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健康發展指導意見(精選5篇)
促進健康發展指導意見 篇1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旅游委、局,中醫藥管理局:
為深入貫徹《國務院關于扶持和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國務院關于促進健康服務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國務院關于促進旅游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中醫藥健康服務發展規劃(20xx-20xx年)》等,推動旅游與中醫藥的融合,更好地促進中醫藥健康旅游的發展,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發展中醫藥健康旅游的重要意義
(一)發展中醫藥健康旅游是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健康服務需求的重要途徑
隨著我國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人民群眾對健康服務的需求極為迫切。利用豐富的旅游資源和中醫藥資源,發展中醫藥健康旅游,是中醫藥服務業的延伸和旅游業的擴展,體現了生態健康的內涵,滿足了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健康服務需求,對提升全民健康素質具有重要的意義。
(二)發展中醫藥健康旅游是加快中醫藥發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要任務
中醫藥作為我國特色醫藥衛生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深化醫藥衛生體制的重要內容,對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具有重要意義。發展中醫藥健康旅游,有利于宣傳中醫藥健康知識、發揮中醫藥的特色優勢,擴大中醫藥服務范圍,在維護和增強人民健康中發揮更大作用。
(三)發展中醫藥健康旅游是促進旅游業轉型升級的重要推手
目前我國旅游業正處于轉型升級期,中醫藥健康旅游作為旅游與中醫藥融合發展的新興旅游業態, 對整合旅游資源、豐富旅游產品、優化旅游產業結構、提高我國旅游經濟效益具有重要意義,將成為我國旅游業轉型升級的重要推手。
(四)發展中醫藥健康旅游是弘揚中華傳統文化的重要載體
中醫藥臨床療效確切、養生作用獨特、治療方式靈活,消費群眾極為廣泛,特別是隨著健康觀念變化,中醫藥越來越顯示出獨特優勢。中醫藥文化作為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我國文化軟實力的重要體現。促進中醫藥健康旅游發展,有利于游客深入體驗中醫藥文化,是中醫藥文化推廣與資源展示的最有效的方式之一,對于普及中醫藥知識,弘揚中華傳統文化具有重要意義。
二、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發展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和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和xx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按照“突出特色、市場主導、多元發展、管理規范”的總體要求,發揮我國中醫藥旅游資源的優勢,倡導中醫藥健康旅游新觀念,推進旅游與中醫藥的融合發展,開創中醫藥健康旅游發展新模式,構建我國中醫藥健康旅游產業體系,傳承我國悠久的中醫藥文化,打造我國中醫藥健康旅游品牌,促進中醫藥健康旅游快速發展,推進我國旅游業的轉型升級,提升旅游和中醫藥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貢獻率,滿足人民群眾多層次多樣化中醫藥健康服務需求,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做貢獻。
(二)基本原則
