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安全保衛工作應急預案范文(精選3篇)
幼兒園安全保衛工作應急預案范文 篇1
為維護幼兒園正常的教育教學程序,保障師生員工生命財產安全,促進幼兒園各項工作順利開展,切實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從幼兒園實際出發,特制定本預案。
一、 組織機構及職責
㈠ 成立安全保衛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組 員:
㈡安全保衛工作領導小組工作職責
1. 幼兒園發生或接到突發安全事故信息后,要在事故現場指揮救援行動,并及時向公安、交警、衛生、消防等相關部門匯報和請求援助。
2. 要本著“先控制,后處置,救人第一,減少損失”的原則,果斷處理,積極搶救,指揮現場師生離開危險區域。
3. 保護好幼兒園貴重物品,維護現場秩序,做好事故現場保護工作。
4. 做好善后處理工作,并按規定及時向上級和主管部門匯報。
二、 日常工作要求
㈠ 領導小組要定期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處理。
㈡ 幼兒入園、離園時,保安人員要在大門口巡視,幼兒入園、離園后及時關閉大門,防止無關人員進入幼兒園。
㈢ 幼兒園大門保持上鎖關閉狀態,有外人進入時,必須查明身份,做好記錄后方可允許入內。
三、 應急處理
㈠ 幼兒園內犯罪分子持刀行兇事件應急處理
1. 獲得事件信息的任何人都應當在第一時間向幼兒園領導報告,同時撥打110報警。
2. 幼兒園領導或任何工作人員立即組織現場人員,不惜一切代價建立警戒線,使犯罪分子無法靠近幼兒,防止事態擴大。
3. 集結優勢力量,攜帶防衛器械,與犯罪分子周旋、勸阻與制止犯罪行為,為警方援助贏得時間,在有利條件下設法制服犯罪分子。
4. 盡快把所有幼兒和無關人員撤離至安全區。
5. 救援受傷幼兒和其他傷員。
6. 實施事件現場警戒,阻止無關人員進入幼兒園,維護現場秩序,防范別有用心的人肇事,引導外部救援人員進入事件現場。
7. 事件發生后,幼兒園應立即向教育主管部門報告。
㈡ 幼兒園內發現可疑人物應急處理
1. 在幼兒園內發現形跡可疑、四處游蕩、可能作案的可疑人物,在場人員都應當立即向園領導報告。
2. 幼兒園保安人員和領導指派人員應立即對此人進行詢問,同時把他的行動限制在局部區域內。
3. 若此人自述進入校園的目的明顯缺乏可信度,無人證物證可疑證明,甚至說話前后矛盾、蠻不講理,保安人員應當將其帶入門衛室進行進一步盤問。
4. 若有證據證明此人是危險人物或犯罪嫌疑人,應立即打110報警,有警方帶走作進一步調查。
5. 若可疑人員在盤問是奪路逃跑,單位人員應當將其相貌、身高、衣著及其他特征和逃跑方向想警方報告,同時,幼兒園應當做好此人再一次闖入校園作案的思想準備。
6. 在整個過程中,幼兒園應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防范可疑人物使用暴力,要確保周圍人員的安全。
7. 幼兒園應把事件情況及時向教育局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㈢ 幼兒園內發現可疑物品的應急處理
1. 發現可疑的郵包或發現可疑物品的任何人員都要在第一時間向幼兒園領導報告。
2. 發現可疑郵包和可疑人員的任何人員,都不應當試圖打開或隨意擺弄它。
3. 幼兒園應當制定有專業知識和經驗的人員進行初步鑒別,判斷是不是危險物品,若不能排除危險物品,應立即打110報警情警方人員進行檢測和處理。
4. 若可以郵包和物品被警方確定為危險物品,幼兒園應立即在其周圍設置警戒線,無關人員應立即撤離,并采取嚴密的'防范措施。
5. 幼兒園應當配合警方組織人員在校園其他區域搜尋檢查,確定在校園內是否還有其他可疑物品。
