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自然災害應急預案(精選16篇)
重大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篇1
為建立健全應對各種突發性重大自然災害緊急救助體系和運行機制,規范緊急救助行為,提高緊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實施救助,最大限度地減少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和財產損失,維護災區社會穩定,促進經濟健康發展,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鄉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一、總則
(一)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作為自然災害緊急處置的首要任務,最大限度地減少自然災害對人民生命的威脅和危害,不斷完善對弱勢群體的救助手段,提高對突發性重大自然災害緊急救助能力。
以防為主。把災害預防作為減災工作的中心環節和主要任務,完善工作機制,運用信息化手段,使測、報、防、抗、救、援六個環節緊密銜接,提高對自然災害發生發展全過程的緊急處置能力。
分級管理。按照“兩級政府、三級管理、四級網絡”的體制,實行“分級管理、按級負責”。除全市性特大、特殊自然災害外,一般及重大等級區域性自然災害由鄉政府負責組織處置,責任單位和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負責,密切配合,有效開展應急救援和善后處理工作。
(二)適用范圍
凡在楊米澗鄉地域范圍內因發生的局地暴雨洪水、河流超標準洪水、水庫垮壩洪水和干旱缺水等水旱災害,暴雨、冰雹、暴雪、龍卷風、濃霧、高溫、雷擊、沙塵暴、寒潮、霜凍等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以及森林火災和重大生物災害等及其它突發的重大自然災害,適用于本預案。
二、本預案啟動條件
凡出現下列任何一種情況,啟動本預案。
(一)預警性自然災害。縣民政局和縣氣象臺以及縣防汛指揮部等災害管理部門發出自然災害預警性通知,相關預案即啟動。
(二)廣泛性自然災害。造成全鄉較大范圍群眾無法維持“吃、穿、住”等方面的基本生活必要條件的狀況。
(三)區域性自然災害。受災地區在實施救助過程中,提出緊急援助請求或需要給予緊急援助的災情。
(四)其他重大自然災害。直接危及群眾基本生活保障的災情。縣級預案啟動的同時,本預案相應啟動。
三、緊急處置指揮體系及職責任務
楊米澗鄉自然災害應急指揮部由鄉黨委書記白玉鵬擔任總指揮,鄉長鄭曉東擔任副總指揮,其成員由鄉屬各單位主要領導、派出所所長、鄉衛生院院長、學區校長、各村支部書記和村主任、鄉分管民政領導和民政工作站站長組成,在鄉黨委、政府領導下,在鄉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委員會和鄉防汛指揮部的直接指導下,負責救災緊急援助工作的組織管理和協調工作。
(一)楊米澗鄉自然災害應急指揮部主耍職責是:
預案啟動后,會同鄉有關站所、鄉屬有關單位及各村委及時調查統計災害影響范圍和受災程度,評估、核實自然災害所造成的損失情況以及開展救災緊急援助工作的綜合情況,及時報上級部門并向社會公布。同時,根據具體受災情況和救災緊急援助實際需要情況,經鄉政府批準后,統一組織實施救災捐贈活動。
指導鄉民政工作站迅速設立災民安置場所和救濟物資供應站,做好災民安置和救濟款物的接收、發放、使用與管理工作,確保受災市民的基本生活,并做好災民及其家屬的安撫工作;及時處理和焚化遇難者尸體。
(二)楊米澗鄉自然災害應急指揮部下設綜合協調、宣傳動員、后勤保障、轉移安置、接受捐贈(募集)、恢復重建以及遺體處理等專門工作小組。職責分工如下:
綜合協調:主要負責災情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報等工作,及時掌握災情動態,提出工作建議,制訂具體措施;協助指揮部處理日常事務,辦理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統計災民中外籍人士的具體情況,及時上報政府及民政局自然災害應急指揮部。
宣傳動員:主要負責災民疏散轉移的宣傳動員工作;受災信息在鄉政府應急領導下,統一向社會公布,應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的向媒體提供災民救助情況及其他公眾須知的信息。
后勤保障:主要負責協調應急救災物資的調配使用;配合有關單位和村委做好應急救災物資的組織、運輸供應和疏散群眾工作;保障災區困難群眾“吃、穿、住、醫”等基本生活。
轉移安置:主要負責組織協調受災或即將受災居民的轉移安置工作,制定轉移疏散方案,確定疏散轉移的范圍、路線,指定安置場所。
社會捐贈(募集):主要在本行政區域內負責發動組織社會各界開展救災捐贈活動;做好捐贈款物的接收分配和管理工作。
恢復重建:主要負責調查統計災區群眾生活狀況,制定災民口糧救濟、衣被救濟、傷病救濟等救助標準以及危房修繕和倒房恢復重建的救助規劃方案;協助有關單位和部門做好災后困難群眾的生產生活等工作;災情穩定后,負責做好善后移交工作。
遺體處理:主要負責收集管理遺體,組織群眾認領遺體;及時進行遺體火化;對無人認領的遺體進行統一火化安葬或就地掩埋,并做好消毒防污。
四、應急準備
(一)資金準備
按照救災工作分級負責,救災資金分級負擔的原則,鄉政府及鄉民政工作站應制定救災資金預算。根據受災地區群眾基本生活狀況作出具體安排方案抱縣政府和民政局,并建立救災資金動態調整機制。救災經費要重點用于災民基本生活救助。
(二)物資準備
按照救災物資儲備規劃,鄉民政工作站建立動態的災民救災物資儲備機制。經常與縣民政局保持聯系,確保縣民政局相關救災物資的庫存保持在一定的數量水平上,以備應急狀態下確保急需。
(三)災時票據準備
制作災時臨時糧票等票據。當災害發生時,向災民發放臨時票據,在災民的臨時安置點附近設置發放點,由災民憑借臨時票據向發放點領取相應的食品等生存必備物品,防止舞弊和浪費。
(四)救災裝備準備
楊米澗鄉根據《楊米澗鄉自然災害應急處置預案》的通知要求,配備救災必需的設備和裝備。
(五)人力資源準備
在鄉自然災害應急指揮部和防汛指揮部的領導下,組織人員,重點開展災區的現場訐估及災害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與公安、武警、消防等專業救援隊伍的`聯動機制,依托鄉屬各單位、各村委,培育非政府組織和志愿者組織,建立“災區緊急救災隊”,并對其進行培訓指導和專業支持,參與災區防災工作;當災害發生時,能夠協助本區積極組織群眾開展自救互助,最大限度減少本區的受害傷亡程度。
(六)災民安置準備
指導鄉政府做好重點防控區域和單位的劃定及鄉轉移安置區域的協調工作,建立楊米澗鄉重點防控區、單位和安置場地的檔案。同時,鄉政府根據本地區成災規律、人口密度、地理環境等情況,按鄉、村行政區域,分級規劃和設定安置場所,劃定疏散轉移路線。已確定為疏散轉移通道的,應在顯著位置設置引導標志(牌)。鄉政府應當設定村、戶的對口安置場所,建立相互聯系方式及聯絡卡。
(七)社會動員準備
鼓勵企事業單位、民間組織和個人為災民救助工作提供資金和物品援助,規范突發自然災害社會捐助工作。充分發揮現有經常性社會捐助接收站(點)作用,健全經常性社會捐助接受網絡,完善社會捐助表彰制度,為開展社會捐助活動創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八)防災減災準備
配合鄉防汛指揮部積極開展全民減災教育,通過鄉民政辦、鄉派出所、鄉醫院等,開展減災進村入戶活動,有組織有計劃的為群眾提供防災減災知識和技能培訓。宣傳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的常識,增強人民的防災減災意識。
五、應急響應和災后救助
(一)災害預警
災害預報部門發出災情預警后,在鄉政府應急指揮機構和鄉防汛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鄉政府應迅速按規程啟動預案。
(二)災情核定及報送
鄉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發生的重大突發性災情報送工作。災情發生時,要迅速組織力量趕赴現場核實災情,在2小時內向縣政府和縣民政局報告,并通報相關職能部門,災情嚴重的,可同時越級上報。并立即組織人員現場核實、評估災情。災情報告內容主要包括:災害發生的背景、時間、區域、影響范圍,受災的嚴重程度和等級,人口受災情況、人員傷亡數字,房屋倒塌和損壞情況,農作物和其他經濟損失情況,救災工作情況以及災區存在的主要困難和問題。災情穩定前,各村委、民政工作站、和鄉政府執行24小時災情零報告制度,并與鄉救災指揮機構保持不問斷通訊聯絡,及時掌握災情動態,并隨時上報。災情穩定后,鄉政府及相關單位、各村委應組織力量,全面開展災情核定工作,保證災情數據的準確。鄉民政工作站會同鄉政府在全面核定災情的基礎上,對因災死亡、失蹤人員情況、房屋倒塌、損壞情況及災民生活困難情況等必須逐戶進行核實,登記造冊,為實施災民生活救助提供依據。
(三)緊急轉移安置
接到重大災情預警,在鄉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鄉民政工作站應配合有關單位迅速引導災民按指定路線疏散轉移到臨時指定安置場所,實施緊急避險。安置受災群眾一般采取三種形式,一是場地集中安置;二是征用設施安置;三是對口轉移安置。
(四)災民生活救助
受災群眾疏散轉移后,鄉政府及鄉民政工作站應在最短時間內迅速組織救災物資和生活必需品的調撥,并及時發放到災民手中,保證衣被、帳篷、飲水、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的供應。鄉政府應根據災情和災害損失程度,按照“依靠群眾,依靠集體,生產自救,互助互濟,輔之以國家必要的救濟與扶持”的救災救濟工作方針,以保證災民基本生活需要為原則,制定階段性災民生活保障計劃,并向縣財政部門申請安排救災資金,必要時可申請應急資金。同時,視災情嚴重程度及災情的發展,及時向上級匯報災情,申請給予救災資金及物資支援。縣政府安排的救災資金主要用于災民轉移安置、生活必需品供應、住房恢復重建、災后生活安排等基本生活的需要和傷員的緊急醫療。
(五)組織和接受社會捐贈
預案啟動后,根據縣民政局的統一部署,鄉民政工作站應立即開通24小時捐贈熱線,動員社會各界為災區提供援助。必要時,鄉政府成立專門的接受捐贈領導機構和工作隊伍,合理安排接受場所和倉儲設施,保證接受捐贈的需要。接受的捐贈款物應堅持尊重捐贈者意愿和專款專用的原則,按照規定程序,迅速安排使用,為災民救助工作提供及時有效的支持。
六、附則
本預案是《楊米澗鄉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組成部分,在有關責任部門啟動各類自然災害應急預案的同時啟動本預案。
鄉屬各單位及各村委應根據轄區情況,制定相應的自然災害的應急預案。
重大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篇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我場森林防火工作,有效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保護烏拉山林區森林資源,促進林業持續發展,維護社會穩定,做到快速、有序、高效、恰當的實施森林防火應急措施,最大限度地減輕森林火災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內蒙古自治區森林防火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場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森林防火工作實行“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方針。
第三條森林防火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責任制,“一把手”為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為直接責任人,實行政府統一領導原則,落實準備,緊急處置原則和分部門負責并協商一致原則,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原則。各級林業部門對森林火災的預防和撲救工作負重要責任,林區各單位都要在當地人民政府領導下,實行部門和單位領導負責制
第四條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保護森林資源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
第二章組織指揮及職責任務
第五條實行森林防火行政領導負責制,我場成立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由廠長擔任指揮長,副廠長擔任副指揮長,其職責是:檢查、監督、全場貫徹執行國家防火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和行政措施,指導防火工作。具體組成如下:指揮長:高軍,副指揮長,張德遠,張勝利,李永生。
第六條我場成立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指揮部下設森林防火工作辦公室,由副指揮長張德遠擔任防火辦主任,專門負責森林防火工作。
第七條林場的森林防火工作辦公室,堅持領導帶班的值班制度,具體職責:
(一)貫徹執行上級有關森林防火規定和指示
