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安全應急預案(精選3篇)
工廠安全應急預案 篇1
一、總則
1、我工廠全體員工必須認真學習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模范遵守國家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認真執行本工廠有關安全生產和消防管理的各項規定,以確保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確保國家財產和集體財產的安全。
2、搞好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必須要以防為主。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必須要年年講、月月講、天天講。要使全體員工充分認識到搞好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要充分認識到搞好預防工作的重要性,要消滅存在的各種,要把各種事故統統消滅于萌芽狀態!加強對職工安全生產方面教育與培訓,形成人人懂安全知識,人人管安全的良好局面。
3、為應對各種突發重大事故,必須要制定出切實可行的的精神原則,有條不紊地處理這些事故,而不至于臨陣手忙腳亂,貽誤戰機。為此,特制定本。
4、要求我工廠全體員工人人都要熟知本的各項具體要求,人人都能按要求,在靈活指揮,妥善處理各種事故。
二、一般規定
1、如遇突發重大事故,在的最高領導者(指事故班組的班長及以上干部),就是處理事故的現場總指揮。
2、現場總指揮必須要頭腦冷靜,處理事情要堅決果斷,要按照的精神,立即組織員工展開營救工作。千萬不要拖泥帶水,耽誤救援的最好時機。
3、現場總指揮要本著“先救援、后匯報”的原則,首先組織在現場的員工實施救援工作,待控制局面后,立即向工廠領導匯報。
4、一旦出現現場局勢無法控制,同時又與工廠領導聯系不上的情況下,現場總指揮有權處置各種突發事態:
(1)如是火災,應立即向119求援。
(2)如是人身,一時又找不到車,應立即向120市急救中心救援。
5、一旦發生事故,所有現場員工都應積極、主動地在現場總指揮的領導下,參與救援工作,而決不能遇事退縮、當逃兵,或拒不服從領導而貽誤戰機。一旦此類事件出現,工廠必將追究責任,并予以嚴肅處理。
三、火災事故應急處理救援預案
1、突發火災事故后,事故班組班長應立即組織本班組員工投入到滅火工作中去,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誤滅火工作。
2、突發火災事故后,非事故班組操作人員應視當時火情的`嚴重程度,在現場滅火總指揮的統一調度下,或派部分人員過去協助滅火,或采取緊急斷電停機措施,派出所有人員協助滅火。
四、人身傷害事故應急處理救援預案
1、突發重大人身傷害事故,班組班長和現場操作人員應采取果斷措施立即停機或停電,將受害人從機器設備上或觸電部位迅速解救出來。
2、如受害人大量失血,現場指揮者應立即組織員工對其進行臨時性的綁扎、止血。
3、如受害人呼吸、心跳停止,應立即把受害者搬到空曠場地,實施人工呼吸和心臟擠壓復蘇,不得耽誤半分半秒。
4、此時,現場指揮者要爭分奪秒、當機立斷、緊急向120市急救中心求助。
5、現場指揮者應及時向工廠領導匯報。
6、如遇一般人身傷害事故,現場總指揮應立即向工廠領導匯報,并及時找車將受害人送往醫院進行救治。
7、現場指揮者在處理人身傷害事故時,要本著迅速、穩妥地原則,立即予以處置,千萬不要拖延時間!千萬不要耽誤救治受害者的最佳時機!
