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防災減災的應急預案(精選3篇)
鄉鎮防災減災的應急預案 篇1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切實履行政府應急管理職能,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充分利用新聞媒體及其他各種有效形式,廣泛宣傳和普及應急管理法律、法規、政策和相關防災減災知識,增強公眾的危機防范意識,提高全社會應對突發事件和參與應急管理工作的意識和能力,為范鎮和諧安全穩定創造良好社會環境。
二、活動時間
20xx年5月12日—5月18日。
三、活動主題
關注民生,關愛生命。
四、活動目標
防災減災知識進鄉村、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
五、宣傳內容
(一)宣傳介紹各類突發事件的種類、特點和危害,普及防災減災的基本技能和自救互救的應急常識。
(二)宣傳介紹《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應急管理法律、法規和應急預案的重要內容。
(三)宣傳介紹應對突發事件的有效處置方法、采用的各種應對措施等。
六、活動安排
(一)準備階段(20xx年5月11日前)
1、方案制定。各單位要根據《范鎮“5〃12”防災減災宣傳周活動實施方案》,結合實際擬定本單位實施方案。
2、資料準備。鎮政府應急辦負責準備鎮級宣傳資料、宣傳提綱。并根據宣傳周的`活動安排制作宣傳展板、編印宣傳資料。
(二)實施階段(20xx年5月12日—18日)
1、集中宣傳日活動
(1)時間及地點。5月12日上午,在范鎮集鎮設點集中宣傳。
(2)參加單位。鎮政府辦、鎮政府應急辦、鎮司法所、鎮派出所、鎮林業站、鎮財政所、鎮文化站、郵政所、供電所、農技站、農機站、敬老院、中小學校等。
(3)宣傳形式。采取懸掛宣傳標語、設立宣傳展板、發放宣傳資料、現場咨詢等形式。
(4)具體要求。宣傳活動由鎮政府法制辦、鎮政府應急辦、鎮司法局牽頭,應急辦負責標語制作,司法局負責宣傳點的桌椅提供及擺放;各參與單位負責提供宣傳展板、宣傳資料,并派1名分管領導和1名以上工作人員到宣傳點現場宣傳。
3、自主宣傳活動(20xx年5月12日—18日)
(1)部門組織宣傳。宣傳周期間,鎮政府各部門要結合本行業、本部門、本單位實際,認真組織開展防災減災知識宣傳活動,有條件的單位要在各自辦公場所懸掛宣傳標語橫幅一條。
(2)開展“四進入”宣傳。防災減災知識進鄉村、社區由,防災減災知識進學校活動由鎮教育局負責組織實施;防災減災知識進企業活動由鎮安監辦組織實施。
鄉鎮防災減災的應急預案 篇2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了防止由于強降雨引發的山洪、泥石流、滑坡和干旱給人民群眾帶來的災害,切實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有效防御山洪災害、干旱災害,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避免群死群傷事故的發生,為鎮政府防災、保安、減災決策和山洪搶險,干旱救災提供可靠依據和建立統一、快速、協調、高效的突發洪汛及干旱應急處置機制,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地質災害防治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重慶市防汛抗旱條例》、《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的通知》、《關于修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通知》渝辦等文件精神。
1.3工作原則
始終貫徹安全第一,以防為主,常備不懈,以人為本的方針,采取防、搶相結合。根據我鎮實際情況,貫徹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為主,職責明確、密切配合,反應及時、規范有序,方法得當、措施果斷,干群結合、依靠群眾的原則。1.3.1立足預防,主動防范。把洪澇干旱災害的預防管理放在防災減災工作的中心環節,密切監測雨情、水情、旱情、險情和災情,認真做好各項防范工作。1.3.2分級負責,加強督查。洪澇干旱災害按行政區域實行屬地管理,以各村委會為主進行處置,并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鎮各有關單位積極支持和指導、督促各村的應急處置工作。1.3.3科學調度,保障安全。認真分析洪澇干旱災情的發展和防洪抗旱工程現狀,科學調度,優化配置,保障安全。1.3.4果斷處置,全力搶險。一旦發生重大洪澇干旱災害和水利工程險情,應迅速反應,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組織力量全力搶險救災,盡最大努力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
