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小學生課后在校托管服務的指導意見
各市、州、縣教育局、物價局:
為滿足小學生課后托管需求,緩解學生家長實際困難,創新完善社會服務體系,經省政府同意,現就開展小學生課后在校托管服務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托管服務原則。小學生課后在校托管服務遵循“家長自愿,校內實施,成本分擔,有效監管”的原則。小學生是否參加托管,由學生家長自愿選擇。托管服務應安排在校園內進行,并合理利用學校現有條件。開展托管服務所需成本,由參加托管的學生家長共同分擔。學生家長和學校、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和物價部門應共同做好監管工作。
二、托管服務實施。小學生課后在校托管服務在學校指導下由家長委員會具體組織實施。家長委員會要建立健全組織,在充分征求家長意見基礎上制定實施方案,建立財務管理等規章制度,做好托管組織服務工作。學生需要參加課后在校托管的,由家長向家長委員會提出申請,家長委員會審核并與家長簽訂托管協議后,組織課后托管服務。
三、托管服務內容。小學生課后在校托管時間由家長委員會與學校、學生家長協商確定。托管服務內容主要包括組織學生自習、閱讀、做課外作業,開展文體活動和興趣小組活動等。不得組織集體教學或補課,不得開展收費培訓活動。
四、托管服務保障。小學生課后在校托管服務成本由家長分擔,家長委員會進行成本核算,制定經費管理辦法,發放托管服務人員勞務報酬。托管服務人員由家長委員會聘請,根據托管服務需要,可聘請家長、社會相關專業人員和學校教職工參加托管服務,家長委員會應明確托管服務人員條件和托管服務工作要求。學校要無償提供校園內教室、運動場地、功能室等托管服務場所及后勤保障條件,對托管服務人員進行安全知識培訓和安全管理指導。
五、托管服務監管。家長委員會應主動接受家長監督,定期將經費收支情況向學生家長公開。要認真審核托管服務人員條件,簽訂聘請協議。學校要認真審核家長委員會制定的托管方案,加強對托管服務的監督和托管安全的監管?h級教育、物價部門要加強對托管工作的指導、監管,堅決禁止違規補課和借托管之名違規亂收費,一經發現并查實應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六、鼓勵多種形式的托管服務。除在學校開展課后托管服務外,鼓勵社會組織和社區、居委會、村委會舉辦公益性托管服務。鼓勵有條件的縣市區政府對開展托管服務的學校給予公用經費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