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急物資裝備應急預案(通用3篇)
應急物資裝備應急預案 篇1
1總則
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快速響應和有效應對突發事件,高效、有序保障應急救援物資裝備需求,把保護人民生命安全擺在首位,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1.1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市行政區域內因突發事件引發應急物資裝備保障需求,需調配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應急救援的情況。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的通知》《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省(區、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框架指南〉的函》《四川省突發事件應對辦法》《四川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試行)》《四川省突發事件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應急預案》《巴中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試行)》,結合巴中市突發事件特點,制定本預案。
1.3工作原則
1.3.1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在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構建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的應急物資裝備保障體系。堅持分級負責、屬地為主的原則,由市、縣(區)、鄉(鎮)黨委政府依法分級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的應急物資裝備保障工作。
1.3.2科學研判、高效應對
加強突發事件監測和預警工作,積極開展應急物資裝備需求評估,力求精準把握突發事件趨勢變化。科學合理調配,高效應對。
1.3.3統籌兼顧,多級聯動
充分發揮突發事件指揮部的統籌協調作用,突出多層級聯動響應,強化市級部門之間配合,強化市、縣(區)、鄉(鎮)的多級聯動,及時調配各類應急救援物資裝備,提升應對突發事件物資裝備保障能力。
1.4分級應對
突發事件分級應對遵循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層級響應、協調聯動的原則。當突發事件應急物資裝備保障需求超出屬地人民政府應對能力時,由上一級人民政府提供支援或者組織應對。
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由市級人民政府組織應對。涉及跨市級行政區域的,超出市人民政府應對能力的特別重大事件,應在立即采取先期處置措施的同時,報請省級層面協調支持或組織應對。
較大、一般突發事件應急物資裝備保障,分別由事發地縣(區)人民政府組織應對。
涉及跨縣(區)級行政區域的,由其共同的上一級人民政府組織應對或由其指定一方或雙方共同應對。
1.5預案體系
本預案是《巴中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試行)》關于應急物資裝備方面的保障預案。預案體系由市級突發事件總體預案、市級主要專項應急預案、縣(區)應急預案以及部門保障類預案組成。
2組織指揮體系
2.1組織體系
在市委統一領導下,市政府是全市突發物資裝備保障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的最高行政領導機關。巴中市應急委員會下設的巴中市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指揮部)是應對突發物資裝備保障事件的專項指揮部,負責領導、組織、協調全市物資裝備保障應急處置工作。市指揮部在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設置辦公室。如遇緊急情況,根據工作需要,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牽頭在事發現場成立現場指揮部,具體負責組織協調現場物資裝備保障工作。
2.2指揮部構成與職責
指揮部指揮長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擔任,副指揮長由市政府分工副秘書長、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局長、市財政局局長、市發展改革委(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主任擔任。
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關突發事件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應急工作決策和部署。
(2)指揮、協調全市突發事件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應急處置工作,及時向市委市政府匯報相關工作實施和進展情況。
(3)研究部署突發事件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應急工作,協調解決重大問題。
(4)承擔市委市政府交辦的突發事件應急物資裝備保障工作。
(5)組織制定市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應急工作相關辦法。
2.3指揮部辦公室構成與職責
市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辦公室主任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局長擔任,副主任由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應急管理局分管應急工作的負責人擔任。主要職責:
