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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校園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發布時間:2023-07-18

關于校園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精選20篇)

關于校園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篇1

  為了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以下簡稱突發事件)的危害,在各類突發事件發生時,能夠及時、迅速、規范地進行應急處理,維護國家和社會的穩定,保障公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保障經濟發展,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天津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辦法》及有關法規規定,結合南開區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突發事件及其界定

  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的直接關系到公眾健康和社會安全的公共衛生事件。包括:重大傳染病疫情、影響公眾健康的自然災害、危害嚴重的中毒事件、影響公共安全的放射性物質泄漏事件、放射性危害事件、各種危害健康的恐怖襲擊事件、群體不明原因疾病,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健康的事件等等。轄區內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即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一)重大傳染病疫情

  1、發生鼠疫、肺炭疽、霍亂、傳染性非典型肺炎和禽流感暴發;

  2、發生動物間鼠疫,發生布氏菌病和炭疽等流行;

  3、乙類、丙類傳染病暴發或者多例死亡;

  4、發生脊髓灰質炎野毒株感染病例;

  5、發生罕見或者已消滅的傳染病;

  6、出現新發傳染病或者疑似病例;

  7、可能造成嚴重影響公眾健康和社會穩定的傳染病疫情;

  8、上級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重大疫情。

  (二)其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1、中毒人數超過30人或者出現死亡1例以上的飲用水、食物中毒事件;

  2、短期內發生10人及以上急性職業病或者職業中毒事件;

  3、有毒有害化學品、生物毒素等引起的集體性急性中毒事件;

  4、有潛在威脅的傳染病動物宿主、媒介生物發生異常;

  5、醫源性感染暴發;

  6、免疫接種、藥物預防引起的群體性反應或者死亡事件;

  7、嚴重威脅或危害公眾健康的水、環境、食品污染和有毒有害化學性物質泄漏等事件;

  8、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

  9、發生生物、化學、核和輻射等危害公眾健康的恐怖襲擊事件;

  10、放射性污染、丟失放射源和人員受超劑量照射等事件;

  11、自然災害引發的疫情或者中毒事件;

  12、上級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重大公共衛生事件。

  二、工作原則

  (三)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提高全社會防范突發事件發生的意識,按照預防為主,平戰結合的原則,落實各項防范措施。建立并實行對可能引發各類突發事件因素的監測、分析、預測、預警制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四)統一指揮、屬地負責

  在政府統一領導和指揮下,衛生局及有關部門要按照預案規定的職責開展工作。發生突發事件的區域內的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配合政府、街道辦事處、衛生局及有關部門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

  (五)快速有效、減少損失

  在突發事件發生時,要不失時機地做出快速反應,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盡最大努力和可能,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減少財產損失和社會影響。保障社會秩序的穩定,保障公眾生命健康與財產安全,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

  (六)依靠科學、加強合作

  開展突發事件防范和處置的相關研究工作。及時總結控制工作成效,溝通信息,推廣經驗,完善應急處理技術規范。積極引進先進技術和方法。科學、規范、有序地處置突發事件。

  三、組織指揮體系

  (七)衛生局成立應急處理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長由衛生局局長擔任,負責領導、指揮全區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衛生局。辦公室由疾病控制、醫療救治、衛生監督等科室、部門有關人員組成。負責組織突發事件的調查、處理和醫療救治工作。

  (八)成立評估和技術指導組織。分設突發事件評估組、醫療救護技術指導組、預防控制技術指導組和檢測技術指導組。各組由相應的專家組成。

  (九)衛生局組建醫療衛生應急隊伍。

  (十)衛生局組建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理中心,設在衛生防病站。

  四、參與突發事件處理的有關機構、組織職責

  (十一)衛生局

  1、負責草擬和修訂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并報政府批轉執行;

  2、組織協調衛生技術力量,防止、控制突發事件的蔓延和繼續發生;

  3、對醫療救治、預防控制措施的效果進行評估,根據取得的經驗,不斷完善各項防治方案;

  4、組織推動社會心理衛生、衛生科普知識宣傳、咨詢等工作,開展健康教育工作;

  5、組織突發事件處置相關人員的培訓;

  6、建立檢查制度。督導檢查本預案各項措施在平時或者突發事件處理過程中的實施情況。

  (十二)防病機構(含結防所)

  1、做好突發事件的監測報告與預警;

  2、確認突發事件性質。做出事件的發展趨勢報告和評估;

  3、負責核實疫情,提出疫點和疫區的劃定意見。參與對控制疫情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疫點、疫區消毒隔離等預防控制措施的落實。匯總、分析、評估疫情;

  4、建立緊急控制物資儲備庫。儲備消殺藥品、檢測試劑、防護用品和相關器械等;

  5、對突發事件預防控制效果進行評估后,提出改進建議;

  6、對醫療機構消毒、隔離工作進行技術指導和評價。負責對在醫療機構外死亡的傳染性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尸體進行消毒處理;

  7、具體落實對預防控制工作人員和醫務人員進行培訓;

  8、承擔社會心理衛生、衛生宣傳教育和預防醫學咨詢服務工作;

  9、依據有關規定實施其它疾病預防控制措施;

  10、承擔對應急處理單位的技術指導工作。

  (十三)衛生局衛生監督所

  1、參加突發事件的現場取證和違法事實的調查工作;

  2、監督檢查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措施或疫點、疫區預防控制措施的落實情況;

  3、監督檢查收治病人的醫療機構及有關衛生單位的消毒、隔離、防護和醫療廢棄物的處理工作;

  4、監督檢查醫務人員個人防護措施的落實情況;

  5、監督檢查醫療機構、疾控機構的疫情報告和突發事件中危害公眾健康,造成人員病、死、傷的報告情況;

  6、監督檢查公共場所消毒;

  7、監督傳染性疾病密切接觸者的醫學觀察,疫點環境的消毒的落實情況;

  8、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和使用單位的消毒產品、防護用品的質量;

  9、監督檢查學校、托幼機構和公共場所等預防控制工作;

  10、依法進行其它監督檢查工作。

  (十四)各級各類醫療機構

  1、按規定進行疫情報告和突發事件所涉及病例的報告;

  2、負責病人的診斷、治療和管理工作;

  3、負責病房消毒、隔離工作;

  4、對醫療機構內病人或疑似病人污染的場所、物品、排泄物進行衛生處理;

  5、負責對醫療機構內死亡的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尸體進行消毒處理;

  6、協同疾控機構或突發事件應急處理中心完成流行病學個案調查和相關檢驗物、樣品采集等工作;

  7、負責醫務人員的培訓和個人防護;

  8、進行疾病及有關防治科學知識的衛生宣傳教育工作;

  9、依據有關規定開展其它防治工作;

  10、建設符合應急工作要求的門診、病房。

  (十五)醫療衛生應急隊伍

  建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常備機動隊伍。由預防控制、醫療、衛生監督三部分組成。負責處置突發事件,參與和指導各級醫療衛生等機構進行應急處理。

  1、進行現場流行病學調查、檢測檢驗、事件的分析、評估和上報;

  2、協助和指導突發事件的現場救援、轉運和后續治療;

  3、督導各項現場應急處理措施的落實;

  4、開展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業務培訓和咨詢等。

  (十六)評估和技術指導組

  在突發事件發生后,成立評估和技術指導組,下設突發事件評估組及醫療救護、預防控制和檢測三個技術指導組;承擔社會心理衛生教育和咨詢工作。

  1、突發事件評估組:了解和掌握相關知識和信息,為公共衛生政策和法規的實施提供咨詢;預測突發事件發展趨勢,提出啟動和終止預案的建議;

  2、醫療救護技術指導小組:指導醫院的診斷、救治和醫療單位內醫務人員防護、消毒隔離等工作。負責重點病例的診斷。

  3、預防控制技術指導小組:指導防止突發事件危害進一步蔓延應采取的預防措施、流行病學調查、疫情統計報告、消毒隔離與個人防護等預防控制工作。

  4、檢測技術指導小組:指導并開展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事件發生的樣本采集、運送和病原學檢測等工作。

  (十七)突發事件應急處理中心

  1、突發事件發生時

  (1)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后,組織工作人員迅速趕赴現場,對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或相關人員進行流行病學調查、現場監測、現場采樣、疫點消毒等工作;迅速查找突發事件原因,并按照突發事件應急報告要求,及時報告。

  (2)提出防治措施、進行應急處理;協助各醫療單位進行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救治工作,對密切接觸者或相關人員采取有必要的控制措施;全面負責疫點、疫區現場的防疫控制工作。

  2、日常工作

  (1)對傳染病疫情和各類突發事件的信息資料以及其他國家、地區的相關疫情和信息資料進行收集、整理、分析、報告,為政府采取預防與控制應急措施提供科學依據;組織制定相關工作方案,收集、整理相關的技術標準、技術規范;突出突發事件的預警功能。

  (2)置備、儲存、保管突發事件所需應急設備、藥品器械,現場防護用品、通訊設備、交通工具等等。

  (3)對相關疾控人員進行技術指導和培訓;進行模擬演練并對演練結果進行評估。

  (4)組織開展社會心理衛生、突發事件應急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

  五、突發事件應急報告

  (十八)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及其醫務人員發現突發事件,必須在1小時內向衛生防病機構報告;衛生防病機構應迅速進行核實,并在2小時內報告衛生局和市衛生防病中心;衛生局必須在接到報告1小時內報至政府和市衛生局;政府在接到報告1小時內報至市政府。

  (十九)衛生防病機構在突發事件發生后,首次報告內容包括未經確認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或隱患的相關信息,應說明信息來源、危害范圍、事件性質的初步判定、可能原因、病例發生和死亡分布及可能發展趨勢和擬采取的主要措施。通過《國家救災防病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管理信息系統》上報。

  (二十)衛生防病機構在進一步調查基礎上,盡快做出階段和總結報告,階段報告包括事件的發展與變化、處置進程、事件的診斷和原因;總結報告包括對事件的發生和處理情況總結,分析原因和影響因素,提出今后對類似事件防范和處置建議。通過《國家救災防病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管理信息系統》上報。

  (二十一)衛生局(含衛生防病機構)在接到毗鄰地區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相關疫情通報后,要做好應對準備,必要時應及時通知轄區疾控和醫療機構。

  (二十二)發生職業病危害事故,發現嚴重威脅或危害公共健康的水、食品污染、有毒有害化學性物質泄露、發射性污染等特大、重大事故時,主管部門、當事單位、個人要立即向衛生局和有關部門報告。

  (二十三)任何單位和個人對突發事件,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六、突發事件分級(執行市級分級標準)

  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性質、危害程度、涉及范圍,突發事件劃分為四級:藍色預警、黃色預警、橙色預警和紅色預警。

  (二十四)藍色預警:

  1、發生腺鼠疫,一個平均潛伏期內病例數未超過20例;

  2、其他省市已有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發生、本市存在傳入可能,但未發現疑似或臨床診斷病例;

  3、發生霍亂,1周內發病10例以下;

  4、一次食物中毒人數30~100人,無死亡病例報告;

  5、一次發生急性職業中毒10人以下,未出現死亡;

  6、一次放射事故超劑量照射人數10~50人,或輕、中度放射損傷人數3~10人。

  (二十五)黃色預警

  1、發生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或周邊省市及地區疫情上升;

  2、1周內霍亂發病10~30例,或疫情波及2個及以上區(縣);

  3、1周內在一個區(縣)內乙、丙類傳染病發病水平超過前5年同期平均發病水平1倍以上;

  4、在一個區(縣)域內發現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

  5、一次食物中毒人數超過100人,或出現死亡病例;或食物中毒事件發生在學校、地區性或全國性重要活動期間的;

  6、預防接種或學生預防性服藥出現群體心因性反應或不良反應;

  7、一次發生急性職業中毒10~50人,或死亡5人以下;

  8、一次放射事故超劑量照射人數51~100人,或輕、中度放射損傷人數11~20人。

  (二十六)橙色預警

  1、局部地區發生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續發病例,或發生局部暴發;

  2、腺鼠疫發生流行,流行范圍波及2個及以上區(縣),在一個平均潛伏期內多點連續發病20例及以上;

  3、霍亂在一個區(縣)范圍內流行,1周內發病30例及以上,或疫情波及2個及以上區(縣),1周內發病50例及以上;

  4、乙類、丙類傳染病疫情波及2個及以上區(縣),1周內發病水平超過前5年同期平均發病水平2倍以上;

  5、發生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擴散到其他區(縣);

  6、預防接種或學生預防性服藥出現人員死亡;

  7、一次食物中毒人數超過100人并出現死亡病例,或出現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

  8、一次發生急性職業中毒50人以上,或死亡5人及以上;

  9、一次放射事故超劑量照射人數101~200人,或輕、中度放射損傷人數21~50人,或重度放射損傷人數3~10人,或極重度放射損傷人數3~5人;

  10、鼠疫、炭疽、傳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霍亂、脊髓灰質炎等菌種、毒種丟失。

  (二十七)紅色預警

  1、發生肺鼠疫、肺炭疽病例;

  2、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波及2個及以上區(縣),并有繼續擴散趨勢;

  3、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涉及多個省份,并有擴散趨勢,造成重大影響;

  4、發生新發傳染病或已消滅傳染病;

  5、一次放射事故超劑量照射人數200人以上,或輕、中度放射損傷人數50人以上,或重度放射損傷人數10人以上,或極重度放射損傷人數5人以上;

  6、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認定的其它特別嚴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七、應急處理

  當接到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藍色預警級別)報告后,衛生局應立即組織有關專家進行調查確認,并對疫情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進行綜合評估。必要時,向政府提出成立區級應急處理指揮部的建議。同時,迅速組織醫療、疾病控制和衛生監督機構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現場處理工作,并按照有關規定,向政府和市衛生局報告。

  發生較重、嚴重、特別嚴重(黃色、橙色、紅色預警級別)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立即報告市衛生局和市政府,并進行應急處置。

  (二十八)啟動預案

  1、當天津市突發事件達到黃色預警程度時,衛生局應急辦公室根據黃色預警的要求,將有關情況立即上報政府和市衛生局。

  2、當突發事件達到橙色預警、市政府決定啟動市級預案時,衛生局提請成立區級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并根據突發事件的類別和處理需要,設置由有關部門組成的若干工作組。

  (二十九)應急措施

  應急處理工作采取邊調查、邊處理、邊搶救、邊核實的方式,落實各項控制措施,有效地控制事態發展。

  1、區衛生局在征得區政府同意或批準后,緊急調集、調配各類人員、物資、交通工具和相關設施、設備進行應急處理工作。組織應急處理隊伍迅速趕往現場,開展醫療救護和疾病預防控制工作。

  2、進行流行病學調查。應急隊伍到達現場后,盡快制定流行病學調查計劃和方案,專業技術人員按照計劃和方案,對突發事件累及人群的發病情況、分布特點進行調查分析,提出有針對性的預防控制措施。

  3、實驗室檢測。衛生防病機構按有關技術規范采集足量、足夠的標本,送市級或區級實驗室,必要時送國家應急處理功能網絡實驗室檢測,查找致病原因,協助市防病中心的病原查詢和病因診斷工作。

  4、劃定控制區域。甲類、乙類傳染病暴發、流行時,區政府報經市政府決定,可以宣布疫區;經市政府決定,可以對甲類傳染病疫區實施封鎖。對重大食物中毒和職業中毒,根據污染食品擴散和職業危害因素波及的范圍,劃定控制區域。

  5、采取控制措施。根據突發事件類別和應急處理需要,按規定采取以下控制措施:病人和疑似病人隔離治療,密切接觸者醫學觀察,易感人群應急接種,疫點消毒,水源保護,污染食品追回和封存職業中毒事故物品等。

  區衛生局報請區政府可以依法發出公告,采取限制或者停止集市、x、影劇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動;停工、停業、停課;臨時征用房屋,交通工具;封閉被傳染病病原體污染的公共飲用水源等緊急措施。對流動人口進行預防工作,落實控制措施,對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采取就地隔離、就地觀察、就地治療的措施。

  6、追蹤調查。防病機構根據疫情線索,對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攜帶者及其密切接觸者進行追蹤調查,查明傳播鏈。并向市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通報情況。

  7、開展醫療救治。區衛生局按照醫療救治方案啟動指定的專門醫療救治網絡,開展病人接診、收治和轉運工作。實行重癥和普通病人分別管理。對疑似患者及時排除或確診。做好消毒隔離、個人防護和醫療垃圾處理工作,防止院內交叉感染和污染。要進行傳染病和中毒病人的報告。對因突發事件造成的病人,任何醫療機構不得拒絕接診。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中毒事件,按照相關的應急處理和醫療救治方案進行現場救援、病人轉運、后續治療工作。對新發傳染病作好病例分析與總結,積累診斷治療的經驗。必要時,請市衛生局或衛生部派出醫療專家組,參與和指導醫療救治工作。

  8、督察與指導。區衛生局負責對轄區內的應急處理工作進行督察和指導。

  9、普及衛生知識。針對事件性質,開展社會心理衛生、醫療衛生知識宣教,提高公眾健康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消除公眾心理障礙,開展心理應激和危機干預工作。

  10、進行事件評估。應包括事件概況、現場處理調查概況、患者救治概況、所采取的措施、效果評價等。

  (三十)終止預案

  根據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的進展和突發事件專家評估委員會的評估建議,市衛生局向市人民政府適時提出預案實施終止的建議。區衛生局報告區政府后,執行終止預案。

  八、工作保障

  (三十一)技術保障

  1、區衛生局負責建檔,列出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專家和技術人員的名單及相關個人技術檔案資料。同時列出相對應的第二梯隊名單及其技術檔案資料。

  2、區衛生局負責組織醫療衛生專業人員開展突發事件處理相關知識、技能的培訓。推廣最新知識和先進技術。建立考核制度。

  區衛生局按照預案的要求,在市衛生局指揮下,統一組織、定期安排各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演練工作。演練形式有:對單一突發事件從指揮到救治處理的全過程演練;局部演練;指揮系統、救治系統,涉及預案各系統、各單位、多發事件的全過程演練。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由有關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的系統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業務培訓。平時要針對不同學科舉辦培訓班。需要公眾參與的應急演練必須報市政府批準后實施。

  3、常規監測。加強實驗室建設,按照市衛生局的要求,建立統一的突發事件監測、報告組織網絡系統。包括:法定傳染病監測報告組織網絡、衛生監測組織網絡、實驗室監測網絡、監測醫院監測網絡、突發事件報告網絡等。

  4、醫療救治網絡。按因地制宜、平戰結合、防治結合的原則,建立醫療救治網絡。該網絡由指定的急救機構(包括市、區縣急救機構和院內急救機構)、綜合醫院、市、區(縣)傳染病專科醫院、后備醫院及職業病防治機構組成。針對可能發生的不同類別的突發事件,指定不同的醫療機構承擔應急工作。醫療救治網絡機構之間建立有效的橫向、縱向信息連接機制。

  5、信息系統。建立突發事件信息系統決策支持與指揮調度的技術平臺。承擔轄區突發事件及相關信息的收集、處理、分析、發布和應急處理工作。

  (三十二)物資保障

  1、建立已知可引起重大突發事件現場處理、診斷、治療和預防的常備儲存系統。包括:診斷試劑庫、血清庫、疫苗庫、藥品庫、特效毒劑庫等。

  2、建立與突發事件相關的診斷,救治儀器裝備儲備系統。

  3、建立應急物資信息管理系統。明確各種物資的儲備、運行、功能狀態標準,確保可迅速調配使用。

  4、健全應急物資資產更新規定和操作規范,并強制執行。確保應急物資使用時的可靠性。

  (三十三)經費保障

  1、為了保證我市突發事件應急反應機制的正常運行,區衛生局要建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專項基金,并建立相應的補充機制。

  2、每年公共衛生事業經費的比例占衛生事業費的比例應逐步提高到30%-50%;重大突發事件發生后,區衛生局財務部門應提供相應的經費支持,必要時,可向區政府申請專項撥款。

  (三十四)人員保障

  1、衛生局要組建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備隊,隨時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2、突發事件應急處理中心按照工作職責,配備各類專業人員,并保證工作人員的相對穩定性,保障日常工作正常運轉;

  3、充實專業技術人員,擴展傳染性疾病預防控制工作項目;

  4、不斷完善社區防疫網絡。

  5、第一中心醫院、第三醫院、第四醫院、傳染病醫院、海河醫院、醫大總醫院和兒童醫院等單位作為突發事件發生時,市級指定的應急醫療救治單位。

  (三十五)宣傳教育

  衛生局協調和組織有關單位利用電視、廣播、報紙、互聯網、宣傳畫、冊等各種形式對社會公眾廣泛開展突發事件相關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廣大群眾自我防護意識和能力。

  南開區防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部門職責

  一、環保局

  根據突發事件處理工作的需要,監管醫療衛生部門對醫療廢水、廢棄物進行無害化處理;監控醫療廢水、固體廢棄物處理方式和最終走向,記錄廢水、固體廢棄物產量、處理量、排放量并上報;督查醫療機構對醫療廢水處理設施和固體廢物焚燒設備的安裝和使用等工作。

  二、環衛局

  根據突發事件處理工作的需要,加強晨掃和日、晚兩次保潔工作,做好重點路段水洗壓塵工作。督查落實門前衛生責任制,做好全區垃圾轉運站的內外環境衛生和消毒,做到生活垃圾集中清運,日產日清;全天候開放轉運站并增加運輸車輛,及時接納重點區域的生活垃圾。搞好全區環衛公廁清掏、刷保、消毒工作。及時處理群眾熱線反映的問題。嚴格管理道路污染,大力處罰和處理違章飼養的家禽和家畜。根據需要,加強處理突發事件地域的清潔工作。

  三、公安南開分局

  協助有關部門,依法強制管理拒不服從監控隔離規定的被隔離人員和外部闖入人員。依法嚴肅處理嚴重擾亂救治秩序的違法人員。開展專項治理違章養犬行動。認真受理群眾舉報,做好查處工作;協助社區做好防治突發事件的宣傳工作。堅決打擊借機制造恐慌、造謠惑眾、哄抬物價、制售偽劣防護用品等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不法行為。必要時,選派警力全程駐守市傳染病醫院、防病站、醫學觀察所和突發事件發生地等重要場所,做好安全保障工作。

  四、愛衛會

  大力開展愛國衛生運動,清除四害,使蚊、蠅、蟑螂和鼠密度達到國家規定的標準,提高市容環境衛生水平;重點做好疫區及周邊地區的消毒工作,防止蚊、蠅、蟑螂和老鼠傳染病菌。

  五、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大隊

  大力治理外來商販違章擺賣等亂擺亂賣和違章占路擺賣;嚴格清理違法經營盒飯、快餐和露天制售餐飲的馬路餐桌及馬路燒烤;徹底清理全區干、支道路兩側的餐飲、食品制售企業的里空外賣和露天加工;大力查處和拆除違章建筑,特別是嚴格治理對外來人口的違章建筑。聯合有關部門,負責農貿、封閉市場防控工作的檢查。

  六、工商南開分局

  加強市場巡查,強化對防治突發事件藥品及相關商品生產經營的監管工作,依法嚴肅查處趁機制售假冒偽劣藥品及相關商品,哄抬物價等違法經營行為;及時查處借機進行違法經營的不法行為。加強農貿市場食品安全監管。

  七、建管委

  全面負責對轄區建筑工地及其外來民工的突發事件防控工作。督查各項防控制度的落實,專人負責各建筑工地外來人員的身體狀況、外出登記、民工駐地及重點部位的督查工作;一旦發現施工人員出現傳染病、中毒癥狀等,立即通報防疫部門,并立即進行對施工現場的消毒和有關人員的隔離。必要時,建立建管委、各建筑工地、衛生等職能部門負責人參加的例會制度,及時溝通信息,果斷處理有關防控問題。

  八、財政局

  強化預算管理,保障應對突發事件工作的經費,并及時足額劃撥。加強監督,確保經費專款專用。

  九、交警南開支隊

  做好突發事件防控工作的備勤工作,及時處理交通突發事件。做好對重點醫院和隔離區周邊的道路疏導,確保交通暢通;嚴格安全檢查。協助衛生等部門做好進津車輛所乘人員的體質監測和車輛的消毒工作;加強逐級報告制度。

  十、教育局

  全面負責轄區中、小學校和幼兒園師生的突發事件防控工作;督查系統單位做好教室、圖書館、食堂、實驗室、宿舍、廁所等部位的清潔、消毒工作,保證環境整潔,空氣流通,消毒到位。督查系統單位制定應對突發事件預案、防控工作措施和建立應急隊伍。督查系統單位設立隔離室;出現可疑癥狀立即報告有關部門,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消毒和隔離。普及防控知識,提高師生自我防護能力;按全市統一部署,調整教學安排,合理安排學生生活。

  十一、經貿委

  全力組織好突發事件防控期間市場供應,做好市場監控;督查所屬各經營單位的消毒、通風、依規購銷貨等防控措施的落實;聯合有關部門,負責大中型商場與超市的突發事件防控工作的檢查。做好突發事件預防、治療等工作必須的藥品、器械、消毒藥械、防護用品等物資的儲備和供應工作。

  十二、科委(科協)

  廣泛宣傳《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規,普及各種突發事件防治科學知識和方法,提高公眾科學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聯合有關部門,負責駐區大專院校、科研機構的突發事件防控工作的檢查。

  十三、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按照有關規定,協調市社會保障中心做好參保人員醫治突發事件涉及疾病的醫療保險和其他保險工作。

  十四、民政局

  做好老年公寓的預防和救助管理工作,做好低保人員和民政救助對象的疫病救治和社會救助工作。

  十五、武裝部

  協助街道辦事處做好基層武裝部的突發事件防控工作;組織民兵積極參加愛國衛生運動和防控突發事件宣傳教育活動;建立防控突發事件民兵應急分隊,建立預案,及時處理突發事件。

  十六、僑辦、民宗辦(外辦)

  負責區內歸僑僑眷、海外華僑華人、在區外國人及宗教活動場所突發事件防控工作,加強疫情預防和其他應急措施;建立出入境人員的疫情報告制度、

  十七、房管局(含物業管理辦公室)

  負責區域內各物業管理項目單位的突發事件防控工作。組建區物業管理項目單位突發事件防控工作聯絡協調組,開展互助和互檢,做到監控管理不留死角;作好小區居民的預防宣傳、保潔消毒和外來人員登記等防控工作;督查全區物業管理項目單位突發事件防控各項措施的落實;及時受理業主投訴。

  十八、物價局

  有效監控藥店、醫院、超市、市場經營的藥品和相關商品價格,依法從嚴處理拒不執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明碼標價規定和價格干預措施的單位和個人。積極采取有效措施,認真受理群眾投訴,穩定價格和群眾情緒。

