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方案(精選17篇)
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方案 篇1
為有效應對公共突發事件,最大程度的預防和減少突發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失,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安全和社會穩定,按照市、區應急辦工作部署,結合本街實際,制定此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突發事件應對法》為依據,深化基層應急管理為核心,以提高基層應急處置能力為主線,強化源頭預防,注重完善體制機制整體提升。按照市、區應急辦的要求,全力做好應對突發事件的工作,最大限度減少各類事件造成的損失。
二、成立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領導組和辦公室。
做到健全組織、明確職責。遵循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分級管理,快速反映,依法規范,依靠科學的原則。
三、組織機構:
成立街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為。副組長為。
成立應急處理辦公室,由合負責,成員為、。負責日常工作,遇有重大突發事件、公共事件,在及時處置的同時向上級報告,履行值守應急、信息匯總和綜合協調。
下設6個組:
1、預測與預警組。
(1)組長:街辦事處副主任。
(2)成員:街綜治辦主任、街民政科科長。
(3)職責:
①通過各種網絡收集和預測分析可能引發的特大、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
②保證網絡的暢通和隊伍建設,做好日常監控,預測預報工作。
③對有苗頭的事件,在做好處置的同時,及時將信息上報街應急領導組。
2、應急搶險組。
(1)組長:武裝部部長。
(2)副組長:派出所所長。
(3)成員:街居民科科長、街城管科科長、街勞動和社會保障中心主任。
(4)職責:
①當確認突發公共事件即將發生或已經發生時,在及時通報街應急領導組的同時,立即趕赴現場組織實施。
②做好事發地點治安秩序、交通保障、人員疏散、群眾安置等各項工作,盡可能地防止事態的擴大。
③在現場的統一指揮下,積極參與調動有關人員,按分工和要求相互配合、密切合作、共同做好救援處置工作。
④做好事前事后地情況收集和文字報告。
3、應急保障組。
(1)組長:街辦事處副主任。
(2)成員:街財務科科長、街辦公室主任、街招商辦主任、西北角醫院院長。
(3)職責:
①根據街應急領導組的要求確實做好突發事件的人力、財力、物力等保障措施工作。
②做好專項業務隊伍建設和人員保障,在突發事件中發揮主導作用,配合相關部門共同做好應急搶險和救援救災工作。
③儲備和管理搶險器材、物資、藥品、食品等,確保受災居民在緊急情況下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處、有病能得到及時醫治。
4、善后災民安置組。
(1)組長:街辦事處副主任。
(2)副組長:街服務大廳分管主任。
(3)成員:街居民科科長。
(4)職責:
①在街應急領導組統一領導下,積極扎實做好善后處置保障工作,確保安全。
②做好災民所需物資、場地、住所的安置和生活救助,并對疫情監控,食品、飲用水、物質的監管,確保群眾的基本生活,杜絕疫情發生。
③充分調動社會力量,發動群眾自建自救,社區居委會積極主動參與,建立完善救助制度并做好各方面工作的監控管理,確保群眾的生活穩定。
5、宣傳組。
(1)組長:街黨工委副書記。
(2)成員:街宣傳科副科長、街團委負責人。
(3)職責:
①加強日常的公共宣傳教育,利用社區櫥窗板報、黨員學習日、樓門棟長會等多種形式宣傳群眾,做好在突發公共事件中群眾有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等知識和技能,達到人人皆知。
②一旦發生突發事件,應利用各種宣傳工具,向群眾宣傳事件的情況和采取的方針政策,消除群眾恐懼心理,正確引導群眾自救互救方法和避難場所,及時報道事件的有效手段和先進事跡,保障社會穩定。
③加強信息的報送和報道工作,做到上情下達、下情上報,綜合各方面的工作信息和疫情報告,為領導組決策,提供廣泛準確的情況,為避免事態的擴大化提出有力的依據和信息。
6、監督組。
(1)成員:街組織科科長、街紀工委專職委、街人大辦公室主任。
(2)職責:監督管理工作,貫徹應急突發公共事件工作的始終,做到日常和特情相結合,對在應急突發公共事件工作中,發生違法違紀的人和事,要堅決處置,對涉及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工作要求:
1、統一思想,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對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抓落實,決不能掉以輕心、麻痹大意。
2、落實責任,每個責任部門、責任人都要服從命令,聽從指揮,明確各自的職責,認清責任,決不能疏忽懈怠。
3、做好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監控工作,建立快速、安全、保密性強的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信息平臺,不斷提高群眾的防范意識和災害防救技能,力爭把事件控制在萌芽狀態。
4、加強信息的報送和報道工作,做到上情下達,下達上報,綜合各方面的信息為領導小組決策提供廣泛準確的情況依據,為避免事態的擴大化提出有力的依據和信息。
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方案 篇2
1總則
1.1目的
為了保證在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我市各級財政部門能及時提供政策支持和資金保障,保障各項處置工作順利開展,維護經濟社會穩定,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等法律法規和財政部關于印發《財政應急保障預案》的通知(財預[20xx]328號)精神,特制定本預案。
1.2工作原則
1.2.1集中領導,統一指揮。在市委、市政府和地方各級黨委、政府的領導下,針對突發公共事件的發生,分級成立財政應急保障工作指揮機構,統一指揮財政應急保障工作。
1.2.2分級負責,協調配合。各級財政部門應按照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統一部署和財政管理體制規定,落實各自的應急保障責任,并與各相關部門相互支持、協調聯動,切實保障應急保障工作的正常進行。
1.2.3反應及時,保障有力。堅持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加強預警監測和前瞻性研究。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財政部門應按統一部署,立即啟動應急保障預案,確保各項處置工作及時、有序開展。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啟動后的財政應急保障事項。
2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
2.1市本級
2.1.1市財政局作為全市突發公共事件財政應急保障綜合協調主管部門,負責及時了解突發公共事件進展情況,加強與市級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研究提出財政應急保障政策措施建議并組織落實。
2.1.2市財政局(地稅局)成立突發公共事件財政資金應急保障協調小組,由局長負責。成員單位包括辦公室、預算科、基建財務科、資金管理科、綜合行事科、農業財務科、企業財務科、財政監督科、政府采購辦、會計核算中心及稅務有關科室等。局外聯系單位包括市人大財經委、市政府辦公室、市發展和改革局、人民銀行××市支行、市國稅局及其他相關部門。
2.1.3市財政局應急保障協調小組的日常工作由預算科承擔。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各有關科室根據局領導部署,立即啟動應急保障協調小組,在職責范圍內具體執行規定的任務。
2.2鄉鎮(街道、開發區)
各鄉鎮(街道、開發區)財政部門的應急指揮機構,比照市財政局應急指揮機構的組成、職責,結合本地實際情況設定,市財政局給予必要的指導和幫助。
3預警監測和報告
3.1預警監測
市財政局應實現與市級各部門應急監測預警和指揮調度系統的有效銜接,綜合分析、科學判斷監測數據和動態信息,加強應急保障措施和決策機制的超前研究,提高處置效率。
3.2報告
3.2.1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需要市財政給予應急保障的,相關市級部門或鄉鎮(街道、開發區)人民政府(辦事處、管委會)應及時向市財政局報告。
3.2.2報告內容應包括:事件的基本情況,包括發生時間、地點、原因、影響程度和損失程度;已采取的主要措施、事態發展預測及控制程度;相關的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啟動情況,需要市財政解決的突出問題等。
3.2.3報告一般應為紙質文件。緊急情況下也可先電話報告,隨后報送紙質報告。
3.2.4局內處理程序:報告由局辦公室承接,局辦公室接到報告后,立即按局內職責分工,通知到相關科室負責人或財政應急保障政策協調小組聯絡員。如相關業務科室首先接到報告,可以先行處理,再通知局辦公室。(局辦公室聯系電話:、)
4應急響應
4.1響應程序
4.1.1市財政局主管科室接到相關的市級部門或鄉鎮(街道、開發區)人民政府(辦事處、管委會)報告后,立即著手進行信息收集等基礎工作,對事件進行初步評價和判斷,研究提出具體建議,會預算科后報局領導。
4.1.2市財政局領導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成立突發公共事件財政資金應急保障協調小組,啟動本預案。
4.2啟動標準
4.2.l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突發公共事件分為全局性和局部性兩類。
4.2.2對造成全局性影響的突發公共事件,可同時采取財政收入政策、財政支出政策、資金快速撥付等應急保障措施;對造成局部性影響的突發公共事件,可只采取部分財政支出政策或資金快速撥付等應急保障措施。
4.2.3相關市級部門或鄉鎮(街道、開發區)人民政府(辦事處、管委會)根據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實際情況,提出需要市財政應急保障的事項。市財政局研究提出應急保障措施建議,按規定程序報批。緊急情況下,市財政局可根據市領導的指示精神,先采取安排支出或撥付資金等措施,再按程序補辦相關手續。
4.3財政收入政策
4.3.l對受突發公共事件影響較大的行業、企業和個人,市財政局會同市級稅務部門,及時研究提出稅收優惠政策建議,按規定權限和程序報批。
4.3.2對受突發公共事件影響較大的行業和企業,市財政局應及時會同有關部門擬定臨時性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減免政策建議,并按規定權限和程序報批。其中,屬于中央或省批準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和政府性基金,由市財政部門會同有關市級部門報告中央或省有關部門,提出減免政策建議。
4.3.3稅收、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優惠(減免)政策到期后,突發公共事件對相關行業、企業和個人的影響仍然較大的,按原審批程序報經批準后,可適當延長優惠(減免)政策期限。
4.3.4因執行稅收、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優惠(減免)政策而減少的.財政收入,原則上按照現行財政體制由同級財政負擔。
4.4財政支出政策
4.4.1對受突發公共事件影響較大的行業、企業、單位、個人以及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機構,市財政局應會同有關部門及時提出財政支出政策建議,報市政府審批。鄉鎮(街道、開發區)財政部門根據財政支出政策,結合各自實際情況,及時提出當地財政支出政策建議,報本級政府審批。
4.4.2財政支出政策包括:對受突發公共事件影響較大的行業、企業、單位、個人的損失,由相關責任人給予補償,沒有直接責任人或責任人無力承擔的,政府可根據情況給予適當救助和支持;在一定時期內對受突發公共事件影響較大的行業、企業流動資金貸款給予貼息;對處置突發公共事件工作給予經費支持;其他財政支出政策。
4.4.3處置突發公共事件需財政負擔的經費,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級負擔。屬于市級政府事權的,經費由市級財政負擔;屬于鄉鎮(街道、開發區)事權的,經費由鄉鎮(街道、開發區)財政負擔。對受突發公共事件影響較大和財政困難的鄉鎮(街道、開發區),市財政適當給予幫助和支持。
4.4.4軍隊、武警應地方政府請求,支援地方處置突發公共事件所需經費,由當地政府負擔。
4.4.5處置突發公共事件所需財政負擔的經費,已在年度預算中專項安排且項目確定的,財政部門應及時撥付資金;需要由部門預算進行調劑的,財政部門在保證人員工資和必要支出外,可要求各預算單位調整部門預算的支出結構。部門預算調劑工作應按照規定程序辦理。
4.4.6年度預算安排和調劑不能滿足處置突發公共事件工作需要時,財政部門可提出動支預備費、超收使用安排等方案,報同級政府批準后,及時追加相關部門的預算和對困難地區的補助。緊急情況下,財政部門可根據同級政府的指示,先安排資金,再按程序補辦相關手續。
4.5預算調整
突發公共事件對財政經濟影響特別嚴重、年度預算難以平衡時,各級財政部門可提出壓縮財政支出,以及調整財政預算的方案,并按規定程序報批。
4.6資金撥付
4.6.l各級財政安排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資金,按照“特事特辦、急事急辦”原則撥款。
4.6.2對同級主管部門的撥款,應在接到撥款申請后一個工作日內辦理完審核和撥款手續。
4.6.3對下級財政的資金撥付和調度,原則上應在一個工作日內辦理完審核、撥款和調度手續。
4.6.4緊急情況下,市財政局可根據市委、市政府的指示,先辦理撥款,再補辦相關手續。
5后期處置
5.1監督檢查
5.1.1各級財政部門應加強對突發公共事件財政應急保障資金的管理和監督,保證專款專用,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
5.1.2突發公共事件財政應急保障資金的使用,應接受審計部門監督、檢查。
5.1.3對于突發公共事件財政應急保障資金管理和使用中的違法、違紀行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處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2總結評估
5.2.1突發公共事件處置結束后,各級財政部門應及時對突發公共事件財政應急保障資金進行清算,對資金使用進行績效評價。
5.2.2各鄉鎮(街道、開發區)財政部門應按照市財政局的要求,及時將本地區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財政收入政策、財政支出政策、資金撥付情況等報市財政局。市財政局及時對應急響應過程、應急措施的效果等進行綜合評估。
5.3信息發布
突發公共事件財政資金應急保障措施及實施情況等信息的發布,堅持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的原則,具體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6附則
6.1預案管理與更新
6.1.1本預案依據有關法律規章要求和應急工作實際需要,對相關內容進行動態管理,不斷充實、完善和提高。每一次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或者經一定年限,由市財政局組織一次評審,補充、修訂和調整相關內容,在征求相關部門意見并經局長辦公會議討論同意,并報市政府審查批準后實行。
6.1.2各鄉鎮(街道、開發區)財政部門可以根據本預案并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制定本地區突發公共事件財政應急保障預案或實施細則,并報市財政局備案。
6.2制定與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市財政局制定并負責解釋。
6.3預案生效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方案 篇3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有效預防和處置突發公共事件,保證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及時提供財政政策和資金支持,保障公民的生命和財政安全,維護經濟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云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臨滄市《突發公共事件財政應急保障預案》,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1、3、1本預案適用于我縣行政區劃內突發公共事件的預防和處置,以及發生在外縣區域或境外對我縣可能造成影響的突發公共事件的預防和處置的財政應急保障。
1、3、2本預案所稱突發公共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重大財政損失、生態環境破壞和嚴重社會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緊急事件。包括自然災害、事故災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突發社會安全事件等各類涉及公共安全的事件。
1、3、3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的性質和影響程度,將突發公共事件分為四級。具體分類標準按《云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相關專項預案的分級標準執行。
1、4工作原則
1、4、1縣鄉兩級財政應急保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理工作,應當貫徹預防為主,以人為本,常備不懈的方針,遵循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協調配合、反應及時、措施果斷、保障有力的原則。
1、4、2突發公共事件財政應急保障措施,包括財政收入政策、財政支出政策、資金快速撥付辦法等方面。根據突發公共事件造成的影響程度,確定采取相應的財政應急保障措施。對造成全局性影響的突發公共事件,可同時采取財政收入政策、財政支出政策、資金快速撥付辦法;對造成局部性影響的突發公共事件,可采取財政收支政策或資金快速撥付辦法。
1、4、3加強應急保障措施和決策機制的超前研究,提高處置效率。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應急機構及職責
2、1、1領導機構
在云縣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以下簡稱應急委)的領導下,設立云縣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財政應急保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負責統一領導、組織、安排全縣突發公共事件財政應急保障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分管財政的副縣長擔任,副組長由與分管發生突發公共事件對應的主管部門的副縣長、政府辦公室主任、聯系財政的副主任和縣財政局局長擔任,成員由縣財政局、縣發展局、縣國稅局、地稅局、人民銀行云縣支行、縣審計局、縣監察局和突發公共事件相應主管部門的主要領導組成。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是:在縣應急委的.領導下,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應急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隨著縣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啟動,相應決定啟動和實施縣級財政保障預案,并組織領導財政應急保障工作。
2、1、2日常工作機構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辦公室),負責綜合協調財政應急保障工作,辦公室設在縣財政局,辦公室主任由縣財政局局長兼任,成員由縣財政、發展改革局、國稅、地稅、人民銀行云縣支行、審計、監察和突發公共事件相應主管部門的有關負責人組成。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根據縣應急委和領導小組的要求,認真研究應急資金保障措施和相關財政政策,并組織實施;及時安排、撥付財政應急資金,確保落實到位;做好相關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應急資金使用安全、高效。
2、2組織體系與應急聯動機制
2、2、1領導小組決定啟動本級財政應急保障預案后,各成員單位立即按照各自的職責,快速反應,溝通信息,密切配合,按以下分工及時開展工作。
(1)資金保障組
由縣財政局、發展改革局、人民銀行云縣支行、突發公共事件相應的主管部門組成,負責安全和籌措應急保障資金;緊急調撥資金并落實到位;安排對征用的設備、物資和場地等進行補償的資金;向上級財政提出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資金補助申請。
(2)政策擬定
由縣財政、發改局、國稅、地稅、人民銀行云縣支行、突發公共事件相應的主管部門組成,負責根據突發公共事件造成的影響,對受其影響較大的行業、企業、單位和個人以及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機構,在財權范圍內研究地方財政收入和支出政策的調整,并組織落實;對影響較大的突發公共事件,報請縣政府或市政府作相應的政策調整。
(3)監督檢查組
由縣財政、審計、監察、突發公共事件相應的主管部門組成,負責對財政應急保障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保證專款專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2、2、2各成員單位處理突發公共事件財政應急保障工作的內部運作流程由各單位另行制定。
2、2、3各鄉鎮人民政府應在縣人民政府應急預案框架下設置相應的財政應急保障組織指揮體系,并明確各自的職責。
3、應急準備
3、1為了維護經濟社會穩定,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保證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及時提供財政政策和資金支持,各級財政保障應急機構在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啟動后,及時協調各相關部門,籌集與應急工作相適宜的應急資金,提供相關的政策支持。
3、2應急資金的來源
3、2、1設置應急專項經費。按照《預算法》的規定,在當年的預算編制中,按本級政府預算支出額的1%至3%設置的預備費,優先用于處置當年預算執行中的突發公共事件。
3、2、2年度預算調整。在必要時,財政部門在保證人員工資和必要支出的前提下,協調預算單位調整優化預算支出結構,優先保證應急支出。
3、2、3申請上級補助。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發生時,財政部門和相關部門要積極向上級財政部門和對口管理部門申請,獲得資金支持。
3、2、4社會捐助資金。社會各界對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捐助資金應該用于處置突發公共事件。捐助者有捐助意愿的,嚴格按捐助者意愿安排;捐助者無捐助意愿的,由接收捐助的同級民政、財政部門提出初步意見,報政府批準后統一安排。
3、2、5其他資金來源。必要時,突發事件相關單位和主管部門要優先動用責任人和保險公司賠款、歷年結余、臨時貸款和其他單位自有資金參與突發公共事件的處置。
4、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程序
