家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組織機構組建模式,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成立應急組織機構,明確相應人員安排和職責分工。
3. 預防與預警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結合《交通運輸綜合應急預案》和本預案的要求做好突發事件的預防預警工作,重點做好對氣象、國土等部門的預警信息以及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相關信息的搜集、接收、整理和風險分析工作,完善預測預警聯動機制,指導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做好相應的應急準備。
預警信息來源包括:
(1)氣象、地震、國土資源、水利、公安、安監、商務、外交等有關部門的監測和災害預報預警信息,以及國家重點或者緊急物資道路運輸保障需求信息。
(2)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及相關管理機構有關道路運輸延誤、中斷等監測信息。
(3)其他需要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緊急事件信息。
4. 應急響應
4.1 分級響應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響應分為國家、省、市、縣四級部門響應。每級部門應急響應一般可分為Ⅰ級、Ⅱ級、Ⅲ級和Ⅳ級四個等級。
4.1.1 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響應
發生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時,由交通運輸部啟動并實施國家級部門應急響應,事發區域省、市、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分別啟動并實施本級部門Ⅰ級應急響應。
4.1.2 Ⅱ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響應
發生Ⅱ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時,由事發區域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啟動并實施省級部門應急響應。事發區域市級、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分別啟動并實施本級部門應急響應,且響應級別不應低于上級部門應急響應級別。
4.1.3 Ⅲ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響應
發生Ⅲ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時,由事發區域市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啟動并實施市級部門應急響應。事發區域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啟動并實施縣級部門應急響應,且響應級別不應低于市級部門應急響應級別。
4.1.4 Ⅳ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響應
發生Ⅳ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時,由事發區域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啟動并實施縣級部門應急響應。
4.2 響應程序
4.2.1 國家級部門應急響應啟動程序
(1)發生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或者接到國務院責成處理的道路運輸突發事件,部運輸服務司及時核實有關情況,并進行分析研究,第一時間向分管部領導報告有關情況,提出啟動Ⅰ級應急響應及成立相關應急工作組的建議。
(2)經分管部領導同意后,報請部長核準。由部長或經部長授權的分管部領導宣布啟動交通運輸部應對事件Ⅰ級響應。
(3)同步成立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長明確應急工作組構成;各應急工作組按照職責開展應急工作,并將啟動Ⅰ級應急響應有關信息按規定報中辦信息綜合室、國務院總值班室和相關部門,抄送應急協作部門,通知相關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
4.2.2 省市縣級部門應急響應啟動程序
