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部門防洪防汛應急預案(精選3篇)
鄉鎮部門防洪防汛應急預案 篇1
為認真貫徹和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省水利工程管理條例》、《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條例》,確保全鎮轄區內各項水利工程安全渡汛,根據縣人民政府、縣防汛指揮部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本鎮實際制定以下防汛工作應急預案:
一、健全組織機構,落實責任
(一)健全機構。進入汛期,為加強對防汛工作的組織領導,決定成立以鎮長任組長,分管農業、安全的副鎮長和武裝部長任副組長,駐鎮各單位、鎮政府機關全體工作人員、村支部書記為成員的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于鎮黨政辦,由同志負責日常協調工作。
(二)落實責任。對全鎮4座水庫,456口塘埝,人民渠六期干渠22公里,秀水河流域、黃水河流域的.低洼地段和攔河埝落實專人管護,責任到人。
(三)開展安全檢查,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保持通訊聯絡,保證汛情上傳下達,并做好災情收集記錄。
(四)開展督查督辦工作,督促鎮轄各村組,水利管理單位編制防汛預案、災情監測和搶險工作計劃,成立防汛值班領導小組,落實應急分隊和防汛物資。
二、防汛預案
出現險情及發現隱患,需在1小時內報告鎮防汛指揮部。
(一)水庫埝塘
1、鎮內4座水庫、456口埝塘落實專人管理制度,發現問題及時上報處理,確保在主汛期不跨塌水庫埝塘。
2、水庫、埝塘限蓄水位并劃出防洪水位警戒線,汛期限水量為:水庫120萬立方;水庫40萬立方;石廟子水庫20萬立方;水庫8萬立方;五畝以上大型埝塘不超過3000立方,對超蓄水的要限期退水,消除隱患,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3、汛前雨后水庫埝塘的管理人員開展好全面的安全檢查,及時處理安全隱患,疏通溢洪道進出口設施,保證安全渡汛。
(二)渠道防汛
1、人民渠六期干渠沿線的村、組要確保渠堤安全,在主汛期指派專人巡渠,發現隱患及時上報。
2、各支渠要確保節制閘啟閉靈活,上、中、下游相互體諒,保證排洪暢通,水利管理單位要做好干部群眾的宣傳解釋工作,盡量減少泄洪給人民生命財產造成重大損失。
3、各支渠村組段內在降雨后進行全面檢查,出現水毀工程要及時組織群眾修復,確保安全輸水。
(三)鎮內低洼地段
1、秀水河、黃水河流域低洼地段的村組和工業園區入駐企業出現內澇洪災時要及時組織實施搶險自救,減輕對工農業生產的損失。
2、場鎮低洼地段出現內澇時,駐鎮單位、經商戶要及時組織實施搶險自救,把災害損失控制在最低限度。
(四)有地質災害山體滑坡地段
1、山坡45°以上的、泥中含石子偏重的村組要動員住戶遷離滑坡地段。
2、在汛期來臨之時要落實專人監測山體地質變化,發現險情及時上報和搶救人民生命財產。
三、加強災情監測
(一)在防汛期間,各水庫、埝塘、渠道、低洼地段、45°以上山體滑坡地段村居委會要落實專人進行安全巡查和監測,水利管理單位的專管員要深入抗洪搶險第一線,配合支持協助村組單位的搶險工作。
(二)在暴雨期間和暴雨之后各村組、各單位要及時收集受災情況,2小時內上報鎮政府值班室和民政部門,及時組織干部群眾開展好生產、生活自救。
四、落實搶險隊伍及物資
(一)鎮政府防汛辦公室必須落實好20-50人青壯年防洪搶險隊伍、以備汛期到來時對險要地段采取措施和救援工作。
(二)鎮政府防汛辦公室,應備足搶險所需的物資、車輛,以便在汛期統一調度應用。
鄉鎮部門防洪防汛應急預案 篇2
一、預防預警及信息報告
1、預警預防
防汛的預警,以上級的通知為主,以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發布的信息為輔,具體由村(社區)信息聯絡小分隊隊長負責接收,要求平時每天不少于1次,汛期要隨時接收和關注。
村(社區)信息聯絡小分隊隊長在接到相關預警信息后,報村(社區)應急協調小組組長,并且經同意后發布,通知相關的小分隊和村(社區)居民做好防暴雨、防汛準備。村(社區)后勤保障小分隊需要按要求準備好食品、藥品和有關物資器材設備。村(社區)保安巡邏小分隊要再次進行隱患排查,及時查漏補缺,確保萬無一失。
2、信息報送
村(社區)信息聯絡小分隊隊長在獲知相關預警信息后,必須在第一時間報告村(社區)應急協調小組組長,根據組長指示,將此信息迅速通報給轄區信息聯絡員,并在30分鐘內將布置落實情況報鎮鄉鎮急辦。