6. 幼兒園應當配合警方開展各項處理工作,及時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幼兒園安全保衛工作應急預案范文 篇2
依照市教育局有關學校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以及學校學期工作計劃,扎實做好校園安全、綜治等各項工作,學校安保處工作計劃。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帶隊、誰負責,誰主辦、誰負責,誰檢查、誰負責,誰驗收、誰負責”的原則,確保校園安全各項工作得到落到。
一、工作目標
做好二個學期開學前校園安全工作部署,落實好新學期值日工作;召開好全校性的安全工作專題會議,加強對安全知識的培訓。值日教師要加強在熄燈后對住校生就寢的管理。安保處要指導和協同有關處室對學校安全用電、實訓設施安全使用、食品衛生等進一步加強進行定期的排查和改進。以交通安全、飲用水、食品衛生安全、用電與消防安全、上下樓梯安全防踩踏、學生假期安全、教育教學設備使用安全和學生心理健康為主要途徑,遵循“積極預防、科學管理、全員參與、各負其責”的方針,牢固樹立“居安思危、警鐘長鳴、常抓不懈”的思想,增強師生員工的安全防范意識,健全安全工作各項制度,拓展安全知識宣傳教育面,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長效機制,消除安全隱患,為全校師生創建良好的育人環境和校園安全環境,促進安全工作步入科學化、規范化和法制化軌道,保障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可持續健康發展而努力。
二、工作措施
(一)繼續完善常規安全管理機制。
1、繼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進一步完善學校的安全責任到崗到人制度,各重點部位消防設施均指定專人負責維護。對學校行政領導、教師值日和校園保安工作加強檢查監督。
2、嚴格實行安全隱患限期整改、督辦制度。認真落實每日巡查制度、每月安全隱患排查工作,使全校相關人員參與其中,對存在的安全隱患,必須及時地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
(二)重新修訂與完善學校校園安全管理相關制度。結合學校實際,進一步完善校園安全工作。
(三)健全完善安全工作管理網絡,進一步明確人員分工。根據教育部下發的學校安全工作規范中的有關職責與任務落實到每一個處室、每一個教職員工。
(四)扎實開展安全教育,增強師生安全意識。
1、繼續完善學生安全教育活動。
(1)繼續鞏固好各班級“一月一主題”的安全教育模式。每個月確定好一個安全教育主題,每個主題都應該有計劃、實施、總結或成果上報校安全處。
(2)上學期進行一次防震減災演練,下學期開展消防疏散演練,要求全體學生人人參與,提高學生的自救及互救能力。
(3)繼續通過安全紀念日、晨會、班會、校園宣傳欄、校園廣播、演練、講座等方式對學生進行不間斷的安全教育,增強全體師生的安全防范意識。
2、繼續加強對學校教職工的安全隱患意識與安全知識培訓。
(1)繼續組織教職工學習教育部下發的“學校崗位安全工作指南”以及學校各項安全制度及規定,使他們明確自己應負的職責和義務,進一步養成嚴格按制度、規定進行操作的良好習慣、工作行為。
(2)要加強對教師的師德教育和法律法規的學習,進一步增強教師依法治教的意識,規范教師的職業道德和施教行為,倡導民主和諧的師生關系,嚴禁體罰或變相體罰、侮辱歧視學生的現象發生。
(五)狠抓措施落實,加強技防,確保校園安全。
1、繼續完善技術安全防范。督促學校對校園內的監控設施進行檢修以及新設備的投入,確保監控設施起到安全保障。
