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精選16篇)
廠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篇1
1、總則
1.1目的:
1.1.1為減少熱軋廠生產安全事故中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按照寧波鋼鐵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及《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方法》的要求,結合熱軋廠的生產、設備運行和重大危險源點可能產生的危害特點,特制定《熱軋廠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1.1.2為了說明熱軋生產系統應急救援組織具有的資源和動作的方法,以及處理可能發生的各種緊急情況,減少熱軋廠的事故損失和與熱軋廠有關聯的單位損失,保障員工的健康和安全。
1.1.3預案描述了應對熱軋廠生產系統各種緊急情況時的組織、設備(設施)、服務和必要的通訊聯系等內容。
1.2范圍:本預案所指事故,是指在熱軋廠生產系統內部的重大危險源發生火災、爆炸、有毒氣體泄漏等有可能造成次生災害或一次事故造成多人傷害的事故。
1.3適用性:
1.3.1本預案是為防止熱軋生產系統內部重大事故擴大和蔓延的綜合事故應急預案,應與寧波鋼鐵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相應接軌,同時啟動,以便上級領導能夠統一、協調地指揮決策,處理好各種事故,迅速恢復生產。
1.3.2本預案適用于熱軋廠生產系統各類緊急情況,從較小的緊急事件到可能對熱軋廠的員工和與熱軋廠有關聯的單位人員對健康和安全影響的重大事故。
2、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組織機構
2.1應急指揮部:
總指揮:周 皓
副總指揮:李忠前、徐懷玉、張保忠
成 員:管傳華、吳大偉、孫順富、沈勤榮、卜宏光、朱劍輝、宋章明、胡翊華、劉冠中、當班調度。
2.2常務指揮中心設在作業規劃室
常務指揮中心主任:管傳華
成員:值班副主任
3、應急指揮機構職責:
3.1指揮部職責:
3.1.1事故發生后,立即啟動本方案,組織指揮有關人員進行搶救和善后工作。
3.1.2負責向公司主管部門及公司領導及時匯報事故的情況,必要時取得公司有關部門的援助,或啟動公司級安全事故應急搶險方案。
3.1.3負責應急搶險方案等重大問題的決策,并組織落實。
3.1.4負責組織對事故造成的人員傷害的搶救。
3.1.5負責對生產、設備設施的搶險和恢復。
3.1.6負責執行、傳達公司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的有關安全事故搶救、調查、處理等臨時性的規定和命令。
3.2各作業區職責:
3.2.1作業長是本作業區事故處理及指揮的第一責任人,負責建立本作業區的應急救援指揮組織和搶險隊伍。
3.2.2負責進行轄區內危險源點的辨識,編制、修改和完善本區域的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3.2.3負責組織生產操作事故的處理,恢復生產以及對事故進行調查和分析。
3.2.4負責進行事故預案的培訓與演練。
3.2.5負責應急救援裝備器材的計劃、保管和使用。
3.2.6所有作業區均有義務協助其它單位進行事故的救援工作。
3.3作業規劃室職責
3.3.1負責組織搶救傷員,保護現場,收集有關物證,掌握當事人情況。
3.3.2負責跨作業區人身事故、火災爆炸事故、污染事故、交通事故應急救援的組織工作。
3.3.3檢查督促搶修、復產工作中安全措施的落實。
3.3.4編制廠級應急預案和培訓教材,并組織定期培訓工作。
3.3.5協助督促相關(火災)“單項預案”的培訓和演練。
3.3.6負責組織救援工作中現場治安監護,維護現場秩序。
3.3.7負責外協醫院的聯系,安排傷員醫療救護。
3.3.8負責應急救援所需一切物資,保證并滿足應急救援工作需求。
3.3.9按照“單項預案”要求,配置器材和設備。
3.3.10負責組織“單項預案”所指危險與危害的辨識、評估和控制工作。
3.4設備檢修室職責:
3.4.1負責事故救援中檢查確認能源動力介質的停、送及設備運行狀況。
3.4.2保證應急救援工作中的動力。
3.4.3負責設備事故(含壓力容器爆炸事故、電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3.4.4負責實施搶修設備工作。
3.4.5負責設備“單項預案”的編制、維護、培訓和演練。
3.4.6在事故救援中,服從指揮部的安排。
4、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搶險的原則
4.1迅速報告的原則:事故發生所屬作業區或事故發生崗位負責人、事故當事人或目擊者有責任和義務在事故發生后,立即報告熱軋廠三級主管、二級主管、一級主管、作業規劃室或設備檢修室。
4.2主動搶險的原則:在確保本身安全的前提下,聽從領導的安排,主動搶險。
4.3確保員工安全的原則確保員工的生命安全作為事故搶險的首要任務,最大限度地實施救護,并及時疏散危險之中的員工。
4.4科學施救、控制危險源,防止事故擴大的原則:事故搶險過程中,要迅速判明事故現場的情況,采取有效措施及時控制危險源,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遇到次生事故發生,應避免搶險過程中的人員傷亡,從實際出發力求達到控制事故蔓延。
4.5保護公司財產,確保重要設施安全的原則:事故發生后,要積極搶救所有能搶救的財產,要嚴密組織確保重要設施、重點部位的安全,把事故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4.6保護現場,收集證據的原則:在事故搶險過程中,要盡可能對事故現場進行保護,收集有關證據,為事故分析和事故處理、貫徹落實“四不放過的原則”創造條件。
5、熱軋廠概況工藝流程及主要危險、有害因素
5.1熱軋廠位于寧波鋼鐵有限公司廠區西南部,北侖鐵路有限公司以東,東與煉鋼廠相連,南側為寬厚板廠,北側為水處理區域。設計年生產規模為400?104 t。產品規格為:帶鋼厚度:1.2--19.0 mm,寬度: 900--1630 mm,鋼卷內徑:?762 mm,外徑: 1000--2150mm,最大卷重:32.5 t,產品主要有供冷軋用原料卷、熱軋商品卷板、分卷后的熱軋商品卷、管線用鋼卷、橫切板。
5.2生產工藝流程簡述:由連鑄車間澆鑄的合格鑄坯直接通過輥道送入步進式爐前,由托鋼機熱裝送入步進式板坯加熱爐內進行升溫加熱及均熱。冷料將由吊車吊裝在上料輥道上,再由托鋼機送入步進式板坯加熱爐內,加熱到軋制溫度。加熱好的板坯經高壓水除鱗去板坯表面的氧化鐵皮,然后由輥道送到粗軋機進行軋制。粗軋機組由兩架可逆粗軋機組成,可軋制厚度32~60mm的中間帶坯。從粗軋機出來的合格中間坯,經切頭飛剪切頭后,進入精軋前除鱗箱,清除次生氧化鐵皮。然后,進入精軋機組軋制。帶坯經F1~F7四輥精軋機組,軋制成1.2~19mm的成品帶鋼。成品帶鋼需經精軋機組后輸出輥道上的層流冷卻裝置進行軋后冷卻,使帶鋼溫度達到規定的卷取溫度。帶鋼經冷卻后由三助卷輥式全液壓卷取機卷取成鋼卷,再由卸卷小車將鋼卷從卷取機卸出,送到打捆站。鋼卷經打捆機打捆后,用出口鋼卷小車送到鋼卷運輸鏈,再由鋼卷運輸系統運送。需要精整加工的鋼卷在平整分卷機組生產出商品鋼卷,
5.3軋鋼系統生產過程中主要危險、有害因素。
5.3.1火災、爆炸:在鋼坯預熱和加熱過程中,都有可能發生煤氣泄漏,輸送煤氣的管道及其閥門也有可能發生煤氣泄漏事故,引起火災、爆炸;軋機漏油或軋機機修過程中漏油,易造成火災事故。如果油溢出在地面上,造成地面較滑,易發生人員摔傷;熱軋過程中,采用高壓水(22MPa)除鱗,如水管質量不好,可引起物理性爆炸。
5.3.2機械傷害與高處墜落:各種傳動設備如果不安裝防護罩,將易發生機械傷害事故;在剪切機的調試過程中,如果上下刀片沒有對齊或碰撞,在剪切時可能會發生切料或刀片碎塊飛出傷人事故;如果板卷捆扎不牢,在吊運或裝卸過程中可能發生炸卷而傷人;由于起重機械性能不好,安全裝置不完善或操作不當,措施不到位等原因引起等傷害事故;生產設備上的平臺、溝、坑、池等均易發生人體墜落事故。
5.3.3中毒和窒息:使用煤氣發生泄漏,通風不良,可造成人員中毒;熱軋生產中所產生的煙霧,如果不安裝吸風罩或車間內的通風不夠,將造成車間內彌漫煙霧,危害操作工的身心健康。
5.3.4熱軋產生的強熱輻射對人體引起一定傷害;由于操作人員配合不當容易造成燙傷或灼傷事故。
5.3.5噪聲:在軋機軋制、飛剪切頭過程中會產生較高的噪聲,在運行時產生的噪聲將超過90dB(A),精軋高壓水除鱗泵站在高壓水除鱗泵、水泵等設備運行時產生的噪聲將超過85dB(A);高壓除鱗時產生噪聲,且持續時間較長。高壓除鱗裝置失靈或誤操作,易造成人員傷害。
5.3.6其它:在熱軋過程中使用γ或Χ射線測厚儀,若未采取防護屏蔽措施,對周圍的操作工人和維修人員有潛在的危害性
5.4其他設施主要危險、有害因素分析
5.4.1. 各變壓器室、配電室、電氣室、電纜隧道、煤氣加壓站、主控室、液壓器、汽化冷卻水泵、液壓站及貯液桶等場所易發生火災。
5.4.2.液壓站及液壓油系統:液壓油閃點較高,不易起火,但仍存在火災危險。液壓油的生產火災危險性分類為丙類。高壓液壓系統工作后,油溫會升高;當冷卻系統故障,油回路存在火災爆炸危險。液壓系統油泵、管路、閥門等存在超壓爆炸危險,爆炸可引起火災。高壓液壓系統泄漏,液體霧狀噴出更易引燃,另外液壓泵存在一定的噪聲危害。
6、應急準備
6.1應急通訊
按專業、作業區匯編熱軋廠生產系統事故應急指揮體系人員聯系電話號碼表,發放到相應崗位;在熱軋廠作業規劃室事故應急指揮人員通訊錄,確保廠內、廠外聯絡的暢通;同時必須保證交通工具隨時可用。
6.2應急隊伍
按作業區組建搶險隊伍,設備檢修室按照專業崗位配合三個作業區工作,事故造成的設備損壞由設備檢修室組織隊伍進行搶修,需要醫療、消防等外部支援的請求公司協調。
6.3應急裝備
根據三個作業區、各專業的需要,配備好應急人員的防護器具和搶險救災必備的各類器材,指定放置地點并建立使用、維護、更新和補充等管理制度。
6.4應急人員技能
6.4.1事故應急救援指揮機構人員及各專業搶險隊伍的人員,必須進行培訓和演練;使之了解事故救援的方案,熟悉事故現場的環境和裝備,掌握救援的程序和方法,做到應急救援人員對應急救援的程序十分了解。
6.4.2各個作業區的現場值守人員、經常進入現場及附近的人員,也要進行必要的事故報警、自救互救以及工藝、設備方面等技能的培訓和演練。保證在事故發生時,能冷靜處理,避免事故的擴大,減少損失。
6.5應急技術
6.5.1各個作業區和設備檢修室應選派技術水平過硬、實踐經驗豐富的人員,作為事故救援工作的技術負責人。
6.5.2其它人員,平時要熟悉和掌握自身專業的工藝和設備,對危險源點、危險物資的性質、救援裝備器材及施救方法等情況做到心中有數。
6.5.3編制科學、有效、可靠、操作性強的事故應急處理方案,竭力防止或減少事故傷害和財產損失。
6.5.4建立健全各種管理制度,對圖紙、設備說明書等基礎技術資料進行妥善的保管,以備應急救援時使用。
7、應急響應
7.1事故的報警
熱軋廠設備檢修室點檢工及各作業區的崗位值守人員,在發現設備和生產緊急事故時;人員中毒、窒息或麻醉;動力設備或管道爆炸等現象時。有責任弄清情況,在匯報上級領導或本作業區作業長的同時(聯系方式),迅速撥打以下電話報警。有重大人員及財產損失的情況時,可以酌情撥打火災、醫療等救援電話。
報警時,報警人應介紹清楚事故現象、事故地點及傷亡情況,便于搶救人員迅速到達現場,控制險情,實施救護。報警發出后,應派專人在約定好的路口處,等候救援人員或車輛。
7.2事故的接警
7.2.1熱軋廠應急救援指揮中心或各個作業區的領導接警時,要仔細詢問報警人的姓名、單位和事故現象、事故地點及簡明傷亡、損失情況等。
