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工就業指導意見例文
近期,受國際金融危機影響,我國沿海地區外向型和中小勞動密集型企業面臨經營困難,致使我市農民工大量返鄉,加大了就業壓力。我市是農業大市,做好全市的農民工就業工作,對發展農村經濟、增加農民收入、維護農村穩定尤為重要。為積極應對農民工返鄉給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帶來的新情況和新問題,確保我市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工作健康發展,現就做好我市農民工就業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提高認識,切實增強做好農民工就業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
我市農村人力資源十分豐富,外出務工已成為解決農村剩余勞動力就業和推動農村經濟發展的重要途徑。當前,農民工大量返鄉,一方面會給我市統籌城鄉就業、擴大就業總量帶來新的壓力;另一方面使以打工為生存手段的農民工重新陷入困境,進而給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安定帶來不利影響。因此,做好農民工就業工作,不僅是一個重大的經濟問題,也是重大的政治問題,更是一個關系農村穩定的社會問題。各縣、區政府及各有關部門必須站在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保持我市經濟社會平穩較快發展、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和執政為民、改善民生的高度,堅持從實際出發,制定切實可行的政策措施,因勢利導,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妥善解決農民工的就業、培訓、創業和社會保障問題。
二、加強培訓,努力提高農民工技能水平
xx年,全市共需培訓各類農民工5萬人,其中勞動保障部門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2。5萬人,農業部門陽光工程培訓2。2萬人,扶貧辦雨露計劃培訓0。3萬人。
農民工培訓工作,由各級勞動保障部門牽頭,會同財政、農業、扶貧等部門,按照統一制定培訓計劃、統一認定培訓機構、統一出臺培訓標準、統一培訓補貼標準、統一開展技能鑒定、統一檢查考核驗收“六統一”的原則,統籌安排并組織實施涉及農民工的培訓項目。根據“渠道不亂、用途不變、統籌安排、縣級整合” 的原則,將農民工培訓補貼資金統籌管理、疊加使用;對各類用人單位與農民工簽訂6個月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組織在崗培訓的,給予相應培訓補助;同時,落實職業技能鑒定補貼。要緊緊圍繞企業當地用工需求和人力資源市場供求信息,組織各級職業培訓機構大力開展定向、定單式培訓和上崗前培訓,實現培訓與上崗就業無縫對接。
三、創造崗位,著力吸收農民工轉移就業
從xx年3月10日到xx年4月10日,開展為期1個月的農民工就業服務月活動。主要開展以下三項工作:
(一)“農民工就業援助幫扶”活動。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把返鄉農民工納入就業援助范圍,將家庭困難的農民工作為重點援助對象,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要為每一位重點援助對象免費提供一次職業指導、三個就業信息。重點做好農村“零轉移農戶”就業援助工作,提供技能培訓、崗位信息等服務,落實職業培訓補貼、職業技能鑒定補貼等政策,努力實現農村“零轉移農戶”至少有一人實現就業或轉移就業。
(二)“春風送崗位”活動。各縣、區勞動保障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和有關社會團體的基層組織、服務機構,收集適合的就業崗位信息,建立全市范圍的溝通平臺,通過信息發布、召開專場農民工招聘會、組織送崗位下鄉等方式,集中幫助農村“零轉移農戶”成員、需進城務工婦女、青年等各類富余勞動力實現轉移就業。
(三)開展“就業崗位對接”活動。要挖掘技能崗位信息和技能勞動者信息,加強勞務協作和勞務對接活動,不斷擴大轉移就業規模。抓住國家擴大內需、加大基礎設施建設力度的機會,加強與勞務輸入地區,特別是泛長三角地區勞動保障部門的聯系和合作,及時收集、發布勞務輸入地區的用工數量、行業工種、工資待遇等需求情況,為農民工有序流動就業提供就業服務,為農民工外出務工開辟可靠的就業渠道,提高外出務工的組織化程度,實現政策與用人單位和求職者零距離對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