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夜躁爽日日躁狠狠躁视频,亚洲国产精品无码久久一线,丫鬟露出双乳让老爷玩弄,第一次3q大战的经过和结果

首頁 > 范文大全 > 方案 > 應急預案 > 水污染事故的應急預案范文(通用18篇)

水污染事故的應急預案范文

發布時間:2023-06-28

水污染事故的應急預案范文(通用18篇)

水污染事故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1

  石家莊市欒城區供水服務中心認真貫徹落實上級會議和有關文件精神,按照石欒安委辦[20__]24號文件規定,保障城市安全正常供水,維護社會穩定,特制訂本應急處理預案。

  一、總

  (一)目的

  為確保城區供水突發污染事件應急處理有序和城市供水安全地進行,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生命、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根據供水現狀,制定本預案。

  (二)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明確職責。供水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由單位供水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統一指揮,領導小組成員職責明確、分工協作。

  2、依靠科學。充分利用一切先進技術、設備,采取科學方法開展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3、系統聯動,科學應對。發生重大水污染事件,實行統一指揮和調度,確保預警、報告、指揮、處置等環節的緊密銜接,及時應對。預案中涉及的職能部門應步調一致,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確保突發事件信息傳遞及時、準確、應急處置工作快速有效。充分發揮現有專業技術人員和搶險隊員的作用。

  (三)編制依據

  本應急預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污染防治管理規定》、《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水利部《重大水污染事件報告暫行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及《欒城縣城區供水管理辦法》制定。

  (四)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城區供水區域內發生的各類水污染事件應急處置與救援工作以及下列供水突發公共事件的搶險、搶修、救援等應急處理工作。

  1、城區水源或供水設施遭受破壞或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污染;

  2、地震、洪災等導致取水受阻,泵房(站)淹沒,機電設備毀損,輸配設施等嚴重損壞;

  3、城區主要輸供水干管和配水管網遭受大面積破壞或突發災害影響大面積區域供水;

  4、傳染性區域疾病;

  5、社會安全等突發公共事件導致停電、供水區域減壓等;

  6、供水水質出現問題造成人員病、亡。

  二、組織指揮體系

  (一)應急組織機構

  成立欒城區供水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應急領導小組),其組成如下:

  組長:張建永

  副組長:張興東

  成員:王書亞任書立王國欣

  應急領導小組下設應急處理辦公室,負責人王國欣,成員:邢增川、趙賢江。明確分工,分組落實責任。

  (二)組織機構職責

  1、應急領導小組

  應急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具體安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組織和實施,針對突發事件的危害程度,發布預警等級。組織有關部門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迅速展開現場應急救援工作,力爭將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危機的變化,及時對預案進行調整、修訂、補充和完善。

  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動用應急隊伍做好事故處置、控制和善后工作。

  2、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

  負責總體的調度和協調,第一時間掌握突發事件信息,隨時關注應急突發搶險進度及最終處理結果,及時向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匯報。

  保持整個應急預案過程中網絡通信暢通,隨時根據事故發展情況通報事故現場態勢。

  三、預警級別

  本應急預案事故預警按一級至四級排序,其中,一級為最高級別預警。

  (一)一級預警

  1、供水設施及管網遭到破壞,造成全城區內停水,且36小時以上不能恢復供水。

  2、水源地受到嚴重污染,致使飲用水各項微生物指標出現嚴重超標,造成人員病、亡。

  (二)二級預警

  1、供水設施及管網發生事故,造成對供水區域內大部分居民終止供水,且36小時以上不能恢復供水。

  2、水源受到嚴重污染,致使飲用水部分水質指標明顯超標,造成較大影響。

  3、供電設施受到損害,造成城區供水壓力嚴重不足。

  (三)三級預警

  1、制水設施及管網受到損壞,造成對供水區域內部分居民終止供水。

  2、水源受到污染,致使飲用水個別水質指標明顯超標,造成一定影響。

  3、供水設施安全受到嚴重威脅。

  (四)四級預警

  1、因制水設施出現故障,供水管網受到損壞,造成對供水區域內少部分居民終止供水。

  2、因制水設施和供水設施發生故障,致使用戶的管網水質個別水質指標出現輕度超標。

  預警級別按照突發事件發展趨勢可隨時升級或降級。

  四、預警級別響應

  (一)各級預警響應

  1、一級預警:由上級主要領導任應急救援預案總指揮,并在現場親自指揮。

  2、二級、三級預警:由單位總經理任應急救援預案總指揮,并在現場親自指揮。3、四級預警:由單位分管經理任應急救援預案總指揮,并在現場親自指揮。

  響應級別按照水污染事件發展趨勢可隨時升級或降級。

  (二)日常預防預警機制

  1、為實時監測、控制水源地的水質水量安全狀況、提高風險預警、預報能力,供水井全部配備變頻及消毒設備,并對各供水井進行聯網電子監控,隨時掌握供水井運行情況。

  2、自設化驗室,每周取水樣檢測,對城區供水水質進行檢測,隨時掌握供水井飲水安全情況。

  3、衛生監督部門定期抽取水樣,對城區各供水井水質進行檢測。隨時掌握城區供水狀況,并對城區供水運行狀況資料進行收集、匯總和分析并做出報告。

  五、事件報告和現場保護

  (一)本城區供水突發事件發生后,現場人(目擊者、單位或個人)有責任及義務立即撥打88(供水服務中心24小時值班電話),接到報告后,領導小組應立即指令相關部門派人員前往現場初步確認是否屬于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一經確認,應急領導小組或應急處理辦公室須立即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并啟動供水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理預案。

  (二)供水突發重特大公共事件發生單位接到報告后,必須做到:

  1、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態擴大。

  2、嚴格保護事故現場。

  3、迅速派人趕赴事故現場,負責維護現場秩序和證據收集工作。

  4、服從應急領導小組統一部署和指揮,了解掌握事件情況,協調組織事件搶險救災和調查處理等事宜,并及時報告事態趨勢及狀況。

  (三)因搶救人員、恢復生產以及疏散交通等,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當做好標志,采取拍照、攝像、繪圖等方法詳細記錄事故現場原貌,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四)發生供水突發公共事件的單位應在事件發生后按上級要求時限將事件快速報送應急領導小組,由應急領導小組核準后分別報送上級有關部門。

  六、主要供水突發公共事件搶險搶修應急預案

  (一)自然災害工作預案

  1、自然災害發生時,值班人員應立即采取緊急措施,并向應急領導小組報告。

  2、接到自然災害報告時,應急領導小組應立即召集全體人員組織搶險工作。

  3、到達現場后立即組織搶險工作,確保人員、設備、設施安全。

  4、供電電源和供電設備被破壞時,采取的措施是:

  (1)如能自己搶修的應積極進行搶修,爭取及時供水。

  (2)如需供電部門搶修時,應及時與供電部門聯系進行搶修。

  5、如發生水源井或供水設施損壞時,供水應急搶險隊員應科學有序的積極配合機泵維修人員進行及時的搶修工作,以便快速恢復供水生產。

  6、如損壞嚴重時,較長時間無法恢復供水,由單位組織人員及時啟動供水應急預案,以保證居民供水。

  7、單位積極組織災后設備修復工作,力爭最短時間內恢復供水。

  (二)水源地防投毒預案

  1、落實對水源地的專人管理,明確崗位責任制。

  2、明確水源地、的安全防范管理制度、具體要求,嚴格執行各項登記、驗證手續,加強對有毒有害化學危險品管理,組織防范檢查,及時整改。

  3、加強泵房技防措施,安裝24小時遠程監控系統。

  4、一旦發生水源、供水系統受到有毒化學物品污染時的主要措施:

  (1)立即停止取、供水,控制污染擴散。

  (2)及時上報應急領導小組并派有關人員迅速檢測水源地、制水、供水設施的污染情況。

  (3)由排險搶險隊伍配合有關部門清除污染。

  (4)由搶險隊伍緊急搶修、更換設施或采取其他方式保證居民生活用水。

  (三)供水管道搶修預案

  1、24小時值班人員接到重特大事件電話后,立即報單位應急領導小組及時調整供水調度方案,并組織人員、設備、物資迅速趕赴現場。

  2、應急搶險人員迅速趕赴現場進行搶險。

  3、經應急領導小組批準,由應急辦公室通過各種形式發布相關區域停水信息,并做好解釋工作。

  (四)水質事故處理預案

  1、值班人員發現水質超標時,應立即停止取供水,并報告應急領導小組。

  2、應啟動供水應急預案,進行調配供水。

  3、水質監測中心立即組織技術人員趕赴現場,進行事故原因分析,確定具體解決辦法并組織實施。

  4、調動水務局、城管局及消防隊蓄水車向故障供水區域送水。

  (五)防破壞工作預案

  1、迅速報110。

  2、應急救援隊伍協助公安人員緊急救援疏散事發區內及周邊人員,營救傷員。

  3、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

  七、監督與管理

  (一)應急處理供水突發公共事件實行責任追究制。

  (二)對在發生供水突發公共事件時遲報、謊報、漏報、瞞報、誤報信息,造成重大損失的人員,或在處理事件中失職、瀆職、不服從指揮、臨陣脫逃的人員以及危害搶險救災工作的人員,單位將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處分。構成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三)應急處理工作結束后,單位和事件發生單位應當認真進行總結、分析、吸取事件教訓,及時進行整改。

  八、附

  本預案自下發之日起實施。

水污染事故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2

  濰坊現代環境科技有限公司分享醫院污水處理工藝:醫院污水來源成分復雜,含有病原性微生物、有毒、有害的物理化學污染物和放射性污染物等,具有空間污染、急性污染和潛伏污染等特征,不經有效處理會成為一條疫病擴散的重要途徑和嚴重污染源環境。本文主要介紹了MBR工藝處理醫院污水。

  一、醫院廢水的特點

  醫院各部門的功能、設施和人員組成情況不同,產生污水的主要部門和設施有:診療室、化驗室、病房、洗衣房、x光照洗印、動物房、同位素治療診斷、手術室等排水;醫院行政管理和醫務人員排放的生活污水、食堂、單身房、家屬宿舍排水。不同部門科室產生的污水成分和水量各不相同,如重金屬廢水、含油廢水、洗印廢水、放射性廢水等。而不同性質醫院產生的污水也有很大不同。醫院污水來源成分復雜,含有病原性微生物、有毒、有害的物理化學污染物和放射性污染物等,具有空間污染、急性污染和潛伏污染等特征,不經有效處理會成為一條疫病擴散的重要途徑和嚴重污染源環境。

  二、醫院污水的來源、水量

  (一)、醫院污水的來源

  醫院排放廢水的主要部門和設施有:診療室、化驗室、病房、洗衣房、x光洗印、同位素治療診斷室、手術室等;還包含醫院行政管理和醫務人員排放的生活污水、食堂、宿舍排水。

  (二)、醫院污水的水量

  設備較全的大型醫院平均日污水量在400-600L/(床.d),K=2.0-2.2

  一般設備中小型醫院平均日污水量在300-400L/(床.d),K=2.2-2.5

  小型醫院平均日污水量在250-300L/(床.d),K=2.5

  K—小時變化系數

  三、醫院污水的水質特征

  醫院污水的主要污染物包含病原性微生物、有毒、有害的和含放射性污染物三大類。

  病原性微生物及其控制指標:

  通常把大腸菌群數和糞大腸群數作為衡量水質受到糞便污染的生物學指標。

  醫院污水和生活污水中經水傳播的疾病主要是腸道疾病,由病毒傳播的疾病有肝炎、小兒麻痹等。

  有毒有害物質及水質指標:

  pH:醫院的酸堿污水主要來源于化驗室、檢驗室的消毒劑的使用及洗衣房和放射科等,可對管道造成腐蝕或影響消毒劑的使用效果。

  SS:影響水體外觀和氯化消毒滅活效果。

  B0D和C0D:大部分來自生活系統排水,可生化性能良好,但醫院廣泛使用的消毒劑對生物處理是不利的。

  動植物油:來自食堂排水,影響水體溶解氧和醫院含菌污水的消毒效果。

  總汞:包含有機、無機、可溶和懸浮的汞,可是人體發生全身性的中毒。主要來自于口腔科、破碎溫度計和某些使用汞的計量設備汞的流失。

  醫療單位在診斷和治療中用到的放射性同位素在其衰變過程中產生α、β和γ放射性,在人體內積累會對人體健康造成損害。

  放射性在污水中的濃度以Bq/L表示。放射性液體廢物按其放射性濃度水平分為不同的等級:

  第Ⅰ級(低放廢液):濃度≤4×106Bq/L。

  第Ⅱ級(中放廢液):濃度為4×106Bq/L~4×1010Bq/L。

  第Ⅲ級(高放廢液):濃度>4×1010Bq/L。

  醫院放射性污水主要來自同位素治療室,應針對這一部分污水單獨設置衰變池處理,達標后再排入綜合下水道。

  四、醫院污水的處理技術分析

  醫院污水的處理主要根據醫院的規模、性質和處理污水排放去向,進行工藝選擇。醫院污水處理所用工藝必須確保處理出水達標,主要采用的三種工藝有:加強處理效果的一級處理、二級處理和簡易生化處理。

  其選擇原則如下:

  傳染病醫院必須采用二級處理,并需進行預消毒處理;

  處理出水排入自然水體的縣及縣以上醫院必須采用二級處理;

  處理出水排入城市下水道(下游設有二級污水處理廠)的綜合醫院推薦采用二級處理,對采用一級處理工藝的必須加強處理效果;

  對于經濟不發達地區的小型綜合醫院,條件不具備時可采用簡易生化處理作為過渡處理措施,之后逐步實現二級處理或加強處理效果的一級處理。濰坊現代環境科技有限公司銷售:主營產品:醫療污水處理設備一體化污水處理設備鄉鎮醫院污水處理設備衛生院污水處理設備

  MBR工藝處理醫藥污水的特點:

  采用膜生物反應器作為主處理單元,它具有抗沖擊能力強,出水水質優質穩定,其處理構筑物全部置于地下,占地面積小,布局合理。PLC柜置于地上控制室內,使管理較為簡單。

  MBR工藝由于高效的固液分離作用,出水懸浮物濃度低,細菌和病毒失去了附著或包裹的屏障,易于被滅活,能有效去除SS和細菌。

  膜組件的高效截留作用使反應器內保持了較高的生物量,提高了生物處理效率,由于MBR的截留作用使微生物富集,可使世代周期較長的硝化細菌得以保留和繁殖,從而到達了很好的脫氮效果。

  反應器內微孔曝氣,不僅提高了充氧效率,而且優化了反應器的水力條件。微孔曝氣給生物接觸氧化提供了足夠的溶解氧,曝氣系統有助于膜兩側的翻水,強化了氣體對膜的剪切作用,有利于氣液兩相流間的傳質,使處理系統的正常穩定運行。

  醫院廢水處理產生的剩余污泥中含有大量的細菌和病原微生物,處理不當會造成二次污染。所以維持在高污泥濃度條件下運行,可有效地解決排泥問題。MBR剩余污泥產量低,并且將剩余污泥回流到調節池中,從而達到系統污泥零排放,大大節省了污泥處理的經費問題,有利于污泥資源化管理。

水污染事故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3

  為加快推進我縣農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工作,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x省農村生活污水垃圾整治行動實施方案(-x年)的通知》和全省農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工作視頻會議精神,結合我縣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農村污水治理方面

  (一)工作目標

  x年,完成省市下達x個鄉鎮(西蘭、洪洋、鑒江、碧里、中房)污水處理設施建設任務(附件x:《羅源縣鄉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任務表》);推進省市下達xx個鄉鎮xx個行政村污水治理完成x戶三格化糞池新建改造任務(附件x:《-x年羅源縣村莊污水治理任務分解表》)。

  -x年,鞏固完善建設成果,重點推進配套管網建設,提高鄉鎮污水收集處理率。

  (二)治理標準

  鄉鎮、村莊污水處理排放標準按照《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有關規定執行。要求三格化糞池數量(需按《農村戶廁衛生規范》(GB-)建設)達到村莊常住戶總數%以上;條件具備的,要在村域內全覆蓋。對于不會對公共水體造成污染、僅用于農田、耕地灌溉的村莊,生活污水經三格化糞池處理后,尾水排入田地、山地或自然排水溝消納利用。新建改造三格化糞池后,還要配建相關設施對尾水進行處理,包括尾水進入氧化塘、人工濕地、微動力設施等或納入市政管網進行后續處理,具體排放標準在項目建設階段由環保部門把關。

  (三)資金補助

  根據省市有關文件精神,在省、市財政補助的基礎上,縣財政給予一定的配套,主要有兩個方面:

  1、鄉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補助

  新建鎮村污水處理設施(含提升改造),總投資在x萬元(含)以下,按實際投資額的%給予補助,每個鄉鎮補助不超過xx萬元;總投資在—x萬元,每個鄉鎮補助x萬元;總投資在x萬元(不含)以上,每個鄉鎮補助x萬元。

  2、村莊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補助

  (1)三格化糞池補助

  省級財政給予新建改造三格化糞池每戶x元補助,市級財政按照“不低于省級補助標準配套”要求,每戶補助x元,縣級財政按照“不低于省級補助標準配套”要求,每戶補助x元。我縣要完成xx個鄉鎮xx個村莊x戶三格化糞池建設,縣補助資金.xx萬元,總投資.xx萬元。

  (2)村莊污水集中處理設施補助

  對村莊建設人工濕地、氧化塘或微動力等污水處理設施的,市級財政以“經濟較為困難縣”的標準按實際投資額的%補助,最高補助資金不超過xx萬元。

  (3)污水管網建設補助

  鎮村污水管網建設項目,市級財政以“經濟較為困難縣”的標準按實際投資額的%補助,不足部分由縣財政統籌。

  (四)工作要求

  1、組織領導

  全縣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在羅源縣農村污水垃圾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領導下開展工作。各鄉鎮和相關部門要切實加強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領導,按照本方案的要求,明確目標任務,細化工作計劃,落實工作責任,確保組織計劃到位、責任落實到位、任務完成到位。制定定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考核標準,協調推動實施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檢查、考核和驗收等工作。

  2、具體落實

  各鄉鎮應在充分摸底基礎上,嚴格項目申報,按照相關文件要求對已經開展過村莊污水治理、農戶改廁且已領取過補助資金的,原則上不再列入整治名單;并對列入省級美麗鄉村整治任務的村莊進行全面覆蓋。并于各鄉鎮簽訂農村生活污水整治責任狀。建立縣、鄉(鎮)兩級共同承擔的長效運行資金分擔機制,對已建成污水處理設施的鄉鎮,按相關規定可向居民收取生活污水處理費用。

  3、促進項目實施

  由縣住建局聯合環保、愛衛辦等部門,會同鄉鎮政府統籌抓好村莊三格化糞池建設改造指導工作。村兩委要發揮村民代表作用,協調解決化糞池用地、接管、尾水排放等問題,按照農村布局建立檔案(xx戶以內各鄉鎮根據住戶地形區位自行安排分布,可一戶一池或多戶一池,xx戶以上要報縣住建局與其他部門商議后確定),施工前后及施工中,要拍照存檔。同時,鼓勵鄉鎮采用PPP模式,引入社會資本開展農村生活污水治理。

  (五)建立督查機制

  1、將農村污水處理設施的運行維護管理納入鄉鎮年度工作考核,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維護管理制度落實情況將作為鄉鎮政府績效考核評分依據之一。

  根據考核結果,達到要求的,全額撥付獎補資金;達不到要求的,視情況予以扣減或取消獎補資金。

  2、有動力污水處理設施年平均運行負荷率低于%的(根據廢水流量計、電費繳納單、運行維護記錄等資料核算),每降低%扣減獎補資金%,年運行負荷率低于%的不予安排獎補資金。