省級、市級、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可以參照本預案,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本級部門應急響應級別及程序。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在啟動實施本級應急響應的同時,應將應急響應情況報送上一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在處理超出本級范圍的突發事件,需要上一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協調處置時,應及時提出請求,并按照前款規定及時啟動上一級別應急響應。
4.3 信息報告與處理
交通運輸部按有關規定向中辦信息綜合室、國務院總值班室及時報送突發事件信息。
交通運輸部和應急協作部門建立部際信息快速通報與聯動響應機制,明確各相關部門的應急日常管理機構名稱和聯絡方式,確定不同類別預警與應急信息的通報部門,建立信息快速溝通渠道,規定各類信息的通報與反饋時限,形成較為完善的突發事件信息快速溝通機制。
交通運輸部和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建立完善部省道路運輸應急信息報送與聯動機制,部運輸服務司匯總上報的道路運輸突發事件信息,及時向可能受影響的省(區、市)通報。
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響應啟動后,事發區域省級道路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將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報部運輸服務司,并按照“零報告”制度,形成定時情況簡報,直到應急響應終止;部運輸服務司應及時將進展信息匯總形成每日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情況簡報,上報領導小組,并抄送部應急辦。信息報告內容包括:事件的類型、發生時間、地點、發生原因、影響范圍和程度、發生勢態、受損情況、已采取的應急處置措施和成效、聯系人及聯系方式等。
4.4 分類處置
啟動Ⅰ級應急響應后,根據事件的不同類別,有效組織采取不同處置措施:
(1)應對重要客運樞紐運行中斷、重要物資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突發事件,應按照《關于道路運輸應急保障車隊建設的指導意見》(交運發〔20__〕682號)的規定,指揮調動國家應急保障車隊,協調事發區域附近省份應急隊伍,協調與其他運輸方式的聯運工作,事發區域地方應急組織機構及相關省份應急隊伍應積極配合,完成人員的疏散及重要物資的運輸保障。
(2)應對特別重大道路運輸安全事故,在做好上述運力組織保障的基礎上,還應按照《交通運輸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暫行規范》(交應急發〔20__〕238號)的規定,派現場工作組趕赴事故第一現場,指導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配合其他相關部門開展事故救援工作,同時組織選派相關人員和專家參與事故調查及處理工作。
4.5 響應終止
4.5.1 國家級部門應急響應終止程序
(1)經領導小組會商評估,認為突發事件的威脅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或國務院有關單位發出宣布突發事件應急響應終止或降級的指令時,由部運輸服務司商部應急辦提出終止Ⅰ級應急響應或降低響應等級建議,報領導小組組長核準。
(2)經報請領導小組組長核準后,終止交通運輸部應對事件Ⅰ級響應,或降級為Ⅱ級響應,同時取消Ⅰ級響應期間成立的領導小組及下設各應急工作組。
4.5.2 省市縣級部門應急響應終止程序
省級、市級、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本級部門應急響應終止程序。
4.6 后期處置
4.6.1 善后處置
事發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配合屬地人民政府,對因參與應急處理工作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恤;對因突發事件造成生活困難需要社會救助的人員,按國家有關規定負責救助。
事發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配合民政部門及時組織救災物資、生活必需品和社會捐贈物品的運送,保障群眾基本生活。
4.6.2 總結評估
交通運輸部應急響應終止后,部運輸服務司及時組織參與開展總結評估工作,客觀評估應急處置工作成效,深入總結存在問題和下一步改進措施,并報分管部領導。
省市縣級部門應急響應終止后,事發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要求,及時開展事后總結評估工作,客觀評估應急處置工作成效,深入總結存在問題和下一步改進措施,并按規定向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上報總結評估材料。