(1)處理市指揮部的日常事務,負責與四川省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市內有關部門及縣(區)指揮機構的對接和協調。
(2)負責建立成員單位間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應急協調機制,定期組織召開會議,分析評估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應急工作形勢,落實指揮部的工作安排,指導全市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應急工作。
(3)負責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應急工作的監測、分析、匯總、報送等工作,組織和制訂有關處置方案,向指揮部報告重大問題并提出處置建議。
(4)經市指揮部批準,啟動、調整、終止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應急響應等級。
(5)按照市指揮部的命令和批示,在四川省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指導下,組織協調跨區域應急物資裝備保障工作。協調軍隊參與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應急工作。
(6)對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應急工作有關處置方案和恢復重建進行綜合評估認證,提出意見和建議等。
2.4指揮部構成及職責
指揮部成員單位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應急管理局、市國資委等部門組成。
成員單位職責:
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編制完善《巴中市突發事件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應急預案》;組織應急情況下重要物資、裝備的生產;組織開展預案演練和宣傳培訓;配合做好應急物資、裝備綜合調控、緊急調度;完成市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市發展改革委(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負責應急物資、裝備保障項目的審查與立項;負責應急救援物資、裝備采購及儲備管理;負責組織實施突發事件應急物資、裝備保障體系規劃、標準編制;負責應急物資、裝備綜合調控、緊急調度;負責提供糧食、帳篷、棉被等生活救災物資供給;參與編制完善《巴中市突發事件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應急預案》;完成市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市財政局:負責應急物資裝備保障資金的籌集和落實;負責突發事件中應由市級財政安排的經費保障及其管理;參與突發事件應急物資、裝備保障體系建設規劃、標準編制;參與編制完善《巴中市突發事件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應急預案》;完成市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市公安局:維護保障工作秩序;組織指導事發地的社會治安管理和重點目標的安全保衛;完成市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市民政局:負責指導突發事件保障中的困難救助、社會捐贈等工作;完成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市商務局:負責突發事件期間生活必需品的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監測,做好全市生活必需品的市場供應;完成市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地質災害的監測預警預報;參與技術研判,開展事態分析;提出應急物資裝備保障建議;為應急物資裝備保障工作、物資裝備的運輸、安裝、運行、維護等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完成市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市交通運輸局:及時收集報送保障工作中交通設施受損情況;及時組織協調搶修損毀的公路、水路交通設施,確保暢通;組織協調應急運力,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應急物資、裝備的運輸工作;完成市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市水利局:負責水情、汛情的監測預警預報;負責相關水域的水文監測及水量調度工作;完成市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市衛生健康委:負責應急醫療物資、裝備供應管理;提出應急物資裝備保障建議;完成市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市應急管理局:負責編制應急物資裝備目錄;負責提供地震活動數據和趨勢判斷意見;協助物資裝備保障體系規劃、標準編制;參與技術研判,開展事態分析;為應急物資裝備保障工作、物資裝備的運輸、安裝、運行、維護等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完成市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市國資委:負責市屬監管國有企業應急物資、裝備的統計和管理。完成市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2.5指揮部工作組
