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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學校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發布時間:2023-07-14

關于學校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精選16篇)

關于學校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篇1

  一、工作目標

  1.普及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治知識,提高廣大師生員工的自我保護意識。

  2.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信息監測報告,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采取措施,確保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不在校園內蔓延。

  二、突發事件類型

  1.校內發生的各類中毒事件。

  2.校內所發生的各類傳染病疫情。

  3.學校所在地區所突發的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

  4.學校所在地區所突發的食品安全、動物疫情等公共衛生事件。

  三、預案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校各部門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四、工作原則

  1.認真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工作,加強日常監測,發現病例及時采取有效的預防與控制措施,迅速切斷傳播途徑,控制疫情的傳播和蔓延。

  2.落實事件責任制,明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人的職責。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疫情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成立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指揮、協調與落實學校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治與突發事件的處理工作。

  3.出現突發事件,必須按照“四早”要求,保證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等環節緊密銜接,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快速反應,及時準備處置。

  五、組織管理

  學校成立由校長負責的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落實學校的突發事件防治工作 。具體名單如下: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主要職責:

  1.根據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突發公共衛生防止應急預案制定本校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2.建立健全突發事件防治責任制,檢查、監督學校各部門各項突發事件防治措施落實情況。

  3.廣泛深入地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宣傳教育活動,普及突發事件防治知識,提高師生員工的科學防病能力。

  4.建立師生因病缺勤、病因追蹤登記制度和傳染病流行期間的檢查制度,及時掌握師生的身體情況,發現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早期發現的師生,應及時督促其到醫院就診,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5.開展校園環境整治和愛國衛生運動,加強后勤基礎設施建設,努力改善衛生條件,保證學校教室、廁所及其他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

  6.確保學生喝上安全飲用水。

  7.及時向當地醫院或疾病預防控制部門和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匯報學校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情況,并積極配合衛生部門做好對病人和密切接觸者的隔離消毒食物殘留等工作。

  六、突發事件預防

  (一)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學校衛生工作的領導和管理。經常校園環境進行自查,盡早發現問題,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二)增加學校衛生投入,切實改善學校衛生基礎設施和條件。

  (三)采取有效措施,強化學校衛生規范化管理。

  1.加強學校生活飲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傳播。

  2.加強廁所衛生管理,做好糞便的無害化處理,防止污染環境和水源。

  3.大力開展愛國衛生運動,重點搞好教室、辦公室、功能室和校園環境衛生。為學生提供一個安全,衛生的學習和生活環境。

  4.學校要切實履行職責。做好計劃免疫的宣傳工作,提高學生疫苗接種率,防止疫苗相關性疾病的發生和流行。

  5.學校應當依法加強實驗室危險化學品等有毒有害物質的加工、運輸、儲存、使用、處理等環節的管理,防止因管理失誤引起突發事件。

  (四)加強健康教育,提高師生的防疫抗病能力。

  1.按照上級部門的要求,落實好健康教育課。普及公共衛生知識,引導學生樹立良好的衛生意識,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和生活方式。

  2.結合季節性突發性、傳染病的預防,通過黑板報、宣傳櫥窗、廣播以及校園網等宣傳途徑、大力宣傳、普及防治突發事件的相關知識,提高師生員工的公共衛生意識和防治突發事件的能力。

  3.進行食品衛生知識和預防食物中毒的專題教育,增強學生識別腐敗變質食物、“三無”產品、劣質食物的能力,教育學生不買街頭無照、無證商販出售的各類食品。

  4.督促和組織師生加強體育鍛煉,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提倡合理營養,不斷增強體質。

  七、突發事件

  監測和報告

  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內容包括:重大傳染病疫情、中毒事件(食物中毒及急性化學物品中毒)、污染事故、免疫接種事故及嚴重異常反應,以及其他重大疑難及不明原因的健康危害事件。

  (一)突發事件監測

  1.建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監測系統。在學校建立考勤監測制度,安排專人對師生員工中的缺勤者進行逐一登記,查明缺勤原因。對因健康原因缺勤者分別由學校辦公室和各班班主任進行登記匯總并進行追蹤觀察,分析其發展趨勢,必要時采取進一步的措施。

  2.重視信息的收集。要與區疾病預防與控制中心建立聯系,收集本地及周圍地區的公共衛生事件的情報,密切關注其動態變化,以便做好預防工作。

  (二)突發事件報告

  1.建立自下而上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逐級報告制度,并確保監測和預警系統的正常運行,及時發現潛在隱患以及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突發事件期間,學校實行24小時值班制,并開通疫情監控聯系電話。

  2.嚴格執行學校重大公共衛生事件報告程序。在傳染病暴發流行期間,對疫情實行日報告制度和零報告制度。學校應嚴格按照程序逐級報告,確保信暢通。出現集中性食物中毒、甲類傳染病病例、乙類傳染病暴發、醫院感染爆發及其他突發衛生事件時,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領導小組要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在兩小時之內向所在地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報告,同時,向上級教育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3.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突發事件。

  4.建立突發事件舉報制度。任何部門和個人有權向學校報告突發事件隱患,有權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舉報有關部門不履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規定職責的情況。

  八、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

  (一)突發傳染性、流行性疾病應急預案

  1.做好傳染性、流行性疾病的預防和公共衛生工作,宣傳防治知識,防范突發事件的發生。

  2.建立重大、緊急疫情信息報告制度,對已發生或可能發生的傳染性、流行性疾病,或發現不明原因的群體性疾病,及時向衛生防疫部門和區教體局報告,聽取衛生防疫部門的處理意見。

  3.對傳染性、流行性疾病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切斷傳播途徑,防止師生交叉感染和擴散。

  4.在校園、教室內做好必要的消毒工作。對可能受到危害的師生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5.堅決杜絕染病學生帶病來校,必須由醫院出具診斷證明已康復并不再存在傳染危害后方準來校上課。

  6.及時與家長取得聯系,爭取共同配合預防和診治。學生病愈回校后,任課老師要做好補課輔導工作。

  (二)食物中毒事件的應急預案

  1.凡就餐后,師生出現不明病因的肚痛、胸悶、惡心、乏力昏沉、嘔吐、水瀉等癥狀,各班主任、值班領導應馬上報告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工作領導小組。

  2.迅速與醫院聯系、診治,采取救護措施,并向當地教育局、政府及衛生防疫部門報告(包括:時間、地點、中毒人數、主要臨床表現、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

  3.保護現場,做好預留食品、蔬菜的取樣工作,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急于沖洗,以備衛生部門檢驗。

  4.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師生名單,并查詢他們的身體狀況。

  5.根據事態發展情況,迅速與家長聯系。

  6.如實匯報有關情況,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診治、調查、事故處理工作。

  (三)預防接種炎癥反應或事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迅速報告衛生部門、教育主管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請求派遣專業人員進校,開展流行病學調查,查明事件原因。

  2.及時將受害師生送醫院接受救治。

  3.盡快采取各項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態的發展。

  4.總結經驗教訓,查漏補缺,杜絕隱患。必要時對事故和損害的責任人追究責任。

關于學校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篇2

  一、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二、工作職責

  通過專題會議研究、決定、處置和部署學校內部特別重大和較大的突發公共事件。

  三、預防措施

  1、認真抓好師生的安全教育。

  2、積極做好學校穩定工作。

  3、高度重視學校危房問題。

  4、加強學校網絡監控和危化品管理。

  5、努力做好學校招生、考試安全等工作。

  四、應急措施

  若發生突發事件后,學校領導和相關人員要及時趕往現場,靠前指揮,組織搶險救護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對重大問題作出決策。

  1、成立總指揮機構,對事故進行全面指揮。發生突發公共事故時,由指揮部發布應急救援命令、信號和組織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

  2、成立現場指揮機構,迅速開展救治工作。傳達領導指示,報告事故處理情況,協調有關部門分工負責救援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并注意落實各項安全保護措施,防止在救援過程中發生其它意外事故。

  3、做好通報工作,確保信息暢通。認真做好上情下達、下情上報工作,迅速將事故災情按分類管理程序向上級報告,并將上級指示及時傳達到學校基層。

  4、認真調查取證,寫出書面材料。配合上級開展事故調查工作,并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五、嚴明紀律

  若發生突發事件后,學校實行14小時值班制,及時、準確收集事故情況,并迅速向上級領導匯報,做到不夸大、不瞞報。全校教職員工要服從安排,勇往直前,不準退縮。對不履行職責、不聽從指揮的人員,學校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給條例予嚴肅處理。

關于學校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篇3

  1總則

  1.1目的

  為了提高xx省煙草公司xx縣公司送貨部(以下簡稱送貨部)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公共事件造成的危害,特制定《xx省煙草公司xx縣公司卷煙送貨部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

  1.2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溫州市煙草專賣局、xx省煙草公司xx縣公司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及行業相關規定編制。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送貨部所屬范圍內發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社會安全的突發公共事件。

  1.4工作原則

  按照“以人為本、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區域為主、職責明確、規范有序”的原則。

  2組織機構及職責

  2.1組織機構

  成立xx省煙草公司xx縣公司送貨部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小組(以下簡稱送貨部應急小組):

  組長:王孝清

  副組長:陳欽凡

  成員:許戰英許曹碧柯樹雄莊明澤陳志平

  應急小組名單和聯系方式見附錄3送貨部應急小組通信聯系一覽表

  2.2應急小組職責

  ⑴接受溫州市煙草專賣局、xx省煙草公司溫州市分公司(以下簡稱市局(分公司))應急領導小組的領導,落實應急管理、應急響應和應急處置的各項指令、指示;

  ⑵負責編制、修訂、審定卷煙送貨部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報市局(分公司)應急領導小組審批;

  ⑶根據市局(分公司)應急領導小組發布的突發公共事件預警要求,開展應急響應;

  ⑷開展突發公共事件的預測、預警;接受所屬部門突發公共事件的報告,并迅速作出判斷,及時上報市局(分公司)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指揮、協調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⑸組建應急處置隊伍,定期組織培訓和演練;

  ⑹編制應急經費預算,審查應急設備、器材、物資、物品的配置方案;

  ⑺負責所屬部門突發公共事件的調查、評估、報告和通報,協助有關部門對突發公共事件的調查;

  ⑻負責組織應急值班,公布值班電話,保證24小時通訊暢通;

  ⑼審定并簽發向市局(分公司)應急領導小組的有關報告。

  3有關應急預案

  3.1用電事故應急預案

  ⑴發生電器失火后,第一目擊人應大聲呼喊,立即切斷事發地電源,利用附近的干粉滅火器等專用滅火器采取有效措施進行先期處置,并通知事發部門負責人。事發部門負責人應立即報告送貨部應急小組,并迅速組織人員參與滅火。

  送貨部應急小組接到報告后,應立即趕赴現場,及時組織滅火。火情繼續擴大的,迅速撥打119報警。如有人員受傷應首先搶救傷員,并撥打120救助。

  火災無法控制時,送貨部應急小組應立即采取措施疏散人員和車輛,關閉供電系統,同時疏通消防通道,指定專人引導消防車進入現場。

  ⑵若發現有人觸電,第一目擊人應大聲呼喊,同時用絕緣工具幫助觸電者脫離電源,及時送貨部應急小組并撥打120急救電話;觸電者脫離電源后,視情況現場施救或送就近醫療機構急救;出現人員傷亡的,送貨部應急小組應及時報告市局(分公司)應急領導小組。

  觸電急救步驟和方法見附錄1。

  ⑶應急處置結束后,送貨部應急小組應組織展開事故調查,在調查結束后一日內將事故起因、造成損失、處置結果等書面報告市局(分公司)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

  3.2送貨部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⑴發現火情的第一目擊人應大聲呼喊,立即切斷事發地電源,利用附近的滅火器材采取有效措施進行先期處置,并向及時送貨部應急小組報告。

  ⑵送貨部應急小組接到報告后,應立即向市局(分公司)應急領導小組報告,并趕赴現場組織指揮應急處置,本著“先救人后救火”的原則組織搶救被困人員,并視火情采取相應滅火措施。火情繼續擴大的,迅速撥打119報警,出現人員受傷的,撥打120救助。

  ⑶火情發展可能危及職工生命安全時,送貨部應急小組應及時組織樓內人員撤離,切斷辦公樓總電源,關閉防火卷簾門,并嚴格控制無關人員進入辦公樓,維護現場秩序。

  ⑷送貨部應急小組應及時組織疏散車輛,保持消防通道暢通,指定專人到路口引導消防車進入現場。

  ⑸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送貨部應急小組應組織善后處理及事故調查工作,并在調查結束后一日內將事故起因、人員傷亡、財產損失、處置過程及結果等書面報告市局(分公司)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

  3.3配送車輛交通事故(事件)應急預案

  ⑴發生機動車輛事故(事件),駕駛人員或隨車人員應采取有效措施進行先期處置,并立即送貨部應急小組及車隊長,同時向政府有關部門報警,通知保險公司。送貨部應急小組按照《市局(分公司)機動車輛事件(事故)應急預案》進行應急處置;

  ⑵情況嚴重的,送貨部應急小組應向市局(分公司)應急領導小組報告。出現人員傷亡或重大財產損失的,市局(分公司)應急領導小組應按規定報告省局(分公司)應急指揮部和地方政府相關部門。

  3.4雷擊災害應急預案

  ⑴接到雷擊天氣預警,送貨部應急小組應通過oa、電話等方式及時發布預警,通

  知各部門切斷電源和網線,并根據政府相關部門要求采取預防措施。必要時組織員工撤離到安全區域。

  ⑵送貨部大樓發生雷擊災害,送貨部應急小組應立即報告市局(分公司)應急領導小組,并迅速安排切斷大樓電源,斷開網線,組織樓內人員安全、有序撤離到安全區,積極搶救受傷人員和財產。

  ⑶送貨部應急小組應保護災害現場,并隨時向市局(分公司)應急領導小組報告處置進展。災害嚴重的,市局(分公司)應急領導小組按規定報告省局(公司)應急指揮部和地方政府。

  ⑷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送貨部應急小組應組織善后處理及相關調查工作,在調查結束后一日內將災害情況、處置過程及結果報告市局(分公司)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災害嚴重的,市局(分公司)應急領導小組應將災害情況及處置結果報告省局(公司)應急指揮部和地方政府。

  3.5臺風、洪澇災害應急預案

  (1)當接到氣象部門較大汛情、臺風(熱帶風暴)警報通知后,送貨部各部門啟動應急預案,根據汛情、臺風(熱帶風暴)趨勢,組織、安排人員值班,并及時向送貨部應急小組提供汛情、臺風(熱帶風暴)動向和對我市煙草系統影響的有關情況。

  (2)當接到市政府或氣象部門重大汛情、臺風(強熱帶風暴)預計未來24小時在我市登陸緊急警報通知后,送貨部應急小組領導進崗工作,聽取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汛情、臺風可能登陸地點、時間、臺風等級、降雨量及各項抗臺防汛準備工作情況匯報,同時向市局(分公司)應急領導小組匯報各項抗臺防汛準備工作和措施。

  (3)送貨部應急小組聽取匯報后立即組織、指揮各部門人員,對送貨部大樓各重點部位實行24小時值班。同時迅速召回一線工作員工,停止一切經營、市場管理活動,確保人員、車輛及物資安全。

  (4)時刻關注臺風信息的發布,動員全體配送職工全力以赴做好抗臺防汛搶險工作。保持通訊、網絡信息系統暢通,及時做好上情下達,下情上報工作。

  (5)由送貨部綜合部具體負責落實有關防臺防汛物資,如雨具、電筒、應急燈或蠟燭、沙包等,在每年6月底前完成。檢查工作由公司安保部門、送貨部應急小組在汛來臨之前,專門組織人員對送貨部大樓、送貨部倉庫一些易倒灌、易漏水、易漏電的危險部位作認真檢查,采取加固、修理、防漏等有效措施。

  送貨部防臺防汛重點部位見附錄2。

  (6)在臺風頻發的7-10月期間,為確保國家財產安全,公司送貨部要做好防汛防潮防漏水的準備工作,把卷煙堆放在安全位置。因臺風造成電源或線路中斷,應及時關閉電源開關,啟用應急燈、電筒或蠟燭照明,在使用蠟燭照明時應注意防火安全,應放在鐵盒或碗內,不能直接放在木板上或與易燃物過近的地方,不準在卷煙倉庫內使用蠟燭照明;因臺風造成停電或信息網絡中斷,信息中心人員應堅守崗位,確保計算機房里的設備、設施安全,并做好數據備份工作。各部門必須在洪水來臨前確定本部門電源拉閘的最低警戒線;因臺風造成道路中斷,支援人員無法到達指定地點,應立即向指揮中心或當地政府匯報汛情,爭取得到當地政府部門支援。

  (7)應急處置結束后,送貨部應急小組應組織事故調查和善后處理工作,并在調查結束后一日內將事故原因、處置過程及結果書面報告市局(分公司)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情況嚴重的,市局(分公司)應急領導小組應將事故情況及處置結果報告省局(公司)應急指揮部和地方政府。

  3.6食物中毒應急預案

  (1)食物中毒的臨床表現。食物中毒通常會引起腹痛、惡心、嘔吐、腹瀉等,一般餐后少則半小時、多則48小時就可發病。患者除有上述急性胃腸炎癥狀外,還有神經系統癥狀,如頭痛、怕冷、發熱、乏力、瞠孔散大、視力模糊、吞咽及呼吸困難等,中毒嚴重者可因腹瀉造成脫水性休克或因衰竭而死亡。我國對食物中毒制定了詳細診斷標準,主要是以病人的潛伏期和中毒的特有表現為依據。最明顯的特征有:中毒病人在相近的時間內均食用過某種共同的中毒食品,未食用者不中毒:在停止食用中毒食品后,發病很快停止:潛伏期較短,發病急劇,病程亦較短:所有中毒病人的臨床表現基本相似:一般無人與人之間的直接傳染。

  (2)發現大規模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發現人員立即向綜合部主任匯報,確認核實后向送貨部應急小組和市局(分公司)應急領導小組及市疾病防控中心報告。