5. 應急保障
5.1 隊伍保障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按照“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平急結合”的原則,通過平急轉換機制,將道路運輸日常生產經營與應急運輸相結合,建立道路運輸應急保障車隊及應急隊伍。按照發展思路,將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體系建設同交通戰備工作有機結合。
5.2 通信保障
在充分整合現有交通通信信息資源的基礎上,加快建立和完善“統一管理、多網聯動、快速響應、處理有效”的道路運輸應急通信系統,確保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對工作的通信暢通。
5.3 資金保障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積極協調同級財政部門,落實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所需的各項經費;同時,積極爭取各級政府設立應急保障專項基金,并確保專款專用。
鼓勵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捐贈和援助。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建立有效的監管和評估體系,對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保障資金的使用及效果進行監管和評估。
5.4 應急演練
部運輸服務司會同部應急辦建立應急演練制度,組織定期或不定期的桌面應急演練,組織應急相關人員、應急聯動機構廣泛參與。
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結合所轄區域實際,有計劃、有重點地組織應急演練。預案至少每3年組織一次應急演練。應急演練結束后,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及時組織演練評估。鼓勵委托第三方進行演練評估。
5.5 應急培訓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將應急教育培訓納入日常管理工作,并定期開展應急培訓。
6. 附則
6.1 預案管理與更新
當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交通運輸部將組織修改完善本預案,更新后報國務院:
(1)預案依據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標準、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2)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機構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變化或調整的;
(3)預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
(4)在突發事件實際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進行重大調整的;
(5)預案制定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6.2 預案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交通運輸部負責制定、組織實施和解釋。
6.3 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道路運輸事故應急預案范文 篇12
一、指導思想
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堅持以人為本、和諧發展的理念,從講政治、保穩定、促發展,維護好、實現好最廣大人民利益的高度,全力做好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救援和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
二、組織領導
市人民政府成立由主管副市長任組長,分管副秘書長、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公安、安監、民政、交通、建設、醫療衛生、交警、消防、保險、公路、運管、社保、農牧、農機監理等單位負貴人為成員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公安局交警文隊、交警支隊支隊長任辦公室主任,分管交通事故預防及處理工作的副支隊長任辦公室副主任。具體負責重特大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組織指揮和協調處理工作。領導小組下設現場指揮、事故調查、現場勘查調查、現場保衛、醫療救護、現場救援保障、善后處理、聯終接特等工作組,分工負責,密切配合,確保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處置工作有條不紊的進行。