  十九、文化和旅游局

  加強和規范網吧、歌舞場所、電子游戲廳等公共娛樂場所的管理;督查娛樂場所防控措施的落實情況。聯合有關部門,負責文化娛樂業的突發事件防控工作的檢查。

  二十、質量技術監督局

  認真做好突發事件防控相關產品的監督檢查,嚴厲打擊以次充好等制假售假行為;督查食品加工企業落實從業規定的情況。

  二十一、消防南開支隊

  做好執勤備戰工作;督查火災救援中心的各種防護措施的落實;做好參戰人員和器材裝備的洗消工作,防止二次感染。及時調集所需警力及器材,應對處理突發事件時出現的其他緊急情況。

  二十二、招商辦

  督促大中型企業落實防控突發事件總經理負責制,協助企業做好防控管理和防控知識的`宣傳工作,正確處理好企業生產經營和突發事件防控工作的關系。聯合有關部門,負責外資、合資企業的突發事件防控工作的檢查。

  二十三、宣傳部門

  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宣傳市區有關突發事件防控的指示精神,廣泛信息收集,全方位搞好對內、對外的宣傳報道工作;多角度、多側面宣傳突發事件防控的科學知識,營造全民參與共同抗擊的良好氛圍。

  二十四、供水、供電、商業部門(經貿委)

  負責保障醫療機構、衛生防病機構和醫學觀察留驗場所等部門的用電、用水和有關生活用品的供應。

  二十五、街道辦

  組織各街道辦事處做好社區突發事件防控工作;督查指導各街道辦事處突發事件防控措施的落實情況,發現問題幫助整改;及時協調街道辦事處與有關職能部門的關系,共同做好突發事件防控工作。

  二十六、衛生局

  組織協調衛生技術力量,防止、控制突發事件的蔓延和繼續發生;負責疫情監測并及時準確上報疫情動態;負責突發事件病例、確診及疑似病人的流行病學調查,提出疫點、疫區實施管制的建議;負責對密切接觸者進行醫學觀察,指導并實施消毒和隔離工作;醫療救治、預防控制措施的效果進行評估,根據取得的經驗,不斷完善各項防治方案;開展健康教育工作,組織衛生科普知識宣傳、咨詢等工作;組織突發事件處置相關人員的培訓和演練;督導檢查應急預案規定的各項措施,或者突發事件處理過程中的實施情況。

  轄區各部門都要做好相應的工作預案,并采取有效措施,確保系統內部防控工作到位。

關于校園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篇2

  為保障村民和外來住村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確保本村經濟社會的發展,營造安定、穩定的社會環境,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保障

  1、成立以書記為組長,村主任為副組長的抗災應急工作領導組,成員有:村兩委成員,各村民小組長、小學校長、聯防隊長、村衛生員、農技員、廣播員。負責領導、組織、動員全村的抗洪救災工作。

  2、以若干個村民小組的民兵排為單位,成立若干個抗災應急分隊,兩委責任人和組長為分隊責任人,負責各組的抗災救災工作。

  3、以聯防隊為主體,建立村緊急應急分隊,隊長(村主任兼)和副隊長(治保主任兼)為第一責任人,負責全村重點和突擊救災應爭搶險任務。

  4、以聯防隊成員組成村消防隊,隊長由聯防隊長兼任。

  5、成立應急救防隊,隊長(村書記):村衛生所醫生,各村民小組長(1名),預備役復退軍人(若干名),民兵若干名(每組2名)。

  6、村抗災應急突發事件領導組辦公室設在村委會值班室。負責領導抗災應急工作。

  治保主任:民兵營長兼任。值班員由聯防隊兼任辦公室主任、報警員(聯防隊員)。

  二、裝備配備

  1、確定小學校舍為救災集中安置點由校長負責。

  2、若干個應急分隊配備:鋤頭、鐵鏟若干把,高筒雨靴若干雙,三輪車或小車若干部及確定臨時應急可征用的摩托車等交通工具數部。

  3、小型消防車一部及配套器材。

  4、確定臨時征用對象(村民或企業),保證在緊急需要下能征用到:皮卡、小貨車或轎車等交通運載工具若干部,及時投入搶救急救工作,村書記、主任為第一責任人。

  5、擔架六副及村衛生所準備必要的急救器材和藥物等。

  6、確保廣播設施及上下聯絡的電話、手機的暢通,所專領導組成員及相關人員為責任人。

  三、抗洪

  1、預警工作

  接到上級預警時,應加強值班,做到上下暢通。水利管理員晝夜觀察全村水位及臺風變化,及時通報。廣播員不間斷發出預警或報警。確保網絡的暢通。檢查、補齊、落實所有應急裝備、工具車救災配備,保證以應急需。向事故易發地段的村民和各責任區的危房等重點部位發出警報,要求做好撤離準備。

  2、抗洪救災工作步驟

  ——全體領導組成員,各就各位,各負其職,確保:有備、有序、有效。領導、組織、動員村民全力投入抗災救災工作。

  ——組織應急分隊,將危房對象撤離到小學安置。先人后物,確保人員不傷亡,最大限度減少損失。

  ——各應急分隊負責各責任區重點部位(危房及地勢低洼區域)的疏散、撤離和監控。

  ——緊急按預案要求征召應急車、船、工具等搶救搶險裝備。統一調度,以應急需。

  ——組織應急分隊全村范圍內不間斷巡邏、監控災情,搶救突發事件。將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

  四、滅火工作

  1、警鐘常鳴:

  (1)平時通過廣播等多種形式,宣傳安全防火,報警要點,器材使用的消防知識,提高村民消防意識。

  (2)村消防車常維護,隊員常培訓,保證遇警能出,出警能用,用即見效。

  (3)各應設置消防器材的企業和個人,要確保消防器有效、便取,遇警互相支援。(4)村民應保證村內外所有道路暢通,不亂堆亂搭,堵塞道路。

  2、報警:

  (1) 村民或企業發現火警應立即報警:a、火警:119;村消防隊(聯防隊)和村委會值班室電話

  (2) 村委會值班室人員撥打119報警(以求萬無一失)

  ——向村抗災應急領導組報警(重點:書記、村主任)

  ——向龍湖鎮政府通報:通過廣播向全村報警,要求村民趕赴現場幫助滅火。

  3、滅火:(1)村消防隊應在接警的五分鐘內趕赴現場。

  (2)在家的村抗災應急領導組成員,應在2-3分鐘內趕赴現場指揮滅火:a、組織撤離相關人員,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搶救轉移人員和財產。 b、指揮村消防隊和村民,在“119”未到之前,根據現場情況,組織有效滅火。c、按照預案,組織各企業的滅火器支援現場。d、組織救護隊搶救和轉移傷員。

  (3)“119”到來后,積極配合,全面滅火。

  五、抗震

  1、有警地震:

  (1)及時組織村民有序疏散到村外安全地段(地勢偏高、不臨水等),時間允許下動員村民多帶上日常用品和食品。

  (2)組織各應急分隊逐戶過細,確保組不漏戶,戶不漏人。

  (3)組織聯防隊設卡,動員阻止村民回流。

  2、無警地震:

  (1)災情突發,領導組成員立即在所在地域(責任區)配合各小組長或民兵動員村民緊急撤離疏散。

  (2)情況危急,村中村民就近撤離較安全地點,初擬定:a、小學大操場、宗祠周邊曠野; d、大宮大埕、籃球場等。

  (3)能撤離至村以外的,要求撤離村外,確保更安全。

  3、震后自救:

  (1)第一時間向鎮、市通報災情,請求支援。

  (2) 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組織搜救:a、以各應急分隊為單位,逐戶點名、搜索,確認失蹤人員盡可能搜救。 b、緊急應急分隊(聯防隊)對重點地段搜救。 c、組織救護隊搶救轉移傷病員。d、堅持設卡,阻止無關人員回流,確保余生人員的安全。

  4、余震防范:

  (1)組織臨時生活安置領導組,多方設法組織必要的日用品和食品,供應群眾,共度難關。

  (2)多做工作,穩定村民情緒,安心在撤離地生活,待災情穩定后,組織自救。

  (3) 設卡把關,設法阻止無關人員返家,尋人取物,防止意外。

  (4)搜尋遇難人員,配合上級,妥善處置,同時做好遇難人員家屬的工作,穩定救災局勢。

  六、群體上訪

  1、平時多收信息,防微杜漸,發現苗頭及時疏導,息事寧人。

  2、事發時,在家領導組成員,重點是村兩委成員應立即趕赴現場:

  (1)第一時間報告鎮政府、派出所。

  (2)做好承運司機工作,爭取控制好運載工具。

  (3)深入群眾了解因。因勢利導,耐心和氣,做好勸導工作,穩定群眾情緒尤其做好重點村民的工作,避免事態擴大。

  (4)召集代表談,了解真相和真實要求,合理的給予承諾辦理或協助;對不合理的要求給予解釋,做好代表工作,再做群眾工作。

  (5)后及時向相關領導和部門匯報反映,解決處理好善后工作徹底化解矛盾。

  3、如事態無法控制,及時向鎮政府、派出所等請求支援,爭取主動,以防事態擴大化。

  七、聚眾斗毆和封建械斗

  1、第一時間向派出所或110報案,請求支援,并通報鎮政府。

  2、在家領導組成員迅即趕赴現場,指揮聯防隊和應急分隊:(1)立即隔離雙方人員,設法控制局勢,阻止事態發展。(2)組織救護隊搶救轉移傷員。(3)召集雙方代表做工作,先撤人后調解。(4)勸說雙方人員,退出現場,不讓重新集結,再生事態。(5)如事態可能無法控制,隨即請求派出所等支援,制止事態發展。(6)事態平息后,召集雙方代表調查、調解,化解矛盾。(7)造成后果的,事后配合派出所對相關人員進行教育、處理。

  八、重大治安和刑事案件

  1、第一時間向派出所和110報警,請求支援,即時通報鎮政府。

  2、在派出所人員到來之前:

  (1)組織聯防隊控制現場。

  (2)有必要時疏散周邊群眾。

  (3)設法控制犯罪(違法)嫌疑人,阻止其外逃,防止事態或危害擴大。發現疑犯逃竄,組織群眾圍堵。

  (4)救護隊盡可能快救治和轉移傷員。

  (5)配合派出所抓捕嫌犯,搜集證據,尋找人證等。弘揚正氣,打擊犯罪。

  九、災后自救

  1、組織所有撤離人員有序回遷,妥善安置因水毀、風毀火毀、震毀而無法回遷的人員和家庭。

  2、上報災情,爭取政府支持,確保生產自救工作順利進行。

  3、對部分受災嚴重的、生活、生產有困難的村民和外來人口進行適當的幫助,協助他們度過難關。

  4、修復水毀、風毀、火毀、震毀設施,確保恢復生產自救有堅實的保障。

  5、對受傷嚴重,家境困難群眾,給予重點照顧和救助(具體方案另定)。

  6、組織災后生產(具體根據受災情況另行部署)

  十、其他事項

  1、本預案未列的突發事件,可參照以上幾種情形靈活處理。

  2、本預案所涉及的各支隊伍,有時預案雖未提及,但在事發時也應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待命。

  3、領導組成員,誰先到現場誰就是現場指揮員,應負指揮責任。

  附則

  本預案可根據上級的新要求、新形勢和災情等具體狀況在實踐中進行必要充實和調整。

關于校園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篇3

  為迅速處置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在我縣行政區域內發生的以下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一)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一次造成重傷11人以上或死亡1人重傷8人以上或死亡2人重傷5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三)一次造成財產損失6萬元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組織領導

  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應急處置工作在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成立由縣長任組長,分管副縣長任副組長,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領導組,負責統一組織、監督和檢查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研究解決應急處置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于縣政府辦,由縣政府辦負責人任主任,有關部門負責人任副主任。主要任務是督促有關部門、單位落實領導組的各項決策、命令;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做好上情下達和下情上傳工作。

  為加強對事故現場處置工作的領導,成立現場處置領導小組,由一名副縣長任組長,事故發生地政府領導、事故車輛主管部門及公安、衛生、民政、交通、保險等部門負責人任副組長。現場處置領導小組下設四個專業組:

  (一)搶險組:由事故發生地政府負責,事故發生地政府負責人任組長。主要任務是組織當地公安派出所、武裝、民政、衛生等部門人員趕赴現場,及時了解、控制現場情況,搞好現場警戒,維護現場秩序,及時搶救、轉移受傷人員,隨時與縣領導組辦公室保持聯系,確保信息暢通。

  (二)救護組:由縣衛生局負責,縣衛生局局長任組長,各醫療、醫藥單位負責人任副組長。主要任務是組織醫療救護隊伍、車輛趕赴現場,設立現場臨時搶救中心,及時搶救、轉移受傷人員,調動醫療人員、器械、藥品參加傷員搶救工作。

  (三)事故調查組:由縣公安局負責,縣公安局局長任組長。主要任務是組織交警、消防等部門及當地公安派出所搞好現場警戒,維護現場秩序,疏導現場周圍交通,勘查現場,調查取證,并會同有關部門清理事故現場,撲滅火災,排除險情,恢復道路交通秩序,積極參加救護和理賠等工作。現場勘查可根據需要商請縣人民檢察院和縣監察局派員參加。

  (四)善后處理組:由事故發生地政府負責,事故發生地政府負責人任組長,保險公司、事故車輛單位或主管部門以及其他有關部門負責人任副組長。主要任務是轉移、安置因道路交通事故受損失的群眾,接待和安置前來參加事故處理的遇難者家屬,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和遇難人員的善后工作。

  三、處置原則和要求

  (一)事故發生地政府和公安派出所接到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報警后,在迅速組織力量趕赴現場的同時,要在1小時內核實清楚情況并向縣公安局報告,縣公安局迅速報告縣委、縣政府。

  (二)各有關部門接到報告或接到縣委、縣政府的通知后,要迅速組織力量趕赴現場參加現場處置工作。

  (三)首先到達事故現場的部門,要在盡量保護現場的情況下,全力搶救傷員和財物,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及違法犯罪分子趁火打劫。

  (四)縣事故調查組要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認真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五)事故賠償由相關保險公司及事故責任人(單位)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六)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各項處理工作結束后,各有關部門要寫出書面總結報縣領導組辦公室。

  建立健全我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機制,提高道路交通事故的應急救援能力,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和影響,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有序,維護社會穩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xx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制訂本預案。

  按照以人為本、預防為先、統一領導、快速反應、協同作戰的原則,強化搶險意識和大局觀念,服從指揮,各盡其責,保證處置工作高效、快速、有序進行。

  本預案適用的道路交通事故是指在我縣行政區域內發生并造成重大人員傷亡、產生重大社會影響,需要聯合相關部門共同實施救援和處置的道路交通事故:

  1.4.1事故后果已經或可能導致3人(含)以上死亡的;

  1.4.2運載危險物品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導致嚴重后果的;

  1.4.3境內路段因凝凍、風暴雨、濃霧、塌方、泥石流等惡劣天氣和地質災害及其它災害連續引發交通事故的;

  1.4.4導致市、省(部)級以上領導或者重要外賓傷、亡的;

  1.4.5其它可能引發嚴重后果急需聯合救援的道路交通事故。

  成立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由縣人民政府縣長任總指揮,分管副縣長、縣公安局局長、安監局局長任副副總指揮,成員由縣政府辦、教育局、財政局、衛生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環保局、供電局、文體廣電旅游局、電信公司、住建設、氣象局、消防大隊、武警中隊、公安局、交警大隊、安監局、交通運輸局、民政局等部門相關負責及各鄉鎮人民政府鄉鎮長組成,主要職責是統一指揮、協調本行政區域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組織有關部門實施聯合救援;及時掌握事故動態并按規定上報,完成上級交辦的任務;統一部署事件的信息發布、新聞報道及其它重要事項。

  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在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縣交警大隊大隊長任辦公室主任,相關人員負責具體辦公。聯系電話:。其職責為履行日常值守、信息匯總和綜合協調職能,在道路交通事故處置中發揮運轉樞紐作用。

  縣公安局及交警大隊:負責接警、現場處置、現場警戒勘查、組織救援、疏導交通、疏散群眾、調查取證、控制交通肇事人、實施交通管制、事故原因調查和認定、損害賠償調解、事故責任倒查和向上級報告情況等。

  縣安監局:負責對事故處置進行具體指導和協調各方關系,組織有關專家參加處置,協助公安局等部門對事故責任進行調查,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縣交通運輸局:負責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的公路交通保障工作,負責事故道路的搶險搶修,提供運輸車輛疏運事故現場人員及物資。

  縣住建局:負責事故現場的搶險搶修,組織搭建用于處置事故使用的臨時建筑,負責事故現場的城市道路、路燈、供水等公用設施的搶險搶修,提供排險物資器具與人員,確保道路暢通。

  縣衛生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傷員的醫療救護和醫療衛生保障工作,組織力量進行現場急救,并指導現場救護及防疫工作,確保“綠色通道”暢通無阻。

  縣消防大隊:負責事故現場滅火,破拆變形事故車輛、排除載運易燃、易爆、劇毒、易腐蝕等危險物品車輛因事故造成的險情。

  縣環保局:負責事故造成的環境污染處置及其污染程度監測,指導對危險化學品擴散、蔓延的控制工作。

  縣電信公司:負責救援期間的通訊暢通。

  縣氣象局:及時提供事故現場以及周邊范圍的天氣情況。

  縣供電局:負責現場搶險、電力輸送和排除電力遺留的安全隱患。

  縣民政局:協助做好死傷家屬及傷者本人的安撫、賠償工作,及時運送遇難尸體,妥善處理死者后事。

  縣政府辦:負責協調處理事故中傷亡的涉外人員的有關善后處理工作。

  縣文體廣電旅游局:按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部署,統一組織信息發布和新聞報道工作。

  縣教育局:負責協調處理事故中傷亡學生的有關善后處理和配合調查事故責任等工作。

  縣武警中隊:按照救援應急指揮部要求參與排險救援,協助公安部門維持現場秩序。

  各保險公司:負責因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車輛損失等財產的理賠工作。

  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縣政府立即組成現場指揮部,由縣政府分管副縣長擔任總指揮,縣公安局長任副總指揮,主要職責是盡快開展事故排險救援,減少人員傷亡和事故損失;向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報告事故發生和先期處置情況,提出增援要求和實施意見;組織現場善后處理,并做好事故調查;負責現場處置工作全過程的總結、報告。

  事故發生地的公安機關接到事故報案后,要核實信息的真實、準確性,一旦查明事故的死、傷人數或失蹤人數后,應按規定報告當地人民政府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通報同級協作部門,并按照規定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包含以下內容: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肇事車輛、人員情況;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態控制情況;接處警情況;報告單位。

  當地人民政府應急救援措揮部辦公室根據事故的嚴重性、影響范圍、可控性等要素,作出分析、研判,發布預警。

  一旦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最先接到報警的公安部門要在1小時內同時向縣應急辦、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并通報安監、衛生、建設、交通、消防、環保等相關部門,各有關部門接警后要立即派相關人員趕赴現場參與救援。縣應急辦及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按有關規定向上級政府及部門報告。

  道路交通事故發生或可能發生時,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接警的公安部門及事發單位應在第一時間及時、主動、有效地進行處置,控制事態,組織救援,并將事件和有關先期處置情況按規定在同一時間上報縣應急辦和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在接到事故信息后,趕赴現場指導,組織派遣應急處置隊伍,做好應急處理工作及啟動本預案的各項準備工作。

  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接到事故信息后,立即組織公安、衛生、消防、交通、安監、環保等部門實施救援,并開啟交通事故傷員搶救“綠色通道”,盡最大努力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如判定事故已經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嚴重社會危害時,應立即成立道路交通事故應急現場指揮部,批準啟動本級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處警救援人員應當攜帶必要的現場勘查器材、急救工具、安全防護器材,及時對傷員進行施救,指揮、引導車輛行人繞行,確保救援車輛道路暢通。如遇臺風、暴雨、濃霧、塌方、泥石流等惡劣天氣和地質災害及其它災害造成的交通事故,或運載危險化學品車輛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應當視情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緊急疏散周圍人員。

  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經核實確定為道路交通事故,立即報告縣政府分管副縣長批準后,啟動本預案。各有關成員單位相關負責人應在接到通知后立即趕赴指定地點參與部署實施救援工作。

  道路交通事故應急現場指揮部根據實際情況,可以請求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調集縣各有關部門力量和裝備組成救援工作組,趕赴現場參與救援行動。各有關部門在接到指令后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人員和救援裝備集結,選擇便捷交通路線和運輸工具,在最短的時間內到達救援現場。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可視情成立專家指導組、醫療救護組、環境監測組、后勤保障組等專業工作組,立即開展消除隱患、調查取證、傷員救治、污染監測、道路搶修等各項工作。

  事故救援結束后,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會同相關部門具體負責組織善后處置工作。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死亡人員進行善后處置,盡力醫治事故傷員,清理交通事故現場,恢復道路交通正常秩序。

  各保險公司及時趕赴事故現場,及時支付或者墊付搶救費用,開展應急救援人員現場保險和傷亡人員及財產保險的理賠工作。

  道路交通事故的新聞報道、信息發布、接待采訪等事項由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統一部署,縣委宣傳部負責把關和組織實施,新聞報道應堅持及時、準確、全面、客觀的工作原則。

  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公安部門應及時查明事故發生的原因,做出事故責任認定,依法追究交通肇事者法律責任。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工作自事故發生之日起40日內完成,并由調查組形成書面報告提交有關部門。事故調查報告提交之日起x日內,按屬地管理原則和干部管理權限對有關責任人員作出相應處理。

  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會同有關部門對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預防預警、應急響應、保障能力、協同作戰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總結經驗教訓,并向縣政府提交專項報告,為完善預案提供參考依據。

  縣公安局要完善“110”或“122”接警系統,并配備必要的應急備用設施和技術力量,建立健全并認真落實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信息收集、傳遞、處理、報送各環節的工作制度,確保信息報送渠道的安全暢通。網通、電信、移動、聯通等通信運營企業要做好應急過程中的通信保障工作。

  縣相關部門應建立處置道路交通事故裝備保障制度。消防車輛、照明、滅火、破拆等專用設備、器材實行專人保管和維護,滿足應急處置需要。儲備物資應存放于安全、交通便利的區域。各救援部門應健全應急制度,落實應急人員,配備以下相應裝備:

  縣交通運輸局:大客車2輛、大貨車2輛、大吊車1臺,用于疏散事故現場人員及物資設備。

  縣建設局:推土機2臺、鏟車2輛、挖掘機2部、裝載機2部、吊車3臺,用于坍塌事故現場挖掘和路面清障以及搭建臨時建筑的設備和物資。

  縣供電局:10KV帶電作業車1輛、x0KV柴油發電機車1輛,用于事故現場的電力供應,鋪設臨時電力線路的物資和設備。

  縣公安局:事故勘查車1輛、應急救援車輛10輛、指揮車1輛及相關通訊器材、防暴裝備、野外扎營裝備。

  縣消防大隊:消防車2輛、金屬切割機、液壓擴張器、滅火器材、強光照明、氧氣呼吸器、隔熱服、防化服、防酸服等防護設備及洗消帳篷。

  縣武警中隊:防暴裝備、通訊設備、野外露營裝備。

  道路交通安全預防和處置道路交通事故所需經費納入縣財政年度專項經費預算。應急救援工作所需設備資金由各部門提出預算,報縣政府批準后列入年度財政資金預算。

  各部門應建立處置道路交通事故應急工作組。工作組按照道路交通事故的具體情況和應急指揮部的要求,具體實施應急處置工作。

  鄉、鎮和交通、農業(農機)及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要利用電視、廣播、報刊、網絡等新聞媒體,廣泛宣傳道路交通法律、法規和道路交通事故的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的常識和辦法。在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考試中應當設置應急救援培訓的內容。

  各部門應切實加強對處置道路交通事故應急人員的日常教育和技能培訓,有針對性地開展人員營救、傷員搶救、車輛打撈、危險化學品處置和人員應急集結等科目培訓,提高處置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能力和水平。

  公安、交通管理、消防、醫療急救等部門應定期按應急救援要求組織演練。

  本預案是全縣處置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準備和響應的工作依據,各鄉鎮人民政府和縣直有關部門應遵照執行,并參照本預案,結合本部門、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或實施意見。本預案定期進行修改。

  本預案由縣安委會辦公室和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負責解釋。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關于校園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篇4

  第一部分總則

  為進一步提高我院在面臨突發事件時的應急反應和救護處置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維護社會穩定,保障公眾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杭州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和《浙江省突發公共事件心理危機應急干預預案》的規定,遵循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方針,貫徹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反應及時、措施果斷、依靠科學、加強合作的原則,結合我院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本預案的實施,明確在面臨突發事件發生時醫院各有關科室及工作人員的職責和任務,加強相互間的協調和銜接,提高應急處置和醫療救治能力,保障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正常醫療秩序。

  二、工作任務

  組建隊伍,完善設置;平戰結合,規范流程;強化培訓,模擬演練;有效應急,科學救治;督查落實,依法管理。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院范圍內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職工、病人或社會公眾身心健康嚴重損害的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以及因自然災害、事故災害或社會安全等事件引起的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第二部分應急準備

  一、健全組織

  為了強化危機意識,積極應對醫院在日常運營過程中發生的各類突發事件,醫院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組,由院長及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院長或其授權的分管院長擔任總指揮,負責對醫院內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各有關部門負責人應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有關工作。下設醫療救治組、后勤保障組和心理危機干預組,并明確各自的職責和義務。

  (一)應急處理指揮組

  組長:院長

  副組長:黨委書記(副書記)、副院長

  成員:院辦、黨辦、醫務科、護理部、科教科、人事科、財務科、總務科、搶救小組負責人

  下設辦公室,設在院辦。

  職責:

  (1)發生突發事件時,由組長發布應急處理指令,全面領導、組織協調各類應急處理行動,調用救治物品、設備和人員,按照有關規定,在2小時內向市衛生局報告事件情況以及緊急處理工作情況;(衛生局值班電話:,傳真:87032130)

  (2)認真貫徹、落實上級指示,研究制定應對各類突發事件的方案,落實病人診治、預防和控制等各項任務。

  (3)各相關部門的主任為第一責任人,針對本科室各崗位的工作性質和特點,及時排查并制訂相應的防范措施。

  (4)組織全院醫療力量,合理安排搶救與各項日常醫療工作

  (5)現場指揮搶救,協調各臨床、醫技科室及后勤保障部的配合。

  (6)根據搶救需要,與其他各行政部門保持密切聯絡,增加后勤、保衛等部門的支持。

  (二)醫療救治組

  組長:分管臨床副院長

  成員:醫務科長、護理部主任、門辦主任、搶救小組成員、各大科主任、大科室護士長、醫技科主任

  職責:組織安排醫療救治工作,協調有關專家會診,確定落實救治方案。

  (1)認真學習國家有關的各項方針政策及各種相關法規,服從醫院領導,努力完成上級布置的各項任務。

  (2)各成員必須保證通訊24小時暢通,外出要向醫務科、護理部請假。

  (3)平時堅持學習與各類突發事件相關的專業知識和技能。

  (4)及時將搶救過程向醫院領導匯報。

  (5)對突發情況處置完畢后進行總結,不斷改進應急搶救預案。

  (6)學習和掌握《杭州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預案》。

  (三)心理危機干預組

  組長:分管副院長

  成員:心理危機干預機動隊

  職責:根據浙江省、杭州市突發公共事件心理危機應急干預預案進行

  (四)后勤保障組成員名單

  組長:分管副院長

  成員:總務科長、藥劑科室主任、膳食科長、后勤服務公司負責人、設備負責人、倉庫管理員等

  職責:做好各類水、電、氣供應與物資保障,車輛協調安排,及時疏導人群、維護治安、保護事故現場等

  (1)平常與公用事業、公安、消防等單位建立長期的合作關系,將這些單位的聯系方法在院內公示,以便在自身無力搶險時,能及時得到外援支持;