  3、未按要求落實管理制度,年終考核無法提供設施管理維護相關資料的(包括管理人員聘任合同、人員工資發放單、日常檢查記錄等),責令限期整改并扣減當年獎補資金%。

  4、污水處理設施運行不正常;進出口水量明顯不符合要求;出口水質監測不達標;人工濕地雜草叢生或水生植物死亡未及時更換。發現x次給予警告并限期整改,發現x次扣減當年獎補資金%,發現x次(含x次)以上不予安排獎補資金。

  5、污水處理設施無進、出水或進、出水質不合格,經整改后仍達不到要求的;污水處理設施被人為損壞無法使用的;弄虛作假,偽造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維護管理資料的;污水處理設施不正常運行,被上級有關部門通報處分的,或造成群眾x次(含x次)以上有效投訴,或被媒體曝光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不予安排獎補資金,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二、農村垃圾治理方面

  (一)工作原則

  按照“分級治理、建管并舉、條塊結合”工作原則,積極推進城鄉環衛一體化工作,加強農村垃圾管理,明確各鄉(鎮)、各級部門職責,加強目標責任考核和責任追究,逐步建立完善農村生活垃圾管理運行體系,加快農村生活垃圾基礎設施建設,解決農村環境臟、亂、差等突出問題,改善農村環境衛生質量。

  (二)工作目標

  通過強化管理、集中整治,建立健全的農村環境衛生管理工作網絡,x年要完成市下達xx個行政村(附件x:《羅源縣x年農村垃圾治理行政村任務清單》)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和x個鄉鎮(附件x:《羅源縣x年鄉鎮生活垃圾收運系統建設任務清單》)垃圾轉運系統建設任務,以及自選建設一個(霍口鄉)陽光堆肥房任務(附件x:《羅源縣農村陽光堆肥房處理任務清單》)。實現農村垃圾“戶分類、村收集、鎮轉運、縣處理”;x年所有行政村建立生活垃圾治理和保潔常態化機制;x年鞏固提升治理成果,改善農村環境、促進生態文明,多數行政村達到國家農村生活垃圾治理驗收標準。進一步鞏固完善縣、鄉(鎮)、村三級環境衛生管理體系,落實長效管理體制及資金保障機制。

  (三)工作步驟

  1、動員部署階段:x年x-x月,制定《關于開展農村生活垃圾整治行動的實施方案》,召開全縣動員會,研究部署農村生活垃圾治理相關工作任務,明確工作內容,標準和完成時限,并廣泛宣傳。

  2、集中治理階段:x年x-xx月,全面啟動農村生活垃圾整治活動,指導各鄉(鎮)加強農村生活垃圾整治工作。

  一是各鄉(鎮)指導各行政村配足村級環衛保潔人員。

  二是各行政村組織人員清理積存陳年垃圾和其它有礙觀瞻的雜物以及河道、池塘、溝渠、田頭等區域的垃圾。

  三是加快農村環衛基礎設施建設與修繕;改建開放式垃圾池為密閉式,購置垃圾桶;各鄉(鎮)配齊垃圾轉運車輛,加強轄區轉運站管理。

  四是完善治理工作資金投入機制。

  1、檢查驗收階段:

  x年xx月,縣將對轄區農村生活垃圾整治情況進行自查自糾,并按照相關要求進行拾收。對達不到驗收標準的行政村下發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

  x年xx月,市農村生活垃圾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對我縣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情況進行抽查驗收,各鄉(鎮)原則上抽查x個行政村。

  2、鞏固成果階段:

  x年l月x日起,對于抽查驗收過程中暴露出來的問題進一步整改,完善工作機制,進一步健全和完善農村生活垃圾“戶分類,村收集,鄉(鎮)運輸,縣處理的長效保潔機制和垃圾收運體系,確保我縣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態化。

  (四)農村垃圾管理標準與要求

  1、配齊充實保潔隊

  (1)一般要求

  各鄉(鎮)要加快建立鄉(鎮)級專業環衛管理隊伍,并配置垃圾運輸車輛。要以鄉(鎮)為單位組織專業環衛隊伍,負責鄉(鎮)區域的村道清掃保潔及垃圾收集運輸管理工作。鼓勵有條件的鄉(鎮)開展村道清掃保潔及垃圾收運市場化運作,通過公開招標,將村里清掃保潔、收運服務委托給專業公司和人員,實現鄉(鎮)域范圍的垃圾統一收集清運,提高服務質量和運行效率。

  (2)具體要求

  ①各行政村原則上按照每x人(含外來常住人口)配備x人以上(含垃圾收集員)的標準,配備清掃保潔人員和必要的工具。

  ②各行政村委會要完善保潔考核制度,加強對清掃保潔隊伍的管理,建立完善清掃保潔員花名冊和臺賬,保持隊伍相對穩定,確保村域范圍內無陳年垃圾,無垃圾亂堆亂放。

  ③各鄉(鎮)要按照行政村基本覆蓋的要求配置垃圾運輸車輛,要優先選用壓縮車,方便桶車對接,壓縮式運輸車原則上按~xx個村一臺配置。

  2、合理選擇農村垃圾處理模式

  城市周邊、交通便利的農村應納入城市無害化處理設施處理;離城區垃圾處理設施遠且垃圾產生量大的鄉鎮村莊,可區域共建共享無害化處理設施;邊遠村莊、海島垃圾盡量就地減量、處理,有害或不可降解的垃圾應妥善儲存,定期外運處理。提倡農村垃圾“干濕”分離,濕垃圾(即“會爛”垃圾,包括廚余垃圾、枝條、果皮等有機質)利用陽光房堆肥處理;干垃圾中“能賣”的進行物資回收利用,“不能賣”的按原模式進行填埋或焚燒處理。省住建廳會同有關部門加強技術服務和指導。今年選擇若干鄉鎮開展垃圾“干濕”分類試點,成熟后全面推廣。

  3、完善垃圾收運處理設施

  (1)一般要求

  ①各鄉(鎮)要加快新增垃圾處理場和垃圾中轉站建設,實現農村垃圾區域集中處理;鼓勵遠離縣級垃圾處理場的鄉鎮建設模塊化垃圾處理設施,以鄉鎮為單位對生活垃圾進行無害化處理。

  ②各鄉(鎮)要加快村莊垃圾房(池)建設。村莊的垃圾收集點、垃圾收集房(垃圾池)要按照村莊規劃,本著就近方便、便于運輸的原則進行設置。垃圾收集房(垃圾池)原則上要封閉,現有的露天垃圾池要進行封閉改造。

  ③禁止露天焚燒垃圾,逐步取締易產生二次污染的簡易填埋設施、燜燒爐等。現有處理設施能力不足的,要及時新、改(擴)建無害化處理設施。

  (2)具體要求

  ①縣將建成一座垃圾處理場,承擔轄區范圍內的生活垃圾處置,鼓勵相鄰鄉(鎮)區域共建共享無害化處理設施。

  ②除偏遠鄉鎮、海島外,所有鄉(鎮)應建成x座以上壓縮式轉運站或購買垃圾壓縮運輸車直接轉運。

  ③每個村莊至少設置x個垃圾收集點,收集點應有防雨和污水收集功能,配備大型垃圾桶(箱)、沖洗設備或有分類收集設備。

  ④村莊內公共設施、集市、車站、停車場、街道及活動廣場、進出村道等場所應設置垃圾桶(箱)。居住區按每x~xx戶配置x個,村莊公共設施、停車場等活動廣場一般按~x平方米設置x個,沿街道路按每x米配置x個,其他道路根據實際需要進行配置。各行政村收集點數量應根據行政村面積、人口按實配置。

  4、農村垃圾收集轉運方式

  (1)一般要求

  各鄉(鎮)農村垃圾收運主要通過各鄉(鎮)垃圾轉運站集中后,經垃圾運輸車輛轉運至縣處理場處置。

  (2)具體要求

  ①垃圾轉運站建設規模和數量應與生活垃圾收集量相符,操作應實現封閉、減容、壓縮。

  ②采用壓縮車直運模式的,如運輸半徑xx公里以內得宜選用x~x噸的垃圾運輸車輛,如運輸半徑xx公里以上,垃圾壓縮轉運車噸位宜選擇x~x噸。

  ③農村生活垃圾收運應依據垃圾收集量、運輸距離及道路狀況選擇運輸模式:

  當運輸距離小于xx公里采用“直運模式”,將收集站或以固定位置的垃圾收集容器(垃圾集裝箱)為基礎,將收集的垃圾直接運往處理場;當垃圾運輸距離大于xx公里或垃圾量較大時,采用“轉運模式”,將村垃圾收集點上的垃圾通過區間垃圾收集車送至鄉(鎮)垃圾轉運站后轉運至處理場。

  5、完善村規民約

  (1)充分發揮村民自治組織作用,制訂村規民約,明確各農戶對自家居室、院落和村委會規劃的公共衛生責任區的保潔責任,并對所產生的垃圾進行初步分類。

  (2)村委會與農戶簽訂門前“三包”責任書,簽訂率達%以上。發動村民參與生活垃圾治理,正確引導在參與中增強保護環境衛生意識,提高村內文明程度,提高農村生活垃圾治理的綜合效果。

  6、健全資金投入機制

  (3)一般要求

  我縣按照市農村垃圾日常管理經費標準,每人每年經費不低于xx元。其中,省財政補助xx元,市財政補助xx元,縣(市)財政補助xx元,鄉、鎮和村合計補助不低于xx元,村民自籌不低于xx元。我縣x年要完成x個鄉鎮xx個村莊約有x人的生活垃圾整治任務,縣財政補助.x萬元,總補助資金為xx萬元;我縣垃圾轉運站建設除省級補助資金外,市、縣財政各出一半(市財政補助最高不超過x萬元);市對開展陽光堆肥房的試點補助為xx萬元。

  各鄉(鎮)根據實際,制定農村生活垃圾整治資金投入管理辦法,建立起農村垃圾常態化治理的資金保障機制,落實農村生活垃圾收運和處理設施的日常運行經費及其維護修繕經費,各鄉(鎮)、村積極引導群眾適當交納保潔費,確保建立起“村民適度繳費、村集體補貼、財政補助”的農村生活垃圾治理經費保障長效機制。

  (4)具體要求

  ①清掃保潔員工資村委會負擔,鄉(鎮)給予補助,垃圾轉運費用由鄉(鎮)負擔。

  ②垃圾池建設、垃圾桶、果皮箱配置由村委會負責,鄉(鎮)給予補助。

  ③垃圾無害化處理場建設與運行由縣財政負坦。

  (五)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落實責任。縣住建局統一領導全縣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成立農村生活垃圾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各級農村生活垃圾管理職能部門,對照目標任務,定進度,定人員,定效果,分解落實責任。

  2、落實例會,推動工作。各鄉(鎮)農村生活垃圾整治工作職能部門每半月組織召開一次專題會,安排部署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縣住建局每月召開全縣農村生活垃圾整治工作會議。

  3、制定方案,強力推進。各鄉(鎮)根據縣委、縣政府統一部署和縣住建局工作要求,制定本級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實施工作方案,明確時間節點,倒排進度,強力推進。

  4、加強督查、嚴格考核。各鄉(鎮)成立農村垃圾管理檢查考核組,定期組織考核,通報考核結果,下發整改意見。對整改不力的鄉(鎮)、村通報批評。各鄉(鎮)建立農村垃圾管理檢查考核小組,實施日督導、月考核制度,定期匯冬、評比、通報凡工作不力,整治效果差、影響到驗收的單位,要嚴格進行問責。

  5、加大宣傳,輿論引導。通過開辟專欄、曝光臺以及播放公益宣傳廣告等多種形式,宣傳美麗鄉村建設,引導農民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全面提高農村群眾的文明、衛生意識,營造整潔、優美的人居環境。

  6、鼓勵探索農村垃圾收運處理市場化運作模式,提高農村垃圾整治的質量和效率。

水污染事故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4

  根據上級有關部門對幼兒園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工作的要求,結合我園實際,本著“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特制定我園生活飲用水污染應急預案。

  一、應急領導小組人員及分工:

  組長:林峰波

  副組長:陳會琴

  成員:

  二、活飲用水日常管理:

水污染事故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5

  2、由專人負責抽水、燒水、供水、消毒及管理設備設施。抽水房上鎖,對幼兒園飲用水設施進行必要的保養,以確保供水設施的完好正常使用。定時對飲水設施進行衛生清理和消毒。

  3、開水房鍋灶每次使用前必須進行清洗,保溫桶每日使用前進行清洗和消毒方能使用,并做好記錄。開水須燒開達到100℃,提供給幼兒園直接飲用的開水應降溫到50-60℃后才提供飲用,開水桶應上鎖,確保幼兒園安全。

  4、飲用水管理員負責每日對自備水質進行監測:通過目測、鼻嗅、口嘗和簡單的化學試紙測定等手段,監測幼兒園水質是否有變化。

  三、事故報告:

  1、幼兒園疑似飲用水污染事故突發后,飲用水管理員或當事人應立即停止使用(并阻止其他任何人使用),立即報告園長并保留水樣。

  2、園長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通知其它安全領導小組成員趕到現場進行初步確認。、事故初步確認后,園長在10分鐘內向縣教育局、疾控中心(鄉鎮衛生所、)鎮政府等上級相關部門報告。

  四、應急處理:

  1、在園長向相關部門報告同時,領導小組副組長立即組織對園內已經飲用過污染水的師生進行清理,小組成員對水源、設施、現場等進行保護,維持秩序。

  2、班主任按副組長指揮組織飲用過污染水的幼兒園到指定地點休息、觀察,等候醫護人員進行緊急救護;如有幼兒園出現異常癥狀,由小組成員進行初步處理;小組成員和班主任協助醫務人員進行緊急救護。

  4、小組成員負責協同其它教師聯系家長并組織幼兒園在教室休息或自習。

  5、小組成員負責接待到園家長,并進行安撫、慰問。

  6、由林華芬聯系干凈水源到幼兒園,以滿足師生正常的飲水、生活需求。

  五、善后處理:

  1、成立善后處理工作小組,安排行政和教師對受害人員家屬進行慰問安撫。

  2、領導小組協調各方面關系,協助相關部門查找污染原因,積極配合專業部門人士消除污染,盡早恢復幼兒園正常用水。

  3、正確接待媒體,有效避免負面報道。

水污染事故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6

  設立專職的二次供水水質污染事件監測機構,該監測機構負責日常定期監測水質情況、二次供水設施的安全巡查,預防水質污染事件發生,若突發二次供水水質污染事件則由該監測機構直接向行政辦匯報,并配合行政辦協調處理應急處置工作。

  三、突發二次供水水質污染事件采取的措施

  1、立即停止一切供水,封存保護二次供水現場,以便相關部門檢測;

  2、二次供水監測機構立即向行政辦、衛生行政部門等報告突發事件情況;

  3、行政辦牽頭成立水質污染事件應急指揮部,組織各部門及時配合衛生醫療部門救治因水質污染受害的病人;

  4、積極配合有關部門的檢查、檢測等工作,待水質污染事件有效控制后,在衛生行政部門指導下,恢復供水。

  四、總結報告,存檔備查

  1、突發二次供水水質污染事件結束后,各部門在行政辦領導下,組織有關人員對水質污染事件的處置情況進行評估,包括事件概況、現場調查處置情況、病人救治情況、處置措施情況、應急處置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總結的經驗教訓,提出需該進的意見。后期的總結報告由行政辦進行存檔備查,同時將事件總結報告上報衛生行政部門。

  2、對于突發二次供水水質污染事件的預防、報告、調查和處置過程中,有失職、瀆職等行為的相關責任人,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責任。

  五、培訓與預演

  1、邀請主管的衛生行政部門根據突發二次供水水質污染事件應急處置情況,定期開展培訓和演練,提高應急處理能力。

  2、行政辦不定期開展模擬突發二次供水水質污染事件應急演練,并對演練結果進行總結。

  3、對各部門員工廣泛開展突發二次供水水質污染事件應急知識的普及和教育,指導員工以正確的行為和方式對待突發二次供水水質污染事件。

  六、嚴格執行,責任到人

  各部門要嚴格執行《突發二次供水水質污染事件應急預案》的規定,根據預案要求,嚴格履行職責,實行責任制。對履行職責不力,造成工作損失和后果的,要追究相關當事人的責任。

水污染事故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7

  一、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常抓不懈。提高對突發二次供水水質污染事件的防范意識,落實各項防范措施,盡量杜絕因各種原因引起的二次供水水質污染事故的發生。對各類可能引起突發二次供水水質污染事件的情況要及時進行檢測、分析、預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2、統一領導、分部負責。行政辦負責突發二次供水水質污染事件應急處置的統一領導和指揮,各部門按照預案規定,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做好突發二次供水水質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置有關工作。

  3、依法規范、措施果斷。各部門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完善突發二次供水水質污染應急處置體系,對突發二次供水水質污染事件和可能發生突發二次供水水質污染事件做出快速反應,及時、有效開展監測、報告和處置工作。

  4、要重視開展突發二次供水水質污染事件防范和處置的培訓,組織員工廣泛參與突發二次供水水質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二、應急指揮體系和職責

  1、應急指揮組織及職責

  重大、特別重大的突發二次供水水質污染事件時,行政辦牽頭成立突發二次供水水質污染事件應急指揮部,負責領導、指揮協調突發二次供水水質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各部門根據職責做好相應的應急處置和行動保障工作。

水污染事故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8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做好xx區xx鎮飲用水突發環境事件的防范和處臵工作,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的危害,保障公眾生命和國家、公民的財產安全,指導和規范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臵工作,提高綜合防范能力,特制定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3、《水污染防治法實施細則》

  4、《重慶市飲用水源污染防治辦法》

  5、《xx區街鎮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源保護區劃分方案》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xx鎮集中式飲用水源文家沖水庫、吼水灣水庫,因環境威脅或造成飲用水源地取水中斷的突發事件的預警、控制和應急處臵。飲用水源突發環境浸染事件包括:

  1、生物性污染。一切以水源為傳播途徑的致病微生物和寄生蟲等污染飲用水源,由此可能導致或已經出現腹瀉、傷寒、霍亂、甲型肝炎等腸道傳染病暴發流行的污染事件。

  2、化學性污染。一切劇毒、有毒、有害化學物品(如氰化物、砷、汞、Cr6+、亞硝酸鹽、農藥、氨氮、石油類、磷等)污染飲用水源事件,可能損害人體健康甚至危及生命。

  3、其他突發性環境水污染事故。如干旱、洪水、季節性斷流等。

  (四)xx鎮飲用水源基本情況1、水庫

  水庫為小二型水庫,自來水飲用水源,相關人口1500人,取水口為黃家灣,日供水300噸,豐水期水量為26萬立方米,平水期水量為17萬立方米,枯水期水量為2萬立方米,供水范圍為xx鎮轄區。

  2、水庫

  水庫為小一型水庫,自來水飲用水源,相關人口20000人,取水口為黃土坎,日供水3000噸,豐水期水量為200萬立方米,平水期水量為160萬立方米,枯水期水量為6萬立方米,供水范圍為xx鎮、xx鎮轄區。

  (五)工作原則

  本鎮飲用水源污染應急處理工作實行屬地管理,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統籌安排、分工協作,長效管理、落實政策的基本原則,由xx鎮政府負總責,各職能部門及水廠各負其職。

  二、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一)領導機構

  1、成立xx鎮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領導小組,由鎮長任組長,鎮統戰委員任副組長,各村(居)、鎮水廠、鎮安監辦、xx派出所、鎮衛生院、鎮食藥監、鎮財政所、鎮畜牧站為成員。

  2、領導小組的主是要職責

  (1)統一組織指揮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的預測、預防、應急準備和應急處臵等工作。