三、工作職責
一領導小組職責。指導重特大通路交通事故的應急處置,協調縣區人民政府調用救援設備、物資和人員,必要時協調當地駐軍、武警部隊參加搶救和維護現場秩序。
二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負責重特大交通事故應急處置預案的啟動和緊急處置,綜合報告事故發生情況和善后處置情況,傳達貫徹領導小組的指令,組織召開新聞發布會,向社會公布事故有關情況。
三領導小姐各工作組職責。
1現場指揮組:由市重特大交通事故緊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組成,負責全面指揮和組織處置工作。
2事故調查組:由有關人民政府、安監、監察、公安等部門組成,對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單位、管理人員的行政管理責任進行調查并提出處理意見。
3現場勘查調查組:由公安局負責,嚴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程序規定,負責交通事故原因和肇事人的事故責任調查,對肇事者及肇事逃逸人員的布控、緝捕、訊問等工作,并可以聘請有關專家參與調查。必要時邀請人民檢察機關提前介入,會同公安機關開展現場勘查和調查取證工作,并根據調查情況提出處理意見,對構成交通肇事罪的依法追究肇事人和有關責任人的刑事責任。
4現場保衛組:由公安局負責,組織公安、交警、武警、駐軍、鄉鎮人民政府工作人員、民兵和附近村民搶救傷員,保護現場,疏導交通,維護現場秩序,對肇事者等有關人員采取監控措施,防止逃逸。
5醫療救護組:由衛生局負責,按照交通事故快速搶救機制的要求,組織調用各類醫藥物資、醫療設備、醫務人員,設置臨時急救場所,指導救援人員開展搶救工作,搶救費用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條規定執行,力爭將人員傷亡數顯降低到最低程度。及時向緊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人員搶救情況。同時,做好事故現場的衛生防疫工作。
6現場救援保障組:由交通局、建設局、民政局、運管局、農牧局、消防、交警、公路、農機監理等部門組成,指導協調事故發生地政府及時組織調用救援物資、運輸車輛、鏟車、吊車、概車、起重機等特種工程設備,負責清理障礙物,采取防護措施,為現場施救提供方便。并會同電力、電信部門做好事故現場的通訊供電工作,確保各種信息傳遞暢通。
7善后處理組:由公安、交警、民政、社保、保險、農機、肇事單位等部門組成,按照職責分工,依法做好保險理賠、死亡人員身份確認、遺物保管和認領以及監督檢查等工作,及時了解事故傷者及傷亡者家屬的意見和情緒變化,發現和處置事件苗頭。
8聯絡接待組:由事故發生地政府辦、安監、公安等部門組成,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協調各組之間的關系,接待安慰死傷者家屬及來訪群眾、新聞單位、上級部門,負責各種材料的上報下達,及信息反饋。
對交通安全管理存在隱患的肇事單位,安監局應會同交通、運管、交警等部門,組織人員深入車輛肇事單位進行整頓,教育從業人員從中吸取教訓,分析事故原因,強化管理,使各項交通安全措施落到實處,真正從源頭消除事故隱患。
對六個月內發生二次以上重特大交通事故,負有主要責任或者全部責任的專業運輸單位,由市安監局會同公安交警、交通、運管部門責令消除安全隱患,未消除安全隱患的機動車輛,交通、運管部門按照有關規定應采取措施,禁止未消除安全隱患的機動車輛上道路行駛。
四、預案啟動
市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對下列事故,應當啟動本預案:
一)發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或者100人以上重傷的事故。
二)發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的事故。
三)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10入以下,或者造成重傷10人以上50人以下,或者涉外人員死亡,或者副省(部)級以上領導傷亡的事故。
四)因自然災害地震、泥石流、塌方、水毀等造成道路上行駛的車輛翻車、著火、傷亡人數較多的交通災害。
五、信息接報