  (2)維護正常醫療秩序,保障醫院工作人員和病人的人身安全

  (3)做好各類物資保障工作;

  (4)做好救護車輛的維護工作。

  二、監測與預警

  (一)對突發事件進行分類管理。醫院內突發事件可分為環境安全和公共衛生兩類,醫務科負責對公共衛生類突發事件(包括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職業中毒、醫院感染爆發流行、重大醫療事故等)的管理;總務科負責對環境安全類突發事件(包括水、電、醫療設施等的質量事故、水災、火災、臺風、地震、戰爭、動亂、恐怖事件等)的管理。

  (二)分類管理不是分開管理,各部門要注重信息互通、互相支持、各負其責、協調一致地做好應急事件的管理工作。

  (三)醫院所屬各科、部門均為突發事件的監測單元,每個職工均有監測的責任及報告的義務。

  三、報告與信息發布

  (一)建立突發事件應急報告制度。醫院職工對發生和可能發生突發事件及其潛在隱患均應在發現情況后立即報告相關部門。醫務科:6506(內線),85126506(外線);總務科:6067(內線),85126067(外線);院辦:6500(內線),85126500(外線);節假日休息報告院總值班:

  (二)職能部門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后應立即將情況報告醫院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院辦85126500),同時通知相關人員保持通訊暢通,做好應急準備;

  (三)醫院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組接到報告后,應根據情況立即組織力量對報告事項進行調查核實,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在自突發事件發生時計算2小時內向市衛生局報告。(衛生局值班電話87068568,傳真:87032130),同時根據事件性質與需要向屬地派出所、街道匯報。

  (四)任何科室和個人對突發事件,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五)醫院建立突發事件信息發布制度。由醫院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指定醫院發言人及時、準確、全面地發布各類信息,保證信息的透明度和權威性。

  (六)凡有下列情況,醫院的每一位職工都有義務在第一時間逐級向科室及院領導報告。

  醫院范圍內突然發生3人(含)以上重傷(車禍、爆炸、食物中毒等)等突發事件。包括:暴力或恐怖事件;火災、水災、地震、臺風等自然災害;各種原因引起的爆炸;各種建筑物倒塌和各類滑坡事件;遇有嚴重工傷、大批中毒、甲類傳染病、腸道傳染病及必須動員全院力量搶救的病員;丟失或損壞貴重器材、藥品和劇毒藥品;發現成批藥品失效或變質;發生病人逃跑、自殺或醫療事故爭議、醫療事故;接上級部門要求醫院進行院外搶救或心理危機干預任務;其他對公眾生命或健康構成嚴重威脅的各類突發事件。

  四、應急程序

  (一)院內急救

  1、個體突發事件:

  醫療線:

  (1)當醫院內任何一處發生或接受單個搶救病人時,立即實行就地搶救或盡快將病人移到離意外發生地最近的有救護和通訊條件的地方,實施緊急搶救。

  (2)相關專業的專家到位后實施進一步搶救,如發現病情需其他相關科室人員參加時,該醫師應及時向總值班報告病情。

  (3)對危重、疑難病例,總值班或醫務科組織相關專業的專家緊急會診,制定搶救方案和步驟。

  行政管理線:

  (1)醫務科、總值班接到急救信息后,即向分管院長或院長匯報情況,同時赴急救地點。

  (2)如病情復雜和緊急,需其他相關專業專家協助時,由院長、分管院長或醫務科長、總值班下令①呼叫相關科室主任;②開啟院內呼救系統;③通知院搶救領導小組成員。

  (3)醫務科或總值班,分管院長或院長接到上述緊急情況后,須趕到事發地點進行現場指揮、組織、協調。

  2、群體突發事件:

  醫療線:

  (1)當急診室接受了同一事件(或活動)有三人以上的急救病人時,除必要的搶救外,視病情輕重決定呼叫步驟:病情輕,先直接呼叫醫院總值班,后電話呼叫有關科室值班醫師:病情重,立即開啟院內呼救系統,后呼叫醫院總值班。

  (2)值班醫生接到急救信號后,必須立刻趕赴急救室協助搶救,臨時指揮由已到場中的相關科室職稱職務最高的醫師擔任。

  行政管理線:

  (1)醫院總值班接到急救信號后,應一邊趕赴急診室,一邊通知業務院長和醫務科,及時組織搶救小組成員到位搶救。

  (2)院長、業務院長組織醫務科、護理部、預防保健科、醫院感染管理科等相關職能科室和臨床醫技科室人員積極配合搶救。

  (3)預防保健科視事件發生的嚴重程度,立即報告區、市、省衛生行政管理部門。

  (二)院內急救

  1、信息接收窗:

  醫院急診科和/或事發地點→醫院總值班→院辦、醫務科→分管院長→院長。

  2、一般救治流程:

  (1)當信息接收窗口接到院外重大傳染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或其他突發事件醫療應急救治信息時,立即向醫院總值班匯報情況,總值班應及時向院領導匯報并根據急救情況向院辦、醫務科、護理部、預防保健科、醫院感染管理科、總務科、設備科等相關性質職能科室下達急救指令。

  (2)各行政職能科室接到指令后立即通知有關科室和人員,確定急救人員名單,準備搶救儀器和設備、藥品、車輛及后勤物資,院級搶救小組必須在接到指令后5-10分鐘內出發趕赴急救點,并及時將情況反饋至院長和/或業務院長。

  3、特殊救治流程:

  當接收到的信息情況緊急、責任或任務重大,院長和/或業務院長直接向有關人員和科室發出特別指令,下達急救方案。

  4、病人入院后,按院內急救流程圖執行。

  (一)突發事件發生后,相關職能部門應立即組織人員對突發事件進行綜合評估,初步判斷突發事件的類型,提出是否啟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建議。

  (二)啟動醫院應急預案,需經醫院領導批準,由應急指揮組長發布啟動指令。

  (三)應急預案啟動后,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為醫院最高領導,有權緊急調集人員、儲備物資、相關設施、設備等;必要時對人員疏散或隔離,并可依法對傳染病疫區進行封鎖。所有科室及個人應當服從指揮部的統一指揮,相互配合,精誠協作,各司其職,集中力量保證突發事件的有效控制,努力將損失減少到最小。

  (四)應急預案啟動后,后勤保障組要盡一切努力充分保證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所需的醫療救護設備、物資包括生活必需品的供應。藥房要保證藥品的供應。

  五、保障措施

  (一)通訊保障

  醫院應急醫療救治領導小組及應急醫療救治專家小組成員,各科室主任、護士長應保證通訊工具的通常。醫院各科室值班手機保持通暢,醫院在急診科設置急救呼叫系統。

  (二)隊伍保障

  大力加強醫療救治人才資源儲備,積極培養結構合理、訓練有素、德才兼備的各類醫療急救人才,重點培養一批有知識、有技能、有實踐經驗、高素質的高級醫療救治人才,特別需要加強復合型高素質現場應急醫療救治人才的培養。確保救治相關疾病的人員配備、專業培訓、病種管理及設備到位。人才的選拔、培訓要程序化、制度化。要創新醫療救治人才培養工作機制和優化環境,著力營造一個有利于優秀人才脫穎而出、健康成長、干好事業的良好氛圍,并切實改善工作條件,提高生活待遇,解決后顧之憂,穩定專業隊伍。

  (三)藥械保障

  要建立健全醫院突發事件醫療救治藥品器械等物資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系統。要建立健全藥品、救護設備、快速檢驗檢測技術和試劑、衛生防護用品和應急設施等應急物資的儲備制度,平戰結合,確保突發事件醫療救治所需的醫藥器械等物資的應急供應。

  (四)救治演練

  配合杭州市突發事件應急醫療救治領導小組組織開展突發事件應急醫療救治的模擬演練,確保掌握相關領域的最新知識和先進技術,演練內容包括:疫情報告、應急指揮、現場處置、醫療救治、個人防護等,以不斷提高我院應對突發事件醫療救治的總體應急能力和水平。同時根據本院實際情況經常性地開展應急醫療救治演練。

  六、督查落實

  醫院各職能部門應不定期地對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準備狀況進行督查并及時提出整改措施。

  七、善后總結

  突發情況一經處置完畢,應及時地進行善后總結,組織參與應急處置的人員總結工作的得失,對不足之處做出調整改進,形成新的預案。

關于校園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篇5

  為了提高本校預防和控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導和規范各類公共衛生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減輕或者消除突發事件的危害,保障全體師生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和校園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結合本學校實際,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工作目標

  1、普及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治知識,提高廣大師生員工的自我防護意識。

  2、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信息監測報告制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采取措施,確保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不在校園內發生蔓延。

  二、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宣傳普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治知識,提高全體師生員工的防護意識和校園公共衛生水平,加強日常監測,發現病例及時采取有效的預防與控制措施,迅速切斷傳播途徑,控制疫情的傳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統一領導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疫情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對于違法行為,依法追究責任。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成立學校突發共公衛生事件防治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指揮,協調與落實學校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領導小組組長:Y;副組長:S、W;成員:各處室長、年級組長、班主任。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主任:B;副主任:Z;聯絡員:D。

  3、快速反應,運轉高效

  建立預警和醫療救治快速反應機制,強化人力、物力、財力儲備,增強應急處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證發現、報告、隔離、治療等環節緊密銜接,一旦發現突發事件,快速反應,及時準確處置。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所指的學校突發衛生事件包括:集體食物中毒、傳染性疾病、群發性疾病等。

  四、事件預防

  1、學校要經常對飲水機、教學環境與生活環境進行自查,盡早發現問題,及時消除衛生隱患。

  2、增加衛生投入,切實改善學校衛生基礎設施和條件。

  3、采取有效措施,強化學校衛生規范化管理。

  (1)、化學實驗品貯存必須具備完善的安全措施,并落實專人、專鎖、專保管責任制,強化安全防范措施,防止投中毒事件發生;

  (2)、加強學校生活飲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病癥傳播;

  (3)、加強廁所衛生管理,做好糞便的無害化處理,防止污染環境和水源;

  (4)、大力開展愛國衛生運動,重點搞好校園衛生、教室衛生、廁所衛生,為學生提供一個安全衛生的學習和生活環境;

  (5)、做好計劃免疫的宣傳工作,配合衛生部門完成計劃免疫任務。

  4、加強健康教育,提高師生的防病抗病能力。

  (1)、按照上級教育部門的要求,落實好健康教育課,普及公共衛生知識,引導學生樹立良好的衛生習慣和生活方式;

  (2)、結合季節性,突發傳染病的預防,通過校報、黑板報、宣傳櫥窗等宣傳途徑,大力宣傳,普及防治突發事件及相關知識,提高師生的公共衛生意識和防治突發事件的能力;

  (3)、進行食品衛生知識和預防食物中毒的專題教育,增強學生識別腐敗變質食品、“三無”產品、劣質食品的能力,教育學生不買街頭無照、無證商販出售的各類食品;

  (4)、督促和組織師生加強體育鍛煉,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提倡合理營養,不斷增強體質。

  五、處理辦法:

  1、報告

  學校發生或者可能發生傳染病暴發、流行的;發生或者發現不明原因的群體性疾病的;發生或可能發生國家規定的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班主任、年級組長必須在5分鐘內向學校領導小組報告,領導小組在10分鐘內向賽罕區疾控中心和市教育局報告,并組織教職工施救及學生自救,努力將人員傷亡減少到最低程度。

  2、到場

  學校領導及有關人員必須在10分鐘之內趕赴事故現場,聽取事故匯報。召集領導小組應急處理會議,采取應急措施全力組織搶救,做好現場指揮、事故調查、善后處理工作。維持秩序,救助師生,保護現場,監控險情。

  3、處理

  協同有關部門做好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中受傷師生的隔離、傳染病防治、醫療救治工作,配合調查取證,并及時與受傷學生家長取得聯系,做好受傷學生家長的安撫解釋工作。依靠政府、配合有關部門進行事故的調查處理,協調賠償,努力維護學校和社會的穩定

關于校園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篇6

  為進一步加強我公司道路運輸安全管理工作,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法》和廣州市交通委員會以及廣州市白云區交通局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公司當前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本公司特別要強化事故隱患整改,從工作上加強安全管理力度,進一步實現安全管理預案化、規范化,建立我公司道路運輸安全長效管理機制,使公司安全狀況進一步好轉,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按照道路運輸安全的要求,公司從思想、預案、紀律、作風、隱患、措施和整改來執行工作,做到嚴把三關和一加強。即嚴把“從業人員資質關,管理人員資質關、車輛技術關”,加強對駕駛員行為和安全責任預案的監督,深入排查安全隱患。提高從業人員安全駕駛技能和安全意識,消除危及安全行車的不良現象,全面提高我公司安全管理水平。

  具體做到以下幾點工作:

  一、切實增強做好道路運輸安全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

  安全工作與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息息相關,黨和國務院歷來十分重視。道路運輸安全工作責任重大,任務艱巨,必須引起高度重視。公司各工作人員必須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充實人員,明確責任,克服麻痹松懈和厭倦情緒,采取有力措施,著力解決當前道路運輸安全中存在的突出問題,保障貨物運輸安全,創造穩定的社會環境。

  二、切實加強公司的安全管理

  1、加強公司的安全管理。公司是人流、車流的匯集地,人員密集,車流量大,抓好公司的安全管理是貨運運輸安全管理的重要內容。

  2、切實做好危險品查堵工作。

  3、采取堅決措施,嚴格控制超載行為。

  4、協助公安部門做好工作。積極與公安部門配合,加強溝通,及時反映情況,并做好司乘人員的應急防范培訓工作。

  三、加強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安全管理

  1、認真貫徹落實《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等有關規章和規定,加強內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規程、崗位責任制、運輸車輛和設備定期檢測和維護預案、從業人員崗前培訓和在崗人員定期培訓預案、危險貨物憑證運輸預案等各項安全管理預案,履行對運輸車輛、駕駛人員的管理職責。

  2、嚴格執行貨物運輸從業資格許可預案。

  四、加強營運車輛技術管理

  建立健全并落實車輛技術管理預案,加強營運車輛的例保和維護,確保車輛技術狀況完好。要進一步加強對營運車輛的綜合技術性能定期檢測,對凡不符合運輸安全技術條件的營運車輛,要責成車輛實際支配人立即送修或及時予以更新。

  五、加強安全宣傳教育和人員培訓

  要組織開展經常性的安全宣傳活動,每月不低于兩次安全學習,特別是要加強對安全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宣傳,要利用典型運輸安全事故案例教育廣大從業人員增強安全意識,要加強對駕駛員職業道德和職業技能培訓。

  六、加強安全監督檢查

  做好安全工作關鍵在于預案落實。組織力量深入運輸現場進行監督檢查,及時糾正違章行為,消除事故隱患,維護經營秩序。

  七、培養駕駛員的職業道德和思想情操。

  建立“人命關天”、“以人為本”的重要意識,樹立“安全就是效益”的思想,嚴格監督并強制駕駛員辦理從業上崗證。根據國家頒布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法規,向駕駛員大量發放有關宣傳資料,并重點解讀司機肇事逃逸、酒后駕車等相關條款。

  八、杜絕車輛嚴重超載行為

  (一).熱力公司安全管理預案全文內容

  (二).加工車間安全管理預案主要有哪些

  (三).機修車間安全管理預案全文內容

  (四).生產車間的安全管理預案

  (五).危險化學品票據企業安全管理預案全文

  (六).運輸企業安全管理預案主要內容

  (七).餐飲企業安全管理預案全文

  (八).員工對公司管理預案的意見和建議有哪些

  (九).商場保潔管理預案及崗位職責是什么

  (十).保安公司考勤管理預案主要包括哪些

  督促駕駛員嚴格按規定的經營范圍營運,以正當手段爭攬貨源,不從事倒賣貨源的`違法活動,遵守國家和地方關于交通運輸管理的相關法律和規定。嚴禁人貨混載,嚴禁本公司貨運車輛經營客運和危險物品運輸。

  九、嚴格按照《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和廣州市道路運輸車輛二級維護的相關規定,進行車輛維護

  執行車輛安全技術檢查。做到車容美觀,安全性能良好。在年度審檢時,達不到車輛技術等級檢測的,強制維修合格后放行。根據由20xx年5月1日起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指示精神,結合各同行業開展的有關安全管理活動,公司將采取各方面更有效的措施,進行妥善管理工作。

關于校園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篇7

  1總則

  1.1目此文來源于和依據

  1.1.1為了迅速、有效地處置旅游者在旅游過程中所遇到得各種突發公共事件,盡可能地為旅游者提供救援和幫助,保護旅游者此文來源于生命安全,維護我省旅游形象,制定本預案。

  1.1.2制定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3)《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

  (4)《旅行社管理條例》

  (5)《導游人員管理條例》

  (6)《中國公民出國旅游管理辦法》

  (7)《旅游安全管理暫行辦法》

  (8)《旅游安全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

  (9)《旅游服務質量管理條例》

  1.2適用范圍

  1.2.1本預案適用于各市州處置旅游者因自然災害、事故災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突發社會安全事件而發生此文來源于重大游客傷亡事件。

  1.2.2突發公共事件此文來源于范圍

  (1)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導致此文來源于重大游客傷亡事件,包括:水旱等氣象災害;山體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質災害;民航、鐵路、公路、水運等重大交通運輸事故;其他各類重大安全事故等。

  (2)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造成此文來源于重大游客傷亡事件,包括:突發性重大傳染性疾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此文來源于事件等。

  (3)突發社會安全事件特指發生重大涉外旅游突發事件和大型旅游節慶活動事故。包括:發生港澳臺和外國游客死亡事件,在大型旅游節慶活動中由于人群過度擁擠、火災、建筑物倒塌等造成人員傷亡此文來源于突發事件。

  1.3基本原則

  (1)以人為本,救援第一。在處理旅游突發公共事件中以保障旅游者生命安全為根本目此文來源于,盡一切可能為旅游者提供救援、救助。

  (2)屬地救護,就近處置。在本地區政府領導下,由本地區旅游行政管理部門負責相關應急救援工作,運用一切力量,力爭在最短時間內將危害和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3)及時報告,信息暢通。各市州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在接到有關事件得救援報告時,要在第一時間內,立即向上級部門及相關單位報告,或邊救援邊報告,并及時處理和做好有關此文來源于善后工作。

  2組織領導和工作職責

  2.1組織機構

  省旅游局設立旅游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由分管副局長擔任組長。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本地區旅游突發事件此文來源于應急指揮和相關此文來源于協調處理工作。

  2.2工作職責

  ;省旅游局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負責監督我省旅游經營單位落實有關旅游突發事件此文來源于預防措施;及時收集整理我省有關危及旅游者安全此文來源于信息,適時向旅游企業和旅游者發出旅游警告或警示;我省發生突發事件時,在領導下,積極協助相關部門為旅游者提供各種救援;及時向上級部門和有關單位報告有關救援信息;處理其他相關事項。

  3預警發布

  3.1建立健全旅游行業警告、警示通報機制。各市州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應根據有關部門提供此文來源于重大突發事件此文來源于預告信息,以及本地區有關涉及旅游安全此文來源于實際情況,適時通過媒體發布本地區相關旅游警告、警示,并及時將情況逐級上報。

  3.2省旅游局根據有關部門提供此文來源于情況和地方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提供此文來源于資料,適時向全省發出相關此文來源于旅游警告或者禁止令。

  4救援機制

  4.1突發公共事件等級及響應

  4.1.1突發公共事件按旅游者傷亡程度分為重大(Ⅰ級)、較大(Ⅱ級)、一般(Ⅲ級)三級。

  (1)重大(Ⅰ級)指一次突發事件造成旅游者10人以上重傷或5人以上死亡此文來源于,或一次造成50人以上嚴重食物中毒或造成5人以上中毒死亡此文來源于。

  (2)較大(Ⅱ級)指一次突發事件造成旅游者5至9人重傷或1至4人死亡,或一次造成20至49人嚴重食物中毒且有1至4人死亡此文來源于。

  (3)一般(Ⅲ級)指一次突發事件造成旅游者1至4人重傷,或一次造成1至19人嚴重食物中毒此文來源于。

  4.1.2分級響應

  (1)當發生重大(I級)突發事件時,省旅游局啟動應急預案,在領導下,進行具體響應,參與和協調相關單位及時采取應急處置措施。

  (2)發生較大(Ⅱ級)以下突發事件由所在地市州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決定啟動相應此文來源于旅游應急預案,在當地政府領導下,協調相關部門和單位及時采取應急處置措施。

  4.2突發自然災害和事故災難事件此文來源于應急救援處置程序

  4.2.1當自然災害和事故災難影響到旅游團隊此文來源于人身安全時,隨團導游人員在與當地有關部門取得聯系爭取救援此文來源于同時,應立即向當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報告情況。

  4.2.2各市州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在接到旅游團隊、旅游景區(點)等發生突發自然災害和事故災難報告后,應積極協助有關部門為旅游團隊提供緊急救援,并立即將情況報告上一級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同時,及時向組團旅行社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門通報情況,配合處理有關事宜。

  4.2.3省旅游局在接到相關報告后,要主動了解、核實有關信息,及時上報國家旅游局;協調相關地區和部門做好應急救援工作。

  4.3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此文來源于應急救援處置程序

  4.3.1突發重大傳染病疫情應急救援處置程序

  (1)旅游團隊在行程中發現疑似重大傳染病疫情時,隨團導游人員應立即向當地衛生防疫部門報告,服從衛生防疫部門作出此文來源于安排。同時向當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并提供團隊此文來源于詳細情況。

  (2)旅游團隊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接到疫情報告后,要積極主動配合當地衛生防疫部門做好旅游團隊住宿此文來源于旅游飯店此文來源于消毒防疫工作,以及游客此文來源于安撫、宣傳工作。如果衛生防疫部門作出就地隔離觀察此文來源于決定后,旅游團隊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門要積極安排好旅游者此文來源于食宿等后勤保障工作;同時向上一級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報告情況,并及時將有關情況通報組團社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門。

  (3)經衛生防疫部門正式確診為傳染病病例后,旅游團隊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門要積極配合衛生防疫部門做好消毒防疫工作,并監督相關旅游經營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采取消毒防疫措施;同時向團隊需經過地區旅游行政管理部門通報有關情況,以便及時采取相應防疫措施。

  (4)發生疫情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接到疫情確診報告后,要立即向上一級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報告。省旅游局接到報告后,應按照團隊此文來源于行程路線,在本省范圍內督促該團隊所經過地區此文來源于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做好相關此文來源于消毒防疫工作。同時,及時上報國家旅游局。主動了解、核實有關信息,并協調相關地區和部門做好應急救援工作。

  4.3.2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應急救援處置程序

  (1)旅游團隊在行程中發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時,隨團導游人員應立即與衛生醫療部門取得聯系爭取救助,同時向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2)事發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接到報告后,應立即協助衛生、檢驗檢疫等部門認真檢查團隊用餐場所,找出毒源,采取相應措施。

  (3)事發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在向上級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報告此文來源于同時,應向組團旅行社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門通報有關情況,并積極協助處理有關事宜。省旅游局在接到相關報告后,要主動了解、核實有關信息,及時協調相關地區和部門做好應急救援工作。

  4.4突發社會安全事件此文來源于應急救援處置程序

  4.4.1當發生港澳臺和外國旅游者傷亡事件時,除積極采取救援外,要注意核查傷亡人員此文來源于團隊名稱、國籍、性別、護照號碼以及在國內外此文來源于保險情況,由我局及時通知港澳臺地區此文來源于急救組織或有關國家此文來源于急救組織,請求配合處理有關救援事項。

  4.4.2在大型旅游節慶活動中發生突發事件時,由活動主辦部門按照活動應急預案,統一指揮協調有關部門維持現場秩序,疏導人群,提供救援,當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門要積極配合,做好有關工作,并按有關規定及時上報事件有關情況。

  4.5國(境)外發生突發事件此文來源于應急救援處置程序

  在組織中國公民出國(境)旅游中發生突發事件時,旅行社領隊要及時向所屬旅行社報告,同時報告我國駐所在國或地區使(領)館或有關機構,并通過所在國家或地區此文來源于接待社或旅游機構等相關組織進行救援,要接受我國駐所在國或地區使(領)館或有關機構此文來源于領導和幫助,力爭將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4.6分級制定應急預案

  各市州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在當地黨委、政府此文來源于領導下,制定旅游突發公共事件救援預案,或與有關部門聯合制定統一應急救援預案,建立聯動機制,形成完整、健全此文來源于旅游救援體系,并進行必要此文來源于實際演練。要總結經驗教訓,不斷修改完善本級應急救援預案,努力提高其科學性、實用性。

  4.7公布應急救援聯絡方式

  各市州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應通過媒體向社會公布旅游救援電話,或共享有關部門此文來源于救援電話,并保證24小時暢通。

  4.8新聞發布

  對旅游突發公共事件此文來源于新聞報道工作實行審核制。重大突發事件此文來源于報道要經國家旅游局或我省審核同意后,由地方統一發布;重大以下突發事件新聞報道工作按我省有關規定執行。

  5信息報告

  5.l突發事件發生后,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向本單位和當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5.2地方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在接到一般(Ⅲ級)以上突發事件報告后,要立即向當地和上級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5.3省旅游局在接到報告后,對較大(Ⅱ級)和重大(Ⅰ級)突發事件,在2小時內將有關情況上報國家旅游局,并在事件處理完畢后,及時做出完整書面報告。

  5.4對于發生此文來源于食物中毒事故,省旅游局接到報告后除按規定上報外,同時督促全省各市州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會同當地衛生防疫部門做好旅游團隊餐飲場所此文來源于檢查,以避免類似事故此文來源于再次發生。

  6應急保障和演練

  各市州旅游行政管理部門要圍繞旅游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加強對工作人員此文來源于培訓和演習,做到熟悉相關應急預案和程序,了解有關應急支援力量、醫療救治、工程搶險等相關知識,保持信息暢通,保證各級響應此文來源于相互銜接與協調。要主動做好公眾旅游安全知識、救助知識此文來源于宣傳教育,不斷提高旅游全行業與旅游者預防和處置旅游突發事件此文來源于能力。

關于校園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篇8

  為了保障全校師生員工健康地學習、工作、生活,促進學校各項工作順利開展,防范杜絕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發生,切實有效降低和控制公共突發事件的危害,依照上級有關要求及有關法律法規,從我校實際出發,特制定本預案。