7.2.2對熱軋廠各個作業區的事故應迅速匯報熱軋廠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的人員和公司的有關部門,并根據指令,啟動本預案。同時,視情況與社會有關專業應急救援部門聯系,請求救援。
7.2.3若接到非熱軋廠的事故報警,接警人也有責任及時通知事故相關單位的人員,避免貽誤事故的救援處理時間。
7.3常見事故和應急措施:
7.3.1火災爆炸事故的搶救措施
一旦發生火災爆炸事故,利用設置的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及電話向消防站報警,同時采用設置的火災自動滅火系統、移動式消防器材及固定式消防設施進行滅火。
一般建筑物火災等A類火災主要采用水滅火,利用消防栓、消防車、消防水槍并配合其它消防器材進行撲救。
由煤氣引發的火災等C類火災主要采用干粉、磷酸銨鹽泡沫、二氧化碳等消防器材進行撲救。
電氣室、控制室等帶電火災主要采用二氧化碳、干粉等消防器材進行撲救。
7.3.2人身傷害事故的搶救措施
7.3.2.1機械性外傷的搶救措施
機械性外傷一般由機械刮、碰、撞、擠等造成,或由于墜落造成摔傷,發現事故后,立即組織現場急救,迅速使受傷者脫離致傷源,同時立即通過電話或其它形式與醫務室聯系,進行防止休克、現場止血、止痛、骨折及脫位處理、現場創口處理等初步救治,然后根據傷情送附近醫院救治或請醫院救護車到場救治。
7.3.2.2燒傷的搶救措施
燒傷一般發生在火災、爆炸現場,發現事故后,立即組織現場急救,迅速使受傷者脫離燒傷現場,去除燒傷源,去除燃燒或熱液浸濕的'衣服,同時立即通過電話與醫院聯系,進行現場初步救治,嚴重被燒傷者應使之靜臥,保持呼吸暢通,保護創面,防止污染和再創傷,然后根據傷情送至附近醫院救治或請醫院救護車到場救治。
7.3.2.3觸電的搶救措施
觸電事故一般發生在帶電設備上或附近,發現事故后,立即關閉電源開關或切斷導體以斷絕電流,搶救觸電者離開電源,切勿用手直接與觸電者肉體接觸,以免也發生觸電,同時立即通過電話或其它形式與醫院聯系,進行現場急救處理,然后根據傷情送至附近醫院救治或請醫院救護車到場救治。
7.3.2.4中暑的搶救措施
中暑一般多發生在高溫作業場所,發現有人中暑后,迅速將患者移到陰涼安靜的地方平臥休息,解松或脫去衣服,用冷水擦洗全身,用風扇向患者吹風幫助散熱,同時立即通過電話或其它形式與醫院聯系,進行現場急救處理,對嚴重的中暑患者急救后立即送醫院治療或請醫院救護車到場救治。
7.3.3煤氣泄漏(窒息和中毒)的搶救和應急措施
7.3.3.1泄漏處置
迅速撤離泄漏污染區人員至上風處,并隔離直至氣體散盡。切斷火源。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正壓自給式呼吸器,穿一般消防防護服。切斷氣源。噴霧狀水稀釋、溶解,抽排(室內)或強力通風(室外)。
7.3.3.2防護
作業場所空氣中煤氣短時間接觸容許濃度為30mg/m3,超標時必須帶防毒面具。緊急事態搶救或逃生時建議佩帶正壓自給式呼吸器。
7.3.3.3急救
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呼吸困難時給輸氧,呼吸及心跳停止者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和心臟按壓術,迅速就醫。
熱軋廠在生產過程中急性中毒的搶救由公司協力醫院負責,一旦發生急性中毒事故立即電話與相關部門聯絡,經初步緊急處置后迅速送往醫院搶救或請醫院救護車到場搶救。
熱軋廠在易發生中毒事故的生產場所設置必備的煤氣報警裝置、防毒口罩、防毒面具、呼吸器、急救藥品與器械等事故應急器材。
7.4事故的控制
7.4.1事故的第一發現人或報警者除有義務報警外,還有保護自身安全、維持事故現場秩序、協助搶救傷員、封閉現場疏散人員的義務。
7.4.2設備檢修室或各個作業區的崗位人員為第一發現人時,除報警外,有責任根據各個作業區控制室的指令,佩帶好自我防護器材,采取各種可靠的措施,對事故現場進行封閉、搶救和疏散,嚴禁違章救險。
7.4.3非本專業的人員為第一發現人時,除報警外,應該在確保自己安全的前提下,協助封閉事故現場、疏散附近人員等。應選擇上風側停留,切勿盲目進入現場查看或救人。
7.5事故處理:
7.5.1啟動“單項預案”,立即組織搶救傷員,控制事態發展。
7.5.2按事故分類通知醫療、消防或煤氣等相應的單位(包括外協)和人員,到現場進行救護傷員或排險滅災。
7.5.3組織檢查確認,科學合理地切斷電、水、汽、油等介質,防止事故擴大和蔓延。
8. 應急結束:
8.1由總指揮確定應急響應結束
8.2對事故中疏散人員進行清點,確保緊急事故現場人員全部撤離現場。
8.3對受傷人員進行救護,及時送往醫院救治。
8.4做好現場保護工作,直至事故調查工作結束后,經有關部門統一批準方可對事故現場進行清理。
8.5作業規劃室根據調查結果,監督防范措施的落實。
8.6須政府有關部門調查處理的事故,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9、恢復生產
9.1廠長為事故后生產恢復或設備恢復運行的第一負責人,各作業長為所轄作業區的第一負責人。
9.2各專業的技術人員要結合本專業工藝、設備和事故的特點,提前制定出科學、有效、可操作的恢復生產方案,便于屆時迅速恢復生產。
9.3當復產措施全部到位,檢查確認各系統全部正常后,宣布取消應急狀態,進入正常生產狀態。
9.4應對員工進行專題安全教育,總結分析事故原因,拿出改進措施;提高員工的安全防范意識,穩定人員情緒,消除事故影響。
10、日常培訓與演練
10.1對應急人員進行崗前培訓,確保持證上崗。
10.2進行組織定期培訓、演練工作。培訓每半年一次,演練每年一次。
11、應急預案更新與維護
11.1本預案的更新、維護由熱軋廠作業規劃室、設備檢修室、加熱作業區、熱軋作業區、精整作業區的專業技術人員共同協作進行修改、補充和完善,新版完善稿應及時報公司應急指揮部,并在安全環保部備案。
11.2在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更新和修訂應急預案:
11.2.1應急預案中應急救援人員變動的;
11.2.2預案出臺后,采用了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的;
11.2.3演練、檢測后需完善的;
11.2.4實踐中證實有缺陷的。
廠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篇2
一、事故危險源
滴瀝幫烏素煤礦主要進風井位于華資焦化廠北側,距離焦化廠焦爐直線距離150m左右。焦化廠一旦發生意外停電事故,煙囪鼓風機無法運轉,焦爐廢氣無法正常排放,造成大量焦爐廢氣泄漏擴散,如果遇上南風天氣,會造成大量焦爐廢氣通過進風井進入煤礦井下,對煤礦井下作業人員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極大威脅。為了防止焦化廠廢氣泄漏對煤礦井下作業人員生命安全的威脅,最大程度地降低事故后果,杜絕和減少人員傷亡,及時有效地組織實施應急救援工作,特編制如下應急處理措施:
二、安全技術措施
1、加強煤礦調度室與焦化廠調度室的及時溝通,如果焦化廠檢修線路或供電部門有計劃停電時,必須提前及時通知煤礦調度室。由公司協調焦化廠保證焦化廠風機雙回路供電安全可靠,建議加裝自動切換裝置,減少風機停轉時間,同時加強風機供電線路和設備的日常維護,努力杜絕非正常停電和風機停轉。
2、在煤礦調度室設置焦化廠排煙風機停電報警裝置,當焦化廠排煙風機由于意外原因突然停轉時,發出聲光報警信號,提醒值班調度員及時通知井下撤人并啟動本應急處理預案。
3、焦化廠有計劃停電時,應提前2小時通知煤礦調度室,煤礦調度室接到通知后應立即電話通知跟班礦領導和各作業地點,由跟班礦領導和各作業地點跟班領導組織井下所有人員在停電前30min,全部撤至地面,井口信號工、把鉤工、檢身工在井下人員全部升井并清點人數后撤離井口。
4、若遇特殊原因焦化廠風機突然停轉時,調度室報警器報警,調度員應首先立即通知井下各作業地點人員全部撤離升井,然后通知井口人員視風向和井口煙霧情況,若煙霧進入井口房時,立即打開井口房內所有凈化水幕,關閉井口房門,同時開啟井口房三臺新鮮空氣鼓風機,佩戴好自救器,堅守崗位,協助檢身工清點升井人數,直至井下人員全部升井后撤離井口。
5、煤礦調度室值班調度員接警后,除立即通知井下人員撤離外,同時應向礦長、總工程師、安全礦長、生產礦長、機電礦長等煤礦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成員報告,煤礦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成員接到通知后,應立即到調度室集合,研究制定處理方案。煤礦礦長根據事態發展,確定是否向集團公司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啟動相應應急救援預案。
6、焦化廠風機恢復正常運轉,礦井主扇風機正常運轉持續30min后,采用便攜式多參數氣體檢測儀在回風井口風機擴散器上口對礦井回風進行檢測,當焦爐廢氣中主要有毒有害氣體濃度降至安全濃度時,安檢員、瓦檢員佩戴自救器,攜帶便攜式多參數氣體檢測儀下井進行逐巷檢查,確認安全后方可恢復井下作業。
7、井下作業人員接到調度室緊急撤離升井命令后,根據井下煙霧情況佩戴好自救器,在跟班領導、班組長、安檢員、瓦檢員等帶領下,按照規定的避災路線,有組織撤離升井。
8、升井人員清點必須井口入井檢身記錄和人員定位系統入井人數統計相符,如果不符時必須調查清楚。
9、所有入井人員必須經過安全技術培訓,會正確使用自救器,熟悉井下避災路線。
10、調度車必須24小時在煤礦待命,若遇升井人員有頭痛、惡心、嘔吐等身體不適現象時,應及時送醫院救治。
11、煤礦井下各地點避災路線:
⑴、119101運輸順槽皮帶機頭硐室掘進工作面:
工作面迎頭→+770m水平軌道大巷→集中軌道巷→副井井底車場→副井→地面
⑵、119105運輸順槽掘進工作面:
工作面迎頭→119105運輸順槽→第二車場→+770m水平軌道大巷→集中軌道巷→副井井底車場→副井→地面
⑶、采區變電所:
采區變電所→+770m水平軌道大巷→集中軌道巷→副井井底車場→副井→地面
⑷、119105回風順槽掘進工作面:
工作面迎頭→119105回風順槽→第一車場→+770m水平軌道大巷→集中軌道巷→副井井底車場→副井→地面
⑸、其他地點零星人員:
①煤倉上下口人員:上倉皮帶巷→集中軌道巷→副井井底車場→副井→地面
②+770水平膠帶大巷各部皮帶司機:+770m水平膠帶大巷→集中軌道巷→副井井底車場→副井→地面
廠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篇3
第一條
為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結合本廠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安全生產工作,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第三條
木材加工經營場所應當符合以下安全生產規定:
3.1作業場所保持整潔,原材料(新西蘭松板材,建筑木方)、半成品、成品碼放穩固,堆放高度不能超過2米,并設置圍欄(可用木樁)加固,廢料廢物及時清除。
3.2廠區道路平坦、安全通道暢通,拐彎,交叉口和險要作業地段設置明顯交通標志和安全警示標志。
3.3廠房和生產車間,物料堆放處必須在明眼處懸掛安全生產警示標志,安全生產守則,安全操作規程。
3.4機械和工作臺等設備、設施的布置,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便于從業人員安全操作。
第四條
木材加工經營單位的用電設備應當符合以下安全生產規定:
4.1機械的安裝使用、修理和改造,必須符合安全規定和標準,禁止超溫、超壓、超速、超負荷,超期限和帶故障運行。
4.2各種機械的外露傳動、轉動和施壓等部位,應當有安全防護裝置,并保持良好狀態。
