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安全工作應急預案
(2) 撲救液體物品火災,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滅火器、沙土、浸濕的棉被等,嚴禁用水撲救。
6、注意事項:
(1)火災事故重在保護人員安全,撲救要在確保人員不受傷害的前提下進行。
(2)管理人員應查明原因,如是電源引起,應立即切斷電源。
(3)火災后應掌握的原則是邊救火,邊報警。
(4)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滅火。
(三)、盜竊案件
1、處置事件的組織:學校負責人,學校值日人員,公安干警。
2、應急指揮人員:
3、報警程序:
(1)發現案件時應及時向學校負責人報告。
(2)重大案件向教育局領導匯報。
(3)經校領導同意后向公安機關報案。
4、處置措施:
(1)接報后,學校行政人員應迅速趕到現場,同時向有關領導報告。
(2)安排人員保護現場,同時向知情人了解被盜物品的名稱和數量,并做好登記。
(3)根據被盜物品的數量和價值,經請示后向公安機關報案。
(4)積極協助公安人員勘察現場,為偵破案件提供條件。
5、注意事項
(1) 此類案件一般內部掌握,知情者未經允許不得向外界宣揚。
(2) 注意保護現場,以便為偵破案件提供條件。
(3) 各級人員要做好工作,不要因此影響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學習秩序。
(四)、食物中毒事件
1、處置事件的組織:學校領導,值日人員,衛生室校醫,衛生防疫部門人員。
2、應急指揮人員:
3、報告程序:
(1)學校領導。
(2)教育局領導。
(3)根據事件需要,經領導同意后報告地方防疫部門。
4、處置措施
(1)發現情況后立即向學校主要領導和有關部門匯報。
(2)以最快速度將中毒人員送往就近醫院,情況緊急時經請示撥打急救中心電話“120”或“110”請求救助。
(3)由飲食服務管理人員封存現有食物,無關人員不允許到操作間。
(4)立即組織骨干教師組成陪護人員隊伍,由學校安排專人負責陪護,無關人員未經批準不準到醫療單位探視,以免影響治療秩序。
(5)根據領導要求,分別向上級主管部門和防疫部門報告。
5、注意事項
(1)穩定師生情緒,要求各類人員不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
(2)如有家屬來校探視,由學校領導及班主任做好家屬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事故發生后,要注意維護正常的學習秩序和工作秩序,組織人員做好食物中毒人員的思想工作。
(4)如有新聞媒體要求采訪,須經學校安排,未經同意,任何個人不得接受采訪,以避免報道失實。
(五)、活動安全
1、校內體育活動及其它大型集會必須在有安全保障的條件下進行,活動組織者負有安全管理責任,遇有偶發安全事件應立即組織處理。
2、組織學生 出外活動須按規定向學校履行報批手續,不經批準,擅自組織學生 外出活動,以違紀論處。
外出活動前要集中進行安全教育,要有詳細的安全預案,有得力的保障措施和足夠安全管理人員,并有明確的職責。要加強巡視,隨時清點人數,嚴禁單獨行動。返程時在規定地點清點人數,如使用車輛,隨隊老師必須跟車返校。活動結束后,組織者應立即向批準單位報告活動安全情況。
四、安全教育
安全工作重在預防,加強安全教育,強化安全意識是防范安全事故的重要措施。學校對全體教師、學院,各處室、班主任對本部門、本班級學生 要加強安全教育。安全教育應列為班級常規工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