  一、嚴格落實行政人員值班制和日情況通報制

  根據學校安排的值班表,進一步明確任務,細化目標,強化責任,預防為主,努力將工作做在前頭,每天值班情況在行政會和教師會時進行簡要通報,并填寫在校務日志上,發現問題,立即采取相應措施,盡量將問題消滅在萌芽之中,將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出現各類突發公共事件,要立即報告學校綜合治理工作領導組,并在5——10分鐘內上報區教體局。學校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要本著“先控制,后處置,救人第一,減少損失”的原則,果斷處理,積極搶救,組織師生離開危險區域,維護現場秩序,保護好事故現場,積極做好事故善后處理工作。

  二、突發公共事件向區教體局報告的主要內容是:

  (1)事件發生基本情況,包括時間、地點、涉及人員、破壞程度及人員傷亡情況;

  (2)事件發生起因分析、性質的初步判斷和影響程度的初步評估;

  (3)事件發生后學校所采取的應急措施;

  (4)事態發展狀態、處置過程和結果;

  (5)需要報送的其他事項。

  三、突發公共事件搶險救災組織機構

  總指揮:

  副總指揮:

  成員:

  (1)搶險救災隊伍

  組長:

  成員:xx年級組長、班主任

  (2)通訊信息組

  組長:

  成員:

  (3)后勤保障組

  組長:

  成員:

  (4)衛生防疫組

  組長:

  成員:xx班主任

  三、安全事故搶險應急預備案

  (1)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一、發生火災事故時,立即向119消防指揮中心報警,并向學校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匯報,同時立即向區教體局報告。

  二、迅速切斷電源。

  三、搶險救災組等在場有關人員應用最快的速度在第一時間內疏散師生,把人員撤離到安全區域。

  四、積極配合消防人員滅火,嚴禁學生參與滅火。

  五、在進行滅火的同時,應采取有效的隔離措施,防止火勢蔓延。

  (2)食物中毒應急預案

  一、發現師生有類似食物中毒癥狀時,應迅速送至醫院診治。

  二、迅速向學校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報告,同時立即向區教體局、區衛生防疫部門報告。

  三、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樣工作,以備衛生部門檢驗。如果是食用校外食物所致,也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取樣。

  四、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師生名單,并檢查他們的身體狀況。

  五、做好家長、家屬的思想工作,穩定他們的情緒。

  六、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診治、調查、事故處理等工作。

  (3)其它意外傷害事故應急預案

  一、如發生師生身體受到意外傷害,特別是交通事故時,應立即撥打122交通事故報警電話,保護好事故現場,及時報告學校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及時送傷病者到醫院診治或撥打120急救電話。

  二、視情況及時向xx派出所、區教體局報告(教育科,辦公室)

  (區衛生局疾控中心電話)。

  三、迅速調查事故發生的原因,并做好有關材料的收集等工作。

  四、通知傷病者的家屬或學生家長。

  五、妥善處理有關事宜。

關于校園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篇9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健全完善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系,規范和加強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有效應對道路運輸突發事件,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恢復道路運輸正常運行,制定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管理規定》《關于道路運輸應急保障車隊建設的指導意見》《交通運輸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暫行規范》《交通運輸突發事件信息處理程序》等相關規定。

  1.3 事件分級

  本預案所稱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災害、道路運輸生產事故等原因引發,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要客運樞紐1運行中斷、嚴重人員傷亡、大量人員需要疏散、生態環境破壞和嚴重社會危害,以及由于社會經濟異常波動造成重要物資、旅客運輸緊張,需要交通運輸部門提供應急運輸保障的緊急事件。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按照性質類型、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

  1.3.1 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

  (1)重要客運樞紐運行中斷

  造成或可能造成運行中斷48小時以上,致使大量旅客滯留,恢復運行需要多部門協調,人員疏散需要跨省組織。

  (2)特別重大道路運輸安全事故

  客運車輛、危險貨物運輸車輛以及包含客貨運車輛在內的道路運輸安全事故,造成30人以上2死亡或失蹤,或100人以上重傷的事故。

  (3)重要物資道路運輸應急保障

  重要物資缺乏、價格大幅波動等原因可能嚴重影響全國或者大片區經濟整體運行和人民正常生活,超出事發區域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運力組織能力,需要跨省、跨部門協調。

  (4)需要由交通運輸部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邊境口岸撤僑等其他突發事件。

  以上四種情形,事發區域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難以獨立處置,需要協調相關省份、相關部門調動運力疏解,提出跨省域道路運輸應急保障請求。

  1.3.2 Ⅱ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Ⅱ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

  (1)重要客運樞紐運行中斷

  造成或可能造成運行中斷24小時以上,致使大量旅客滯留,恢復運行需要多部門協調,人員疏散需要跨市組織。

  (2)重大道路運輸安全事故

  客運車輛、危險貨物運輸車輛以及包含客貨運車輛在內的道路運輸安全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失蹤,或50人及以上、100人以下重傷的事故。

  (3)重要物資道路運輸應急保障

  重要物資缺乏、價格大幅波動等原因可能嚴重影響省域內經濟整體運行和人民正常生活,超出事發區域市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運力組織能力,需要跨市、跨部門協調。

  (4)需要由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其他突發事件。

  1.3.3 Ⅲ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Ⅲ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

  (1)重要客運樞紐運行中斷,造成或可能造成大量旅客滯留,事發區域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出跨縣域道路運輸應急保障請求的。

  (2)客運車輛、危險貨物運輸車輛以及包含客貨運車輛在內的道路運輸安全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失蹤,或10人及以上、50人以下重傷的事故。

  (3)發生因重要物資缺乏、價格大幅波動等原因可能嚴重影響市域內經濟整體運行和人民正常生活,需要緊急安排跨縣域道路運輸保障的。

  (4)需要由市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其他突發事件。

  1.3.4 Ⅳ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Ⅳ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

  (1)一般客運樞紐運行中斷,造成或可能造成旅客滯留。

  (2)客運車輛、危險貨物運輸車輛以及包含客貨運車輛在內的道路運輸安全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失蹤,或10人以下重傷的事故。

  (3)需要由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其他突發事件。

  1.4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對處置工作。

  本預案指導地方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編制和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對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

  已有國家專項應急預案明確的危險品道路運輸事故應對處置工作,適用其規定。

  1.5 工作原則

  (1)以人民為中心,安全第一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對的預警、預測,以及道路運輸事故的善后處置和調查處理應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把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不斷完善應急預案,做好突發事件應對準備,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2)依法應對,預防為主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對應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要求,不斷提高應急科技水平,增強預警預防、應急處置與保障能力,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提高防范意識,做好預案演練、宣傳和培訓工作,以及有效應對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各項保障工作。

  (3)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以屬地管理為主,在各級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按照事件等級和法定職責,分工合作,共同做好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由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牽頭,結合各地道路運輸管理體制,充分發揮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的作用,建立健全責任明確、分級響應、條塊結合、保障有力的應急管理體系。

  (4)規范有序,協調聯動

  建立統一指揮、分工明確、反應靈敏、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工作響應程序,加強與其他相關部門的協作,形成資源共享、互聯互動的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實現應急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高效化。

  1.6 應急預案體系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系包括國家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地方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及道路運輸企業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國家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交通運輸部負責制定、發布國家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2)地方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省級、市級、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按照交通運輸部制定的國家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在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和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指導下,負責編制、發布地方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報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備案。

  (3)道路運輸企業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道路運輸企業根據國家及地方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要求,結合自身實際,負責編制并實施企業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報所屬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備案。

  2. 組織體系

  道路運輸應急組織體系由國家、省、市和縣四級組成。

  2.1 國家應急組織機構

  交通運輸部協調、指導全國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2.1.1 應急領導小組

  交通運輸部在啟動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響應時,同步成立交通運輸部應對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是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指揮機構,由部長或經部長授權的分管部領導擔任組長,部安全總監及部辦公廳、部政策研究室、部運輸服務司、部安全與質量監督管理司(以下簡稱安質司)、部應急辦等部門主要負責人擔任副組長(部長擔任組長時,分管部領導擔任副組長),相關單位負責人為成員。

  領導小組主要職責如下:

  (1)組織協調Ⅰ級(特別重大)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明確應急工作組的構成,指導應急處置工作。

  (2)根據國務院要求,或根據應急處置需要,成立現場工作組,并派往突發事件現場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3)根據需要,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應對突發事件的聯合行動方案。

  (4)當突發事件由國務院統一指揮時,按照國務院的指令,執行相應的應急行動。

  (5)其他相關重大事項。

  2.1.2 應急工作組

  應急工作組由交通運輸部相關司局和單位組成,在領導小組統一協調下開展工作,并在應急響應終止時宣布取消。應急工作組成員由各應急工作組組長根據應急工作需要提出,報領導小組批準。

  (1)綜合協調組。由部應急辦或部辦公廳負責人任組長,視情由相關司局和單位人員組成。負責與各應急協作部門的溝通聯系;保持與各應急工作組的信息溝通及工作協調;搜集、分析和匯總應急工作情況,跟蹤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定時向中辦信息綜合室、國務院總值班室和相關部門報送信息;協助領導小組落實黨中央和國務院領導同志以及部領導的有關要求;承辦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2)應急指揮組。由部運輸服務司負責人任組長,視情由相關司局和單位人員組成。負責參加國務院組織的有關事故調查;組織協調跨省應急隊伍調度;協調人員、重要物資的應急運輸保障工作;協調與其他運輸方式的聯運工作;擬定應急運輸征用補償資金補助方案;承辦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3)通信保障組。由部通信信息中心負責人任組長,視情由相關司局和單位人員組成。負責應急響應過程中的網絡、視頻、通信等保障工作;承辦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4)新聞宣傳組。由部政策研究室負責人任組長,視情由相關司局和單位人員組成。負責對外發布應急信息;負責突發事件的新聞宣傳工作;承辦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5)現場工作組。由部運輸服務司、部應急辦等有關司局人員及相關專家組成,必要時由部領導帶隊。按照統一部署,在突發事件現場協助開展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并及時向領導小組報告現場有關情況。

  (6)專家組。由道路運輸行業及相關行業技術、科研、管理、法律等方面專家組成。負責對應急準備以及應急行動方案提供專業咨詢和建議,根據需要參加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2.1.3 日常機構

  部運輸服務司,作為國家道路運輸應急日常機構,在交通運輸部領導下開展工作,承擔有關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日常應急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1)做好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日常應急管理有關工作。

  (2)接收、搜集、整理、分析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相關信息及預警信息,向部應急辦報送道路運輸應急信息。

  (3)組織開展Ⅰ級應急響應相關處置工作。

  (4)負責組織制修訂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5)指導地方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系建設。

  (6)承辦領導小組交辦的工作。

  2.2 地方應急組織機構

  省級、市級、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

  省級、市級、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可參照國家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組織機構組建模式,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成立應急組織機構,明確相應人員安排和職責分工。

  3. 預防與預警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結合《交通運輸綜合應急預案》和本預案的要求做好突發事件的預防預警工作,重點做好對氣象、國土等部門的預警信息以及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相關信息的搜集、接收、整理和風險分析工作,完善預測預警聯動機制,指導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做好相應的應急準備。

  預警信息來源包括:

  (1)氣象、地震、國土資源、水利、公安、安監、商務、外交等有關部門的監測和災害預報預警信息,以及國家重點或者緊急物資道路運輸保障需求信息。

  (2)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及相關管理機構有關道路運輸延誤、中斷等監測信息。

  (3)其他需要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緊急事件信息。

  4. 應急響應

  4.1 分級響應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響應分為國家、省、市、縣四級部門響應。每級部門應急響應一般可分為Ⅰ級、Ⅱ級、Ⅲ級和Ⅳ級四個等級。

  4.1.1 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響應

  發生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時,由交通運輸部啟動并實施國家級部門應急響應,事發區域省、市、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分別啟動并實施本級部門Ⅰ級應急響應。

  4.1.2 Ⅱ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響應

  發生Ⅱ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時,由事發區域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啟動并實施省級部門應急響應。事發區域市級、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分別啟動并實施本級部門應急響應,且響應級別不應低于上級部門應急響應級別。

  4.1.3 Ⅲ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響應

  發生Ⅲ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時,由事發區域市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啟動并實施市級部門應急響應。事發區域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啟動并實施縣級部門應急響應,且響應級別不應低于市級部門應急響應級別。

  4.1.4 Ⅳ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響應

  發生Ⅳ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時,由事發區域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啟動并實施縣級部門應急響應。

  4.2 響應程序

  4.2.1 國家級部門應急響應啟動程序

  (1)發生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或者接到國務院責成處理的道路運輸突發事件,部運輸服務司及時核實有關情況,并進行分析研究,第一時間向分管部領導報告有關情況,提出啟動Ⅰ級應急響應及成立相關應急工作組的建議。

  (2)經分管部領導同意后,報請部長核準。由部長或經部長授權的分管部領導宣布啟動交通運輸部應對事件Ⅰ級響應。

  (3)同步成立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長明確應急工作組構成;各應急工作組按照職責開展應急工作,并將啟動Ⅰ級應急響應有關信息按規定報中辦信息綜合室、國務院總值班室和相關部門,抄送應急協作部門,通知相關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

  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響應的具體流程如下圖所示。

  4.2.2 省市縣級部門應急響應啟動程序

  省級、市級、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可以參照本預案,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本級部門應急響應級別及程序。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在啟動實施本級應急響應的同時,應將應急響應情況報送上一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在處理超出本級范圍的突發事件,需要上一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協調處置時,應及時提出請求,并按照前款規定及時啟動上一級別應急響應。

  4.3 信息報告與處理

  交通運輸部按有關規定向中辦信息綜合室、國務院總值班室及時報送突發事件信息。

  交通運輸部和應急協作部門建立部際信息快速通報與聯動響應機制,明確各相關部門的應急日常管理機構名稱和聯絡方式,確定不同類別預警與應急信息的通報部門,建立信息快速溝通渠道,規定各類信息的通報與反饋時限,形成較為完善的突發事件信息快速溝通機制。

  交通運輸部和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建立完善部省道路運輸應急信息報送與聯動機制,部運輸服務司匯總上報的道路運輸突發事件信息,及時向可能受影響的省(區、市)通報。

  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響應啟動后,事發區域省級道路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將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報部運輸服務司,并按照“零報告”制度,形成定時情況簡報,直到應急響應終止;部運輸服務司應及時將進展信息匯總形成每日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情況簡報,上報領導小組,并抄送部應急辦。信息報告內容包括:事件的類型、發生時間、地點、發生原因、影響范圍和程度、發生勢態、受損情況、已采取的應急處置措施和成效、聯系人及聯系方式等。

  4.4 分類處置

  啟動Ⅰ級應急響應后,根據事件的不同類別,有效組織采取不同處置措施:

  (1)應對重要客運樞紐運行中斷、重要物資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突發事件,應按照《關于道路運輸應急保障車隊建設的指導意見》(交運發〔20__〕682號)的規定,指揮調動國家應急保障車隊,協調事發區域附近省份應急隊伍,協調與其他運輸方式的聯運工作,事發區域地方應急組織機構及相關省份應急隊伍應積極配合,完成人員的疏散及重要物資的運輸保障。

  (2)應對特別重大道路運輸安全事故,在做好上述運力組織保障的基礎上,還應按照《交通運輸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暫行規范》(交應急發〔20__〕238號)的規定,派現場工作組趕赴事故第一現場,指導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配合其他相關部門開展事故救援工作,同時組織選派相關人員和專家參與事故調查及處理工作。

  4.5 響應終止

  4.5.1 國家級部門應急響應終止程序

  (1)經領導小組會商評估,認為突發事件的威脅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或國務院有關單位發出宣布突發事件應急響應終止或降級的指令時,由部運輸服務司商部應急辦提出終止Ⅰ級應急響應或降低響應等級建議,報領導小組組長核準。

  (2)經報請領導小組組長核準后,終止交通運輸部應對事件Ⅰ級響應,或降級為Ⅱ級響應,同時取消Ⅰ級響應期間成立的領導小組及下設各應急工作組。

  4.5.2 省市縣級部門應急響應終止程序

  省級、市級、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本級部門應急響應終止程序。

  4.6 后期處置

  4.6.1 善后處置

  事發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配合屬地人民政府,對因參與應急處理工作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恤;對因突發事件造成生活困難需要社會救助的人員,按國家有關規定負責救助。

  事發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配合民政部門及時組織救災物資、生活必需品和社會捐贈物品的運送,保障群眾基本生活。

  4.6.2 總結評估

  交通運輸部應急響應終止后,部運輸服務司及時組織參與開展總結評估工作,客觀評估應急處置工作成效,深入總結存在問題和下一步改進措施,并報分管部領導。

  省市縣級部門應急響應終止后,事發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要求,及時開展事后總結評估工作,客觀評估應急處置工作成效,深入總結存在問題和下一步改進措施,并按規定向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上報總結評估材料。

  5. 應急保障

  5.1 隊伍保障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按照“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平急結合”的原則,通過平急轉換機制,將道路運輸日常生產經營與應急運輸相結合,建立道路運輸應急保障車隊及應急隊伍。按照發展思路,將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體系建設同交通戰備工作有機結合。

  5.2 通信保障

  在充分整合現有交通通信信息資源的基礎上,加快建立和完善“統一管理、多網聯動、快速響應、處理有效”的道路運輸應急通信系統,確保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對工作的通信暢通。

  5.3 資金保障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積極協調同級財政部門,落實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所需的各項經費;同時,積極爭取各級政府設立應急保障專項基金,并確保專款專用。

  鼓勵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捐贈和援助。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建立有效的監管和評估體系,對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保障資金的使用及效果進行監管和評估。

  5.4 應急演練

  部運輸服務司會同部應急辦建立應急演練制度,組織定期或不定期的桌面應急演練,組織應急相關人員、應急聯動機構廣泛參與。

  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結合所轄區域實際,有計劃、有重點地組織應急演練。預案至少每3年組織一次應急演練。應急演練結束后,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及時組織演練評估。鼓勵委托第三方進行演練評估。

  5.5 應急培訓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將應急教育培訓納入日常管理工作,并定期開展應急培訓。

  6. 附則

  6.1 預案管理與更新

  當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交通運輸部將組織修改完善本預案,更新后報國務院:

  (1)預案依據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標準、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2)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機構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變化或調整的;

  (3)預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

  (4)在突發事件實際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進行重大調整的;

  (5)預案制定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6.2 預案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交通運輸部負責制定、組織實施和解釋。

  6.3 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關于校園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篇10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提高全市交通運輸系統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有效預防和妥善處置突發公共事件,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保障全市交通運輸安全、通暢、穩定。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

  1.3 分類分級

  本預案所稱突發公共事件是指由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社會安全四大類突發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交通運輸系統內外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生態環境破壞和嚴重社會危害、大量人員需要疏散轉運、重要物質需要運輸,需要交通運輸部門應急處置的緊急事件。按照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以及交通運輸保障需求等因素,一般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

  特別重大突發公共事件指事態非常復雜,對全市政治穩定、社會秩序造成嚴重危害和威脅,已經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環境污染等后果,需要市應急管理機構統一協調、指揮各方面資源和力量處置的突發公共事件。

  重大突發公共事件指事態復雜,對一定范圍內的人身財產安全、行業穩定、社會政治穩定造成嚴重危害和威脅,已經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環境污染等后果,需要市交通運輸局或市應急管理機構調度市有關部門、單位聯合處置的突發公共事件。

  較大突發公共事件是指事態比較復雜,對一定范圍內的人身財產安全、行業穩定、社會政治穩定造成危害和威脅,已經或可能造成較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或環境污染等后果,但只要職能部門、基層單位和企業調度有關資源,必要時由市交通運輸局相關專業機構業務指導就能夠處置的突發公共事件。

  一般突發公共事件是指事態比較簡單,僅對小范圍內的人身財產安全、交通行業穩定、社會穩定造成危害和威脅,已經或可能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但相關科處室、基層單位和企業能夠處置的事件。

  1.4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發生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公路管理、道路運輸、水上交通、交通工程建設及三區城市公共客運、城市出租客運等交通運輸領域所發生的各類突發公共事件。

  1.5 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切實把保障公眾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市政府和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統一領導下,建立健全“分類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管理為主”和“一崗雙責”的應急管理體制。

  (3)依法規范,加強管理。依據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加強應急管理,全面規范和健全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系統內各行業各單位的專項預案,建立統一指揮、專項負責、責任到人、處理得當的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模式,使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4)快速反應、協同應對。建立聯動協調制度,整合資源,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

  (5)依靠科技,提高素質。采用先進的預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技術,充分發揮專家隊伍和專業人員的作用,提高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揮能力。加強應急宣傳和培訓教育工作,提高應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綜合素質。

  1.6 應急預案體系

  市交通運輸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體系包括:

  (1)總體應急預案。總體應急預案是全市交通運輸系統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是市交通運輸局應對較大以上突發公共事件的規范性文件。

  (2)專項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是市局有關部門為應對某一類型或某幾種類型突發公共事件而制定的應急預案,是總體應急預案的重要組成部分。

  (3)部門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是局屬有關部門根據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職責為應對突發公共事件制定的預案。

  (4)重大活動應急預案。較大規模的集會、慶典、會展等重大活動,按照“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由主辦單位負責制訂應急預案。

  各類預案應當根據實際情況變化,不斷補充、完善。

  2 組織體系

  市交通運輸系統應急管理機構包括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應急管理工作辦公室、應急工作部門、現場指揮機構、專家組等。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可參照本預案,根據各地的實際情況成立應急管理機構,明確相關職責。

  2.1 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市交通運輸局成立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負責全市交通運輸系統應急管理工作和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成員見附件1。

  領導小組工作職責:

  (1)審定應急預案以及相關政策、規劃;

  (2)決定啟動與終止應急狀態和應急處置行動,處置由市交通運輸局負責的突發公共事件;

  (3)根據需要,會同有關部門共同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4)根據請求,指導、協調縣(區)交通運輸系統應急工作;

  (5)審定應急經費預算;

  (6)其他相關重大事項。

  2.2 應急管理辦公室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局應急辦”)。辦公室設在市交通運輸管理指揮中心(以下簡稱“指揮中心”),指揮中心主任兼任局應急辦主任。

  局應急辦工作職責:

  (1)組織起草、修訂市交通運輸局總體應急預案;

  (2)指導、監督市級交通專項應急預案和縣(區)應急預案的制定、實施;

  (3)編制年度應急工作經費預算草案;

  (4)指導、監督各類應急演練和應急培訓;

  (5)負責警情信息的接報、分析、預警和上級指令的應急響應工作,按規定向上級應急指揮部門報送有關突發事件情況;

  (6)統一負責對內對外的上傳下達和信息發布工作;

  (7)負責突發公共事件的調查分析和總結評估;

  (8)承辦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事宜。

  2.3 應急工作部門

  市級交通運輸系統應急工作業務部門包括市鐵路交通和民用航空發展服務中心、市公路事業發展中心、市道路運輸服務中心、市交通運輸監察支隊、市出租客運管理辦公室、市公共客運管理辦公室、市農村公路養護中心、市地方海事局、交通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站,分別負責對口業務日常應急管理工作,職責如下:

  (1)建立預警機制,收集、分析、提供預警信息;

  (2)建立業務范圍內可能發生突發事件的信息數據庫;

  (3)編制、修訂業務范圍內的專項應急預案并組織演練;

  (4)負責按照預案的要求開展應急救援與應急處置工作;

  (5)承辦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事宜。

  2.4 現場指揮機構

  現場指揮機構是在事件發生地成立的臨時應急指揮機構,根據事件等級和類型,由相應的應急領導機構指定成立。

  2.5 專家組

  專家組由交通運輸行業應急處置專家組成,為非常設應急咨詢機構。其職責是提供有關應急處置技術支持及應急行動的咨詢和建議。

  3 運行機制

  3.1 預測與預警

  按照突發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勢態,一般劃分為四級:Ⅰ級(特別嚴重)、Ⅱ級(嚴重)、Ⅲ級(較重)和Ⅳ級(一般),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紅色預警(Ⅰ級):預計將要發生特別重大以上的突發公共事件,事件已經發生,事態正在蔓延。

  橙色預警(Ⅱ級):預計將要發生重大以上的突發公共事件,事件即將發生,事態正在逐步擴大。

  黃色預警(Ⅲ級):預計將要發生較大以上的突發公共事件,事件已經臨近,事態有擴大的趨勢。

  藍色預警(Ⅳ級):預計將要發生一般以上的突發公共事件,事件已經臨近,事態可能會擴大。

  各級交通應急機構負責交通突發事件信息的搜集、整理及風險分析工作,對高風險區、可能發生突發事件的情形、造成危害的類型和規模、所需要的應急力量等,采取預警預防行動。

  交通突發事件預警預防信息包括:運輸場站、鐵路、公路、民航設施,運輸場站、鐵路、公路、民航基礎設施建設,鐵路、公路、民航客貨運輸,城市公共客運,城市出租客運,社會安全信息等可能誘發突發事件的風險源信息;自然災害、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誘發風險因素的政府公布信息、專業實測和預報信息等。

  3.2 應急處置

  3.2.1 信息報告

  按照預警級別的劃分,各級交通運輸應急機構應及時收集整理和分析由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監測部門監測到的可能引起交通運輸事件的預警信息,按照規定的級別和權限及時報告。

  各級交通運輸應急機構在接到預警信息并經核實確認突發事件發生后,立即向當地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對于I級、II級、III級突發事件,事發地交通應急機構在處置的同時,及時向當地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最遲不超過2小時。

  3.2.2 信息發布

  交通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發布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事件發生后,按照突發事件的級別,分別由各級交通應急機構組織新聞發布。

  3.2.3 先期處置

  事發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事發單位在發現或接到社會公眾報告的突發事件后,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在報告突發公共事件信息的同時,應根據職責和規定的權限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及時、有效地進行先期處置,控制事態。

  3.2.4 應急響應

  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的不同等級啟動相應預案,做出應急響應。

  特別嚴重事件(I級)、嚴重事件(II級)由省交通運輸廳報省政府同意后予以確認,啟動并實施本級交通應急預案。

  較大事件(Ⅲ級)由市交通運輸局在市政府的領導下,啟動并實施本級交通應急響應,同時報送省交通運輸廳備案。

  一般事件(Ⅳ級)由區縣交通運輸局在區縣政府的領導下,啟動并實施本級交通應急響應,同時報送市交通運輸局備案。

  除Ⅲ級預警或應急響應外,市局根據突發事件的嚴重性、緊急程度、可控性、敏感程度、影響范圍等,還負責處置如下突發事件:

  (1)特別嚴重事件(I級)、嚴重事件(II級)(根據上級應急領導機構安排部署協助處置);

  (2)較大事件(III級);

  (3)根據縣(市)應急機構發布的突發事件預警信息和交通局掌握的突發事件信息,預測可能發展為較重、嚴重或特別嚴重的事件;

