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運輸專項應急預案(精選17篇)
道路運輸專項應急預案 篇1
為迅速處置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在我縣行政區域內發生的以下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一)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一次造成重傷11人以上或死亡1人重傷8人以上或死亡2人重傷5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三)一次造成財產損失6萬元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組織領導
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應急處置工作在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成立由縣長任組長,分管副縣長任副組長,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領導組,負責統一組織、監督和檢查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研究解決應急處置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于縣政府辦,由縣政府辦負責人任主任,有關部門負責人任副主任。主要任務是督促有關部門、單位落實領導組的各項決策、命令;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做好上情下達和下情上傳工作。
為加強對事故現場處置工作的領導,成立現場處置領導小組,由一名副縣長任組長,事故發生地政府領導、事故車輛主管部門及公安、衛生、民政、交通、保險等部門負責人任副組長。現場處置領導小組下設四個專業組:
(一)搶險組:由事故發生地政府負責,事故發生地政府負責人任組長。主要任務是組織當地公安派出所、武裝、民政、衛生等部門人員趕赴現場,及時了解、控制現場情況,搞好現場警戒,維護現場秩序,及時搶救、轉移受傷人員,隨時與縣領導組辦公室保持聯系,確保信息暢通。
(二)救護組:由縣衛生局負責,縣衛生局局長任組長,各醫療、醫藥單位負責人任副組長。主要任務是組織醫療救護隊伍、車輛趕赴現場,設立現場臨時搶救中心,及時搶救、轉移受傷人員,調動醫療人員、器械、藥品參加傷員搶救工作。
(三)事故調查組:由縣公安局負責,縣公安局局長任組長。主要任務是組織交警、消防等部門及當地公安派出所搞好現場警戒,維護現場秩序,疏導現場周圍交通,勘查現場,調查取證,并會同有關部門清理事故現場,撲滅火災,排除險情,恢復道路交通秩序,積極參加救護和理賠等工作。現場勘查可根據需要商請縣人民檢察院和縣監察局派員參加。
(四)善后處理組:由事故發生地政府負責,事故發生地政府負責人任組長,保險公司、事故車輛單位或主管部門以及其他有關部門負責人任副組長。主要任務是轉移、安置因道路交通事故受損失的群眾,接待和安置前來參加事故處理的遇難者家屬,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和遇難人員的善后工作。
三、處置原則和要求
(一)事故發生地政府和公安派出所接到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報警后,在迅速組織力量趕赴現場的同時,要在1小時內核實清楚情況并向縣公安局報告,縣公安局迅速報告縣委、縣政府。
(二)各有關部門接到報告或接到縣委、縣政府的通知后,要迅速組織力量趕赴現場參加現場處置工作。
(三)首先到達事故現場的部門,要在盡量保護現場的情況下,全力搶救傷員和財物,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及違法犯罪分子趁火打劫。
(四)縣事故調查組要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認真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五)事故賠償由相關保險公司及事故責任人(單位)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六)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各項處理工作結束后,各有關部門要寫出書面總結報縣領導組辦公室。
道路運輸專項應急預案 篇2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有效預防、及時處置深圳市各類道路交通(含橋梁、隧道)突發事件,最大程度地減少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提高本市應對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快速反應能力和應急處置能力,保障經濟持續穩定發展和城市安全運行,特制訂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城市道路管理條例》、《廣東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廣東省道路運輸保障應急預案》、《深圳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深圳市城市道路管理辦法》和《深圳市交通搶險工程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三)工作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以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程度地減少道路交通突發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2)統一領導,職責明確,分工協作,分級管理,分級響應。在深圳市的政府統一領導下,市區兩級政府相關職能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權限和本預案的規定,共同做好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救援處置工作。
(3)相互協調,有效應對。各相關單位或職能部門應積極配合、密切協作、整合資源、信息共享、形成合力,保證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信息的及時準確傳遞、發布,高效有序地開展處置工作。
(4)堅持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積極采用先進的預測、預防、預警和應急處置技術,提高道路交通突發事件防范水平;不斷完善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體系建設,提高救援裝備技術水平和應急救援能力。
(四)突發事件分類分級
1.分類。
根據造成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原因及其影響,將深圳市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分類如下:
(1)道路坍塌。道路路基、路面全部或局部、高邊坡發生塌陷,造成交通流持續中斷,嚴重影響交通通行的事故。
(2)橋梁事故。橋梁發生倒塌、斷裂或結構異常、發生較大損壞,危及橋梁行車安全的事故。
(3)隧道事故。隧道發生坍塌或襯砌發生變形,危及隧道行車安全的事故。
(4)其他設施損毀。道路交通設施損毀影響道路交通乃至中斷,或造成人員傷亡的事故。
2.分級。
按照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可分為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和特別重大(Ⅰ級)四個等級。
(1)一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Ⅳ級)。
事態比較簡單,僅對較小范圍內的公共安全、社會政治經濟秩序以及生態環境造成危害或者威脅,符合以下幾類情況的事件可視為一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
①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傷(中毒),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需要緊急疏散、轉移較小區域范圍內的人員。
②道路交通設施輕微損傷,導致交通需要部分封閉或改道,交通搶險工程規模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下。
較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Ⅲ級)。
事態較為復雜,對一定區域內的公共安全、社會經濟秩序以及生態環境造成較大危害或者威脅。符合以下幾類情況的事件可視為較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
①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中毒);需要緊急疏散、轉移一定區域范圍內的.人員。
②道路設施較大損傷,導致交通中斷,交通搶險工程規模1000萬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
重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Ⅱ級)。
事態復雜,對一定區域內的公共安全、社會經濟秩序以及生態環境造成嚴重危害或者威脅。符合以下幾類情況的事件可視為重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
①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中毒);需要緊急疏散、轉移較大區域范圍內的人員。
②道路交通設施嚴重損傷,導致交通中斷,交通搶險工程規模1000萬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
③超出本市應急處置能力的。
(4)特別重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Ⅰ級)。
事態非常復雜,對深圳市范圍內的公共安全、社會經濟秩序以及生態環境造成嚴重危害或者威脅。符合以下幾類情況的事件可視為特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
①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重傷(中毒);需要緊急疏散、轉移特大區域范圍內的人員。
②道路交通設施嚴重損傷,導致交通中斷,交通搶險工程規模1000萬以上;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
③超出本市應急處置能力的。
所有分級中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所稱的"以下"不包括本數(下同)。
(五)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深圳市范圍內各類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
(六)突發事件現狀
近幾年,深圳的機動車保有量以每年近20萬輛的速度增長,深圳的交通壓力日益嚴峻,道路交通突發事件頻發。突發事件的發生對城市道路交通有很大的影響,除了破壞道路基礎設施、對路網結構和交通控制產生影響外,嚴重的甚至會影響生命安全,造成財產損失,給社會經濟秩序帶來嚴重影響。
因此,做好該類事件的預防與監控,提高該類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水平,對深圳市交通安全保障、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顯得尤為重要。
二、組織機構和職責
(一)領導機構
市突發事件應急委員會(簡稱市應急委)是全市突發事件應急領導機構。市應急委下設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負責統一組織、指揮和協調全市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預防和應對工作。
(二)應急指揮體系
1.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由市政府分管交通的副市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分管交通的市政府副秘書長、分管應急的市政府副秘書長擔任,執行總指揮兼現場指揮官由市交通運輸委主任或由其指派的相關人員擔任。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職責:貫徹執行預防和應對有關突發事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和修訂有關市交通運輸應急預案,經市政府批準后實施;負責有關應急隊伍的建設、管理和應急演練;建設和完善專業應急平臺,納入全市應急平臺體系;統籌專業應急物資、裝備的儲備和調用;及時確定較大以上有關突發事件的等級與響應級別,按預案規定程序啟動和結束應急響應,組織和指揮有關力量和資源參與事件處置工作;指揮、協調或協助各區(新區)開展有關突發事件應急預防和應對工作;開展專業應急宣傳、教育和培訓等工作;承辦市委、市政府、市應急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在市應急委的領導下,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參與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及其職責如下:
(1)市交通運輸委:負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與救援的綜合協調;負責交通運輸應急保障,組織協調各種交通運力,做好人員、設備和物資的運送工作;負責組織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中受損道路交通設施的搶修維護等工作。
(2)市發展改革委:負責制定應急儲備物資供應保障計劃。
(3)市經貿信息委:負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救援過程中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預案;負責協調深圳通信、網絡相關單位落實通信、網絡等應急裝備的搶修和通信物資的儲備。
(4)市財政委:負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所需的各項經費保障,制定所需處置經費的開支范圍、項目并確定其開支渠道,做好經費使用的監督管理工作。
(5)市規劃國土委:負責全市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工作,全面調查掌握地質災害分布情況,協助交通運輸部門和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對影響道路交通運輸的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進行防治,協助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開展危險區域人員的轉移安置,擬定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協助做好地質災害搶險救災工作。
(6)市人居環境委:負責快速查明因道路交通突發事故導致污染的主要污染源、污染種類及影響,在職責范圍內及時控制污染的擴散,監督管理對污染危害的消除工作,并對潛在危害進行監控。
(7)市衛生計生委:負責組織開展事件傷病員醫療救治工作,報告人員傷亡情況和傷病員救治信息。
(8)市公安局:負責制定治安、交通管制、反恐怖等相關應急專項預案;負責突發事件現場的警戒工作;負責人員撤離區域的治安管理;預防、制止和偵查處置過程中發生的違法犯罪行為;協助進行人員疏散;參與突發事件調查處理等。
(9)市監察局:負責按照規定參加重大交通突發事件的調查處理工作,查處事件中涉及的違法違紀行為;對調查工作進行監督;督促落實對事件相關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追究工作。
(10)市民政局:負責協助做好受災群眾的安置工作,向受災群眾提供基本生活救助物資,必要情況下使用應急避難場所;協助做好死亡人員的處置及遇難家屬的安撫工作。
(11)市國資委:指導并督促受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影響的國資委監管企業處理各項善后工作;指導并督促受影響監管企業做好維穩工作,盡快恢復正常運營;參與所監管企業較大以上道路交通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
(12)市住房建設局:協助開展涉及燃氣(天然氣)輸管線或場站的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與調查工作。
(13)市水務局:負責組織協調市政供、排水運營單位對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中市政供、排水設施的搶險救援工作;承擔因此導致的水污染治理工程的建設管理和運行監管職責;負責事發地及其周邊地區的供水保障工作。
(14)市市場監管局:負責制定各類特種設備突發事件應急專項預案;提出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現場特種設備的處置措施。
(15)市氣象局:負責提供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區域的氣象預報和災害性天氣預警工作;組織道路交通氣象災害風險評價、雷擊風險評估和協助災害成因界定工作。
(16)市外辦:負責向有關外國駐華外交機構和香港、澳門地區有關機構通報本市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相關信息,并協調市相關部門處理上述機構提出的問題;負責突發事件中涉外受災人士的救援與安撫工作。
(17)市臺辦:協助相關部門妥善處置涉及臺胞的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保證在處置事件中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對臺工作方針、政策和有關規定;協助新聞辦做好涉臺新聞發布,涉臺媒體服務工作,并負責向省臺辦、國臺辦等相關機構報送涉臺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動態信息和處置情況。
(18)市政府新聞辦:負責協調較大級及以上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新聞發布和宣傳報道工作;必要時協調市主管部門及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新聞辦共同成立新聞中心,做好新聞發布、媒體服務等工作。
(19)市應急辦:指導、檢查和監督全市突發事件的預防和應對工作;及時掌握突發事件事態進展情況,向市委、市政府報告,將有關信息通報市政府新聞辦;協調相關應急資源參與突發事件處置工作,傳達并督促有關部門(單位)落實市委、市政府、市應急委有關決定事項和市領導批示、指示;當突發事件超出本市應對能力時,請求國家和省支援,并在國家和省的統一指揮或指導下開展處置工作。
(20)市公安消防支隊:負責組織指揮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中滅火、搶險、救援及防化洗消等相關工作;負責配合有關成員單位組建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隊伍。
(21)市公安交警局:負責突發事件現場區域周邊道路的交通管制、交通疏導分流以及交通疏導信息的播發工作,禁止無關車輛進入危險區域,保障救援道路的暢通。
(22)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組織轄區內應急救援力量,積極配合現場指揮部及市有關部門開展各項應急處置工作。
(23)市通信管理局:負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期間的通信保障、恢復和監管等工作。
(24)市無線電管理局:負責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期間無線電通信的暢通,根據搶險工作需要,協調調度應急通信設施,協調有關單位盡快組織恢復受破壞的無線電通信設施。
(25)深圳供電局有限公司:負責所轄范圍內的所轄電力設備設施的損壞修復及電力調度工作。確保災區的電力供應,保障防災抗災救災的用電及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的日常用電。
(26)其他有關單位:按照"誰分管,誰負責"的原則,承擔相應的應急處置工作。
所有成員單位還應承擔本部門工作職責范圍內的.其它應急處置工作。
2.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交通運輸委,具體負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應急指揮協調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市交通運輸委分管領導擔任。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主要職責是:
(1)落實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部署的各項工作,傳達上級領導的有關要求。
(2)負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信息的接收、核實、處理、傳遞、通報、報告,執行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的應急指令。
(3)負責及時組織發布或配合上級單位發布關于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及其處置情況的消息。
(4)負責監視道路交通網絡運行,采集、分析、處理相關運行信息。
(5)負責建立應急工作聯絡員制度,牽頭組織各成員單位交流溝通應急準備情況,共同研究應急工作中的問題。
(6)負責組織相關專家開展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研究工作。
(7)組織道路交通突發事件預防和處置的有關應急宣傳、培訓和演練等工作。
(8)組織編制全市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并監督執行。
(9)參與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調查與評估工作。
(10)承辦市委、市政府和市應急委交辦的職責范圍內的其它事項。
3.區應急指揮機構。
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建立相應的區一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負責處置和管理本區范圍內的道路交通突發事件。
4.專家機構。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專家組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牽頭組織,專家組成員由道路、交通、氣象、水務、電力、市政等行業的專家組成。專家組的主要職責是:
(1)對應急準備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進行研究,提供建議。
(2)參加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統一組織的活動及專題研究。
(3)應急響應時,根據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通知,進駐指定地點、研究分析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信息和有關情況,為應急決策提供建議。
(4)為現場指揮部應急處置提供決策建議和技術支持。
(5)參與事件調查。
三、運行機制
(一)預防、監測與預警
1.預防。
堅持"預防為主、預防與應急相結合"的原則,從可能發生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多個環節進行深入分析,統籌考慮和綜合運用各方面的資源和力量,開展日常預防工作,做好完善應急體制建設、加強隱患排查、加大安全宣傳、加強協調溝通等工作,減少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發生,控制、減輕和消除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引起的社會危害。
2.監測。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是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監測機構,負責健全成員單位之間的監測網絡,促進不同成員單位之間氣象、交通、經濟社會影響等監測信息共享。
相關成員單位須及時發現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風險隱患,并進行詳細調查、登記、專項風險評估、形成分析報告,為及早治理風險和控制風險、保障安全運行提供決策支持。
在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客運車輛、出租車、校車、泥頭車、重型貨車等重點車輛上安裝使用衛星定位汽車行駛記錄儀,建立和完善安全監測監控系統。加強道路視頻監控系統、交通引導及信息發布等道路交通安全基礎設施建設。
3.預警。
(1)預警級別
根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影響范圍、緊急程度、發展態勢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預警級別由低到高劃分為四級:Ⅳ級、Ⅲ級、Ⅱ級和Ⅰ級四個級別。
Ⅳ級預警:可能發生或引發一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事件即將臨近,事態可能進一步擴大。
Ⅲ級預警:可能發生或引發較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事件已經臨近,事態有擴大的趨勢。
Ⅱ級預警:可能發生或引發重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事件即將發生,事態正在逐步擴大。
Ⅰ級預警:可能發生或引發特別重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事件即將發生,事態正在蔓延。
(2)預警信息發布