第五條
木材加工經營必須符合以下消防要求及標準:
5.1天那水、膠水、粘合劑等化學危險品應獨立存放,廠房內存放化學危險品的數量不應超過該廠房一天的消耗量。
5.2廠房內和原料成品堆放處應設置疏散通道,寬度2米以上。
第六條
木材經營單位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第七條
木材經營單位必須如實告知從業人員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
第八條
木材經營單位必須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同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教育、督促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
第九條
木材經營單位應當定期對自身安全生產條件進行安全評價,并報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第十條
木材經營單位發生安全事故后,應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和財產損失,并立即報告當地政府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單位。
廠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篇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木材經營、加工和運輸的管理,合理利用森林資源,保護生態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和《廣東省森林保護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本省行政區域內的木材經營、加工、運輸及其管理活動。
林業生物質能源開發利用涉及木材經營、加工、運輸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木材,包括原木、鋸材、竹材、單板、木片、枝椏材、薪材(含柴炭)、樹蔸、胸徑5厘米以上的移植樹木和木(竹)制半成品等。
第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木材經營、加工和運輸的管理。
工商、稅務、公安、交通、鐵路、航運和海關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木材經營、加工和運輸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 木材經營與加工
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應當堅持科學規劃、合理布局、生態優先、節約資源的原則,編制木材加工行業規劃,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第六條 編制木材加工行業規劃應當以下列條件為依據:
(一)當地社會經濟發展規劃;
(二)市場需求情況;
(三)當地現有森林資源和外來木材利用狀況;
(四)原材料林基地建設規劃;
(五)地方木材加工傳統工藝水平。
木材加工行業規劃應當包括規劃年限、加工企業種類和加工廠(點)數量、規模、布局、原料保障等內容。限制初級加工項目和以原生闊葉樹種為原料的加工項目。
第七條從事木材經營、加工的單位和個人,應當依法申請《廣東省木材經營加工許可證》(以下簡稱木材經營加工許可證)。但是,村民利用合法來源的木材加工少量的農具、家具和修建房屋等除外。
第八條 木材經營加工許可證由省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統一監制,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核發。實行一廠(店)一證。
木材經營加工許可證應當核定經營、加工的方式和產品種類、規模、地點、有效期限等具體項目。
第九條 申請木材經營許可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合法的、與其經營規模相匹配的木材來源渠道;
(二)有與其經營規模相適應的固定經營場所;
(三)經營原木的,應當配備木材檢驗員;
(四)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條 申請木材經營許可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請表;
(二)個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
(三)木材來源渠道證明;
(四)固定經營場所證明;
(五)經營原木的,應當提交木材檢驗員證和聘請木材檢驗員合同書。
第十一條 申請木材經營許可,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審批。
第十二條 申請木材加工許可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符合當地城鄉規劃、木材加工行業規劃的要求;
(二)有合法的、與其加工規模相匹配的木材來源渠道;
(三)有與其加工規模相適應的固定加工場所;
(四)有與其加工規模相適應的設備、技術人員;
(五)工藝符合環境保護要求;
(六)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申請年加工木材能力1萬立方米以上的木材初級加工許可,建設項目應當由具有甲級資質的林業調查規劃設計單位進行設計并對原材料供應作出可行性研究。申請年加工木材能力3萬立方米以上的木材初級加工許可,還應當建立有能夠供應50%以上加工原料的原材料林基地。
第十三條 申請木材加工許可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請表;
(二)個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
(三)木材來源渠道證明;
(四)固定經營場所證明;
(五)與其加工規模相適應的設備、技術人員名錄和木材檢驗員證、聘請木材檢驗員合同書;
(六)具有相應環境影響評價資質機構編制的木材加工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
申請年加工木材能力1萬立方米以上的木材初級加工許可,還應當提交具有甲級資質的林業調查規劃設計單位出具的項目建設設計文件和原材料供應的可行性報告。申請年加工木材能力3萬立方米以上的木材初級加工許可,還應當提交建立有能夠供應50%以上加工原料的原材料林基地證明。
第十四條 木材加工許可實行分級審批制度:
(一)年加工木材能力1萬立方米以上的木材初級加工許可,由省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審批。
(二)年加工木材能力5000立方米以上1萬立方米以下(不含1萬立方米)的木材初級加工許可,由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審批。
(三)木材二次加工許可和年加工木材能力5000立方米以下(不含5000立方米)的木材初級加工許可,由縣級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審批。
地級以上市直屬國有林場申請木材二次加工許可和年加工木材能力1萬立方米以下(不含1萬立方米)的木材初級加工許可,由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審批。
省直屬國有林場申請木材加工許可的,由省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審批。
第十五條林業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木材經營加工許可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符合條件的,發給木材經營加工許可證;不符合條件的,作出不予行政許可的書面決定并說明理由。
第十六條 木材經營加工許可證的有效期為3年。臨時收購木材的,有效期不得超過2年。
第十七條木材經營、加工單位和個人變更登記事項的,應當向原審批機關提出申請。符合條件的,原審批機關應當依法換發木材經營加工許可證。
第十八條 木材經營、加工單位和個人需要延續木材經營加工許可證有效期的,應當在有效期屆滿30日前向原審批機關提出申請。
林業主管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在木材經營加工許可證有效期屆滿前作出是否準予延續的決定;逾期未作決定的,視為準予延續。
第十九條 木材經營、加工單位和個人應當建立收購和銷售臺賬。購銷臺賬保存期為3年。
第二十條 禁止木材經營、加工單位和個人從事下列活動:
(一)無證經營、加工木材;
(二)超出木材經營加工許可證的核定范圍、規模經營、加工木材;
(三)經營、加工無合法來源的木材;
(四)擅自進入林區收購木材;
(五)擅自經營、加工疫木和其他違反植物檢疫法規的行為;
(六)偽造、涂改木材購銷臺賬。
第二十一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可以通過招標的方式,對以本地產木材為原料進行木材初級加工的申請作出行政許可決定。
第二十二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木材經營加工單位、個人的監督和管理,指導原材料林基地建設、建立購銷臺賬制度,依法開展執法檢查,宣傳有關政策、法律法規。
第三章 木材運輸
第二十三條運輸木材,以及從木材加工單位一次性運出折合原木材積0.5立方米以上的木(竹)制成品應當申領《廣東省木材運輸證》(以下簡稱木材運輸證)。
從伐區運輸木材至集材點,憑采伐許可證運輸。消費者購買木(竹)制成品,憑銷售發票運輸。
第二十四條 托運人申請木材運輸證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請表;
(二)林木采伐(采挖)許可證或者證明木材合法來源的其他證件;
(三)檢疫證明(非檢疫對象的除外);
(四)木材檢尺碼單或者貨物清單;
(五)育林基金收據和完稅憑證;
(六)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證件。
第二十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木材運輸證申請材料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發給木材運輸證;不符合條件的,作出不予行政許可的書面決定并說明理由。
第二十六條 經省人民政府批準,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在公路或者水道上設立木材檢查站。
根據木材運輸檢查需要,經省人民政府批準,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在本行政區域內規定的公路、水道上實施木材運輸流動巡查。
木材檢查站的設立應當按照《廣東省行政執法隊伍管理條例》有關規定。
第四章 法律責任
第二十七條違反本辦法第二十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予以處罰;依法需要吊銷營業執照的,通知同級工商行政主管部門處理:
(一)無許可證經營、加工木材的,沒收非法經營、加工的木材和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2倍以下的.罰款,依法予以取締;
(二)超出木材經營加工許可證的核定范圍、規模經營、加工木材,或者不執行有關臺賬制度的,責令限期改正,并處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三)收購無合法來源木材的,沒收違法收購的木材或者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非法收購木材價款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四)擅自進入伐區收購木材的,沒收木材,并處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五)擅自經營、加工疫木的,沒收非法經營、加工的木材和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2倍以下的罰款;有其他違反植物檢疫規定行為的,依照植物檢疫法規予以處罰。
第二十八條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三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扣留其運輸工具,按照下列規定處理后,歸還運輸工具:
(一)無木材運輸證的(重復使用木材運輸證或者使用過期木材運輸證非法運輸木材的),沒收非法運輸的木材,并處非法運輸木材價款30%以下的罰款;
(二)運輸的木材數量超出木材運輸證所準運數量的,沒收超出部分的木材;運輸的木材樹種、材種、規格與木材運輸證記載不符又無正當理由的,沒收其不相符部分的木材;裝運木材地點與運輸證記載不符的,沒收所運木材;
(三)使用涂改、偽造的木材運輸證運輸木材的,沒收非法運輸的木材,并處沒收木材價款10%至50%的罰款;
(四)以藏匿、偽裝、強行沖卡等方式逃避檢查,所運木材已辦理木材運輸證的,處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對強行沖卡的當事人,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予以治安處罰;
(五)承運無木材運輸證的木材的,沒收運費,并處運費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外省(區)運進(經)我省的木材,按照起運省(區)的規定確定是否屬于憑證運輸的范圍,屬于違法運輸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理。
第二十九條木材扣留期間發生的搬運、保管等費用,屬違章經營、加工、運輸的,由當事人承擔;因執法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造成的,由執法單位承擔,并賠償當事人的經濟損失。
第三十條依法沒收的木材,由林業主管部門報同級財政部門同意后,變賣給木材經營、加工單位和個人。有條件的,應當進行公開拍賣。變賣和公開拍賣所得款項全額上繳財政。
依法不能變賣、公開拍賣的木材,依照國家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三十一條林業主管部門和木材檢查站工作人員,在木材經營、加工和運輸監督管理活動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由其任免機關或者監察機關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章 附則
第三十二條本辦法自20__年9月1日起施行。1994年9月22日省政府以粵府﹝1994﹞113號公布的《廣東省木材運輸監督檢查辦法》同時廢止。
廠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篇5
木材加工以木材為原料,主要用機械或化學方法進行的加工,其產品仍保持木材的基本特性。在森林工業中,木材加工業和林產化學加工同為森林采伐運輸的后續工業,是木材資源綜合利用的重要部門。下面給大家分享了木材加工企業的應急預案,一起來看看吧!
一、編制目的
為了預防事故發生或事故發生后能夠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造成的損失,更好地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的安全。
二、編制依據
根據《安全生產法》《消防法》和有關法規,結合我公司的實際。
三、企業概況
基本情況
地址:
職工人數: xx人
主要經營范圍:生產、加工、銷售 :木材加工機械、金屬加工機械、環境污染防治專用設備。
主要產品:自動化單雙貼合生產線、PUR 包覆機、鋼板貼合生產線等
四、危險性分析
因本公司有大量的機電設備、起重機械和易燃易爆的危險化學品,有可能發生火災爆炸事故、機械傷害事故、觸電事故、以及中毒事故等。
五、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我公司可能發生的一般事故、死亡事故、火災事故以及其它性質特別嚴重的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六、應急組織機構及與職責
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實行總經理負責制和分級分部門負責制。
(一)公司總經理擔任總指揮;副總經理擔任副總指揮;協助總指揮并在總經理不在時代行總指揮職權。
(二)安全主任擔任現場協調員。各部門負責人擔任指揮機構成員,負責向各自部門傳達指揮機構的各種命令,并帶領所屬人員進行緊急疏散。
(三)下班、夜班、放假期間應由現場值班負責人擔任總指揮,常住公司保安人員、值班人員組成各行動小組。
(四)行動小組組成及職責
行動小組包括:通信小組、疏散疏導小組、義務消防小組、 緊急搬運小組、緊急救護小組、警戒治安小組。
1、通訊小組;由行政部門擔任。在應急預案啟動后傳遞來自總指揮、各成員、各行動小組之間的各種信息、命令;負責外部報警及接警。
2、疏散疏導小組;由各部門負責人擔任。在啟動緊急疏散命令后負責現場疏散疏導工作,確保疏散路線暢通,確保人員安全快捷的撤離到指定集合地點。清點集合人數并向總指揮報告。
3、義務消防小組;小組由公司義務消防員擔任。在發生火災時負責撲滅初期火災。此小組由公司義務消防員擔任。
4、緊急搬運小組;小組由采購部門及銷售擔任。負責搶救或協助搶救被困傷員、貴重原材料、機器設備等。此小組由物流和人事部門擔任。
5、緊急救護小組;由行政部門安排人員擔任。負責對傷者進行初步搶救并送醫院救治。
6、警戒治安小組;由值班經警人員擔任。負責或協助進行緊急情況發生后的現場警戒,治安。
七、應急救援原則
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應當堅持“預防為主、常備不懈”方針,貫徹“快速有效處置、防止事故擴大”原則,按照事故類別、嚴重程度和事故地點,實施應急救援。
八、應急處置措施
根據情況總指揮可決定需要進行的.現場處置。例如:危險化學品泄漏的緊急吸附、危險設施、電氣設施、管道閥門的關閉;消防自救、緊急搬運;受傷人員的緊急救護等。
(1)個體防護;在需要進行現場處置時,處置人員應按照操作規程配戴好個人防護用品。
例如;防毒面具、安全眼鏡、呼吸防護用品、隔熱手套、絕緣手套等。
(2)緊急關閉;為防止險情擴大或出現新的險情在疏散前需要對相關設備、設施進行緊急關閉。應事先制定簡明的緊急關閉程序張貼于現場。
(3)消防自救;義務消防員應在總指揮的指令下達后,使用滅火器、消防栓等進行火災的初步撲救工作。
(4)緊急搬運;在總指揮的指令下進行人員、物品的搶救和搬運。
(5)緊急救護;在醫療救援機構趕到前,應對傷員進行必要的緊急救護,以減少人員受到更大的傷害。
(6)現場警戒治安:為保證現場救援工作的順利開展,救援現場必須設置警戒線,由警戒治安小組執行現場警戒和交通管制,保證救援隊伍,物資供應,人員疏散的暢通進行。
(7)外部救援支持:按事故應急救援有關的具體通訊聯系方式進行求救。報警時語言要清楚、講清地點、情況、報警人姓名、聯系電話。報警后應到路口迎候引導救援車輛。
(8)善后處理:在全部救援行動結束后,應進行現場和場外的善后處理工作。應在專業救援機構的指導下派員進入現場進行再次確認,險情是否已經排除,并檢查是否有未被發現的其他隱患存在。
(9)確認險情已經排除,總指揮下達解除緊急情況及現場警戒命令后,各部門人員應有秩序的進入工作場地,檢查現場損失情況,并逐級報告。
(10)應積極協助公安、安全監察部門進行事故現場保護、取證工作。進行必要的對員工及傷者家屬進行安撫。
九、應急響應
(一)人身傷亡事故應急措施
1、死亡事故的應急措施
(1)發生死亡事故,事故現場負責人或職工應立即報告公司經理或安全部門。公司主要領導應立即趕往出事地點組織搶救和保護好事故現場,并在1小時內即時報告鎮安監站和區安監局。
(2)情況緊急時,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可以直接向區安監部局報告。
(3)事故發生后要立即救護受害者,只要有一線生機,就要盡快救護到就近醫院。
(4)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事故擴大,防止二次傷害。應立即停產,撤離所有與事故無關人員。
(5)保護好事故現場,設立警戒線,禁止人員出入。有關物體痕跡不得破壞,清理現場必須經事故調查組或區安監局同意方可進行。
(6)有關人員聽候調查。①現場目擊者;②班組、車間負責人;③安全干部;④企業主要領導等。
2、一般事故的應急措施
(1)發生一般事故(指只有輕傷、重傷,無人員死亡),事故現場負責人或職工應立即報告公司安全部門或公司領導,重傷事故應在1小時內報鎮安監站。
(2)發生事故部門負責人要立即組織搶救,并保護好事現場。
(3)安全部門應立即帶領安全員等有關人員前往事故現場協助責任部門組織搶救,并與保險部門進行聯系,做好保險理賠工作。
以上所有事故在結案后,由安全部門將事故過程、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事故原因分析、事后采取的措施、制定防范措施和落實整改等等情況寫出專題報告公司總經理。
(二)火災事故的應急措施
1、第一發現火情人員或得知火情的值班人立即報119。
報警要求:說明失火的具體的地址、失火的位置、單位名稱、失火物品名稱、火勢大小、火災現場有無危險品、報警人姓名、報警所使用的電話號碼。
2、現場值班員或負責人將火情通知指揮組總指揮(或其它負責人),迅速在指定位置集合,聽從統一安排部署。
3、各組成員由本組負責人通知,按部署迅速展開行動。
4、根據情況總指揮可決定是否需要人員疏散。人員疏散應按照預先指定的疏散路線、疏散指示燈的引導,在本部門負責人和疏散疏導小組人員的指揮下快速有序的疏散到指定集合地點。
5、遇火災時,疏散人員應作好必要的個人防護,防止吸入有害的煙塵。
6、發生火災時嚴禁使用電梯疏散。
(三)設備事故的應急措施
1、突發重大設備事故,班組班長要迅速采取措施,予以停機停電,嚴防事故擴大。
2、如果因設備事故連帶發生人身傷害事故,應立即救人,在把受害者救出后,立即啟動《人身傷亡事故應急預案》程序,迅速給予救治,而后在去處理設備事故。
3、發生重大設備事故后,如不是因為救人等特殊情況,盡量不要移動現場各種物件,要保護好現場,以便分析事故原因。
4、發生重大設備事故后,如不迅速采取“移動”“支撐" 等手段來處理,有可能導致事故擴大或危機人身安全者,現場指揮可以采取這些手段來予以處理。但要做好詳細記載,并向事故調查人員講清,以便能準確判定事故發生的原因。
5、發生重大設備事故后,現場指揮人員在做好緊急處理的情況下,應立即向公司領導匯報。
(四)意外停電事故的應急措施
1、請關閉所有電器設備。