  (3)食堂應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配合相關部門進行調查。

  (4)送貨部應急小組接到報警后,立即組織、指揮相關人員奔赴事發現場救助食物中毒人員,并及時聽取現場處理人員關于事故性質、發生地點、時間及各項救援工作安排情況匯報。同時向市局(分公司)應急領導小組匯報事故情況,請求支援。

  (5)發生食物中毒事件,在場人員報警后,要立即進行自救或互救,可用筷子或手指刺激咽部幫助催吐,盡快排出毒物,同時制止在場所有人員就餐。

  (6)救援組趕到現場后,負責組織、指揮食物中毒事件的應急處置措施。現場救援組人員應冷靜分析中毒原因,針對引起中毒的食物以及吃下去的時間長短,及時采取如下三點應急措施:

  a、催吐。如果進食的時間在1至2小時前,可使用催吐的方法。立即取食鹽20克,加開水200毫升,冷卻后一次喝下。如果無效,可多喝幾次,迅速促使嘔吐。亦可用鮮生姜100克,搗碎取汁用200毫升溫水沖服。如果吃下去的是變質的食物,則可服用十滴水來促使迅速嘔吐。

  b、導瀉。如果病人進食受污染的食物時間己超過2至3小時,但精神仍較好,則可服用瀉藥,促使受污染的食物盡快排出體外。一般用大黃30克一次煎服,老年患者可選用元明粉20克,用開水沖服,即可緩瀉。體質較好的老年人,也可采用番瀉葉15克,一次煎服或用開水沖服,也能達到導瀉的目的。

  c、解毒。如果是吃了變質的魚、蝦、蟹等引起的食物中毒,可取食醋100毫升,加水200毫升,稀釋后一次服下。此外,還可采用紫蘇30克、生甘草10克一次煎服。若是誤食了變質的防腐劑或飲料,最好的急救方法是用鮮牛奶或其他含蛋白質的飲料灌服。救援過程中要給病人以良好的護理,盡量使其安靜,避免精神緊張:注意休息,防止受涼,同時補充足量的淡鹽開水。

  (7)救護組、后勤保障組負責根據現場實際情況,請求、接待社會救援部門幫助,負責救援車輛調度,準備好急救藥品等物資。撥打120急救電話,應講清楚單位街道、門牌號等詳細地址;事故性質(最好能講清引起食物中毒原因);涉及范圍;傷亡人數;目前救援情況;撥打電話人姓名、所在單位和電話號碼;然后派專人在路口等候急救車的到來,指引急救車到現場的道路,以便迅速、準確到達事發現場。

  (8)待事故處理完畢后,對食品、餐具及食品用工具進行無害化處理或銷毀。根據不同的中毒食品,對中毒場所采取相應的消毒處理,以免擴大中毒范圍。

  (9)應急處置結束后,送貨部應急小組應組織事故調查,并在調查結束后一日內書面報告市局(分公司)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

  3.7配送車輛故障應急服務預案

  (1)配送員一旦發現車輛故障后,送貨員或駕駛員應及時向所屬部門負責報告,并及時向送貨部應急小組報告。

  (2)送貨部應急小組接到報告后,確保送貨部儲備一輛以上配送車輛,及兩名以上駕駛員。及時安排增援車輛、裝卸人員和相應救援設備,立即趕往故障地點。

  (3)調度員在送貨車調用時,要確保整個配送體系的順暢運作。待增援車到達故障現場后,應做好與故障車進行貨物的車與車對接工作,貨物對接時應保持高度警惕確保安全。

  (4)若造成送貨時間推遲的,送貨部應急小組必須及時告知營銷中心應急小組,并由營銷中心應急小組安排客戶經理向零售客戶做好延遲送貨的解釋工作。

  (5)應急處置結束后,送貨部應急小組應將配送車輛故障發生的經過、處置措施、相關故障處理記錄在調查結束后一日內書面報告市局(分公司)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

  3.8遭遇突發自然災害事件、交通中斷應急服務預案

  (1)一旦發生交通中斷后,送貨部應急小組應及時與氣象部門聯系,了解、掌握情況,估計送貨時間。配合營銷中心根據具體的天氣、道路情況協商解決零售戶的訂貨時間。

  (2)同時,送貨部應急小組通知客戶經理向零售客戶做好解釋工作,請求諒解并告知大致送貨時間。

  (3)若在中轉站無法將卷煙送達零售客戶時,卷煙暫存于中轉站倉庫,由專人保管。

  (4)送貨員和駕駛員隨時待命,一旦交通恢復,立即送貨。

  (5)卷煙配送車輛在送貨途中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如道路塌方、山體滑坡等,當天無法送達指定地點的,駕駛員向儲配部負責人報告,同時儲配部負責人應及時送貨部應急小組報告,等候指令。

  (6)送貨部應急小組接到報告后,應及時向市局(分公司)應急領導小組報告,經請示同意后可指令配送車輛原路返回,或指令車輛在途中過夜,等待救援。車輛在等待救援時,配送車組負責人應組織做好防盜防搶工作。

  (7)應急處置結束后,送貨部應急小組應將事件發生的經過、處置措施、相關中斷處理記錄在調查結束后一日內書面報告市局(分公司)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

  3.9卷煙配送途中盜搶事故(事件)應急預案

  ⑴發生在送貨途中的搶劫案,歹徒往往會先襲擊再搶劫,此時重要的是駕駛員和送貨員遇到搶劫時,做到處驚不亂,互相配合,記住犯罪分子的作案人數、體貌特征、穿戴衣服、口音習慣等線索供公安部門破案。在第一時間向公安部門和主管部門領導報警。在自己無法報警時,要不失時機地“呼喊”以求得附近群眾的幫助報警,取得公安部門的迅速出警。

  (2)如果被搶,駕駛員和送貨員要堅守崗位,盡力保護好現場,共同看好車輛、貨物,防止人多雜亂,現場被破壞和財物再受損失。

  ⑶條件許可時,送貨部應急小組應請求就近縣局(公司)支援。

  ⑷應急處置結束后,送貨部應急小組應將事件發生經過、處置結果等在一日內書面報告市局(分公司)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

  3.10攜款潛逃事件應急預案

  ⑴發生攜款潛逃事件,發現人應立即報告所在部門負責人,同時所在部門負責人應及時向送貨部應急小組報告。送貨部應急小組接到報告后,及時與有關部門負責人聯系,核實情況,并及時報告市局(分公司)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

  ⑵送貨部應急小組應采取有效應急措施,避免或減少損失;配合相關部門調查取證,并協助做好追款和攜款潛逃人家屬的工作。

  ⑶應急處置結束后,送貨部應急小組應將事件發生經過、處置結果和改進措施,在一日內書面報告市局(分公司)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

  3.11倉庫被盜事件應急預案

  ⑴發生盜竊事件時,倉庫值班人員應立即撥打110報警電話,同時向倉庫負責人報告,倉庫負責人應立即向送貨部應急小組報告,注意保護好現場,防止無關人員進入現場。

  ⑵發現正在行竊時,倉庫值班人員應立即向倉庫負責人報告,并撥打110報警,在保證人身安全的情況下采取有效措施阻止盜竊行為,控制行竊人員;行竊人員脫逃的,值班人員應記住其體貌特征,及逃逸方向、交通工具的車種、車型、顏色、牌號等,協助破案。倉庫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迅速向送貨部應急小組報告,并視情況組織追抓行竊人員,挽回損失。

  ⑶發生盜竊事件后,送貨部應對現場實行警戒,保護現場,配合有關部門對現場進行勘察。

  ⑷送貨部應急小組接到報告后,應立即趕赴現場核實情況,采取有效措施,并向市局(分公司)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

  ⑸應急處置結束后,送貨部應急小組應配合有關部門進行現場勘察、事件調查,并將事件經過、損失情況、處置措施在調查結束后一日內書面報告市局(分公司)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

  4應急處置

  發生突發公共事件,送貨部應急小組應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根據相關預案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迅速開展先期處置工作。在事發10分鐘內向市局(分公司)應急領導小組報告,并按市局(分公司)應急領導小組的指令,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5善后處置

  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結束后,送貨部應急小組應做好事故調查、核實損失、現場清理、恢復生產,并按市局(分公司)應急領導小組要求制定整改措施,組織整改;按國家有關規定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6保障措施

  6.1應急通訊

  送貨部應急小組應在倉庫等重要部位醒目位置公布報警電話。送貨部應急小組有關人員24小時開通移動電話,全體工作人員工作期間一律開通移動電話。

  見附錄3緊急情況應急救援通信聯系一覽表。

  見附錄4送貨部應急小組通信聯系一覽表

  6.2應急物品保障

  送貨部應急小組負責配備安全帽、手套、防毒面具、防身工具等必要的應急救援物品,指定專人保管和維護。

  7宣傳、培訓和演習

  7.1宣傳教育

  送貨部應急小組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有關法律法規及應急救援常識的宣傳、教育,提高全員的應急處置能力和自我保護能力。

  7.2技能培訓

  送貨部應急小組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應急救援技能培訓,提高應急救援人員的應急處置能力。

  7.3預案演習

  送貨部應急小組每年至少組織一次預案演練活動,提高應急救援人員的應急處置技能。

  8附則

  8.1預案更新

  本預案應由送貨部應急小組結合實施和演練情況,及時進行修訂,確保預案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8.2獎勵與責任

  送貨部應急小組對在應急救援行動中表現突出、消除了重大險情的部門和個人提出獎勵建議;對有關部門及相關責任人的責任追究,按照國家和行業有關規定提出處理意見。

  8.3制定與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xx縣煙草專賣局(公司)制定并負責解釋。

  8.4預案實施或生效時間

  本預案經xx縣煙草專賣局(公司)批準后實施。

  附錄1觸電急救的步驟和方法

  觸電急救要貫徹“迅速、就地、正確、堅持”的

  觸電急救八字方針。急救的步驟和方法

  (一)使觸電者脫離電源

  1、脫離低壓電源的方法可用“拉、切、挑、墊”。

  拉——就近切斷電源開關,撥出插銷或瓷插保險;

  切——用帶有絕緣手柄的利器切斷電源線。

  挑——如果導線拱落在觸電者身上或壓在身下,這時可用干燥的木棒、竹竿等挑開導線或用干燥的絕緣繩套拉導線或觸電者,使之脫離電源。

  墊——如果觸電者由于痙攣手指緊握導線纏繞在身上,救護人可先用干燥的板塞進觸電者身下使其與地絕緣來隔斷入地電流,然后再采取其它辦法把電源切斷。

  2、在使觸電者脫離電源時應注意的事項:

  1)救護人不得采用金屬和其它潮濕的物品作為救護工具。

  2)未采用絕緣措施前,救護人不得直接觸及觸電者的皮膚和潮濕的衣服。

  3)在拉拽觸電者脫離電源的過程中,救護人宜用單手操作,這樣對救護人比較安全。

  4)當觸電者位于高位時,應采取措施預防觸電者在脫離電源后附地摔傷或摔死。

  5)夜間發生觸電事故時,應考慮切斷電源后的臨時照明問題,以利救護。

  (二)觸電者脫離電源后的處理

  1、觸電傷員的如神志清醒者,應使其就地平躺,嚴密觀察,暫時不要站立或走動。

  2、觸電傷員如神志不清者,應就地仰面平躺,且確保氣道通暢,并用5秒時間,呼叫傷員或輕拍其肩部,以判定傷員是否意識喪失。禁止搖動傷員頭部呼叫傷員。

  3、需要搶救的傷員,應立即就地堅持正確搶救,并撥打120設法聯系醫療部門接替救治,同時向部門負責人及單位主管安全的領導匯報。

  4、呼吸、心跳情況的判定:

  5、觸電傷員如意識喪失,應在10秒內,用看、聽、試的方法(見圖1),判定傷員呼吸心跳情況。

  看——看傷員的胸部、腹部有無起伏動作;

  圖1看、聽、試

  聽——用耳貼近傷員的口鼻處,聽有無起伏聲音。

  試——試測口鼻有無呼氣的氣流。再用兩手指輕試一側(左或右)喉結旁凹陷處的頸動脈有無搏動。

  若看、聽、試結果,既無呼吸又無頸動脈搏動,可判定呼吸心跳停止。

  (三)心肺復蘇法

  觸電傷員呼吸和心跳均停止時,應立即按心肺復蘇法支持生命的三項基本措施,正確進行就地搶救。

  a、通暢氣道;

  圖2仰頭抬頦法

  b、口對口(鼻)人工呼吸;

  c、胸外接壓(人工循環)。

  1、通暢氣道:觸電傷員呼吸停止,重要的是始終確保氣道通暢。如發現傷員口內有異物,可將其身體及頭部同時側轉,迅速用一個手指或用兩手指交叉從口角處插入,取出異物;操作中要注意防止將異物推到咽喉深部。

  圖3氣道狀況

  通暢氣道可采用仰頭抬頜法(見圖2)。用一只手放在觸電者前額,另一只手的手指將其下頜骨向上抬起,兩手協同將頭部推向后仰,舌根隨之抬起,氣道即可通暢(判斷氣道是否通暢可參見3)。嚴禁用枕頭或其它物品墊在傷員頭下,頭部抬高前傾,會更加重氣道阻塞,且使胸外按壓時流向腦部的血流減少,甚至消失。

  2、口對口(鼻)人工呼吸(見圖4)

  在保持傷員氣道通暢的同時,救護人員用放在傷員額上的手的手指捏住傷員鼻翼,救護人員深吸氣后,與傷員口對口緊合,在不漏氣的情況下,先連續大口吹氣兩次,每次1~1.5秒。如兩次吹氣后試測頸動脈仍無搏動,可判斷心跳已經停止,要立即同時進行胸外按壓。

  除開始時大口吹氣兩次外,正常口對口(鼻)呼吸的吹氣量不需過大,以免引起胃膨脹。吹氣和放松時要注意傷員胸部應有起伏的呼吸動作。吹氣時如有較大阻力,可能是頭部后仰不夠,應及時糾正。

  觸電傷員如牙關緊閉,可口對鼻人工呼吸。口對鼻人工呼吸吹氣時,要將傷員咀唇緊閉,防止漏氣。

  3、胸外按壓

  正確的按壓位置是保證胸外按壓效果的重要前提。

  圖4口對口人工呼吸

  確定正確按壓位置的步驟;

  右手的食指和中指沿觸電傷員的右側肋弓下緣向上,找到肋骨和胸骨接合處的中點;兩手指并齊,中指放在切跡中點(劍突底部),食指平放在胸骨下部;

  另一只手的掌根緊挨食指上緣,置于胸骨上,即為正確按壓位置。

  正確的按壓姿勢是達到胸外按壓效果的基本保證。正確的按壓姿勢;

  使觸電傷員仰面躺在平硬的地方,救護人員立或跪在傷員一

  側肩旁,救護人員的兩肩位于傷員胸骨正上方,兩臂伸直,

  圖5按壓姿勢與用力方法

  肘關節固定不屈,兩手掌根相疊,手指翹起,不接觸傷員胸壁;

  以髖關節為支點,利用上身的重力,垂直將正常成人胸骨壓陷3~6厘米(兒童和瘦弱者酌減);

  壓至要求程度后,立即全部放松,但放松時救護人員的掌根不得離開胸壁(見圖5)。

  按壓必須有效,有效的標志的按壓過程中可以觸及頸動脈搏動。

  4、操作頻率:

  胸外按壓要以均勻速度進行,每分鐘80次左右,每次按壓和放松的時間相等;

  胸外按壓與口對口(鼻)人工呼吸同時進行,其節奏為:單人搶救時,每按壓15次后吹氣2次(15:2),反復進行;雙人搶救時,每按壓5次后由另一個人吹氣1次(5:1),反復進行。

  搶救過程中的再判定:

  按壓吹氣1分鐘后,應用看、聽、試方法在5~7秒時間內完成對傷員呼吸和心跳是否恢復的再判定。

  若判定頸動脈已有搏動但無呼吸,則暫停胸外按壓,而再進行2次口對口人工呼吸,接著每5秒吹氣一次(即每分鐘12次)。如脈搏和呼吸均未恢復,則繼續堅持心肺復蘇法搶救。

  在搶救過程中,要每隔數分鐘再判定一次,每次判定時間均不得超過5~7秒。在醫務人員未接替搶救前,現場搶救人員不得放棄現場搶救。

  5、搶救過程中傷員的移動與轉院(見圖6):

  圖6傷員的移動

  心肺復蘇應在現場就地堅持進行,不要為方便而隨意移動傷員,如確有需要移動時,搶救中斷時間不應超過30秒。

  移動傷員或將傷員送醫院時,除應使傷員平躺在擔架上并在其背部墊以平硬闊木板,移動或送醫院過程中應繼續搶救,心跳呼吸停止者要繼續心肺復蘇法搶救,在醫務人員未接替救治前不能中止。

  應創造條件,用塑料袋裝入砸碎冰屑作成帽狀包繞在傷員頭部,露出眼睛,使腦部濕度降低,爭取心肺腦完全復蘇。

  傷員好轉后的處理:

  如傷員的心跳和呼吸經搶救后均已恢復,可暫停心肺復蘇法操作。但心跳呼吸恢復的早期有可能再次驟停,應嚴密監護,不能麻痹,要隨時準備再次搶救。

  初期恢復后,神志不清或精神恍惚、躁動,應設法使傷員安靜。

關于學校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篇4

  為做好通達運輸集團運輸有限責任公司旅客運輸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生命財產的損失,根據上級有關規定,結合企業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處理指揮機構

  

  二、突發事件報告程序

  (一)發生突發事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指揮系統,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實事求是”、“及時、準確和逐級上報”的原則。

  (二)應急事件報告范圍、時限

  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涉外籍人員死亡的交通事故必須在2小時內上報上級主管部門。發生其它重大交通事故或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事故,于事發后6小時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三)突發事件應急報告內容

  (1)事件突發的時間、地點、事件類型、經過,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情況,以及事發的環境、道路狀況等因素。

  (2)事件現場搶救、救治及其他需要報告的情況。

  (3)事件發生的原因、性質、責任、教訓及采取的措施。

  三、突發事件應急指揮

  發生突發事件后,立即啟動應急指揮系統,組織指揮搶撿救援行動,準確掌握事故與事件的情況變化,及時調配、部署、協調應急行動,組織好各組之間的協調、配合行動,提高應急事件處理能力和效率。