五、設備事故應急處理救援預案
1、突發,班組班長要迅速采取措施,予以停機停電,嚴防事故擴大。
2、如果因設備事故連帶發生人身傷害事故,應立即救人,在把受害者救出后,立即啟動《人身傷害事故應急處理救援預案》程序,予以迅速救治,而后在去處理設備事故。
3、發生后,如不是因為救人等特殊情況,盡量不要移動現場各種物件,要保護好現場,以便分析事故原因。
4、發生后,如不迅速采取“移動”“支撐"等手段來處理,有可能導致事故擴大或危機人身安全者,現場指揮可以采取這些手段來予以處理。但要做好詳細記載,并向事故調查人員講清,以便能準確判定事故發生的原因。
5、發生重大設備事故后,現場指揮人員在做好緊急處理的情況下,應立即向工廠領導匯報。
六、糸統組成
事故發生時,事故預案的實施是由糸統完成的。應急救援糸統分為指揮部和專業隊兩部分。指揮部總指揮由企業法定代表人擔任。指揮成員應包括具備完成某項任務的能力、職責、權力及資源的廠內生產、設備、消防、醫療。指揮部成員直接領導各下屬急救專業隊,并向總指揮負責,由總指揮協調各隊工作的進行。
工廠安全應急預案 篇2
今年是新中國成立60周年,為切實做好我鎮國慶紀念前夕的安全生產工作,確保這一特殊時期的安全生產形勢穩定,根據文件精神要求,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指導思想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認真貫徹落實各級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強化安全責任意識,進一步完善監管措施,消除安全隱患,堅決遏制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確保全鎮安全穩定。
工作措施
從20xx年9月1日開始至10月10日,共分為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9月1日—9月3日為安全生產隱患排查監管階段;
第二階段:10月1日—10月10日為安全生產重點監控階段。
1、加強交通運輸安全監管。加強鄉村道路管理,嚴格禁止非營運車輛在鄉村道路上從事客運業務。國慶期間,嚴禁組織中小學生集體乘車外出旅行。禁止任何單位組織職工公車集體外出旅游,嚴禁農用車載客,嚴禁車輛超載、超限;要按規定加強對乘客攜帶物品的安全檢查,堅決防止將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帶上車。
2、加強公眾聚集場所的監管。各單位要切實抓好各種文體活動的'組織和管理,大型文體活動須報縣政府審批,并報鎮政府備案。公安派出所要做好大型聚集活動的安全保衛工作,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合理疏導群眾,嚴防擁堵、踩踏等突發事件的發生。
3、扎實開展非煤礦山的安全監管。加強非煤礦山安全監管,重點是加強青潭采石場的現場監控,防止山體坍塌事故發生。同時,要嚴厲打擊各種非法采礦行為,嚴防各類非法采礦事故的發生。
4、加強企業安全生產監管。鎮安全辦將組織相關人員對各企業生產安全進行一次拉網式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事故隱患。各企業要加強員工的安全教育,制定安全操作守則,嚴禁違規操作,并定期對安全設備進行檢查和維護。
5、加強對易爆物品、中小學校、特種設備以及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食品藥品衛生安全的監督檢查。嚴肅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對違章違紀導致事故的將嚴格追究責任,依法從嚴從重處理。
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為切實抓好國慶期間的安全生產工作,經研究決定,成立澡下鎮國慶期間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名單如下。
(二)廣泛宣傳。各村、各單位及各企業要加強對安全生產各項防范措施的宣傳力度,廣泛宣傳安全知識,努力營造“查隱患,保安全”的濃厚氛圍,進一步提高廣大群眾安全素質,增強安全意識。
(三)加強值班。各地、各單位每天要安排專人24小時值班,并要針對節日期間安全工作的特點,落實應急值守,完善應急機制,嚴格節日期間領導帶班和干部24小時值班制度,遇有突發事件,應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處置,并在第一時間向鎮主要領導報告,不得遲報、漏報和瞞報。
(四)明確責任,嚴格追究責任。實施安全事故隱患專人負責制。按班子成員分工和掛點企業,明確責任人,具體如下:
1、企業安全生產、食品衛生安全由溫華萍負責。