以人為本,服務群眾,滿足人民群眾個性化、多元化中醫藥健康服務需求。各地要以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健康服務需求為宗旨,把提升人民健康素質作為中醫藥健康旅游發展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加快發展中醫藥健康旅游,逐步完善中醫藥健康旅游配套設施,提高中醫藥健康旅游服務水平。
市場主導,政府扶持,促進中醫藥健康旅游朝市場化、產業化方向發展。各地要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加大政府在發展中醫藥健康旅游上的扶持力度,出臺相關政策和措施推進中醫藥健康旅游的發展,激發社會活力,不斷增加中醫藥健康旅游產品的供給,大力培育中醫藥健康旅游產業,構建我國中醫藥健康旅游產業體系。
突出特色,打造品牌,推進中醫藥健康旅游產品和項目的特色化、品牌化。各地要結合本地區中醫藥資源特色和我國中醫藥傳統文化,開發具有地域特色的中醫藥健康旅游產品和項目,加大中醫藥健康旅游宣傳推廣和市場開拓,擴大我國中醫藥健康旅游在國際上的影響力和知名度,打造中醫藥健康旅游品牌。
加強管理,規范發展,提升我國中醫藥健康旅游服務專業化、國際化水平。各地要加強中醫藥健康旅游市場管理和監督,加大執法力度,建立我國中醫藥健康旅游標準化體系,推進中醫藥健康旅游服務標準化和專業化;加強與國際相關機構和組織的合作和交流,學習國際先進的健康旅游理念和方法,推動中醫藥健康旅游服務與國際接軌,提升我國中醫藥健康旅游服務國際化水平。
(三)發展目標
到20xx年,初步形成中醫藥健康旅游產品體系,中醫藥健康旅游基礎設施和配套服務設施不斷完善,中醫藥健康旅游發展環境進一步優化,初步構建起我國中醫藥健康旅游產業體系。到20xx年,中醫藥健康旅游人數達到旅游總人數的3%,中醫藥健康旅游收入達3000億元;在全國建成30個中醫藥健康旅游示范區、200個中醫藥健康旅游示范企業(基地)、中醫藥健康旅游綜合體,培育出一些具有國際知名度和市場競爭力的中醫藥健康旅游服務企業和知名品牌。
到20xx年,形成類型豐富的中醫藥健康旅游產品體系,中醫藥健康旅游基礎設施和配套服務設施基本完備,形成我國中醫藥健康旅游產業體系。到20xx年,中醫藥健康旅游人數達到旅游總人數的5%,中醫藥健康旅游收入達5000億元;在全國建成50個中醫藥健康旅游示范區、500個中醫藥健康旅游示范企業(基地)、中醫藥健康旅游綜合體,培育打造一批具有國際知名度和市場競爭力的中醫藥健康旅游服務企業和知名品牌。
三、重點任務
(一)開發中醫藥健康旅游產品
發揮中醫藥優勢,使旅游資源與中醫藥資源有效結合,形成體驗性強、參與度廣的中醫藥健康旅游產品體系。針對不同游客的需求,大力開發中醫藥觀光旅游、中醫藥文化體驗旅游、中醫藥養生體驗旅游、中醫藥特色醫療旅游、中醫藥療養康復旅游、中醫藥美容保健旅游、中醫藥會展節慶旅游、中醫藥購物旅游、傳統醫療體育旅游及中醫藥科普教育等旅游產品。面向國際市場,大力開發以提供高端中醫醫療服務為主要內容的中醫藥醫療旅游產品。鼓勵旅行社積極發展中醫藥健康旅游及推出中醫藥健康旅游主題線路。
(二)打造中醫藥健康旅游品牌
發揮中醫藥健康旅游資源優勢,整合各級醫療機構、中醫養生保健機構、養生保健產品生產企業等資源,引入社會力量,打造一批以中醫養生保健服務為核心,融中藥材種植、中醫醫療服務、中醫藥健康養老服務為一體的國家級中醫藥健康旅游示范區。發掘我國傳統中醫藥文化內涵,提升中醫藥健康節慶文化品質,培育一批參與度高、影響力大、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好的節慶品牌,舉辦中國中醫藥健康旅游年,支持舉辦國際性的中醫藥健康旅游展覽、會議和論壇。加強品牌建設,提升服務質量,形成一批集健康體檢、中醫高端醫療和中醫養生于一體,具有國際知名度和市場競爭力的中醫藥健康旅游品牌。
(三)壯大中醫藥健康旅游產業
利用中醫藥文化元素突出的中醫醫療機構、中醫養生保健機構、養生保健產品生產企業、中藥材種植基地、藥用植物園、中華老字號名店以及名勝古跡、溫礦泉、博物館等,打造一批特色鮮明、優勢明顯的中醫藥健康旅游企業(基地)、中醫藥健康旅游綜合體。加快中醫藥健康餐飲開發,打造一批中醫藥藥膳餐飲連鎖企業。促進住宿與中醫藥健康服務項目的結合,打造一批中醫藥健康旅游度假酒店。加快開發中醫藥健康旅游商品,積極做好中醫藥保健品、中醫藥文化旅游商品、中醫保健器械等旅游商品的開發生產,打造一批中醫藥健康旅游商品生產基地。延伸中醫藥健康旅游產業鏈,建設中醫藥產業園和中醫藥產業集聚區,支持中醫診療設備、中醫健身產品等相關中醫藥健康產品研發、制造和應用,提升中醫藥健康服務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建立旅游部門與中醫藥管理部門合作協調機制,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推進旅游與中醫藥的融合發展。各地區要高度重視,主動加強各部門溝通協調,跨地區、跨部門協作,確保各項任務措施落到實處。各地區結合實際,將中醫藥健康旅游納入本地區旅游業發展的整體布局中,促進中醫藥健康旅游產業健康、有序發展。