  (2)指導修訂《xx鎮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3)部署、督促、檢查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工作落實情況。

  (4)在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時,決定啟動應急預案,向區級相關部門報告情況、協調落實上級指示,發布預警信息。

  (5)及時開展先期處臵,協調解決應急工作時出現的重大問題。

  (二)辦事機構

  1、xx鎮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環保辦,辦公室主任為,成員有。

  2、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1)負責全鎮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的綜合協調及相關組織工作。

  (2)會同有關部門研究突發水源污染事件應急工作體制和運行機制的建設,并向領導小組提出改進建議。

  (3)負責督促檢查應急預案的演練工作。

  (4)負責收集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相關信息,并對信息進行綜合分析后向鎮領導小組報告。

  (5)傳達鎮領導小組的決定,并對決定的執行情況進行督辦。

  (6)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鎮屬相關部門工作職責

  鎮有關部門,應當根據各自的職責做好飲用水源的監督管理和污染事故的應急處臵工作。

  鎮農服中心:定期申請區環保局對轄區飲用水源進行監測和預警。突發性污染事故發生后,及時向鎮領導小組和辦公室報告,提出防止進一步擴散的措施建議。

  鎮水廠:在飲用水源發生突發事故時,啟動《xx鎮飲用水源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協同相關部門分析事故原因,判明污染物,提出處理意見,防止污染擴大;負責全鎮范圍內水資源的合理調度;在飲用水源突發污染事故時,根據污染程度和區環保局的意見,視情況采取停水、減壓供水、改路供水;啟用備用水源等處臵措施。

  鎮安監辦:有關飲用水源污染事故原因的調查定性和處理;定期檢查轄區內重大危險企業,督促其制定、完善相關事故的應急預案,向區安監局及時匯報重大危險源的相關情況。

  雙龍派出所:負責維護事故現場治安秩序,配合交通部門確保救援物資運輸暢通,參與事故現場處臵和調查處理。參加有關危險化學品的處臵工作。

  鎮衛生院:突發事故發生后,負責疏散人員和疾病防控及組織救護;負責組織開展中毒病人的救治、區域內飲用水污染事故對人體健康影響的調查工作,加強對飲用水的衛生安全監督監測,提出控制污染對策建議。

  鎮財政所:負責飲用水源應急預案防護裝備和應急物資的采購。

  鎮獸牧站:加強對飲用水源保護區域內家禽、牲畜的監控。雙龍中學:發生突發水源事故后,協助政府做好學校的穩控工作、保證學校飲用水的來源衛生、安全。

  教管中心:指導xx鎮的各個中小學、幼兒園做好積極應對突發飲用水源事件。

  其他責任部門:指揮部根據事故現場救援需要和相關部門職責,確定參加事故現場處臵和救援的部門,共同做好事故現場的處臵和各項救援工作。

  各村(居)委會,一旦發生飲用水源污染事故時,及時組織群眾進行自救。

  三、響應和處置

  (一)響應

  各村(居)、場鎮各部門一旦發現飲用水源污染跡象,應立即向鎮環保局辦公室報告,鎮及時開展先期處臵工作。

  (二)處臵

  1、迅速報告

  在接到事故報警后,鎮政府值班人員要詳細做好記錄,包括時間、地點、人物、事件及其狀況,迅速核實情況。鎮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領導小組以最快的.速度,在最短的時間內向區級相關部門報告,并對事故情況進行后續報告。

  2、快速到現場

  鎮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領導小組立即召開緊急會議,研究部署各項應急工作,并視情況宣布啟動本預案,并立即向區環保局、區疾控中心報告,請求派專家、技術人員到雙龍勘查。鎮相關工作人員在30分鐘內趕赴事發現場,開展應急工作。

  3、現場控制

  鎮工作人員達現場后,在第一時間采取措施,配合派出所、安監辦等控制現場,同時劃定緊急隔離區線、設臵警告標志,切斷污染源,防止污染物擴散。

  4、現場調查

  區專家、技術人員到雙龍后,在我鎮工作人員配合下,迅速展開現場調查、取證工作,查明事件原因、初步分析影響程度等。

  5、現場報告

  鎮領導小組就現場調查情況、應急監測數據和現場處臵情況,及時報告區府應急辦、區環保局、區衛生疾控中,根據現場情況,及時部署下一步工作。

  6、污染處臵

  區專家、科技人員根據現場調查,向應鎮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領導小組提出污染處臵方案和救援方案。并迅速對事故周圍環境(居民住宅、農田保護區、水流域、地形)和人員反應作初步調查。

  7、污染警戒區域劃定和消息發布

  區專家、科技人員根據污染監測數據和現場調查,向鎮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領導小組提出污染警戒區域(劃定禁止取水區域或居住區域)的建議,由鎮領導小組發布警報決定。

  8、加強輿論引導

  鎮環保辦應與鎮宣傳辦溝通協調,加強對突發環境事件的輿論引導,建立快速發布機制,避免因發布滯后造成工作被動。對媒體的不準確報道,應當及時溝通,澄清事實真相,以正視聽。

  9、污染警報解除

  污染警報解除由鎮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領導小組根據監測數據報區環保局疾控中心同意后發布。

  (三)后期處臵

  1、善后處臵

  事故結束后,鎮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領導小組成員親赴災地,慰問受災群眾,妥善安臵災后重建工作及群眾財產損失情況統計,制定補償標準。財政所采購充足的生活勞保物資,保證災民的生計。

  2、調查取證

  鎮環保辦公室全程詳細記錄污染事件過程、污染范圍、周圍環境狀況、污染物排放情況、污染途徑、危害程度等內容,調查、分析事故原因。盡可能采用原始的第一手資料,科學分析確定事故責任人,依法對涉案人員作調查詢問筆錄,立案查處。

  3、結案歸檔

  污染事故處理完畢后,及時歸納、整理,形成總結報告,按照一事一卷要求存檔備案,并上報有關部門。

  四、保障措施

  (一)應急隊伍建設

  鎮建立和培訓一支常備不懈,掌握處臵飲用水源突發事故能力的應急力量,由鎮環保部門、安監辦、綜治辦等相關人員組成。各應急成員必須服從命令,聽從指揮,按要求完成應急處臵任務。確保全天候通訊暢通(包括公休日),要做好日常的應急準備。

  (二)交通運輸保障

  本鎮備有小型長安車1輛、安全應急車2輛,用于應急物資運輸和傷員的'運輸,并根據交通道路狀況提請公安交警、交通路政實行交通管制,確保運輸車輛拉得出用得上。

  (三)醫療衛生保障

  與鎮衛生院建立傷員求助機制,確保醫療救治、醫藥物資的渠道通暢。

  (四)治安保障

  根據事故的性質,在事故現場設立警戒區和安排警戒人員,維護秩序。事發的村(居)委要動員、組織群眾,協助做好應急治安的保障工作。

  (五)物資保障

  有關于應急處臵飲用水源污染環境事件所必要的生活、搶險物資的專用款項。

  (六)社會動員保障

  事故難以控制時,動員社會公眾自愿者援助救災。

  (七)技術儲備與保障

  當技術人員、設備短缺時,提區環保局疾控中心組織專家、科技人員。

  (八)培訓和演習

  按安全和環保管理部門的要求和工作需要,鎮環保辦公室定期組織人員安全技能培訓,為應急處理做好人員貯備工作。

  五、責任與獎懲

  (一)行政責任和獎勵

  飲用水源污染事件應急處臵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對在飲用水源污染事件應急處臵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要給予表彰和獎勵。

  (二)刑事責任

  在飲用水源污染事件應急處臵工作中下列行為之一的,依法對有關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未依照規定履行報告職責,遲報、瞞報、漏報和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遲報、瞞報、漏報和謊報飲用水源污染事件重要情況的。

  2、未依照規定完成飲用水源污染事件應急處臵所需設施、設備、急需物資的生產、供應、運輸和儲備的。

  3、飲用水源污染事件發生后,對上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的調查不予配合,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阻礙、干涉調查的。

  4、在飲用水源污染事件調查、控制、救治工作中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的。

  5、有關部門應履行而拒不履行應急處理職責的。

  6、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

水污染事故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9

  學校安全無小事,安全責任重于泰山。食品、飲用水衛生安全是學校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的重要內容。因此,學校常規管理中,加強食品、飲用水衛生安全管理就是切實保障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的重要措施。當發生師生食品、飲用水衛生安全責任事故時,能及時正確地應對,將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切實保障全校師生教職員工的安全與健康,特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

  (一)總指揮:張富強、祝華軍、陳興全當學校發生食品、飲用水衛生安全事故時,應立即趕到現場進行指揮。一般情況下由第一總指揮張富強負責,如果第一總指揮不在校,則由第二總指揮祝華軍負責;如果第一及第二總指揮都不在則由第三總指揮陳興全負責。(三位總指揮不能都不在校)

  (二)聯絡員:胡邦志、蔣智群胡邦志負責向區急救中心、區防疫站和區教育局聯系。報告中毒發生時間、主要癥狀、中毒人數等。如果懷疑與投毒有關,還應向當地公安部門報告。蔣智群負責通知班主任老師和家長。

  (三)秩序維護:蔡德清、唐春、何玉清和值日教師。

  1、保護事故現場,對引起中毒的可疑食品、飲用水、留樣食品以及病人的嘔吐物和大便立即封存,既為防疫站調查事故原因做準備,又避免傳染和擴散。

  2、疏散人群,為救護車進場做準備。

  3、食物中毒發生后,應注意保持學校的穩定,要嚴格控制消息發布渠道,避免師生、家長不必要的恐慌。

  (四)現場醫護處理人員:張春蓉

  1、當學校教師發現有師生因食品、飲用水中毒現象時,及時通知醫護處理人員到場進行進一步的確認。

  2、醫護處理人員進行及時的醫護處理后,視其中毒程度選擇送往醫院,并先由學校派人到醫院守護病人。

  ①輕、中度中毒,及時將中毒的學生送通平衛生院救治。

  ②嚴重中毒,及時作現場醫護處置或及時聯系通平鎮衛生院醫生到現場作臨時醫護處置后,等待區防疫站或區急救中心的急救。(注:病人發生嘔吐時,切忌止吐。嘔吐有利于毒物排出。)

  二、救護措施

  1、值班人員或任課教師每天堅持晨檢、課檢,如果發現有食品中毒現象的師生,及時通知現場總指揮。

  2、現場總指揮到場后,及時安排值班人員調查了解中毒范圍和人數以及初步了解中毒原因,同時,及時通知聯絡小組、醫護小組、秩序維護小組的相關人員到場,各施其職,實施救護工作。

  3、醫護小組及時了解中毒師生的中毒程度情況后首先對中毒感染者實施催吐,并及時作出送往急救地點或請醫生臨時醫護急救等決策。

  4、聯絡小組及時報告區防疫站、區教育局和學生所在班的班主任老師及學生家長。三、常規管理1、加強安全教育。學生在校期間,通過集會、班隊活動、晨會和板報、宣傳畫及手抄報、知識競賽等形式,加強對學生進行食品、飲用水衛生安全教育。同時加強對學校食品銷售人員的教育培訓及管理,定期進行身體健康檢查,不賣三無食品食品。

  2、建立健全學生家庭聯系的檔案資料,以便在應急狀態下使用。

  3、建立學生到校情況報告制度,以便及時了解學生的身體健康狀況。

  4、教會學生及學校食品銷售人員正確識別食品的有關知識,如食品的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廠家和商標等食品知識。

  5、教育學生養成不亂吃零食的好習慣。不吃不衛生的食品,不吃過期的食品,不吃無生產日期、商標、廠家及保質期的食品等。

  6、保持食品庫房內外環境整潔,采取消除蒼蠅、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蟲及其孽生條件的措施,與有毒、有害場所保持規定的距離。

  7、學校食堂要按照食堂管理的有關規定堅持食品試嘗和留樣制度8、建立健全門衛登記制度,嚴禁校外人員無故進入校內。

水污染事故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10

  為加強我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日常運行管理,全面提高其運行質量和管理水平,確保污水處理設施正常穩定運行,發揮減排效益,促進水環境質量的改善,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標任務

  本方案所指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是xx鎮境內已建成并交付使用的所有農村集中式生活污水處理設施。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維護管理的基本任務是保障污水處理設施正常運行,出水達到設計排放標準。

  二、責任分工

  以“屬地為主、政府主導、群眾參與和誰建設、誰運營、誰管理”相結合的原則,建立完善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維護管理責任體系。由于xx鎮轄區的農村生活污水設施維護管理沒有統一納入第三方運維,目前維護管理的主體是建設施工方和鎮村兩級。集鎮、xx村污水處理廠由拓興公司負責運營管理,其他行政村污水處理設施由相應行政村作為運維管理責任主體。各級主體層層負責,確保設施正常運行。

  三、運維措施

  (一)集鎮xx村污水處理廠、xx村入河排污口2個,該兩村由區住建局拓興公司運營管理,達標排放,鎮級環保部門負責監督。

  (二)其他行政村污水處理設施(含xx村、兩個污水處理廠)由村級維護管理,鎮級環保部門負責監督。

  1、xx村、兩個微動力污水處理站,由所在行政村負責運營管理,要保證水泵及配電設施運行良好,無漏電、跳閘、異常等現象發生,確保設備正常運行,要對池內應做到無板結、無垃圾、無雜草,保持場地的整潔美觀,鄉鎮和環保部門督促落實尾水正常達標排放。

  2、若委托第三方進行運營管護,管護過程所產生的費用由第三方支付,并確保尾水達標排放,鄉鎮和環保部門負責監督落實。

  (三)行政村污水處理設施由各行政村作為運維責任主體。

  1、除xx村、xx村污水處理站采用微動力外的其他村污水設施由各相應村負責運行管理,、xx村由各村指定專人定期加強維護管理。

  2、各行政村負責把污水處理設施運維管理納入村規民約,加強宣傳教育,組織村民自覺維護治污設施不受人為破壞。

  四、加強領導

  (一)成立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維領導小組,由分管領導任組長,三個環保網格員任副組長,各村主任任成員。每個網格員掛鉤一個片區,形成分管領導組織牽頭,網格員監督指導,村主任具體負責的日常運維管理的工作格局。

  (二)按要求對污水處理站所有設施進行巡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三)按要求對管網進行巡查,對管網出現的漏、堵、壞、溢等異常現象,盡快處理和修復。

  (四)環保部門委托有資質的監測機構定期對生活污水處理系統的出水水質進行監測,確保設施出水正常達標排放。

水污染事故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11

  一、應急預案目的

  在發生生活飲用水水污染事故時,能及時控制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的危害,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調查、現場處理及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生活飲用水污染對人體危害和經濟損失,維護穩定。

  二、成立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為加強對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統一領導,實施應急處理,成立單位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主要職責:

  調查協助組:

  負責發生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時,及時啟動應急處理預案,對事故應急處理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部署協調應急救援工作。學校有關部門立即上報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同時報市疾病控制中心。

  人員救治協助組:

  協調單位與各級部門及單位內部之間職責范圍內的工作,積極配合各個相關部門對學校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開展的各項調查、處理、救援等工作。醫務室做好第一時間搶救并協助衛生機構救治患者,做好記錄并通知家長。

  后勤保障組:

  總務處負責保留水樣、裝置容器、設備和現場,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進行調查并按各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并在各部門配合下,認真落實衛生行政部門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態控制在最小范圍。

  三、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

  (1)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發生后,單位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緊急組織有關工作人員,立即趕赴現場,配合衛生行政部門迅速開展現場調查,查找污染原因及污染物,了解污染物的種類、性狀、毒性及污染程度,掌握供水范圍及接觸人群身體健康危害程度等,分析污染的擴散趨勢,并據此提出科學、行之有效的緊急控制消除污染措施。

  (2)積極配合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制定水質監測方案,科學采集水樣和檢測,快速找出主要污染物,并進行動態水質監測,及時掌握水質污染程度、污染趨勢、水質動態變化規律,為進一步確定污染物、污染治理、恢復供水提供科學依據。

  (3)當出現生活飲用水受到嚴重污染、威脅供水衛生安全等緊急情況時,應立即停止供水,在保證水質衛生安全質量的前提下采取其他臨時供水途徑,以保證飲用者正常生活飲用水問題,避免和減少水污染對飲用者身體健康造成的危害。

  (4)發生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后,應依法立即、如實向衛生行政部門報告水污染事故狀況,配合衛生監督部門開展有關調查、配合疾病預防控制部門開展水質監測,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絕;在衛生監督部門的指導下,制定限期治理方案,針對水污染環節和污染原因采取相應的控制措施,控制事態進一步的蔓延和擴大,嚴防水污染事故再次發生。

  (5)當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得以控制,污染原因消除后,在恢復供水前,必須重新進行自備水源水或二次供水水質檢測,達到國家衛生標準后方可供水,并公告居民,及時解除控制。

  (6)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發生后,配合衛生行政部門及時完成調查、控制、處理,并形成書面材料(內容包括事故經過、現場調查檢測結果、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處理經過、效果、存在問題及建議等),按時逐級上報。同時接受衛生行政部門的衛生行政處罰。

水污染事故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12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市政府實施“藍天碧水工程”的部署要求,推進我縣“藍天碧水工程”順利實施,打好打勝城區環境污染綜合整治攻堅戰,依據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政策,結合我縣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要求,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為依據,以削減污染物排放總量,達到市政府規定的二級以上天數為目標,以控制城區環境污染、改善城區環境質量為重點,控制新污染,治理舊污染,嚴懲違法排污,完成“藍天碧水工程”和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各項指標任務,為建設國際更具知名度、國內最具影響力的晉商文化旅游中心城市創造良好的環境保障。

  二、整治目標

  嚴厲打擊城區各類違法排污、違法建設行為,控制二氧化硫和煙塵排放,減少噪聲污染,年削減煙塵排放2842噸、二氧化硫排放3038噸,全年城區空氣質量二級以上天數達到170天。

  三、整治任務

  整治范圍為東外環以西、南外環以北、西外環以東、108國道以南城區范圍內的工業窯爐、采暖鍋爐、茶浴爐、賓館飯店營業性爐灶、露天飲食爐灶等燃煤污染源和促銷音響設備。具體任務為:

  1、根據區域位置,古城外茶浴爐改造為太陽能熱水器或電熱水器,古城內茶浴爐改造為電熱水器等清潔型設施。改造賓館、飯店的營業性爐灶,全部使用氣、電、油等潔凈型燃料,拆除原有燃煤灶口。由縣委副書記郝向明負責,環保局組織實施,工商局、質監局、公安局、接待辦、電力公司、古陶鎮、社區配合。

  2、取締露天飲食爐灶和促銷音響設備。由人大副主任李煥進負責,執法局組織實施,工商局、環保局、社區配合。

  3、推進工業企業污染源治理,關閉淘汰列入文件名單的15戶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城區工業企業和窯爐。由政府副縣長王金寶負責,經貿局組織實施,環保局、工商局、電力公司、古陶鎮配合。

  4、推進集中供氣公司、峰巖集中供熱公司、沃瑞思集中供熱公司、潔源天然氣公司按劃定區域和整治進度鋪設配套管網。根據集中供熱供氣進度,積極實施入網集中供熱供氣,對原有采暖鍋爐實施限期拆除或治理改造,不得新建燃煤供熱鍋爐。對不具備集中供熱供氣條件的,推廣使用潔凈型煤并安裝除塵、脫硫設施,做到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隨著集中供熱供氣進度,分年度逐步改造。由紀檢委書記王潤明、政協副主席安修彪負責,城建局組織實施,環保局、工商局、公安局、質監局、接待辦、電力公司、古陶鎮、社區配合。

