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案件爭議案例(通用18篇)
工傷案件爭議案例 篇1
主要案情:20xx年10月10日8時15分許,胡某駕駛二輪摩托車(后座載有母親陳某)在省道秀里線吳山鄉吉州村路段與閩DB6019號重型半牽引車相碰,造成陳某搶救無效死亡、胡某當場死亡的交通事故。后經工傷認定部門查實:1、20xx年10月10日8時陳某、胡某下班情況屬實;2、胡某及母親陳某是在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而死亡的;3、胡某及母親陳某上班的公司廠區內有安排職工宿舍且廠內有食堂。但由于胡某一家三人都是在公司上班,且職工宿舍內有安排廚房。為了節省伙食費的開支,一家人基本上是自已買菜、煮飯。
2、爭議焦點:用人單位廠區內有職工宿舍、食堂,職工下班時間后去購買日用品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的工傷認定。
3、案件結果:工傷認定部門作出《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胡某的父親起訴到法院,一審未結案。
4、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法釋[20xx]9號)。第六條規定:“ 對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認定下列情形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三)從事屬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動,且在合理時間和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工傷案件爭議案例 篇2
案情介紹
趙某1981年8月20出生于莒縣棋山鎮某村,后曾就讀于淄礦集團高級技工學院。20xx年9月,趙某回到縣城所在地的山東某能源公司工作,平時住在單位職工宿舍。20xx年1月23日(大年初一)16時30分,趙某駕駛摩托車從山東某能源公司下班回棋山鎮某村家途中,與他人發生交通事故,被撞身亡。日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莒縣大隊認定“趙某承擔事故的次要責任”。20xx年3月1日,趙某之妻何某向莒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出其丈夫趙某的工傷認定申請,被認定為工傷。山東某能源公司對該工傷認定不服,于20xx年7月10日向法院提起工傷行政訴訟。
爭議分歧
關于趙某的死亡能否認定為工傷,形成了兩種意見。
一是不認定為工傷。《工傷保險條例》第14條第6項規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傷害的”可認定為工傷。此情形中“上下班途中”是指從居住地到工作場所之間的正常路線,趙某平時住職工宿舍,并非下班之后便回老家居住,因此,其死亡不認定為工傷。
二是認定為工傷。趙某家庭住址在棋山鎮某村,其父母妻子均在該村有固定住所。20xx年1月23日又適逢中國傳統節日春節,趙某下班后自單位回家過年合情合理,其在回家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死亡,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14條第6項規定的應當認定為工傷的要件,應當認定為工傷。
筆者同意第二種觀點。法院在審理涉及“上下班途中”,受機動車事故傷害工傷認定行政案件時,要體現保護職工權利的原則,正確理解《工作保險條例》的規定。“上下班途中”應考慮職工上下班目的、路途方向、距離遠近及時間等合理因素進行綜合判斷,“上下班途中”應理解為職工在合理時間內往返于工作單位和居住地的合理路線的途中,包括職工按正常工作時間上下班以及職工加班加點后上下班的途中。趙某的父母妻子均在棋山鎮某村居住。在農歷春節期間,趙某返回棋山鎮某村,符合民俗常理,趙某回棋山鎮某村家中與他人發生交通事故,應確定是在“上下班途中”,應認定為工傷。
工傷案件爭議案例 篇3
案情簡介:鄭某,時年63歲,大田縣廣平鎮人,1985年進入福建省大田縣煤礦工作,為井下采掘工,20xx年7月該礦改制為三明市聯發煤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聯發煤業)。20xx年1月,鄭某由于年齡和身體原因,離開了工作崗位。20xx年,被診斷為:煤工塵肺叁期。檢查結果出來后,鄭某多次找聯發公司,要求按《工傷保險條例》有關規定,享受相關的工傷保險待遇,但被拒絕。筆者接受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后,按相關的法律規定,通過申請認定工傷、勞動能力鑒定后,申請勞動仲裁,大田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于20xx年6月7日作出裁定,以鄭某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主體不適格為由不給予受理。20xx年7月5日,向法院提起訴訟。
2、爭議焦點:一是關于退休職工是否具備工傷認定的主體資格問題;二是退休后才被發現、診斷為職業病的患者訴請工傷待遇能否得到支持的問題。
3、案件結果:一審法院基本采納了筆者的代理觀點,于20xx年12月20日《民事判決書》:判決某煤業公司支付給鄭某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解除勞動關系經濟補償金共計人民幣計20xx30.8元。20xx年5月9日,鄭某于拿到本案全部執行款,本案圓滿結案。
4、法律依據:承辦本案時主要法律依據有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對《四川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關于職工退休后被診斷為職業病應如何解決工傷待遇有關問題的請示》的復函(國法秘函[20xx]312號)認為,鑒于職業病的形成具有長期性和潛伏性,考慮到請示中提到廣元市部分退休礦工退休前長期從事礦山井下作業,在退休后經勞動能力鑒定被確診為職業病的這一情況,我們認為,對這部分退休礦工可以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具體由地方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實際情況處理。
工傷案件爭議案例 篇4
案情介紹