  四、應急車輛和設備儲備

  公司所有的工作用車(含小轎車、專用備班客車),作為應急車輛儲備要隨時聽從指揮奔赴現場,必要時,總指揮、副總指揮可隨時根據需要調動線路待班車(含正常營運的短途客車),參加應急事件處理與救援,考慮因旅客運輸車輛中途故障等原因,又很難在中途在較短的時間內排除故障,除及時增派備用車輛運輸中途旅客外,應配備必要的機械設備(如托拉車輛的硬型拉桿,易移動的機械式手動吊車、千斤頂、安全保護固定支架等設備),必要時可請示公安交警,車輛保險機構的故障施救車輛與設備及時參加救援,保證旅客、車輛及時得到救助。

  五、應急事件處理原則

  (一)救人高于一切。

  (二)施救與報告同時進行,逐級報告,就近施救。

  (三)局部服從全局、下級服從上級。分級負責,密切配合。

  (四)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防止和減輕人身傷亡。

  六、應急事件處理職責、措施

  總指揮:是應急事件實施的指揮者,對上級應急組織負責,在緊急情況下有權做出應急事件的實施決策和統一指揮。

  副總指揮:在總指揮的領導下工作,協助總指揮做好應急救援的指揮工作,在總指揮離位的情況下,履行總指揮的職權。

  應急通訊組:負責日常和應急狀態下的信息收集、傳遞以及各種指令的接收和下達。

  應急搶險組:負責組織協助有關部門對應急現場的搶救,配合有關部門對事件原因調查處理。

  應急保障組:負責應急狀態下的物資運輸和后勤保障。

  應急救護組:負責組織應急狀態下的人員疏導,協助醫療部門對受傷人員進行救護。

關于學校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篇5

  為營造一個安全舒適的工作學習生活環境,使師生的身體健康得到應有的保護和增強,預防和控制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和及時實施應急處理救援工作,就成為當務之急。

  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具有起病急、傳播迅速等特點,對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社會安定會造成一定影響。為確保疫情能夠得到及時、迅速、高效、有序地處理,保障師生身體健康,維護社會穩定,依據上級有關法規及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本預案適用于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的處理工作。

  一、班主任老師 :

  1、負責每天對本班學生健康狀況的'動態觀察,發現與某些傳染性疾病相關的癥狀或因病缺課情況,應詢問學生健康狀況并做好相應記錄,如病例數超過正常值時,應及時報告校醫。

  2、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后,應提供本班學生的基本情況和學生當時的身體狀況。

  3、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后,對本班學生的發病情況作動態了解后,每天2次報告。

  二、學校處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領導小組 :

  1、學校組建處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領導小組,明確分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理的領導和職能處室,負責統一組織、協調應急工作。

  2、當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學校根據疫情波及范圍和流行的情況,停止進行集體性活動,避免發病班級學生進入集體活動場所(微機教室、語音教室、實驗室和食堂等),對發病較多班級的學生,相對限制活動區域,必要時使用備用教室,防止發病班級之間的交*感染。疫情嚴重時,報請相關部門后,考慮全校停課。

  3、學校加強同市疾控中心的聯系,保持信息通暢,密切關注學生的發病狀況。

  4、學校正常開展健康教育宣傳,利用健康教育課、晨會、班會、廣播、電視、板報等多種形式,堅持正面宣傳,避免不必要的恐慌情緒,使之自覺配合學校做好傳染病預防控制工作。根據不同季節傳染病發生特點,宣傳傳染病的危害與防控知識,增強疾病預防的意識和能力,幫助養成良好的公共衛生習慣,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5、學校發生傳染病流行時,對發病班級教室進行徹底消毒,保持教室、宿舍內空氣流通,要經常開窗通風。對食堂、廁所進行消毒,以切斷傳染病的傳播途徑。

  6、學校發現傳染病疫情后,迅速向全體師生公布疫情感染源及其采取的防護措施,讓廣大師生了解情況,安定人心,維護學校穩定,樹立戰勝傳染病的信念。

關于學校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篇6

  為保障村民和外來住村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確保本村經濟社會的發展,營造安定、穩定的社會環境,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保障

  1、成立以書記為組長,村主任為副組長的抗災應急工作領導組,成員有:村兩委成員,各村民小組長、小學校長、聯防隊長、村衛生員、農技員、廣播員。負責領導、組織、動員全村的抗洪救災工作。

  2、以若干個村民小組的民兵排為單位,成立若干個抗災應急分隊,兩委責任人和組長為分隊責任人,負責各組的抗災救災工作。

  3、以聯防隊為主體,建立村緊急應急分隊,隊長(村主任兼)和副隊長(治保主任兼)為第一責任人,負責全村重點和突擊救災應爭搶險任務。

  4、以聯防隊成員組成村消防隊,隊長由聯防隊長兼任。

  5、成立應急救防隊,隊長(村書記):村衛生所醫生,各村民小組長(1名),預備役復退軍人(若干名),民兵若干名(每組2名)。

  6、村抗災應急突發事件領導組辦公室設在村委會值班室。負責領導抗災應急工作。

  治保主任:民兵營長兼任。值班員由聯防隊兼任辦公室主任、報警員(聯防隊員)。

  二、裝備配備

  1、確定小學校舍為救災集中安置點由校長負責。

  2、若干個應急分隊配備:鋤頭、鐵鏟若干把,高筒雨靴若干雙,三輪車或小車若干部及確定臨時應急可征用的摩托車等交通工具數部。

  3、小型消防車一部及配套器材。

  4、確定臨時征用對象(村民或企業),保證在緊急需要下能征用到:皮卡、小貨車或轎車等交通運載工具若干部,及時投入搶救急救工作,村書記、主任為第一責任人。

  5、擔架六副及村衛生所準備必要的急救器材和藥物等。

  6、確保廣播設施及上下聯絡的電話、手機的暢通,所專領導組成員及相關人員為責任人。

  三、抗洪

  1、預警工作

  接到上級預警時,應加強值班,做到上下暢通。水利管理員晝夜觀察全村水位及臺風變化,及時通報。廣播員不間斷發出預警或報警。確保網絡的暢通。檢查、補齊、落實所有應急裝備、工具車救災配備,保證以應急需。向事故易發地段的村民和各責任區的危房等重點部位發出警報,要求做好撤離準備。

  2、抗洪救災工作步驟

  ——全體領導組成員,各就各位,各負其職,確保:有備、有序、有效。領導、組織、動員村民全力投入抗災救災工作。

  ——組織應急分隊,將危房對象撤離到小學安置。先人后物,確保人員不傷亡,最大限度減少損失。

  ——各應急分隊負責各責任區重點部位(危房及地勢低洼區域)的疏散、撤離和監控。

  ——緊急按預案要求征召應急車、船、工具等搶救搶險裝備。統一調度,以應急需。

  ——組織應急分隊全村范圍內不間斷巡邏、監控災情,搶救突發事件。將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

  四、滅火工作

  1、警鐘常鳴:

  (1)平時通過廣播等多種形式,宣傳安全防火,報警要點,器材使用的消防知識,提高村民消防意識。

  (2)村消防車常維護,隊員常培訓,保證遇警能出,出警能用,用即見效。

  (3)各應設置消防器材的企業和個人,要確保消防器有效、便取,遇警互相支援。(4)村民應保證村內外所有道路暢通,不亂堆亂搭,堵塞道路。

  2、報警:

  (1) 村民或企業發現火警應立即報警:a、火警:119;村消防隊(聯防隊)和村委會值班室電話

  (2) 村委會值班室人員撥打119報警(以求萬無一失)

  ——向村抗災應急領導組報警(重點:書記、村主任)

  ——向龍湖鎮政府通報:通過廣播向全村報警,要求村民趕赴現場幫助滅火。

  3、滅火:(1)村消防隊應在接警的五分鐘內趕赴現場。

  (2)在家的村抗災應急領導組成員,應在2-3分鐘內趕赴現場指揮滅火:a、組織撤離相關人員,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搶救轉移人員和財產。 b、指揮村消防隊和村民,在“119”未到之前,根據現場情況,組織有效滅火。c、按照預案,組織各企業的滅火器支援現場。d、組織救護隊搶救和轉移傷員。

  (3)“119”到來后,積極配合,全面滅火。

  五、抗震

  1、有警地震:

  (1)及時組織村民有序疏散到村外安全地段(地勢偏高、不臨水等),時間允許下動員村民多帶上日常用品和食品。

  (2)組織各應急分隊逐戶過細,確保組不漏戶,戶不漏人。

  (3)組織聯防隊設卡,動員阻止村民回流。

  2、無警地震:

  (1)災情突發,領導組成員立即在所在地域(責任區)配合各小組長或民兵動員村民緊急撤離疏散。

  (2)情況危急,村中村民就近撤離較安全地點,初擬定:a、小學大操場、宗祠周邊曠野; d、大宮大埕、籃球場等。

  (3)能撤離至村以外的,要求撤離村外,確保更安全。

  3、震后自救:

  (1)第一時間向鎮、市通報災情,請求支援。

  (2) 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組織搜救:a、以各應急分隊為單位,逐戶點名、搜索,確認失蹤人員盡可能搜救。 b、緊急應急分隊(聯防隊)對重點地段搜救。 c、組織救護隊搶救轉移傷病員。d、堅持設卡,阻止無關人員回流,確保余生人員的安全。

  4、余震防范:

  (1)組織臨時生活安置領導組,多方設法組織必要的日用品和食品,供應群眾,共度難關。

  (2)多做工作,穩定村民情緒,安心在撤離地生活,待災情穩定后,組織自救。

  (3) 設卡把關,設法阻止無關人員返家,尋人取物,防止意外。

  (4)搜尋遇難人員,配合上級,妥善處置,同時做好遇難人員家屬的工作,穩定救災局勢。

  六、群體上訪

  1、平時多收信息,防微杜漸,發現苗頭及時疏導,息事寧人。

  2、事發時,在家領導組成員,重點是村兩委成員應立即趕赴現場:

  (1)第一時間報告鎮政府、派出所。

  (2)做好承運司機工作,爭取控制好運載工具。

  (3)深入群眾了解因。因勢利導,耐心和氣,做好勸導工作,穩定群眾情緒尤其做好重點村民的工作,避免事態擴大。

  (4)召集代表談,了解真相和真實要求,合理的給予承諾辦理或協助;對不合理的要求給予解釋,做好代表工作,再做群眾工作。

  (5)后及時向相關領導和部門匯報反映,解決處理好善后工作徹底化解矛盾。

  3、如事態無法控制,及時向鎮政府、派出所等請求支援,爭取主動,以防事態擴大化。

  七、聚眾斗毆和封建械斗

  1、第一時間向派出所或110報案,請求支援,并通報鎮政府。

  2、在家領導組成員迅即趕赴現場,指揮聯防隊和應急分隊:(1)立即隔離雙方人員,設法控制局勢,阻止事態發展。(2)組織救護隊搶救轉移傷員。(3)召集雙方代表做工作,先撤人后調解。(4)勸說雙方人員,退出現場,不讓重新集結,再生事態。(5)如事態可能無法控制,隨即請求派出所等支援,制止事態發展。(6)事態平息后,召集雙方代表調查、調解,化解矛盾。(7)造成后果的,事后配合派出所對相關人員進行教育、處理。

  八、重大治安和刑事案件

  1、第一時間向派出所和110報警,請求支援,即時通報鎮政府。

  2、在派出所人員到來之前:

  (1)組織聯防隊控制現場。

  (2)有必要時疏散周邊群眾。

  (3)設法控制犯罪(違法)嫌疑人,阻止其外逃,防止事態或危害擴大。發現疑犯逃竄,組織群眾圍堵。

  (4)救護隊盡可能快救治和轉移傷員。

  (5)配合派出所抓捕嫌犯,搜集證據,尋找人證等。弘揚正氣,打擊犯罪。

  九、災后自救

  1、組織所有撤離人員有序回遷,妥善安置因水毀、風毀火毀、震毀而無法回遷的人員和家庭。

  2、上報災情,爭取政府支持,確保生產自救工作順利進行。

  3、對部分受災嚴重的、生活、生產有困難的村民和外來人口進行適當的幫助,協助他們度過難關。

  4、修復水毀、風毀、火毀、震毀設施,確保恢復生產自救有堅實的保障。

  5、對受傷嚴重,家境困難群眾,給予重點照顧和救助(具體方案另定)。

  6、組織災后生產(具體根據受災情況另行部署)

  十、其他事項

  1、本預案未列的突發事件,可參照以上幾種情形靈活處理。

  2、本預案所涉及的各支隊伍,有時預案雖未提及,但在事發時也應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待命。

  3、領導組成員,誰先到現場誰就是現場指揮員,應負指揮責任。

  附則

  本預案可根據上級的新要求、新形勢和災情等具體狀況在實踐中進行必要充實和調整。

關于學校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篇7

  1總則

  1.1目的

  為了保證在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我市各級財政部門能及時提供政策支持和資金保障,保障各項處置工作順利開展,維護經濟社會穩定,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等法律法規和財政部關于印發《財政應急保障預案》的通知(財預[20xx]328號)精神,特制定本預案。

  1.2工作原則

  1.2.1集中領導,統一指揮。在市委、市政府和地方各級黨委、政府的領導下,針對突發公共事件的發生,分級成立財政應急保障工作指揮機構,統一指揮財政應急保障工作。

  1.2.2分級負責,協調配合。各級財政部門應按照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統一部署和財政管理體制規定,落實各自的應急保障責任,并與各相關部門相互支持、協調聯動,切實保障應急保障工作的正常進行。

  1.2.3反應及時,保障有力。堅持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加強預警監測和前瞻性研究。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財政部門應按統一部署,立即啟動應急保障預案,確保各項處置工作及時、有序開展。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啟動后的財政應急保障事項。

  2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

  2.1市本級

  2.1.1市財政局作為全市突發公共事件財政應急保障綜合協調主管部門,負責及時了解突發公共事件進展情況,加強與市級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研究提出財政應急保障政策措施建議并組織落實。

  2.1.2市財政局(地稅局)成立突發公共事件財政資金應急保障協調小組,由局長負責。成員單位包括辦公室、預算科、基建財務科、資金管理科、綜合行事科、農業財務科、企業財務科、財政監督科、政府采購辦、會計核算中心及稅務有關科室等。局外聯系單位包括市人大財經委、市政府辦公室、市發展和改革局、人民銀行××市支行、市國稅局及其他相關部門。

  2.1.3市財政局應急保障協調小組的日常工作由預算科承擔。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各有關科室根據局領導部署,立即啟動應急保障協調小組,在職責范圍內具體執行規定的任務。

  2.2鄉鎮(街道、開發區)

  各鄉鎮(街道、開發區)財政部門的應急指揮機構,比照市財政局應急指揮機構的組成、職責,結合本地實際情況設定,市財政局給予必要的指導和幫助。

  3預警監測和報告

  3.1預警監測

  市財政局應實現與市級各部門應急監測預警和指揮調度系統的有效銜接,綜合分析、科學判斷監測數據和動態信息,加強應急保障措施和決策機制的超前研究,提高處置效率。

  3.2報告

  3.2.1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需要市財政給予應急保障的,相關市級部門或鄉鎮(街道、開發區)人民政府(辦事處、管委會)應及時向市財政局報告。

  3.2.2報告內容應包括:事件的基本情況,包括發生時間、地點、原因、影響程度和損失程度;已采取的主要措施、事態發展預測及控制程度;相關的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啟動情況,需要市財政解決的突出問題等。

  3.2.3報告一般應為紙質文件。緊急情況下也可先電話報告,隨后報送紙質報告。

  3.2.4局內處理程序:報告由局辦公室承接,局辦公室接到報告后,立即按局內職責分工,通知到相關科室負責人或財政應急保障政策協調小組聯絡員。如相關業務科室首先接到報告,可以先行處理,再通知局辦公室。(局辦公室聯系電話:、)

  4應急響應

  4.1響應程序

  4.1.1市財政局主管科室接到相關的市級部門或鄉鎮(街道、開發區)人民政府(辦事處、管委會)報告后,立即著手進行信息收集等基礎工作,對事件進行初步評價和判斷,研究提出具體建議,會預算科后報局領導。

  4.1.2市財政局領導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成立突發公共事件財政資金應急保障協調小組,啟動本預案。

  4.2啟動標準

  4.2.l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突發公共事件分為全局性和局部性兩類。

  4.2.2對造成全局性影響的突發公共事件,可同時采取財政收入政策、財政支出政策、資金快速撥付等應急保障措施;對造成局部性影響的突發公共事件,可只采取部分財政支出政策或資金快速撥付等應急保障措施。

  4.2.3相關市級部門或鄉鎮(街道、開發區)人民政府(辦事處、管委會)根據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實際情況,提出需要市財政應急保障的事項。市財政局研究提出應急保障措施建議,按規定程序報批。緊急情況下,市財政局可根據市領導的指示精神,先采取安排支出或撥付資金等措施,再按程序補辦相關手續。

  4.3財政收入政策

  4.3.l對受突發公共事件影響較大的行業、企業和個人,市財政局會同市級稅務部門,及時研究提出稅收優惠政策建議,按規定權限和程序報批。

  4.3.2對受突發公共事件影響較大的行業和企業,市財政局應及時會同有關部門擬定臨時性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減免政策建議,并按規定權限和程序報批。其中,屬于中央或省批準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和政府性基金,由市財政部門會同有關市級部門報告中央或省有關部門,提出減免政策建議。

  4.3.3稅收、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優惠(減免)政策到期后,突發公共事件對相關行業、企業和個人的影響仍然較大的,按原審批程序報經批準后,可適當延長優惠(減免)政策期限。

  4.3.4因執行稅收、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優惠(減免)政策而減少的.財政收入,原則上按照現行財政體制由同級財政負擔。

  4.4財政支出政策

  4.4.1對受突發公共事件影響較大的行業、企業、單位、個人以及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機構,市財政局應會同有關部門及時提出財政支出政策建議,報市政府審批。鄉鎮(街道、開發區)財政部門根據財政支出政策,結合各自實際情況,及時提出當地財政支出政策建議,報本級政府審批。