(二)加大政策扶持
制定中醫藥健康旅游引導政策,出臺有利于中醫藥健康旅游發展的財政、金融、投融資、稅收、土地等政策。逐步增加中醫藥健康旅游服務設施建設的資金投入,扶持企業、社會資本等多元投資。各地要深入研究,制定出臺相關優惠政策,促進中醫藥健康旅游產業又好又快發展。
(三)規范行業管理
加強中醫藥健康旅游的規范管理,建立中醫藥健康旅游市場的監督機制,規范中醫藥健康旅游市場秩序,維護消費者利益,引導市場公平競爭。研究制定中醫藥健康旅游服務的行業標準,推進中醫藥健康旅游標準化建設,提高服務質量和服務水平。
國家旅游局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
促進健康發展指導意見 篇2
近年來,互聯網技術、信息通信技術不斷取得突破,推動互聯網與金融快速融合,促進了金融創新,提高了金融資源配置效率,但也存在一些問題和風險隱患。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和xx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遵循“鼓勵創新、防范風險、趨利避害、健康發展”的總體要求,從金融業健康發展全局出發,進一步推進金融改革創新和對外開放,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經黨中央、國務院同意,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鼓勵創新,支持互聯網金融穩步發展
互聯網金融是傳統金融機構與互聯網企業(以下統稱從業機構)利用互聯網技術和信息通信技術實現資金融通、支付、投資和信息中介服務的新型金融業務模式。互聯網與金融深度融合是大勢所趨,將對金融產品、業務、組織和服務等方面產生更加深刻的影響。互聯網金融對促進小微企業發展和擴大就業發揮了現有金融機構難以替代的積極作用,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打開了大門。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有利于提升金融服務質量和效率,深化金融改革,促進金融創新發展,擴大金融業對內對外開放,構建多層次金融體系。作為新生事物,互聯網金融既需要市場驅動,鼓勵創新,也需要政策助力,促進發展。
(一)積極鼓勵互聯網金融平臺、產品和服務創新,激發市場活力。鼓勵銀行、證券、保險、基金、信托和消費金融等金融機構依托互聯網技術,實現傳統金融業務與服務轉型升級,積極開發基于互聯網技術的新產品和新服務。支持有條件的金融機構建設創新型互聯網平臺開展網絡銀行、網絡證券、網絡保險、網絡基金銷售和網絡消費金融等業務。支持互聯網企業依法合規設立互聯網支付機構、網絡借貸平臺、股權眾籌融資平臺、網絡金融產品銷售平臺,建立服務實體經濟的多層次金融服務體系,更好地滿足中小微企業和個人投融資需求,進一步拓展普惠金融的廣度和深度。鼓勵電子商務企業在符合金融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下自建和完善線上金融服務體系,有效拓展電商供應鏈業務。鼓勵從業機構積極開展產品、服務、技術和管理創新,提升從業機構核心競爭力。
(二)鼓勵從業機構相互合作,實現優勢互補。支持各類金融機構與互聯網企業開展合作,建立良好的互聯網金融生態環境和產業鏈。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業務創新,為第三方支付機構和網絡貸款平臺等提供資金存管、支付清算等配套服務。支持小微金融服務機構與互聯網企業開展業務合作,實現商業模式創新。支持證券、基金、信托、消費金融、期貨機構與互聯網企業開展合作,拓寬金融產品銷售渠道,創新財富管理模式。鼓勵保險公司與互聯網企業合作,提升互聯網金融企業風險抵御能力。