(二)負責日常的森林防火值班,防火期森林防火預警系統,視頻監控,防火物資管理工作。
(三)開展護林教育,重點防火期開展森林防火宣傳周活動
(四)發動群眾制定完善森林防火鄉規民約和野外用火管理措施,并督促執行。組織制定護林員在重點區域內重點巡邏,確保不出問題。
(五)組織落實以職工和群眾相結合的撲火隊伍,指揮撲救一般森林火災。
(六)負責查處違章野外用火的責任人和森林火災面積一公頃以下的火災案件,配合森林公安部門查處大的森林火災案件。
(七)檢查,督促場屬各二級單位森林防火工作,開展檢查評比活動,總結經驗,推廣典型,制定措施,預防森林火災。
第三章森林火災撲救
第八條森林火災是突發性的災害事件,尤其是撲救夜晚較大的森林火災,難免引起撲救人員的傷亡事故,在組織撲救中,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原則,做到指揮有序既盡快撲滅森林火災,減少損失,又盡量避免撲救人員的傷亡事故發生。
第九條指揮原則。
一、撲火指揮員在接到撲火通知后應迅速組織出動精于撲火隊伍,實行“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則,根據火場實際情況靈活運用“先控制后撲滅”的撲火策略,先組織圍攻外圍火線,防止林火向周圍發展,為徹底消滅創造條件。
二、首批撲火人員,如果未能控制住火頭火線,撲火指揮員對火場情況及未來發展做出果斷的分析與判斷,及時向市林業防火指揮中心報告,同時尋找有利戰機進行撲救。
三、當火線比較長,火場指揮員忙不過來的情況下,現場指揮員和負責人有權根據實際情況指定有組織管理能力的干部擔任火場撲火負責人,采取集中優勢兵力一點突破分兵夾擊和多點突破分兵合圍等戰術。
四、各撲火隊負責人發現火勢比較嚴重的時候不得帶領撲火人員直接沖向火區,應采取守勢尋找有利時機,進行阻擊火頭火線待火勢減弱室積極消滅,如果林火危及撲火人員生命安全時應命令及時轉移,實行保護人身安全第一的原則。
五、林火撲滅后,不得馬上將撲火人員撤下,應留一定人員看守,清理火場,經過檢查驗收達到無火,無煙,無氣后,撲火人員方可撤離。
重大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篇3
一、工作原則和適用范圍
(一)工作原則:統一領導、部門分工、分級負責、綜合協調、快速高效。
(二)適用范圍:臺風、強熱帶風暴、暴雨、洪澇、地震及地質等因素引發的特大自然災害。
二、特大自然災害的確定
自然災害等級劃分標準按《XX縣特大自然災害救災應急預案》(X府辦[200X]號)執行,其中一次性災害造成的后果符合下列10項中的6項可列為特大自然災害:
(一)受災人口占鎮屬常住人口50%以上,并有10%以上受災人口需要緊急轉移安置;
(二)因災死亡5人以上(地震災害死亡50人以上);
(三)倒塌房屋占鎮屬房屋3%以上;
(四)損壞房屋占鎮屬房屋30%以上;
(五)農作物受災面積占農作物播種面積50%以上;
(六)損失糧食占鎮屬上一年糧食總產量30%以上;
(七)全鎮交通癱瘓、通訊中斷,停電2天或設施直接經濟損失200萬元以上;
(八)7.0和7.0級以上嚴重破壞性地震;
(九)直接經濟損失占鎮屬上一年國民經濟總收入30%以上;
(十)造成省內較大影響。
三、組織領導及有關部門職責
發生特大自然災害,鎮政府統一領導和組織指揮當地政府救災,有關部門各司其職,通力合作。
鎮委宣傳辦:負責做好救災工作的宣傳報道工作。
鎮黨政辦:負責重大救災基建項目的審批上報,協調落實建設資金;做好救災糧儲備、調撥和供應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發布天氣預報、警報,為防災抗災救災提供服務。組織對重大氣象災害的調查、評估、鑒定工作。鎮供電局:負責對損壞電力設施的恢復及電力調度工作,以確保災區電力供應。
鎮經濟辦:協調郵電、通信、電力、商業、物資、醫藥等部門的搶險救災工作。負責災區物價監控,根據情況依法采取有關價格干預等措施,維護市場物價秩序;并運用價格調節基金等調控手段,維護市場物價的基本穩定。
鎮中學、中心小學:負責組織指揮做好災后學校教育、教學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共同做好災后校舍恢復重建;負責對學生進行防災減災應急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
鎮派出所:負責組織、指揮、協調災區的社會治安工作。
鎮民政辦:組織、協調救災工作;核定和報告全鎮災情;組織轉移、安置、慰問災民;負責困難災民吃、穿、住、醫等生活救助;申請、管理、分配救災款物,并監督檢查使用情況,確保救災款物專款專用,及時、足額發放;組織指導救災捐贈;儲備救助物資。
鎮財政所:負責鎮級財政救災資金的預算安排、組織資金分配和資金撥付,對救災資金的使用進行監督、檢查,保證救災款及時到位。
鎮國土資源所:負責鎮級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組織突發性地質災害調查、界定地質災害治理責任,編制年度地質災害防災預案,建立群測群防的監測體系,協助搶險救災,負責地質災害防治的協調、指導和監督。
鎮村鎮辦:負責城鎮規劃和工程建設的管理,制定各類房屋建筑及工程設施和市政工程建設的抗震設防標準,災后恢復重建規劃和工程設計施工等管理工作。
鎮道班:負責組織、指揮、協調受災中斷的省道、鎮道及內河航道的修復工作。
鎮電信局:負責保障相關無線電通信業務頻率的正常使用,對出現的有害無線電干擾予以查處。
鎮水管所:承擔鎮“三防”總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指導全鎮“三防”及水利工程搶險工作,在抗御特大洪水期間對水庫實施聯合調度,負責災后水利設施的修復,儲備搶險物資。承擔鎮抗震救災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地震現場強余震監測,分析地震發展趨勢,提出強余震防范對策,協調震區與鄰鎮的監測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地震現場地震災害調查,確定地震烈度,災害損失評估,提出救災意見,參與制定震區恢復重建計劃。
鎮農業辦:負責指導災后農業生產自救,做好災區動物疫病監測和防疫工作。
鎮衛生院:負責調度衛生技術力量,搶救受災傷病員,做好災區防疫工作,監督和防止災區疫情、疾病的傳播、蔓延。
鎮廣播站:負責搶險救災的宣傳報道工作。
鎮武裝部:負責組織協調駐XX部隊和民兵預備役的搶險救災工作。積極參與搶險救災、協助公安機關和有關部門維護災區社會秩序等工作。
四、應急反應行動
(一)災害預警。氣象、水利、國土資源、地震等災害預報部門及時發出預警,預測災害將對特定區域內的群眾生命財產造成較大威脅或損失。
(二)應急決策基本程序
1、有關部門接到災情報告后,及時召集關人員初步研究判斷災害等級。屬特大災害的,及時向鎮委、鎮政府、鎮“三防”總指揮部及分管鎮領導報告,并通報鎮武裝部作戰值班室,特大災害救災工作開始啟動。
2、鎮政府召開鎮“三防”總指揮部或抗震救災指揮部成員緊急會議,研究部署救災工作和應急措施,經確定后由有關部門迅速組織實施,確保救災款物迅速、及時到位。
2、特大自然災害發生后,鎮政府組成聯合工作組或委托有關部門組成工作組,赴災區指導救災工作。
3、工作組及時向鎮政府匯報地方救災工作情況,鎮政府視災情及救災進展情況研究部署救災復產和災民救助工作。
4、視災情需要,以鎮政府名義向縣政府報告災情,申請給予救災資金和物資支持。
(三)緊急救援行動
緊急救援隊伍主要由受災地區的干部和群眾組成。重大災害由鎮武裝部根據地方政府提出的支援需求,動用部隊及民兵預備役兵力裝備投入搶險救災。必要時請求上級政府,爭取兵力援助。鎮衛生局和紅十字會組織醫療隊參加搶救傷病員。交通、電力、通信等部門搶修道路橋梁、電力設施和通信線路。
(四)轉移安置行動
災害對人的居住和生活造成威脅時,必須組織轉移安置,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緊急轉移安置不受條件、范圍及程序限制,直接由當地政府組織力量從速實施;邊遠地區或來不及報告政府的情況下,村委會或村委會干部應積極組織群眾轉移,并想方設法盡快報告當地政府。轉移安置以就近、安全為原則,集中安置與分散安置,臨時安置與長期安置相結合,確保災民吃、穿、住、醫等必要生活條件得到妥善安排。
(五)有關事務處理
l、維護災區的社會治安,保持正常社會秩序。
2、調查核實災民受災情況,按損失大小、困難程度、救助情況分門別類、登記造冊,逐級上報。
3、做好災區衛生防疫工作,防止疫情發生。
4、維護災區市場秩序,保持物價平穩,保障生活、生產物資供給。
5、宣傳救災工作成效和典型事跡,促進互助互濟,弘揚社會良好風尚。
五、預案的宣傳教育和訓練演習
各村、社區、鎮屬各單位要制定相應的救災應急預案,明確在救災工作中的職責和任務,組織救援和轉移安置災民等工作要切合實際,詳實具體,方便操作。要加強宣傳教育,大力開展緊急轉移安置演練活動,增強干部群眾防災減災意識,提高干部群眾緊急反應能力。
重大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篇4
為提高我校自然災害應急反應能力和救災工作整體水平,建立和完善災害救助應急體系,最大限度地減輕災害造成的損失,確保廣大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和校舍安全,維護校園穩定,特制定本預案。
一、總則
自然災害應急預案是災害發生后對校園受災師生學習、生活進行救助的緊急行動方案。
本預案適用于在我鄉范圍內容易發生的臺風、洪澇、雷電、冰雹、地震等自然災害發生后的應急救助反應。
二、災害應急機構
成立校園自然災害工作領導小組,指導全校救災工作。其組成人員如下:
總指揮:校長
副總指揮:
成員:
工作人員:值班教師和其他所有教職工
三、災害應急領導小組工作職責和任務
1、值班人員發現災情后,要敢于承擔責任,首先做到及時控制險情,并立即報告組長或副組長。
2、組長或副組長接到報告后,必須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并向區教育局匯報災情和救助工作進展情況,負責處理學校應急領導小組各項工作和日常事務。
3、到場人員必須聽從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
4、由組長或副組長聯系區民政局,做好救災物資的登記、收集、保管和分配工作。
5、負責災后防疫和校園衛生整治工作,由校醫聯系防疫部門進行傳染病的預防。
6、落實災后校園各項安全規范和措施,安全員和校醫監督檢查災后學校飲水,食品衛生工作,并將檢查結果及時報組長或副組長。
7、組長或副組長組織教職工做好災后校園善后工作。
8、保障救災信息暢通,做好救災宣傳,加強災后值班紀律。
四、災情報告
學校應急辦應密切注意氣象、地震和災害預報部門發出的災情預警。在自然災害發生后,校救災辦必須立即向區教育局和區救災辦報告有關情況,啟動災害救助應急預案。災情報告內容主要包括:災害種類、發生時間、地點、范圍、程度、災害后果,救災工作和受災師生生活安排情況。
五、災害救助應急反應
1、救助領導小組進入工作狀態,研究確定救災工作事宜。
2、迅速組織受災師生按照預案,緊急轉移,安排他們的學習、生活,做好食品、飲水、衣物等救災物資的調集和發放工作。
3、根據救災工作的需要,向上級主管部門提出救助申請。
重大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篇5
一、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1)氣象信息的收集:暴風和暴雨季節,項目部均應設專人收集氣象信息,做好記錄,并張榜公布。
2)生產生活設施檢查:如刮暴風,項目部要對生產生活臨設進行加固處理,同時清理場內外排水溝道,保持暢通;對塔吊等大型設備的附著、迴轉、吊鉤等進行加固和處理,對場內機械設備防雷接地裝置做好檢查。
3)暴雨期間盡可能不安排混凝土連續澆注作業,如果施工必須,則應做好防雨措施(如隨澆注隨復蓋)和施工縫設置預案。
4)應急程序
(一)用電管理:暴風和暴雨期間,要加強用電管理。期間除了必須的生活用電外,工地實施用電管制,任何人未經批準不得啟動電源。
(二)人員疏散:特大暴風、暴雨期間,工地停工,人員有組織的疏散到安全住地。
5)機械設備事故處理:如果發生重大機械設備事故,則按“重大機械設備事故應急”處置。
6)恢復生產
暴風和暴雨災害后,分公司應急小組配合項目部立即做好災害損失統計,編制清單,提取物證,報顧客、監理、地方政府。
經顧客、監理認同后,項目部應立即清理現場,恢復生產。
二、疫情防治措施
為了保證現場應急措施,有組織、步驟,對有可能出現的病人,特設緊急救護組織,便于發生意外情況時能迅速采取隔離,做好應急準備,保證有效的快速妥善處理緊急事務。
1)一旦現場發生情況要及時向項目經理匯報,根據情況的輕重迅速組織與病情相關的救護工作。
2)平時項目班車用做預防急救準備,發生情況,班車隨時聽從調遣,如果應急不來時,及時求助外線給予幫助。如:打急救電話“120”,由后勤負責人聯系,并指派班車配合送往北京市指定醫院。并詳細調查與病人接觸過的任何人等,進行隔離,由醫生逐一進行檢查,對出現“肺結核”“禽流感”病人使用過的用具、衣物、床鋪、房間進行全面消毒處理。
3)備用兩個空房間,發現高燒、頭疼等不適反應時隨時進行隔離。
4)項目班車每天清洗,不少于兩次消毒。
5)對沒有出現病情的全體人員,首先要購置由衛生部門配置的預防傳染病藥物、消毒液進行預防消毒,防止病毒傳染。
6)對現場所有人員采取封閉式管理,禁止外出。各隊食堂外出采購人員外出時必須戴口罩,勤洗手、注意個人衛生。
7)救護結束后要把發生的一切詳細情況記錄在案,上報有關部門審查、處理。隨時與有關部門保持聯系。
8)預防疾病措施
積極開展秋冬季呼吸道傳染病預防的科普宣傳,使群眾了解傳染病的特征與預防方法,爭取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避免群眾亂投醫亂服藥,預防措施要做到:
(一)室內經常通風換氣,促進空氣流通,勤打掃環境衛生,勤曬衣服和被褥等。經常到戶外活動,呼吸新鮮空氣,增強體質。