4、1、1縣內發生突發公共事件:由縣鄉兩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根據本預案的規定分級響應。
(1)發生一般(iv級)突發公共事件,由縣(鄉)人民政府啟動本級預案負責處理,縣(鄉)財政應急保障預案隨之啟動。縣財政應急保障指揮機構可根據工作需要對鄉鎮的處理突發公共事件財政應急保障工作進行指導和幫助。
(2)發生較大(iii)突發公共事件,經縣應急委批準啟動縣級突發公共事件預案時,縣突發公共事件財政應急保障預案隨之啟動。在接受縣級突發公共事件財政應急保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本縣處理突發公共事件財政應急保障工作指導的同時,根據縣應急委和縣政府領導批示,由領導小組領導和成員隨縣應急委領導率領的工作組趕赴現場指揮處理工作。同時,請求市財政局給予幫助、支持。
(3)發生重大(ii級)突發公共事件,經縣應急委批準啟動縣級突發公共事件預案時,縣突發公共事件財政應急保障預案隨之啟動。在接受市突發公共事件財政應急保障領導小組對本縣處理突發公共事件財政應急保障工作進行指導的同時,根據縣應急委和市政府批示,由領導小組或成員隨市應急委領導率領的工作組趕赴現場指揮處理工作。同時請求市財政局給予幫助、支持。
(4)發生特別重大(i級)突發公共事件,經縣應急委批準啟動縣級突發公共事件預案時,縣突發公共事件財政應急保障預案隨之啟動。在市縣應急委的統一指揮下,由領導小組領導和成員隨市應急委領導率領的工作組趕赴現場指揮處理工作。同時請求市財政局、省財政廳給予幫助、支持。
4、1、2上級財政保障預案啟動,下級財政保障預案隨之啟動。
4、2財政收入政策
4、2、1對突發公共事件影響較大的行業、企業和公民,領導小組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的有關規定,及時研究提出稅收優惠政策,按審批權根上報國務院和省政府。
4、2、2對受突發公共事件影響較大的行業和企業,領導小組及時擬定臨時性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減免政策,按相關審批權限報批后執行。
4、2、3稅收、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優惠(減免)政策到期后,突發公共事件對相關行業、企業和個人的影響仍然較大的,按原審批程序報經批準后,可適當延長優惠(減免政策)期限。
4、2、4因執行稅收、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優惠(減免)政策而減少的財政收入,原則上按照現行財政體制負擔。對減收影響重大而地方財政特別困難的,按程序積極向上級反映,爭取上級財政給予適當補助。
4、3財政支出政策
4、3、1對突發公共事件影響較大的行業、企業、單位、公民以及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機構,由領導小組及時提出財政支出政策,報縣政府批準執行。
4、3、2財政支出政策包括:對受突發公共事件影響較大的公民個人、行業、企業、單位的損失,由相關責任人和保險公司給予補償,沒有直接責任人或責任人無力承擔的,政府可根據情況給予適當救助和支持;在一定時期內對受突發公共事件影響較大的行業、企業流動資金貸款給予貼息;對處置突發公共事件工作給予經費支持;其他財政支出政策。
4、3、3處置突發公共事件需財政負擔的經費,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級負擔。屬于中央政府事權的,按程序積極向中央反映,經費由中央財政負擔;屬于省政府事權的,按程序積極向省政府反映,經費由省財政負擔;屬于市政府事權的,按程序積極向市政府反映,經費由市財政負擔;屬縣(鄉)政府事權的,經費由縣(鄉)財政負擔。對受突發公共事件影響較大和財政困難的地區,上級財政從財力和資金調度上適當給予幫助、支持。
4、3、4處置突發公共事件所需財政負擔的經費,已在年度預算中專項安排的,財政部門應及時撥付資金。需要由部門預算進行調劑的,財政部門在保證人員工資和必要支出外,應及時協調各預算單位調整預算支出結構。預算調整工作按照規定程序辦理。
4、3、5年度預算安排和調整不能滿足處置突發公共事件工作需要時,財政部門可提出動支預備費、超收使用安排等方案。特殊情況下,經領導小組批準,可先安排資金,再按程序補辦相關手續。
4、4資金撥付
4、4、1財政部門對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資金撥付實行“特事特辦、急事急辦”,建立緊急預案撥款和用款的“綠色通道”。
4、4、2對縣本級部門或預算單位突發公共事件的撥款,由縣級財政部門以文件形式下達應急資金預算后,用款單位接到有效通知,即可從本單位現有賬戶中支用資金;財政部門應在當日或次日上午10點前辦妥相關撥款或下達“財政授權支付額度”手續,確保應急資金及時撥付用款單位。
4、4、3對鄉級財政部門突發公共事件的撥款,由縣級財政部門將應急資金預算及時下達相關鄉(鎮)。鄉(鎮)財政部門在接到有關預算執行依據后于當日或次日上午10點前辦妥相關撥款手續,確保應急資金及時撥付。
4、4、4鄉(鎮)財政部門收到縣級財政部門應急資金預算后,如國庫存款不足以支付的,要確保應急資金到位,并及時向縣級財政部門申請增加資金調度額度,縣級財政部門在兩個工作日內,辦妥下級財政的專項資金調度工作,補足庫款,保障應急資金的預算執行。
4、4、5人民銀行和商業銀行要積極支持和配合財政部門、用款單位做好應急資金調度和款項撥付工作,建立健全特別是節假日的應急資金調撥保障機制,保障用款單位對應急資金的支付,提現等工作。
4、5應急采購
4、5、1因嚴重自然災害和其他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突發公共事件的緊急采購,可以不適用《政府采購法》的有關程序和規定。
4、5、2除嚴重自然災害和其他不可抗力事件以外的其他突發公共事件的緊急采購,經政府采購管理部門批準,可采取競爭性談判方式和單一來源方式進行采購。
4、6應急結束
4、6、1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理結束,財政應急保障預案相應結束。由領導小組宣布解除應急措施,恢復正常工作。
4、6、2財政部門應及時將本地區支持突發公共事件的財政收入政策、財政支出政策、資金撥付情況等報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財政部門。
5、應急資金的管理和監督
5、1財政、監察、審計部門應加強對突發公共事件財政應急保障資金的管理和監督,保證專款專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5、2各級財政部門和突發事件主管部門要根據突發事件的處置特點及應急資金管理的特點,制定相應的應急資金管理辦法,規范資金管理。
5、3應急資金的管理、使用,實行專人、專賬管理,保障資金的安全、有效。
5、4縣(鄉)財政部門、縣級各有關部門要定期向縣財政部門報送應急資金使用情況報告;縣級各相關部門要定期向上級對口部門報送應急資金使用情況報告。上級各相關部門對下級對口部門應急資金使用進度和執行情況進行定期不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5、5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結束后,各級財政部門應及時對突發公共事件財政應急資金進行清算,對資金使用進行績效評價。
5、6對突發公共事件財政應急保障資金管理和使用中的違法、違紀行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處理,并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附則
6、1根據實際情況發展變化,由縣財政局適時對本預案進行修改和完善,并報縣政府批準實施。
6、2各鄉(鎮)財政所,應根據本預案并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制定本鄉(鎮)突發公共事件財政應急保障預案實施細則,并報縣財政局備案。
6、3本預案由縣財政局負責解釋。
6、4本預案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方案 篇4
為了積極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有效預防和控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和蔓延,保障公民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靖江市第二人民醫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特制定本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預防為主,統一領導,依法管理,反應迅速,分工負責,依靠科學,措施有效的原則,對可能引發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各種情況進行分析、預測、預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調查、早處理,防患于未然。
二、適用范圍
本方案適用于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會公眾身心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職業中毒以及因自然災害、事故災難或社會安全等事件引起的嚴重影響公眾身心健康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外置工作。
三、建立工作體系,明確職責
(一)應急指揮體系和主要職責
1、成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指揮小組,由院長包崗任總指揮,夏月根、馬洪升、范宗武、梅九一為成員。應急救援電話:、
2、職責:一旦出現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小組立即進入工作狀態,人員迅速到達相應崗位,統一指揮,相互配合、分工協作,緊急調集人員、儲備物資、交通工具和相應設施設備,組織醫療救援等一系列工作。
(二)應急醫療救治體系和主要職責
1、(1)成立應急醫療救治領導小組,由夏月根任組長,馬洪升任副組長,李金付、高葦、吳衛東、陳麗云、戴靖宇、陳青松、鞠琪、潘劍云、梅京斌、吳珺、何紅芳、潘蓉為成員。
(2)職責:全面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醫療救治工作,調動全院各科室力量組織緊急醫療救治。
2、(1)成立應急各醫療救援小組
①內科組成員:鞠琪、顧亞平、宋振江、何寶珠、孫興、張偉、何紅芳、潘蓉、黃穎。由鞠琪負責調度本科室人力參加救援。內科門診、注射室醫護人員由展翔、潘蓉調度。
②外科組成員:陳麗云、戴靖宇、李金付、劉正濤、潘劍云、孫莉、梅京斌。由陳麗云、戴靖宇負責調度本科室人力參加救治。
③心理治療組:陳青松、陳進軍、孫飛、羊健蓉、陳凱明、吳君。由陳青松負責調度本科室人力參加救援。
(2)各醫療救援小組承擔的職責
①內科組:承擔傳染病爆發流行、群體食物中毒、群體職業中毒的應急醫療救援工作。
②外科組:承擔化工廠*炸、重大交通事故、災害事故等所致的群體性燒傷、群體性手足外傷的緊急救治。
③心理組:承擔突發事件、災害事故傷者后期心理治療。
④各醫技科室人員隨時聽從調度。
(三)應急后勤保障體系和主要職責
1、成立應急后勤保障小組:由范宗武任組長,薛建興、繆志斌、劉杰、劉銀芬為成員。
2、職責:負責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救治藥品、救護設備、醫療器械、防護設施、救援物資、救護車輛的后勤保障工作。藥品、設備、物資儲備。藥械科、后勤科平時要對急救藥物、搶救設備、防護設施、救援物資進行必要的儲備,以應對突發事件。
3、房屋設施準備
(1)門診樓南側2~3樓(原外科病房)作為應急病房,收治因突發生產安全事故、交通事故、災害事故造成的群體外傷病員。
(2)傳染病房大樓3樓病房作為應急病房,收治因突發傳染病流行、重大食物中毒、職業中毒造成的群體病人。
四、應急醫療救治的程序
1、院前救援:接到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電話后,立即報告本院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小組,啟動《應急預案》,派出應急醫療救援小組奔赴事發現場實施緊急醫療救援。
2、接診收治:對突發事件所致的病人和傷員的.接診和收治一律實行綠色通道,將救治病員生命放在首位。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類型、群體性健康危害的性質,由相應的臨床科室承擔。
3、轉運:對生命體征不穩定的病人,就地進行基礎生命救治,待生命體征平穩后,根據需要轉運至相應的專科進一步救治。本院不能處理的病員轉送至市人民醫院和市中醫院進一步治療。
4、消毒隔離和個人防護:遇突發重大傳染病疫情時,要嚴格執行消毒隔離制度,對需要接受隔離治療、醫學觀察措施的病人、疑似病人和密切接觸者都要采取規范的衛生防護措施,防止交叉感染。與市疾控中心保持信息暢通。
五、信息報告體系內容與要求
1、(1)醫院應急救援電話:、
(2)信息科負責建立全院各科室、各類人員通訊聯系簿,各應急處置體系相關人員通訊設備必須24小時暢通,隨時處于應急狀態。
(3)相關人員如因事外出(本市以外),必須向本科室負責人或院辦公室請假,并說明去向和聯系方式。
2、信息報告:嚴格執行突事件應急報告制度,按國務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要求,信息科設專人負責信息上報工作,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上級衛生行政部門、市疾控中心報告、當地人民政府、任何部門和個人對突發事件,不得隱瞞、緩報、謊報。
六、培訓和演練
1、培訓:由醫教科、護理部定期組織全院醫護人員應急醫療救治知識培訓,教材參照江蘇省衛生廳和江蘇省醫院管理學會編寫的《江蘇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救治體系建設培訓教材》,培訓內容有常見傳染病的防治、烈性傳*病與新發傳染病的防治、常見群體性食物中毒、急性群體性化學物中毒、突發災害事故群體傷的現場醫療急救、院前醫療急救等。
2、演練: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指揮小組定期對各應急體系的應急情況進行演練,通訊設備暢通情況,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能否迅速到位,藥品、設備、防護設施、救援物資、車輛是否處于應急狀態。應急醫療救援人員對應急救治知識掌握程度、應急處理能力等。
七、責任追究:
對出現下列情形造成不良后果的,對當事人要給予責任追究。
1、不服從調配: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應急處理指揮小組有權調動全院各科室、各級各類所有人員,調度到誰,誰必須服從。無正當理由不服從調度的科室和人員,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經濟和行政處罰,延緩晉升。
2、失職與瀆職: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中,有關部門、科室和個人未按《應急預案》履行崗位職責,或阻礙對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人員執行職務,造成嚴重后果的,要嚴肅查處。
3、通訊不暢通:各應急處置體系相關人員通訊設備必須24小時暢通,隨時處于應急狀態。對外出無請假或通訊不暢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相應責任。
八、本方案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方案 篇5
1總則
1.1編制目的
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保障公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1.2編制依據
依據憲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預案。
1.3分類分級
本預案所稱突發公共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生態環境破壞和嚴重社會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緊急事件。
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的發生過程、性質和機理,突發公共事件主要分為以下四類:
⑴自然災害。主要包括水旱災害,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地質災害,海洋災害,生物災害和森林草原火災等。
⑵事故災難。主要包括工礦商貿等企業的各類安全事故,交通運輸事故,公共設施和設備事故,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等。
⑶公共衛生事件。主要包括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職業危害,動物疫情,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⑷社會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襲擊事件,經濟安全事件和涉外突發事件等。
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一般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涉及跨省級行政區劃的,或超出事發地省級人民政府處置能力的特別重大突發公共事件應對工作。
本預案指導全國的突發公共事件應對工作。
1.5工作原則
⑴以人為本,減少危害。切實履行政府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把保障公眾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程度地減少突發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⑵居安思危,預防為主。高度重視公共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增強憂患意識,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做好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各項準備工作。
⑶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黨中央、國務院的統一領導下,建立健全分類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在各級黨委領導下,實行行政領導責任制,充分發揮專業應急指揮機構的作用。
⑷依法規范,加強管理。依據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加強應急管理,維護公眾的合法權益,使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⑸快速反應,協同應對。加強以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處置隊伍建設,建立聯動協調制度,充分動員和發揮鄉鎮、社區、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志愿者隊伍的作用,依靠公眾力量,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
⑹依靠科技,提高素質。加強公共安全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采用先進的監測、預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技術及設施,充分發揮專家隊伍和專業人員的作用,提高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揮能力,避免發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強宣傳和培訓教育工作,提高公眾自救、互救和應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綜合素質。
l.6應急預案體系
全國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體系包括:
⑴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總體應急預案是全國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是國務院應對特別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規范性文件。
⑵突發公共事件專項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主要是國務院及其有關部門為應對某一類型或某幾種類型突發公共事件而制定的應急預案。
⑶突發公共事件部門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是國務院有關部門根據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職責為應對突發公共事件制定的預案。
⑷突發公共事件地方應急預案。具體包括:省級人民政府的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應急預案;各市(地)、縣(市)人民政府及其基層政權組織的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上述預案在省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按照分類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由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分別制定。
⑸企事業單位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的應急預案。
⑹舉辦大型會展和文化體育等重大活動,主辦單位應當制定應急預案。
各類預案將根據實際情況變化不斷補充、完善。
2組織體系
2.1 領導機構
國務院是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領導機構。在國務院總理領導下,由國務院常務會議和國家相關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機構(以下簡稱相關應急指揮機構)負責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必要時,派出國務院工作組指導有關工作。
2.2辦事機構
國務院辦公廳設國務院應急管理辦公室,履行值守應急、信息匯總和綜合協調職責,發揮運轉樞紐作用。
2.3工作機構
國務院有關部門依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各自的職責,負責相關類別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具體負責相關類別的突發公共事件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的起草與實施,貫徹落實國務院有關決定事項。
2.4地方機構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區域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領導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應對工作。
2.5 專家組
國務院和各應急管理機構建立各類專業人才庫,可以根據實際需要聘請有關專家組成專家組,為應急管理提供決策建議,必要時參加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3運行機制
3.1預測與預警
各地區、各部門要針對各種可能發生的突發公共事件,完善預測預警機制,建立預測預警系統,開展風險分析,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3.1.1預警級別和發布