2、保安員必須加強所有出入口的安全檢查,檢查可能因停電引發的不安全隱患。
(五)可燃氣體泄漏的應急措施
1、如發現可燃氣體泄漏,應保持鎮定,嚴禁開關電氣設備,包括:手電筒、手機、對講機等。
2、撤離危險范圍,到達安全地點后向安全科報告情況。
3、打開附近的所有外窗進行通風。
4、通知有關單位關閉有關閥門。
(六)搶劫、盜竊等刑事案件應急措施
1、公司保安員或員工發現搶劫、盜竊等情況,或接到員工報警電話,應立即報告保衛科。報警時要說明報警人的身份,發案的時間、地點及作案人數等案件的簡明情況。
2、接報案后,辦公室應迅速派人到達現場確認。保安員、值班人員應攜帶記錄本、手電筒(晚上)、有關鑰匙(必要時可以帶上相關器具),迅速趕到現場。
3、確認并保護犯罪現場,使用警戒帶控制現場,禁止所有人員進入現場內,維護現場秩序,疏散圍觀人員,并立即報“110”。
4、向當事人或報案人、知情人了解案情,做訪問記錄,并請被訪人員簽字確認。
5、有條件時對現場進行拍照,記錄現場情況,并簽字確認。
6、協助搶救傷員,并同醫務人員一同前往醫院,酌情向傷員了解、記錄有關案情。
7、配合公安部門對現場進行勘察。
8、如罪犯正在行兇或準備逃跑,在保證自身安全的情況下,應盡可能制止抓獲,派人嚴加看守,并盡快轉交公安機關處理。
十、預案管理與評審改進
1、每年6月份安全生產月演練一次,針對實際情況以及預案中所暴露出的缺陷,不斷地更新、完善和改進。
2、本預案報區消防大隊、區安監局、鎮安監站各一份備案,以求得上級安全部門的指導和支持。
廠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篇6
為了保證我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落實到實處,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規和標準,根據有關政策規定,結合我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此事故預防及應急救援預案。
制定應急救援預案的目的是快速、有序、高效地控制緊急事件的發展,將事故損失減小到最低程度。
一、應急組織機構
公司成立應急指揮中心,總經辦為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的歸口部門,總經理、生產部副總負責公司應急救援工作總指揮。各部門主管為應急救援小組成員。
二、職責分工
1、總指揮職責:負責事故現場應急的指揮工作,進行應急任務分配和人員調度,有效利用各種應急資源,保證在最短時間內完成對事故現場的應急行動。發生重大事故時,發布和解除應急救援指令;組織指揮應急隊伍實施救援行動;向公司領導匯報和有關單位發出救援請求;組織事故調查,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等。
2、應急小組職責:
工作場所內發生重大事故后,應立即組織人員搶救,同時在半小時內報告公司應急小組,如發生人員傷亡或火警等,應分別第一時間直接打電話報120急救中心或119報火警救助。
現場應急救援小組立即組織人員展開搶救傷員和排除險情,防止事故的擴大和蔓延,力求將損失減少至最低程度。同時注意安排做好保護好事故現場。
負責指揮事故現場的一切所需的應急救援排險物資和人員參與搶救救援,確保救援工作在統一指揮下有序地進行。
協助公司和上級部門開展事故調查,接受公司及政府有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處理。
協助公司及上級有關部門分析事故原因和性質,吸取事故教訓舉一反三地制定并落實相應的預防措施,切實防止類似的事故重復發生。
負責安排專人做好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使各級人員都受到安全教育,在切實做好預防措施和確保安全的情況下,上報有關上級部門,爭取盡快批準恢復工司的正常生產。
三、應急遵循的原則
1、普及消防安全意識,建立群眾性義務消防組織,加強學習和訓練,增強自防自救能力;對應急預案小組人員進行崗位教育和防火、滅火知識的培訓。
2、在工作現場應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生產制度》規定執行,發生事故時的應急對策及信息傳遞。
3、對生產現場的設施設備的定期檢查;消防設施要定時檢查,做好標識、防止失效,檢查要有檢查記錄。
4、緊急事故發生后,發現人應立即報警。
5、在報警后,應立即組織自救隊伍,按事先制定的應急方案立即自救;若事態情況嚴重,難以控制和處理,應立即在自救的同時向專業救援隊伍求救,并密切配合救援隊伍。
6、在急救過程中,遇到威脅人身安全情況時,應首先確保人身安全,迅速組織脫離危險區域或場所后,再采取急救措施。
7、截斷電源、可燃氣體(液體)的輸送,防止事態擴大。
8、緊急事故處理結束后,部門負責人應填寫記錄,并召集相關人員研究防止事故再次發生的對策。
四、重大事故報告及報警原則
1、工作場所內任何人發現發生重大事故的,必須立即報告部門負責人,部門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立即通知公司高層領導,并組織現場應急救援小組開展現場搶救工作,如發生人員傷亡或火警等,應分別第一時間直接打電話報120急救中心或119報火警救助。
2、公司領導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立即組織公司應急救援組趕赴施工現場,組織指揮現場搶救工作,同時將事故的概況(包括傷亡人員、發生事故時間、地點、原因等)分別用電話和快報的辦法報告上級主管部門以及政府有關部門。
五、救援器材及設備
1、通訊設備:包括固定電話、移動電話。
2、交通工具:供指揮、聯系、救援所需車輛。
3、急救藥品及器材:止血帶、頸托、擔架等救援器材及滅火器等。
六、各類事故的預防
1、生產現場機械事故的預防及其應急預防
機械事故現象是制造業常見事故,特別在生產過程中的違章違規操作所造成的重大工傷事故,這就要求在機器作業的人員對機械運行、物料傳接、工具的存放過程中,都必須確保安全,防止機械傷人的事故發生。
機械操作的基本安全要求:
公司員工進入工作場所內必須佩戴好勞保用品。應按正規的操作流程操作機器,不得違規操作。
車間管理人員需隨時巡查工人的操作是否違規。
作業過程一般常用工具必須放在規定范圍內,生產過程中物料傳遞不準往下或向上亂拋材料和工具等物件。所有物料應堆放平穩,不得放在機械邊沿,并不可妨礙通行。
2、觸電事故的預防
觸電事故和其它事故比較,其特點是事故的預兆性不直觀、不明顯,而事故的危害性非常大。因此在保護設施不完備的情況下,人體觸電傷害事故是極易發生的。發生觸電事故時要正確處理,搶救傷者。
防止觸電傷害的基本安全要求:
根據安全用電的基本要求,為防止發生觸電事故,在日常生產用電中要嚴格執行有關用電的安全要求。
一切線路設施必須按設備動力部規程進行,按規范保持安全距離。
非電工嚴禁接拆電氣線路、插頭、插座、電氣設備、電燈等。
根據不同的工序,正確選用相應額定值的安全電壓作為供電電壓。
在有觸電危險的場所,及存在不安全因素的`現場,設置醒目的文字標志提醒員工。
采取適當的絕緣防護措施將帶電導體封護或隔離起來,使電氣設備及線路能正常工作,防止人身觸電。
3火災和爆炸事故的預防措施
在生產車間內堆放了一定數量的可燃材料,特別是原材料庫房,這些材料如果處理不妥,防火措施不力,極易發生火災。因此,加強對可燃物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是有效防止火災和爆炸事故的發生。才能保護員工生命安全,企業的財產不受損失。
預防火災和爆炸事故的基本安全措施:
組織措施
安全生產責任小組負責管理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
總經辦、生產部各主管要加強對員工進行消防知識的教育,對義務消防隊員進行滅火技能的培訓,提高自防自救能力,每年要進行不小于一次的消防演練。
生產各車間、材料庫房、成品庫要配備充足有效的滅火器材。
制訂事故發生時的撲救方案和人員疏散步驟、方法和路線,使事故的損失將到最低。
管理措施
電池車間要按規定放置氧氣瓶的位置,在放置氧氣瓶處掛醒目的火警標志,配備充足有效的滅火器材。
燒焊崗位人員必須嚴格按照規定操作。
宿舍內不準亂拉亂接電線,不準在宿舍內使用明火、電爐、氣化爐具,不準使用電熱器具,嚴禁躺在床上吸煙。
發生火災和爆炸事故的應急措施:
發生火災和爆炸,首先是迅速撲滅火源和報警,及時疏散有關人員,對傷者進行救治。
火災發生初期,是撲救的最佳時機,發生火災部位的人員要及時把握好這一時機,盡快把火撲滅。
在撲救火災的同時撥打x119xxx電話報警和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及領導報告。
在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應立即指揮員工撤離火場附近的可燃物,避免火災區域擴大。
組織有關人員對事故區域進行保護。
及時指揮、引導員工按預定的線路、方法疏散、撤離事故區域。
發生員工傷亡,要馬上進行施救,將傷員撤離危險區域,同時打x120xxx電話求救。
七、本預案的發布和修改程序
本預案經公司安全生產小組審議通過,報總經理審批,由行政人事部發布。
廠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篇7
公司名稱
江蘇迪安化工有限公司
演練類型
消防演練
組織部門
安環部
演練時間
20__.11.15
演練地點
公司內安全開闊地
參加人員
見安全消防演習簽到表
演練目的
為了進一步增強我公司應對突發事故的應急處理能力和協調作戰能力,提高我公司應急救援水平,切實保障員工生命和企業財產的安全。
物資準備和人員培訓情況
干粉滅火器18只,推車式干粉滅火器2只、消防服兩身、廢桶兩只
演練前由安全員進行演練培訓。
演練過程
演練過程利用2只廢料桶,加入少量柴油木柴,點燃,模擬火災現場。
工作人員發現火情后迅速呼叫,通知其他當值人員,并按下火災緊急按鈕,通知安環部。應急指揮小組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安排員工有序撤離事故現場、應急救援小組立即就位,按各自職能進行滅火和搶險。
滅火過程中,救援小組根據起火地點,燃燒物質,火勢大小,有無被困人員和易燃易爆物品存放情況,制定滅火計劃,分工明確,及時控制并撲滅火災。
對外聯絡方面,要及時安撫員工及有關群眾,將火災影響控制在最低程度。
注意問題
1、每個員工必須熟悉消火栓、滅火器擺放的位置,火災發生后提取滅火設備的時間不能超過1分鐘。
2、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附近的員工引導人員進行有秩序地疏散,疏散過程中要阻止員工或客人因忘記攜帶貴重物品而中途返回,延誤逃生時機。
3、撲救滅火、對外聯絡、安撫群眾各項職責必須分工明確,各司其職:滅火行動組根據火災情況使用本單位的消防設施、器材撲救初起火災;通訊聯絡組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要求通知員工趕赴火場,與公安消防部隊保持聯絡,向火場指揮員報告火災情況,將火場指揮員的指令下達有關員工;安撫群眾組向群眾解釋起火原因、受災情況、救援情況,安撫群眾緒,引導輿論導向。
演練小結
1、員工了解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掌握火災時的逃生方法。
2、應急救援小組分工明確,能夠及時的掌握火勢情況并及時控制,疏散無關人員
3、提高了員工的'安全消防意識,掌握了救援逃生的最佳方法。
存在問題及改進措施
1、演練中救援人員使用滅火器不是非常熟練
改進措施:由安全員對員工進行滅火器的安全使用
2、前期出現混亂情況,部分員工熱情度不高
改進措施:現場教育,提高他們的安全意識
廠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篇8
