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穩定應急預案
為建立統一指揮、反應靈敏、運轉高效、責任明確的維護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穩定應急機制,保障學校教育教學工作健康、穩定、有序地開展,構建平安和諧的校園,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成立維護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穩定應急領導小組
在學校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成立維護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穩定應急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和指揮學校發生重大群體性突發事件的應急和處置工作。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辦公室主任:
成 員:
二、應急處置項目
本應急處置項目是學校發生人數較多、影響較大聚會,并可能走出校門,或者沖擊校園,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重大群體性事件。
三、應急處置類別劃分
按照《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劃分應急處置類別。
一般突發公共事件:是指事態比較簡單,矛盾沖突一般,對學校師生的人身安全、財產和教育教學秩序影響相對較小。
重大突發公共事件:是指發生的事態比較復雜,矛盾沖突復雜,問題難以理清,對危及學校財產、威脅師生人身安全、教育教學秩序造成影響。
特大突發公共事件:是指發生的事態復雜,矛盾沖突尖銳,問題發展態勢危及校園師生、財產的安全,嚴重影響學校教育教學正常秩序,并有沖擊校園或走出校園上街聚會的趨勢。
四、處理校園重大群體性事件遵循原則
1.貫徹“安全高于一切,一切服從安全”的原則。保障在校師生的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因群體事件的沖突,造成人員傷亡等滋生、衍生事故。
2.落實“以防為主”的原則,健全學校安全工作周報、月排查等綜合信息分析和按時上報制度,準確預防、得力防范,及時發現矛盾,積極解決糾紛,有效預防學校重大群體性事件的發生。
3.遵循“依法規范”的原則,以《治安管理處罰條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護法》和《信訪條例》等法律為主要依據,以法規為準繩,科學決策、統一領導、責任到人。
4.貫徹“分級負責”原則,學校一般性群體性事件先期由學校、部門處理,將矛盾解決于萌芽狀況,解決在學校基層中,嚴防逐級抬升。
5.落實“反應迅速”的原則,保證學校、各職能部門及時有效收集上報重大群體性事件的有關信息,嚴密監控勢態的變化,事發學校確保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視逐級抬升趨勢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
6.貫徹“公眾參與”原則,發揮學校、各部門,以群防、群控、群救為核心,建立全員動員體系。事發前、事發后組織可動員力量開展工作,做到思想準備、預案準備、機制準備、物資準備,嚴防事件的擴大化。
五、處置重大群體性事件的報告及處理程序
(一)實行學校一把手負責制。學校發生重大群體性事件學校必須在第一時間向街道教育辦、并向區教育局報告。
(二)學校主要領導必須第一時間趕往事件現場,本著“先控制、后處置、救人第一、減少損失”的原則,果斷采取有效措施疏導、隔離、調解聚眾人員,避免矛盾沖突升級。同時視勢態啟動應急預案。
1.發生一般性突發事件,學校領導第一時間親臨現場,主要領導掛帥處理,將事件真相及時報告街道教育辦。處置結果報告街道教育辦和分管教育的街道領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