一各級人民政府和政府有關部門對發生上述所列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之一的要嚴格按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向省政府值班室報告災情和緊急重大情況的通知》和重特大事故信息報送程序規定,及時將涉及重特大交通事故的信息情況逐級報告上級人民政府和政府有關部門,并將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以及領導的指示及時傳達到全體處置人員,認真貫徹執行。
二各級安監、公安、交通、衛生、消防、運管、農機等部門要嚴格按照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全省政府系統值班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實加強值班制度,確保信息暢通,提高快速反應能力,并按各系統的有關規定,逐級上報事故情況。
三實行電話聯動,不論是哪一個單位接到交通事故報警或者交通事故急救電話的四臺之間相互通報和逐級報告上級政府及有關部門的同時,應及時趕赴現場開展施救工作。
六、現場處置
嚴格按照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勘查規范要求,建立安監、公安、交通、衛生、保險、農機、駐軍、民兵等聯動處置機制,妥善處置現場,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具體按下列要求處置:
一中心現場應當使用警戒帶或者反光錐筒設置隔離區域,并指派駐軍、武警、公安民警、運管人員、農機監理人員和民兵進行警戒,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指揮過往車輛減速行駛或者繞道行駛。
二遇有雨、霧、沙塵等低能見度氣象條件和冰雪惡劣天氣、彎道、陡坡、拱坡等視距受限的事故現場,應增設警戒標志和警戒人員,必要時封閉現場路段或者道路。
三有危險物品的車輛發生事故后,應雙向封閉道路,嚴禁無關人員、車輛進入。因專業施救需要移動車輛或者物品時,現場勘查人員應當告知其做好標記,待險情消除后再勘查現場,嚴禁險情消除前進入現場。
四遇起火、爆炸、劇毒物品等擴散時,公安消防、治安、交警和衛生急救等部門嚴格按照行業操作規程開展施救、控制和排除險情,需要封閉事故現場的由當地政府組織政府工作人員、民兵、村民協助公安、武警、部隊封閉現場,排除險情。
五因水災、塌方、泥石流、地震等毀壞道路而發生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市交通局和公路總段組織突擊隊搶修被毀道路,盡快恢復交通,確保救援車輛順利通行。
六勘查、救護車輛要服從現場指揮人員的指揮,依次停放在安全處,嚴防二次交通事故的發生。
七、工作要求
一各級人民政府和政府各職能部門特別是領導同志一定耍高度重視重特大交通本故應急處置工作,旦在本轄區內發生重特大事故,要立即報告,最短的時間內趕赴現場,組織人員開展救援和處置工作。
二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從大局出發,聽從上級政府和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服從人員調集和車輛、器材、設備的調配指令,各司其職,分工協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搶救和處理工作。
三參加應急處置人員必須堅守崗位,認真履行職責。對有令不行、行動遲緩、貽誤戰機或者玩忽職守,造成嚴重后果的依照《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和《省人民政府關于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追究當事人及有關領導的責任。
四對于在應急處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給予表彰獎勵。
道路運輸事故應急預案范文 篇13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危險化學品事故,迅速、有效地組織和實施救援,防止事故蔓延、擴大,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保護環境,維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制定本預案。
1.2工作原則
根據“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方針,以“避免人員傷亡、減少財產損失、控制事故擴大、降低環境污染、保障車道暢通”為原則,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限度地預防與減少生產安全事故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單位自救與社會救援相結合,充分整合現有的專業和社會應急救援資源、完善工作體系,建設責任明確、反應快速、救援有力的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體系。