1.4防汛抗旱的分級
根據汛情和旱情的影響范圍和嚴重程度,我鎮防汛和抗旱,從輕到重依次為藍色、橙色、黃色、紅色等四個預警級別。與此相對應,應急響應也分為Ⅳ級應急響應、Ⅲ級應急響應、Ⅱ級應急響應和Ⅰ級應急響應等四個應急響應等級。
1.4.1暴雨藍色預警信號(一般),同時發布防汛Ⅳ級應急響應預警標準。根據氣象部門發布的雨量監測數據,12小時內降雨量將達到50毫米以上,或者已達到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續;晴天連晴高溫15天,氣溫在300C及以上的汛情或旱情。
1.4.2暴雨黃色預警信號(較大),同時發布防汛Ⅲ級應急響應預警標準。根據氣象部門發布的雨量監測數據,6小時內降雨量將達到50毫米以上,或者已達到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續;晴天連晴高溫15-30天,氣溫在350C及以上的汛情或旱情。
1.4.3暴雨橙色預警信號(嚴重),同時發布防汛Ⅱ級應急響應預警標準。根據氣象部門發布的雨量監測數據,3小時內降雨量將達到50毫米以上,或者已達到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續;晴天連晴高溫30-50天,氣溫在350C及以上的汛情或旱情。
1.4.4暴雨紅色預警信號(特別嚴重),同時發布防汛Ⅰ級應急響應預警標準。根據氣象部門發布的雨量監測數據,3小時內降雨量將達到100毫米以上,或者已達到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續;晴天連晴高溫50天以上,氣溫在350C及以上的汛情或旱情。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防汛抗旱指揮部成立興隆鎮防汛抗旱指揮部,由鎮長任總指揮,分管副鎮長、鎮政法書記任副總指揮,其他分管行政工作的副職領導和鎮黨政辦、農業服務中心、社事辦、綜治辦、司法所、財政所、城建辦、文化服務中心、社保所、國土所、派出所、電管站、中(小)學、衛生院、獸醫站、村委會等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防汛抗旱領導機構。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在農業服務中心,由分管領導兼任辦公室主任,組織快速高效應急救援隊伍,負責日常工作。
2. 2指揮部職責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區、區防汛抗旱的法律、法規、政策,及時掌握全鎮水情、旱情;組織實施抗洪搶險及抗旱減災措施,制定鎮防汛抗旱方案;組織全鎮的防汛抗旱工作;對全鎮水利設施實行統一調控和調度;組織對河流、水利工程的.防洪安全管理。
2. 3成員單位職責及責任人
2.3.1其他分管行政工作的副職領導:負責各自工作板塊的調配,積極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2.3.2黨政辦;負責信息收集、傳達,組織協調各部門或單位防汛抗旱工作。
2.3.3農業服務中心: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鎮防汛抗旱工作;組織、指導全鎮防洪排澇、抗旱工程的建設和水毀水利工程的修復;負責水情和旱情的監測預報及全鎮防汛抗旱指揮系統工程建設;保障農村居民安全飲水;指導農業防汛抗旱和災后農業救災、生產恢復及農業系統的防洪安全;負責災后恢復農業生產和抗旱所需種子、化肥、農藥等物資的組織供應與技術指導;協調防汛木材的供應,組織做好林區防汛管理工作及環保工作;指導防汛抗旱和災后畜牧業救災、生產恢復及養殖系統的防洪安全;負責災后恢復畜牧業生產和抗旱所需種苗、飼料等物資的組織供應與技術指導;組織獸醫開展牲畜防病治病,預防和控制疫情的發生和流行。
2.3.4社事辦:組織、協調災后救助工作;核查災情,發布災情及救災工作情況,及時向鎮防汛抗旱指揮部提供災情信息;管理、分配救災款物并監督檢查使用;組織、指導和開展救災捐贈等工作。