①Ⅳ級預警信息: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發布,同時報告市應急辦,通報可能受到影響和危害地區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
②Ⅲ級預警信息:根據市政府授權,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有關部門(單位)發布,同時報告市應急辦。特殊情況需報市政府審定的,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有關部門(單位)應及時簽署意見報市應急辦核定后,由市政府分管領導簽發。
③Ⅱ級以上預警信息: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有關部門(單位)提出預警建議,報市應急委主任或副主任批準后,由市應急辦報告省應急辦,由省應急辦根據省人民的政府授權發布。
(3)預警信息發布內容
預警信息發布的內容應包括:發布機構、發布時間、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的類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預警級別、警示事項、事態發展、相關措施和咨詢電話等。
(4)預警信息發布方式
全市通過市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系統(設在市氣象局)和深圳政府在線網站統一發布道路交通突發事件預警信息。各區(新區)、市有關部門(單位)應當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手機短信、微博、電子顯示屏、有線廣播、警報器、宣傳車等通信手段和傳播媒介,及時、準確地將預警信息傳播給社會各界和公眾。
(5)預警響應措施
發布預警信息后,有關成員單位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和分級負責的原則,依法采取相應措施。
(6)預警信息的調整和解除
預警信息發布單位應當密切關注事件進展情況,并依據事態變化、處置情況和專家意見,適時調整預警級別并重新發布。有事實證明不可能發生突發事件或者危險已經解除的,應當立即宣布解除預警信息,終止預警期。
(二)應急處置與救援
1.信息報告和共享。
相關部門和單位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派人前往現場初步判定事故等級,同時報上一級主管部門。主管部門接到報告后,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Ⅳ級以上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必須在事發后30分鐘內通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如遇緊急情況先以口頭形式報告,隨后再在24小時以內以書面形式上報,同時立即按照相關預案,先行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當發生Ⅲ級以上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時,相關成員單位必須在事發后30分鐘內通過電話向市委、市政府及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報告事件簡要情況,并通報事件可能涉及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市有關部門(單位);在事發后1小時內將突發事件信息書面報告市委、市政府及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通報事件可能涉及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市有關部門(單位)。事件后續處置情況應及時報告。
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報告應包括事件發生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性質、危害程度、傷亡人數、影響范圍、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事件發展趨勢和已經采取的措施等。
2.先期處置。
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發生后,事發企事業單位和主管部門等有關單位應當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采取先期處置措施,同時報告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請求有關部門人員趕赴現場開展警戒、疏散群眾、控制現場、救護、搶險等基礎處置工作,以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防范事態擴大;向事發地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及有關部門(單位)報告信息。
3.應急響應。
(1)Ⅳ級應急響應。
①事發企事業單位和主管部門等有關單位應開展先期處置工作,并按要求將事件主要情況向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②當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將事件初步判定為一般(Ⅳ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時,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視情況組織力量,指揮、督導先期處置單位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③其他相應的應急響應措施和行動。
(2)Ⅲ級應急響應。
在Ⅳ級響應的基礎上,采取下列措施:
①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Ⅲ級以上事件報告后,及時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并提請啟動本預案。
②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及時進行研判,如果達到Ⅲ級以上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立即啟動本預案。
③預案啟動后,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時通知相關成員單位開展現場指揮協調、制定救援方案、救援搶險、交通管制等應急處置工作。
④各成員單位在應急處置過程中做好現場人員防護工作。
⑤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及時組織關于交通管制、公交運營線路調整等影響公眾出行的信息發布工作。
⑥其他相應的應急響應措施和行動。
(3)Ⅱ級以上應急響應。
Ⅱ級以上應急響應工作經指揮部研判確定后,在前一級響應的基礎上,根據上級應急機構的指示,由市應急委進行統一指揮與部署,組織和協調各方面力量進行應急處置,積極配合上級應急機構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4.指揮協調。
啟動Ⅲ級以上應急響應時,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按照"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專業處置"的要求,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協調有關區(新區)、市有關部門(單位)提供人力、物資、裝備、技術、通信等應急保障。
(2)制訂并組織實施應急救援或事件處置的方案,防止引發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
(3)及時掌握突發事件事態進展情況,向市委、市政府報告,將有關信息通報市政府新聞辦。
(4)協助市領導綜合協調、指揮處置突發事件,傳達并督促有關部門(單位)落實市委、市政府、市應急委有關決定事項和市領導批示和指示。
(5)其他相應的應急響應措施和行動。
事發地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在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的指揮或指導下,采取以下措施:
(1)根據相關應急預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開展應急救援和事件處置工作,向市委、市政府、市應急委和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報告情況。
(2)組織協調有關單位做好人力、物資、裝備、技術等應急保障工作,維持現場治安和交通秩序,維護本區內社會穩定。
(3)組織動員、指導和幫助群眾開展防災、減災和救災工作。
(4)其他相應的應急響應措施和行動。
市有關部門和單位在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的指揮或指導下,采取以下措施:
(1)根據相關應急預案,開展應急救援或事件處置工作,向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報告情況。
(2)派出或協調有關領域的應急專家組參與事件處置工作,提供應急救援、處置事件、減災救災等方面決策建議。
(3)其他相應的應急響應措施和行動。
5.現場指揮部與現場指揮官。
啟動Ⅲ級以上應急響應時,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根據實際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官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執行總指揮兼任,現場副指揮官由市應急辦、市政府新聞辦和有關區(新區)應急委的負責同志分別擔任。
現場指揮官統一組織、指揮現場應急救援工作。現場指揮官有權決定現場處置方案,協調有關單位和部門的現場應急處置工作,調度現場應急隊伍。
現場指揮部吸收事件涉及的有關單位負責人以及相關專家為成員。參加現場應急救援的隊伍和人員在現場指揮部統一協調下進行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與突發事件有關的部門和單位應當主動向現場指揮部提供與應急處置有關的信息資料,為實施應急處置工作提供各種便利條件。
現場指揮部的主要職責是:
(1)執行上級下達的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任務。
(2)負責提出應急處置的具體措施,下達應急處置任務。
(3)開展現場組織、協調、指揮等具體處置工作。
(4)及時收集、掌握、反饋現場信息情況和提供現場新聞材料。
(5)職責范圍內的其他工作。
6.處置措施。
突發事件發生后,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按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類別和處置工作需要,組織采取人員搜救、醫療救護、風險源控制、交通管制、設備和場所管制、基礎設施搶修、市場秩序維護、治安維護、社會影響面控制等相應措施。
7.響應升級。
經應急處置,Ⅳ級突發事件事態仍難以有效控制,呈現蔓延、擴大、惡化趨勢時,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當及時報請市交通運輸指揮部,進行應急響應升級。
經應急處置,Ⅲ級以上突發事件事態仍難以有效控制,呈現蔓延、擴大、惡化趨勢時,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應當及時報請市應急委,進行應急響應升級。
8.社會動員。
根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危險程度、波及范圍、人員傷亡等情況和應對工作需要,市、區兩級政府及各新區管委會可發布社會動員令,動員公民、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和其他力量,在現場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做好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緊急救援、秩序維護、后勤保障、醫療救助、衛生防疫、恢復重建等處置工作。必要時,報請上級應急機構支持。
9.信息發布。
(1)信息發布要求。
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信息實行統一、快速、有序、規范管理。
(2)信息發布機構。
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相關信息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統一組織發布。
(3)信息發布內容。
信息發布應明確事件的地點、性質、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救援進展情況、事件區域交通管制情況以及臨時交通措施等。
(4)信息發布方式。
通過廣播、電視、移動通信、氣象信息發布平臺、互聯網平臺(政府的網站、政務微博)以及公共場所電子顯示屏等方式向公眾發布信息。
10.應急結束。
突發事件及其次生、衍生事件造成的威脅和危害得到控制或基本消除,應急處置工作即告結束。履行統一領導職責或組織處置突發事件的有關部門(單位)應當停止有關應急處置措施,撤銷現場指揮部,采取或繼續實施必要措施,防止事件反復或發生衍生、次生事件。
(三)后期處置
1.善后處置。
應急結束后,事發地區政府(新區管委會)應及時組織協調善后處置工作,盡快消除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后果和影響,安撫受害人員,保證社會穩定,盡快恢復正常秩序。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協調處理好有關工作。
2.社會救助。
應急結束后,由市民政局、事發地區政府(新區管委會)等相關部門參照有關規定執行,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協助。
3.保險。
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發生后,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協調有關保險機構及時派員趕赴現場,開展應急人員保險受理和受災單位及受災人員保險理賠工作。
4.調查評估。
(1)調查機構。
較大級及以上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或由其指派有關部門和單位成立調查組進行調查。
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調查主體為:
①Ⅳ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或由其指派有關部門和單位成立調查組進行調查。
②Ⅲ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指派有關部門和單位成立調查組進行調查。
③Ⅱ級、Ⅰ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由上級應急機構牽頭進行調查。
(2)調查要求。
應急狀態解除后,現場各應急處置部門應整理和審查所有的應急記錄和文件等資料;總結和評價事件發生的原因和在應急期間采取的主要行動和措施;必要時,提出修訂本預案建議,并及時做出書面報告。
(3)總結評估報告內容。
①發生事件的道路交通基本情況。
②事件發生原因、發展過程及造成后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的分析與評價。
③采取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及其有效性。
④事件責任認定及對事件責任人的處理建議、結果等。
⑤總結事件的主要處置經驗、教訓和防范整改措施等。
5.恢復與重建。
道路交通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結束后,結合調查評估情況,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組織制定恢復與重建計劃,及時恢復社會秩序,修復被破壞的設施。
四、應急保障
(一)人力資源保障
各應急救援職能部門平時要不斷加強各自應急救援、工程搶險隊伍的各項建設,并通過經常性的培訓、演練提高應急處置人員的業務素質和技術水平。確保能隨時承擔應急救援、搶險任務。
(二)經費保障
市、區財政部門應保障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應急費用,建立應急經費快速撥付機制。
處置突發事件所需財政經費,由市、區兩級政府和新區管委會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級負擔。
(三)物資保障
相關成員單位應按照《關于進一步加強我市應急物資儲備工作的意見》(深府辦函〔20__〕87號)有關要求,加強應急物資日常儲備,建立應急物資生產能力、技術儲備、產品儲備信息數據庫,加強相關物資儲備、生產及加工能力儲備、生產工藝流程的技術儲備;制定應急物資調撥、配送方案,并建立應急物資緊急生產機制。各相關部門要根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特點,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和救災物資,并加強應急裝備的管理、維護和保養。
(四)醫療衛生保障
市衛生計生委建立和完善全市衛生應急預案體系、衛生應急指揮體系和醫療衛生救援體系,組建醫療專家隊伍和應急醫療救援隊伍,組織儲備醫療救治應急物資,開展突發事件醫療救援演練。
(五)交通運輸保障
啟動應急預案期間,市交通運輸委制定各類交通運輸工具的調用方案,建立健全交通運輸應急聯動機制,保障緊急情況下的綜合運輸能力。必要時,可緊急動員和征用社會交通運輸工具。根據現場需要,市公安交警局對突發事件現場及有關道路實行交通管制,維持應急處置期間的交通運輸秩序,必要時開設應急救援通道。
(六)治安保障
市公安局制定相應治安應急預案,負責制定突發事件狀態下維持治安秩序的各項準備方案,包括警力集結、布控規劃、執勤方式和行動措施等。
(七)人員防護保障
現場應急工作必須在確保現場人員安全的情況下實施。參加現場應急工作的指揮人員應按有關規定配帶具有明顯標識的專業防護服裝及裝備。現場應急指揮部應充分考慮對人員造成危害的可能性和所有危害種類,制定科學合理、切實可行的應急救援方案,配備先進適用、安全可靠的安全防護設備,嚴格執行參與應急工作有關人員進出現場的管理程序。
(八)通信和信息保障
市經貿信息委牽頭負責,會同各成員單位建立和完善通信網絡,建立有線和無線相結合、基礎電信網絡與機動通信系統相配套的應急通信系統,為各應急單位提供多樣化、高效率的通信方式,確保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過程中通信網絡通暢。
(九)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裝備保障
各成員單位根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需求,配備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設備,建立應急裝備、救治藥物和醫療器械等的儲備、維護、保養和調用制度,以及應急裝備類型、數量、性能和存放情況的檔案管理制度。
(十)應急避難場所保障
市規劃國土委負責制定全市應急避難場所專項規劃。市民政局、應急辦(地震局)分別負責指導和檢查室內、室外(地震)應急避難所的建設工作;應急避難場所的歸屬單位負責場所的日常管理和維護;由民政部門負責災時統一協調使用和管理避難場所。
應急避難場所的歸屬單位應按照要求設置各種設施設備,劃定各類功能區,設置規范的標志牌,儲備必要的物資,建立健全應急避難場所維護、管理制度和災時應急預案。
(十一)科技支撐保障
由市科技創新委牽頭負責,市經貿信息委配合,采取扶持政策和優惠措施,鼓勵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有關機構等開展公共安全領域的科學研究;研究制定促進應急產業的政策措施,鼓勵支持本地產學研機構和有關企業研究開發用于突發事件預防、監測、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的新技術、新設備和新工具。
(十二)氣象服務保障
市氣象局負責氣象服務保障工作,根據應對事故的需要,提供事發地區的氣象監測預警服務,并加強對極端天氣的監測和預警,為處置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提供氣象服務和保障。
(十三)法制保障
在突發事件發生和延續期間,市政府依法發布緊急決定和命令。市法制辦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對突發事件應對工作提供法律意見。
(十四)其他應急保障
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完成其他相關應急保障工作。
五、監督管理
(一)應急演練
各相關單位不定期開展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演練,市應急辦負責規劃、組織和實施跨區域、跨系統的市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演練,切實提高各單位應急處置能力。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和各有關部門(單位)負責交通運輸行業的綜合演練或單項應急演練,加強對基層部門(單位)的檢查和指導。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以及各街道辦事處(辦事處)負責本轄區應急演練的綜合管理工作,根據實際需要組織綜合應急演練。
(二)宣傳教育
相關成員單位各區(新區)、市相關部門(單位)應當開展面向內部、面向社會的應急法律法規、應急預案和應急知識宣傳教育活動,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海報、互聯網以及安全實景模擬教育基地等多種載體,開展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宣傳教育,讓公眾掌握應對道路突發事件避險、互救、自救、減災、逃生等基本知識和技能。
(三)培訓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及各有關部門(單位)定期組織救援專業隊伍進行救援知識的專業培訓,加強國內外技術交流和研討,提高應急處置、突發事件調查等專業技術人員的業務知識水平。
(四)責任與獎懲
市應急委根據調查報告,提請市委、市政府對在處置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中做出貢獻的部門、單位和個人予以表揚;對在處置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中瞞報、漏報、遲報信息及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部門、單位和個人,依據相關規定追究其行政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五)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六、附則
(一)部門應急預案目錄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應根據本預案的要求,結合各自的工作實際,制定相應預案,并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市應急辦備案。
(二)預案管理
1.預案修訂。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在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對本預案進行修訂,并報市人民的政府審定:
(1)相關成員單位職能發生重大變更,或在施行中發現重大問題和缺陷。
(2)專家評估提出重大修改建議等。
各成員單位負責修訂和完善相關專項預案,并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審核。如成員單位的應急工作負責人和聯絡員聯系方式發生變動,應及時作變更報送。
2.預案審定。
本預案由市人民的政府審定。
(三)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是深圳市應對道路交通突發事件預案體系中的綜合預案,由市交通運輸委牽頭制定和解釋。
道路運輸專項應急預案 篇3
為快速有效地實施救援,最大限度地降低人員傷亡和損失,依據《安全生產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所有貨物運輸車輛、所有駕駛員及所有從業人員。
二、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原因及后果
1、類型:交通傷亡事故、火災和自然災害事故。
2、事故原因:
(1)駕駛員安全意識淡薄,超速行駛、酒后駕駛、強超強會等違章行為。
(2)車輛的制動系統、轉向系統突然失靈、車胎突然爆裂等造成車輛失控。
(3)道路狀況差、視線不良。
(4)環境因素的影響:雨,霧、臺風等惡劣氣候。(5)其他因素:行人、騎車人違章和其他車輛違章等。
3、可能后果:車毀人亡、環境污染和社會不穩定等。
三、組織機構及職責
1、成立現場指揮部
成立公司重大交通事故應急指揮小組(簡稱應急小組)
組長:陳軍副組長:蘭賀章
成員:聞錫濤、高金祥
2、應急小組各成員主要職責:
(1)組長:現場指揮交通事故的應急救援,對副組長以及其他成員進行具體的分工。
(2)副組長:配合組長完成應急救援工作,協助成員完成組長交付的工作任務,對事故的善后工作進行處理。
(3)成員:完成組長交付的救援任務,配合公安機關、交通部門處理交通事故和環境污染事故。
四、注意事項
應急救援小組應設在事故發生地附近的安全區域,并且配備防爆照明、高音手提廣播、通訊等設備設施。
五、應急保障系統
1、應急救援
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或自然災害事故時,應急救援小組按照組長的指令
立即實施應急救援。
2、組織應急保障隊伍
公司成立應急工作小組:交通運輸組
負責落實應急搶救的各類車輛,應急行動時,按指令迅速將搶險人員和物資運輸到現場。
六、交通事故的預防和預警
1、重視安全教育
定期召開駕駛員例會和月安全活動,對駕駛員進行經常性的交通法規和駕駛技能教育,提高駕駛員的安全意識和技術素質。
2、嚴格檢查制度
(1)認真落實車輛定檢制度,嚴格每天的出車、營運、收工的車輛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車輛安全隱患,嚴防帶病車輛上路駕駛。
(2)開展經常性的路檢路查,控制酒后駕駛、超速行駛、不系安全帶等交通違章行為。
(3)堅持24小時值班業務
公司應急小組應安排人員24小時值班,值班電話應保持暢通。
七、急處置程序
1、駕駛員的應急行動
事故發生后,駕駛員應當立即撥打報警電話并且向應急小組報告.