  4.4.2財政支出政策包括:對受突發公共事件影響較大的行業、企業、單位、個人的損失,由相關責任人給予補償,沒有直接責任人或責任人無力承擔的,政府可根據情況給予適當救助和支持;在一定時期內對受突發公共事件影響較大的行業、企業流動資金貸款給予貼息;對處置突發公共事件工作給予經費支持;其他財政支出政策。

  4.4.3處置突發公共事件需財政負擔的經費,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級負擔。屬于市級政府事權的,經費由市級財政負擔;屬于鄉鎮(街道、開發區)事權的,經費由鄉鎮(街道、開發區)財政負擔。對受突發公共事件影響較大和財政困難的鄉鎮(街道、開發區),市財政適當給予幫助和支持。

  4.4.4軍隊、武警應地方政府請求,支援地方處置突發公共事件所需經費,由當地政府負擔。

  4.4.5處置突發公共事件所需財政負擔的經費,已在年度預算中專項安排且項目確定的,財政部門應及時撥付資金;需要由部門預算進行調劑的,財政部門在保證人員工資和必要支出外,可要求各預算單位調整部門預算的支出結構。部門預算調劑工作應按照規定程序辦理。

  4.4.6年度預算安排和調劑不能滿足處置突發公共事件工作需要時,財政部門可提出動支預備費、超收使用安排等方案,報同級政府批準后,及時追加相關部門的預算和對困難地區的補助。緊急情況下,財政部門可根據同級政府的指示,先安排資金,再按程序補辦相關手續。

  4.5預算調整

  突發公共事件對財政經濟影響特別嚴重、年度預算難以平衡時,各級財政部門可提出壓縮財政支出,以及調整財政預算的方案,并按規定程序報批。

  4.6資金撥付

  4.6.l各級財政安排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資金,按照“特事特辦、急事急辦”原則撥款。

  4.6.2對同級主管部門的撥款,應在接到撥款申請后一個工作日內辦理完審核和撥款手續。

  4.6.3對下級財政的資金撥付和調度,原則上應在一個工作日內辦理完審核、撥款和調度手續。

  4.6.4緊急情況下,市財政局可根據市委、市政府的指示,先辦理撥款,再補辦相關手續。

  5后期處置

  5.1監督檢查

  5.1.1各級財政部門應加強對突發公共事件財政應急保障資金的管理和監督,保證專款專用,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

  5.1.2突發公共事件財政應急保障資金的使用,應接受審計部門監督、檢查。

  5.1.3對于突發公共事件財政應急保障資金管理和使用中的違法、違紀行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處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2總結評估

  5.2.1突發公共事件處置結束后,各級財政部門應及時對突發公共事件財政應急保障資金進行清算,對資金使用進行績效評價。

  5.2.2各鄉鎮(街道、開發區)財政部門應按照市財政局的要求,及時將本地區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財政收入政策、財政支出政策、資金撥付情況等報市財政局。市財政局及時對應急響應過程、應急措施的效果等進行綜合評估。

  5.3信息發布

  突發公共事件財政資金應急保障措施及實施情況等信息的發布,堅持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的原則,具體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6附則

  6.1預案管理與更新

  6.1.1本預案依據有關法律規章要求和應急工作實際需要,對相關內容進行動態管理,不斷充實、完善和提高。每一次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或者經一定年限,由市財政局組織一次評審,補充、修訂和調整相關內容,在征求相關部門意見并經局長辦公會議討論同意,并報市政府審查批準后實行。

  6.1.2各鄉鎮(街道、開發區)財政部門可以根據本預案并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制定本地區突發公共事件財政應急保障預案或實施細則,并報市財政局備案。

  6.2制定與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市財政局制定并負責解釋。

  6.3預案生效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關于學校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篇8

  一、目的

  為及時、高效、妥善處置發生在我鎮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有效應對并及時控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造成的人民健康危害,做好醫療救護工作,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防止事態進一步擴散,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與健康,維護社會安全和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及其實施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特制定本預案。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鄉范圍內發生的所有公共衛生突發事件的預防和控制工作。

  三、基本原則

  (一)預防為主

  加強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監測和防范,及時發現并排除隱患,采取有效措施,預防和減少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

  (二)快速反應

  及時發現并上報可能存在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隱患,建立信息通報快速通道,盡可能在最短時間內啟動預警機制。

  (三)分類指導

  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類型,對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以及其它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事件區別處理,以求達到最佳效果。

  (四)及時處理

  在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對受害者及時采取救治措施,做到快速、高效、及時,最大限度減輕危害造成的不利后果。

  衛生院設立指揮中心,負責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專家委員會提出的建議進行分析、判斷,決定是否啟動預警機制,并由鎮政府批準。

  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中心日常工作由衛生院公共衛生科具體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啟動后,各有關部門及人員必須按照應急預案規定的職責分工進入應急狀態。

  (三)指揮機構職責

  1)、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區關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的決策和部署;統一指揮和協調全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

  2)、核實各項工作預案,分析、研究、判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危害程度,提出緊急應對措施;組織、協調成員部門(單位),配合各村、社區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和控制工作。

  3)、對各村、社區、各有關部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進行指導、檢查和督促。

  4)、研究、處理其他有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的重大事項。

  我院負責制定預防和控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各項技術方案,及時掌握事件動態;負責組建由衛生管理、流行病學、臨床醫學、檢驗檢測等專業的專家組

  成的專家咨詢組;組建、培訓由流行病學、臨床醫學、實驗室檢驗、衛生監督、環境消毒等專業技術人員組成的應急機動隊伍和醫療急救隊伍,落實對受害者的救治措施,做好傳染病病人的流行病學調查、密切接觸者的醫學觀察及實驗室檢測工作;對事件現場進行衛生處置,提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控制措施以及監督措施的落實;開展健康教育,保護易感人群,防止疫情擴散;協調政府各相關部門、各村、社區協同開展應急處置,確保在鎮政府的統一指揮下,使衛生防病和醫學救護工作高效、有序進行。必要時,提請區政府對疫區采取疫情緊急控制措施。

  四衛生專業應急處置

  1、各村

  根據衛生院安排,協調本轄區內各有關部門、醫療機構,落實各項防病措施并開展督查,掌握本轄區的疫情動態,向衛生院報告;做好防病必需的技術和物資準備;指導開展環境消毒和個人防護;協助上級單位落實預防和控制措施,做好現場處理工作;依托社區開展居民健康教育。

  2、確定監測點,及時掌握、分析、報告疫情動態,提出防治對策;指導開展流行病學調查,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現場處理,指導各村(社區)做好疫點處理工作;對各村(社區)和各村衛生所、個體診所人員開展業務培訓、指導和督查工作。

  督促落實轄區內監測點和各有關單位做好突發衛生公共事件監測工作,及時上報監測信息;做好病人流行病學個案調查、樣品采集工作,及時報告事件動態情況;承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現場處理工作。

  3、各類醫療機構

  建立由主要領導直接負責的突發衛生公共事件工作小組,建立院內工作流程,將各項工作落實到人。加強醫療機構內的消毒等預防工作,重視醫務人員的自身防護,防止醫源性感染。做好病例監測、篩選、報告,對有可疑癥狀的病人在尚未明確診斷前要采取相應的臨時隔離措施,預防疾病傳播。

  4、衛生監督

  重點開展對醫療機構、公共場所等單位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預防控制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

  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專家庫

  我院組建由衛生管理、臨床醫學、衛生監督等方面的專家組成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專家庫。專家庫下設傳染病及群體性原因不明疾病專業委員會、食物中毒專業委員會、職業中毒專業委員會,各專業委員會成員名單由衛生院決定,專家庫日常管理工作由衛生院負責。

  突發事件發生后,衛生院組織相應專業委員會對突發事件進行綜合評估,初步判斷突發事件的類型及危害程度分級,向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領導機構指揮中心提出是否啟動預警機制,或啟動何級預警機制的建議。

  六、應急機動隊

  衛生部門要組建規模適度、人才配比合理、專業素質高、精干高效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機動隊,人員由臨床救護、急診醫學、衛生監督、消殺滅、后勤保障等方面專家和工作人員組成。突發事件發生時,由衛生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指揮中心統一調度。

  題及時進行預警。

  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

  (一)報告內容

  1、初次報告。第

  一、必須報告信息:事件名稱、發生地點、發生時間、波及人群或潛在的威脅和影響、報告聯系單位人員及通訊方式。第

  二、盡可能報告的信息:事件的性質、范圍、嚴重程度、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病例發生和死亡的分布及可能發展趨勢。

  2、階段報告。報告事件的發展與變化、處置進程、事件的診斷和原因可能因素;在階段報告中既要報告新發生的情況,同時對初次報告的情況進行補充和修正。

  3、總結報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結束后,對事件的發生和處理情況進行總結,分析其原因和影響因素,并提出今后對類似事件的防范和處置建議。

  (二)報告原則

  初次報告要快,階段報告要新、準,總結報告要全。

  (三)報告時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各衛生所、個體診所和有關單位應當在2小時內向衛生院、縣衛生局報告;

  1、發生或可能發生傳染病暴發、流行的;

  2、發生或發現不明原因的群體性疾病的;

  3、發生傳染病菌種、毒種丟失的。

  4、發生或者可能發生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事件的。

  (四)報告方式

  凡執行職務的.醫療保健人員、疾病預防控制人員、衛生監督人員、個體開業醫生和基層監測點的報告人均為責任報告人,除按常規疫情報告、疾病監測及其它常規監測系統規定要求進行報告外,對發現的各種公共衛生異常現象要以最快方式向縣疾病控制機構報告。

  第五部分

  應急處理方案

  一、應急處理要求

  由鎮政府突發事件指揮部指揮協調全鎮各有關部門共同實施,并報告上級人民政府。由區衛生局應急指揮中心負責組建紅色應急機動隊,人員由流行病學、臨床救護、急診醫學、衛生監督、實驗室檢測、消殺滅菌、后勤保障等專業技術人員組成。分為疾病控制應急分隊、醫療救護分隊、檢驗檢測分隊、后勤保障分隊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機動隊應在臨時現場指揮部領導下承擔現場處理工作任務。包括現場流行病學調查、現場污染物處理、標本采集、環境消毒、消殺滅菌、預防性服藥、預防接種、醫療救治等。

  二、控制措施

  (一)一般性控制措施

  1、現場處置工作程序

  (1)通過流行病學調查快速確定事件發生的可能原因,對可能的生物、毒素因子進行分類,確定疫區和目標人群;

  (2)根據自然環境因素確定可能的污染范圍,對事件的危害程度和潛在危害進行判定;開展健康教育和社會動員,群防群治盡可能減少危害;

  (3)對救護人員、疾病預防控制人員和物資的需求做出評估和調用;

  (4)經過事件緊急處理,疫情消除后,進行后續監測,直至消除危害;參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情況核實;現場流行病學調查、分析原因,實驗室檢驗;提出采取控制措施的建議,包括疫區封鎖、人員疏散、消殺滅菌、隔離觀察、預防服藥、預防接種、健康教育和干預等;處理結果的總結、評估與上報。

  2、醫療救護工作程序

  第一、視傷亡情況設置傷病員分檢處。

  第二、對現場傷亡情況的事態發展作出快速準確評價,包括突發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傷亡人數及種類;傷員主要的傷情、采取的措施及投入的醫療資源;急需解決的醫療救護問題。

  第三、指揮、調遣現場及轄區內各醫療救護力量。

  第四、向臨時現場指揮部匯報有關情況,并接受指令。

  第五、在現場醫療救護中,依據受害者的傷病情況按輕、中、重、死亡分類,分別以“紅、黃、藍、黑”的傷病卡作出標志(傷病卡以5×3cm的不干膠材料做成),置于傷病員的左胸部或其他明顯部位,便于醫療救護人員辨認并采取相應的急救措施。

  第六、現場醫療救護過程中,本著先救命后治傷、先治重傷后治輕傷的原則,將經治傷員的血型、傷情、急救處置、注意事項等逐一填寫傷員情況單,并置于傷員衣袋內。

  3、傷病員運送工作程序

  傷病員經現場檢傷分類、處置后,要根據病情向就近的醫療機構分流。傷病員分流原則如下:

  (1)接受傷病員的醫療機構,由臨時現場指揮部按照就近、有效的原則指定。

  (2)傷病員現場經治的醫療文書要一式二份,及時向臨時現場指揮部報告匯總,并向接納傷病員的醫療機構提交。

  (3)臨時現場指揮部指定的醫療機構必須無條件收治分流傷病員。

  (4)運送傷病員途中需要監護的,由現場醫療救護指揮部派醫療人員護送。

  (5)傷病員運送至醫療機構后,由收治醫療機構按急診急救工作程序處置。收治傷病員的醫療機構要成立專門的搶救小組,負責傷病員救治工作。

  4、消毒處置

  (1)根據現場情況,選擇消、殺、滅的器材、藥物劑型、濃度、施藥方法。

  (2)保護食品、電器設施和其他有關物品,防止沾染藥物。

  (3)實施消毒應先室內后室外、先地面后墻壁、先重點后一般、先飲水后污水的順序進行。

  5、現場情況報告程序

  由現場最高指揮者負責向上級報告現場情況。

  6、新聞宣傳與信息發布

  按上級有關指示,統一口徑,指定專人向媒體發布信息,其它任何人員未經授權不得對外公布相關信息。

關于學校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篇9

  為了有效地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全校師生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特制定市一中(益智中學)處理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1、突發公共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危害學校師生健康的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師生健康的事件。

  2、學校成立突發事件應急的指揮領導小組和工作小組(成員見附件),設立應急公共衛生知曉事件處理辦公室——醫務室;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出現時,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成員應在10分鐘內趕到常設辦公室,研究制定應急措施,并按照各自職責開展工作。

  3、廣泛開展宣傳教育,組織學生收聽季節傳染病的知識講座,讓學生了解季節傳染病的防治知識,杜絕不必要的恐慌和混亂。

  4、建立嚴格的校園環境衛生、教室衛生、辦公室衛生、學生宿舍衛生、飲食衛生等檢查制度。

  5、要求學生積極參加體育鍛煉,增強體質。

  6、遇有學生突發群體性(1個班3人以上同時出現)公共衛生事件,班主任應在第一時間上報醫務室;醫務室必須及時向學校指揮領導小組匯報,同時報告市教育局體衛工作站及市、區兩級疾病控制中心;不得瞞報、漏報和謊報;并積極采取救治措施:班主任及時聯系家長,學校迅速聯絡醫院進行診治,醫務室積極配合疾病控制中心進行流行病學調查。

  7、在群體公共衛生事件突發時,學校在疑似癥狀未確定時,根據具體情況迅速做好隔離處理工作,防止疫情擴散。

  8、一旦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本預案自行啟動。

  市一中 20xx年9月1日

  市一中(中學)處理突發事件應急的指揮領導小組和工作小組成員名單

  指揮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 員:

  工作小組成員:

  工作小組成員:

關于學校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篇10

  為做好通達運輸集團綏濱龍運運輸有限責任公司旅客運輸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生命財產的損失,根據上級有關規定,結合企業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處理指揮機構

  

  二、突發事件報告程序

  (一)發生突發事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指揮系統,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實事求是”、“及時、準確和逐級上報”的原則。

  (二)應急事件報告范圍、時限

  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涉外籍人員死亡的交通事故必須在2小時內上報上級主管部門。發生其它重大交通事故或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事故,于事發后6小時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三)突發事件應急報告內容

  (1)事件突發的時間、地點、事件類型、經過,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情況,以及事發的環境、道路狀況等因素。

  (2)事件現場搶救、救治及其他需要報告的情況。

  (3)事件發生的原因、性質、責任、教訓及采取的措施。

  三、突發事件應急指揮

  發生突發事件后,立即啟動應急指揮系統,組織指揮搶撿救援行動,準確掌握事故與事件的情況變化,及時調配、部署、協調應急行動,組織好各組之間的協調、配合行動,提高應急事件處理能力和效率。

  四、應急車輛和設備儲備

  公司所有的工作用車(含小轎車、專用備班客車),作為應急車輛儲備要隨時聽從指揮奔赴現場,必要時,總指揮、副總指揮可隨時根據需要調動線路待班車(含正常營運的短途客車),參加應急事件處理與救援,考慮因旅客運輸車輛中途故障等原因,又很難在中途在較短的時間內排除故障,除及時增派備用車輛運輸中途旅客外,應配備必要的機械設備(如托拉車輛的硬型拉桿,易移動的機械式手動吊車、千斤頂、安全保護固定支架等設備),必要時可請示公安交警,車輛保險機構的故障施救車輛與設備及時參加救援,保證旅客、車輛及時得到救助。

  五、應急事件處理原則

  (一)救人高于一切。

  (二)施救與報告同時進行,逐級報告,就近施救。

  (三)局部服從全局、下級服從上級。分級負責,密切配合。

  (四)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防止和減輕人身傷亡。

  六、應急事件處理職責、措施

  總指揮:是應急事件實施的指揮者,對上級應急組織負責,在緊急情況下有權做出應急事件的實施決策和統一指揮。

  副總指揮:在總指揮的領導下工作,協助總指揮做好應急救援的指揮工作,在總指揮離位的情況下,履行總指揮的職權。

  應急通訊組:負責日常和應急狀態下的信息收集、傳遞以及各種指令的接收和下達。

  應急搶險組:負責組織協助有關部門對應急現場的搶救,配合有關部門對事件原因調查處理。

  應急保障組:負責應急狀態下的物資運輸和后勤保障。

  應急救護組:負責組織應急狀態下的人員疏導,協助醫療部門對受傷人員進行救護。

關于學校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篇11

  1總則

  1.1編制目的

  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保障公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1.2編制依據

  依據憲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預案。

  1.3分類分級

  本預案所稱突發公共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生態環境破壞和嚴重社會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緊急事件。

  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的發生過程、性質和機理,突發公共事件主要分為以下四類:

  ⑴自然災害。主要包括水旱災害,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地質災害,海洋災害,生物災害和森林草原火災等。

  ⑵事故災難。主要包括工礦商貿等企業的各類安全事故,交通運輸事故,公共設施和設備事故,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等。

  ⑶公共衛生事件。主要包括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職業危害,動物疫情,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⑷社會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襲擊事件,經濟安全事件和涉外突發事件等。