2、加強學生上學、放學的交通安全事故的防范。進一步加強對學生的交通安全法規教育,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在周五放學這一時段,聯系警力維持學校門口路段的安全秩序,確保學生放學安全。對通校學生加強自行車交通安全教育,做到讓學生“平安上學,安全回家”。
3、狠抓用電、消防安全工作。火災事故的危險性大,極易造成群死群傷和重大財產損失,要以認真負責的態度,繼續按照《社會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標準的要求,把消防安全工作做細做實。一要加強安全教育,提高消防意識。二要加強逃生演練,增強自救能力。三要做好滅火器“三定”工作,要繼續外包專業消防保障公司對學校的消防器材的配備、更新和維護工作,確保消防安全。對于校園安全用電的擔憂越來越大。對學生不規范使用手機充電、電吹風等現象進行大規模的排查與安全教育。
4、與學生處、團委協作,加強學生法制教育。充分發揮法制副校長的作用,開展法制講座、法制報告。法制教育要堅持同課堂教學相結合,突出主渠道作用,開展毒品、預防愛滋病、反偽科學等教育活動。讓學校法制教育同家庭、社會教育相結合,擴大教育覆蓋面,把我校的學生的違法犯罪永遠保持在零狀態。
5、安全檢查工作仍然保持經常化、制度化。每個月安排至少一次的校內安全工作檢查,開學初與期末要分別安排一次安全大檢查,每季度要召開一次安全工作例會,在節假日開展安全專項檢查工作。加強對學校建筑物與學生活動設備設施安全、學生宿舍的管理、飲食衛生安全、交通安全、危險品安全及消防專項整治工作等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和薄弱環節應立即整改,及時消除各種隱患。
6、做好安全預警預報工作。根據季節、氣候變化對可能出現的各類安全隱患(“傳染病流行、雷電、臺風、霜凍等災害性天氣),及時發布安全預警,提醒學校及師生采取措施,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7、密切關注學校周邊環境。在學校外部,要密切關注學校周邊環境情況,及時發現并制止嚴重危害學生健康成長及人身安全的現象。要加強同相關部門的聯系,定期對學校的周邊環境進行專項整治,不斷優化學校周邊環境,促進學生健康成長。
8、學校安全工作要做深、做細、做實,盡可能為全校師生創造一個安全、穩定、文明、健康的校園環境。
幼兒園安全保衛工作應急預案范文 篇3
為認真貫徹落實市委會議精神,建立扶貧幫困長效機制,確保困難群眾真正得到關心和幫助,經街道黨工委研究決定,制定虹橋街道20__年幫扶困難群眾實施方案。
一、成立xx街道幫扶困難群眾領導小組,明確幫扶困難群眾標準,對社區低保、低收入家庭困難情況進行排摸和分類,制定幫扶標準,對低保戶、低收入家庭患重大疾病產生的醫療費超過該家庭收入的,即可納入幫扶范圍,增強幫扶工作的可操作性;同時開展項目幫扶,緩解困難家庭子女高中、大學階段的就學困難。構建三級工作網絡,按照“個人申請、公正評估、集體評議、共同幫扶”原則,建立由社區居民代表、社區居委會工作人員組成的社區扶貧幫困評估小組,分別負責困難對象發現、評議、調查、審核、上報等工作。
二、做好“一幫二”、“一幫一”、“二幫一“扶貧幫困工作,即:黨員領導干部每人聯系2戶貧困居民;普通黨員每人聯系幫扶1戶貧困居民;非黨員干部每2人聯系幫扶1戶貧困居民。要定期走訪,為所幫扶的貧困居民辦事實,有實效,制定個人幫扶計劃,有幫扶情況記錄。
三、建立社區單位長期結對幫扶工作機制。轄區各單位開展“扶貧幫困獻愛心”活動,單位采取與貧困居民“手拉手,結對子”的方式,結合貧困居民生活實際適時開展捐資助學幫扶就業、就醫、幫助解決生活困難等活動。
四、建立扶貧幫困考核機制。把扶貧幫困任務完成情況作為轄單位精神文明考核依據,對扶貧幫困工作扎實,取得實效的單位給予通報表彰,對領導不重視,工作不扎實的給予通報批評,并將黨員領導干部扶貧幫困情況列為年度考核,評先評優重要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