  (4)根據縣級應急機構請求,需要交通運輸局協調處置的突發事件;

  (5)市政府、省交通運輸廳部署由交通運輸局負責協助處置的突發事件;

  (6)交通運輸局認為需要處置的其他突發事件。

  3.2.5 應急救援

  按照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原則,應急工作以屬地為主,由地方人民政府統一組織實施應急響應工作,及時啟動相關應急預案。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按照突發事件的性質選擇采取以下措施:

  (1)根據突發事件信息報送和處理規定的要求,向上級報告突發事件信息,并請示擬采取的行動;

  (2)建立必要的應急行動機構,如派工作組和救援隊赴現場;

  (3)組織協調應急運力進行搶運;

  (4)發布有關處置應急事件的措施;

  (5)如有受傷人員,應首先予以救助。

  交通運輸局啟動應急預案后,局應急辦與突發事件處置現場指揮機構保持聯系,收集整理突發事件的信息,傳達領導小組的指令,及時向上級報送有關信息;當突發事件由交通運輸局負責處置時,局應急辦可派出工作組或在現場設立應急工作組;局應急辦可根據需要,組織調用跨縣(區)間的應急運力,發布有關處置應急事件的措施,根據事態的進展,決定降低應急響應級別或解除應急狀態。

  3.2.6 應急結束

  由局應急辦向新聞媒體提供應急結束的信息,宣布應急響應結束。

  應急響應終止條件:

  (1)現場搶救活動已經結束;

  (2)險情已經消除,事件已得到控制;

  (3)對周邊地區構成的威脅已經得到排除;

  (4)被緊急疏散的人員已經得到良好安置或已經安全返回原居住地。

  3.3 善后處置

  交通突發事件發生后,當地人員需要安置時,請求當地政府支援,協同有關部門開展人員安置工作。事故中的受傷人員由指定醫療機構實施搶救,直至脫離危險并安全出院。

  3.4 調查與評估

  局應急辦在善后處置階段對交通突發公共事件事發原因、處置經過、損失、恢復和重建的建議、責任單位獎懲等做出綜合調查評估,并及時將工作情況報告局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參與應急救援工作的單位和企業應對應急處置工作進行總結并書面報局應急辦。

  根據調查評估報告,對在處置突發公共事件中有重大貢獻的單位、企業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處置突發公共事件中瞞報、漏報、遲報信息及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單位、企業和個人,追究其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5 補償

  由國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因應急而緊急征用的物資給予補償,被征用物資的單位應提交征用物資使用情況報告,主要內容包括:

  (1)被征用物資投入使用的時間、地點、日程記錄或《行駛日志》摘錄;

  (2)投入的人力、設備、車輛、材料的數量、單價、計算方法;

  (3)相應的物資管理費、交通費及其他有關費用;

  (4)其他有關證據和證明材料。

  被征用物資單位不能提交上述材料的,按征用物資單位的記錄給予補償。

  4 應急保障

  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切實做好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保障工作。

  4.1 應急隊伍保障

  交通運輸系統各單位、各企業要組織一批年富力強、技能熟練、素質較好的員工成立應急救援工作隊伍,確保在發生突發公共事件時能夠迅速集中,有效開展應急救援處置工作。

  4.2 應急運力保障

  局應急辦、市級交通運輸系統應急工作業務部門包括市鐵路交通和民用航空發展服務中心、市公路事業發展中心、市道路運輸服務中心、市交通運輸監察支隊、市出租客運管理辦公室、市公共客運管理辦公室、市農村公路養護中心、市地方海事局、交通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站等單位,要綜合各主要交通運輸企業單位的交通運輸工具建立動態數據庫,明確各類交通運輸工具調用方案,確保能夠滿足應急調動各種運力的任務。

  4.3 應急物資裝備保障

  交通運輸系統各單位、各企業要建立應急物資、裝備信息數據庫,明確物資、裝備的類型、數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建立相應的維護、保養和調用制度,確保事發時能夠應急使用。

  4.4 應急經費保障

  交通運輸系統各單位、各企業每年要安排應急工作專項經費,用于購置、完善、更新應急裝備設施和應急處置工作,確保應急工作的高效開展。

  5 監督管理

  5.1 宣傳教育

  局應急辦要督促交通運輸系統各單位有組織、有計劃地向基層干部職工和社會公眾廣泛開展應急宣傳教育活動。

  5.2 培訓

  局應急辦和交通運輸系統各單位要定期或不定期舉辦應急管理和救援人員培訓班。

  5.3 預案演練

  各級交通應急機構要定期組織預案進行演練,演練要從實戰角度出發,深入發動交通運輸系統干部群眾參與,達到普及應急知識和提高應急技能的目的。

  6 附則

  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及時修訂本預案。

關于校園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篇11

  一、患者自殺的應急預案及程序

  1、發現患者有自殺傾向時,立即報告護士長及主管醫生。

  2、檢查患者病室內的環境,若發現私藏藥品、銳利器械等危險物品給予沒收;鎖好門窗,防止意外。

  3、告知家屬24小時監護,不得離開。

  4、詳細交接班,密切注意患者心理變化,準確掌握心理狀態。

  5、查找患者自殺原因,有針對性的做好心理護理,盡量減少不良刺激對患者的影響。

  6、發現患者自殺,通知醫生立即赴現場,判斷患者是否有搶救價值,如有可能立即搶救。

  7、保護現場,包括病室及自殺處。

  8、通知醫務處或總值班,聽從安排處理。

  9、做好家屬的安慰工作。

  二、患者外出或外出不歸時的應急預案

  1、患者入院時詳細交代住院須知,告知患者住院期間不允許私自外出,以免貽誤治療、突發病情變化等嚴重后果。

  2、加強巡視,力所能及地幫助患者解決困難,盡量減少其外出機會。如必須外出,在病情允許的情況下,經主管醫生批準,患者及家屬在護理單上簽字方可離開,并在規定時間內返回病房。

  3、一旦發現患者私自外出,要立即報告護士長,通知主管醫生。

  4、通過患者所留下的通訊方式,與家屬取得聯系,共同尋找。

  5、必要時通知醫務科、護理部或總值班。

  6、患者的確外出不歸,需兩人共同清理患者物品,貴重物品交保衛科。

  三、失竊的應急預案

  1、維持好病房秩序,對可疑人員進行詢問。

  2、加強巡視,做好安全工作,隨手帶門,經常檢查門窗。

  3、介紹住院須知時向患者介紹安全知識,保管好貴重物品與現金。

  4、一旦發生失竊,做好現場保護工作。

  5、通知保衛科或總值班,協助做好偵破工作。

  四、消防緊急疏散患者應急預案

  1、做好病房安全管理工作,經常檢查倉庫、電源及線路,發現隱患及時通知有關科室,消除隱患。

  2、住院患者不允許私自用電器。

  3、當病區內發生火災時,所有工作人員應遵循“高層先撤、患者先撤、重患者和老人先撤、醫務人員最后撤離”的原則,“避開火源,就近疏散,統一組織,有條不紊”,緊急疏散患者。

  4、當班護士和主管醫生要立即組織好患者,不得在樓道內擁擠、圍觀,并立即通知保衛科或總值班,緊急報警。

  5、集中現有的滅火器材和人員積極撲救,盡量消滅或控制火勢擴大。

  6、所有人員立即用濕毛巾、濕口罩或濕紗布罩住口鼻,防止窒息。

  7、在保證人員安全撤離的條件下,應盡快撤出易燃易爆物品,積極搶救貴重物品、設備和科技資料。

  8、發現某一房間發生火災,室內有易燃易爆物品,要立即搬出,如已不可能搬出,要以最快速度疏散鄰近人員。

  9、如室內無人,也無易燃易爆物品,不要急于開門,以免火勢擴大、蔓延;要迅速集中現有的滅火器材,做好充分準備,打開房門,積極滅火。

  10、關閉鄰近房間的門窗,斷開燃火部位的電閘(由消防中心或電工室人員操作)。

  11、發現火情無法撲救,要立即撥打“119”報警,并告知準確方位。

  五、患者住院期間出現摔傷的應急預案

  1、檢查病房設施,不斷改進完善,杜絕不安全隱患。

  2、當患者突然摔倒時,護士立即到患者身邊,檢查患者摔傷情況:通知醫生判斷患者的神志、受傷部位,傷情程度,全身狀況等,并初步判斷摔傷原因或病因。

  3、對疑有骨折或肌肉、韌帶損傷的患者,根據摔傷的部位和傷情采取相應的搬運患者方法,將患者抬至病床;請醫生對患者進行檢查,必要時遵醫囑行X光片檢查及其他治療。

  4、對于摔傷頭部,出現意識障礙等危及生命的情況時,應立即將患者輕抬至病床,嚴密觀察病情變化,注意瞳孔、神志、呼吸、血壓等生命體征的變化情況,迅速采取相應的急救措施。

  5、受傷程度較輕者,可攙扶或用輪椅將患者送回病床,囑其臥床休息,安慰患者,并測量血壓、脈搏,根據病情做進一步的檢查和治療。

  6、對于皮膚出現淤斑者進行局部冷敷;皮膚擦傷滲血者用碘伏或0.1%新潔爾滅清洗傷口后,以無菌敷料包扎;出血較多或有傷口者先用無菌敷料壓迫止血,再由醫生酌情進行傷口清創縫合。創面較大,傷口較深者遵醫囑注射破傷風針。

  7、加強巡視,及時觀察采取措施后的效果,直到病情穩定。

  8、準確、及時書寫護理記錄,認真交班。

  9、向患者了解當時摔倒的情景,幫助患者分析摔倒的原因,向患者做宣教指導,提高患者的自我防范意識,盡可能避免再次摔傷。

關于校園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篇12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預防和及時、有序、高效地處置全市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保障城市公共交通運輸正常和人民群眾出行暢通,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影響和損失,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城市秩序穩定,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特制訂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山西省城市公共客運管理暫行條例》和《山西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山西省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運城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制訂。

  1.3工作原則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屬地管理,部門協作;預防為主、防應結合;社會參與,快速反應。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在我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的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

  2 應急組織體系與職責

  市人民政府成立運城市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應急指揮部)。縣級人民政府設立縣級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

  2.1 市應急指揮部組成及職責

  總 指 揮:

  副總指揮:

  成員單位:

  市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分管領導為市指揮部成員。

  市應急指揮部主要職責:負責指導、協調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研究決策應急處置措施和救援方案,負責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的調查處理;發布城市公共交通突發事件信息;協調市應急指揮部與各有關單位之間的關系。

  市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并設立專家咨詢組。

  2.2 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組成及職責

  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交通運輸局。辦公室主任由市交通運輸局分管安全生產的副局長兼任,辦公室副主任由市城市客運交通管理處處長兼任。

  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主要職責:負責市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副總指揮、成員單位和專家小組之間的聯絡,及時傳達市應急指揮部的指示;根據城市公共交通運輸預警信息,分析判斷情況,提出啟動應急響應的建議;應急響應時,負責收集情況,提出報告和建議;及時傳達和執行市人民政府和市應急指揮部的有關決策和指令,并檢查和報告執行情況;負責與市級其他單位和專家咨詢組的聯絡。

  2.3 市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的職責

  市委宣傳部:根據市應急指揮部的安排,負責應急新聞報道,做好媒體記者的組織、管理和引導工作。

  運城日報社:第一時間從市應急指揮部獲得權威信息,實時、準確、全面、客觀地進行宣傳報道。

  運城軍分區:根據有關規定,負責組織所屬現役、預備役部隊和民兵參加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救援行動;協調駐運部隊參加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救援行動。

  武警運城市支隊:根據有關規定,負責組織所屬部隊參與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處置工作,負責突發事件現場安全保衛、秩序維護、搶險救援工作。

  市公安局:負責組織領導公安系統各有關單位承擔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現場重要設施設備及重點目標的安全保衛工作、消防及救援工作,維護當地社會治安秩序,防范和打擊違法犯罪活動。

  市發改委:負責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所需物資(融雪劑、清雪設備、公交車用燃油及燃氣等)的保障工作,組織協調有關單位做好應急救援物資的儲備、調撥和緊急供應。

  市財政局:負責組織落實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及應急救援日常演練所需經費的保障,做好應急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工作。

  市交通運輸局:承擔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根據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預警信息,及時協調和指導縣級城市人民政府及交通運輸部門和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管理機構啟動應急響應;及時了解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情況,并向市人民政府和上級相關部門報告;指導和協調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有關工作。

  市住建局:負責做好城市道路等市政基礎設施和建設,指導城市市政道路設施損壞、破壞等突發事件應急處置。

  市衛生計生委:組織和協調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發生地衛計部門開展現場醫療衛生救援工作,并根據需要及時派出醫療專家和專業隊伍給予支持和指導。

  市安監局:負責督促指導協調交通運輸等單位認真履行職責,牽頭組織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市民政局:負責組織、協調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中受傷人員或遇難者家屬的臨時生活救助,組織對遇難人員遺體處置等善后工作。

  市氣象局:負責監測天氣形勢,及時提供氣象趨勢預測、重要天氣預報等相關信息,根據需要開展現場應急氣象觀測和服務保障。

  運城市保險行業協會:負責協調推進保險制度在城市公共交通企業及車輛的落實、督促、指導承保的保險公司及時開展對投保的受損財產和傷亡人員的查勘和理賠工作。

  市經信委:負責組織協調各電信運營企業做好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處置過程中的通信應急保障工作。

  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負責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現場的交通管制、疏導和交通事故處理工作。

  市公安消防支隊:負責參與組織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的消防和救援工作。

  市城市客運交通管理處:負責協助市交通運輸局做好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協助指導縣級城市人民政府及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管理機構,搞好應急體系及隊伍建設,并開展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預防和處置工作。

  2.4 縣(市、區)人民政府的職責

  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應急指揮部有關應急工作的決定,制定本轄區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工作制度;組織本轄區建立完善應急組織體系和應急救援預案,并向上一級應急指揮部報告;掌握本轄區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信息并及時向上級人民政府和應急指揮部報告情況;指揮協調本轄區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和監督本轄區城市公交企業應急組織體系和應急預案的編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技術研究、應急知識宣傳教育工作。

  2.5 城市公共交通企業的應急組織與職責

  城市公交企業要制訂相應的城市公共交通運輸應急預案,建立健全搶險組織機構,組建專業應急搶險隊伍,配備完善的搶險設備、交通工具,定期組織演練;積極組織開展應急救援知識培訓教育和宣傳工作;當出現突發事件時要及時向所在地政府和應急指揮部報告,立即組織進行搶險。

  2.6 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現場應急指揮部

  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現場應急指揮部由事發地縣(市)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參加現場應急處置的有關單位負責人組成。現場指揮部指揮由事發地人民政府分管交通運輸的領導擔任。

  現場應急指揮部成立后,根據有關單位各自的職責,成立現場搶險組、醫療救援組、安全保衛組、后勤保障組、宣傳報道組等5個工作組,相互配合,及時開展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2.6.1 現場搶險組

  現場搶險組組長由現場應急指揮部副指揮擔任。成員由交通運輸部門及城市客運管理機構、住建部門、公安消防部門、武警部隊、現役及預備役部隊、應急搶險機構、公共交通企業等有關單位的負責人組成。

  負責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中傷員搶救、車輛滅火、爆炸物的破拆、危險品的處置、隱患消除以及市政道路通行能力恢復等工作。

  2.6.2 醫療救援組

  組長由參加現場救援的醫療衛生主管部門負責人擔任。成員由事發地參與應急救援的醫療衛生單位負責人、市醫療救援組派出的醫療衛生救援隊伍負責人組成。

  負責現場傷員的搶救和轉送工作及相應信息記錄,及時向現場指揮部報告人員傷亡和救援情況。

  2.6.3 安全保衛組

  組長由參加救援的公安部門負責人擔任。成員由事發地參與應急救援的公安交警、治安、消防等有關單位負責人組成。

  負責設置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現場安全警戒線,疏散突發事件發生區域的人員;保護現場,維護現場秩序;打擊現場的犯罪活動;維護事發現場周邊地區道路交通管制和疏導,保障救援道路暢通;

  2.6.4 后勤保障組

  組長由參加救援的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負責人擔任。成員由參與救援的交通運輸管理部門、發改、財政、公安部門、民政部門、氣象部門、保險行業協會、經信委及公共交通企業、保險公司等單位負責人組成。

  負責突發事件應急物資、應急車輛、救援人員、氣象預報、通信保障、資金保障、善后處理等工作。建立突發事件處置現場與上一級應急指揮部的通信聯絡。

  2.6.5 宣傳報道組

  組長由參加救援的宣傳部門負責人擔任。成員由參加救援的新聞媒體負責人組成。

  負責救援現場新聞記者的組織,了解掌握全面、真實、客觀的信息,按照市應急指揮部的要求進行新聞宣傳報道。

  2.7 市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專家咨詢組及主要職責

  專家咨詢組由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管理及運營專家、城市建設與管理專家、化工及民爆專家、交通管理與消防治安專家、醫療救護專家、衛生防疫專家、應急救援專家等組成。

  主要職責:按照市應急指揮部的要求,研究分析突發事件信息和有關情況,為應急決策提供咨詢或建議,科學指導應急救援工作;參與突發事件調查,對突發事件處置提出咨詢意見;受市應急指揮部委派,對突發事件發生地進行對口技術支持。

  3 預防預警機制

  3.1 預防及信息監測

  縣級以上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門負責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系統運行的監測、預警工作。建立預防及信息監測體系、落實預防及監測機構、人員、職責。確定信息監測方法與程序,完善信息來源與分析、常規數據監測、風險分析與分級等制度。及時檢測和分析相關信息,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預測影響范圍和影響程度,及時向上級領導報告監測信息,落實有關單位防范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責任與措施。

  3.2 預警級別

  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預警級別分為四級。

  (1)Ⅰ級(紅色)

  可能造成中心城區及縣級城市公共交通癱瘓,或可能發生特別重大人員傷亡事件,可能對社會穩定造成嚴重危害或威脅,或可能在省內外造成嚴重影響。

  (2)Ⅱ級(橙色)

  可能造成中心城區及縣級城市部分公共交通運輸車輛或公交線路連續停運,或可能發生重大人員傷亡事件,可能對城市公共交通行業穩定及在一定范圍內對社會秩序造成嚴重影響。

  (3) Ⅲ級(黃色)

  可能造成中心城區及縣級城市主要公共交通線路停運,或可能發生較大人員傷亡事件,可能在一定范圍內對行業穩定造成影響。

  (4) Ⅳ級(藍色)

  可能造成中心城區及縣級城市部分公共交通線路停運,或可能發生人員傷亡事件,可能在城市公共交通行業較小范圍內造成影響。

  3.3 預警預防行動

  3.3.1 各級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門要定期研究城市公共交通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明確預警預防方式、方法、渠道;明確對城市公共交通運輸車輛的日常監測、維護、安全檢查等制度的監督檢查措施;明確信息交流與通報、新聞和公眾信息發布程序。加強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穩定的宣傳教育,提高全民防范意識。對發生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的可能性及可能造成的影響進行評估,當出現可能發生城市公共交通突發事件因素時,按照預警預防方式、方法和渠道報告應急指揮部,經應急指揮部綜合研判后,分Ⅰ級(紅色)、Ⅱ級(橙色)、Ⅲ級(黃色)、Ⅳ級(藍色)四級預警,向有關單位和企業或社會發布預警信息。

  3.3.2 城市公交企業應當定期檢查本單位搶險預案、交通、通訊、儀器、搶險工具,專業人員的落實情況;定期組織搶險應急演練,并由專人對搶險器材、設備等定期進行維護保養,確保能隨時處于工作狀態。

  4 應急響應

  4.1 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的分級

  按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嚴重程度、影響范圍和時間,劃分為四級。

  (1)Ⅰ級(特別重大事件)

  造成或可能造成中心城區及縣級城市公共交通癱瘓24小時以上;或發生一次死亡30人及其以上的事件,對社會穩定造成嚴重危害和威脅;或在省內外造成嚴重影響的。

  (2)Ⅱ級(重大事件)

  造成或可能造成中心城區及縣級城市三分之一以上公交車輛或公交線路連續停運24小時以上;或發生一次死亡10人至29人事件的,對城市公共交通行業穩定及一定范圍內社會秩序造成嚴重影響的。

  (3)Ⅲ級(較大事件)

  造成或可能造成中心城區及縣級城市主要公共交通線路停運,發生一次死亡3人至9人事件,對一定范圍內行業穩定造成影響的。

  (4)Ⅳ級(一般事件)

  造成或可能造成中心城區及縣級城市部分公共交通線路停運,發生一次死亡2人及其以下事件,僅在城市公共交通行業較小范圍內造成影響的。

  4.2 先期處置

  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發生后,城市公共交通企業和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機構應當迅速開展先期處置,組織相關人員搶險、控制事態發展。

  4.3 信息報告

  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發生后,城市公共交通企業和城市公共交通管理部門要立即向事發地人民政府、事發地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上一級人民政府、市應急指揮部報告。市應急指揮部應當在接到報告1小時內上報省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省人民政府。

  對發生Ⅰ級、Ⅱ級突發事件的,事發地應急指揮部要在1小時內向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并與此同時向省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省人民政府報告。

  4.4 分級響應

  4.4.1 Ⅰ級、Ⅱ級響應。城市公共交通發生Ⅰ級、Ⅱ級突發事件后,事發地應急指揮部應根據事件情況,及時啟動應急響應,并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實施應急處置工作;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報告后,提出意見和建議,向市應急指揮部報告,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響應。同時,及時上報市人民政府和市應急指揮部。

  4.4.2 Ⅲ、Ⅳ級響應。由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發生地應急指揮部在當地政府統一領導下具體負責應急處置工作,及時啟動本級響應。市應急指揮部在接到報告后,要密切關注事件發展情況,并根據情況需要決定是否啟動本級響應。

  4.5 響應行動

  4.5.1 發生Ⅰ、Ⅱ級公共交通突發事件,市應急指揮部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后,根據事件的嚴重程度和涉及的方面,通知有關單位參加應急處置的協調指揮,及時開通與省級相關部門、突發事件現場應急指揮部、事發地應急指揮部等單位的通信聯系,收集相關信息,隨時掌握現場應急處置進展情況,組織有關人員趕赴現場開展應急處置,按規定將情況上報市人民政府、省行業主管部門,并傳達市人民政府應急指令,協調落實其他有關事項。

  4.5.2 成員單位接到通知后,立即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做好相應的準備工作。

  4.5.3 發生Ⅲ、Ⅳ級城市公共交通突發事件,縣(市)應急指揮部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后,事發地應急指揮部應參照市應急指揮部組織指揮程序開展工作。

  4.5.4 突發事件發生單位及主管部門,接報后應啟動相應級別應急響應,并做到:

  (1)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態擴大;

  (2)嚴格保護事件發生現場;

  (3)迅速派人趕赴事件發生現場,負責維護現場秩序和開展證據收集工作;

  (4)服從當地人民政府統一部署和指揮,了解掌握事故情況,協調組織搶險救災和調查處理事宜,并及時報告事態狀況及發展趨勢。

  4.5.5 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態擴大、恢復生產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確需移動現場物件的,應當作好標志,采取拍照、攝影、繪圖等方法詳細記錄事故現場原貌,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4.5.6 發生Ⅰ、Ⅱ級事件的單位及歸口管理部門應在事件發生后及時向市應急指揮部報送事故報告。

  Ⅰ、Ⅱ級突發事件快報應當依據具體情況包括以下內容

  (1)事件單位的詳細名稱、單位負責人、聯系電話及地址;

  (2)事件單位的經濟類型、營運車輛臺數、職工人數等;

  (3)發生事件的時間、地點、類別;

  (4)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5)事件的簡要經過;

  (6)事件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斷;

  (7)事件發生后采取的應急處理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及下一步擬采取的措施;

  (8)需要有關單位協助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9)事件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10)其他需要上報的有關事項。

  4.6 應急支援

  當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所在縣(市)的應急力量不足需支援時,由市應急指揮部根據支援請求,按規定程序報市人民政府,調派應急支援力量進入現場執行任務。

  4.7 新聞發布

  Ⅰ、Ⅱ級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信息的公開發布要報市應急指揮部決定。對Ⅰ、Ⅱ級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和應急響應的信息實行集中統一的規范化管理,信息渠道、信息分類、保密程度和新聞發布等應符合有關規定。信息發布要及時、準確、客觀、全面。

  4.8 響應結束

  應急結束遵循“誰啟動、誰負責”的原則,經有關應急組織指揮機構確認,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造成的危害已消除,可向市應急指揮部提出響應結束的請示,市應急指揮部審核批準后,由事發地應急指揮部宣布響應結束,并通知有關單位和公眾。

  5 后期處置

  5.1 總結評價

  5.1.1 參加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各有關單位應及時向各級應急指揮部做出書面報告。

  5.1.2 應急指揮部負責整理和審查所有書面報告、應急記錄和文件等資料;總結和分析突發事件原因和在應急期間采取的主要措施。

  5.2 調查報告

  Ⅰ、Ⅱ級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調查工作應嚴格依照國家有關規定。

  事件調查報告應包括下列基本內容

  (1)調查中查明的事實;

  (2)事件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據;

  (3)事件結論;

  (4)各種必要的.附件;

  (5)調查中尚未解決的問題;

  (6)經驗、教訓和安全建議。

  5.3 善后處置

  應急指揮部根據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的危害程度及造成的損失,提出恢復運輸、現場清理與處理等意見,并報同級政府同意后,及時實施。

  5.4 保險理賠

  相關保險機構根據有關規定和程序及時開展理賠工作。

  6 應急保障

  6.1 指揮保障

  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確定專門場所,滿足決策、指揮和對外應急聯絡的需要。基本功能包括:

  (1)接受、顯示和傳遞城市公交系統事件信息;

  (2)接受、傳遞城市公交系統應急組織應急響應的有關信息;

  (3)保證與各有關單位之間信息傳輸的暢通。

  6.2 通信保障

  建立和完善以市應急指揮部為核心的通信系統和保障制度,有關單位明確通信方式,保證應急響應期間,市應急指揮部與市人民政府、縣級應急組織、公共交通企業和應急專家工作組通信聯絡的需要。

  應急響應通信能力不足時,由市經信委組織協調電信運營企業,采取緊急措施給予支持。

  6.3 物資保障

  各縣(市)人民政府及有關單位要制訂緊急情況下公交搶險設備、物資儲備和調配方案,報市應急指揮部和市直有關單位備案。

  6.4 隊伍保障

  各級應急指揮部、城市公共交通企業及公共交通運輸管理機構要加強應急隊伍建設,建立應急保障隊伍信息庫,有計劃的對參與突發事件應急準備與響應人員進行培訓和適時演練,以提高其業務素質和技術水平。企業及管理機構應為應急救援人員購買人身意外保險,并配備必要的防護裝備和器材。