  四、實施步驟

  (一)宣傳發動與調查摸底階段

  成立縣城區環境污染綜合整治領導組,制定城區環境綜合整治實施方案,縣政府召開城區環境污染綜合整治動員大會進行安排部署。各牽頭單位根據職責分工,分行業、分類別、分區域進行調查摸底、登記造冊、建立檔案,做到底子清楚,任務明確,為整治提供詳實的第一手資料。

  (二)集中整治階段

  7月底前取締露天飲食爐灶和促銷音響設備;7月底前完成行政事業單位茶浴爐改造,8月底前完成經營生產性單位茶浴爐改造;8月底前關閉淘汰列入平政發[20xx]44號文件名單的15戶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城區工業企業和窯爐;9月15日前完成賓館飯店的營業性爐灶改造,全部使用氣、電、油等清潔型燃料;10月底前,根據集中供熱供氣進度,根據集中供熱供氣的能力和條件,按照先行政事業單位,后生產經營性單位的順序,對原有采暖鍋爐予以拆除或治理改造。

  3、檢查驗收階段

  由縣城區環境污染綜合整治領導組對各牽頭單位綜合整治完成情況逐戶進行檢查驗收、評比打分。并根據驗收結果,嚴格獎懲,實行以獎代補,對驗收合格者予以補助。

  五、保障措施

  (一)強化領導,形成合力。為推進城區環境污染綜合整治,縣政府實行“政府統一領導,部門分工負責,督查監察推動”的工作機制,成立全縣城區環境污染綜合整治領導組(名單附后),領導組成員單位要履行職責,密切配合,協調作戰。牽頭單位要根據各自職責分工,按時間、標準完成任務;規劃局要組織編制集中供熱供氣規劃,劃定集中供熱供氣區域和各供熱供氣公司管轄區域;工商局負責實施牽頭單位移送案件的營業執照吊銷工作;電力公司負責實施牽頭單位移送案件的斷電、拆除供電設施工作;接待辦負責取消逾期完不成改造任務的賓館飯店的定點接待資格;公安局配合各牽頭單位依法嚴厲打擊暴力抗法等違法犯罪行為;古陶鎮、社區積極配合所轄區域內環境污染的綜合整治,從而形成配合有力、部門聯動、層層落實的落實機制。縣領導組每半月召開一次例會,由牽頭單位一把手匯報工作進展情況,對整治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及時研究解決,對下步工作做出具體安排部署,確保整治工作順利進行。

  (二)加強宣傳,輿論造勢。新聞辦、廣電中心和各有關單位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會議、標語、宣傳材料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城區環境綜合整治的緊迫性和重要性,使綜合整治的時間要求、方法步驟、政策規定做到家喻戶曉。對城區環境污染綜合整治的進展進展情況,要通過新聞媒體及時進行公示,激勵先進,鞭策后進,營造濃厚的輿論氛圍。

  (三)科學規劃,政策扶持。集中供熱供氣是城區鍋爐改造的前提和基礎,規劃、城建部門和供熱供氣公司要在科學規劃、安全施工、確保質量的前提下,統籌安排,加快管網鋪設進度,帶動整治,促進改造,為圓滿完成整治任務創造條件。從政策上對城區環境污染綜合整治予以扶持,實行以獎代補政策。除行政事業單位外,其他單位改造0.5噸以上、1噸以下的鍋爐、茶浴爐,每臺補助5000元,改造1噸以上鍋爐、茶浴爐,每臺補助10000元。同時,對帶頭實施的單位給予一定的獎勵,由領導組驗收合格后及時兌現。

  (四)嚴格執法,保證效果。城區環境污染綜合整治,排污單位和個人作為直接責任人和投資主體,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諉、拖延、抵制整治。對不能按時完成任務的,牽頭單位要依法及時進行取締,需要進行案件移送的,及時移送有關部門斷電、吊證。對妨礙公務、阻礙執法的,公安部門要給予嚴厲打擊,推動整治工作有序進行。

  (五)長效監管,鞏固成果。綜合整治結束后,相關執法部門、責任單位要認真研究制定防止反彈措施,建立長效機制,鞏固整治成果,做到監管任務到片、責任到人、落實到戶。對違反規定的單位和人員,嚴格追究相關領導及責任人的責任,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

水污染事故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13

  醫院污水處理方法和工藝流程是根據處理對象而確定的,其處理對象有懸浮物、飄浮物、有機物、放射性同位素、病菌、病毒、酸堿等。其中危害較大的是病原體,茲分述如后。

  (1)懸浮物及飄浮物

  一般均在病房出口處設置化糞池。污水進入化糞池后,其中比重較大的污染物在池中沉淀分離,發酵消化。在沉降過程中也夾雜一些病毒病菌隨之沉降,故污泥也應作相應處理。化糞池出水仍會攜帶一部分漂浮物和機械雜質進入消毒池,這將影響消毒劑的殺菌效果,因此,污水進入消毒池前應得到充分沉淀和簡單的過濾。

  (2)有機污染物

  醫院污水的有機物一般小于城市污水,B0D5多在100毫克/升左右。可以利用水體本身的自凈能力將其消化。但如果直接排入要求較高的地表水體、風景區等時,則對其有機物要進行處理,一般多采用生物處理法。

  (3)放射性同位素

  由于原子核自發蛻變產生射線,它的存在使污水具有放射性污染,無法人為的改變污水中放射性物質的強度和性能。因此只有用稀釋或濃縮的辦法來降低或避免其危害。對于這種污水可根據放射性物質的種類、半衰期長短來決定其處理方法。對于半衰期短的元素,采用儲存的方法或用稀釋方法進行處理;對于半衰期長的放射性物質可采用物理、化學或生物法處理,將其先從污水中分離出來。根據調查,目前一般醫院中使用的放射性同位素均系半衰期較短者,而且污水量較少,故通常采用儲存法處理。

  (4)寄生蟲

  寄生蟲卵來源于糞便中,其比重大于糞便污水(約1.02-1.04),故可通過沉淀將其從污水中分離。一般用蛔蟲卵作為寄生蟲的死亡標準,即當蛔蟲卵死亡時,便認為其它蟲卵均已死亡。蛔蟲卵在外界可活1-5年,但在發酵環境中,生命期則大大縮短。在堆積的糞便中,夏天能活7天,冬天能活21天。常采用的化糞池,污泥清掏周期在三個月以上,寄生蟲卵完全可以在池中沉淀,在發酵環境中殺滅。

  (5)病毒

  病毒是一種遠比細菌小的物體,他們沒有完整的細胞結構,必須在一定的活細胞中才能生存繁殖。在人類的傳染病中80%是由病毒引起的。病毒一般來說耐冷不耐熱(但肝炎病毒對熱、干燥和冰凍均有一定抵抗力,如甲型肝炎耐熱56℃,1小時以上;乙型耐熱60℃,4小時以上),不過所有病毒對高溫煮沸和強氧化劑都很敏感,因此可投一定濃度的氯使其滅活。

  (6)傳染病菌

  傳染病菌的種類很多,但其活動規律則大同小異,一般在PH值5-9.6范圍內生存,當PH值超出此范圍病菌即死亡。在清水中能活一個多月,但在糞便污水中生活時間較短。這是因為:

  a.糞便污水中含有自身分解生成的氨,可起殺菌作用;

  b.大便分解還能產生某些滅菌素使細菌滅活。另外大部分病菌(除破傷風為厭氧菌外)都是好氧的。

  利用這一特性,如將水池加蓋密封,一方面由于有機物分解消耗大量氧,另一方面因池子密封補氧困難,導致污水中溶解氧減少,致使好氧病菌在缺氧下自行消滅。

  此外,在化驗室、檢驗室中還有鉻、汞等重金屬存在,可用化學方法去除。

  綜上所述,醫院污水是一種極其復雜的體系,因此,采用常規處理方法很難達到滿意的效果。

  近來發展起來的.臭氧水處理技術,在醫院污水處理工程上被廣泛應用,收到了極好的效果,這是因為臭氧比氯、二氧化氯具有更強的氧化能力,可以比氯快600-3000倍的速度殺死包括氯不能徹底殺死的所有細菌、病毒等;可將某些重金屬離子Pb、Hg等氧化沉淀達到分離的目的;另外臭氧還可降低生化耗氧量(B0D)和化學耗氧量(C0D)、去除亞硝酸鹽和脫色、除臭等。經此處理的醫院污水,可大大提高排放標準,甚至可返回作為非飲用水使用。

水污染事故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14

  醫院污水來源成分復雜,含有病原性微生物、有毒、有害的物理化學污染物和放射性污染物等,具有空間污染、急性污染和潛伏污染等特征,不經有效處理會成為一條疫病擴散的重要途徑和嚴重污染源環境。本文主要介紹了MBR工藝處理醫院污水。

  一、醫院廢水的特點

  醫院各部門的功能、設施和人員組成情況不同,產生污水的主要部門和設施有:診療室、化驗室、病房、洗衣房、x光照洗印、動物房、同位素治療診斷、手術室等排水;醫院行政管理和醫務人員排放的生活污水、食堂、單身房、家屬宿舍排水。不同部門科室產生的污水成分和水量各不相同,如重金屬廢水、含油廢水、洗印廢水、放射性廢水等。而不同性質醫院產生的污水也有很大不同。醫院污水來源成分復雜,含有病原性微生物、有毒、有害的物理化學污染物和放射性污染物等,具有空間污染、急性污染和潛伏污染等特征,不經有效處理會成為一條疫病擴散的重要途徑和嚴重污染源環境。

  二、醫院污水的來源、水量

  (一)、醫院污水的來源

  醫院排放廢水的主要部門和設施有:診療室、化驗室、病房、洗衣房、x光洗印、同位素治療診斷室、手術室等;還包含醫院行政管理和醫務人員排放的生活污水、食堂、宿舍排水。

  (二)、醫院污水的水量

  設備較全的大型醫院平均日污水量在400-600L/(床.d),K=2.0-2.2

  一般設備中小型醫院平均日污水量在300-400L/(床.d),K=2.2-2.5

  小型醫院平均日污水量在250-300L/(床.d),K=2.5

  K—小時變化系數

  三、醫院污水的水質特征

  醫院污水的主要污染物包含病原性微生物、有毒、有害的`和含放射性污染物三大類。

  病原性微生物及其控制指標:

  通常把大腸菌群數和糞大腸群數作為衡量水質受到糞便污染的生物學指標。

  醫院污水和生活污水中經水傳播的疾病主要是腸道疾病,由病毒傳播的疾病有肝炎、小兒麻痹等。

  有毒有害物質及水質指標:

  pH:醫院的酸堿污水主要來源于化驗室、檢驗室的消毒劑的使用及洗衣房和放射科等,可對管道造成腐蝕或影響消毒劑的使用效果。

  SS:影響水體外觀和氯化消毒滅活效果。

  B0D和C0D:大部分來自生活系統排水,可生化性能良好,但醫院廣泛使用的消毒劑對生物處理是不利的。

  動植物油:來自食堂排水,影響水體溶解氧和醫院含菌污水的消毒效果。

  總汞:包含有機、無機、可溶和懸浮的汞,可是人體發生全身性的中毒。主要來自于口腔科、破碎溫度計和某些使用汞的計量設備汞的流失。

  醫療單位在診斷和治療中用到的放射性同位素在其衰變過程中產生α、β和γ放射性,在人體內積累會對人體健康造成損害。

  放射性在污水中的濃度以Bq/L表示。放射性液體廢物按其放射性濃度水平分為不同的等級:

  第Ⅰ級(低放廢液):濃度≤4×106Bq/L。

  第Ⅱ級(中放廢液):濃度為4×106Bq/L~4×1010Bq/L。

  第Ⅲ級(高放廢液):濃度>4×1010Bq/L。

  醫院放射性污水主要來自同位素治療室,應針對這一部分污水單獨設置衰變池處理,達標后再排入綜合下水道。

  四、醫院污水的處理技術分析

  醫院污水的處理主要根據醫院的規模、性質和處理污水排放去向,進行工藝選擇。醫院污水處理所用工藝必須確保處理出水達標,主要采用的三種工藝有:加強處理效果的一級處理、二級處理和簡易生化處理。

  其選擇原則如下:

  傳染病醫院必須采用二級處理,并需進行預消毒處理;

  處理出水排入自然水體的縣及縣以上醫院必須采用二級處理;

  處理出水排入城市下水道(下游設有二級污水處理廠)的綜合醫院推薦采用二級處理,對采用一級處理工藝的必須加強處理效果;

  對于經濟不發達地區的小型綜合醫院,條件不具備時可采用簡易生化處理作為過渡處理措施,之后逐步實現二級處理或加強處理效果的一級處理。濰坊現代環境科技有限公司銷售:主營產品:醫療污水處理設備一體化污水處理設備鄉鎮醫院污水處理設備衛生院污水處理設備

  MBR工藝處理醫藥污水的特點:

  采用膜生物反應器作為主處理單元,它具有抗沖擊能力強,出水水質優質穩定,其處理構筑物全部置于地下,占地面積小,布局合理。PLC柜置于地上控制室內,使管理較為簡單。

  MBR工藝由于高效的固液分離作用,出水懸浮物濃度低,細菌和病毒失去了附著或包裹的屏障,易于被滅活,能有效去除SS和細菌。

  膜組件的高效截留作用使反應器內保持了較高的生物量,提高了生物處理效率,由于MBR的截留作用使微生物富集,可使世代周期較長的硝化細菌得以保留和繁殖,從而到達了很好的脫氮效果。

  反應器內微孔曝氣,不僅提高了充氧效率,而且優化了反應器的水力條件。微孔曝氣給生物接觸氧化提供了足夠的溶解氧,曝氣系統有助于膜兩側的翻水,強化了氣體對膜的剪切作用,有利于氣液兩相流間的傳質,使處理系統的正常穩定運行。

  醫院廢水處理產生的剩余污泥中含有大量的細菌和病原微生物,處理不當會造成二次污染。所以維持在高污泥濃度條件下運行,可有效地解決排泥問題。MBR剩余污泥產量低,并且將剩余污泥回流到調節池中,從而達到系統污泥零排放,大大節省了污泥處理的經費問題,有利于污泥資源化管理。

水污染事故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15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建立健全綏芬河市突發水污染事件的應急機制,提高我市應對涉及公共危機的突發水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控制、減少突發水污染事件的風險和危害,最大限度地保護水生態環境不受污染,保障公眾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減輕因突發水污染事件造成的社會影響及危害,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特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20__年11月1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20__年1月1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20__年1月1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__年12月1日);

  《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國辦函〔20__〕119號);

  《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辦法》(環境保護部令第17號);

  《突發環境事件調查處理辦法》(環境保護部令第32號);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環境保護部令第34號);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監測技術規范》(HJ589-20__);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階段污染損害評估工作程序規定》(環發〔20__〕85號);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的通知》(國辦函〔20__〕119號);

  《黑龍江省環境保護條例》(20__年4月26日);

  《黑龍江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黑政規〔20__〕2號);

  《牡丹江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牡政發〔20__〕4號)。

  《綏芬河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綏政辦發〔20__〕27號)

  1.3工作原則

  (1)依法依規,明確職責。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加強我市環境應急管理,明確政府及部門在水污染突發事件響應過程中的職責,使水污染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法制化、規范化、制度化。

  (2)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居安思危,及時預防、控制、消除各類環境安全隱患,提高防范和應對水污染突發事件的能力,盡可能減少水污染突發事件的發生。

  (3)屬地管理,分級響應。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建立健全分級響應、條塊結合、屬地管理的應急體系,建立聯動協調機制,充分動員和發揮政府及部門作用,并依靠社會力量,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水污染事件應急管理機制。

  (4)平戰結合,整合資源。做好應對水污染突發事件的思想準備、預案準備、技術準備、工作準備,加強培訓演練。充分利用現有的專業和企業環境救援力量,整合現有的環境監測網絡和環境應急物資信息,并充分發揮其作用。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綏芬河市市域范圍內各類突發水污染事件的

  應急處置工作。

  本預案中所指突發水污染事件,是由于突發水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災害、生產安全事故、交通事故等因素,導致污染物等有毒有害物質進入水體,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水環境質量下降,危及公眾身體健康和財產安全,或造成生態環境破壞,或造成重大社會影響,需要采取緊急措施予以應對的事件。具體包括以下六類:

  (1)影響飲用水源地水質和破壞生態環境的嚴重污染事故。

  (2)有毒有害化學品污染事故:企業在生產過程中因使用、貯存、排放不當等導致有毒有害物質泄漏或非正常排放所引發的水體污染事故。

  (3)易燃易爆物品泄漏污染事故:煤氣、天然氣、石油液化氣、氯氣、氨氣、苯、甲苯等氣體和易揮發的有機溶劑的泄漏所引起的水體污染事故。

  (4)油類污染事故:原油、燃料油、潤滑油等各種油品在生產、貯存、使用等過程中由于意外造成泄漏所引發的水體污染事故。

  (5)其他生產經營活動引發的突發事故而造成河湖水體污染事故。

  (6)由交通運輸事故造成有毒有害化學品泄漏而引發水體污染事故。

  受污染對象主要包括地表水、飲用水、地下水,由于水污染物泄漏導致空氣污染的突發事件應對工作按照大氣應急預案等其他相關應急預案規定執行。

  綏芬河市水環境敏感目標為五花山水庫、金家溝水庫飲用水水源地。

  由其他突發事件引發的水環境污染,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在統一指揮下做好次生水污染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1.5事件分級

  按照水污染突發事件嚴重性和緊急程度,參照國家突發環境事件分級標準,結合本市實際,將水污染突發事件分為I級(特別重大)、II級(重大)、Ⅲ級(較大)和IV級(一般)四個級別。

  1.5.1 I級(特別重大)水污染突發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水污染突發事件:

  (1)因水污染直接導致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重傷的;

  (2)因水污染疏散、轉移人員5萬人以上的;

  (3)因水污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

  (4)因水污染造成區域生態功能喪失或該區域國家重點保護物種滅絕的;

  (5)造成重大跨國境影響的境內水污染突發事件。

  1.5.2 II級(重大)水污染突發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水污染突發事件:

  (1)因水污染直接導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重傷的;

  (2)因水污染疏散、轉移人員1萬人以上5萬人以下的;

  (3)因水污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0__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

  (4)因水污染造成區域生態功能部分喪失或該區域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種群大批死亡的;

  (5)因水污染造成綏芬河市城區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斷的;

  1.5.3 Ⅲ級(較大)水污染突發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水污染突發事件:

  (1)因水污染直接導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重傷的;

  (2)因水污染疏散、轉移人員5000人以上1萬人以下的;

  (3)因水污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20__萬元以下的;

  (4)因水污染造成國家重點保護的動植物物種受到破壞的;

  (5)因水污染造成鎮級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斷的;

  (6)造成跨設縣(市)、區的市級行政區域影響的水污染突發環境事件。

  1.5.4 Ⅳ級(一般)水污染突發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水污染突發事件:

  (1)因水污染直接導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中毒或重傷的;

  (2)因水污染疏散、轉移人員5000人以下的;

  (3)因水污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下的;

  (4)因水污染造成跨縣級行政區域糾紛,引起一般性群體影響的;

  (5)對環境造成一定影響,尚未達到較大水污染突發事件級別的。

  2組織體系

  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響應工作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每一個環節可能牽涉各方面的政府部門和援救力量,為使應急救援工作有序、快速而有效地開展,必須要有強有力的組織機構來協調各方的工作,市政府及其相關部門在應急工作中起主導作用,各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承擔相應的應急任務。各應急組織機構相應職位的人員發生變化時,其職責由相應職位的人代替。