(三)拓寬從業機構融資渠道,改善融資環境。支持社會資本發起設立互聯網金融產業投資基金,推動從業機構與創業投資機構、產業投資基金深度合作。鼓勵符合條件的優質從業機構在主板、創業板等境內資本市場上市融資。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按照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的各項金融政策,對處于初創期的從業機構予以支持。針對互聯網企業特點,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
(四)堅持簡政放權,提供優質服務。各金融監管部門要積極支持金融機構開展互聯網金融業務。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對符合條件的互聯網企業開展相關金融業務實施高效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支持互聯網企業依法辦理工商注冊登記。電信主管部門、國家互聯網信息管理部門要積極支持互聯網金融業務,電信主管部門對互聯網金融業務涉及的電信業務進行監管,國家互聯網信息管理部門負責對金融信息服務、互聯網信息內容等業務進行監管。積極開展互聯網金融領域立法研究,適時出臺相關管理規章,營造有利于互聯網金融發展的良好制度環境。加大對從業機構專利、商標等知識產權的保護力度。鼓勵省級人民政府加大對互聯網金融的政策支持。支持設立專業化互聯網金融研究機構,鼓勵建設互聯網金融信息交流平臺,積極開展互聯網金融研究。
二、分類指導,明確互聯網金融監管責任
互聯網金融本質仍屬于金融,沒有改變金融風險隱蔽性、傳染性、廣泛性和突發性的特點。加強互聯網金融監管,是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內在要求。同時,互聯網金融是新生事物和新興業態,要制定適度寬松的監管政策,為互聯網金融創新留有余地和空間。通過鼓勵創新和加強監管相互支撐,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互聯網金融監管應遵循“依法監管、適度監管、分類監管、協同監管、創新監管”的原則,科學合理界定各業態的業務邊界及準入條件,落實監管責任,明確風險底線,保護合法經營,堅決打擊違法和違規行為。
(七)互聯網支付。互聯網支付是指通過計算機、手機等設備,依托互聯網發起支付指令、轉移貨幣資金的服務。互聯網支付應始終堅持服務電子商務發展和為社會提供小額、快捷、便民小微支付服務的宗旨。銀行業金融機構和第三方支付機構從事互聯網支付,應遵守現行法律法規和監管規定。第三方支付機構與其他機構開展合作的,應清晰界定各方的權利義務關系,建立有效的風險隔離機制和客戶權益保障機制。要向客戶充分披露服務信息,清晰地提示業務風險,不得夸大支付服務中介的性質和職能。互聯網支付業務由人民銀行負責監管。
(八)網絡借貸。網絡借貸包括個體網絡借貸(即P2P網絡借貸)和網絡小額貸款。個體網絡借貸是指個體和個體之間通過互聯網平臺實現的直接借貸。在個體網絡借貸平臺上發生的直接借貸行為屬于民間借貸范疇,受合同法、民法通則等法律法規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關司法解釋規范。個體網絡借貸要堅持平臺功能,為投資方和融資方提供信息交互、撮合、資信評估等中介服務。個體網絡借貸機構要明確信息中介性質,主要為借貸雙方的直接借貸提供信息服務,不得提供增信服務,不得非法集資。網絡小額貸款是指互聯網企業通過其控制的小額貸款公司,利用互聯網向客戶提供的小額貸款。網絡小額貸款應遵守現有小額貸款公司監管規定,發揮網絡貸款優勢,努力降低客戶融資成本。網絡借貸業務由銀監會負責監管。
(九)股權眾籌融資。股權眾籌融資主要是指通過互聯網形式進行公開小額股權融資的活動。股權眾籌融資必須通過股權眾籌融資中介機構平臺(互聯網網站或其他類似的電子媒介)進行。股權眾籌融資中介機構可以在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前提下,對業務模式進行創新探索,發揮股權眾籌融資作為多層次資本市場有機組成部分的作用,更好服務創新創業企業。股權眾籌融資方應為小微企業,應通過股權眾籌融資中介機構向投資人如實披露企業的商業模式、經營管理、財務、資金使用等關鍵信息,不得誤導或欺詐投資者。投資者應當充分了解股權眾籌融資活動風險,具備相應風險承受能力,進行小額投資。股權眾籌融資業務由證監會負責監管。
促進健康發展指導意見 篇3