(二)積極采取環境消毒措施。
(三)養成良好的排便習慣,保持大便通暢。
(四)心態平和、理性、冷靜地看待傳染病。
(五)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打噴嚏、咳嗽和清潔鼻子后要洗手,洗手后用清潔的毛巾或紙巾擦干,不要共用毛巾。
(六)注意均衡飲食,定期運動,充足休息,減輕壓力和避免吸煙,根據氣候變化增減衣物,增強身體的抵抗能力。
(七)加強衛生宣傳,避免前往空氣不流通、人口密集的公共場所,減少群眾集會。
(八)如出現發熱、干咳無痰或少痰、氣促、呼吸困難等情況,要及時就診。
重大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篇6
了預防自然災害突發事件(火災、澇災、地震等自然災害事故),快速有序地進行搶險救災,保護學校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現制定搶險救災應急預案。
一、組織結構
1、領導小組
組長:
組員:
職責:協調處理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搶險救災、
2、設置三個突發事件應急分隊,各自分工負責。
(1)消防應急分隊
負責人:
成員及聯系方式:吳勝寧李世平、曾滔、曾強、陳澤民、楊東、李渝、楊杰、王樂勇、王政、陳同軍等。接到報告立即奔赴現場撲滅初期火災、協助撲滅火災。(應急分隊隊員每天24小時通訊暢通)
職責:根據《消防控制程序》《義務消防隊工作職責》處理,保護學校、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2)防汛應急分隊
負責人:
成員及聯系方式:
第一梯隊:應急分隊隊員每天24小時通訊暢通)
第二梯隊:全體保安隊員奔赴現場,職能部門增派中青年積極配合搶險救災、
職責:阻擋、排泄洪澇,保護重點部位,搶救人員物資,保護學校、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3)地震應急分隊
負責人:
成員及聯系方式:以家屬區保安、巡邏隊員作為家屬區疏散引導員;以教學區保安、巡邏隊員作為家屬區疏散引導員。其他物業服務人員配合做好疏散引導和救助工作。(應急分隊隊員每天24小時通訊暢通)
職責:及時疏散引導家區群眾到達避難地點,及時救助和協助救助傷員,減少人員傷亡。
二、處置步驟
自然災害突發事件發生后,應嚴格按下列步驟處理:
1、在第一時間報告災害的地點、類別和損害程度。啟動預案。
2、以在現場工作的保安、城管隊員作為第一梯隊,立即奔赴現場搶險救災。
3、其他保安、城管隊員,聞訊盡快奔赴現場;各個部門50歲以下健壯中青年聞訊盡快奔赴現場搶險救災。
三、預防措施
1、各應急分隊造具名冊,明確崗位職責和聯系方式,進行崗位培訓,接受領導小組統一指揮、發生自然災害突發事件迅速奔赴現場實施搶險救災、
2、物管中心各業務部門,作好預防自然災害防災減災工作。檢查本部門預防自然災害的程度,發現并堵塞漏洞,實施本部門自然災害防范責任制、制定本部門搶險救災預案,發現災害,率先對管轄范圍自行搶險救災,及時報告引導實施綜合搶險救災。同時為支援學校搶險救災作好人員準備、
3、消防器材儲藏室(滅火器、水帶等),設在慧園小區培訓樓二樓學校安管處。各個大樓設有滅火器、消防水帶、逃生應急箱和逃生應急指示燈。
4、防澇器材儲藏室(沙袋、水靴、電筒等),設在地下車庫。負責人;抽水機放置在能源中心,負責人
5、地震避難所:設在教學區兩個足球廣場。
地震發生后,地震應急分隊:
(1)地震發生前,根據地震預報有序疏散室內人員到地震避難所。
(2)地震發生后,迅速疏散家屬區各住戶室內人員到地震避難所,搶救被壓人員。
(3)迅速疏散教學區各大樓及學生宿舍室內師生到地震避難所,搶救被壓人員。
重大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篇7
為進一步強化應急預案保障措施的落實,提高崗位人員及作業班組對防洪、防汛等突發性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鍛煉崗位人員及作業班組在突遇防洪、防汛突發事件時能快速反應,能正確、準確、迅速處理,控制和減少災害損失,特組織開展本次防洪、防汛應急演練,具體演練方案如下:
一、演練時間:
20xx年5月15日
二、演練目的:
在遇到暴雨等惡劣天氣,汛情緊急的情況下,能夠迅速、高效、有序的安全撤離受災區域,展開緊急救援,及時轉運受災物資,做好防洪防汛和搶險救災應急工作。
通過這次演練,進一步提高崗位人員及作業班組應對汛情的應急反應能力,提高防災避災意識,一旦臨災能夠迅速有序的組織群眾安全撤離,最大限度地減輕水災造成的損失,維護車間的生命財產的安全。
三、演練規則:
防洪防汛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1、預防為主、全面規劃、常備不懈、全力搶險。
2、保護人員安全優先,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優先,保護環境優先。
3、實行總指揮負責制,統一指揮、分級負責。
4、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侵占、損毀防汛設備以及防汛備
2、用的器材、物料等。
四、演練方案:
(一)應急預案演練背景因突遇大暴雨,接上級通知,強降雨天氣來臨,導致廠區內配電室周圍積水嚴重,以防止雨水倒灌配電室,特組織本次應急演練。
(二)演練領導(防汛領導)小組:
組長(總指揮):張紀德副組長(副總指揮):劉廣生組員:公衍波、宋振東、劉洪海、戴渝、王守杰、徐方兵、王萍、張濱、王勇、楊樹行(三)演練救援分工:
1、預警通訊組:
由劉仕斌負責,做好汛前報警工作,接到防汛值班人通知立即報告預警。
2、搶險組:由石立軍負責,成員:電儀當班人員、硝酸車間當班人員。負責及時掌握汛情、災情,及時通報開展防汛信息(主要指水情、汛情、雨情),做好風險評估等工作,組織進行搶險救災和有關搶險救災的協調工作。
3、疏散組:由張振元負責,成員:硝酸車間白班人員。負責組織搶救傷員、保護現場,治安警戒和秩序管理、重要物資設備保護,協助組織危險地區職工安全撤離或轉移。
4、物資供應組:
由劉玉負責,負責應急救援物資的供應、應急救援人員的飲食及疏散人員的安置工作。
5、評估組:由公丕國負責,負責做好事故現場拍照、記錄、勘察、收集信息工作。
(四)應急救援演練準備工作:
物資準備:
喊話器1個,潛水泵兩臺,電源線兩卷,水帶兩卷,警示帶2包,鐵鍬5把,洋鎬2把,水桶2個,柴油發電機一臺,雨衣雨鞋各5套、防汛沙袋10袋。
(五)演練地點:鍋爐東側配電室現場(六)演練程序:
1、20xx年5月15日上午10點整,全體參加演練人員到鍋爐配電室東側集合待命。
2、10點10分,由演練總指揮宣布防洪、防汛應急演練開始。
3、演練開始:
10點15分,預警組接到預警員(當班巡檢工)汛情報告,鍋爐東側配電室周圍因暴雨致使周圍積水,配電室現場周圍積水半米,存在積水倒灌配電室可能,同時,立即向防汛領導小組組長報告。
10點20分,防洪、防汛救災現場總指揮下達命令,各救援小組,鍋爐配電室周圍積水嚴重,請迅速集結救援人員,趕赴作業現場救援,通知電工對現場防止雨水觸電進行斷電。
10點30分,搶險組得到救援指令后,搶險小組根據現場作業情況,合理分布通知作業人員到倉庫東側(緊急集合點)集結,通知物資保障人員輸送防汛物資到配鍋爐電室東側現場。
10點35分,救援結束后,搶險組組長向搶險救災領導小組匯報防汛情況。
10點40分,警戒維護組對防汛救援區域進行警戒防護,并安排專人進行警戒,嚴禁無關人員進入,防止閑雜人影響應急救援工作。
11點00分,經過搶險組堵、截、疏等措施,周圍積水處理完畢,報告總指揮配電室周圍積水已處置完畢,無上漲現象。
報告總指揮突發汛情已處置救援完畢,請指示11點10分總指揮:防洪、防汛突發應急預案演練結束,集合隊伍演練總指揮宣布演練結束,并對本次演練進行總結點評。
總指揮發出退場的指令后,所有參加人員有序退場。
重大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篇8
1、目的
預防自然災害緊急事態的發生,并在一旦發生的緊急情況下,能迅速做出有效反映,使事態影響程度控制在最小限度,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2、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制水分公司對自然災害緊急事態的控制。自然災害主要包括:洪水或水浸、雷擊等。
3、管理職責
3.1應急指揮小組負責緊急事態的全面指揮。
3.2制水分公司負責對自然災害信息的掌握及對緊急事態應急措施的組織實施。
3.3各有關部門負責緊急事態預防措施及應急行動的協調與配合。
4、內容及要求
4.1洪水或水浸災害
4.1.1值班人員應經常進行安全巡視,特別是在梅雨或漲水季節應加強對構筑物及其排水設施的巡視,提高警惕。
4.1.2確保排水溝渠暢通,排污口大小滿足要求,若發現不符合要求設施或構筑物有嚴重缺陷的,應及時通過書面申請形式報告制水分公司主管經理,從而及時處理問題。
4.1.3定期檢查制水設備、設施,確保其安全可靠、滿足正常供水要求。
4.1.4當災情發生后,制水分公司經理應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搶救,并報告制水分公司主管經理,應急指揮小組負責全面指揮工作,受災部門/單位為搶險工作的主力,當需要增援時,其它部門/單位應積極配合。
4.1.5若水災發生在水泵房,并且水勢上漲猛烈無法控制時,應立即采取緊急措施,停止所有機組的工作,然后切斷一切供電電源和操作電源,組織人員馬上疏散至安全地帶。
4.1.6災情過后,制水分公司經理組織人員對事故過程進行調查,針對事故發生的原因,積極改進防護措施,若文件有不妥處,負責進行修改。
4.2雷擊
4.2.1制水分公司機電設備、構筑物(包括高壓配電房、變壓器房)的防雷系統,由技術工程部組織人員定期進行檢測。
4.2.2每年3月在雷雨季節之前,必須檢查、維修防雷電設備和拉地。檢查的主要項目如:
4.2.2.1防雷設備的外觀形貌、連接程度,如發現斷裂、損壞、松動應及時修復;
4.2.2.2用儀器檢測防雷設備沖擊接地電阻值,如發現不符合要求,應及時修復;
4.2.2.3清洗堵塞的阻火芯,更換變形或腐蝕的阻火芯,并應保證密封處不漏氣。
4.2.3雷雨天氣時,應注意人身安全防護。
4.2.4若發現防雷系統出現異常或故障,應以書面的形式上報技術工程部,由技術工程部統一處理。
4.2.3當因雷擊造成設備損壞或者安全事故,若造成人員安全事故按照《事故管理規定》處理。制水分公司及時對損壞的設備進行維修或更換。
4.2.3當因雷擊發生火災,按照《火警應急預案》處理。
重大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篇9
為加強對自然災害事件處理的指揮能力,提高緊急救援反應速度和協調水平,確保施工現場迅速有效地處理各類自然災害事件,將自然災害事件對人員、財產造成的損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員工的生命和公司財產安全,我公司按照國家相關法規,從實際出發,制定本預案。
一、預案適用范圍
因自然災害而引起的突發事件:地震、泥石流、風災、雹災、雪災等。
上述給我公司正常生產造成嚴重后果的自然災害,超出部門或公司處理能力,需要公司各部門做出響應或公司以外的職能機構給予援助時,即啟動本預案。
二、實施原則
“部門管理,條塊結合"的原則。對自然災害事件的處理,由公司總經辦統一指揮協調各部門,保證對自然災害事件的有效控制和快速處置。
“平戰結合,以平備戰"的原則。將事前預防與事后應急有機結合,按照戰時的要求,把應急管理的各項工作落實在日常管理之中,提高危機防范水平。 “快速反應,科學應對"的原則。各部門建立預警和處置自然災害事件的快速反應機制,保證人力、物力、財力的儲備,一旦出現危機,確保發現、報告、指揮、處置等環節的緊密銜接,及時應對。
三、預案啟動標準
因自然災害造成人員傷亡,受災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
發生5級以上破壞性地震,造成機具、設備倒塌、破損和人員傷亡,造成嚴重影響的;
總指揮認為有必要啟動的。
四、指揮系統及工作職責
指揮系統
公司成立自然災害應急處理指揮部。總指揮由總經理擔任,如總經理無法到達現場時,由副總指揮代任;副總指揮由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總經理擔任;成員由公司各部門負責人組成。自然災害事故發生后,總指揮、副總指揮未到現場前,根據事故類別,由部門負責人指揮組織、協調搶險救災工作。
(二)應急處理指揮部工作職責。
1、在總指揮的統一領導下,具體安排組織自然災害事件應急救援預案的組織和實施;組織各部門按照應急救援預案迅速開展搶險救災工作,力爭將損失降到最低程度;統一部署應急救援預案的實施工作,對應急工作中發生的爭議采取緊急處理措施。
2、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危機的變化,及時對預案進行調整、修訂、補充和完善,確保讓所有參與應急救援預案的組織和人員知道他們應盡的職責。 3、根據自然災害情況,組織進行人員和物資疏散工作;緊急調用各類物資、設備、人員和占用場地。
4、在自然災害應急處置過程中,應當和現場的人員保持密切聯系,定期通報事故現場的態勢。
5、配合上級部門進行災害情況調查處理工作,做好穩定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撫工作。
五、搞好綜合保障
自然災害發生后,公司各部門在指揮部領導下,完成以下綜合保障任務:
1、辦公室:搞好物資儲備和緊急狀態下的醫療救治工作以及其他后勤保障。
2、技術部、安全人事部:
(1)組建應急專業隊伍和志愿者隊伍,應急專業隊伍要具備高素質、快速反應能力和足夠技能及良好裝備,事發后,能迅速到達現場;(2)保證現場動力、能源、機具的正常供應。