趙某1981年8月20出生于莒縣棋山鎮某村,后曾就讀于淄礦集團高級技工學院。20xx年9月,趙某回到縣城所在地的山東某能源公司工作,平時住在單位職工宿舍。20xx年1月23日(大年初一)16時30分,趙某駕駛摩托車從山東某能源公司下班回棋山鎮某村家途中,與他人發生交通事故,被撞身亡。日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莒縣大隊認定“趙某承擔事故的次要責任”。20xx年3月1日,趙某之妻何某向莒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出其丈夫趙某的工傷認定申請,被認定為工傷。山東某能源公司對該工傷認定不服,于20xx年7月10日向法院提起工傷行政訴訟。
爭議分歧
關于趙某的死亡能否認定為工傷,形成了兩種意見。
一是不認定為工傷。《工傷保險條例》第14條第6項規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傷害的”可認定為工傷。此情形中“上下班途中”是指從居住地到工作場所之間的正常路線,趙某平時住職工宿舍,并非下班之后便回老家居住,因此,其死亡不認定為工傷。
二是認定為工傷。趙某家庭住址在棋山鎮某村,其父母妻子均在該村有固定住所。20xx年1月23日又適逢中國傳統節日春節,趙某下班后自單位回家過年合情合理,其在回家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死亡,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14條第6項規定的應當認定為工傷的要件,應當認定為工傷。
筆者同意第二種觀點。法院在審理涉及“上下班途中”,受機動車事故傷害工傷認定行政案件時,要體現保護職工權利的原則,正確理解《工作保險條例》的規定。“上下班途中”應考慮職工上下班目的、路途方向、距離遠近及時間等合理因素進行綜合判斷,“上下班途中”應理解為職工在合理時間內往返于工作單位和居住地的合理路線的途中,包括職工按正常工作時間上下班以及職工加班加點后上下班的途中。趙某的父母妻子均在棋山鎮某村居住。在農歷春節期間,趙某返回棋山鎮某村,符合民俗常理,趙某回棋山鎮某村家中與他人發生交通事故,應確定是在“上下班途中”,應認定為工傷。
工傷案件爭議案例 篇5
主要案情:20xx年7月21日,劉某在某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上班時,因電力公司在搶修電網,臨時叫劉某過去幫忙,由于事先沒有交代好,劉某誤爬上沒有斷電的的高壓桿上被高壓電擊傷。后被送往福建醫科大學附屬協和醫院住院治療,雙臂被截肢。20xx年11月25日,經福建南方司法鑒定中心作出(20xx)臨鑒字1943號鑒定意見書,鑒定意見為:劉某損傷達一級傷殘;屬大部份護理依賴,護理期限為20xx年。
爭議焦點:劉某是在工作時間、工作場所、因工作原因發生受傷,但劉某不是電力公司職工,是電力公司為了搶修電網,臨時叫劉某過去幫忙,能否認定為工傷。
案件結果:在法院主持下,達成調解協議,由某電力公司按工傷保險待遇賠償劉某136萬元。
法律依據:20xx年4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與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有關的行政案件若干問題座談會紀要(法[20xx]139號)第四條規定:“關于工傷認定類行政案件的處理:(一)臨時雇用員工的工傷認定。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期間,用人單位為維護國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在恢復交通、通信、供電、供水、排水、供氣、道路搶修、保障食品、飲用水、燃料等基本生活必需晶的供應、組織營救和救治受害人員等過程中,臨時雇用員工受到傷害的,可視為工傷,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進行處理。”
工傷案件爭議案例 篇6
案情簡介:
張某于20xx年7月23日進入某公司工作,雙方簽訂勞動合同。20xx年10月20日,張某在工作中不慎受傷,要求公司支付賠償金未果后申請工傷鑒定。20xx年5月24日,經該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認定為工傷。20xx年7月26日,張某被鑒定為傷殘七級。但是雙方在工傷認定作出前,20xx年3月1日達成賠償協議簽訂《賠償協議》,主要內容為:簽訂本協議后,公司一次性支付張某78000元,雙方勞動關系、工傷保險關系終止。之后,雙方未實際履行該協議。20xx年1月,張某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各項工傷待遇共計135600元,仲裁委員會支持了張某的仲裁請求。公司不服訴至法院,法院判決駁回公司的訴訟請求。
本案分析:勞動者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的,經相關勞動部門認定為工傷的,有權利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如果勞動者受工傷后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私下達成賠償協議,之后勞動者又就工傷保險待遇提起仲裁或訴訟,要求用人單位按照工傷保險待遇賠償的,存在兩種情形:
一、如果賠償協議是在勞動者已認定工傷和評定傷殘等級的情況下簽訂的,且不存在欺詐、脅迫或者乘人之危的情形,那么法院或仲裁機構應該尊重雙方當事人的意思自治,認定協議有效。但是如果勞動者能舉證證明該協議存在重大誤解或顯失公平等情形,符合合同變更或撤銷情形的,法院或仲裁機構會根據實際情況變更或撤銷該協議。
二、如果賠償協議是在勞動者未經勞動行政部門認定工傷和評定傷殘等級的情形下簽訂的,且勞動者實際所獲補償明顯低于法定工傷保險待遇標準的,法院或仲裁機構會變更或撤銷賠償協議,或直接判決用人單位補足雙方協議低于工傷保險待遇的差額部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72條、第73條規定,對于顯失公平的民事行為,當事人請求變更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變更;當事人請求撤銷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予以變更或者撤銷。《合同法》第54條也規定,因重大誤解訂立的或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撤銷。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0條規定:對于追索勞動報酬、養老金、醫療費及工傷保險待遇、經濟補償金及其他相關費用等案件,給付數額不當的,人民法院可以予以變更。所以,對于工傷“私了”的協議效力不可一概而論,勞動者有權利根據實際情況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本案中張某系公司職工,其在工作中受傷已被認定為工傷,依法應當享受相應工傷待遇。雙方雖然就工傷處理事宜雖已經達成了補償協議,但公司并未按協議約定向張某支付相關補償金,且所獲補償明顯低于法定工傷保險待遇標準,所以張某的請求能夠得到法院和仲裁機構的支持,得到雙方協議低于工傷保險待遇的差額部分。