  6.5 社會動員

  當應急力量不足時,由當地人民政府進行社會動員,組織本轄區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各類民間組織和志愿人員等社會力量或者向當地駐軍求援參與或支援城市公共交通突發事件應急救援行動。

  6.6 宣傳、培訓和演練

  各縣(市)人民政府應急指揮部、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機構和城市公共交通企業應加強安全知識宣傳工作,及時向公眾宣傳城市公共交通安全及應急的基本概念與知識,新聞、出版、教育等單位應為公共交通安全知識宣傳提供便利。

  各縣(市)城市公共交通運輸應急組織機構工作人員應通過專業培訓和在職培訓掌握履行其職責的相關知識。各縣(市)城市公共交通應急救援力量相關人員的應急技能和安全知識培訓由各單位自行組織。

  各縣(市)人民政府及其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機構、城市公共交通企業、城市公共交通運輸應急組織的成員單位應制訂具體的應急演練計劃,市應急指揮部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應急演練。

  6.7 資金保障

  城市公共交通運輸應急資金按分級負擔的原則,由各級財政部門納入財政預算。

  7 附 則

  7.1 名詞解釋

  本預案所指的城市公共交通運輸是指公共汽車、電車在城市市區內、城市市區與郊區間、城市市區間進行的旅客運輸,不包括出租汽車客運、長途客運、旅游客運、農村客運等。

  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是指:在我市行政區域內發生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系統人員傷亡事件,因特殊氣象條件、地質災害或人為原因造成的營運車輛停運,公共交通有關設施嚴重損壞或破壞等。主要包括:

  (1)地震、洪災、滑坡、泥石流、風、雨、雪等自然災害導致城市公交客運車輛無法正常運營;

  (2)城市公交系統發生治安事件、不穩定事件等;

  (3)因人為因素或燃油燃氣等原因導致城市公交企業營運車輛出現大面積停運;

  (4)調度、自動控制、營業等計算機系統遭受入侵、失控、毀壞;

  (5)爆發傳染性疾病等疫情。

  7.2預案管理與更新

  7.2.1 市應急指揮部負責本預案的管理與更新,應當根據對事件原因和處置情況的總結評價以及實施中發現的問題進行修訂、補充,每3年更新一次。

  7.2.2 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組織體系中的各級公共交通應急機構負責制定預案的備案制度、更新制度、評審與更新方法、定期評審制度。

  7.3 獎勵與責任

  市應急指揮部對在重大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玩忽職守、不聽從指揮、不認真負責或者臨陣逃脫、擅離職守并造成嚴重后果的責任者依法追究責任。

  7.4 預案制訂與解釋

  本預案由市交通運輸局制訂并解釋。

  7.5 預案生效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關于校園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篇13

  為了積極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有效預防和控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和蔓延,保障公民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靖江市第二人民醫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特制定本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預防為主,統一領導,依法管理,反應迅速,分工負責,依靠科學,措施有效的原則,對可能引發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各種情況進行分析、預測、預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調查、早處理,防患于未然。

  二、適用范圍

  本方案適用于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會公眾身心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職業中毒以及因自然災害、事故災難或社會安全等事件引起的嚴重影響公眾身心健康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外置工作。

  三、建立工作體系,明確職責

  (一)應急指揮體系和主要職責

  1、成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指揮小組,由院長包崗任總指揮,夏月根、馬洪升、范宗武、梅九一為成員。應急救援電話:、

  2、職責:一旦出現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小組立即進入工作狀態,人員迅速到達相應崗位,統一指揮,相互配合、分工協作,緊急調集人員、儲備物資、交通工具和相應設施設備,組織醫療救援等一系列工作。

  (二)應急醫療救治體系和主要職責

  1、(1)成立應急醫療救治領導小組,由夏月根任組長,馬洪升任副組長,李金付、高葦、吳衛東、陳麗云、戴靖宇、陳青松、鞠琪、潘劍云、梅京斌、吳珺、何紅芳、潘蓉為成員。

  (2)職責:全面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醫療救治工作,調動全院各科室力量組織緊急醫療救治。

  2、(1)成立應急各醫療救援小組

  ①內科組成員:鞠琪、顧亞平、宋振江、何寶珠、孫興、張偉、何紅芳、潘蓉、黃穎。由鞠琪負責調度本科室人力參加救援。內科門診、注射室醫護人員由展翔、潘蓉調度。

  ②外科組成員:陳麗云、戴靖宇、李金付、劉正濤、潘劍云、孫莉、梅京斌。由陳麗云、戴靖宇負責調度本科室人力參加救治。

  ③心理治療組:陳青松、陳進軍、孫飛、羊健蓉、陳凱明、吳君。由陳青松負責調度本科室人力參加救援。

  (2)各醫療救援小組承擔的職責

  ①內科組:承擔傳染病爆發流行、群體食物中毒、群體職業中毒的應急醫療救援工作。

  ②外科組:承擔化工廠*炸、重大交通事故、災害事故等所致的群體性燒傷、群體性手足外傷的緊急救治。

  ③心理組:承擔突發事件、災害事故傷者后期心理治療。

  ④各醫技科室人員隨時聽從調度。

  (三)應急后勤保障體系和主要職責

  1、成立應急后勤保障小組:由范宗武任組長,薛建興、繆志斌、劉杰、劉銀芬為成員。

  2、職責:負責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救治藥品、救護設備、醫療器械、防護設施、救援物資、救護車輛的后勤保障工作。藥品、設備、物資儲備。藥械科、后勤科平時要對急救藥物、搶救設備、防護設施、救援物資進行必要的儲備,以應對突發事件。

  3、房屋設施準備

  (1)門診樓南側2~3樓(原外科病房)作為應急病房,收治因突發生產安全事故、交通事故、災害事故造成的群體外傷病員。

  (2)傳染病房大樓3樓病房作為應急病房,收治因突發傳染病流行、重大食物中毒、職業中毒造成的群體病人。

  四、應急醫療救治的程序

  1、院前救援:接到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電話后,立即報告本院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小組,啟動《應急預案》,派出應急醫療救援小組奔赴事發現場實施緊急醫療救援。

  2、接診收治:對突發事件所致的病人和傷員的.接診和收治一律實行綠色通道,將救治病員生命放在首位。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類型、群體性健康危害的性質,由相應的臨床科室承擔。

  3、轉運:對生命體征不穩定的病人,就地進行基礎生命救治,待生命體征平穩后,根據需要轉運至相應的專科進一步救治。本院不能處理的病員轉送至市人民醫院和市中醫院進一步治療。

  4、消毒隔離和個人防護:遇突發重大傳染病疫情時,要嚴格執行消毒隔離制度,對需要接受隔離治療、醫學觀察措施的病人、疑似病人和密切接觸者都要采取規范的衛生防護措施,防止交叉感染。與市疾控中心保持信息暢通。

  五、信息報告體系內容與要求

  1、(1)醫院應急救援電話:、

  (2)信息科負責建立全院各科室、各類人員通訊聯系簿,各應急處置體系相關人員通訊設備必須24小時暢通,隨時處于應急狀態。

  (3)相關人員如因事外出(本市以外),必須向本科室負責人或院辦公室請假,并說明去向和聯系方式。

  2、信息報告:嚴格執行突事件應急報告制度,按國務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要求,信息科設專人負責信息上報工作,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上級衛生行政部門、市疾控中心報告、當地人民政府、任何部門和個人對突發事件,不得隱瞞、緩報、謊報。

  六、培訓和演練

  1、培訓:由醫教科、護理部定期組織全院醫護人員應急醫療救治知識培訓,教材參照江蘇省衛生廳和江蘇省醫院管理學會編寫的《江蘇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救治體系建設培訓教材》,培訓內容有常見傳染病的防治、烈性傳*病與新發傳染病的防治、常見群體性食物中毒、急性群體性化學物中毒、突發災害事故群體傷的現場醫療急救、院前醫療急救等。

  2、演練: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指揮小組定期對各應急體系的應急情況進行演練,通訊設備暢通情況,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能否迅速到位,藥品、設備、防護設施、救援物資、車輛是否處于應急狀態。應急醫療救援人員對應急救治知識掌握程度、應急處理能力等。

  七、責任追究:

  對出現下列情形造成不良后果的,對當事人要給予責任追究。

  1、不服從調配: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應急處理指揮小組有權調動全院各科室、各級各類所有人員,調度到誰,誰必須服從。無正當理由不服從調度的科室和人員,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經濟和行政處罰,延緩晉升。

  2、失職與瀆職: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中,有關部門、科室和個人未按《應急預案》履行崗位職責,或阻礙對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人員執行職務,造成嚴重后果的,要嚴肅查處。

  3、通訊不暢通:各應急處置體系相關人員通訊設備必須24小時暢通,隨時處于應急狀態。對外出無請假或通訊不暢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相應責任。

  八、本方案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關于校園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篇14

  為有效應對突發事件,妥善處置校園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防止或減少意外事故對廣大師生可能造成的危害和損失,保障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和校園穩定,根據《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法》、《安徽省中小學校學生人身安全事故預防與處理辦法》以及《國寧市中小學、幼兒園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有關法規文件,結合本校實際,制訂本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快速、及時、妥善處理校園內發生的突發事件,做好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的組織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危害,保護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和學校的財產安全,建設“平安校園”,維護社會穩定。

  二、工作原則

  1、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

  2、堅持“以人為本,安全優先”的原則;

  3、堅持“立足基層,有效控制”的'原則;

  4、堅持“加強教育,預防為主”的原則。

  三、工作目標

  1、牢固樹立安全責任意識,切實提高師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2、完善安全規章制度,落實責任制度,做到早防范、早處置。

  3、建立快速應急處理機制,及時采取有效和果斷的措施,確保校園秩序。

  四、校園安全工作組織和職責

  1、校園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及職責

  組長:(校長)學校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

  副組長:負責所聯系分管的條塊的安全,為學校安全工作第二責任人。

  成員:,,,,,

  主要職責為:

  ⑴召集會議,部署工作,安排、檢查落實學校安全重大事宜。

  ⑵一旦發生校園安全事故,啟動應急預案,處理突發安全事故。

  ⑶負責指導、協調學校突發安全事故的處理、監控、報告等事宜。

  2、其它人員的責任:

  ⑴行政值班人員:負責檢查學校當天教育教學管理工作、飲食安全、住宿安全等,發現情況及時上報。

  ⑵班主任:對所任教的班級安全負總責。

  ⑶課任教師:負責學生課堂教學、活動的人身安全。

  ⑷寢室管理員:負責住宿學生在住宿樓的活動、生活及人身財產安全。

  ⑸后勤工作人員:配合其他工作人員,進一步做好校園通信、交通、水電以及安全防護措施的落實。

  五、現場指揮系統及職責

  ㈠指揮系統

  1、正常工作日突發事件的指揮:由校長負總責,各處室主任各負其責,協調統一行動。

  2、非正常工作日突發事件的指揮:由值班行政干部負責現場指揮、報告工作。相關崗位值班員協助。

  ㈡職責

  1、指揮辦公室

  承擔指揮領導小組辦事機構的職能,傳達上級指示,協調各處室對突發事件處置,并向學校指揮部和處置突發事件指揮中心匯報和聯絡工作,根據學校指揮領導小組的指令,編播有關制止事態發展的通告,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等。做好對外新聞聯絡和校園網絡控制工作,及時收集事態發展的信息和取證材料等。

  2、現場指揮組

  按學校領導小組指令,具體組織實施現場處置工作,及時向學校領導報告事態發展,處置情況,包括穩定情緒,開展勸阻、疏導和維護秩序工作,制止破壞校園公共財物及其他破壞活動,嚴防有關人員的鋌而走險事件發生。

  3、保衛工作組

  根據學校領導小組指令迅速封鎖現場,設法切斷鬧事群體與外界的聯系,控制事態發展,及時做好校園重要部位的安全工作,把好校園各個出入口,堅決封堵鬧事群體走出校門或外界鬧事群體進入校園。根據事態發展輕重情況,負責同社會職能部門的聯系。

  4、后勤保障組

  根據學校領導小組指令,組織動員后勤工作人員配合其他工作小組,進一步做好校園通信、交通、水電以及安全防護措施,為平息事態提供一切物質保障。

  六、建立校園安全工作專項資金

  為加強學校安全防范能力,及時對安全設施進行維修、更新和改造;對各處室安全負責人,應急小分隊成員等作必要的培訓;學校應設立安全專項資金,專款專用,由總務處負責管理。

  七、主要措施

  1、校園突發事件發生,立即啟動安全應急預案。

  2、召開安全領導小組及全校教師會議,通報事件,穩定人心。

  3、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情況,請求上級幫助指導。

  4、與駐地公安部門說明情況,請求配合學校做好校園秩序的穩定工作。

  5、確定專人組織調查,保留第一手資料(原始記錄),保護現場或保留物樣,不擅自為事故定性,并寫出事故報告,分別報送有關領導和部門。

  6、召開學生會議,通報事件經過,并進行安全再教育,做好事故后校園穩定和秩序維護工作。

  7、專人負責接待家長,召開家長會,通報事件經過,穩定家長情緒,必要時做好與家長單位領導工作。

  8、冷靜面對媒體采訪,有專人負責接待,未經同意,師生不得接受采訪,加強門崗管理;

  9、學校全體教師必須堅守各自崗位,未經允許,不得擅自發布誤導信息,共同做好維護穩定工作。

  八、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教學樓緊急事故疏散預案

  責任人:年級工作指導組成員、任課教師

關于校園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篇15

  一、目的

  當酒店發生各類突發事件時,各部門能夠統

  一、有效的及時行動,采取措施應對,將事件控制在最小范圍,將損失降到最低。

  二、突發事件的定義

  影響酒店經營秩序,在社會上產生較大影響,如火災、爆炸、地震、死亡事故、大面積停電、洪水、中毒等。

  影響酒店經營秩序,在社會上產生較大影響,如聚眾鬧事、斗毆、行兇、自殺、搶劫綁架、防臺、防汛、客人死亡、電梯困人重大盜竊案件等。

  三、機構設置及職責

  為更好的保障酒店安全,落實責任,酒店就突發事件處置成立三級組織機構。一級由酒店總經理及各部門經理組成;二級由部門經理及本部門各基層管理人員組成;三級由各部門各區域最高負責人組成。 酒店突發事件處理指揮部

  總指揮:總經理

  副總指揮:副總經理、值班經理

  成員:各部門經理

  職責:

  1、當酒店發生1級突發事件時,應迅速成立酒店突發事件處理指揮部,各成員在接到通知后,除在現場處理該事件成員外,其余人員必須及時按要求趕赴指定地點集合。(由總指揮根據事件性質及事發現場情況決定集合地點。)

  2、各成員集合后,必須及時了解事件起因經過、發展過程、目前情況,根據了解到的情況綜合分析,快速出臺解決問題辦法。

  3、由總指揮對各成員進行分工,接到任務后,各成員立即開展應急工作。

  4、事件處理結束,由指揮部處理善后事宜。

  指揮部下轄酒店應急處置小組:

  組長:酒店突發事件處理指揮部總指揮

  副組長:酒店各部門經理、當值經理

  成員:所有當值員工

  職責:

  1、接到酒店突發事件處置指揮部命令后,立即按要求開展各項應急工作。

  2、各副組長(或副組長指定人員)負責指揮、協調本部門員工開展應急工作,并及時將工作進程向總指揮匯報。

  3、負責善后收尾工作。 部門突發事件處置指揮小組

  組長:當值經理、部門當值最高負責人、保安部當值最高負責人

  成員:本部門各管理人員、保安部當值主管(領班)

  職責:

  1、當酒店發生二級突發事件時,應迅速成立門部門突發事件處理指揮小組,各成員在接到通知后,除在現場處理該事件成員外,其余人員必須及時按要求趕赴指定地點集合。(由組長根據事件性質及事發現場情況決定集合地點。)

  2、各成員集合后,必須及時了解事件起因、發展過程、目前情況,根據了解到的情況綜合分析,快速做出解決問題辦法。

  3、由組長對各成員進行分工,接到任務后,各成員立即開展應急工作。

  4、一分鐘內成立由本部門員工組成的應急第一力量,維護現場秩序,防止事態擴大。

  5、事件處理結束,由小組處理善后事宜。

  6、由組長負責將整個事件向酒店分管副總、總經理作書面報告。 區域突發事件處置小分隊

  隊長:事發區域最高負責人、當值經理、保安部當值主管(領班)

  成員:事發區域其他管理人員

  職責:

  1、當酒店發生三級突發事件時,應迅速成立區域突發事件處置小分隊,各成員在接到通知后,除在現場處理該事件成員外,其余人員必須及時按要求趕赴事發現場。

  2、各成員集合后,必須及時了解事件起因、發展過程、目前情況,根據了解到的情況綜合分析,快速做出解決問題辦法。

  3、由組長對各成員進行分工,接到任務后,各成員立即開展應急工作。

  4、一分鐘內成立由本區域員工組成的應急第一力量,維護現場秩序,防止事態擴大。

  5、事件處理結束,由分隊處理善后事宜。

  6、由隊長負責將整個事件向部門經理作書面報告。

  四、事件分級

  參照國家法規,結合本酒店實際情況,按三級劃分。

  一級:涉及到整個酒店或后果會影響到酒店的安全事故,由酒店突發事件處理指揮部處理;在指揮部成員到達之前,由值班經理、保安部當值最高負責人負責前期處理。

  二級:影響局限在部門的安全事故,由部門突發事件處置指揮小組處理;

  三級:酒店局部小范圍事件,由區域突發事件處置小分隊處理。

  五、突發事件處理綱要

  總則:處理要及時、有效,將影響、損失降到最低。

  細則:

  1、及時控制現場,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惡化;

  2、控制住事態后,必須及時了解事情詳細情況,有針對性的提出解決方案;

  3、情況不明了或無法了解到情況,必須及時根據事件性質通知相關政府職能部門和相關單位到場處理。

  六、操作程序

  (一)、接案和報案程序

  1、一旦在酒店發生刑事、爆炸、地震等突發事件,要迅速將案情報告保安部,報案程序為三種:

  (1)員工報案:

  發現案情的員工必須立即向保安值班室報告(報警電話:3003)簡明扼要說明事發時間、地點、起因、過程、現狀和報案人部門、姓名。報告必須符合c事實,嚴禁虛報、謊報。

  (2)賓客報案:

  任何接到賓客報警的部門:如總機、房務中心、大堂副理,必須按記錄的五個要素(時間、地點、起因、過程、現狀)問清再將情況報保安值班中心。

  (3)消防監控中心監控設備發現案情:

  應立即通知當班主管或領班及保安巡邏員立即趕赴現場,進行跟蹤錄像,封鎖現場,為解決事情提供第一手資料。

  2、當保安部確認事件發生時,由保安部當值最高負責人按事件分級直接通知相關部門或指令總機值班人員以最快的方式通知有關部門。指令為:我是保安部,現xx區域發生重大事件,請按規定立即通知下列部門:xx部、xx部、

  3、總機值班人員接到指令后,立即使用電話按要求通知有關部門。

  4、保安部在通知總機執行指令時,同時視事件情況及發展趨勢決定是否需要向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如:公安、消防、衛生、防疫等部門)匯報求助。

  5、總機在突發事件發生時間內,必須發揮聯絡中心作用,冷靜、準確、快速傳達指令,保證信息暢通。

  如突發事件造成酒店內部通訊中斷,必須及時利用外線手機、對講機、酒店應急廣播、手持擴音喇叭、指定專人通訊員負責通訊等工具、方式進行報案及通報工作。

  (二)、疏散和救護

  1、劃定疏散安全區域,指揮部根據酒店建筑特點和周圍情況,指定酒店停車場、員工通道為疏散安全區域。

  2、根據情況由疏散范圍內員工接指揮部指令后,至現場指揮疏散人員,并向客人通報簡情,消除恐慌情緒,疏導賓客安全、迅速離開事發地點到指定地點集中。

  3、立即啟動疏散區域消防廣播、警鈴,提示客人配合疏散。

  4、疏散救護責任到人,專人負責疏散工作,專人負責疏散清理工作,以邊疏散邊清理為原則。疏散區域部門負責清點、核對疏散人數。

  5、現場救護

  (1)人財部攜帶簡單救護工具在現場對疏散人員進行簡單護理,重癥人員必須及時通知醫療部門進行救治或安排車輛送往就近醫院救治。

  (2)非火警時,對受傷或行動不便人員應從消防電梯(員工電梯)轉移,或由工程部人員開專梯轉移。火警時,安排人員從安全通道撤離。

  (3)前廳部接到通報后組織車輛停于大廳門口等待運送傷員。

  (三)、應急處置小組

  1、聽從指揮部的指令,做好以下工作:

  (1)立即趕赴現場,控制事態;

  (2)接指令疏散現場人員;

  (3)封鎖事發區域,嚴禁無關人員進出;

  (4)封鎖酒店各出入口,嚴禁無關人員進出;

  (5)搶救、保護酒店、客人財物。

  (四)、發生突發事件時有關部門的反應

  1、保安部

  (1)接到報案后,通過電話或對講機通知保安主管及領班攜帶相關器械迅速趕赴現場;

  (2)通報保安部各崗位簡情,保持對講機通訊暢通;

  (3)保安監控室嚴密監視案發現場和各出入口,進行跟蹤錄像;

  (4)保安部保留值班監控室、車場二個崗位,其余人員前往事發現場協助處置;

  (5)參加處置小組的主管、領班、巡邏員做好保護現場的工作。

  (6)及時了解現場情況,掌握事件動態并向處置指揮部門匯報。

  (7)根據現場情況,采取有效措施穩定局面,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

  2、事發區域部門

  事發區域負責人接到通報后:

  (1)本部門員工堅守崗位,做好本職工作。

  (2)現場工作人員要注意觀察,發現可疑的人和事立即報告。

  (3)主管及服務員按指揮部指令進行人員疏散,引導賓客迅速離開事發地點到

  指定地點集中。

  (4)參加處置小組的人員應做好保護現場的工作,防止無關人員進出現場。

  3、前廳部

  (1)本部門員工堅守崗位,防止趁亂打劫。

  (2)安排好酒店車輛停于大門口,做好出車準備,隨時運送傷員。

  (3)如事發區域在本部門,應做好保護現場工作。(4)安排大堂副理在門口接應政府職能部門到來。

  (5)安排人員在每個疏散口引導賓客疏散到安全區域。

  (6)安排行李員控制電梯,協助財務轉移財務資料及現金等物品。

  4、工程部

  (1)本部門員工堅守崗位,做好重大事故時啟動、關停設備的準備。

  (2)指派一名主管迅速趕赴現場,控制現場的電源及設備(根據情況),該切斷的要及時切斷,并解決現場的必需照明。

  (3)各機房工作人員要注意觀察,發現可疑的人和事要立即報告,并嚴防破壞。

  (4)視事故情況,指令關閉空調裝置和煤氣總閥。

  (5)指派電梯工將客用電梯降到底層,并切換消防電梯以便運送傷員及搶險人員。

  5、行政部

  (1)組織辦公室人員帶好急救醫藥用品趕赴現場。

  (2)如有客人員工受傷,負責救治并記錄。

  (3)必要時協助指揮疏散人員。

  6、財務部

  (1)出納員包括前臺、夜審、各營業場所收銀員收好現金、賬冊,并鎖進保險柜,隨身保管好保險柜鑰匙。

  (2)客人貴重物品寄存鑰匙,應專人隨身保管,必要時在保安的協助下轉移。

  (3)組織人員待命,協助醫務室救護傷員。

  7、餐飲部、客房部

  (1)營業時間應盡可能不要驚擾客人,以免發生混亂,服務員要保管柜臺錢賬,同時盡最大能力防止漏賬。

  (2)根據指揮部指令關閉煤氣電器設施,疏撒客人以安全通道撤離。

  (3)如事發區域在本部門,請做好保護現場的工作。

  (4)控制現場,防止事態進一步惡化。

  8、銷售部

  銷售部接到通報后,應帶領部門員工趕到疏散安全區域協助維持秩序,并協助前廳部做好客人安慰解釋工作。

  9、發現者報告人員

  發現者報告后,必須在現場等待,視情況制止或仔細觀察事件的發展,直到酒店領導或保安人員到來,并繼續配合處理有關事務。

  10、要求

  (1)處置、救護小組人員必須按照指揮部要求,快速反應,規范行動。

  (2)必須及時有效控制現場,防止事態進一步惡化。

  (3)所有工作人員必須積極救護傷員,認真保護現場。

關于校園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篇16

  為了及時、高效、妥善地處置發生在我校內突發公共事件,最大限度地減輕事件造成的損失,保障廣大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秩序和校園穩定,特制訂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

  1、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2、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任辦公室主任

  二、各部門職責

  1、領導小組職責:制訂學校的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并確保全校師生了解預案;強化監測與預警,堅持開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檢查,特別是消防,食品衛生、校舍安全等方面檢查;檢查、督促學校各部門各項突發事件防治措施落實情況;發生突發事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領導小組成員各負其責,各工作組各司其職,采取有效措施,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及時,有序地開展處置工作,同時向上級匯報。

  學校教務、工會、團委職責:負責監測和報告自然災害、社會安全類、事故災難類突發公共事件;廣泛深入地開展突發公共事件的宣傳教育活動,普及突發事件防治知識,組織安全技能演練,提高師生員工的安全防范意識和法制觀念;組織開展多種教育宣傳活動,加強師生心理健康教育;配合做好參與突發事件人員的思想工作。做好學校平安保衛工作,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向學校領導匯報;及時向當地公安部門報告校內發生的各類治安案件及危及治安情況;協助公安部門維護現場秩序、保護案發現場,控制事態發展,配合做好偵破校園案件的調查取證等工作。

  學校后勤職責:負責監測和報告公共衛生類突發公共事件。加強后勤設施服務檢查,配合做好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開展學校健康教育,做好學校常見病和傳染病的防治;監測學校人群的健康狀況,并根據存在問題采取有效措施或提出處理意見;及時救治學校病傷人員。

  學校其他部門職責: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各有關部門要及時向學校領導報告,并采取應急措施,做好事件的前期處置工作,保護好現場,穩定情緒,防止事態擴大。

  三、運行機制

  、建立學校突發公共事件的逐級報告制度

  最先獲悉可能發生學校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或發生突發事件者,應立即向校長或值周領導、值周組長報告,學校應當在1小時內向縣教育局報告,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事件的簡要過程、傷亡人數、波及范圍,經濟損失初步估計和事件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已采取的措施及其效果等。同時,隨著事態的發展做好續報工作。特殊時期實行24小時值班和信息報告制度。

  、先期預防和處置措施

  (一)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

  學校要根據政府發布的自然災害預警級別落實預防和處置措施,針對學校的特點,重點做好防汛、抗臺工作,消除安全隱患,一旦接到預報,立即進入抗災狀態。

  1、一般災情

  值班人員向分管領導匯報災情;分管領導進崗到位;通知下屬各處室負責人做好抗災準備。

  2、較大災情

  分管領導向主要領導匯報災情;主要領導進崗到位;落實防御措施,通知、部署學校相關人員做好抗災準備。

  3、重大災情

  全體領導進崗到位,成立搶險救災領導小組,分管領導向搶險救災領導小組匯報災情;救災指導小組立即組織有關人員趕赴現場,落實搶險救災,處理善后等工作,全力做好學校師生財產轉移安置和搶險救災,最大限度減少事件所造成的損失和影響,并把災害情況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二)事故災害類突發事件