  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一般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涉及跨省級行政區劃的,或超出事發地省級人民政府處置能力的特別重大突發公共事件應對工作。

  本預案指導全國的突發公共事件應對工作。

  1.5工作原則

  ⑴以人為本,減少危害。切實履行政府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把保障公眾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程度地減少突發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⑵居安思危,預防為主。高度重視公共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增強憂患意識,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做好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各項準備工作。

  ⑶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黨中央、國務院的統一領導下,建立健全分類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在各級黨委領導下,實行行政領導責任制,充分發揮專業應急指揮機構的作用。

  ⑷依法規范,加強管理。依據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加強應急管理,維護公眾的合法權益,使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⑸快速反應,協同應對。加強以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處置隊伍建設,建立聯動協調制度,充分動員和發揮鄉鎮、社區、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志愿者隊伍的作用,依靠公眾力量,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

  ⑹依靠科技,提高素質。加強公共安全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采用先進的監測、預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技術及設施,充分發揮專家隊伍和專業人員的作用,提高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揮能力,避免發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強宣傳和培訓教育工作,提高公眾自救、互救和應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綜合素質。

  l.6應急預案體系

  全國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體系包括:

  ⑴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總體應急預案是全國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是國務院應對特別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規范性文件。

  ⑵突發公共事件專項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主要是國務院及其有關部門為應對某一類型或某幾種類型突發公共事件而制定的應急預案。

  ⑶突發公共事件部門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是國務院有關部門根據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職責為應對突發公共事件制定的預案。

  ⑷突發公共事件地方應急預案。具體包括:省級人民政府的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應急預案;各市(地)、縣(市)人民政府及其基層政權組織的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上述預案在省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按照分類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由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分別制定。

  ⑸企事業單位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的應急預案。

  ⑹舉辦大型會展和文化體育等重大活動,主辦單位應當制定應急預案。

  各類預案將根據實際情況變化不斷補充、完善。

  2組織體系

  2.1 領導機構

  國務院是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領導機構。在國務院總理領導下,由國務院常務會議和國家相關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機構(以下簡稱相關應急指揮機構)負責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必要時,派出國務院工作組指導有關工作。

  2.2辦事機構

  國務院辦公廳設國務院應急管理辦公室,履行值守應急、信息匯總和綜合協調職責,發揮運轉樞紐作用。

  2.3工作機構

  國務院有關部門依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各自的職責,負責相關類別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具體負責相關類別的突發公共事件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的起草與實施,貫徹落實國務院有關決定事項。

  2.4地方機構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區域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領導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應對工作。

  2.5 專家組

  國務院和各應急管理機構建立各類專業人才庫,可以根據實際需要聘請有關專家組成專家組,為應急管理提供決策建議,必要時參加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3運行機制

  3.1預測與預警

  各地區、各部門要針對各種可能發生的突發公共事件,完善預測預警機制,建立預測預警系統,開展風險分析,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3.1.1預警級別和發布

  根據預測分析結果,對可能發生和可以預警的突發公共事件進行預警。預警級別依據突發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勢態,一般劃分為四級:Ⅰ級(特別嚴重)、Ⅱ級(嚴重)、Ⅲ級(較重)和Ⅳ級(一般),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預警信息包括突發公共事件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警示事項、應采取的措施和發布機關等。

  預警信息的發布、調整和解除可通過廣播、電視、報刊、通信、信息網絡、警報器、宣傳車或組織人員逐戶通知等方式進行,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和警報盲區應當采取有針對性的公告方式。

  3.2應急處置

  3.2.1信息報告

  特別重大或者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各地區、各部門要立即報告,最遲不得超過4小時,同時通報有關地區和部門。應急處置過程中,要及時續報有關情況。

  3.2.2先期處置

  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事發地的省級人民政府或者國務院有關部門在報告特別重大、重大突發公共事件信息的同時,要根據職責和規定的權限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及時、有效地進行處置,控制事態。

  在境外發生涉及中國公民和機構的突發事件,我駐外使領館、國務院有關部門和有關地方人民政府要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3.2.3應急響應

  對于先期處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態的特別重大突發公共事件,要及時啟動相關預案,由國務院相關應急指揮機構或國務院工作組統一指揮或指導有關地區、部門開展處置工作。

  現場應急指揮機構負責現場的應急處置工作。

  需要多個國務院相關部門共同參與處置的突發公共事件,由該類突發公共事件的業務主管部門牽頭,其他部門予以協助。

  3.2.4應急結束

  特別重大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或者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后,現場應急指揮機構予以撤銷。

  3.3恢復與重建

  3.3.1善后處置

  要積極穩妥、深入細致地做好善后處置工作。對突發公共事件中的傷亡人員、應急處置工作人員,以及緊急調集、征用有關單位及個人的物資,要按照規定給予撫恤、補助或補償,并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有關部門要做好疫病防治和環境污染消除工作。保險監管機構督促有關保險機構及時做好有關單位和個人損失的理賠工作。

  3.3.2調查與評估

  要對特別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起因、性質、影響、責任、經驗教訓和恢復重建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

  3.3.3恢復重建

  根據受災地區恢復重建計劃組織實施恢復重建工作。

  3.4信息發布

  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發布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事件發生的第一時間要向社會發布簡要信息,隨后發布初步核實情況、政府應對措施和公眾防范措施等,并根據事件處置情況做好后續發布工作。

  信息發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權發布、散發新聞稿、組織報道、接受記者采訪、舉行新聞發布會等。

  4應急保障

  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做好突發公共事件的應對工作,同時根據總體預案切實做好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人力、物力、財力、交通運輸、醫療衛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和災區群眾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復重建工作的順利進行。

  4.1人力資源

  公安(消防)、醫療衛生、地震救援、海上搜救、礦山救護、森林消防、防洪搶險、核與輻射、環境監控、危險化學品事故救援、鐵路事故、民航事故、基礎信息網絡和重要信息系統事故處置,以及水、電、油、氣等工程搶險救援隊伍是應急救援的專業隊伍和骨干力量。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單位要加強應急救援隊伍的業務培訓和應急演練,建立聯動協調機制,提高裝備水平;動員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以及志愿者等各種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工作;增進國際間的交流與合作。要加強以鄉鎮和社區為單位的公眾應急能力建設,發揮其在應對突發公共事件中的重要作用。

  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是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骨干和突擊力量,按照有關規定參加應急處置工作。

  4.2財力保障

  要保證所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準備和救援工作資金。對受突發公共事件影響較大的行業、企事業單位和個人要及時研究提出相應的補償或救助政策。要對突發公共事件財政應急保障資金的使用和效果進行監管和評估。

  鼓勵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包括國際組織)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捐贈和援助。

  4.3物資保障

  要建立健全應急物資監測網絡、預警體系和應急物資生產、儲備、調撥及緊急配送體系,完善應急工作程序,確保應急所需物資和生活用品的及時供應,并加強對物資儲備的監督管理,及時予以補充和更新。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應急預案的規定,做好物資儲備工作。

  4.4基本生活保障

  要做好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確保災區群眾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處、有病能得到及時醫治。

  4.5醫療衛生保障

  衛生部門負責組建醫療衛生應急專業技術隊伍,根據需要及時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等衛生應急工作。及時為受災地區提供藥品、器械等衛生和醫療設備。必要時,組織動員紅十字會等社會衛生力量參與醫療衛生救助工作。

  4.6交通運輸保障

  要保證緊急情況下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確保運輸安全暢通;要依法建立緊急情況社會交通運輸工具的征用程序,確保搶險救災物資和人員能夠及時、安全送達。

  根據應急處置需要,對現場及相關通道實行交通管制,開設應急救援“綠色通道”,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順利開展。

  4.7治安維護

  要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和設備的安全保護,依法嚴厲打擊違法犯罪活動。必要時,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態,維護社會秩序。

  4.8人員防護

  要指定或建立與人口密度、城市規模相適應的應急避險場所,完善緊急疏散管理辦法和程序,明確各級責任人,確保在緊急情況下公眾安全、有序的轉移或疏散。

  要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嚴格按照程序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確保人員安全。

  4.9通信保障

  建立健全應急通信、應急廣播電視保障工作體系,完善公用通信網,建立有線和無線相結合、基礎電信網絡與機動通信系統相配套的應急通信系統,確保通信暢通。

  4.10公共設施

  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分別負責煤、電、油、氣、水的供給,以及廢水、廢氣、固體廢棄物等有害物質的監測和處理。

  4.11科技支撐

  要積極開展公共安全領域的科學研究;加大公共安全監測、預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技術研發的投入,不斷改進技術裝備,建立健全公共安全應急技術平臺,提高我國公共安全科技水平;注意發揮企業在公共安全領域的研發作用。

  5監督管理

  5.1預案演練

  各地區、各部門要結合實際,有計劃、有重點地組織有關部門對相關預案進行演練。

  5.2宣傳和培訓

  宣傳、教育、文化、廣電、新聞出版等有關部門要通過圖書、報刊、音像制品和電子出版物、廣播、電視、網絡等,廣泛宣傳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等常識,增強公眾的憂患意識、社會責任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各有關方面要有計劃地對應急救援和管理人員進行培訓,提高其專業技能。

  5.3責任與獎懲

  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責任追究制。

  對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要給予表彰和獎勵。

  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突發公共事件重要情況或者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法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附則

  6.1預案管理

  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及時修訂本預案。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關于學校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篇12

  為了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以下簡稱突發事件)的危害,在各類突發事件發生時,能夠及時、迅速、規范地進行應急處理,維護國家和社會的穩定,保障公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保障經濟發展,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天津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辦法》及有關法規規定,結合南開區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突發事件及其界定

  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的直接關系到公眾健康和社會安全的公共衛生事件。包括:重大傳染病疫情、影響公眾健康的自然災害、危害嚴重的中毒事件、影響公共安全的放射性物質泄漏事件、放射性危害事件、各種危害健康的恐怖襲擊事件、群體不明原因疾病,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健康的事件等等。轄區內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即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一)重大傳染病疫情

  1、發生鼠疫、肺炭疽、霍亂、傳染性非典型肺炎和禽流感暴發;

  2、發生動物間鼠疫,發生布氏菌病和炭疽等流行;

  3、乙類、丙類傳染病暴發或者多例死亡;

  4、發生脊髓灰質炎野毒株感染病例;

  5、發生罕見或者已消滅的傳染病;

  6、出現新發傳染病或者疑似病例;

  7、可能造成嚴重影響公眾健康和社會穩定的傳染病疫情;

  8、上級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重大疫情。

  (二)其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1、中毒人數超過30人或者出現死亡1例以上的飲用水、食物中毒事件;

  2、短期內發生10人及以上急性職業病或者職業中毒事件;

  3、有毒有害化學品、生物毒素等引起的集體性急性中毒事件;

  4、有潛在威脅的傳染病動物宿主、媒介生物發生異常;

  5、醫源性感染暴發;

  6、免疫接種、藥物預防引起的群體性反應或者死亡事件;

  7、嚴重威脅或危害公眾健康的水、環境、食品污染和有毒有害化學性物質泄漏等事件;

  8、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

  9、發生生物、化學、核和輻射等危害公眾健康的恐怖襲擊事件;

  10、放射性污染、丟失放射源和人員受超劑量照射等事件;

  11、自然災害引發的疫情或者中毒事件;

  12、上級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重大公共衛生事件。

  二、工作原則

  (三)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提高全社會防范突發事件發生的意識,按照預防為主,平戰結合的原則,落實各項防范措施。建立并實行對可能引發各類突發事件因素的監測、分析、預測、預警制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四)統一指揮、屬地負責

  在政府統一領導和指揮下,衛生局及有關部門要按照預案規定的職責開展工作。發生突發事件的區域內的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配合政府、街道辦事處、衛生局及有關部門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

  (五)快速有效、減少損失

  在突發事件發生時,要不失時機地做出快速反應,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盡最大努力和可能,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減少財產損失和社會影響。保障社會秩序的穩定,保障公眾生命健康與財產安全,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

  (六)依靠科學、加強合作

  開展突發事件防范和處置的相關研究工作。及時總結控制工作成效,溝通信息,推廣經驗,完善應急處理技術規范。積極引進先進技術和方法。科學、規范、有序地處置突發事件。

  三、組織指揮體系

  (七)衛生局成立應急處理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長由衛生局局長擔任,負責領導、指揮全區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衛生局。辦公室由疾病控制、醫療救治、衛生監督等科室、部門有關人員組成。負責組織突發事件的調查、處理和醫療救治工作。

  (八)成立評估和技術指導組織。分設突發事件評估組、醫療救護技術指導組、預防控制技術指導組和檢測技術指導組。各組由相應的專家組成。

  (九)衛生局組建醫療衛生應急隊伍。

  (十)衛生局組建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理中心,設在衛生防病站。

  四、參與突發事件處理的有關機構、組織職責

  (十一)衛生局

  1、負責草擬和修訂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并報政府批轉執行;

  2、組織協調衛生技術力量,防止、控制突發事件的蔓延和繼續發生;

  3、對醫療救治、預防控制措施的效果進行評估,根據取得的經驗,不斷完善各項防治方案;

  4、組織推動社會心理衛生、衛生科普知識宣傳、咨詢等工作,開展健康教育工作;

  5、組織突發事件處置相關人員的培訓;

  6、建立檢查制度。督導檢查本預案各項措施在平時或者突發事件處理過程中的實施情況。

  (十二)防病機構(含結防所)

  1、做好突發事件的監測報告與預警;

  2、確認突發事件性質。做出事件的發展趨勢報告和評估;

  3、負責核實疫情,提出疫點和疫區的劃定意見。參與對控制疫情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疫點、疫區消毒隔離等預防控制措施的落實。匯總、分析、評估疫情;

  4、建立緊急控制物資儲備庫。儲備消殺藥品、檢測試劑、防護用品和相關器械等;

  5、對突發事件預防控制效果進行評估后,提出改進建議;

  6、對醫療機構消毒、隔離工作進行技術指導和評價。負責對在醫療機構外死亡的傳染性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尸體進行消毒處理;

  7、具體落實對預防控制工作人員和醫務人員進行培訓;

  8、承擔社會心理衛生、衛生宣傳教育和預防醫學咨詢服務工作;

  9、依據有關規定實施其它疾病預防控制措施;

  10、承擔對應急處理單位的技術指導工作。

  (十三)衛生局衛生監督所

  1、參加突發事件的現場取證和違法事實的調查工作;

  2、監督檢查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措施或疫點、疫區預防控制措施的落實情況;

  3、監督檢查收治病人的醫療機構及有關衛生單位的消毒、隔離、防護和醫療廢棄物的處理工作;

  4、監督檢查醫務人員個人防護措施的落實情況;

  5、監督檢查醫療機構、疾控機構的疫情報告和突發事件中危害公眾健康,造成人員病、死、傷的報告情況;

  6、監督檢查公共場所消毒;

  7、監督傳染性疾病密切接觸者的醫學觀察,疫點環境的消毒的落實情況;

  8、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和使用單位的消毒產品、防護用品的質量;

  9、監督檢查學校、托幼機構和公共場所等預防控制工作;

  10、依法進行其它監督檢查工作。

  (十四)各級各類醫療機構

  1、按規定進行疫情報告和突發事件所涉及病例的報告;

  2、負責病人的診斷、治療和管理工作;

  3、負責病房消毒、隔離工作;

  4、對醫療機構內病人或疑似病人污染的場所、物品、排泄物進行衛生處理;

  5、負責對醫療機構內死亡的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尸體進行消毒處理;

  6、協同疾控機構或突發事件應急處理中心完成流行病學個案調查和相關檢驗物、樣品采集等工作;

  7、負責醫務人員的培訓和個人防護;

  8、進行疾病及有關防治科學知識的衛生宣傳教育工作;

  9、依據有關規定開展其它防治工作;

  10、建設符合應急工作要求的門診、病房。

  (十五)醫療衛生應急隊伍

  建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常備機動隊伍。由預防控制、醫療、衛生監督三部分組成。負責處置突發事件,參與和指導各級醫療衛生等機構進行應急處理。

  1、進行現場流行病學調查、檢測檢驗、事件的分析、評估和上報;

  2、協助和指導突發事件的現場救援、轉運和后續治療;

  3、督導各項現場應急處理措施的落實;

  4、開展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業務培訓和咨詢等。

  (十六)評估和技術指導組

  在突發事件發生后,成立評估和技術指導組,下設突發事件評估組及醫療救護、預防控制和檢測三個技術指導組;承擔社會心理衛生教育和咨詢工作。

  1、突發事件評估組:了解和掌握相關知識和信息,為公共衛生政策和法規的實施提供咨詢;預測突發事件發展趨勢,提出啟動和終止預案的建議;

  2、醫療救護技術指導小組:指導醫院的診斷、救治和醫療單位內醫務人員防護、消毒隔離等工作。負責重點病例的診斷。

  3、預防控制技術指導小組:指導防止突發事件危害進一步蔓延應采取的預防措施、流行病學調查、疫情統計報告、消毒隔離與個人防護等預防控制工作。

  4、檢測技術指導小組:指導并開展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事件發生的樣本采集、運送和病原學檢測等工作。

  (十七)突發事件應急處理中心

  1、突發事件發生時

  (1)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后,組織工作人員迅速趕赴現場,對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或相關人員進行流行病學調查、現場監測、現場采樣、疫點消毒等工作;迅速查找突發事件原因,并按照突發事件應急報告要求,及時報告。

  (2)提出防治措施、進行應急處理;協助各醫療單位進行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救治工作,對密切接觸者或相關人員采取有必要的控制措施;全面負責疫點、疫區現場的防疫控制工作。

  2、日常工作

  (1)對傳染病疫情和各類突發事件的信息資料以及其他國家、地區的相關疫情和信息資料進行收集、整理、分析、報告,為政府采取預防與控制應急措施提供科學依據;組織制定相關工作方案,收集、整理相關的技術標準、技術規范;突出突發事件的預警功能。