2、應急措施
根據現場情況,駕駛員應該立即采取以下應急措施:
(1)人員受傷時,立即求助過往車輛或者人員,搶救傷員。
(2)車輛著火時,立即利用隨車滅火器滅火,同時將傷員轉移至安全地帶請求救助。
(3)報警:請求當地醫療機構對傷員進行救護,說明事故發生地點,受傷人員數量以及程度。
3、應急行動
(1)應急小組接到事故后,立即判定應急級別并且向應急小組組長報告,按照組長指令,啟動相應的應急行動,調動應急工作小組實施應急救援。
(2)應急小組相關成員立即趕赴現場,指揮應急行動。
(3)搶險人員清點完畢,傷亡人員全部送往醫院治療或善后處理,傷亡人員家屬已妥善安置。
(4)確認現場不會發生次生。
道路運輸專項應急預案 篇4
為預防我校學生發生交通不安全事故,確保在第一時間內做好搶救和消除隱患工作,確保學生安全,特制定我校學生交通事故安全應急預案。
一、交通安全工作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校委會成員、年級組長、班主任。
二、處理交通安全事故方案
1.教育。學校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所有成員要經常向學生進行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學生在上學或放學路上,特別是教育學生在出校門時要注意門口交通安全,防止人流過多造成交通事故,并作好交通安全記錄。
2.報告。一旦出現交通安全事故,在場的教職工均有權也有義務立即報告。一般情況報告程序:現場教師或知情教師在第一時間內,立即向學校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報告情況;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第一時間內趕到事故現場,展開營救工作,同時立即向市教育局和交警部門報告情況。
3.應急工作分工
a、現場處理組:劉X根、廖X清、各年級組長
職責任務:迅速處理現場情況并保護好現場,做好記錄。根據現場情況決定以下事宜:劉有根負責向交警報告情況;廖柏清和班主任協助醫院,做好搶救工作;科任教師管理班級上好課。
b、留校處理組:袁X武、鄧X根、教導處、團委、班主任
責任任務:迅速了解情況、負責向市教育局匯報;迅速查清受傷學生的人數、具體姓名、家庭地址、家長姓名和聯系電話。
c、機動應急組:阮X龍、張X華、總務處、工會、辦公室、班主任
職責任務:迅速到校集中待命,做好隨時準備接應的一切準備。
接應工作:張X華
d、總指揮:陳X
4.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通訊要求工作日,必須保持通信暢通;休息日盡可能開機。
三、其它
做好學校交通安全教育和宣傳工作,謹防學生交通事故的發生。萬一發生學生交通事故,首先做到不慌亂,弄清肇事者,做好救人和向上級報告工作,盡量降低當事人人身傷害。
道路運輸專項應急預案 篇5
一、指導思想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建立統一、規范、科學、高效的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指揮體系,確保發生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時,全行業各單位能密切協同配合,及時妥善處置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有效控制或減輕環境污染。
二、基本原則
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處置,遵循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分級響應、協同應對、條塊結合、以塊為主、措施科學、信息共享的原則。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縣運輸企業(包括客運企業、普通貨物運輸企業)、汽車維修企業、城市公交企業、出租汽車企業(下同)引發的各類突發環境事件。
四、啟動條件
(一)因危險化學品運輸發生泄漏,造成河流、水庫、湖泊以及土壤等地表水體大面積污染事件。
(二)因危險化學品運輸發生泄漏,受污染區域內存在人員傷亡、污染損失嚴重的事件。
(三)因汽車維修企業危險廢物管理、處置不當造成的人員傷亡、污染損失嚴重的事件。
(四)因客、貨運輸過程中誘發的其他嚴重環境污染事件。
五、組織領導
(一)指揮機構。縣運管局成立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應急領導小組并設辦公室,負責全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處置的統一指揮,下達、啟動各級預警預案指令,深入現場指揮。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辦公室設在縣運管局維管股,在縣運管局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應急領導小組的領導下,主要負責統一指導全縣道路運輸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綜合協調突發環境事件處置和救援預案實施,收集、匯總、上報相關情況,控制相關輿情,統一發布突發環境事件有關信息,統籌協調各工作機構開展工作。
(二)工作機構。儀隴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分設應急處突組、應急運輸組、后勤保障組和事后處置組。
1、應急處突組。主要負責全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后,按照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出的指令,第一時間趕赴事發現場,協同環保、衛生、消防等部門實施現場施救。協助公安交警部門設置警告警示和限速標志、減速帶以及避險車道等,為應急救援物資、疏散人員提供道路運輸保障。處置臨時事務并向辦公室報告現場情況,有權直接調度道路客貨運輸企業、維修企業各類機具和管理人員。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2、應急運輸組。主要負責全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后,按照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出的指令,組織搶險救援運輸車輛和人員,運送搶險救援物資和人員,快速趕往事發現場,保障運輸車輛技術狀況良好和運行安全。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3、后勤保障組。主要負責全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后,按照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出的指令,快速組織采購救援物資,統籌救援資金,安排后勤人員,協調急需專業救援人員,提供后勤保障,協助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做好相關工作。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4、事后處置組。主要負責全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后,按照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出的指令,協助衛生部門搶救傷員,實施受污區域衛生防疫工作。協助環保部門控制環境污染。協助當地黨委、政府和民政部門做好安撫工作。調查處理突發環境事件的違規違紀、失職瀆職事件,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組長:
成員:
六、預警響應
(一)應急預警。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應急領導小組,負責全縣道路運輸行業引發各類突發環境事件的`預警工作,按照“早預防、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及突發環境事件波及范圍、發展趨勢、危害程度,及時發布預警或提出相應的預警建議,組織實施相應的預警行動。
(二)應急響應。道路運輸企業、維修企業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時,企業的主要負責人應當按照本單位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立即組織救援,組織人員立即趕赴事故現場。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應急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后,符合預案啟動條件的,立即啟動預案并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和縣人民政府以及環保、消防、衛生、安監、公安、交通運輸等部門報告,及時下達應急指令,安排各工作機構在最短的時間內趕赴現場指導、處置和協助地方政府進行應急救援。
(三)現場控制。道路運輸企業、維修企業發生突發環境事件后,應急處突組到達污染事件現場,快速與相關部門組織施救,初步分析污染事件原因、發展趨勢、影響范圍,提出控制和消除污染源,防止污染擴散,協助環保部門開展應急監測,調查污染情況,掌握引發環境事件的類別和特性,受污染區域及可能涉及范圍,控制污染事故現場、劃定緊急隔離區域、設置警告標志。同時向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應急領導小組報告現場情況。
(四)安全防護。根據環境污染源的特點,應急領導小組及其各工作機構要及時協調相關部門,在涉及到的范圍設立警戒區,在警戒區域的邊界設立警示標志,安排專人警戒,除應急救援人員外,禁止他人進入警戒區,在通往事件現場的主要干道上實行交通管制。
根據危險化學品、廢棄化學品突發環境事件的級別、影響范圍及程度,事發地氣象、地理環境、人員密集度等,應急領導小組及其工作機構,要協調相關部門確定事發地周邊居民疏散范圍及方式,迅速安排專人對周邊居民實施緊急疏散,在疏散或撤離的路線上設立哨位,指明方向。
在事發地安全邊界以外,應急領導小組及其工作機構要協調屬地政府設立緊急避難場所,對受災居民實施安置,并配備必要物資及應急裝備,選擇有利地形位置設置急救點,對受傷人員實施現場急救,并配備具有防污染功能的救援器材。
(五)組織保障。分類建立儀隴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反應突擊隊,突擊隊員由相關客(貨)運輸企業、汽車維修企業分管安全、環保的領導和對應科(室)人員組成,突擊隊歸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應急領導小組統一調度指揮,隊長由縣運管局維管股股長戴吉龍同志擔任,確保在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能迅速行動。設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專項經費,保障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基礎設施項目建設和日常運轉經費、突發事件處理經費,所需經費由相關客(貨)運輸企業、汽車維修企業在自由資金中單列,確保隨時調用。適時組織應急救援和管理人員培訓和演練,由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應急領導辦公室負責編制演練方案,明確演練的課題、隊伍、內容、范圍、組織、評估和總結等。演練要從實戰角度出發,切實提高現場應急能力。
(六)后期處置。突發事件處置結束一周內,參與處置的各工作機構應將事件處置工作情況的總結,報告縣運管局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由辦公室組織相關部門適時組成事件處置調查評估小組,開展事件原因分析、事件責任調查評估,形成內容包括記錄污染事件過程、污染范圍、周圍環境狀況、污染物排放情況、污染途徑、危害程度等書面報告提交領導小組集體研究,及時歸納、整理,形成全面總結報告,按照一案一卷要求存檔備案。
道路運輸專項應急預案 篇6
根據《交通運輸部國家旅游局國家鐵路局中國民用航空局中國鐵路總公司國家開發銀行關于促進交通運輸與旅游融合發展的若干意見》(交規劃發〔20__〕24號)和《四川省交通運輸廳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四川省旅游發展委員會關于印發〈四川省“交通+旅游”融合發展專項行動計劃(20__—20__年)〉的通知》(川交發〔20__〕33號)精神,為進一步優化旅游業發展交通基礎條件,促進交通運輸與旅游融合、協調、健康發展,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按照“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以全域旅游示范區創建為載體,緊緊圍繞建設全國知名旅游目的地和森林康養旅游目的地目標,實施“交通+旅游”融合發展“五大工程”,有效提升旅游交通服務水平,為全面推動我市旅游跨越式發展提供高效支撐和保障。
(二)發展目標。圍繞基本建成“結構合理、功能完善、無縫對接、安全高效”的旅游交通運輸體系總體目標,用三年時間,努力實現巴中交通網絡覆蓋更廣泛、配套設施服務更優質、標準體系建設更規范、數據信息共享更有效、示范試點推進更引領,基本形成“快進”“慢游”的旅游交通基礎設施網絡。
二、主要任務
(一)實施交通網絡覆蓋工程,完善旅游交通便捷網絡系統。
1.加快綜合運輸大通道建設。實現巴中恩陽機場通航,力爭建成通江通用機場,開工建設南江通用機場,在具備建設條件的AAAA級及以上景區和高山偏遠旅游景區,布局建設直升機起降點。漢(中)巴(中)南(充)鐵路巴中至南充段加快建設,力爭巴中至漢中段開工建設。廣(元)巴(中)、巴(中)達(州)鐵路擴能改造力爭達到開工條件。巴(中)陜(漢中)、巴(中)萬(源)高速公路建成通車,加快建設蒼(溪)巴(中)、鎮(巴)廣(安)高速公路。
2.完善市域旅游干線公路網絡。加快建設米倉大道(諾水河至光霧山一級公路)。以S204線通江縣城至諾水河一級公路和S303線、S408線改造為重點,按照不低于二級公路標準,打造連接32個鄉鎮,聯通兩區三縣主要旅游景區(點)的480公里旅游大環線。加快G245、S101、S203、S301、S302、S304、S409線等普通國省干線公路等級改造。
3.改善鄉村旅游基礎網絡條件。服務脫貧攻堅,加快通往幸福美麗新村、風情小鎮和省級旅游扶貧示范村等旅游景點的鄉村旅游公路建設,以縣、鄉道改善提升、建制村聯網路和村道窄路基加寬為重點,新(改)建農村公路5840公里,進一步擴大對鄉村旅游景點的覆蓋范圍和延伸深度。
4.建設紅色旅游特色精品線路。圍繞做響“川陜蘇區首府”紅色旅游品牌,以全市紅色旅游經典景區、精品景區為支撐,串連全市紅色旅游景區(點),打造紅色旅游精品線路。升級改造通往川陜革命根據地紅軍烈士陵園、平昌英烈紀念園等四級及以下紅色旅游公路。
5.優化內河水運基礎設施條件。提升和整治旅游航道100公里,組建旅游庫區水運企業5家,投放標準化旅游船舶30艘。結合庫區水域旅游資源,建設15個旅游庫區客運碼頭,建成水上旅游應急救助站點6個,推進水上旅游公共服務配套。
6.加強景區與外部交通有效連接。加快建設巴萬高速公路麻石互通連接線,規劃建設蒼巴高速公路機場互通及鎮廣高速公路兩河口互通、王坪互通和金寶互通等連接線,實現高速公路出入口對AAAA級及以上旅游景區(點)的聯通與覆蓋。穩步推進天馬山、義陽山、章懷山、蘆溪河、燕亭山旅游度假區、玉湖—七彩長灘、光霧山大壩、唱歌石林、白衣古鎮等202公里干線公路與景區公路連接線及相鄰區域景區之間公路建設。積極推動南江光霧山十八月潭、平昌鹿鳴嘶峰、通江王坪等自駕車、房車營地與交通干線之間聯通公路建設。
(二)實施配套設施完善工程,強化交通設施旅游服務功能。
7.加強旅游集散中心建設。圍繞建成“川陜渝結合部旅游集散中心”發展目標,優化漢(中)巴(中)南(充)鐵路站場布局,改造提升巴中站功能。完善公路客運站場體系,建成巴中城北、恩陽、通江、南江、南江城北、平昌金寶等6個綜合樞紐客運站,改造提升旅游景區(點)所在鄉鎮等級客運站。同步改造升級站場旅游咨詢服務系統、標識引導系統,加強各種運輸方式有效接駁。
8.完善旅游交通標志標牌設置。按照標準化、整體化、特色化的要求,統籌謀劃旅游交通標志標牌布局,將通往旅游景區(點)的標志標牌與交通基礎設施統一規劃、設計,對已有的旅游交通標志標牌實施標準化改造,充分體現區域人文特征及旅游特色。
9.提升交通服務設施旅游功能。設置機場旅游地接交通和旅游地接服務等功能。拓展火車站旅游服務功能。打造特色主題高速公路示范服務區,具備條件的高速公路服務區設置景區門票售賣點、房車車位、加氣站和新能源汽車充電樁、游客咨詢服務點等設施。積極推進普通國省干線公路服務區建設,因地制宜地在公路沿線增設觀景臺、汽車露營地、旅游服務站等設施,在交通干線至旅游景區之間增設停車場并實現景區接駁服務。按需設置自行車道、步道和旅游驛站等慢行設施。
10.加快旅游廁所改造建設。加快實施“廁所革命”,推進旅游廁所標準化建設,按照車輛每行駛2小時或200公里左右應建有1座廁所的標準,做好交通沿線廁所的選(布)點與新建工作,同時做好老舊廁所改造提升。新(改)建高速公路和普通國省干線公路廁所26座,新(改)建汽車客運站、水路客運碼頭、鐵路客運站和機場廁所249座。
11.發展多樣化旅游交通客運服務網絡。積極推進運游結合,符合條件的三級及以上道路客運站場實現聯網售票和WIFI全覆蓋。鼓勵運輸企業開通“車票+門票”一票直達、全程服務的景區直通車。圍繞自駕游、紅色游、鄉村游、短程游等熱點產品,大力發展旅游精品線路班線、包車旅游客運和定制公交,推進客運樞紐到重點旅游景區通客車全覆蓋。支持傳統運輸企業拓展旅游運輸服務,支持運力閑置的客運班車向旅游包車轉型,推動旅游運輸市場的深度融合。積極發展自駕車、旅居車租賃產業。
(三)實施標準體系建設工程,引導旅游交通科學有序發展。
12.建立管理協調機制。建立健全交通運輸、旅游、發展改革、財政等部門管理協調聯動機制,加強項目規劃、前期工作、推進實施和組織管理等工作的聯動和協作。建立旅游交通新業態的協同管理模式,統籌考慮交通設施、旅游配套、餐飲住宿、標志標牌等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管理,規范標準,統一設計,同步實施,高效組織。
13.創新完善融資機制。積極探索采取基礎設施特許經營、政府購買服務、PPP、交通建設與沿線旅游資源開發打捆招商等模式推進旅游公路、配套設施、房車營地等旅游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強化沿線土地利用、資源開發與交通建設、旅游發展的統籌整合。創新探索交通支撐旅游發展、旅游反哺交通發展的融資模式,支持旅游景區(點)新增門票收入等旅游開發收益及配套設施收益用于旅游公路建設及營運。對于形成通道的普通國省干線公路,新增的經營性建設用地由項目公司(SPV)按規定競得后用于旅游開發、打造旅游小鎮,收益用于旅游公路建設、管理、養護和運營補貼。
14.提升旅游交通安全保障水平。加強旅游公路尤其是鄉村旅游公路安全設施建設,重點完善臨溝臨崖、視距不良、陡坡急彎和事故多發路段等安保設施。健全旅游客運駕駛員、船員培訓與考核管理機制,提高安全駕駛與操作水平。加強旅游線路地質災害等安全隱患排查與治理,強化旅游交通安全預防和應急處置,推動實現跨區域、跨行業旅游交通應急信息報送及協調聯動。
(四)實施數據信息共享工程,提高旅游交通信息化服務水平。
15.建立數據信息共享機制。交通運輸、旅游、發展改革、公安、氣象等相關方聯合建立跨部門數據信息共享機制,研究制定數據共享清單、開放清單,實質性對外開放相關數據,促進數據信息資源的有效整合與應用。
16.建設路網運行監測服務體系。借助“互聯網+”等先進信息技術手段,統籌交通運輸信息化資源,提高路網智能感知水平,構建覆蓋全市重要旅游景區(點)交通量監測系統,實現路網運行動態監測旅游交通運輸的能力。
17.聯合發布服務信息。建設智慧的旅游集散體系,統籌結合大數據、大旅游和大交通,實現動態路況分析和出行服務研判信息動態發布功能,合理引導、調度和調劑節假日旅游高峰客峰。
(五)實施示范試點推進工程,創建旅游交通融合發展示范區。
18.打造融合發展示范工程。打造集“行、游、賞、駐”于一體“路融入景、路即是景”的米倉大道“交通+旅游”融合發展示范工程。積極推進巴南高速恩陽旅游文化服務居住融合示范項目建設。規劃打造“光霧山—諾水河”旅游區通用航空旅游示范工程,發展與旅游資源融合的航空旅游產品。依托農村公路“旅游路、產業路、資源路”建設,推進“旅游+交通+扶貧”創新模式。支持各地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生態綠色智慧的旅游公路建設試點工程。
19.打造交通精品旅游景點。深入挖掘“米倉古道”“古橋”“古橋樁孔”“古棧道孔”等具有重要歷史文化價值的交通遺跡遺存,做好資源保護與開發,完善旅游線路與展示平臺。打造G244線南江皇柏林、G542線沙嘴至坦溪、S203線長勝至沙溪、S101線平昌三十二梁等特色公路旅游廊道。
20.推動旅游交通產品創新。推廣精品旅游公路自駕游線路,引導自駕車、房車旅游發展,培育自駕游。努力推動有條件的內河通航水域有序發展游輪游艇,完善水上旅游線路。支持開發低空旅游線路,發展空中游覽、航空體驗、航空運動等航空旅游產品。鼓勵景區結合自然景觀規劃研究旅游觀光軌道路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直相關部門要結合各自職能職責和任務分工,落實責任、明確進度、強化督導。各縣(區)人民政府是本轄區“交通+旅游”融合發展工作的責任主體和實施主體,要制定年度專項實施方案,將工作任務納入政府工作目標。通往旅游景區公路、水路項目的建設管理由交通運輸部門督導實施,航空、鐵路項目的建設管理由發展改革部門督導實施,景區內道路的建設管理由旅游部門以及相應的景區管理部門督導實施。
(二)強化要素保障。交通運輸、旅游、發展改革、財政、國土資源、環境保護、住房城鄉建設、林業等部門要進一步強化要素保障,統籌形成合力推動項目前期工作和建設。市直相關部門要研究制定行業支持政策,加大國家和省級政策資金爭取力度,并積極爭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支持。各縣(區)人民政府要進一步加大財政金融支持,強化資金統籌整合,創新籌融資模式,積極出臺優惠政策多方籌集資金。
(三)加強督促指導。市人民政府將“交通+旅游”融合發展工作納入督導考核范疇,由市政府目督辦牽頭,會同市直相關部門,以重要工作、示范項目為重點,定期督查通報,嚴格目標考核,確保各項任務圓滿完成。