3、財務部:設立處理自然災害事件專項資金,專款專用,并視災害程度隨時增加資金的投入。
六、報告制度和求助電話
一般自然災害以自救為主,如發生重大自然災害時,公司必須做到:
(一)按照規定立即將所發生重大自然災害事件情況報告行政主管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街道和區政府,并由其分別迅速轉報上級歸口管理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市政府。
(二)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報送上述部門。報告內容包括:發生重大自然災害的單位、事件發生的時間、詳細地點、事件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危機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搶救處理情況和已采取的措施、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事件的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聯系電話、聯系人。
重大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篇10
為進一步完善我鎮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體系和運行機制,提高應急救助能力,規范應急救助行為,一旦發生自然災害,能迅速、有序、高效的組織人力物力,開展抗災救災工作,減少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損失,保障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促進災區社會安定和經濟發展,特制定預案。
一、基本情況
蘭亭鎮距紹興市區5公里,東北部與紹興市區接壤,東南緊接平水鎮,西南與諸暨市相連。地域面積83平方公里,下轄20個行政村,1個居委會,人口3.2人。全鎮擁有耕地2.7萬畝,其中水田1.9萬畝,旱地0.8萬畝;山坡地及林地3.2萬畝。
鎮轄區內有病險水庫5座,存在安全隱患的堤壩0處,低洼易淹點3處,地質災害點0處。鎮級避災場所1個,地點為鎮敬老院,可臨時安置災民500人。
二、組織機構和設置
(一)鎮設自然災害救助應急指揮機構,負責全鎮自然災害救助應急指揮工作。
總指揮:張咸良
副指揮:董江興、徐珠珍、魯麓樹、
成員:錢苗娣、馮志偉、唐曉芳、徐朝良、徐永偉、朱岳根、羅書卿
(二)鎮自然災害救助應急指揮機構下設綜合協調組、轉移安置組、監測預警組、后勤保障組。
(1)綜合協調組:
由社會事業和保障辦負責,其職責為:
A.收集、匯總、評估、報告災害信息以及災區需求;
B.召集鎮有關職能辦公室聽取各村災情和救災工作匯報或通報,評估災區形勢并提出對策;
C.協調有關部門,指導村級開展抗災救災工作。
(2)轉移安置組:
由綜治工作中心負責,其職責為:
A.及時掌握災區需轉移人員情況,包括需集中安置的和分散安置的;
B.根據災害發展程度分批組織群眾及時轉移;
C.做好集中安置點包括檢測合格可投入使用的避災中心以及鎮級避災點的災民進出登記工作及安全保衛工作。
(3)監測預警組:
由城建辦負責,其職責為:
A.認真做好災害的預警工作,對可能發生大災的重點區域要嚴密監測并及時預報;
B.落實預防措施;
C.制定危險地段群眾轉移的路線和安置地點的具體方案,開展搶險、轉移安置等工作的模擬演練。
(4)后勤保障組:
由黨政辦負責,其職責為:
A.建立健全救災物資儲備點;
B.每年年初視庫存情況添置必需的救災物資:如棉被、衣服等;
C.落實好用于救災的食品供貨單位并簽訂必需的協議;
D.做好救災物資發放、領用登記工作。
三、災害救助分級
依據自然災害的性質、危害程度、波及范圍和災害救助的實際需要,自然災害救助劃分為特別嚴重災害(Ⅰ級)、嚴重災害(Ⅱ級)、較重災害(Ⅲ級)、一般災害(Ⅳ級)四個等級。其中,特別嚴重災害、嚴重災害、較嚴重災害的確定按國家、省、市有關標準執行。
(一)特別嚴重災害(Ⅰ級)、嚴重災害(Ⅱ級)、較重災害(Ⅲ級)
1、發生水旱災害,臺風、冰雹、雪等氣象災害,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山林火災和重大生物災害等自然災害,一次災害過程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
(1)因災死亡3人以上;
(2)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的地質災害;受地質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100人以上,或潛在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的地質災害;
(3)受災人口占全鎮總人口的15%以上;
(4)農作物受災面積占全鎮當季播種面積的20%以上;
(5)緊急轉移安置人口占全鎮總人口的0.4%以上;
(6)因災造成人員傷亡,造成較大影響;
(7)倒塌房屋間數占受災區域總間數的0.3%以上;
(8)全鎮范圍內,7~10月份連續干旱30天以上;梅汛期降雨量嚴重偏少,水庫蓄水嚴重不足,梅汛期后連續干旱天數在10天以上;飲水困難人數超過5萬人。
2、發生較大地震災害,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造成一定經濟損失的地震;發生在人口較密集地區5.0-6.0級以上并造成一定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的地震。
3、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其他突發公共事件造成較大人員傷亡、需要緊急轉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視情列入自然災害救助范疇。
4、在敏感時間、敏感地區,上述標準可酌情降低。
5、其他需要救助的較重災害事項。
(二)一般災害(Ⅳ級)
1、發生水旱災害,臺風、冰雹、雪等氣象災害,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森林火災和重大生物災害等自然災害,一次災害過程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
(1)因災死亡3人以下;
(2)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險情;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100人以下,或潛在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險情;
(3)受災人口占全鎮總人口的10%以上、15%以下;
(4)農作物受災面積占全鎮當季播種面積的10%以上、20%以下;
(5)緊急轉移安置人口占全鎮總人口的0.1%以上、0.3%以下;
(6)因災造成人員傷亡,造成一定影響;
(7)倒塌房屋間數占受災區域總間數的0.7%以上、1%以下;
(8)全鎮范圍內,7~10月份連續干旱20天以上;梅汛期降雨量嚴重偏少,水庫蓄水嚴重不足;飲水困難人數超過2萬人以上、5萬人以下;
2、發生一般地震災害,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般經濟損失的地震;發生在人口較密集地區3.5-5.0級地震。
3、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其他突發公共事件造成一定人員傷亡、需要緊急轉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視情列入自然災害救助范疇。
4、在敏感時間、敏感地區,上述標準可酌情降低。
5、其他需要救助的一般災害事項。
四、災情預警和信息準備
建立有線和無線相結合、基礎電信網絡與機動通信系統相配套的應急通信系統,確保應急指揮等處置工作通信暢通。同時,依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由鎮自然災害救助應急綜合協調小組負責對全鎮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情況進行收集、匯總并報告上級各有關部門,保證災情信息傳遞及時。各村的民政聯絡員兼自然災害信息聯絡員負責本村的災情匯集上報工作。
五、應急處置
本預案啟動后,監測預警組即進入緊急應對狀態,實行24小時值班。如發生可預見的自然災害,要及時轉移安置災民,明確災民轉移安置地點、轉移線路及負責具體轉移工作的責任人。同時落實好轉移群眾的基本生活保障,確保因災傷病人員能得到及時的救治,因災死亡人員的家屬能得到妥善安撫。
六、救災物資儲備
本鎮救災物資儲備點內備有:棉被、衣服、草席、床、毛巾、碗筷等日常生活必需品,同時與鎮政府所在地食品供貨商簽訂臨時應急供貨協議,包括大米、食用油、方便面、餅干、礦泉水等以備災民應急之用。
七、災后救助與恢復重建工作
對因災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以及因災造成日常居住房屋倒塌需重建的,鎮政府將按照上級有關文件規定給予及時救助,確保災民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有房住、有病能得到及時醫治,最大限度地減少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
本預案已經鎮政府同意并自發文之日起開始實施。
重大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篇11
為了有效提高我中學自然災害應急反應能力和救災工作整體水平,建立和完善災害救助應急體系,最大限度地減輕或者消除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確保廣大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和校舍安全,減少國有資產損失,維護校園穩定,特制定本預案。
一、總則
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是災害發生后對校園受災師生學習、生活進行救助的緊急行動方案。本預案適用于臺風、洪災、地震、火災、冰雹、暴風雪、大霧等因素而造成學校校舍倒塌、校園淹沒、道路阻塞等的應急救助反應。
二、災害救助應急機構
成立校園自然災害救助工作
總指揮:
副總指揮:
工作組及成員:
1、指揮組
小組成員:
基本職責:負責指揮協調;掌握情況,及時報告;貫徹傳達指揮部命令,組織有關人員按預案對現場進行果斷處置,并配備必要通訊器材和安全防護設備。
2、疏散組
小組成員:
基本職責:在現場指揮組指揮下,依據預案措施及疏散路線、順序,有秩序地疏散師生,疏散完畢后有秩序撤離。
3、警戒處置組:
小組成員:
基本職責:突發事件發生后,迅速趕到現場,設置警戒線,劃定警戒區,維護現場秩序,本篇文章來自資料管理下載。疏散現場人員及重要物資,在公安機關等專業部門到來之前,對事件進行先期處置。
4、傷員救護組
小組成員:
基本職責:負責將傷員運送到指定安全區域,并進行簡單救治后,送往就近醫院救治。
5、外圍控制組
小組成員:
基本職責:負責維護學校大門、出入口秩序,疏導師生有序撤離,引導專業部門人員進入現場進行處置。
6、后勤保障組:
基本職責:負責學校物品的保障
三、工作目標
1、加強自然災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學校和廣大師生員工自我保護意識。
2、完善自然災害事件的絡,做到早預防、早報告、早處置。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采取措施,確保不因自然災害而危及師生安全和財產損失。
四、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經常宣傳自然災害事件的預防知識,提高學校和師生員工的安全保護意識。加強日常檢查,發現隱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預防和控制措施,努力減少自然災害事件的損失。
2、依法管理,統一領導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自然災害事件的預防、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對于違法行為,依法追究責任。在當地政府和教育局的統一領導下,學校成立自然災害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預防、指揮、協調、處理工作。
3、快速反應,運轉高效
建立預警快速反應機制,增強人力、物力、財力儲備,提高應急處理能力。一旦發生自然災害事件,快速反應,及時高效地做好處置工作。
五、組織管理
學校成立由校長負責的學校自然災害事件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落實學校自然災害事件的預防工作。主要職責是:
1、根據當地政府和教育局的預防自然災害事件應急預案制訂本校的自然災害事件應急預案。
2、建立健全自然災害事件預防責任制。匯總和收集學校自然災害事件的信息情況,及時上報。
3、根據不同季節和情況,廣泛深入地開展預防自然災害事件的知識宣傳,提高師生員工的防護能力和意識。
4、檢查、督促學校各處、室預防自然災害事件的落實情況。
5、經常性地開展校舍、場地、圍墻、電線、樹木等建筑物的安全檢查,預防自然災害事件的發生。