根據預測分析結果,對可能發生和可以預警的突發公共事件進行預警。預警級別依據突發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勢態,一般劃分為四級:Ⅰ級(特別嚴重)、Ⅱ級(嚴重)、Ⅲ級(較重)和Ⅳ級(一般),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預警信息包括突發公共事件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警示事項、應采取的措施和發布機關等。
預警信息的發布、調整和解除可通過廣播、電視、報刊、通信、信息網絡、警報器、宣傳車或組織人員逐戶通知等方式進行,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和警報盲區應當采取有針對性的公告方式。
3.2應急處置
3.2.1信息報告
特別重大或者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各地區、各部門要立即報告,最遲不得超過4小時,同時通報有關地區和部門。應急處置過程中,要及時續報有關情況。
3.2.2先期處置
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事發地的省級人民政府或者國務院有關部門在報告特別重大、重大突發公共事件信息的同時,要根據職責和規定的權限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及時、有效地進行處置,控制事態。
在境外發生涉及中國公民和機構的突發事件,我駐外使領館、國務院有關部門和有關地方人民政府要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3.2.3應急響應
對于先期處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態的特別重大突發公共事件,要及時啟動相關預案,由國務院相關應急指揮機構或國務院工作組統一指揮或指導有關地區、部門開展處置工作。
現場應急指揮機構負責現場的應急處置工作。
需要多個國務院相關部門共同參與處置的突發公共事件,由該類突發公共事件的業務主管部門牽頭,其他部門予以協助。
3.2.4應急結束
特別重大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或者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后,現場應急指揮機構予以撤銷。
3.3恢復與重建
3.3.1善后處置
要積極穩妥、深入細致地做好善后處置工作。對突發公共事件中的傷亡人員、應急處置工作人員,以及緊急調集、征用有關單位及個人的物資,要按照規定給予撫恤、補助或補償,并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有關部門要做好疫病防治和環境污染消除工作。保險監管機構督促有關保險機構及時做好有關單位和個人損失的理賠工作。
3.3.2調查與評估
要對特別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起因、性質、影響、責任、經驗教訓和恢復重建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
3.3.3恢復重建
根據受災地區恢復重建計劃組織實施恢復重建工作。
3.4信息發布
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發布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事件發生的第一時間要向社會發布簡要信息,隨后發布初步核實情況、政府應對措施和公眾防范措施等,并根據事件處置情況做好后續發布工作。
信息發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權發布、散發新聞稿、組織報道、接受記者采訪、舉行新聞發布會等。
4應急保障
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做好突發公共事件的應對工作,同時根據總體預案切實做好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人力、物力、財力、交通運輸、醫療衛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和災區群眾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復重建工作的順利進行。
4.1人力資源
公安(消防)、醫療衛生、地震救援、海上搜救、礦山救護、森林消防、防洪搶險、核與輻射、環境監控、危險化學品事故救援、鐵路事故、民航事故、基礎信息網絡和重要信息系統事故處置,以及水、電、油、氣等工程搶險救援隊伍是應急救援的專業隊伍和骨干力量。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單位要加強應急救援隊伍的業務培訓和應急演練,建立聯動協調機制,提高裝備水平;動員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以及志愿者等各種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工作;增進國際間的交流與合作。要加強以鄉鎮和社區為單位的公眾應急能力建設,發揮其在應對突發公共事件中的重要作用。
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是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骨干和突擊力量,按照有關規定參加應急處置工作。
4.2財力保障
要保證所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準備和救援工作資金。對受突發公共事件影響較大的行業、企事業單位和個人要及時研究提出相應的補償或救助政策。要對突發公共事件財政應急保障資金的使用和效果進行監管和評估。
鼓勵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包括國際組織)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捐贈和援助。
4.3物資保障
要建立健全應急物資監測網絡、預警體系和應急物資生產、儲備、調撥及緊急配送體系,完善應急工作程序,確保應急所需物資和生活用品的及時供應,并加強對物資儲備的監督管理,及時予以補充和更新。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應急預案的規定,做好物資儲備工作。
4.4基本生活保障
要做好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確保災區群眾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處、有病能得到及時醫治。
4.5醫療衛生保障
衛生部門負責組建醫療衛生應急專業技術隊伍,根據需要及時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等衛生應急工作。及時為受災地區提供藥品、器械等衛生和醫療設備。必要時,組織動員紅十字會等社會衛生力量參與醫療衛生救助工作。
4.6交通運輸保障
要保證緊急情況下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確保運輸安全暢通;要依法建立緊急情況社會交通運輸工具的征用程序,確保搶險救災物資和人員能夠及時、安全送達。
根據應急處置需要,對現場及相關通道實行交通管制,開設應急救援“綠色通道”,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順利開展。
4.7治安維護
要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和設備的安全保護,依法嚴厲打擊違法犯罪活動。必要時,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態,維護社會秩序。
4.8人員防護
要指定或建立與人口密度、城市規模相適應的應急避險場所,完善緊急疏散管理辦法和程序,明確各級責任人,確保在緊急情況下公眾安全、有序的轉移或疏散。
要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嚴格按照程序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確保人員安全。
4.9通信保障
建立健全應急通信、應急廣播電視保障工作體系,完善公用通信網,建立有線和無線相結合、基礎電信網絡與機動通信系統相配套的應急通信系統,確保通信暢通。
4.10公共設施
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分別負責煤、電、油、氣、水的供給,以及廢水、廢氣、固體廢棄物等有害物質的監測和處理。
4.11科技支撐
要積極開展公共安全領域的科學研究;加大公共安全監測、預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技術研發的投入,不斷改進技術裝備,建立健全公共安全應急技術平臺,提高我國公共安全科技水平;注意發揮企業在公共安全領域的研發作用。
5監督管理
5.1預案演練
各地區、各部門要結合實際,有計劃、有重點地組織有關部門對相關預案進行演練。
5.2宣傳和培訓
宣傳、教育、文化、廣電、新聞出版等有關部門要通過圖書、報刊、音像制品和電子出版物、廣播、電視、網絡等,廣泛宣傳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等常識,增強公眾的憂患意識、社會責任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各有關方面要有計劃地對應急救援和管理人員進行培訓,提高其專業技能。
5.3責任與獎懲
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責任追究制。
對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要給予表彰和獎勵。
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突發公共事件重要情況或者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法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附則
6.1預案管理
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及時修訂本預案。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方案 篇6
1總則
1.1目此文來源于和依據
1.1.1為了迅速、有效地處置旅游者在旅游過程中所遇到得各種突發公共事件,盡可能地為旅游者提供救援和幫助,保護旅游者此文來源于生命安全,維護我省旅游形象,制定本預案。
1.1.2制定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3)《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
(4)《旅行社管理條例》
(5)《導游人員管理條例》
(6)《中國公民出國旅游管理辦法》
(7)《旅游安全管理暫行辦法》
(8)《旅游安全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
(9)《旅游服務質量管理條例》
1.2適用范圍
1.2.1本預案適用于各市州處置旅游者因自然災害、事故災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突發社會安全事件而發生此文來源于重大游客傷亡事件。
1.2.2突發公共事件此文來源于范圍
(1)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導致此文來源于重大游客傷亡事件,包括:水旱等氣象災害;山體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質災害;民航、鐵路、公路、水運等重大交通運輸事故;其他各類重大安全事故等。
(2)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造成此文來源于重大游客傷亡事件,包括:突發性重大傳染性疾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此文來源于事件等。
(3)突發社會安全事件特指發生重大涉外旅游突發事件和大型旅游節慶活動事故。包括:發生港澳臺和外國游客死亡事件,在大型旅游節慶活動中由于人群過度擁擠、火災、建筑物倒塌等造成人員傷亡此文來源于突發事件。
1.3基本原則
(1)以人為本,救援第一。在處理旅游突發公共事件中以保障旅游者生命安全為根本目此文來源于,盡一切可能為旅游者提供救援、救助。
(2)屬地救護,就近處置。在本地區政府領導下,由本地區旅游行政管理部門負責相關應急救援工作,運用一切力量,力爭在最短時間內將危害和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3)及時報告,信息暢通。各市州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在接到有關事件得救援報告時,要在第一時間內,立即向上級部門及相關單位報告,或邊救援邊報告,并及時處理和做好有關此文來源于善后工作。
2組織領導和工作職責
2.1組織機構
省旅游局設立旅游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由分管副局長擔任組長。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本地區旅游突發事件此文來源于應急指揮和相關此文來源于協調處理工作。
2.2工作職責
;省旅游局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負責監督我省旅游經營單位落實有關旅游突發事件此文來源于預防措施;及時收集整理我省有關危及旅游者安全此文來源于信息,適時向旅游企業和旅游者發出旅游警告或警示;我省發生突發事件時,在領導下,積極協助相關部門為旅游者提供各種救援;及時向上級部門和有關單位報告有關救援信息;處理其他相關事項。
3預警發布
3.1建立健全旅游行業警告、警示通報機制。各市州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應根據有關部門提供此文來源于重大突發事件此文來源于預告信息,以及本地區有關涉及旅游安全此文來源于實際情況,適時通過媒體發布本地區相關旅游警告、警示,并及時將情況逐級上報。
3.2省旅游局根據有關部門提供此文來源于情況和地方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提供此文來源于資料,適時向全省發出相關此文來源于旅游警告或者禁止令。
4救援機制
4.1突發公共事件等級及響應
4.1.1突發公共事件按旅游者傷亡程度分為重大(Ⅰ級)、較大(Ⅱ級)、一般(Ⅲ級)三級。
(1)重大(Ⅰ級)指一次突發事件造成旅游者10人以上重傷或5人以上死亡此文來源于,或一次造成50人以上嚴重食物中毒或造成5人以上中毒死亡此文來源于。
(2)較大(Ⅱ級)指一次突發事件造成旅游者5至9人重傷或1至4人死亡,或一次造成20至49人嚴重食物中毒且有1至4人死亡此文來源于。
(3)一般(Ⅲ級)指一次突發事件造成旅游者1至4人重傷,或一次造成1至19人嚴重食物中毒此文來源于。
4.1.2分級響應
(1)當發生重大(I級)突發事件時,省旅游局啟動應急預案,在領導下,進行具體響應,參與和協調相關單位及時采取應急處置措施。
(2)發生較大(Ⅱ級)以下突發事件由所在地市州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決定啟動相應此文來源于旅游應急預案,在當地政府領導下,協調相關部門和單位及時采取應急處置措施。
4.2突發自然災害和事故災難事件此文來源于應急救援處置程序
4.2.1當自然災害和事故災難影響到旅游團隊此文來源于人身安全時,隨團導游人員在與當地有關部門取得聯系爭取救援此文來源于同時,應立即向當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報告情況。
4.2.2各市州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在接到旅游團隊、旅游景區(點)等發生突發自然災害和事故災難報告后,應積極協助有關部門為旅游團隊提供緊急救援,并立即將情況報告上一級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同時,及時向組團旅行社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門通報情況,配合處理有關事宜。
4.2.3省旅游局在接到相關報告后,要主動了解、核實有關信息,及時上報國家旅游局;協調相關地區和部門做好應急救援工作。
4.3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此文來源于應急救援處置程序
4.3.1突發重大傳染病疫情應急救援處置程序
(1)旅游團隊在行程中發現疑似重大傳染病疫情時,隨團導游人員應立即向當地衛生防疫部門報告,服從衛生防疫部門作出此文來源于安排。同時向當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并提供團隊此文來源于詳細情況。
(2)旅游團隊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接到疫情報告后,要積極主動配合當地衛生防疫部門做好旅游團隊住宿此文來源于旅游飯店此文來源于消毒防疫工作,以及游客此文來源于安撫、宣傳工作。如果衛生防疫部門作出就地隔離觀察此文來源于決定后,旅游團隊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門要積極安排好旅游者此文來源于食宿等后勤保障工作;同時向上一級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報告情況,并及時將有關情況通報組團社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門。
(3)經衛生防疫部門正式確診為傳染病病例后,旅游團隊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門要積極配合衛生防疫部門做好消毒防疫工作,并監督相關旅游經營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采取消毒防疫措施;同時向團隊需經過地區旅游行政管理部門通報有關情況,以便及時采取相應防疫措施。
(4)發生疫情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接到疫情確診報告后,要立即向上一級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報告。省旅游局接到報告后,應按照團隊此文來源于行程路線,在本省范圍內督促該團隊所經過地區此文來源于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做好相關此文來源于消毒防疫工作。同時,及時上報國家旅游局。主動了解、核實有關信息,并協調相關地區和部門做好應急救援工作。
4.3.2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應急救援處置程序
(1)旅游團隊在行程中發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時,隨團導游人員應立即與衛生醫療部門取得聯系爭取救助,同時向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2)事發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接到報告后,應立即協助衛生、檢驗檢疫等部門認真檢查團隊用餐場所,找出毒源,采取相應措施。
(3)事發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在向上級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報告此文來源于同時,應向組團旅行社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門通報有關情況,并積極協助處理有關事宜。省旅游局在接到相關報告后,要主動了解、核實有關信息,及時協調相關地區和部門做好應急救援工作。
4.4突發社會安全事件此文來源于應急救援處置程序
4.4.1當發生港澳臺和外國旅游者傷亡事件時,除積極采取救援外,要注意核查傷亡人員此文來源于團隊名稱、國籍、性別、護照號碼以及在國內外此文來源于保險情況,由我局及時通知港澳臺地區此文來源于急救組織或有關國家此文來源于急救組織,請求配合處理有關救援事項。
4.4.2在大型旅游節慶活動中發生突發事件時,由活動主辦部門按照活動應急預案,統一指揮協調有關部門維持現場秩序,疏導人群,提供救援,當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門要積極配合,做好有關工作,并按有關規定及時上報事件有關情況。
4.5國(境)外發生突發事件此文來源于應急救援處置程序
在組織中國公民出國(境)旅游中發生突發事件時,旅行社領隊要及時向所屬旅行社報告,同時報告我國駐所在國或地區使(領)館或有關機構,并通過所在國家或地區此文來源于接待社或旅游機構等相關組織進行救援,要接受我國駐所在國或地區使(領)館或有關機構此文來源于領導和幫助,力爭將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4.6分級制定應急預案
各市州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在當地黨委、政府此文來源于領導下,制定旅游突發公共事件救援預案,或與有關部門聯合制定統一應急救援預案,建立聯動機制,形成完整、健全此文來源于旅游救援體系,并進行必要此文來源于實際演練。要總結經驗教訓,不斷修改完善本級應急救援預案,努力提高其科學性、實用性。
4.7公布應急救援聯絡方式
各市州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應通過媒體向社會公布旅游救援電話,或共享有關部門此文來源于救援電話,并保證24小時暢通。
4.8新聞發布
對旅游突發公共事件此文來源于新聞報道工作實行審核制。重大突發事件此文來源于報道要經國家旅游局或我省審核同意后,由地方統一發布;重大以下突發事件新聞報道工作按我省有關規定執行。
5信息報告
5.l突發事件發生后,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向本單位和當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5.2地方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在接到一般(Ⅲ級)以上突發事件報告后,要立即向當地和上級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5.3省旅游局在接到報告后,對較大(Ⅱ級)和重大(Ⅰ級)突發事件,在2小時內將有關情況上報國家旅游局,并在事件處理完畢后,及時做出完整書面報告。
5.4對于發生此文來源于食物中毒事故,省旅游局接到報告后除按規定上報外,同時督促全省各市州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會同當地衛生防疫部門做好旅游團隊餐飲場所此文來源于檢查,以避免類似事故此文來源于再次發生。
6應急保障和演練
各市州旅游行政管理部門要圍繞旅游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加強對工作人員此文來源于培訓和演習,做到熟悉相關應急預案和程序,了解有關應急支援力量、醫療救治、工程搶險等相關知識,保持信息暢通,保證各級響應此文來源于相互銜接與協調。要主動做好公眾旅游安全知識、救助知識此文來源于宣傳教育,不斷提高旅游全行業與旅游者預防和處置旅游突發事件此文來源于能力。
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方案 篇7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切實加強我省道路運輸應急運力的組織和保障工作,建立完善應急管理體制和機制,進一步提高道路運輸行業應對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控制、減輕和消除道路運輸突發事件引起的社會危害,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環境影響及財產損失,確保道路運輸正常進行,特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管理規定》、《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云南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云南省交通運輸廳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規章以及相關規范性文件,結合我省道路運輸系統實際,制定本預案。
