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級道路交通應急預案范文(通用3篇)
村級道路交通應急預案范文 篇1
為有效預防全鎮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發生,防止一般事故杜絕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特制定《xx鎮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
一、基本原則
(一)預防為主,常抓不懈。各村各有關部門要,認真排查事故黑點,加大整改力度,采取預防措施,防范事故發生。
(二)統一領導,協調聯動。各村各有關部門要在鎮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協調聯動,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三)反應迅速,措施果斷。緊急情況發生后,各村各有關部門應及時做出反應,果斷采取措施,迅速實施搶險,全力控制事態。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鎮行政轄區內道路交通可能發生的緊急情況的應急救援工作。
(一)特殊天氣。霧、雪天氣,車輛不能正常運行或車輛不能通行。
(二)嚴重堵車。由一般性交通事故、人為因素、道路因素造成的交通堵塞,且連續堵塞時間超過12小時。
(三)交通事故。發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或一次重傷10人及以上的重特大交通事故。
三、情況報告
(一)發生緊急情況時,現場司機或群眾可撥打報警電話(122)向交警中隊報告。發生人員傷亡的,可撥打急救電話120。
(二)在發現或得知發生緊急情況后,緊急情況發生地村委會必須立即向鎮政府報告。
(三)鎮政府辦公室接到報告后,立即向鎮長和分管領導報告,并按照鎮長或分管領導的指示,在規定時間內將有關情況向縣政府報告,相關部門對口上報。
四、組織領導
(一)鎮政府成立道路交通安全應急救援指揮部,指揮長由鎮長擔任,副指揮長由分管副鎮長擔任,指揮部成員由沿線各村及片區交警隊、派出所、片區運管所、衛生院、安辦等部門組成。指揮部主要職責是指導、督促、檢查全鎮交通道路安全情況;督導有關部門加大對事故黑點的整治排查力度,有效預防交通事故的發生;研究確定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方針和政策;決定啟動或終止應急預案;統一領導、指揮緊急情況下的應急救援工作,解決應急處理中的重大問題;及時向上級報告事故應急處理情況;適時發布公告,指定報道負責人。
(二)指揮部內設綜合協調組、事故搶險組、應急救援組、醫療救護組、事故調查組。
1、綜合協調組主要職責:負責傳達指揮部指令,綜合協調各組救援工作,調動救援隊伍,全面負責搶險現場的組織、協調,調度匯總、上報救援進展情況,并做好信息反饋工作。
2、事故搶險組主要職責:在緊急情況下(比如出現嚴重交通堵塞、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霧雪天車輛通行受阻等),負責交通管制、維護治安、路障清理、車輛疏導、保障通行、事故搶險等工作。
3、應急救援組主要職責:發生緊急情況后,在事故搶險組不能獨立完成搶險任務時,按照指揮部的要求及時趕赴現場協助事故搶險組實施搶險救援。
4、醫療救護組主要職責:主要職責是在接到搶救信息后,迅速組織醫護人員和車輛以及醫療設備,在最短時間內趕到事故現場,并迅速展開搶救,力爭將人員傷亡降到最低程度。
五、預案啟動
啟動預案由鎮政府鎮長或鎮長指定的領導決定。預案啟動后,按照預案要求,迅速組成鎮應急救援指揮部,由指揮部綜合協調組通知有關成員單位和各工作組立即趕赴現場。
六、應急措施
(一)鎮指揮部到達現場后,綜合協調組、事故搶險組、應急救援組、醫療救護組和事故調查組按照指揮部指令立即就位并按照預案開展工作,應急救援工作有序展開。
(二)交警中隊、派出所加強現場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社會治安。
(三)鎮衛生院立即組織急救,及時提供急救藥品、器械,全力搶救傷員,其他相關部門配合搶救工作。
(四)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必須從全局出發,服從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各司其職,分工協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搶救和處理工作。
七、其他事項
(一)加大路面控制力度。交警部門要嚴格查處無證駕駛、疲勞駕駛、酒后駕車、超速、超載、夜間不按規定使用燈光、夜間違法停車、強超強會、客車超員、農用車違法載客等各種違法行為。嚴禁報廢車、“帶病車”上路行駛,確保車輛安全行駛。交管站及各村要做好公路的養護及管理等工作,確保交通道路安全。