  2.1領導機構

  2.1.1成立綏芬河市水污染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指揮部),市指揮部總指揮由分管生態環境工作的副市長擔任,副總指揮由牡丹江市綏芬河生態環境局局長、市應急管理局局長擔任。市指揮部成員由市城管局、市氣象局、市發改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水務局、市衛健局、綏芬河鎮、阜寧鎮、綜合保稅區管理局、邊合區管理局、市委宣傳部、市公安局等部門分管領導擔任。

  2.1.2市指揮部的主要職責是:研究落實市委、市政府應對水污染突發事件的決策部署;配合國家、省、牡丹江市有關部門做好特別重大、重大、較大水污染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負責指揮全市一般水污染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負責協調市區水污染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組織開展較大以上級別水污染突發事件的先期處置工作,并向牡丹江市指揮部辦公室提供及時、準確的現場材料;按照牡丹江市指揮部的統一部署和要求,組織協調我市有關部門開展水污染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積極配合應急專業機構的現場處置、采樣監測、物資調集、專用設備供給等工作;組織實施水污染突發事件的善后處置和環境修復工作。

  2.2辦事機構

  2.2.1市指揮部下設辦公室,作為市指揮部的日常辦事機構,辦公室設在牡丹江市綏芬河生態環境局,辦公室主任由牡丹江市綏芬河生態環境局局長兼任;辦公室副主任由生態環境局主管水環境工作副局長領導、市應急管理局分管副局長擔任。

  2.2.2市指揮部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負責市指揮部的日常工作;負責我市水污染突發事件信息的編寫、報送;組織修訂市水污染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組織有關部門參與事件的調查、指揮、救援、處置及后評估;承辦市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3成員單位及其職責

  牡丹江市綏芬河生態環境局:負責組織、協調水污染和生態破壞水污染突發事件的現場調查;提出控制、消除環境污染的建議;對水污染突發事件現場泄漏污染物的處置和環境修復提出建議;會同公安部門對水污染突發事件中存在的環境違法行為進行立案查處;配合主責部門做好由其他突發事件引發的次生水污染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負責協調對水污染突發事件進行環境應急監測、分析并及時提供監測數據。

  市水務局:負責提供相關水文資料。負責協調河流的調水、配水;指導對水利工程、庫區發生的水污染突發事件進行處置;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魚類等水生生物死亡事件的調查處置工作;配合做好有關河道、水庫等水體功能區的現場監測。

  市住建局:負責水污染突發事件時,城區排水系統的管控和城區、鎮、村污水處理廠應急處置的監督指導;負責組織因水污染突發事件造成園林綠地破壞后的恢復重建工作。負責水污染突發事件發生時,城區供水系統的管控應急處置的監督指導。

  市公安局:負責水污染突發事件影響區域實施治安警戒,維護現場秩序;組織人員疏散、撤離;負責對水污染突發事件涉嫌犯罪的責任人及責任單位追究刑事責任;協助做好水污染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負責水污染突發事件現場交通組織和指揮、疏導工作,必要時按照市指揮部指令,依法采取交通管制、限行等措施。

  市氣象局:負責提供氣象監測預報服務,必要時在水污染突發事件區域設立移動氣象站,開展加密觀測,提供現場氣象監測預報信息。

  市應急管理局:負責依法對涉及危險化學品生產、使用、儲存、經營的單位進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協助事發所在地人民政府做好因水污染突發事件緊急疏散、轉移的受災群眾安置工作。

  市發改局:負責加大水污染突發事件處置后恢復重建項目的資金爭取力度,為項目建設提供中央預算資金支持。

  市民政局:負責指導有關部門和社會組織開展社會捐助工作,協調做好死亡人員遺體處置工作。

  市財政局:負責水污染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應由我市財政安排的經費保障相關工作。

  市自然資源局:負責因開采礦產資源引發水污染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

  市農業農村局:負責因種植業生產、畜禽養殖業引發的水污染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負責水污染突發事件引發的動物疫情的監測、調查、控制及撲滅等工作。

  市衛健局:負責組織醫療衛生機構開展醫療衛生救援工作。

  市城管局:負責垃圾處理等應急處置。

  市委宣傳部:負責會同相關涉事責任部門做好水污染突發事件的信息發布工作,及時引導輿論;協調相關新聞單位做好對外宣傳工作。

  綏芬河鎮、阜寧鎮政府:組織開展一般水污染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的前期準備,并向市指揮部辦公室提供及時、準確的現場材料;按照市指揮部的統一部署和要求,配合本地有關部門開展水污染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積極配合應急專業機構的現場處置、采樣監測、物資調集、專用設備供給等工作;配合實施水污染突發事件的善后處置和環境修復工作。

  綜保區管理局、綏芬河邊合區管理局:配合相關職能部門開展園區內企業環境風險評估、突發水污染事件應急措施,配合開展園區環境應急演練;配合相關部門調查處理園區內水污染糾紛、事故。

  2.4專家組及職責

  事故發生后,市指揮部辦公室根據現場應急工作需要,聘請相關專業專家到現場指導。應急專家咨詢組在污染事故應急救援行動中,應利用自身的專業知識和經驗,在應急工作全過程和日常工作中起指導作用,具體表現在:

  (1)在污染源排查中迅速對時間信息進行分析、評估,提出應急處置方案和建議;

  (2)根據事件進展情況和形勢動態,提出相應的對策和意見;

  (3)對突發環境事件的危害范圍、發展趨勢做出科學預測;

  (4)參與污染程度、危害范圍、事件等級的判定;

  (5)對污染區域的隔離與解禁、人員撤離與返回等重大防護措施的決策提供技術依據;

  (6)為各應急小組的應急處置工作提供技術咨詢和指導;

  (7)指導環境應急工作的評價,進行事件的中長期環境影響評估;

  (8)協助應急救援人員的日常培訓和咨詢工作,協助事故的調查工作,協助企業的事故評價。

  2.5現場指揮部組成與職責

  發生一般以上及可能造成較大社會影響的水污染突發事件時,市政府成立現場指揮部并指派一名現場指揮部負責人。根據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實際,設立5個專業小組:

  (1)應急處置組。負責現場保護、現場勘查、調查取證和維護現場秩序。

  (2)搶險救援組。負責組織協調相關部門進行現場救護和搶險救援。

  (3)醫療救護組。負責組織醫療隊伍對受傷人員進行醫療救治。

  (4)新聞宣傳組。負責策劃、組織、指導、協調省、市和境外新聞媒體,做好輿論引導工作;適時組織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權威救援信息;邀請部門領導、專家等負責人接受媒體采訪,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密切關注、分析研判境內外媒體對事故的報道情況,為輿論引導工作提供意見和建議。

  (5)善后工作組。負責接待、安撫、撫恤和善后處置工作。

  2.6重點排污企業

  2.6.1可能發生水污染突發事件的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制定應急預案,做好應急準備,定期進行演練。

  2.6.2根據《關于印發《重點排污單位名錄管理規定(試行)的通知》(環辦監測〔20__〕86號),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企業事業單位,納入水環境重點排污單位名錄。

  (一)一種或幾種廢水主要污染物年排放量大于設區的市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設定的篩選排放量限值。

  廢水主要污染物指標是指化學需氧量、氨氮、總磷、總氮以及汞、鎘、碑、銘、鉛等重金屬。篩選排放量限值根據環境質量狀況確定,排污總量占比不得低于行政區域工業排污總量的65%。

  (二)有事實排污且屬于廢水污染重點監管行業的所有大中型企業。

  廢水污染重點監管行業包括:制漿造紙,焦化,氮肥制造,磷肥制造,有色金屬冶煉,石油化工,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制造,化學纖維制造,有漂白、染色、印花、洗水、后整理等工藝的紡織印染,農副食品加工,原料藥制造,皮革躱制加工,毛皮躱制加工,羽毛(絨)加工,農藥,電鍍,磷礦采選,有色金屬礦采選,乳制品制造,調味品和發酵制品制造,酒和飲料制造,有表面涂裝工序的汽車制造,有表面涂裝工序的半導體液晶面板制造等。

  可根據實際情況增加相關廢水污染重點監管行業。

  (三)實行排污許可重點管理的已發放排污許可證的產生廢水污染物的單位。

  (四)設有污水排放口的規模化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

  (五)所有規模的工業廢水集中處理廠、日處理10萬噸及以上或接納工業廢水日處理2萬噸以上的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可根據實際情況降低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規模限值。

  (六)產生含有汞、鎘、碑、銘、鉛、氯化物、黃磷等可溶性劇毒廢渣的企業。

  (七)水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中承擔污染治理任務的企業事業單位。

  (八)三年內發生較大及以上突發水環境污染事件或者因水環境污染問題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企業事業單位。

  (九)三年內超過水污染物排放標準和重點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被生態環境主管部門予以“黃牌警示的企業,以及整治后仍不能達到要求且情節嚴重被生態環境主管部門予以“紅牌”處罰的企業。

  2.6.3企業事業單位發生(或可能發生)水污染事故時,應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并報告事發地所在地人民政府或者市生態環境主管部門。

  3預警和預防機制

  3.1監測

  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要加強日常水環境安全監測工作,并對可能導致突發水污染事件的風險信息加強收集、分析和研判。應急、水務、住建、公安、農業農村、衛生健康、氣象等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將可能導致突發水污染事件的信息及時報告當地人民政府的同時,通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

  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落實環境安全主體責任,定期排查環境安全隱患,開展環境風險評估,健全風險防控措施。當出現可能導致突發水污染事件的情況時,要立即報告當地人民政府和生態環境主管部門。

  3.2預防措施

  各水環境風險源企業要認真落實水環境安全主體責任,建立健全突發環境事件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排查治理水環境安全隱患,開展突發環境事件風險評估,明確重點防范部位,落實風險防控措施,制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并備案、演練。可能發生突發水污染事件時,必須立即報告當地政府及生態環境主管部門。

  市政府應急局要組織有關部門對轄區內生產、銷售、儲存、運輸、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單位和危險廢物處置單位的危險源、危險區域進行調查登記和風險評估,定期開展監督檢查;掌握環境污染源的產生、種類及地區分布情況,了解有關技術信息、進展情況和形勢動態;組織環境風險源企業開展環境安全隱患的排查治理,生態環境部門要加強對環境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檢查;各市政污水處理廠(站)及企業污水處理廠(站)應定期定時對污水處理設施進行檢修、維護,確保污水處理設施的正常運行。

  3.3預警

  3.3.1預警的發布

  按照突發事件嚴重性、緊急程度和可能波及的范圍,水污染突發事件的預警分為四級,預警級別由低到高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紅色標示。根據事態的發展情況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預警等級可以升級、降級或解除。

  發生(或可能發生)特別重大、重大水污染突發事件,經市政府批準后,報請牡丹江市指揮部辦公室組織發布紅色、橙色預警。發生(或可能發生)較大、一般水污染突發事件,由綏芬河市政府發布黃色預警、藍色預警。

  3.3.2預警級別調整和解除

  市政府應當根據事態發展情況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適時調整預警級別;當判斷不可能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或者危險已經消除時,宣布解除預警,適時終止相關措施。

  3.3.3預警措施

  發布預警信息后,根據事件具體情況和可能造成的影響及后果,應當采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1)分析研判。組織有關部門和機構、專業技術人員及專家,及時對預警信息進行分析研判,預估可能的影響范圍和危害程度。

  (2)防范處置。迅速采取有效處置措施,控制事件苗頭。在受污染區域設置注意事項提示或事件危害警告標志,利用各種渠道增加宣傳頻次,告知公眾不能直接接觸與不能飲用的水體等健康防護措施。

  (3)應急準備。提前疏散、轉移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員,并進行妥善安置。責令應急救援隊伍、負有特定職責的人員進入待命狀態,動員后備人員做好參加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的準備,并調集應急所需物資和設備,做好應急保障工作。對可能導致突發環境事件發生的相關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加強環境監管。

  (4)輿論引導。及時準確發布事態最新情況,公布咨詢電話,組織專家解讀。加強相關輿情監測,做好輿論引導工作。

  3.4信息報告與通報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涉事企業事業單位或其他生產經營者必須采取應對措施,并立即向市政府應急管理部門、生態環境部門和其他相關部門報告,同時通報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單位和居民。因生產安全事故導致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管理部門應當及時通報同級生態環境部門。市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生態環境部門通過互聯網信息、日常監測、環境污染舉報熱線等多種渠道,加強對突發環境事件的信息收集,及時掌握突發環境事件發生情況。生態環境部門接到突發水污染事件信息報告或監測到相關信息后,應當立即進行核實,對突發水污染事件的性質和類別作出初步認定,按照國家規定的時限、程序和要求向上級生態環境部門和同級人民政府報告,并通報同級其他相關部門。突發水污染事件已經或者可能涉及相鄰行政區域、下游流域的,市政府應急管理部門應當及時通報相鄰行政區域同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下游流域的相關管理部門。市政府應急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逐級上報,必要時可越級上報。

  4應急處置

  4.1信息報告

  4.1.1信息報告時限和內容

  水污染突發事件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發現水污染突發事件后,應及時、準確向市指揮部辦公室和相關主管部門報告。

  對初步認定為一般(IV級)或者較大(Ⅲ級)水污染突發環境事件的,生態環境部門應當在四小時內向市政府和上一級人民政府生態環境部門報告。

  對初步認定為重大(II級)或者特別重大(I級)突發環境事件的,生態環境部門應當在兩小時內向市政府、牡丹江市生態環境局、省生態環境廳報告。

  水污染突發事件信息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水污染突發事件的發生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起因和性質、基本過程、主要污染物和數量、監測數據、人員受害情況、飲用水水源地等環境敏感點受影響情況、事件發展趨勢、處置情況、擬采取的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議等初步情況,并提供可能受到水污染突發事件影響的環境敏感點的.分布示意圖。

  對突發事件動態情況、應急響應情況、預案執行情況、事件發展趨勢、事件及其處置的新進展新情況等要及時續報。對性質嚴重、情況復雜、后續工作時間較長的突發事件實行“日報制度。突發事件處置結束后7日內,要及時上報總結報告。

  4.1.2調查核實

  市指揮部在接到水污染突發事件報告后,應立即組織有關部門對事件進行調查核實,查明引發事件的污染源,確定污染事件的基本情況。市指揮部負責一般水污染突發事件的調查核實,必要時,報請牡丹江市指揮部辦公室給予幫助。對于較大水污染突發事件由牡丹江市指揮部負責調查核實。對于特別重大、重大水污染突發事件,在省級水污染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成立前,由牡丹江市指揮部負責組織先期調查核實。

  4.1.3信息通報

  市指揮部負責在應急響應的同時,及時向毗鄰和可能波及的縣(市)、區人民政府通報情況。市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將相關信息向市指揮部成員單位通報

  4.2先期處置

  4.2.1水污染突發事件發生后,事發單位應立即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全力組織開展救援;采取污染防治措施,控制危險源,嚴防污染物進入外環境,防止次生災害的發生和危害的擴大。

  4.2.2市指揮部應組織相關部門在第一時間赴水污染突發事件現場進行先期處置。果斷控制或切斷污染源,避免污染物向外環境擴散,嚴防二次污染和次生災害發生。同時,指揮協調應急救援隊伍開展救援,做好周邊群眾的安全防護和情緒安撫工作,并隨時向市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先期處置情況。

  4.2.3市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接到事件信息后,通過多種渠道了解現場及周邊相關信息,同時赴現場做好應急調查、監測、處置工作,盡可能了解事件類型、發生時間及地理位置、水文情況、主要污染物和泄漏的形式及數量、對飲用水水源及人群的污染危害情況、應急監測情況、人員傷亡與疏散情況、可能產生的污染隱患與后果、已采取的應急救援和污染防控措施等信息,為應急響應與處置做好準備。

  4.3分級響應

  4.3.1 I級響應

  發生特別重大水污染突發事件,由市政府報請牡丹江市政府啟動I級響應,市指揮部總指揮、副總指揮趕赴現場,配合牡丹江市指揮部組織先期現場調查及應急處置工作。

  當省政府成立水污染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并啟動省級應急預案時,市指揮部配合省相關應急指揮機構做好各項應急處置工作。

  4.3.2 Ⅱ級響應

  發生重大水污染突發事件,由市政府報請牡丹江市政府啟動II級響應,市指揮部總指揮、副總指揮趕赴現場,配合牡丹江市指揮部組織先期現場調查及應急處置工作。

  當省政府成立水污染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并啟動省級應急預案時,市指揮部配合省相關應急指揮機構做好各項應急處置工作。

  4.3.3 Ⅲ級響應

  發生較大水污染突發事件,市政府報請牡丹江市政府啟動Ⅲ級響應,牡丹江市指揮部負責具體指揮和處置工作。市指揮部總指揮、副總指揮趕赴現場,配合牡丹江市指揮部組織先期現場調查及應急處置工作。

  4.3.4 IV級響應

  發生一般水污染突發事件,市政府啟動IV級響應,負責具體指揮和處置工作,及時將現場處置情況報牡丹江市指揮部。市政府主要領導迅速趕赴事發現場,指導、協調、督促有關部門開展工作。

  4.4指揮與協調

  指揮協調的主要內容包括:提出現場應急行動原則要求;派有關專家和人員參與現場指揮部的應急指揮工作;協調各級各專業應急力量實施應急支援行動;協調受威脅的周邊地區危險源的監控工作;協調建立現場警戒區和交通管制區域,確定重點防護區域;根據現場監測結果,確定被轉移、疏散群眾返回時間;及時報告應急行動的進展情況等。

  4.5現場污染處置

  涉事企業事業單位或其他生產經營者要立即采取關閉、停產、封堵、圍擋、噴淋、導流、攔截、收容、轉移等針對性措施,切斷和控制污染源,防止污染蔓延擴散。做好有毒有害物質和消防廢水廢液等收集、清理和安全處置工作。當涉事主體不明時,在做好應急處置與應急監測的同時,生態環境部門立即組織力量對污染來源開展調查,查明涉事單位,確定污染物種類和污染范圍,切斷污染源。

  市政府應急管理部門按照權限配合、組織制定綜合治污方案,采用監測和模擬等手段追蹤并分析污染物擴散途徑和范圍;采取攔截、導流、疏浚等形式防止水體污染擴大;采取隔離、吸附、打撈、氧化還原、中和、沉淀、消毒、去污洗消、臨時收貯、微生物消解、調水稀釋、轉移異地處置、臨時改造污染處置工藝或臨時建設污染處置工程等方法處置污染物。必要時,要求其他排污單位停產、限產、限排,減輕環境污染負荷。

  4.6應急處置

  根據實際情況采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1)開展污染源調查和監測工作,查實并切斷污染源頭,封鎖危險場所,嚴防危害擴散,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2)及時調整和優化監測方案,必要時建立聯合監測機制,為全面掌握污染情況提供數據支持。

  (3)組織營救和救治受害人員,疏散、撤離并妥善安置受到威脅的人員以及采取其他救助措施。

  (4)調集相關應急物資,采取阻斷、覆蓋、隔離、過濾、清洗、封閉、中和、稀釋、轉移等措施處置污染。

  (5)立即搶修被損壞的交通、通信、供排水、供電、供氣、供熱等公共設施,向受到危害的人員提供避難場所和生活必需品,實施醫療救治和衛生防疫以及其他保障措施。

  (6)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關設備、設施,關閉或者限制使用有關場所,中止人員密集的活動或者可能導致危害擴大的生產經營活動以及采取其他保護措施。

  4.7應急搶險和救援

  根據突發水污染事件的分類,飲用水源突發污染事件、市政或企業污水突發事件、災難性事件引發水污染事件和惡意排污引發水污染事件應分別采取相應的應急搶險和救援措施。

  4.7.1飲用水源突發污染事件應急搶險和救援

  發生影響飲用水源安全的突發事件時,啟動應急預案,進入預警狀態。同時,市政府應當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強信息的監控和收集,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