1.3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1.4適應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通過高管中心所屬收費站運輸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險化學品發生的各類安全事故。
2組織指揮機構及職責
站長是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學危險品泄漏事故應急處置的第一負責人,征稽股是事故處置職能部門,辦公室是事故處置日常管理部門,收費站全體人員都是事故處置的責任人。
2.1征稽股職責:
(1)在發生化學危險品泄漏等威脅人身安全事件后,根據事故報告立即按本預案規定程序,組織力量對現場進行事故處理并及時向上級管理部門匯報。
(2)負責向上級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和事故處理進展情況。
(3)組織和提供在搶險過程中及善后工作的物資及車輛供應。
(4)當危急狀態消除,宣告應急行動結束。
2.2日常管理辦公室職責
(1)明確本應急預案修訂周期,日常檢查。
(2)組織對本應急預案進行演練。
(3)發生事故(原因、處理經過、人員傷亡情況及經濟損失情況)調查報告的編寫和上報工作。
(4)定期檢查收費現場滅火器、消防箱、防護用品(防毒面具)是否符要求,如發現不符合的應立即更換。
(5)建立經常經過收費站運輸化學危險品車輛臺賬(車牌號、所裝物品、如何處理)。
(6)預案的培訓和演練
1、定期組織針對重大危險源可能發生的危險化學品事故處置進行培訓和模擬演練。
2、預案的培訓
3、培訓應急救援人員熟悉應急預案和程序的實施內容和方式。
4、確保應急救援人員熟知各自的職責和任務。
5、熟練掌握器材裝備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6、熟知災害現場的危害、危險特性,配戴必要的個人防護裝具,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7、發生火災、爆炸事故的模擬演練。
8、發生火災、爆炸事故且存在大量有毒危險化學品泄漏的模擬演練。
9、發生同時具有火災、爆炸、有毒危險化學品大量泄漏的模擬演練。
2.3應急通訊:
領導、現場組織人員應急電話號碼:
各職能部門主管人員應急電話號碼:
報警電話:110
醫院門診電話:
2.4危急事件的表述
危險化學品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主要是火災爆炸、泄漏,易燃化學品的泄漏處理不當,隨時可能轉化為火災爆炸事故,而火災爆炸事故又常因泄漏的蔓延而擴大。有毒有害氣體泄漏,易造成多人中毒事故發生。
2.4.1當有裝有化學危險品車輛經過收費站發生大量泄漏或火災情況時,當班人員根據以“避免人員傷亡、減少財產損失、控制事故擴大、降低環境污染、保障車道暢通”的原則采取緊急避險措施迅速撤離事故現場并及時上報站長和職能部門。
2.4.2撤離事故現場時應迅速戴好防毒面具(每個收費亭內都有)往上風、安全處撤離。
2.4.3職能部門收到事故報告后應迅速上報上級管理部門并報警。
2.4.4根據司乘人員提供的情況(車輛裝載何種物品、多少數量、如何搶救)或與車輛所屬單位聯系后根據所取得的情況在保證自身安全的情況下采取合理措施組織搶救。
2.4.5當車輛發生火災時,根據司乘人員提供的情況(車輛裝載何種物品、多少數量、燃燒后是否會發生爆炸、如何搶救)或與車輛所屬單位聯系后根據所取得的情況在保證自身安全的情況下采取合理措施組織搶救。
2.5危急狀態消除,由領導小組組長或副組長宣布應急行動
2.6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宣布現場工作是否繼續。
道路運輸事故應急預案范文 篇14
一、工作原則
1、貫徹“預防為主,防御與救助相結合”原則。執行以防為主,抗、防、救相結合的綜合減災方針。
2、實施預案組織原則。實行統一管理,局部利益服從整體利益,一般工作服從應急工作的組織原則。
3、雨雪等災害天氣應急工作的.紀律原則。應急、救災期間,領導組成員、關鍵和要害崗位人員必須堅守崗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離崗或脫逃。任何單位與個人都必須服從指揮和調遣,以提高防雨雪等災害天氣的整體效果,確保災害性雨雪等災害天氣應急工作的協調、有序開展。
4、堅持“快速報告、主動搶險”原則。災情發生后,領導組成員及相關單位負責人,必須在第一時間內向當日值班礦領導、礦調度室及搶險辦公室口頭或電話報告,并立即組織有效的救援工作,視礦井安全生產及職工生命為首要任務,把突發性災害損失降到最低點。
5、執行“場所等級供暖”原則。當雨雪等災害天氣,導致氣溫驟降時,物業公司必須按照場所級別實施供暖,保證礦三個井口不結冰、職工浴室常態恒溫不低于18℃。
二、工作機構
由礦黨政辦公室、調度室、地質測量科、宣傳科、機電科、運輸工區、供應科、洗運科、洗煤廠、通計中心、物業公司等部門,組成預防雨雪等災害天氣搶險救災工作指揮部。