工傷案件爭議案例 篇7
xx縣第xx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議案審查委員會在大會截止時間內共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聯名提出的議案6件,其內容為:涉及交通方面的5件,村干部離退休養老保險1件。經大會議案審查委員會初步審定,確定將“栗咸”公路修建作議案提出,其它5件轉為建議、批評和意見。
“栗咸”公路所轄燕子鄉的三個村,鄔陽鄉的兩個村,共計42個村民小組,1200多戶,5380人。建成“栗咸”公路有利于解決5000多人行路難的問題,優化公路格局,縮短鄔陽通往縣城的公路里程和出境里程,打通南北通道,連通相鄰鄉鎮,形成網絡通道。
年月日
工傷案件爭議案例 篇8
食品安全是校園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近年來我省校園食品安全事故發生頻次在學校安全事故中位列第二,主要原因是部分學校責任心不強,理不到位。
一、存在的問題
(一)校領導責任心不強,管理不到位,食堂運作惡性循環。部分學校食堂硬件符合規范要求,但由于管理不善,食堂經營難以為繼。海口秀英區石山中學學校食堂硬件設施都不次于市內學校,該校學生300余人,住校生80余人,由于管理混亂,食堂伙食費太高,就餐學生僅35人,學校食堂無法經營難以為繼,只有對外承包負責,承包人為降低成本,舍棄原煤氣灶不用而另砌燒柴的爐灶,不符合環保要求,面對有關部門多次責令整改的要求,學校無動于衷;對于學生的吃飯大事,校領導漠不關心。
(二)硬件設施滯后。一是全省學校當中有39.3%沒有食堂,學生到校外小吃店或“小餐桌”就餐,食品安全風險難以防控。二是硬件的缺失,導致有22.2%學校食堂無法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經營、48.1%的學校食堂監督量化等級達不到良好的規定要求,學生飲食安全難以保障。
(三)違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現象普遍。一是個別學校食堂采購“三無”或來源不明的凍品原料;二是學校食堂對食品添加劑“五專管理”達不到要求;三是食品不按要求存儲。四是部分學校食堂索證索票不全,驗收走形式,記錄不規范。
(四)從業人員專業素質低。部分從業人員流動性大,專業素質較低,責任意識不強,食品安全知識和意識匱乏。
二、建議
(一)將食品安全納入學校考核指標。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學校工作實行一票否決并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確保學校領導從思想上真正重視學校食品安全工作。
(二)加大學校食堂建設力度。將學校食堂建設納入學校總體建設規劃以及辦學條件評估指標體系中,使學校食堂設施的改善與其他教學設施改善同步。
(三)做好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對學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包括校長、分管負責人、食堂負責人和專兼職食品安全管理員進行專業培訓并建立培訓檔案,同時讓食品安全知識科普進校園、進課堂,使學生養成安全的飲食習慣。
(四)加大監管力度。建立學校、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教育部門互通的食品原料采購信息管理查詢系統,學校食堂重點部位遠程視頻監控系統,以及時發現問題、排除隱患。明確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必須執行事項和禁止執行事項,制定監管人員責任制度、工作標準和規范以及責任追究辦法,建立健全學校食品安全監管的長效機制。
(五)實行“中央廚房”配餐制。政府引導餐飲企業在城市分區域建立若干個“中央廚房”(或稱中心廚房、午餐配送中心),通過政府采購的方式,“中央廚房”負責配送、供應在校中小學學生及幼兒園的餐飲,以降低學校食堂食品安全風險。
工傷案件爭議案例 篇9
珠海市金灣區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十一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區人民政府提請的《關于高標準建設金灣中心醫院議案作結案處理的議案》。經審議,會議同意區人大科教文衛工委的審查意見,同意結案。
會議認為,自區二屆人大五次會議將《關于高起點高水平規劃和建設三灶醫院的議案》(現為《高標準建設金灣中心醫院議案》)確定為大會議案并轉交區政府辦理以來,區政府高度重視,將它作為一項重大民生工程項目扎實推進。經過多方的共同努力,金灣中心醫院(廣東省人民醫院珠海醫院)于20xx年9月30日順利落成揭牌,現已正式對外試營運。以金灣中心醫院為龍頭,構建覆蓋全區的區、鎮、村三級醫療衛生網絡,這將切實有效解決群眾看病難、看病貴問題,基本實現了議案提出的目標任務。對此,區人大會和人大代表表示滿意。
會議要求:一是加快推進醫院建設的后續工作。醫院建設是一項十分復雜的系統工程,醫院主體工程雖然基本完成,但前期設計、建設與實際需求存在一定的距離,后期仍要不斷地配套完善。二是加大人才隊伍建設力度。繼續通過各種有效途徑,加大人才招聘和培養力度,尤其是加快高級人才招聘步伐。三是加強規范管理。協調好與省人民醫院之間的各項配合工作,加強監督管理,促使共建醫院健康有序發展,造福金灣人民。
年月日
工傷案件爭議案例 篇10
關于穩定農村中小學教師隊伍的提案
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的發展和城鎮化進程的推進,農村地區的教育格局和教育資源分配呈現出新情況和新問題,農村教師隊伍的穩定與建設存在著諸多嚴峻挑戰,主要表現為:
1.農村教師待遇差,工作任務重,人員流失嚴重。農村地區教師津補貼制度在一些地方尚未貫徹落實到位。偏遠地方農村教師在交通、住房、就餐等方面均存在諸多困難。
2.由于待遇差、任務重,農村教師這一職業長期以來缺乏社會認同。師范類院校的畢業生甚至是城市超編教師不愿意到農村學校就業,農村教師千方百計向城鎮調動,一些學校后續師資無以為繼。
3.師資力量薄弱,結構不合理,教學質量難以保障。現有的教師隊伍中,受過正規教師教育的比例很低,水平和能力有限。音樂、美術、體育等非主科教育以及英語、信息技術、科學等素質教育師資缺乏。
為此建議:
1.改革現有的教育投入制度。合理協商并確定中央、省級、市級、縣級政府的教育財權和事權。構建農村義務教育投入主要由中央財政、省級財政承擔,按地區經濟狀況、教育狀況分類管理的長效機制。將教育財政、人事管理權重心上移,由省(市)實行“大統籌”,衡量各縣(區)財政實力,再由縣(區)級政府提出用于農村義務教育的財政支出最低比例,實行“小統籌”,以確保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不受地方經濟起伏的影響。明確各級政府責任,逐步建立省級統籌義務教育學校教師工資保障機制。