指揮部根據突發事件應急保障需要,下設多個工作組。各工作組由指揮部相關成員單位組成,工作組組長由牽頭單位分管領導擔任。
指揮部主要職責:組織協調工作組各成員單位共同做好突發事件應急物資裝備保障供應工作,可根據突發事件實際需要增減工作組或調整成員單位。
2.5.1綜合協調組
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市財政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商務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應急管理局、市國資委和事發地縣(區)人民政府組成。
主要職責:組織實施應急物資裝備保障工作。負責收集匯總災情、社(輿)情等信息和應急救援工作進展情況;承辦指揮部會議、活動和文電工作;負責全市突發事件應急救援裝備保障綜合協調工作,負責指揮部各工作組之間的協調工作、指揮部與外部單位的協調工作;負責指揮部后勤保障工作。完成市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2.5.2技術支持組
由市發展改革委(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牽頭,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應急管理局、事發地縣(區)人民政府、應急物資裝備儲備單位、相關行業專家組成。
主要職責:組織進行技術研判,開展事態分析;提出應急物資裝備保障處置技術措施建議;為應急物資裝備的運輸、安裝、運行、維護等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完成市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2.5.3交通運輸組
由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市水利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商務局、事發地縣(區)人民政府組成。
主要職責:負責交通道路搶通保暢和應急物資裝備運輸保障工作。實施必要的交通管制,搶修維護交通設施,維護交通秩序;制定救援隊伍、設備和物資運送方案;組織協調各類運輸力量,做好搶險救援隊伍、受災人員、應急救災物資裝備以及基本生活物資的運輸工作。負責市內外有關交通設施搶險救援隊伍、交通運輸隊伍的協調工作。完成市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2.5.4治安維穩組
由市公安局牽頭,事發地縣(區)人民政府組成。
主要職責:維持應急物資裝備運輸、使用期間秩序穩定。預防和打擊各類違法犯罪活動,預防和處置事件;負責災區指揮場所、黨政機關、要害部門、金融單位、儲備倉庫、監獄、強戒所、避難和臨時安置等重要場所的安全保衛工作,必要時組織開展重要目標的臨時轉移、搬遷工作;做好涉災矛盾糾紛化解工作。完成市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3運行機制
3.1日常聯絡機制
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牽頭,不定期召開協調會議,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做好應急物資裝備供應保障工作要求,研究重要事項,協調解決預測防范和應對過程中的重大問題,指導督促有關部門(單位)和地方政府按照職能職責抓好責任落實,共同做好應急物資裝備保障的應對工作。
3.2會商研判機制
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組織工作組負責人,對全市應急物資裝備供應形勢進行會商研判,掌握國內外應急物資裝備最新動向,及時更新應急物資裝備清單及分布圖,向有關部門(單位)和縣(區)發送。
4應急響應
4.1響應級別
本預案分級應對遵循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層級響應、協調聯動的原則。按突發事件引發的應急物資裝備保障供應需求,本預案應急響應從高到低設定Ⅰ級、Ⅱ級、Ⅲ級三個響應等級。
4.2響應條件
按照突發事件響應的等級啟動相對應物資裝備保障應急響應等級。
4.3分級響應
Ⅰ級、Ⅱ級響應由指揮部負責組織實施,Ⅲ級響應由相關縣(區)指揮機構負責組織實施。
4.4啟動程序
4.4.1先期處置
突發事件發生后,事發地縣(區)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應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指揮消防救援、醫療救治等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及相關部門進行先期處置,并根據實際情況,采取下列必要措施:
(1)實施緊急疏散,組織群眾開展自救互救;
(2)緊急調配本行政區域內應急物資裝備用于應急處置;
(3)劃定警戒區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防止事件危害擴大和次生、衍生災害發生;
(4)實施動態監測,進一步調查核實;
(5)向社會發出危險或者避險警示,通報事件可能危害的相關區域,做好相應準備;
(6)及時向上級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報告,并提出應急處置建議和救援支持請求。
4.4.2啟動應急
突發事件市級響應啟動后,市指揮部立即按程序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應急響應。
4.4.3應急物資裝備需求研判
指揮部在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組織開展應急物資裝備保障工作。主要工作:
(1)現場信息獲取
組織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成員單位、現場人員、應急測繪和勘察隊伍等,利用衛星和無人機遙感、北斗導航、雷達測量、地面勘察等手段獲取現場信息,分析研判道路橋梁、通信、電力等基礎設施和事發地周邊環境情況,向現場指揮機構和有關部門報告。
