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去董事職務的議案(通用3篇)
辭去董事職務的議案 篇1
云南鹽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本公司”)董事會于20xx年11月27日收到朱慶芬女士的書面辭職報告。朱慶芬女士因個人原因申請辭去公司獨立董事職務,同時辭去審計委員會委員主任委員、戰略與發展委員會委員、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委員、提名委員會委員職務。辭職后,朱慶芬女士不再在公司工作和任職。
由于朱慶芬女士辭職將導致公司董事會獨立董事人數少于董事會成員的三分之一、獨立董事中沒有會計專業人士,根據《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朱慶芬女士的辭職申請將在公司股東大會選舉產生新任獨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間,朱慶芬女士將繼續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履行公司獨立董事、審計委員會委員主任委員、戰略與發展委員會委員、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委員、提名委員會委員職責。
朱慶芬女士已確認與公司董事會并無意見分歧,亦無任何需提請本公司股東關注事宜,公司董事會亦無任何需提請本公司股東關注事宜。
20xx年11月28日,公司董事會20xx年第五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朱慶芬女士辭去公司獨立董事職務的議案》、《關于提名楊勇先生為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的議案》、《關于召開公司20xx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議案》。公司已于20xx年11月29日發出通知,定于20xx年12月16日召開公司20xx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進行獨立董事補選。
朱慶芬女士在擔任公司獨立董事期間,始終獨立公正、勤勉盡責,在公司規范運作和健康發展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公司董事會對朱慶芬女士在任職期間為公司和董事會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謝!
特此公告。
云南鹽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辭去董事職務的議案 篇2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南京埃斯頓自動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六次會議審議并通過《關于潘文兵先生辭去董事會秘書、董事職務并聘任董事會秘書的議案》,現將具體內容公告如下:
一、情況概述
公司董事會于近日收到潘文兵先生提交的辭職報告,因工作調整,潘文兵先生申請辭去公司董事會秘書、董事、審計委員會委員職務。潘文兵先生辭去公司董事會秘書、董事、審計委員會委員職務后,仍在公司擔任副總經理。根據《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潘文兵先生提交的辭職報告自送達董事會之日起生效。本次職務調整未導致公司董事會成員低于法定人數,其辭職不會影響公司董事會的正常運作,不會對公司日常生產經營和管理產生重大影響。本次職務調整將導致審計委員會委員低于三人,公司將增補一名審計委員會委員。公司董事會對潘文兵先生在擔任董事會秘書、董事、審計委員會委員期間為公司所作的貢獻表示感謝!
為保障相關工作的順利開展,經董事長、總經理吳波先生提名,并經董事會提名委員會審核,20xx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潘文兵先生辭去董事會秘書、董事職務并聘任董事會秘書的議案》,決定聘任袁琴女士為公司董事會秘書,任期自本次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屆董事會任期屆滿。
二、獨立董事意見
董事會秘書候選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其任職資格符合擔任上市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條件,能夠勝任董事會秘書的崗位職責要求,未發現存在《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規定不得擔任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確定為市場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況,也未曾受到過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的任何處罰和懲戒。同意聘任袁琴女士擔任公司董事會秘書。
三、袁琴女士聯系方式
電話:025-52785597
傳真:025-52785966-5597
郵箱:
地址:江蘇省南京市江寧經濟開發區水閣路 16 號
四、備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六次會議決議
2、獨立董事關于聘任董事會秘書的獨立意見
3、深圳證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埃斯頓自動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11 月 18 日
辭去董事職務的議案 篇3
華工科技20xx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于20xx年9月12日召開,審議通過了《關于選舉獨立董事的議案》。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本次股東大會無否決議案的情況。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1、會議召開情況
(1)召開時間:
現場會議召開時間為:20xx年9月12日(星期三)下午14:00。
(2)會議召開地點:武漢市東湖高新技術開發區華中科技大學科技園華工科技產業大廈多功能報告廳。
(3)會議召開方式:本次股東大會采取現場投票的方式。
(4)會議召集人:華工科技產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5)會議主持人:公司董事長熊新華先生。
(6)本次相關股東會議的召開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范意見》、《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
2、會議出席情況
(1)出席會議的總體情況
參加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或股東代表共計3人,代表股份336,838,798股,占公司股份總數的37.7996%。
(2)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公司聘請的北京市嘉源律師事務所律師出席了本次會議。
二、提案審議情況
審議通過《關于選舉獨立董事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票336,838,798股,占參加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反對票0股,占參加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棄權票0股,占參加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
三、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1、律師事務所:北京市嘉源律師事務所
2、見證律師:劉興、王瑩
3、結論性意見:律師認為,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出席會議人員的資格及表決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四、備查文件
1.華工科技產業股份有限公司20xx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會議記錄。
2.北京市嘉源律師事務所出具的關于華工科技產業股份有限公司20xx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華工科技產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