推動網絡文學健康有序發展,對繁榮文學創作,引導文藝創新,提升數字出版產品質量和服務水平,培育出版產業新的增長點,豐富網絡內容建設,激發民族文化創造活力,滿足人民群眾精神文化需求,增強國家文化軟實力等都具有重要意義。現就網絡文學健康發展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發展目標
(一)指導思想。堅持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根本方向,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旗幟,追求真善美,傳播正能量;緊跟時代發展,把握人民需求,以中國夢為時代主題,以愛國主義為主旋律,以中國精神為靈魂,以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為根基,始終把創作生產優秀作品作為中心環節,推出更多人民喜聞樂見的優秀作品,使人民群眾精神文化生活更加豐富和積極向上。
(二)基本原則。堅持百花齊放、百家爭鳴方針,提倡體裁、題材、形式、手段充分發展;把社會效益和社會價值放在首位,實現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社會價值與市場價值相統一;堅持深化改革與促進發展并重,規范管理與扶持引導并舉,形成精品力作不斷涌現、優秀人才脫穎而出的生動局面;加快科技創新和成果運用,以精品戰略、品牌戰略和重點項目為帶動,激發網絡文學產業鏈各個環節的創造熱情,構建優勢互補、良性競爭、有序發展的產業格局。
(三)發展目標。用3至5年時間,使創作導向更加健康,創作質量明顯提升,陸續推出一批思想精深、藝術精湛、制作精良、深受群眾喜愛的原創網絡文學精品;使運營和服務的模式更加成熟,與圖書影視、戲劇表演、動漫游戲、文化創意等相關產業形成多層次、多領域深度融合發展,在網絡內容建設和文藝創新中的作用更加突出;培育一批原創能力強、投送規模大、覆蓋范圍廣、管理有章法的網絡文學出版和集成投送骨干企業,打造一批具有市場競爭力的品牌,為弘揚社會主義先進文化、豐富人民群眾精神文化生活,推動數字出版和文化產業繁榮發展發揮重要作用。
二、重點任務
(四)把握正確導向。引導網絡文學創作者牢固樹立馬克思主義文藝觀,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創作導向,把人民作為創作表現的主體,作為審美的鑒賞者和評判者,把滿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作為內容創作和傳播的出發點、落腳點;引導網絡文學創作植根現實生活,為人民抒寫、為人民抒情、為人民抒懷;倡導網絡文學創作塑造美好心靈、引領社會風尚,使網絡文學價值引導、精神引領、審美啟迪等方面作用得到充分發揮。
(五)實施精品工程。引導網絡文學企業把出版優秀作品作為中心環節,努力推出更多傳播當代中國價值觀念、體現中華文化精神、反映中國人審美追求,思想性、藝術性、觀賞性有機統一的優秀作品;引導網絡文學企業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大力弘揚中國精神,唱響愛國主義主旋律,聚焦中國夢的時代主題,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展示中國文化獨特魅力;倡導網絡文學企業把創新精神貫穿創作生產全過程,不斷增強網絡文學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推動設立“網絡文學精品工程”,支持網絡文學企業積極承擔國家重點出版工程項目,在選題立項、作品生產、評選、評獎、表彰和宣傳推廣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
(六)不斷提升作品質量。把內容質量作為網絡文學的生命線,積極引導網絡文學講品位、重格調,棄粗鄙、戒惡搞;建立網絡文學內容質量管理長效機制,健全作品抽查、閱評制度,完善符合網絡文學作品出版特點的審讀流程及管理辦法;支持網絡文學企業根據自身特點,建立有利于精品力作不斷涌現的編、審、發出版全過程質量評估體系和控制機制。
(七)健全編輯管理機制。完善網絡文學編輯人員管理機制,落實持證上崗制度,建立健全網絡文學發表作品的作者實名注冊、責任編輯及出版單位署名等管理制度;以明確范圍、規范程序、強化監督和責任追溯為重點,加強網絡文學編輯人員內容導向判斷和藝術水準把關的發稿能力建設,加強網絡文學編輯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和業務培訓,引導企業建立有利于落實編輯責任制的考評辦法和激勵機制。