(2)摸排情況
現場參與處置的力量、資源、裝備情況以及現場處置進展情況。
(3)應急物資裝備需求研判分析
迅速研判事件的發展趨勢,初步分析應急救援工作所需的應急物資裝備。
4.4.4應急決策
指揮部與市應急指揮部就初步研判結果展開進一步的分析,積極提出措施建議,列出物資裝備需求清單。由市應急指揮部下達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指令。
4.4.5物資裝備調配
根據列出的物資裝備需求清單,就近調配至目標地。
4.4.6裝備運行維護
對裝備進行安裝調試、維護,保障正常運行。
4.5應急結束
按照“誰啟動,誰終止”原則,經現場救援指揮部和事故發生地的縣(區)、鄉(鎮)人民政府確認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經消除、無繼發可能后,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指揮部向總指揮部提交結束現場應急物資裝備保障的報告。經批準后,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應急響應終止。
宣布應急物資裝備保障響應結束后,相關單位應及時補充應急救援物資裝備。
5保障措施
各級應急物資裝備成員單位要從人員、技術、資金等方面著力提高應對突發事件應急物資裝備保障供應能力。
5.1人員保障
應建立健全應急裝備操作、專業隊伍、裝備及人員清單;加強人員技能培訓,定期開展應急演練,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物資裝備保障能力。各級人民政府根據需要組織當地企事業單位建立屬地應急物資裝備保障隊伍。
5.2應急物資裝備保障
政府部門應與屬地救援物資存儲、裝備使用、制造、經銷企業簽訂突發事件應急物資裝備征用協議,建立臨時征用工作機制。市級有關部門和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強應急物資裝備的緊急生產、調撥和緊急調配保障工作,保障突發事件應急物資裝備供應能力。
5.3通信、交通與運輸保障
各級人民政府及通信主管部門、通信運營商要建立健全應對突發事件應急通信保障體系,形成可靠的通信保障能力,確保應急期間通信聯絡和信息傳遞需要。
交通運輸部門要健全緊急運輸保障體系,保障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所需人員、物資裝備等的運輸;公安部門要加強交通應急管理,保障應急救援車輛和船只優先通行。
5.4技術保障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利局、市商務局、市應急管理局、市氣象局等部門應為應急物資裝備運輸、使用提供必要的氣象、地質、水文等服務。
5.5資金保障
市民政局、市財政局等有關部門和各縣(區)人民政府應按照有關規定,對突發事件處置和恢復重建工作提供必要的資金保障。
稅務管理部門應按照有關規定,對事件應對處置和恢復重建工作給予稅收減免政策支持。
6后期處置
6.1善后處置
突發事件發生地的縣(區)人民政府在市指揮部領導下負責組織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征用物資、裝備補償、災后重建、傷亡人員撫恤、司法援助以及疾病預防與控制,污染物收集與處理等事項。盡快消除事件帶來的不利影響,保障社會穩定,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
6.2總結評估
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市指揮部應組織成員單位及其他參與應急物資裝備保障的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專家等人員對應急響應全程進行評估、總結、提出改進意見,持續改進、完善預案。
6.3物資裝備補充
針對應急處置消耗的物資裝備,各級政府應結合總結評估意見,分級籌措、及時補充。
7預案管理
7.1預案編制
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會同有關部門制訂本預案,按程序報批后實施。
7.2預案演練
根據實際情況采取實戰演練、桌面演練等方式,組織開展貼近實際、形式多樣、廣泛參與、聯動性強的應急演練。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牽頭組織演練,相關部門和單位應積極配合參與。結合巴中市突發事件特點及其對應急物資裝備需求,每2年至少進行一次應急演練。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7.3預案評估與修訂
應當建立定期評估制度,分析評估預案的針對性、可操作性,實現預案的動態科學管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及時修訂:
(1)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2)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能職責發生重大調整的;
(3)面臨的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4)重要應急物資裝備發生重大變化的;
(5)在實際應對和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作出重大調整的;
(6)預案中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
(7)其他應當修訂的情況。
8附則
8.1獎勵和責任追究
8.1.1獎勵
在突發事件應急物資裝備保障工作中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單位和個人,應依據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1)出色完成應急處置任務,成績顯著的;
(2)防止或搶救事件有功,使國家、集體和人民群眾的財產、生命健康免受損失傷害或者減少損失傷害的;