2.提高農村教師的福利待遇。通過設立農村地區教師津補貼,鼓勵教師安心山區、農村教育工作,并優先考慮農村教師職稱評定、評優。一是財政單列支出農村教師津補貼。在績效工資總量之外,由財政單列農村教師的津貼補貼支出。進一步明確津補貼政策的實施范圍、實施對象、發放標準、類別與分檔等實施細則。二是增加農村教師崗位津貼。將農村教師任教津貼提高到工薪總額的1/4至1/3,發放依據考慮距離和職稱兩個維度。完善農村教師住房保障機制,發展多元化的農村教師住房供給體系。一是主要由政府建設具有宿舍性質的教師住校周轉房和公寓房,教師工作調動隨即搬離。二是結合當地城鎮建設規劃,為農村教師建設一定數量的經濟適用房、廉租房、限價房和集資房;三是鼓勵單位或個人投資在校園內和校園附近建房向教師出租,由財政給予教師一定的住房補貼。
3.加快農村教師人事制度改革。積極吸納、公開招聘優秀的本、專科畢業生充實到農村中小學去,緩解當前農村學校師資結構不合理的矛盾。對農村中小學教師編制核定和補充實行動態管理。結合農村教育自身特點,在開齊科目的前提下,按班級數核定教師數,保證薄弱學校有足夠的教師編制。鼓勵和引導教師由城市向農村、由師資富余學校向緊缺學校、由強勢學校向薄弱學校的合理流動,實現農村教師資源優化配置。對農村學校后勤管理進行改革,后勤管理人員可以采用合同制,不占編制,以減少農村教師從事勤雜事務的工作負擔。
4.建立靈活多源的農村教師增量機制。制定對農村中小學教師的定向招生、定向培養、定向使用的政策。每年在省屬師范大學和其他高校中拿出一些招生計劃,尤其對基層需要的特殊專業招收定向生,由中央財政投入,為定向生提供基本的生活學習費用。接受資助的學生畢業后有到農村中小學工作一定時間的義務,期滿后優先享受保送碩士、錄取公務員加分等優惠政策,以改變師范生生源較差、合格教師進不來的問題。針對農村小學教師學科失衡現象,可考慮定向培養農村小學全科教師,農村小學全科教師在校學習期間免除學費、免繳住宿費,并補助生活費。為改變偏遠地區合格教師進不來的問題,可培養農村本地師范生,對來自偏遠農村的師范生進行定向招生、定向培養、定向使用,培養一批留得住的本地優秀教師長期在當地任教。
工傷案件爭議案例 篇11
海南省是全國唯一一個由中央批準建設的國際旅游島,但目前仍然屬于欠發達農業省份,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對于我省科學發展,綠色崛起,保持經濟持續健康較快發展,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具有重要意義。近幾年來,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視新農村建設,投入大力的財力物力,建設“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新農村,取得顯著成效。但由于種種原因,大部分農村仍然存在許多亟待解決的問題:過度施用化肥,剩余化肥成分排入流域水系,造成農村的水體污染;過度使用農藥,破壞生態防護功能,增加了農產品的用藥殘留量;濫用飼料添加劑,催生速長禽畜,不僅使肉類品質下降,而且使用者遭到激素物質的污染;禽畜養殖排泄物隨著養殖規模大幅增加,污染周邊水體和大氣環境;農用塑料薄膜大幅增加,這些塑料薄膜,大部分以高壓聚乙烯或聚氯乙烯為材料,需要200~400年才能分解掉,這些材料物品是一種不能被微生物分解的材料,埋在土里經久不爛,已造成土地結構嚴重破壞和地下水污染。
存在問題的主要原因:
一是各級政府對農村環境保護不夠重視,存在不同程度的生活污染、面源污染、加工業污染和城市污染向農村轉移加速等環境問題。二是農民的環境意識還比較淡薄,對發展經濟和保護環境的關系認識模糊,認為解決溫飽問題應該放在首位,消極對待環境污染問題。三是村鎮建設未進行科學規劃,過度注重目前的經濟利益,對生態的長遠效益缺少考慮,致使在村鎮建設過程中出現“臟亂差”現象。四是農村環保機構普遍缺乏,目前絕大部分鄉鎮都未設環保專門機構,農村環保經費得不到保證,致使農村環保工作無法開展。五是市縣財政對農村環境治理投資嚴重不足,環境基礎設施不夠健全。六是農村沒有垃圾桶、垃圾池,垃圾距離處理場路途遙遠,清運成本偏高,垃圾無法集中堆放;對動物尸體、農藥瓶等,不經任何處理,隨意丟棄;對垃圾不進行分類,隨意焚燒。農村產業結構單一,面源污染比較嚴重,這也是影響農村生態環境的重要因素。
切實改善農村生產生活環境,實現村容整潔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對農村生活垃圾進行妥善處理處置則是改善村容村貌的必要舉措。因此提高群眾的生活環境保護意識,改善農村生活垃圾處理現狀是當務之急。為此建議:
一、提高對農村垃圾處理重要意義的認識。
抓好農村垃圾處理,是保護和優化生態環境,促進科學發展,實現綠色崛起的客觀需要。良好的生態環境不僅是人類生存的基礎和生活質量的重要內容,也是經濟社會持久發展、協調發展、科學發展的根本保證。海南的青山綠水,是國際旅游島建設的品牌,是發展的最大優勢、后勁和潛力,也是海南人民最引以為榮的巨大財富。我們有好的生態環境,但不能在自豪中陶醉,更重要的是擔負起保護好青山綠水的歷史責任。如果海南的生態環境在經濟發展中被破壞了,給子孫后代的生存和長遠發展帶來危害,我們今天的發展不僅會失去價值,而且還會成為歷史的罪人。因此,各級政府要把農村垃圾處理擺上重要日程,本著對歷史,對人民負責的態度,迅速采取切實行動,大力推進農村垃圾治理,使廣大農村衛生環境有一個大的改變。
二、科學規劃,合理布局。鎮村建設規劃是農村環境衛生綜合整治工作取得長遠成果的重要前提和基礎,規劃不合理,勢必影響農村的后序建設與發展。建議各級政府高度重視鎮村規劃工作,將其納入政府工作的大盤子,實行統一規劃,統一建設,統一管理,真正實現城鄉規劃管理一體化。要學習借鑒外地先進經驗,結合農民生產生活實際,綜合考慮道路、水溝、公廁、公共場所、公益事業設施、綠化美化等多種因素,體現人文特色和生態特色,高標準搞好新農村建設規劃。城建部門及鎮、村兩級要加強指導,強化服務,使村莊建設科學合理、整潔雅觀。要重新審視和完善現有規劃,對已實施的不符合要求的鎮村建設應盡快制定整治方案,迅速予以實施,以彌補規劃滯后帶來的缺失。
三、多方籌集資金,建立農村生活垃圾處理工作保障體系。資金問題是制約農村生活垃圾處理工作的瓶頸,關系到環境衛生整治的長久和成敗。政府要“花錢買環境”,可通過群眾集一點,村自籌一點,鎮收集一點,縣財政補一點,向上級爭取一點辦法,多渠道籌集資金,推進農村生活垃圾處理工作。政府要將農村生活垃圾處理經費列入財政預算,除安排資金購置垃圾處理設施設備外,還按每人每年5-10元標準安排農村生活垃圾處理經費,解決農村生活填埋場處理問題。另外政府可出臺城鄉生活垃圾處理收費管理辦法,分別向鎮區各單位和門店、企業收取垃圾處理費,確保有更多的資金投入生活垃圾處理工作。凡是有集體收入的村,每年從集體收入中拿出一定比例的資金用于環境衛生整治,各自然村通過“一事一議”村民自治方式籌集垃圾處理經費,確保農村垃圾處理可持續進行。