6、根據自然災害事件的預警,切實做好師生員工的安全和疏散工作。
7、迅速做好因自然災害所發生的處置工作。
六、自然災害事件的預防
1、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自然災害事件的領導和管理。將預防自然災害事件的工作納入學校目標管理考核,并定期開展專項督查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整改措施。
2、經常性地對校舍、場地、圍墻、電線、樹木等建筑開展自查,盡早發現問題,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3、學校應在自然災害事件發生前做好師生員工的疏散安排工作。
4、增加學校投入,切實加固好自然災害事件易發生的基礎設施。
5、不亂拉亂接臨時線路,不違章使用電器,嚴格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及管理。
6、開展火災自救、惡劣天氣自護逃生知識演習活動。
7、按規定使用和管理好消防器材,落實學校消防責任制度。
8、暴雨、雷電、臺風等惡劣天氣,嚴格按規定停止教學活動,請家長配合接送學生放學。
七、自然災害事件的報告
1、學校在臺風、暴雨、地震等自然災害期間,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并設立和開通值班電話。
2、嚴格執行學校重大自然災害事件報告制度。對發生的事件做到按程序逐級報告,并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報告有關部門,確保信息暢通。
3、不隱瞞、緩報、謊報,或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4、建立自然災害事件舉報制度。任何部門和個人有責任和權力向學校舉報自然災害事件的隱患,有權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或上級政府部門舉報有關學校不履行自然災害事件應急處理規定和職責的情況。
八、自然災害事件的應急反應
根據自然災害事件的發生情況,結合學校的特點,啟動相應的自然災害事件的應急預案,作出應急反應和處置。
保證組織落實,人力落實,財力落實,以最快、最高效的辦法,處置事件,確保師生的安全。
(1)發緊急撤離、集中信號。
(2)立即停止一切教學活動,所有在場教師參加救援和疏導。在上課時由各任課教師帶領學生按指定線路到指定地點集中,班主任立即到班,老師在確認沒有學生時最后一個撤離。
(3)課任教師、班主任應按照平時演練逃生的路線有組織、迅速地疏散學生,地震、火災發生時等其他災害如安全通道被破壞無法安全撤離時要穩定學生情緒,并引導學生轉移到相對安全區等待救援。
(4)緊急撤離時,學生應停止一切活動,不得攜帶書包,迅速離開現場,聽從老師指揮,互相照顧,幫助弱小、有病同學撤離。
(5)門衛聽到信號后就打開所有大門,總務處工作人員立即檢查應急通道是否打開暢通。
(6)工作時間發生火災時,發現者除119、110報警外,迅速報告學校領導,校領導應立即指揮工作人員關閉電源;本篇文章來自資料管理下載。夜間發生火災時,發現者要大聲呼救,立即打119、110報警電話,并報告學校領導。
(7)發生漏水現象危及學生安全的應立即切斷水源(消防用水源除外)。
(8)在報警的同時校領導應立即到一線進行指揮,校園應急領導小組迅速作出反應,指揮各小組迅速到達指定位置。
教育宣傳組:將相關情況通知各有關方面,向局和街道領導匯報,聯系110等相關部門到場撲救,聯系醫療部門實施醫療救護。
事故處理組:引導學生安全撤離到安全的疏散集中地,并要安慰管理好學生,不使學生走失、走散。將受傷師生及時送往醫院救治或就地對傷員展開施救護,并就地取材開展,營救尚未脫險師生。
后勤保障組:保障人、財、物及時到位,盡最大可能保證師生生命安全,使損失減少到最小。
(10)除不可抗力的地震等自然災害外,人為引起的災害應保護好現場,協助公安、消防部門進行事故現場分析,查明原因。
(11)協助相關部門作好善后處理工作。
九、責任追究
根據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的要求,學校校長是本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師生安全、校園穩定工作負總責。實行責任追究制,對所發生的自然災害事故特別是重特大事故,要進行嚴肅查處。對于玩忽職守,疏于管理,造成學校自然災害事故者,應視情節輕重,給予有關責任人相應處分,觸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重大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篇12
一、防災救災工作指導思想
防災救災工作,以減輕國家財產損失和人民生命安全為目標。實行主管行政領導負責制,按照統一指揮、部門負責的原則,組織員工防汛,本著以防災為主、救助為輔的防災工作原則,確保“少損失、不損失“的防災工作目標。
二、組織領導機構
公司成立防災工作指揮組,由總經理任組長,站長、行政管理部經理任副組長,服務經理、技術總監、車間經理、配件經理、客戶經理任組員。
工班長以上的所有管理人員組成救災行動組。
三、前期準備工作
接到市政府發布做好緊急防災準備后,或根據即將發生災情,防災指揮組啟動防災救災預案,布置防災工作,進入緊急狀態做好各項應急工作。
防災救災預案
指揮組根據防災救災實際情況,組織實施應急反應工作預案,按照防災救災機構設定,組織人員參加,救災小組要進行防災救災自救,開展防災救災工作,并協助各部門開展救援搶險行動。
籌備防災物資。
指揮組負責防災救災物資、生活急需用品籌備,保障工作和運輸車輛儲備。負責提供搶險物資的儲備。
四、防災救災
防災指揮組接到市指揮部進入緊急防災通知后,立即召開緊急會議,傳達市防災總指揮部指示,立即啟動預案,迅速部署指揮防災救災工作。救災行動組進入防災期應急狀態并保持與指揮組的聯系。
一般性防災救災應急反應,當自然災害發生導致公司出現大面積積水、平房隨時面臨倒塌的危險時:
1、指揮組立即進入防災救災指揮狀態。并迅速將災情及救災工作情況向區、縣總指揮部報告。
2、對危險區的人員進行疏散、安置工作,時刻保持與市中區防災指揮部聯絡,及時匯報防災救災情況,做好防災宣傳工作,發動全員積極參與。
3、防災指揮組根據受災情況和需搶險支援具體情況,及時派出防災搶險人員搶救。
嚴重破壞性防災應急反應:
當城市道路普遍積水超過20—30公分以上水位,平房倒塌,建筑物地下滯水嚴重時,已經影響居民正常生活和單位停產等情況發生時:
指揮組宣布啟動本預案,迅速組織指揮公司內自救、互救,并向區、縣總指揮部報告情況。立即采取措施調動機動力量迅速組織搶險,確保員工生命安全,宣布非常時期的戒嚴和有關規定。
五、要求
防災指揮組要高度重視防災救災工作,要以對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安全高度負責的工作態度,加強防災值班和安全檢查,落實各項防災措施,保證通訊暢通。救災行動組在接到防災指令后,必須在20分鐘內到達現場。
防災救災信息要及時準確,不得瞞報、漏報。防止防災信息誤傳、謠傳,穩定社會情緒。
大力宣傳防災救災知識,發動群眾在自然災害到來之前積極做好預防工作,做到未雨綢繆。
重大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篇13
為了提高我校自然災害事故應急反應能力和救災工作整體水平,建立和完善災害救助應急體系,最大限度地減輕或者消除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確保廣大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和校舍安全,維護校園穩定,特制定本預案。
一、總則
自然災害事故應急預案是災害發生后,對受災師生學習、生活進行救助的緊急行動方案。本預案適用于洪災、旱災、地震、冰雹及暴雨(雪)等因素而造成學校校舍倒塌、校園淹沒、道路阻塞等情況的應急救助反應。
二、災害救助應急機構
成立自然災害應急領導小組,負責預防、指揮、協調、處理工作。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三、工作目標
1.加強自然災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學校全體師生員工自我保護意識。
2.完善自然災害事故的絡,做到早預防、早報告、早處置。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采取措施,確保不因自然災害而危及師生安全和財產損失。
四、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常抓不懈。經常宣傳自然災害事故的預防知識,提高師生員工的安全保護意識。加強日常檢查,發現隱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預防和控制措施,努力減少自然災害事故的損失。
2.依法管理,統一領導。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自然災害事故的預防、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對于違法行為,依法追究責任。
3.快速反應,高效運轉。建立預警快速反應機制,增強人力、物力、財力儲備,提高應急處置能力。一旦發生自然災害事故,快速反應,及時高效地做好處置工作。
五、自然災害事故的預防
1.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自然災害事故的領導和管理。將預防自然災害事故的工作納入學校目標管理考核,并定期開展專項督查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整改措施。
2.經常性地對校舍、場地、圍墻、水溝、電線等建筑開展自查,發現問題,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3.在自然災害事故發生前進行師生員工疏散演練。
4.增加投入,切實加強易發自然災害事故的基礎設施。
5.不亂拉亂接臨時線路,不違章使用電器,嚴格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及管理。
6.開展火災自救、惡劣天氣自救逃生知識演習活動。
7.按規定使用和管理好消防器材,落實學校消防責任制度。
8.暴雨、雷、電等惡劣天氣,嚴格按規定停止教學活動,請家長配合接送學生上下學。
六、自然災害事故的報告
1.在暴雨、地震等自然災害期間,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并設立和開通值班電話。
2.嚴格執行學校重大自然災害事故報告制度。對發生的事故做到按程序逐級報告,并以最快的通信方式報告有關部門,確保信息暢通。
3.不隱瞞、緩報、謊報,或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4.建立自然災害事故舉報制度。任何部門和個人有責任和權利向學校舉報自然災害事故的隱患,有權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或上級政府部門舉報有關學校不履行自然災害事故應急處理規定和職責的情況。
七、自然災害事故的應急反應
根據自然災害事故的發生情況,啟動響應的自然災害事故的應急預案,作出應急反應和處置。
保證組織落實,人力落實,財力落實,以最快、最高效的辦法處置事件,確保師生的安全。
1.學校發緊急撤離、集中信號。
2.學校立即停止一切教學活動,所有在場教師參加救援和疏導。上課的由各任課教師帶領學生按規定路線到指定地點集中,班主任立即到班,老師在確認沒有學生時最后一個撤離。
3.任課教師、班主任應按照平時疏散演練逃生的路線有組織、迅速地疏散學生,地震、火災等其他災害發生時如安全通道被破壞無法安全撤離時要穩定學生情緒,并引導學生轉移到相對安全區等待救援。
4.緊急撤離時,學生應停止一切活動,不得攜帶書包,迅速離開現場,聽從老師指揮,互相照顧,幫助弱小、有病同學撤離。
5.門衛聽到信號后打開所有大門,工作人員立即檢查應急通道是否打開暢通。
6.工作時間發生火災時,發現者除撥打119、110報警外,迅速報告學校領導,校領導應立即指揮工作人員關閉電源;夜間發生火災時,發現者要大聲呼救,立即打119、110報警電話,并報告學校領導。
7.發生漏水現象危及學生安全的應立即切斷水源(消防用水除外)、電源。
8.在報警的同時校領導應立即到一線進行指揮,校園應急領導小組迅速作出反應,指揮各小組迅速到達指定位置。
9.除不可抗力的地震等自然災害外,人為引起的災害應急應保護好現場,協助公安、消防部門進行事故現場分析,查明原因。
八、責任追究
根據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的要求,實行責任追究制,對所發生的自然災害事故特別是重特大事故,要進行嚴肅查處。對于玩忽職守,疏于管理,造成學校安全事故者,應視情節輕重,給予有關責任人相應處分。
重大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篇14
我區地處里下河地區,屬于自然災害易發區域。為積極主動應對災害,建立健全科學、規范、高效的防災、減災、避災、救災防御體系。根據《泰州市災害應急預案》的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科學界定災害等級
科學界定大災、中災、小災的標準,是做好災害應急的前提和基礎。參照國家有關災害評估指標與《泰州市災害應急預
案》評估要求,災害評估一般以縣、市(區)所轄地域進行,凡絕收面積在5000畝、倒塌民房100間、死亡5人以下的為小災;絕收面積5000-20000畝、倒塌民房100-300間、死亡6-15人的為中災;絕收面積20000畝以上、倒塌民房300間以上、死亡人數15人以上的為大災或特大災。