(二)加強交通安全宣傳。公安、交通部門要將宣傳交通法律法規等常識納入日常工作,認真做好預防交通事故、確保道路暢通的宣傳工作。
村級道路交通應急預案范文 篇2
為了確保師生的人身安全,嚴格執行《學校安全制度》,保證一旦發生交通安全事故能夠及時處理,特制定我校交通安全應急預案。
一、成立交通安全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班級成員:
二、主要職責:
1、組長負責召集領導小組會議,部署處置工作,安排、檢查落實學校交通安全重大事宜。
2、副組長負責學校安全應急預案的落實情況,處理突發交通安全事故,完成校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
3、領導小組成員具體負責學校各年級,突發交通安全事故的處理、監控、報告等事宜,并保證領導小組指令的暢通。做好交通安全工作的宣傳、教育、落實、檢查、處理等,把交通安全事故減少到最低限度。
4、突發事件的臨時指揮實行值班制度,即值班教師負責,再逐層報告。
三、突發事件逐層報告制度:
值班人員——>主任——>校長——>鎮教委
四、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1、發生交通事故時,對受傷人員及時送醫院搶救,并要記清肇事車輛的型號、牌號。
2、保護好事故現場以及重要物品、證據。
3、迅速向交警部門報告,再向學校、家庭、教委報告。
4、做好家長的工作。
5、配合交警部門做好調查、取證、事故處理等工作。
村級道路交通應急預案范文 篇3
為有效預防全鎮農村交通道路安全事故發生,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實現道路交通安全、暢通。根據《安全生產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要求,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基本原則
(一)預防為主,常抓不懈。各村、各單位要堅持對可能發生的道路安全事故進行分析、預測,認真排查事故盲點,加大整改力度,有針對性地制定應急預案,采取預防措施,防范重大事故發生。
(二)統一領導,協調聯動。各村、各單位要在鎮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司其職,各盡其職,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三)反應迅速,措施果斷。緊急情況發生后,各村、各單位應及時反應,果斷采取措施,迅速實施搶險,全力控制事態。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鎮行政轄區內內可能發生的道路交通緊急情況的應急救援工作。
(一)特殊天氣:大霧、雨天、大雪、冰凍天氣車輛不能正常運行或車輛不能通行。
(二)交通事故:造成一次死亡1人以上、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三、組織機構與職責
(一)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系統
1.應急救援工作在鎮政府統一領導下,各有關職能單位、部門分工合作,各司其職,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開展。
2.成立應急處置救援指揮部。總指揮由鎮長嚴彬賓同志擔任,副總指揮由副鎮長賈程瑞同志、文昌派出所所長擔任,成員由各部門、各村(社區)委員會組成。指揮部辦公室設在鎮交管辦,由賈程瑞同志具體負責事故應急處置的日常值守、信息匯總和綜合協調。
(二)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總指揮部的職責
1.組織有關部門制定應急救援預案,并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開展搶險救災工作,力爭將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2.根據事故發生情況,統一部署應急預案的實施工作,并對應急救援工作中發生的爭議采取緊急處理措施。
3.在行政區域內緊急調用各類物資、設備、人員和占用場所,事故后應及時歸還或給予補償。
4.根據事故災害情況,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組織人員和物資疏散工作。
5.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6.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撫工作。
