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黨員工作的意見
發展黨員工作的意見
發展黨員工作是黨的建設中一項基礎性工作,也是保持黨的先進性、提高黨的戰斗力的重要途徑。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大精神和*屆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迎接黨的*勝利召開,進一步做好20*年全縣發展黨員工作,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試行)》和上級組織部門的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現就20*年發展黨員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遵循發展黨員“*字”方針,全面堅持和正確把握新時期黨員標準,著重在生產、工作第一線和高知識群體、青年、婦女中發展黨員,加大社區、“兩新”組織和外出流動人員的發展黨員工作力度,完善發展黨員工作機制,切實保證發展黨員質量,著力建設一支素質優良、結構合理、規模適度、作用突出的黨員隊伍,不斷增強黨員隊伍的生機和活力,增強黨在全社會的影響力和凝聚力,進一步鞏固黨的執政基礎,提高黨的執政能力。
二、目標要求
20*年,全縣計劃發展黨員200名,其中:農村、企業、機關等一線的占70%以上;35歲以下的占70%;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占70%(大專以上力爭達到30%以上);婦女黨員達到25%以上。要求村(社區)黨組織每年至少發展1名黨員,其中人口2500人以上的村(社區)原則上每年發展2名以上黨員。全年計劃培養入黨積極分子600名,入黨積極分子數量與年內新發展黨員數量的比例力爭達到3:1以上。
三、工作措施
1、實行黨員群眾推優制度。對長期沒有發展黨員、黨員嚴重老化及無年輕女性黨員的村(社區)黨支部,要實行“三推一定”,即由全體黨員、村民代表和群團組織署名推薦,并在推薦相對集中的人選中確定培養對象初步名單,提交黨員大會討論決定。同時,要繼續堅持和完善基層黨建帶團建、共青團“推優”制度,充分發揮工會、婦聯等群團組織的作用,做好“推優”工作。另外,還要積極引導農村產業協會、新農村建設理事會、行業協會、社團組織做好會員中的優秀分子的推薦工作,進一步拓寬入黨積極分子選優渠道。
2、建立發展黨員工作定期匯報制度。基層黨(工)委平時要結合工作實際,加強對所屬黨支部發展黨員工作的督查指導,每季度向縣委組織部匯報一次發展黨員工作情況。縣委組織部每半年對各基層黨(工)委發展黨員工作情況進行一次督查,并對督查情況予以通報。
3、實行黨(工)委委員聯系支部制度。基層黨(工)委要明確每個黨(工)委委員聯系一個黨支部,特別要聯系長期沒有發展黨員、黨員嚴重老化及無女黨員的黨支部,具體指導發展黨員工作。
4、推行發展黨員工作黨內投票表決制度。發展對象和轉正對象在提交支部大會討論表決時,可改變舉手表決方法,實行投票表決方式。表決時,由所在黨支部統一印發表決票。表決意見分“贊成、棄權、反對”三種,由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按個人意愿對發展對象(包括預備黨員)和轉正對象進行票決。得贊成票超過應到有表決權黨員人數的一半始得通過;低于半數的,分清原因,由支部討論決定暫緩或取消發展、轉正資格。票決情況進行匯總后存入黨員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