三、保障措施
(八)開展網絡文學評論引導。充分發揮文學評論褒優貶劣、激濁揚清的作用,在藝術質量和水平上實事求是,在大是大非問題上表明立場,說真話、講道理;遵循網絡文學創作傳播的規律和特點,積極開展多種形式的網絡文學作品內容研討和評論,堅持把人民群眾滿意認可作為衡量標準,綜合作品價值取向、藝術水準、審美情趣、讀者口碑,凝聚社會共識,逐步建立科學的網絡文學作品評價體系,切實改變文學網站單純追求點擊率傾向。
(九)發揮科技創新引領作用。加大推動網絡文學與新媒體的融合力度,創新融合發展模式,促進多種內容資源、媒介渠道、技術應用、人才隊伍的共享融通、優勢互補;支持網絡文學企業加快信息應用技術、數字版權保護技術、產品技術標準等高新技術的研發研制及應用推廣;鼓勵網絡文學在選題管理、制作生產、內容表現、編校審讀、作品傳播、增值服務等諸多環節的技術更新,發揮科技創新在推動網絡文學健康發展過程中的引領、示范和帶動作用。
(十)切實加強版權保護。健全法律法規,加強日常監管,持續打擊網絡文學作品侵權盜版行為,保障著作權人合法權益,構建網絡文學版權保護的長效機制;鼓勵企業建立規范的版權資產登記、使用、流轉等環節管理制度,提高存量版權資產評估和增量版權資產使用水平;加快網絡文學作品版權保護技術及標準研發和運用,逐步形成司法、行政、技術和標準相結合的版權保護體系;加大版權保護宣傳力度,引導產業鏈各環節及社會公眾樹立和強化版權保護意識。
(十一)依法規范市場秩序。堅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加快推進網絡出版監管屬地管理體制機制建設,加強管理部門網絡出版執法隊伍和監管能力建設,發揮“掃黃打非”綜合協調作用,綜合運用法律、行政、經濟等多種方式,加大對利用網絡文學傳播淫穢、色情等有害內容的打擊力度;大力整治擾亂市場秩序、侵害用戶利益等行為,引導網絡文學產業鏈各環節建立透明、誠信的收益分成機制;督促網絡文學企業加強對簽約、注冊作者和自由撰稿人的規范化管理;搭建數字化社會輿論監督的便捷通道,簡化讀者舉報受理流程,探索引入公眾參與監督的便捷途徑。
促進健康發展指導意見 篇4
該學生實習期間工作認真,勤奮好學,踏實肯干,在工作中遇到不懂的地方,能夠虛心向富有經驗的前輩請教,善于思考,能夠舉一反三。對于別人提出的工作建議,可以虛心聽齲在時間緊迫的情況下,加時加班完成任務。能夠將在學校所學的知識靈活應用到具體的工作中去,保質保量完成工作任務。同時,該學生嚴格遵守我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實習期間,未曾出現過無故缺勤,遲到早退現象,并能與公司同事和睦相處,與其一同工作的員工都對該學生的表現予以肯定。
促進健康發展指導意見 篇5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決策部署,積極穩妥地推進出租汽車行業改革,鼓勵創新,促進轉型,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出行需求,經國務院同意,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深入貫徹黨的及xx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和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按照“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和政府引導作用,堅持優先發展公共交通、適度發展出租汽車的基本思路,推進出租汽車行業結構改革,切實提升服務水平和監管能力,努力構建多樣化、差異化出行服務體系,促進出租汽車行業持續健康發展,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出行需求。
(二)基本原則。
堅持乘客為本。把保障乘客安全出行和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作為改革的出發點和落腳點,為社會公眾提供安全、便捷、舒適、經濟的個性化出行服務。
