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和諧社區實施意見
建設和諧社區是全黨、全社會的共同任務。與建設和諧社區相關的民政、市政、規劃、建設、科技、教育、文化、體育、衛生、政法、信訪、計生、組織、人事、財政、勞動、城管、園林、街道、物業等部門,都要根據建設和諧社區的主要任務,結合本部門工作職能,研究制定具體的工作方案和落實措施。社區內的機關、學校、企事業單位和各類服務組織都要按照和諧社會的要求,搞好本單位、本部門社會和諧的構建工作,涌現出更多的和諧單位、和諧校園、和諧企業,從而進一步加快構建和諧社區的步伐,為構建和諧順義做出積極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