  1、學校在日常管理工作中,要加強安全管理、安全檢查和安全教育,落實安全措施,及時消除不安全隱患。

  2、突發事故發生后,學校有關責任人要迅速趕赴現場救助受傷害師生,同時在第一時間內把事故情況報告處置學校突發公共事件領導小組、工作小組。并撥打“110”、“119”、“120”等報警電話向有關方面求助。

  3、組織好學生的疏散工作,做好學生家長的安撫工作,阻止學生參加突發事故救援工作。

  4、對事故的處置,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中的有關規定和程序處理。

  (三)公共衛生突發性事件

  根據突發事件的不同級次分類,結合學校特點,在必要時啟動相應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作出應急反應。

  1、傳染病

  (1)一般突發事件

  學校發生屬于一般突發事件的疫情,啟動第三級應急響應。具體措施:啟動日報告和零報告制度,學校內各處室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加強校內的疫情通報:組織專門人員指導與督促落實各項防治疫情措施,做好進行應急狀態的準備;學校內尚無疫情發生,可保持正常的學習、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對集體活動要進行控制;傳染病流行時要加強對病人的追蹤管理;呼吸道傳染病流行期間,必須加強公共場所的通風換氣,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腸道傳染病流行期間,對廁所、糞便、食堂及飲用水應加強消毒;嚴格執行出入校門管理制度。

  (2)重大突發事件

  學校發生屬于重大突發事件的疫情,啟動第二級應急響應。除對接觸者實施控制外,全校保持正常的學習、工作和生活秩序。在第三級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礎上,進一步采取以下措施;開展針對性的健康教育;掌握全體師生情況并及時上報;對重大傳染病的密切接觸者,學校要配合衛生部門做好隔離、醫學觀察和消毒等工作;加大進出校門的管理制度,控制校外人員進入校園;學校根據情況,及時向師生員工通報疫情防控工作的情況。

  (3)特大突發事件

  學校發生屬于特大突發事件的疫情,啟動第一級應急響應。在二、三級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礎上,進一步采取以下措施:實行封閉式校園管理,全校師生不得離開學校,嚴格控制外來人員進入校園;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員的流動情況,教職工外出必須向所在部門請假;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行;對教室、實驗室、食堂、圖書館、計算機房、廁所等場所使用期間每日進行消毒,通風換氣;學校每日公布校園疫情防控工作的情況。

  (4)校內疫情

  校內若出現重大傳染病疫情,應在衛生部門的指導下,啟動相應的應急措施。同時要根據實際情況,適時開展以下工作:根據出現傳染病的種類和病人的活動范圍,相應調整教學方式,可視情況擴大停課范圍,若需全校停課,須報縣政府批準;采取停課措施時,應合理調整教學計劃、課程安排和教學形式,采用電話咨詢與指導、學生自學等方式進行學習;主動、及時、準確地公布疫情及防治的信息;對教職工和學生進行正確的引導,消除不必要的恐懼心理和緊張情緒,維護校園穩定。

  2、食物中毒

  及時掌握學生健康狀況,一旦發生校內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時,學校突發公共事件領導小組應做好下列工作: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動,并在第一時間報告縣教育局處置學校突發公共事件領導小組辦公室、縣衛生局;立即將發病師生送往醫院,并協助醫療機構救治病人;保留造成事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事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待確認后交予衛生部門處理;積極配合衛生、公安部門進行調查,并按其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落實衛生部門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處理善后事宜,維持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配合衛生部門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整改意見,杜絕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3、預防接種嚴重反應或事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發事件

  當此類事件發生,學校應迅速報告衛生局、教育局及其他有關部門,請求派遣專業人員進校,開展流行病學調查,查明事件原因;及時將受害師生送醫院接受救治;盡快采取各項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態的發展;總結經驗教訓,查漏補缺,杜絕隱患。必要時對事故和損害的責任人追究責任。

  (四)社會安全類突發事件

  1、一旦發現有發生此類事件的傾向,學校要立即向縣教育局處置學校突發公共事件領導小組辦公室和當地派出所匯報,同時組織有關部門、人員,針對不同情況,采取說服教育、思想引導相結合的方法,運用廣播、通告等形式,宣傳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教育聚集人員通過合法途徑、正當渠道解決問題。

  2、學校積極配合上級和相關部門做耐心細致的說服、勸散工作。在教育疏導、反復勸散無效或發生聚集鬧事等情況時,突發事件領導小組要及時報告市政府,配合公安部門迅速采取必要措施平定事態,堅決果斷處置,防止事態擴大、蔓延。并配合公安部門采取措施對違法人員依法處置,同時做好相關的取證工作。

  3、事態平息后,學校認真總結教訓,檢查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改進工作,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對于在事件過程中出現的嚴重違法違紀行為,根據法律、法規和學校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應急保障機制

  學校平時應根據要求配備消防器材以及消、殺、滅藥品等救災所需物資,組織和訓練出一支預防和處置學校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隊伍。發生突發公共事件后,總務處、校醫要及時、充分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保證物資能源供應充足、醫療衛生服務到位。

  〈四〉后期處置措施

  (一)結果報送,建立檔案

  按照逐級報告制度,突發事件過后,學校及時報送相關情況。報送內容包括事發單位、時間、地點;事故經過、傷亡人數、直接損失;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已采取的措施、需有關部門協助解決的問題;事故報告單位等。

  學校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相關資料整理歸案,建立學校突發公共事件檔案。

  (二)追究責任,實施獎懲

  根據現場調查掌握的證據,對在突發公共事件的預防、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置過程中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或遲報、瞞報、漏報重要情況的有關責任人,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行政處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參加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并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三)總結經驗,完善制度

  學校要認真總結經驗教訓,針對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完善制度,不斷提高對突發事件的處置水平,積極探索穩妥、快速、高效做好學校突發性公共事件處置工作的新途徑。

  四、其他

  學校應急預案領導小組督促各應急突發事件的工作小組和各處室要根據本校實際和本預案要求,制定演練計劃并付諸實施,要通過演練,發現應急工作體系和工作機制存在的問題,不斷完善應急預案,提高對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要建立穩定的預防和處置學校突發公共事件的隊伍,確保預防和處置學校突發事件工作順利進行。

  全體教師應長期開通手機等通訊設備,確保信息暢通,隨時獲悉突發事件信息,保障應急預案迅速啟動。

  本預案自通過發布之日開始實施。

關于校園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篇17

  1總則

  1.1編制目的

  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保障公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1.2編制依據

  依據憲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預案。

  1.3分類分級

  本預案所稱突發公共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生態環境破壞和嚴重社會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緊急事件。

  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的發生過程、性質和機理,突發公共事件主要分為以下四類:

  ⑴自然災害。主要包括水旱災害,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地質災害,海洋災害,生物災害和森林草原火災等。

  ⑵事故災難。主要包括工礦商貿等企業的各類安全事故,交通運輸事故,公共設施和設備事故,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等。

  ⑶公共衛生事件。主要包括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職業危害,動物疫情,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⑷社會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襲擊事件,經濟安全事件和涉外突發事件等。

  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一般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涉及跨省級行政區劃的,或超出事發地省級人民政府處置能力的特別重大突發公共事件應對工作。

  本預案指導全國的突發公共事件應對工作。

  1.5工作原則

  ⑴以人為本,減少危害。切實履行政府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把保障公眾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程度地減少突發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⑵居安思危,預防為主。高度重視公共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增強憂患意識,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做好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各項準備工作。

  ⑶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黨中央、國務院的統一領導下,建立健全分類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在各級黨委領導下,實行行政領導責任制,充分發揮專業應急指揮機構的作用。

  ⑷依法規范,加強管理。依據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加強應急管理,維護公眾的合法權益,使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⑸快速反應,協同應對。加強以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處置隊伍建設,建立聯動協調制度,充分動員和發揮鄉鎮、社區、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志愿者隊伍的作用,依靠公眾力量,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

  ⑹依靠科技,提高素質。加強公共安全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采用先進的監測、預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技術及設施,充分發揮專家隊伍和專業人員的作用,提高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揮能力,避免發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強宣傳和培訓教育工作,提高公眾自救、互救和應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綜合素質。

  l.6應急預案體系

  全國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體系包括:

  ⑴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總體應急預案是全國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是國務院應對特別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規范性文件。

  ⑵突發公共事件專項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主要是國務院及其有關部門為應對某一類型或某幾種類型突發公共事件而制定的應急預案。

  ⑶突發公共事件部門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是國務院有關部門根據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職責為應對突發公共事件制定的預案。

  ⑷突發公共事件地方應急預案。具體包括:省級人民政府的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應急預案;各市(地)、縣(市)人民政府及其基層政權組織的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上述預案在省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按照分類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由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分別制定。

  ⑸企事業單位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的應急預案。

  ⑹舉辦大型會展和文化體育等重大活動,主辦單位應當制定應急預案。

  各類預案將根據實際情況變化不斷補充、完善。

  2組織體系

  2.1 領導機構

  國務院是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領導機構。在國務院總理領導下,由國務院常務會議和國家相關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機構(以下簡稱相關應急指揮機構)負責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必要時,派出國務院工作組指導有關工作。

  2.2辦事機構

  國務院辦公廳設國務院應急管理辦公室,履行值守應急、信息匯總和綜合協調職責,發揮運轉樞紐作用。

  2.3工作機構

  國務院有關部門依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各自的職責,負責相關類別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具體負責相關類別的突發公共事件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的起草與實施,貫徹落實國務院有關決定事項。

  2.4地方機構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區域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領導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應對工作。

  2.5 專家組

  國務院和各應急管理機構建立各類專業人才庫,可以根據實際需要聘請有關專家組成專家組,為應急管理提供決策建議,必要時參加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3運行機制

  3.1預測與預警

  各地區、各部門要針對各種可能發生的突發公共事件,完善預測預警機制,建立預測預警系統,開展風險分析,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3.1.1預警級別和發布

  根據預測分析結果,對可能發生和可以預警的突發公共事件進行預警。預警級別依據突發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勢態,一般劃分為四級:Ⅰ級(特別嚴重)、Ⅱ級(嚴重)、Ⅲ級(較重)和Ⅳ級(一般),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預警信息包括突發公共事件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警示事項、應采取的措施和發布機關等。

  預警信息的發布、調整和解除可通過廣播、電視、報刊、通信、信息網絡、警報器、宣傳車或組織人員逐戶通知等方式進行,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和警報盲區應當采取有針對性的公告方式。

  3.2應急處置

  3.2.1信息報告

  特別重大或者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各地區、各部門要立即報告,最遲不得超過4小時,同時通報有關地區和部門。應急處置過程中,要及時續報有關情況。

  3.2.2先期處置

  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事發地的省級人民政府或者國務院有關部門在報告特別重大、重大突發公共事件信息的同時,要根據職責和規定的權限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及時、有效地進行處置,控制事態。

  在境外發生涉及中國公民和機構的突發事件,我駐外使領館、國務院有關部門和有關地方人民政府要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3.2.3應急響應

  對于先期處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態的特別重大突發公共事件,要及時啟動相關預案,由國務院相關應急指揮機構或國務院工作組統一指揮或指導有關地區、部門開展處置工作。

  現場應急指揮機構負責現場的應急處置工作。

  需要多個國務院相關部門共同參與處置的突發公共事件,由該類突發公共事件的業務主管部門牽頭,其他部門予以協助。

  3.2.4應急結束

  特別重大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或者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后,現場應急指揮機構予以撤銷。

  3.3恢復與重建

  3.3.1善后處置

  要積極穩妥、深入細致地做好善后處置工作。對突發公共事件中的傷亡人員、應急處置工作人員,以及緊急調集、征用有關單位及個人的物資,要按照規定給予撫恤、補助或補償,并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有關部門要做好疫病防治和環境污染消除工作。保險監管機構督促有關保險機構及時做好有關單位和個人損失的理賠工作。

  3.3.2調查與評估

  要對特別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起因、性質、影響、責任、經驗教訓和恢復重建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

  3.3.3恢復重建

  根據受災地區恢復重建計劃組織實施恢復重建工作。

  3.4信息發布

  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發布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事件發生的第一時間要向社會發布簡要信息,隨后發布初步核實情況、政府應對措施和公眾防范措施等,并根據事件處置情況做好后續發布工作。

  信息發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權發布、散發新聞稿、組織報道、接受記者采訪、舉行新聞發布會等。

  4應急保障

  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做好突發公共事件的應對工作,同時根據總體預案切實做好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人力、物力、財力、交通運輸、醫療衛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和災區群眾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復重建工作的順利進行。

  4.1人力資源

  公安(消防)、醫療衛生、地震救援、海上搜救、礦山救護、森林消防、防洪搶險、核與輻射、環境監控、危險化學品事故救援、鐵路事故、民航事故、基礎信息網絡和重要信息系統事故處置,以及水、電、油、氣等工程搶險救援隊伍是應急救援的專業隊伍和骨干力量。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單位要加強應急救援隊伍的業務培訓和應急演練,建立聯動協調機制,提高裝備水平;動員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以及志愿者等各種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工作;增進國際間的交流與合作。要加強以鄉鎮和社區為單位的公眾應急能力建設,發揮其在應對突發公共事件中的重要作用。

  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是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骨干和突擊力量,按照有關規定參加應急處置工作。

  4.2財力保障

  要保證所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準備和救援工作資金。對受突發公共事件影響較大的行業、企事業單位和個人要及時研究提出相應的補償或救助政策。要對突發公共事件財政應急保障資金的使用和效果進行監管和評估。

  鼓勵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包括國際組織)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捐贈和援助。

  4.3物資保障

  要建立健全應急物資監測網絡、預警體系和應急物資生產、儲備、調撥及緊急配送體系,完善應急工作程序,確保應急所需物資和生活用品的及時供應,并加強對物資儲備的監督管理,及時予以補充和更新。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應急預案的規定,做好物資儲備工作。

  4.4基本生活保障

  要做好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確保災區群眾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處、有病能得到及時醫治。

  4.5醫療衛生保障

  衛生部門負責組建醫療衛生應急專業技術隊伍,根據需要及時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等衛生應急工作。及時為受災地區提供藥品、器械等衛生和醫療設備。必要時,組織動員紅十字會等社會衛生力量參與醫療衛生救助工作。

  4.6交通運輸保障

  要保證緊急情況下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確保運輸安全暢通;要依法建立緊急情況社會交通運輸工具的征用程序,確保搶險救災物資和人員能夠及時、安全送達。

  根據應急處置需要,對現場及相關通道實行交通管制,開設應急救援“綠色通道”,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順利開展。

  4.7治安維護

  要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和設備的安全保護,依法嚴厲打擊違法犯罪活動。必要時,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態,維護社會秩序。

  4.8人員防護

  要指定或建立與人口密度、城市規模相適應的應急避險場所,完善緊急疏散管理辦法和程序,明確各級責任人,確保在緊急情況下公眾安全、有序的轉移或疏散。

  要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嚴格按照程序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確保人員安全。

  4.9通信保障

  建立健全應急通信、應急廣播電視保障工作體系,完善公用通信網,建立有線和無線相結合、基礎電信網絡與機動通信系統相配套的應急通信系統,確保通信暢通。

  4.10公共設施

  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分別負責煤、電、油、氣、水的供給,以及廢水、廢氣、固體廢棄物等有害物質的監測和處理。

  4.11科技支撐

  要積極開展公共安全領域的科學研究;加大公共安全監測、預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技術研發的投入,不斷改進技術裝備,建立健全公共安全應急技術平臺,提高我國公共安全科技水平;注意發揮企業在公共安全領域的研發作用。

  5監督管理

  5.1預案演練

  各地區、各部門要結合實際,有計劃、有重點地組織有關部門對相關預案進行演練。

  5.2宣傳和培訓

  宣傳、教育、文化、廣電、新聞出版等有關部門要通過圖書、報刊、音像制品和電子出版物、廣播、電視、網絡等,廣泛宣傳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等常識,增強公眾的憂患意識、社會責任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各有關方面要有計劃地對應急救援和管理人員進行培訓,提高其專業技能。

  5.3責任與獎懲

  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責任追究制。

  對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要給予表彰和獎勵。

  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突發公共事件重要情況或者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法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附則

  6.1預案管理

  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及時修訂本預案。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關于校園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篇18

  1總則

  1.1目的

  為了保證在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我市各級財政部門能及時提供政策支持和資金保障,保障各項處置工作順利開展,維護經濟社會穩定,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等法律法規和財政部關于印發《財政應急保障預案》的通知(財預[20xx]328號)精神,特制定本預案。

  1.2工作原則

  1.2.1集中領導,統一指揮。在市委、市政府和地方各級黨委、政府的領導下,針對突發公共事件的發生,分級成立財政應急保障工作指揮機構,統一指揮財政應急保障工作。

  1.2.2分級負責,協調配合。各級財政部門應按照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統一部署和財政管理體制規定,落實各自的應急保障責任,并與各相關部門相互支持、協調聯動,切實保障應急保障工作的正常進行。

  1.2.3反應及時,保障有力。堅持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加強預警監測和前瞻性研究。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財政部門應按統一部署,立即啟動應急保障預案,確保各項處置工作及時、有序開展。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啟動后的財政應急保障事項。

  2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

  2.1市本級

  2.1.1市財政局作為全市突發公共事件財政應急保障綜合協調主管部門,負責及時了解突發公共事件進展情況,加強與市級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研究提出財政應急保障政策措施建議并組織落實。

  2.1.2市財政局(地稅局)成立突發公共事件財政資金應急保障協調小組,由局長負責。成員單位包括辦公室、預算科、基建財務科、資金管理科、綜合行事科、農業財務科、企業財務科、財政監督科、政府采購辦、會計核算中心及稅務有關科室等。局外聯系單位包括市人大財經委、市政府辦公室、市發展和改革局、人民銀行××市支行、市國稅局及其他相關部門。

  2.1.3市財政局應急保障協調小組的日常工作由預算科承擔。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各有關科室根據局領導部署,立即啟動應急保障協調小組,在職責范圍內具體執行規定的任務。

  2.2鄉鎮(街道、開發區)

  各鄉鎮(街道、開發區)財政部門的應急指揮機構,比照市財政局應急指揮機構的組成、職責,結合本地實際情況設定,市財政局給予必要的指導和幫助。

  3預警監測和報告

  3.1預警監測

  市財政局應實現與市級各部門應急監測預警和指揮調度系統的有效銜接,綜合分析、科學判斷監測數據和動態信息,加強應急保障措施和決策機制的超前研究,提高處置效率。

  3.2報告

  3.2.1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需要市財政給予應急保障的,相關市級部門或鄉鎮(街道、開發區)人民政府(辦事處、管委會)應及時向市財政局報告。

  3.2.2報告內容應包括:事件的基本情況,包括發生時間、地點、原因、影響程度和損失程度;已采取的主要措施、事態發展預測及控制程度;相關的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啟動情況,需要市財政解決的突出問題等。

  3.2.3報告一般應為紙質文件。緊急情況下也可先電話報告,隨后報送紙質報告。

  3.2.4局內處理程序:報告由局辦公室承接,局辦公室接到報告后,立即按局內職責分工,通知到相關科室負責人或財政應急保障政策協調小組聯絡員。如相關業務科室首先接到報告,可以先行處理,再通知局辦公室。(局辦公室聯系電話:、)

  4應急響應

  4.1響應程序

  4.1.1市財政局主管科室接到相關的市級部門或鄉鎮(街道、開發區)人民政府(辦事處、管委會)報告后,立即著手進行信息收集等基礎工作,對事件進行初步評價和判斷,研究提出具體建議,會預算科后報局領導。

  4.1.2市財政局領導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成立突發公共事件財政資金應急保障協調小組,啟動本預案。

  4.2啟動標準

  4.2.l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突發公共事件分為全局性和局部性兩類。

  4.2.2對造成全局性影響的突發公共事件,可同時采取財政收入政策、財政支出政策、資金快速撥付等應急保障措施;對造成局部性影響的突發公共事件,可只采取部分財政支出政策或資金快速撥付等應急保障措施。

  4.2.3相關市級部門或鄉鎮(街道、開發區)人民政府(辦事處、管委會)根據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實際情況,提出需要市財政應急保障的事項。市財政局研究提出應急保障措施建議,按規定程序報批。緊急情況下,市財政局可根據市領導的指示精神,先采取安排支出或撥付資金等措施,再按程序補辦相關手續。

  4.3財政收入政策

  4.3.l對受突發公共事件影響較大的行業、企業和個人,市財政局會同市級稅務部門,及時研究提出稅收優惠政策建議,按規定權限和程序報批。

  4.3.2對受突發公共事件影響較大的行業和企業,市財政局應及時會同有關部門擬定臨時性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減免政策建議,并按規定權限和程序報批。其中,屬于中央或省批準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和政府性基金,由市財政部門會同有關市級部門報告中央或省有關部門,提出減免政策建議。

  4.3.3稅收、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優惠(減免)政策到期后,突發公共事件對相關行業、企業和個人的影響仍然較大的,按原審批程序報經批準后,可適當延長優惠(減免)政策期限。

  4.3.4因執行稅收、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優惠(減免)政策而減少的.財政收入,原則上按照現行財政體制由同級財政負擔。

  4.4財政支出政策

  4.4.1對受突發公共事件影響較大的行業、企業、單位、個人以及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機構,市財政局應會同有關部門及時提出財政支出政策建議,報市政府審批。鄉鎮(街道、開發區)財政部門根據財政支出政策,結合各自實際情況,及時提出當地財政支出政策建議,報本級政府審批。

  4.4.2財政支出政策包括:對受突發公共事件影響較大的行業、企業、單位、個人的損失,由相關責任人給予補償,沒有直接責任人或責任人無力承擔的,政府可根據情況給予適當救助和支持;在一定時期內對受突發公共事件影響較大的行業、企業流動資金貸款給予貼息;對處置突發公共事件工作給予經費支持;其他財政支出政策。

  4.4.3處置突發公共事件需財政負擔的經費,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級負擔。屬于市級政府事權的,經費由市級財政負擔;屬于鄉鎮(街道、開發區)事權的,經費由鄉鎮(街道、開發區)財政負擔。對受突發公共事件影響較大和財政困難的鄉鎮(街道、開發區),市財政適當給予幫助和支持。

  4.4.4軍隊、武警應地方政府請求,支援地方處置突發公共事件所需經費,由當地政府負擔。

  4.4.5處置突發公共事件所需財政負擔的經費,已在年度預算中專項安排且項目確定的,財政部門應及時撥付資金;需要由部門預算進行調劑的,財政部門在保證人員工資和必要支出外,可要求各預算單位調整部門預算的支出結構。部門預算調劑工作應按照規定程序辦理。

  4.4.6年度預算安排和調劑不能滿足處置突發公共事件工作需要時,財政部門可提出動支預備費、超收使用安排等方案,報同級政府批準后,及時追加相關部門的預算和對困難地區的補助。緊急情況下,財政部門可根據同級政府的指示,先安排資金,再按程序補辦相關手續。

  4.5預算調整

  突發公共事件對財政經濟影響特別嚴重、年度預算難以平衡時,各級財政部門可提出壓縮財政支出,以及調整財政預算的方案,并按規定程序報批。

  4.6資金撥付

  4.6.l各級財政安排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資金,按照“特事特辦、急事急辦”原則撥款。

  4.6.2對同級主管部門的撥款,應在接到撥款申請后一個工作日內辦理完審核和撥款手續。

  4.6.3對下級財政的資金撥付和調度,原則上應在一個工作日內辦理完審核、撥款和調度手續。

  4.6.4緊急情況下,市財政局可根據市委、市政府的指示,先辦理撥款,再補辦相關手續。

  5后期處置

  5.1監督檢查

  5.1.1各級財政部門應加強對突發公共事件財政應急保障資金的管理和監督,保證專款專用,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

  5.1.2突發公共事件財政應急保障資金的使用,應接受審計部門監督、檢查。

  5.1.3對于突發公共事件財政應急保障資金管理和使用中的違法、違紀行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處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2總結評估

  5.2.1突發公共事件處置結束后,各級財政部門應及時對突發公共事件財政應急保障資金進行清算,對資金使用進行績效評價。

  5.2.2各鄉鎮(街道、開發區)財政部門應按照市財政局的要求,及時將本地區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財政收入政策、財政支出政策、資金撥付情況等報市財政局。市財政局及時對應急響應過程、應急措施的效果等進行綜合評估。

  5.3信息發布

  突發公共事件財政資金應急保障措施及實施情況等信息的發布,堅持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的原則,具體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6附則

  6.1預案管理與更新

  6.1.1本預案依據有關法律規章要求和應急工作實際需要,對相關內容進行動態管理,不斷充實、完善和提高。每一次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或者經一定年限,由市財政局組織一次評審,補充、修訂和調整相關內容,在征求相關部門意見并經局長辦公會議討論同意,并報市政府審查批準后實行。

  6.1.2各鄉鎮(街道、開發區)財政部門可以根據本預案并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制定本地區突發公共事件財政應急保障預案或實施細則,并報市財政局備案。

  6.2制定與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市財政局制定并負責解釋。

  6.3預案生效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關于校園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篇19

  為了有效地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全校師生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特制定市一中(益智中學)處理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1、突發公共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危害學校師生健康的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師生健康的事件。

  2、學校成立突發事件應急的指揮領導小組和工作小組(成員見附件),設立應急公共衛生知曉事件處理辦公室——醫務室;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出現時,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成員應在10分鐘內趕到常設辦公室,研究制定應急措施,并按照各自職責開展工作。

  3、廣泛開展宣傳教育,組織學生收聽季節傳染病的知識講座,讓學生了解季節傳染病的防治知識,杜絕不必要的恐慌和混亂。

  4、建立嚴格的校園環境衛生、教室衛生、辦公室衛生、學生宿舍衛生、飲食衛生等檢查制度。

  5、要求學生積極參加體育鍛煉,增強體質。

  6、遇有學生突發群體性(1個班3人以上同時出現)公共衛生事件,班主任應在第一時間上報醫務室;醫務室必須及時向學校指揮領導小組匯報,同時報告市教育局體衛工作站及市、區兩級疾病控制中心;不得瞞報、漏報和謊報;并積極采取救治措施:班主任及時聯系家長,學校迅速聯絡醫院進行診治,醫務室積極配合疾病控制中心進行流行病學調查。

  7、在群體公共衛生事件突發時,學校在疑似癥狀未確定時,根據具體情況迅速做好隔離處理工作,防止疫情擴散。

  8、一旦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本預案自行啟動。

  市一中 20xx年9月1日

  市一中(中學)處理突發事件應急的指揮領導小組和工作小組成員名單

  指揮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 員:

  工作小組成員:

  工作小組成員:

關于校園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篇20

  1總則

  1.1目的

  為了提高xx省煙草公司xx縣公司送貨部(以下簡稱送貨部)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公共事件造成的危害,特制定《xx省煙草公司xx縣公司卷煙送貨部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

  1.2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溫州市煙草專賣局、xx省煙草公司xx縣公司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及行業相關規定編制。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送貨部所屬范圍內發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社會安全的突發公共事件。

  1.4工作原則

  按照“以人為本、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區域為主、職責明確、規范有序”的原則。

  2組織機構及職責

  2.1組織機構

  成立xx省煙草公司xx縣公司送貨部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小組(以下簡稱送貨部應急小組):

  組長:王孝清

  副組長:陳欽凡

  成員:許戰英許曹碧柯樹雄莊明澤陳志平

  應急小組名單和聯系方式見附錄3送貨部應急小組通信聯系一覽表

  2.2應急小組職責

  ⑴接受溫州市煙草專賣局、xx省煙草公司溫州市分公司(以下簡稱市局(分公司))應急領導小組的領導,落實應急管理、應急響應和應急處置的各項指令、指示;

  ⑵負責編制、修訂、審定卷煙送貨部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報市局(分公司)應急領導小組審批;

  ⑶根據市局(分公司)應急領導小組發布的突發公共事件預警要求,開展應急響應;

  ⑷開展突發公共事件的預測、預警;接受所屬部門突發公共事件的報告,并迅速作出判斷,及時上報市局(分公司)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指揮、協調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⑸組建應急處置隊伍,定期組織培訓和演練;

  ⑹編制應急經費預算,審查應急設備、器材、物資、物品的配置方案;

  ⑺負責所屬部門突發公共事件的調查、評估、報告和通報,協助有關部門對突發公共事件的調查;

  ⑻負責組織應急值班,公布值班電話,保證24小時通訊暢通;

  ⑼審定并簽發向市局(分公司)應急領導小組的有關報告。

  3有關應急預案

  3.1用電事故應急預案

  ⑴發生電器失火后,第一目擊人應大聲呼喊,立即切斷事發地電源,利用附近的干粉滅火器等專用滅火器采取有效措施進行先期處置,并通知事發部門負責人。事發部門負責人應立即報告送貨部應急小組,并迅速組織人員參與滅火。

  送貨部應急小組接到報告后,應立即趕赴現場,及時組織滅火。火情繼續擴大的,迅速撥打119報警。如有人員受傷應首先搶救傷員,并撥打120救助。

  火災無法控制時,送貨部應急小組應立即采取措施疏散人員和車輛,關閉供電系統,同時疏通消防通道,指定專人引導消防車進入現場。

  ⑵若發現有人觸電,第一目擊人應大聲呼喊,同時用絕緣工具幫助觸電者脫離電源,及時送貨部應急小組并撥打120急救電話;觸電者脫離電源后,視情況現場施救或送就近醫療機構急救;出現人員傷亡的,送貨部應急小組應及時報告市局(分公司)應急領導小組。

  觸電急救步驟和方法見附錄1。

  ⑶應急處置結束后,送貨部應急小組應組織展開事故調查,在調查結束后一日內將事故起因、造成損失、處置結果等書面報告市局(分公司)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

  3.2送貨部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⑴發現火情的第一目擊人應大聲呼喊,立即切斷事發地電源,利用附近的滅火器材采取有效措施進行先期處置,并向及時送貨部應急小組報告。

  ⑵送貨部應急小組接到報告后,應立即向市局(分公司)應急領導小組報告,并趕赴現場組織指揮應急處置,本著“先救人后救火”的原則組織搶救被困人員,并視火情采取相應滅火措施。火情繼續擴大的,迅速撥打119報警,出現人員受傷的,撥打120救助。

  ⑶火情發展可能危及職工生命安全時,送貨部應急小組應及時組織樓內人員撤離,切斷辦公樓總電源,關閉防火卷簾門,并嚴格控制無關人員進入辦公樓,維護現場秩序。

  ⑷送貨部應急小組應及時組織疏散車輛,保持消防通道暢通,指定專人到路口引導消防車進入現場。

  ⑸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送貨部應急小組應組織善后處理及事故調查工作,并在調查結束后一日內將事故起因、人員傷亡、財產損失、處置過程及結果等書面報告市局(分公司)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

  3.3配送車輛交通事故(事件)應急預案

  ⑴發生機動車輛事故(事件),駕駛人員或隨車人員應采取有效措施進行先期處置,并立即送貨部應急小組及車隊長,同時向政府有關部門報警,通知保險公司。送貨部應急小組按照《市局(分公司)機動車輛事件(事故)應急預案》進行應急處置;

  ⑵情況嚴重的,送貨部應急小組應向市局(分公司)應急領導小組報告。出現人員傷亡或重大財產損失的,市局(分公司)應急領導小組應按規定報告省局(分公司)應急指揮部和地方政府相關部門。

  3.4雷擊災害應急預案

  ⑴接到雷擊天氣預警,送貨部應急小組應通過oa、電話等方式及時發布預警,通

  知各部門切斷電源和網線,并根據政府相關部門要求采取預防措施。必要時組織員工撤離到安全區域。

  ⑵送貨部大樓發生雷擊災害,送貨部應急小組應立即報告市局(分公司)應急領導小組,并迅速安排切斷大樓電源,斷開網線,組織樓內人員安全、有序撤離到安全區,積極搶救受傷人員和財產。

  ⑶送貨部應急小組應保護災害現場,并隨時向市局(分公司)應急領導小組報告處置進展。災害嚴重的,市局(分公司)應急領導小組按規定報告省局(公司)應急指揮部和地方政府。

  ⑷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送貨部應急小組應組織善后處理及相關調查工作,在調查結束后一日內將災害情況、處置過程及結果報告市局(分公司)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災害嚴重的,市局(分公司)應急領導小組應將災害情況及處置結果報告省局(公司)應急指揮部和地方政府。

  3.5臺風、洪澇災害應急預案

  (1)當接到氣象部門較大汛情、臺風(熱帶風暴)警報通知后,送貨部各部門啟動應急預案,根據汛情、臺風(熱帶風暴)趨勢,組織、安排人員值班,并及時向送貨部應急小組提供汛情、臺風(熱帶風暴)動向和對我市煙草系統影響的有關情況。

  (2)當接到市政府或氣象部門重大汛情、臺風(強熱帶風暴)預計未來24小時在我市登陸緊急警報通知后,送貨部應急小組領導進崗工作,聽取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汛情、臺風可能登陸地點、時間、臺風等級、降雨量及各項抗臺防汛準備工作情況匯報,同時向市局(分公司)應急領導小組匯報各項抗臺防汛準備工作和措施。

  (3)送貨部應急小組聽取匯報后立即組織、指揮各部門人員,對送貨部大樓各重點部位實行24小時值班。同時迅速召回一線工作員工,停止一切經營、市場管理活動,確保人員、車輛及物資安全。

  (4)時刻關注臺風信息的發布,動員全體配送職工全力以赴做好抗臺防汛搶險工作。保持通訊、網絡信息系統暢通,及時做好上情下達,下情上報工作。

  (5)由送貨部綜合部具體負責落實有關防臺防汛物資,如雨具、電筒、應急燈或蠟燭、沙包等,在每年6月底前完成。檢查工作由公司安保部門、送貨部應急小組在汛來臨之前,專門組織人員對送貨部大樓、送貨部倉庫一些易倒灌、易漏水、易漏電的危險部位作認真檢查,采取加固、修理、防漏等有效措施。

  送貨部防臺防汛重點部位見附錄2。

  (6)在臺風頻發的7-10月期間,為確保國家財產安全,公司送貨部要做好防汛防潮防漏水的準備工作,把卷煙堆放在安全位置。因臺風造成電源或線路中斷,應及時關閉電源開關,啟用應急燈、電筒或蠟燭照明,在使用蠟燭照明時應注意防火安全,應放在鐵盒或碗內,不能直接放在木板上或與易燃物過近的地方,不準在卷煙倉庫內使用蠟燭照明;因臺風造成停電或信息網絡中斷,信息中心人員應堅守崗位,確保計算機房里的設備、設施安全,并做好數據備份工作。各部門必須在洪水來臨前確定本部門電源拉閘的最低警戒線;因臺風造成道路中斷,支援人員無法到達指定地點,應立即向指揮中心或當地政府匯報汛情,爭取得到當地政府部門支援。

  (7)應急處置結束后,送貨部應急小組應組織事故調查和善后處理工作,并在調查結束后一日內將事故原因、處置過程及結果書面報告市局(分公司)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情況嚴重的,市局(分公司)應急領導小組應將事故情況及處置結果報告省局(公司)應急指揮部和地方政府。

  3.6食物中毒應急預案

  (1)食物中毒的臨床表現。食物中毒通常會引起腹痛、惡心、嘔吐、腹瀉等,一般餐后少則半小時、多則48小時就可發病。患者除有上述急性胃腸炎癥狀外,還有神經系統癥狀,如頭痛、怕冷、發熱、乏力、瞠孔散大、視力模糊、吞咽及呼吸困難等,中毒嚴重者可因腹瀉造成脫水性休克或因衰竭而死亡。我國對食物中毒制定了詳細診斷標準,主要是以病人的潛伏期和中毒的特有表現為依據。最明顯的特征有:中毒病人在相近的時間內均食用過某種共同的中毒食品,未食用者不中毒:在停止食用中毒食品后,發病很快停止:潛伏期較短,發病急劇,病程亦較短:所有中毒病人的臨床表現基本相似:一般無人與人之間的直接傳染。

  (2)發現大規模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發現人員立即向綜合部主任匯報,確認核實后向送貨部應急小組和市局(分公司)應急領導小組及市疾病防控中心報告。

  (3)食堂應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配合相關部門進行調查。

  (4)送貨部應急小組接到報警后,立即組織、指揮相關人員奔赴事發現場救助食物中毒人員,并及時聽取現場處理人員關于事故性質、發生地點、時間及各項救援工作安排情況匯報。同時向市局(分公司)應急領導小組匯報事故情況,請求支援。

  (5)發生食物中毒事件,在場人員報警后,要立即進行自救或互救,可用筷子或手指刺激咽部幫助催吐,盡快排出毒物,同時制止在場所有人員就餐。

  (6)救援組趕到現場后,負責組織、指揮食物中毒事件的應急處置措施。現場救援組人員應冷靜分析中毒原因,針對引起中毒的食物以及吃下去的時間長短,及時采取如下三點應急措施:

  a、催吐。如果進食的時間在1至2小時前,可使用催吐的方法。立即取食鹽20克,加開水200毫升,冷卻后一次喝下。如果無效,可多喝幾次,迅速促使嘔吐。亦可用鮮生姜100克,搗碎取汁用200毫升溫水沖服。如果吃下去的是變質的食物,則可服用十滴水來促使迅速嘔吐。

  b、導瀉。如果病人進食受污染的食物時間己超過2至3小時,但精神仍較好,則可服用瀉藥,促使受污染的食物盡快排出體外。一般用大黃30克一次煎服,老年患者可選用元明粉20克,用開水沖服,即可緩瀉。體質較好的老年人,也可采用番瀉葉15克,一次煎服或用開水沖服,也能達到導瀉的目的。

  c、解毒。如果是吃了變質的魚、蝦、蟹等引起的食物中毒,可取食醋100毫升,加水200毫升,稀釋后一次服下。此外,還可采用紫蘇30克、生甘草10克一次煎服。若是誤食了變質的防腐劑或飲料,最好的急救方法是用鮮牛奶或其他含蛋白質的飲料灌服。救援過程中要給病人以良好的護理,盡量使其安靜,避免精神緊張:注意休息,防止受涼,同時補充足量的淡鹽開水。

  (7)救護組、后勤保障組負責根據現場實際情況,請求、接待社會救援部門幫助,負責救援車輛調度,準備好急救藥品等物資。撥打120急救電話,應講清楚單位街道、門牌號等詳細地址;事故性質(最好能講清引起食物中毒原因);涉及范圍;傷亡人數;目前救援情況;撥打電話人姓名、所在單位和電話號碼;然后派專人在路口等候急救車的到來,指引急救車到現場的道路,以便迅速、準確到達事發現場。

  (8)待事故處理完畢后,對食品、餐具及食品用工具進行無害化處理或銷毀。根據不同的中毒食品,對中毒場所采取相應的消毒處理,以免擴大中毒范圍。

  (9)應急處置結束后,送貨部應急小組應組織事故調查,并在調查結束后一日內書面報告市局(分公司)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

  3.7配送車輛故障應急服務預案

  (1)配送員一旦發現車輛故障后,送貨員或駕駛員應及時向所屬部門負責報告,并及時向送貨部應急小組報告。

  (2)送貨部應急小組接到報告后,確保送貨部儲備一輛以上配送車輛,及兩名以上駕駛員。及時安排增援車輛、裝卸人員和相應救援設備,立即趕往故障地點。

  (3)調度員在送貨車調用時,要確保整個配送體系的順暢運作。待增援車到達故障現場后,應做好與故障車進行貨物的車與車對接工作,貨物對接時應保持高度警惕確保安全。

  (4)若造成送貨時間推遲的,送貨部應急小組必須及時告知營銷中心應急小組,并由營銷中心應急小組安排客戶經理向零售客戶做好延遲送貨的解釋工作。

  (5)應急處置結束后,送貨部應急小組應將配送車輛故障發生的經過、處置措施、相關故障處理記錄在調查結束后一日內書面報告市局(分公司)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

  3.8遭遇突發自然災害事件、交通中斷應急服務預案

  (1)一旦發生交通中斷后,送貨部應急小組應及時與氣象部門聯系,了解、掌握情況,估計送貨時間。配合營銷中心根據具體的天氣、道路情況協商解決零售戶的訂貨時間。

  (2)同時,送貨部應急小組通知客戶經理向零售客戶做好解釋工作,請求諒解并告知大致送貨時間。

  (3)若在中轉站無法將卷煙送達零售客戶時,卷煙暫存于中轉站倉庫,由專人保管。

  (4)送貨員和駕駛員隨時待命,一旦交通恢復,立即送貨。

  (5)卷煙配送車輛在送貨途中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如道路塌方、山體滑坡等,當天無法送達指定地點的,駕駛員向儲配部負責人報告,同時儲配部負責人應及時送貨部應急小組報告,等候指令。

  (6)送貨部應急小組接到報告后,應及時向市局(分公司)應急領導小組報告,經請示同意后可指令配送車輛原路返回,或指令車輛在途中過夜,等待救援。車輛在等待救援時,配送車組負責人應組織做好防盜防搶工作。

  (7)應急處置結束后,送貨部應急小組應將事件發生的經過、處置措施、相關中斷處理記錄在調查結束后一日內書面報告市局(分公司)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

  3.9卷煙配送途中盜搶事故(事件)應急預案

  ⑴發生在送貨途中的搶劫案,歹徒往往會先襲擊再搶劫,此時重要的是駕駛員和送貨員遇到搶劫時,做到處驚不亂,互相配合,記住犯罪分子的作案人數、體貌特征、穿戴衣服、口音習慣等線索供公安部門破案。在第一時間向公安部門和主管部門領導報警。在自己無法報警時,要不失時機地“呼喊”以求得附近群眾的幫助報警,取得公安部門的迅速出警。

  (2)如果被搶,駕駛員和送貨員要堅守崗位,盡力保護好現場,共同看好車輛、貨物,防止人多雜亂,現場被破壞和財物再受損失。

  ⑶條件許可時,送貨部應急小組應請求就近縣局(公司)支援。

  ⑷應急處置結束后,送貨部應急小組應將事件發生經過、處置結果等在一日內書面報告市局(分公司)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

  3.10攜款潛逃事件應急預案

  ⑴發生攜款潛逃事件,發現人應立即報告所在部門負責人,同時所在部門負責人應及時向送貨部應急小組報告。送貨部應急小組接到報告后,及時與有關部門負責人聯系,核實情況,并及時報告市局(分公司)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

  ⑵送貨部應急小組應采取有效應急措施,避免或減少損失;配合相關部門調查取證,并協助做好追款和攜款潛逃人家屬的工作。

  ⑶應急處置結束后,送貨部應急小組應將事件發生經過、處置結果和改進措施,在一日內書面報告市局(分公司)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

  3.11倉庫被盜事件應急預案

  ⑴發生盜竊事件時,倉庫值班人員應立即撥打110報警電話,同時向倉庫負責人報告,倉庫負責人應立即向送貨部應急小組報告,注意保護好現場,防止無關人員進入現場。

  ⑵發現正在行竊時,倉庫值班人員應立即向倉庫負責人報告,并撥打110報警,在保證人身安全的情況下采取有效措施阻止盜竊行為,控制行竊人員;行竊人員脫逃的,值班人員應記住其體貌特征,及逃逸方向、交通工具的車種、車型、顏色、牌號等,協助破案。倉庫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迅速向送貨部應急小組報告,并視情況組織追抓行竊人員,挽回損失。

  ⑶發生盜竊事件后,送貨部應對現場實行警戒,保護現場,配合有關部門對現場進行勘察。

  ⑷送貨部應急小組接到報告后,應立即趕赴現場核實情況,采取有效措施,并向市局(分公司)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

  ⑸應急處置結束后,送貨部應急小組應配合有關部門進行現場勘察、事件調查,并將事件經過、損失情況、處置措施在調查結束后一日內書面報告市局(分公司)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

  4應急處置

  發生突發公共事件,送貨部應急小組應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根據相關預案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迅速開展先期處置工作。在事發10分鐘內向市局(分公司)應急領導小組報告,并按市局(分公司)應急領導小組的指令,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5善后處置

  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結束后,送貨部應急小組應做好事故調查、核實損失、現場清理、恢復生產,并按市局(分公司)應急領導小組要求制定整改措施,組織整改;按國家有關規定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6保障措施

  6.1應急通訊

  送貨部應急小組應在倉庫等重要部位醒目位置公布報警電話。送貨部應急小組有關人員24小時開通移動電話,全體工作人員工作期間一律開通移動電話。

  見附錄3緊急情況應急救援通信聯系一覽表。

  見附錄4送貨部應急小組通信聯系一覽表

  6.2應急物品保障

  送貨部應急小組負責配備安全帽、手套、防毒面具、防身工具等必要的應急救援物品,指定專人保管和維護。

  7宣傳、培訓和演習

  7.1宣傳教育

  送貨部應急小組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有關法律法規及應急救援常識的宣傳、教育,提高全員的應急處置能力和自我保護能力。

  7.2技能培訓

  送貨部應急小組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應急救援技能培訓,提高應急救援人員的應急處置能力。

  7.3預案演習

  送貨部應急小組每年至少組織一次預案演練活動,提高應急救援人員的應急處置技能。

  8附則

  8.1預案更新

  本預案應由送貨部應急小組結合實施和演練情況,及時進行修訂,確保預案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8.2獎勵與責任

  送貨部應急小組對在應急救援行動中表現突出、消除了重大險情的部門和個人提出獎勵建議;對有關部門及相關責任人的責任追究,按照國家和行業有關規定提出處理意見。

  8.3制定與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xx縣煙草專賣局(公司)制定并負責解釋。

  8.4預案實施或生效時間

  本預案經xx縣煙草專賣局(公司)批準后實施。

  附錄1觸電急救的步驟和方法

  觸電急救要貫徹“迅速、就地、正確、堅持”的

  觸電急救八字方針。急救的步驟和方法

  (一)使觸電者脫離電源

  1、脫離低壓電源的方法可用“拉、切、挑、墊”。

  拉——就近切斷電源開關,撥出插銷或瓷插保險;

  切——用帶有絕緣手柄的利器切斷電源線。

  挑——如果導線拱落在觸電者身上或壓在身下,這時可用干燥的木棒、竹竿等挑開導線或用干燥的絕緣繩套拉導線或觸電者,使之脫離電源。

  墊——如果觸電者由于痙攣手指緊握導線纏繞在身上,救護人可先用干燥的板塞進觸電者身下使其與地絕緣來隔斷入地電流,然后再采取其它辦法把電源切斷。

  2、在使觸電者脫離電源時應注意的事項:

  1)救護人不得采用金屬和其它潮濕的物品作為救護工具。

  2)未采用絕緣措施前,救護人不得直接觸及觸電者的皮膚和潮濕的衣服。

  3)在拉拽觸電者脫離電源的過程中,救護人宜用單手操作,這樣對救護人比較安全。

  4)當觸電者位于高位時,應采取措施預防觸電者在脫離電源后附地摔傷或摔死。

  5)夜間發生觸電事故時,應考慮切斷電源后的臨時照明問題,以利救護。

  (二)觸電者脫離電源后的處理

  1、觸電傷員的如神志清醒者,應使其就地平躺,嚴密觀察,暫時不要站立或走動。

  2、觸電傷員如神志不清者,應就地仰面平躺,且確保氣道通暢,并用5秒時間,呼叫傷員或輕拍其肩部,以判定傷員是否意識喪失。禁止搖動傷員頭部呼叫傷員。

  3、需要搶救的傷員,應立即就地堅持正確搶救,并撥打120設法聯系醫療部門接替救治,同時向部門負責人及單位主管安全的領導匯報。

  4、呼吸、心跳情況的判定:

  5、觸電傷員如意識喪失,應在10秒內,用看、聽、試的方法(見圖1),判定傷員呼吸心跳情況。

  看——看傷員的胸部、腹部有無起伏動作;

  圖1看、聽、試

  聽——用耳貼近傷員的口鼻處,聽有無起伏聲音。

  試——試測口鼻有無呼氣的氣流。再用兩手指輕試一側(左或右)喉結旁凹陷處的頸動脈有無搏動。

  若看、聽、試結果,既無呼吸又無頸動脈搏動,可判定呼吸心跳停止。

  (三)心肺復蘇法

  觸電傷員呼吸和心跳均停止時,應立即按心肺復蘇法支持生命的三項基本措施,正確進行就地搶救。

  a、通暢氣道;

  圖2仰頭抬頦法

  b、口對口(鼻)人工呼吸;

  c、胸外接壓(人工循環)。

  1、通暢氣道:觸電傷員呼吸停止,重要的是始終確保氣道通暢。如發現傷員口內有異物,可將其身體及頭部同時側轉,迅速用一個手指或用兩手指交叉從口角處插入,取出異物;操作中要注意防止將異物推到咽喉深部。

  圖3氣道狀況

  通暢氣道可采用仰頭抬頜法(見圖2)。用一只手放在觸電者前額,另一只手的手指將其下頜骨向上抬起,兩手協同將頭部推向后仰,舌根隨之抬起,氣道即可通暢(判斷氣道是否通暢可參見3)。嚴禁用枕頭或其它物品墊在傷員頭下,頭部抬高前傾,會更加重氣道阻塞,且使胸外按壓時流向腦部的血流減少,甚至消失。

  2、口對口(鼻)人工呼吸(見圖4)

  在保持傷員氣道通暢的同時,救護人員用放在傷員額上的手的手指捏住傷員鼻翼,救護人員深吸氣后,與傷員口對口緊合,在不漏氣的情況下,先連續大口吹氣兩次,每次1~1.5秒。如兩次吹氣后試測頸動脈仍無搏動,可判斷心跳已經停止,要立即同時進行胸外按壓。

  除開始時大口吹氣兩次外,正常口對口(鼻)呼吸的吹氣量不需過大,以免引起胃膨脹。吹氣和放松時要注意傷員胸部應有起伏的呼吸動作。吹氣時如有較大阻力,可能是頭部后仰不夠,應及時糾正。

  觸電傷員如牙關緊閉,可口對鼻人工呼吸。口對鼻人工呼吸吹氣時,要將傷員咀唇緊閉,防止漏氣。

  3、胸外按壓

  正確的按壓位置是保證胸外按壓效果的重要前提。

  圖4口對口人工呼吸

  確定正確按壓位置的步驟;

  右手的食指和中指沿觸電傷員的右側肋弓下緣向上,找到肋骨和胸骨接合處的中點;兩手指并齊,中指放在切跡中點(劍突底部),食指平放在胸骨下部;

  另一只手的掌根緊挨食指上緣,置于胸骨上,即為正確按壓位置。

  正確的按壓姿勢是達到胸外按壓效果的基本保證。正確的按壓姿勢;

  使觸電傷員仰面躺在平硬的地方,救護人員立或跪在傷員一

  側肩旁,救護人員的兩肩位于傷員胸骨正上方,兩臂伸直,

  圖5按壓姿勢與用力方法

  肘關節固定不屈,兩手掌根相疊,手指翹起,不接觸傷員胸壁;

  以髖關節為支點,利用上身的重力,垂直將正常成人胸骨壓陷3~6厘米(兒童和瘦弱者酌減);

  壓至要求程度后,立即全部放松,但放松時救護人員的掌根不得離開胸壁(見圖5)。

  按壓必須有效,有效的標志的按壓過程中可以觸及頸動脈搏動。

  4、操作頻率:

  胸外按壓要以均勻速度進行,每分鐘80次左右,每次按壓和放松的時間相等;

  胸外按壓與口對口(鼻)人工呼吸同時進行,其節奏為:單人搶救時,每按壓15次后吹氣2次(15:2),反復進行;雙人搶救時,每按壓5次后由另一個人吹氣1次(5:1),反復進行。

  搶救過程中的再判定:

  按壓吹氣1分鐘后,應用看、聽、試方法在5~7秒時間內完成對傷員呼吸和心跳是否恢復的再判定。

  若判定頸動脈已有搏動但無呼吸,則暫停胸外按壓,而再進行2次口對口人工呼吸,接著每5秒吹氣一次(即每分鐘12次)。如脈搏和呼吸均未恢復,則繼續堅持心肺復蘇法搶救。

  在搶救過程中,要每隔數分鐘再判定一次,每次判定時間均不得超過5~7秒。在醫務人員未接替搶救前,現場搶救人員不得放棄現場搶救。

  5、搶救過程中傷員的移動與轉院(見圖6):

  圖6傷員的移動

  心肺復蘇應在現場就地堅持進行,不要為方便而隨意移動傷員,如確有需要移動時,搶救中斷時間不應超過30秒。

  移動傷員或將傷員送醫院時,除應使傷員平躺在擔架上并在其背部墊以平硬闊木板,移動或送醫院過程中應繼續搶救,心跳呼吸停止者要繼續心肺復蘇法搶救,在醫務人員未接替救治前不能中止。

  應創造條件,用塑料袋裝入砸碎冰屑作成帽狀包繞在傷員頭部,露出眼睛,使腦部濕度降低,爭取心肺腦完全復蘇。

  傷員好轉后的處理:

  如傷員的心跳和呼吸經搶救后均已恢復,可暫停心肺復蘇法操作。但心跳呼吸恢復的早期有可能再次驟停,應嚴密監護,不能麻痹,要隨時準備再次搶救。

  初期恢復后,神志不清或精神恍惚、躁動,應設法使傷員安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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