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分公司議案(通用3篇)
成立分公司議案 篇1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并對公告中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承擔責任。
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對外投資設立全資子公司的議案》,詳見公司20xx年3月21日刊登在《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及巨潮資訊網上的《關于對外投資設立全資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編號:20xx-019)。近日,全資子公司已經完成了工商登記手續,現將相關情況公告如下:
公司名稱:湖北國創高新能源投資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武漢市東湖開發區華光大道18號高科大廈17層
法定代表人:高慶壽
注冊資本:1000萬
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法人獨資)
經營范圍:石油、天然氣能源項目與新能源項目的投資;能源設備制造(不含特種設備)、能源工程服務;能源項目信息咨詢;投資管理;貨物進出口、代理進出口(不含國家禁止或限制進出口的貨物);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咨詢、技術服務。
營業期限:長期
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年月日
成立分公司議案 篇2
股票簡稱:d股票代碼:
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設立子公(香港)有限公司的公告
一、交易概述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本公司”)鑒于以下原因:
1、公司于20xx年10月28日簽署了《協議書》,約定由公司認購發行的500萬加元零息可轉換債券。
2、公司于20xx年10月28日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認購加拿大AEI公司發行可轉債的議案》,授權公司經理層簽署相關協議和辦理后續相關手續。該事項的詳細情況,請參看公司于20xx年11月4日發布的相關公告。
3、在向商務部申請辦理相關手續的過程中,商務部對國內公司投資境外公司的相關規定均為對直接持股方式的規定,沒有關于認購可轉債的相關程序規定,無法按程序予以批準。
為順利完成董事會決議和履行認購加拿大AEI公司發行可轉債的《協議書》,公司擬在香港設立全資子公司,并以此為平臺履行《協議書》。
根據相關規定,本次交易不構成關聯交易,也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
本次交易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本次交易尚需獲得關于境外投資的政府許可。
二、 擬設立的全資子公司基本情況
(一)公司注冊
1、公司在香港注冊一家全資有限責任公司,名稱暫定為“(香港)有限公司”(下稱“香港”)。
2、香港作為《協議書》的履約主體,由該公司承擔《協議書》所約定應由公司承擔的權利義務。
3香港為公司的全資子公司,公司持有100%股份。
4、鑄管香港注冊資本為3850萬港元。
(二)公司管理
1、香港設董事會,由二名董事組成,董事由公司委派,董事長由公司在董事中指定。
2、香港的總經理、財務總監由董事會自公司推薦人選中聘任。
3、香港重大經營事務由其董事會依據公司章程決定。
(三)公司業務
香港作為公司對外投資與產品進出口貿易的平臺,主要從事如下業務。
1、認購AEI公司發行可轉債,持有和運營所持AEI股票。
2、對外投資,委派董事參與對外投資項目的管理和運作。
3、有關礦石產品的購銷貿易。
4、有關球墨鑄鐵管、鋼鐵制品、鋼格板、鋼管等金屬產品的購銷貿易。
5、董事會決定從事的其他業務。
(四)鑄管香港的其他管理安排,根據該公司章程相關規定進行。
三、設立子公司的目的和對本公司的影響
全資子公司鑄管香港的設立,將有利于公司順利完成董事會決議和履行認購加拿大AEI公司發行可轉債的《協議書》;公司認購加拿大AEI公司發行的可轉債,將加快推進AEI公司相關鐵礦石項目的進展工作,并以此為平臺,穩定上游原材料供應,實現本公司業務向上游產業延伸,完善鋼鐵產業鏈,有利于公司業務的擴張和形成新的經濟增長,進而提升公司鋼鐵產業鏈的核心競爭力。
四、備查文件目錄
1、董事會決議;
2、協議書。
特此公告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xx年一月七日
成立分公司議案 篇3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對外投資概述
根據公司的發展戰略與規劃,加大業務領域的覆蓋范圍,董事會同意公司與公司的全資子公司 易事特新能源(昆山)有限公司以自有資金出資,在天津共同投資設立全資子公司—易事特天津智慧能源有限公司(暫定名,最終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定的為準), 作為公司的北方總部基地,主要從事智慧城市、智慧能源、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智慧停車場系統等業務。該子公司的注冊資本擬為 2億元人民幣,其中公司認繳 4,000 萬元,占總股本的 20%, 易事特新能源(昆山)有限公司認繳 16,000 萬元,占總股本的 80%。
上述對外投資事項已于 20xx 年 11 月 28 日經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三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
此次對外投資事項在董事會審批權限范圍內,無需股東大會審議批準,亦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公司將根據信息披露的相關規則,及時披露對外投資的進展情況。
二、 交易對手方介紹
1、名稱: 易事特新能源(昆山)有限公司
2、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91320583MA1MTC94XH
3、類型: 有限責任公司
4、住所: 昆山市陸家鎮華夏路99號1號房
5、法定代表人: 何宇
6、注冊資本: 20, 000萬元
7、成立日期: 20xx年8月 30 日
8、經營范圍: 新能源汽車充電樁及配套設備、光伏設備及元器件、通信系
統設備的研發、制造與銷售;太陽能分布式發電項目的建設、管理與維護。(依
法須經批準的項目 , 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9、關聯關系說明: 易事特新能源(昆山)有限公司為公司的全資子公司。
三、 擬投資設立公司 的基本情況
1、公司名稱: 易事特天津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2、 出資方式:以自有資金現金方式出資
3、注冊資金: 人民幣 20,000 萬元, 其中公司認繳 4,000 萬元,占總股本的
20%; 易事特新能源(昆山)有限公司認繳 16,000 萬元,占總股本的 80%。
4、 注冊地址: 天津市靜海區
5、 擬從事的主要業務范圍 : 智慧城市、智慧能源、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智慧停車場系統等業務。
上述事宜均以工商部門核準的最終批復為準。
四、 本次對外投資的 目的、存在的風險和對公司的影響
1、對外投資的目的
公司擬在天津設立的全資子公司 ,作為公司的北方總部,大力推進智慧城市、智慧能源、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智慧停車場系統等業務,進一步提升公司在北部地區的影響力。
2、存在的風險
隨著子公司的增加,對公司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將積極建立風險防范機制,實施有效的內部控制,強化對子公司的管控。
3、對公司的影響
若本次對外投資事項進展順利,公司產品的市場占用率將得到進一步提升,對公司未來業績產生積極的影響。
特此公告。
易事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年 1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