道路運輸專項應急預案 篇7
一、總則
1.1編制目的和依據
為進一步增強全市交通行業危險化品事故的應對和防范能力,最大限度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影響,依據《xx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xx市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和《xx市交通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結合全市交通行業實際,制定本預案。
1.2適用范圍
1.2.1《xx市交通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稱預案)為《xx市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子預案,適用于xx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的,需要交通部門搶險救援的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
1.2.2本預案同時適用于我市交通行業發生的危險化學品事故(可能造成3-9人死亡、或10-50人傷害、或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損失的事故)。
1.3工作原則
堅持政府領導、統一指揮,以人為本、確保安全,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單位自救、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
各縣(區)交通主管部門要結合本預案,制訂相應的應急救援實施預案,并在當地政府的指揮下,分級管理,分級實施。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2.1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機構
市交通局成立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下設一個辦公室和三個職能組,按照規定職責實施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各縣(區)交通部門要相應設立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組織機構,主要領導為第一責任人。
2.1.1領導小組組成
領導小組成員由市、縣(區)交通局及局屬有關單位負責人組成。組長由市交通局局長擔任,副組長由分管道路運輸的副局長擔任,成員由兩縣(區)交通(經貿)局、市交通局運政科和安全生產監督科等相關科室、市運輸管理處、市交通稽查支隊、市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處、市長途客運公司、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等單位負責人組成。
2.1.2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
市交通局領導小組在市政府危險化學品重特大事故處置專項指揮部的領導下,迅速、果斷、有效地開展工作。主要職責有:
1.根據事故現場情況,決定本預案的啟動與結束;
2.根據現場應急救援情況,統一部署、協調、督查各職能組落實市政府專項指揮部和市交通局領導小組應急搶救指令落實情況;
3.調度現場及外圍救護所需的運輸車輛;
4.研究解決應急救援工作中的重大問題,作出事故應急、求援及善后處理等建議和決策。
2.2領導小組下設機構及職責
2.2.1領導小組辦公室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交通局安全生產監督科。負責相關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搶險救援隊伍的組建和人員培訓等工作。
2.2.2災情處置組
由市運輸管理處處長任組長,市運輸管理處分管貨運工作的副處長任副組長,市交通稽查支隊、市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處相關副職xx縣(區)運管部門負責人以及市運輸管理處相關科室負責人任成員。具體負責道路運輸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現場的應急救援與搶險工作。
2.2.3運輸保障組
由市運輸管理處分管客運的副處長任組長,由市運輸管理處客管科、貨管科負責人xx縣(區)運管部門分管客、貨運輸的副職、市長途客運公司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及油田運輸企業相關人員任成員。具體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搶險物資和搶險人員的運送;事故現場附近企事業單位、學校、居民區內人員的緊急疏散。
2.2.4專家顧問組
由市運輸管理處分管貨運工作的副處長任組長,由學校、企業單位有關方面專家組成。具體負責對事故應急救援提出應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對事故危害進行預測,為救援的決策提供依據和方案。
三、風險分析
3.1危險性分析
我市石油化工企業較多,在石化產品的道路運輸過程中,涉及的物品有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氣體、有毒物品、腐蝕品等,這些物品如果控制不當,極易引發泄漏、火災、爆炸、中毒、窒息和灼燙等嚴重后果,將會給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社會環境和正常秩序帶來不可估量的損失。
3.2分類
危險化學品事故分為火災、爆炸、中毒和窒息、人員傷亡、污染等事故。
3.3危險源監控
相關單位及企業對危險源特別是重大危險源要進行全面的監控,嚴密其安全狀態,觀測向事故臨界狀態轉化的各種參數的變化趨勢,及時發出預警信息或應急指令,把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對危險監控需要采取的主要措施有:
(1)在危險源現場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并加強有關設備、設施的安全管理;
(2)對重要的設備、設施進行經常性的檢測、檢驗,做好檢測檢驗記錄;
(3)根據可能引起火災、爆炸及毒害的部位、場所,設置必要的可燃氣體、毒害氣體檢測報警器。
對危險源監控的管理措施有:
(1)建立健全本單位危險源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落實安全管理和監控責任,制定安全管理與監控的實施方案;
(2)保證危險源安全管理與監控所需的資金投入;
(3)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使其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緊急情況下采取的應急措施;
(4)建立危險源安全管理檔案;
(5)定期對危險源進行安全評估。
四、預警與響應
4.1危險化品事故報告
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應立即組織應急救援隊伍,按照本單位的事故應急預案要求,進行先期處置。同時迅速報告119、120,市安監局、市環保局、交通部門、當地政府。
4.1.1報告程序
各單位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報告當地政府,并逐級上報上級交通部門。市交通局領導小組接到報告經核實后,上報市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省交通廳。具體上報時間要求:在發生事故第一時間內以電話、短信或書面(含傳真)、電子郵件等形式報送,1小時內完成首次報告,2小時內完成書面報告,信息報送后必須電話確認。特殊情況不能在2小時內以書面形式或電子郵件形式報告的,以電話形式報告,并說明理由,待條件許可時補報。
4.1.2報告內容
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和行業主管部門應填寫《xx市危險化學品事故報告單》(附后),并按要求上報。
(1)事故發生單位名稱、地址、危化品事故的類別(火災、爆炸、泄漏等);
(2)危化品名稱、初步認定的事故涉及的危化品種類(固體、液體、氣體)、數量、危害的形式,
(3)采取的初步措施、以及現場人員傷亡情況;
(4)可能波及影響范圍及狀況(廠礦企業、居民區、重要設施等)、事故能否控制等;
4.2應急預案的啟動
4.2.1預案啟動的單位
局屬有關單位接到接到報告后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救援,迅速了解情況,做出判斷,確認是否構成重特大事故,并立即將事故簡要情況報告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
4.2.2領導小組工作
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報告后,應按規定向領導小組報告,由領導小組向市專項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同時做出是否啟動本《預案》規決定。
4.3基本應急響應的處置要求
4.3.1有關部門應急處置要求
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通知后,負責人應迅速做出安排,按照要求組織有關人員,趕赴事故現場,組織參與相關救援工作。市政府專項指揮部啟動《xx市重特大危險化品事故應急預案》后,則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4.3.2各職能組應急處置要求
按照預案確定的職責要求,積極、高效、有序地開展事故救援及相關工作,同時做好后援工作準備。各職能組要將開展情況及時報告災情處置組,保證事故搶險工作協調、有序、有效實施;市政府專項指揮部啟動《xx市重特大危險化品事故應急預案》后,則按照市政府現場搶險指揮組的救援指令,開展救援工作。
4.3.3搶險中重大事項的決策
作出事故搶救重大決策措施要迅速報告市交通局領導小組和市政府專項指揮部,經同意后方可實施。
4.4事故現場搶救原則
安全第一、救人為主、減少損失、先控制、后處置。
4.5事故現場保護
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的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應作出標志、牌照、記錄和繪制現場圖,并妥善保管好現場重要物件。
4.6事故救援的善后處理
(1)經市政府現場搶險指揮組下達停止現場救援指令后,方可停止現場救援,根據事故現場情況,留下少量人員予以監護。
(2)現場清理及設備的檢查、生產的恢復由事故發生單位按照規定程序及生產工藝要求進行。
4.7應急響應的結束與總結
4.7.1應急響應的結束
在市政府專項指揮部下達結束搶險救援指令后,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應及時報告領導小組發出結束本預案的指令,結束救援工作。
4.7.2應急響應總結
在全部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后,由市交通局領導小組召集有關單位,對事故搶險過程中的工作進行全面總結,重點檢查預案的操作程序、各有關單位的應急反應速度和能力等方面存在的問題,進一步修訂完善本預案,同時將有關情況上報市政府專項指揮部辦公室。
五、應急保障
5.1應急隊伍保障
應急隊伍主要包括:xx市長途客運公司、xx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遼河油田大力運輸分公司、盤錦遼河油田泰興工貿有限公司、盤錦興達瀝青有限公司、xx市第六運輸公司等單位救援力量。
六、預案管理
6.1預案培訓
由市交通局安全生產監督科制定應急培訓計劃,開展應急管理培訓,提高應急水平。
6.2預案演練
按照“誰編制、誰組織”的原則,應急預案應制定年度應急演練計劃,定期組織演練。
6.3預案修訂
《xx市交通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由市交通局負責修訂;各縣(區)交通部門、局屬各單位負責編制本級別的專項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無特殊原因每兩年修訂一次。
如有以下原因,應及時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
(1)新法律法規、標準的頒布實施或相關法律法規、標準的修訂;
(2)通過演練或突發事故應急處置中發現預案存在缺陷或漏洞;
(3)組織機構、人員發生變化或其他原因。
6.4責任與獎勵
市交通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管理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
對應急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單位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事故或應急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按照相關的法規對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處理;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5預案備案
《xx市交通局危險化學品應急預案》報市政府應急辦和市安監局備案;縣(區)交通部門、局屬各單位應按照本預案的要求,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具體應急預案,并報市交通局備案。
6.6宣傳教育
各單位要積極組織和指導所屬部門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努力提高所屬部門危險化學品的安全防范意識和自救能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發生。
七、附則
7.1本預案由市交通局安全生產監督科負責解釋。
7.2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道路運輸專項應急預案 篇8
各縣(區)運管所:
為加強我市道路旅客運輸應急保障能力和組織水平,應對突發事件、極端惡劣天氣、旅客高峰疏運、搶險救災、疾病防控等運輸需求,發揮運管機構“兜底保障”作用,更好的為廣大人民群眾服務。現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我市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的組織領導,特成立陽泉市道路旅客運輸應急保障工作領導組:
組長:尚保銀
副組長:吳鶊鳴
成員:潘曉波、蔡志剛、王海亮、湯少卿、張永紅
張學宏、趙永忠、吳會欣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運管處客運科,具體承辦我市道路運輸應急運輸組織與協調。
二、應急保障重點
1、旅客高峰期運力不足時的運輸保障;
2、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火災、自然災害等危情處置時的保障;
3、政府指令性搶險救災、防控重點傳染病緊急運輸保障。
三、應急預案的啟動
春運期間出現以下情況之一時啟動應急預案:
1、汽車站嚴重滯留旅客,學校放假、民工返鄉等急需疏運時;
2、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火災、自然災害等危險情況時;
3、接到上級部門、當地政府搶險救災,防控重點傳染病等緊急指令時。
四、工作職責
1、運輸企業要搞好應急車隊建設,做好運輸儲備工作,加強司乘人員沉著應對重特大危情處置的日常教育工作。一旦出現旅客滯留、重特大交通事故、政府指令性緊急運力任務等情況時,按規定程序啟動應急預案,組織、調配應急運輸車輛和人員,執行各種應急保障任務。
2、客運應急保障領導組要做好運力儲備和旅客運輸市場調查預測工作,了解和掌握旅客流量流向動態,及時向上一級運管機構上報有關情況,協調解決執行道路運輸應急任務中出現的各種問題。
3、客運應急保障領導組負責我市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工作,重點是長途班線、農村班車保障工作,與當地客運企業、汽車站簽訂道路運輸保障工作責任書。
五、工作重心
為保障春運期間轄區內旅客運輸暢通無憂,我處按照“分片包干、專職專輸”原則,對轄區內的客運企業工作職責進行細化:
1、針對目前郊區線路方向運力不足情況,重點由公交公司做好客流調查預測工作,掌握旅客流動的時間和流向,市處要協助郊區運管所做好郊區方向客流集中疏運工作,把握可能出現旅客運輸高峰時間和方向,做好緊急運輸的各項準備工作。
2、陽泉集團客運有限公司和省運陽泉公司兩家公司要做好春運及重大節假日期間長途旅客運輸工作,科學制定運輸組織方案,準備好充足的運力,合理安排發班,積極組織協調,全力避免發生旅客大規模滯留現象。科學調整班次密度,客流高峰期間要及時安排加班運力,保障農民工、學生順利返程。
3、城市公交要做好對外交通方式的銜接,重點保障客運汽車站、鐵路客運站等旅客集散地及旅游景區、大型活動場所的公交組織調度,要通過增加運力、加密班次、延長運營時間等有效措施,最大限度方便旅客中轉換乘,鄉村居民進城購物。
六、應急運輸車輛及人員
1、應急運輸車輛應由運輸企業、旅游企業車輛以及機關、學校、企事業單位的自用車輛組成。
2、道路運輸應急車輛必須配備車輛行駛證等相關證照并經年度審驗、檢驗合格,車輛技術等級達到二級以上,車輛使用年限不超過5年。駕駛員有相應的機動車駕駛證,年齡不超過60周歲,6年內無重大以上交通責任事故記錄。
3、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隊伍一般應根據應急任務由駕駛員、乘務員以及帶隊人員組成。道路運輸應急保障人員的基本條件是政治合格、身體健康,技術過硬、證件齊全,熟悉有關政策和相關業務。
啟動應急預案后,執行道路運輸保障應急任務的單位,要對應急車輛進行認真檢查,嚴禁車輛帶病運行,嚴禁超員超載,并按照規定配備相應的證件和通訊工具。同時,對應急運輸人員要進行安全囑咐,確保安全。
七、應急情況的報告
運輸企業、汽車站要建立和完善春運期間道路運輸工作報告制度,明確責任,確定專人上報,確保信息暢通;出現嚴重滯留旅客、突發事件等情況時要及時逐級上報。報告內容如下:
1、汽車站滯留旅客情況,其中包括旅客人數、旅客流向,重特大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旅客傷亡情況等和需要上級運輸機構支援申請要求;
2、執行道路運輸應急任務時,需上級運管機構協調解決的事項;
3、執行道路運輸應急任務的完成情況(出動車輛數、運送旅客人數等)。
八、保障工作機制
1、執行道路運輸應急任務的措施
執行道路運輸應急任務的單位,同時派出2輛以上車輛執行同一應急任務的,應由車隊隊長帶隊;5輛以上車輛的,由單位領導帶隊;10輛以上車輛的,由市運管處領導帶隊;執行應急任務的車隊應配備通訊設備,保證通訊暢通。途中發生問題(如發生事故、道路受阻以及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等)應由負責人及時向車輛始發地運管機構報告。
2、應急處理程序
A、出現滯留旅客等情況時
(1)要迅速按規定逐級上報,并做好記錄,同時汽車站要向旅客做好宣傳解釋工作,利用一切可以候車的地方安排旅客候車,各關鍵崗位如廣播、安檢、調度、保安、消防等人員必須到位,做好盯崗工作。
(2)接到報告的運管機構領導,立即趕赴汽車站進行組織和調度,啟用儲備動力,將任務下達給有關單位,發放臨時客運標志牌,并在臨時客運標志牌“使用原因”欄內注明“執行道路旅客運輸應急任務”字樣,并加蓋具體發證運管機構印章。
(3)執行應急任務的單位,迅速安排人員和車輛,組織運輸。
(4)沿途運管機構對執行道路旅客運輸應急任務的車輛要提供方便,不得以無道路運輸證為由進行處罰。執行應急任務的單位完成任務后,應向運管機構匯報執行情況。
B、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火災、自然災害等危情時
(1)司乘人員、車主,要根據情況迅速撥打電話交警“122”、公安“110”、火警“119”、醫院“120”、運管“12328”進行求救,同時要積極展開自救,并迅速報告所屬公司及保險公司。
(2)各運輸企業獲悉本公司車輛發生危險情況后,了解出事車輛的地點、原因等基本情況,迅速由公司主要負責人帶人帶隊趕赴現場進行組織指揮救援,并安排專人及時收集情況報告所屬運管機構。
(3)運管部門接到所屬公司的危情報告后,要迅速啟動應急預案;成立危險情況處置臨時領導組;派出由領導參加的人員趕赴現場;協助公安等有關部門掌控好現場,搶救受傷人員及時與醫院和相關部門建立聯系,及時掌握事態的發展,并將情況續報上級運管機構。
C、政府指令性搶險救災、防控重點傳染病等緊急運輸時;
(1)領導組辦公室接到指令和報告后,迅速向領導組報告。
(2)領導組負責人在20分鐘內指令領導組所屬成員到位,送入緊急狀態。
(3)接到搶險救災令時,按照市委市政府、市交通局的統一指揮和安排,及時通知應急車隊執行搶險救災任務,應急車隊要在1小時內將所屬車輛組織到位,開赴搶險救災指定地點,執行搶險救災任務。
九、值班制度
春運期間,各縣(區)交通運輸局、運管所、客運企業和汽車站都要建立值班制度,構建通訊網絡,并認真組織落實。值班電話(包括手機)必須24小時開通,值班人員必須24小時在崗,不得擅離職守。值班領導要保障電話暢通。值班人員要明確職責,熟悉政策,掌握本轄區和本單位的運力儲備情況,遇到緊急情況立即向值班領導報告。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工作領導組辦公室值班電話:。
十、責任追究
參加道路旅客運輸應急保障工作,是全市道路旅客運輸管理部門及從業單位的義務,必須高度重視,積極參與,認真完成。對沒有按時制定或沒有有效落實應急預案的,對有關單位要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要追究相關領導責任。對拒不執行命令、玩忽職守、推諉扯皮的單位和個人要嚴肅處理。對執行上級命令不堅決,貽誤時機并造成惡劣影響的單位領導和責任人要從重處罰。
