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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道路運輸安全綜合應急預案

發布時間:2023-07-05

企業道路運輸安全綜合應急預案(通用15篇)

企業道路運輸安全綜合應急預案 篇1

  一、總則

  1.1編制目的和依據

  為進一步增強全市交通行業危險化品事故的應對和防范能力,最大限度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影響,依據《xx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xx市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和《xx市交通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結合全市交通行業實際,制定本預案。

  1.2適用范圍

  1.2.1《xx市交通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稱預案)為《xx市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子預案,適用于xx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的,需要交通部門搶險救援的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

  1.2.2本預案同時適用于我市交通行業發生的危險化學品事故(可能造成3-9人死亡、或10-50人傷害、或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損失的事故)。

  1.3工作原則

  堅持政府領導、統一指揮,以人為本、確保安全,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單位自救、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

  各縣(區)交通主管部門要結合本預案,制訂相應的應急救援實施預案,并在當地政府的指揮下,分級管理,分級實施。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2.1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機構

  市交通局成立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下設一個辦公室和三個職能組,按照規定職責實施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各縣(區)交通部門要相應設立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組織機構,主要領導為第一責任人。

  2.1.1領導小組組成

  領導小組成員由市、縣(區)交通局及局屬有關單位負責人組成。組長由市交通局局長擔任,副組長由分管道路運輸的副局長擔任,成員由兩縣(區)交通(經貿)局、市交通局運政科和安全生產監督科等相關科室、市運輸管理處、市交通稽查支隊、市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處、市長途客運公司、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等單位負責人組成。

  2.1.2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

  市交通局領導小組在市政府危險化學品重特大事故處置專項指揮部的領導下,迅速、果斷、有效地開展工作。主要職責有:

  1.根據事故現場情況,決定本預案的啟動與結束;

  2.根據現場應急救援情況,統一部署、協調、督查各職能組落實市政府專項指揮部和市交通局領導小組應急搶救指令落實情況;

  3.調度現場及外圍救護所需的運輸車輛;

  4.研究解決應急救援工作中的重大問題,作出事故應急、求援及善后處理等建議和決策。

  2.2領導小組下設機構及職責

  2.2.1領導小組辦公室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交通局安全生產監督科。負責相關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搶險救援隊伍的組建和人員培訓等工作。

  2.2.2災情處置組

  由市運輸管理處處長任組長,市運輸管理處分管貨運工作的副處長任副組長,市交通稽查支隊、市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處相關副職xx縣(區)運管部門負責人以及市運輸管理處相關科室負責人任成員。具體負責道路運輸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現場的應急救援與搶險工作。

  2.2.3運輸保障組

  由市運輸管理處分管客運的副處長任組長,由市運輸管理處客管科、貨管科負責人xx縣(區)運管部門分管客、貨運輸的副職、市長途客運公司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及油田運輸企業相關人員任成員。具體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搶險物資和搶險人員的運送;事故現場附近企事業單位、學校、居民區內人員的緊急疏散。

  2.2.4專家顧問組

  由市運輸管理處分管貨運工作的副處長任組長,由學校、企業單位有關方面專家組成。具體負責對事故應急救援提出應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對事故危害進行預測,為救援的決策提供依據和方案。

  三、風險分析

  3.1危險性分析

  我市石油化工企業較多,在石化產品的道路運輸過程中,涉及的物品有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氣體、有毒物品、腐蝕品等,這些物品如果控制不當,極易引發泄漏、火災、爆炸、中毒、窒息和灼燙等嚴重后果,將會給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社會環境和正常秩序帶來不可估量的損失。

  3.2分類

  危險化學品事故分為火災、爆炸、中毒和窒息、人員傷亡、污染等事故。

  3.3危險源監控

  相關單位及企業對危險源特別是重大危險源要進行全面的監控,嚴密其安全狀態,觀測向事故臨界狀態轉化的各種參數的變化趨勢,及時發出預警信息或應急指令,把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對危險監控需要采取的主要措施有:

  (1)在危險源現場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并加強有關設備、設施的安全管理;

  (2)對重要的設備、設施進行經常性的檢測、檢驗,做好檢測檢驗記錄;

  (3)根據可能引起火災、爆炸及毒害的部位、場所,設置必要的可燃氣體、毒害氣體檢測報警器。

  對危險源監控的管理措施有:

  (1)建立健全本單位危險源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落實安全管理和監控責任,制定安全管理與監控的實施方案;

  (2)保證危險源安全管理與監控所需的資金投入;

  (3)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使其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緊急情況下采取的應急措施;

  (4)建立危險源安全管理檔案;

  (5)定期對危險源進行安全評估。

  四、預警與響應

  4.1危險化品事故報告

  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應立即組織應急救援隊伍,按照本單位的事故應急預案要求,進行先期處置。同時迅速報告119、120,市安監局、市環保局、交通部門、當地政府。

  4.1.1報告程序

  各單位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報告當地政府,并逐級上報上級交通部門。市交通局領導小組接到報告經核實后,上報市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省交通廳。具體上報時間要求:在發生事故第一時間內以電話、短信或書面(含傳真)、電子郵件等形式報送,1小時內完成首次報告,2小時內完成書面報告,信息報送后必須電話確認。特殊情況不能在2小時內以書面形式或電子郵件形式報告的,以電話形式報告,并說明理由,待條件許可時補報。

  4.1.2報告內容

  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和行業主管部門應填寫《xx市危險化學品事故報告單》(附后),并按要求上報。

  (1)事故發生單位名稱、地址、危化品事故的類別(火災、爆炸、泄漏等);

  (2)危化品名稱、初步認定的事故涉及的危化品種類(固體、液體、氣體)、數量、危害的形式,

  (3)采取的初步措施、以及現場人員傷亡情況;

  (4)可能波及影響范圍及狀況(廠礦企業、居民區、重要設施等)、事故能否控制等;

  4.2應急預案的啟動

  4.2.1預案啟動的單位

  局屬有關單位接到接到報告后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救援,迅速了解情況,做出判斷,確認是否構成重特大事故,并立即將事故簡要情況報告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

  4.2.2領導小組工作

  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報告后,應按規定向領導小組報告,由領導小組向市專項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同時做出是否啟動本《預案》規決定。

  4.3基本應急響應的處置要求

  4.3.1有關部門應急處置要求

  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通知后,負責人應迅速做出安排,按照要求組織有關人員,趕赴事故現場,組織參與相關救援工作。市政府專項指揮部啟動《xx市重特大危險化品事故應急預案》后,則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4.3.2各職能組應急處置要求

  按照預案確定的職責要求,積極、高效、有序地開展事故救援及相關工作,同時做好后援工作準備。各職能組要將開展情況及時報告災情處置組,保證事故搶險工作協調、有序、有效實施;市政府專項指揮部啟動《xx市重特大危險化品事故應急預案》后,則按照市政府現場搶險指揮組的救援指令,開展救援工作。

  4.3.3搶險中重大事項的決策

  作出事故搶救重大決策措施要迅速報告市交通局領導小組和市政府專項指揮部,經同意后方可實施。

  4.4事故現場搶救原則

  安全第一、救人為主、減少損失、先控制、后處置。

  4.5事故現場保護

  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的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應作出標志、牌照、記錄和繪制現場圖,并妥善保管好現場重要物件。

  4.6事故救援的善后處理

  (1)經市政府現場搶險指揮組下達停止現場救援指令后,方可停止現場救援,根據事故現場情況,留下少量人員予以監護。

  (2)現場清理及設備的檢查、生產的恢復由事故發生單位按照規定程序及生產工藝要求進行。

  4.7應急響應的結束與總結

  4.7.1應急響應的結束

  在市政府專項指揮部下達結束搶險救援指令后,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應及時報告領導小組發出結束本預案的指令,結束救援工作。

  4.7.2應急響應總結

  在全部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后,由市交通局領導小組召集有關單位,對事故搶險過程中的工作進行全面總結,重點檢查預案的操作程序、各有關單位的應急反應速度和能力等方面存在的問題,進一步修訂完善本預案,同時將有關情況上報市政府專項指揮部辦公室。

  五、應急保障

  5.1應急隊伍保障

  應急隊伍主要包括:xx市長途客運公司、xx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遼河油田大力運輸分公司、盤錦遼河油田泰興工貿有限公司、盤錦興達瀝青有限公司、xx市第六運輸公司等單位救援力量。

  六、預案管理

  6.1預案培訓

  由市交通局安全生產監督科制定應急培訓計劃,開展應急管理培訓,提高應急水平。

  6.2預案演練

  按照“誰編制、誰組織”的原則,應急預案應制定年度應急演練計劃,定期組織演練。

  6.3預案修訂

  《xx市交通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由市交通局負責修訂;各縣(區)交通部門、局屬各單位負責編制本級別的專項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無特殊原因每兩年修訂一次。

  如有以下原因,應及時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

  (1)新法律法規、標準的頒布實施或相關法律法規、標準的修訂;

  (2)通過演練或突發事故應急處置中發現預案存在缺陷或漏洞;

  (3)組織機構、人員發生變化或其他原因。

  6.4責任與獎勵

  市交通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管理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

  對應急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單位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事故或應急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按照相關的法規對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處理;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5預案備案

  《xx市交通局危險化學品應急預案》報市政府應急辦和市安監局備案;縣(區)交通部門、局屬各單位應按照本預案的要求,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具體應急預案,并報市交通局備案。

  6.6宣傳教育

  各單位要積極組織和指導所屬部門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努力提高所屬部門危險化學品的安全防范意識和自救能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發生。

  七、附則

  7.1本預案由市交通局安全生產監督科負責解釋。

  7.2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企業道路運輸安全綜合應急預案 篇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在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時能迅速、有效地進行應急救援,減少事故對人民生命財產的危害和損失,結合本區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是指化學危險物品由于各種原因造成或可能會造成眾多人員急性中毒及其他較大社會危害時,為及時控制危害源,搶救受害人員,指導群眾防護和組織撤離,消除危害后果而組織的救援活動。化學事故救援包括事故單位自救和對事故單位以及事故單位外危害區域的社會救援。

  第三條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在預防為主的前提下,貫徹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區域為主,單位自救與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

  第四條凡生產、儲存、經營、運輸和使用化學危險物品以及擔負化學事故應急救援任務的單位和個人,均須遵守本辦法。

  第二章機構與職責

  第五條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由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負責。下設辦公室(危化辦)辦公室設在經貿局。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有關化學事故預防與應急救援的法規、規章和政策;

  (二)組織制定化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三)組織化學事故應急救援專家隊伍和化學事故應急救援專業隊伍,組織化學事故重點區域有關部門、單位開展聯防救援工作;

  (四)對群眾進行化學事故應急救援知識的普及教育宣傳工作;

  (五)會同有關部門監督化學事故應急救援的裝備、器材、物資、經費的管理和使用;

  (六)組織化學事故應急救援;

  (七)組織有關專家對化學事故進行調查、分析并寫出化學事故報告。

  第六條區域內的單位、部門、企業、社區服務中心對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主要職責是:

  (一)在區安監局指導下,組織制定化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二)指定人員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三)對群眾進行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知識的教育;

  (四)在發生較大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時,組織群眾防護和撤離

  第七條生產、儲存、經營、運輸和使用化學物品單位的化學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由該單位分管領導人負責。準備工作由生產、安全部門或指定的部門負責,其主要職責是:

  (一)制定本單位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二)組織訓練單位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隊伍,配備必要的防護、救援器材和設備,指定專人管理,并定期進行檢查和維護保養,確保完好。

  (三)每年年初向上級主管部門、區安監局和公安消防部門報告本單位存貯化學危險物品的品種、數量及化學事故應急救援準備工作情況;增加或轉產主要的危險化學物品品種時,應及時報告。

  (四)對職工進行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知識的培訓,配合有關部門對事故周圍群眾進行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知識的教育。

  (五)組織職工對本單位的危險化學品事故進行自救,參與聯防救援工作。

  (六)事故發生時,協助做好事故區周圍群眾的防護和撤離工作。

  (七)配合有關部門及時查清事故原因及受損情況。

  第八條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專家隊伍的主要職責是對事故危害進行預測,為救援行動的指揮、決策提供依據和方案。

  第九條擔負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任務的部門職責分工:

  (一)公安消防部門負責迅速控制危害源,營救受害人員,撲滅火災和洗消;公安交通部門負責保障救援的交通順暢,必要時實施交通管制;公安治安部門負責組織安全警戒,維護現場及周圍地區的治安秩序。

  (二)環保部門負責組織快速檢測隊伍,測定事故的危害區域、危險化學品性質及危害程度。

  (三)衛生部門負責組織快速檢測和醫療救護隊伍,測定危險化學品對人員危害的程度,組織對受害人員的救護。

  (四)交通運輸部門負責組織運輸隊伍,運送撤離人員和救援物資。

  (五)郵電部門負責組織通信隊伍,保障救援的通信暢通。

  (六)氣象部門負責提供與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有關的氣象參數。

  (七)衛生、醫藥、物資等有關部門應按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要求,儲備一定數量的搶救藥品、器材和物資,以應急需。

  第十條危險化學品重點目標單位應按職工總數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的比例組織兼職防化隊伍,擔負本單位的自救任務,并按重點區域聯防要求執行支援外單位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任務,其設立的專職消防隊應兼負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任務。

  危險化學品重點目標單位由區安監局會同有關部門根據危險化學品的性質、數量、設備狀況和可能危害的程度等因素確定。危險化學品重點目標單位在危險部門要害處均應設置相應的監測報警裝置。

  第三章應急救援

  第十一條任何單位和個人在發現危險化學品事故時,應迅速、準確地報警。

  第十二條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時,事故單位在報警的同時應立即向區安監局報告,并采取措施控制危害源,確保職工安全的前提下,組織職工進行自救。事故單位應隨時向消防部門和區安監局報告災情變化情況。

  第十三條消防部門接到危險化學品事故或可能引起危險化學品事故的報警后,應迅速趕赴現場實施救援,并立即通報區安監局。

  (一)區安監局在接到報告后,應立即派出檢測隊伍趕赴現場測定事故的危害區域、危險化學品的性質及危害程度。

  (二)危險化學品事故的重點區域在接到報警后,應按預案要求,及時組織救援。

  (三)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的單位應提供必要的資料。

  第十四條在救援過程中,對危害較大、需要其他社會力量救援的危險化學品事故,事故所在地的安監局組織實施社會救援;事故范圍跨區、縣時,立即報告市危化辦組織社會救援。

  第十五條區安監局可根據救援需要組織指揮部,指揮部在實施救援時有權調動本轄區內的各種應急救援力量、設備和物資;各種應急救援力量接到指令后,應迅速實施救援。

  第十六條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按就近救援的原則,先由運輸人員自救;必要時可請求本單位或事故所在地區的.安監局和單位組織救援。

