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傷害事故應急預案(精選3篇)
起重傷害事故應急預案 篇1
一、起重傷害事故特征:
根據目前生產車間的特點,可能發生的起重傷害事故有以下幾種:
1、起重設備作業中突然發生安全限位裝置失控,撞擊護欄、抓斗掉落、與周圍墻壁相撞、碰壞雷達及破壞給料器,或違反安全規程操作,造成重大事故。
2、起重設備操作失誤或失靈。
3、自然災害對起重設備、設施的嚴重損壞。
4、在安裝或者維修過程中發生的人員傷亡事故。
5、運行中的電氣設備故障或線路發生嚴重漏電。
二、應急組織機構
應急救援組長:
應急救援副組長:
應急聯絡:
現場維護:
應急救援:
應急搶救:
職責:在第一時間組織人員疏散,營救觸電人員,維護現場秩序等工作;及時將現場情況向領導報告,根據安排及時將傷員送至就近醫院。
三、應急救援器材
略
四、應急處置程序
(一)應急響應
在發生起重傷害事故時,第一目擊者立即呼救,現場人員不要害怕和慌亂,要保持冷靜。
(二)應急聯絡
應急聯絡人員立即撥打急救中心電話(120或999),內容如下:
1、報警人姓名、住址、工作單位、聯系電話號碼;
2、發生人員觸電事故的準確地理位置;
3、目前現場狀況及周圍作業人員傷亡等情況等;
4、耐心回答“120”救護人員的詢問;
5、隨時與急救中心人員保持聯系以及匯報情況;
應急聯絡人員將目前現場情況與應急救援組長詳細說明,同時由應急救援組長向車間領導進行匯報,內容如下:
1、匯報人姓名
2、發生人員觸電事故的準確地理位置;
3、目前現場狀況及周圍作業人員傷亡等情況等;
4、是否報警情況及目前人員情況;
5、聽從領導指示。
應急聯絡人員到路口準備迎候救護人員;
(三)現場維護
現場維護人員根據現場周邊環境,利用錐形交通桶封閉現場。封閉現場時擺放錐形交通桶、拉好警戒帶、保護好現場。
(四)應急救援
起重傷害事故發生后,立即停止現場作業活動,應急救援人員將傷員放置平坦的地方,實施緊急救護。
(五)應急搶救
應該先看神智、呼吸、接著摸脈搏、聽心跳、檢查局部有無創傷、出血、骨折、畸形等變化、根據傷者的情況、有針對性地采取人工呼吸、心臟擠壓、止血、包扎、固定等臨時應急措施。
如果傷者呼吸已經停止,搶救組立即對傷員實施人工呼吸。如果脈搏不存在,心臟停止跳動,立即進行心肺復蘇。
五、應急處置注意事項
1、當工作現場發生起重傷害事故時,急救人員應盡快趕往出事地點,并呼叫周圍同事及時通知醫療部門,首先觀察傷者的受傷情況、部位、傷害性質,盡可能不要移動患者,盡量當場施救。如果處在不宜施工的場所時必須將患者搬運到能夠安全施救的地方,搬運時應盡量多找一些人來搬運,觀察患者呼吸和臉色的變化,如果是脊柱骨折,不要彎曲、扭動患者的頸部和身體,不要接觸患者的傷口,要使患者身體放松,盡量將患者放到擔架或平板上進行搬運。
2、遇呼吸、心跳停止者,應立即進行人工呼吸,胸外心臟擠壓。處于休克狀態的傷員要讓其安靜、保暖、平臥、少動,并將下肢抬高約20度左右,盡快送醫院進行搶救治療。
3、出現顱腦損傷,必須維持呼吸道通暢。昏迷者應平臥,面部轉向一側,以防舌根下墜或分泌物、嘔吐物吸入,發生喉阻塞。有骨折者,應初步固定后再搬運。遇有凹陷骨折、嚴重的顱底骨折及嚴重的腦損傷癥狀出現,創傷處用消毒的紗布或清潔布等覆蓋傷口,用繃帶或布條包扎后,及時送醫院治療。
起重傷害事故應急預案 篇2
1、目的:
對塔式起重機事故發生后進行緊急處理,最大限度的保護職工生命和減少國家財產的損失,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2、適用范圍:
塔式起重機,拆、裝及作業施工中,塔式起重機在施工中發生倒塌事故時。
3、職責:
3.1項目經理
3.1.1 應急救援總指揮、分工、全面負責應急救援指揮工作。
3.1.2 有權采取一切可能手段,以控制和減少事故擴大,將事故損失降到最低。
3.1.3 授予相關人員相應的應急救援處理權。
3.2 項目部主管生產副經理
3.2.1 應急救援事故現場副總指揮,督促有關部門和人員進行現場防護搶險工作。
3.2.2 當項目經理不在現場時,擔任現場總指揮工作。
3.3 項目主管技術副經理
3.3.1 組織技術部門編制、修訂、評審塔吊應急救援預案。配合應急救援小組對該預案進行演練,在演練過程中發現問題,及時修訂,以使預案達到完善、實用。
3.3.2 配合相關部門、人員進行事故調查,并做好詳細記錄。
3.3.3 當項目經理、項目主管生產副經理不在現場時,擔任應急總指揮工作。
3.4 技術部負責編制、修訂、評審應急救援預案。
3.5 質安部
3.5.1 協助技術部門編制、修訂、評審應急救援預案。
3.5.2 督促檢查相關部門落實應急救援的準備工作。
3.6 工程部
3.6.1 協助技術部編制、修訂、評審應急救援預案。