1.3分類分級
本預案所稱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是指由下列突發事件引發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我省道路運輸以及重要客、貨運樞紐出現中斷、阻塞、重大人員傷亡、大量人員需要疏散、重大財產損失、生態環境破壞和嚴重社會危害,以及由于社會經濟異常波動造成重要物資、旅客運輸緊張需要運管部門提供應急運輸保障的緊急事件。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涉及跨州(市)行政區劃的,或超出事發地州(市)道路運輸主管部門處置能力的,或由省交通運輸廳責成的,需要由省運管局負責處置的重大、較大突發事件應對工作,以及需要由省運管局提供交通運輸保障的其他緊急事件。
本預案指導各州(市)地方道路運輸主管部門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編制和應對工作。
1.5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平急結合、科學應對、預防為主。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屬地管理、聯動協調。
(3)職責明確、規范有序、部門協作、資源共享。
1.6應急預案體系
云南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系包括:
(1)云南省道路運輸管理局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2)云南省道路運輸管理局突發事件專項應急預案。
(3)地方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2.組織體系
全省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體系由省級、州(市)級、縣(區)級、運輸企業和客貨運站場五級保障體系組成。按照“統一指揮、分級負責、資源共享、條塊結合”的原則,開展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
3.運行機制
3.1監測與預警
各級道路運輸主管部門要針對各種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開展風險分析。
3.2應急處置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按照其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分為四個等級。
3.3善后處置
應急行動結束后,各級道路運輸應急管理機構領導小組分別組織召開工作會議,對運輸應急保障行動進行總結、講評。
4.應急保障
4.1應急保障隊伍建設
各級應急領導小組及應急辦應根據有關規定及各地實際情況,確定應急運力儲備規模和相關要求。
4.2資金保障
各級道路運輸應急辦公室要根據每年開展宣傳、教育、培訓、演練等日常工作所需經費編列年度預算,報應急領導小組審批。
4.3后勤物資保障
4.4應急值班及信息溝通
應急預案啟動后,省運管局應急辦和事發地應急管理機構均進入24小時應急值班狀態,確保通信指揮暢通。
4.5加強部門協調
各級運輸管理部門要在當地政府和上級交通主管部門的統一領導下,加強與公路、交警、武警、公安、消防、氣象、通信、地震、安監、民政、國土、衛生等部門的溝通與協調。
5.監督管理
5.1預案演練
各級道路運輸應急管理機構要定期組織各類預案演練,通過預案演練不斷總結、完善預案,鍛煉提高應急實戰能力,確保預案符合實際,行動有效。
5.2宣傳和培訓
各級道路運輸主管部門應將應急宣傳教育培訓工作納入日常管理工作并作為年度考核指標,定期開展應急培訓工作。
5.3獎懲與責任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
對應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要及時地給予宣傳、表彰和獎勵。
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重要信息或者應急管理工作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法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附則
6.1預案管理與更新
云南省道路運輸應急管理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定期對應急預案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和提出改進意見,并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及時修訂本預案,上報省交通運輸廳備案。
6.2制定與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云南省道路運輸管理局制定,由省道路運輸應急管理辦公室負責解釋與組織實施。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方案 篇8
一、組織領導
為了切實加強對此項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鎮國應急工作領導機構,由同志總負責,成員。
二、具體分工
按照工作任務要求,成立3個應急小組。
(一)、突發事件應急小組
組長。司法所牽頭,派出所及民兵預備應急小分隊30多人,組成應急搶險分隊,主要負責解決突發性事件。要求各單位積極配合,從即日起進入待命狀態,確保聯絡暢通,聽從應急調度,妥善處置突發性事件,做好各項應急搶險準備工作。
(二)、社會治安穩定應急小組
組長同志。派出所牽頭,司法所、民政所、信訪辦和各單位配合,主要負責做好節日期間的社會治安工作,加大社會治安事件處置力度,積極落實各項社會保障措施,認真做好群眾來信來訪工作,認真做好種類不穩定因素排查,及時妥善化解各類矛盾,穩定群眾情緒。
(三)、安全生產應急小組
組長。安監站牽頭,派出所、勞動站、農機站和各單位積極配合,主要抓好節日期間安全生產檢查整治工作,積極排除各種安全隱患,及時、有效處理各類安全事故,確保社會大局穩定。衛生院牽頭,工商所、鄉獸醫站和各單位積極配合,主要負責做好節日期間疾病預防和環境衛生工作,加強食品藥品衛生檢查整治力度,堅決防止傳染病流行,嚴防食物中毒,特別是集體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
三、具體工作要求
(一)、各成員單位及應急小組必須做好節日期間的值班安排,配強領導,留足留夠值班和應急人員,9月30日前將值班安排表和帶班領導的手機和固定電話上報黨政辦公室。
(二)、各單位主要領導要切實重視這項工作,成立專門的機構,落實領導、人員、任務,明確職責,保證每一個工作環節不出漏洞。
(三)、要加強值班工作,落實帶班領導和人員責任,嚴明工作紀律,堅持24小時晝夜值班不間斷,所有成員單位、部門主要負責人節日期間不得隨意外出遠離,不得關閉通訊工具,確保信息暢通。應急工作領導機構人員將隨時抽查各單位值班情況。
(四)各單位要在認真排查的基礎上,針對可能發生的情況,制定周密的工作預案,落實防范應急處置措施,做到有備無患。
(五)要加強請示匯報,妥善處置緊急情況。節日期間,發現重要情況和問題,要及時向鎮政府和各應急小組報告,并采取緊急措施果斷處置,不得遲報、漏報、瞞報。對凡信息報送不及時,工作不力,以至影響工作,造成嚴重后果的要追究主要領導責任。
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方案 篇9
為了確保在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能夠及時、迅速、高效、有序地做好應急處理工作,保障廣大師生員工身體健康,維護社會穩定,根據《傳染病防治法》、國務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預案。本預案所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以下簡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校園內師生員工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健康的事件。
一、組織與指揮
(一)學校成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全校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由學校領導及校內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組成,履行下列主要職責:
1、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全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的具體組織、指揮、協調,指揮有關科室及人員立即到達規定崗位,采取相應的控制措施;
2、協調并配合縣內有關醫院開展救治工作;
3、根據需要緊急調集人員、儲備的物資、交通工具等相關設施、設備;
4、根據需要對人員進行疏散或者隔離,并報請區教育局、衛生局等行政部門及社區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依法采取緊急措施;
5、根據需要對涉及師生及員工的食物和水源采取控制措施;
6、對本校的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程序進行督察和指導。
(二)突發事件發生后,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應當組織專家對突發事件進行綜合評估,啟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并在第一時間內,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三)學校各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有關工作。建立嚴格的突發事件防范和應急處理責任制,切實履行各自的職責,結合實際,擬定本部門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并根據突發事件的變化和實施中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修訂、補充。
(四)保證通信聯絡暢通。應急狀態期間,各科室人員必須保證通信網絡暢通,主要領導及值班人員電話要及時上報學校領導小組,并保持24小時暢通。
(五)成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指導小組,負責協助醫院預防、診斷、救治及隔離觀察工作。
(六)各科室應當根據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做好本科室、本部門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服從并配合對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進行的督察和指導。
(七)學校內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當服從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為處理突發事件作出的決定和命令。突發事件涉及的有關人員,對區教育局、衛生局等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機構的查詢、檢驗、調查取證、監督檢查及采取的醫學措施,應當予以配合。
(八)衛生室應當完善應對突發事件的救治方案,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二、報告與監測
(一)建立信息報告體系,確保信息暢通,確保監測與預警系統的正常運行,及時發現潛在的隱患以及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應在第一時間向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情況,緊急或特殊情況隨時上報。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辦公室匯總各方面信息,及時報告校領導小組,及時向學校有關部門和衛生行政主管部門通報,并隨時與上級單位保持密切聯系。在傳染病暴發、流行期間,對疫情應當堅持日報告制度和零報告制度。
(二)嚴格執行學校重大事件報告程序。應嚴格貫徹執行《請示報告制度》。對于涉及的如下內容應嚴格執行《請示報告制度》并按程序逐級報告,確保信息暢通。
1、出現大批中毒、重大交通事故致人員傷亡而急需搶救時,出現甲類傳染病、醫院感染爆發及其他需搶救的突發事件時,應立即向縣教育局、衛生局提出書面報告。
2、對于校內發生的影響師生生命健康的突發事件,諸如爆炸受傷、集體中毒、群毆受傷、甲類乙類傳染病爆發、意外傷害及其他原因的集體受傷事件等,應在第一時間運送校醫務室或醫院的同時,由有關值班人員向學校領導、保衛處、學生處、教務處及后勤管理處等相關職能部門報告,校醫應在校領導的指導下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3、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辦公室負責校內有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的審核、發布。與疫情相關的權威信息的發布,須經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并請示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不能隨意傳播、發布關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信息。
4、任何班級和個人都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突發事件。
5、建立突發事件舉報制度。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學校報告突發事件隱患,有權向學校舉報有關人員不履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規定和職責的情況。
三、應急調查與救治
(一)突發事件發生后,要負責組織對突發衛生事件進行調查處理。通過對突發事件調查、現場勘驗、采取控制措施等,對危害程度做出評估。協調和配合縣內有關醫療技術機構負責對突發事件進行流行病學調查、現場監測、實驗室診斷,查明原因,并提出控制措施的建議。
(二)突發事件發生后,在進行事件調查和現場處理的同時,校內保健教師應當立即對突發事件所致的病人提供現場救援與醫療救護。醫療救護技術和力量不足時,應當及時請求醫院予以支援。
(三)突發事件發生后,學校學生管理部門、保衛部門應立即保護現場、采取隔離措施,要求學生配合調查及參加醫學檢查,加強學生管理,并做好學生思想政治工作,確保學生心態和情緒穩定。
(四)突發事件發生后,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根據需要,可以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對本校所屬衛生室的醫療設施、設備、藥品、器材、衛生人員及其應用等醫療資源進行整合調配。
(五)當發生甲類傳染病疑似病人或確診病例后,應立即采取以下應急措施:
1、對疑似病例要及時按甲類傳染病報告,同時要詳細了解、記錄患者家屬情況及接觸過的人員、去向、聯系電話。為流行病調查醫生提供詳實的流病資料。
2、學校要加強消毒管理,認真貫徹《消毒管理辦法》的有關要求,特別要加強對教室、圖書室、活動室等重點部位的消毒工作。
四、應急預防與監控
(一)傳染病暴發、流行時,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的工作原則,對傳染病病人和疑似傳染病病人,對本人及其親屬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在家或者在醫院就地隔離、就地觀察、就地治療,并要加強對重點班級、重點科室、重點環節的預防控制措施,防止造成疫情擴散。
(二)發生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等,應及時采取如下措施:
1、對全校師生員工采取必要的保護措施,發放必要的防護用品,監測體溫。為師生員工提供有關藥品,實行藥物預防。設置并完善洗手設備,提供流動水、洗手液、除菌消毒肥皂等。
2、所有師生居所、辦公室、會議室等人群聚集場所要增加通風的時間和強度。教育師生增加戶外活動的時間,注意勞逸結合,增強抗病能力。注意個人衛生,勤洗手,搞好居室衛生,勤曬衣被。
3、在公共場所工作的職工,如食堂員工以及其他窗口服務人員和就醫的病人要加強防護措施,加強健康和衛生情況監控。
4、建議師生員工盡量避免接待外地來訪的客人。人員來源復雜的各種培訓班、課程班盡可能調整,推遲來校授課時間,盡量減少不必要的會議和集體活動。
5、一旦發生疫情,對校園要實行封閉式管理,嚴控外來人員進入。制定學生外出校門的管理規定,限制學生去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減少大型集會活動。對我校外出工作人員、學生要實行登記制度,提醒和動員學生、教職工減少不必要的外出,從突發事件發生當日起外出人員必須向學校及縣教育局請假登記,并要求到過重大傳染病疫區的人員返回時必須到縣醫院進行必要的身體檢查。
6、對從傳染病疫情重點區域返回的人員,必要時可以根據有關法規對其作出隔離醫學觀察的決定。對外地返回學校的學生、教職工進行登記,安排體檢,對有癥狀者行必要的留診觀察,對無異常的教職工安排居家觀察,對無異常的學生由學校安排集中觀察。
(三)加強消毒和愛國衛生工作
1、各教學樓、食堂、圖書室、辦公樓等人員密集的地方及交通工具,學校統一組織消毒。對確診的甲類傳染病和高度疑似病人學習工作過的場所、居住過的寢室等要由專業人員進行消毒,對密切接觸人員的工作地點、起居場所進行重點消毒。
2、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對校園內各個建筑物進行清潔打掃。
(四)在必要時可提出申請,調整教學計劃、授課方式和學習方式,不安排外出實習活動。
(五)做好衛生防病知識的宣傳教育。通過正面宣傳教育引導廣大師生正確認識、對待和防范疾病,消除恐慌心理,保證社會的穩定。向校內所有教職工、學生發放重大傳染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預防知識卡。充分利用本校的現有媒體,普及重大傳染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防范的有關科學知識。
五、技術和物資保障
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應指定專門科室,積極采購儲備防護用品、有關器材、消毒和預防藥品,保證防治工作中的物資供應。各有關科室應當按照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的要求,保證應急設施、設備、救治藥品和醫療器械等物資儲備。確保開展突發事件調查、控制和醫療救護、現場處置、監督檢查、監測檢驗、衛生防護等物質條件,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方案 篇10
為了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公共事件,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搶險、救災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廣大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和學校的穩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法律法規及上級文件的有關要求,結合本校實際,特制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
一、指導思想
在縣教育局的具體指導下,開展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救援工作。本著對師生生命和學校財產高度負責的精神,按照“先救人、后救物,先控制、后處置”的指導思想,遵循“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分級負責、確保穩定”的基本原則,充分發揮學校在事故應急救援中的作用,及時、妥善地處置重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二、《預案》的范圍和啟動條件
本《預案》所稱的突發公共事件,是指在學校里所發生的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或重大經濟損失以及性質嚴重、產生重大影響的安全事故。事故包括:
1.學校的建筑物倒塌、樓梯通道擁擠造成學生傷亡的事故。
2.學校發生的重特大火災事故。
3.學校內建設工程發生的安全事故。
4.學校師生發生的集體急性中毒事故。
5.發生的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
6.自然災害引發的安全事故。
7.學校發生暴力或恐怖事件等重特大安全事故。
8.學校突發傳染性疾病等。
9.學生校園出走及交接過程中學生走失。
《預案》啟動的條件是:
1.學校可能造成人員死亡或重傷(急性中毒)的。
2.經濟損失嚴重、產生重大影響的安全事故。
3.重大安全事故所造成的后果有可能繼續擴大的。
4.雖不屬于重大安全事故,但在事故發生過程中,情況發生突然變化,有可能造成嚴重后果的。
5.其他應啟動本預案的。
三、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機構
在發生突發公共事件時,學校迅速成立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
總指揮:
副總指揮:
成員: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搶險組、疏導組、救護組、警戒組、后勤組、宣傳組、善后處理組。
(一)辦公室:
主任:
具體職責是:
1、掌握突發安全事件的全部情況,按指揮部的要求收集、匯總、上報有關情況,下達上級指示精神。
2、統一調配人、財、物,負責做好處置事件的具體指揮、調度和協調工作。
3、負責安排值班,督促檢查反饋各組工作落實情況。
4、調動機動車輛。
5、接待安排上級主管部門的調查。
(二)搶險組:
負責人:朱百福
具體職責:一旦有破壞性地震發生,所有男教師在學生安全安置之后,在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進行搶險救災。
災情過后,為保障學校盡快恢復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后勤處要在指揮組領導下,緊急做好各種設施的檢修工作,保障水電氣及教育教學設施的`正常有效使用。
(三)疏導組:
負責人:王旭
具體職責是:
對大型活動開展期間可能發生的不穩定事端提前進行預測、評估。事發現場,面對面開展疏導、化解工作,引導現場人員有序撤離。
(四)救護組:
負責人:朱百福
具體職責是:
1、活動開展前做好醫務人員、救護地點、醫療器械、藥物的準備工作。
2、對受傷人員進行現場救護。
3、對重傷員送醫院繼續治療。
4、保護好水、電等設施,保證安全用水、供電。
(五)警戒組:
負責人:劉秋良
具體職責是:
1、維護事發現場及周邊秩序。
2、協助有關部門積極開展搶險救援工作。
3、配合公安部門完成現場保護、線索調查和取證等工作。
(六)后勤組:
負責人:劉秋良
具體職責是:
1、搞好應對安全事件所需設備、設施物資的采購、供應工作。
2、安排分配救助物資。
(七)宣傳組:
負責人:雷菊香
具體職責是:
1、掌握事件過程中張貼的口號、標語及散發的傳單,積極把握好正確的輿論導向。
2、保證廣大師生的知情權,在事件的各個不同階段,及時向廣大師生通報相關情況。
3、負責媒體采訪的接待工作。
4、對網絡宣傳進行監控。
(八)善后處理組:
負責人:雷菊香
具體職責是:
1、保障處置安全事故期間所需的資金。
2、搞好財產損失的評估和統計。
3、做好受傷人員的慰問安撫工作。