2.3.5應急辦:負責出現汛情、旱情的應急搶險工作,維護社會穩定和防汛抗旱部門、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與監督,督促安全隱患排查與整改,事故調查與處理。
2.3.6司法所:負責法律、法規、政策宣傳與解釋,向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
2.3.7財政辦:組織實施全鎮防汛抗旱經費預算;根據有關部門和村鎮提出的申請,會同鎮防辦在年度預算內審核下撥防汛抗旱經費,并監督使用。
2.3.8規建辦:保障因汛情所造成的水毀道路的及時修復,確保道路暢通。
2.3.9文化服務中心:正確把握全鎮防汛抗旱宣傳工作導向,協助、指導新聞宣傳單位做好防汛抗旱新聞報道工作。
2.3.10社保所:負責聯絡各成員單位,做好協調,上報及信息工作。
2.3.11國土所:指導并監督全鎮地質災害群測群防體系的建設與運行;組織對山體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質災害的勘察、監測、防治。
2.3.12鎮派出所:依法打擊造謠惑眾和盜竊、哄搶防汛抗旱物資以及破壞防汛抗旱設施的違法犯罪行為;處置因防汛抗旱引發的群眾性治安事件;協助組織群眾從危險地區安全撤離和轉移。
2.3.13電管站:負責本單位所轄區內的線路巡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處理。
2.3.14衛生院:負責水、旱災區疾病預防控制和醫療救援工作;及時向鎮防指提供水、旱災區疫情和防治信息;組織醫療衛生單位和醫療衛生人員開展防病治病,預防和控制疫情的發生和流行。
2.3.15中、小學:負責學校防汛抗旱工作,防止洪澇災害,搞好學生的安全教育培訓,發生險情組織學生安全撤離。
2.3.16村委會:負責本轄區的防汛抗旱工作,對所涉及的范圍目標要制定詳實的防汛抗旱預案,在汛期要加強巡查,及時排查出險情進行整改;遇到重大險情按照預案,要即時處理和即時上報,確保人員生命安全。所有成員單位的一把手為第一責任人,具體負責人員為直接責任人。責任人要加強巡查力度,并將檢查情況每月30日前報鎮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電話:)。
3.應急預防和預警機制
3.1山洪災害預警建立山洪災害易發區專業監測與群測群防相結合的監測體系,嚴格實行一崗雙責,各村和鎮屬各部門要落實觀測措施和汛期值班巡邏制度,一旦發現危險征兆,立即向周邊群眾報警,并報鎮防汛抗旱指揮部。
3.2干旱災害預警鎮防汛抗旱指揮部針對干旱災害的成因、特點,因地制宜,落實預警措施。建立健全旱情監測網絡和干旱災害統計,隨時掌握旱情災情,并預測干旱發展趨勢,根據不同干旱等級,提出相應對策,為抗旱指揮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3.3防汛災害預警
3.3.1Ⅳ級(一般)應急響應
Ⅳ級(一般),鎮政府及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做好防暴雨準備工作,學校、幼兒園采取適當措施,保證學生和幼兒安全,要及時檢查城鄉排水系統,對農村水利基礎設施、房屋、地質等進行安全隱患排查,做好排澇準備。
3.3.2Ⅲ級(較大)應急響應
Ⅲ級(較大),交通管理部門要做好強降雨路段交通管制或引導工作,要切斷低洼地帶有危險的室外電源,暫停在空曠地方的戶外作業,轉移危險地帶人員和危房居民到安全場所避雨,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農村水利基礎設施、危房和地質滑坡地帶設置安全警戒標識,充分做好排澇工作。
3.3.3Ⅱ級(重大)應急響應
Ⅱ級(重大),切斷有危險的室外電源,暫停戶外作業,對處于危險地帶的單位應當停課、停業,采取專門措施保護已到校學生、幼兒和其他上班人員的安全,在做好排澇同時要注意防范可能引發的山洪、滑坡、泥石流、農村水利基礎設施垮塌等災害。
3.3.4Ⅰ級(特別重大)應急響應
Ⅰ級(特別重大),應急隊伍由30人組成,其具體人員名單及其職務、職責見附表,鎮政府及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做好防暴雨應急和搶險工作,要停止集會、停課、停業,做好各類突發性災害的全面防范和危險區人員的撤離工作。如遇旱災要及時組織人員和物資進行救援。
4.預警
4.1鎮人民政府根據專業監測機構或有關部門報告,經實地了解情況后,按照汛情或旱情可能發生、發展的趨勢和危害程度,經報請區人民政府同意后,可以發布預警信息。
4.2根據汛情或旱情的等級、緊急程度和嚴重性,預警發布級別分為4級,從輕到重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表示,分別代表可能發生Ⅳ級(一般)、Ⅲ級(較大)、Ⅱ級(重大)和Ⅰ級(特別重大)4個級別的汛情或旱情。