  第四章經費

  第十七條區安監局所需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日常工作經費由同級財政列入預算。

  第十八條凡生產、儲存、經營、運輸和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單位應急救援所需的設備經費,屬于固定資產的支出部分,在企業自有資金中列支;不屬于固定資產的支出部分的經費及企業組建隊伍的人員經費在企業成本中列支。

  第十九條因危險化學品事故造成財產和人員直接損害的賠償由事故單位負責。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條本預案由區安監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企業道路運輸安全綜合應急預案 篇3

  一、對客運、危險品車輛實行臨時性管制措施

  為確保當前天氣下的交通運輸安全,對全市客運、危險品車輛實行停止發車的臨時性管制措施,為解決滯留人員、車輛的有關問題,采取以下應對措施:

  (1)道路客運站場停止發車期間實行兩個集中:所有客運車輛就地集中;

  所有駕駛員就地集中;由客運企業統一組織待命;

  (2)各客運站、場必須做好對旅客的宣傳解釋工作,保證旅客疏散有條不紊;

  對有旅客滯留的客運場站實行24小時開放、確保供水、供電、供暖,有條件的還應保持飲食供應,同時和當地治安、衛生部門積極配合,采取“防火、防盜、防搶”及“防疫病”等措施,確保治安、衛生安全。

  (3)所有客運、貨運企業實行24小時值班,密切關注天氣情況和傳達上級的`有關決定、加強與氣象、公路、交警部門信息溝通,及時掌握氣象變化情況、道路通行情況;

  (4)所有危險品運輸車輛在目前天氣情況下全部停運。為保障蔬菜、鮮果、肉類等重要物質的運輸,普通貨物運輸車輛應加強安全設施的配備,規范操作,確保運輸安全;

  二、旅游碼頭、渡口及船舶管理方面,采取以下應對措施:

  (1)各水運公司、渡運公司、渡口所在地鄉鎮政府及時啟動應急預案;

  (2)認真做好旅游船停航和渡船停運工作,對乘客進行疏導;

  (3)各船舶公司、渡運公司安全管理人員做好停航、停運期間安全管理工作,鄉鎮政府船舶安全管理員做好鄉鎮船舶管理工作,海事機構履行監管職責,對重點水域、重點船舶加強監控;

  (4)對拒不停運的公司和船員,采取堅決有效的管制措施;

  (5)密切關注天氣狀況,保持全天候通訊暢通。

  三、農村公路管理方面,采取以下應對措施:

  (1)對農村公路橋面結冰路段采取鋪撒工業鹽處理;

  (2)對危橋采取以下安全管理措施:

  一是派人值守和巡查,加強對過往車輛限載、限高、限寬的安全管理及監督;

  二是對護欄缺失部分,派人駐守并增加警示標志。

  四、工程建設施工現場管理方面,采取應對措施:

  在惡劣天氣條件下,所有建筑施工作業一律停止,并對工程特殊

企業道路運輸安全綜合應急預案 篇4

  為快速有效地實施救援,最大限度地降低人員傷亡和損失,依據《安全生產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所有貨物運輸車輛、所有駕駛員及所有從業人員。

  二、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原因及后果

  1、類型:交通傷亡事故、火災和自然災害事故。

  2、事故原因:

  (1)駕駛員安全意識淡薄,超速行駛、酒后駕駛、強超強會等違章行為。

  (2)車輛的制動系統、轉向系統突然失靈、車胎突然爆裂等造成車輛失控。

  (3)道路狀況差、視線不良。

  (4)環境因素的影響:雨,霧、臺風等惡劣氣候。(5)其他因素:行人、騎車人違章和其他車輛違章等。

  3、可能后果:車毀人亡、環境污染和社會不穩定等。

  三、組織機構及職責

  1、成立現場指揮部

  成立公司重大交通事故應急指揮小組(簡稱應急小組)

  組長:陳軍副組長:蘭賀章

  成員:聞錫濤、高金祥

  2、應急小組各成員主要職責:

  (1)組長:現場指揮交通事故的應急救援,對副組長以及其他成員進行具體的分工。

  (2)副組長:配合組長完成應急救援工作,協助成員完成組長交付的工作任務,對事故的善后工作進行處理。

  (3)成員:完成組長交付的救援任務,配合公安機關、交通部門處理交通事故和環境污染事故。

  四、注意事項

  應急救援小組應設在事故發生地附近的安全區域,并且配備防爆照明、高音手提廣播、通訊等設備設施。

  五、應急保障系統

  1、應急救援

  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或自然災害事故時,應急救援小組按照組長的指令

  立即實施應急救援。

  2、組織應急保障隊伍

  公司成立應急工作小組:交通運輸組

  負責落實應急搶救的各類車輛,應急行動時,按指令迅速將搶險人員和物資運輸到現場。

  六、交通事故的預防和預警

  1、重視安全教育

  定期召開駕駛員例會和月安全活動,對駕駛員進行經常性的交通法規和駕駛技能教育,提高駕駛員的安全意識和技術素質。

  2、嚴格檢查制度

  (1)認真落實車輛定檢制度,嚴格每天的出車、營運、收工的車輛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車輛安全隱患,嚴防帶病車輛上路駕駛。

  (2)開展經常性的路檢路查,控制酒后駕駛、超速行駛、不系安全帶等交通違章行為。

  (3)堅持24小時值班業務

  公司應急小組應安排人員24小時值班,值班電話應保持暢通。

  七、急處置程序

  1、駕駛員的應急行動

  事故發生后,駕駛員應當立即撥打報警電話并且向應急小組報告.

  2、應急措施

  根據現場情況,駕駛員應該立即采取以下應急措施:

  (1)人員受傷時,立即求助過往車輛或者人員,搶救傷員。

  (2)車輛著火時,立即利用隨車滅火器滅火,同時將傷員轉移至安全地帶請求救助。

  (3)報警:請求當地醫療機構對傷員進行救護,說明事故發生地點,受傷人員數量以及程度。

  3、應急行動

  (1)應急小組接到事故后,立即判定應急級別并且向應急小組組長報告,按照組長指令,啟動相應的應急行動,調動應急工作小組實施應急救援。

  (2)應急小組相關成員立即趕赴現場,指揮應急行動。

  (3)搶險人員清點完畢,傷亡人員全部送往醫院治療或善后處理,傷亡人員家屬已妥善安置。

  (4)確認現場不會發生次生。

企業道路運輸安全綜合應急預案 篇5

  第一條

  為應對春運期間可能出現的各類突發事件,確保旅客運輸工作安全、有序、高效地進行,根據上級政府和部門的工作要求,結合我縣交通工作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

  20xx年春運工作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切實落實“春運”期間安全生產責任制,做到指揮到位、人員到位、責任到位、物質到位、施救及時,要切實提高道路運輸事故快速反應和應急能力,最大限度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確保“春運”期間交通狀況安全、平穩、有序。各單位主要行政領導負第一責任,并層層建立春運工作責任制,一級對一級負責。

  第三條

  縣交通運輸局成立交通運輸系統20xx年春運工作領導小組,由王周xx局長任組長,褚同志任副組長,公路段、港航處、運管所、質監站、建管處、鴻遠公司、云龍公司、三友公司及局機關各相關科室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局運安科,曹建國任辦公室主任。春運期間聯系電話(傳真)。

  第四條 交通運輸系統春運工作領導小組職責

  1.貫徹上級有關春運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指示,指揮、協調全系統的旅客、物資等疏運工作,及時與縣政府和有關部門取得聯系,解決困難,協調行動;

  2.部署全系統春運工作,檢查、督促各單位春運工作的準備、落實、開展情況,對存在的問題及時指出,并幫助糾正;

  3.及時了解、掌握春運工作動態,及時處置涉及重大交通事故、旅客大量滯留、大量物資積壓、運力嚴重不足、水、陸交通嚴重受阻等重大突發、緊急事件,維護春運正常秩序。

  4.做好春運結束后總結工作,處理在春運工作中失職和玩忽職守的單位、個人。

  第五條 領導小組辦公室主要職責

  1.了解、綜合春運工作中的各類情況和數據,擬定春運工作方案

  2.掌握氣象、水利等部門的各類通報、警報和信息。及時向局領導和有關單位報告、通報春運工作。

  3.切實做好上下之間的信息傳遞和情況溝通,檢查有關單位春運安全工作落實情況及春運值班情況。

  4.處置一般情況,并向有關領導報告。

  5.總結春運工作經驗、教訓,及時上報春運工作總結及相關信息。

  第六條 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春運工作主要職責

  1.在政府和上級交通部門的領導下,做好春運的各項工作,確保春運安全、有序。

  2.從自身實際出發,制訂春運工作應急預案。督促指導公路、水路運輸等管理部門,根據各自工作職責制訂春運工作應急預案。

  3.及時了解、掌握本地春運工作動態,及時協調、處置各類突發事件,同時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和反饋相關情況;遇有重大突發、緊急事件,要在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及時組織力量消除隱患,以最快速度恢復正常的春運秩序。

  4.高度關注行業穩定工作,暢通群眾訴求渠道,及時排查、化解行業矛盾和不穩定因素。

  5.按照上級部門對春運工作的要求,加強值班,及時上報春運工作情況和信息。

  第七條 交通運輸行業管理部門春運主要職責

  1.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真落實和積極調動社會運力投入春運工作,保證在客流高峰期,不出現道路運輸旅客滯留現象,保證旅客能夠買得到票,乘得上車,走得安全和及時;加強春運安全檢查,加大安全監管力度,督促各運輸企業在春運前對司乘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活動;要按照“三關一監督”的要求,嚴把車輛技術關,對投入春運的車輛進行嚴格的技術檢查,嚴禁技術性能不合格的車輛參加春運;要加強對各客運站場的現場監督檢查,嚴格“三品”的查堵工作,嚴厲查處站外組客、甩客、賣客、宰客等違法違章行為,維護市場秩序;加強對貨運市場的監控,在保障煤電油運的基礎上,優先安排肉、禽、菜、果等節日物資運輸,確保節日物資運輸。

  2.公路管理部門:要針對春運期間可能會出現大霧、雨雪和冰凍等惡劣天氣,做好應急預案;一旦出現惡劣天氣,迅速采取措施,保障通行,確保道路運輸安全、暢通;加大路面巡查力度,做好惡劣天氣條件下防雪、防滑、防凍的預防工作,配備必需的機具和防滑材料;在危險路段、施工路段要增設警示標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保證道路、橋梁的安全暢通;對主要干線公路的改造、養護路段要暫停施工,或采取措施保障通行條件,確保雙向通行;繼續加大對超限超載車輛的治理和執法力度,做到不消除違法狀態不放行。

  3.港航管理部門:要開展春運安全檢查,查找安全隱患,及時落實整改;要密切掌握氣象、水利等部門的信息通報,遇大風、大霧、大雨等惡劣天氣,要及時通知船舶進港避風;要加強對航道、航標等設施的檢查和維護,及時處置航道受阻等突發事件,確保春運期間航道特別是主干航道的安全暢通;要加強水上交通執法,嚴厲查處在航船舶船員未穿救生衣、非客船載客、船舶超載運輸等違法航行行為。

  第八條 運輸企業、客運站的春運工作主要職責

  1.運輸企業:貫徹執行上級主管部門的指示、要求,配合運管部門做好運力征調工作;切實落實春運安全主體責任,加強車輛技術、運行管理,確保參運車輛技術狀況良好、GPS和行車記錄設備使用率達到100%;落實員工安全教育,提高從業人員素質;嚴格開展安全檢查,消除隱患;嚴格從業人員資質,確保符合標準的從業人員從事春運工作;要認真執行有關客運服務質量標準和規范,大力推行規范化服務,努力提高客運服務質量和服務水平。

  2.客運站:嚴格執行“三不進站、五不出站”規定,即易燃、易爆和易腐蝕等危險品不進站,無關人員不進站(發車區),無關車輛不進站;超載客車不出站,安全例行檢查不合格客車不出站,駕駛員資格不符合要求不出站,客車證件不齊全不出站,出站登記表未經簽字審核不出站、未系安全帶不出站。落實“三品”的查堵制度和措施,專人負責、專人檢查,對于發現攜帶“三品”進站的乘客要在做好規勸教育的同時,嚴格阻止危險品上車。要強化安全門檢工作,要合理編制門檢計劃,落實門檢人員,防止門檢工作流于形式,確保每輛車的門檢質量,發現事故隱患及時排除;要把好車輛出站門檢關,杜絕車輛超載出站;在出現旅客壓站時,要維護好客運站現場秩序,做好服務工作;嚴格執行運價政策,杜絕亂收費、亂漲價等行為。

  第九條 預案實施程序

  (一)在大雪、暴雨、大風等惡劣氣候時

  1.各單位要按照“三防”預案要求,做好惡劣天氣下的各項安全保障工作。

  2.港航、道路運管部門必須根據氣象部門提供的氣象資料和預警信息,及時向各運輸企業提供氣象、水情等通報。

  3.道路運管部門必須根據氣候條件,督促道路運輸企業合理組織運輸,落實防范措施。

  4.港航管理部門必須密切關注水文與氣象的變化,加強巡航,適時作出荷載調整或終止運行;要根據船舶、浮動設施的技術性能、船員狀況、水域和水文氣象條件,嚴格按照適航水位,合理調度船舶,不得盲目組織生產和冒險航行。

  5.公路管理部門要加強公路巡查,尤其要加強對公路橋梁、高邊坡、高檔墻、高路堤、臨水臨崖等道路重點部位和在建、養路工程的檢查,及時消除隱患;搶險隊伍、車輛、機具、物資應處于待命狀態,隨時應對突發事件。

  (二)在旅客、物質積壓、運力不足、載荷受限或乘客情緒不滿時

  1.公路運管部門應及時啟動本行業《春運應急預案》,協調各運輸企業,組織應急運力,參加積壓地的旅客和物質輸送工作,盡快使春運工作恢復正常秩序。在運力嚴重不足時,要及時做好協調跨區域運力的征調工作。