4、做好受傷害人員親屬的接待、溝通和思想工作。
四、現場指揮部的主要職責
現場指揮部在溪江鄉學區、溪江鄉政府和教育局的統一領導和指揮下開展工作。
現場指揮部的具體職責為:
1.執行上級主管部門的命令、指示。
2.指揮、協調現場的應急救援工作。
3.制定、實施現場救援方案,組織現場人員搶救。
4.及時反饋現場信息,核實現場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情況,向上級應急指揮領導機構提供決策依據。
5.協助做好有關事故調查、善后處理事宜。
五、學校在突發公共事件處置工作中的主要職責
1.及時迅速地向鎮聯校、鎮政府和教育局匯報事故的基本情況。
2.組織、協調好相關部門及有關人員迅速開展受傷人員的搶救、現場的安全保衛、事故區域警戒和治安管理,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秩序和社會治安。
3.做好事故現場的交通疏導和人員疏散工作,阻止無關人員隨意進入事故現場。
4.組織相關部門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開展搶險救援工作,力爭將損失降到最低程度,確保學校迅速恢復正常的教育秩序。
5.配合有關部門對肇事者等有關人員采取監控措施,防止逃逸。
6.配合上級部門做好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7.做好傷亡師生及家屬的善后、安撫工作。
8.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生的變化和問題,及時對預案提出調整、修訂和補充,使之更符合教育的實際情況。
六、重特大安全事故報告及新聞發布規定
1.學校要在第一時間以最快捷的方法,立即將所發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自然災害事故)的情況報告鎮聯校、鎮政府和縣教育局。
2.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報送縣教育局。
3.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⑴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類別、發生的時間與地點。
⑵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⑶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⑷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
⑸事故的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重大安全事故不得遲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遲報、謊報,不得阻礙他人報告。
4.在事故(事件)原因未查清之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對外發布相關信息。事故(事件)處置進展情況及原因由縣教育局應急處置指揮部公布。
七、重特大事故(自然災害)發生后的對策和措施
1.重特大安全事故(災情)發生后,學校突發事件應急搶險救援領導小組應立即啟動實施事故應急預案,并隨時將搶險救援情況及時上報縣教育局。
2.重特大安全事故(自然災害)發生后,在鎮政府、縣教育局的領導下,請交通、供水、供電、電信等公用設施管理部門盡快恢復被損壞的道路、水、電、通信等有關設施,確保搶險救災工作順利開展。
3.請公安、交警加強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治安和交通疏導工作,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維護好現場。
4.請衛生部門第一時間派出急救隊伍,搶救傷員,并做好事故現場的衛生防疫工作。
5.事故(自然災害)發生后,學校校長親自掛帥組織有效的搶險救援工作,把損失降到最低點。同時要認真做好全體師生的思想穩定工作,引導全體教職員工積極投入到搶險救援工作中去。
八、學校應急預案的制定
1.學校要廣泛宣傳和普及事故防范、應急處置知識技能,提高全體師生的安全意識。牢固樹立安全工作責任重于泰山的觀念,要時時講安全,處處保安全,建立健全學校的各項安全制度,建立人防、制度防及技防相結合的安全防范體系,逐級簽訂安全責任書,明確安全工作職責,并建立安全工作責任追究制度。
2.學校要修訂、完善切實有效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及各類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調整應急領導小組及應急搶險救災隊伍。每學期要組織開展突發公共事件緊急救援演練活動,對制訂的各類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進行檢驗、修訂和完善,切實提高我校對各類重大安全事故的預防和應急救援能力。
3.學校每位教職工要以對人民高度負責的責任心,確保教育的一方平安,確保學校正常教育秩序,為維護社會穩定作出應有的貢獻。
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方案 篇11
為營造一個安全舒適的工作學習生活環境,使師生的身體健康得到應有的保護和增強,預防和控制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和及時實施應急處理救援工作,就成為當務之急。
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具有起病急、傳播迅速等特點,對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社會安定會造成一定影響。為確保疫情能夠得到及時、迅速、高效、有序地處理,保障師生身體健康,維護社會穩定,依據上級有關法規及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本預案適用于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的處理工作。
一、班主任老師 :
1、負責每天對本班學生健康狀況的'動態觀察,發現與某些傳染性疾病相關的癥狀或因病缺課情況,應詢問學生健康狀況并做好相應記錄,如病例數超過正常值時,應及時報告校醫。
2、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后,應提供本班學生的基本情況和學生當時的身體狀況。
3、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后,對本班學生的發病情況作動態了解后,每天2次報告。
二、學校處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領導小組 :
1、學校組建處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領導小組,明確分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理的領導和職能處室,負責統一組織、協調應急工作。
2、當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學校根據疫情波及范圍和流行的情況,停止進行集體性活動,避免發病班級學生進入集體活動場所(微機教室、語音教室、實驗室和食堂等),對發病較多班級的學生,相對限制活動區域,必要時使用備用教室,防止發病班級之間的交*感染。疫情嚴重時,報請相關部門后,考慮全校停課。
3、學校加強同市疾控中心的聯系,保持信息通暢,密切關注學生的發病狀況。
4、學校正常開展健康教育宣傳,利用健康教育課、晨會、班會、廣播、電視、板報等多種形式,堅持正面宣傳,避免不必要的恐慌情緒,使之自覺配合學校做好傳染病預防控制工作。根據不同季節傳染病發生特點,宣傳傳染病的危害與防控知識,增強疾病預防的意識和能力,幫助養成良好的公共衛生習慣,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5、學校發生傳染病流行時,對發病班級教室進行徹底消毒,保持教室、宿舍內空氣流通,要經常開窗通風。對食堂、廁所進行消毒,以切斷傳染病的傳播途徑。
6、學校發現傳染病疫情后,迅速向全體師生公布疫情感染源及其采取的防護措施,讓廣大師生了解情況,安定人心,維護學校穩定,樹立戰勝傳染病的信念。
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方案 篇12
一、目的
為及時、高效、妥善處置發生在我鎮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有效應對并及時控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造成的人民健康危害,做好醫療救護工作,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防止事態進一步擴散,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與健康,維護社會安全和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及其實施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特制定本預案。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鄉范圍內發生的所有公共衛生突發事件的預防和控制工作。
三、基本原則
(一)預防為主
加強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監測和防范,及時發現并排除隱患,采取有效措施,預防和減少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
(二)快速反應
及時發現并上報可能存在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隱患,建立信息通報快速通道,盡可能在最短時間內啟動預警機制。
(三)分類指導
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類型,對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以及其它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事件區別處理,以求達到最佳效果。
(四)及時處理
在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對受害者及時采取救治措施,做到快速、高效、及時,最大限度減輕危害造成的不利后果。
衛生院設立指揮中心,負責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專家委員會提出的建議進行分析、判斷,決定是否啟動預警機制,并由鎮政府批準。
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中心日常工作由衛生院公共衛生科具體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啟動后,各有關部門及人員必須按照應急預案規定的職責分工進入應急狀態。
(三)指揮機構職責
1)、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區關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的決策和部署;統一指揮和協調全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
2)、核實各項工作預案,分析、研究、判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危害程度,提出緊急應對措施;組織、協調成員部門(單位),配合各村、社區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和控制工作。
3)、對各村、社區、各有關部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進行指導、檢查和督促。
4)、研究、處理其他有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的重大事項。
我院負責制定預防和控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各項技術方案,及時掌握事件動態;負責組建由衛生管理、流行病學、臨床醫學、檢驗檢測等專業的專家組
成的專家咨詢組;組建、培訓由流行病學、臨床醫學、實驗室檢驗、衛生監督、環境消毒等專業技術人員組成的應急機動隊伍和醫療急救隊伍,落實對受害者的救治措施,做好傳染病病人的流行病學調查、密切接觸者的醫學觀察及實驗室檢測工作;對事件現場進行衛生處置,提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控制措施以及監督措施的落實;開展健康教育,保護易感人群,防止疫情擴散;協調政府各相關部門、各村、社區協同開展應急處置,確保在鎮政府的統一指揮下,使衛生防病和醫學救護工作高效、有序進行。必要時,提請區政府對疫區采取疫情緊急控制措施。
四衛生專業應急處置
1、各村
根據衛生院安排,協調本轄區內各有關部門、醫療機構,落實各項防病措施并開展督查,掌握本轄區的疫情動態,向衛生院報告;做好防病必需的技術和物資準備;指導開展環境消毒和個人防護;協助上級單位落實預防和控制措施,做好現場處理工作;依托社區開展居民健康教育。
2、確定監測點,及時掌握、分析、報告疫情動態,提出防治對策;指導開展流行病學調查,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現場處理,指導各村(社區)做好疫點處理工作;對各村(社區)和各村衛生所、個體診所人員開展業務培訓、指導和督查工作。
督促落實轄區內監測點和各有關單位做好突發衛生公共事件監測工作,及時上報監測信息;做好病人流行病學個案調查、樣品采集工作,及時報告事件動態情況;承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現場處理工作。
3、各類醫療機構
建立由主要領導直接負責的突發衛生公共事件工作小組,建立院內工作流程,將各項工作落實到人。加強醫療機構內的消毒等預防工作,重視醫務人員的自身防護,防止醫源性感染。做好病例監測、篩選、報告,對有可疑癥狀的病人在尚未明確診斷前要采取相應的臨時隔離措施,預防疾病傳播。
4、衛生監督
重點開展對醫療機構、公共場所等單位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預防控制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
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專家庫
我院組建由衛生管理、臨床醫學、衛生監督等方面的專家組成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專家庫。專家庫下設傳染病及群體性原因不明疾病專業委員會、食物中毒專業委員會、職業中毒專業委員會,各專業委員會成員名單由衛生院決定,專家庫日常管理工作由衛生院負責。
突發事件發生后,衛生院組織相應專業委員會對突發事件進行綜合評估,初步判斷突發事件的類型及危害程度分級,向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領導機構指揮中心提出是否啟動預警機制,或啟動何級預警機制的建議。
六、應急機動隊
衛生部門要組建規模適度、人才配比合理、專業素質高、精干高效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機動隊,人員由臨床救護、急診醫學、衛生監督、消殺滅、后勤保障等方面專家和工作人員組成。突發事件發生時,由衛生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指揮中心統一調度。
題及時進行預警。
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
(一)報告內容
1、初次報告。第
一、必須報告信息:事件名稱、發生地點、發生時間、波及人群或潛在的威脅和影響、報告聯系單位人員及通訊方式。第
二、盡可能報告的信息:事件的性質、范圍、嚴重程度、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病例發生和死亡的分布及可能發展趨勢。
2、階段報告。報告事件的發展與變化、處置進程、事件的診斷和原因可能因素;在階段報告中既要報告新發生的情況,同時對初次報告的情況進行補充和修正。
3、總結報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結束后,對事件的發生和處理情況進行總結,分析其原因和影響因素,并提出今后對類似事件的防范和處置建議。
(二)報告原則
初次報告要快,階段報告要新、準,總結報告要全。
(三)報告時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各衛生所、個體診所和有關單位應當在2小時內向衛生院、縣衛生局報告;
1、發生或可能發生傳染病暴發、流行的;
2、發生或發現不明原因的群體性疾病的;
3、發生傳染病菌種、毒種丟失的。
4、發生或者可能發生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事件的。
(四)報告方式
凡執行職務的.醫療保健人員、疾病預防控制人員、衛生監督人員、個體開業醫生和基層監測點的報告人均為責任報告人,除按常規疫情報告、疾病監測及其它常規監測系統規定要求進行報告外,對發現的各種公共衛生異常現象要以最快方式向縣疾病控制機構報告。
第五部分
應急處理方案
一、應急處理要求
由鎮政府突發事件指揮部指揮協調全鎮各有關部門共同實施,并報告上級人民政府。由區衛生局應急指揮中心負責組建紅色應急機動隊,人員由流行病學、臨床救護、急診醫學、衛生監督、實驗室檢測、消殺滅菌、后勤保障等專業技術人員組成。分為疾病控制應急分隊、醫療救護分隊、檢驗檢測分隊、后勤保障分隊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機動隊應在臨時現場指揮部領導下承擔現場處理工作任務。包括現場流行病學調查、現場污染物處理、標本采集、環境消毒、消殺滅菌、預防性服藥、預防接種、醫療救治等。
二、控制措施
(一)一般性控制措施
1、現場處置工作程序
(1)通過流行病學調查快速確定事件發生的可能原因,對可能的生物、毒素因子進行分類,確定疫區和目標人群;
(2)根據自然環境因素確定可能的污染范圍,對事件的危害程度和潛在危害進行判定;開展健康教育和社會動員,群防群治盡可能減少危害;
(3)對救護人員、疾病預防控制人員和物資的需求做出評估和調用;
(4)經過事件緊急處理,疫情消除后,進行后續監測,直至消除危害;參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情況核實;現場流行病學調查、分析原因,實驗室檢驗;提出采取控制措施的建議,包括疫區封鎖、人員疏散、消殺滅菌、隔離觀察、預防服藥、預防接種、健康教育和干預等;處理結果的總結、評估與上報。
2、醫療救護工作程序
第一、視傷亡情況設置傷病員分檢處。
第二、對現場傷亡情況的事態發展作出快速準確評價,包括突發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傷亡人數及種類;傷員主要的傷情、采取的措施及投入的醫療資源;急需解決的醫療救護問題。
第三、指揮、調遣現場及轄區內各醫療救護力量。
第四、向臨時現場指揮部匯報有關情況,并接受指令。
第五、在現場醫療救護中,依據受害者的傷病情況按輕、中、重、死亡分類,分別以“紅、黃、藍、黑”的傷病卡作出標志(傷病卡以5×3cm的不干膠材料做成),置于傷病員的左胸部或其他明顯部位,便于醫療救護人員辨認并采取相應的急救措施。
第六、現場醫療救護過程中,本著先救命后治傷、先治重傷后治輕傷的原則,將經治傷員的血型、傷情、急救處置、注意事項等逐一填寫傷員情況單,并置于傷員衣袋內。
3、傷病員運送工作程序
傷病員經現場檢傷分類、處置后,要根據病情向就近的醫療機構分流。傷病員分流原則如下:
(1)接受傷病員的醫療機構,由臨時現場指揮部按照就近、有效的原則指定。
(2)傷病員現場經治的醫療文書要一式二份,及時向臨時現場指揮部報告匯總,并向接納傷病員的醫療機構提交。
(3)臨時現場指揮部指定的醫療機構必須無條件收治分流傷病員。
(4)運送傷病員途中需要監護的,由現場醫療救護指揮部派醫療人員護送。
(5)傷病員運送至醫療機構后,由收治醫療機構按急診急救工作程序處置。收治傷病員的醫療機構要成立專門的搶救小組,負責傷病員救治工作。
4、消毒處置
(1)根據現場情況,選擇消、殺、滅的器材、藥物劑型、濃度、施藥方法。
(2)保護食品、電器設施和其他有關物品,防止沾染藥物。
(3)實施消毒應先室內后室外、先地面后墻壁、先重點后一般、先飲水后污水的順序進行。
5、現場情況報告程序
由現場最高指揮者負責向上級報告現場情況。
6、新聞宣傳與信息發布
按上級有關指示,統一口徑,指定專人向媒體發布信息,其它任何人員未經授權不得對外公布相關信息。
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方案 篇13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健全完善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系,規范和加強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有效應對道路運輸突發事件,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恢復道路運輸正常運行,制定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管理規定》《關于道路運輸應急保障車隊建設的指導意見》《交通運輸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暫行規范》《交通運輸突發事件信息處理程序》等相關規定。
1.3 事件分級
本預案所稱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災害、道路運輸生產事故等原因引發,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要客運樞紐1運行中斷、嚴重人員傷亡、大量人員需要疏散、生態環境破壞和嚴重社會危害,以及由于社會經濟異常波動造成重要物資、旅客運輸緊張,需要交通運輸部門提供應急運輸保障的緊急事件。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按照性質類型、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
1.3.1 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
(1)重要客運樞紐運行中斷
造成或可能造成運行中斷48小時以上,致使大量旅客滯留,恢復運行需要多部門協調,人員疏散需要跨省組織。
(2)特別重大道路運輸安全事故
客運車輛、危險貨物運輸車輛以及包含客貨運車輛在內的道路運輸安全事故,造成30人以上2死亡或失蹤,或100人以上重傷的事故。
(3)重要物資道路運輸應急保障
重要物資缺乏、價格大幅波動等原因可能嚴重影響全國或者大片區經濟整體運行和人民正常生活,超出事發區域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運力組織能力,需要跨省、跨部門協調。
(4)需要由交通運輸部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邊境口岸撤僑等其他突發事件。
以上四種情形,事發區域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難以獨立處置,需要協調相關省份、相關部門調動運力疏解,提出跨省域道路運輸應急保障請求。
1.3.2 Ⅱ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Ⅱ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
(1)重要客運樞紐運行中斷
造成或可能造成運行中斷24小時以上,致使大量旅客滯留,恢復運行需要多部門協調,人員疏散需要跨市組織。
(2)重大道路運輸安全事故
客運車輛、危險貨物運輸車輛以及包含客貨運車輛在內的道路運輸安全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失蹤,或50人及以上、100人以下重傷的事故。
(3)重要物資道路運輸應急保障
重要物資缺乏、價格大幅波動等原因可能嚴重影響省域內經濟整體運行和人民正常生活,超出事發區域市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運力組織能力,需要跨市、跨部門協調。