道路運輸專項應急預案 篇9
一、指導思想
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堅持以人為本、和諧發展的理念,從講政治、保穩定、促發展,維護好、實現好最廣大人民利益的高度,全力做好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救援和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
二、組織領導
市人民政府成立由主管副市長任組長,分管副秘書長、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公安、安監、民政、交通、建設、醫療衛生、交警、消防、保險、公路、運管、社保、農牧、農機監理等單位負貴人為成員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公安局交警文隊、交警支隊支隊長任辦公室主任,分管交通事故預防及處理工作的副支隊長任辦公室副主任。具體負責重特大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組織指揮和協調處理工作。領導小組下設現場指揮、事故調查、現場勘查調查、現場保衛、醫療救護、現場救援保障、善后處理、聯終接特等工作組,分工負責,密切配合,確保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處置工作有條不紊的進行。
三、工作職責
一領導小組職責。指導重特大通路交通事故的應急處置,協調縣區人民政府調用救援設備、物資和人員,必要時協調當地駐軍、武警部隊參加搶救和維護現場秩序。
二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負責重特大交通事故應急處置預案的啟動和緊急處置,綜合報告事故發生情況和善后處置情況,傳達貫徹領導小組的指令,組織召開新聞發布會,向社會公布事故有關情況。
三領導小姐各工作組職責。
1現場指揮組:由市重特大交通事故緊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組成,負責全面指揮和組織處置工作。
2事故調查組:由有關人民政府、安監、監察、公安等部門組成,對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單位、管理人員的行政管理責任進行調查并提出處理意見。
3現場勘查調查組:由公安局負責,嚴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程序規定,負責交通事故原因和肇事人的事故責任調查,對肇事者及肇事逃逸人員的布控、緝捕、訊問等工作,并可以聘請有關專家參與調查。必要時邀請人民檢察機關提前介入,會同公安機關開展現場勘查和調查取證工作,并根據調查情況提出處理意見,對構成交通肇事罪的依法追究肇事人和有關責任人的刑事責任。
4現場保衛組:由公安局負責,組織公安、交警、武警、駐軍、鄉鎮人民政府工作人員、民兵和附近村民搶救傷員,保護現場,疏導交通,維護現場秩序,對肇事者等有關人員采取監控措施,防止逃逸。
5醫療救護組:由衛生局負責,按照交通事故快速搶救機制的要求,組織調用各類醫藥物資、醫療設備、醫務人員,設置臨時急救場所,指導救援人員開展搶救工作,搶救費用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條規定執行,力爭將人員傷亡數顯降低到最低程度。及時向緊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人員搶救情況。同時,做好事故現場的衛生防疫工作。
6現場救援保障組:由交通局、建設局、民政局、運管局、農牧局、消防、交警、公路、農機監理等部門組成,指導協調事故發生地政府及時組織調用救援物資、運輸車輛、鏟車、吊車、概車、起重機等特種工程設備,負責清理障礙物,采取防護措施,為現場施救提供方便。并會同電力、電信部門做好事故現場的通訊供電工作,確保各種信息傳遞暢通。
7善后處理組:由公安、交警、民政、社保、保險、農機、肇事單位等部門組成,按照職責分工,依法做好保險理賠、死亡人員身份確認、遺物保管和認領以及監督檢查等工作,及時了解事故傷者及傷亡者家屬的意見和情緒變化,發現和處置事件苗頭。
8聯絡接待組:由事故發生地政府辦、安監、公安等部門組成,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協調各組之間的關系,接待安慰死傷者家屬及來訪群眾、新聞單位、上級部門,負責各種材料的上報下達,及信息反饋。
對交通安全管理存在隱患的肇事單位,安監局應會同交通、運管、交警等部門,組織人員深入車輛肇事單位進行整頓,教育從業人員從中吸取教訓,分析事故原因,強化管理,使各項交通安全措施落到實處,真正從源頭消除事故隱患。
對六個月內發生二次以上重特大交通事故,負有主要責任或者全部責任的專業運輸單位,由市安監局會同公安交警、交通、運管部門責令消除安全隱患,未消除安全隱患的機動車輛,交通、運管部門按照有關規定應采取措施,禁止未消除安全隱患的機動車輛上道路行駛。
四、預案啟動
市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對下列事故,應當啟動本預案:
一)發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或者100人以上重傷的事故。
二)發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的事故。
三)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10入以下,或者造成重傷10人以上50人以下,或者涉外人員死亡,或者副省(部)級以上領導傷亡的事故。
四)因自然災害地震、泥石流、塌方、水毀等造成道路上行駛的車輛翻車、著火、傷亡人數較多的交通災害。
五、信息接報
一各級人民政府和政府有關部門對發生上述所列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之一的要嚴格按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向省政府值班室報告災情和緊急重大情況的通知》和重特大事故信息報送程序規定,及時將涉及重特大交通事故的信息情況逐級報告上級人民政府和政府有關部門,并將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以及領導的指示及時傳達到全體處置人員,認真貫徹執行。
二各級安監、公安、交通、衛生、消防、運管、農機等部門要嚴格按照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全省政府系統值班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實加強值班制度,確保信息暢通,提高快速反應能力,并按各系統的有關規定,逐級上報事故情況。
三實行電話聯動,不論是哪一個單位接到交通事故報警或者交通事故急救電話的四臺之間相互通報和逐級報告上級政府及有關部門的同時,應及時趕赴現場開展施救工作。
六、現場處置
嚴格按照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勘查規范要求,建立安監、公安、交通、衛生、保險、農機、駐軍、民兵等聯動處置機制,妥善處置現場,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具體按下列要求處置:
一中心現場應當使用警戒帶或者反光錐筒設置隔離區域,并指派駐軍、武警、公安民警、運管人員、農機監理人員和民兵進行警戒,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指揮過往車輛減速行駛或者繞道行駛。
二遇有雨、霧、沙塵等低能見度氣象條件和冰雪惡劣天氣、彎道、陡坡、拱坡等視距受限的事故現場,應增設警戒標志和警戒人員,必要時封閉現場路段或者道路。
三有危險物品的車輛發生事故后,應雙向封閉道路,嚴禁無關人員、車輛進入。因專業施救需要移動車輛或者物品時,現場勘查人員應當告知其做好標記,待險情消除后再勘查現場,嚴禁險情消除前進入現場。
四遇起火、爆炸、劇毒物品等擴散時,公安消防、治安、交警和衛生急救等部門嚴格按照行業操作規程開展施救、控制和排除險情,需要封閉事故現場的由當地政府組織政府工作人員、民兵、村民協助公安、武警、部隊封閉現場,排除險情。
五因水災、塌方、泥石流、地震等毀壞道路而發生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市交通局和公路總段組織突擊隊搶修被毀道路,盡快恢復交通,確保救援車輛順利通行。
六勘查、救護車輛要服從現場指揮人員的指揮,依次停放在安全處,嚴防二次交通事故的發生。
七、工作要求
一各級人民政府和政府各職能部門特別是領導同志一定耍高度重視重特大交通本故應急處置工作,旦在本轄區內發生重特大事故,要立即報告,最短的時間內趕赴現場,組織人員開展救援和處置工作。
二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從大局出發,聽從上級政府和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服從人員調集和車輛、器材、設備的調配指令,各司其職,分工協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搶救和處理工作。
三參加應急處置人員必須堅守崗位,認真履行職責。對有令不行、行動遲緩、貽誤戰機或者玩忽職守,造成嚴重后果的依照《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和《省人民政府關于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追究當事人及有關領導的責任。
四對于在應急處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給予表彰獎勵。
道路運輸專項應急預案 篇10
第一條為防止本鎮因冬季冰雪天氣發生嚴重交通堵塞和交通事故,增強道路交通應急防御能力,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保障人民群眾正常交通秩序和生產生活,結合我鎮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本預案適用于本鎮行政區域范圍內發生大面積降雪、結冰及異常氣候時的道路交通保障應急工作。
第三條大竹鎮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大竹河公安派出所具體負責本預案的組織實施,任河汽車站及有關村委會、社區密切配合,做好冰雪天氣道路交通保障工作。
第四條冰雪天氣道路交通保障應急工作本著“預防提前,準備充分,部署周密,反應快速,協調聯動,處置果斷”的原則予以實施。
第五條鎮人民政府成立大竹鎮冰雪天氣道路交通保障應急指揮部,負責領導,指揮和協調全鎮冰雪天氣道路交通保障應急工作,督促檢查應急措施的落實情況,保證轄區內冰雪天氣道路安全暢通。
指揮長由鎮長馮小華擔任,副指揮長由賀信全、大竹河派出所負責人劉彬彬擔任,安辦工作人員賀信全、黨政辦公室負責人易春連為成員。
第六條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大竹鎮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內,由賀信全同志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冰雪天氣道路交通安全保障應急工作的組織實施以及匯報聯系工作。
第七條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應急工作職責和任務
(一)鎮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適時掌握氣象動態,冰雪天氣道路交通狀況,做好上下聯系銜接工作,服從指揮部統一安排。
(二)大竹河派出所負責維護冰雪天氣道路交通秩序,加強交通組織疏導,保證交通安全。
(三)任河汽車站必須配合搞好源頭管理,認真執行出站簽單,堅持“五不出站”制度,把關營運時間,禁止無牌無照車輛營運,無證駕駛及超速、超載、帶病疲勞行駛。
(四)認真落實轄區監控職責,凡遇冰雪天氣,鄉村道路禁止車輛通行,大臨公路監控責任人陳啟云、陳邦端、王永科、陳啟恒,大廟公路監控責任人陳啟云、唐令江,仙趙公路監控責任人陳啟云,大紫公路監控責任人方玉華、郭子飛,鐘太公路監控責任人李華明、陳先友,朱溪溝公路監控責任人冉從術、聶立雄、左玉公路監控責任人張興讓、羅先德,在建村道路誰組織誰負責安全工作。
第八條做好冰雪天氣前的準備工作,責任單位及人員分工落到實處,人人皆知,做好冰雪天氣前后對駕駛員、旅客安全行車常識的宣傳教育,動員機動車輛及旅客在冰雪天氣盡量減少出行,并配備防滑鏈等冰雪天行車的安全設備。
第九條同時強化通訊暢通,站內每天24小時有人值班。凡遇冰雪天氣,車輛通行危險時,指揮部(辦公室)及時作出禁止通行的決定,所涉路段責任人必須遵照執行。
第十條凡因工作責任不落實,工作措施不到位而導致工作失誤,造成嚴重后果的,按照有關規定追究有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道路運輸專項應急預案 篇11
第一條
為應對春運期間可能出現的各類突發事件,確保旅客運輸工作安全、有序、高效地進行,根據上級政府和部門的工作要求,結合我縣交通工作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
20xx年春運工作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切實落實“春運”期間安全生產責任制,做到指揮到位、人員到位、責任到位、物質到位、施救及時,要切實提高道路運輸事故快速反應和應急能力,最大限度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確保“春運”期間交通狀況安全、平穩、有序。各單位主要行政領導負第一責任,并層層建立春運工作責任制,一級對一級負責。
第三條
縣交通運輸局成立交通運輸系統20xx年春運工作領導小組,由王周xx局長任組長,褚同志任副組長,公路段、港航處、運管所、質監站、建管處、鴻遠公司、云龍公司、三友公司及局機關各相關科室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局運安科,曹建國任辦公室主任。春運期間聯系電話(傳真)。
第四條 交通運輸系統春運工作領導小組職責
1.貫徹上級有關春運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指示,指揮、協調全系統的旅客、物資等疏運工作,及時與縣政府和有關部門取得聯系,解決困難,協調行動;
2.部署全系統春運工作,檢查、督促各單位春運工作的準備、落實、開展情況,對存在的問題及時指出,并幫助糾正;
3.及時了解、掌握春運工作動態,及時處置涉及重大交通事故、旅客大量滯留、大量物資積壓、運力嚴重不足、水、陸交通嚴重受阻等重大突發、緊急事件,維護春運正常秩序。
4.做好春運結束后總結工作,處理在春運工作中失職和玩忽職守的單位、個人。
第五條 領導小組辦公室主要職責
1.了解、綜合春運工作中的各類情況和數據,擬定春運工作方案。
2.掌握氣象、水利等部門的各類通報、警報和信息。及時向局領導和有關單位報告、通報春運工作。
3.切實做好上下之間的信息傳遞和情況溝通,檢查有關單位春運安全工作落實情況及春運值班情況。
4.處置一般情況,并向有關領導報告。
5.總結春運工作經驗、教訓,及時上報春運工作總結及相關信息。
第六條 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春運工作主要職責
1.在政府和上級交通部門的領導下,做好春運的各項工作,確保春運安全、有序。
2.從自身實際出發,制訂春運工作應急預案。督促指導公路、水路運輸等管理部門,根據各自工作職責制訂春運工作應急預案。
3.及時了解、掌握本地春運工作動態,及時協調、處置各類突發事件,同時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和反饋相關情況;遇有重大突發、緊急事件,要在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及時組織力量消除隱患,以最快速度恢復正常的春運秩序。
4.高度關注行業穩定工作,暢通群眾訴求渠道,及時排查、化解行業矛盾和不穩定因素。
5.按照上級部門對春運工作的要求,加強值班,及時上報春運工作情況和信息。
第七條 交通運輸行業管理部門春運主要職責
1.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真落實和積極調動社會運力投入春運工作,保證在客流高峰期,不出現道路運輸旅客滯留現象,保證旅客能夠買得到票,乘得上車,走得安全和及時;加強春運安全檢查,加大安全監管力度,督促各運輸企業在春運前對司乘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活動;要按照“三關一監督”的要求,嚴把車輛技術關,對投入春運的車輛進行嚴格的技術檢查,嚴禁技術性能不合格的車輛參加春運;要加強對各客運站場的現場監督檢查,嚴格“三品”的查堵工作,嚴厲查處站外組客、甩客、賣客、宰客等違法違章行為,維護市場秩序;加強對貨運市場的監控,在保障煤電油運的基礎上,優先安排肉、禽、菜、果等節日物資運輸,確保節日物資運輸。
2.公路管理部門:要針對春運期間可能會出現大霧、雨雪和冰凍等惡劣天氣,做好應急預案;一旦出現惡劣天氣,迅速采取措施,保障通行,確保道路運輸安全、暢通;加大路面巡查力度,做好惡劣天氣條件下防雪、防滑、防凍的預防工作,配備必需的機具和防滑材料;在危險路段、施工路段要增設警示標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保證道路、橋梁的安全暢通;對主要干線公路的改造、養護路段要暫停施工,或采取措施保障通行條件,確保雙向通行;繼續加大對超限超載車輛的治理和執法力度,做到不消除違法狀態不放行。
3.港航管理部門:要開展春運安全檢查,查找安全隱患,及時落實整改;要密切掌握氣象、水利等部門的信息通報,遇大風、大霧、大雨等惡劣天氣,要及時通知船舶進港避風;要加強對航道、航標等設施的檢查和維護,及時處置航道受阻等突發事件,確保春運期間航道特別是主干航道的安全暢通;要加強水上交通執法,嚴厲查處在航船舶船員未穿救生衣、非客船載客、船舶超載運輸等違法航行行為。
第八條 運輸企業、客運站的春運工作主要職責
1.運輸企業:貫徹執行上級主管部門的指示、要求,配合運管部門做好運力征調工作;切實落實春運安全主體責任,加強車輛技術、運行管理,確保參運車輛技術狀況良好、GPS和行車記錄設備使用率達到100%;落實員工安全教育,提高從業人員素質;嚴格開展安全檢查,消除隱患;嚴格從業人員資質,確保符合標準的從業人員從事春運工作;要認真執行有關客運服務質量標準和規范,大力推行規范化服務,努力提高客運服務質量和服務水平。
2.客運站:嚴格執行“三不進站、五不出站”規定,即易燃、易爆和易腐蝕等危險品不進站,無關人員不進站(發車區),無關車輛不進站;超載客車不出站,安全例行檢查不合格客車不出站,駕駛員資格不符合要求不出站,客車證件不齊全不出站,出站登記表未經簽字審核不出站、未系安全帶不出站。落實“三品”的查堵制度和措施,專人負責、專人檢查,對于發現攜帶“三品”進站的乘客要在做好規勸教育的同時,嚴格阻止危險品上車。要強化安全門檢工作,要合理編制門檢計劃,落實門檢人員,防止門檢工作流于形式,確保每輛車的門檢質量,發現事故隱患及時排除;要把好車輛出站門檢關,杜絕車輛超載出站;在出現旅客壓站時,要維護好客運站現場秩序,做好服務工作;嚴格執行運價政策,杜絕亂收費、亂漲價等行為。
第九條 預案實施程序
(一)在大雪、暴雨、大風等惡劣氣候時
1.各單位要按照“三防”預案要求,做好惡劣天氣下的各項安全保障工作。
2.港航、道路運管部門必須根據氣象部門提供的氣象資料和預警信息,及時向各運輸企業提供氣象、水情等通報。
3.道路運管部門必須根據氣候條件,督促道路運輸企業合理組織運輸,落實防范措施。
4.港航管理部門必須密切關注水文與氣象的變化,加強巡航,適時作出荷載調整或終止運行;要根據船舶、浮動設施的技術性能、船員狀況、水域和水文氣象條件,嚴格按照適航水位,合理調度船舶,不得盲目組織生產和冒險航行。
5.公路管理部門要加強公路巡查,尤其要加強對公路橋梁、高邊坡、高檔墻、高路堤、臨水臨崖等道路重點部位和在建、養路工程的檢查,及時消除隱患;搶險隊伍、車輛、機具、物資應處于待命狀態,隨時應對突發事件。
(二)在旅客、物質積壓、運力不足、載荷受限或乘客情緒不滿時
1.公路運管部門應及時啟動本行業《春運應急預案》,協調各運輸企業,組織應急運力,參加積壓地的旅客和物質輸送工作,盡快使春運工作恢復正常秩序。在運力嚴重不足時,要及時做好協調跨區域運力的征調工作。
2.被抽調應急運力的企業應切實建立應急調度機制,真正能夠做到隨調隨到,確保能及時解決春運期間因突發情況而造成的客流和物資積壓情況。
3.運管部門要督促運輸企業做好宣傳發動工作,提高運輸周轉量。
4.運管部門應急旅客所急,切實為旅客解決實際問題,對情緒不滿的旅客,應耐心的做好解釋工作,同時及時處理旅客的投訴,維護社會穩定。
(三)在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時
1.及時啟動《xx縣交通運輸系統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工作程序。
2.交通運輸系統春運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到崗到位,并深入事故現場組織救援和開展善后處理工作。
3.縣交通運輸局在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組織、協調各部門開展救援工作,最大限度減小損失,盡快恢復春運正常秩序。
(四)在水、陸交通受阻,交通中斷時
1.各單位要堅持“先搶通、后完備,先干線、后支線”的原則,及時組織力量進行搶修排險,盡快恢復交通和正常春運秩序。
2.公路管理部門要按照上級相關要求,適時啟動預案,及時協調、督促公路管理部門組織搶修排險,盡快恢復通行條件。
3.港航管理部門要按照上級要求,適時啟動預案,及時協調和組織力量,疏通航道,恢復通行。
第十條 各單位應當建立報告制度。
從險情發生時起,要及時將險情具體情況和發展情況逐級向主管部門上報。險情結束后,要向局春運辦上報書面情況報告。
第十一條 做好溝通協調工作。
各單位要在政府和縣交通局的統一領導下,加強與公安、水利、氣象等部門的溝通協作,齊心合力,共同做好20xx年我縣交通運輸系統春運工作。
第十二條