為認真貫徹安全培訓有關法律法規精神,落實《關于切實加強和改進企業安全生產培訓及考核工作的意見》實施方案(魯應急發〔20xx〕64號)安排部署,經研究決定,在公司范圍內開展全員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知識“大學習、大培訓、大考試”專項行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活動組織機構
為確保活動的有效開展,特成立活動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各車間負責人、各部室負責人
二、學習內容
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學習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安全生產重要文件及有關安全生產基本知識。從業人員重點學習安全操作規程、相關標準和崗位應知應會知識。
三、活動組織及時間安排
(一)大學習。
(10月1日至10月15日)針對當前公司安全管理要求,補齊工藝安全、操作安全、作業安全、電氣安全、應急安全等方面的知識短板,制定學習計劃,編制培訓教材。安全部負責公司級安全培訓教材的制訂;
各車間部門負責人負責組織各自單位安全培訓教材的制訂。培訓教材要求簡潔明了,體現出員工應知應會。學習計劃和培訓教材經車間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審核簽字后,于1 0月15日前將電子版、紙質版報安全部。
(二)大培訓。
(10月16日至11月15日)采取“三級”培訓的`方式,分層次對所有人員進行輪訓:
1、公司級培訓:(10月16日至10月25日)總經理重點解讀《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培訓對象:公司中層以上領導干部。
安全總監重點培訓《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導則》,細分條款責任。
培訓對象:車間負責人、職能部門負責人、安全員。
2、車間級培訓:(10月26日至11月5日)各車間由車間主任對本車間工段長、車間管理人員針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本車間相關標準和崗位應知應會知識進行授課;
各部室由各部室負責人根據部室職責對本部室人員進行相關標準和崗位應知應會知識進行授課。
3、工段級培訓:(11月6日至11月15日)工段級培訓由工段長對本工段全體人員針對本工段安全操作規程、相關標準和崗位應知應會知識授課。
(三)大考試。(11月16日至11月30日)由安全部組織,全體員工參加考試,并客觀評定成績。
四、活動要求
1、高度重視,精心組織。
各單位要成立組織機構,明晰職責,制定詳細的學習計劃、培訓教材。
2、認真總結,存檔備查。
培訓過程要有課件、有記錄、有簽到、有照片。活動總結及相關檔案記錄于20xx年12月10日報安全部。
3、注重實效,全員參與。
確保本專項行動穩妥有序開展。嚴格組織考試,確保考試嚴肅認真,考試結果真實有效。
廠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篇9
根據市商貿辦《關于市直商貿系統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的通知》(鹽市商貿辦[20xx]9號)要求,結合企業安全生產工作實際,廠部決定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活動,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活動目的
認真貫徹落實各級領導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把開展大檢查作為當前安全生產工作的`首要任務,按照“全覆蓋、重實效”的總體要求,開展全員、全方位、全過程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切實整改,消除隱患,為實現企業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打下堅實基礎。
二、檢查范圍
安全生產大檢查的范圍是全廠所有生產經營單位,重點檢查仍然是配供電系統和氨系統等關鍵崗位、關鍵設施,食品批發市場和為天公司各經營門市。
三、檢查內容
1、各車間、分廠、公司及部室貫徹落實各級政府和廠部安全生產工作部署情況。主要負責人是否牢固樹立安全就是最大效益的安全理念。關鍵崗位、關鍵設施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是否取得實效。
2、各車間、分廠、公司及部室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到位情況。安全生產責任是否落實到每一個關鍵崗位和關鍵部位,是否實現了全員、全方位、全過程的安全管理。
3、各有關生產經營單位安全隱患專項整治情況。配供電系統和氨系統等關鍵崗位、關鍵設施的使用、檢測等情況,氨系統安全應急預案制定及應急演練情況。
4、各車間、分廠、公司汛期嚴防自然災害引發生產安全事故各項防范措施應急準備情況。
四、時間安排
1、自查自糾階段(從現在起—7月31日)。各車間、分廠、公司按照有關要求,進行自查,排查出的隱患和問題,列出清單,建立臺賬,制定方案,落實整改措施,對自身的安全狀況進行客觀評估。
2、督查整改階段(8月1日—8月31日)。廠部成立安全生產大檢查領導小組,對各車間、分廠、公司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情況進行督查,確保隱患整改到位。
3、迎接檢查階段(9月1日—9月20日)。9月份,我廠將全面迎接市商貿辦安全生產大檢查領導小組來廠檢查指導工作。
4、總結提升階段(9月21日—9月30日)。各車間、分廠、公司要按照市商貿辦安全生產大檢查領導小組在檢查我廠工作后提出的指導意見要求,及時解決我們在安全生產方面的不足和問題,進一步做好企業安全生產工作。
五、活動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我廠成立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活動領導小組。
2、落實工作責任。各公司、分廠、車間要落實工作責任,明確工作目標,細化工作措施,推動安全檢查工作的深入,確保安全檢查工作取得實效。
3、加大檢查力度。各公司、分廠、車間要按照全員、全方位、全過程的安全工作要求,采取多種檢查形式排查事故隱患。
4、全力確保安全。各公司、分廠、車間要對排查發現的隱患立即進行整改,對一時難以整改到位的事故隱患,要明確整改責任人、整改期限、整改措施和人防措施,保證安全生產。
5、總結活動情況。各公司、分廠、車間要將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活動的具體情況書面總結材料于7月31日前報送廠活動辦公室,廠安全生產大檢查活動領導小組將對各公司、分廠、車間的安全工作進行督查。活動辦公室將全廠活動的具體情況進行書面總結,于9月30日前報送市商貿辦安全生產大檢查領導小組活動辦公室。
廠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篇10
為了保證我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落實到實處,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消防法》等法律法規,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此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目的:制定應急救援預案的目的是快速、有序、高效地控制緊急事件的發展,將事故損失減小到最低程度。
現場應急救援機構:現場應急救援小組,成員:分管副總經理、車間主任、工段長、大組長、值班長、公司辦、安監部。
現場應急救援小組職責:負責事故現場應急的指揮工作,進行應急任務分配和人員調度,有效利用各種應急資源,保證在最短時間內完成對事故現場的應急行動。
事故報告程序:生產現場發生重大事故后,應立即組織人員搶救,事故崗位人員立即向現場管理人員報告,向分管負責人匯報,必要時越級向公司總經理報告。
一、生產現場發生重大事故后,應立即組織人員搶救,同時以最快的方式報告公司應急救援機構,如發生人員傷亡或火警等,根據事故嚴重程度,必要時應分別第一時間直接打電話報120急救中心和119報火警救助。
二、現場應急救援小組成員立即組織人員展開搶救傷員和排除險情,防止事故的擴大和蔓延,力求將損失減少至最低程度,同時注意安排做好保護好事故現場。
三、現場應急救援小組成員負責指揮調動公司的一切所需的應急救援排險物資和人員參與搶救救援,確保救援工作在統一指揮下有序地進行。
四、現場應急救援小組成員協助公司和上級部門開展事故調查。事故調查嚴格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在關人員未受到教育放過。
五、要求事故責任單位對于事故的調查處理報告,必須按公司規定的時間(72小時內)報告公司安監部,不得隨意拖延和瞞報,切實防止類似的事故重復發生。
六、公司安監部做好事故原因和事故性質的調查,公司辦做好傷員醫療及善后工作處理,事故單位抓緊做好恢復生產工作。
七、根據生產現場的特點,特確定以下為可能引發生產事故的類別:
1、灼傷;
2、高處墜落:包括從行車、架子、卸料平臺、屋頂墜落以及從平地墜落地坑等;
3、觸電:包括雷擊傷害;
5、物體打擊:指落物等碰傷傷害;
6、火災爆炸;
7、中毒、中暑;
8、車輛傷害;
9、坍塌:包括建筑物、堆置物、排山、土石方、深基坑(槽)倒塌等。
八、應急準備中應遵循的原則
1、工作前應制定好防止發生事故所采取的預防措施;可能發生事故現場應配備的器材;發生事故時的應急對策及信息傳遞。
2、保安部建立群眾性義務消防組織,加強業務學習和訓練,增強自防自救能力;對應急場所工作人員應進行崗位教育和防火、滅火知識的培訓。
3、根據作業場所、儲存、運輸物品的數量、品種的不同,配備足夠數量、種類的應急器材。應急器材要定時檢查,做好標識、防止失效,檢查要有檢查記錄。
九、應急響應中必須遵循的原則
1、緊急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現人應立即向有關管理人員報告。
2、接到報警后,應立即組織自救隊伍,按事先制定的應急方案立即自救;若事態情況嚴重,難以控制和處理,應立即在自救的同時向專業救援隊伍求救,并密切配合救援隊伍。
3、疏通事故發生現場道路,設置警戒線,保證救援工作順利進行;疏散無關人員到安全地帶。
4、在急救過程中,遇到威脅人身安全情況時,應首先確保人身安全,迅速組織脫離危險區域或場所后,再采取急救措施。
5、必要時可截斷電源、可燃氣體(液體)的輸送,防止事態擴大。
6、設緊急聯絡員一名(事故生產單位車間主任),負責緊急事物的聯絡工作,明確聯絡地址和電話。
十、重大事故報告及報警原則
1、生產現場任何人發現發生重大事故的,必須立即報告現場管理負責人,現場管理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立即通知公司生產副總經理,并組織現場應急救援小組開展現場搶救工作。如發生人員傷亡或火警等,必要時應分別第一時間直接打電話報120急救中心和119報火警救助,同時以最快的方式報告公司總經理及公司總部。