  (2)發布預警公告。藍色預警由市政府負責發布,黃色預警由市政府報請牡丹江市負責發布,橙色及紅色預警由牡丹江市政府報請省政府發布。根據事態的發展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預警可以升級、降級或解除;

  (3)轉移、撤離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員和重要財產,并進行妥善安置;

  (4)指令應急救援隊伍進入應急狀態,生態環境部門立即著手開展監測、調查和應急準備工作,隨時掌握并報告事態進展;

  (5)針對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閉、隔離或者限制使用有關場所,中止可能導致危害擴大的行為和活動;

  (6)調集環境應急所需物資和設備,確保應急保障工作順利開展;

  (7)分級啟動應急供水預案。

  4.7.2市政或企業污水突發事件應急搶險和救援

  (1)市政污水管道破損,導致污水外泄事件發生時,應立即關停上游泵站,避免因不能及時輸送而發生污水溢出。同時,應當采取以下措施:

  a.及時通知相關市政部門和排污企業,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將污水引入調節池和輸送管道內進行臨時存貯。

  b.通知沿線污水排放企業及有關市政污水處理公司視情況調整污水排放,控制上游生活污水的應急排放,直至管道恢復正常輸送。

  c.確需利用泵站超越管附近的河道作為臨時蓄水池時,應征得生態環境、水利等部門的同意,并采取有效的堵截措施。泵站恢復正常運行后,應將河道中存放的污水全部抽入污水管道中。

  d.在市指揮部的統一調度下,沿線污水排放企業應立即停止污水排放。確需實施污水應急排放的,排放企業應當啟用自備污水處理設施,對污水進行預處理,達到內河排放標準后再行應急排放,生態環境部門應對污水排放實施監測。

  (2)企業污水管線破損導致污水外泄事件發生時,應及時通知責任排污企業,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將污水引入調節池和事故池內進行臨時存貯。責任單位應馬上停止生產,組織對管道或泵站的搶修。

  4.7.3災難性事件引發水污染事件應急搶險和救援

  (1)及時通知相關部門,啟動應急預案;

  (2)轉移、撤離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員和重要財產,并進行妥善安置;

  (3)指令應急救援隊伍進入應急狀態,生態環境部門立即著手開展監測、調查工作,隨時掌握并報告事態進展;

  (4)針對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閉、隔離或者限制使用有關場所,中止可能導致危害擴大的行為和活動;

  (5)立即疏通污水排放系統,由污水處理廠啟用應急設施,接收災難性事件處置產生的大量污水。如果污水處理廠負荷過大,由市政府責令企業生產設施限產、停產,確保事故廢水得到妥善處理,達標排放;

  (6)在市指揮部的統一調度下,對事件產生的污水可能污染的河道或水域進行嚴密監控,必要時采用關閉上下游閘門,減小污染可能影響的水域范圍;若受納地表水未設置閘門,則可采用筑壩封堵措施,減小水污染事故可能影響的區域和范圍;

  (7)調集環境應急所需物資和設備,確保應急保障工作順利開展。

  4.7.4惡意偷排引發水污染事件應急搶險和救援

  (1)企業偷排廢水或惡意傾倒一經發現,責令責任單位停止生產和排放,并將相關責任人移送公安機關;

  (2)相關部門或企業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

  (3)由市政府轉移、撤離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員和重要財產,并進行妥善安置;

  (4)指令應急救援隊伍進入應急狀態,生態環境部門立即著手開展監測、調查工作,隨時掌握并報告事態進展;

  (5)在市指揮部的統一調度下,對事件產生的污水可能污染的河道或水域進行嚴密監控,必要時采用關閉上下游閘門,減小污染可能影響的水域范圍;若受納地表水未設置閘門,則可采用筑壩封堵措施,減小水污染可能影響的區域和范圍;

  (6)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4.8應急監測

  水污染突發事件發生后,各相關部門根據水污染事件的嚴重性、緊急程度和可能波及的范圍啟動水污染突發事件應急監測工作。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監測的布點與采樣、監測項目與相應的現場監測和實驗室監測分析方法、監測數據的處理與上報、監測的質量保證等依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監測技術規范》(HJ589一20__)。事件發生初期,現場指揮機構根據水污染突發事件的污染擴散速度和事件發生地的氣象、水文和地域特點迅速制定監測方案。根據污染物的擴散情況和監測結果的變化趨勢及時調整監測方案。生態環境部門對突發環境事件進行環境應急監測、分析并及時提供監測數據。

  4.9專家會商

  現場指揮機構組織專家對環境監測數據進行動態分析和評估,判定污染物種類,預測水污染突發事件的污染程度、危害范圍和發展趨勢;提出應急處置、污染區域隔離與解除、人員撤離與返回等措施建議。

  4.10信息發布

  特別重大水污染突發事件的信息發布工作,由國務院有關部門負責實施。重大水污染突發事件,由省人民政府負責實施。較大水污染突發事件,由牡丹江市人民政府負責實施。一般水污染突發事件的新聞發布工作,由綏芬河市人民政府負責實施。

  4.11應急終止

  4.11.1終止條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急終止:

  (1)事件現場得到控制,事件條件已經消除;

  (2)污染源的泄漏或釋放已經降至規定限值以內;

  (3)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經被基本消除,無繼發可能;

  (4)事件現場的各種專業應急處置行動已經無繼續的必要;

  (5)采取了必要的防護措施,以保護公眾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長期影響趨于合理且盡量低的水平。

  4.11.2終止程序

  當滿足響應終止條件時,由啟動響應的人民政府終止應急響應,相應應急指揮機構隨即撤銷。必要時,及時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發布應急終止消息。應急狀態終止后,可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開展后期工作。

  5恢復與重建

  5.1善后處置

  應急結束后,市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開展善后處置工作;市政府負責組織做好受災人員的安置工作,做好清理現場、消除環境污染和生態修復等各項善后工作。

  5.2損害評估

  市指揮部辦公室要及時組織開展污染損害評估,評估結論作為事件調查處理、損害賠償、環境修復和生態恢復重建的依據。

  突發水污染事件損害評估工作按《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階段污染損害評估工作程序規定》(環發〔20__〕85號)、《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階段環境損害評估推薦方法》(環辦〔20__〕118號)和《環境損害鑒定評估推薦方法(第II版)》(環辦〔20__〕90號)等相關規定執行。

  5.3調查處理

  根據《突發環境事件調查處理辦法》(環境保護部令第32號),生態環境部門會同與突發環境事件處置相關的部門組成調查組聯合開展調查工作。根據應急調查的結果,形成調查報告和處理意見;對突發環境事件發生的原因、過程、全過程的應急工作以及突發水污染事件應急體系的有效性進行全面客觀的調查、分析、評估;針對存在的問題,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意見。

  6應急保障

  6.1技術保障

  市指揮部辦公室應組建應急救援專家咨詢組,提供多種聯系方式。建立相應的數據庫,為應急響應行動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撐。

  6.2資金保障

  突發水污染事件應急保障資金由市財政局按照有關財政應急保障規定給予安排和撥付。

  6.3物資設備保障

  各成員單位在利用現有水污染事件應急物資、裝備、設施的基礎上,根據應急工作需要,配備和更新本部門水污染事件應急物資裝備;各鎮政府按預案要求儲備有關重要物資。

  6.4通信與信息保障

  事故現場指揮部與應急指揮機構及各成員單位、事故企業、各應急救援小組之間應保持通信與信息暢通。盡量利用現有通信資源,當現有通信能力不能滿足要求時,可以啟動備用通信手段,必要時,動用國家救災通信保障系統。

  6.5人員保障

  環境應急監測隊伍、消防救援隊伍、大型國有骨干企業應急救援隊伍及其他相關方面應急救援隊伍等,要積極參加突發水污染事件應急監測、應急處置與救援、調查處理等工作。充分發揮專家作用,為突發水環境事件應急處置方案制訂、污染損害評估和調查處理工作提供決策建議。

  6.6宣傳、培訓和演習

  6.6.1市指揮部辦公室應通過各種形式,向公眾開展水污染應急預防知識和自救技能宣傳。

  6.6.2定期開展水污染事件應急監測、應急處置人員培訓,邀請有關專家舉辦專題講座,提高水污染事件應急能力,提高事件預警、應急響應的組織指揮、部門協調、現場控制、緊急救援的應對能力。

  6.6.3市指揮部按照本預案要求,定期組織成員單位進行水污染應急實戰聯合演習,提高防范和處置突發水污染事件的技能,增強實戰能力。

  6.7監督檢查

  市應急局負責對預案實施全過程進行指導、監督和檢查,包括相應的保障應急措施到位情況、培訓和演練情況、公眾信息交流和宣傳教育情況等。

  7監督管理

  7.1應急演練

  市指揮部辦公室組織專業性或綜合性的環境應急實戰演練,提高防范和處置水污染突發事件的技能,增強實戰能力。

  7.2宣傳教育

  市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及生態環境部門加強水污染應急宣傳教育工作,普及基本常識,增強公眾防范意識、自救互救意識和相關心理準備,鼓勵公眾及時報告水污染突發事件。

  7.3應急培訓

  市指揮部辦公室及各成員單位組織有關部門、單位和人員進行水污染突發事件應急培訓,培養環境應急處置、監測等專門人才,增強應對水污染突發事件的能力。

  7.4責任追究

  在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照有關法律和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員視情節輕重和危害后果,依法依規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至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不認真履行環保法律、法規而引發環境事件的;

  (2)不按照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的規定實施應急預案的;

  (3)不按照規定制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拒絕承擔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準備義務的;

  (4)不按規定報告、通報突發環境事件真實情況的;

  (5)拒不執行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不服從命令和指揮或者在事件應急響應時臨陣脫逃的;

  (6)阻撓指揮部緊急調用物資、人員或者占用場地的;

  (7)有特定責任的國家工作人員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期不堅守崗位,不及時掌握應急狀況,臨陣脫逃或者玩忽職守的;

  (8)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期哄搶國家、集體或者公民財產的;

  (9)阻礙應急人員執行職務或者進行破壞活動的;

  (10)不按照規定和實際情況報告實情的;

  (11)散步謠言,擾亂社會秩序,影響破壞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的;

  (12)有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造成危害的其他行為的。

  8附則

  8.1預案管理

  本預案應隨著市環境應急管理情況的變化及時予以修訂完善。各有關部門應根據本預案,結合實際,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或工作方案,報市指揮部備案。

  8.2制定與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牡丹江市綏芬河生態環境局組織制定,并根據情況及時修訂,報市政府批準后實施。

  8.3引用文件

  本預案中引用的相關文件,如有更新,則按照該文件最新版本規定執行,不再另行發文;如引用文件規定變更影響到本預案執行,則由牡丹江市綏芬河生態環境局立即組織修訂本預案,報請市政府批準后實施。

  本預案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水污染事故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16

  一、含油廢水的定義

  含油廢水是指:含有脂(脂肪酸、皂類、脂肪、蠟等)及各種油類(礦物油、動植物油)的廢水。含油廢水的特點是C0D、B0D高,有一定的氣味和色度、易燃、易氧化分解,一般比水輕、難溶于水,含油廢水是一種量大面廣且危害嚴重的工業廢水,其污染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惡化水質、危害水產資源;

  2、危害人體健康;

  3、污染大氣;

  4、影響農作物生產;

  5、影響自然景觀;

  6、影響潔凈的自然水源。

  鑒于含油廢水的污染性,我國規定含油廢水最高允許排放1衣度為mg/L。

  二、油在水中的存在形式

  1、懸浮油:粒度≥100m,靜置后能較快上浮,以連續相的油膜漂浮在水面上。

  2、分散油:粒度為10100um,懸浮、彌散在水相中,在足夠時間靜置或外力的作用,可凝聚成教大的油滴上浮到水面,也可能進一步變小,轉化成乳化油。

  3、乳化油:粒度為0.110um(極微細的油滴),由于油——水界面有表面活性劑的影響,以水包油的形式穩定地分散在水中,單純用靜置的方法很難實現油水分離。

  上述3種油在電鍍廢水中都存在,油脂濃度一般在300—500mg/L,其中乳化油所占比例最大。

  三、處理方法

  1、沉降分離法

  沉降分離法是利用油水兩相的密度差及油和水的不相容性進行分離的,屬一級處理。沉降分離在隔油池中進行,常見的有平流式(APZ)、平行板式(P1PI)、波紋板式(CPI)等型式。平流式隔油池的設計主要基于斯托克斯公式,由公式可求得一定表面積的隔油池所能除去的最小油滴直徑。隔油池水流狀態對除油能力和效果也有很大影響,最好的水流狀態是層流狀態,它有利于油滴的上升和固相的沉降。

  2、粗粒化法

  利用油水兩相對聚結材料親和力的不同來進行分離。含油廢水通過粗粒化材料時,其中細小的油滴聚結成較大的油粒,從而加大上浮速度,屬二級處理。

  粗粒化式是將材料填充于粗粒化裝置中,當廢水通過時可以去除其中的分散油,該技術關鍵是粗粒化材料,材料的形狀主要有纖維狀和顆粒。常用的親水性材料是在聚酰胺、聚乙烯醇、維尼綸等纖維內弓I入酸基(磺酸基、磷酸基等)和鹽類,親油性材料主要有蠟狀球,聚烯系或聚苯乙烯系球體或發泡體,聚氨酯發泡體等,有學者認為其接觸角小于7為好。通過污水在粗粒化前后油珠粒徑分布的變化來判定除油效果及工藝可行性,主要評價指標為油的去除率及出水含油量。

  粗粒化法無需外加化學試劑,無2次污染,設備占地面積小,基建費用較低。但用此法處理含油廢水要求進口濃度較低,因此進入設備前的含油廢水必須經預處理,否則出水油濃度較高(一般高于10mg/L),常需再進行深度處理。

  3、過濾法

  利用顆粒介質濾床的截留及慣性碰撞、篩分、表面黏附、聚并等機理,去除水中油份,一般用于二級處理或深度處理。常見的顆粒介質濾料有石英砂、無煙煤、玻璃纖維、高分子聚合物等。經過濾處理后,能使油含量小于質量份數。對某機車廠含油廢水先經隔油、混凝沉淀、再經過濾,出水各項指標均達排放標準,油去除率可達95%,完全可用于有關生產車間。過濾法設備簡單、操作方便,投資費用低。但隨運行時間的增加,壓力降逐漸增大,需經常進行反沖洗,以保證正常運行。

  4、膜分離法

  膜分離法是S.Sourirajan所開拓并在近20多年來迅速發展起來的分離技術。膜分離法處理含油廢水是利用多孔薄膜為分離介質,截留含油廢水中的油及表面活性劑而使水分子通過,達到油水分離目的。膜分離技術的關鍵是膜和組件的選擇。膜材料可分為高分子膜和無機膜,常用的高分子膜有醋酸纖維膜、聚砜膜、聚丙烯膜、聚偏氟乙烯膜等;常用的無機膜材料有氧化鋁、氧化鋯、氧化鈦等。按孔徑大小又可分微濾、超濾、反滲秀等。最適合于排放要求高、處理量不大的含油廢水;經微濾處理后出水油濃度一般也小于質量分數1.0x10。

  5、浮選法

  浮選法是利用油珠粘附于水中的微氣泡后使浮力增大而浮上分離,主要用來處理含油廢水中靠重力分離自然浮上難以去除的分散油、乳化油和細小的懸浮固體物(要投放無機或有機的絮凝劑)。由于空氣微泡由非極性分子組成,能與水性的油結合在一起,帶著油滴一起上升,上浮速度可提高近千倍,所以油水分離效率很高。根據產生氣泡的方式不同,又可分為加壓溶氣浮選法、葉輪浮選法和曝氣浮選法。為提高浮選效果,可再向廢水中加入無機或有機高分子絮凝劑,即為絮凝浮選法,則對油水分離的效果還會提高。目前該法已被廣泛應用于油田廢水、石油化工廢水、食品油生產廢水等的處理、工藝較為成熟。

  6、吸附法

  吸附法是利用多孔固體吸附劑對含油廢水中的溶解油及其它溶解性有機物進行表面吸附。常用的吸附劑有活性炭、活性炭不僅對油有很好的'吸附性能,而且能同時有效地吸附廢水中的其它有機物,但吸附容量有限(對油一般為30—80mg/g),且成本高,再生困難,限制了它的應用。經吸附法處理后出水油含量可在5mg/L以下,因此吸附法一般只用于含油廢水的深度處理。徐根良等對拆船廠含油廢水進行處理,出水油含量在5mg/L以下,多數在1mg/L以下。所用吸附劑為改性膨潤土、磺化煤、廢舊活性炭、碎焦炭、有機纖維等易得原料。

  7、凝聚法

  凝聚法是向廢水中投加一定比例的絮凝劑,在廢水中生成親油性的絮狀物,使微水油滴吸附于其上,然后用沉降或氣浮的方法將油分去除。常用的有硫酸鋁、硫酸亞鐵、三氯化鐵、聚合氯化鋁、聚合氯化鋁等無機絮凝劑和聚丙烯酰胺、丙烯酰胺等有機絮凝劑,不同絮凝劑的PH值使用范圍不同。為-J~n強絮凝效果,往往兩個絮凝劑復合使用。此法投藥量大,排渣打量大,適用于處理廢水量很大,而含油量較少,濃度一般在質量份數1.0×10以下的乳物油或其它細小懸浮物。

  8、鹽析法

  鹽析法是向廢水中投加無機鹽類電解質。電解質對油珠擴散層的陽離子全部被趕到了吸附層中,導致雙電層破壞,油珠則變成中性,油珠間吸引力恢復而相互聚并,從而達到破乳目的。常用的電解質是鈣、鎂、鋁的鹽類,它既可中和電荷,又可轉換表面活性劑的金屬皂,使處理效果提高。鹽析法投鹽量一般在1%一5%之間,經鹽析法處理后,出水油的含量一般大于10mg/L。但該法聚析速度慢,沉降分離時間長,設備占地面積大,而且對由表面活性劑穩定的含油乳狀液的處理效果不好。

  9、電解法

  電解法包括電解凝聚吸附法和電解浮上法。電解凝聚吸附是利用溶解性電極電解乳化油廢水。從溶解性陽極(Fe或A1)溶解出金屬離子,金屬離子發生水解作用生成氫氧化物吸附、凝聚乳化油和溶解油,然后沉降除去油分。此法主要適用用于機加工工業中冷卻潤滑液在化學絮凝后的二級處理。電解凝聚吸附法具有占地面積小、操作簡單、處理效果好、浮渣量相對較少等優點,但它存在陽極金屬消耗量大、需大量鹽類作輔助藥劑、耗電量高、運行費用較高等缺點,此外,對存在的陽極鈍化問題雖研究較多,但仍未根本解決。

  10、生物化學法

  以上介紹了10種含油廢水處理的單元操作方法,各種方法的適用范圍及優、缺點匯于表中。

水污染事故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17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建立健全雅安市突發水污染事件應急機制,科學有序高效地預防和應對突發水污染事件,最大限度地保護水生態環境不受污染,保障國家財產和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不受侵害,減少因水體污染突發事件造成的社會影響及危害,特制訂本應急預案。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九號)、《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八十七號)、《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國辦函〔20xx〕119號)、《雅安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雅安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通知》(雅府發〔20xx〕19號)等相關規定和程序,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市范圍內各類突發水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置。本預案中所指突發水污染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災害、生產安全事故、交通事故等因素,導致污染物等有毒有害物質進入水體,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水環境質量下降,危及公眾身體健康和財產安全,或造成生態環境破壞,或造成重大社會影響,需要采取緊急措施予以應對的事件。受污染對象主要包括地表水、飲用水及地下水。

  (四)工作原則

  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協調聯動,快速反應、科學處置,資源共享、保障有力的原則。突發水環境污染事件發生后,地方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立即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五)事件分級