四、建立長效機制,確保整治成果。一是設立專門的長期管理機構,配備好專職人員,并綜合應用經濟、行政、法律等手段,加強對環境衛生工作的長效管理。二是進一步加大整治工作力度,對重點內容、重點部位要強化措施,一抓到底,不留死角,確保實效。三是強化考核,要層層建立年度目標責任制、督促協調機制和動態管理制度,并嚴格依據衛生村鎮標準采取明查暗訪、互查等多種方式進行考核,并將考核結果與年度綜合考核掛鉤,推動整治工作長期有效開展。四是充分發揮村“兩委會”班子在農村環境衛生整治工作中的關鍵作用,切實加強村“兩委會”班子建設,選好帶頭人,為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五是以村為單位,建立起業余的“農村環衛隊”,形成“村收集、鎮中轉、縣市處理”的垃圾處置模式。
五、以嚴格考核、嚴明獎懲為手段,在強化工作問責中建立環境整治“以獎代補、績效掛鉤”的工作機制。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細化部門責任分工,嚴明工作獎懲,強化工作問效,做到目標同向,工作同心,節奏同拍,行動同步,形成工作合力。對認識不到位、工作不落實的按照“垃圾不清清干部,服務不下干部下”的原則,直接追究主要責任人的責任,用鐵的紀律確保農村生活垃圾處理工作目標任務的完成。成立農村環境整治督查工作組,成員由縣委辦、縣紀委、縣衛生局、縣電視臺等單位組成,開展定期督查和不定期暗訪曝光。
六、加大宣傳教育力度,提高環衛知識水平。一要充分發揮電視、宣傳欄等媒體的作用,通過組織參觀學習,使環衛知識深入人心、家喻戶曉,努力營造全民動手,人人參與的良好氛圍。二要深入開展“改陋習、樹新風”和健康教育活動,大力倡導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教育群眾樹立良好的衛生習慣和行為,為農村環境衛生整治工作取得成效奠定堅實的群眾基礎。三要對農民進行培訓,學會分類處理垃圾,掌握正確處理垃圾的各類方法,鼓勵農民建設沼氣池,推廣農村垃圾無害化處理技術。
工傷案件爭議案例 篇12
關于加快溫州城市軌道交通規劃與建設的議案
改革開放以來,隨著溫州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城市化水平的不斷推進,人口在中心區高度集聚,對城市中心區交通產生了巨大的壓力。雖然先后5屆市政府連續努力,投入大量的財力、物力和人力,新建和拓寬了眾多的道路,但是我市現時的道路系統仍無法滿足日益增長的需要,交通擁堵已成為阻礙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和影響人民工作生活的突出矛盾。國內外城市建設的實踐經驗證實,單純依靠增加道路交通設施并不能從根本上解決交通擁堵問題,而建設城市軌道交通是主要的有效的解決辦法。
一、加快我市軌道交通規劃和建設的必要性和迫切性
1、是解決人民群眾“出行難”的重大民生和民心工程。從當前我市交通現狀來看,城市核心區的相當多路段高峰時段已呈飽和,擁堵路段越來越多,擁堵延續時間越來越長。以交通秩序混亂、安全保障水平不高、運輸效率低下為特征的“出行難”已經成為廣大人民群眾高度關注、反映強烈的社會問題,成為影響人民工作、生活的突出矛盾。建設軌道交通,是落實市委、市府提出的公共交通優先戰略的一項決策,是優化我市生活環境的重大舉措,更是兼顧眼前和長遠的群眾根本利益,擴大市民出行范圍,節省出行時間,解決群眾出行難矛盾的一項民生和民心工程。
2、是順應溫州經濟社會發展的迫切需要。建設沿海產業帶、建設溫州大都市,是事關今后溫州全局和長遠發展的兩大主題,而加快以交通為重點的城鄉基礎設施建設是實現這兩大主題的
前提條件和基礎。軌道交通的建成是一個都市型城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的象征和體現,它完善了城市的基礎設施,提高了整個社會的運行效率,從而調整和優化我市發展布局,為沿海產業帶平臺建設和大都市建設提供必要和必須的交通環境,從而增強了城市功能。
3、是提高溫州整個社會運行效率的需要。公交車、出租車、和私家車因為不具有準點到達功能而制約了它們的運行效率;與其相反,軌道交通運輸車以其快速、準點、運量大的絕對優勢,不僅使大量人群節省了出行時間,而且滿足了他們準時到達目的地的需求,從而提高了整個社會的運行效率。
4、是構建資源節約和環境友好型社會的城市交通方式。軌道交通具有節約土地、運量大、耗能少、污染小、環保等特點,是資源節約型、環保型的城市交通方式。據國外統計資料表明:在土地占用方面,公交車單位乘客占用土地面積0.9m2-1.6m2/人,小汽車單位乘客高達26.7m2/人,而地鐵則只占0.1m2/人。我市城區土地已是寸土寸金,再大量增建、擴建道路交通顯然是不可取的。在能耗方面,公交車和小汽車的能耗分別是軌道交通的3倍多和12倍。在環境保護方面,我市近年來機動車快速增加,尤其是牌照放開后,私家車數量更是突飛猛進;機動車污染物排放量已占城市大氣污染物的40%以上。加快實施利用電力推動的軌道交通建設,可以有效減少汽車尾氣排放,改善城市空氣的質量,從而達到保護環境的目的。
5、是改變我市城市交通滯后局面的需要。在我省,杭州和寧波兩市城市軌道交通建設已熱火朝天地進行,這兩個兄弟城市的地鐵建設已按規劃鋪開。而我市的軌道交通處于規劃的前期。由于軌道交通工程技術含量高、影響面廣、時間跨度長,必需提前準備,未雨綢繆,等到交通擁堵不堪時再來研究,很可能為時已晚。
二、我市建設城市軌道交通的條件已具備
1、物質保障條件已具備。據市統計局今年3月27日發布的《溫州市20xx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表明,20xx年末全市常住人口達790.1萬人;全年地方財政一般預算收入157.03億元;全年完成客運量已大大超過20xx年的26148萬人,即單向高峰遠遠超過1萬人/小時,接近3萬人/小時。換句話說,20xx年,溫州的人口規模、經濟指標、客流規模指標均已符合國辦發[20xx]81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城市快軌道交通建設管理的通知》中對城市軌道交通發展輕軌申報的基本要求并接近發展地鐵的基本要求。
2、現在啟動我市軌道交通在時機上比較有利和合適。國家“”規劃中明確提出“有條件的大城市和城市群地區把城市軌道交通作為優先發展領域”的發展戰略,表明國家對軌道交通已經擺上了重要的議事日程。而且,軌道交通工程浩大,技術要求高,相當部分是地下開挖作業,一條線的開工到建成往往需要5年以上時間,因此,應該超前規劃和建設,決不能等到城市
交通擁堵不堪時才建設。
3、我市城市中心區的主要路段交通流量已飽和,交通擁堵現象日益嚴重,而建設軌道交通是解決城市交通的最有效措施。
4、“出行難”已成為全市居民反映強烈的社會問題和突出矛盾,不僅影響了廣大群眾的生活工作,也制約了社會經濟的發展,成為“瓶頸”問題。
三、幾條建議