  (2)置備、儲存、保管突發事件所需應急設備、藥品器械,現場防護用品、通訊設備、交通工具等等。

  (3)對相關疾控人員進行技術指導和培訓;進行模擬演練并對演練結果進行評估。

  (4)組織開展社會心理衛生、突發事件應急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

  五、突發事件應急報告

  (十八)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及其醫務人員發現突發事件,必須在1小時內向衛生防病機構報告;衛生防病機構應迅速進行核實,并在2小時內報告衛生局和市衛生防病中心;衛生局必須在接到報告1小時內報至政府和市衛生局;政府在接到報告1小時內報至市政府。

  (十九)衛生防病機構在突發事件發生后,首次報告內容包括未經確認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或隱患的相關信息,應說明信息來源、危害范圍、事件性質的初步判定、可能原因、病例發生和死亡分布及可能發展趨勢和擬采取的主要措施。通過《國家救災防病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管理信息系統》上報。

  (二十)衛生防病機構在進一步調查基礎上,盡快做出階段和總結報告,階段報告包括事件的發展與變化、處置進程、事件的診斷和原因;總結報告包括對事件的發生和處理情況總結,分析原因和影響因素,提出今后對類似事件防范和處置建議。通過《國家救災防病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管理信息系統》上報。

  (二十一)衛生局(含衛生防病機構)在接到毗鄰地區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相關疫情通報后,要做好應對準備,必要時應及時通知轄區疾控和醫療機構。

  (二十二)發生職業病危害事故,發現嚴重威脅或危害公共健康的水、食品污染、有毒有害化學性物質泄露、發射性污染等特大、重大事故時,主管部門、當事單位、個人要立即向衛生局和有關部門報告。

  (二十三)任何單位和個人對突發事件,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六、突發事件分級(執行市級分級標準)

  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性質、危害程度、涉及范圍,突發事件劃分為四級:藍色預警、黃色預警、橙色預警和紅色預警。

  (二十四)藍色預警:

  1、發生腺鼠疫,一個平均潛伏期內病例數未超過20例;

  2、其他省市已有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發生、本市存在傳入可能,但未發現疑似或臨床診斷病例;

  3、發生霍亂,1周內發病10例以下;

  4、一次食物中毒人數30~100人,無死亡病例報告;

  5、一次發生急性職業中毒10人以下,未出現死亡;

  6、一次放射事故超劑量照射人數10~50人,或輕、中度放射損傷人數3~10人。

  (二十五)黃色預警

  1、發生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或周邊省市及地區疫情上升;

  2、1周內霍亂發病10~30例,或疫情波及2個及以上區(縣);

  3、1周內在一個區(縣)內乙、丙類傳染病發病水平超過前5年同期平均發病水平1倍以上;

  4、在一個區(縣)域內發現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

  5、一次食物中毒人數超過100人,或出現死亡病例;或食物中毒事件發生在學校、地區性或全國性重要活動期間的;

  6、預防接種或學生預防性服藥出現群體心因性反應或不良反應;

  7、一次發生急性職業中毒10~50人,或死亡5人以下;

  8、一次放射事故超劑量照射人數51~100人,或輕、中度放射損傷人數11~20人。

  (二十六)橙色預警

  1、局部地區發生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續發病例,或發生局部暴發;

  2、腺鼠疫發生流行,流行范圍波及2個及以上區(縣),在一個平均潛伏期內多點連續發病20例及以上;

  3、霍亂在一個區(縣)范圍內流行,1周內發病30例及以上,或疫情波及2個及以上區(縣),1周內發病50例及以上;

  4、乙類、丙類傳染病疫情波及2個及以上區(縣),1周內發病水平超過前5年同期平均發病水平2倍以上;

  5、發生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擴散到其他區(縣);

  6、預防接種或學生預防性服藥出現人員死亡;

  7、一次食物中毒人數超過100人并出現死亡病例,或出現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

  8、一次發生急性職業中毒50人以上,或死亡5人及以上;

  9、一次放射事故超劑量照射人數101~200人,或輕、中度放射損傷人數21~50人,或重度放射損傷人數3~10人,或極重度放射損傷人數3~5人;

  10、鼠疫、炭疽、傳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霍亂、脊髓灰質炎等菌種、毒種丟失。

  (二十七)紅色預警

  1、發生肺鼠疫、肺炭疽病例;

  2、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波及2個及以上區(縣),并有繼續擴散趨勢;

  3、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涉及多個省份,并有擴散趨勢,造成重大影響;

  4、發生新發傳染病或已消滅傳染病;

  5、一次放射事故超劑量照射人數200人以上,或輕、中度放射損傷人數50人以上,或重度放射損傷人數10人以上,或極重度放射損傷人數5人以上;

  6、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認定的其它特別嚴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七、應急處理

  當接到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藍色預警級別)報告后,衛生局應立即組織有關專家進行調查確認,并對疫情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進行綜合評估。必要時,向政府提出成立區級應急處理指揮部的建議。同時,迅速組織醫療、疾病控制和衛生監督機構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現場處理工作,并按照有關規定,向政府和市衛生局報告。

  發生較重、嚴重、特別嚴重(黃色、橙色、紅色預警級別)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立即報告市衛生局和市政府,并進行應急處置。

  (二十八)啟動預案

  1、當天津市突發事件達到黃色預警程度時,衛生局應急辦公室根據黃色預警的要求,將有關情況立即上報政府和市衛生局。

  2、當突發事件達到橙色預警、市政府決定啟動市級預案時,衛生局提請成立區級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并根據突發事件的類別和處理需要,設置由有關部門組成的若干工作組。

  (二十九)應急措施

  應急處理工作采取邊調查、邊處理、邊搶救、邊核實的方式,落實各項控制措施,有效地控制事態發展。

  1、區衛生局在征得區政府同意或批準后,緊急調集、調配各類人員、物資、交通工具和相關設施、設備進行應急處理工作。組織應急處理隊伍迅速趕往現場,開展醫療救護和疾病預防控制工作。

  2、進行流行病學調查。應急隊伍到達現場后,盡快制定流行病學調查計劃和方案,專業技術人員按照計劃和方案,對突發事件累及人群的發病情況、分布特點進行調查分析,提出有針對性的預防控制措施。

  3、實驗室檢測。衛生防病機構按有關技術規范采集足量、足夠的標本,送市級或區級實驗室,必要時送國家應急處理功能網絡實驗室檢測,查找致病原因,協助市防病中心的病原查詢和病因診斷工作。

  4、劃定控制區域。甲類、乙類傳染病暴發、流行時,區政府報經市政府決定,可以宣布疫區;經市政府決定,可以對甲類傳染病疫區實施封鎖。對重大食物中毒和職業中毒,根據污染食品擴散和職業危害因素波及的范圍,劃定控制區域。

  5、采取控制措施。根據突發事件類別和應急處理需要,按規定采取以下控制措施:病人和疑似病人隔離治療,密切接觸者醫學觀察,易感人群應急接種,疫點消毒,水源保護,污染食品追回和封存職業中毒事故物品等。

  區衛生局報請區政府可以依法發出公告,采取限制或者停止集市、x、影劇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動;停工、停業、停課;臨時征用房屋,交通工具;封閉被傳染病病原體污染的公共飲用水源等緊急措施。對流動人口進行預防工作,落實控制措施,對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采取就地隔離、就地觀察、就地治療的措施。

  6、追蹤調查。防病機構根據疫情線索,對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攜帶者及其密切接觸者進行追蹤調查,查明傳播鏈。并向市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通報情況。

  7、開展醫療救治。區衛生局按照醫療救治方案啟動指定的專門醫療救治網絡,開展病人接診、收治和轉運工作。實行重癥和普通病人分別管理。對疑似患者及時排除或確診。做好消毒隔離、個人防護和醫療垃圾處理工作,防止院內交叉感染和污染。要進行傳染病和中毒病人的報告。對因突發事件造成的病人,任何醫療機構不得拒絕接診。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中毒事件,按照相關的應急處理和醫療救治方案進行現場救援、病人轉運、后續治療工作。對新發傳染病作好病例分析與總結,積累診斷治療的經驗。必要時,請市衛生局或衛生部派出醫療專家組,參與和指導醫療救治工作。

  8、督察與指導。區衛生局負責對轄區內的應急處理工作進行督察和指導。

  9、普及衛生知識。針對事件性質,開展社會心理衛生、醫療衛生知識宣教,提高公眾健康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消除公眾心理障礙,開展心理應激和危機干預工作。

  10、進行事件評估。應包括事件概況、現場處理調查概況、患者救治概況、所采取的措施、效果評價等。

  (三十)終止預案

  根據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的進展和突發事件專家評估委員會的評估建議,市衛生局向市人民政府適時提出預案實施終止的建議。區衛生局報告區政府后,執行終止預案。

  八、工作保障

  (三十一)技術保障

  1、區衛生局負責建檔,列出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專家和技術人員的名單及相關個人技術檔案資料。同時列出相對應的第二梯隊名單及其技術檔案資料。

  2、區衛生局負責組織醫療衛生專業人員開展突發事件處理相關知識、技能的培訓。推廣最新知識和先進技術。建立考核制度。

  區衛生局按照預案的要求,在市衛生局指揮下,統一組織、定期安排各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演練工作。演練形式有:對單一突發事件從指揮到救治處理的全過程演練;局部演練;指揮系統、救治系統,涉及預案各系統、各單位、多發事件的全過程演練。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由有關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的系統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業務培訓。平時要針對不同學科舉辦培訓班。需要公眾參與的應急演練必須報市政府批準后實施。

  3、常規監測。加強實驗室建設,按照市衛生局的要求,建立統一的突發事件監測、報告組織網絡系統。包括:法定傳染病監測報告組織網絡、衛生監測組織網絡、實驗室監測網絡、監測醫院監測網絡、突發事件報告網絡等。

  4、醫療救治網絡。按因地制宜、平戰結合、防治結合的原則,建立醫療救治網絡。該網絡由指定的急救機構(包括市、區縣急救機構和院內急救機構)、綜合醫院、市、區(縣)傳染病專科醫院、后備醫院及職業病防治機構組成。針對可能發生的不同類別的突發事件,指定不同的醫療機構承擔應急工作。醫療救治網絡機構之間建立有效的橫向、縱向信息連接機制。

  5、信息系統。建立突發事件信息系統決策支持與指揮調度的技術平臺。承擔轄區突發事件及相關信息的收集、處理、分析、發布和應急處理工作。

  (三十二)物資保障

  1、建立已知可引起重大突發事件現場處理、診斷、治療和預防的常備儲存系統。包括:診斷試劑庫、血清庫、疫苗庫、藥品庫、特效毒劑庫等。

  2、建立與突發事件相關的診斷,救治儀器裝備儲備系統。

  3、建立應急物資信息管理系統。明確各種物資的儲備、運行、功能狀態標準,確保可迅速調配使用。

  4、健全應急物資資產更新規定和操作規范,并強制執行。確保應急物資使用時的可靠性。

  (三十三)經費保障

  1、為了保證我市突發事件應急反應機制的正常運行,區衛生局要建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專項基金,并建立相應的補充機制。

  2、每年公共衛生事業經費的比例占衛生事業費的比例應逐步提高到30%-50%;重大突發事件發生后,區衛生局財務部門應提供相應的經費支持,必要時,可向區政府申請專項撥款。

  (三十四)人員保障

  1、衛生局要組建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備隊,隨時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2、突發事件應急處理中心按照工作職責,配備各類專業人員,并保證工作人員的相對穩定性,保障日常工作正常運轉;

  3、充實專業技術人員,擴展傳染性疾病預防控制工作項目;

  4、不斷完善社區防疫網絡。

  5、第一中心醫院、第三醫院、第四醫院、傳染病醫院、海河醫院、醫大總醫院和兒童醫院等單位作為突發事件發生時,市級指定的應急醫療救治單位。

  (三十五)宣傳教育

  衛生局協調和組織有關單位利用電視、廣播、報紙、互聯網、宣傳畫、冊等各種形式對社會公眾廣泛開展突發事件相關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廣大群眾自我防護意識和能力。

  南開區防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部門職責

  一、環保局

  根據突發事件處理工作的需要,監管醫療衛生部門對醫療廢水、廢棄物進行無害化處理;監控醫療廢水、固體廢棄物處理方式和最終走向,記錄廢水、固體廢棄物產量、處理量、排放量并上報;督查醫療機構對醫療廢水處理設施和固體廢物焚燒設備的安裝和使用等工作。

  二、環衛局

  根據突發事件處理工作的需要,加強晨掃和日、晚兩次保潔工作,做好重點路段水洗壓塵工作。督查落實門前衛生責任制,做好全區垃圾轉運站的內外環境衛生和消毒,做到生活垃圾集中清運,日產日清;全天候開放轉運站并增加運輸車輛,及時接納重點區域的生活垃圾。搞好全區環衛公廁清掏、刷保、消毒工作。及時處理群眾熱線反映的問題。嚴格管理道路污染,大力處罰和處理違章飼養的家禽和家畜。根據需要,加強處理突發事件地域的清潔工作。

  三、公安南開分局

  協助有關部門,依法強制管理拒不服從監控隔離規定的被隔離人員和外部闖入人員。依法嚴肅處理嚴重擾亂救治秩序的違法人員。開展專項治理違章養犬行動。認真受理群眾舉報,做好查處工作;協助社區做好防治突發事件的宣傳工作。堅決打擊借機制造恐慌、造謠惑眾、哄抬物價、制售偽劣防護用品等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不法行為。必要時,選派警力全程駐守市傳染病醫院、防病站、醫學觀察所和突發事件發生地等重要場所,做好安全保障工作。

  四、愛衛會

  大力開展愛國衛生運動,清除四害,使蚊、蠅、蟑螂和鼠密度達到國家規定的標準,提高市容環境衛生水平;重點做好疫區及周邊地區的消毒工作,防止蚊、蠅、蟑螂和老鼠傳染病菌。

  五、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大隊

  大力治理外來商販違章擺賣等亂擺亂賣和違章占路擺賣;嚴格清理違法經營盒飯、快餐和露天制售餐飲的馬路餐桌及馬路燒烤;徹底清理全區干、支道路兩側的餐飲、食品制售企業的里空外賣和露天加工;大力查處和拆除違章建筑,特別是嚴格治理對外來人口的違章建筑。聯合有關部門,負責農貿、封閉市場防控工作的檢查。

  六、工商南開分局

  加強市場巡查,強化對防治突發事件藥品及相關商品生產經營的監管工作,依法嚴肅查處趁機制售假冒偽劣藥品及相關商品,哄抬物價等違法經營行為;及時查處借機進行違法經營的不法行為。加強農貿市場食品安全監管。

  七、建管委

  全面負責對轄區建筑工地及其外來民工的突發事件防控工作。督查各項防控制度的落實,專人負責各建筑工地外來人員的身體狀況、外出登記、民工駐地及重點部位的督查工作;一旦發現施工人員出現傳染病、中毒癥狀等,立即通報防疫部門,并立即進行對施工現場的消毒和有關人員的隔離。必要時,建立建管委、各建筑工地、衛生等職能部門負責人參加的例會制度,及時溝通信息,果斷處理有關防控問題。

  八、財政局

  強化預算管理,保障應對突發事件工作的經費,并及時足額劃撥。加強監督,確保經費專款專用。

  九、交警南開支隊

  做好突發事件防控工作的備勤工作,及時處理交通突發事件。做好對重點醫院和隔離區周邊的道路疏導,確保交通暢通;嚴格安全檢查。協助衛生等部門做好進津車輛所乘人員的體質監測和車輛的消毒工作;加強逐級報告制度。

  十、教育局

  全面負責轄區中、小學校和幼兒園師生的突發事件防控工作;督查系統單位做好教室、圖書館、食堂、實驗室、宿舍、廁所等部位的清潔、消毒工作,保證環境整潔,空氣流通,消毒到位。督查系統單位制定應對突發事件預案、防控工作措施和建立應急隊伍。督查系統單位設立隔離室;出現可疑癥狀立即報告有關部門,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消毒和隔離。普及防控知識,提高師生自我防護能力;按全市統一部署,調整教學安排,合理安排學生生活。

  十一、經貿委

  全力組織好突發事件防控期間市場供應,做好市場監控;督查所屬各經營單位的消毒、通風、依規購銷貨等防控措施的落實;聯合有關部門,負責大中型商場與超市的突發事件防控工作的檢查。做好突發事件預防、治療等工作必須的藥品、器械、消毒藥械、防護用品等物資的儲備和供應工作。

  十二、科委(科協)

  廣泛宣傳《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規,普及各種突發事件防治科學知識和方法,提高公眾科學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聯合有關部門,負責駐區大專院校、科研機構的突發事件防控工作的檢查。

  十三、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按照有關規定,協調市社會保障中心做好參保人員醫治突發事件涉及疾病的醫療保險和其他保險工作。

  十四、民政局

  做好老年公寓的預防和救助管理工作,做好低保人員和民政救助對象的疫病救治和社會救助工作。

  十五、武裝部

  協助街道辦事處做好基層武裝部的突發事件防控工作;組織民兵積極參加愛國衛生運動和防控突發事件宣傳教育活動;建立防控突發事件民兵應急分隊,建立預案,及時處理突發事件。

  十六、僑辦、民宗辦(外辦)

  負責區內歸僑僑眷、海外華僑華人、在區外國人及宗教活動場所突發事件防控工作,加強疫情預防和其他應急措施;建立出入境人員的疫情報告制度、

  十七、房管局(含物業管理辦公室)

  負責區域內各物業管理項目單位的突發事件防控工作。組建區物業管理項目單位突發事件防控工作聯絡協調組,開展互助和互檢,做到監控管理不留死角;作好小區居民的預防宣傳、保潔消毒和外來人員登記等防控工作;督查全區物業管理項目單位突發事件防控各項措施的落實;及時受理業主投訴。

  十八、物價局

  有效監控藥店、醫院、超市、市場經營的藥品和相關商品價格,依法從嚴處理拒不執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明碼標價規定和價格干預措施的單位和個人。積極采取有效措施,認真受理群眾投訴,穩定價格和群眾情緒。

  十九、文化和旅游局

  加強和規范網吧、歌舞場所、電子游戲廳等公共娛樂場所的管理;督查娛樂場所防控措施的落實情況。聯合有關部門,負責文化娛樂業的突發事件防控工作的檢查。

  二十、質量技術監督局

  認真做好突發事件防控相關產品的監督檢查,嚴厲打擊以次充好等制假售假行為;督查食品加工企業落實從業規定的情況。

  二十一、消防南開支隊

  做好執勤備戰工作;督查火災救援中心的各種防護措施的落實;做好參戰人員和器材裝備的洗消工作,防止二次感染。及時調集所需警力及器材,應對處理突發事件時出現的其他緊急情況。