各單位的領導和相關人員都必須自覺遵守本應急預案的相關規定,一旦發生險情,必須按預案規定立即投入化險工作,服從統一指揮,積極有效開展春運期間各項應急工作,盡最大努力為廣大旅客提供安全、便利、快捷、有序的出行條件,確保廣大人民群眾過上一個歡樂、祥和的春節。
第十三條
本預案自本年度春運啟動之日起實施。
道路運輸專項應急預案 篇12
為健全完善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系,規范和加強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有效應對道路運輸突發事件,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恢復道路運輸正常運行,制定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管理規定》《關于道路運輸應急保障車隊建設的指導意見》《交通運輸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暫行規范》《交通運輸突發事件信息處理程序》等相關規定。
1.3 事件分級
本預案所稱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災害、道路運輸生產事故等原因引發,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要客運樞紐1運行中斷、嚴重人員傷亡、大量人員需要疏散、生態環境破壞和嚴重社會危害,以及由于社會經濟異常波動造成重要物資、旅客運輸緊張,需要交通運輸部門提供應急運輸保障的緊急事件。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按照性質類型、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
1.3.1 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
(1)重要客運樞紐運行中斷
造成或可能造成運行中斷48小時以上,致使大量旅客滯留,恢復運行需要多部門協調,人員疏散需要跨省組織。
(2)特別重大道路運輸安全事故
客運車輛、危險貨物運輸車輛以及包含客貨運車輛在內的道路運輸安全事故,造成30人以上2死亡或失蹤,或100人以上重傷的事故。
(3)重要物資道路運輸應急保障
重要物資缺乏、價格大幅波動等原因可能嚴重影響全國或者大片區經濟整體運行和人民正常生活,超出事發區域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運力組織能力,需要跨省、跨部門協調。
(4)需要由交通運輸部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邊境口岸撤僑等其他突發事件。
以上四種情形,事發區域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難以獨立處置,需要協調相關省份、相關部門調動運力疏解,提出跨省域道路運輸應急保障請求。
1.3.2 Ⅱ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Ⅱ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
(1)重要客運樞紐運行中斷
造成或可能造成運行中斷24小時以上,致使大量旅客滯留,恢復運行需要多部門協調,人員疏散需要跨市組織。
(2)重大道路運輸安全事故
客運車輛、危險貨物運輸車輛以及包含客貨運車輛在內的道路運輸安全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失蹤,或50人及以上、100人以下重傷的事故。
(3)重要物資道路運輸應急保障
重要物資缺乏、價格大幅波動等原因可能嚴重影響省域內經濟整體運行和人民正常生活,超出事發區域市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運力組織能力,需要跨市、跨部門協調。
(4)需要由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其他突發事件。
1.3.3 Ⅲ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Ⅲ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
(1)重要客運樞紐運行中斷,造成或可能造成大量旅客滯留,事發區域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出跨縣域道路運輸應急保障請求的。
(2)客運車輛、危險貨物運輸車輛以及包含客貨運車輛在內的道路運輸安全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失蹤,或10人及以上、50人以下重傷的事故。
(3)發生因重要物資缺乏、價格大幅波動等原因可能嚴重影響市域內經濟整體運行和人民正常生活,需要緊急安排跨縣域道路運輸保障的。
(4)需要由市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其他突發事件。
1.3.4 Ⅳ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Ⅳ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
(1)一般客運樞紐運行中斷,造成或可能造成旅客滯留。
(2)客運車輛、危險貨物運輸車輛以及包含客貨運車輛在內的道路運輸安全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失蹤,或10人以下重傷的事故。
(3)需要由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其他突發事件。
1.4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對處置工作。
本預案指導地方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編制和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對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
已有國家專項應急預案明確的危險品道路運輸事故應對處置工作,適用其規定。
1.5 工作原則
(1)以人民為中心,安全第一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對的預警、預測,以及道路運輸事故的善后處置和調查處理應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把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不斷完善應急預案,做好突發事件應對準備,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2)依法應對,預防為主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對應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要求,不斷提高應急科技水平,增強預警預防、應急處置與保障能力,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提高防范意識,做好預案演練、宣傳和培訓工作,以及有效應對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各項保障工作。
(3)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以屬地管理為主,在各級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按照事件等級和法定職責,分工合作,共同做好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由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牽頭,結合各地道路運輸管理體制,充分發揮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的作用,建立健全責任明確、分級響應、條塊結合、保障有力的應急管理體系。
(4)規范有序,協調聯動
建立統一指揮、分工明確、反應靈敏、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工作響應程序,加強與其他相關部門的協作,形成資源共享、互聯互動的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實現應急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高效化。
1.6 應急預案體系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系包括國家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地方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及道路運輸企業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國家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交通運輸部負責制定、發布國家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2)地方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省級、市級、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按照交通運輸部制定的國家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在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和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指導下,負責編制、發布地方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報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備案。
(3)道路運輸企業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道路運輸企業根據國家及地方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要求,結合自身實際,負責編制并實施企業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報所屬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備案。
2. 組織體系
道路運輸應急組織體系由國家、省、市和縣四級組成。
2.1 國家應急組織機構
交通運輸部協調、指導全國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2.1.1 應急領導小組
交通運輸部在啟動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響應時,同步成立交通運輸部應對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是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指揮機構,由部長或經部長授權的分管部領導擔任組長,部安全總監及部辦公廳、部政策研究室、部運輸服務司、部安全與質量監督管理司(以下簡稱安質司)、部應急辦等部門主要負責人擔任副組長(部長擔任組長時,分管部領導擔任副組長),相關單位負責人為成員。
領導小組主要職責如下:
(1)組織協調Ⅰ級(特別重大)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明確應急工作組的構成,指導應急處置工作。
(2)根據國務院要求,或根據應急處置需要,成立現場工作組,并派往突發事件現場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3)根據需要,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應對突發事件的聯合行動方案。
(4)當突發事件由國務院統一指揮時,按照國務院的指令,執行相應的應急行動。
(5)其他相關重大事項。
2.1.2 應急工作組
應急工作組由交通運輸部相關司局和單位組成,在領導小組統一協調下開展工作,并在應急響應終止時宣布取消。應急工作組成員由各應急工作組組長根據應急工作需要提出,報領導小組批準。
(1)綜合協調組。由部應急辦或部辦公廳負責人任組長,視情由相關司局和單位人員組成。負責與各應急協作部門的溝通聯系;保持與各應急工作組的信息溝通及工作協調;搜集、分析和匯總應急工作情況,跟蹤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定時向中辦信息綜合室、國務院總值班室和相關部門報送信息;協助領導小組落實黨中央和國務院領導同志以及部領導的有關要求;承辦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2)應急指揮組。由部運輸服務司負責人任組長,視情由相關司局和單位人員組成。負責參加國務院組織的有關事故調查;組織協調跨省應急隊伍調度;協調人員、重要物資的應急運輸保障工作;協調與其他運輸方式的聯運工作;擬定應急運輸征用補償資金補助方案;承辦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3)通信保障組。由部通信信息中心負責人任組長,視情由相關司局和單位人員組成。負責應急響應過程中的網絡、視頻、通信等保障工作;承辦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4)新聞宣傳組。由部政策研究室負責人任組長,視情由相關司局和單位人員組成。負責對外發布應急信息;負責突發事件的新聞宣傳工作;承辦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5)現場工作組。由部運輸服務司、部應急辦等有關司局人員及相關專家組成,必要時由部領導帶隊。按照統一部署,在突發事件現場協助開展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并及時向領導小組報告現場有關情況。
(6)專家組。由道路運輸行業及相關行業技術、科研、管理、法律等方面專家組成。負責對應急準備以及應急行動方案提供專業咨詢和建議,根據需要參加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2.1.3 日常機構
部運輸服務司,作為國家道路運輸應急日常機構,在交通運輸部領導下開展工作,承擔有關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日常應急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1)做好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日常應急管理有關工作。
(2)接收、搜集、整理、分析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相關信息及預警信息,向部應急辦報送道路運輸應急信息。
(3)組織開展Ⅰ級應急響應相關處置工作。
(4)負責組織制修訂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5)指導地方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系建設。
(6)承辦領導小組交辦的工作。
2.2 地方應急組織機構
省級、市級、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
省級、市級、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可參照國家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組織機構組建模式,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成立應急組織機構,明確相應人員安排和職責分工。
3. 預防與預警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結合《交通運輸綜合應急預案》和本預案的要求做好突發事件的預防預警工作,重點做好對氣象、國土等部門的預警信息以及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相關信息的搜集、接收、整理和風險分析工作,完善預測預警聯動機制,指導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做好相應的應急準備。
預警信息來源包括:
(1)氣象、地震、國土資源、水利、公安、安監、商務、外交等有關部門的監測和災害預報預警信息,以及國家重點或者緊急物資道路運輸保障需求信息。
(2)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及相關管理機構有關道路運輸延誤、中斷等監測信息。
(3)其他需要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緊急事件信息。
4. 應急響應
4.1 分級響應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響應分為國家、省、市、縣四級部門響應。每級部門應急響應一般可分為Ⅰ級、Ⅱ級、Ⅲ級和Ⅳ級四個等級。
4.1.1 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響應
發生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時,由交通運輸部啟動并實施國家級部門應急響應,事發區域省、市、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分別啟動并實施本級部門Ⅰ級應急響應。
4.1.2 Ⅱ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響應
發生Ⅱ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時,由事發區域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啟動并實施省級部門應急響應。事發區域市級、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分別啟動并實施本級部門應急響應,且響應級別不應低于上級部門應急響應級別。
4.1.3 Ⅲ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響應
發生Ⅲ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時,由事發區域市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啟動并實施市級部門應急響應。事發區域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啟動并實施縣級部門應急響應,且響應級別不應低于市級部門應急響應級別。
4.1.4 Ⅳ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響應
發生Ⅳ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時,由事發區域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啟動并實施縣級部門應急響應。
4.2 響應程序
4.2.1 國家級部門應急響應啟動程序
(1)發生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或者接到國務院責成處理的道路運輸突發事件,部運輸服務司及時核實有關情況,并進行分析研究,第一時間向分管部領導報告有關情況,提出啟動Ⅰ級應急響應及成立相關應急工作組的建議。
(2)經分管部領導同意后,報請部長核準。由部長或經部長授權的分管部領導宣布啟動交通運輸部應對事件Ⅰ級響應。
(3)同步成立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長明確應急工作組構成;各應急工作組按照職責開展應急工作,并將啟動Ⅰ級應急響應有關信息按規定報中辦信息綜合室、國務院總值班室和相關部門,抄送應急協作部門,通知相關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
4.2.2 省市縣級部門應急響應啟動程序
省級、市級、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可以參照本預案,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本級部門應急響應級別及程序。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在啟動實施本級應急響應的同時,應將應急響應情況報送上一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在處理超出本級范圍的突發事件,需要上一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協調處置時,應及時提出請求,并按照前款規定及時啟動上一級別應急響應。
4.3 信息報告與處理
交通運輸部按有關規定向中辦信息綜合室、國務院總值班室及時報送突發事件信息。
交通運輸部和應急協作部門建立部際信息快速通報與聯動響應機制,明確各相關部門的應急日常管理機構名稱和聯絡方式,確定不同類別預警與應急信息的通報部門,建立信息快速溝通渠道,規定各類信息的通報與反饋時限,形成較為完善的突發事件信息快速溝通機制。
交通運輸部和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建立完善部省道路運輸應急信息報送與聯動機制,部運輸服務司匯總上報的道路運輸突發事件信息,及時向可能受影響的省(區、市)通報。