  2.被抽調應急運力的企業應切實建立應急調度機制,真正能夠做到隨調隨到,確保能及時解決春運期間因突發情況而造成的客流和物資積壓情況。

  3.運管部門要督促運輸企業做好宣傳發動工作,提高運輸周轉量。

  4.運管部門應急旅客所急,切實為旅客解決實際問題,對情緒不滿的旅客,應耐心的做好解釋工作,同時及時處理旅客的投訴,維護社會穩定。

  (三)在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時

  1.及時啟動《xx縣交通運輸系統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工作程序。

  2.交通運輸系統春運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到崗到位,并深入事故現場組織救援和開展善后處理工作。

  3.縣交通運輸局在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組織、協調各部門開展救援工作,最大限度減小損失,盡快恢復春運正常秩序。

  (四)在水、陸交通受阻,交通中斷時

  1.各單位要堅持“先搶通、后完備,先干線、后支線”的原則,及時組織力量進行搶修排險,盡快恢復交通和正常春運秩序。

  2.公路管理部門要按照上級相關要求,適時啟動預案,及時協調、督促公路管理部門組織搶修排險,盡快恢復通行條件。

  3.港航管理部門要按照上級要求,適時啟動預案,及時協調和組織力量,疏通航道,恢復通行。

  第十條 各單位應當建立報告制度。

  從險情發生時起,要及時將險情具體情況和發展情況逐級向主管部門上報。險情結束后,要向局春運辦上報書面情況報告。

  第十一條 做好溝通協調工作。

  各單位要在政府和縣交通局的統一領導下,加強與公安、水利、氣象等部門的溝通協作,齊心合力,共同做好20xx年我縣交通運輸系統春運工作。

  第十二條

  各單位的領導和相關人員都必須自覺遵守本應急預案的相關規定,一旦發生險情,必須按預案規定立即投入化險工作,服從統一指揮,積極有效開展春運期間各項應急工作,盡最大努力為廣大旅客提供安全、便利、快捷、有序的出行條件,確保廣大人民群眾過上一個歡樂、祥和的春節。

  第十三條

  本預案自本年度春運啟動之日起實施。

企業道路運輸安全綜合應急預案 篇6

  一、指導思想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建立統一、規范、科學、高效的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指揮體系,確保發生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時,全行業各單位能密切協同配合,及時妥善處置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有效控制或減輕環境污染。

  二、基本原則

  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處置,遵循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分級響應、協同應對、條塊結合、以塊為主、措施科學、信息共享的原則。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縣運輸企業(包括客運企業、普通貨物運輸企業)、汽車維修企業、城市公交企業、出租汽車企業(下同)引發的各類突發環境事件。

  四、啟動條件

  (一)因危險化學品運輸發生泄漏,造成河流、水庫、湖泊以及土壤等地表水體大面積污染事件。

  (二)因危險化學品運輸發生泄漏,受污染區域內存在人員傷亡、污染損失嚴重的事件。

  (三)因汽車維修企業危險廢物管理、處置不當造成的人員傷亡、污染損失嚴重的事件。

  (四)因客、貨運輸過程中誘發的其他嚴重環境污染事件。

  五、組織領導

  (一)指揮機構。縣運管局成立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應急領導小組并設辦公室,負責全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處置的統一指揮,下達、啟動各級預警預案指令,深入現場指揮。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辦公室設在縣運管局維管股,在縣運管局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應急領導小組的領導下,主要負責統一指導全縣道路運輸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綜合協調突發環境事件處置和救援預案實施,收集、匯總、上報相關情況,控制相關輿情,統一發布突發環境事件有關信息,統籌協調各工作機構開展工作。

  (二)工作機構。儀隴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分設應急處突組、應急運輸組、后勤保障組和事后處置組。

  1、應急處突組。主要負責全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后,按照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出的指令,第一時間趕赴事發現場,協同環保、衛生、消防等部門實施現場施救。協助公安交警部門設置警告警示和限速標志、減速帶以及避險車道等,為應急救援物資、疏散人員提供道路運輸保障。處置臨時事務并向辦公室報告現場情況,有權直接調度道路客貨運輸企業、維修企業各類機具和管理人員。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2、應急運輸組。主要負責全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后,按照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出的指令,組織搶險救援運輸車輛和人員,運送搶險救援物資和人員,快速趕往事發現場,保障運輸車輛技術狀況良好和運行安全。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3、后勤保障組。主要負責全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后,按照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出的指令,快速組織采購救援物資,統籌救援資金,安排后勤人員,協調急需專業救援人員,提供后勤保障,協助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做好相關工作。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4、事后處置組。主要負責全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后,按照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出的指令,協助衛生部門搶救傷員,實施受污區域衛生防疫工作。協助環保部門控制環境污染。協助當地黨委、政府和民政部門做好安撫工作。調查處理突發環境事件的違規違紀、失職瀆職事件,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組長:

  成員:

  六、預警響應

  (一)應急預警。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應急領導小組,負責全縣道路運輸行業引發各類突發環境事件的`預警工作,按照“早預防、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及突發環境事件波及范圍、發展趨勢、危害程度,及時發布預警或提出相應的預警建議,組織實施相應的預警行動。

  (二)應急響應。道路運輸企業、維修企業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時,企業的主要負責人應當按照本單位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立即組織救援,組織人員立即趕赴事故現場。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應急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后,符合預案啟動條件的,立即啟動預案并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和縣人民政府以及環保、消防、衛生、安監、公安、交通運輸等部門報告,及時下達應急指令,安排各工作機構在最短的時間內趕赴現場指導、處置和協助地方政府進行應急救援。

  (三)現場控制。道路運輸企業、維修企業發生突發環境事件后,應急處突組到達污染事件現場,快速與相關部門組織施救,初步分析污染事件原因、發展趨勢、影響范圍,提出控制和消除污染源,防止污染擴散,協助環保部門開展應急監測,調查污染情況,掌握引發環境事件的類別和特性,受污染區域及可能涉及范圍,控制污染事故現場、劃定緊急隔離區域、設置警告標志。同時向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應急領導小組報告現場情況。

  (四)安全防護。根據環境污染源的特點,應急領導小組及其各工作機構要及時協調相關部門,在涉及到的范圍設立警戒區,在警戒區域的邊界設立警示標志,安排專人警戒,除應急救援人員外,禁止他人進入警戒區,在通往事件現場的主要干道上實行交通管制。

  根據危險化學品、廢棄化學品突發環境事件的級別、影響范圍及程度,事發地氣象、地理環境、人員密集度等,應急領導小組及其工作機構,要協調相關部門確定事發地周邊居民疏散范圍及方式,迅速安排專人對周邊居民實施緊急疏散,在疏散或撤離的路線上設立哨位,指明方向。

  在事發地安全邊界以外,應急領導小組及其工作機構要協調屬地政府設立緊急避難場所,對受災居民實施安置,并配備必要物資及應急裝備,選擇有利地形位置設置急救點,對受傷人員實施現場急救,并配備具有防污染功能的救援器材。

  (五)組織保障。分類建立儀隴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反應突擊隊,突擊隊員由相關客(貨)運輸企業、汽車維修企業分管安全、環保的領導和對應科(室)人員組成,突擊隊歸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應急領導小組統一調度指揮,隊長由縣運管局維管股股長戴吉龍同志擔任,確保在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能迅速行動。設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專項經費,保障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基礎設施項目建設和日常運轉經費、突發事件處理經費,所需經費由相關客(貨)運輸企業、汽車維修企業在自由資金中單列,確保隨時調用。適時組織應急救援和管理人員培訓和演練,由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應急領導辦公室負責編制演練方案,明確演練的課題、隊伍、內容、范圍、組織、評估和總結等。演練要從實戰角度出發,切實提高現場應急能力。

  (六)后期處置。突發事件處置結束一周內,參與處置的各工作機構應將事件處置工作情況的總結,報告縣運管局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由辦公室組織相關部門適時組成事件處置調查評估小組,開展事件原因分析、事件責任調查評估,形成內容包括記錄污染事件過程、污染范圍、周圍環境狀況、污染物排放情況、污染途徑、危害程度等書面報告提交領導小組集體研究,及時歸納、整理,形成全面總結報告,按照一案一卷要求存檔備案。

企業道路運輸安全綜合應急預案 篇7

  為健全完善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系,規范和加強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有效應對道路運輸突發事件,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恢復道路運輸正常運行,制定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管理規定》《關于道路運輸應急保障車隊建設的指導意見》《交通運輸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暫行規范》《交通運輸突發事件信息處理程序》等相關規定。

  1.3 事件分級

  本預案所稱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災害、道路運輸生產事故等原因引發,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要客運樞紐1運行中斷、嚴重人員傷亡、大量人員需要疏散、生態環境破壞和嚴重社會危害,以及由于社會經濟異常波動造成重要物資、旅客運輸緊張,需要交通運輸部門提供應急運輸保障的緊急事件。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按照性質類型、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

  1.3.1 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

  (1)重要客運樞紐運行中斷

  造成或可能造成運行中斷48小時以上,致使大量旅客滯留,恢復運行需要多部門協調,人員疏散需要跨省組織。

  (2)特別重大道路運輸安全事故

  客運車輛、危險貨物運輸車輛以及包含客貨運車輛在內的道路運輸安全事故,造成30人以上2死亡或失蹤,或100人以上重傷的事故。

  (3)重要物資道路運輸應急保障

  重要物資缺乏、價格大幅波動等原因可能嚴重影響全國或者大片區經濟整體運行和人民正常生活,超出事發區域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運力組織能力,需要跨省、跨部門協調。

  (4)需要由交通運輸部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邊境口岸撤僑等其他突發事件。

  以上四種情形,事發區域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難以獨立處置,需要協調相關省份、相關部門調動運力疏解,提出跨省域道路運輸應急保障請求。

  1.3.2 Ⅱ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Ⅱ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

  (1)重要客運樞紐運行中斷

  造成或可能造成運行中斷24小時以上,致使大量旅客滯留,恢復運行需要多部門協調,人員疏散需要跨市組織。

  (2)重大道路運輸安全事故

  客運車輛、危險貨物運輸車輛以及包含客貨運車輛在內的道路運輸安全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失蹤,或50人及以上、100人以下重傷的事故。

  (3)重要物資道路運輸應急保障

  重要物資缺乏、價格大幅波動等原因可能嚴重影響省域內經濟整體運行和人民正常生活,超出事發區域市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運力組織能力,需要跨市、跨部門協調。

  (4)需要由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其他突發事件。

  1.3.3 Ⅲ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Ⅲ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

  (1)重要客運樞紐運行中斷,造成或可能造成大量旅客滯留,事發區域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出跨縣域道路運輸應急保障請求的。

  (2)客運車輛、危險貨物運輸車輛以及包含客貨運車輛在內的道路運輸安全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失蹤,或10人及以上、50人以下重傷的事故。

  (3)發生因重要物資缺乏、價格大幅波動等原因可能嚴重影響市域內經濟整體運行和人民正常生活,需要緊急安排跨縣域道路運輸保障的。

  (4)需要由市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其他突發事件。

  1.3.4 Ⅳ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Ⅳ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

  (1)一般客運樞紐運行中斷,造成或可能造成旅客滯留。

  (2)客運車輛、危險貨物運輸車輛以及包含客貨運車輛在內的道路運輸安全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失蹤,或10人以下重傷的事故。

  (3)需要由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其他突發事件。

  1.4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對處置工作。

  本預案指導地方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編制和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對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

  已有國家專項應急預案明確的危險品道路運輸事故應對處置工作,適用其規定。

  1.5 工作原則

  (1)以人民為中心,安全第一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對的預警、預測,以及道路運輸事故的善后處置和調查處理應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把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不斷完善應急預案,做好突發事件應對準備,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2)依法應對,預防為主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對應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要求,不斷提高應急科技水平,增強預警預防、應急處置與保障能力,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提高防范意識,做好預案演練、宣傳和培訓工作,以及有效應對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各項保障工作。

  (3)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以屬地管理為主,在各級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按照事件等級和法定職責,分工合作,共同做好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由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牽頭,結合各地道路運輸管理體制,充分發揮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的作用,建立健全責任明確、分級響應、條塊結合、保障有力的應急管理體系。

  (4)規范有序,協調聯動

  建立統一指揮、分工明確、反應靈敏、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工作響應程序,加強與其他相關部門的協作,形成資源共享、互聯互動的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實現應急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高效化。

  1.6 應急預案體系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系包括國家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地方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及道路運輸企業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國家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交通運輸部負責制定、發布國家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2)地方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省級、市級、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按照交通運輸部制定的國家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在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和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指導下,負責編制、發布地方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報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備案。

  (3)道路運輸企業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道路運輸企業根據國家及地方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要求,結合自身實際,負責編制并實施企業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報所屬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備案。

  2. 組織體系

  道路運輸應急組織體系由國家、省、市和縣四級組成。

  2.1 國家應急組織機構

  交通運輸部協調、指導全國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2.1.1 應急領導小組

  交通運輸部在啟動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響應時,同步成立交通運輸部應對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是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指揮機構,由部長或經部長授權的分管部領導擔任組長,部安全總監及部辦公廳、部政策研究室、部運輸服務司、部安全與質量監督管理司(以下簡稱安質司)、部應急辦等部門主要負責人擔任副組長(部長擔任組長時,分管部領導擔任副組長),相關單位負責人為成員。

  領導小組主要職責如下:

  (1)組織協調Ⅰ級(特別重大)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明確應急工作組的構成,指導應急處置工作。

  (2)根據國務院要求,或根據應急處置需要,成立現場工作組,并派往突發事件現場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3)根據需要,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應對突發事件的聯合行動方案。

  (4)當突發事件由國務院統一指揮時,按照國務院的指令,執行相應的應急行動。

  (5)其他相關重大事項。

  2.1.2 應急工作組

  應急工作組由交通運輸部相關司局和單位組成,在領導小組統一協調下開展工作,并在應急響應終止時宣布取消。應急工作組成員由各應急工作組組長根據應急工作需要提出,報領導小組批準。

  (1)綜合協調組。由部應急辦或部辦公廳負責人任組長,視情由相關司局和單位人員組成。負責與各應急協作部門的溝通聯系;保持與各應急工作組的信息溝通及工作協調;搜集、分析和匯總應急工作情況,跟蹤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定時向中辦信息綜合室、國務院總值班室和相關部門報送信息;協助領導小組落實黨中央和國務院領導同志以及部領導的有關要求;承辦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2)應急指揮組。由部運輸服務司負責人任組長,視情由相關司局和單位人員組成。負責參加國務院組織的有關事故調查;組織協調跨省應急隊伍調度;協調人員、重要物資的應急運輸保障工作;協調與其他運輸方式的聯運工作;擬定應急運輸征用補償資金補助方案;承辦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3)通信保障組。由部通信信息中心負責人任組長,視情由相關司局和單位人員組成。負責應急響應過程中的網絡、視頻、通信等保障工作;承辦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4)新聞宣傳組。由部政策研究室負責人任組長,視情由相關司局和單位人員組成。負責對外發布應急信息;負責突發事件的新聞宣傳工作;承辦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5)現場工作組。由部運輸服務司、部應急辦等有關司局人員及相關專家組成,必要時由部領導帶隊。按照統一部署,在突發事件現場協助開展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并及時向領導小組報告現場有關情況。