1、建立強有力的領導小組和工作班子。要向杭州、寧波兩市學習,盡快建立由市長任組長,分管副市長任副組長,市發改委、規劃局、國土資源局、建設局、國資委、財政局、交通局、環保局、監察局、鹿城區政府、甌海區政府、龍灣區政府等主要領導為成員的溫州市軌道交通規劃與建設領導小組,同時將現存的溫州市鐵路建設領導小組撤消或合并在新建領導小組之內,并在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
2、抓緊編制《溫州市城市快速軌道交通建設規劃》及相關的軌道交通線網規劃和預測、預研報告。
3、組織專家論證并落實《溫州市城市綜合交通規劃》中尚未確定的軌道交通結構形式。
4、在列入《溫州市城市綜合交通規劃》內容中的溫州市軌道交通網絡建設規劃中,對擬建的“快軌1號線”、“快軌2號線”、“快軌3號線”沿線途經溫州城市中心區的地下部分要有前瞻性的規劃和設計,建設為地鐵規模。
5、鐵路溫州新客站啟用后,把原火車站改建為溫州的軌道交通樞紐。
讓代表們深感欣慰和振奮的是,3月19日,我市首個科學的、規劃在先的濱江商務區地下空間利用規劃方案通過會審。該方案將未來地鐵建設納入整體框架,將地下第二層設計為未來地鐵站臺兼車庫,超前地發出立體開發地下空間資源的強音。雖然該方案還只是個案,但是說明本屆政府對城市主要功能區建設的信心和規劃在先的新理念。
我們期盼:溫州城市軌道交通早日結束規劃,這項重大民生、民心工程,能早日開工建設并建成。
工傷案件爭議案例 篇13
案 由: 關于修建政法小區過江人行橋的提案
提 案 人:郭 銘 政協汶川縣委員會
楊 威
倪明高
王學軍
馬 珣
姚正江
王 梅
蒲吉林
內 容: 災后重建,政法部門辦公地點規劃建設在“太陽島”(原地名),單位地處213國道旁,日常車流量大,住在縣城的職工上下班路遠,途經姜射壩S形橋,橋面很窄,存在安全隱患;近期新建成的堡子關健身步道不能跨江與西羌文化街相連形成環形線路存在遺憾,早晚進行鍛煉的群眾在姜射壩S形橋上行走存在危險。
建 議:1、建設政法小區跨江人行橋,解決職工上下班、群眾鍛煉存在的安全隱患問題;
2、縣委政府按照法定程序研究決策,將惠及廣大群眾的工程項目納入20xx年計劃;
3、相關職能部門進行論證、立項、勘察、設計、建設,在住建局與水文觀察站之間選點,建設跨江人行橋,并與堡子關健身步道巧妙相連,為在政法小區上班的廣大職工和鍛煉身體的廣大群眾提供安全保障。
年月日
工傷案件爭議案例 篇14
李紹蘭之兄李紹乾在臨清市潘莊鎮前堤磚廠工作多年。20xx年9月15日6時許,李紹乾在磚廠廠區內突發疾病,經搶救無效,于次日6時30分左右死亡。李紹乾生前未婚,父母均已去世,李紹蘭作為其胞妹是其唯一近親屬。李紹乾死亡后,其喪事由李紹蘭處理。后因臨清市潘莊鎮前堤磚廠未在法定30日期限內申請工傷認定,李紹蘭向臨清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臨清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受理后,于20xx年12月6日作出臨勞工傷認[20xx]45號工傷認定結論,認定李紹乾的死亡視同工傷。臨清市潘莊鎮前堤磚廠不服,向聊城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申請行政復議。聊城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認為李紹蘭不具備申請工傷認定的主體資格,并作出聊勞社復決字[20xx]第1號行政復議決定,撤銷臨清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作出的臨勞工傷認[20xx]45號工傷認定。
【審 判】
一審法院認為: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在工亡職工所在單位未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情況下,只有工亡職工的直系親屬、工會組織有權提出工傷認定申請。但本案中,李紹乾既無直系親屬,其所在單位臨清市潘莊鎮前堤磚廠又未建立相應的工會組織,其死亡后,李紹蘭作為其唯一親屬,且負擔了李紹乾搶救及喪葬費用,事實上已成為工傷待遇直接受益人,理應享有申請工傷認定的主體資格。因此,應將關于有權申請工傷認定的“直系親屬”作廣義理解,認定李紹蘭具備工傷認定申請人的主體資格,復議決定顯屬不當,判決撤銷聊城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作出的“聊勞社復決字[20xx]第1號”行政復議決定。
一審宣判后,臨清市潘莊鎮前堤磚廠不服,向山東省聊城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二審法院認為:對工傷職工死亡,且無直系親屬,工傷職工所在單位和有關工會組織又未提出工傷認定的情況下,工傷職工的近親屬能否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法律并未作出規定。確認李紹蘭是否具備工傷認定申請的主體資格,準確理解和適用《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成為解決這一問題的關鍵。原審法院將“直系親屬”作廣義理解沒有法律根據,顯屬不當,應予糾正。
從《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看,工會組織是否提出申請和工傷職工是否存在直系親屬并無必然的聯系。在工傷職工沒有直系親屬的情況下,工會組織也未必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工會組織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并非是工傷職工沒有直系親屬的情況下工傷職工工傷認定申請必然的法律救濟途徑。故原審被告以被上訴人李紹蘭應申請有關工會組織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由否認其申請資格的理由不能成立,不予支持。
從《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及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范圍規定》規定可以看出,職工因工死亡后,所給付的工傷保險待遇雖然由其直系親屬所領取,但工亡職工的兄弟姐妹等旁系近親屬并未完全被排除在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范圍之外。本案中,李紹蘭之兄李紹乾無直系親屬,李紹蘭承擔了其救治和死亡喪葬費用,李紹乾死亡一旦認定為工傷,李紹蘭即依法成為由此而產生的工傷保險待遇的直接受益人。據此,李紹蘭與上述規定的所應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直系親屬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在法律未規定無直系親屬的工傷職工旁系親屬可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情況下,可適用與此最相類似的《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第二款關于直系親屬有權申請工傷認定的規定,認定李紹蘭具有工傷認定申請的主體資格。因此,復議決定認定李紹蘭不具備工傷認定申請的主體資格,不符合同等情況同等處理的基本法律原則。