7.進行事故調查,適時發布公告,將事故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意見公布于眾。
8.定期組織預案演練,根據情況的變化,及時對預案進行調整、修訂和補充。
9.總指揮:負責組織相關成員單位積極開展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并及時修訂和完善本預案。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迅速啟動預案,調動各種應急救援力量和物資,及時準確掌握事故現場形勢,全面指揮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工作。
10.副總指揮負責協助總指揮做好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做好與各成員單位的聯系、協調、配合工作,遇突發事故時因總指揮不在本鎮的,由副總指揮代行全面指揮應急救援工作。
四、應急救援總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一)交管辦、應急辦、派出所、衛生院
1.應急辦牽頭,交管辦、衛生院參與,負責各類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現場搶救及應急處置工作。
2.派出所負責事故區域的警戒和治安管理,有關人員的緊急疏散、撤離。
3.交管辦會同事故發生地村(社區)負責確定事故傷亡人數和傷亡人員的姓名、身份。
4.應急辦、派出所和交管辦爭取上級相關部門提供事故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持。
5.交管辦及時向公安機關、應急局、交運局上報情況并負責及協調相關部門對事故責任的認定,對有關事故直接責任人的監護及逃逸人員的追捕。
(二)衛生院
1.負責交通事故中受傷人員緊急搶救治療工作;
2.負責調動藥品、器材、組織醫療衛生應急救援隊伍,提供醫療保障。
(三)財政所
負責確保事故搶險和事故處理資金的需要。
(四)應急辦
1.負責受災人員的安置工作;
2.組織落實社會救災隊伍和物資,配合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五)村(社區)委會
1.負責搶險物資、人員的組織;
2.修復損毀的道路;
3.制作和安裝事故點的警示標志標牌。
五、具體工作
(一)事故預防工作
各村(社區)要加強轄區巡查工作,派出所、交管站等職能部門要從嚴查處超速、超員、無證駕駛、疲勞駕駛、客車“帶病”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加大對過往車輛的安全裝置檢查力度,注重向駕駛員進行路況提示,廣泛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常識的宣傳教育工作,切實做好事故預防各項工作。
1.加強車輛的管理。要對本鎮的農用車、摩托車、三輪車等機動車輛的無牌無證、超負荷載客和人貨混裝等違法行為,進行教育、處罰。做到超載不出村,出村不超載,確保秩序井然,安全無事故。
2.加強事故多發路段的治理。職能單位要對轄區的.事故多發點段和危險路段的治理進行認真的檢查,積極向黨委、政府匯報,請求協調有關部門及時加以有效治理,確保事故多發點段和危險路段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
3.加強道路的交通安全管控。要充分發揮派出所、鎮交管站協管交通的職能作用,加強對機動車輛和駕駛人的管理,強化轄區內道路的路面管控,及時修整破損路面,清理路障,杜絕占道為市,維護轄區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學校要加強管理學生周未返家乘車問題,做好學生安全宣傳教育。公安派出所、鎮交管站等單位要各司其責,相互協作,并在適時聯合重點整治非法載客和重點路段的監管。
(二)應急制度
1.及時上報和組織救援隊伍趕赴現場
當鎮政府接到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發生的報告后,應立即按照程序逐級上報。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立即組織有關部門負責人帶領急救隊伍趕赴現場,并親自組織、指揮救護。
2.施救前的準備
全面了解事故現場,結合實際,制定科學、有效的施救方案,安全、有效地進行施救,避免盲目進入事故現場。
3.重特大事故的施救方法和步驟
一是立即組織力量,迅速趕赴現場。
二是迅速向交通主管部門匯報現場情況,并根據現場情況,商請衛生、公安等部門予以配合,協同進行傷員搶救和現場勘查、施救工作。
三是封閉、保護現場,必要時可以申請交通管理部門中斷交通。
(三)應急預案啟動的條件
1.自然災害:由于水毀、滑坡等事件造成公路癱瘓性損毀,公路交通受到嚴重影響,或預報災害即將嚴重危及公路交通。
2.突發事故:由于車禍等因素造成公路、橋梁損毀性中斷交通或上級指示重點防范區域內的公路交通保障情況。