(4)需要由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其他突發事件。
1.3.3 Ⅲ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Ⅲ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
(1)重要客運樞紐運行中斷,造成或可能造成大量旅客滯留,事發區域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出跨縣域道路運輸應急保障請求的。
(2)客運車輛、危險貨物運輸車輛以及包含客貨運車輛在內的道路運輸安全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失蹤,或10人及以上、50人以下重傷的事故。
(3)發生因重要物資缺乏、價格大幅波動等原因可能嚴重影響市域內經濟整體運行和人民正常生活,需要緊急安排跨縣域道路運輸保障的。
(4)需要由市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其他突發事件。
1.3.4 Ⅳ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Ⅳ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
(1)一般客運樞紐運行中斷,造成或可能造成旅客滯留。
(2)客運車輛、危險貨物運輸車輛以及包含客貨運車輛在內的道路運輸安全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失蹤,或10人以下重傷的事故。
(3)需要由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其他突發事件。
1.4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對處置工作。
本預案指導地方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編制和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對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
已有國家專項應急預案明確的危險品道路運輸事故應對處置工作,適用其規定。
1.5 工作原則
(1)以人民為中心,安全第一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對的預警、預測,以及道路運輸事故的善后處置和調查處理應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把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不斷完善應急預案,做好突發事件應對準備,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2)依法應對,預防為主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對應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要求,不斷提高應急科技水平,增強預警預防、應急處置與保障能力,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提高防范意識,做好預案演練、宣傳和培訓工作,以及有效應對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各項保障工作。
(3)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以屬地管理為主,在各級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按照事件等級和法定職責,分工合作,共同做好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由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牽頭,結合各地道路運輸管理體制,充分發揮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的作用,建立健全責任明確、分級響應、條塊結合、保障有力的應急管理體系。
(4)規范有序,協調聯動
建立統一指揮、分工明確、反應靈敏、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工作響應程序,加強與其他相關部門的協作,形成資源共享、互聯互動的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實現應急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高效化。
1.6 應急預案體系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系包括國家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地方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及道路運輸企業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國家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交通運輸部負責制定、發布國家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2)地方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省級、市級、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按照交通運輸部制定的國家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在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和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指導下,負責編制、發布地方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報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備案。
(3)道路運輸企業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道路運輸企業根據國家及地方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要求,結合自身實際,負責編制并實施企業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報所屬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備案。
2. 組織體系
道路運輸應急組織體系由國家、省、市和縣四級組成。
2.1 國家應急組織機構
交通運輸部協調、指導全國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2.1.1 應急領導小組
交通運輸部在啟動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響應時,同步成立交通運輸部應對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是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指揮機構,由部長或經部長授權的分管部領導擔任組長,部安全總監及部辦公廳、部政策研究室、部運輸服務司、部安全與質量監督管理司(以下簡稱安質司)、部應急辦等部門主要負責人擔任副組長(部長擔任組長時,分管部領導擔任副組長),相關單位負責人為成員。
領導小組主要職責如下:
(1)組織協調Ⅰ級(特別重大)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明確應急工作組的構成,指導應急處置工作。
(2)根據國務院要求,或根據應急處置需要,成立現場工作組,并派往突發事件現場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3)根據需要,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應對突發事件的聯合行動方案。
(4)當突發事件由國務院統一指揮時,按照國務院的指令,執行相應的應急行動。
(5)其他相關重大事項。
2.1.2 應急工作組
應急工作組由交通運輸部相關司局和單位組成,在領導小組統一協調下開展工作,并在應急響應終止時宣布取消。應急工作組成員由各應急工作組組長根據應急工作需要提出,報領導小組批準。
(1)綜合協調組。由部應急辦或部辦公廳負責人任組長,視情由相關司局和單位人員組成。負責與各應急協作部門的溝通聯系;保持與各應急工作組的信息溝通及工作協調;搜集、分析和匯總應急工作情況,跟蹤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定時向中辦信息綜合室、國務院總值班室和相關部門報送信息;協助領導小組落實黨中央和國務院領導同志以及部領導的有關要求;承辦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2)應急指揮組。由部運輸服務司負責人任組長,視情由相關司局和單位人員組成。負責參加國務院組織的有關事故調查;組織協調跨省應急隊伍調度;協調人員、重要物資的應急運輸保障工作;協調與其他運輸方式的聯運工作;擬定應急運輸征用補償資金補助方案;承辦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3)通信保障組。由部通信信息中心負責人任組長,視情由相關司局和單位人員組成。負責應急響應過程中的網絡、視頻、通信等保障工作;承辦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4)新聞宣傳組。由部政策研究室負責人任組長,視情由相關司局和單位人員組成。負責對外發布應急信息;負責突發事件的新聞宣傳工作;承辦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5)現場工作組。由部運輸服務司、部應急辦等有關司局人員及相關專家組成,必要時由部領導帶隊。按照統一部署,在突發事件現場協助開展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并及時向領導小組報告現場有關情況。
(6)專家組。由道路運輸行業及相關行業技術、科研、管理、法律等方面專家組成。負責對應急準備以及應急行動方案提供專業咨詢和建議,根據需要參加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2.1.3 日常機構
部運輸服務司,作為國家道路運輸應急日常機構,在交通運輸部領導下開展工作,承擔有關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日常應急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1)做好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日常應急管理有關工作。
(2)接收、搜集、整理、分析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相關信息及預警信息,向部應急辦報送道路運輸應急信息。
(3)組織開展Ⅰ級應急響應相關處置工作。
(4)負責組織制修訂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5)指導地方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系建設。
(6)承辦領導小組交辦的工作。
2.2 地方應急組織機構
省級、市級、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
省級、市級、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可參照國家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組織機構組建模式,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成立應急組織機構,明確相應人員安排和職責分工。
3. 預防與預警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結合《交通運輸綜合應急預案》和本預案的要求做好突發事件的預防預警工作,重點做好對氣象、國土等部門的預警信息以及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相關信息的搜集、接收、整理和風險分析工作,完善預測預警聯動機制,指導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做好相應的應急準備。
預警信息來源包括:
(1)氣象、地震、國土資源、水利、公安、安監、商務、外交等有關部門的監測和災害預報預警信息,以及國家重點或者緊急物資道路運輸保障需求信息。
(2)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及相關管理機構有關道路運輸延誤、中斷等監測信息。
(3)其他需要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緊急事件信息。
4. 應急響應
4.1 分級響應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響應分為國家、省、市、縣四級部門響應。每級部門應急響應一般可分為Ⅰ級、Ⅱ級、Ⅲ級和Ⅳ級四個等級。
4.1.1 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響應
發生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時,由交通運輸部啟動并實施國家級部門應急響應,事發區域省、市、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分別啟動并實施本級部門Ⅰ級應急響應。
4.1.2 Ⅱ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響應
發生Ⅱ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時,由事發區域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啟動并實施省級部門應急響應。事發區域市級、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分別啟動并實施本級部門應急響應,且響應級別不應低于上級部門應急響應級別。
4.1.3 Ⅲ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響應
發生Ⅲ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時,由事發區域市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啟動并實施市級部門應急響應。事發區域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啟動并實施縣級部門應急響應,且響應級別不應低于市級部門應急響應級別。
4.1.4 Ⅳ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響應
發生Ⅳ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時,由事發區域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啟動并實施縣級部門應急響應。
4.2 響應程序
4.2.1 國家級部門應急響應啟動程序
(1)發生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或者接到國務院責成處理的道路運輸突發事件,部運輸服務司及時核實有關情況,并進行分析研究,第一時間向分管部領導報告有關情況,提出啟動Ⅰ級應急響應及成立相關應急工作組的建議。
(2)經分管部領導同意后,報請部長核準。由部長或經部長授權的分管部領導宣布啟動交通運輸部應對事件Ⅰ級響應。
(3)同步成立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長明確應急工作組構成;各應急工作組按照職責開展應急工作,并將啟動Ⅰ級應急響應有關信息按規定報中辦信息綜合室、國務院總值班室和相關部門,抄送應急協作部門,通知相關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
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響應的具體流程如下圖所示。
4.2.2 省市縣級部門應急響應啟動程序
省級、市級、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可以參照本預案,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本級部門應急響應級別及程序。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在啟動實施本級應急響應的同時,應將應急響應情況報送上一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在處理超出本級范圍的突發事件,需要上一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協調處置時,應及時提出請求,并按照前款規定及時啟動上一級別應急響應。
4.3 信息報告與處理
交通運輸部按有關規定向中辦信息綜合室、國務院總值班室及時報送突發事件信息。
交通運輸部和應急協作部門建立部際信息快速通報與聯動響應機制,明確各相關部門的應急日常管理機構名稱和聯絡方式,確定不同類別預警與應急信息的通報部門,建立信息快速溝通渠道,規定各類信息的通報與反饋時限,形成較為完善的突發事件信息快速溝通機制。
交通運輸部和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建立完善部省道路運輸應急信息報送與聯動機制,部運輸服務司匯總上報的道路運輸突發事件信息,及時向可能受影響的省(區、市)通報。
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響應啟動后,事發區域省級道路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將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報部運輸服務司,并按照“零報告”制度,形成定時情況簡報,直到應急響應終止;部運輸服務司應及時將進展信息匯總形成每日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情況簡報,上報領導小組,并抄送部應急辦。信息報告內容包括:事件的類型、發生時間、地點、發生原因、影響范圍和程度、發生勢態、受損情況、已采取的應急處置措施和成效、聯系人及聯系方式等。
4.4 分類處置
啟動Ⅰ級應急響應后,根據事件的不同類別,有效組織采取不同處置措施:
(1)應對重要客運樞紐運行中斷、重要物資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突發事件,應按照《關于道路運輸應急保障車隊建設的指導意見》(交運發〔20__〕682號)的規定,指揮調動國家應急保障車隊,協調事發區域附近省份應急隊伍,協調與其他運輸方式的聯運工作,事發區域地方應急組織機構及相關省份應急隊伍應積極配合,完成人員的疏散及重要物資的運輸保障。
(2)應對特別重大道路運輸安全事故,在做好上述運力組織保障的基礎上,還應按照《交通運輸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暫行規范》(交應急發〔20__〕238號)的規定,派現場工作組趕赴事故第一現場,指導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配合其他相關部門開展事故救援工作,同時組織選派相關人員和專家參與事故調查及處理工作。
4.5 響應終止
4.5.1 國家級部門應急響應終止程序
(1)經領導小組會商評估,認為突發事件的威脅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或國務院有關單位發出宣布突發事件應急響應終止或降級的指令時,由部運輸服務司商部應急辦提出終止Ⅰ級應急響應或降低響應等級建議,報領導小組組長核準。
(2)經報請領導小組組長核準后,終止交通運輸部應對事件Ⅰ級響應,或降級為Ⅱ級響應,同時取消Ⅰ級響應期間成立的領導小組及下設各應急工作組。
4.5.2 省市縣級部門應急響應終止程序
省級、市級、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本級部門應急響應終止程序。
4.6 后期處置
4.6.1 善后處置
事發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配合屬地人民政府,對因參與應急處理工作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恤;對因突發事件造成生活困難需要社會救助的人員,按國家有關規定負責救助。
事發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配合民政部門及時組織救災物資、生活必需品和社會捐贈物品的運送,保障群眾基本生活。
4.6.2 總結評估
交通運輸部應急響應終止后,部運輸服務司及時組織參與開展總結評估工作,客觀評估應急處置工作成效,深入總結存在問題和下一步改進措施,并報分管部領導。
省市縣級部門應急響應終止后,事發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要求,及時開展事后總結評估工作,客觀評估應急處置工作成效,深入總結存在問題和下一步改進措施,并按規定向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上報總結評估材料。
5. 應急保障
5.1 隊伍保障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按照“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平急結合”的原則,通過平急轉換機制,將道路運輸日常生產經營與應急運輸相結合,建立道路運輸應急保障車隊及應急隊伍。按照發展思路,將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體系建設同交通戰備工作有機結合。
5.2 通信保障
在充分整合現有交通通信信息資源的基礎上,加快建立和完善“統一管理、多網聯動、快速響應、處理有效”的道路運輸應急通信系統,確保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對工作的通信暢通。
5.3 資金保障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積極協調同級財政部門,落實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所需的各項經費;同時,積極爭取各級政府設立應急保障專項基金,并確保專款專用。
鼓勵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捐贈和援助。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建立有效的監管和評估體系,對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保障資金的使用及效果進行監管和評估。
5.4 應急演練
部運輸服務司會同部應急辦建立應急演練制度,組織定期或不定期的桌面應急演練,組織應急相關人員、應急聯動機構廣泛參與。
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結合所轄區域實際,有計劃、有重點地組織應急演練。預案至少每3年組織一次應急演練。應急演練結束后,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及時組織演練評估。鼓勵委托第三方進行演練評估。
5.5 應急培訓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將應急教育培訓納入日常管理工作,并定期開展應急培訓。
6. 附則
6.1 預案管理與更新