原審法院在判決撤銷原審被告所作復議決定的同時,并未責令原審被告重新作出復議決定,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十三條第二款規定,可予補充判決。綜上判決:一、維持臨清市人民法院(20xx)臨行初字第7號行政判決;二、聊城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依法重新作出復議決定。
工傷案件爭議案例 篇15
巴西土耳其促聯合國暫緩討論制裁伊朗議案
巴西和土耳其星期三敦促聯合國暫緩討論制裁伊朗的新決議草案,等待觀察這兩國剛與伊朗簽署的一項核交換協議的執行情況。
然而美國總統奧巴馬告誡土耳其埃爾多安,由于對伊朗核計劃“根本性的關注”,華盛頓將繼續要求實行制裁。
白宮發言人吉布斯說,奧巴馬在電話中告訴埃爾多安,“伊朗一直拒絕與伊朗核問題六方會晤,最近又拒絕在核裝置中只加近20%的鈾,這一切都無法讓人相信伊朗。”所謂的伊朗核問題六方包括聯合國5個常任理事國并加德國。
安理會成員土耳其和巴西早些時候敦促聯合國不要實行新制裁,給伊朗時間履行所達成的核燃料低濃鈾交換的協議。
兩國外長在聯合簽署的一封信中說:“巴西和土耳其相信現在是談判的時機,不應采取任何不利于和平解決的措施。”
星期一與伊朗達成的協議被這兩個國家稱之為朝著結束伊朗與西方多年僵持邁出的一步。但是美國國務卿希拉莉稱之為德黑蘭為逃避受到進一步懲罰而使出的一招。
奧巴馬表示,他“高興地看到在獲得中國和俄羅斯的支持后,一份嚴厲制裁伊朗決議的新草案星期二在聯合國安理會成員中分發。”
奧巴馬在與來訪的墨西哥總統考爾德倫會晤后說:“我們都贊成伊朗必須履行國際義務,不然將面臨制裁和壓力,包括聯合國的制裁。我很高興,我們已經與伊朗核問題六方達成了一項嚴厲的決議草案。我們已經與安理會成員就此交換了意見。”
工傷案件爭議案例 篇16
一、背景
x年12月2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表決通過了關于修改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的決定。
從今年元旦起,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晚婚晚育假也隨之走入歷史。
婚假和產假將如何調整,關系到每一個家庭,是民生大事,隨即引發密集關注。
此前,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20xx,河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通過《河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并于20xx年5月進行了第三次修訂。
其中規定,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實行晚婚的,除國家規定的3天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八天;實行晚育的,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三個月,給予其配偶護理假一個月;婚假、產假、護理假期間視為出勤。
在生育二胎時,女職工可享有國家規定的產假,無增加產假,配偶無護理假。休產假期間,工作單位應視其為出勤。
二、問題
1、單獨二孩生育率低于預期
推行全面二孩,是為了改善我國人口結構,緩解老齡化壓力。
但根據統計,我國實施單獨二孩后,生育率普遍低于預期。
全省衛計工作會發布信息也顯示,x年,全省共受理單獨二孩生育申請38927件,發證37919個,生育15312人,低于預期。
這充分說明,在當下,家庭生育子女,充分需要政策引導鼓勵,如果產假時間不升反降,將進一步影響更多家庭生育、再生育計劃。
2、產假時間過短,不利于家庭和諧
產假時間太短,導致很多人回到工作崗位后,既不能專心工作,又無法好好照顧孩子。有人在工作期間還要在家與工作單位之間兩頭跑,但因為距離、交通問題,很多女性沒法這樣來回跑,只好早早斷掉母乳。這樣很不利于嬰兒發育成長。嬰兒過早斷奶,經常鬧病,產婦白天上班、晚上不停起夜照顧嬰兒,她們很難全心投入工作,在無形中給自己、同事、以及企業都帶來了壓力,這樣也會導致女性容易得抑郁癥。
產假時間太短還會影響到兒童的成長、以及家庭和睦。一般年輕媽媽上班后,多是家里的老人或保姆在照顧孩子。但是,老人畢竟與年輕人存在思想代溝,與年輕人的教育方式也不同。長遠來看,這樣既不利于孩子的成長,也會造成隔代教育的矛盾與沖突。
3、企業執行不到位,政策監管不利。
雖然我國、我省此前對產假的時間、待遇、補貼都有明確規定,但很多企業,特別是一些民營企業,并不嚴格遵守規定,導致女員工無法按規定的時間長短休產假,而且無法享受到應得的待遇、福利。更嚴重的,甚至有的員工一旦懷孕生子,就面臨著被變相解聘的危險。
而人社部門對企業是否按規定執行產假政策,并沒有進行有力的監督,也沒有嚴格的獎懲措施。
配偶的護理假更是無法保證。
4、“二孩”產假政策與“一孩”不同。
此前,面臨養育負擔更重的二孩家庭,不能享受增加三個月產假的福利,配偶也有一個月的護理假。
5、員工維權困難,耗費時間長。
按照規定,一旦女職工特殊勞動保護權利受到侵害,要向企業主管部門或勞動監察部門申訴,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如果對勞動行政部門處理決定或仲裁裁決不服,可向人民法院起訴。這需要花費很長的時間,很多人維權很久后,都不見有回應;也有不少人一看到這么繁瑣的程序,就放棄了維權的念頭。
三、建議
1、建議產假直接設定為半年
晚婚晚育假雖然被取消,但新修訂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也明確,“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國家衛生計生委法制司司長張春生曾表示,無論是一孩還是兩孩,甚至一些符合地方法規規定的再生育三孩以上的,都可以享有延長生育假的相關獎勵,及其他相關的社會福利。
為保證河南政策的一致性,建議女職工只要在政策內生育,產假均統一為半年,配偶享有一個月護理假;婚假也繼續設定為21天。
2、采取新人新辦法、老人老辦法
對于在《河南人口計生條例》修訂前已合法生育并休完產假的家庭,按老辦法執行;《河南人口計生條例》修訂后,已經生育但尚未休完產假家庭,可按照新規,延長或調整休假時限。
3、加強監管,嚴管企業落實情況
針對很多企業不按規定執行員工年假待遇的情況,人社、計生等部門需要加強監管,明確責任人。一方面確定企業對年假政策執行到位,一方面要定期進行檢查,對于執行不到位的企業,要進行處罰,而做得較好的企業,要進行獎勵。另外,要簡化員工的申訴程序,提高相關部門的反應速度,切實維護員工的待遇。