總指揮:
副總指揮:
成員:
指揮部下設一個辦公室、五個小組。預防雨雪等災害天氣應急辦公室設在物業公司,副總經理兼任辦公室主任,成員由物業公司辦公室全體人員組成。災情處理組,房管中心主任任組長,房管中心書記、水暖中心主任任副組長,房管中心電工班、環衛班、土建隊,水暖中心地熱車間全體職工為成員;飲食保障組,餐飲中心主任任組長,餐飲中心副主任任副組長,餐飲中心食堂全體職工為成員;傷亡救治組,醫院院長任組長,醫院書記任副組長,醫院全體職工為成員;預警預報組,地質測量科科長任組長,地質測量科副科長任副組長,地質測量科全體科員為成員;秩序維護組,保衛科科長任組長,保衛科書記任副組長,保衛科全體職工為成員。
三、職責劃分
1、預防雨雪等災害天氣應急指揮部,負責突發災情的總協調、調度和指揮等全面工作。按照“五項工作”原則,全力以赴做好搶險、災情隱患排除等工作。
2、預警預報組負責超前與沛縣氣象部門聯系,發布天氣變化信息,相關信息應及時向總指揮匯報,并在礦公示欄公示和早調會通報。
3、應急辦公室負責應急預案制定、搶險值班安排、災情(含信息)上報、組織施救和資料保存等工作。并負責配合應急指揮部做好搶險,指令督辦、職能劃分職責的督導、隱患排除考核等工作。
4、災情處理組負責災情發生時的人員組織、物資保障、隱患排除、場所供暖、進展上報、搶險人員洗浴和友情敬告牌設置等工作。并在接到調度指令后30分鐘內,組織全體人員到指定地點對生產(含礦內廣場、辦公樓與采掘樓門前臺階、礦大門至工人村道路)、生活區主干道的積雪進行清除,保證職工上下班安全。與此同時,大小雪天氣應對辦公樓、采掘樓等人員走動頻繁的場所門前臺階,采取鋪防滑墊措施,提前做好友情提示。此外,水暖中心、房管中心應做好雨雪天氣來臨前,本場所(地熱車間、房管辦公樓前)樓梯、走廊的防滑工作,保證職工及辦理業務人員的上下安全。
5、飲食保障組負責災情發生時的搶險人員食品、飲用水的儲備及供給等工作。正常情況下,必須保證全礦職工一周的食品及飲用水儲備量(諸如:豬肉、牛肉、白菜、土豆、菜花、大米、面粉、食用油及蔥姜蒜等);非常態情況下(連雨雪天氣,導致路面積雪超過5厘米且結冰時),必須保證15天以上食品及飲用水儲備量。同時,負責本轄區門前臺階、庭院廣場區域積雪的清掃工作,保證職工就餐安全。
6、傷亡救治組負責災情發生時的人員傷情救治、器材配備和傷情信息上報等工作。當災情導致事故發生時,按照工傷救治緊急預案及程序組織施救工作。同時,做好本轄區路面、階梯、走廊等場所的積雪清掃、防滑友情提示、隱患排除等工作,保證患者就診行路安全。
7、秩序維護組負責災情發生時的人員疏散、治安保障和礦井安全生產的秩序維護等工作。當災情發生時,應按照先保證三個井口、生產及辦公場所、職工食堂、職工浴室的治安保衛工作,以防止不法分子乘機破壞。
8、機電科負責礦井三個井筒防寒、鋼絲繩不結冰、高壓閥路暢通及本轄區設施設備的保養和維護等工作。與此同時,負責災情發生時的臨時設備安裝及供電等工作。
9、洗運科、洗煤廠負責本轄區皮帶機走廊(含跨路)、各轉載點樓梯臺階的雨雪清掃、冰溜找掉及其他隱患排除(含友情提示牌設置)等工作。同時,洗運科聽從應急辦公室調遣,需出動鏟車時,應在10分鐘內趕到指定地點。
10、運輸工區負責礦三個井口風簾設置、場所保溫和井口鋼絲繩常態信息上報等工作。同時,井口信號、把勾等工種,應適時關注天氣變化。當天氣最低氣溫在零下攝氏時,必須堅持對三個井口的恒溫,鋼絲繩動態等逐級匯報制度,同步保證礦井安全生產。
11、黨政辦公室負責雨雪天氣外出車輛的防滑措施制定與執行、防滑物資配備及搶險車輛調度與安排等工作。當雨雪天氣路面積雪超過5厘米且結冰時,所有外出車輛必須使用防滑鏈,以保證外出車輛行駛安全。
12、宣傳科負責雨雪天氣來臨前,利用廣播、電視與網絡等媒體,對全員防范知識宣傳與教育等工作。此外,應協助做好雨雪災情發生時的職工隊伍穩定、災情跟蹤對上報道等工作。
13、供應科負責災情前應急物資(包括食鹽、清掃工具、草袋、負10#柴油等)的儲備與供應工作。同時,負責災情發生時,臨時急需物資的調集與供應,本場所樓梯防滑工作。
14、通計中心負責全礦通訊線路的維護和暢通。當災情發生時,超前做好臨時固定電話的安裝與暢通和移動電話信號保障工作。、
15、其他部門負責做好雨雪天氣來臨前,本場所或區域的防滑友情提示、防滑措施落實、隱患排除及積雪清掃等工作,確保本單位職工及辦理業務人員的行路安全。
四、相關要求
1、雨雪等災害天氣指揮部及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災害天氣防范應對工作,要以對企業和職工高度負責的精神,密切關注氣象變化,認真落實各項防范措施,確保應對及時有效。
2、各單位要統一思想,密切配合,聽從應急指揮部的調遣,并按照各自的分工,加大防范應對工作力度,確保應對工作、人員、措施、物資和資金五落實,切實維護好職工生命財產安全,保障礦井正常生產經營秩序,收好今年尾。
3、物業公司要突出抓好重點領域安全措施落實,要認真做好主要場所防寒防凍工作,定期對供暖設施、管道等設備進行檢查,防止出現大面積、長時間停運停供現象,保證一級生產場所的供暖(三個井口不結冰)、職工上下班不挨凍。
4、礦辦公室要高度重視雨雪、迷霧天氣時的交通安全,嚴格按照徐礦司經管13號《關于加強冬季安全行車工作的通知》要求,強化司機教育,狠抓措施落實,杜絕和避免交通事故的發生,特別是嚴禁酒后架車、疲勞駕車和超速駕駛等違章行為,保證行車安全。