二、災后救災措施
災害發生后,在市救災指揮部的領導下,區救災工作領導小組立即轉為救災指揮部,指揮本行政區域內的救災工作。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區民政局。
區救災指揮部的組成:總指揮由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擔任;副總指揮由分管民政工作的區委副書記、區政府副區長、區人武部一名主管和區委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區民政局主要負責人擔任;成員為區委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區委宣傳部、區經貿委、區農委、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公安海陵分局、區衛生局、區建設局、區文教局、區供銷總社、水利海陵分局、國土海陵分局、糧食海陵分局、供電公司電力營銷部等單位負責同志各1名。
(一)區救災指揮部的主要職責:
向市委、市政府和市有關部門報告災情、救災應急方案及救災中發生的重大問題。
統一指揮全區的救災工作和應急預案的實施;派出指揮人員組織災區現場救災工作。
協調駐軍派遣搶險救災隊伍,調遣救災物資,迅速處置救災中急需解決的重大問題。
根據災害應急需要,決定在災區實行和解除特別管制措施。
及時掌握災情、險情及其發展趨勢,請求市政府有關部門實施對口緊急支援。
及時匯總災情,統一發布災情信息。
協調跨轄區救災工作。
接收國內外的救災捐贈款物,分發救災款物。
(二)有關部門的職責分工
災害發生后,區政府有關部門要在救災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分工協作,全力投入搶險救災工作。
一、人員搶救與工程搶險
區人武部:及時向泰州軍分區匯報、請示迅速調集駐泰部隊、武警支隊、預備役團以及民兵兵力趕赴災區,搶救、轉移被困人員,協助有關部門進行工程搶險,并在救災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及時調整搶救和搶險隊伍。
二、醫療救護與衛生防疫
區衛生局:迅速組織本區醫療單位醫護力量,趕赴災區搶救傷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傳染病的爆發流行,及時檢查、檢測災區的飲用水源、食品衛生等,并根據災情調遣災區所需的藥品、醫療器械。
三、交通運輸保障及糧食、食品、物資供應
區經貿委:迅速請示市經貿委,組織交通、公路管理等部門,盡快恢復被毀壞的公路、橋梁等設施和采取交通管理措施。必要時請市交通局調用企事業單位和民用運輸車輛,保證搶險救災人員、物資的運輸和災民的轉移。協助民政部門先遣工作隊伍盡快抵達災區開展災害現場監測預報、災情調查評估工作。組織糧食、供銷、物資、商業等相關部門(單位),調運糧食、食品(飲水)與救災物資,保證災區生活必需品的供應。
四、通訊保障
區政府辦公室:協調市電信部門盡快恢復被毀壞的通訊設施,啟動應急通訊系統,優先保證災害現場指揮部和市指揮部的通訊暢通,架設臨時專用線路,盡快恢復民用通訊。
其它有關部門:盡快恢復本部門被毀壞的專用通訊設施,根據救災指揮部的要求,協助保障救災通訊暢通。
五、電力保障
供電公司電力營銷部:迅速調集搶修隊伍,協助災區電力主管部門盡快恢復被破壞的送、發、配電設施和電力調度通訊系統,保證災區用電。
六、災民安置
區民政局:迅速派出工作組,調查、核實災情,并在災情發生后的24小時內,將初步災情上報市民政部門,以后每天一報災情發展情況,災情穩定后,匯總上報災情。與部隊和民兵、預備隊一起轉移和安置災民,組織群眾自救互救;妥善處理死亡者的善后事宜,統計災區死亡人數;組織群眾盡快恢復生活和生產秩序。及時制定救災款物分配方案,承擔災民無力克服的吃、穿、住和因災引起疾病的醫治等救濟工作,保障災民的基本生活。
區文教局:組織指導各類學校做好危房校舍的翻建維修工作,疏散受災地區學校師生員工,恢復災后教學秩序。
區統計、建設、農業、經貿等部門抽調人員,參與災害損失調查與評估工作。
七、生產自救和生產恢復
區農委:組織指導災民開展生產自救及災后恢復工作,組織指導災民搞好搶種補種等工作,預防動物發生疫情。
八、社會治安維護
公安海陵分局:組織公安干警、武警支隊加強災區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維護社會秩序,預防和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保障搶險救災工作順利進行。事先擬訂重災區特別管制措施,
災后迅速報批、公布和執行。
九、重要目標警戒
區人武部:協調武警支隊加強對重要機關、要害部門、金融單位、儲備倉庫、救災物資集散點、監獄等重要目標的警戒。
十、氣象預報及水位監測
氣象部門與水利部門:負責對天氣、雨情、水情、汛情的預報和監測。按期發布氣象預報,及時提供氣象資料,特別是雨量測報。做好水位監測,分析預測來水流量以及可能出現的險情。對易發生險情的江河堤壩、涵閘要采取緊急處置措施,排除險情,防止災害擴展。
十一、呼吁與接收緊急援助
區民政、外經貿、外辦、接受救災捐款辦公室等部門:在征得國家有關部門同意后,舉行新聞發布會,介紹災情,呼吁國際社會和國內民眾團體提供援助,提出緊急救災物資種類、數量以及需援助捐款額。
區民政局:接收并安排國際社會和國內各地政府、群眾團體提供的緊急援助,做好捐款物的接收、使用、管理工作。
十二、宣傳報道
區委宣傳部、區民政局:依據救災指揮部提供的情況和部署,按照省、市和區防災減災應急宣傳預案、宣傳提綱和災情報道統一口徑,及時向公眾公布災情等有關信息,做好宣傳報道工作,傳播救災知識,提高全社會的防災、抗災和減災意識,鼓勵、動員民眾戰勝災害,及時平息災害謠傳或誤傳,安定民心,引導災民共建家園。
十三、涉外事務
區外辦、臺辦、外經貿委、宣傳部等部門,要認真負責,做好涉外工作。除軍事禁區和由區指揮部確定的特殊區域外,一般地可以允許外國專家和救災人員到現場考察和救災;根據有關規定和視具體情況決定是否允許外國和境外新聞記者到現場采訪。上述人員來區的接待工作,由對口單位負責。
申請來區救災人員、專家及新聞記者的有關手續,由外事、新聞單位征得有權部門同意后,予以辦理;位于災區的外資、臺資企業的外籍人員和臺胞、港澳同胞由對口管理部門安置;應邀來區工作、學習的外賓、外商及海外人士、華僑、臺胞、港澳同胞、留學生由邀請單位負責安置;境外在區旅游者由旅游接待部門負責安置。
十四、經濟補助及補償
區財政局:及時安排、撥發搶險救災的補助金和災民生活救濟補助資金。
區民政局:向上級爭取救災款物并及時為災區發放救災款項和物品。
保險機構:組織災區保險機構盡快查勘災情,為已投保的受災單位和村民理賠。
十五、其它緊急事項
由救災指揮部根據情況指定有關部門負責。
三、臨災應急反應
臨災應急是指省、市政府發布風雹、暴雨等預報后的應急行為。臨災預報發布后,區政府及各有關部門、重點部位和易發生災害的地區要立即進入臨災狀態,并做好救災準備工作。
一、召開區救災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區直有關部門負責人、預報區政府領導人會議,通報預測的災情,研究、部署預報區的防災減災工作;并派出防災監督、檢查工作小組,赴預報區檢查監督應急預案的實施,協調處理有關事項。
二、適時向預報區的政府和居民發出進行避災疏散的指令和公告。
三、區民政局會同市區氣象部門加強預報區災情監測,隨時向區政府報告災情變化,做好災害快速評估準備,及時提出延長臨災應急期或撤消預報建議。市(區)救災主管部門加強宏觀測報點的管理,保證異常信息及時上報。
四、駐泰部隊做好搶險救災準備。
五、建設、電力、電信、水利、農業等部門,對預報區內生命線工程和次生災害源,要采取緊急抗災加固措施,做好搶險救災準備。
六、公安部門做好預報區社會治安管理工作,對黨政機關、金融、大企業(商場)等重要部位加強防衛,并發布臨災應急期社會治安管理等措施。
七、宣傳、民政部門在預報區廣泛宣傳防災、避災知識,及時平息災害謠傳、誤傳,保持社會穩定。
八、民政、衛生、糧食、交通等部門做好救災準備。
鄉鎮(街道)、園區可參照本預案,結合實際,制定各自的應急預案,并指導、督促所轄單位制定災害應急預案和必要的防災減災措施。
重大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篇15
一、制訂預案的目的:
自然災害不可避免,在自然災害來臨前,事先做好各項應急準備工作,迅速有效控制局面并妥善處理,把災害可能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
二、自然災害的范圍:
校園自然災害包括:大風、臺風、龍卷風,大雨、暴雨、雷暴雨,大雪、暴雪,地震等非人為因素導致的災害。
三、預案的啟動:
1、收到有關部門發布的預警信號,本預案正式啟動。
2、發現有別于常規的現象,經驗中,可能出現自然災害,本預案正式啟動。
四、組織機構:
成立防災害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五、職責:
1、組長負責全面工作;副組長及成員負責日常設施設備的檢查、維修、排除隱患工作。2、負責災害發生時教師、幼兒的組織、協調、監督、轉移、逃生等工作。
3、領導小組負責災害發生后的救治及發生的后果處理工作。
六、防災害工作通信聯系名錄:
蔡x:
徐x:
王x:
重大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篇16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我區應對突發重大自然災害救助體系和運行機制,規范應急救助行為,提高應急救助能力,最大程度地減少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損失,確保受災人員基本生活,維護災區社會穩定。
(二)編制依據。
本預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自然災害救助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x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自然災害應急避險中人員強制轉移的決定》、《x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x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區行政區域內發生自然災害的區級應急救助工作。
當xx區發生重特大自然災害并對我區行政區域內造成重大影響時,按照本預案開展區內應急救助工作。
發生其他類型突發事件心得體會,根據需要可參照本預案開展應急救助工作。
(四)工作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確保受災人員基本生活;堅持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為主;
(一)區減災委員會。
1.x市下城區減災委員會(以下簡稱區減災委)為區自然災害救助應急綜合協調機構,區減災委主任由分管副區長擔任,副主任由區x辦公室分管副主任、區應急管理局局長擔任。負責統一領導、指揮、協調全區自然災害的應急救助工作;協調有關部門聽取受災街道的災情、自然災害救助情況匯報,組織會商,分析、評估災區形勢,研究提出對策和措施;協調有關部門落實對災區的支持措施;組織有關部門組成聯合工作組,赴災區指導開展自然災害救助工作;研究決定其他有關重大事項。
2.區減災委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做好自然災害救助相關工作。
區應急管理局:接收、報告突發事件信息;檢查、指導應急預案工作落實;協助區減災委協調自然災害救助應急處置工作。負責防災減災專家的組織聯絡與協調工作;擬定我區地震應急預案,組織抗震救災行動,做好地震災害情報收集與評估,指導地震應急避難場所建設;組織開展公眾防震減災的科普知識宣傳和應急演練,提高公眾抗震減災的意識和能力;牽頭制(修)訂區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并組織演練和實施;組織、協調全區救災工作;負責申請、分配和管理全區救災款物并監督檢查使用情況;指導全區避災安置場所和救災物資儲備庫的建設與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核查、報送、發布災情;指導災區轉移安置災民,開展受災群眾基本生活救助;指導社會力量參與救災;指導災區實施因災倒損房屋的恢復重建;組織指導災后設施的修復工作;承擔區減災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災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管理;組織協調自然災害引發的工礦商貿領域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指導森林火災監測和撲救。承擔區減災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區人武部:在區內出現重大災情時,根據需要,協調有關部隊、組織民兵預備役人員以及所需裝備、器材參加救災和災后重建工作。維護災區社會穩定,協助轉移危險地區的群眾。
區委宣傳部:負責組織協調新聞媒體及新媒體平臺,適時報道自然災害預警及救助信息,及時向社會通報救災工作動態。
區發改經信局:及時了解災情,并及時向省、x市發展改革委報告,爭取省、x市對我區災區基礎設施恢復重建專項資金補助;指導全區災后基礎設施恢復重建工作;負責組織協調救援裝備、醫用防護和消殺用品、應急救援藥品和醫療器械等生產供應;組織協調應急處置中的通信保障;負責協調保險監管部門督促保險公司進行災前的防災御險及災后的理賠工作;加強災區市場價格應急監測,及時貫徹落實價格干預措施,開展價格監督檢查,嚴厲打擊各類價格違法行為。