當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交通運輸部將組織修改完善本預案,更新后報國務院:
(1)預案依據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標準、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2)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機構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變化或調整的;
(3)預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
(4)在突發事件實際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進行重大調整的;
(5)預案制定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6.2 預案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交通運輸部負責制定、組織實施和解釋。
6.3 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方案 篇14
為做好通達運輸集團運輸有限責任公司旅客運輸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生命財產的損失,根據上級有關規定,結合企業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處理指揮機構
二、突發事件報告程序
(一)發生突發事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指揮系統,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實事求是”、“及時、準確和逐級上報”的原則。
(二)應急事件報告范圍、時限
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涉外籍人員死亡的交通事故必須在2小時內上報上級主管部門。發生其它重大交通事故或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事故,于事發后6小時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三)突發事件應急報告內容
(1)事件突發的時間、地點、事件類型、經過,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情況,以及事發的環境、道路狀況等因素。
(2)事件現場搶救、救治及其他需要報告的情況。
(3)事件發生的原因、性質、責任、教訓及采取的措施。
三、突發事件應急指揮
發生突發事件后,立即啟動應急指揮系統,組織指揮搶撿救援行動,準確掌握事故與事件的情況變化,及時調配、部署、協調應急行動,組織好各組之間的協調、配合行動,提高應急事件處理能力和效率。
四、應急車輛和設備儲備
公司所有的工作用車(含小轎車、專用備班客車),作為應急車輛儲備要隨時聽從指揮奔赴現場,必要時,總指揮、副總指揮可隨時根據需要調動線路待班車(含正常營運的短途客車),參加應急事件處理與救援,考慮因旅客運輸車輛中途故障等原因,又很難在中途在較短的時間內排除故障,除及時增派備用車輛運輸中途旅客外,應配備必要的機械設備(如托拉車輛的硬型拉桿,易移動的機械式手動吊車、千斤頂、安全保護固定支架等設備),必要時可請示公安交警,車輛保險機構的故障施救車輛與設備及時參加救援,保證旅客、車輛及時得到救助。
五、應急事件處理原則
(一)救人高于一切。
(二)施救與報告同時進行,逐級報告,就近施救。
(三)局部服從全局、下級服從上級。分級負責,密切配合。
(四)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防止和減輕人身傷亡。
六、應急事件處理職責、措施
總指揮:是應急事件實施的指揮者,對上級應急組織負責,在緊急情況下有權做出應急事件的實施決策和統一指揮。
副總指揮:在總指揮的領導下工作,協助總指揮做好應急救援的指揮工作,在總指揮離位的情況下,履行總指揮的職權。
應急通訊組:負責日常和應急狀態下的信息收集、傳遞以及各種指令的接收和下達。
應急搶險組:負責組織協助有關部門對應急現場的搶救,配合有關部門對事件原因調查處理。
應急保障組:負責應急狀態下的物資運輸和后勤保障。
應急救護組:負責組織應急狀態下的人員疏導,協助醫療部門對受傷人員進行救護。
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方案 篇15
為了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以下簡稱突發事件)的危害,在各類突發事件發生時,能夠及時、迅速、規范地進行應急處理,維護國家和社會的穩定,保障公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保障經濟發展,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天津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辦法》及有關法規規定,結合南開區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突發事件及其界定
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的直接關系到公眾健康和社會安全的公共衛生事件。包括:重大傳染病疫情、影響公眾健康的自然災害、危害嚴重的中毒事件、影響公共安全的放射性物質泄漏事件、放射性危害事件、各種危害健康的恐怖襲擊事件、群體不明原因疾病,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健康的事件等等。轄區內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即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一)重大傳染病疫情
1、發生鼠疫、肺炭疽、霍亂、傳染性非典型肺炎和禽流感暴發;
2、發生動物間鼠疫,發生布氏菌病和炭疽等流行;
3、乙類、丙類傳染病暴發或者多例死亡;
4、發生脊髓灰質炎野毒株感染病例;
5、發生罕見或者已消滅的傳染病;
6、出現新發傳染病或者疑似病例;
7、可能造成嚴重影響公眾健康和社會穩定的傳染病疫情;
8、上級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重大疫情。
(二)其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1、中毒人數超過30人或者出現死亡1例以上的飲用水、食物中毒事件;
2、短期內發生10人及以上急性職業病或者職業中毒事件;
3、有毒有害化學品、生物毒素等引起的集體性急性中毒事件;
4、有潛在威脅的傳染病動物宿主、媒介生物發生異常;
5、醫源性感染暴發;
6、免疫接種、藥物預防引起的群體性反應或者死亡事件;
7、嚴重威脅或危害公眾健康的水、環境、食品污染和有毒有害化學性物質泄漏等事件;
8、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
9、發生生物、化學、核和輻射等危害公眾健康的恐怖襲擊事件;
10、放射性污染、丟失放射源和人員受超劑量照射等事件;
11、自然災害引發的疫情或者中毒事件;
12、上級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重大公共衛生事件。
二、工作原則
(三)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提高全社會防范突發事件發生的意識,按照預防為主,平戰結合的原則,落實各項防范措施。建立并實行對可能引發各類突發事件因素的監測、分析、預測、預警制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四)統一指揮、屬地負責
在政府統一領導和指揮下,衛生局及有關部門要按照預案規定的職責開展工作。發生突發事件的區域內的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配合政府、街道辦事處、衛生局及有關部門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
(五)快速有效、減少損失
在突發事件發生時,要不失時機地做出快速反應,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盡最大努力和可能,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減少財產損失和社會影響。保障社會秩序的穩定,保障公眾生命健康與財產安全,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
(六)依靠科學、加強合作
開展突發事件防范和處置的相關研究工作。及時總結控制工作成效,溝通信息,推廣經驗,完善應急處理技術規范。積極引進先進技術和方法。科學、規范、有序地處置突發事件。
三、組織指揮體系
(七)衛生局成立應急處理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長由衛生局局長擔任,負責領導、指揮全區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衛生局。辦公室由疾病控制、醫療救治、衛生監督等科室、部門有關人員組成。負責組織突發事件的調查、處理和醫療救治工作。
(八)成立評估和技術指導組織。分設突發事件評估組、醫療救護技術指導組、預防控制技術指導組和檢測技術指導組。各組由相應的專家組成。
(九)衛生局組建醫療衛生應急隊伍。
(十)衛生局組建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理中心,設在衛生防病站。
四、參與突發事件處理的有關機構、組織職責
(十一)衛生局
1、負責草擬和修訂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并報政府批轉執行;
2、組織協調衛生技術力量,防止、控制突發事件的蔓延和繼續發生;
3、對醫療救治、預防控制措施的效果進行評估,根據取得的經驗,不斷完善各項防治方案;
4、組織推動社會心理衛生、衛生科普知識宣傳、咨詢等工作,開展健康教育工作;
5、組織突發事件處置相關人員的培訓;
6、建立檢查制度。督導檢查本預案各項措施在平時或者突發事件處理過程中的實施情況。
(十二)防病機構(含結防所)
1、做好突發事件的監測報告與預警;
2、確認突發事件性質。做出事件的發展趨勢報告和評估;
3、負責核實疫情,提出疫點和疫區的劃定意見。參與對控制疫情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疫點、疫區消毒隔離等預防控制措施的落實。匯總、分析、評估疫情;
4、建立緊急控制物資儲備庫。儲備消殺藥品、檢測試劑、防護用品和相關器械等;
5、對突發事件預防控制效果進行評估后,提出改進建議;
6、對醫療機構消毒、隔離工作進行技術指導和評價。負責對在醫療機構外死亡的傳染性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尸體進行消毒處理;
7、具體落實對預防控制工作人員和醫務人員進行培訓;
8、承擔社會心理衛生、衛生宣傳教育和預防醫學咨詢服務工作;
9、依據有關規定實施其它疾病預防控制措施;
10、承擔對應急處理單位的技術指導工作。
(十三)衛生局衛生監督所
1、參加突發事件的現場取證和違法事實的調查工作;
2、監督檢查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措施或疫點、疫區預防控制措施的落實情況;
3、監督檢查收治病人的醫療機構及有關衛生單位的消毒、隔離、防護和醫療廢棄物的處理工作;
4、監督檢查醫務人員個人防護措施的落實情況;
5、監督檢查醫療機構、疾控機構的疫情報告和突發事件中危害公眾健康,造成人員病、死、傷的報告情況;
6、監督檢查公共場所消毒;
7、監督傳染性疾病密切接觸者的醫學觀察,疫點環境的消毒的落實情況;
8、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和使用單位的消毒產品、防護用品的質量;
9、監督檢查學校、托幼機構和公共場所等預防控制工作;
10、依法進行其它監督檢查工作。
(十四)各級各類醫療機構
1、按規定進行疫情報告和突發事件所涉及病例的報告;
2、負責病人的診斷、治療和管理工作;
3、負責病房消毒、隔離工作;
4、對醫療機構內病人或疑似病人污染的場所、物品、排泄物進行衛生處理;
5、負責對醫療機構內死亡的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尸體進行消毒處理;
6、協同疾控機構或突發事件應急處理中心完成流行病學個案調查和相關檢驗物、樣品采集等工作;
7、負責醫務人員的培訓和個人防護;
8、進行疾病及有關防治科學知識的衛生宣傳教育工作;
9、依據有關規定開展其它防治工作;
10、建設符合應急工作要求的門診、病房。
(十五)醫療衛生應急隊伍
建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常備機動隊伍。由預防控制、醫療、衛生監督三部分組成。負責處置突發事件,參與和指導各級醫療衛生等機構進行應急處理。
1、進行現場流行病學調查、檢測檢驗、事件的分析、評估和上報;
2、協助和指導突發事件的現場救援、轉運和后續治療;
3、督導各項現場應急處理措施的落實;
4、開展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業務培訓和咨詢等。
(十六)評估和技術指導組
在突發事件發生后,成立評估和技術指導組,下設突發事件評估組及醫療救護、預防控制和檢測三個技術指導組;承擔社會心理衛生教育和咨詢工作。
1、突發事件評估組:了解和掌握相關知識和信息,為公共衛生政策和法規的實施提供咨詢;預測突發事件發展趨勢,提出啟動和終止預案的建議;
2、醫療救護技術指導小組:指導醫院的診斷、救治和醫療單位內醫務人員防護、消毒隔離等工作。負責重點病例的診斷。
3、預防控制技術指導小組:指導防止突發事件危害進一步蔓延應采取的預防措施、流行病學調查、疫情統計報告、消毒隔離與個人防護等預防控制工作。
4、檢測技術指導小組:指導并開展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事件發生的樣本采集、運送和病原學檢測等工作。
(十七)突發事件應急處理中心
1、突發事件發生時
(1)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后,組織工作人員迅速趕赴現場,對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或相關人員進行流行病學調查、現場監測、現場采樣、疫點消毒等工作;迅速查找突發事件原因,并按照突發事件應急報告要求,及時報告。
(2)提出防治措施、進行應急處理;協助各醫療單位進行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救治工作,對密切接觸者或相關人員采取有必要的控制措施;全面負責疫點、疫區現場的防疫控制工作。
2、日常工作
(1)對傳染病疫情和各類突發事件的信息資料以及其他國家、地區的相關疫情和信息資料進行收集、整理、分析、報告,為政府采取預防與控制應急措施提供科學依據;組織制定相關工作方案,收集、整理相關的技術標準、技術規范;突出突發事件的預警功能。
(2)置備、儲存、保管突發事件所需應急設備、藥品器械,現場防護用品、通訊設備、交通工具等等。
(3)對相關疾控人員進行技術指導和培訓;進行模擬演練并對演練結果進行評估。
(4)組織開展社會心理衛生、突發事件應急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
五、突發事件應急報告
(十八)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及其醫務人員發現突發事件,必須在1小時內向衛生防病機構報告;衛生防病機構應迅速進行核實,并在2小時內報告衛生局和市衛生防病中心;衛生局必須在接到報告1小時內報至政府和市衛生局;政府在接到報告1小時內報至市政府。
(十九)衛生防病機構在突發事件發生后,首次報告內容包括未經確認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或隱患的相關信息,應說明信息來源、危害范圍、事件性質的初步判定、可能原因、病例發生和死亡分布及可能發展趨勢和擬采取的主要措施。通過《國家救災防病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管理信息系統》上報。
(二十)衛生防病機構在進一步調查基礎上,盡快做出階段和總結報告,階段報告包括事件的發展與變化、處置進程、事件的診斷和原因;總結報告包括對事件的發生和處理情況總結,分析原因和影響因素,提出今后對類似事件防范和處置建議。通過《國家救災防病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管理信息系統》上報。
(二十一)衛生局(含衛生防病機構)在接到毗鄰地區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相關疫情通報后,要做好應對準備,必要時應及時通知轄區疾控和醫療機構。
(二十二)發生職業病危害事故,發現嚴重威脅或危害公共健康的水、食品污染、有毒有害化學性物質泄露、發射性污染等特大、重大事故時,主管部門、當事單位、個人要立即向衛生局和有關部門報告。
(二十三)任何單位和個人對突發事件,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六、突發事件分級(執行市級分級標準)
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性質、危害程度、涉及范圍,突發事件劃分為四級:藍色預警、黃色預警、橙色預警和紅色預警。
(二十四)藍色預警:
1、發生腺鼠疫,一個平均潛伏期內病例數未超過20例;
2、其他省市已有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發生、本市存在傳入可能,但未發現疑似或臨床診斷病例;
3、發生霍亂,1周內發病10例以下;
4、一次食物中毒人數30~100人,無死亡病例報告;
5、一次發生急性職業中毒10人以下,未出現死亡;
6、一次放射事故超劑量照射人數10~50人,或輕、中度放射損傷人數3~10人。
(二十五)黃色預警
1、發生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或周邊省市及地區疫情上升;
2、1周內霍亂發病10~30例,或疫情波及2個及以上區(縣);
3、1周內在一個區(縣)內乙、丙類傳染病發病水平超過前5年同期平均發病水平1倍以上;
4、在一個區(縣)域內發現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
5、一次食物中毒人數超過100人,或出現死亡病例;或食物中毒事件發生在學校、地區性或全國性重要活動期間的;
6、預防接種或學生預防性服藥出現群體心因性反應或不良反應;
7、一次發生急性職業中毒10~50人,或死亡5人以下;
8、一次放射事故超劑量照射人數51~100人,或輕、中度放射損傷人數11~20人。
(二十六)橙色預警
1、局部地區發生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續發病例,或發生局部暴發;
2、腺鼠疫發生流行,流行范圍波及2個及以上區(縣),在一個平均潛伏期內多點連續發病20例及以上;
3、霍亂在一個區(縣)范圍內流行,1周內發病30例及以上,或疫情波及2個及以上區(縣),1周內發病50例及以上;
4、乙類、丙類傳染病疫情波及2個及以上區(縣),1周內發病水平超過前5年同期平均發病水平2倍以上;
5、發生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擴散到其他區(縣);
6、預防接種或學生預防性服藥出現人員死亡;
7、一次食物中毒人數超過100人并出現死亡病例,或出現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
8、一次發生急性職業中毒50人以上,或死亡5人及以上;
9、一次放射事故超劑量照射人數101~200人,或輕、中度放射損傷人數21~50人,或重度放射損傷人數3~10人,或極重度放射損傷人數3~5人;
10、鼠疫、炭疽、傳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霍亂、脊髓灰質炎等菌種、毒種丟失。
(二十七)紅色預警
1、發生肺鼠疫、肺炭疽病例;
2、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波及2個及以上區(縣),并有繼續擴散趨勢;
3、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涉及多個省份,并有擴散趨勢,造成重大影響;
4、發生新發傳染病或已消滅傳染病;
5、一次放射事故超劑量照射人數200人以上,或輕、中度放射損傷人數50人以上,或重度放射損傷人數10人以上,或極重度放射損傷人數5人以上;
6、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認定的其它特別嚴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七、應急處理
當接到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藍色預警級別)報告后,衛生局應立即組織有關專家進行調查確認,并對疫情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進行綜合評估。必要時,向政府提出成立區級應急處理指揮部的建議。同時,迅速組織醫療、疾病控制和衛生監督機構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現場處理工作,并按照有關規定,向政府和市衛生局報告。
發生較重、嚴重、特別嚴重(黃色、橙色、紅色預警級別)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立即報告市衛生局和市政府,并進行應急處置。
(二十八)啟動預案
1、當天津市突發事件達到黃色預警程度時,衛生局應急辦公室根據黃色預警的要求,將有關情況立即上報政府和市衛生局。
2、當突發事件達到橙色預警、市政府決定啟動市級預案時,衛生局提請成立區級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并根據突發事件的類別和處理需要,設置由有關部門組成的若干工作組。
(二十九)應急措施
應急處理工作采取邊調查、邊處理、邊搶救、邊核實的方式,落實各項控制措施,有效地控制事態發展。
1、區衛生局在征得區政府同意或批準后,緊急調集、調配各類人員、物資、交通工具和相關設施、設備進行應急處理工作。組織應急處理隊伍迅速趕往現場,開展醫療救護和疾病預防控制工作。
2、進行流行病學調查。應急隊伍到達現場后,盡快制定流行病學調查計劃和方案,專業技術人員按照計劃和方案,對突發事件累及人群的發病情況、分布特點進行調查分析,提出有針對性的預防控制措施。
3、實驗室檢測。衛生防病機構按有關技術規范采集足量、足夠的標本,送市級或區級實驗室,必要時送國家應急處理功能網絡實驗室檢測,查找致病原因,協助市防病中心的病原查詢和病因診斷工作。
4、劃定控制區域。甲類、乙類傳染病暴發、流行時,區政府報經市政府決定,可以宣布疫區;經市政府決定,可以對甲類傳染病疫區實施封鎖。對重大食物中毒和職業中毒,根據污染食品擴散和職業危害因素波及的范圍,劃定控制區域。
5、采取控制措施。根據突發事件類別和應急處理需要,按規定采取以下控制措施:病人和疑似病人隔離治療,密切接觸者醫學觀察,易感人群應急接種,疫點消毒,水源保護,污染食品追回和封存職業中毒事故物品等。
區衛生局報請區政府可以依法發出公告,采取限制或者停止集市、x、影劇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動;停工、停業、停課;臨時征用房屋,交通工具;封閉被傳染病病原體污染的公共飲用水源等緊急措施。對流動人口進行預防工作,落實控制措施,對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采取就地隔離、就地觀察、就地治療的措施。
6、追蹤調查。防病機構根據疫情線索,對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攜帶者及其密切接觸者進行追蹤調查,查明傳播鏈。并向市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通報情況。
7、開展醫療救治。區衛生局按照醫療救治方案啟動指定的專門醫療救治網絡,開展病人接診、收治和轉運工作。實行重癥和普通病人分別管理。對疑似患者及時排除或確診。做好消毒隔離、個人防護和醫療垃圾處理工作,防止院內交叉感染和污染。要進行傳染病和中毒病人的報告。對因突發事件造成的病人,任何醫療機構不得拒絕接診。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中毒事件,按照相關的應急處理和醫療救治方案進行現場救援、病人轉運、后續治療工作。對新發傳染病作好病例分析與總結,積累診斷治療的經驗。必要時,請市衛生局或衛生部派出醫療專家組,參與和指導醫療救治工作。