  參照國家對突發環境事件的分級標準,將突發水污染事件按照嚴重程度,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四級。

  1.特別重大突發水污染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突發水污染事件:

  (1)因水環境污染直接導致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重傷的;

  (2)因水環境污染疏散、轉移人員5萬人以上的;

  (3)因水環境污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

  (4)因水環境污染造成區域生態功能喪失或該區域國家重點保護物種滅絕的;

  (5)因水環境污染造成地級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斷的。

  2.重大突發水污染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突發水污染事件:

  (1)因水環境污染直接導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重傷的;

  (2)因水環境污染疏散、轉移人員1萬人以上5萬人以下的;

  (3)因水環境污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0xx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

  (4)因水環境污染造成區域生態功能部分喪失或該區域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種群大批死亡的;

  (5)因水環境污染造成縣級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斷的;

  (6)造成跨省級行政區域影響的突發水污染事件。

  3.較大突發水污染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突發水污染事件:

  (1)因水環境污染直接導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重傷的;

  (2)因水環境污染疏散、轉移人員5000人以上1萬人以下的;

  (3)因水環境污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20xx萬元以下的;

  (4)因水環境污染造成國家重點保護的動植物物種受到破壞的;

  (5)因水環境污染造成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斷的;

  (6)造成跨設區的市級行政區域影響的突發水污染事件。

  4.一般突發水污染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突發水污染事件:

  (1)因水環境污染直接導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中毒或重傷的;

  (2)因水環境污染疏散、轉移人員5000人以下的;

  (3)因水環境污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下的;

  (4)因水環境污染造成跨縣級行政區域糾紛,引起一般性群體影響的;

  (5)對水環境造成一定影響,尚未達到較大突發水污染事件級別的。

  上述分級標準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二、組織指揮體系

  雅安市環境保護局突發水污染應急指揮部設在市環境保護局局辦公室,由市環境保護局辦公室、環境監察支隊、環境監測站、環境應急管理信息中心及市環境保護局相關科室人員所組成。在市政府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下,配合相關部門緊急開展環保突發水污染應急事件應急工作。雅安市環境保護局主要負責事故現場及時測定環境危害的成分和程度;對可能存在較長時間環境影響的區域發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并進行監測;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導消除現場遺留危險物質對環境產生的污染;負責調查重大突發水污染應急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

  (一)應急指揮組及其職責

  指揮長:

  副指揮長:

  總指揮組負責雅安市環境保護局水污染應急事件的全面工作;領導水污染應急現場環保工作組工作。

  (二)信息組及其職責

  組長:

  主要成員單位:

  成員:

  職責:負責對水污染應急事件信息的收集、匯報、發布,做好上傳下達和對一線處置工作的監控,督促有關縣(區)人民政府、部門按要求落實各項處置措施。

  (三)現場監測組及其職責

  組長:

  副組長:

  主要成員單位:

  成員:

  職責:負責水污染應急事件的監測工作,根據監測數據科學分析污染變化趨勢;根據現場調查、監測結果,確定污染事故類型、危害、污染范圍并編制監測報告,為應急指揮部提供應急安全防范、救援、環境安全處置技術等方面的決策依據;負責對事故污染實施跟蹤監測,為應急工作的終止提供科學依據;指導和檢查各地區監測部門的應急監測工作;完成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四)現場監察組及其職責

  組長:

  副組長:

  主要成員單位:

  成員:

  職責:開展對突發水污染應急現場勘查工作,及時形成報告上報應急指揮部;協助當地救援隊伍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完成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五)現場處置與技術咨詢組及其職責

  組長:

  主要成員單位:

  成員:

  職責:參與突發水污染應急事件應急工作,協助應急指揮部對應急救援工作的.指揮、決策提供依據和方案,對事故危害進行預測,對在現場應急救援單位進行技術指導。

  三、預防預警機制

  (一)建立重大水體污染預防預警信息監測與報告體系,全面掌握重要水體水質狀況。對本轄區內重要河、庫地表水和集中飲用水源地、重點地下水源地水質進行定期常規監測,根據地表水水質功能區劃要求、飲用水源地水質要求,進行常規監測斷面的布設、監測項目與監測頻次的確定和監測數據結果的報告。按照國家和省、市環境監測和數據傳輸、報送的技術規范執行。市環境監測站是全市各類水體水質監測的技術中心、數據中心,負責對水體水質監測數據和結果進行匯總、分析、評價,并定期、及時將水質監測情況按規定報送市環境保護局在市環保局網站公示。發現水質異常情況,應立即向市保護局報告,并初步分析問題發生的可能原因。

  (二)全面掌握重點污染源排放情況。依托全市重點污染源監控系統,根據企業和單位的污染物排放特征,掌握企業和單位常規污染物和特征污染物的排放情況,加強對排污企業和單位的廢水處理設施運行情況和污染物排放情況進行經常性檢查和監督管理,實行排污許可證制度,按照排污許可證監控排污企業和單位污染物排放濃度和排放總量。

  (三) 落實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環境安全主體責任,定期排查環境安全隱患,開展環境風險評估,健全風險防控措施。當出現可能導致突發水污染應急環境事件的情況時,要立即報告當地環保部門。

  (四) 市環境保護局各部門要堅持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綜合分析和評估市內常規監測數據、環境監管信息和安全生產信息,包括對發生在轄區外但有可能對我市造成環境影響事件信息的收集與上報。

  (五) 建立信息交流網絡平臺。與各有關單位的應急處置管理系統保持信息及時快速傳遞,通過廣播、電視、報紙等新聞媒體宣傳普及水體污染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防護知識,實現重大水體污染事件信息互通。

  (六)預警行動。雅安市環保局獲得可能發生水體污染事件信息后,應立即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報告,由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視情況發布預警信息并采取以下措施:

  (1)分析研判。組織有關部門和機構、專業技術人員及專家,及時對預警信息進行分析研判,預估可能的影響范圍和危害程度。

  (2)防范處置。迅速采取有效處置措施,控制事件苗頭。在受污染區域設置注意事項提示或事件危害警告標志,利用各種渠道增加宣傳頻次,告知公眾不能直接接觸和不能飲用的水體等健康防護措施。

  (3)應急準備。提前疏散、轉移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員,并進行妥善安置。責令應急救援隊伍、負有特定職責的人員進入待命狀態,動員后備人員做好參加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的準備,并調集應急所需物資和設備,做好應急保障工作。對可能導致突發水污染事件發生的相關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加強環境監管。

  (4)輿論引導。及時準確發布事態最新情況,公布咨詢電話,組織專家解讀。加強相關輿情監測,做好輿論引導工作。

  (七)預警級別調整和解除

  發布突發水污染環境事件預警信息的人民政府或有關部門,應當根據事態發展情況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適時調整預警級別;當判斷不可能發生突發水污染事件或者危險已經消除時,宣布解除預警,適時終止相關措施。

  四、應急響應

  (一)發生或即將發生突發環境事件的信息得到核實后,雅安市環境保護局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召開應急指揮部全體人員會議(如遇通訊中斷必須自行到市局機關大院集結),根據突發水污染應急事件情況部署應急準備工作;各專業應急組迅速進入應急狀態,集合待命;檢查落實環境應急隊伍、物資的儲備;對局屬各單位的應急準備情況進行檢查和部署。

  在尚未確定突發水污染應急事件級別,實施分級響應之前,市環境保護局立即派出環境應急監察、監測小組趕赴事發地現場,協助縣(區)環境保護局及有關人員進行先期處置。先期處置可根據實際情況,有針對性地采取如下應對措施。

  (1)實施緊急疏散和救援行動,組織群眾開展自救互救。

  (2)緊急調配轄區內的環境應急資源用于應急處置。

  (3)劃定警戒區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

  (4)實施動態監測,進一步調查核實。

  (5)向社會發出危險或避險警告。

  (6)波及其他區縣的,要及時相互通報。

  (7)其他必要的先期處置措施。

  在采取先期處置措施的同時,根據事發地縣(區)政府對事件的性質、類別、危害程度、影響范圍等因素進行初步評估,及時向市環境保護局、市政府報告,進入分級響應程序。

  (二)分級響應制。

  應急事件工作堅持屬地化處置的原則,各縣(區)政府按照有關規定全面負責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市環境保護局負責協調市政府有關部門根據情況給予支援。按突發環境事件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響應原則上分為特別重大(I級響應)、重大(Ⅱ級響應)、較大(Ⅲ級響應)、一般(Ⅳ級響應)四級。超出本級應急處置能力時,應及時請求上一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啟動上一級應急預案。I級響應由國家環保總局和國務院有關部門組織實施,Ⅱ級響應由省環保局和省政府有關部門組織實施,Ⅲ和Ⅳ級響應由市環境保護局和各地區政府組織實施。

  (三)分級響應程序和內容

  1.應急預案啟動后,相關的專業應急隊伍、救援裝備、現場監測和處置設施必須按照規定時限要求集結到位,應急指揮部成員和應急專家等有關人員在接到命令后應及時到位。

  2.及時向市政府報告突發環境事件基本情況和應急救援的進展情況,嚴格遵守報告時限和程序。

  (1)堅持“邊處置邊報告、邊核實邊報告”原則。

  (2)按照《雅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突發事件信息報送工作的通知》(雅辦函〔20xx〕11 號)、《中共雅安市委辦公室 雅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突發事件信息報送工作的通知》(雅委辦〔20xx〕50號)等文件要求暢通信息報送渠道,在規定時限內報送信息。

  3.在突發水污染應急事件處置期間嚴格執行24小時應急值班制度。

  4.為避免因突發水污染應急事件導致的環境污染事件的發生或擴大,各縣(區)環境保護局立即對轄區內涉突發水污染應急事件的企業進行環境風險排查,每天堅持向市環境保護局電話報告風險源企業動態, “有事報事,無事報平安”。

  5.組織有關專家組成專家組,對突發水污染應急造成和可能造成的環境污染事件進行具體情況分析。根據專家的建議,派出相關應急救援力量和專家趕赴現場參加、指導現場環境應急工作。

  6.在處置突發環境事件時,可根據應急工作需要并經市政府同意,請求省環境保護廳等有關部門支援。

  (四)應急處置

  1.處置措施

  按《雅安市突發水污染應急安全事故災難應急預案》中部門職責組織實施現場處置工作,向現場應急指揮部提出的污染控制建議。涉及工業企業和危險品重點監控單位的污染事件,應立即與業主單位聯系,指導其進行事故處理。

  2.現場處置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

  (2)控制污染,采取一切有效措施,控制污染擴散和蔓延,最大程度的降低污染危害。

  (3)現場人員需要采取強制措施,應報請市突發環境事件指揮部或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決定,在不能與之取得聯系的緊急情況下,可先行處理后報告。

  (4)應急處置工作立足長遠,應徹底消除危害,保證污染無繼續發生可能。

  (五)擴大應急

  對超出本級應急處置能力的突發污染事故的發展狀況,及時報告上級應急指揮部,請求啟動上級應急預案。如事態緊急,應請求當地駐軍、武警部隊或請求省政府及省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調集專業處置力量和資源增援。

  (六)安全防護

  1.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現場處置人員應根據不同類型環境事故的特點,佩戴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人員進入和離開事發現場的程序。

  2.受災群眾的安全防護。協助現場應急指揮部和應急辦安排組織群眾的安全防護工作,主要工作內容如下:

  (1)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性質、特點,向群眾告知應采用的安全防護措施。

  (2)根據事發時當地的氣象、地理環境、人員密集度等,確定群眾疏散的方式,指定有關部門組織群眾安全疏散撤離。

  (3)在事發地安全邊界以外,設立緊急避難場所。

  (七)應急終止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即滿足應急終止條件:

  1.事件現場得到控制,事件條件已經消除。

  2.污染源的泄漏或釋放已降至規定限值以內。

  3.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經被徹底消除,無繼發可能。

  4.事件現場的各種專業應急處置行動已無繼續的必要。

  5.采取一切必要的防護措施以保護公眾再次免受危害,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長期影響趨于合理且盡量低的水平。

  (八)信息報告及通報

  1.報告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

  報告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為發生突發環境事件的企事業單位及個人;對發生突發環境事件的企事業單位及個人負有管理責任的部門和單位;負有環境保護監管職能的行政主管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事發地縣(區)人民政府。

  2.信息報告

  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按照《雅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突發事件信息報送工作的通知》(雅辦函〔20xx〕11 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3.報告分類

  突發環境事件報告分為初報、續報和處理結果報告3類。

  初報主要內容:突發環境事件的類型、發生時間、地點、污染源、主要污染物、源強、可能的危害癥狀、人員受害情況、自然保護區受害面積及程度、事件潛在的危害程度、轉化方式及趨向等初步情況。

  續報主要內容:突發環境事件的有關確切數據、事件發生的原因、過程、進展情況及采取的應急措施等基本情況。

  處理結果報告主要內容:突發環境事件的處理措施、過程和結果,事件潛在或間接的危害、社會影響、處理后的遺留問題,參加處理工作的有關部門和工作內容,出具有關危害與損失的證明文件等詳細情況以及有關建議意見。

  4.事件通報

  事發地環境保護局在應急響應的同時,及時向毗鄰和可能波及的市縣(區)環境保護局通報情況。

  突發環境事件中傷亡、失蹤、被困人員有港、澳、臺人員或外國人,或者事件可能影響到境外的,由市外僑辦按《雅安市涉外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規定報省政府外事辦。

  5.信息發布

  突發水污染應急造成突發環境事件發生的原因、危害和損失等有關信息,由市環境保護局報雅安市應急指揮部負責統一發布。對災害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數字的發布,應征求評估部門的意見。對于一般性事件,主動配合新聞宣傳部門發布,對影響重大的事件的信息發布,經市政府批準后,根據需要及時發布。

  I級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終止按照國務院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或國家環保總局的規定實施。

  Ⅱ級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終止由省政府或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決定。

  Ⅲ級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終止由市政府或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決定。

  IV級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終止由事發地縣(區)人民政府或縣(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機構決定。

  五、應急終止與后期處置

  (一)應急響應終止

  當突發水污染事件發生的條件已經排除、污染物質已降至規定限值以內、所造成的危害基本消除時,由啟動響應的政府終止應急響應。應急指揮部應根據實際情況,繼續進行環境監測和評價工作,直至其他補救措施無須繼續進行為止。

  (二)事件調查與損害評估

  由環境保護局牽頭,會同監察機關及相關部門,組織開展事件調查,在應急調查的基礎上,查明事件詳細原因和性質。

  突發水污染事件應急響應終止后,要及時組織開展污染損害評估,并將評估結果向社會公布。評估結論作為事件調查處理、損害賠償、環境修復和生態恢復重建的依據。

  (三)善后處理

  事發地人民政府要及時組織制訂補助、補償、撫慰、撫恤、安置和環境恢復等善后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保險機構要及時開展相關理賠工作。

  (四)責任追究

  對在突發水污染事件應急工作中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應依照相關規定予以表彰和獎勵。對玩忽職守,不服從上級命令和指揮,臨陣脫逃或阻礙應急處置行動,擾亂社會秩序、謊報情況等行為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法律和法規,視情節和危害后果,給予黨紀、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應急保障

  (一)應急響應設備設施。雅安市環境保護局突發水污染應急指揮部為突發水污染應急環境應急專業隊伍,應當配備應急工作所需的通訊工具、信息化設備、監測儀器、防護用品和應急交通工具等設備和設施。所需設備設施由市環境保護局突發水污染應急指揮部從環境監察隊、監測站及市環境保護局各科室調配使用,及時補充購買所欠缺的應急設備設施。

  (二)雅安市環境保護局根據突發水污染應急工作實際情況,制訂演練計劃,適時組織不同形式和規模的演練。

  (三)將日常突發水污染應急事故應急演練和應急指揮部維護應急工作所需儀器、設備(如衛星電話、監測儀器等)所需經費列入日常財政預算,在裝備、資金和物質上給予充分保障。

  七、附則

  本預案由雅安市環境保護局水體污染事件應急辦公室負責解釋與實施。雅安市環境保護局將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適時修訂本預案。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水污染事故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18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防止和減少農村飲水安全事故的發生,建立緊急情況下快速、有效的事故搶險和應急處理機制,切實提高保障農村飲水安全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因突發事件造成農村飲水困難及其造成的損害,確保興寧區農村供水安全,保障農村居民飲水安全。根據興寧區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現狀,特制定興寧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預案。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國家突發性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村用水供水條例》等部門規章和文件,并結合本城區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三)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

  城區政府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和飲水安全作為首要任務來抓,建立健全預防預警機制。加強培訓、演練,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鼓勵群眾報告突發性飲水安全事件及其隱患,及時處置可能導致事故的隱患。加強供水設施的維護保養和水質的凈化管理工作,根據汛情和天氣變化,做好凈水的儲存和有計劃地供應工作,提高水網、設備等引起停水事故處理和應急搶險能力。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在上級部門的統一領導下,建立興寧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制訂相應的應急預案,確定不同等級的安全事件及其對策,落實應急責任機制。在興寧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和協調下,組織開展事故處理、事故搶險、供水恢復、應急救援、維護穩定、恢復生產等各項應急工作。

  3.統籌安排,分工合作

  以城區政府為主體,整合資源,統籌安排各部門應急工作任務,加強協調配合和分工合作,處理好日常業務和應急工作的關系。請求上一級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視情況給予協調、指導、技術支持并組織力量全力支援。

  4.快速反應,有效控制

  突發性事件發生以后,興寧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應根據應急要求快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啟動相應預案,有效控制事態蔓延。在供水事故處理和控制中,以保證農村人民群眾的生活用水為重點,采取強有力措施和一切必要手段,把事故范圍和供水事故降到最低程度。

  5.依靠科學,正確決策

  繼續推廣應用新技術,不斷改進新設備,提高設施設備安全運行水平。對已建的供水設施進行全面改造,同時構建靈活可靠的新增管網結構,努力提高管網安全運行水平。

  (四)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興寧區農村飲用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置。突發性事件包括:

  (1)發生特大旱情,導致飲用水源取水量嚴重不足;

  (2)飲用水源保護地或供水設施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污染,致使水質不達標;

  (3)地震、洪災、泥石流、火災等自然災害導致供水水源樞紐工程、凈水構筑物、供水工程構筑物、機電設備或輸配水管網遭到破壞;

  (4)爆破、采礦等生產活動或地質變遷等導致供水工程水源枯竭;

  (5)因人為破壞導致供水安全突發事件;

  (6)其它原因導致飲水困難的。

  二、農村飲水安全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組織機構

  成立興寧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機構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城區有關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預防和應急救援的規定;

  2.及時了解掌握本城區農村飲水重大安全事故情況,指揮、協調和組織重大安全事故的應急工作,根據需要向上級政府和水務、安監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和應急措施;

  3.審定農村飲水重大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制度;

  4.在應急響應時,負責協調公安、水利、環保、衛生防疫、城市管理、醫療救護、教育等相關部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5.組織實施城區范圍內飲水安全事故應急、搶險、排險、搶修、恢復重建等方面的工作;

  6.負責指導、督促、檢查農村飲水安全的工作。

  (三)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興寧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設辦公室在城區農業農村局,日常工作主要由城區農業農村局牽頭負責,城區農業農村局及各鎮人員配合落實完成。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是:負責各鎮、村、坡供水突發性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時向領導小組報告;協調指導事發地應急領導機構組織勘察、設計;組織施工力量開展搶險排險、應急加固、恢復重建工作;負責協調應急、氣象、環保、衛生防疫、醫療救護等相關部門組織救援工作;協助技術服務組的有關工作;負責對有潛在隱患的工程進行不定期安全檢查,及時傳達和執行城區政府、上級水行政主管部門的各項決策和指令,并檢查和報告執行情況;負責組織應急響應期間媒體導向及新聞發布工作。