工傷案件爭議案例 篇17
關于要求加大河道疏浚與整治力度的議案
水利是經濟的命脈,自從農村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以來,河道已多年失修和清理。院橋雖多年連續實施鎮、村級河道清障,并給予財政補助,各村居干部也積極配合,形成一定的群眾基礎。
但西南中涇河、東南中涇河、山水涇河、溫州河等市、區級河道,河床逐年增高,河堤逐年塌荒,兩岸雜草、雜木叢生,有的河岸甚至生活垃圾成堆,嚴重影響了航運、排澇排洪等問題,群眾呼聲強烈。
為此,我們要求區政府及有關部門關心我鎮的水利河網建設,采取財政傾斜補助政策,立項整治、疏浚我鎮前莊、水花等地段河道,確保河道行洪暢通,實現農業增效、農業增收。
工傷案件爭議案例 篇18
今年以來,我國中東部地區持續霧霾天氣,仿佛一夜之間“霧霾”成了網絡上最熱門的詞。越來越多的人對霧霾產生出了一種緊張甚至恐懼的的心理。四川盆地為全國四大霧霾天氣高發地區之一,自貢也面臨著霧霾天氣的威脅。隨著生態自貢建設的深入開展,我們有必要對霧霾天氣給予足夠的重視。
一、霧霾的危害及其成因
霧霾,顧名思義是霧和霾。霧主要以水汽為主,霾主要以細的干塵粒為主,在一定的濕度條件下,霧和霾可以相互轉化。不少地區把陰霾天氣現象并入霧一起作為災害性天氣預警預報,稱為“霧霾天氣”。其主要成分是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可吸入顆粒物。加重霧霾天氣污染的罪魁禍首就是PM10和PM2.50也就是直徑小于10微米和2.5微米的可吸入污染物顆粒。這種顆粒本身既是一種污染物,又是重金屬、多環芳烴等有毒物質的載體。
霧霾天氣的危害主要表現為:一是影響身體健康。霾的組成成分包括數百種大氣化學顆粒物質,它能直接進入并粘附在人體呼吸道和肺葉中,引起鼻炎、支氣管炎,誘發肺癌。還可導致近地層紫外線的減弱,易使空氣中的傳染性病菌的活性增強,傳染病增多。二是影響心理健康。陰沉的霾天氣容易讓人產生悲觀情緒,使人精神郁悶。三是影響交通安全。出現霾天氣時,視野能見度低,容易引起交通阻塞,發生交通事故。近來網上報道嚴重的霧霾天氣導致華東地區人均壽命減少5.5歲。
霧霾天氣產生的原因:通常歸納為:1.大氣氣壓低,由于空氣的不流動,使空氣中的微小顆粒聚集,漂浮在空氣中。 2.地面灰塵大,空氣濕度低,地面的人和車流使灰塵攪動起來。3.汽車尾氣是主要的污染物排放,排放的汽車尾氣加重了大氣污染。4.工廠制造出的二次污染。5.冬季取暖排放的C02等污染物。
二、霧霾天氣對我市造成的影響
今年1月8日以來,四川盆地出現了多次明顯的霧霾天氣過程,環境空氣污染加重。我市城市環境空氣質量相繼出現超標。從近期PM2.5監測數據看,南湖空,氣自動站日均值在10-243微克/立方米范圍內波動,達標率為46.5%;檀木林空氣自動站日均值在21-236微克/立方米范圍內波動,達標率為25.1%, (標準值為75微克/立方米),匯東新區相對于老城區,規劃布局相對合理,人口居住密度相對較低,城市道路狀況明顯優于老城區,所以匯東片區PM2.5達標率明顯高于老城區,但仍屬輕微污染,空氣質量屬良好到輕度污染之間。
造成我市PM2.5達標率較低的主要原因是以燃煤為主的工業企業、汽車尾氣、建筑施工和道路揚塵,特別是鴻化、久大舒坪鹽業公司等主要燃煤企業,分布在城區周邊,加上我市日益增加的機動車,排放的尾氣對我市霧霾天氣影響逐漸加重,況且自貢地處四川盆地,是全國四大霧霾天氣高發地區之一,大氣流通不容樂觀,加上近年來汽車數量急劇上升,嚴防霧霾天氣的任務任重而道遠。減少或消除霧霾天氣,從根本上說,就是要大幅削減主要污染物排放。
三、加強大氣污染防治嚴防霧霾天氣的建議
(一)加大PM2.5監控力度。一是加大對環保工作的投入,逐步完善我市PM2.5監測儀器設備的配置,其監測儀器數量及監測人員技術應達到國家和省的要求,提高檢測水平。二是科學合理的布局我市PM2.5的監測點,如在工業集中區和城市居民居住點都布局。三是充分運用好監測結果,及時公布我市PM2.5數據,讓領導知情,讓群眾知曉,有關部門要根據監測數據進行綜合執法和綜合治理,年終作為相關部門的考核條件。
(二)加快能源結構調整。一是加快清潔能源發展。大力發展水電、天然氣、沼氣.、太陽能等新能源,盡量減少燃煤的使用。二是下大力氣搞好煤炭的高效清潔利用,盡最大可能減少煤煙排放。三是狠抓企業技改,強化廢棄排放的除塵、脫硫、脫硝的處理。
(三)建設綠色城市,以綠治霾。一是認真做好城市綠化規劃的編制工作。要立足長遠,堅持高起點、高標準制定城市綠化的長遠和近期規劃。建議規劃中市區各主要區域應有與本區域人口數量相適應的區域園林,包括小公園、廣場綠地、街心花園等。二著力提升城市綠化總體水平。首先要加強道路綠化。要做到樹、燈、樓、路通盤考慮,注重綠化與周圍建筑及其它元素的和諧統一。其次要加強住宅小區綠化建設。小區周邊主要種植高大喬木和綠籬,使小區與周圍交通要道隔離。宅間綠地要因地制宜,見縫插綠,采用花園型、草坪型、棚架型、庭院型等方式,形成豐富多彩的綠地空間。三是加強城市公共綠地建設。要結合城鄉環境綜合治理,綜合利用城區水系,加快市區公共綠地建設。要規劃建設一批規模適宜的公共綠地和頗具自貢文化底蘊、特色鮮明的主題街心花園。四是重視商業區和單位庭院綠化。深入開展“花園式單位”創建、綠地認建認養、單位庭院綠化達標等綠化美化活動。五是加強城市立體綠化。積極推廣城市垂直綠化、屋頂綠化、陽臺和室內擺花養草,提高城市的俯視綠化效果和空間綠化效益,構建立體型、復合型的綠色空間。為消除霧霾天氣提供強有力的支撐。
(四)加強環境污染監管工作。一是更加嚴格環保準入制度,高排放、高耗能企業嚴禁進入我市。二是狠抓環保大案、要案、典型案例。刺激和觸動違規超標排放廢水、廢氣和廢渣企業的“神經”,促使其加快環保治理設施的建設,努力實現達標排放。三是嚴格控制建筑施工場所揚塵。如,施工現場必須全封閉設置圍擋墻,嚴禁敞開式作業;施工現場道路、作業區、生活區必須進行地面硬化;市區施工工地全部使用預拌混凝土和預拌砂漿,杜絕現場攪拌混凝土和砂漿等。四是控制道路揚塵污染。推行城市道路機械化清掃;增加城市道路沖洗保潔頻次,切實降低道路積塵負荷;減少道路開挖面積,縮短裸露時間;加強道路兩側綠化,減少裸露地面;所有城市渣土運輸車輛實施密閉運輸等。
(五)多措并舉,形成合力。一是加強對公眾的教育。一方面是要讓公眾對霧霾天氣及其危害有清醒的認識,努力提高群眾自覺保護環境的意識,消除對霧霾天氣的恐懼心理。另一方面是要告訴群眾霧霾天氣的應對方法,比如外出帶口罩、少開窗,保持飲食清淡多喝水,適當補充維生素D等,防患于未然。二是完善城市規劃。在規劃中充分考慮城市風向和空氣流通的問題,在城市的入風方向和出風方向嚴禁修建高大建筑物,保證城市通風良好。盡可能多規劃一些綠地和城內森林。三是加強車輛和成品油管理。一方面要嚴格控制公車數量,減少車輛的使用率。其次是加強城市公交系統的建設,增強其運載能力,結合我市實際,可以考慮開通城市輕軌。同時引導私家車主盡量少開車出行。再次是要加強對成品油質量的監管,杜絕劣質汽柴油流進汽車油箱。
總之,霧霾天氣應當以預防為主,我們應積極行動起來,遠離霧霾威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