2、交通安全由揭起勇負責。
3、地質災害安全由陳剛負責。
4、林業安全由徐寧負責。
5、各企業安全生產責任人如下:協和公司:羅會河;天柱公司:付豹貴;新洲公司:吳望軍;松濤公司:舒新怡;新安公司:徐寧;電機廠:溫華萍;石材廠:陳剛。
各村、各單位要堅決落實安全監管主體責任,各生產企業要堅決落實安全生產第一主體責任,領導干部要堅決落實安全生產“一崗雙責”。對安全生產工作不部署、不落實,對事故隱患不排查、不報告、不整治,或整治不力,造成事故的,將依照規定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工廠安全應急預案 篇3
為全面提升我鎮學校、幼兒園安全管理水平,確保廣大師生人身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經教管辦研究,定于5月份開展為期一個月的校園安全集中整治活動。為開展好此次整治活動,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牢固樹立“安全優先”的教育發展理念,按照 “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認真落實各項安全措施和管理要求,切實加強校園安全管理力度,全面落實校園安全建設標準,維護校園安全穩定。
通過集中整治,進一步加強校園安全管理,使學校的安全保衛、校車、校舍、食品、消防等安全工作再上新臺階,杜絕重特大校園安全責任事故,預防一般安全事故,確保全鎮各學校、幼兒園校園安全無事故。
二、集中整治重點
校園安全集中整治活動期間,各學校、幼兒園在全面抓好校園安全建設標準規定的各項要求的同時,重點做好安全保衛、校車、校舍、食品、消防等內容的集中整治:
1、大門值守集中整治重點及要求
各學校、幼兒園落實大門值班制度不嚴,外來人員隨意進出校園問題。外來人員一律做好登記,實行在安全保衛室會客制度;值班期間值班教師不按要求佩戴值班標志,保安不按求著保安制服、手持警械堅守崗位,出現擅離職守、脫管失控現象問題。值班教師值班期間一律佩戴值班標識,按時到崗,保安一律著裝持械值班;保安在崗不盡責,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問題;在學生上課期間,學校未實行封閉管理,大門、側門未上鎖且保安未上崗值班問題。上課期間,小門路、一律封閉,學校大小門一律上鎖關閉;在學生上下學時段,值班人員數量不足、未提前到崗值班和到崗不盡責等問題。上下學及中午午休時段,一定要由校干帶領足夠數量的保安、教師值班。
2、交通秩序集中整治重點及要求
各單位要聯系有關部門堅決取締接送學生、幼兒上下學的非標準校車;校車超員、超速現象。堅決杜絕超員超速現象;校車亂停亂放,校車未停穩前學生隨便上下車和攀爬車窗上下車問題。學校要畫好停放位置,校車停放在規定的位置,校車停穩后,組織學生有秩序的上下車;無隨車照管人員或隨車照管人員不認真履行職責問題。校車必須有隨車照管人員,照管人員做好接送學生過程中的工作,教育學生在車上不打鬧,行車過程中不能探出窗外;進出校園車輛不按規定路線行駛、超速行駛、不按規定停放、不避讓上下學學生人群,與學生爭道搶行問題;未滿12周歲的學生騎自行車、未滿16周歲的學生騎電動車上下學問題。組織好學生會和家長會,做好要求,堅決杜絕12周歲的學生騎自行車、未滿16周歲的學生騎電動車上下學;家長接送學生車輛停放混亂問題。劃定專門區域停放家長接送學生車輛;校園周邊存在駕校培訓點,規劃考試路線導致的交通秩序混亂等。
3、校舍隱患集中整治重點及要求
校園場地、房屋出租或出售給他人從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品的生產經營活動,利用校園用地建設對社會開放的停車場問題。有此現象堅決停止;學校危樓危房、墻體開裂、門垛不堅固問題。立即進行一次徹底的排查,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做好整改計劃,并上報備案,時時做好防范工作;走廊護欄、天花板、日光燈、吊扇、電視、空調、保溫桶、多媒體等設施設備安裝不合理、不牢固問題。做好排查工作,建好臺賬,安裝不合理的立即整改;未在事故易發地設置警示標識或防護設施,未在校內高層建筑及大型活動場所安裝避雷設施問題。做好排查,立即整改;未在每層樓房、每棟平房醒目位置懸掛統一的安全負責人、監管人標牌等問題。未懸掛的立即制作標牌懸掛到位。
4、食品衛生集中整治重點及要求
取締私自設立的小賣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未取得有效的餐飲服務許可證問題。建立健全各項制度,食堂要有餐飲許可證;食品的購買、運輸、儲存、加工不符合衛生標準和有關要求問題。食品的購買、運輸、儲存、加工必須要有正規渠道;未按要求對從業人員進行健康體檢。從業人員必須有健康體檢證書;未對自備水源、二次供水進行凈化、消毒;未按規定設立衛生室,未配備專職衛生技術人員等。要按照要求配備專職或兼職衛生人員。
