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教育的提案(通用3篇)
關于教育的提案 篇1
關于制定“在家上學”條例的提案
案由:
“在家上學”又稱“在家教育”,是一種以家庭為主要教育場所、通常由父母或家庭教師組織開展的教育活動。在家上學起初是流行于美國等西方國家的一種青少年教育成長方式。上世紀中葉,主要在宗教家庭產生,逐漸發展成為一種得到廣泛認可的教育形式。美國x年有超過200萬的孩子在家上學,占美國K12學齡兒童的3%-4%。在我國,根據21世紀教育研究院x年發布的調研報告,我國大陸“在家上學”的學生約1.8萬,以北京、上海、廣東等東部發達地區為主,最著名的例子是童話作家鄭淵潔在家培養了自己的兒子鄭亞旗。
“在家上學”由父母在家中自主安排子女的教育,有利于克服大一統學校教育的弊端,因材施教,對學生進行個性化的教育;有利于多元文化的傳承和多樣化的教育創新;有利于兒童的身心健康、個性發展和自主學習能力的培養;有利于學習型家庭和學習型個人的建設,順應了社會利益分化、教育需求多樣化的發展趨勢,是對公立教育單一教育模式的豐富和補充,從而增加了教育的多樣性、選擇性,是學習化時代一種嶄新的教育探索。美國有研究顯示,“在家學習”的學生學科成績普遍好于公立學校學生,而且他們的社會心理和情感指數也高于平均值。“在家學習”作為一種新的教育途徑和選擇,已經得到很多國家和地區政府的認可,美國、中國臺灣等地都出臺了與之相關的法案或條例。
在我國,雖然“在家學習”已成為相當一部分人真實生活中的選擇,但還是會遇到一些困難。20xx年修訂的《義務教育法》雖然存在著制度創新的空間,在第十四條中規定:“自行實施義務教育的,應當經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給予了地方政府很大的自主空間,地方政府可以通過地方立法對“在家學習”做出探索和規定,但在操作上并不容易。由于沒有完整的義務教育階段學歷,“在家學習”的孩子想要參加中考、高考時,學籍不完整導致這些孩子沒有報考資格。因此,“在家上學”者通常采用的做法是事先遞交申請,通過“走后門”在公辦學校保留一個學生學籍,為將來留條后路。但隨著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只有學籍卻不去上學的孩子,可能會缺少學校提供的綜合素質評價記錄,依然會有升學障礙。
“在家學習”的孩子大多來自于家庭收入較高的精英群體,因此越來越多“在家學習”的孩子選擇了海外留學,導致大批優秀人才和大量教育消費外流。而少數財力不足,無法出國留學的“在家學習”的孩子,則可能因為學籍等各種原因失去進入大學的機會。這些孩子大多個性強,在某方面有獨特的才華,屬于偏才,如果不能進一步深造,將是創新人才培養和高水平大學建設的損失。
建議:
制定“在家上學”條例,為教育創新提供法律依據。
第一,條例應明確“在家上學”的合法性,并搭建“在家學習”者與學校教育的橋梁。給予“在家學習”者合法的學籍,并制定中小學在家學習的學歷認定辦法,使其學歷得到社會認可;制定“在家學習”者參與中考、高考的具體辦法,使其在綜合素質評價等環節能與考試招生制度對接。
第二,條例中應有對“在家學習”的監督和管理辦法。明確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對“在家學習”的監督和管理權限。辦法中應對“在家學習”如何申請的流程和條件作出明確規定,教育行政部門需定期審核“在家學習”的相關條件和資源是否具備,如學習場地、經費等。
第三,“在家學習”者應與在公立學校學習的學生享受同等的教育福利。凡是按規定取得學籍的“在家學習”者,可以報名參與各類競賽,處于義務教育階段的“在家學習”者,可以依法享受義務教育階段的一些福利,例如獲得免費書本和取得一定的政府補助等。