4.3預警信息的內容包括汛情或旱情的名稱、預警級別、預警區域或場所、預警起止時間、影響估計及應對措施、發布機關等。
4.4預警信息發布后,需要變更預警內容的,應當及時發布變更公告。
4.5汛情或旱情由鎮宣傳部門統一發布。汛情或旱情預警公告的發布可以使用廣播、閉路、通訊網絡、警報器、約定警報信號和組織人員逐戶逐人通知等方式,對精神病人等特殊人群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和警報盲區應當采取有針對性的公告方式。
5.應急搶險救援
5.1信息報送
鎮防汛抗旱指揮部是受理各村(居)、單位報告和向上級報告汛情或旱情的責任主體。報告內容包括:發生時間、地點、范圍、程度,隱患,采取的措施,請求支援幫助解決的問題等。汛情或旱情的報告要做到快速、準確,后續情況報告要做到系統、全面。
5.2先期處置
發生或即將發生汛情或旱情的信息得到核實后,在尚未確定汛情或旱情級別之前,由事發地村(居)干部在事發后30分鐘內趕赴現場進行先期處置,先期處置可采取以下應急措施:
5.2.1實施緊急疏散和救援行動,組織群眾開展自救互救。
5.2.2緊急調配轄區內的應急資源用于應急處置。
5.2.3實施動態監測,進一步調查核實情況。
5.2.4其他必要的先期處置措施。
在采取以上措施的同時,要對事件的性質、類別、危害程度、影響范圍等因素進行初步分析評估,在事發后1小時內向鎮防汛抗旱指揮部報告。
5.3啟動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在鎮防汛抗旱指揮部接到事發地村(居)先期處置人員的報告后1小時內,根據汛情或旱情危害程度、影響范圍等確定汛情或旱情的級別,由鎮防汛抗旱指揮部啟動應急預案,按照級次采取應急措施,開展應急處置工作。應急隊伍在鎮防汛抗旱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發揚不怕苦、不怕累、連續作戰的優良傳統和高尚品質,及時、有序地開展搶險救災,疏散群眾、醫療救護、衛生防疫等應急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損失,維護國家利益,確保社會穩定。
5.4應急結束
鎮防汛抗旱指揮部確認汛情或旱情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經消除后,鎮防汛抗旱指揮部在得到指揮長的撤離指令后,統籌安排,撤離應急隊伍,解除預警和應急措施,轉入正常工作軌道。
6.后期處置
6.1善后工作
鎮防汛抗旱指揮部要積極組織人力、物力、財力,做好汛情或旱情的現場清理,致傷、致殘、死亡人員的補助和撫恤,受災群眾的生活保障,災后重建等工作,確保受災群眾的正常生活和社會穩定。
6.2總結
鎮防汛抗旱指揮部負責對汛情或旱情進行及時的總結,總結經驗教訓,形成書面材料報鎮防汛抗旱指揮部,由鎮按要求報送上級政府和有關部門。
7.獎懲
7.1表彰獎勵
在處理汛情或旱情中信息準確、預警及時、預案周密、處置有力、措施得當、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
7.2責任追究
在處理汛情或旱情中玩忽職守、麻痹大意、隱瞞實情、措施不當、工作不力、造成惡劣影響或嚴重后果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鄉鎮防災減災的應急預案 篇3
一、目的
為做好水災的防范和處置,保證抗洪搶險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減少水災帶來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水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鄉實際,制定本預案。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鄉范圍內水、地質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包括山洪、山體滑坡、泥石流、潰堤(壩)、河道堵塞、危房倒塌、學校和集鄉防洪危機等自然災害。
三、工作目標及基本原則
(一)工作目標
堅持以人為本,努力減少人員傷亡,減輕國家和人民群眾財產損失,保障人民群眾基本生活用水,維護社會穩定,盡力做到不倒一壩,不潰一堤,不損一房,不死一人。
(二)基本原則
1、立足預防,主動防范。把洪澇災害的預防管理放在防災減災工作的中心環節,密切監測雨量、水利、險情和災情,認真做好各項防范工作。