  (6)專家組。由道路運輸行業及相關行業技術、科研、管理、法律等方面專家組成。負責對應急準備以及應急行動方案提供專業咨詢和建議,根據需要參加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2.1.3 日常機構

  部運輸服務司,作為國家道路運輸應急日常機構,在交通運輸部領導下開展工作,承擔有關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日常應急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1)做好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日常應急管理有關工作。

  (2)接收、搜集、整理、分析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相關信息及預警信息,向部應急辦報送道路運輸應急信息。

  (3)組織開展Ⅰ級應急響應相關處置工作。

  (4)負責組織制修訂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5)指導地方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系建設。

  (6)承辦領導小組交辦的工作。

  2.2 地方應急組織機構

  省級、市級、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

  省級、市級、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可參照國家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組織機構組建模式,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成立應急組織機構,明確相應人員安排和職責分工。

  3. 預防與預警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結合《交通運輸綜合應急預案》和本預案的要求做好突發事件的預防預警工作,重點做好對氣象、國土等部門的預警信息以及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相關信息的搜集、接收、整理和風險分析工作,完善預測預警聯動機制,指導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做好相應的應急準備。

  預警信息來源包括:

  (1)氣象、地震、國土資源、水利、公安、安監、商務、外交等有關部門的監測和災害預報預警信息,以及國家重點或者緊急物資道路運輸保障需求信息。

  (2)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及相關管理機構有關道路運輸延誤、中斷等監測信息。

  (3)其他需要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緊急事件信息。

  4. 應急響應

  4.1 分級響應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響應分為國家、省、市、縣四級部門響應。每級部門應急響應一般可分為Ⅰ級、Ⅱ級、Ⅲ級和Ⅳ級四個等級。

  4.1.1 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響應

  發生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時,由交通運輸部啟動并實施國家級部門應急響應,事發區域省、市、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分別啟動并實施本級部門Ⅰ級應急響應。

  4.1.2 Ⅱ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響應

  發生Ⅱ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時,由事發區域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啟動并實施省級部門應急響應。事發區域市級、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分別啟動并實施本級部門應急響應,且響應級別不應低于上級部門應急響應級別。

  4.1.3 Ⅲ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響應

  發生Ⅲ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時,由事發區域市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啟動并實施市級部門應急響應。事發區域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啟動并實施縣級部門應急響應,且響應級別不應低于市級部門應急響應級別。

  4.1.4 Ⅳ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響應

  發生Ⅳ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時,由事發區域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啟動并實施縣級部門應急響應。

  4.2 響應程序

  4.2.1 國家級部門應急響應啟動程序

  (1)發生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或者接到國務院責成處理的道路運輸突發事件,部運輸服務司及時核實有關情況,并進行分析研究,第一時間向分管部領導報告有關情況,提出啟動Ⅰ級應急響應及成立相關應急工作組的建議。

  (2)經分管部領導同意后,報請部長核準。由部長或經部長授權的分管部領導宣布啟動交通運輸部應對事件Ⅰ級響應。

  (3)同步成立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長明確應急工作組構成;各應急工作組按照職責開展應急工作,并將啟動Ⅰ級應急響應有關信息按規定報中辦信息綜合室、國務院總值班室和相關部門,抄送應急協作部門,通知相關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

  4.2.2 省市縣級部門應急響應啟動程序

  省級、市級、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可以參照本預案,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本級部門應急響應級別及程序。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在啟動實施本級應急響應的同時,應將應急響應情況報送上一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在處理超出本級范圍的突發事件,需要上一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協調處置時,應及時提出請求,并按照前款規定及時啟動上一級別應急響應。

  4.3 信息報告與處理

  交通運輸部按有關規定向中辦信息綜合室、國務院總值班室及時報送突發事件信息。

  交通運輸部和應急協作部門建立部際信息快速通報與聯動響應機制,明確各相關部門的應急日常管理機構名稱和聯絡方式,確定不同類別預警與應急信息的通報部門,建立信息快速溝通渠道,規定各類信息的通報與反饋時限,形成較為完善的突發事件信息快速溝通機制。

  交通運輸部和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建立完善部省道路運輸應急信息報送與聯動機制,部運輸服務司匯總上報的道路運輸突發事件信息,及時向可能受影響的省(區、市)通報。

  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響應啟動后,事發區域省級道路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將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報部運輸服務司,并按照“零報告”制度,形成定時情況簡報,直到應急響應終止;部運輸服務司應及時將進展信息匯總形成每日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情況簡報,上報領導小組,并抄送部應急辦。信息報告內容包括:事件的類型、發生時間、地點、發生原因、影響范圍和程度、發生勢態、受損情況、已采取的應急處置措施和成效、聯系人及聯系方式等。

  4.4 分類處置

  啟動Ⅰ級應急響應后,根據事件的不同類別,有效組織采取不同處置措施:

  (1)應對重要客運樞紐運行中斷、重要物資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突發事件,應按照《關于道路運輸應急保障車隊建設的指導意見》(交運發〔20__〕682號)的規定,指揮調動國家應急保障車隊,協調事發區域附近省份應急隊伍,協調與其他運輸方式的聯運工作,事發區域地方應急組織機構及相關省份應急隊伍應積極配合,完成人員的疏散及重要物資的運輸保障。

  (2)應對特別重大道路運輸安全事故,在做好上述運力組織保障的基礎上,還應按照《交通運輸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暫行規范》(交應急發〔20__〕238號)的規定,派現場工作組趕赴事故第一現場,指導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配合其他相關部門開展事故救援工作,同時組織選派相關人員和專家參與事故調查及處理工作。

  4.5 響應終止

  4.5.1 國家級部門應急響應終止程序

  (1)經領導小組會商評估,認為突發事件的威脅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或國務院有關單位發出宣布突發事件應急響應終止或降級的指令時,由部運輸服務司商部應急辦提出終止Ⅰ級應急響應或降低響應等級建議,報領導小組組長核準。

  (2)經報請領導小組組長核準后,終止交通運輸部應對事件Ⅰ級響應,或降級為Ⅱ級響應,同時取消Ⅰ級響應期間成立的領導小組及下設各應急工作組。

  4.5.2 省市縣級部門應急響應終止程序

  省級、市級、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本級部門應急響應終止程序。

  4.6 后期處置

  4.6.1 善后處置

  事發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配合屬地人民政府,對因參與應急處理工作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恤;對因突發事件造成生活困難需要社會救助的人員,按國家有關規定負責救助。

  事發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配合民政部門及時組織救災物資、生活必需品和社會捐贈物品的運送,保障群眾基本生活。

  4.6.2 總結評估

  交通運輸部應急響應終止后,部運輸服務司及時組織參與開展總結評估工作,客觀評估應急處置工作成效,深入總結存在問題和下一步改進措施,并報分管部領導。

  省市縣級部門應急響應終止后,事發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要求,及時開展事后總結評估工作,客觀評估應急處置工作成效,深入總結存在問題和下一步改進措施,并按規定向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上報總結評估材料。

  5. 應急保障

  5.1 隊伍保障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按照“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平急結合”的原則,通過平急轉換機制,將道路運輸日常生產經營與應急運輸相結合,建立道路運輸應急保障車隊及應急隊伍。按照發展思路,將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體系建設同交通戰備工作有機結合。

  5.2 通信保障

  在充分整合現有交通通信信息資源的基礎上,加快建立和完善“統一管理、多網聯動、快速響應、處理有效”的道路運輸應急通信系統,確保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對工作的通信暢通。

  5.3 資金保障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積極協調同級財政部門,落實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所需的各項經費;同時,積極爭取各級政府設立應急保障專項基金,并確保專款專用。

  鼓勵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捐贈和援助。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建立有效的監管和評估體系,對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保障資金的使用及效果進行監管和評估。

  5.4 應急演練

  部運輸服務司會同部應急辦建立應急演練制度,組織定期或不定期的桌面應急演練,組織應急相關人員、應急聯動機構廣泛參與。

  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結合所轄區域實際,有計劃、有重點地組織應急演練。預案至少每3年組織一次應急演練。應急演練結束后,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及時組織演練評估。鼓勵委托第三方進行演練評估。

  5.5 應急培訓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將應急教育培訓納入日常管理工作,并定期開展應急培訓。

  6. 附則

  6.1 預案管理與更新

  當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交通運輸部將組織修改完善本預案,更新后報國務院:

  (1)預案依據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標準、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2)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機構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變化或調整的;

  (3)預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

  (4)在突發事件實際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進行重大調整的;

  (5)預案制定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6.2 預案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交通運輸部負責制定、組織實施和解釋。

  6.3 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企業道路運輸安全綜合應急預案 篇8

  一、總則

  1、編制目的和依據

  為確保我縣在發生公路交通洪澇災害時能夠及時、有效保障公路橋梁通行,對損壞路段、橋涵和其它交通設施實施及時修復,提高應急反應能力,減輕公路橋梁災害財產損失,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大局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抗旱條例》、《國家防洪抗旱緊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縣交通工作實際情況,制定完善系統防汛應急預案。

  2、適用范圍

  適用于自然不可抗力或是人為因素導致的公路橋梁洪水、暴雨、漬澇等災害事件的防御和處置。

  3、工作原則

  (1)立足預防、主動防范。把預防洪澇災害和強化公路、橋梁排水設施的安全管理放在防洪減災工作的中心環節,密切監視雨情、水情和險情,認真做好各項安全防范工作。

  (2)科學調度、保障安全。認真分析洪澇災情的發展情況和對公路設施現狀的影響,科學管理,優化調度,保障安全。并以實施緊急救援為重點,以建立部門聯動機制為依托,整合資源,形成合力。

  (3)果斷處置、全力搶險。一旦發生重大洪澇災害和公路及橋梁險情,應快速反應,組織人員、機械全力搶險救災,最大程度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4)分級負責、加強督察。公路橋梁應急搶險救援工作實行責任制。相關單位、部門要齊抓共管,各司職責,對因玩忽職守、工作不力造成嚴重損失和后果的要依法追責問責,嚴肅處理。

  二、組織領導及部門職責

  局防汛抗旱應急組織機構由指揮決策機構、綜合協調機構和具體工作組組成。

  1、指揮決策機構為光山縣交通運輸局防汛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敖日明;副組長:楊長江、胡宗福、周文志;成員:周泉江、李青、胡東升、孟凡輝、潘雨、何健、劉斌。

  主要職責:

  (1)在縣委、縣政府和縣防汛抗旱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指揮防汛抗旱工作,協調處理相關事項;

  (2)部署和組織本系統防汛督查和人員物資、機械車輛準備儲備,督促檢查水毀公路、橋涵的修復,解決影響交通安全的有關問題;

  (3)制訂和組織實施防洪搶險工作方案和預案,并上報指揮決策機構,貫徹執行上級防汛調度指令;

  (4)負責本單位防汛經費和應急物資、車輛機械的計劃、管理、調度,以及防汛搶險隊伍的組織調配;

  (5)開展防汛宣傳教育,組織開展搶險技能培訓和應急演練;

  (6)研究解決有關防汛搶險工作的重大問題和事項。

  2、綜合協調機構是防汛領導小組下設的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局安監股,聯系人:何健;辦公室成員由局屬各單位分管安全領導組成。

  主要職責:

  (1)向各工作組傳達上級部門以及防汛指揮中心的工作指令并監督落實到位;

  (2)收集各工作組的工作信息報告,及時向防汛領導小組報告;

  (3)負責災情和突發公共事件工作信息的發布;

  (4)及時收集匯總各種工作信息,綜合有效評估災情,并向上級有關部門匯報災情和防汛抗旱工作具體情況;

  (5)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做好防汛抗洪工作;

  (6)負責處理領導小組日常事務,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3、具體工作組。

  根據工作需要領導小組下設2個工作組,分別為:搶險恢復組、轉移安置和后勤保障組。

  (1)搶險恢復組

  搶險恢復組由公路局和農村公路管理所組成,主要職責:負責組織因災損毀、堵塞公路的修復、疏通工作,保障交通運輸暢通;當路面、橋涵沖毀或中斷時,要立即修復便道,確保車輛安全通過;負責對易受洪水威脅的公路、橋梁以及危橋、險橋等交通設施進行日常安全檢查巡視,排除安全隱患,及時維修和加固,確保安全度汛;負責完善危橋、險橋、易發生水毀路段的應急搶險預案;負責對重點橋涵、邊溝、河道等排水構造物的維護和巡視,確保排水暢通;負責公路新改建、大中修工程施工現場的防汛工作,盡量避免施工材料、機械設備財產損失。災情過后,要盡快對受影響的路段、橋梁設施進行全面檢查,盡快恢復災情損壞的水毀路段,消除各種安全隱患。

  (2)轉移安置和后勤保障組

  轉移安置和后勤保障組由執法所、運管局、海事處、汽運總公司、光山客運公司組成。其主要職責是:負責人、車、物的安全轉移和安置,協助公路交通救災物資的運送,組織機械、車輛、人員搶險救援。

  三、汛情分級

  共分為四級:

  (1)Ⅳ級藍色預警

  a、5個以上鄉鎮24小時降雨量超過100毫米,低于150毫米;

  b、發生局部性的洪澇災情,災情繼續發展;

  c、縣境內河、水庫發生重大險情極有可能垮壩或已垮壩。

  即發生一般洪水或局部中小洪水時,重點地區大部分尚在防御標準范圍內。

  (2)Ⅲ級黃色預警

  a、5個以上鄉鎮24小時降雨量超過150毫米低于200毫米,或6小時內降雨量超過100毫米;

  b、縣境內發生5年一遇或以上洪水;

  c、縣境內河、水庫發生重大險情極有可能潰壩或已垮壩。

  即重點地區已接近防御標準,一般地區已超過防御標準。

  (3)Ⅱ級橙色預警

  a、10個以上鄉鎮24小時降雨量超過200毫米,低于250毫米,或6小時內降雨量超過150毫米;

  b、縣境內發生10年一遇以上洪水,或縣境干流發生5年一遇以上洪水;

  c、縣境內河、水庫發生重大險情極可能垮壩或已垮壩。

  即大部分地區已超過防御標準。

  (4)Ⅰ級紅色預警

  a、10個以上鄉鎮24小時降雨量超過250毫米,或6小時內降雨量超過200毫米;

  b、縣境內發生20年一遇以上洪水,或縣境干流發生10年一遇以上洪水;

  c、縣境內河、中型水庫發生重大險情極可能垮壩或已垮壩。

  即發洪地區大部分已大大超過防御標準。

  四、防汛處置措施

  1、一般汛情(Ⅳ級藍色預警)的處置

  防汛工作領導小組:及時掌握汛情,主持汛情會商;組織防汛趨勢分析,提出對策措施;督察有關部門做好防御洪水準備工作;及時向有關部門通報汛情;及時傳達上級防汛指揮部部署、指令、意見,并督促實施。