建議辦理部門:
教育部
關于教育的提案 篇2
關于大力發展城鄉結合部蔬菜大棚促進農民增收的建議
提案人:
【案由】
因地制宜、科學規劃、積極合理利用我區城鄉結合部閑置土地,加大蔬菜大棚建設力度,努力發展我區反季節蔬菜種植,協調解決蔬菜季節供應缺口,對促進我區蔬菜產業發展,打造特色產品,提升農村經濟發展有著十分重要的戰略意義和深遠的現實意義。
【建議】
1.政府加大重視,多部門聯合,盡快摸清我區基本情況,同時出臺符合我區蔬菜產業發展的優惠政策。
2.加大投入,轉變投入觀念,把有限的項目資金投入到刀刃上,資金的投向要從過去的種子、化肥補助以及生產補助轉向基礎設施設補助。比如灌排水系統工程、建造鋼架大棚、配置遮陽網、防蟲網等設施上,使項目資金能連續使用,提高生產效益,減少投資成本。
3.加大宣傳,搞好引導、服務指導工作。黨政部門要把“口號變成干實事”,使農民切實感受到“耳聽為虛,眼見為實”的效果,讓農民真正從小農經濟思想的束縛中解放出來,使之從常規的家庭式種植走向集約化、規模化、市場化、有機化生產,提高產品市場競爭力。
4.加強技術指導。反季節蔬菜,技術性強,管理
關于教育的提案 篇3
建議主題 關于切實解決法院執行難問題的建議
代表姓名
建議內容
一、隨著我市經濟的快速發展,一些經濟糾紛案件日益增多,x年法院共辦各類案件28316件,同比上升19.5%,結案數居全省第二;法官人均辦案273件,是全省平均數的2倍。給我市法院的審判、執行工作帶來了一定的強度和壓力。 常常出現“判決容易,執行難”的局面,當事人贏了官司輸了執行,沒有執行結果。解決法院案件執行難的問題,是困擾法院工作的問題之一。造成執行難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比如地方保護主義、部門保護主義、個人權力濫用、個體行為妨礙、審判、執行工作相分離等原因。結合當前現實的工作,在當今的和諧社會,怎樣改變這種局面,提高審判、執行效率。建議從以下幾方面進行嘗試: 法院要建立一支政治素質、業務素質都要過硬的執行隊伍。在執行隊伍的建立過程中要經常性地對執行人員進行政治教育和業務培訓,實行兩手都要抓,兩手都要硬。建立過錯追究制度,徹底消除“不請不送不執行,又請又送才執行,多送多執行,少送少執行,不送不執行”的現象,建立合理、公平的執行款分配制度。
二、在審判時應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考慮到當事人能不能履行生效的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會不會出現申請執行,好不好執行的問題,不能一味地把追求案件審結率而把訴訟過程中能化解的矛盾轉移至執行環節上。
三、在強調人性化執行的同時,對相當一部分被執行人鉆法律的空子抗拒執行,把財產轉移到他人名下,拒不履行判決,以致執行法官窮盡了一切措施也執行未果的,可以通過法律授權執行法官延長司法拘留期限,將接受轉移財產的人一起追加為被執行人并嚴厲處罰。 四、針對被執行者一些農村集體土地的資產,按法律上執行拍賣集體土地的資產有一定的難度,但機制可以靈活,人性化。可以通過收取租金或拍賣的形似來償還債務。 五、法院在義烏市民廣場、商場樓宇等人流密集地段與電子屏廣告公司聯手,24小時循環曝光“老賴”信息。曝光內容可涉及債務人姓名、照片、住址、未履行金額等,促使被執行人迫于壓力主動履行債務。 六、建立部門聯動整治機制。公安、宣傳、房管銀行、村、居委會等部門聯合,動員社會力量參與,使被執行人無處藏身,使之成為過街老鼠,從而達到震懾作用,維護法律的尊嚴,為我市社會經濟發展保駕護航。