5、物業公司要強化對在建項目現場安全監察,督促施工單位扎實、細致地做好各項防寒防凍及災害天氣處置措施編制,確保項目施工安全。
6、物業公司醫院要密切關注甲型流感及季節性疫情,采取針對措施,保障職工身體健康。
7、雨雪等災害天氣來臨時,各單位要加強值班值守工作,嚴格落實24小時值班和領導干部跟班制度。同時,值班人員必須保證24小時通訊暢通,按規定及時請示報告,不得耽擱延誤。
8、安全監察科根據本預案進行督察,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實現雨雪等災害天氣情況下的安全生產。
五、本應急預案自下文之日起執行。
道路運輸事故應急預案范文 篇15
為保障全市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以下簡稱“治超”)期間社會經濟的正常運行和流通市場的相對穩定,保證人民群眾生活必需品的供應,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組織領導
“治超”期間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工作要遵循“統一領導、分級負責、迅速反應、保障有力”的原則。全市“治超”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交通局)專門成立了運輸保障組(設在市運管處),具體負責全市道路運輸市場動態監測,對市場異常波動情況進行預警報告和應急處置。
組長:
副組長:
聯系電話:
各縣區交通局要成立相應機構,在“治超”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和領導下開展工作。
二、道路運輸保障組織工作職責
各縣區運輸保障組織要在同級“治超”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制定本縣區道路運輸應急預案,組織應急車輛做好運力儲備,負責對本縣區道路運輸市場異常波動情況進行監測,及時掌握運輸市場動態。一旦出現市場異常波動等情況,各級運輸保障組織要及時向同級和上一級“治超”領導小組報告。服從“治超”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指揮道路運輸系統和統一調配應急運輸車輛及人員,執行運輸保障任務,并加強組織監督。
三、道路運輸保障應急預案級次
根據市場出現的異常波動和運力緊張情況,按照影響范圍、強度和發展趨勢,將運輸保障緊急預案分為相應等級。市場異常波動情況是指人民生活必需品由于運力不足出現脫銷或工業生產原料、產成品由于運力不足出現供應緊張,導致生產企業面臨停產。黃色運輸保障緊急預案是全市大部分縣或漢臺區出現上述市場波動和運力緊張情況,市交通局應立即向市政府和省交通廳報告,由市“治超”領導小組發布黃色預警警報,啟動市級應急預案,并組織、協調、實施。各縣區市場出現異常波動情況后,縣區交通局應當立即進行調查核實和確認,并在1小時內向當地政府和市“治超”領導小組報告,啟動本地應急預案。
四、道路運輸保障車輛及人員
(一)車輛要求。道路運輸保障車輛儲備數量按以下原則執行:10萬人口以下的縣,應配備5輛5噸以上的貨車,每增加10萬人相應增加5噸以上貨車5輛。各縣區交通局啟動道路運輸保障緊急預案后,要立即調集應急運輸保障車輛,由市上統一核發《道路運輸特別通行證》。應急運輸保障車輛要在明顯位置懸掛《道路運輸特別通行證》,在執行任務時不得超限超載運輸,任務完成后應立即將《道路運輸特別通行證》繳回市交通主管部門,逾期不繳的,由市交通主管部門強制收繳。應急運輸保障車輛技術等級要達到二級以上,車輛使用年限不超過五年,嚴禁車輛和設備帶病操作。如果沒有符合條件的車輛或車輛不足,應向市“治超”領導小組提出支援申請。
(二)人員要求。應急保障隊伍應由駕駛員、押運員、裝卸員以及帶隊人員組成。駕駛員基本要求:政治合格、身體健康、駕駛技術過硬、證件齊全、熟悉有關政策法規。
五、市場異常波動情況的報告
各縣區交通局、道路運輸管理機構、運輸企業要建立和完善“治超”工作報告制度,明確責任,確保信息暢通,出現突發事件要及時上報市“治超”領導小組。報告內容:物價上漲及運力下降的`幅度、本縣區運力異動情況、需要市級支援的的申請要求及特別通行證的數量。
六、應急運輸保障工作機制
執行應急運輸保障任務的單位,在派出5輛及以上車輛或執行統一任務時,應由單位領導帶隊,10輛以上的由縣區運輸管理部門領導帶隊。執行應急任務所產生的運費由托運人承擔,執行基本運價,不足部分由各級財政給予補貼,免交車輛通行費,并行駛軍車通道。
七、值班制度
有應急運力分配指標的單位要建立值班制度,并認真組織落實。值班電話必須24小時開通,值班人員不得擅離職守。值班領導手機24小時開通。執行應急運輸保障任務的單位必須無條件執行市局下達的應急運輸指令。對貽誤時機并造成影響的單位和責任人要追究責任,并嚴肅處理。各縣區應于每日16時前將《執行應急運輸任務情況表》上報市道路運輸管理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