  局防汛辦公室:負責人進崗到位,實行24小時值班值守制度,及時做好信息匯總和傳達報送工作。

  2、較大汛情(Ⅲ級黃色預警)的處置

  領導小組正、副組長進崗到位,并做好以下工作:主持汛情會商,研究調度方案;根據汛情趨勢,分析可能造成的災害,制定對策;及時向縣防汛指揮部報告汛情、災情和抗洪搶險意見,及時向上級部門通報情況。

  工作組、防汛搶險隊伍要迅速組織搶修被損壞的公路、橋涵等設施或開通臨時便道,力爭在最短的時間內恢復交通暢通,并及時向防汛工作領導小組匯報防汛工作開展情況。

  3、重大汛情(Ⅱ級橙色預警)的處置

  交通系統防汛領導小組正、副組長進崗到位,并做好以下工作:主持召開緊急會議,指揮抗洪搶險工作;組織救災救援工作;主持汛情會商,研究制定對應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

  工作組、搶險防汛隊伍進崗到位。各應急工作組按照職責分工檢查排查公路橋梁防御措施的落實情況,并明確部署預案的實施工作。

  4、特別重大汛情(Ⅰ級紅色警報)的處置

  防汛領導小組組長主持召開防汛指揮部擴大會議,通報汛情、災情,部署抗洪救災工作;宣布進入緊急狀態;決定實施重大突發險情的搶險方案;決定特大洪水搶險救災的其他重要事項。

  全部工作組進崗到位,各司其職,做好抗洪搶險工作。

  五、宣傳報道

  局防汛辦公室應按照縣防汛指揮部的部署,及時進行抗洪搶險的宣傳報道,負責向公眾發布災情及抗洪搶險等有關信息,上報有關災情動態。重大災情宣傳報導、報道按有關規定執行。

  六、次生災害處理

  在災區易發生災害的道路和橋梁,要采取必要措施,加強檢測、預報、預防和治理,防止災情擴大,減輕財產損失或消除災害隱患。

  七、預案的宣傳教育和演練

  局屬各單位要制訂相應的防汛應急預案,明確防汛抗旱工作中的職責和任務。組織搶險救援和協助轉移等工作要切合實際,詳實具體,便捷運作。要加強宣傳教育,大力開展應急救援和轉移安置演練活動,增強廣大干部群眾防災減災意識,提高干部群眾應急反應能力意識。

企業道路運輸安全綜合應急預案 篇9

  為確保我項目部道路管線事故發生后,能迅速地展開搶救工作,最大限度減少經濟損失,特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及職責由項目部成立應急響應指揮部,負責指揮及協調工作。

  組長:

  成員:

  具體分工如下:

  1、負責現場,任務是掌握了解事故情況,組織現場搶救。

  2、負責聯絡,任務是根據指揮小組命令,及時布置現場搶救,保持與當地電力、煤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勞動部門等單位的溝通。

  3、負責維持現場秩序,做好當事人與周圍人員的問訊記錄。

  二、道路管線事故應急措施

  1、事故第一現場人員應立即報告應急指揮小組,并停止施工。

  2、當機立斷,盡快將受傷人員脫離危險地方,防止二次傷害。

  3、立即組織職工自我救護隊進行自救,并向當地120急救中心取得聯系,說明事故地點、嚴重程度,并派人到路口接應。

  4、加強支護和支持加樁板等,對邊坡薄弱環節進行加固處理。

  5、如由周邊棄土、堆料或其他機械設備施工所致,則迅速運走棄土、堆料和機械設備,并派專人負責基坑土體隆起和開挖時周邊的位移與沉降變化的監測工作。

  6、項目部接到報告后,應立即指令全體成員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了解和掌握事故情況,開展搶救和現場秩序的維護。

  7、指令善后人員到達事故現場,做好與當事人家屬的接洽善后等工作。

  8、現場安全員對事故進行原因分析,制定相應的整改措施,認真填寫事故報告和相關處理報告,并上報公司及上級機關。

  三、應急物質常備藥品:

  消毒用品、急救物品(繃帶、無菌敷料)及各種常用小夾板、擔架、止血袋、氧氣袋。

  四、通訊聯系

  醫院急救中心、120、火警、119、匪警、110

  工地現場值班電話:

  有關負責人電話:

  項目負責人手機:

  安全員手機:

  技術負責人手機:

  施工員手機:

  五、注意事項:

  1、事故發生后應立即停止施工,關閉機械,以免二次傷害。

  2、要求心肺復蘇堅持不斷的進行(包括送醫院的途中)不能隨意的放棄。

企業道路運輸安全綜合應急預案 篇10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危險化學品事故,迅速、有效地組織和實施救援,防止事故蔓延、擴大,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保護環境,維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制定本預案。

  1.2工作原則

  根據“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方針,以“避免人員傷亡、減少財產損失、控制事故擴大、降低環境污染、保障車道暢通”為原則,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限度地預防與減少生產安全事故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單位自救與社會救援相結合,充分整合現有的專業和社會應急救援資源、完善工作體系,建設責任明確、反應快速、救援有力的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體系。

  1.3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1.4適應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通過高管中心所屬收費站運輸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險化學品發生的各類安全事故。

  2組織指揮機構及職責

  站長是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學危險品泄漏事故應急處置的第一負責人,征稽股是事故處置職能部門,辦公室是事故處置日常管理部門,收費站全體人員都是事故處置的責任人。

  2.1征稽股職責:

  (1)在發生化學危險品泄漏等威脅人身安全事件后,根據事故報告立即按本預案規定程序,組織力量對現場進行事故處理并及時向上級管理部門匯報。

  (2)負責向上級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和事故處理進展情況。

  (3)組織和提供在搶險過程中及善后工作的物資及車輛供應。

  (4)當危急狀態消除,宣告應急行動結束。

  2.2日常管理辦公室職責

  (1)明確本應急預案修訂周期,日常檢查。

  (2)組織對本應急預案進行演練。

  (3)發生事故(原因、處理經過、人員傷亡情況及經濟損失情況)調查報告的編寫和上報工作。

  (4)定期檢查收費現場滅火器、消防箱、防護用品(防毒面具)是否符要求,如發現不符合的應立即更換。

  (5)建立經常經過收費站運輸化學危險品車輛臺賬(車牌號、所裝物品、如何處理)。

  (6)預案的培訓和演練

  1、定期組織針對重大危險源可能發生的危險化學品事故處置進行培訓和模擬演練。

  2、預案的培訓

  3、培訓應急救援人員熟悉應急預案和程序的實施內容和方式。

  4、確保應急救援人員熟知各自的職責和任務。

  5、熟練掌握器材裝備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6、熟知災害現場的危害、危險特性,配戴必要的個人防護裝具,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7、發生火災、爆炸事故的模擬演練。

  8、發生火災、爆炸事故且存在大量有毒危險化學品泄漏的模擬演練。

  9、發生同時具有火災、爆炸、有毒危險化學品大量泄漏的模擬演練。

  2.3應急通訊:

  領導、現場組織人員應急電話號碼:

  各職能部門主管人員應急電話號碼:

  報警電話:110

  醫院門診電話:

  2.4危急事件的表述

  危險化學品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主要是火災爆炸、泄漏,易燃化學品的泄漏處理不當,隨時可能轉化為火災爆炸事故,而火災爆炸事故又常因泄漏的蔓延而擴大。有毒有害氣體泄漏,易造成多人中毒事故發生。

  2.4.1當有裝有化學危險品車輛經過收費站發生大量泄漏或火災情況時,當班人員根據以“避免人員傷亡、減少財產損失、控制事故擴大、降低環境污染、保障車道暢通”的原則采取緊急避險措施迅速撤離事故現場并及時上報站長和職能部門。

  2.4.2撤離事故現場時應迅速戴好防毒面具(每個收費亭內都有)往上風、安全處撤離。

  2.4.3職能部門收到事故報告后應迅速上報上級管理部門并報警。

  2.4.4根據司乘人員提供的情況(車輛裝載何種物品、多少數量、如何搶救)或與車輛所屬單位聯系后根據所取得的情況在保證自身安全的情況下采取合理措施組織搶救。

  2.4.5當車輛發生火災時,根據司乘人員提供的情況(車輛裝載何種物品、多少數量、燃燒后是否會發生爆炸、如何搶救)或與車輛所屬單位聯系后根據所取得的情況在保證自身安全的情況下采取合理措施組織搶救。

  2.5危急狀態消除,由領導小組組長或副組長宣布應急行動

  2.6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宣布現場工作是否繼續。

企業道路運輸安全綜合應急預案 篇11

  一、工作原則

  1、貫徹“預防為主,防御與救助相結合”原則。執行以防為主,抗、防、救相結合的綜合減災方針。

  2、實施預案組織原則。實行統一管理,局部利益服從整體利益,一般工作服從應急工作的組織原則。

  3、雨雪等災害天氣應急工作的.紀律原則。應急、救災期間,領導組成員、關鍵和要害崗位人員必須堅守崗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離崗或脫逃。任何單位與個人都必須服從指揮和調遣,以提高防雨雪等災害天氣的整體效果,確保災害性雨雪等災害天氣應急工作的協調、有序開展。

  4、堅持“快速報告、主動搶險”原則。災情發生后,領導組成員及相關單位負責人,必須在第一時間內向當日值班礦領導、礦調度室及搶險辦公室口頭或電話報告,并立即組織有效的救援工作,視礦井安全生產及職工生命為首要任務,把突發性災害損失降到最低點。

  5、執行“場所等級供暖”原則。當雨雪等災害天氣,導致氣溫驟降時,物業公司必須按照場所級別實施供暖,保證礦三個井口不結冰、職工浴室常態恒溫不低于18℃。

  二、工作機構

  由礦黨政辦公室、調度室、地質測量科、宣傳科、機電科、運輸工區、供應科、洗運科、洗煤廠、通計中心、物業公司等部門,組成預防雨雪等災害天氣搶險救災工作指揮部。

  總指揮:

  副總指揮:

  成員:

  指揮部下設一個辦公室、五個小組。預防雨雪等災害天氣應急辦公室設在物業公司,副總經理兼任辦公室主任,成員由物業公司辦公室全體人員組成。災情處理組,房管中心主任任組長,房管中心書記、水暖中心主任任副組長,房管中心電工班、環衛班、土建隊,水暖中心地熱車間全體職工為成員;飲食保障組,餐飲中心主任任組長,餐飲中心副主任任副組長,餐飲中心食堂全體職工為成員;傷亡救治組,醫院院長任組長,醫院書記任副組長,醫院全體職工為成員;預警預報組,地質測量科科長任組長,地質測量科副科長任副組長,地質測量科全體科員為成員;秩序維護組,保衛科科長任組長,保衛科書記任副組長,保衛科全體職工為成員。

  三、職責劃分

  1、預防雨雪等災害天氣應急指揮部,負責突發災情的總協調、調度和指揮等全面工作。按照“五項工作”原則,全力以赴做好搶險、災情隱患排除等工作。

  2、預警預報組負責超前與沛縣氣象部門聯系,發布天氣變化信息,相關信息應及時向總指揮匯報,并在礦公示欄公示和早調會通報。

  3、應急辦公室負責應急預案制定、搶險值班安排、災情(含信息)上報、組織施救和資料保存等工作。并負責配合應急指揮部做好搶險,指令督辦、職能劃分職責的督導、隱患排除考核等工作。

  4、災情處理組負責災情發生時的人員組織、物資保障、隱患排除、場所供暖、進展上報、搶險人員洗浴和友情敬告牌設置等工作。并在接到調度指令后30分鐘內,組織全體人員到指定地點對生產(含礦內廣場、辦公樓與采掘樓門前臺階、礦大門至工人村道路)、生活區主干道的積雪進行清除,保證職工上下班安全。與此同時,大小雪天氣應對辦公樓、采掘樓等人員走動頻繁的場所門前臺階,采取鋪防滑墊措施,提前做好友情提示。此外,水暖中心、房管中心應做好雨雪天氣來臨前,本場所(地熱車間、房管辦公樓前)樓梯、走廊的防滑工作,保證職工及辦理業務人員的上下安全。

  5、飲食保障組負責災情發生時的搶險人員食品、飲用水的儲備及供給等工作。正常情況下,必須保證全礦職工一周的食品及飲用水儲備量(諸如:豬肉、牛肉、白菜、土豆、菜花、大米、面粉、食用油及蔥姜蒜等);非常態情況下(連雨雪天氣,導致路面積雪超過5厘米且結冰時),必須保證15天以上食品及飲用水儲備量。同時,負責本轄區門前臺階、庭院廣場區域積雪的清掃工作,保證職工就餐安全。

  6、傷亡救治組負責災情發生時的人員傷情救治、器材配備和傷情信息上報等工作。當災情導致事故發生時,按照工傷救治緊急預案及程序組織施救工作。同時,做好本轄區路面、階梯、走廊等場所的積雪清掃、防滑友情提示、隱患排除等工作,保證患者就診行路安全。

  7、秩序維護組負責災情發生時的人員疏散、治安保障和礦井安全生產的秩序維護等工作。當災情發生時,應按照先保證三個井口、生產及辦公場所、職工食堂、職工浴室的治安保衛工作,以防止不法分子乘機破壞。

  8、機電科負責礦井三個井筒防寒、鋼絲繩不結冰、高壓閥路暢通及本轄區設施設備的保養和維護等工作。與此同時,負責災情發生時的臨時設備安裝及供電等工作。

  9、洗運科、洗煤廠負責本轄區皮帶機走廊(含跨路)、各轉載點樓梯臺階的雨雪清掃、冰溜找掉及其他隱患排除(含友情提示牌設置)等工作。同時,洗運科聽從應急辦公室調遣,需出動鏟車時,應在10分鐘內趕到指定地點。

