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中毒處理應急預案(精選3篇)
食物中毒處理應急預案 篇1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食物中毒事件及其危害,保障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社會正常秩序,同時提高醫療衛生人員對群體性食物中毒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能力,有效掌握應急救援程序及方法,根據《突發事件應對法》及《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處理的組織領導
為強化我院群體性食物中毒應急處置工作的統一領導和指揮,成立醫院群體性食物中毒應急處置工作應急領導小組,下設醫療專家小組、管理報告小組、后勤物資保障小組。
1、醫院群體性食物中毒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的職責是:在上級衛生行政部門領導下,負責領導、指揮我院群體性食物中毒應急處置工作,組織實施各項診療工作,統一調配全院人力、物力等資源,制定預防控制對策與措施,討論決定我院防治工作的重大問題與事項。
2、醫院群體性食物中毒應急處置醫療專家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專家小組的職責是:對可疑及確診病例進行會診,提出疾病診斷意見和治療方案,指導醫療救治、醫務人員的防護和消毒隔離工作。
3、醫院群體性食物中毒信息管理報告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管理報告小組職責:負責監測我院疫情,及時匯總,上報至醫院群體性食物中毒防治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同時上報至疾控中心。
4、醫院群體性食物中毒防治應急處置后勤物資保障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物資保障小組職責:在本院發生突發事件后,及時提供救治工作需要的相關物資,包括床位、藥品、急救設備、生活用品等。
群體性食物中毒應急領導小組及各應急小組成員的手機應24小時開機,院內召集緊急會議及緊急會診時,在崗人員應在10分鐘之內到位。
二、應急處置流程
1、接收三人以上食物中毒患者或病情嚴重有生命危險食物中毒患者時,即刻通知醫務部(工作日)或總值班(夜間、節假日)。
2、醫務部或總值班接到通知后,根據具體情況,立刻向分管院長匯報,分管院長向應急領導小組匯報,根據中毒患者人數、病情等情況判斷是否啟動應急預案,如無須啟動,由科室組織力量搶救,必要時由醫務部或總值班調動醫療應急隊伍參與救治。如需啟動應急預案,即刻組織院內力量參與救治。
3、院感辦及時匯總食物中毒事件中發病人數及救治情況,上報至醫院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同時上報至疾控中心。
4、如人數驟增,由醫院群體性食物中毒防治應急處置后勤物資保障小組及時保證床位、藥品的供應。
食物中毒處理應急預案 篇2
為了加強學校學生食堂、小賣部食物衛生安全管理,切實貫徹執行好《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和《學生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嚴把食品的衛生質量關,及時防治好食物中毒事故,保障全校師生的身體健康。
一、預防食物中毒與食物中毒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學校值班電話:
二、職責
平時,政教處對全校師生作預防食物中毒的思想工作,衛生室定期作衛生知識講座。總務處按規定,對學生食堂、小賣部的食物衛生監督管理,定期向上級主管部門匯報食物中毒情況。食堂管理負責人對每天購進食物隨時抽查、檢驗。督促食堂工作人員做好消毒、殺毒工作,預防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對食堂管理人員、廚師、工作人員嚴格要求,定期進行健康檢查及衛生知識培訓,樹立食物衛生安全意識,嚴格按照《學生食堂管理制度》和《食堂工作人員職責》的要求執行,確保師生用餐安全。
三、發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應急預案
1、發現情況后立即向學校值班室和學校主管領導匯報,由學校綜合情況后,立即上報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和衛生防疫站,不得隱瞞、謊報、拖延和阻撓事故報告。
2、學校采取應急措施:先直接送至校醫室緊急救治處理。總務處、政教處以最快速度將中毒人員送往就近醫院,無交通工具時拔打急救中心電話“120”或“110”,請求幫助。
3、總務處立即封存現有食物,無關人員不準到操作間或銷售處。
4、政教處立即組織骨干教師組成陪護人員,由學校安排工作,無關人員未經批準不準到醫療單位探視,以免影響治療秩序。
5、積極配合衛生防疫部門、公安部門的檢驗、檢查工作。
四、注意事項
1、穩定師生情緒,要求各類人員不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團委)
2、如有家長來訪,由教務處和班主任做好家長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事故發生后,要注意維護正常的學習秩序和工作秩序,政教處、團委組織人員做好食物中毒人員的思想工作。
4、如有新聞媒體要求采訪,必須經過有關領導同意,未經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接受采訪,以避免報道不實。
食物中毒處理應急預案 篇3
為有效預防學校集體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及時處理師生食物中毒事件,防止事態的擴大,保障廣大師生的健康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有關精神,結合我市學校實際,特制訂本處理預案。
一、可能引發師生食物中毒的原因:
由于食品供應部門向師生提供的食品的質量問題,或是因操作不當引起食物
變質、不符合食用要求及個別人的惡意下毒等原因造成食物中毒事故。
二、事故的預防:
1、學校加強食品衛生工作的管理,進一步完善學校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
落實有效措施,責任到人。非食堂工作人員不得隨意進入廚房。
2、加強學校食堂從業人員的管理。按規定做好從業人員的體檢和日常晨檢工作,加強從業人員的`培訓、教育工作,嚴禁無健康證人員在學校食堂上崗工作。
3、加強學校食品操作程序的日常管理。學校食堂、食品供應部門嚴格把好食品質量關,杜絕不潔、變質及三無產品流入學校;規范食品加工、操作程序,做到燒熟煮透,加工好的食品及時放入密封間;嚴格熟食間的管理,防止熟食二次污染;做好留樣食物的記錄并簽名,留樣食品必須保留48小時;嚴格操作環節中的消毒工作,消毒方法得當、時間保證。
4、規范師生飲用水供應工作,師生飲用水要有專人管理,管理人員身體要符合衛生要求,飲用水存放環境整潔,并加強日常檢查,一旦發現變質,立即停用;飲水機要定期消毒,并由供水商安排專業人員進行消毒。
5、加強師生的教育。教育師生不吃無證攤販的不潔食物,培養良好的飲食
習慣。
三、事故的處理:
1、一旦發生事故,必須在2小時以內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衛生監督部門報告。
2、學校主要領導應召集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人員,研究情況,并根據情況,制定工作方案,落實人員分工。
3、學校保健教師要做好食物中毒事件的專項登記工作,包括:班級、人數、姓名、發病日期、主要癥狀、處理情況等,并積極協助縣衛生監督所、縣疾控中心等部門做好調查工作,在縣衛生監督所等部門的指導下做好相關工作。
4、積極做好中毒學生的就醫陪護工作,及時聯系學生家長,如實向學生家長闡述事故經過,并認真做好學生家長的工作,爭取家長的配合、諒解。
5、與保險公司取得聯系,認真做好理賠工作。
四、責任追究:
在師生食物中毒事故發生、報告和處理過程中,有關單位和個人未按規定履行職責、違反操作規程、瞞報或玩忽職守者,學校及縣教育局將予以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要依法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五、組織機制:
1、組織領導(略)。
2、人員分工(指揮、教育、管理、報告、協助調查、協調、陪護中毒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