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響應啟動后,事發區域省級道路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將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報部運輸服務司,并按照“零報告”制度,形成定時情況簡報,直到應急響應終止;部運輸服務司應及時將進展信息匯總形成每日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情況簡報,上報領導小組,并抄送部應急辦。信息報告內容包括:事件的類型、發生時間、地點、發生原因、影響范圍和程度、發生勢態、受損情況、已采取的應急處置措施和成效、聯系人及聯系方式等。
4.4 分類處置
啟動Ⅰ級應急響應后,根據事件的不同類別,有效組織采取不同處置措施:
(1)應對重要客運樞紐運行中斷、重要物資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突發事件,應按照《關于道路運輸應急保障車隊建設的指導意見》(交運發〔20__〕682號)的規定,指揮調動國家應急保障車隊,協調事發區域附近省份應急隊伍,協調與其他運輸方式的聯運工作,事發區域地方應急組織機構及相關省份應急隊伍應積極配合,完成人員的疏散及重要物資的運輸保障。
(2)應對特別重大道路運輸安全事故,在做好上述運力組織保障的基礎上,還應按照《交通運輸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暫行規范》(交應急發〔20__〕238號)的規定,派現場工作組趕赴事故第一現場,指導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配合其他相關部門開展事故救援工作,同時組織選派相關人員和專家參與事故調查及處理工作。
4.5 響應終止
4.5.1 國家級部門應急響應終止程序
(1)經領導小組會商評估,認為突發事件的威脅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或國務院有關單位發出宣布突發事件應急響應終止或降級的指令時,由部運輸服務司商部應急辦提出終止Ⅰ級應急響應或降低響應等級建議,報領導小組組長核準。
(2)經報請領導小組組長核準后,終止交通運輸部應對事件Ⅰ級響應,或降級為Ⅱ級響應,同時取消Ⅰ級響應期間成立的領導小組及下設各應急工作組。
4.5.2 省市縣級部門應急響應終止程序
省級、市級、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本級部門應急響應終止程序。
4.6 后期處置
4.6.1 善后處置
事發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配合屬地人民政府,對因參與應急處理工作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恤;對因突發事件造成生活困難需要社會救助的人員,按國家有關規定負責救助。
事發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配合民政部門及時組織救災物資、生活必需品和社會捐贈物品的運送,保障群眾基本生活。
4.6.2 總結評估
交通運輸部應急響應終止后,部運輸服務司及時組織參與開展總結評估工作,客觀評估應急處置工作成效,深入總結存在問題和下一步改進措施,并報分管部領導。
省市縣級部門應急響應終止后,事發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要求,及時開展事后總結評估工作,客觀評估應急處置工作成效,深入總結存在問題和下一步改進措施,并按規定向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上報總結評估材料。
5. 應急保障
5.1 隊伍保障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按照“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平急結合”的原則,通過平急轉換機制,將道路運輸日常生產經營與應急運輸相結合,建立道路運輸應急保障車隊及應急隊伍。按照發展思路,將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體系建設同交通戰備工作有機結合。
5.2 通信保障
在充分整合現有交通通信信息資源的基礎上,加快建立和完善“統一管理、多網聯動、快速響應、處理有效”的道路運輸應急通信系統,確保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對工作的通信暢通。
5.3 資金保障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積極協調同級財政部門,落實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所需的各項經費;同時,積極爭取各級政府設立應急保障專項基金,并確保專款專用。
鼓勵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捐贈和援助。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建立有效的監管和評估體系,對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保障資金的使用及效果進行監管和評估。
5.4 應急演練
部運輸服務司會同部應急辦建立應急演練制度,組織定期或不定期的桌面應急演練,組織應急相關人員、應急聯動機構廣泛參與。
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結合所轄區域實際,有計劃、有重點地組織應急演練。預案至少每3年組織一次應急演練。應急演練結束后,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及時組織演練評估。鼓勵委托第三方進行演練評估。
5.5 應急培訓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將應急教育培訓納入日常管理工作,并定期開展應急培訓。
6. 附則
6.1 預案管理與更新
當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交通運輸部將組織修改完善本預案,更新后報國務院:
(1)預案依據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標準、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2)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機構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變化或調整的;
(3)預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
(4)在突發事件實際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進行重大調整的;
(5)預案制定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6.2 預案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交通運輸部負責制定、組織實施和解釋。
6.3 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道路運輸專項應急預案 篇13
一、組織機構和職責
(一)組織機構
鎮春運交通安全應急工作組負責春運交通安全應急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由鎮長羅勝華同志擔任鎮春運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成員有徐德仁、韓萍、陳曉飛、許小春、余斌、黎曉林、曾澎發、成新福、鐘旺、劉華美、胡海龍、黃小勇、郭俊仁。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春運交通安全應急工作的日常工作及負責外出農民工有序流動工作的組織、協調與監督。
(二)主要職責
鎮春運交通安全應急工作各成員單位負責春運應急工作的具體實施,具體職責分工如下:
鎮春運交通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應急預案的啟動、指揮、協調,督促、檢查有關部門執行應急預案的工作情況。
各村委會。負責轄區內應急工作的組織領導,及時向鄉春運交通安全應急工作,報告信息,協調組織對滯留人員的安置和救助工作。
派出所。負責維護客運站區域的治安管理,組織警力確保旅客進出客運站通道暢順和旅客生命財產安全,特別是做好防爆防火防恐等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在接到實施應急預案的指令時,及時增派警力迅速到達指定區域。
交警中隊。負責客運站及周邊道路的交通疏導,管制進出客運站的各種車輛,嚴厲打擊車匪路霸、擾亂了交通秩序等行為,嚴厲打擊無牌無照酒駕行為。在實施應急預案的情況下,做好滯留旅客的疏運和應急物資的運輸工作。
鎮城管大隊。負責集鎮街道的整治,對亂擺亂放、亂停亂占行為予以制止,規范集鎮秩序,保障集鎮的暢通。
黨建辦。負責春運政策、法規、安全知識的宣傳報道工作;在接到實施應急預案的.指令后,及時發布相關春運動態,引導旅客理性出行;充分發揮宣傳引導和輿論監督作用,增進人民群眾對春運服務的獲得感和認同感。
五云衛生院。在春運期間準備好醫療救護應急力量;做好各類流行疾病的防疫工作;接到實施應急預案的指令時,及時派遣醫療救護隊進駐客運站及旅客緊急疏散點,搶救傷病人員;做好傷員救護工作;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和救治工作,負責客運站的消毒和防疫工作。
民政所。負責安排好貧困地區群眾生活,做好集鎮中尤其是各交通樞紐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工作。
五云中、小學校。負責加強學生安全教育和校車安全監管,妥善做好學生寒假歸家返校工作,安排一定的場地作為應急安置點。
二、應急響應行動
(一)當因交通狀況導致旅客大量滯留,客運站正常秩序出現混亂的緊急情況時,采取如下應急措施:
1、客運站立即向鎮春運交通安全辦報告,并立即實施本單位應急,鎮春運交通安全辦加強24小時值班,各成員單位隨時待命,并定時向縣交通局匯報情況。
2、鎮春運交通安全辦組織力量指揮旅客向指定場所疏散,協調有關部門維護現場秩序,對車站地區及各進出道路實行交通管制。
3、鎮春運辦負責調配公路應急運力,緊急疏運滯留旅客。
(二)發生群體性騷亂事件情況時:
1、如運輸長時間受阻,滯留旅客聚集鬧事,現場執勤人員要及時做好勸導和秩序維護工作,并要立即向鎮春運辦報告,由春運領導小組組織鎮干部、公安、交通等部門迅速增派力量前往現場組織處置。對鬧事人員和其余故意破壞人員,要立即予以扣留,并移交縣有關部門審查處理。
2、當出現不法分子趁亂進行違法犯罪活動時,現場執勤人員要堅決制止,公安干警應將首犯抓獲并迅速帶離現場。公安部門要負責對不法分子進行監控、取證,為事后依法處理提供依據。
三、責任追究
執行應急任務的有關單位、人員必須無條件執行命令,對執行上級命令不堅決,因貽誤時機沒有按時完成任務造成后果的單位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要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四、附則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道路運輸專項應急預案 篇14
一、指導思想
建立統一、規范、科學、高效的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指揮體系,確保發生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環境事件時,我縣各有關單位和部門密切協同配合,及時妥善處置突發環境污染事故,有效控制或減輕環境污染。
二、基本原則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環境事件處置,遵循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分級響應、協同應對、條塊結合、以塊為主、措施科學、信息共享的原則。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縣境內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引發的各類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
四、預案啟動條件
1.因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發生泄漏,造成河流、水庫、湖泊等地表水體大面積污染或縣城水源地取水中斷的事故;
2.因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發生泄漏,受污染區域內存在人員傷亡、污染損失嚴重的事故;
3.其他因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發生事故,需要啟動本預案的。
五、組織領導和職責分工
1.指揮組織
縣政府成立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縣應急領導小組),負責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
組長:縣人民政府分管環境保護工作的副縣長
副組長:縣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主任
縣環境保護局局長
成員單位:縣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縣委宣傳部、縣監察局、縣公安局、縣環境保護局、縣消防隊、縣發改局、縣財政局、縣水務局、縣安監局、縣交通局、縣公路養護段、縣民政局、縣衛計局、縣氣象局、縣市場監管局、移動公司、聯通公司、電信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縣應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環境應急日常工作,辦公室設在縣環保局,辦公室主任由縣環境保護局分管副局長兼任。
2.領導小組職責
統一領導全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環境事件處置和調查,協調突發環境事件處置和救援預案實施,負責突發環境事件有關信息的統一發布。
危險化學品泄露環境污染事故發生后,縣應急領導小組組長或指派副組長及其他成員趕赴事故現場指導和協調進場施救,參與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組建的環境應急現場指揮組。
3.有關部門職責
(1)公安部門:按照事故現場救援指揮組的指令,負責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工作;協助衛生、消防等部門營救受傷人員,組織疏導和撤離危險區域內的無關人員;根據相關指令,結合事故現場情況,設置警戒區,嚴格管制進出事故現場的人員和車輛,預防和打擊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社會治安;采取有效措施控制肇事者及相關嫌疑人;負責事故涉及路段的交通管制工作,采取積極分流措施,避免次生事故發生。
(2)消防部門:負責實施現場搶險救災,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將事故傷者轉移到危險區域以外;在事故原因及事故車輛所載的危險物品性質特征未明的情況下,采取必要手段有效控制事故災害的蔓延,會同安監、環保部門對危險物品的'性質特征進行分析,采取正確的施救方法,直至完全控制災情。
(3)交通部門:負責加強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經營資質管理,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綜合性能檢測及道路運輸證管理、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管理,規范危險化學品運輸市場秩序;加強途經水庫、水源地及河流等重要路段安全設施建設,建立健全警告警示限速標志、減速帶、標線及防撞護欄、護墩、護坪、護墻、避險車道,實施公路安保工程和事故多發路段整治工程;協同公安、環保等部門做好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救援工作,組織應急運輸車輛,為應急救援物資、疏散人員提供道路運輸保障;協同安監部門對事故車輛裝載危險化學品駁載、轉移,妥善處置事故車輛;參與危險化學品運輸突發環境事件調查處理工作。
(4)衛計部門:負責危險化學品的毒性鑒定和危險化學品事故傷亡人員的醫療救護工作;做好防護指導,組織實施受污區域衛生防疫工作。
(5)安監部門:根據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類別,協調有關部門及當地政府、企業提供各類應急裝備器材,包括后勤保障工作;負責提出相關處置措施,解決救援過程中的專業技術性問題;負責指定危險化學品運輸的事故車輛的臨時停放場所,對妥善處置事故車輛提供專業指導。
(6)環保部門:負責對事故現場被污染的土壤、水源、空氣等進行監測,及時提供確切的環境破壞程度指數,為正確救援和防止擴散提供詳實依據和方案;組織對危險化學品泄漏事故可能誘發次生環境污染事故的防控工作。
(7)水務部門:配合交通部門對城鄉水源地、水庫、河流等水環境敏感區域內的公路設立警示標志;負責水庫、河道污染源的截流,協助進行污染治理,及時提供有關水文資料,參與開展地表水、地下水突發環境污染事件調查和評價,并做好環境污染事件地區群眾生活用水工作。
(8)市場監管部門:負責危險化學品及包裝容器的質量監督;對危險化學品的運輸罐體實物及安全閥質量、大罐小標、危險化學品的“混裝”等違規行為引發的各類突發事故,進行相關的技術鑒定。
(9)氣象部門:及時、準確提供發生突發事件區域的氣象情報資料。
(10)發展和改革部門:組織應急物資的生產、儲備和調度,保證供應,維護市場秩序。
(11)民政部門:做好救濟物資發放、危險區域內人民群眾的轉移安置工作等。
(12)通訊管理部門:負責應急通信指揮調度工作,滿足突發情況下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復工作的需要,確保通信安全暢通。
(13)新聞宣傳部門:負責突發環境事件信息發布的組織管理。按照領導小組確定的報道口徑,組織新聞單位,積極主動地對突發環境事件進行輿論引導并對信息發布審核把關。
(14)鄉(鎮)人民政府:按屬地管理原則負責行政區域內所有道路(包括轄區高速公路)危險化學品運輸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和救援的組織指揮。
六、預警與響應
1.預警
縣應急領導小組負責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引發各類突發環境事件的預警工作。預警工作按照“早預防、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及突發環境事件波及范圍、發展趨勢、危害程度,及時發布預警或提出相應的預警建議,組織實施相應的預警行動。
(1)縣政府應急辦建立危險化學品運輸聯席會議制度和通報制度。組織安監、公安、消防、交通、質監、環保、衛生等有關監管部門參加的危險化學品運輸聯席會議制度,定期通報危險化學品運輸管理情況。同時,建立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通報制度,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轉移聯單由所在地和接收地的公安部門核準后,將道路運輸轉移聯單連同詳細路線圖和運行時間表,移送安監、交通運管、環保部門等有關部門采取必要的防范應對措施。
(2)加強職責部門的監管職責,有效預防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一是公安交警部門要嚴把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的新車上戶關和車輛年檢審驗關,嚴禁不合格車輛非法上路;二是質量監督部門要嚴把槽罐容器檢驗關。對于槽罐車的載質量、容積和外形尺寸按介質實際密度進行核定,堅決杜絕“大罐小標”私自改裝行為;三是交通運管部門要嚴把運輸市場準入關,進一步強化運輸危險化學品企業責任,加強對掛靠經營行為的管理。
(3)交通、公路等有關部門在重要的城市飲用水地表水源及上游主要河流和人口稠密區的公路設置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警示標志,通過的涉危車輛應由交警部門對通過時間、路線、承運的危險貨物、重量等進行審批,并由交警部門通報沿線安監、公安、消防、環保等相關部門做好應對工作。
(4)縣政府應急辦為處置危化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單位發放應急通行證,有關的公安、交通運管部門等部門開設事故應急救援“綠色通道”,保證應急救援部門及工作人員在第一時間到達事故現場。
2.應急響應
(1)應急程序啟動
①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時,企業的主要負責人應當按照本單位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立即組織救援,組織人員立即趕赴事故現場。
②縣應急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后,符合預案啟動條件的,立即啟動預案。接到應急報告或指令后,各有關成員單位于15分鐘內派員出發,趕赴現場指導危險化學品突發環境事件處置和協助地方政府進行應急救援。
(2)現場指揮與控制
環境應急現場指揮組指揮污染事故現場處置工作。一是快速分析污染事故原因、發展趨勢、影響范圍,提出控制和消除污染源、防止污染擴散、信息通報與發布等方面的措施;二是指導協助縣環保部門開展應急監測,調查污染情況;三是向應急領導小組和縣政府應急辦報告突發環境事件處置進展情況等。