2、分級負責,加強督查。洪澇災害按行政區域實行屬地管理,以各村委會為主進行處置,并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鄉各有關單位積極支持和指導、督促各村的應急處置工作。
3、科學調度,保障安全。認真分析洪澇災情的發展和防洪工程現狀,科學調度,優化配置,保障安全。
4、果斷處置,全力搶險。一旦發生重大洪澇災害、地質災害和水利工程險情,應迅速反應,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組織力量全力搶險救災,盡最大努力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
四、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一)指揮部
鄉成立山洪災害指揮部,由鄉長任總指揮,分管副鄉長任第一副總指揮,班子成員任副總指揮,鄉各部門成員、小學、衛生院、村委會等負責人為成員;本部下設辦公室,由分管領導兼任辦公室主任,組織快速高效應急救援隊伍,負責日常工作。
(二)指揮部職責
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市、區防汛的法律、法規、政策,及時掌握全鄉水情、旱情;組織實施抗洪搶險措施,
制定鄉山洪災害方案;組織全鄉的山洪災害、山洪災害工作;對全鄉水利設施實施統一調控和調度;組織對河流、水利工程的防洪安全管理。
(三)成員單位職責及責任人
由鄉防指組織成立轉移安置組、衛生救護組、學校安全組、治安保衛組,實施安置保障。
1、黨政辦負責聯絡各成員單位,做好協調,上報及信息工作。
2、綜治辦負責出現山洪災害的社會綜合治理工作,維護社會穩定。
3、鄉司法所負責法律、法規、政策宣傳與解釋,向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
4、鄉派出所依法打擊造謠惑眾和盜竊、哄搶山洪災害物資以及破壞防汛抗旱設施的違法犯罪行為;處置因山洪災害引發的群眾性治安事件;協助組織群眾從危險地區安全撤離和轉移。
5、民生辦組織、協調災后救助工作;核查災情,發布災情及救災工作情況,及時向鄉指揮部提供災情信息管理、分配救災款物并監督檢查使用;組織、指導和開展救災捐贈等工作。
6、財政所組織實施全鄉山洪災害經費預算;根據有關部門和村鄉提出的申請,會同鄉防辦在年度預算內審核下撥山洪災害經費,并監督使用。
7、衛生院負責山洪災害區疾病預防控制和醫療救援工作及時向鄉防指提供山洪災害受傷人員;組織醫療衛生和流行。
8、小學負責學校山洪災害工作,防止山洪災害,做好學生的安全教育培訓、開展實戰演練,發生險情組織學生安全撤離。
9、村委會負責本轄區的山洪災害工作,對所涉及的范圍目標要制定詳實的山洪災害預案,在汛期要加強巡查,及時排查出險情進行整改遇到重大險情按照預案邊處理,邊及時上報,確保人員生命安全。
所有成員單位的一把手為第一責任人,具體負責人員為直接責任人。責任人要加強巡查力度,并將檢查情況每日14時前報鄉山洪災害指揮部辦公室。
五、預防和預警機制
(一)山洪災害預警
建立山洪災害易發區專業監測與群測群防相結合的監測體系,落實觀測措施和汛期值班巡邏制度,一旦發現危險征兆,立即向周邊群眾報警,并報鄉山洪災害指揮部。
六、應急響應
(一)應急響應行動
1、鄉防指指揮長主持鄉防指成員會商,宣布進入緊急防汛期,啟動本應急預案,作出相應工作部署,并將情況上報區防指及相關領導,派工作組赴一線指導防洪工作;同時密切監視汛情的'發展變化,做好汛情預測預報,由鄉防指副組長帶班,加強防汛值班,及時發布汛情通報及防汛措施;鄉防指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有關工作;鄉防辦隨時將情況上報區防指。
2、受災村村委會的主要領導應根據鄉防指指今及時動員、部署本村防汛工作,服從鄉防指的統一調度;根據預案轉移危險地區群眾,加強防守巡查,及時控制險情。
3、以屬地為主的原則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及時組織防汛工作;鄉防汛指揮機構及成員單位負責人,應按照職責到分管的區域組織指揮防汛工作,或駐點具體幫助受災區做好防汛和抗災救災工作。
(二)應急響應措施
當發生汛情災害后,鄉防指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及時趕赴現場,加強觀測,采取應急措施,防止災害形勢進一步惡化。當汛情災害形勢嚴峻時,對是否緊急轉移群眾作出決策,
如需轉移時,應按預案組織人員安全撤離。發生汛情災害后,若導致人員傷亡或失蹤,應立即組織人員或搶險突擊隊緊急搶險,并及時做好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