區商務局:負責組織和協調商貿企業參加搶險救災工作;組織協調救災食品、飲用水等生活必需品的應急供應工作;協調安排災區糧油應急供應。
區教育局:指導受災地區做好受災學校師生轉移工作;指導受災地區恢復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做好災后學校重建相關工作。
區科技局:針對防災減災的技術難題組織科技攻關,及時將既有相關科研成果投入應用;負責組織減災救災科技交流和科普宣傳工作,協調各類學會的減災救災技術研究工作。
區公安分局:參與災區緊急救援工作,協助組織災區群眾緊急轉移;負責維護災區社會治安秩序,打擊各類違法犯罪活動,確保災區重點目標安全和社會穩定;負責組織特警實施防災救災相關工作。
區財政局:負責保障防災減災救災資金,對經費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區民政局:組織、指導開展救災捐贈工作;指導區慈善總會開展慈善捐贈款物的接收,參與災害救助工作。
區住建局(區人防辦):指導受災地區制定災后恢復重建規劃以及災后房屋和市政基礎設施的修復、重建等工作;指導全區避災安置場所的房屋質量安全檢查和鑒定工作;根據區號令發布防災警報,利用人防指揮通信設施、應急疏散場所為組織搶險救災提供必要的保障,協調人防專業隊、民防應急救援隊伍和民防志愿者服務隊參加搶險救災。
區衛健局:負責搶救傷病員;開展疾病監測,對災區可能發生的傳染病進行預警;實施疾病控制和衛生監督等應急措施,預防和控制傳染病的發生和蔓延,加強飲用水衛生監督監測;必要時組織心理衛生專家對災區群眾進行心理援助;負責對醫用防護和消殺用品、應急救援藥品、醫療器械的使用管理。
區:負責對災情統計工作的業務指導,協助做好災情統計數據的分析評估。
區市場:協調相關部門對災區進行食品;對藥品、醫療器械的生產、流通、使用質量情況進行監管。負責指導和協調動物疫病防治應急處置工作。
區城市管理局:負責組織市政、環衛、河道等部門的防汛防臺抗雪的應急處置工作;協助維護市場經營與管理秩序。
區消防救援大隊:派出救援隊至災區進行人員搜救等搶險救災工作;加強消防安全工作,防止災區火災的發生及蔓延。
區紅十字會:負責協助區開展人道主義救援行動;根據自然災害災情及有關響應程序,依法組織和指導全區各級基層紅十字組織開展災害救援工作,及時向災區群眾和受難者提供急需的人道救助;依法開展應急救護知識普及和技術培訓工作,提高災區群眾自救互救能力,參與災后重建工作。
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下城分局:負責協調上級部門指導減災救災測繪與地理信息服務保障工作;會同上級部門組織地質災害監測預報預警,指導突發重大地質災害應急調查和應急處置工作。
市生態環境局下城分局:負責協調x市環境監測中心站對災區的環境污染情況進行監測、分析并提出污染控制建議。
市交警支隊下城大隊:負責做好交通疏導、管制等交通秩序維護工作,確保減災救災工作期間人員轉移和物資輸送道路暢通。
各街道辦事處:成立相應的`救災工作應急組織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應急救助工作,并根據上級安排和應急救助工作需要,組織協助處置相關工作。
由區統一組織開展的抗災救災,按有關規定執行。
(二)區減災委辦公室。
區減災委下設辦公室,為區減災委日常辦事機構,辦公室設在區應急管理局。承擔區減災委日常具體工作,負責與相關部門、街道的溝通聯絡,組織開展災情會商評估、災情發布、災害救助等工作,協調落實相關支持措施。經區減災委同意,必要時協調其他部門和單位參加救災工作;完成省、x市減災委賦予的其他工作任務。
三、災害預警響應及措施
區應急管理、城管、規劃資源等部門應及時接收市減災辦和相關上級部門通報的信息,及時向區減災委成員單位通報自然災害預警預報信息,規劃資源部門根據需要及時提供地理信息數據和服務。區減災委辦公室根據自然災害預警預報信息,結合可能受影響地區的自然條件、人口和社會經濟狀況,對可能出現的災情進行預評估,當可能威脅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影響基本生活、需要提前采取應對措施時,啟動預警響應,視情采取以下一項或多項措施:
(一)向可能受影響的街道通報預警信息,提出災害救助工作要求。
(二)加強應急值守,密切跟蹤災害風險變化和發展趨勢,對災害可能造成的損失進行動態評估,及時調整相關措施。
(三)開放應急避災、疏散場所,疏散、轉移易受自然災害危害的人員和財產;情況緊急時,實行有組織的避險轉移;對經勸導仍拒絕轉移的人員,當地街道辦事處可對其實施強制轉移;轉移指令解除前,被轉移人員不得擅自返回危險區域。
(四)通知有關街道和部門做好救災物資準備和物資調運準備,緊急情況下提前調撥。
(五)派出預警響應工作組,實地了解災害風險,檢查指導各項救災準備工作。
(六)向區、區減災委負責人、區減災委成員單位報告或通報預警響應啟動情況。
(七)向社會發布預警響應啟動情況。
災害風險解除或演變為災害后,區減災辦終止預警響應。
四、信息報告和發布
各街道要按照相關要求,做好災情信息收集、匯總、分析、上報和部門間共享工作。
(一)信息報告。
1.對突發性自然災害,街道應在災害發生后分鐘內將本行政區域災情向區應急管理報告;區應急管理局應在災害發生后分鐘內將本行政區域災情和救災工作情況向區和x市應急管理局報告;對造成本區行政區域內xx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房屋大量倒塌、農田大面積受災等嚴重損失的突發性自然災害,區應急管理局應在災害發生后立即上報區人民、x市應急管理局、省應急管理廳和應急管理部。
區委、區對信息報送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2.特別重大、重大自然災害災情穩定前,區應急管理局、街道執行災情小時零報告制度;區應急管理局每天x時之前將截止到前一天時的災情向市應急管理局上報。特別重大、重大災情應隨時報告。
災情穩定后,街道應在x個工作日內核定災情,向區應急管理局報告。區應急管理局接到街道報告后,應在x個工作日內核定災情,向x市應急管理局報告,并將全區匯總數據向區報告。
3.對干旱災害,街道應在旱情初顯、群眾生產和生活受到一定影響時,向區應急管理局初報災情;在旱情發展過程中,至少每xx日續報一次災情,直至災情解除;災情解除后及時核報。
4.加強臺賬管理,建立因災死亡失蹤人口、因災倒塌損壞住房和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救助人口一覽表。街道在災情核定后,要建立因災死亡失蹤人口、倒塌房屋、受災農田面積和需救助人口的花名冊,為恢復重建和開展生活救助提供可靠依據。
5.區要建立健全災情會商制度,區減災委或區應急管理局要定期或不定期組織相關部門召開災情會商會,全面客觀評估、核定災情數據。
(二)信息發布。
信息發布堅持實事求是、及時準確、公開透明的原則。信息發布形式包括授權發布、組織報道、接受記者采訪、舉行新聞發布會等。要主動通過重點新聞網站或網站、政務微博、政務微信、政務客戶端等發布信息。
災情穩定前,區減災委或區應急管理局應當在區統一指揮下,應當及時向社會滾動發布自然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以及自然災害救助工作動態、成效、下一步安排等情況;災情穩定后,應當及時評估、核定災情損失,并按有關規定向社會發布。
災情核定和發布工作,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五、應急響應
根據自然災害的危害程度等因素,區級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響應分為Ⅰ、Ⅱ、Ⅲ、Ⅳ四級。
(一)Ⅰ級響應。
1.響應條件。
在本區行政區域內一次自然災害過程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啟動Ⅰ級響應:
(1)死亡xx人以上;
(2)緊急轉移安置或需緊急生活救助x萬人以上;
(3)倒塌和嚴重損壞房屋間以上,或x戶以上。
2.響應程序。
災害發生后,區減災委辦公室經分析評估,認定災情達到啟動標準,向區減災委提出啟動Ⅰ級響應的建議;區減災委決定啟動Ⅰ級響應。
3.響應措施。
區減災委主任統一組織、領導、協調區級層面自然災害救助工作,指導支持受災街道自然災害救助工作。區減災委各成員單位根據相關預案啟動Ⅰ級響應措施,進入緊急應對狀態,實行小時值班,全力以赴開展災害救助工作。區減災委及其成員單位視情采取以下措施:
(1)召減災委會商會,區減災委各成員單位及有關受災街道參加,對指導支持災區減災救災重大事項作出決定。
(2)區減災委負責人率有關部門赴災區指導自然災害救助工作,或派出工作組赴災區指導自然災害救助工作。
(3)區減災委辦公室及時掌握災情和救災工作動態信息,組織災情會商,按照有關規定統一發布災情,及時發布災區需求。區減災委有關成員單位做好災情、災區需求及救災工作動態等信息共享,每日向區減災委辦公室通報有關情況。
(4)根據受災街道和有關部門對災情的核定情況,區財政局、區應急管理局及時下撥自然災害生活補助資金,并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向省、市相關部門報告災情,請求省市支援。區應急管理局緊急向區商務局下達應急指令,調撥、應急采購生活救助物資,指導、監督基層救災應急措施落實和救災款物發放;交通運輸部門協調指導開展救災物資、人員運輸工作。
(5)區公安分局、消防救援大隊、交警下城大加強災區社會治安、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應急管理,協助組織災區群眾緊急轉移。駐杭部隊、武警、民兵、預備役部隊根據上級指令和區請求,積極投入救災工作;必要時協助區運送、接卸、發放救災物資。駐杭部隊、武警參加地方救災行動,具體按照軍地聯動機制施行。
(6)區發改經信局、區商務局等部門保障市場供應需求和價格穩定。區衛健局組織協調救援裝備、醫用防護和消殺用品、藥品和醫療器械等生產供應工作,及時組織醫療衛生隊伍赴災區協助開展醫療救治、衛生防病和心理援助等工作。區住建局指導災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安全應急評估等工作。區城管局指導災區水利工程險情處置及修復、河道水源應急調度工作。規劃資源下城分局協助上級部門準備災區地理信息數據,組織開展災區現場影像獲取等應急測繪工作,開展災情監測和空間分析,提供應急測繪保障服務。區科技局提供科技方面的綜合咨詢建議,協調適用于災區救援的科技成果支持救災工作。
(7)區委宣傳部組織做好新聞宣傳等相關工作。
(8)區民政局向社會發布接受救災捐贈的公告,組織開展跨區、縣(市)或者全區性救災捐贈活動,指導社會組織、志愿者等社會力量參與災害救助工作。具有募捐資格的社會組織依法開展救災募捐活動,參與救災工作。
(9)災情穩定后,根據區關于災害評估工作的有關部署,區應急管理局、受災街道、區有關部門組織開展災害損失綜合評估工作。區減災委辦公室按有關規定統一發布自然災害損失情況。
(10)區減災委其他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有關工作。
(二)Ⅱ級響應。
1.響應條件
在本區行政區域內,一次自然災害過程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啟動Ⅱ級響應:
(2)死亡x人以上、xx人以下;
(2)緊急轉移安置或需緊急生活救助x萬人以上、x萬人以下;
(3)倒塌和嚴重損壞房屋間以上、間以下;或x戶以上、x戶以下。
2.響應程序
災害發生后,區減災委辦公室經分析評估,認定災情達到啟動標準,向區減災委提出啟動Ⅱ級響應的建議;區減災委副主任決定啟動Ⅱ級響應,并向區減災委主任報告。
3.響應措施
區減災委副主任組織協調區級層面自然災害救助工作,指導支持受災街道自然災害救助工作。區減災委有關成員單位進入緊急應對狀態,實行小時值班,全力以赴開展災害救助工作。區減災委及其成員單位視情采取以下措施:
(1)區減災委副主任主持召開會商會,區減災委成員單位、有關受災街道參加,分析災區形勢,思想匯報范文研究落實對災區的救災支持措施。
(2)派出由區減災委副主任或區應急管理局負責人帶隊、有關部門參加的工作組赴災區慰問受災群眾,核查災情,指導地方開展救災工作。
(3)區減災委辦公室及時掌握災情和救災工作動態信息,組織災情會商,按照有關規定統一發布災情,及時發布災區需求。區減災委有關成員單位做好災情、災區需求及救災工作動態等信息共享,每日向區減災委辦公室通報有關情況。
(4)根據受災街道辦事處申請和有關部門對災情的核定情況,區財政局、區應急管理局及時下撥區級自然災害生活補助資金,并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向市相關部門報告災情,請求市支援。區應急管理局緊急向區商務局下達應急指令,調撥、應急采購生活救助物資,指導、監督基層救災應急措施落實和救災款物發放;交通運輸部門協調指導開展救災物資、人員運輸工作。
(5)區公安分局、消防救援大隊、交警下城大加強災區社會治安、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應急管理,協助組織災區群眾緊急轉移。駐臨部隊、武警、民兵、預備役部隊根據上級指令和區請求,積極投入救災工作;必要時協助區運送、接卸、發放救災物資。駐臨部隊、武警參加地方救災行動,具體按照軍地聯動機制施行。
(6)區衛健局根據需要,及時派出醫療衛生隊伍赴災區協助開展醫療救治、衛生防病和心理援助等工作。規劃資源下城分局協調上級部門,配合準備災區地理信息數據,開展災區現場影像獲取等應急測繪,開展災情監測和空間分析,提供應急測繪保障服務。
(7)區委宣傳部指導做好新聞宣傳等工作。
(8)區民政局指導社會組織、志愿者等社會力量參與災害救助工作。具有募捐資格的社會組織依法開展救災募捐活動,參與救災工作。