8、督察與指導。區衛生局負責對轄區內的應急處理工作進行督察和指導。
9、普及衛生知識。針對事件性質,開展社會心理衛生、醫療衛生知識宣教,提高公眾健康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消除公眾心理障礙,開展心理應激和危機干預工作。
10、進行事件評估。應包括事件概況、現場處理調查概況、患者救治概況、所采取的措施、效果評價等。
(三十)終止預案
根據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的進展和突發事件專家評估委員會的評估建議,市衛生局向市人民政府適時提出預案實施終止的建議。區衛生局報告區政府后,執行終止預案。
八、工作保障
(三十一)技術保障
1、區衛生局負責建檔,列出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專家和技術人員的名單及相關個人技術檔案資料。同時列出相對應的第二梯隊名單及其技術檔案資料。
2、區衛生局負責組織醫療衛生專業人員開展突發事件處理相關知識、技能的培訓。推廣最新知識和先進技術。建立考核制度。
區衛生局按照預案的要求,在市衛生局指揮下,統一組織、定期安排各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演練工作。演練形式有:對單一突發事件從指揮到救治處理的全過程演練;局部演練;指揮系統、救治系統,涉及預案各系統、各單位、多發事件的全過程演練。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由有關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的系統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業務培訓。平時要針對不同學科舉辦培訓班。需要公眾參與的應急演練必須報市政府批準后實施。
3、常規監測。加強實驗室建設,按照市衛生局的要求,建立統一的突發事件監測、報告組織網絡系統。包括:法定傳染病監測報告組織網絡、衛生監測組織網絡、實驗室監測網絡、監測醫院監測網絡、突發事件報告網絡等。
4、醫療救治網絡。按因地制宜、平戰結合、防治結合的原則,建立醫療救治網絡。該網絡由指定的急救機構(包括市、區縣急救機構和院內急救機構)、綜合醫院、市、區(縣)傳染病專科醫院、后備醫院及職業病防治機構組成。針對可能發生的不同類別的突發事件,指定不同的醫療機構承擔應急工作。醫療救治網絡機構之間建立有效的橫向、縱向信息連接機制。
5、信息系統。建立突發事件信息系統決策支持與指揮調度的技術平臺。承擔轄區突發事件及相關信息的收集、處理、分析、發布和應急處理工作。
(三十二)物資保障
1、建立已知可引起重大突發事件現場處理、診斷、治療和預防的常備儲存系統。包括:診斷試劑庫、血清庫、疫苗庫、藥品庫、特效毒劑庫等。
2、建立與突發事件相關的診斷,救治儀器裝備儲備系統。
3、建立應急物資信息管理系統。明確各種物資的儲備、運行、功能狀態標準,確保可迅速調配使用。
4、健全應急物資資產更新規定和操作規范,并強制執行。確保應急物資使用時的可靠性。
(三十三)經費保障
1、為了保證我市突發事件應急反應機制的正常運行,區衛生局要建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專項基金,并建立相應的補充機制。
2、每年公共衛生事業經費的比例占衛生事業費的比例應逐步提高到30%-50%;重大突發事件發生后,區衛生局財務部門應提供相應的經費支持,必要時,可向區政府申請專項撥款。
(三十四)人員保障
1、衛生局要組建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備隊,隨時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2、突發事件應急處理中心按照工作職責,配備各類專業人員,并保證工作人員的相對穩定性,保障日常工作正常運轉;
3、充實專業技術人員,擴展傳染性疾病預防控制工作項目;
4、不斷完善社區防疫網絡。
5、第一中心醫院、第三醫院、第四醫院、傳染病醫院、海河醫院、醫大總醫院和兒童醫院等單位作為突發事件發生時,市級指定的應急醫療救治單位。
(三十五)宣傳教育
衛生局協調和組織有關單位利用電視、廣播、報紙、互聯網、宣傳畫、冊等各種形式對社會公眾廣泛開展突發事件相關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廣大群眾自我防護意識和能力。
南開區防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部門職責
一、環保局
根據突發事件處理工作的需要,監管醫療衛生部門對醫療廢水、廢棄物進行無害化處理;監控醫療廢水、固體廢棄物處理方式和最終走向,記錄廢水、固體廢棄物產量、處理量、排放量并上報;督查醫療機構對醫療廢水處理設施和固體廢物焚燒設備的安裝和使用等工作。
二、環衛局
根據突發事件處理工作的需要,加強晨掃和日、晚兩次保潔工作,做好重點路段水洗壓塵工作。督查落實門前衛生責任制,做好全區垃圾轉運站的內外環境衛生和消毒,做到生活垃圾集中清運,日產日清;全天候開放轉運站并增加運輸車輛,及時接納重點區域的生活垃圾。搞好全區環衛公廁清掏、刷保、消毒工作。及時處理群眾熱線反映的問題。嚴格管理道路污染,大力處罰和處理違章飼養的家禽和家畜。根據需要,加強處理突發事件地域的清潔工作。
三、公安南開分局
協助有關部門,依法強制管理拒不服從監控隔離規定的被隔離人員和外部闖入人員。依法嚴肅處理嚴重擾亂救治秩序的違法人員。開展專項治理違章養犬行動。認真受理群眾舉報,做好查處工作;協助社區做好防治突發事件的宣傳工作。堅決打擊借機制造恐慌、造謠惑眾、哄抬物價、制售偽劣防護用品等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不法行為。必要時,選派警力全程駐守市傳染病醫院、防病站、醫學觀察所和突發事件發生地等重要場所,做好安全保障工作。
四、愛衛會
大力開展愛國衛生運動,清除四害,使蚊、蠅、蟑螂和鼠密度達到國家規定的標準,提高市容環境衛生水平;重點做好疫區及周邊地區的消毒工作,防止蚊、蠅、蟑螂和老鼠傳染病菌。
五、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大隊
大力治理外來商販違章擺賣等亂擺亂賣和違章占路擺賣;嚴格清理違法經營盒飯、快餐和露天制售餐飲的馬路餐桌及馬路燒烤;徹底清理全區干、支道路兩側的餐飲、食品制售企業的里空外賣和露天加工;大力查處和拆除違章建筑,特別是嚴格治理對外來人口的違章建筑。聯合有關部門,負責農貿、封閉市場防控工作的檢查。
六、工商南開分局
加強市場巡查,強化對防治突發事件藥品及相關商品生產經營的監管工作,依法嚴肅查處趁機制售假冒偽劣藥品及相關商品,哄抬物價等違法經營行為;及時查處借機進行違法經營的不法行為。加強農貿市場食品安全監管。
七、建管委
全面負責對轄區建筑工地及其外來民工的突發事件防控工作。督查各項防控制度的落實,專人負責各建筑工地外來人員的身體狀況、外出登記、民工駐地及重點部位的督查工作;一旦發現施工人員出現傳染病、中毒癥狀等,立即通報防疫部門,并立即進行對施工現場的消毒和有關人員的隔離。必要時,建立建管委、各建筑工地、衛生等職能部門負責人參加的例會制度,及時溝通信息,果斷處理有關防控問題。
八、財政局
強化預算管理,保障應對突發事件工作的經費,并及時足額劃撥。加強監督,確保經費專款專用。
九、交警南開支隊
做好突發事件防控工作的備勤工作,及時處理交通突發事件。做好對重點醫院和隔離區周邊的道路疏導,確保交通暢通;嚴格安全檢查。協助衛生等部門做好進津車輛所乘人員的體質監測和車輛的消毒工作;加強逐級報告制度。
十、教育局
全面負責轄區中、小學校和幼兒園師生的突發事件防控工作;督查系統單位做好教室、圖書館、食堂、實驗室、宿舍、廁所等部位的清潔、消毒工作,保證環境整潔,空氣流通,消毒到位。督查系統單位制定應對突發事件預案、防控工作措施和建立應急隊伍。督查系統單位設立隔離室;出現可疑癥狀立即報告有關部門,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消毒和隔離。普及防控知識,提高師生自我防護能力;按全市統一部署,調整教學安排,合理安排學生生活。
十一、經貿委
全力組織好突發事件防控期間市場供應,做好市場監控;督查所屬各經營單位的消毒、通風、依規購銷貨等防控措施的落實;聯合有關部門,負責大中型商場與超市的突發事件防控工作的檢查。做好突發事件預防、治療等工作必須的藥品、器械、消毒藥械、防護用品等物資的儲備和供應工作。
十二、科委(科協)
廣泛宣傳《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規,普及各種突發事件防治科學知識和方法,提高公眾科學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聯合有關部門,負責駐區大專院校、科研機構的突發事件防控工作的檢查。
十三、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按照有關規定,協調市社會保障中心做好參保人員醫治突發事件涉及疾病的醫療保險和其他保險工作。
十四、民政局
做好老年公寓的預防和救助管理工作,做好低保人員和民政救助對象的疫病救治和社會救助工作。
十五、武裝部
協助街道辦事處做好基層武裝部的突發事件防控工作;組織民兵積極參加愛國衛生運動和防控突發事件宣傳教育活動;建立防控突發事件民兵應急分隊,建立預案,及時處理突發事件。
十六、僑辦、民宗辦(外辦)
負責區內歸僑僑眷、海外華僑華人、在區外國人及宗教活動場所突發事件防控工作,加強疫情預防和其他應急措施;建立出入境人員的疫情報告制度、
十七、房管局(含物業管理辦公室)
負責區域內各物業管理項目單位的突發事件防控工作。組建區物業管理項目單位突發事件防控工作聯絡協調組,開展互助和互檢,做到監控管理不留死角;作好小區居民的預防宣傳、保潔消毒和外來人員登記等防控工作;督查全區物業管理項目單位突發事件防控各項措施的落實;及時受理業主投訴。
十八、物價局
有效監控藥店、醫院、超市、市場經營的藥品和相關商品價格,依法從嚴處理拒不執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明碼標價規定和價格干預措施的單位和個人。積極采取有效措施,認真受理群眾投訴,穩定價格和群眾情緒。
十九、文化和旅游局
加強和規范網吧、歌舞場所、電子游戲廳等公共娛樂場所的管理;督查娛樂場所防控措施的落實情況。聯合有關部門,負責文化娛樂業的突發事件防控工作的檢查。
二十、質量技術監督局
認真做好突發事件防控相關產品的監督檢查,嚴厲打擊以次充好等制假售假行為;督查食品加工企業落實從業規定的情況。
二十一、消防南開支隊
做好執勤備戰工作;督查火災救援中心的各種防護措施的落實;做好參戰人員和器材裝備的洗消工作,防止二次感染。及時調集所需警力及器材,應對處理突發事件時出現的其他緊急情況。
二十二、招商辦
督促大中型企業落實防控突發事件總經理負責制,協助企業做好防控管理和防控知識的`宣傳工作,正確處理好企業生產經營和突發事件防控工作的關系。聯合有關部門,負責外資、合資企業的突發事件防控工作的檢查。
二十三、宣傳部門
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宣傳市區有關突發事件防控的指示精神,廣泛信息收集,全方位搞好對內、對外的宣傳報道工作;多角度、多側面宣傳突發事件防控的科學知識,營造全民參與共同抗擊的良好氛圍。
二十四、供水、供電、商業部門(經貿委)
負責保障醫療機構、衛生防病機構和醫學觀察留驗場所等部門的用電、用水和有關生活用品的供應。
二十五、街道辦
組織各街道辦事處做好社區突發事件防控工作;督查指導各街道辦事處突發事件防控措施的落實情況,發現問題幫助整改;及時協調街道辦事處與有關職能部門的關系,共同做好突發事件防控工作。
二十六、衛生局
組織協調衛生技術力量,防止、控制突發事件的蔓延和繼續發生;負責疫情監測并及時準確上報疫情動態;負責突發事件病例、確診及疑似病人的流行病學調查,提出疫點、疫區實施管制的建議;負責對密切接觸者進行醫學觀察,指導并實施消毒和隔離工作;醫療救治、預防控制措施的效果進行評估,根據取得的經驗,不斷完善各項防治方案;開展健康教育工作,組織衛生科普知識宣傳、咨詢等工作;組織突發事件處置相關人員的培訓和演練;督導檢查應急預案規定的各項措施,或者突發事件處理過程中的實施情況。
轄區各部門都要做好相應的工作預案,并采取有效措施,確保系統內部防控工作到位。
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方案 篇16
為了保障全校師生員工健康地學習、工作、生活,促進學校各項工作順利開展,防范杜絕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發生,切實有效降低和控制公共突發事件的危害,依照上級有關要求及有關法律法規,從我校實際出發,特制定本預案。
一、嚴格落實行政人員值班制和日情況通報制
根據學校安排的值班表,進一步明確任務,細化目標,強化責任,預防為主,努力將工作做在前頭,每天值班情況在行政會和教師會時進行簡要通報,并填寫在校務日志上,發現問題,立即采取相應措施,盡量將問題消滅在萌芽之中,將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出現各類突發公共事件,要立即報告學校綜合治理工作領導組,并在5——10分鐘內上報區教體局。學校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要本著“先控制,后處置,救人第一,減少損失”的原則,果斷處理,積極搶救,組織師生離開危險區域,維護現場秩序,保護好事故現場,積極做好事故善后處理工作。
二、突發公共事件向區教體局報告的主要內容是:
(1)事件發生基本情況,包括時間、地點、涉及人員、破壞程度及人員傷亡情況;
(2)事件發生起因分析、性質的初步判斷和影響程度的初步評估;
(3)事件發生后學校所采取的應急措施;
(4)事態發展狀態、處置過程和結果;
(5)需要報送的其他事項。
三、突發公共事件搶險救災組織機構
總指揮:
副總指揮:
成員:
(1)搶險救災隊伍
組長:
成員:xx年級組長、班主任
(2)通訊信息組
組長:
成員:
(3)后勤保障組
組長:
成員:
(4)衛生防疫組
組長:
成員:xx班主任
三、安全事故搶險應急預備案
(1)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一、發生火災事故時,立即向119消防指揮中心報警,并向學校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匯報,同時立即向區教體局報告。
二、迅速切斷電源。
三、搶險救災組等在場有關人員應用最快的速度在第一時間內疏散師生,把人員撤離到安全區域。
四、積極配合消防人員滅火,嚴禁學生參與滅火。
五、在進行滅火的同時,應采取有效的隔離措施,防止火勢蔓延。
(2)食物中毒應急預案
一、發現師生有類似食物中毒癥狀時,應迅速送至醫院診治。
二、迅速向學校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報告,同時立即向區教體局、區衛生防疫部門報告。
三、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樣工作,以備衛生部門檢驗。如果是食用校外食物所致,也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取樣。
四、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師生名單,并檢查他們的身體狀況。
五、做好家長、家屬的思想工作,穩定他們的情緒。
六、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診治、調查、事故處理等工作。
(3)其它意外傷害事故應急預案
一、如發生師生身體受到意外傷害,特別是交通事故時,應立即撥打122交通事故報警電話,保護好事故現場,及時報告學校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及時送傷病者到醫院診治或撥打120急救電話。
二、視情況及時向xx派出所、區教體局報告(教育科,辦公室)
(區衛生局疾控中心電話)。
三、迅速調查事故發生的原因,并做好有關材料的收集等工作。
四、通知傷病者的家屬或學生家長。
五、妥善處理有關事宜。
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方案 篇17
為有效監測、及時控制和消除我市因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而引起的國內貿易市場異常波動,滿足人民群眾日常生活需求,維護正常的商品市場和社會秩序的穩定,促進我市經濟的持續健康發展,根據我市實際,特擬訂《xx市國內貿易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
一、組織結構及職責
(一)組織結構
建立本市國內貿易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體系,形成應急指揮工作網絡,統一指揮。成立xx市國內貿易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由市政府市長擔任組長,市政府分管副市長擔任副組長,市政府辦、市商務局、市發改局、市財政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農業局、市海洋與漁業局、市工商局、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市藥監局、市糧食局的主要領導為成員組成。
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是統一領導,審定應急工作《預案》,負責指揮全市商品市場應急供應保障工作;根據市場波動情況,確定市場應急工作等級;批準啟動市《預案》,指揮市應急商品的統一調配,協調市外應急商品協調;采取緊急措施穩定市場和社會秩序。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市商務局局長兼任,副主任由市商務局分管內貿的副局長擔任,辦公室成員由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抽調,辦公室設在市商務局。
辦公室主要職責是根據領導小組的工作部署和要求,開展日常工作;分析掌握和上報全市生活必需品的銷售、價格變化及市場異常波動情況,提出工作建議;建立健全重要商品市場信息監測和報告制度,并認真組織落實;與有關職能部門及商業企業密切聯系形成協調互動機制,統籌安排全市物資、商品的供應調度、接運、調劑;做好本市保市場、保供應、保市民生活的工作。
(二)相關部門職責及分工
市商務局負責聯系省商務廳,協調各大中型商業企業、流通企業及農貿市場,調控市內貨源供應市場,與市外有關部門聯系協調商品貨源和請求商品支援。
市糧食局負責組織大米、面粉和食用油的供應。
市農業局負責肉禽、蛋及各種瓜果、蔬菜的供應。
市海洋與漁業局負責魚類食品的供應。
市衛生局、市藥監局負責各種醫用、消毒、殺菌商品的供應。
市交通局負責跟蹤,調遣各種運輸車輛,保障應急商品的運輸。
市發展和改革局負責安排有關企業生產緊缺商品,并對市場價格進行監控,打擊哄抬物價的行為。
市政府辦負責組織新聞記者,做好輿論宣傳工作,引導人民群眾樹立正確的消費心理,穩定民心。
市工商局、市質監局負責打擊制售偽劣假冒產品,囤積居奇,擾亂市場秩序等不正當競爭和違法行為,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秩序。
市公安局負責打擊因市場波動而引起的各種治安事件,維護和穩定社會秩序。
市財政局負責協調資金調撥,保障調運急商品的需要。
市供銷社負責組織食鹽的供應。
二、市場監測和報告
(一)建立市場信息監測和報告制度
堅持普通監測與重點監測相結合,平時監測與應急時期監測相結合的原則;建立市、鎮、企業三級市場監測體系,在市商務局成立專門監測機構,由分管副局長專門負責。全市確定20個重點商品市場監測點,其中綜合超市2家、商品零售商場13家、農貿市場5家,重點監測萬城、和樂、興隆三個地區,監測的商品為糧食、食鹽、食糖、肉品、蔬菜、蛋品和衛生清潔用品八大類商品。
市場監測信息的上報方法。各監測點按照市商務局規定的時間每月一報;春節、五·一、十·一假日期間情況節后上報;市場進入應急等級狀態,出現重大異常波動和緊急情況時,隨時上報。
(二)監測指標和應急等級
監測指標為監測范圍內具體品種的每日銷售量、銷售額、平均價格,以及監測范圍內總需求量、總供給量。
根據市場監測情況,將突發性事件引起市場運行過程中的波動狀況分為三級,依次為三級、二級、一級,三級為最低級,一級為最高級。
三級:突發事件發生,市場進入預警狀態,主要商品供求量日平均增長范圍在40%以內,價格日平均增長范圍在10%以內,總需求量和總供給量基本平衡。
二級:突發事件及重大災情發生,市場進入局部應急狀態,重點監測點主要生活必需品日平均增長范圍在60%以內,價格日平均增長范圍在20%以內,總需求量大于總供給量20%以內,少數市場出現搶購現象。
一級:突發事件及重大災情發生,市場進入全面應急狀態,全市生活必需品供求量日平均增長范圍在60%以上,價格日平均增長范圍在20%以上,總需求量大于總供量20%以上,出現大范圍搶購現象,全市重要商品緊缺,總體供不應求。
(三)應急工作程序
1、市場出現搶購等異常波動情況時,各監測點及時向市商務局報告市場供求異常情況。
2、市商務局通過調查、分析,匯總市場異常波動綜合情況,向領導小組及省商務廳報告,領導小組召開緊急工作會議,根據市場異常波動情況,確定全市市場應急等級,采取應急對措施,并報省政府。
3、啟動市級《預案》,各職能部門根據《預案》要求,展開應急工作。
三、應急保障
(一)生活必需的應急保障原則
采取政府調控,社會統籌;保障重點,兼顧全面;立足企業,屬地保障;集中調運,分散儲備;市內與市外調撥相結合,生產與征調相結合的原則,積極穩妥地做好國內貿易商品市場應急保障工作。
(二)生活必須品的儲備及調運
1、市場進入一級狀態時,由領導小組統一安排商品儲備,統一調動全市庫存商品,統一組織從市外征調緊缺商品,保障市場供應。
①應急商品的儲備及分工
市商務局負責儲備食糖、餅干、方便面、礦泉水、食鹽等。
市糧食局負責儲備大米、面粉、食用油等。
市農業局負責儲備生豬、蛋品、禽畜、蔬菜等。
市衛生局、市藥監局負責儲備各種醫用、消毒、殺菌商品。
所有物資、商品均按我市人民群眾15日生活需求量進行儲備。
②應急商品儲藏設施準備
組織應急商品儲存時,全面啟用市、企業各級各類物資儲備倉庫,以滿足應急商品儲備的需要。
③應急商品調運保障
組織市外應急商品調運時,市財政局資金調撥必須到位,市交通局征集各類運輸車輛、船舶必須到位,以滿足全市應急商品調運的需要。
④建立應急指揮專用通信網絡,確保應急指揮通信暢通。
2、市場進入二級應急狀態時,以企業自主調整商品供應為主,政府積極協助調運、調整和儲備緊缺商品,所有應急商品以市內調整為主,市外征調為輔,調運儲備量按市場一級應急狀態時的40%—50%準備。
3、市場進入三級預警狀態時,企業自行調整補充應急商品供應市場,市商務局要加強市場監測,組織市場調查分析,提出預警措施,及時上報市場供求波動情況。
四、主要措施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嚴密組織。
各有關單位要充分認識突發事件引起內貿市場異常波動時做好商品供應工作的重要性,以對黨和人民利益高度負責任的態度,認真做好應急工作,切實加強領導,各有關單位要主要領導要親自掛帥,負總責,并層層落實責任制。要做好長期應對突發事件引起內貿市場異常波動商品供應工作的準備。密切注視市場動態,及時采取應對措施,千方百計確保生活必需品的市場供應。
(二)建立協調互動機制,加強市場監控
各有關職能部門要積極主動配合商務局做好應急工作,一旦進入市場應急狀態,各類物資、運輸工具、倉儲設施和緊缺商品要無條件地服從政府的統一調配;領導小組要建立應對內貿市場異常波動的工作機制,有關部門之間要建立協調互動機制和市場供應保障網絡,形成信息互通、資源共享、應急互助、共同應對市場異常波動的應急體系;市商務局要認真組織商業企業,疏通供貨渠道,對生活必需品要建立長期穩定的供銷關系,指導和幫助企業搞好生活必需品庫存。建立嚴格的市場監測和報告制度,進入市場應急等級狀態時,市市場信息監測機構每天24小時值班,嚴密跟蹤市場異常波動情況;被監測單位要及時如實上報市場供求情況。市場出現突然搶購等異常情況時,企業(商家)在1小時內上報市商務局,商務局接到報告后,核實情況,1小時內上報領導小組和省商務廳。
(三)采取得力措施,維護市場秩序
市商務局要積極會同工商、質量技術監督、物價等部門,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囤積居奇、哄抬物價等不法行為;市公安局要采取果斷措施,打擊蓄意造謠、擾亂市場、蠱惑人心、破壞社會穩定等不法行為;對性質惡劣、問題嚴重、影響較大的典型案例,要堅決查處,嚴肅追究責任,并通過新聞媒體予以揭露,規范市場流通秩序。
(四)加宣傳,正確引導,做好安定民心工作
領導小組要“兩手抓”,一方面積極組織貨源,保證市場供應;另一方面要通過新聞媒體向人民群眾做好深入細致的釋疑解疑工作。一旦發生市場異常波動的情況,領導小組要立即與宣傳部門聯系,通過電視臺、電臺、報刊、網絡等公眾媒體,向廣大群眾介紹商品市場供求形勢和政府組織商品供應的情況,引導輿論,穩定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