  (四)各鎮農村飲水安全組織機構及職責

  各鎮成立相應應急領導小組,負責本轄區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故的處置。主要職責包括:擬定本鎮農村飲水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制度,建立完善應急組織體系和應急救援預案。及時向鎮政府和城區應急領導小組報告事故情況;協調本轄區供水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五)供水單位應急機構及職責

  根據城區政府的搶險應急預案,供水單位應結合本單位實際建立供水應急機構,制定科學合理的搶險應急工作方案,配備必要的搶修設備及應急隊伍,并定期組織演練。

  三、供水應急事故預防預警

  (一)預防

  1.監控機構

  興寧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負責興寧區農村飲水安全事故的監測、檢查、預警工作,設立并公開飲水安全事故報警電話(),多渠道獲取飲水安全信息,對監測信息進行匯總分析,及時向上級領導機構報告。各相關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轄區內飲水安全事故的監測、檢查、預警工作。

  2.信息監測及收集

  對興寧區旱情可能或已經發生的時間、地點、范圍、程度、危害及趨勢等進行全面監測,及時向興寧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重大及以上旱災由興寧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辦公室向區委、政府報告;同時啟動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3.水污染信息

  對興寧區飲用水源保護區或供水設施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水污染事故可能或已經發生的時間、地點、范圍、程度、危害及趨勢等進行全面監測,及時向興寧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重大及以上水污染事故由興寧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向區委、政府報告;同時啟動環境事故應急預案。

  4.供水工程信息

  對興寧區范圍內地震、洪災、泥石流、火災等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導致供水水源樞紐工程、凈水構筑物、供水工程構筑物、機電設備或輸配水管網遭到破壞等事故進行全面監測,發現供水工程取水建筑物、水廠構筑物、輸配水管網等發生垮塌或人為破壞事件時,及時向上一級應急領導機構報告。

  5.信息報告

  興寧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是農村飲水安全日常監測信息和突發性事件信息受理和向上級報告的責任主體,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報告突發性事件。信息的報送和處理,應快速、準確、詳實,重要信息應立即上報,因客觀原因一時難以準確掌握的信息,應及時報告基本情況,同時抓緊了解情況,隨后補報險情。

  (二)預警

  興寧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根據信息監測和收集,認真組織討論分析,根據分析結果,對可能發生的`可以預警的突發事件進行預警。預警級別依據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可控性、影響范圍等因素和發展勢態,一般劃分為四級:Ⅰ級(特別嚴重)、Ⅱ級(嚴重)、Ⅲ級(較重)和Ⅳ級(一般),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1.Ⅰ級(特別嚴重):突發事件造成10000人以上飲水不安全的;

  2.Ⅱ級(嚴重):突發事件造成5000人以上10000人以下飲水不安全的;

  3.Ⅲ級(較重):突發事件造成1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飲水不安全的;

  4.Ⅳ級(一般):突發事件造成200人以上1000人以下飲水不安全的。

  (三)預警發布

  預警信息應標明突發農村飲水安全事件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警示事項,應采取措施和發布機關等。預警信息的發布、調整和解除可通過廣播、電視、報刊、通信、信息網絡等方式進行,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應當采取有針對性的公告方式。

  突發農村飲水安全事件的信息發布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由上級主管部門在主流媒體上發布。

  (四)預警控制

  1.在預警狀態下,興寧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立即啟動飲水安全事故應急準備工作,按照應急領導小組的要求,落實各項預警控制措施。

  2.當供水連續在不足狀態下,供水單位缺乏更進一步的有效控制手段,并有可能危及安全供水時,應及時向興寧區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提請研究決定實施特殊時期限水方案。

  3.在水源污染或有人為投毒行為發生時,供水單位值班調度人員應立即停止供水,同時告知所有用戶停止使用,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同時將情況報興寧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領導小組辦公室及時向城區政府報告,衛生、防疫等相關職能部門立即對水源水質、管網跟蹤檢測、消毒,防止污染面積擴大,并利用消防、灑水車向所涉及的群眾送水。

  4.在供水設施恢復正常運行、污染已解除、管網已消毒、能達到正常供水標準時,興寧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經研究決定宣布解除預警狀態。

  四、應急響應

  (一)應急響應的總體要求

  出現供水安全事件,供水單位應在半小時內向興寧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和興寧區人民政府報告,并先期進行處置;興寧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在獲取信息后,應在1小時內向上一級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機構和城區政府報告。興寧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本城區區域內事故應急、搶險、排險、搶修、恢復重建等方面的工作。供水單位負責本單位供水突發事件的處置。凡上一級應急預案啟動,下一級預案應隨之自行啟動。事故處理完畢后,由鎮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報城區政府、城區農業農村局備案。

  (二)方案啟動

  興寧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統一協調,啟動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預案,動用后備水源,具備條件的開辟新的臨時水源,維持村民基本生活用水。加快農村飲水安全恢復工程的建設。

  (三)宣傳動員

  區委宣傳部除適時報道有關進展情況和農村飲水安全應急事件中的典型經驗、事跡外,要重點做好特別嚴重缺水緊急狀態的工作實施、水資源統一管制和配給及節水限水措施的宣傳報道。由興寧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動員城區有關部門,事件發生地群眾積極參與到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的建設和管理工作中去。

  (四)響應結束

  當飲水安全突發事件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災區村民飲水恢復正常后,該相應等級的應急響應結束。

  五、供水應急事故措施

  (一)組織措施

  1.組織結構設置

  針對供水工程可能出現的供水事故,供水單位要成立應急供水領導小組,組織人員、設備應對供水突發事件,并處置由供水突發事件引發的其他問題。應急供水領導小組的組織構成,應包括供水工程運行管理機構的主要負責人,負責水廠管理、水質處理與檢測、機電設備維護、管網維護搶修、信息化與自控系統、安全生產與保衛等部門及其主要負責人。

  2.職責

  統一組織、統一指揮,供水單位的應急供水領導小組對內協調供水工程運行管理機構內部力量,對外協調相關部門,確保應急供水。

  (1)組織協調供水工程運行管理機構內部及各相關部門,按照供水應急預案開展應急狀態處置工作;

  (2)根據事故發生類別和狀態,統一部署、組織供水應急預案的實施;

  (3)協調做好恢復生產工作;

  (4)做好宣傳工作,穩定社會秩序和善后工作。

  根據應急供水領導小組組成結構,針對不同事故類型,可以設置包括對外聯絡、水質處理與監測、機電設備及管道搶修、材料供應、后勤保障等若干個應急小組,并明確各應急小組職責、負責人及具體人員。

  (二)工程措施

  1.由持續干旱引起的水源水量不足,長時間無法供水的:

  (1)地下水水源

  ①由供水單位應急供水領導小組將緊急狀態上報城區農業農村局,啟動供水應急預案。各應急小組立即開展各項準備工作,隨時待命;

  ②通知單位和居民做好儲水準備;

  ③關停部分取水設施,分時段取水,分時段生產,控制好調蓄設施工況,方便用戶儲水;

  ④利用啟閉管網中閥門等手段,實行限時、限量、定點供水,確保居民、部隊、學校、醫院、食品加工廠等重點單位用水;限制工業、建筑等行業用水;

  ⑤由鎮政府協調相關部門,出動送水車,為邊遠地區和重點單位送水;

  ⑥原水水量能夠滿足正常供水需求,水質無變化,經監測確認合格后,經上報城區主管部門宣布解除供水應急狀況,盡快恢復生產,加強出廠水水質監測,恢復正常供水。

  ⑦如工業用水水質能基本滿足居民生活用水需求,在緊急情況時可降低生活用水水質,在工業用水管道和居民生活用水之間,以及各個分區管網之間設置連通管,用工業用水管網暫時為生活用水提供必需的用水。

  (2)地表水水源

  當發生地表水水源水量不足時,應科學分析供水應急狀態延續時間,準確計算可調用的引水量。

  ①由供水單位應急供水領導小組將緊急狀態上報城區農業農村局,啟動供水應急預案。各應急小組立即開展各項準備工作,隨時待命;

  ②限制供水工程所屬用水區域農業生產、工業企業用水量,優先保證居民生活用水;由城區政府或主管部門協調各用水部門之間的用水需求,確保水量優先滿足人飲工程基本供水需求。

  ③加強對原水水質的檢測,防止因水量下降造成的水質變化,甚至污染問題;

  ④通知單位和居民做好儲水準備;

  ⑤實行限時、限量、定點供水,控制好調蓄設施的工況,保證集中供水,方便居民儲水;

  ⑥確保居民、部隊、學校、醫院、食品加工等重點單位用水,限制農業、工業企業、建筑業用水;

  ⑦由鎮政府協調相關部門,出動送水車,為邊遠地區和重點單位送水;

  ⑧原水水量能夠滿足正常供水需求,水質無變化,經監測確認合格后,經指揮部上報縣主管部門宣布解除供水應急狀況,盡快恢復生產,加強出廠水水質監測,恢復正常供水。

  ⑨開通其他供水區域與該用水區域聯通的供水連通管,以臨區用水保證本區用水水量,確保重點單位供水。

  2.水源遭受突發性污染,長時間無法供水

  (1)由城區應急供水領導小組將緊急狀態上報城區政府,啟動供水應急預案。各應急小組立即開展各項準備工作,隨時待命;

  (2)立即停止該水源地取水;

  (3)地下水源遭受污染時,應啟動備用水源或采用地表水作為水源;水庫或引水水源遭受污染時,應啟用備用水源或采用地下水為水源,必要時可由所轄鎮政府協調有關部門調水,并要求上游水庫緊急放水,加大水庫來水量,稀釋污染物;

  (4)及時了解水質污染情況;

  (5)通知單位和居民做好儲水準備;

  (6)降低水廠制水量,利用清水池調劑容量集中時段供水,方便用戶儲水;

  (7)實行限時、限量、定點供水,確保居民、部隊、學校、醫院、食品加工廠等重點單位用水;禁止工業、農業、建筑業等行業用水;

  (8)由鎮政府協調相關部門,出動送水車,為邊遠地區和重點單位送水;

  (9)根據原水污染物性質和濃度,緊急采購或調集污染物處理劑(如粉末活性炭或顆粒狀活性炭)適量開啟主要水源,并按需在水廠濾池加活性炭以吸附污染物,以盡快恢復供水正常狀態;

  (10)打開連通管閥門,啟用臨區水源;

  (11)原水經監測確認合格后,城區主管部門宣布解除供水應急狀況,水廠需盡快恢復生產,加強出廠水水質監測,恢復正常供水。

  3.水廠、主要供水設施遭受破壞,長時間無法供水

  (1)組織搶修人員立即趕赴現場查明原因,調查供水設施破壞情況上報指揮部,緊急組織人力、物力進行搶修;

  (2)啟用備用設備,保證緊急狀態供水;

  (3)通知單位和居民做好儲水準備;

  (4)實行限時、限量、定點供水,限制農業、工業企業、建筑業等的用水;

  (5)由鎮政府協調相關部門,出動送水車,為邊遠地區和重點單位送水;

  (6)打開聯通管道,由臨區臨時供水;

  (7)損壞的原水供應設施、損壞的主要機電設備或信息化及自控設備修復完畢后,經應急供水領導小組上報城區主管部門宣布解除供水應急狀況,水廠盡快恢復正常對外供水。

  4.原水輸水設施、清水輸水管道斷裂、爆管等

  (1)組織搶修人員立即趕赴現場查明原因,調查設備故障情況并上報應急供水領導小組,緊急關閉斷裂相關管道閥門,暫時停止事故區域供水;

  (2)緊急組織人力、物力對故障管段進行搶修;

  (3)迅速調整管網配水,以緩解停水區域用水壓力;

  (4)由鎮政府協調相關部門,出動送水車,為邊遠地區和重點單位送水。

  六、應急保障措施

  (一)組織保障

  興寧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應根據飲水安全事件等級,迅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從組織上保障飲水安全突發事件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

  (二)通信保障

  興寧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要設立專門的報警電話,安排人員24小時值守,保證信息及時、準確、快速傳遞。

  (三)資金保障

  城區財政應設立農村飲水安全應急專項資金,列入年度財政預算,按照突發事件等級劃分,由應急領導小組報城區政府,申請動用農村飲水安全應急專項資金。

  (四)物資保障

  發生事故時,興寧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制定搶險、救援物資調配方案,并報城區消防、公安、交通、應急管理、物資部門制定應急送水及車輛調配方案,由城區政府統一對物資進行調配,城區各部門(消防、公安、交通、應急管理、后勤管理部門)應積極配合,確保物資及時供應。供水規模在1000人以上的農村集中供水工程,應當建設適度規模的應急備用水源。

  (五)醫療衛生保障

  當發生人員傷亡或飲水中毒事件后,應急領導小組要在當地政府協調下立即組織醫療衛生技術隊伍,調配醫療衛生專家,根據需要及時趕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等衛生應急工作。并調集必需的藥物、醫療器械等物資,支援現場救治和防疫工作。

  (六)交通運輸保障

  緊急情況下由鎮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組織有關人員,承擔應急期間為農村居民解決臨時性吃水困難送水及供水設備維修等任務,保證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確保運輸暢通。

  (七)應急搶修隊伍保障

  興寧區供水單位應成立各自的搶險隊伍,單位領導擔任各自的搶險隊長,并將其名單報至興寧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當農村飲水安全事故發生后,各搶險隊伍在接到搶修命令后在規定的時間內趕到指定地點待命。

  七、供水應急終止及后期處置

  (一)供水應急終止

  供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和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后,立即恢復正常供水。同時,根據應急搶險工作的進展情況,按照“誰啟動、誰負責”的原則做出應急終止決定。

  (二)后期處置

  1.調查與評估

  供水安全應急終止后一周內,供水單位和鄉鎮供水安全應急機構應向城區農村飲水安全領導小組提交書面總結報告。總結報告應包括下列基本內容:事故原因、發展過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分析、評價、采取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及其效果,主要經驗教訓等。鄉鎮應急領導機構要對事故進行調查評估,總結經驗、找出問題,提出改進建議,進一步做好應急工作。

  2.恢復重建

  恢復重建工作由鎮政府負責。需要自治區、市、城區政府援助的,由鎮政府提出請求,逐級上報,按有關規定報經批準后組織實施。農村飲水安全應急小組根據調查評估報告和受災地區恢復重建計劃,提出解決建議或意見。衛生部門要繼續加強對水質的監測,指導水質達到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要求后,才能恢復供水。

  3.獎勵與責任追究

  城區政府對參加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處置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在處置工作中有失職、瀆職等行為或遲報、瞞報、漏報重要情況的有關責任人,要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八、附則

  (一)預案的管理和更新

  隨著相關法律法規的制訂、修改和完善或應急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應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

  (二)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水污染事故的應急預案范文(通用18篇) 相關內容:
  • 小學學校水污染應急預案范文(通用3篇)

    為了提高學校預防和控制突發飲用水污染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導和規范學校飲用水污染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減輕或消除突發飲用水污染事件的危害,保障全體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和校園穩定,結合我校實...

  • 突發水污染應急預案(通用3篇)

    1總則1.1編制目的為建立健全綏芬河市突發水污染事件的應急機制,提高我市應對涉及公共危機的突發水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控制、減少突發水污染事件的風險和危害,最大限度地保護水生態環境不受污染,保障公眾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減輕...

  • 未制定水污染事故的應急預案范文(精選7篇)

    濰坊現代環境科技有限公司分享醫院污水處理工藝:醫院污水來源成分復雜,含有病原性微生物、有毒、有害的物理化學污染物和放射性污染物等,具有空間污染、急性污染和潛伏污染等特征,不經有效處理會成為一條疫病擴散的重要途徑和嚴重污染...

  • 水污染時間的應急預案范文(精選3篇)

    一、基本情況山東大成農藥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淄博市張店區洪溝路東首,南面隔洪溝路與公司宿舍區、洪溝村相鄰,西面與新華藥廠、化工技校相鄰,北面隔新村東路與東大化工(集團)公司、東風化工廠、棉麻站相鄰,東面隔東三路與合力化工公司、...

  • 純凈水污染的應急預案(通用5篇)

    1 總則1.1 編制目的為建立健全應對樂清市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機制,提高政府處置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的能力,維護社會穩定,保障公眾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高效、有序地組織預防、控制和解除事件危機。...

  • 生活用水污染應急預案(通用3篇)

    為深入加強我校飲水衛生安全工作,不斷提升學校公共衛生工作的水平,進一步保障廣大師生員工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學校應對飲水污染突發事件的處置能力,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生活飲用水衛生...

  • 校園水污染的應急預案范文(通用15篇)

    為進一步增強全區各級各類學校的飲用水衛生安全意識,促進學校依法履行職責,規范飲用水衛生管理行為,提高衛生管理水平,切實保障廣大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方案。...

  • 水污染事故應急預案(精選15篇)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妥善處理學校水污染突發事件,提高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能力,建立健全應急機制,切實保障廣大師生的生命安全,保證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生活秩序,制定本預案。預案本著預防為本,及時控制。...

  • 突發水污染應急預案范文(精選3篇)

    1總則1.1編制目的為建立健全綏芬河市突發水污染事件的應急機制,提高我市應對涉及公共危機的突發水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控制、減少突發水污染事件的風險和危害,最大限度地保護水生態環境不受污染,保障公眾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減輕...

  • 突發水污染事故處置的應急預案(精選6篇)

    一、總則(一)編制目的為建立健全雅安市突發水污染事件應急機制,科學有序高效地預防和應對突發水污染事件,最大限度地保護水生態環境不受污染,保障國家財產和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不受侵害,減少因水體污染突發事件造成的社會影響及危...

  • 水污染事故的應急預案(通用17篇)

    石家莊市欒城區供水服務中心認真貫徹落實上級會議和有關文件精神,按照石欒安委辦[20__]24號文件規定,保障城市安全正常供水,維護社會穩定,特制訂本應急處理預案。...

  • 水污染事故應急預案范文(精選17篇)

    為了正確應對和有序處置我鎮突發性飲用水水源污染事故,保護生態環境,切實保障人民群眾飲用水的安全和身體健康,維護社會的穩定,有效應對我鎮飲用水源污染應急處理能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

  • 城區水污染治理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加大城區水污染防治力度,爭取今年年底前使城區主要河流和面積較大的水面基本變清,促進“花城、水邑、林海、商都”建設目標的實現,為城區居民創造良好的生活環境,根據國家環保法律法規和《xx市“碧水工程”計劃》的要求,制定本...

  • 水污染事件應急預案十篇

    為了進一步加強學校飲水衛生安全工作,不斷提升學校公共衛生工作的水平,保障廣大師生員工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學校應對飲水污染突發事件的處置能力,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生活飲用水衛生監...

  • 跨界流域突發水污染事件的應急預案范文(通用17篇)

    1總則1.1鳳河—龍河流域概況鳳河—龍河是跨京津冀三省(市)的重要流域,起源于北京市大興區,全長175.38km(北京段長為89.33km、河北段長為46.94km、天津段長為39.11km)。...

  • 應急預案
主站蜘蛛池模板: 祁门县| 静宁县| 白玉县| 海淀区| 灵石县| 张家界市| 赣州市| 永安市| 高雄县| 富顺县| 衡水市| 新干县| 麻江县| 长阳| 正镶白旗| 乐清市| 淮滨县| 德昌县| 山丹县| 澄江县| 温泉县| 育儿| 邳州市| 和静县| 乌什县| 武山县| 肥西县| 安陆市| 武穴市| 桐乡市| 廊坊市| 祁连县| 腾冲县| 台州市| 大关县| 鹤山市| 澄迈县| 沙湾县| 无极县| 靖州| 高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