  10、運輸工區負責礦三個井口風簾設置、場所保溫和井口鋼絲繩常態信息上報等工作。同時,井口信號、把勾等工種,應適時關注天氣變化。當天氣最低氣溫在零下攝氏時,必須堅持對三個井口的恒溫,鋼絲繩動態等逐級匯報制度,同步保證礦井安全生產。

  11、黨政辦公室負責雨雪天氣外出車輛的防滑措施制定與執行、防滑物資配備及搶險車輛調度與安排等工作。當雨雪天氣路面積雪超過5厘米且結冰時,所有外出車輛必須使用防滑鏈,以保證外出車輛行駛安全。

  12、宣傳科負責雨雪天氣來臨前,利用廣播、電視與網絡等媒體,對全員防范知識宣傳與教育等工作。此外,應協助做好雨雪災情發生時的職工隊伍穩定、災情跟蹤對上報道等工作。

  13、供應科負責災情前應急物資(包括食鹽、清掃工具、草袋、負10#柴油等)的儲備與供應工作。同時,負責災情發生時,臨時急需物資的調集與供應,本場所樓梯防滑工作。

  14、通計中心負責全礦通訊線路的維護和暢通。當災情發生時,超前做好臨時固定電話的安裝與暢通和移動電話信號保障工作。、

  15、其他部門負責做好雨雪天氣來臨前,本場所或區域的防滑友情提示、防滑措施落實、隱患排除及積雪清掃等工作,確保本單位職工及辦理業務人員的行路安全。

  四、相關要求

  1、雨雪等災害天氣指揮部及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災害天氣防范應對工作,要以對企業和職工高度負責的精神,密切關注氣象變化,認真落實各項防范措施,確保應對及時有效。

  2、各單位要統一思想,密切配合,聽從應急指揮部的調遣,并按照各自的分工,加大防范應對工作力度,確保應對工作、人員、措施、物資和資金五落實,切實維護好職工生命財產安全,保障礦井正常生產經營秩序,收好今年尾。

  3、物業公司要突出抓好重點領域安全措施落實,要認真做好主要場所防寒防凍工作,定期對供暖設施、管道等設備進行檢查,防止出現大面積、長時間停運停供現象,保證一級生產場所的供暖(三個井口不結冰)、職工上下班不挨凍。

  4、礦辦公室要高度重視雨雪、迷霧天氣時的交通安全,嚴格按照徐礦司經管13號《關于加強冬季安全行車工作的通知》要求,強化司機教育,狠抓措施落實,杜絕和避免交通事故的發生,特別是嚴禁酒后架車、疲勞駕車和超速駕駛等違章行為,保證行車安全。

  5、物業公司要強化對在建項目現場安全監察,督促施工單位扎實、細致地做好各項防寒防凍及災害天氣處置措施編制,確保項目施工安全。

  6、物業公司醫院要密切關注甲型流感及季節性疫情,采取針對措施,保障職工身體健康。

  7、雨雪等災害天氣來臨時,各單位要加強值班值守工作,嚴格落實24小時值班和領導干部跟班制度。同時,值班人員必須保證24小時通訊暢通,按規定及時請示報告,不得耽擱延誤。

  8、安全監察科根據本預案進行督察,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實現雨雪等災害天氣情況下的安全生產。

  五、本應急預案自下文之日起執行。

企業道路運輸安全綜合應急預案 篇12

  1、編制目的和依據

  為確保我縣在發生公路交通洪澇災害時能夠及時、有效保障公路橋梁通行,對損壞路段、橋涵和其它交通設施實施及時修復,提高應急反應能力,減輕公路橋梁災害財產損失,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大局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抗旱條例》、《國家防洪抗旱緊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縣交通工作實際情況,制定完善系統防汛應急預案。

  2、適用范圍

  適用于自然不可抗力或是人為因素導致的公路橋梁洪水、暴雨、漬澇等災害事件的防御和處置。

  3、工作原則

  (1)立足預防、主動防范。把預防洪澇災害和強化公路、橋梁排水設施的安全管理放在防洪減災工作的中心環節,密切監視雨情、水情和險情,認真做好各項安全防范工作。

  (2)科學調度、保障安全。認真分析洪澇災情的發展情況和對公路設施現狀的影響,科學管理,優化調度,保障安全。并以實施緊急救援為重點,以建立部門聯動機制為依托,整合資源,形成合力。

  (3)果斷處置、全力搶險。一旦發生重大洪澇災害和公路及橋梁險情,應快速反應,組織人員、機械全力搶險救災,最大程度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4)分級負責、加強督察。公路橋梁應急搶險救援工作實行責任制。相關單位、部門要齊抓共管,各司職責,對因玩忽職守、工作不力造成嚴重損失和后果的要依法追責問責,嚴肅處理。

  二、組織領導及部門職責

  局防汛抗旱應急組織機構由指揮決策機構、綜合協調機構和具體工作組組成。

  1、指揮決策機構為光山縣交通運輸局防汛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敖日明;

  副組長:楊長江、胡宗福、周文志;

  成員:周泉江、李青、胡東升、孟凡輝、潘雨、何健、劉斌。

  主要職責:

  (1)在縣委、縣政府和縣防汛抗旱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指揮防汛抗旱工作,協調處理相關事項;

  (2)部署和組織本系統防汛督查和人員物資、機械車輛準備儲備,督促檢查水毀公路、橋涵的修復,解決影響交通安全的有關問題;

  (3)制訂和組織實施防洪搶險工作方案和預案,并上報指揮決策機構,貫徹執行上級防汛調度指令;

  (4)負責本單位防汛經費和應急物資、車輛機械的計劃、管理、調度,以及防汛搶險隊伍的組織調配;

  (5)開展防汛宣傳教育,組織開展搶險技能培訓和應急演練;

  (6)研究解決有關防汛搶險工作的重大問題和事項。

  2、綜合協調機構是防汛領導小組下設的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局安監股,聯系人:何健;辦公室成員由局屬各單位分管安全領導組成。

  主要職責:

  (1)向各工作組傳達上級部門以及防汛指揮中心的工作指令并監督落實到位;

  (2)收集各工作組的工作信息報告,及時向防汛領導小組報告;

  (3)負責災情和突發公共事件工作信息的發布;

  (4)及時收集匯總各種工作信息,綜合有效評估災情,并向上級有關部門匯報災情和防汛抗旱工作具體情況;

  (5)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做好防汛抗洪工作;

  (6)負責處理領導小組日常事務,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3、具體工作組。

  根據工作需要領導小組下設2個工作組,分別為:搶險恢復組、轉移安置和后勤保障組。

  (1)搶險恢復組

  搶險恢復組由公路局和農村公路管理所組成,主要職責:負責組織因災損毀、堵塞公路的修復、疏通工作,保障交通運輸暢通;當路面、橋涵沖毀或中斷時,要立即修復便道,確保車輛安全通過;負責對易受洪水威脅的公路、橋梁以及危橋、險橋等交通設施進行日常安全檢查巡視,排除安全隱患,及時維修和加固,確保安全度汛;負責完善危橋、險橋、易發生水毀路段的應急搶險預案;負責對重點橋涵、邊溝、河道等排水構造物的維護和巡視,確保排水暢通;負責公路新改建、大中修工程施工現場的防汛工作,盡量避免施工材料、機械設備財產損失。災情過后,要盡快對受影響的路段、橋梁設施進行全面檢查,盡快恢復災情損壞的水毀路段,消除各種安全隱患。

  (2)轉移安置和后勤保障組

  轉移安置和后勤保障組由執法所、運管局、海事處、汽運總公司、光山客運公司組成。其主要職責是:負責人、車、物的安全轉移和安置,協助公路交通救災物資的運送,組織機械、車輛、人員搶險救援。

  三、汛情分級

  共分為四級:

  (1)Ⅳ級藍色預警

  a、5個以上鄉鎮24小時降雨量超過100毫米,低于150毫米;

  b、發生局部性的洪澇災情,災情繼續發展;

  c、縣境內河、水庫發生重大險情極有可能垮壩或已垮壩。

  即發生一般洪水或局部中小洪水時,重點地區大部分尚在防御標準范圍內。

  (2)Ⅲ級黃色預警

  a、5個以上鄉鎮24小時降雨量超過150毫米低于200毫米,或6小時內降雨量超過100毫米;

  b、縣境內發生5年一遇或以上洪水;

  c、縣境內河、水庫發生重大險情極有可能潰壩或已垮壩。

  即重點地區已接近防御標準,一般地區已超過防御標準。

  (3)Ⅱ級橙色預警

  a、10個以上鄉鎮24小時降雨量超過200毫米,低于250毫米,或6小時內降雨量超過150毫米;

  b、縣境內發生10年一遇以上洪水,或縣境干流發生5年一遇以上洪水;

  c、縣境內河、水庫發生重大險情極可能垮壩或已垮壩。

  即大部分地區已超過防御標準。

  (4)Ⅰ級紅色預警

  a、10個以上鄉鎮24小時降雨量超過250毫米,或6小時內降雨量超過200毫米;

  b、縣境內發生20年一遇以上洪水,或縣境干流發生10年一遇以上洪水;

  c、縣境內河、中型水庫發生重大險情極可能垮壩或已垮壩。

  即發洪地區大部分已大大超過防御標準。

  四、防汛處置措施

  1、一般汛情(Ⅳ級藍色預警)的.處置

  防汛工作領導小組:及時掌握汛情,主持汛情會商;組織防汛趨勢分析,提出對策措施;督察有關部門做好防御洪水準備工作;及時向有關部門通報汛情;及時傳達上級防汛指揮部部署、指令、意見,并督促實施。

  局防汛辦公室:負責人進崗到位,實行24小時值班值守制度,及時做好信息匯總和傳達報送工作。

  2、較大汛情(Ⅲ級黃色預警)的處置

  領導小組正、副組長進崗到位,并做好以下工作:主持汛情會商,研究調度方案;根據汛情趨勢,分析可能造成的災害,制定對策;及時向縣防汛指揮部報告汛情、災情和抗洪搶險意見,及時向上級部門通報情況。

  工作組、防汛搶險隊伍要迅速組織搶修被損壞的公路、橋涵等設施或開通臨時便道,力爭在最短的時間內恢復交通暢通,并及時向防汛工作領導小組匯報防汛工作開展情況。

  3、重大汛情(Ⅱ級橙色預警)的處置

  交通系統防汛領導小組正、副組長進崗到位,并做好以下工作:主持召開緊急會議,指揮抗洪搶險工作;組織救災救援工作;主持汛情會商,研究制定對應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

  工作組、搶險防汛隊伍進崗到位。各應急工作組按照職責分工檢查排查公路橋梁防御措施的落實情況,并明確部署預案的實施工作。

  4、特別重大汛情(Ⅰ級紅色警報)的處置

  防汛領導小組組長主持召開防汛指揮部擴大會議,通報汛情、災情,部署抗洪救災工作;宣布進入緊急狀態;決定實施重大突發險情的搶險方案;決定特大洪水搶險救災的其他重要事項。

  全部工作組進崗到位,各司其職,做好抗洪搶險工作。

  五、宣傳報道

  局防汛辦公室應按照縣防汛指揮部的部署,及時進行抗洪搶險的宣傳報道,負責向公眾發布災情及抗洪搶險等有關信息,上報有關災情動態。重大災情宣傳報導、報道按有關規定執行。

  六、次生災害處理

  在災區易發生災害的道路和橋梁,要采取必要措施,加強檢測、預報、預防和治理,防止災情擴大,減輕財產損失或消除災害隱患。

  七、預案的宣傳教育和演練

  局屬各單位要制訂相應的防汛應急預案,明確防汛抗旱工作中的職責和任務。組織搶險救援和協助轉移等工作要切合實際,詳實具體,便捷運作。要加強宣傳教育,大力開展應急救援和轉移安置演練活動,增強廣大干部群眾防災減災意識,提高干部群眾應急反應能力意識。

企業道路運輸安全綜合應急預案 篇13

  為認真做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危害,我公司結合道路運輸實際情況,制定如下預案。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以建設“平安運營”重要思想為指導,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妥善處理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環節中的事故及險情,做好道路運輸安全生產工作。建立健全突發道路運輸事故應急處置機制,一旦發生道路運輸事故,要快速反應,全力搶救,妥善處理,最大程度的減少人民群眾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

  (二)基本原則

  堅持科學規劃、全面防范、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協同應對、措施果斷、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的原則。

  二、適用范圍及工作原則

  本預案適用于突發道路運輸事故和道路運輸事故險情,需要聯合相關部門共同實施救援和處置的重大道路運輸事故。

  (一)以人為本,減少損失

  (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三)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四)快速反應,處置得當

  (五)依法辦理,合理處置

  三、指揮組織體系

  公司在交通局應急救援體系統一指揮下建立突發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1、領導小組。成立以總經理為組長,公司營運專管員為成員的突發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突發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按照“統一指揮、分類負責、資源共享、條塊結合”的原則,明確職責與任務,開展突發道路運輸事故應對工作。

  2、領導小組職責。統一領導突發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有關工作。

  四、應急預案啟動條件

  本公司車輛發生道路運輸事故后,立即上報公司領導,經公司領導確認后啟動應急預案。

  五、應急響應

  (一)駕駛員、乘務人員現場處置方法:

  1、立即停車。凡發生道路運輸事故,都要立即停車。

  2、立即搶救。停車后應首先檢查有無傷亡人員,如有受傷人員,應立即施救并攔截過往車輛,送就近醫院搶救;

  如傷員身體某部位被壓或卡住,應立即設法將傷員救出,同時應標出事故現場位置。

  3、現場保護。保護主要內容:肇事車的停位、傷亡人員的倒位、各種碰撞碾壓的痕跡、剎車拖痕、血跡及其他散落物。

  4、及時報案。在搶救傷員、保護現場的同時,應及時直接或委托他人向當地公安部門或交通主管部門報案,然后向企業領導或有關部門報告。報告內容如下:肇事地點、時間、報告人的姓名、住址及事故的死傷和損失情況。交通警察和應急救援人員到達現場后,要服從組織指揮,主動如實地反映情況,積極配合現場勘查和事故分析等工作。

  (二)分級響應機制

  突發道路事故應急響應,按本地安全管理原則,有本公司安全管理機構按照有關規定,全面負責突發道路運輸事故的應急救援和處置行動。

  (三)指揮與協調

  1、啟動預案。本公司車輛發生道路運輸事故后,公司安全管理部門應立即核實和確認,將情況報告公司突發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并提出啟動本預案,研究部署應急處置工作或視情聯絡相關部門啟動應急救援預案。