①掌握引發事件危險化學品的類別和特性,受污染區域及可能涉及范圍等,控制污染事故現場、劃定緊急隔離區域、設置警告標志;
②對已發生污染危害的污染源應采取一切可能措施,予以消除,并防止擴散、蔓延;
③指令環境應急救援隊伍進入應急狀態,環境監測部門立即開展應急監測,隨時掌握并報告事態進展情況;
④調集環境應急所需物資和設備,確保應急保障工作;
⑤統一協調相關部門的聯動應急,確保應急處置工作有序進行。
(3)信息發布
環境應急現場指揮組要組織有關部門及專家召開事故處理分析會,將分析結果及時報告應急領導小組及通報當地政府。按照國家和貴州省突發公共事件新聞報道工作有關的規定,及時、準確地發布有關突發環境事件信息。
七、應急終止
1.應急終止
污染事故的環境應急終止由應急現場指揮組根據監測數據報應急領導小組同意后實施,并以書面通知形式向應急處置有關部門下達應急終止指令。
2.現場恢復
污染事故應急處置終止后,配合當地政府組織現場清潔、凈化等工作。
八、信息報告
1.信息受理
縣人民政府及公安、環保等有關部門負責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引發突發環境事件信息的受理、接報,按照貴州省人民政府有關規定時限,逐級上報,并立即組織進行現場調查。
2.信息報告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事件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本單位報告;事件責任單位接到報告后,應當于1小時內向事件發生地縣級人民政府和公安、安監、環保等有關部門報告;逐級上報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
3.報告方式
突發環境事件的報告分為初報、續報和處理結果報告三類。初報從發現事件后1小時內上報;續報在查清有關基本情況后隨時上報;處理結果報告在事件處理完畢后上報。報告應采用適當方式,避免在當地群眾中造成不利影響。
九、后期處置
1.總結與評估
突發事件處置結束一周內,參與處置的成員單位應將事件處置工作情況的總結報告縣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必要時,縣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相關部門適時組成事故處置調查評估小組,開展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責任調查評估。
2.結案歸檔
全程詳細記錄污染事故過程、污染范圍、周圍環境狀況、污染物排放情況、污染途徑、危害程度等內容,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及時歸納、整理,形成總結報告,按照一案一卷要求存檔備案。
十、安全防護
1.環境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
現場應急人員根據危險化學品的特性,采取適當的安全防護措施。
2.事件發生地周邊居民的安全防護
(1)根據危險化學品、廢棄化學品突發環境事件的特點,危險化學品泄漏的擴散情況所涉及到的范圍設立警戒區,在警戒區域的邊界設立警示標志,安排專人警戒,除應急救援人員外,禁止他人進入警戒區。在通往事件現場的主要干道上實行交通管制;
(2)根據危險化學品、廢棄化學品突發環境事件的級別、影響范圍及程度,事發地氣象、地理環境、人員密集度等,確定事發地周邊居民疏散范圍及方式,迅速安排專人對周邊居民實施緊急疏散,在疏散或撤離的路線上設立哨位,指明方向,禁止人員在低洼處滯留;
(3)在事發地安全邊界以外,屬地政府設立緊急避難場所,對受災居民實施安置,并配備必要物資及應急裝備;
(4)選擇地形有利的位置設置急救點,對受傷人員實施現場急救,并配備具有防爆功能的救援器材;
(5)根據危險化學品泄漏突發環境事件情況,在更大范圍內向事發地周邊居民告知應急防護措施,減小事件的影響。
十一、應急保障
1.組織保障
設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中心并成立專門管理機構,確定專人負責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準備、預警、處置的各項協調管理工作。
2.技術保障
建立危險化學品應急專家庫,確保在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能迅速成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專家咨詢組,為指揮決策提供專業咨詢。
3.經費保障
設立環境應急專項經費,保障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基礎設施項目建設和日常運轉經費、突發事件處理經費,所需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
4.培訓與演練
定期組織應急救援和管理人員進行培訓和演練。編制演練方案,明確演練的課題、隊伍、內容、范圍、組織、評估和總結等。演練要從實戰角度出發,切實提高現場應急能力,深入發動和依靠廣大群眾,普及危險化學品環境安全知識和防護技能。
道路運輸專項應急預案 篇15
一、工作原則
1、貫徹“預防為主,防御與救助相結合”原則。執行以防為主,抗、防、救相結合的綜合減災方針。
2、實施預案組織原則。實行統一管理,局部利益服從整體利益,一般工作服從應急工作的組織原則。
3、雨雪等災害天氣應急工作的.紀律原則。應急、救災期間,領導組成員、關鍵和要害崗位人員必須堅守崗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離崗或脫逃。任何單位與個人都必須服從指揮和調遣,以提高防雨雪等災害天氣的整體效果,確保災害性雨雪等災害天氣應急工作的協調、有序開展。
4、堅持“快速報告、主動搶險”原則。災情發生后,領導組成員及相關單位負責人,必須在第一時間內向當日值班礦領導、礦調度室及搶險辦公室口頭或電話報告,并立即組織有效的救援工作,視礦井安全生產及職工生命為首要任務,把突發性災害損失降到最低點。
5、執行“場所等級供暖”原則。當雨雪等災害天氣,導致氣溫驟降時,物業公司必須按照場所級別實施供暖,保證礦三個井口不結冰、職工浴室常態恒溫不低于18℃。
二、工作機構
由礦黨政辦公室、調度室、地質測量科、宣傳科、機電科、運輸工區、供應科、洗運科、洗煤廠、通計中心、物業公司等部門,組成預防雨雪等災害天氣搶險救災工作指揮部。
總指揮:
副總指揮:
成員:
指揮部下設一個辦公室、五個小組。預防雨雪等災害天氣應急辦公室設在物業公司,副總經理兼任辦公室主任,成員由物業公司辦公室全體人員組成。災情處理組,房管中心主任任組長,房管中心書記、水暖中心主任任副組長,房管中心電工班、環衛班、土建隊,水暖中心地熱車間全體職工為成員;飲食保障組,餐飲中心主任任組長,餐飲中心副主任任副組長,餐飲中心食堂全體職工為成員;傷亡救治組,醫院院長任組長,醫院書記任副組長,醫院全體職工為成員;預警預報組,地質測量科科長任組長,地質測量科副科長任副組長,地質測量科全體科員為成員;秩序維護組,保衛科科長任組長,保衛科書記任副組長,保衛科全體職工為成員。
三、職責劃分
1、預防雨雪等災害天氣應急指揮部,負責突發災情的總協調、調度和指揮等全面工作。按照“五項工作”原則,全力以赴做好搶險、災情隱患排除等工作。
2、預警預報組負責超前與沛縣氣象部門聯系,發布天氣變化信息,相關信息應及時向總指揮匯報,并在礦公示欄公示和早調會通報。
3、應急辦公室負責應急預案制定、搶險值班安排、災情(含信息)上報、組織施救和資料保存等工作。并負責配合應急指揮部做好搶險,指令督辦、職能劃分職責的督導、隱患排除考核等工作。
4、災情處理組負責災情發生時的人員組織、物資保障、隱患排除、場所供暖、進展上報、搶險人員洗浴和友情敬告牌設置等工作。并在接到調度指令后30分鐘內,組織全體人員到指定地點對生產(含礦內廣場、辦公樓與采掘樓門前臺階、礦大門至工人村道路)、生活區主干道的積雪進行清除,保證職工上下班安全。與此同時,大小雪天氣應對辦公樓、采掘樓等人員走動頻繁的場所門前臺階,采取鋪防滑墊措施,提前做好友情提示。此外,水暖中心、房管中心應做好雨雪天氣來臨前,本場所(地熱車間、房管辦公樓前)樓梯、走廊的防滑工作,保證職工及辦理業務人員的上下安全。
5、飲食保障組負責災情發生時的搶險人員食品、飲用水的儲備及供給等工作。正常情況下,必須保證全礦職工一周的食品及飲用水儲備量(諸如:豬肉、牛肉、白菜、土豆、菜花、大米、面粉、食用油及蔥姜蒜等);非常態情況下(連雨雪天氣,導致路面積雪超過5厘米且結冰時),必須保證15天以上食品及飲用水儲備量。同時,負責本轄區門前臺階、庭院廣場區域積雪的清掃工作,保證職工就餐安全。
6、傷亡救治組負責災情發生時的人員傷情救治、器材配備和傷情信息上報等工作。當災情導致事故發生時,按照工傷救治緊急預案及程序組織施救工作。同時,做好本轄區路面、階梯、走廊等場所的積雪清掃、防滑友情提示、隱患排除等工作,保證患者就診行路安全。
7、秩序維護組負責災情發生時的人員疏散、治安保障和礦井安全生產的秩序維護等工作。當災情發生時,應按照先保證三個井口、生產及辦公場所、職工食堂、職工浴室的治安保衛工作,以防止不法分子乘機破壞。
8、機電科負責礦井三個井筒防寒、鋼絲繩不結冰、高壓閥路暢通及本轄區設施設備的保養和維護等工作。與此同時,負責災情發生時的臨時設備安裝及供電等工作。
9、洗運科、洗煤廠負責本轄區皮帶機走廊(含跨路)、各轉載點樓梯臺階的雨雪清掃、冰溜找掉及其他隱患排除(含友情提示牌設置)等工作。同時,洗運科聽從應急辦公室調遣,需出動鏟車時,應在10分鐘內趕到指定地點。
10、運輸工區負責礦三個井口風簾設置、場所保溫和井口鋼絲繩常態信息上報等工作。同時,井口信號、把勾等工種,應適時關注天氣變化。當天氣最低氣溫在零下攝氏時,必須堅持對三個井口的恒溫,鋼絲繩動態等逐級匯報制度,同步保證礦井安全生產。
11、黨政辦公室負責雨雪天氣外出車輛的防滑措施制定與執行、防滑物資配備及搶險車輛調度與安排等工作。當雨雪天氣路面積雪超過5厘米且結冰時,所有外出車輛必須使用防滑鏈,以保證外出車輛行駛安全。
12、宣傳科負責雨雪天氣來臨前,利用廣播、電視與網絡等媒體,對全員防范知識宣傳與教育等工作。此外,應協助做好雨雪災情發生時的職工隊伍穩定、災情跟蹤對上報道等工作。
13、供應科負責災情前應急物資(包括食鹽、清掃工具、草袋、負10#柴油等)的儲備與供應工作。同時,負責災情發生時,臨時急需物資的調集與供應,本場所樓梯防滑工作。
14、通計中心負責全礦通訊線路的維護和暢通。當災情發生時,超前做好臨時固定電話的安裝與暢通和移動電話信號保障工作。、
15、其他部門負責做好雨雪天氣來臨前,本場所或區域的防滑友情提示、防滑措施落實、隱患排除及積雪清掃等工作,確保本單位職工及辦理業務人員的行路安全。
四、相關要求
1、雨雪等災害天氣指揮部及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災害天氣防范應對工作,要以對企業和職工高度負責的精神,密切關注氣象變化,認真落實各項防范措施,確保應對及時有效。
2、各單位要統一思想,密切配合,聽從應急指揮部的調遣,并按照各自的分工,加大防范應對工作力度,確保應對工作、人員、措施、物資和資金五落實,切實維護好職工生命財產安全,保障礦井正常生產經營秩序,收好今年尾。
3、物業公司要突出抓好重點領域安全措施落實,要認真做好主要場所防寒防凍工作,定期對供暖設施、管道等設備進行檢查,防止出現大面積、長時間停運停供現象,保證一級生產場所的供暖(三個井口不結冰)、職工上下班不挨凍。
4、礦辦公室要高度重視雨雪、迷霧天氣時的交通安全,嚴格按照徐礦司經管13號《關于加強冬季安全行車工作的通知》要求,強化司機教育,狠抓措施落實,杜絕和避免交通事故的發生,特別是嚴禁酒后架車、疲勞駕車和超速駕駛等違章行為,保證行車安全。
5、物業公司要強化對在建項目現場安全監察,督促施工單位扎實、細致地做好各項防寒防凍及災害天氣處置措施編制,確保項目施工安全。
6、物業公司醫院要密切關注甲型流感及季節性疫情,采取針對措施,保障職工身體健康。
7、雨雪等災害天氣來臨時,各單位要加強值班值守工作,嚴格落實24小時值班和領導干部跟班制度。同時,值班人員必須保證24小時通訊暢通,按規定及時請示報告,不得耽擱延誤。
8、安全監察科根據本預案進行督察,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實現雨雪等災害天氣情況下的安全生產。
五、本應急預案自下文之日起執行。
道路運輸專項應急預案 篇16
為了有效預防實驗室污染,有效應對實驗室突發污染事件,保證實驗結果的科學準確,保障實驗工作人員的健康、生命財產安全,防止實驗室污染對周圍環境造成嚴重污染,加強檢驗工作的質量控制和實驗室的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環境保護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和《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本預案,確保一旦發生實驗室污染事件及安全事故時,能及時、規范、科學、迅速有效地控制。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檢驗科發生的、與實驗室安全相關的、危害科室工作人員健康以及社會公眾健康和社會穩定的所有事件。主要包括:
1.有毒有害化學試劑的實驗室污染事件;
2.工作人員受到實驗室內有毒有害化學試劑的侵害;
3.有毒有害化學試劑被泄漏出實驗室事件。
4.由于停電、火災等不可預測因素所引起的實驗室其他污染事件。
當出現以上適用范圍中的任意情況,啟動本預案。
二、應急管理小組
有危險品安全事件應急管理小組,科主任任組長,制定實驗室安全防護指導方針,規劃對實驗室的硬件建設、組織實施科學管理。在實驗室化學危險品安全事件發生時,決策指揮,調動人員,全面部署。發生突發事件后應急處理小組全體成員,應立即按實驗室污染突發事件處理的技術規范,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件、調查原因,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三、預防措施
1.加強實驗室標準化建設,對實驗室設備的配置、個人防護和實驗室安全行為應按《實驗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做出明確規定。
2.建立有毒有害化學試劑專庫,對于劇毒化學品建立嚴格的監督管理制度。
3.增強安全意識,合理完善實驗室安全的各項規章制度,消除安全隱患。實驗室工作人員應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和技術規范開展工作。
4.提高警惕,加強安全保衛,防止不法之徒盜竊有毒有害化學試劑,用于對人群進行化學恐怖攻擊,對公眾健康產生嚴重損害,影響社會穩定。
5.建立有效的預警機制,為各種有毒有害化學試劑建立檔案和使用紀錄,填寫準確。每次使用后及時登記,發現遺失或被盜,立即報告(見處理程序)。
2.建立檢驗科工作人員健康檔案,定期體檢。發現與實驗室安全事故有關的人員傷害應立即報告。
3.定期開展自查,及時發現安全隱患,發出預警通報。
四、應急控制措施
1.對實驗室安全事件綜合評估
1.1流行病學調查包括事件發生的原因、接觸人員的發病情況、引起疾病流行的可能因素等。
1.2對污染的物品、區域、侵害的人員進行采樣和檢測,以確定事件的性質與危害。
1.3對污染區及其周圍的地區進行衛生監測。對于有毒有害化學品、放射源的丟失或被盜事件,應監測生活資源受污染范圍和嚴重程度,現場調查和取證人員應采取適宜的防護措施。
2.現場控制措施
2.1根據實驗室安全事件發生的規模、危害的程度,可能波及的范圍,封閉或封鎖相關實驗室或實驗區。
2.2對于受到實驗室安全事件影響的病人實行就地報告,通過“綠色通道”送至實驗室人員感染救治點。對于事件中的高暴露人群根據實際情況進行預防性服藥、留檢、醫學觀察或隔離。在可能波及的范圍內,開展疑似病例的搜索,開展傳染源、傳播途徑及暴露因素的調查。
3.對于查明的有毒有害化學品污染的物品要對其進行封存和銷毀,緊急封閉公共飲用水源等公眾共用設施。
4.對受到污染實驗室等所有場所、物品等進行消毒處理,具體方法參照《消毒技術規范》。
5.樣本、菌(毒)種在運輸、儲存中被盜、被搶、丟失、泄漏的,承運單位、護送人、保藏機構應當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在2小時內分別向承運單位的主管部門、單位的主管部門報告。出現大量或毒性極大的有毒有害化學試劑丟失、并有跡象出現嚴重危害公眾健康事件時,應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必要進行人員疏散。
3.追蹤監測
追蹤事件可能波及的地區的高暴露人群,開展主動監測工作,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4.上報與部門協調
及時上報,報告程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的有關規定。對于有毒有害化學試劑丟失的事件,立即上報公安部門,并與相關部門密切配合,盡快查明下落。對于受到侵害事件的實驗室人員,積極與醫療部門協調,提供有關資料,盡早確診,盡早治療,把危害降低到最小。
五、應急處理程序
1.一般性污染應急處置措施
1.1如果實驗室發生有毒、有害物質潑濺在工作人員皮膚或衣物上,立即用自來水沖洗,再根據毒物的性質采取相應的有效處理措施。
1.2如果實驗室發生有毒、有害物質潑濺或泄漏在工作臺面或地面,先用抹布或拖布擦拭,然后用清水沖洗或時用中和試劑進行中和后用清水沖洗。
1.3如果實驗室發生有毒氣體泄漏,應立啟動排氣裝置將有毒氣體排出,同時開門窗使新鮮空氣進行實驗室。如果發生吸入毒氣,造成中毒應立即搶救,將中毒者移至空氣良好處使之能呼吸新鮮空氣。
1.4經口中毒者,要立即刺激催吐,反復洗胃,洗胃時要注意吸附、微酸和微堿中和、水溶性和脂溶性以及保護胃黏膜的原則。
1.5微生物感染性標本,菌種,菌種保存液泄漏時,先用吸濕材料吸干,在用20__mg/L的含氯消毒劑覆蓋1小時以上后,再按常規清潔。
2、嚴重性污染應急處置措施。
按照《中國公共衛生突發事件調查處理》第二章第四節急性化學性傷害調查處理的方法進行處置。
六、保障措施
1.技術保障:加強科學研究,提高科技含金量,強化實驗室規范化建設。
2.人員培訓:加強對涉及實驗室安全的監測與預警、疫情分析評估、流行病學調查、消毒隔離技術等方面的業務培訓。加強實驗室工作人員在法制化管理和法律責任方面的培訓。
3.監督檢查:實驗室要定期自查,建立實驗室檢查制度。
4.應急演練:應急演練工作每兩年不少于1次。演練工作應根據性質的不同分類進行。
道路運輸專項應急預案 篇17
為保障全市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以下簡稱“治超”)期間社會經濟的正常運行和流通市場的相對穩定,保證人民群眾生活必需品的供應,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組織領導
“治超”期間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工作要遵循“統一領導、分級負責、迅速反應、保障有力”的原則。全市“治超”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交通局)專門成立了運輸保障組(設在市運管處),具體負責全市道路運輸市場動態監測,對市場異常波動情況進行預警報告和應急處置。
組長:
副組長:
聯系電話:
各縣區交通局要成立相應機構,在“治超”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和領導下開展工作。
二、道路運輸保障組織工作職責
各縣區運輸保障組織要在同級“治超”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制定本縣區道路運輸應急預案,組織應急車輛做好運力儲備,負責對本縣區道路運輸市場異常波動情況進行監測,及時掌握運輸市場動態。一旦出現市場異常波動等情況,各級運輸保障組織要及時向同級和上一級“治超”領導小組報告。服從“治超”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指揮道路運輸系統和統一調配應急運輸車輛及人員,執行運輸保障任務,并加強組織監督。
三、道路運輸保障應急預案級次
根據市場出現的異常波動和運力緊張情況,按照影響范圍、強度和發展趨勢,將運輸保障緊急預案分為相應等級。市場異常波動情況是指人民生活必需品由于運力不足出現脫銷或工業生產原料、產成品由于運力不足出現供應緊張,導致生產企業面臨停產。黃色運輸保障緊急預案是全市大部分縣或漢臺區出現上述市場波動和運力緊張情況,市交通局應立即向市政府和省交通廳報告,由市“治超”領導小組發布黃色預警警報,啟動市級應急預案,并組織、協調、實施。各縣區市場出現異常波動情況后,縣區交通局應當立即進行調查核實和確認,并在1小時內向當地政府和市“治超”領導小組報告,啟動本地應急預案。
四、道路運輸保障車輛及人員
(一)車輛要求。道路運輸保障車輛儲備數量按以下原則執行:10萬人口以下的縣,應配備5輛5噸以上的貨車,每增加10萬人相應增加5噸以上貨車5輛。各縣區交通局啟動道路運輸保障緊急預案后,要立即調集應急運輸保障車輛,由市上統一核發《道路運輸特別通行證》。應急運輸保障車輛要在明顯位置懸掛《道路運輸特別通行證》,在執行任務時不得超限超載運輸,任務完成后應立即將《道路運輸特別通行證》繳回市交通主管部門,逾期不繳的,由市交通主管部門強制收繳。應急運輸保障車輛技術等級要達到二級以上,車輛使用年限不超過五年,嚴禁車輛和設備帶病操作。如果沒有符合條件的車輛或車輛不足,應向市“治超”領導小組提出支援申請。
(二)人員要求。應急保障隊伍應由駕駛員、押運員、裝卸員以及帶隊人員組成。駕駛員基本要求:政治合格、身體健康、駕駛技術過硬、證件齊全、熟悉有關政策法規。
五、市場異常波動情況的報告
各縣區交通局、道路運輸管理機構、運輸企業要建立和完善“治超”工作報告制度,明確責任,確保信息暢通,出現突發事件要及時上報市“治超”領導小組。報告內容:物價上漲及運力下降的`幅度、本縣區運力異動情況、需要市級支援的的申請要求及特別通行證的數量。
六、應急運輸保障工作機制
執行應急運輸保障任務的單位,在派出5輛及以上車輛或執行統一任務時,應由單位領導帶隊,10輛以上的由縣區運輸管理部門領導帶隊。執行應急任務所產生的運費由托運人承擔,執行基本運價,不足部分由各級財政給予補貼,免交車輛通行費,并行駛軍車通道。
七、值班制度
有應急運力分配指標的單位要建立值班制度,并認真組織落實。值班電話必須24小時開通,值班人員不得擅離職守。值班領導手機24小時開通。執行應急運輸保障任務的單位必須無條件執行市局下達的應急運輸指令。對貽誤時機并造成影響的單位和責任人要追究責任,并嚴肅處理。各縣區應于每日16時前將《執行應急運輸任務情況表》上報市道路運輸管理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