5、消防設施及特種設備集中整治重點及要求
各消防重點部位未配備消防設施器材或消防器材過期未檢驗問題。滅火器數量要足,要按時檢修;教學樓、宿舍樓未安裝應急照明設備及疏散標識,消防通道不暢通問題。應急照明燈數量足,能正常使用,疏散表示張貼在合適位置;校內用電線路布置不規范、老化問題。線路不規范、老化的要立即進行規范更換;鍋爐等特種設備未按要求檢驗檢修,鍋爐工未經培訓無證上崗;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液化氣鋼瓶等問題。煤氣罐要按時檢修。
三、方法步驟
校園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采取自查與督查相結合集中檢查與不定時檢查相結合的方法,對檢查出的安全隱患要立即進行整改。集中整治時間為20xx年5月份,分四個階段組織實施:
1、組織發動階段(5月1日至5月4日)
各學校、幼兒園要結合安全集中整治要求和各自實際,建立集中整治領導小組,制定工作方案,廣泛發動,層層部署,全面啟動集中整治活動。各學校、幼兒園要將集中整治工作方案于5月8日前報教管辦。
2、自查自糾階段(5月5日至5月20日)。
各學校、幼兒園要根據《濰坊市校園安全建設標準》,結合這次集中整治重點,立即開展校園安全拉網式排查,排查要全面徹底、不留死角。對排查出的所有問題和隱患都要建立隱患排查臺賬,對一般安全隱患要立即進行整改;對一時難以整改的要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制定完善的整改計劃,逐步進行整改;對學校自身難以整改的在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的同時,及時上報教管辦,教管辦將上報教育局及有關部門。各學校、幼兒園要將這次集中整治的臺賬于5月19日前報教管辦,教管辦將于5月20前報教育局安全科。
3、督促提升階段(5月21日至5月27日)。
教管辦將組織人員對各學校、幼兒園校園安全集中整治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組織得力、隱患排查徹底、整改到位的'及時予以表揚;對思想不重視、隱患排查不徹底甚至被動應付、整改走過場的單位督促整改,并在全鎮通報;對仍有較大及嚴重安全隱患的單位,下達整改通知書,進行責任追究。
4、總結工作階段(5月28日至5月31日)。
對學校安全隱患自查、整改落實情況進行全面總結,鞏固集中排查整治成果,進一步提高學校安全管理水平。各學校、幼兒園要于5月30日前將集中整治活動總結(紙質版、電子版)報教管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為加強本次集中整治活動的領導,教管辦成立以教管辦主任任組長,各學校負責人為成員的集中整治活動領導小組。各學校、幼兒園要充分認識本次集中整治活動的重要性,結合各自實際,成立集中整治領導小組,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全面部署集中整治活動。
(二)健全制度,落實責任。各學校、幼兒園要以本次集中整治活動為契機,進一步完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按照“一崗雙責”要求,由校長、園長負總責,學校其他領導分工把關校門值守、校車、校舍、宿舍、食堂等各個方面,細化校園安全職責,共同分擔校園安全管理責任,做到目標到崗、責任到人、措施到位、不走過場,確保校園安全集中整治活動取得實效。
(三)強化督查,嚴格問責。集中整治活動期間,教管辦將對各學校、幼兒園活動開展情況進行不定期督查。各學校要加強對學校安全的領導,切實提高校園安全管理水平。自活動開始起,教管辦將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對安全隱患嚴格實行問責前置:對存在較大安全隱患,被上級有關部門查處下達整改通知書和通報或被投訴舉報并查實的,對學校、幼兒園主要負責人及學校相關人員進行問責;對存在校園封閉管理不嚴外來人員隨便進出校門、學校校車嚴重超員超速、校舍存在嚴重隱患危及師生安全、學校食堂及校內小賣部向學生出售違禁物品及“三無”、變質食品等嚴重安全隱患的,將向教育局匯報,并學校相關人員追究責任。
(四)創新內容,鞏固成果。各學校、幼兒園要留存好整治活動的影像資料,及時將好的經驗做法形成書面材料上報教管辦,教管辦將擇優向教育局上報。集中整治活動后,各單位要堅持常態、長效的工作機制,對校園安全管理工作不放松、不懈怠,持之以恒、常抓不懈,鞏固整治成果。教管辦將進行不間斷的檢查,督促各類隱患排查整改,確保學生及校園安全有序。
教管辦
20xx、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