(四)應急救援程序
1.公路交通突發應急事件報告
接到報告立即完成以下工作:
第一、接到報告后,立即將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情況報告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
第二、指揮部辦公室根據公路交通突發應急事件情況,立即啟動預案或指令相關部門、村(社)組織應急救援工作。
2.到達現場
第一、在接到公路交通突發應急事件報告后,根據應急搶險救災預案應組織各有關部門迅速趕赴現場,如發生人員傷亡事件,鎮主要領導必須到場。到達現場后對突發事件進行應急救援工作的統一安排、統一調度、統一指揮。
第二、進入事故現場后,首先對傷殘人員進行第一時間的搜救,同時制定現場救援方案,要求急救中心和醫療機構迅速開展施救工作,確保傷殘人員得到及時救治。
第三、迅速組織人員安排部署安全警戒、便道疏通、工程機械施工(裝載機、挖掘機、翻斗車、壓路機、草袋子等),就近利用各種救災物資(如沙土、石料),并按照相應的工作職責展開救援工作。
第四、在現場救援工作展開的同時,安排有關人員做好突發安全事件的調查取證工作,防止證據遺失,以利于公路交通突發應急事件的處理。
(五)突發事件處置程序
1.信息報告。要及時掌握交通事故信息,建立收集本轄區的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對信息進行匯總、風險分析,并按程序及時上報。報送信息必須客觀、真實、準確、及時。
2.先期處置。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有關單位接到報警后,要集中力量趕赴現場施救,要通過電話、手機等通信工具及時報告。派出所、交管站等部門和單位在及時上報道路交通事故信息的同時,要對事故進行先期應急處置,全力防止事故損害后果擴大。處置措施主要包括維護現場搶救人員和財產;對現場實施交通疏導;維護正常的治安秩序,依法打擊違法犯罪行為。
3.應急響應。當事態難以控制或者有擴大、發展趨勢時,應當迅速報告上級部門,請求支援。當事態演變擴大到新的級別時,要及時報請上級出啟動新的等級應急機制的決定,并按照該決定進行應急處置。
4.事故后恢復。事故發生后有關單位要積極穩妥、深入細致地做好以下善后處置工作。應當迅速采取措施,開展救濟救助工作,恢復正常的社會秩序。會同相關部門及時組織調查、統計道路交通事故的影響范圍和受災程度,評估、核實道路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損失情況。組織衛生部門做好受傷人員的救護工作,民政等有關部門做好喪葬撫恤工作。
5.做好疏導解釋工作。在因道路發生的各種突發事件或者自然災害導致交通管制時,要做好來往車輛的疏導工作,認真向他們做好解釋工作,盡力解決好他們的飲食等現實問題,確保他們的安全,爭取他們的支持和配合。
6.善后處理工作。在事故原因查明后,協助上級相關部門和交警部門進行事故處理,積極、穩妥地對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損害后果進行善后調解。
六、其他事項
(一)本《預案》是鎮政府及相關部門針對可能發生的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組織實施應急救援工作協助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的指導性文件,在實施過程中可根據不同情況隨機進行處理。
(二)政府各部門、各村(社區)應結合各自職責,加強安全宣傳教育,提高全社會預防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的意識,落實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次生事故的發生。
(三)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有義務參加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搶險救災。
(四)各成員部門應當在本《預案》通過之日起30日內完成各專業應急救援預案(包括村(社區)應急預案)的制定工作,報鎮交管辦。
(五)各相關責任部門和各村(社區),各鎮級主管部門要根據條件和環境的變化及時修改補充和完善預案的內容,并組織有關人員認真學習、掌握預案的內容和相關措施,定期組織演練,確保在緊急情況下按照預案的要求,有條不紊地開展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六)各村(社區)應參照本預案制定本轄區的救援預案。
(七)本《預案》所涉及的單位和個人,如果因組織發生變動,由所接替的單位和個人繼續履行其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