堅持改革創新。抓住實施“互聯網+”行動的有利時機,堅持問題導向,促進巡游出租汽車轉型升級,規范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推進兩種業態融合發展。
堅持統籌兼顧。統籌公共交通與出租汽車,統籌創新發展與安全穩定,統籌新老業態發展,統籌乘客、駕駛員和企業的利益,循序漸進、積極穩慎地推動改革。
堅持依法規范。正確處理政府和市場關系,強化法治思維,完善出租汽車行業法規體系,依法推進行業改革,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保護各方合法權益。
堅持屬地管理。城市人民政府是出租汽車管理的責任主體,要充分發揮自主權和創造性,探索符合本地出租汽車行業發展實際的管理模式。
二、明確出租汽車行業定位
(三)科學定位出租汽車服務。出租汽車是城市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的組成部分,是城市公共交通的補充,為社會公眾提供個性化運輸服務。出租汽車服務主要包括巡游、網絡預約等方式。城市人民政府要優先發展公共交通,適度發展出租汽車,優化城市交通結構。要統籌發展巡游出租汽車(以下簡稱巡游車)和網絡預約出租汽車(以下簡稱網約車),實行錯位發展和差異化經營,為社會公眾提供品質化、多樣化的運輸服務。要根據大中小城市特點、社會公眾多樣化出行需求和出租汽車發展定位,綜合考慮人口數量、經濟發展水平、城市交通擁堵狀況、出租汽車里程利用率等因素,合理把握出租汽車運力規模及在城市綜合交通運輸體系中的分擔比例,建立動態監測和調整機制,逐步實現市場調節。新增和更新出租汽車,優先使用新能源汽車。
三、深化巡游車改革
(四)改革經營權管理制度。新增出租汽車經營權一律實行期限制,不得再實行無期限制,具體期限由城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實際情況確定。新增出租汽車經營權全部實行無償使用,并不得變更經營主體。既有的出租汽車經營權,在期限內需要變更經營主體的,依照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辦理變更手續,不得炒賣和擅自轉讓。對于現有的出租汽車經營權未明確具體經營期限或已實行經營權有償使用的,城市人民政府要綜合考慮各方面因素,科學制定過渡方案,合理確定經營期限,逐步取消有償使用費。建立完善以服務質量信譽為導向的經營權配置和管理制度,對經營權期限屆滿或經營過程中出現重大服務質量問題、重大安全生產責任事故、嚴重違法經營行為、服務質量信譽考核不合格等情形的,按有關規定收回經營權。
(五)健全利益分配制度。出租汽車經營者要依法與駕駛員簽訂勞動合同或經營合同。采取承包經營方式的承包人和取得經營權的個體經營者,應取得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按規定注冊上崗并直接從事運營活動。要利用互聯網技術更好地構建企業和駕駛員運營風險共擔、利益合理分配的經營模式。鼓勵、支持和引導出租汽車企業、行業協會與出租汽車駕駛員、工會組織平等協商,根據經營成本、運價變化等因素,合理確定并動態調整出租汽車承包費標準或定額任務,現有承包費標準或定額任務過高的要降低。要保護駕駛員合法權益,構建和諧勞動關系。嚴禁出租汽車企業向駕駛員收取高額抵押金,現有抵押金過高的要降低。
(六)理順價格形成機制。各地可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對巡游車運價實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并依法納入政府定價目錄。綜合考慮出租汽車運營成本、居民和駕駛員收入水平、交通狀況、服務質量等因素,科學制定、及時調整出租汽車運價水平和結構。建立出租汽車運價動態調整機制,健全作價規則,完善運價與燃料價格聯動辦法,充分發揮運價調節出租汽車運輸市場供求關系的杠桿作用。
(七)推動行業轉型升級。鼓勵巡游車經營者、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者(以下稱網約車平臺公司)通過兼并、重組、吸收入股等方式,按照現代企業制度實行公司化經營,實現新老業態融合發展。鼓勵巡游車企業轉型提供網約車服務。鼓勵巡游車通過電信、互聯網等電召服務方式提供運營服務,推廣使用符合金融標準的非現金支付方式,拓展服務功能,方便公眾乘車。鼓勵個體經營者共同組建具有一定規模的公司,實行組織化管理,提高服務質量,降低管理成本,增強抗風險能力。鼓勵經營者加強品牌建設,主動公開服務標準和質量承諾,開展安全、誠信、優質服務創建活動,加強服務質量管理,提供高品質服務。