2、公司領導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立即組織公司應急救援力量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指揮現場搶救工作,同時將事故的概況(包括傷亡人員、發生事故時間、地點、原因等)分別用電話和快報的辦法報告上級主管部門以及政府有關部門。
十一、救援器材及設備
1、通訊設備:包括固定電話、移動電話、對講機
2、交通工具:供指揮、聯系、救援的用車
3、急救藥品及器材:止血帶、頸托、擔架等救援器材及滅火器等。
廠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篇1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得決定》、《市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等法律法規及相關文件得有關規定,為進一步加強對各類重特大事故處理得綜合指揮,提高緊急救援得快速反應水平,保證迅速準確有效地處理好突發性事故,把損失降到最低限度,按照“及時施救,統一指揮,分工負責,妥善處置”得原則,結合我轄區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重特大事故得確定
(一)重大事故:是指一次死亡3-9人或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上,100萬元(不含100萬元)以下得事故;
(二)特大事故:是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或一次造成60人以上急性中毒得事件,或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含100萬元)得事故,或其它性質特別嚴重,影響特別重大得事故。
(三)重特大事故按以下規定分類:
1、重特大火災事故;
2、重特大建筑安全事故;
3、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學危險品重特大安全事故;
4、鍋爐、壓力瓷器、壓力管道和特種設備重特大安全事故;
5、重特大地質災害事故;
6、重特大洪澇災害事故;
7、重特大急性中毒事故;
8、其他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重特大事故得上報與現場保護
辦事處轄區內發生重特大事故后,事故單位或知情者應立即將事故發生地、時間、類別、傷亡、財產損失等事故有關信息報告社區居委會。
事故單位、當地社區居委會、辦事處和相關職能部門必須迅速組織搶險救護工作,力爭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同時,要對事故現場實行嚴格保護,防止民眾將事故有關得殘骸物品、文件等被隨意挪動和丟失,需要移動現場物件得,應當做出標志,繪制現場簡圖并寫出書面記錄,妥善保留現場重大痕跡、物證。
三、重特大事故處理程序、分工和措施
發生重特大事故后,辦事處領導應及時趕赴現場,組織指揮搶險救護工作,協調有關力量,對重大問題作出決策。辦事處相關部門負責人及工作人員按通知要求迅速到達現場及時開展施救工作。
(一)工作步驟
1、成立指揮機構;
2、調集力量,開展施救;
3、做好情況通報工作;
4、開展事故調查工作;
5、明確相關部門職責分工。
(二)具體工作內容
1、指揮機構
辦事處成立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由辦事處主任李旦任指揮長,分管安全工作得副主任劉德行任副指揮長,安監辦與其它部門得負責人為成員,負責應急救援工作得指揮和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設在辦事處安全監管辦公室,日常工作由安委會負責人和工作人員負責。其主要職責:
一是發布應急救援令、信號、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負責搶險施救,并保護現場。
二是及時向上級匯報和有關單位通報事故情況,必要時向上級有關單位發生救援請求。
三是配合上級開展事故取證調查工作,寫出有關書面調查處理材料,并做好事故善后處理工作。
2、迅速開展救治工作
成立現場指揮機構后,根據實際情況下設:
(1)綜合協調組:主要任務是傳達貫徹領導指示,報告事故處理情況,協調有關單位分工負責救援工作,完成領辦各項任務。
(2)警戒維護組:主要任務是設置警戒區域,維護現場秩序,疏通道路,組織危險人員撤離,勸說圍觀群眾及其親屬離開事故現場。
(3)后勤保障組:主要任務是保障搶險救援物資得供應,協助處理傷員得救護工作,并負責施救及相關人員得現場食宿安排。
(4)善后處理組:主要任務是負責對死傷家屬得安撫、慰問工作,做好群眾得思想穩定工作,妥善處理好善后事宜,消除各種不安全因素。在開展救治過程中,應注意組織協調好各類救援力量,落實各項安全保護措施,防止在救援過程中發生其它意外事故。
3、做好情況通報工作
要做好上傳下達、下傳上報工作,迅速將事故災情按分類管理程序向市人民政府、市安監局報告,及時將上級得指示傳達到相關部門和單位。
4、開展事故調查工作
在重特大安全事故得調查中,發生事故所在地社區和辦事處相關部門抽調辦量,協助上級有關部門共同做好調查取證工作。
5、相關人員和有關部門得職責
(1)辦事處主要領導親臨現場、聽取匯報、作出指示、調集力量。
(2)辦事處分管領導協助主要領導,開展事故處理工作。
(3)黨政辦協助辦事處領導做好事故上報,事故處理和協調工作。
(4)安全監管辦公室,根據領導指示,做好情況通報,安排事故處理,對外發布信息、新聞。
(5)武裝部配合相關部門實施重特大事故得搶險施救工作,并指揮事故發生地得民兵應急分隊對其它重特大事故進行現場警戒,人員疏散,治安保衛工作。
(6)林業站具體負責重特大森林火災得搶險施救工作,及時向上報部門請示調用滅火設施。
(7)民政所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具體負責做好死傷人員、家屬、群眾得安排和尸體處理工作。
(8)管船站配合上級相關部門具體負責實施重特大洪澇災害搶險救援工作,庫區船舶事故工作,并負責其它重特大事故得水下作業和施救工作。
(9)建管所配合上級相關部門具體負責重特大建筑質量安全事故得搶險救援工作,并負責其它重特大事故處理中土建工程力量,設備得調集和現場指揮工作。
(10)勞動保障所配合上級相關部門負責安全生產事故中傷殘人員工傷待遇得協調處理工作。
(11)安辦、勞動、工會、婦聯、紀檢等有關部門派員參與事故調查工作,協助調查取證后提出處理意見。
四、各社區居委會和辦事處所轄各單位
要根據各自得職責和特點,制定適合于本轄區、本行業、本單位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得實施細則,做到有備無患,保證萬無一失。
廠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篇12
為確保經營活動安全,確保人民生命和超市財產安全,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對異常情況能夠迅速有序、有效地進行搶救,把事故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的規定,結合超市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成立固安明珠超市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具體負責超市安全事故的組織和指揮工作。
(一) 指揮部職責
發生特大安全事故,由指揮部決策啟動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定期演練,調動應急救援力量和物資,及時掌握事故現場的態勢,全面指揮應急預案直到發出解除應急救援的命令、信號。
(二)指揮職責
組織指揮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三)指揮部成員職責
1、安全事故報告員
負責單位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搶險、搶救工作的聯絡,協助單位做好事故的報警情況和向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做好事故報告工作。
負責通知公安局,做好事故狀態下的滅火、人員搶救、搶險和現場情況的處置,必要時協助公安部門組織安全警戒,做好無關人員疏散,維護現場及周圍地區的治安秩序,協助有關部門做好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2、通知120組織醫療救援隊伍,對事故現場受害人員的救護、住院聯絡和護送工作。
3、通知119,協助消防部門進行滅火工作;通知環衛局對現場空氣質量及有害物質進行檢測,對可能造成的危害進行關閉、隔離、洗消等措施。
(四)預案要點
1、全體員工都要懂得和掌握基本的消防常識和技能,會報警、熟悉干粉滅火器、消防栓、報警按鈕的配置情況,并能正確使用。
2、清楚自己所在義務消防分隊的分工,服從指揮調動,一旦發生火情,能迅速按分工和指揮員要求投入到撲救火災的各項工作中去。
3、預案指揮員要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及時對人員分工做出調整,確保每項工作都有人負責,避免顧此失彼。全體員工都必須無條件服從貨場指揮員的調動。
4、滅火組要根據火情立即利用消防器材、設施撲救火災,控制火勢,防止火勢蔓延,等待援兵。注意事項:滅火前,要先切斷電源,并做好易燃的易爆品的隔離。
5、報警組發現火情后要用最快速度將火情報告給周圍人員、單位領導、保衛人員、公安消防隊,報警時要講清起火詳細地點、樓層、燃燒物質種類、燃燒情況、有無被困人員和易燃易爆物品、報警人姓名、電話,并安排專人迎候消防車的到來。
6、搶救組負責疏散現場人員,指揮引導其以最快的速度通過安全通道脫離火場,到達安全地帶,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積極進行物資的搶救。在疏導過程中,要告知群眾正確防護知識,防止混亂,搶救出的財務要派專人看管,防止哄搶。
(五)后期處理
1、善后處理:本預案終止實施后,要做好善后處置工作,包括現場清理、員工和群眾安置、隱患整改等,盡快消除事故后果影響,恢復正常經營秩序。
2、獎勵:出色完成安全生產事故處置任務,成績顯著的;防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使企業和員工的生命財產免受或者減少損失的;對事故應急準備與響應工作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有其他特殊貢獻的人員,經查證核實的,要予以表彰和獎勵。
3、責任追究:不按照規定報告、通報事故真實情況的;拒不執行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不服從命令和指揮或臨陣脫逃的;盜竊、挪用、貪污應急工作資金或者物資的;阻礙應急工作人員依法執行任務或者進行破壞活動的;散步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有其他對事故應急工作造成危害行為的,經查證核實要嚴肅處理,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廠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篇13
一、加強領導,統一指揮,上下聯動
糧食局成立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組長,副組長,成員。安全管理辦公室設在xx科,由xx科、辦公室有關人員組成。