  二十二、招商辦

  督促大中型企業落實防控突發事件總經理負責制,協助企業做好防控管理和防控知識的`宣傳工作,正確處理好企業生產經營和突發事件防控工作的關系。聯合有關部門,負責外資、合資企業的突發事件防控工作的檢查。

  二十三、宣傳部門

  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宣傳市區有關突發事件防控的指示精神,廣泛信息收集,全方位搞好對內、對外的宣傳報道工作;多角度、多側面宣傳突發事件防控的科學知識,營造全民參與共同抗擊的良好氛圍。

  二十四、供水、供電、商業部門(經貿委)

  負責保障醫療機構、衛生防病機構和醫學觀察留驗場所等部門的用電、用水和有關生活用品的供應。

  二十五、街道辦

  組織各街道辦事處做好社區突發事件防控工作;督查指導各街道辦事處突發事件防控措施的落實情況,發現問題幫助整改;及時協調街道辦事處與有關職能部門的關系,共同做好突發事件防控工作。

  二十六、衛生局

  組織協調衛生技術力量,防止、控制突發事件的蔓延和繼續發生;負責疫情監測并及時準確上報疫情動態;負責突發事件病例、確診及疑似病人的流行病學調查,提出疫點、疫區實施管制的建議;負責對密切接觸者進行醫學觀察,指導并實施消毒和隔離工作;醫療救治、預防控制措施的效果進行評估,根據取得的經驗,不斷完善各項防治方案;開展健康教育工作,組織衛生科普知識宣傳、咨詢等工作;組織突發事件處置相關人員的培訓和演練;督導檢查應急預案規定的各項措施,或者突發事件處理過程中的實施情況。

  轄區各部門都要做好相應的工作預案,并采取有效措施,確保系統內部防控工作到位。

關于學校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篇13

  為全面加強旅游安全監督管理,防范旅游安全事故發生,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經營者的人身、財物安全,促進旅游業健康發展,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及時、高效、有序地組織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有關旅游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結合我市旅游業的具體情況,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旅游安全要始終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統一領導,分級管理,誰主管誰責任”的原則,認真落實以防火、防盜、防災害、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防公共衛生突發事件為主要內容的安全崗位責任制。要把“五一”、“十一”、“春節”黃金周和重大節慶期間的安全防范作為重點。積極主動地會同公安、消防、交通、衛生、防疫等部門對旅游企業的安全工作進行指導、監督、管理和檢查,堵塞漏洞,消除隱患,杜絕旅游安全事故發生。

  二、旅游景區(點)

  (一)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要點: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制定和實施管理規章制度、安全防范措施,配備必要的、充足的、有效的各種安全防護設施,嚴格執行操作規程,確保游客生命財產安全。

  2、制定游覽、游樂規則和游客須知,引導游客活動;設置旅游安全標志,提醒游客注意安全。

  3、對全體員工進行旅游安全培訓,特別是火警預演培訓和機械險情排除培訓,使員工具備基本的搶險救生知識,提高安全防護技能,熟練掌握有關緊急處理措施。

  4、加強旅游安全檢查,對驚險旅游項目和危險性較大的特種設備、客運索道、纜車、大中型游樂設施,要加強監控,定期檢查,嚴禁超負荷運行,在旅游黃金周來臨之前,必須進行全面檢查,確保各種機械設備、設施正常運轉。

  5、凡遇惡劣天氣和設備、設施機械故障時,須有應急應變措施,客運索道、纜車、大中型游樂設施停止運營,并對外公告,同時注意山頂巖石隕落,防止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

  (二)旅行社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要點:

  1、必須按時足額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切實保障旅行社和游客的合法權益,在與旅游者簽訂旅游同時,應當推薦旅游者購買相關的旅游者個人保險。

  2、制定和實施旅游活動中的旅游安全防范措施,旅游者的行李交接制度。

  3、周密安排旅游團隊的行程計劃和路線,認真考慮可能影響旅游安全的諸多項目因素,制定并執行旅游者住宿就餐的規章制度。

  4、選擇具備經營資格且信譽好的汽車公司(車隊)、技術性能合格、證照齊全有旅游客運資質的車輛、責任心強和技術過硬并且有旅游車輛駕駛員上崗證的司機運營旅游團隊,嚴禁租用證照不全、存在安全隱患、特別是社會閑散車輛和農用車輛運營旅游團隊。

  5、組織登山、探險、航空、煤礦等特殊項目和組織學生、老年旅游及大型群體旅游活動時,必須事先制定周密的旅游安全保護和急救措施,對道路、項目和運載工具的安全情況進行細致考察。

  6、導游人員必須掌握一定的旅游安全常識,一旦發生旅游安全事故,應立即采取緊急措施,撥打緊急救援電話。

  (三)旅游星級飯店重大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要點:

  1、制定并實施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防范措施,依法嚴密做好消防、治安、衛生、防疫、防火工作。

  2、按照有關要求配備自動報警、自動滅火消防安全設施、閉路監控系統、防盜報警系統。

  3、在服務區域內必須設置緊急情況疏散標志、應急照明燈等設施,常年保持各安全道路的暢通。

  4、客房必須配置緊急情況安全疏散示意圖、安全管理事項的說明要求以及防火、防盜、防意外傷害等設施,保證入住賓館的人身、財務安全。

  5、餐廳、廚房、酒吧、咖啡廳必須符合衛生防疫標準要求,嚴格消毒制度,保持清潔衛生,服務人員身體健康。嚴格采供貨渠道,杜絕假冒偽劣、超期變質、不符合質量要求的飲食產品流入飯店,禁止外來閑散人員進入食品庫房和廚房,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發生。

  (四)旅游汽車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要點:

  1、各旅游汽車公司(車隊)和配備旅游車輛的旅行社,要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建立健全旅游客運車輛安全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和車輛運營的安全防范制度。

  2、建立對駕駛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制度,使其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安全操作行駛,合理掌握車速,確保行車安全和乘客的人身安全。

  3、嚴格禁止駕駛員在執行游客運營任務中疲勞駕駛、酒后駕駛、空擋滑行、違章行駛等違規行為。

  4、制定并嚴格實施對旅游車輛的日常安全和檢查制度,堅持出車前、行駛中和收車后的一日三查制度,保證車輛技術狀況完好,嚴禁旅游車輛帶故障運行和報廢車輛運營游客。

  三、特重大事故應急救援

  旅游安全事故發生后,現場人員應立即撥打公安、衛生、交通、旅游、保險等部門的應急救援電話和報告本單位負責人,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事故單位不得隱瞞、謊報或拖延不報,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毀滅有關證據,不得在事故救援和調查處理期間擅離職守或逃匿。

  市旅游局接到一般、重大、特大事故報告后要立即報告人民政府、旅游局和有關部門。

  旅游安全事故發生后,涉及的事故單位負責人和旅游等有關部門的負責人,要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實施應急救援,并保護事故現場,相互密切配合,妥善處理善后事宜。在公安部門人員未進入事故現場前,如因搶救工作需移動物證時,應當做出標記,盡量保護事故現場的客觀完整。

  旅游傷亡事故發生后,有關單位應當在及時組織救護的同時,檢查傷亡人員的團隊名稱、國籍、姓名、性別、年齡、護照號碼或身份證號碼以及國內外的`保險情況,并進行登記。對死亡的,應當注意保護好遇難者的遺憾、遺體。對事故現場的行李和物品,要認真清理和保護,逐項登記造冊。

  四、旅游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報告制度及主要內容:

  特大旅游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要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以電傳或其它快捷方式報送有關部門,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接待單位與事故有關的其它單位。

  2、事故發生的主要經過、傷亡人數和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算。

  3、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4、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5、事故報告單位及值班聯系人員、電話、傳真。

  五、加強旅游安全工作的監督管理

  (一)各級旅游管理部門應定期召開行業安全管理工作會議,分析、部署旅游安全工作,對會議確定的重大安全事項形成紀要。確保各項措施必須嚴格實施和進行檢查,認真抓好落實,并將旅游安全實施情況上報有關部門。

  (二)各級旅游管理部門應當同有關部門,在旅游旺季和“春節”、“五一”、“十一”假日旅游黃金周開始前,對各旅游企業單位的安全狀況,特別是容易發生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的單位及設施、設備、旅游經營場所、應急措施及應急準備等事項工作進行嚴格的督促檢查,排查重大危險源,堅決防止群傷群亡事故的發生。

  (三)各級旅游管理部門和旅游景區(點)組織的割裂大型旅游節慶等群體性活動,必須事先制定旅游安全保護方案及應急措施、緊急救援預案,對道路、活動場所、項目的安全情況進行細致考察和考核,嚴格實行監督檢查,并報有關部門備案。

  (四)旅游行業要繼續大力開展愛國衛生運動,把愛國衛生運動作為旅游行業的一項長期任務來抓,并納入日常管理和工作范疇,一手抓旅游經濟發展,一手抓環境衛生治理,主要領導負總責,主抓主管,實行目標責任制,劃分衛生責任區,責任到人,有標準要求,有安排部署有督促檢查,有具體工作落實,深入持久、扎實有效的繼續把愛國衛生運動開展下去,真正樹立起自治安全衛生旅游環境的新形象。

  六、建立旅游業安全預防長效機制

  按照《傳染病防治法》、《突出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產業實際,以創造安全、健康旅游環境為目標,積極與醫療、衛生、防疫、交通、消防、公安等部門密切協作,研究建立旅游健康和治安。交通管理長效防范機制,建立起法制化、制度化、規范化的嚴密防御體系,將各項安全防范措施,由應急狀態轉向常規依法防控、科學防治。要實現各項旅游業的基本要求,要實現旅游業的可持續發展,就必須把安全和健康作為旅游經營的第一要務。要建立防治結合的安全長效機制,才能不斷增強旅游業應對各類突發事件的能力,確保我市旅游業健康、持續發展。

關于學校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篇14

  為建立健全統一、高效、科學、規范的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保障和預防控制體系,全面提高應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保障公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促進全村經濟社會快速、協調、可持續發展,依據市、區委、區政府、牌樓街道黨工委辦事處的要求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村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領導機構

  1、領導小組

  組長:(村支部書記)

  副組長:(村民主任)(婦女主任)

  成員:

  2、分工小組根據實際需要設立信息組、轉移組、安全組、衛生組、治安保衛組、各工作組職責明確,分工合作,各負其責,有條不紊的開展工作。

  信息組:支部書記、村民主任

  搶險組:由民兵營長、農民技術員、民兵組成

  轉移、安置組:由護林員、團支書、婦聯主任等人員組成

  衛生組:由衛生站具體負責

  治安保衛組:由片區民警、綜治管理員、民兵等人員組成

  二、運行機制

  建立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預測預警、信息報告、應急處置、恢復重建及調查評估等機制,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和指揮水平。

  本預案的啟動條件和程序:根據信息監測部門或事發地的緊急通報進行分析評估,當確認發生或即將發生特別重大的突發公共事件時,報牌樓街道辦事處,應急預案小組組織召開會議,制定應急措施,明確任務分工,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1、預測與預警

  村應急領導小組針對各種可能發生的突發公共事件,不斷完善預測和預警機制,科學開展風險分析,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2、信息監測:建立突發公共事件信息監測網絡,在現有汛情和森林防火監測等手段的基礎上,拓展信息渠道,擴大監測能力。

  3.監測內容:負責本村重大危險源、重大隱患的普查、登記和管理工作;掌握本村重大危險源數量、重大隱患分布和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度以及影響范圍等基本情況;做好信息收集和風險分析工作。

  4、信息報告:

  ①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村委會、村小組要立即如實上報,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報告內容主要包括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性質、影響范圍、世界發展趨勢和已經采取的措施等。應急處置過程中,要及時虛報有關情況。

  ②村應急領導小組接到突發公共事件重要信息報告后,研究判斷各類基礎信息和動態信息,及時提出緊急處置建議,向應急預案小組報告,并將牌樓街道辦事處應急預案小組領導批示或指示傳達各村委會,并跟蹤反饋落實情況,村民小組要及時掌握突發公共事件信息,對于一些事件本身比較敏感或發生在敏感地區、敏感時間,或可能演化為特別重大突發公共事件信息的報送,要高度重視,嚴密監測事態發展,及時上報鄉政府辦公室。

  5、先期處置:

  ①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村應急領導小組要立即做出響應,根據職責和規定的權限啟動相應應急預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并及時向牌樓街道辦事處報告。

  ②村應急領導小組在向辦事處報告突發公共事件信息的同時,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及時、有效地進行處置、控制事態。

  6、恢復和重建

  7、善后處置:

  ①村委會應積極穩妥、深入細致得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②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結束后,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及時清理事故現場,做好疫病防治和環境污染消除工作,恢復正常社會秩序。

  8、恢復重建:村委會具體負責恢復與重建工作。需要上級政府給予援助的,由村委會向上級有關部門提出請求。

  三、應急保障

  根據事件危害程度,村應急領導小組按照職責及相關預案要求,做好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人力、財力、物力、交通運輸、醫療衛生及通訊等保障工作,保證應急救援的急需和災區群眾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復重建工作的順利進行。

  1、人力保障

  (1)群眾團體和志愿者等社會力量是應急救援的重要力量,要切實加強社會力量的應急能力建設,使其掌握一定的救援知識和技能。

  (2)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村委會按照預案分工調用應急隊伍和社會力量進行處置。必須時,要及時向上級政府請求援助。

  2、財力保障

  處置突發公共事件中所需財政負擔的經費,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級負擔。必要時,請求上級財政部門的支持。

  3、物資保障

  建立應急物資儲備制度。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儲備、調撥方案,明確儲備地點、儲存方式、儲存物資種類、儲藏數量和調撥程序等,應急儲備物資調用由村應急預案小組統一協調。

  四、基本生活保障

  村委會要積極配合做好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結合實際制定基本生活保障標準,確保災區群眾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處、有病能得到及時醫治。

  治安維護。積極發動群眾,開展治安聯防,協助公安部門維護好社會治安秩序。

  五、監督管理

  1、宣傳教育

  (1)要通過宣傳媒介,廣泛宣傳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常識。

  (2)要在全村普查開展緊急避險、防災、減災宣傳教育,開展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救援知識進村入戶活動,增強公眾安全防范意識。

  (3)要及時向村民公布有關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預案內容(涉密內容除外)、預警方式和報警電話。

  2、責任與獎懲

  (1)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村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村委會應對突發公共事件,運用緊急權力,采取應急措施依法實施監督。

  (2)對不報、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重要情況或者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法對直接責任人和其他責任人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關于學校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篇15

  為了及時、高效、妥善地處置發生在我校內突發公共事件,最大限度地減輕事件造成的損失,保障廣大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秩序和校園穩定,特制訂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

  1、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2、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任辦公室主任

  二、各部門職責

  1、領導小組職責:制訂學校的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并確保全校師生了解預案;強化監測與預警,堅持開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檢查,特別是消防,食品衛生、校舍安全等方面檢查;檢查、督促學校各部門各項突發事件防治措施落實情況;發生突發事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領導小組成員各負其責,各工作組各司其職,采取有效措施,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及時,有序地開展處置工作,同時向上級匯報。

  學校教務、工會、團委職責:負責監測和報告自然災害、社會安全類、事故災難類突發公共事件;廣泛深入地開展突發公共事件的宣傳教育活動,普及突發事件防治知識,組織安全技能演練,提高師生員工的安全防范意識和法制觀念;組織開展多種教育宣傳活動,加強師生心理健康教育;配合做好參與突發事件人員的思想工作。做好學校平安保衛工作,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向學校領導匯報;及時向當地公安部門報告校內發生的各類治安案件及危及治安情況;協助公安部門維護現場秩序、保護案發現場,控制事態發展,配合做好偵破校園案件的調查取證等工作。

  學校后勤職責:負責監測和報告公共衛生類突發公共事件。加強后勤設施服務檢查,配合做好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開展學校健康教育,做好學校常見病和傳染病的防治;監測學校人群的健康狀況,并根據存在問題采取有效措施或提出處理意見;及時救治學校病傷人員。

  學校其他部門職責: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各有關部門要及時向學校領導報告,并采取應急措施,做好事件的前期處置工作,保護好現場,穩定情緒,防止事態擴大。

  三、運行機制

  、建立學校突發公共事件的逐級報告制度

  最先獲悉可能發生學校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或發生突發事件者,應立即向校長或值周領導、值周組長報告,學校應當在1小時內向縣教育局報告,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事件的簡要過程、傷亡人數、波及范圍,經濟損失初步估計和事件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已采取的措施及其效果等。同時,隨著事態的發展做好續報工作。特殊時期實行24小時值班和信息報告制度。

  、先期預防和處置措施

  (一)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

  學校要根據政府發布的自然災害預警級別落實預防和處置措施,針對學校的特點,重點做好防汛、抗臺工作,消除安全隱患,一旦接到預報,立即進入抗災狀態。

  1、一般災情

  值班人員向分管領導匯報災情;分管領導進崗到位;通知下屬各處室負責人做好抗災準備。

  2、較大災情

  分管領導向主要領導匯報災情;主要領導進崗到位;落實防御措施,通知、部署學校相關人員做好抗災準備。

  3、重大災情

  全體領導進崗到位,成立搶險救災領導小組,分管領導向搶險救災領導小組匯報災情;救災指導小組立即組織有關人員趕赴現場,落實搶險救災,處理善后等工作,全力做好學校師生財產轉移安置和搶險救災,最大限度減少事件所造成的損失和影響,并把災害情況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二)事故災害類突發事件

  1、學校在日常管理工作中,要加強安全管理、安全檢查和安全教育,落實安全措施,及時消除不安全隱患。

  2、突發事故發生后,學校有關責任人要迅速趕赴現場救助受傷害師生,同時在第一時間內把事故情況報告處置學校突發公共事件領導小組、工作小組。并撥打“110”、“119”、“120”等報警電話向有關方面求助。