  2、趕赴現場。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或指派其他人員,立即親自帶領有關人員趕赴現場,參與現場指揮和處置工作。

  3、保障措施。根據事態發展和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進一步落實搶救人員、搶救設備、設施,確保搶救工作有效進行。

  4、協調配合。政府及相關部門組成指揮部時,公司突發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派出的救援人員積極配合,相互協調,服從指揮部統一領導。

  六、獎勵與責任

  (一)總結評估

  公司突發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對各單位應急行動的結果、職責履行、組織、行動、平時準備等情況進行評估,并做好有關統計、匯總工作。檢查應急預案可行性及需完善、補充的項目,應急行動評估報告與應急響應行動結束后報總公司總經理室。總公司總經理室負責進行總體評估、匯總,并通報應急救援情況,開展應急救援的交流。

  (二)表彰獎勵

  對在實施道路運輸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和處置行動中反映迅速、表現突出、處置果斷、決策正確的單位和個人依據相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

  (三)責任追究

  因玩忽職守、貽誤時機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追究有關單位負責人和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篇6

  為做好通達運輸集團綏濱龍運運輸有限責任公司旅客運輸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生命財產的損失,根據上級有關規定,結合企業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處理指揮機構

  二、突發事件報告程序

  (一)發生突發事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指揮系統,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實事求是”、“及時、準確和逐級上報”的原則。

  (二)應急事件報告范圍、時限

  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涉外籍人員死亡的交通事故必須在2小時內上報上級主管部門。發生其它重大交通事故或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事故,于事發后6小時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三)突發事件應急報告內容

  (1)事件突發的時間、地點、事件類型、經過,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情況,以及事發的環境、道路狀況等因素。

  (2)事件現場搶救、救治及其他需要報告的情況。

  (3)事件發生的原因、性質、責任、教訓及采取的措施。

  三、突發事件應急指揮

  發生突發事件后,立即啟動應急指揮系統,組織指揮搶撿救援行動,準確掌握事故與事件的情況變化,及時調配、部署、協調應急行動,組織好各組之間的協調、配合行動,提高應急事件處理能力和效率。

  四、應急車輛和設備儲備

  公司所有的工作用車(含小轎車、專用備班客車),作為應急車輛儲備要隨時聽從指揮奔赴現場,必要時,總指揮、副總指揮可隨時根據需要調動線路待班車(含正常營運的短途客車),參加應急事件處理與救援,考慮因旅客運輸車輛中途故障等原因,又很難在中途在較短的時間內排除故障,除及時增派備用車輛運輸中途旅客外,應配備必要的機械設備(如托拉車輛的硬型拉桿,易移動的機械式手動吊車、千斤頂、安全保護固定支架等設備),必要時可請示公安交警,車輛保險機構的故障施救車輛與設備及時參加救援,保證旅客、車輛及時得到救助。

  五、應急事件處理原則

  (一)救人高于一切。

  (二)施救與報告同時進行,逐級報告,就近施救。

  (三)局部服從全局、下級服從上級。分級負責,密切配合。

  (四)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防止和減輕人身傷亡。

  六、應急事件處理職責、措施

  總指揮:是應急事件實施的指揮者,對上級應急組織負責,在緊急情況下有權做出應急事件的實施決策和統一指揮。

  副總指揮:在總指揮的領導下工作,協助總指揮做好應急救援的指揮工作,在總指揮離位的情況下,履行總指揮的職權。

  應急通訊組:負責日常和應急狀態下的信息收集、傳遞以及各種指令的接收和下達。

  應急搶險組:負責組織協助有關部門對應急現場的搶救,配合有關部門對事件原因調查處理。

  應急保障組:負責應急狀態下的物資運輸和后勤保障。

  應急救護組:負責組織應急狀態下的人員疏導,協助醫療部門對受傷人員進行救護。

企業道路運輸安全綜合應急預案 篇14

  為之后20xx年過后交通之后安全工作,保障旅客走得之后,走得過后,走得之后,保證國慶節假日期間之后秩序和道路安全生產之后生活過后正常運輸,特之后本預案:

  一、組織之后,確立領導小組

  為之后我縣20xx年之后國慶節假日期間過后運輸之后,保障組織過后,我所之后道路運輸領導小組:

  二、運力保障

  之后運輸期間,根據州處的之后部署和我縣實際情況,為確保運力的之后,結合客運站過后運行之后,安排3輛客運之后作為應急車輛,同時安排5輛5噸以上的之后作為我縣客貨之后的過后運力,貨車安排之后具體如下:,以備之后時過后調度指揮。

  三、加強之后管理

  (一)之后開展隱患排查。班線之后、旅游客運、維修之后要結合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之后,認真做好過后安全之后排查治理,深入排查事故之后和安全管理薄弱環節,重點排查參營之后技術狀況、車載安全之后設施過后、駕駛員之后和培訓情況、衛星之后監控設備情況等關鍵環節,對之后出的過后要強化之后、落實到人、限期整改之后,并過后隱患排查整治檔案。對未之后培訓教育的過后員和之后安全應急設施過后配備不齊全、安全之后狀況不合格的過后一律不得之后營運。

  (二)之后從業人員安全教育。道路之后企業在過后務必對之后駕駛員開展一次有之后性的過后生產培訓之后,要結合道路運輸之后法律法規、典型案例及之后災害或突發情況的之后處置操作過后,加強對之后人員的過后培訓,進一步提升之后人員的過后操作技能和之后處置能力。

  (三)之后重點領域安全監管工作。要盯緊超長客運、旅游之后等重要領域,進一步強化之后安全監管措施落實,要制定切實可行的之后管控措施,如遇之后惡劣天氣、道路斷道或之后等預警情況時,運輸之后要果斷采取調整發班之后、繞道運行、停班等之后措施,避免冒險通進;對不具備之后通行條件的過后,堅決不得之后客運車輛發班通行;如已在之后途中的,要及時向之后員發送預警信息,通知之后員將車輛停放到之后地帶等待,或在之后交警指揮下按照規定的之后線路運行。

  (四)之后源頭車輛動態監控。各之后企業要認真落實監控管理之后,對重點線路要實行之后候、全過程過后監控,及時發現和之后駕駛員超速、超載、疲勞駕駛、屏蔽之后定位車載終端等違法違章行為,將之后隱患及過后苗頭消滅在之后狀態。超長線客運之后要認真落實凌晨2點至5點之后休息或接駁運輸制度,嚴禁客運之后夜間22時至次日之后6時過后三級以下(含)之后公路。

企業道路運輸安全綜合應急預案 篇15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建立健全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快速反應機制,進一步增強政府應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處置能力,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減少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造成的危害,特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本預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辦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河北省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承德市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等有關法規制定。

  1.3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堅持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放在首位,切實加強應急處置過程中的安全防護。

  (2)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在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鄉鎮(街道、開發區)、縣直有關部門按照分級分類管理的原則,負責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企業要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健全應急救援體系。

  (3)整合資源,協同應對。充分發揮政府、企業和社會救援力量的作用,實現組織、資源、信息有機整合和共享,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

  (4)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突發事件應急與預防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切實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縣轄區內危險化學品在道路運輸過程中發生火災突發事件、爆炸突發事件、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或者危險化學品車輛碰撞傾覆等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

  本預案所涉及的危險化學品系指屬于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蝕品的化學品。

  本預案不適用于水路、鐵路、航空危險化學品運輸突發事件。

  2.組織機構及職責

  2.1指揮機構設置與職責

  2.1.1應急指揮部

  建立豐寧滿族自治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作為全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統一組織領導和指揮協調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對工作。

  2.1.2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人員組成

  總指揮:王宇縣政府常務副縣長

  副總指揮:劉旭縣政府副縣長、公安局局長

  張亞東縣政府副縣長

  孫志剛縣應急管理局局長

  成員:縣公安局、縣消防救援大隊、縣應急管理局、縣衛生健康局、縣環境保護分局、縣交通運輸局、縣水務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縣氣象局、縣民政局、縣發改局、縣農業農村局、縣委宣傳部和事發地鄉鎮(街道、開發區)分管領導組成。

  2.2機構職責

  2.2.1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的主要職責

  (1)負責啟動本預案;

  (2)作出應急處置與救援行動的重大決策,下達命令并進行督察和指導;

  (3)向縣委、縣政府報告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進展情況;

  (4)監督、檢查、指導各鄉鎮(街道、開發區)和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單位制定相關應急預案和建立應急救援體系;

  (5)組織協調開展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演練、業務培訓和應急物資儲備;

  (6)決定其他重要事項。

  2.2.2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的主要職責

  (1)縣公安局:負責受理事故報警;

  負責突發事件信息的收集、綜合和研判,向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提出啟動本預案應急響應的建議;負責調用相關救援設備(吊車等);組織協調突發事件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實施現場警戒、現場勘查與交通管制,實施警戒區域內無關人員的緊急疏散;維護突發事件現場及周邊地區的治安秩序;查明傷亡人員身份和致害因素;控制事故相關責任人員;參與突發事件調查處理。

  (2)縣消防救援大隊:負責事故現場撲救火災,控制和化解易燃、易爆、有毒泄漏,冷卻有關容器,防止爆炸,災情控制后實施洗消;

  搜救受害人員;參與突發事件調查。

  (3)縣應急管理局:指導和參與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和事故調查處理;

  負責聯系危險化學品應急管理專家,組織協調專家到現場參與現場處置工作。

  (4)縣環境保護分局:負責組織對突發事件現場大氣、土壤、水體的應急監測,測定突發事件污染區域、污染程度;

  提供污染物清除處置建議和環境恢復建議等相關環保技術支持,做好環境污染處置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引起的環境污染突發事件調查處理。事態控制后指導消除現場遺留危險物質的污染。

  (5)縣衛生健康局:確定主要救治醫院,儲備相應的醫療器材、裝備和急救藥品;負責組織協調受傷害人員醫療救治工作;負責突發事件現場醫務人員、器材、藥品調配及傷員轉移和傷亡人員情況統計工作。

  (6)縣交通運輸局:負責組織應急救援的運輸車輛,運送搶險人員和運輸救援物資;

  負責調用危險化學品轉運車輛;加強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企業及從業人員特別是運輸車輛和駕駛員的安全監管;參與突發事件調查;建立運輸、倒罐車輛設備企業數據庫,定期檢查測試。做好公路養護工作,確保應急車輛通行;協助清理公路上的突發事件廢棄物。

  (7)縣水務局:負責水資源的合理調度,協助環境保護單位做好受污染水體的監測及相關案件調處。

  (8)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提出突發事件現場特種設備的處置方案,提供技術支持;

  參與突發事件調查處理。

  (9)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參與燃氣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

  參與燃氣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調查處理。

  (10)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調度環衛灑水車輛,做好運送水源的保障。

  (11)縣氣象局:負責突發事件現場周邊自動站的氣象監測,提供事故現場周邊的風向、風速、雨量等氣象監測資料,制作突發事件現場及周邊地區3小時專題預報,為應急救援提供氣象技術支持。

  (12)縣民政局:指導協助事發地鄉鎮(街道、開發區)做好受災群眾的安置、救助等后勤保障工作。

  (13)縣發改局:負責組織協調商貿流通企業生活必需品的調撥和應急采購,組織協調電力和通信運營企業做好應急電力和通信保障工作。

  (14)縣農業農村局:負責突發事件對農田污染、漁業水域污染的監測,進行受損失農作物、漁業資源損失的評估,并配合做好有關善后工作。

  (15)縣委宣傳部:負責協調媒體做好突發事件新聞發布和宣傳報道;組織協調突發事件現場記者采訪活動;指導有關部門在相關媒體上發布應急疏散、區域警戒等重要公告。

  (16)事發地鄉鎮(街道、開發區):協助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負責實施突發事件現場控制、人員疏散安置、治安秩序維護、應急救援、后勤保障和善后處理等工作;協調落實事發所在地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處置后的危險化學品暫(轉)存。

  2.3辦事機構

  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公安局,主任由縣公安局副局長、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徐瑞文同志擔任。

  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作為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的辦事機構,履行全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的綜合協調職能,負責承擔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職責:

  (1)修訂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責任與措施的落實;

  (2)動態掌握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風險、隱患和事故信息,做好預測和預警,及時向縣危運應急指揮部提出是否啟動本預案的建議;

  (3)組織或參與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災情統計、核查、上報、新聞發布和突發事件評估、調查處理工作;

  (4)根據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性質和嚴重程度,及時向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報告突發事件信息;

  落實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副總指揮的指示、批示;承辦相關綜合協調、請示報告工作;

  (5)承辦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4現場指揮部組成和主要職責

  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根據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設立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部作為現場應急指揮機構,具體負責指揮協調事故現場的應急處置與救援行動。現場指揮部的總指揮由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指定。現場指揮部的主要職責:

  (1)劃定突發事件現場的警戒范圍,實施必要的交通管制及其他強制性措施;

  (2)綜合專家組等各方面的信息,科學制定應急救援處置方案,并組織實施;

  (3)研究判斷危險化學品性質及危害程度,組織控制和消除突發事件危害源;

  (4)必要時,調度或征集社會力量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5)組織營救受害人員,轉移受威脅人員和重要財產;

  (6)向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報告現場應急救援進展情況;

  (7)向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提出現場應急結束的建議,經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同意后宣布現場應急結束。

  現場指揮部可視現場情況和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主要職責靈活設置綜合協調組、搶險救援組、警戒疏散組、技術專家組、環境監測組、后勤保障組、宣傳報道組等應急工作組。

  3.突發事件分級

  按突發事件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將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件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個級別,作為突發信息報送和分級響應的依據。

  3.1特別重大突發事件(Ⅰ級)

  危險化學品在道路運輸過程中發生的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事故或者傾覆事故,已經嚴重危及周邊社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中毒,或需疏散轉移緊急安置10萬人以上,或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或特別重大社會影響;事故事態發展嚴重,且亟待外部力量應急救援。

  3.2重大突發事件(Ⅱ級)

  危險化學品在道路運輸過程中發生的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事故或者傾覆事故,已經危及周邊社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需疏散轉移緊急安置5萬人以上不足10萬人,或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或嚴重社會影響等。

  3.3較大突發事件(Ⅲ級)

  危險化學品在道路運輸過程中發生的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事故或者傾覆事故,已經嚴重危及周邊社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需疏散轉移緊急安置1萬人以上不足5萬人,或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不足5000萬元,或較大社會影響等。