3.6.2 組織進行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并提出改進建議。
3.6.3 發生事故時,組織搶險隊進行搶險、營救,將事故損失減少到最低。
3.7 器材部
3.7.1 協助技術部門進行應急救援的編制、修訂、評審工作。
3.7.2 落實解決應急救援預案工作中的有關物資及所需設施。
3.8 搶險機構
3.8.1 搶險組織機構
3.8.2 應急指揮中心設在項目經理辦公室。
4、應急物資準備
5、在塔吊倒塌事故發生時能夠及時采取應對措施,平時準備下述物資。
5.1 警戒隔離物資:警戒柱、警戒線等。
5.2 物資存放地點:應急器材庫。
5.3 人員急救設備:急救箱、急救藥品、擔架。
5.4 物資存放地點:醫療藥品設備室。
5.5 減損防護物資:鋼管、鋼絲繩、卡具、卸夾等。
5.6 物資存放地點:現場倉庫。
6、技術資料
各種材料機具設備的使用說明書,塔吊驗收記錄,應急預案及作業指導書。
7、應急救援搶險小組:
應急救援搶險小組由項目部現場員工組成,平時進行搶險、救援方面的學習和培訓,當事故發生時,即可投入應急搶險和救援工作。
8、應急搶險程序:
8.1 應急聯絡
8.1.1 險情發生后,事故現場第一目擊者迅速向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發出求救信號。求救信號的方式可以采用呼喊、口信、通訊工具等一切可能方式。
8.1.2 應急指揮中心接到險情信息后,立即做出下述應急反映。
8.1.2.1 迅速通知搶險救援小組,立即進行現場搶險工作。
8.1.2.2 通過通訊工具,立即與外部機構聯絡,向相關部門、公安、醫院、消防、環保等部門聯絡,請求救援。
8.1.3 應急聯絡單位、地址、電話:
8.2 事故現場應急處理:
8.2.1 警戒隔離:搶險隊員在事故現場周圍用警戒樁、警戒帶等物資在現場設置警戒隔離區,非搶險隊員不得進入警戒區域,以防止發生連鎖事故,為更好的進行搶險救援創造條件。
8.2.2 人員疏散:搶險隊員將事故現場被困受傷人員,及時組織轉移到安全地帶,并將現場非搶險隊人員轉移出事故現場。
8.2.3 人員搶救:搶險隊員將受傷人員從事故現場解救出來,并進行現場急救處理。
8.2.4 控制險情:搶險隊員使用預備的應急物資,對有進一步發展趨勢的險情進行加固或拆除等控制措施,以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和財產損失。
8.2.5 設置向導:在事故現場出入口通道邊安排引導人員,引導救險車輛人員物資等迅速準確地投入事故現場。
8.2.6 記錄事故發生后,由質安部門有關人員對事故的發生、發展、以及搶險救護等情況進行詳細記錄,為事后的調查、分析提供原始資料及依據。
9、善后處理:
現場搶險工作完成后,由項目部主管技術副經理組織項目有關部門和人員,配合上級部門,對事故的發生、發展等方面的情況調查形成相關的調查資料(記錄、存檔)。
10、相關文件:
10.1 《環境因素識別與評價程序》
10.2 《危險源辨別、風險評價與風險控制程序》
10.3 《應急預案與相應控制程序》
10.4 公司危險源、環境因素清單。
10.5 塔吊作業指導書(措施、方案)
11、要求:
本應急預案經預演,修訂后形成正式文件,經項目經理審閱、批準,上報公司總工批準備案,傳達到相關部門和人員進行學習、執行。
起重傷害事故應急預案 篇3
一、成立突發事件領導小組,落實各部門職責
1、成立由園長、后勤分管副園長、保健教師、各年級組長、保安人員組成的領導小組;
2、按照各自的分工進行工作。
二、日常工作要求
1、領導小組要定期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處理。
2、幼兒入園、離園時保安人員要在大門口巡視,幼兒入園、離園后保安及時關鎖好大門,防止無關人員進入幼兒園。
3、幼兒園大門保持上鎖關閉狀態,有外人進入時,必須查明身份,做好記錄后方可入內。
三、事件應急處理
1、突發事件當事人立刻通過電話報告園長,同時現場的教職工挺身而出,千方百計保護幼兒,并盡力控制事態。
2、園長、保健教師等相關人員迅速趕到現場,按照職責進行工作。
3、外來因素造成的突發事件要報告教育局領導;如是外來人員造成的事故,迅速撥打110報警。
4、迅速組織人員送受傷者到醫院救治。
5、緊急疏散幼兒和工作人員到安全地帶,確保幼兒和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
6、在等待救援的同時,嚴格控制閑雜人員和家長進入幼兒園,避免出現混亂狀態。
7、教導處和班級負責通知受傷者的家長或家屬。
8、分管園長負責配合公安部門進行事故的確良調查、處理和匯報。
9、園長室負責將事故的經過和處理結果向教育局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