二、應急處置
1、災前
(1)村(社區)應急協調小組組織應急救援力量進入應急工作狀態。按照村(社區)應急管理責任分工,分區負責各樓道、各戶排除安全隱患。
(2)村(社區)后勤小分隊負責對搶險物資、工具、用品(如雨具、手電、繩索、鐵線、鐵鍬、食品、藥品等)進行詳細檢查,確保備足和性能良好;對生活物資進行購置和清點,確保村(社區)居民吃、穿、住等必要生活條件得到保障。
(3)村(社區)搶險救災小分隊負責檢查和關閉所有門窗,疏通溝渠、地漏等排水設施,檢查、消除各類建筑物、場所安全隱患,確保居民生命財產安全。對災害可能威脅居民生活的,必須組織轉移安置。
(4)村(社區)信息聯絡小分隊負責公布并暢通緊急聯系電話,隨時關注電臺、氣象臺站有關預報信息,及時向居民通報情況。
(5)村(社區)保案巡邏小分隊進行警戒巡邏,維護村(社區)生活秩序。
(6)村(社區)應急協調小組立即研究部署救災工作和應急措施,經確定后協調有關部門迅速實施。
2、災中
村(社區)搶險救災小分隊和保安巡邏小分隊在保證安全情況下進行巡查,隨時救援危險境地人員。
3、災后
(1)村(社區)各小分隊立即檢查、核實受災情況,統計、匯總相關信息,及時上報村(社區)應急協調小組組長。
(2)村(社區)信息聯絡小分隊根據村(社區)應急協調小組要求,按損失大小、困難程度、救助情況分門別類登記造冊,如實向鄉鎮應急辦報告災情。
(3)村(社區)醫療服務小分隊負責對傷亡人員進行初步搶救和處置,并做好衛生防疫工作,防止疫情發生。
(4)村(社區)后勤保障小分隊負責組織救災款物,隨時發放救災物資,確保及時到位。
(5)村(社區)保安巡邏小分隊負責設置警戒區域,加強巡邏執勤,維護現場秩序。
(6)村(社區)搶險救災小分隊負責對受損建筑物和相關設施進行緊急搶修。
三、后期處置
1、善后處理
接到上級防汛應急結束信息后,村(社區)應急行動響應結束。村(社區)應急協調小組及時組織村(社區)居民和有關群眾恢復生產、生活秩序:對村(社區)環境衛生進行清理打掃;對受災地域進行消毒防疫;組織疏散居民安全返回;對村(社區)樹木、臨時設施、電源線路和排水系統等進行檢查,排除存在的險情或隱患;逐戶上門進行受災情況登記,統計匯總,經村(社區)書記簽發后上報鄉鎮政府。
2、調查評估
由村(社區)后勤保障小分隊負責對暴雨、洪災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進行調查統計,交村(社區)信息聯絡小分隊,根據要求逐級上報。同時,村(社區)居委會負責對事故的預防預警、組織指揮、應急求援等處置工作進行全面總結評估,并結合實際工作提出對預案的修訂意見和要求。
鄉鎮部門防洪防汛應急預案 篇3
為做好水、旱災害的防范和處置,保證抗洪搶險、抗旱救災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減少水、旱災帶來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水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鎮范圍內水、旱、地質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包括干旱、山洪、山體滑坡、泥石流、潰堤(壩)、河道堵塞、危房倒塌、學校和集鎮防洪以及供水危機等自然災害。
二、工作目標及基本原則
(一)工作目標
堅持以人為本,努力減少人員傷亡,減輕國家和人民群眾財產損失,保障人民群眾基本生活用水,維護社會穩定,盡力做到不倒一壩,不潰一堤,不損一站(房),不死一人。
(二)基本原則
1、立足預防,主動防范。把洪澇干旱災害的預防管理放在防災減災工作的中心環節,密切監測雨情、水情、旱情、險情和災情,認真做好各項防范工作。
2、分級負責,加強督查。洪澇干旱災害按行政區域實行屬地管理,以各村委會為主進行處置,并實行行政首長負責
制。鎮各有關單位積極支持和指導、督促各村的應急處置工作。
3、科學調度,保障安全。認真分析洪澇干旱災情的發展和防洪抗旱工程現狀,科學調度,優化配置,保障安全。
4、果斷處置,全力搶險。一旦發生重大洪澇干旱災害、地質災害和水利工程險情,應迅速反應,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組織力量全力搶險救災,盡最大努力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
三、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一)防汛抗旱指揮部