  3、組織好學生的疏散工作,做好學生家長的安撫工作,阻止學生參加突發事故救援工作。

  4、對事故的處置,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中的有關規定和程序處理。

  (三)公共衛生突發性事件

  根據突發事件的不同級次分類,結合學校特點,在必要時啟動相應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作出應急反應。

  1、傳染病

  (1)一般突發事件

  學校發生屬于一般突發事件的疫情,啟動第三級應急響應。具體措施:啟動日報告和零報告制度,學校內各處室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加強校內的疫情通報:組織專門人員指導與督促落實各項防治疫情措施,做好進行應急狀態的準備;學校內尚無疫情發生,可保持正常的學習、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對集體活動要進行控制;傳染病流行時要加強對病人的追蹤管理;呼吸道傳染病流行期間,必須加強公共場所的通風換氣,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腸道傳染病流行期間,對廁所、糞便、食堂及飲用水應加強消毒;嚴格執行出入校門管理制度。

  (2)重大突發事件

  學校發生屬于重大突發事件的疫情,啟動第二級應急響應。除對接觸者實施控制外,全校保持正常的學習、工作和生活秩序。在第三級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礎上,進一步采取以下措施;開展針對性的健康教育;掌握全體師生情況并及時上報;對重大傳染病的密切接觸者,學校要配合衛生部門做好隔離、醫學觀察和消毒等工作;加大進出校門的管理制度,控制校外人員進入校園;學校根據情況,及時向師生員工通報疫情防控工作的情況。

  (3)特大突發事件

  學校發生屬于特大突發事件的疫情,啟動第一級應急響應。在二、三級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礎上,進一步采取以下措施:實行封閉式校園管理,全校師生不得離開學校,嚴格控制外來人員進入校園;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員的流動情況,教職工外出必須向所在部門請假;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行;對教室、實驗室、食堂、圖書館、計算機房、廁所等場所使用期間每日進行消毒,通風換氣;學校每日公布校園疫情防控工作的情況。

  (4)校內疫情

  校內若出現重大傳染病疫情,應在衛生部門的指導下,啟動相應的應急措施。同時要根據實際情況,適時開展以下工作:根據出現傳染病的種類和病人的活動范圍,相應調整教學方式,可視情況擴大停課范圍,若需全校停課,須報縣政府批準;采取停課措施時,應合理調整教學計劃、課程安排和教學形式,采用電話咨詢與指導、學生自學等方式進行學習;主動、及時、準確地公布疫情及防治的信息;對教職工和學生進行正確的引導,消除不必要的恐懼心理和緊張情緒,維護校園穩定。

  2、食物中毒

  及時掌握學生健康狀況,一旦發生校內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時,學校突發公共事件領導小組應做好下列工作: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動,并在第一時間報告縣教育局處置學校突發公共事件領導小組辦公室、縣衛生局;立即將發病師生送往醫院,并協助醫療機構救治病人;保留造成事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事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待確認后交予衛生部門處理;積極配合衛生、公安部門進行調查,并按其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落實衛生部門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處理善后事宜,維持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配合衛生部門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整改意見,杜絕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3、預防接種嚴重反應或事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發事件

  當此類事件發生,學校應迅速報告衛生局、教育局及其他有關部門,請求派遣專業人員進校,開展流行病學調查,查明事件原因;及時將受害師生送醫院接受救治;盡快采取各項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態的發展;總結經驗教訓,查漏補缺,杜絕隱患。必要時對事故和損害的責任人追究責任。

  (四)社會安全類突發事件

  1、一旦發現有發生此類事件的傾向,學校要立即向縣教育局處置學校突發公共事件領導小組辦公室和當地派出所匯報,同時組織有關部門、人員,針對不同情況,采取說服教育、思想引導相結合的方法,運用廣播、通告等形式,宣傳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教育聚集人員通過合法途徑、正當渠道解決問題。

  2、學校積極配合上級和相關部門做耐心細致的說服、勸散工作。在教育疏導、反復勸散無效或發生聚集鬧事等情況時,突發事件領導小組要及時報告市政府,配合公安部門迅速采取必要措施平定事態,堅決果斷處置,防止事態擴大、蔓延。并配合公安部門采取措施對違法人員依法處置,同時做好相關的取證工作。

  3、事態平息后,學校認真總結教訓,檢查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改進工作,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對于在事件過程中出現的嚴重違法違紀行為,根據法律、法規和學校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應急保障機制

  學校平時應根據要求配備消防器材以及消、殺、滅藥品等救災所需物資,組織和訓練出一支預防和處置學校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隊伍。發生突發公共事件后,總務處、校醫要及時、充分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保證物資能源供應充足、醫療衛生服務到位。

  〈四〉后期處置措施

  (一)結果報送,建立檔案

  按照逐級報告制度,突發事件過后,學校及時報送相關情況。報送內容包括事發單位、時間、地點;事故經過、傷亡人數、直接損失;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已采取的措施、需有關部門協助解決的問題;事故報告單位等。

  學校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相關資料整理歸案,建立學校突發公共事件檔案。

  (二)追究責任,實施獎懲

  根據現場調查掌握的證據,對在突發公共事件的預防、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置過程中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或遲報、瞞報、漏報重要情況的有關責任人,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行政處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參加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并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三)總結經驗,完善制度

  學校要認真總結經驗教訓,針對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完善制度,不斷提高對突發事件的處置水平,積極探索穩妥、快速、高效做好學校突發性公共事件處置工作的新途徑。

  四、其他

  學校應急預案領導小組督促各應急突發事件的工作小組和各處室要根據本校實際和本預案要求,制定演練計劃并付諸實施,要通過演練,發現應急工作體系和工作機制存在的問題,不斷完善應急預案,提高對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要建立穩定的預防和處置學校突發公共事件的隊伍,確保預防和處置學校突發事件工作順利進行。

  全體教師應長期開通手機等通訊設備,確保信息暢通,隨時獲悉突發事件信息,保障應急預案迅速啟動。

  本預案自通過發布之日開始實施。

關于學校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篇16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快速、高效、安全實施道路交通事故救援工作,減少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對社會、環境產生的不良影響,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治安秩序良好,維護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湖南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省行政區域道路交通事故的防范和應急處置工作。

  1.4工作原則

  (1)防治結合,預防為主。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維護交通安全設施、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提高交通安全意識的義務,努力預防道路交通事故。要將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和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

  (2)條塊結合,以塊為主。道路交通事故現場應急處置領導和指揮以當地人民政府為主,實行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有關部門(單位)應與當地人民政府密切配合,充分發揮指導和協調作用。

  (3)整合資源、信息共享。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對人員、資金、設備、物資等進行有效整合,保障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正常進行。建立信息服務平臺,實現信息資源共享,為科學決策提供準確依據。

  (4)快速反應、密切協作。一旦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各有關部門(單位)要在應急指揮機構的統一領導下,分工負責,互相支持,協調聯動,整體作戰,在最短時間內控制勢態。

  2.應急指揮體系及職責

  省、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設立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的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2.1應急組織機構

  省人民政府設立湖南省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由省人民政府分管副省長任指揮長,省人民政府分管副秘書長、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廳(省交警總隊)、省交通廳、省安監局、省建設廳分管負責人任副指揮長,省政府新聞辦、省監察廳、省農業廳(省農機局)、省衛生廳、省財政廳、湖南保監局、省環保局、省通信管理局負責人為指揮部成員。

  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省公安廳交警總隊,由省交警總隊隊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2.2應急組織機構職責

  2.2.1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

  領導、指揮、協調全省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承辦省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2.2.2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負責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日常工作;在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組織協調相關成員單位和市州人民政府應急處置道路交通事故。

  2.2.3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

  省委政法委

  協調、指導道路交通事故現場處置,督促做好事故責任倒查工作。

  省公安廳(省交警總隊)

  負責組織對道路交通事故現場救援、搶救、施救工作,維護應急處置現場秩序和治安工作,組織對交通事故現場勘查、調查取證、責任認定等工作,對肇事者及其相關責任人依法進行控制處理。

  省交通廳

  參與對道路運輸經營業戶車輛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現場救援、搶救、施救工作;負責組織修復交通事故中毀壞公路、安全設施,完善相關交通標志;督促肇事道路運輸經營業戶落實安全主體責任,強化安全管理。

  省安監局

  負責組織省內一次死亡10-29人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批復一次死亡3-9人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

  省政府新聞辦

  組織、協調和指導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的新聞宣傳報導工作。

  省監察廳

  負責組織對有關道路交通事故責任人員和責任單位的行政責任追究工作。

  省建設廳

  參與城市道路交通事故現場救援、搶救、施救工作,負責維護、修復交通事故中毀壞城市道路、交通設施等。

  省農業廳(省農機局)

  參與涉及低速汽車、農用機械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的現場救援、搶救、施救工作,協助調查處理低速汽車、農用機械發生的交通事故。

  省衛生廳

  負責組織調度衛生醫療隊伍,對道路交通事故中的傷員實施緊急救治。

  省財政廳

  負責督促落實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資金并監督使用。

  湖南保監局

  負責組織、協調道路交通事故中死傷者的保險理賠工作。

  省環保局

  負責組織、協調道路交通事故引發的環境事件的環境監測,指導環境污染的防控與處置工作。

  省通信管理局

  負責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的通信保障工作。

  2.3專家組

  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成立專家組,在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時,為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決策提供咨詢服務。

  3.預防預警機制

  3.1信息監測與報告

  3.1.1信息監測

  各級交警部門應及時收集和掌握轄區內可能引發道路交通事故的有關信息,包括雨、雪、霧、冰凍等惡劣天氣的情況,因塌方、山體滑坡、洪水等毀壞道路中斷交通的情況,因交通事故或其他因素導致道路擁堵或封閉交通的情況。

  3.1.2公眾報告

  鼓勵單位和個人將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影響交通安全的重大隱患以及道路交通事故及時通過110、122報警。

  3.1.3信息分析與發布

  交警部門應及時將監測與公眾報告的`信息進行分析處理,提出應對措施。對可能引發交通事故的有關信息,通過新聞媒體及交通誘導系統向社會公告。

  3.2預警行動

  3.2.1接警

  交警部門道路交通事故接警中心(值班室)實行24小時值班。

  3.2.2處警

  接到報警后,交警部門對情況進行初步分析,及時出警。重大情況及時向本級人民政府及上級交警部門報告。

  4.應急響應

  4.1應急響應分級

  道路交通事故按其死亡人數的情況,分為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特別重大(Ⅰ級)四級,顏色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紅色表示。

  一般(Ⅳ級):一次死亡3—4人的道路交通事故;

  較大(Ⅲ級):一次死亡5—9人的道路交通事故;

  重大(Ⅱ級):一次死亡10—29人的道路交通事故;

  特別重大(Ⅰ級):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眾多人員受傷、重大財產損失及存在其他重大險情的,應及時向市州、省交警部門報告,市州、省交警部門認為有必要由市州、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處置的,向相應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提出啟動預案建議。

  4.2事故報告

  發生Ⅳ級道路交通事故的,事發地交警大隊應立即將情況報告縣市區人民政府和上級交警支隊,交警支隊接報后應立即報告市州公安局,并在24小時內將事故詳細情況電傳至省交警總隊指揮中心。

  發生Ⅲ級道路交通事故的,事發地交警大隊應立即將情況報告縣市區人民政府和上級交警支隊,交警支隊應立即將情況報告市州人民政府和省交警總隊,省交警總隊接報后應立即報告省公安廳,并在24小時內將事故詳細情況電傳至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發生Ⅱ級、Ⅰ級道路交通事故的,事發地交警大隊應立即將情況報告縣市區人民政府和上級交警支隊,交警支隊應立即將情況報告市州人民政府和省交警總隊,省交警總隊接報后應立即報告省公安廳,省公安廳應立即報告省人民政府,并在24小時內將事故詳細情況電傳至公安部。

  4.3應急響應行動

  發生Ⅳ級道路交通事故的,啟動縣市區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由縣市區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負責處置,市州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做好應急處置指導工作,并做好應急準備;發生高速公路的Ⅳ級道路交通事故,由高速公路管理支隊所屬大隊負責處置,高速公路管理支隊要做好應急處置指導工作,并做好應急準備。

  發生Ⅲ級道路交通事故的,啟動市州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由市州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負責處置,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密切關注事態發展,做好應急處置指導工作,并做好應急準備;發生高速公路的Ⅲ級道路交通事故,由高速公路管理支隊負責處置,省交警總隊要做好應急處置指導工作,并做好應急準備。

  發生Ⅱ級、Ⅰ級道路交通事故的,啟動省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由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負責處置,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將事故基本情況通報指揮部有關成員單位,并及時報告國務院辦公廳或公安部。

  4.4應急處置

  4.4.1應急處置程序

  (1)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當事人、現場群眾應立即報警,并及時救助受傷人員,維護現場秩序。

  (2)接警后趕赴現場的交警、醫療急救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應立即救助受傷人員。交警要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保護現場,疏導交通,維護正常的治安秩序。

  (3)發生Ⅱ級、Ⅰ級道路交通事故的,事發地人民政府領導先期負責應急處置工作。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負責人趕赴現場,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4.4.2應急處置指揮

  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按照屬地原則由各市州、縣市區在事故現場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全面負責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現場指揮部下設秩序維護組、急救搶險組、現場勘查組、調查訪問組、施救清障組和善后安撫組,并預留機動力量。當事態演變擴大到Ⅱ級、Ⅰ級時,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要迅速報請指揮長,啟動相應等級的應急措施,組織公安、交警、醫療急救、保險、消防等相關部門(單位)趕赴現場處置救援。

  4.4.3應急處置措施

  搶救傷者;疏散群眾,維護現場秩序;設置警示標志,封閉現場,必要時封閉現場路段或道路;排除險情,嚴禁在險情未消除前無關人員進入現場;控制交通肇事者,必要時將肇事者帶離現場,嚴防發生意外;及時進行現場勘查、現場照相、現場錄相、繪制現場圖和調查訪問,提取相關證據;盡快清理現場,恢復交通。

  5.善后工作

  5.1善后處置

  道路交通事故現場處置完畢后,及時將肇事車輛拖離至安全地帶,清除路面障礙物,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對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按《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及有關法規處理。有關人民政府應組織衛生部門做好受傷人員的救護工作,民政等有關部門(單位)做好喪葬撫恤工作。參加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導致傷殘或死亡的,其撫恤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5.2事故調查

  道路交通事故處置完畢后,事故所在地交警部門要開展相關調查,查明交通事故事實,對事故發生的原因進行分析,認定事故責任。特別重大(Ⅰ級)交通事故發生后,省人民政府派遣調查組進行調查,寫出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對相關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

  5.3信息發布

  道路交通事故信息發布應遵循實事求是、及時準確的原則。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省交警總隊會同省政府新聞辦按照《湖南省突發公共事件新聞發布應急預案》和有關規定做好新聞發布工作。

  6.應急保障

  6.1人力資源

  各級人民政府要組建處置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備隊。應急預備隊按照突發公共事件具體情況和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要求,具體實施應急處置工作。必要時,各級人民政府可按規定和程序請求官兵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6.2財力保障

  各級財政部門應及時保障應對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所需經費。審計、財政等部門負責對應急經費使用進行監督和管理。

  6.3物資保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建立處置道路交通事故救援物資儲備制度,儲備足夠的道路交通事故應急物資,滿足現場專業力量和公眾防護的需要。儲備物資應存放在交通便利、貯運安全的區域,確保應急需要。有關部門(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和應急預案的要求,做好相關物資保障工作。

  6.4醫療衛生保障

  衛生、紅十字會等部門(單位)組織和參與因道路交通事故所造成的負傷人員的現場醫療救護工作,根據應急預案的要求,制定相應的應急準備措施,建立醫療應急救援隊伍,建立應急醫療救治網絡,指定緊急救治傷員的醫院。

  6.5交通運輸保障

  根據應急處置需要,依法對事發現場實施交通管制,對道路交通事故外圍的交通路口實施定向、定時封鎖,嚴格控制進出事故現場人員,根據需要組織開辟應急“綠色通道”,保證救援車輛優先通行。根據救援需要,依法調集可利用的交通運輸工具,保證應急救援人員、物資、裝備的優先運輸。

  6.6治安維護

  公安等部門要加強現場和局部地區的管制工作;要采取各種預防性緊急措施,全力維護事發地周邊地區的社會穩定和治安秩序。必要時,依法對事發現場或在一定區域內實行緊急狀態。

  6.7人員防護

  在處置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時,應對事發地現場的安全情況進行科學評估,保障現場人員的人身安全,并攜帶必要的安全防護用具。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正在或者足以對公眾的生命和身體健康造成威脅時,事發地人民政府和公安等部門應及時疏散人群。

  6.8通信保障

  發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后,建立通信調度指揮網絡和現場移動通信指揮網絡,保障通信暢通。

  6.9公共設施

  省有關部門(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分別負責煤、電、油、氣、水的供給,以及廢水、廢氣、固體廢棄物、危險化學品等有害物質的監測和處理。

  交通、通信、水利、人防、電力、管道等基礎設施建設,應充分考慮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的需要并與之相適應。

  6.10科技支撐

  依托相應的科研、業務機構,建立相關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技術支持系統。組織相關機構和單位開展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監測、預報、預警、應急處置和綜合防范的技術研究。

  7.監督管理

  7.1宣傳和培訓

  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廣大交通參與者的交通安全意識。廣泛宣傳道路交通事故報警電話,以及自救、互救常識。

  強化對申領機動車駕駛證人員和機動車車主的交通安全知識培訓工作。

  組織各級領導、應急指揮和救援人員,特別是進行現場處置的指揮人員、作業人員進行專業培訓。

  7.2預案演練

  適時組織不同類型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的實戰演練,不斷提高應急處置的實戰能力。

  7.3獎勵與責任

  對在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和獎勵;對不認真履行職責、玩忽職守且造成嚴重損失的,有關部門(單位)要依法給予責任人行政處分;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4監督檢查

  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省交警總隊、省應急管理辦公室(省人民政府總值班室)會同省有關部門(單位)對本預案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保障應急措施到位。

  8.附則

  8.1預案管理與更新

  根據情況變化,由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省交警總隊對本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

  8.2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經省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省交警總隊負責解釋。

  8.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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