(3)對應急物資裝備保障工作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4)有其他特殊貢獻的。
8.1.2責任追究
在應急物資裝備保障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員視情節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給予行政處分。其中,對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分別由任免機關或者監察機關給予行政處分;屬于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不按照規定報告、通報事件真實情況的;
(2)拒不執行突發事件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應急預案,不服從命令和指揮,或者在應急響應時臨陣脫逃的;
(4)盜竊、挪用、貪污應急工作資金或者物資的;
(5)阻礙應急工作人員依法執行任務或者進行破壞活動的;
(6)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
(7)有其他危害應急物資裝備保障工作行為的。
8.2預案管理與更新
隨著應急管理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門職責或應急物資裝備發生變化,以及應急救援實踐經驗教訓或出現新情況和應急演練發現預案等存在問題,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應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按程序審定后印發實施。
8.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2年。本預案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負責解釋。
9附件
1.巴中市突發事件應急物資裝備保障組織指揮體系;
2.巴中市突發事件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應急響應流程圖;
3.應急物資裝備分類。
應急物資裝備應急預案 篇2
為確保疫情期間富強街道轄區內生活物資保障供應,打通物資配送“最后100米”,特制定《富強街道疫情防控期間生活物資保供實施方案》如下:
一、保供企業
由簽訂物資保供協議的18家商超,為我街道提供生活必需品物資保障。
二、配送網格化
1.由街道統籌協調,各社區(村)按照網格化包保明細表及轄區內超市配送范圍進行統計管(封)控區域居住人員生活必需品需求清單。
2.由各社區(村)負責聯系保供企業按需采購或提供標準生活物資保障包,由保供企業安排運輸車派送至小區應急投放點,由各社區(村)組建物資接收工作小組,工作小組下設社區(村)包保委員1名,包保小組長2-3人,志愿者若干(酌情而定),配送車輛到達應急投放點后,各社區(村)組織人員卸車,統籌安排各樓棟包保分配人員按照需求清單配送分發,封控區生活物資由配送工作人員送貨上門,封控區以外生活物資由配送人員送至單元門口。(如保供企業配送車輛不足時將啟動各社區(村)應急車輛進行接應)
三、供貨信息化
住戶通過微信或電話以樓棟為單位上報需求→物資接收工作小組人員統計居民需求→上報對應保供企業→保供企業配送生活物資到小區應急投放點→物資接收工作小組人員接收→包保干部及志愿者將物資分發到各住戶(家門口)。每個配送站點應獨立建立“物資配送群”,進行信息溝通、協調解決相關事宜。
四、物資配送“四嚴格”
(一)嚴格標準。特殊時期,因人力、運力緊張,保供企業原則上只能接收生活物資套餐和生活必需品的訂購與配送,其他物資需求暫不接受。
(二)嚴格程序。所有物資配送應通過配送站點收貨和分發,個人不得直接取貨。
(三)嚴格時間。無特殊情況,保供企業應做到按時配送。
(四)嚴格誠信。保供企業須嚴守誠信,保證生活物資數量和質量,住戶原則上不得拒單退單。
應急物資裝備應急預案 篇3
建立應急救援物資和應急處置裝備的儲備制度,是應對突發事件的重要保障。為全面加強我司的應急物資儲備工作,提高預防和處置突發事故的物資保障能力,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保障體系,公司按照“統籌管理、科學分布、合理儲備、統一調配、實時信息”的原則進行應急物資儲備。應急物資儲備工作主要根據物資種類視不同情況采取實物儲備、協議儲備、動態周轉相結合的儲備方式。重點加強防護用品、救援器材的物資儲備,做到數量充足、品種齊全、質量可靠。
一、儲備原則
(一)統籌規劃,分級負責。應急物資儲備實行統籌規劃,分級實施,統一調配,資源共享。
(二)結合實際,突出重點。應急物資儲備要結合實際,針對行業內常發的、影響大的安全事故確定物資儲備的種類,先急后緩。應急物資儲備數量要與生產規模、人員編制等情況相適應。
二、儲備內容
各部門應根據各自職能認真做好應急物資儲備工作。防保科負責審核應急物資儲備劃和保障應急物資供應。財務科負責應急物資采購、應辦公室組織協調、后勤保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統籌領導。成立應急物資儲備工作領導小組,由應急領導小組長任組長,以上承擔應急物資儲備工作中心各科室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職責:審核應急物資儲備規劃及應急物資儲備方案;掌握各部門應急物資儲備情況;統籌應急物資的'使用調配;指導各部門應急物資儲備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由應急辦公室負責,應急辦要建立應急物資儲備數據庫,定期對應急物資儲備工作進行督促檢查,根據需要統籌調配應急儲備物資。
(二)加強資金保障。要切實加強對應急物資儲備的資金保障。財務科要將應急物資儲備資金納入年度預算。應急物資儲備資金主要用于應急物資的購買、儲備管理等。
(三)加強動態監管。各部門要建立健全應急儲備物資監測網絡,加強對儲備物資的動態管理,及時補充和更新,并實行資源共享。要確保儲備物資品種適宜、質量可靠、數量充足、常備不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