鎮成立防汛抗旱指揮部,由鎮長任總指揮,分管副鎮長任第一副總指揮,班子成員任副總指揮,鎮綜合辦、水務站、安監站、派出所、民政辦、農業服務中心、交管站、綜治辦、司法所、財政所、國土資源所、林業環保站、電管所、村鎮規劃所、科教文化中心、中(小)學、衛生院、村委會等負責人為成員;指揮部下設辦公室,由分管領導兼任辦公室主任,組織快速高效應急救援隊伍,負責日常工作。
(二)指揮部職責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區、區防汛抗旱的法律、法規、政策,及時掌握全鎮水情、旱情;組織實施抗洪搶險及抗旱減災措施,制定鎮防汛抗旱方案;組織全鎮的防汛抗旱工作;對全鎮水利設施實施統一調控和調度;組織對河流、水利工程的防洪安全管理。
(三)成員單位職責及責任人
1、綜合辦:負責聯絡各成員單位,做好協調,上報及信息工作。
2、安監站:負責防汛抗旱部門、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與監督,督促安全隱患排查與整改,事故調查與處理。
3、綜治辦:負責出現汛情、旱情的社會綜合治理工作,維護社會穩定。
4、鎮司法所:負責法律、法規、政策宣傳與解釋,向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
5、電管所:負責本單位所轄區內的線路巡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處理。
6、科教文化中心:正確把握全鎮防汛抗旱宣傳工作導向,協助、指導新聞宣傳單位做好防汛抗旱新聞報道工作。
7、水務站: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鎮防汛抗旱工作;組織、指導全鎮防洪排澇、抗旱工程的建設和水毀水利工程的修復;負責水情和旱情的監測預報及全鎮防汛抗旱指揮系統工程建設;保障農村居民安全飲水。
8、鎮派出所:依法打擊造謠惑眾和盜竊、哄搶防汛抗旱物資以及破壞防汛抗旱設施的違法犯罪行為;處置因防汛抗旱引發的群眾性治安事件;協助組織群眾從危險地區安全撤離和轉移。
9、交管站:保障因汛情所造成的水毀道路的及時修復,確保道路暢通。
10、民政辦:組織、協調災后救助工作;核查災情,發布災情及救災工作情況,及時向鎮防汛抗旱指揮部提供災情信息;管理、分配救災款物并監督檢查使用;組織、指導和開展救災捐贈等工作。
11、財政所:組織實施全鎮防汛抗旱經費預算;根據有關部門和村鎮提出的申請,會同鎮防辦在年度預算內審核下撥防汛抗旱經費,并監督使用。
12、國土資源所:指導并監督全鎮地質災害群測群防體系的建設與運行;組織對山體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質災害的勘察、監測、防治。
13、農業服務中心:指導農業防汛抗旱和災后農業救災、生產恢復及農業系統的防洪安全;負責災后恢復農業生產和抗旱所需種子、化肥、農藥等物資的組織供應與技術指導。指導防汛抗旱和災后畜牧業救災、生產恢復及養殖系統的防洪安全;負責災后恢復畜牧業生產和抗旱所需種苗、飼料等物資的組織供應與技術指導;組織獸醫開展牲畜防病治病,預防和控制疫情的發生和流行。
14、林業環保站:協調防汛木材的供應,組織做好林區防汛管理工作及環保工作。
15、衛生院:負責水、旱災區疾病預防控制和醫療救援工作;及時向鎮防指提供水、旱災區疫情和防治信息;組織醫療衛生單位和醫療衛生人員開展防病治病,預防和控制疫情的發生和流行。
16、中(小)學:負責學校防汛抗旱工作,防止洪澇災害,搞好學生的安全教育培訓,發生險情組織學生安全撤離。
17、村委會:負責本轄區的防汛抗旱工作,對所涉及的范圍目標要制定詳實的防汛抗旱預案,在汛期要加強巡查,及時排查出險情進行整改;遇到重大險情按照預案邊處理,邊及時上報,確保人員生命安全。
所有成員單位的一把手為第一責任人,具體負責人員為直接責任人。責任人要加強巡查力度,并將檢查情況每月26日前報鎮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
四、預防和預警機制
(一)山洪災害預警
建立山洪災害易發區專業監測與群測群防相結合的監測體系,落實觀測措施和汛期值班巡邏制度,一旦發現危險征兆,立即向周邊群眾報警,并報鎮防汛抗旱指揮部。
(二)干旱災害預警
鎮防汛抗旱指揮部針對干旱災害的成因、特點,因地制宜,落實預警措施。建立健全旱情監測網絡和干旱災害統計,隨時掌握旱情災情,并預測干旱發展趨勢,根據不同干旱等級,提出相應對策,為抗旱指揮決策提供科學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