(9)災情穩定后,受災街道組織開展災害損失綜合評估工作,及時將評估結果報送區減災委。區減災委辦公室組織核定并按有關規定統一發布自然災害損失情況。
(10)區減災委其他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有關工作。
(三)Ⅲ級響應。
1.響應條件
在本區行政區域內一次自然災害過程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啟動Ⅲ級響應:
(1)死亡x人以上,x人以下;
(2)緊急轉移安置或需緊急生活救助x.x萬人以上、x萬人以下;
(3)倒塌和嚴重損壞房屋間、間以下;或x戶以上、x戶以下。
2.響應程序
災害發生后,區減災委辦公室經分析評估,認定災情達到啟動標準,向區減災委提出啟動Ⅲ級響應的建議;區減災委副主任決定啟動Ⅲ級響應。
3.響應措施
區減災委副主任組織協調區級層面自然災害救助工作。區應急管理局實行小時值班,指導災區開展災害救助工作。區減災委及其成員單位視情采取以下措施:
(1)區減災委辦公室及時組織有關部門及受災街道召開會商會,分析災區形勢,研究落實對災區的救災支持措施。
(2)派出由區應急管理局負責人帶隊、有關部門參加的聯合工作組赴災區慰問受災群眾,核查災情,協助指導災區開展救災工作。
(3)區減災委辦公室及時掌握并按照有關規定統一發布災情和救災工作動態信息。
(4)根據受災街道辦事處申請和有關部門對災情的核定情況,區財政局、區應急管理局及時下撥區級自然災害生活補助資金,并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向市相關部門報告災情,請求市支援。區應急管理局緊急向區商務局下達應急指令,調撥生活救助物資,指導、監督基層救災應急措施落實和救災款物發放;交通運輸部門協調指導開展救災物資、人員運輸工作。
(5)區衛健局指導災區做好醫療救治、衛生防病和心理援助工作。規劃資源下城分局協調上級部門,配合準備災區地理信息數據,開展災區現場影像獲取等應急測繪工作,開展災情監測和空間分析,提供應急測繪保障服務。
(6)區民政局指導社會組織、志愿者等社會力量參與災害救助工作。
(7)災情穩定后,區減災委辦公室指導受災地區評估、核定自然災害損失情況。
(8)區減災委其他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有關工作。
(四)Ⅳ級響應。
1.響應條件
在本區行政區域內一次自然災害過程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啟動Ⅳ級響應:
(1)緊急轉移安置或需緊急生活救助x.x萬人以上、x.x萬人以下;
(2)倒塌和嚴重損壞房屋間以上、間以下;或xx戶以上、x戶以下。
2.響應程序
災害發生后,區減災委辦公室經分析評估,認定災情達到啟動標準,由區減災委辦公室主任決定啟動Ⅳ級響應。
3.響應措施
區減災委辦公室組織協調區級層面自然災害救助工作,區應急管理局實行小時值班,指導災區開展救災工作。區減災委及其成員單位視情采取以下措施:
(1)區減災委辦公室視情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召開會商會,分析災區形勢,落實對災區的救災支持措施。
(2)區減災委辦公室派出工作組赴災區慰問受災群眾,核查災情,協助指導地方開展救災工作。
(3)區減災委辦公室及時掌握災情和救災工作動態信息并按照有關規定統一發布災情。
(4)根據受災街道辦事處申請和有關部門對災情的核定情況,區財政局、區應急管理局及時下撥市級自然災害生活補助資金。區應急管理局緊急向區商務局下達應急指令,調撥生活救助物資,指導、監督基層救災應急措施落實和救災款物發放。
(5)區衛健局按照相關預案做好指導災區做好醫療救治、衛生防病和心理援助等工作。規劃資源下城分局協調上級部門,配合準備災區地理信息數據,開展災區現場影像獲取等應急測繪工作,開展災情監測和空間分析,提供應急測繪保障服務。
(6)區減災委其他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有關工作。
(五)響應條件調整
對災害發生在敏感地區、敏感時間和救助能力相對薄弱的地區等特殊情況,或災害對受災地區經濟社會造成重大影響時,啟動區級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響應的標準可酌情調整。當區災害業務主管部門啟動專項預案等級響應時,區減災委視情啟動相應等級響應。
(六)響應終止
救災應急工作結束后,由區減災委辦公室提出建議,啟動響應的單位決定終止響應,并向區減災委主任報告。
六、災后救助與恢復重建
(一)過渡期生活救助
1.特別重大、重大災害發生后,區減災委辦公室組織有關部門、專家及受災街道評估災區過渡期生活救助需求情況。
2.區財政局、區應急管理局及時撥付過渡期生活救助資金。區應急管理局指導受災街道做好過渡期生活救助的人員核定、資金發放等工作。
3.區應急管理局、區財政局監督檢查災區過渡期生活救助和措施的落實,定期通報災區救助工作情況,過渡期生活救助工作結束后組織績效評估。
(二)冬春救助
自然災害發生后的當年冬季、次年春季,受災街道辦事處為生活困難的受災人員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1.受災街道辦事處應當在每年x月底前統計、評估本行政區域受災人員當年冬季、次年春季的基本生活救助需求,核實救助對象,編制工作臺賬,制定救助工作方案,經本級批準后組織實施,并報區應急管理局備案。社區、街道和區應急管理局逐級匯總冬春救助的基本情況,并報x市應急管理局、省應急管理廳。
2.區或區應急管理局、區財政局根據需要冬春救助的人數及災情嚴重程度,分別向x市人民、x市應急管理局、財政局以及省或省應急管理廳、財政廳申請冬春期間受災群眾生活補助資金。
3.根據街道向區要求下撥救災資金的請示,結合災情評估情況,區應急管理局、區財政局確定冬春救助資金補助方案,及時下撥資金,專項用于幫助解決冬春受災群眾吃飯、穿衣、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難。
4.區應急管理局通過開展救災捐贈、對口支援、采購等方式解決受災群眾的過冬衣被等問題。區發改經信部門和區商務局確保糧食等物資的供應。
(三)倒損住房恢復重建
因災倒損住房恢復重建要尊重群眾意愿,以受災戶自建為主,由街道辦事處負責組織實施。建房資金等通過救助、住房保險理賠、社會互助、鄰里幫工幫料、以工代賑、自行借貸、政策優惠等多種途徑解決。重建規劃和房屋設計要根據災情因地制宜確定方案,科學安排項目選址,合理布局,避開地震斷裂帶、地質災害隱患點、山洪災害易發區、行洪通道等,提高抗災設防能力,確保安全。
1.組織核查災情。災情穩定后,街道立即組織災情核定,建立因災倒損房屋臺賬,并在x日內核定災情和救災工作數據向區應急管理局報告;區應急管理局在接到街道報表后,應在x日內審核、匯總數據,將本區行政區域匯總數據報x市應急管理局。
2.開展災情評估。區應急管理局根據受災街道上報的因災倒損住房核定情況,視情會同相關街道,組織核查、評估小組,并參考其他災害管理部門評估數據,對因災住房倒損情況進行綜合評估。
3.區應急管理局根據受災街道申請倒損住房恢復重建補助資金的請示,結合倒損住房核查、評估結果,按照區倒損住房恢復重建資金補助標準,提出資金補助建議,經區財政局審核后下達資金。
4區住建局負責災后恢復重建的選址規劃,區應急管理局、區住建局要加強對倒損住房恢復重建工作的督促、檢查,視情派出聯合工作組指導災區恢復重建工作,定期通報重建進度,負責倒損住房恢復重建的技術支持和質量監督等工作。其他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重建規劃、選址,制定優惠,支持做好住房重建工作。
5.住房重建工作結束后,區應急管理局和各街道應采取實地調查、抽樣調查等方式,對本地倒損住房恢復重建補助資金管理工作開展績效評估,并將評估結果報x市應急管理局。
七、保障措施
(一)資金保障
區應急管理局、區財政局等部門根據《自然災害救助條例》《x省自然災害生活救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安排區級救災資金預算,并按照救災工作分級負責、救災資金分級負擔、以地方為主的原則,建立完善區、街道救災資金分擔機制,督促街道辦事處加大救災資金投入力度。
1.各街道辦事處應將自然災害救助工作納入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建立健全與自然災害救助需求相適應的資金、物資保障機制,將自然災害救助資金和自然災害救助工作經費納入年度財政預算。
2.區人民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自然災害生活救助成本及地方救災資金安排等因素,適時調整自然災害救助政策和相關補助標準。
(二)物資準備
1.按照合理規劃、資源整合的原則,建設全區救災物資儲備體系,完善救災物資儲備庫的倉儲條件、設施和功能,形成救災物資儲備網絡。自然災害多發、易發的街道應當根據《x省避災安置場所內救災物資儲備標準》以及當地自然災害特點、居民人口數量和分布等情況,建立規模適度、布局合理的救災物資儲備庫(點)。各級儲備庫(點)應儲備必需的救災物資,各類應急避災、疏散場所也應當儲備與安置規模相匹配的救災物資,指定專人保管,嚴防挪用、缺失、損壞和霉變。
2.制訂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合理確定儲備品種和規模;建立健全救災物資采購和儲備制度,每年根據應對重大自然災害的要求儲備必要物資。
3.按照實物儲備和能力儲備相結合的原則,健全應急采購和供貨機制,必要時簽訂救災物資緊急購銷協議。
4.建立健全救災物資應急保障和補償機制。建立健全救災物資緊急調撥和運輸制度。災情發生時,可調用災區鄰近的街道的救災儲備物資。
(三)通信和信息準備
1.加強區級災情管理系統建設,以公用通信網為基礎,建立覆蓋區、街道、社區三級的救災通信網絡,保障信息暢通,確保及時準確掌握自然災害信息。
2.充分利用現有資源、設備,完善災情和數據共享平臺,完善部門間、與社會力量間的災情共享機制。
(四)裝備和設施保障
1.區應當配備齊全救災設備和裝備,建立健全自然災害救助應急指揮技術支撐系統,并為自然災害救助工作提供必要的交通、通信等設備和后勤保障;區級有關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配備救災管理工作必須的設備和裝備。
2各街道辦事處應當根據《x省避災安置場所規劃使用標準》和當地居民人口數量和分布等情況,利用符合建筑質量安全要求的文化禮堂、日間照料中心、敬老院、人防疏散場所、學校、體育場館等公共設施,統籌規劃設立應急避災、疏散場所,并設置明顯標志。要幫助指導社區按照規定建立符合安全要求的避災安置場所,并儲備相應的生活保障類救災物資。自然災害多發、易發地區應規劃建設專用應急避災、疏散場所。
(五)人力資源保障
1.加強自然災害各類專業救援隊伍和災害管理人員隊伍建設,提高自然災害救助能力。培育、發展和引導相關社會組織和志愿者隊伍,鼓勵其在救災工作中發揮積極作用。
2.加強減災救災專家隊伍建設。組織應急、衛健、市場監管、城管、規劃資源、生態環境、交通運輸等方面專家,重點開展災情會商、赴災區現場評估及災害管理的業務咨詢工作。
3.推行災害信息員培訓制度,建立健全覆蓋全區、街道、社區的災害信息員隊伍。社區和相關企事業單位應當設立專職或者災害信息員。
(六)社會動員保障
1.建立健全救災捐贈動員、運行和監督管理機制,規范救災捐贈的組織發動、款物接收、統計、分配、使用、公示反饋等各個環節的工作。
2.完善非災區支援災區、輕災區支援重災區的救助對口支援機制。
3.科學組織、有效引導,充分發揮街道辦事處、社區居民委員會、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和志愿者在災害救助中的作用。
(七)宣傳、培訓和演練
1.組織開展全區性防災減災救災宣傳活動,利用各種媒體宣傳應急法律法規和和災害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保險的常識,組織好“防災減災日”、“國際減災日”等活動,加強防災減災科普宣傳,提高公民防災減災意識和科學防災減災能力。積極推進社區減災活動,推動綜合減災示范社區建設。
2.組織開展災害管理人員和專業緊急救援隊伍、非組織和志愿者的培訓。
3.根據自然災害發生特點,適時在災害多發、易發地區組織應急救災演練,檢驗并提高應急準備、指揮和響應能力。
八、附則
(一)術語解釋
本預案所稱自然災害主要包括干旱、洪澇災害,臺風、風雹、低溫冷凍、高溫、雪、沙塵暴等氣象災害,火山、地震災害,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
本預案中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二)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區應急管理局會同區級有關部門制訂,報區批準后實施。各街道根據本預案,結合本地區實際,修訂本級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并在發布之日xx個工作日內向區應急管理局報備。區減災委辦公室應適時組織開展對各地編制、修訂和演練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情況,以及本預案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預案實施后,由區減災委辦公室適時召集有關部門和專家進行評估,原則上每x—x年修訂一次并報區審核發布。
(三)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區應急管理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