四、規范發展網約車和私人小客車合乘
(八)規范網約車發展。網約車平臺公司是運輸服務的提供者,應具備線上線下服務能力,承擔承運人責任和相應社會責任。提供網約車服務的駕駛員及其車輛,應符合提供載客運輸服務的基本條件。對網約車實行市場調節價,城市人民政府認為確有必要的可實行政府指導價。
(九)規范網約車經營行為。網約車平臺公司要充分利用互聯網信息技術,加強對提供服務車輛和駕駛員的生產經營管理,不斷提升乘車體驗、提高服務水平。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和標準提供運營服務,合理確定計程計價方式,保障運營安全和乘客合法權益,不得有不正當價格行為。加強網絡和信息安全防護,建立健全數據安全管理制度,依法合規采集、使用和保護個人信息,不得泄露涉及國家安全的敏感信息,所采集的個人信息和生成的業務數據應當在中國內地存儲和使用。網約車平臺公司要維護和保障駕駛員合法權益。
(十)規范私人小客車合乘。私人小客車合乘,也稱為拼車、順風車,是由合乘服務提供者事先發布出行信息,出行線路相同的人選擇乘坐合乘服務提供者的小客車、分攤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費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私人小客車合乘有利于緩解交通擁堵和減少空氣污染,城市人民政府應鼓勵并規范其發展,制定相應規定,明確合乘服務提供者、合乘者及合乘信息服務平臺等三方的權利和義務。
五、營造良好市場環境
(十一)完善服務設施。城市人民政府要將出租汽車綜合服務區、停靠點、候客泊位等服務設施納入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規劃,統籌合理布局,認真組織實施,妥善解決出租汽車駕駛員在停車、就餐、如廁等方面的實際困難。在機場、車站、碼頭、商場、醫院等大型公共場所和居民住宅區,應當劃定巡游車候客區域,為出租汽車運營提供便利,更好地為乘客出行提供服務。
(十二)加強信用體系建設。要落實服務質量信譽考核制度和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制度,制定出租汽車服務標準、經營者和從業人員信用管理制度,明確依法經營、誠信服務的基本要求。積極運用互聯網、大數據、云計算等技術,建立出租汽車經營者和駕駛員評價系統,加強對違法違規及失信行為、投訴舉報、乘客服務評價等信息的記錄,作為出租汽車經營者和從業人員準入退出的重要依據,并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和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十三)強化市場監管。要創新監管方式,簡化許可程序,推行網上辦理。要公開出租汽車經營主體、數量、經營權取得方式及變更等信息,定期開展出租汽車服務質量測評并向社會發布,進一步提高行業監管透明度。要建立政府牽頭、部門參與、條塊聯動的聯合監督執法機制和聯合懲戒退出機制,建立完善監管平臺,強化全過程監管,依法查處出租汽車妨礙市場公平競爭的行為和價格違法行為,嚴厲打擊非法營運、聚眾擾亂社會秩序或煽動組織破壞營運秩序、損害公共利益的行為。
(十四)加強法制建設。要加快完善出租汽車管理和經營服務的法規規章和標準規范,明確管理職責和法律責任,規范資質條件和經營許可,形成較為完善的出租汽車管理法律法規體系,實現出租汽車行業管理、經營服務和市場監督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十五)落實地方人民政府主體責任。各地要成立改革領導機制,加強對深化出租汽車行業改革的組織領導。要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工作目標,細化分解任務,建立有關部門、工會、行業協會等多方聯合的工作機制,穩妥推進各項改革任務。要加強社會溝通,暢通利益訴求渠道,主動做好信息發布,回應社會關切,凝聚改革共識,營造良好輿論環境。對改革中的重大決策要開展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完善應急預案,防范化解各類矛盾,維護社會穩定。
國務院辦公廳
20xx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