  3.4一般突發事件(Ⅳ級)

  危險化學品在道路運輸過程中發生的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事故或者傾覆事故,已經危及周邊社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中毒,或需疏散轉移緊急安置需緊急安置不足1萬人,或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不足1000萬元,或一定社會影響等。

  4.預防預警

  4.1預防管理

  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按職責加強對轄區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企業、從業人員的安全監管,督促、指導其制訂完善應急預案,配備相應的應急救援人員和器材、設施,并定期進行演練和預案修訂,完善并嚴格執行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強化日常安全檢查,做好突發事件隱患的排查和整治。

  4.2預測預警

  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各有關部門應加強監測、預測和預警系統建設,動態掌握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風險、隱患和突發事件信息,做好對已知突發事件的風險、發展趨勢分析,及時發布突發事件預警信息,通知有關方面采取相應預防和應對措施。

  5.信息報告

  5.1報告程序和時限

  各相關部門和單位接到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或險情報告后,按突發事件信息報送相關規定報告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縣公安局)和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報后立即向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報告。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接報后根據信息報送的規定,及時報告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報知縣政府其他相關領導,并按相關規定要求及時報告市政府辦公室。各鄉鎮(街道、開發區)、縣直有關部門在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后必須在規定時間內上報突發事件情況。緊急情況下可越級上報。

  5.2報告內容

  突發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信息來源、突發事件起因和性質、基本過程、已造成的后果、影響范圍、事態發展趨勢、處置情況、擬采取的措施、下一步工作意見、領導到現場情況、具體聯系人和聯系方式及其他需要上報的有關事項。

  6.應急響應

  突發事件發生后,按照“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專業處置”要求,根據突發事件可控性、嚴重性和影響范圍,原則上按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特別重大(Ⅰ級)四級啟動應急響應。

  Ⅳ級應急響應:適用于處置一般突發事件,或突發事件危害自突發事件發生以后即停止,造成危害較小的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發生此類突發事件時,按本應急預案組織實施。如果事發地跨縣(市、區)行政區,由縣政府報請市政府牽頭處置。

  Ⅲ級應急響應:適用于處置較大突發事件,或突發事件危害自發生以后即停止,但還可能產生嚴重后果的,超出我縣應急救援能力的危險化學品的突發事件。發生此類突發事件時,啟動本預案進行先期處置,然后報市政府,由市政府牽頭進行后續處置。

  Ⅰ、Ⅱ級應急響應:適用于處置重大、特別重大突發事件,或突發事件危害并未隨突發事件發生而結束,有蔓延擴大危險,超出我縣應急救援能力的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發生此類突發事件時,啟動此預案進行先期處置,報市政府、省政府,請省政府、市政府牽頭進行后續處置,縣政府全力配合。

  6.1先期處置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發生后,立即啟動本應急預案,調度公安、消防、應急、交通、環保、衛生等有關部門或社會力量趕赴突發事件現場進行先期處置,控制災情,防止次生、衍生突發事件發生,切斷突發事件災害鏈。

  如事態比較嚴重,符合下列條件的,迅速向市政府報告,要求啟動更高級別響應:

  (1)已達到較大事故(Ⅲ級)以上級別的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

  (2)超出縣政府應急處置突發事件災難能力的;

  (3)跨縣(市、區)行政區發生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

  符合上述條件的,縣政府認為須啟動更高級別響應的,向市政府進行報告。

  6.2預案啟動

  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或縣政府辦收到報告后,相互溝通確認信息,第一時間進行研判,認為事態已達到啟動預案條件,向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提出啟動預案建議。

  預案啟動的決定:預案啟動建議按上述方式提出后,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及時作出是否啟動預案應急響應的指示。

  6.3指揮調度

  經批準啟動預案應急響應,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及時下達啟動預案應急響應的指令。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如沒有特殊的原因或理由,應當第一時間到達事發現場。同時,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收到應急響應指令后,要迅速按指令要求調集有關專家、救援隊伍和相關救援設備趕赴事發現場,進行應急處置。

  6.4現場處置

  根據突發事件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設立現場指揮部,指定現場總指揮。現場指揮部實行總指揮負責制,統一組織、指揮現場應急救援工作。突發事件現場的所有應急救援人員包括事發地鄉鎮(街道、開發區)有關人員必須服從總指揮的統一指揮和調度。

  在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綜合協調組、技術專家組、搶險救援組、環境監測組、警戒疏散組、后勤保障組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采取切實的緊急措施,開展應急處置與救援行動。

  (1)突發事件搶險救援。公安、消防及現場處置的各職能部門在組織搶險時,應按應急救援的原則實施搶險救援。首先要采取切實措施控制災情,在摸清險情、保障救援人員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先實施救人,然后救災。在人員得到救援后,迅速查清突發事件車輛裝載物質的化學成分品種、數量和突發事件現場狀況。現場的應急專家針對車輛裝載的物質特性和現場事故狀況,制定應急處置方案,公安消防及現場處置部門在總指揮的指揮下,針對火災或爆炸或泄漏突發事件的不同特征,在應急專家的現場指導下,采取相應的科學的應對方案實施處置。

  搶險救援現場涉及需要進行倒罐過駁作業的,罐車及相關設備由突發事件車輛業主單位調派,突發事件車輛業主單位無法調派的,由交通、應急、公安部門負責向相關單位調用。危險化學品堵漏和倒罐過駁作業等現場處置工作由公安、消防部門、突發事件車輛業主單位和其他應急處置單位實施。若需要調用特種設備工具,由公安、消防部門或市場監管部門負責落實。危險化學品倒罐過駁作業,必須在公安、消防部門現場監護、承壓槽車專業人員指導下,由倒罐作業人員穿戴好防護用具后進行。消防部門在配備相關倒罐專用車后,遇特殊緊急情況,在做好安全防護的前提下,可實施倒罐過駁作業。

  搶險救援現場涉及需要圍堤堵截的,由現場總指揮根據環保部門、專家的意見和現場情況,組織有關部門采取合理、有效、科學的措施加以實施。

  搶險救援現場牽涉槽罐車翻側的,由公安交警部門調派吊車前來救援。

  (2)現場警戒、現場勘查和道路交通管制。公安、消防、環保等部門根據危險化學品泄漏擴散、火焰輻射、爆炸涉及的范圍劃定警戒區。公安交警在通往突發事件現場的道路上實行交通管制,警戒區的邊界應設警示標志并由專人警戒,除工程搶險、消防和偵檢等應急救援人員外,其他人員禁止進入警戒區。泄漏的化學品為易燃易爆類的,警戒區內嚴禁各類火種。同時公安交警迅速開展現場勘查,及時收集現場相關證據。

  (3)傷員醫療救護。醫療衛生部門選擇突發事件現場附近的安全區域內設立臨時醫療救護點,對傷員進行緊急救治,并將重傷員護送至指定醫院做進一步治療。

  (4)人員緊急疏散。公安部門會同當地政府及有關單位組織所有可能受到威脅的人員和重要物資有序轉移到安全區域,人員撤離應選擇安全的路線,盡可能從上風側離開,并避免橫穿危險區域。當撤離比就地保護更危險或撤離無法進行時,應組織受到威脅的人員迅速進入建筑物或其他設施內,視情關閉門窗和通風、加熱、冷卻系統,直至危險消除。對人員疏散區域,應組織實施治安巡邏。

  (5)后勤保障。發改局牽頭,民政、市場、交通等部門參與,負責做好應急處置的后勤保障工作。

  (6)環境污染處置。由環保部門牽頭,組織衛生、農業等部門對突發事件現場的大氣、土壤、水體等環境進行應急監測,測定危險物質的成分、濃度和污染區域范圍及程度,對突發事件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評估,會同相關部門提出環境污染處置方案并指導當地政府組織實施。

  6.5擴大應急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引發或可能引發其他次生、衍生突發事件時,現場指揮部或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及時報告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和縣政府,由縣政府視情況啟動其他相關專項應急預案。

  如突發事件危害已經或可能波及鄰縣安全時,縣政府應按規定立即通報鄰縣政府。

  如突發事件危害已經或可能超出本級政府應急處置能力時,縣政府視情及時報告省政府、市政府,請求應急支援。

  6.6安全防護

  6.6.1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根據危險化學品的特性、引發物質的不同以及應急人員的職責,采取不同的防護措施。應急救援指揮人員、醫務人員和其他靠近污染區域的應急人員一般配備過濾式防毒面罩、防護服、防毒手套、防毒靴等。搶險、消防等進入污染區域的應急人員應配備密閉型防毒面罩、防酸堿型防護服和空氣呼吸器等。同時做好現場毒物的洗消工作(包括人員、設備、設施和場所等)。

  6.6.2群眾的安全防護。根據不同危險化學品特性,組織和指導群眾就地取材(如毛巾、濕布、口罩等),采用簡易有效的防護措施保護自己。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疏散程序(包括疏散組織、指揮機構、疏散范圍、疏散方式、疏散路線、疏散人員的照顧等)。組織群眾撤離危險區域時,應選擇安全的撤離路線,避免橫穿危險區域。進入安全區域后,應盡快去除受污染的衣物,防止繼發性傷害。

  6.7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的分析、檢測與后果評估

  突發事件發生地和支援的環境監測及化學品檢測機構負責對水源、空氣、土壤等樣品就地實行分析處理,及時檢測毒物的種類和濃度,并計算出擴散范圍等應急救援所需的各種數據,以確定污染區域范圍,并對突發事件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評估。

  6.8信息發布

  按照統一、準確、及時的原則,由縣委宣傳部會同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發布突發事件事態發展和應急處置工作的信息,具體按有關規定執行。

  6.9應急結束

  突發事件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次生、衍生突發事件隱患消除后,經突發事件搶救現場指揮部確認和批準,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現場善后處置工作完成后,由縣危運應急指揮部宣布應急結束,終止應急響應。

  7.應急保障

  7.1通信信息保障

  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應設置24小時值班電話,保證能夠與有關人員隨時取得聯系。

  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牽頭應急、公安、消防、交通運輸等部門組織建立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重大危險源、專業應急指揮機構、應急救援力量(含專家)信息數據庫,并組織管理和維護。

  縣發改局牽頭電信運營單位制定通信與信息保障方案,保障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相關機構的通訊暢通,確保音頻、視頻、數據等信息實現雙向傳遞。

  7.2技術裝備保障

  相關單位應裝備特種專業隊伍,儲備有關特種裝備(泡沫車、藥劑車、聯用車、氣防車、化學搶險救災專用設備等),滿足應急救援需要。要依托現有資源,合理補充完善應急救援特種裝備;統一清理、登記可供應急響應單位使用的應急裝備類型、數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建立完善相應的保障措施。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單位按照有關規定配備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應急救援裝備。

  7.3應急隊伍保障

  以消防救援大隊為依托,充分發揮當地其他應急救援隊伍的作用,建立一支適應全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救援需要的應急救援隊伍。

  7.4交通運輸保障

  縣公安局組織對突發事件現場進行交通管制,開設應急救援通道;為應急救援人員、車輛及應急物資運輸提供交通方便,保證應急需要。縣交通運輸局組織和調集交通運輸工具(含轉、倒罐車輛),保證現場應急救援工作需要。

  7.5醫療衛生保障

  縣衛生健康局組織協調各級醫療救護隊伍實施醫療救治,并根據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造成人員傷亡的特點,落實專門救治醫院,配備相應藥品和器材。

  7.6社會治安保障

  公安部門負責組織突發事件現場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強對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設備的防范保護,做好交通管制,維持現場秩序,及時疏散群眾。必要時,事發地政府發動和組織群眾,開展群防聯防,協助公安部門實施治安保衛工作。

  7.7資金物資保障

  突發事件所需財政負擔的經費,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級負擔。各級財政應建立健全應急經費快速撥付機制。發改、財政等部門要根據本轄區實際情況儲備一定數量的常備應急救援物資。應急響應所需物資的調用、采購、儲備、管理,應遵循“服從調動、服務大局”的原則,保證應急救援的需求。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單位按照有關規定儲備應急救援物資。縣本級常備物資相關經費由縣財政解決;企業常備物資經費列入生產成本。必要時,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時動員和征用社會物資。

  7.8人員安全保障

  現場應急救援人員應當根據需要攜帶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出突發事件現場的有關規定。

  8.后期處置

  8.1善后處置

  事發地政府負責組織善后處置工作,縣直有關部門和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要做好有關協調配合工作。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征用物資補償,災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善后處置經費由突發事件責任單位或突發事件責任人依法承擔。

  8.2賠付補償

  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物資設備損耗和勞務支出等費用,經調用部門審核后由突發事件責任單位負責賠償和補償。必要時,縣政府和事發地政府視情況可先按照管理責任墊付相關應急處置經費,然后向突發事件責任單位追討;突發事件責任單位不支付經費的,按有關法律法規執行。保險機構要在保險責任范圍內及時進行理賠。

  8.3調查評估

  縣政府成立由市公安、應急、環保、市場監管、消防、交通等相關部門和事發地政府組成的突發事件調理處理組,對突發事件進行調查處理,查明突發事件原因,認定突發事件性質和責任,提出對責任人員的處理意見,按程序報縣政府。

  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對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情況進行總結評估,吸取經驗教訓,制定改進措施,并將應急處置評估報告提交縣政府。

  9.宣傳、培訓和演練

  9.1宣傳

  各地、各有關單位要有組織、有計劃向公眾開展危險化學品安全衛生和應急教育活動,廣泛宣傳應急救援有關法律法規和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的常識。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單位要嚴格落實教育培訓制度,從業人員要熟悉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程序,掌握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的基本技能和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的常識。

  9.2培訓

  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負責指導市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培訓相關事宜。每年須組織一次有關部門和各鄉鎮(街道、開發區)的應急培訓,提高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單位要按照有關規定對員工進行應急培訓。

  9.3演練

  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定期組織由相關職能部門和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單位共同參與的應急演練(可采用實戰演習或桌面推演),及時發現應急預案和工作機制存在的問題,不斷完善應急救援預案,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10.附則

  10.1監督檢查

  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負責組織各成員單位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企業制定和落實應急預案情況進行監督、抽查。

  10.2獎勵與責任追究

  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按有關規定進行表彰、獎勵和責任追究。

  縣政府對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或獎勵;對遲報、漏報、瞞報和謊報突發事件重要情況或者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法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0.3預案管理

  每三年或必要時由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對預案進行評審、修訂,報縣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同時送有關部門備案。有關部門按照預案的要求履行各自職責,并制定相應的預案和保障計劃。

  10.4預案有關解釋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10.5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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