各企業分別成立領導小組,主要職責:在糧食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監督檢查本市糧食系統的安全生產情況,組織實施應急工作方案,確保安全生產無事故。具體分工是一把手負總責,主管付職具體負責,xx科、業務科負責定期檢查各企業安全生產各項制度的落實情況及安全儲糧情況,并向市糧食局匯報安全情況;xx科負責各企業會計、出納人員管理及資金安全情況;辦公室負責局本身及企業安全防火及值班情況;企業一把手負責本企業安全生產的制度落實及定期檢查情況;經常對全體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做到思想、組織、措施三落實,確保本企業的安全。
三、切實加強安全生產工作
從市局到企業一要加強值班工作,建立和落實值班、值宿、夜間巡邏制度。值班人員要認真負責,堅守崗位。二要加強門衛工作,嚴禁無關人員進入。非因工作需要,未經一把手同意,任何人不準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企業。三要堅決執行“安全生產、質量第一”的方針、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定期組織安全大檢查,對查出的不安全隱患,必須限期消除。一時難以解決的問題,要及時上報,同時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保證安全。四要嚴格執行各項倉儲管理制度,堅決克服庫存量小不易出現壞糧事故的麻痹思想,確保“一符四無糧倉”的鞏固,確保儲糧安全,機械作業、登高作業和化學藥劑必須由市局統一購置分配,設專倉或專室保管,由熟悉藥劑性能的專人管理,嚴格領用手續。五要堅持“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方針,配好配足消防器材,存糧庫區必須有醒目的防火標志。
四、建立健全各項制度,全部張貼上墻
各企業都要建立以下制度:安全生產和保衛制度、值班制度、糧情檢測制度、防汛制度、化學藥劑管理制度、消防制度、電器設備和機械管理制度、資產登記管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制度、事故及突發性事件報告制度。
五、切實做好重大事故和突發性事件的報告工作
各企業認真做好重大事故、事件報告工作,嚴格執行報告制度,發生事故要進行登記,并及時逐級上報。凡屬于有人員死亡事故,損失糧食在五千公斤以上,損失油脂在五百公斤以上或損失金額在五千元以上的及其它性質嚴重的事故,發生事故的單位要在發現后1小時以內上報市局,市局2小時內上報市政府及安檢部門,不得隱瞞不報或遲報。事故處理后,要及時補報詳細書面報告,不得以任何理由瞞報虛報。對瞞報的,要嚴肅追究有關單位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
發生事故后,要立即組織力量搶救,盡可能減少損失,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搶救,殆誤時間,對發生的事故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認真對待,嚴肅處理。對觸犯刑律的責任人,要報請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六、紀律要求
1、各企業一把手要經濟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情況及應急工作。
2、市局及各企業堅守值班,確保通信暢通。糧食局值班電話:
3、預案一旦啟動,糧食局領導小組各成員及有關人員應立即到位,落實各自的職責和任務。全系統所有人員都必須無條件的服從領導小組的指揮。對不堅守崗位,臨陣脫逃或玩忽職守者要嚴肅追究責任。
廠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篇14
道路交通運輸應急預案,具體內容如下:
一、成立道路交通運輸應急領導小組:副所長(主持工作)任組長,、副所長任副組長,成員由運管所各股、室、隊負責人、武夷交運股份有限公司、公交巴士旅游汽車有限公司等相關單位負責人組成。
道路運輸應急小組成員:(小組總負責,電話:)、(武夷交運公司經理,電話:)、(汽車站站長,電話:)、(公交巴士公司經理,電話:1)。
二、道路交通運輸應急事件的處理程序:
1、我市境內發生重、特大道路、水路運輸事故時,應立即電話報告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同時小組成員要在30分鐘內立即趕赴事故現場,組織事故現場的施救和善后處理。
2、發生大量旅客滯留時,武夷交運股份有限公司、公交巴士旅游汽車有限公司要立即調整車輛充實運力,對夜晚有旅客滯留時,客運站要開放候車室并提供必要的服務。運管所要嚴把參與緊急疏散任務的車輛技術狀況關,要及時核發線路牌,確保滯留的旅客疏散及時、安全有序。
3、因天氣原因造成道路阻塞的,路政所要在30分鐘內趕往現場,并立即組織公路養護人員疏通道路,盡可能將交通阻塞的時間縮短在3小時之內。
4、其他交通運輸過程中出現的緊急情況,各部門、各單位要各盡其職,加強聯系和溝通,互相配合、協作,盡可能的將損失降到最小程度。
各成員單位在春運期間要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小組成員電話要求24小時開通,以應對緊急情況。
廠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篇15
(一)、管理保證措施
1、加強對全體參戰人員的思想教育,樹立一個“干”字,立足一個“搶”字,確保一個“好”字,好中求省,好中求快。樹立時間就是效益,進度就是信譽的思想,以戰斗姿態投入工程施工。
2、加強宏觀控制,重點工程重點突擊。嚴格進行設備的配備和隊伍的選擇。在人員、資金、物資、機械上優先保證重點工程施工。
3、加強組織管理、科學安排施工。各級組織機構要高質量、高效率地運轉,科學地安排施工,重點工種最大限度地安排平行作業,抓好工序銜接,做到環環相扣,有條不紊,加速工程進度。
4、加強各級領導,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簽訂包保責任狀,以天計劃保旬計劃,以旬計劃保月計劃,確實保證各項工程按計劃完成。
5、完善獎懲制度,落實好按勞分配的原則。實行不同形式的計件工資、計時工資、承包工資,充分發揮施工人員積極性和主動性,提前工期有獎,延誤工期受罰。
6、在施工中要不斷優化施工方案,改進施工方法,充分運用現有的科技成果,使之變成生產力,加速工程進度。 7、搞好與地方政府、當地居民的關系,積極采取主動與地方聯系,在征租土地方面不留后遺癥,在交通干擾、車輛通行等方面,采取有力措施,避免人為地造成停工。
(二)、施工設備、資金保證措施
1、根據總體施工進度計劃安排,配備配足先進的施工機械設備,加大機械化作業程度。
2、合理配置施工機械設備,充分發揮設備的效率。
3、作好設備的選型及配件供應工作,設備的選型力求實用、多效、耐用的.原則,防止待機誤工,在施工中要備足易損件,做到及時修理,保證設備的完好率。
4、按時驗工計價,保證工程計價款及時撥付到位,項目經理部準備足夠的流動資金來滿足工程施工需求,避免因業主資金撥款不及時而影響工程正常施工。
(三)、施工計劃保證措施
1、在業主提出的控制性進度計劃下,制定詳細的施工進度計劃,并按總體施工進度計劃組織施工,確保計劃的落實。
2、在安排施工進度計劃時,抓住重點工程的施工進度,從人力、物力、財力各方面優先保證,盡力避免停、窩工。
3、加強對施工計劃落實情況的檢查、跟蹤、督促,認真分析處理經常出現的問題,保證工程施工順利進行。
4、對于不可預見但可能影響施工進度計劃的因素,做好充分的準備,制定多套預防方案。
5、按照施工網絡計劃,對整個工程項目實施動態管理,密切監視、跟蹤現場的動態變化,及時調整現場施工各要素,保證整體與局部工程都處于受控狀態。
廠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篇16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上級關于切實抓好安全生產大檢查和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認真做好學校冬季防火安全工作,防止火災事故發生,切實保障師生員工生命財產安全,現就我校冬季防火安全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
各單位特別是領導一定要高度重視,堅持“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基本原則,切實增強校園防火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始終保持高度警醒,克服麻痹思想,加強分析研判,以問題為導向,舉一反三,切實從責任、制度、措施、人員、保障等方面抓好校園防火工作,全力筑牢火災防控“底線”。
二、加強宣傳教育,增強意識能力
各單位要充分利用工作會、專題會、班會等時機,強調防火安全重要性;要結合學校開展“11.9”消防安全月系列活動,結合自身實際,開展貼近師生、貼近生活、貼近實際的消防宣傳教育活動,教育引導師生員工提高消防安全意識,自覺遵守學校消防安全管理規定;要充分發揮新形勢下微信、微博、微視頻等“微平臺”和“自媒體”消防宣傳作用,加強消防輿論引導,構建“人人關注、人人參與”的濃厚氛圍,共同構建和維護良好的校園消防安全環境。
三、全面安全自查,落實隱患整改
請各單位及時組織一次本單位責任范圍內消防安全隱患的“拉網式”排查整改,對排查出的隱患,單位內部能夠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要及時上報學校共同解決,同時積極落實防范措施,夯實火災防控基礎。請各單位將自查情況于11月20日(周一)16:00前報保衛處消防安全管理科。
四、落實工作措施,強化日常管理
各單位要認真落實消防安全各項防范措施,強化日常管理,特別是:
(一)辦公和教學區域不得使用大功率發熱電器,下班時要關閉電腦、空調、飲水機等各類用電設備,做到人走斷電,以防設備長時間工作造成短路,形成安全隱患。
(二)實驗室要對實驗儀器設備安排專人定期檢查維護,完善基礎臺賬;做實驗時要有專人看護,對24小時運轉的儀器設備要有專人監管,對存在消防安全隱患(有故障、老化等)的儀器設備要停止使用。
(三)要切實加強學生使用電器的管理,要嚴格做到人走斷電。學生宿舍嚴禁使用熱得快、電飯鍋、電磁爐、取暖器等大功率電器,一經發現,應立即沒收;在使用手機、電腦等充電器時,必須保證使用合格產品,禁止使用“三無”電器;充電電器都必須擺放在桌面上,嚴禁擺在被褥或衣物下方;學生宿舍使用電熱毯必須做到嚴格審批,不使用時嚴格做到關閉電源并拔掉插座。
(四)后勤管理處應加強作業人員監督和管理,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嚴格落實消防安全各項措施,制定應急預案,開展施工現場和工人宿舍的消防安全檢查,還應進行夜間巡查,及時發現和處置不安全因素。
(五)各消防控制室要認真落實消防安全值班制度,各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要加強消防日常巡查工作,確保全校消防安全。
五、明確責任要求,嚴格責任追究
各單位要明確本單位冬季防火安全工作責任領導及具體工作人員,落實工作職責;學校將冬季防火安全工作情況作為對各單位年終安全穩定考核的重要內容,保衛處將會同相關職能部門對各單位開展冬季防火安全工作的情況進行督查。對責任不落實、排查不深入、隱患不整改或整改不積極導致發生重大火災事故的,將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